建设工程管理实施细则范文

时间:2023-08-27 15: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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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管理实施细则

篇1

第一条 为规范建筑工程设计市场,优化建筑工程设计,促进设计质量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2号《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设的下述工程项目必须实行设计招标:

(一) 单项设计合同按国家估算价计算的设计费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 单项设计合同按国家估算价计算的设计费低于30万元人民币但项目总投资额在20xx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 一级以上的公共建筑,城市主干道两侧的主要建筑,国家或省级风景名胜区的主要或特殊建设项目。

第三条 采用特定专利或专有技术,或国家有保密要求或对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由业主单位提出申请,按项目隶属关系,经有批准权限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设计招标,直接进行发包。

第四条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实行分级管理。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国家和部门及省审批立项的建筑工程设计招、投标工作。指导和监管全省的设计招、投标工作。

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由本市(州)、县(市)审批立项的建筑工程项目的设计招、投标工作。但总投资数额在5000万元以上及特级公共建筑和国家、省级风景名胜区重要建设项目,其招、投标申报文件须预先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取得认可。投标结果应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条 设计招标可采取下列方式:

(一) 公开招标。由招标人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上或其它方式招标公告。

(二) 邀请招标。由招标人直接向有承担该项工程设计能力的单位发出招标邀请书。

不论何种形式进行设计招标,必须有三个以上单位参与投标,方可进行评标、开标工作。

第一章 招、投标的条件和要求

第六条 实行设计招、投标的建设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一) 具有经过审批机关批复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计划;

(二) 具有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项目建设地点、规划控制条件和用地红线图;

(三) 具有符合设计要求的地形图、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探资料。必要的场地附近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详细勘探资料;

(四) 具有水、电、燃气、供热、环保、消防、人防、通讯、市政道路、绿化和交通等方面的基础资料或具体要求。

第七条 投标人必须持有有效设计证书、营业执照,且设计资质符合项目要求。

第八条 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投标文件的同时还应提供信誉资料。信誉资料主要包括投标人的技术力量、获奖、经验、质量保证措施等内容。获奖情况应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信誉资料应与投标文件正本同密封在'正本文件'密封袋内。

第九条 境外或省外单位来本省参加设计投标,必须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验证、登记后,方能参加投标。

第十条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法人代表委托书及设计证书和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招标人同时应验证投标人设计证书及其副本。

第十一条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书和《建筑工程设计投标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见附件1)编制好投标文件。

第十二条 投标人报送的投标设计文件为8份以上。其中1份为正本,供备查使用。正本文件应加盖投标人设计文件专用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及相应资格的注册执业人员、具体编制负责人等签字盖章,单独密封,并在密封件上注明'正本文件'字样。其余文件为副本,供评标使用。副本文件不得有任何显示或隐示投标人名称的文字和标记。

投标人应将上述副本文件和密封的正本文件装入同一密封袋密封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和密封的正本文件装入同一密封袋密封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投标文件作废。

(一)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或泄露投标人名称;

(二) 正本文件未按规定签字盖章的;

(三) 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文件违背本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或有严重编制技术错误或达不到规定编制深度和招标书要求;

(四) 逾期送达;

(五) 境外或省外单位未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验证的。

第十四条 招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 工程综合资料。包括工程名称、地址、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总投资、地形地貌等;

(二) 设计要求说明书。包括建设内容、使用功能、业主对建筑造型、风格等方面的要求,以及其他工程经济技术要求;

(三) 本办法第六条(一)、(二)、(三)、(四)款的有关内容;

(四) 招标文件答疑、踏勘现场的时间和地点;

(五)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六) 投标文件送达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七) 拟签订设计合同的主要条款;

(八) 招标的方式、资质条件及补偿方式与金额;

(九) 对文件编制的特殊要求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十五条 招标人具备下列条件的,按项目隶属关系,经相应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自行组织招标:

(一) 有与招标项目工程规模及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工程造价、财务和工程管理人员,具备组织编写招标文件的能力;

(二) 有组织评标能力。

招标人不具备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机构进行招标。有关设计招标机构的管理办法另行颁发。

第二章 招 标

第十六条 设计招、投标的程序:

(一) 招标人填写招标申报表(见附件2),持有关资料报告相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取得认可。属公开招标的应在投标人报名截止后将投标人名单报相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

(二) 招标人发出方案设计招标公告或邀请书;

(三) 投标人报名并向招标人提交有关材料;

(四) 向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分发设计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五) 招标人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对设计招标文件答疑;

(六) 投标人按要求编制投标书,并在截止时间前送达规定地点;

(七) 从评标专家库中按专业随机抽取专家并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

(八) 召开评标会议,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方案,并公开各投标方案的设计单位;

(九) 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经相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鉴证的中标通知书(见附件3);

(十) 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设计合同。

第十七条 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在招标公告或招标书15日前,持招标申报表和有关材料按项目隶属关系到相应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备案。招标人委托招标机构进行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在委托合同签定后15日内,持招标申报表和有关材料到相应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备案。

第十八条 备案机关应当自接受备案之日起5日内进行审核,发现招标人不具备自行招标条件、机构无相应资质、招标前期条件不具备、招标公告或者招标书有重大遗漏或错误的或违背本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的,备案机关应当责令招标人中止招投标活动。

第十九条 招标文件一经发出,招标人不得随意变更。确需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应当报告相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获批准后至迟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5日,书面通知所有投标单位。否则变更或补充内容无效。

第二十条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限为:特级和一级建筑工程不少于45日;二级及其以下建筑工程不少于30日。

第三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二十一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

第二十二条 开标时,招标人应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取出投标文件副本,编号后供评标委员会评定。 编号时投标人应回避。

第二十三条 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总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方面专家应从设计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并占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由技术专家担任。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成为评标委员会成员。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或机构一般应在评标前1小时内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并通知评标委员会成员到指定地点参加评标。

第二十五条 评标时应根据项目需要邀请有关职能部门参加评审。评标委员会应充分考虑各职能部门意见,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设计方案的经济、技术、功能和造型等进行比较。

第二十六条 评标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评标委员会成员每人一票。

第二十七条 评标委员会在对副本文件评定后,再对投标人信誉进行评定,供定标参考。

信誉评定采用公开评分方式(见附件4)。

第二十八条 在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副本评定后,招标人当众取出投标文件正本,确认各投标方案所属投标人。

第二十九条 评标委员应在评标完成后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推荐2~3个候选方案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推荐1~2个候选方案。

第三十条 招标人应根据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直接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应在中标方案确定起15日内向相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鉴证后应在7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

第三十二条 当所有投标方案均不能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或达不到法定投标人数时,经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确认,并报相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可宣布本次招标失败,并可依法重新招标。

第三十三条 公开招标的,对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未中标方案,招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中明确是否给予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邀请招标的,应当给予未中标单位一定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应当在招标书中明确。

经评标委员会确认为废标的投标方案可以不予补偿。

第三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工程设计合同,中标人应完成全过程设计。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另择设计单位进行下阶段设计的,须经相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且在招标公告或邀请书中明确,并付给中标人方案设计费。

第三十五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未经相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对中标方案作重大修改和变更。

第三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对招标活动的未中标方案的知识产权应予尊重。不得擅自使用无补偿金额的未中标方案的知识产权,确因需要部分使用时,应征得提交方案的投标人同意并付给使用费。

第四章 监管与处罚

第三十七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招投标过程中履行以下监督、管理职责:

(一)验证投标人资质;指导和监督招、投标工作;

(二)维护中标结果,审查中标方案转让情况;

(三)调解招、投标活动中的知识产权纠纷;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法查处招、投标活动中违规行为;

(五)接受招、投标单位的咨询和质疑。

第三十八条 在招、投标实施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按建设部82号令《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建筑装饰工程和城市市政公用工程及工业建设项目设计招、投标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第四十条 本实施细则中所称'以上'、'不少于'均含本数,'以下'、'不足'均不含本数。

第四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湖南省城市建筑方案竞选管理实施细则》自行废止。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投标职责(一)验证投标人资质;指导和监督招、投标工作;

(二)维护中标结果,审查中标方案转让情况;

