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范文

时间:2023-08-28 09: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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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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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30年来,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对国民经济的拉动作用不断增强,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之一和劳动力最密集及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最多的产业得到空前的发展,而且随着城市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将有更大的人才需求量。

为了实现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多年来我不断研究探索教学内容与课程开发改革,按照“以用定学,学以致用”的原则设计人才培养方案与课程体系,将追求更高的教学效果作为教学行为准则,建立“课堂学习培养法律文书起草能力、施工现场培养解决工程法律纠纷能力”的课程改革思路,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形式和手段等方面积极改革。

一、建筑工程法律与相关法规教学内容的组织

课程教学内容的组织,以建筑企业开展各项业务的主要作业程序为主线,按各项业务开展的先后顺序组织教学内容,以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实践、集成和创新能力,使学生能够较系统全面地掌握建筑工程法律知识,具有一定的分析、研究、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有关实际问题的综合素质与能力。

二、建筑工程法律与相关法规教学目标

课程教学以案例教学为手段,以“学”“会”“懂”和“知识”“能力”的跟进关系为主线,设计了以下目标:1.掌握建设工程项目各阶段建设单位和各从业单位的相关法律规定;2.具备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阶段遵守、应用法律法规能力;3.教学过程中采用新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完成实务和案例分析,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培养团队精神和创新能力、个人的综合能力和拓展能力。

三、建筑工程法律与相关法规的教学方法与手段

(一)实现模块化、任务化、系统化教学模式

根据工作过程的特点,精心设计项目与典型工作任务,将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划分为7个学习领域,每个学习领域又分为几个学习情境,每个学习情境又有若干个学习内容。学生通过“接受任务、制订计划、确定方法、完成任务、效果评价、工作总结”的工学交替教学模式,在课堂上或者实训室完成每个学习领域的学习任务。

(二)教学方法

1.“面授+讨论”教学法。在讲课中,主讲教师搜寻与建筑法律、法规有关的实证案例,培养学生对建筑法律法规的学习兴趣。经常分组进行课堂讨论和案例分析,采取过程讨论、考核鼓励的方法。2.“任务驱动+情境体验”教学法。通过布置起草合同书、投标函的作业形式,使学生提高实际能力。通过介绍相关律师事务所网站、专业法律网站等网络资源,从而开阔了学习的广度与深度。3.“启发+互动”教学法。课程讲授中,每次新概念的提出尽量采用启发和互动方式,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创建课堂的积极气氛。4.“学+做+考+创”教学法。该课程教学中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实例分析、招投标模拟、编制一系列合同,同时,打破传统的考核方式,考核评价中采用老师评价、学生自评和学生互评等方法,将考核与创新能力相结合。5.“课堂解惑+网上答疑”教学法。在课堂上,主讲教师针对学生的提问及时进行传道解惑,解答学生的疑难;在项目现场,由项目工程师进行指导,利用QQ、E-mail等与学生保持沟通和联系。

(三)教学手段

1.多媒体教学手段。多媒体教学手段是现代教育技术,当课堂教学引入多媒体课件,并与传统教学相结合,将增大课堂教学的信息量,使课堂教学更加直观、生动、具体、容易理解。2.网络教学手段。教师制作该课程的电子课件、电子教材、习题、教学素材库、试卷库等教学资源,形成网络课程,这一教学手段的应用将提高学生课后灵活学习、自主学习的积极性。3.情境教学手段。课堂教学以任务(项目)为载体,以工程过程为导向,引入职业活动训练项目,进行情境教学。把学生分成若干小组,采用任务形式,充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4.现场教学手段。充分利用校外实训基地,将现场教学合理穿插于课堂教学中,有计划地带学生到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现场结合实物进行现场教学,增强学生的感性认识,较好地体现工学结合人才培养的要求。