篇2

第三条  实行招标投标(包括议标、邀请招标)的工程项目,招标单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递交的招标申请书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招标单位名称及其基本情况;

(二)工程概况;

(三)项目批文及资金落实证明文件;

(四)招标方式及对投标单位的技术资质要求,属邀请招标的,需提出拟邀投标单位的名称;

(五)评标定标办法;

(六)标底的审核方案;

(七)招标评标小组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职称及成员单位名称、人数。

第四条  申请投标的单位向招标单位递交的申请书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企业概况,包括营业执照和技术资质等级证书,企业现有固定资产、流动资金、技术力量、技术装备水平等情况;

(二)本单位近期承包的主要工程规模、质量、工期、安全及履约信誉等情况。

投标申请经招标单位同意后,发给招标文件。

第五条  评标定标工作由招标单位或项目主管部门主持。

招标评标小组由招标单位、项目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办银行等单位单数组成,成员不少于5人。大中型项目或技术性要求较高的项目,应邀请有关专家参加评标工作。

第六条  施工、设备供应投标保证金为标价的2%,最高不超过30万元。如投标单位没有按招标书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书无效。设计、项目建设总承包、建设监理等投标保证金,由建设单位自行确定。

投标单位也可提交其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

第七条  建设工程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实行招标的,建设单位可从工程投资中提取标价2‰以下的资金,作为招标活动的开支。

第八条  外省依法登记注册从事项目总承包、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建设监理的法人,到本省申请参加投标的,应向广东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第九条  中外合资、合作项目和跨地区的合作项目,如本省无投资方的,由项目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第十条  实行设计招标投标的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设计任务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批准;

(二)具有设计所必需的可靠基础资料。

第十一条  设计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概况;

(二)设计基础资料;

(三)评标定标办法,编制投标书的要求,招标投标活动安排;

(四)合同草案。

第十二条  设计单位编制投标书的主要内容:

(一)综合说明;

(二)设计方案及其主要技术指标和工艺要求;

(三)设计进度的安排;

(四)主要施工技术和工艺要求;

(五)工程投资估算和经济分析;

(六)设计费用取费办法和数额。

第十三条  实行施工招标投标的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建设工程已列入年度投资计划,建设资金(含自筹资金)已按规定存入银行;

(二)施工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

(三)有持证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和有关设计文件。

第十四条  施工招标文件主要内容:

(一)工程概况和承发包方式;

(二)施工条件及施工技术、工艺、质量要求;

(三)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

(四)材料与设备供应及价款结算方式;

(五)建设工期,工程款预付、进度款支付及结算方式;

(六)标价计算依据及取费等级标准;

(七)评标定标办法,编制投标书的要求,招标投标有关活动安排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八)合同草案。

第十五条  施工投标单位编制投标书的主要内容:

(一)企业概况、承包内容、投标价、工期、钢材水泥用量和对合同草案的确认程度等。一个投标书只准有一个投标价;

(二)分部或分项工程和单位工程预算表;

(三)施工组织设计及保证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的主要措施;

(四)工程施工的组织机构,包括工地负责人和质量员、安全员的姓名、职务、职称等;

(五)分部工程分包安排;

(六)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

第十六条  实行设备供应招标投标的建设项目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建设项目已列入年度投资计划,建设资金(含自筹资金)已按规定存入银行;

(二)具有批准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所附的设备清单,专用、非标设备应有设计图纸、技术资料等。

第十七条  设备供应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况、承发包方式(含设备的提取、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等);

(二)招标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技术参数、性能、交货日期,非标设备的设计图纸和其他有关资料;

(三)付款方式,可提供的原材料、外汇等情况;

(四)评标定标办法,编制投标书的要求,招标投标活动的安排,投标保证金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五)合同草案。

第十八条  设备供应投标单位编制投标书的主要内容:

(一)企业概况,投标单价和对合同草案的确认程度;

(二)供应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性能、技术说明书或有关技术资料,随机所附备品、配件;

(三)供应设备的数量,报价清单及交货日期、地点;

(四)售后服务范围及期限。

第十九条  实行项目建设总承包招标投标的项目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计划文件或设计任务书已获批准;

(二)建设资金和地点已经落实。

第二十条  项目建设总承包招标文件主要内容:

(一)工程概况;

(二)批准的计划文件或设计任务书;

(三)建设工期要求及其阶段性安排;

(四)材料与设备供应及价款结算方式;

(五)工程款支付及结算方式;

(六)评标定标办法,编制投标书的要求,招标投标活动安排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七)合同草案。

第二十一条  项目建设总承包单位编制投标书的主要内容:

(一)单位概况、承包内容、承包价(即投标价)、建设工期及其阶段性安排、对合同草案的确认程度;

(二)分部或分项工程、单位工程估算或预算;

(三)设计方案及其技术指标和工艺要求;

(四)工程进度安排,施工方案及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主要措施;

(五)材料与设备供应的安排;

(六)项目总承包的组织机构和主要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情况。

第二十二条  实行建设监理招标投标的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设计任务书或初步设计已获批准;

(二)工程建设的主要技术工艺要求已确定。

第二十三条  建设监理招标文件主要内容:

(一)工程概况;

(二)监理的业务范围、主要技术、工艺质量要求;

(三)评标定标办法,编制投标书的要求,招标投标活动的安排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四)合同草案。

第二十四条  建设监理单位编制投标书的主要内容:

(一)投标单位概况、承担监理的业务范围,对合同草案的确认程度;

(二)监理费用取费方式和总费用;

(三)实施监理的组织机构、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的配备;

(四)实施监理的方法和措施。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和中标单位在签订承包合同后,应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等手续。

第二十六条  中标单位承包的建设工程被评定为优质工程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将政府确认的特殊工程下达给该单位承包;对检举或揭发擅自将工程发包、转包的单位或个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予以奖励,奖励金从招标的活动经费中提取。

第二十七条  违反《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招标单位泄露标底,在开工前被查实的,原标底无效,所签合同中止,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重新组织招标,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招标单位承担;在开工后被查实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处以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投标单位接受泄露标底报价中标,在开工前被查实的,中标无效,所签合同中止,由招标单位重新组织招标。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者承担。

(三)投标单位接受泄露标底报价中标,在开工后被查实的,合同中止履行,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招标单位重新商定施工单位,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者承担。

(四)对泄露标底的直接责任人,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人民币5000元至1万元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中标单位或分包单位违反《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不准开工,已开工的,停止施工,并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6个月至12个月的投标资格。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者承担。

第二十九条  建设单位违反《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发包工程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知其开户银行暂停拨付工程款,中止合同,通报批评,并重新组织招标投标。

篇3

500kV海底电缆建设工程规范化管理,主要通过在建设过程中实施:程序化管理、格式化管理,以及建立信息采集及沟通机制,以实现工程建设目标。在工程建设中,工程管理人员结合工程实际需要,逐步运用系统工程思维,以创新工程管理技术和改进适用工作标准体系,推进了工程规范化管理进程,完善了工程科技进步的转化和应用。

500kV海底电缆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存在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不确定因素多、经济风险和技术风险并存、国外施工管理模式融入等因素[1]。同时,海缆工程涉及公益性强、关注程度高、海洋工程技术复杂、对海南电网的发展产生优化地方电网改造、区域电网电量交换的作用。基于工程建设的特点,构成了符合重大工程建设规范化管理的要素。为此,在建设过程中贯彻国家、行业,工程建设管理的法规、规范、基建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等基础上,结合500kV海底电缆建设的工程特点,探索新的思路和新方法,以实现不断提升工程建设管理的执行能力。

海缆工程规范化管理的实践,对于后续重大输变电工程涉外施工建设项目的管理,具有持续改进的借鉴意义和参考价值。

一、海缆建设施工管理及应用模式概述

500kV联网海底电缆的建设,是我国第一个500kV超高压、长距离、输送容量600MW,跨越琼州海峡区域电网互联工程。施工方主体,由国际海洋工程专业公司承担。施工过程主要阶段分为:海缆敷设、海缆两侧终端站建设、海缆埋设保护、近岸段水泥砂浆袋保护、海缆套管保护、海缆抛石保护等,以及各阶段附属工程建设。

由于海洋工程施工过程,存在受海床地质、海流、气象等条件限制,施工过程不可直观等特性,使得工程施工难度大、建设周期长、施工设备自动化程度高、涉及技术领域广泛[2],同时也影响了工程管理的执行能力,暴露出现有工程管理模式的薄弱环节。为此,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熟悉、掌握外方施工各阶段,各分包专业公司的施工作业过程、施工管理模式,使其在施工中与业主贯彻标准化体系互融,以把握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控制管理与监督管理。

1.海缆施工外方管理模式

国外海洋工程专业工程公司,一般均具备较完善的工程施工管理体系,根据海洋工程的特性和施工合同的约定,对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等的评价,往往委托独立第三方国际海洋工程专业机构进行审定、验证、评定。即:国际船级社,对工程施工全过程做出结论。

500kV联网工程海底电缆的施工,外方依据合同约定,前期提供了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施工中每日报送施工进度DPR(Daily Progress Report)日报,并提交驻船买方代表确认。DPR日报是一份详尽的当日施工情况报告,其信息涵盖了施工过程的详细资料。当驻船买方代表按规定时间签署后,即视为当日竣工项目验收关闭。外方DPR日报的模式,体现了国外在施工中所进行的全面质量管理理念和PDCA(Plan Do Check Action)循环的作业控制方式。

2.海缆施工业主工程管理模式

500kV海底电缆建设,业主施工管理模式按业主传统的输变电工程管理模式实施。即:业主成立工程项目部,统筹开展项目管理工作。施工阶段由监理单位驻现场实施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控制。其工程管理类属于DBB(Design-Bid-Build)模式。但在施工前期的项目管理,参照了WDD-B(Working Drawing Design-Build)模式。即:在工程招标中,将工程施工图和方案设计分开,设计单位只负责方案设计,而施工图设计由施工方承担。工程管理依据国家、行业所属层面的法律、规程、规范、办法、制度等施工管理文件开展工作。

500kV海底电缆建设项目管理,在已确定的工程管理模式条件下,则必须与外方工程管理模式互融,才能进行有效的工程管理控制。为此,海底电缆建设项目管理存在持续改进、创新,适用具体工程环境的管理模式研究,以实现工程规范化管理的目标。

二、海缆建设实施工程规范化管理的内涵

500kV海底电缆建设工程规范化管理的基础是:在执行相关依据文件、条例和延续工程建设前期工程管理文件的同时,对工程建设目标进行具体分解和细化,以提升实现工程建设总目标的执行能力。其具体内容为:工作内容程序化、管理内容格式化、建立工程信息采集与沟通机制。

1.程序化管理的实施

在海缆施工过程中,程序化管理主要包括:对具体工作运用工作流程管理;编制切实可行的工作程序和实施细则;确定管理工作标准。程序化管理的主体为业主项目部和监理单位,实施主体为工程参建各方。

为推行国家强制性条例,业主项目部在施工前颁布了《海缆敷设基本流程》、《安全、环境保证措施》[3]等文件,对重点工作标准进行了规范。

以海缆工程项目管理与服务为职能的监理单位项目监理部,根据海缆工程项目的特性,以海缆工程建设前期(事前)、建设中(事中)、控制为阶段,先后颁布了监理规范性管理文件7份,其中包括具体操作控制流程,如《工程监理规划》、《海底电缆监理细则》、《项目监理手册》、《海缆后续保护买方代表实施细则》等。

通过对海缆工程建设管理目标的细化,对各项实施细则、工作流程的评审,在持续改进的基础上,逐步在工作中加以固化,确保了分项工程建设目标的实现。在海缆工程建设中,形成颁布了《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制度》、《质量事故和质量管理事故报告办法》、《一级施工进度计划控制网络编制》、《二级施工进度计划编制与管理》、《工作联系单管理办法》、《竣工资料的整理与移交》等工作规范化标准28份。

通过程序化管理的实施,工程管理人员在逐步完善、修正的基础上,形成了工程管理内容清晰、工作职责明确、控制文件可追溯,按各项工作流程可操作的程序化管理,同时也为完成工程建设目标奠定了基础。

2.格式化管理的实施

500kV海底电缆建设过程中,工程实施格式化管理,依据参建各方管理内容,采用统一形式,以贯彻工程管理一体化要求,同时尽可能采用标准化的表格,将各项工程管理工作细化和量化。

在工程建设前期,依据施工方提交的工程施工方案,先后制定单项工程网络计划图7份,根据排列计划内容,先后创新各项工程管理统一性表格20余种,对照程序化管理工作流程,在各单位管理内容中,分别以评审后的实施细则衔接,形成适用于工程特点的表格和工作流程。经工程实践,在施工过程中逐步被参建各方认同。

在海缆后续保护施工过程中,用于买方代表具体实施的表格,经在实践中优化、改进,形成了具有指导性、灵活性、操作性强的实用表格及工作流程。其中:海缆后续保护工程应用表格工作流程目录,重点内容见表1。

在工程管理表格的应用中,突出强调了目的性、灵活性和规范化。而格式化管理内容针对特殊工艺施工过程,则强调创新与应用。表格化管理的实施,为现场工作简化了工作程序,提供了关键技术创新管理的转化与应用渠道。

3.建立工程信息采集与沟通机制

海缆工程施工信息的采集与沟通,主要通过现场工程管理人员在开展工程控制中,对施工方采用各项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及施工关键点的控制与管理方法采集,对施工过程中不能在现场进行决策、每日工程进度的评价、指令的有效性、工程质量控制中的相关问题等,及时进行采集。同时按规定传送各方工程管理人员进行分析汇总。在确认解决方案后,反馈到现场执行。

海缆工程信息采集与沟通机制,包括信息采集、信息量化、解决方案、评定测量、判定性质、分析研究、沟通反馈等过程。在海缆工程实践中,通过工程量化信息的采集,建立了工程情况短信提示平台、特殊情况工程快报、每天工程日报、每周工程小结周报、每月工程汇总月报等,并当日施工情况报告。

500kV海底电缆埋设施工中,现场管理人员从工程量化信息的采集入手,通过与各管理层的信息沟通,实现了“酵母菌”式管理模式。即:针对外方施工过程的每个环节逐步渗透和参与,形成工程施工中相关管理控制预防措施。改变了仅仅依靠对外方DPR日报的检查、核对,而事后再进行管理控制和制定纠正措施的工作方法。

通过在工程中实施工程量化信息的采集和沟通,提高了现场工作效率,提升了项目管理水平,实现了创新管理的落实。同时通过现场管理人员与各层管理人员的直接参与,充分调动了每个管理人员的主观意识,树立服从工程全局目标为统筹,强化认真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作风。从而促进了海缆工程科研成果的转化,以及管理模式、管理方法创新的应用。

三、海缆建设科研成果转化及工程管理创新案例

500kV海底电缆工程规范化管理实施,促进了各项科研成果的转化。同时在工程管理中创新的工作方法和管理模式的改进,均在工程实践中得到应用和检验。如工程前期较为典型科研成果《海南联网工程海底电缆的选择》[4],在海缆制造和海缆结构设计过程中得以转化和应用;《海南联网海底电缆护套绝缘监测方法研究》[5],在海缆监测与护套接地方式、故障点测量中,充实了实用计算依据。

海缆后续保护施工过程中,针对设计论证结论,开展的海缆抛石保护模拟试验、计算与研究;海缆埋设保护BPI指数的应用;海缆抛石保护工程管理模式创新等,均具备了由理论转化为实际应用的验证过程。

1.海缆抛石保护应用研究成果的转化

500kV海底电缆后续抛石保护建设过程中,为确保海缆安全和工程质量,在设计论证中同时开展的《海底电缆抛石保护数值模拟研究》[6]、《琼州海峡海底电缆抛石稳定性研究》[7],分别针对堆石体设计参数,以及在各种海况条件下抛石作业模拟试验;石料堆积体稳固性试验;对海缆运行可能造成的危害研究;施工落石过程中对海缆的冲击力计算;石料堆积体对海缆的保护强度确认;以及设计参数的可行性与安全性评价。研究成果在工程应用中,将碎石内层施工后不加块石外层,经60天考核及台风直接影响海流的工况下,碎石堆积体保持了完好的体积形状。充分证实了设计论证及科研成果的可靠性及工程实用价值。同时也使得科研成果在工程实践中得到转化,实现了理论在实践中验证的全过程。