四、课程教学改革

(一)课程教学内容改革的理念与思路

为了加强该课程的可操作性,在对企业人才需求基本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从建筑企业、监理企业、项目咨询公司邀请行业专家,与本课程的教学团队共同研究、开发和设计,认真进行了典型工作任务分析,并将课程内容以工作过程为导向重新编排。科学设计学习情境,认真选取了教学内容。在以任务(项目)为载体的教学过程中,教师在引导学生掌握应知部分的知识后,通过职业活动训练项目的情境教学,引入实践教学情境,培养学生的职业实践技能。

(二)课程师资队伍建设

1.课程师资队伍的建设规划:通过培养、读研、访问、进修、兼职、客座等途径建设一支专业理论水平、教学和科研水平较高的教师队伍;建立健全机制,鼓励、奖励引导教师全面发展;提高教师职称、学历;建立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学队伍。2.措施:(1)鼓励中青年教师进修学习、提高学历和业务素质;(2)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选送青年教师到生产单位培训、实践锻炼,同时聘请企业兼职教师参与教学,提高教学效果;(3)对新上课教师实行“导师制”。指派有丰富经验的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对新上课教师指导,要有学习计划和指导计划,期末写出总结交学院和学校进行考核;(4)加强课堂教学内容建设,提高教学质量。采用教研活动、参加科研、教学督导、课堂教学比赛和教学课件比赛等形式提高课堂教学效果;(5)提供平台,鼓励教师多出成果。结合学院的有关要求给青年教师提供了参加教学研究、编写各种教学文件和资料的机会,培养科研、教研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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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言

自2015年以来,随着国家经济进入深度调整期,社会发展步入新常态,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我国城市化进程也步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城市化进程离不开工程建设,建设工程的质量不仅决定着建筑物的使用年限,同时也影响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由此可知,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是极为必要的。有的建设工程施工周期很长,施工过程十分复杂,这就导致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也变得非常复杂。现阶段,想要提高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水平,就必须要从提高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效率和质量入手。

2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作用

当前我国社会发展已经步入了新的阶段,在这一时期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重要性正逐渐体现。与此同时,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任务也日益加大。归根结底,这主要是因为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周期普遍漫长,施工工程所需要的工种偏多,施工材料、施工设备偏多以及工人流动性太高所导致的。针对当前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发展的现状与我国国情,笔者认为现阶段建设工程施工人员要树立起科学的发展观,落实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各种预防措施,要配合好政府监督机构做好安全管理工作[1]。此外,由于工程建设直接关系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而在施工阶段也要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做好确保施工安全的措施。由此可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

3影响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几点因素

通过前文的分析可知,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于社会的发展和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起着很重要的作用。想要做好建设工程安全工作,就必须要了解影响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因素,下面一一进行分析。3.1管理体制影响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首要因素就是管理体制,管理体制是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开展的基础。然而当前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体制并不完善,大多数安全监督工作都仅仅是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问题进行监督,其中的监管作用却无法发挥出来。此外,某些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经费不足,尤其是一些欠发达地区和贫困地区,管理体制的不完善会降低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3.2监督管理人员任何行业的发展都离不开人才,当前我国建设工程行业处于迅速发展壮大阶段,其中需要监督的内容也逐渐增多。此外,由于行业的发展和技术的革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技术要求也越来越高,其中涌现出各种各样的问题。发展至今,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于监督管理人员的需求越来越大,然而监督人员却要具备各方各面的知识,他们不仅需要掌握专业技术,还需要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还要具备足够的管理能力。由此可见,监督管理人员是影响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重要因素[2]。3.3相关法律法规由于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行业的发展时间相对较晚,再加上步入21世纪后的几年,国家没有具体规定出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条款,其中的一些法律法规也不够完善,以上种种都使得安全监督工作无法落实到位,需要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当前建设工程安全监督行业存在着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那就是一些建设单位总是违法操作,不按建设程序办事。举例来说,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霸王条款,要求施工单位先行垫付施工资金,而这无疑给施工单位造成了巨大的压力,进而导致施工单位安全生产防护能力降低。3.4社会各界的重视发展至今,我国建设工程施工行业越来越壮大,施工单位的数量也越来越多。随着行业竞争的激烈化,绝大多数施工单位将精力重点放在了降低生产成本,以低价格提高竞争优势等方面,却没有对安全管理工作保持足够的重视。很多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的管理粗放化,安全管理体系难以健全,施工现场管理非常混乱。作为监理企业,他们也需要做好监理工作,认真严格按照相关流程和标准执行,对于安全隐患要做到早发现、早治理。此外,由于历史遗留问题,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定位一直都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尚未受到社会的认同。根据相关资料显示,我国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最早在20世纪90年代出现,当时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主要就是施工现场的检查、验收和评定,再加上很多人认为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属于宏观控制和管理机构,人们错误的认识也导致其对安全监督工作的不重视。正是由于社会各界的不重视,最终才导致当前建设工程行业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安全监督管理问题[3]。怎样做好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这是我国政府部门、施工单位、监理企业、施工人员以及社会大众都要重视的事情。社会各界的重视,这对于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影响是非常重大的。