2.海缆冲埋保护工程控制方法的创新

在海缆冲埋保护施工中,按规程要求及设计参数实施,由于均未涉及海床地质条件,即:对海床硬质层与软质层海缆埋深值要求一致,仅区别深水区与浅水区不同。然而,在实际工程中,海缆埋深值的确定,取决于在一定锚重及外力冲击影响下的海床地质不排水强度值。但是海洋地质勘察设计几乎无法获取海床地质每米的不排水抗剪强度值。针对如何确认海缆路由每米长度不排水抗剪强度值以考核、评价工程整体施工质量,导致采用的工程控制方法不适用具体施工监测的问题,工程管理人员根据作业工艺过程,反复研究、分析,通过冲埋臂压力值和冲埋点作业时长,对应海床地质不排水抗剪强度值的函数关系,绘制相应的曲线图。并通过应用统计分析法,对冲埋段每米的海缆埋深值进行分析、判定,总结出了一整套作图分析简便实用方法。通过工程实践和后期检测结果证实了,采用实用作图分析法和统计分析法,其正确率达到80%以上[8]。对于特殊点不能判定的冲埋段和无法进行冲埋作业段,则纳入后续抛石保护阶段完善。工程控制方法创新的成果,补充、完善了工程设计中的参数,对海缆运行、维护、修复时确认海床地质情况具有实用意义,并在后续工程中具有借鉴和参考价值。

3.海缆抛石保护管理模式的创新

在海缆工程建设中,通过程序化管理,调动了参建各方积极性。在海缆后续抛石保护施工中,根据海洋工程的特性,其施工作业、检质、评定、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等控制过程必须一次性完成的特点,创建了“凝聚效应”管理模式,即:确定由工程项目部、监理、设计、运行单位分别派出代表,组成买方代表组,驻船开展全过程控制。主要工作程序、工作流程按《500kV海底电缆后续保护买方代表实施细则》[9]中要求进行。集合开展工程管理创新模式的实施,简化了分层管理的界限,提高了工程控制的有效性,提高了工作效率。抛石作业中形成的控制成果有:施工过程旁站记录、施工量化信息表、工程日报、中间验收表、竣工验收表、DPR日报审核记录表、工程日例会纪要、施工安全(健康、环境)检查记录、施工待命统计表等9类重要工程控制文件。同时在实施中持续改进,避免了工程管理流程的僵化,提升了工程项目管理的执行能力,创新了工程控制模式。通过工程实践验证,创新的工程控制模式,提升了参建人员工程规范化管理的执行能力,提高了工程管理效率,实现了与外方工程管理的互融,确保了工程控制目标的实现。

四、结语

500kV海底电缆建设工程规范化管理的实施,是在特定的工程环境下逐步形成的工程管理控制模式及成果。审视工程规范化管理的内涵,对照基建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业务规范的要求,既有工程规范化管理的创新,也存在差距和不足。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管理各项措施始终坚持自主创新管理模式和方法,不断在实践中修正,有效地实施了各项工程控制。实现了与国外工程施工管理的接轨,同时也积累了经验,推进了工程规范化管理的进程。

参考文献:

[1]王裕霜. 500kV海南联网工程海底电缆建设工程管理守则[R].海缆项目部,2009.

[2]王裕霜. 500kV海底电缆后续抛石保护工程建设实践(专题报告)[R].海缆项目部,2011.

[3]工程项目部.海南联网工程海底电缆施工方案概述[R].超高压输电公司,2008.

[4]陈凌去,朱熙樵,李泰军.海南联网工程海底电缆的选择[J].高电压技术,2006,(3).

[5]王星,尚涛,黄贤球,等.海南联网海底电缆护套绝缘监测方法研究[J].南方电网技术,2009,(1).

[6]陈明祥,等.海底电缆后续抛石保护数值模拟研究报告[R].武汉大学,2011.

篇4

Abstract: How to do a good job supervising engineer, the chief supervision engineer should have the quality and management, organization and coordination capacity.

Keywords: chief supervision engineer, quality, organization, coordination skills, professional skills.

中图分类号:U415.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我国自1988年全面推行工程监理工作至今已经20余年,在这20多年间工程监理制在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建设工程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等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尤其作为一个监理项目的灵魂人物总监理工程师,起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因为总监理工程师对外是履行监理合同的全权代表,对施工单位实施监督管理,对业主、设计等单位的联络与沟通处于主导地位;总监对内是监理机构内部管理的全面负责人,包括技术培训、提合理化建议、技术文件审核、签认、档案管理、经济管理、生活安排等起导引和决定作用。本人通过总监工作实践深刻体会到:要做好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必须具有较全面的技术能力和领导能力。这样在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管理中才能产生凝聚力并起到纽带作用。

总监理工程师的综合能力

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单位派往监理项目执行机构的全权负责人,是监理单位委派到工程项目上开展监理工作的直接组织者和管理者,在项目监理机构的管理和工程管理的服务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总监综合能力的强弱直接影响工程监理的服务质量,并直接影响监理单位的外在形象和社会信誉。 总监要精通专业知识,而且应该是工程建设的多面手,应掌握多学科知识,如法律法规、经济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建设工程相关的专业知识等,能自觉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强制性标准条文等,以此规范和控制工程建设行为。 总监应有较全面的工程建设专业素质。必须熟悉专业知识,并不断地充实知识面,不仅能看懂工程的图纸,而且能指出图纸上的毛病,对别人提出的图纸中存在的问题也能较快领悟,而且对实际工作中经常遇到的问题能够及时解决和处理。 二、总监理工程师的职业素质

在我国现有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要求我们的项目总监做到严于律己、廉洁奉公、以身作则、行为规范、要从各个方面体现出“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执业准则,时刻以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标准要求自己。对内带领监理机构人员认真、勤奋工作并身体力行、起模范带头作用,平时工作中时时提醒、鞭策自己牢记法律、法规和执业准则,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素质,自觉抵制社会上的不良诱惑,树立起总监理工程师的职业形象,加强总监准入制度与思想道德建设,从而推动我国监理事业的健康稳定发展,这对于监理事业的发展尤为重要。监理工作很多时候是与工程建设的各方人员打交道,如果没有能使人信服的能力,监理规划、建议、指令、核审意见和处理问题的办法等,就很难得到支持与落实执行,监理工作也就难以取得应有的成效。所以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丰富的多方面、多学科的知识外,还必须有全心全意为建设工程热忱及勤奋服务的思想,要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坚持实事求是和公正处理问题的工作态度,勤于调查研究和善于沟通的工作方法。只有这样才能树立起监理的威信,使监理工作保持顺畅和取得成效,圆满的完成监理任务。

总监理工程师要认真细致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监理工作的核心任务是 “四控、两管、一协调”。以合同管理为依据,以信息管理为手段,通过协调建设工程各方关系,达到控制成本(投资)、进度(工期)、质量、安全的目的。只有深刻理解合同条款,信息管理工作到位,协调方法得当,才能实现四大控制目标。监理工作实际上是管理工作,是技术管理工作,监理的工作任务就是运用所掌握的专业知识,使用恰当的沟通、组织、协调方法,使参建工程各方团结一致,为实现项目目标而勤奋、诚恳的工作。四、总监理工程师要充分发挥专业技能

编制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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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e supervision of the detailed rule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have specific aim and practical feasibility, its are professional is more outstanding, supervision and control methods of program are obviously reflect. The same professional supervision of the detailed rule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project will be for category and supervisory staff technology quality obviously differences are. In order to make most of the supervision of the detailed rule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lack of feasibility and targeted, can't work to a reasonable effective guidance. Modular detailed rule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general situation, supervision into basis, process, main points and check list directory, so can make supervision rules has feasibility, be helpful for engineering management supervision and inspection of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party and the supervision work, make the work efficiency was improved.

Key words: the detailed rule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supervision, modular management, this paper

中图分类号:U4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监理实施细则的概况

细则的含义是有关规章制度、措施、方法等的详细的规则,而监理实施细则是在监理规划的基础上,由项目监理机构的专业监理工程师针对建设工程中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的监理工作编写,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实施的操作性文件。由此可见,监理实施细则所体现的是项目监理机构对该工程项目在各专业技术、管理和目标控制方面的具体要求。那么质量控制工作方面的监理实施细则在编制要求就必须体现质量控制工作的各个环节,应做到具体化、规范化、统一化、程式化、格式化。

1、监理实施细则的内容、编制程序、依据及作用

细则内容:

(1)工程概况

(2)本工程的特点及拟采取的监理措施

(3)监理工作流程

(4)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5)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编制程序:

(1)施工准备的阶段,在工程施工之前,编制对承包人的准备工作做具体地检查和说明检查内容;编制对承包人施工技术方案的审查方法。

(2)施工阶段,各质量控制点位置的明确;编制对质量控制点检查的方法和工程的质量进行控制;对质量通病提出预控措施,提醒承包人如何进行预控。

(3)指导质量监理的工作内容,如何进行动态控制,做好事前、事中、事后控制工作。

(4)明确施工质量监理的方法,即检抽样试验、查核实、检测与测量、工地巡视、旁站、签发指令文件的适用范围;对各个阶段及施工中各个环节各道工序进行系统的、严格的、全面的质量管理和监督,保证达到质量监理的目标。

(5)突出重点,书写如何对工程的重点、难点进行质量控制,如何处理和预防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

(6)制定工作流程来指导工程的监理和施工,规范承包人的施工活动,监理工程师监督检查和统一承包人及管理的工作步骤。

编制依据:

(1)已经被批准的监理规划

(2)和专业工程相关的设计文件、标准及技术资料

(3)工程项目的组织设计

细则作用:

(1)对业主的作用:监理委托合同确定了业主和监理的委托与被委托关系,监理代表着业主的利益工作。监理实施细则是监理工作指导性资料,体现了监理单位对项目控制的理解能力、程序控制技术水平。详实和针对性较强的监理实施细则可以消除业主对监理工作能力的疑虑,增强信任感,有利于业主对监理工作的支持。

(2)对承包人的作用:监理实施细则下发后,能使承包人清楚各分项工程的监理方法和控制程序。在实际工作中能加强和监理的联系、沟通,明确各质量控制点的检查方法与检验程序,在做好自检的基础上,为监理的抽查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监理实施细则中对工程质量的难点、重点通病及都有应急和预防处理措施。这对承包人起着良好的警示作用,它能时刻提醒承包人在施工中注意哪些问题,如何预防质量通病的产生,避免工程质量留下隐患及延误工期。加强承包人的自检工作,完善质量的保证体系,进行全面的质量管理,提高整体的管理水平。

(3)对监理的作用:对监理工作进行指导,使其进行更好地质量控制。使监理增加对本工程的熟悉和认识程度,开展针对性地监理的工作。监理实施细则中质量难点、重点及通病的分析及预控措施,在施工中能使现场监理人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有利于保证工程的质量,使监理的监理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得到提高。

2、监理实施细则在实际编制中存在的问题

(1)在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时,专业工程的特点阐述存在缺陷或漏项

(2)监理工作的流程混乱不合理

(3)监理工作控制的方法、要点和措施不具有针对性

(4)工程项目目标的描述没有体现

(5)管理层不能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对工程进行检查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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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U7文献标识码: A

一、建筑施工中资料管理的重要意义

1、在城市建设和规划管理中起着重要作用。建筑工程档案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在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城市建筑物的扩展和维修以及改建工作也都要以建筑工程档案资料为基础,所以必须加强管理工作的进行。

2、城市防灾和灾后重建的重要基础。在预防自然灾害破坏以及城市的灾后重建工作中,建筑工程档案资料有助于我们发现建筑工程的薄弱环节,也有助于我们恢复城市灾前的本来面目或者为城市的改建提供参考依据。

3、建筑工程的使用和管理业离不开建筑工程档案资料的支持。

建筑物的后期使用和管理业始终离不开档案资料的支持。建筑工程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首先用到的就是查阅建筑工程档案资料,因此,做好建筑工程档案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是必须也必要的。

二、建筑施工中资料的内容构成

1、施工资料的形成过程及相关资料

施工资料的形成过程也是一个工程项目逐步成型的过程,在此过程中离不开各方主体的相互协作和配合,而各方主体在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时,将相关的内容以书面的形式体现出来,形成了建筑工程资料。由于各方主体的工作内容有所不同,故形成的工程资料也具有相异性。施工方资料体现工程项目实体形成过程中的质量资料;监理方资料体现监督项目实体形成过程中的监控资料;而建筑单位资料体现过程的监督检查。各方主体形成的资料都应保证其真实、清晰、完整。

2、施工资料形成的内容

施工单位文件资料:施工方案的形成、向单位相关部门报审并修改、方案通过形成技术交底。施工物资进场资料包括:相关质量证明文件、产品合格证、质量认定证书、产品生产许可证、安装、使用、维修说明书、有关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进口物资检验证、中文版质量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材料及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物资进场试验报告、设备开箱检验记录、施工物资进场报验表。

检验批质量验收及资料形成过程:施工单位组织施工施工单位过程质量控制、检验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审核检验批资料形成。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形成过程:检验批按要求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施工单位自检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形成。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及资料形成过程:分项工程施工完成并通过验收施工单位进行资料自检相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分部(子分部)质量验收资料。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及资料形成过程:分部工程施工完成所含项目均验收合格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形成自检资料监理单位预验收形成预验收资料预验收及预验资料合格进行正式竣工验收形成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3、竣工图归档

竣工图是归档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程施工过程的重要依据,也是工程建成后进行追溯的最直观文件。由于施工过程中的技术变更、设计变更等变化均会在竣工图上体现出来,故成为竣工后建设项目维修、保养、改建、扩建的重要依据。正因如此,应该重视竣工图的归档,并审核竣工图的有效性,使其为后续工作服务。

竣工图分三种类型:综合竣工图、室外专业竣工图、专业竣工图。凡是不改变原设计结构、工艺等的一般性变更可直接在图纸上标注。凡涉及结构、工艺、管线等重要部位的变更应由设计单位另出相应的图纸并标明图名、图号。深化建筑施工中档案管理的有效对策及时、准确、完整、有序以及全方位的进行施工资料的管理是一项需要迫切解决和逐步深化完善的过程,提高意识、规范管理、奖惩严明相结合

三、深化建筑施工资料管理的对策

1、加强施工管理人员及资料管理。人员对于《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及相关规范文件的培训、交流、学习,从提高资料员自身素质起步,逐步从源头对施工档案进行全面梳理、整合。对以往交回的归档资料,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出的各种问题进行汇总、分类、整理,拾遗补缺,并形成文件,一方面完善了施工资料,另一方面也为施工档案的整理提供借签。对技术复杂、含有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能源的施工资料应特别重视,以保证其的有效作用。

2、加强与参建各方的联系,尤其是对于分包方的资料管理应规范、有序地进行,不能事中不管理,事后满后抓。将奖惩机制与施工管理资料挂钩,既起到约束作用又起到督促作用,从而纠正资料管理中的不规范行为。

3、做好建筑施工档案资料的监理工作

3.1施工合同文件资料的管理和运用。项目监理部进场后,应将该项目的施工合同文件资料进行及时收集(由建设单位提供),并要熟练掌握合同文件中双方约定的工程承包范围、合同工期、工程质量与验收、合同价款与支付、安全施工、工程变更、材料设备供应、竣工验收与结算、违约、索赔和争议及工程质量保修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这些都是我们进行监理工作的重要依据。监理工程师要熟练掌握和正确运用施工合同,指导监理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3.2关于对《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的正确认识和运用。