4提高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质量的举措

现阶段针对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行业存在的种种问题,可以通过如下举措进行改进,最终提高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质量。4.1做好工作定位在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之前,首先要对该项工作进行合理的定位。建设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目的是通过严格控制建设工程的安全质量,来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与此同时,该项工作还是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和执法。建设安全监督机构不仅监督着建设工程的安全施工,还有权利也有义务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以及监理单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针对于此,未来我国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需要进行正确的方向定位,同时也要对行业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法制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办事能力,进而为建设工程相关企业提供足够的技术支持,最终为社会大众提供有效的服务。4.2完善相关制度通过前文的分析可以看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当前仍旧处于不完善状态,其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针对于此,当前我国建设工程行业要针对行业发展现状制定出完善的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同时附上各种细则。与此同时,安全监督管理制度还要做到规范化管理、标准化管理、专业化管理,要切实做好监督工作和后续跟踪工作,一旦发现问题立刻上报。与此同时,还要重点关注重点监控区域、重点监控单位、重点关注项目,对以上这些保持足够的重视,做好现场工程安全管理工作。4.3培养行业人才任何行业的发展都需要依靠本行业专业人才的支持,然而由于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行业的不完善,导致当前监督人员的质量明显不高。针对于此,需要对本行业监督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法律知识教育以及应急应对能力的培养。与此同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政策,把知识丰富、水平高、能力强的专业人才吸引到监督管理岗位上来,从整体上提高监督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整体素质,进而塑造出更好的安全监督队伍形象。4.4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行业而言,相关法律法规不仅起到规范作用,同时也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针对当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的现状,国家应该逐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在这一过程中可以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同类法律法规,同时结合当前我国国情,最终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的法律法规,用以指导和规范本行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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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6)01-154-01

指定分包在我国目前的建设工程领域中非常普遍。然而,我国现行的法律中对指定分包的规定却不尽完善,从而造成了法律规定和实践相脱节,进而导致由于指定分包合同引起的履约纠纷的处理很难有明确的法律依据。鉴于此,完善对指定分包的法律规定便成为一项必要的,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的工作。

一、我国现行法律对指定分包的有关规定

我国《建筑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了“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同时,一些部门法,也做了类似规定,比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中第六十六条规定“招标人不得指定分包人。”

由此可见,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分包人的指定是持禁止态度的。《建筑法》二十五条规定之目的是约束发包方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要求承包方购入由其指定的建筑材料、构配件或设备,包括不得要求承包方必须向其指定的生产厂或供应商购买建筑材料、构配件或设备。在建筑工程按合同约定实行固定总价的情况下,因为发包方的这种指定行为,势必会损害承包方的利益,同时也容易滋生腐败。

二、指定分包在实践中的情况

但是在我国建设工程项目实践中,有着另外一种情形的指定分包。

一些工程项目中因在招标阶段划分合同包时,考虑到某特殊专项工作的实施要求拥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或专门的施工设备、独特的施工方法,但通常来说承包商不具备相应的能力完成此项工作,因此发包人往往不将此项工作划分给承包人,而是根据其积累的资料、信息,经验,形成的对某公司信誉、技术能力、财务能力等方面的了解和信任,通过议标方式选择该公司作为其指定分包完成此项工作。或者甄选几个候选人,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一家公司作为实施此项工作的指定分包。