3.2.1《监理规划》的正确认识和运用。《监理规划》是在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并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是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监理规划》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内容、程序、方法和措施。编制好、运用好《监理规划》,监理工作就具备了前瞻性和预控性,因此,总监理工程师在组织编制《监理规划》时,应该熟悉项目的基本概况和主要特点,明确监理工作内容和监理工作范围;掌握监理工作程序和监理工作方法;制定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监理工作制度,其内容要具有针对性、可行性、可操作性,也就是说,通过对《监理规划》的编写,总监理工程师就应该对本项目监理工作的全过程中,“什么时候应该干什么工作”“怎么干”等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工作起来井井有条、有条不紊、事半功倍。

3.2.2关于对《监理实施细则》的正确认识和运用。《监理实施细则》是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或对专业性较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由专业监理工程师以《监理规划》、工程建设标准、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为依据进行编写。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写要体现专业工程的特点、监理工作流程、监理工作要点、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等内容。《监理实施细则》的运用,是在所监理的专业工程施工过程中,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监理实施细则》开展监理工作。

比如在对本专业工程的检验批或分项工程验收时,监理工作的流程是:先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并签字后再向项目监理部报验,项目监理部接到报验单后,首先要对验收记录表上填写的施工、验收标准是否正确、施工单位自检人员签字是否真实完整进行审核,在审核合格的基础上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验收合格,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施工单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验收不合格,专业监理工程师提出整改意见,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毕,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并签字后,重新报验,程序同上。编好用好《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对提高监理工程师的执业水平和执业技能,能起到立竿见影的促进作用,相反,如果对《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认识不足,编制时照抄照搬、图形式、走过场、其内容对监理工作缺乏针对性和实用性而形同虚设,就失去了《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的作用,不利于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科学化地开展监理工作,不利于监理工程师的执业水平和执业技能快速、普遍的提高。

4、加强对档案的信息化管理

随着网络平台的普及,使得项目的各方主体在施工过程中随时随地进行监控成为可能。在施工现场安置相应数量的摄像头,并同网络平台相连接,各方主体很容易通过影像资料来掌握工程实际情况,可以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进行管理,避免事后补救的问题。同时影像资料可以同施工资料同时归档保存,相较于书面资料,影像资料更具有真实性、直观性、可追溯性。

结束语

随着科技的发展,施工资料的管理越来越趋于施工过程资料的管理,充分利用微机管理技术和信息化技术,进行施工资料信息的收集工作,以达到施工进度与现场资料同步,文字资料与影像资料同步,归档资料文字资料与影像资料双重保证,为城市未来的改造建设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蔡军.试论档案是文化的载体[J].火柴工业,2012(24):4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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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电力公司农网建设工作要求,力争在年底全县农村电网改造面达到100%。

二、工作措施

(一)千方百计筹措资金

1、县供电公司向上级主管单位积极争资争项。

2、对农网建设工程项目由县财政在资金上给予一定支持。

(二)加强农村电网建设项目规划管理

将电网建设规划纳入各级城乡总体规划、新农村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等相关规划,实现电网建设规划与其他规划有机衔接。各级规划未包含电网建设规划的,要及时依法修改补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未考虑电网建设用地的,应根据相关部门批复的电网规划及时对原土地利用规划进行调整和修改,为电网建设用地提供条件。同时,要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对已纳入各级规划的变电站用地和输电线路走廊予以严格保护,为电网建设提供条件。

(三)精心组织施工,严格工程管理

县供电公司具体负责农网建设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要按照上级有关农网建设工程的管理办法和验收办法,加强对工程的全过程管理,建立健全工程计划、资金使用、物资采购、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工程验收等一整套工程管理实施细则,统一标准、严格要求、精心组织,确保农网建设工程如期完成。

(四)加强农电服务,切实维护农民的利益

县供电公司要加强安全用电管理,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广泛宣传安全用电常识,提高用户的安全用电意识和安全用电水平。同时,加强供电服务,保证农户不仅用上电,而且要用好电。农网建设工程中,农户电能表及以下部分的工程材料费用由用户承担,供电部门负责施工,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供电部门要加强户表工程款的收取管理,坚决杜绝乱收费等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不得增加农民负担。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相应成立农网建设工程的领导小组或协调小组。在农网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相关的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

(二)提高对加快农村电网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电网承担着优化资源配置、保证电力供应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主要任务,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加快电网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和工作主动性,积极配合,共同解决电网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加快我县电网建设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加大农网建设支持力度,确保工程如期完成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从各自职能出发,切实加大支持力度,确保农网建设工程的顺利推进。各乡(镇)在电网建设和农网建设工程建设中,应发动群众全力支持供电部门工程建设,在电网线路通道砍青、杆址选择、变电台区的位置选择等,应满足技术要求,全力支持。协调解决电网建设工程涉及变电站建设征地、拆迁、三通一平、线路通道、青苗补偿等问题,在施工中应组织群众投工投劳,降低工程成本,加大电网建设规模和确保完成农网建设工程。县供电公司根据电力工程预算民工费用标准支付民工和工程物资运输费用,不足部分由当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负责,或由受益村民采取投工投劳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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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是有些以街道为业主的投资规模相对较小的项目,不实行招、投标,或施工单位与中标单位根本不同一家,这就折射出一些有资质的施工单位为了收取管理费,允许没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挂靠其名下,以他的名义承揽工程,但事实上这些施工单位没有技术和资质,其管理水平也很低,是有名无实、虚有其表的伪施工企业。这些管理问题都是导致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也给工程监管工作带来很大难度。

(二)建筑材料质量参差不齐

目前,材料质量问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钢材引起的工程质量事故,一方面是钢材本身材质的问题,另一方面是没有严把质量检验关。(2)半成品或成品材料质量不稳定。拿桥梁橡胶支座为例,有一省道工程交工验收时,竞然有超过60%的桥梁橡胶支座不合格。(3)机械设备包括设计设施、施工机具、检测设备等,这些设备是现代化工程建设和质量管理中不可缺少的设施。但在施工中未进行动态管理,未及时更新和检修设备,定期校核计量用具、机械设备故障,这也给工程质量埋下安全隐患。

二、提高公路工程监管的几点建议

针对公路工程中存在的种种监管问题和不足,为了提高公路工程的施工质量、施工效益,保证施工中的安全监管和建成公路的使用质量,在施工中必须要要对工程施工进行合理、科学的监管,从而保障道路工程的正常使用。其在施工中常见的加强措施和建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规章

2012年,随着省政府300号令的颁布,省厅相继出台了《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等配套规定,这些都为我们以后在工程监督管理提供依据。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是贯穿整个工程建设全过程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制度应跟随着时代的进步而不断更新,我们盼望相关的管理规章制度,是集工程开发、质量监督、工程监理三种管理方法之优点,能实现工程质量形成过程各阶段各自职能与其参建施工单位之间的内部联系并行成一个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使其能在工程管理和施工管理中互相配合和互相传递信息,从保证工程整体最佳效益出发,在施工准备、建材采购、工序控制、检验试验、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产品保护等各质量环节中有效地发挥其监督和指导作用[1]。

(二)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

根据《浙江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设置暂行规定》、《浙江省公路水运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严格监管施工现场,加强对安全生产人员的安全教育管理,特别是一线班组人员的安全交底程度等,规范安全生产台帐的管理,监理应严格审批施工单位提供的施工方案,不走过场,从源头把关。审查施工单位是否建立了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管理组织体系;是否配备了足够的经过安全知识培训的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提供了负责安全的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是否明确;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安全施工措施是否得力;施工安全标志标牌准备是否规范齐全等,对准备不充分,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施工单位,不予审批。充分发挥企业自查和安全监督的作用。

(三)充分利用中介机构和社会力量做好工程质量监管

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监督管理工作应及时调整思路,省政府300号令的亮点之一就是在工程交(竣)工验收阶段引入了检测数据市场化,重要部位的检测数据交由中介机构来完成。突出建设单位是工程实施的主体责任单位。建设单位要重视对施工图审查机构、监理公司、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发展的支持,充分依靠、发挥它们对质量监督的技术辅助作用,同时也要加强对其履行质量责任情况的监督力度,以此来达到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实体质量符合强制性标准的目的。也就是说,政府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不应对工程质量作任何直接的合格评价,而是通过对施工图审查机构、监理公司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所作合格结论进行抽检核查的方式来间接达到调控目的。

(四)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

公路施工的安全问题“无时不在”,施工管理人员的疏忽大意就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只有现场监督管理人员及全部施工人员都把安全意识彻底落实到自身身上,才能有效的杜绝道路施工中安全事故的发生。路政大队应定期召开施工安全会,组织施工单位学习公路施工作业环境的特点、违章施工作业的危害性以及《公路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等施工安全方面的有关规定规程。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要求其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时刻紧绷安全弦,使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真正做到规范化、制度化、有效化、经常化[2]。(五)加强质监机构的力量从事公路工程监督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同于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专业人员,对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比较高,不仅要求具有与所从事专业相适应的理论知识,要有工程一线施工经验,还要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和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我省县级质监督机构起步晚,力量弱,加强人才引进和提高专业水平是今后发展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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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所指的基建项目包括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新、改、扩建和装修、拆除、修缮等工程。

二、项目的决策与审批

(一)所有项目的决策都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由学校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应充分体现量力而行的要求,原则上其经费应列入年度计划。

(二)严格审批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1、凡属政府投资或总投资超过50万(含50万)的项目,须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执行,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按区计划部门的规定进行项目报批立项。

2、属学校自筹资金的项目,但项目形成涉及到国有土地使用权、房产权的。也按区计划部门的规定进行项目报批立项。

3、属学校自筹资金、总投资在50万以下5万以上的建设项目,且项目形成不涉及到国有土地使用权、房产权的(主要指装修、修缮等工程)。学校应提出项目建设方案及工程概算,通过适当形式公示。然后报教育局批准。

三、工程承发包交易及相关设备采购管理

(一)、工程承发包交易应当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区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建设工程的承发包按照以下办法实施:

1、凡概(预)算在50万(含50万)以上的建设工程。必须实行公开招标。

2、概(预)算在50万(不含50万)以下30万(含30万)以上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建设工程。应严格执行财政部门制定的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实行工程发包。

3、概(预)算在30万(不含30万)以下的小型建设工程。由学校自行组织工程发包,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项目,应严格按照计划部门制定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方法实施。即:单项合同在50万以上;或单项合同虽在50万以下但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均应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在上述范围以外的,鼓励各学校参照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

(四)、参与竞标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建设工程原则上应采取总承包的方式,不得肢解发包,严禁违法分包及转包。

(五)、建设项目中设备、工器具的采购,按照财政部门的“仑财政采〔20*〕1号文件”执行。

完成工程发包或设备采购后,应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订立合同。合同文本应采用国家或行业部门提供的标准合同文本。

四、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要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原则上单位法人为工程负责人并指定工程管理的具体负责人。工程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加强施工管理。督促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工程各环节的质量监控,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标准、规范进行施工。对工程的重点结构部位和隐蔽工程要有质量预检和复检制度,切实履行工程施工合同。

监督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规范化管理。

五、建设资金及工程联系单管理

1、各学校必须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的规定,全面加强对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提高投资效益。建设资金必须建立专帐管理,并按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专款专用。

2、严把工程款支付关,所有在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前,学校不得将工程款全部支付给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施工进度,分期分批付款,工程结算时,按规定留足应付工程款总额的5%—10%的质量保修金。

3、按施工设计图及合同约定组织施工,在确保工期、造价及质量前提下,严格控制工程设计变更。确因工程局部设计与工程施工实际情况不相符合,需变更设计的,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报告,同时必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原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一起,派员到现场调查后,视情况决定变更与否,任何一方都无权擅自变更设计。

4、严格工程联系单的管理

政府投资项目,单项工程造价增加超过单项合同5%的,须经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审核。学校自筹的项目,其工程造价增加一次在1万元以上的,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后,报主管部门批准。

六、工程验收、决算及档案管理

1、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验收。由学校邀请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工程项目批准机关和监督部门等有关专业人员参加竣工验收,公开验收结果。按规定做好备案工作。

2、严格按照现行的《浙江省工程预算定额》和有关文件,及时进行工程决(结)算的编制和审核。政府投资的项目,由施工单位按规定编制,经学校、主观部门复合后送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审核。学校自筹项目(5万以上),由施工单位按规定编制,经学校复合后,统一送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审核。

3、工程竣工验收后,学校应及时办理工程交用手续,签订工程保修合同。并加强建设形成的固定资产登记及后续管理。

4、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从项目筹划到竣工验收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归档,并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按规定将全部档案移交有关部门。

七、建立工程项目廉政责任制

严格按照《*区(开发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建立工程项目廉政责任制。要根据责任制总体要求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落实责任体系,明确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类人员在廉政建设中的要求、行为规范和承担的责任。在签定施工合同时,同时签定廉政合同。

八、加强领导,严格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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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G264 文献标识码: A

一、内容调整的主要原因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于2013年5月13日,于2014年3月1日开始实施,本规范相对于《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00的内容进行了调整和修订,主要原因是随着我国建设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监理单位服务范围的不断拓展,在工程勘察、设计、保修阶段为建设单位与相关服务也会越来越多,为了与时俱进,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行为,提高监理服务水平,《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相对于《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00内容进行了调整修订。

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的修订内容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共分为九章和三个附录,比《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00规范增加了第九章内容,即相关服务。2013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有:1、增加相关服务和安全生产管理的内容;2、调整部分章节的名称;3、删除了部分不协调或与法律规范、政策、标准不一致的内容;4、强化了可在操作性。

三、2013规范的调整与修订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的九章内容目录分别是:1、总则。2、术语。3、项目监理机构及其设施。4、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5、工程质量、进度控制及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6、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处理。7、监理文件资料管理。8、设备采购与设备监造。9、相关服务。第一章总则中2013规范比2000规范增加了以下几条: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将工程监理单位的名称、监理范围、内容和权限及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宜实施信息化管理。第2章术语,2013规范比2000规范的术语解释增加了以下几点:监理单位、建设工程监理、相关服务、工程延期、工程延误、工程最终延期批准,监理日志、监理月报、监理文件资料、而且对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与2000规范的要求有所不同,2000规范要求总监代表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是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监理人员,而2013规范要求总监代表条件放宽,是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以上工程实践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是具有工程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第三章中2013规范比2000规范总监职责多出以下2条:1、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2、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多出以下2条:收集、汇总、参与整理监理文件资料;2、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和竣工验收。2013规范第五章除了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内容外,还增加了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2013规范第六章的名称更名为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处理。原2000规范第六章的名称为施工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2013规范第七章监理文件资料管理中,监理月报的内容列举了4条主要内容,并且增加监理日志的主要内容5条,2013规范中第八章设备采购文件资料内容概括为6条主要内容,设备监造文件资料概括为20条主要内容,2013规范比2000规范增添了第九章内容相关服务,2013规范附录A类表为监理单位用表,原2000规范为承包单位用表,内容中增加了: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工程开工令、监理报告、旁站记录、工程复工令。2013规范附录B为施工单位报审报验用表,原2000规范附录B为监理单位用表,内容中增添了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C类表为通用表,2000规范附录C也为通用表。2013规范C类表增添了索赔意向通知书。

四、结束语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设监理协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2014年3月1日开始实施,通过对《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的学习,认识到随着社会的发展,《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内容也得到了及时的调整和修订,以便于广大监理人员更好的贯彻和执行。

参考文献

[1] 宋彦,魏利敏.对有效实施安全监理的几点建议[J]. 郑州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6(02)

[2] 王咏梅.关于建筑施工监理若干问题的研究[J]. 科技创新导报. 20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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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农田水利建设工程管理的状况

农田水利建设工程主要包括了五个部分。这五个部分是:小型渠道、桥梁、涵洞、灌溉站、排涝站等。现阶段我国地方的农田水利建设工程主要的建设者是村镇一级的政府共同建设。工程的建设资金主要是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水利部门专项扶持农田水利建设的款项;另一个部分是农业部门专项扶持农业开发新项目的款项。通常情况下,这些款项只能够保障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基本建设需要。这种情况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工程质量是我们现在非常担心的一个方面。文章针对这一方面进行六点分析。这六点是:第一点是前期的不深入的规划,工程建设的各个部门合作意识不足。第二点是重复建设很多,同时也会出现很多没有完工的建设工程,很多的工程在最后会出现工程的纠纷。第三点是现有的小型农田建设工程自身的施工不足,建设工程存在非常严重的老化问题,工程的季节性和缺水性问题非常的严重。第四点是很多的地方政府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建设工程的投入严重不足,地方政府没有一个非常明确的定位和认知。第五点是存在着一个非常陈旧的观点,这个观点就是谁人受益,谁人负担。第六点是基层的建设单位的自身能力不够,相对于其他的建设单位来讲是非常薄弱的,这一点需要加强。下面进行详细的叙述和分析。

(1)我国农田水利建设工程管理中,前期的不深入的规划,工程建设的各个部门合作意识不足。现在的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通常是由几个单位共同建设,这种状况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就会比较混乱,尤其是前期的准备工作。多方面的参与就很难在工程的前期规划中有统一的意见,相应的工程前期的施工标准和施工质量验收的标准等都很难有一个非常统一的标准。每个部门都有自己需要执行和遵循的标准和利益要执行,这种情况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的前期就有可能出现盲目建设和随意建设的情况。这样直接导致了项目建设的质量,进度和设计不能够有效的进行兼顾,不能从根本上释放农田水利工程利国利民的初衷;导致了旱涝等情况还是没有得到完全的解决。

(2)我国农田水利建设工程管理中,重复建设很多,同时也会出现很多没有完工的建设工程,很多的工程在最后会出现工程的纠纷。根据上文所分析的问题,现在的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很难统一各个部门的执行意见。这样就会出现,农田水利建设工程建成之后几年之后,由于不符合另一个部门的设计要求或者质量检验要求,被推倒重建。这样的做法就会给我国的农田水利建设工程带来重复建设的问题。这样首先影响的是当地的农民,其次影响的是建设资金;有的时候工程建设完毕交付使用后,政府或者是建设单位没有专门的人员进行建设工程的管理和看护,这样就会使得工程在受到毁坏的时候得不到及时的修复,不能充分的发挥出农田水利工程的作用,浪费了国家的投入。

(3)我国农田水利建设工程管理中,现有的小型农田建设工程自身的施工不足,建设工程存在非常严重的老化问题,工程的季节性和缺水性问题非常的严重。在干旱的季节中,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功能问题就显现的尤为突出。现在我国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大多建设在上世纪的六七十年代,这些工程建筑已经长久失修,由于没有得到妥善的看护,已经失去了原有的建设功能。农田设施的功能消失,直接受影响的是我国的广大农民,一旦出现旱涝灾害,农民会遭受到非常重大的经济损失。

(4)我国农田水利建设工程管理中,很多的地方政府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建设工程的投入严重不足,地方政府没有一个非常明确的定位和认知。按照我国的水利管理的管理原则,水利的渠道下一级的水利建设管理权归口建设地所在的人民政府所有,水利工程的维修和建设费用全部由这一级的政府承担。但是根据我国的现有国情,我国的乡镇的财政已经是入不敷出了,这种情况下政府只有向上级的政府来说明情况,争取建设资金。现在的政府负责人为了自己的政绩,都在建设一些利民的工程,但是通常情况下是不会将政府的资金投入这些长远的建筑投资的。因此我国的农田水利建设工程现阶段处在一个很尴尬的地位。

(5)我国农田水利建设工程管理中,还存在着一个非常陈旧的观点,这个观点就是谁人受益,谁人负担。我国的农民群众长时间的认为我国的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应该是水利相关的部门进行出资修建和管理。但是总所周知,我国的水利部门主要是靠收取水费来生存。要是没有国家的专项资金进行农田水利的工程建设,水利部门是没有足够的经费来进行农田水利的基础建设的。现阶段的我国的农田水利工程应该实行市场化的运作。只有这样,才能够促进我国的农民和水利部门积极的进行农田水利工程建设。

(6)我国农田水利建设工程管理中,基层的建设单位的自身能力不够,相对于其他的建设单位来讲是非常薄弱的,这一点需要加强。我国由于乡镇一级的政府正在进行政府机构改革的一些原因。我国的水利工作部门存在结构不合理的地方。这些地方中,既有年龄层次分布不合理的问题,也存在成员文化程度不高的问题。同时存在的问题还包括我国的财政部门对于这些农田基础建设的投入太少。这样也就影响了我国的农田建设工程的日常管理。

2我国水利工程建设工程管理中处理问题的建议

(1)建议一:我国要用科学的方法来对待和处理小型水利农田的建设工程中的管理工作,我们要重视管理带来的效益,要改变重视建设,轻视管理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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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前言

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监理是通过对工程建设者的行为进行监控、督导和评价,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建设部在2006年10月16日印发《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文对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工作程序、监理责任及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主要工作等方面都做出了具体规定,这为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在实际工程监理工作中提供了法律保证。本文作者结合多年的实践经验,就如何做好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工作谈谈自己的观点,以供同仁参考。

1.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

1.1建立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监理责任制

建立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监理责任制就是要明确各级、各岗位、每个参与监理施工安全的监理人员在工作中的责任,把施工安全监理的各项工作的责任落实到总监、各有关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的身上,使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纳人监理机构的监理目标,纳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施工阶段监理的各个环节,实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施工安全监管。切实落实总监理工程师责任制,规范总监理工程师责任制的独特能力,包括选择德才兼备的总监,使其真正成为工程项目的责权利主体。同时总监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的前提下,在与业主、施工方的工作关系上,遵循“公正、科学、严谨、热情”的工作作风,在处理业主与监理关系时,始终注重公司形象为第一,以业主利益为前提,当好业主的参谋。

1.2编制安全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

监理规划是监理单位接受业主委托并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后,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在监理大纲的基础上,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广泛收集工程信息和资料的情况下制定的。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用来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监理规划明确确定了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还应当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制定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但在实际工作中,许多监理规划的编制较为笼统,针对性不强;监理细则也存在内容不全面。因此,首先要在思想上认真和重视,熟悉和了解工程的特点,认真编制使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为安全监理工作奠定好基础。

1.3做好安全监理的审查审核工作

这是安全监理在施工准备阶段十分重要的一项工作。具体有五项:一是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做到具有针对性。二是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三是审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四是审核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五是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发生施工单位提供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经常没有经过专家论证,分包单位缺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作业人员人证不符或证件过期等现象;为此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人员资料的身材审核一定要高度重视,审查深度一定要到位。最后还有一点就是安全防护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因为费用直接影响到措施的落实。

1.4做到检查督促到位

检查督促包括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要求主要做好六个方面的检查督促工作。一是要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二是根据工程情况编制施工危险源明细表,定期巡查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较大工程的作业情况,并视工程进度不定期重点巡查;三是核查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特别提出的是验收手续还未齐全就投入使用的现象一定要制止,要做到资料齐全手续完备。四是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这里主要是落实,特别是安全防护措施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及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施工方常常用甲方没给费用来推脱,要做好协调工作;五是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这是施工阶段的主要工作,对已经审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必须要严格执行。若在施工过程中有特殊情况发生,必须修改或调整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时应坚持按程序办事;六是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的自查情况进行抽查。这里特别注意不能用联合检查来代替自查与抽查,不能简化程序造成遗漏。

1.5工地例会与正确行使停工指令

工地例会是施工过程中参加建设工程各方沟通情况,解决分歧、形成共识、做出决定的主要渠道。通过工地例会,监理人员分析施工过程的安全状况,指出存在的安全间题,提出整改意见,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完成。为了行使安全监理职责和权力,《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要求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这里要求监理人员在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机构还要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如施工单位不服从监理的指令不进行整改或继续施工的,监理机构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报告有信函、传真和电话等形式,其中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所做工作做到有据可查。

为了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监理单位应加强管理,采取下面三项措施:

①健全监理单位安全监理责任制。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对本企业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全面负责,总监理工程师要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负责,并根据工程项目特点,明确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 把责任落实到人。

②完善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健全审查核验制度、检查验收制度和督促整改制度基础上,完善工地例会制度及资料归档制度。定期召开工地例会,针对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落实,指定专人负责监理内业资料的整理、分类及定卷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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