尽管上述指定分包的工作不属于承包人的工作范围,但是从项目管理角度而言,如果以一个单独的合同对待,不利于承包商对于整个项目现场的总体协调和管理。为避免各个独立合同之间的干扰,发包人要求承包商与指定分包签订合同,在合同关系和管理关系方面,指定分包与一般分包商处于同等地位,从而更有利于承包商对于整个项目的统一管理、协调以及掌控。

三、指定分包在实践中与法律规定之区别

建筑工程实践中存在的上述形式的指定分包,与《建筑法》二十五条和七部委30号令中之分包人,是有明显区别的:

首先,指定方式不同。前者是由发包人直接指定;而后者是发包人向承包人指定。

其次,分包工作内容不同。前者之分包工作属于承包商无力完成,不属于合同约定应由承包商必须完成范围之内的工作,即承包商投标报价时没有摊入间接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的工作,因此不损害承包商的合法权益。后者之分包工作则为承包商工作范围的一部分。

再次,工程款的支付开支项目不同。为了不损害承包商的利益,前者之分包付款应从暂列金额内开支。而对后者分包的付款,则从工程量清单中相应工作内容项内支付。

还有,对分包利益的保护不同。尽管前者之分包与承包商签订分包合同后,按照权利义务关系直接对承包商负责,但由于指定分包终究是发包人选定的,而且工程款的支付从暂列金额内开支,因此,在合同条件内列有保护指定分包的条款。而后者之分包,发包人一般不介入监督分包合同的履行状况。

最后,违约责任的范围不同。前者之分包的任何违约行为导致对发包人或第三方造成任何损害而引起的索赔或诉讼,应使承包商免责,除非是由于承包商对其了错误的指示。后者之分包违约行为,将被视为承包商的违约行为,按照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的合同规定追究承包人的责任。

四、法律中完善对指定分包的有关规定的必要性

由于在建设工程项目中对某专项工作有特殊专业技术需求绝非个例,发包人因此而指定分包的现象也就非常普遍。这种指定之所以普遍存在,是因为其具有如下必要性和现实意义:1.针对性强,一定程度上避免了繁琐复杂的招投标过程,节省了时间成本和费用;2.避免了承包人涉及自己不擅长和不熟悉领域工作的盲目性;3.通过指定分包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实现了对项目的统一调度管理和协调;4.指定分包普遍存在于国际工程实践。随着中国越来越多的涉及境内外的国际工程项目,指定分包也越来越普遍适用。

五、完善中国指定分包规定之思考

我国现有法律中对于不准发包人指定分包人的规定,是为规避利益输送,防止腐败的滋生,有着积极的预防效果,具有一定的社会现实意义。

可是对于上述建设工程实践中存在的另一种情形的指定分包,法律上即没有对其概念、特点的清的界定,也没用对各方责任、权利和义务全面,清的规定,导致在工程实践中对指定分包合同效力的认定和各方违约责任的承担,都存在一定程度的困惑。故我国应尽快完善法律中对此指定分包的有关规定。

鉴于我国建设工程实践现状,以及我国走向国际建设工程市场的需求,我国应该在完善指定分包的相关立法和规定中,借鉴FIDIC合同文本的相关规定,包括明确界定指定分包商的概念;赋予承包商的合理反对权、管理权和监督权;以及对指定分包商合法利益的保障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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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建筑工程的建设也得到快速的发展,这也对工程的质量提出了新的挑战。通过不断努力和借鉴发达国家在建筑管理中成功的经验,我国在工程建筑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工程质量可以说是一个建筑工程的生命,其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整个工程的顺利进行,因此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是目前建筑管理中迫切需要面对的难题。本文主要阐述了工程质量监督的现状,并提出有效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的方法和途径。

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现状

1.1我国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主要依据是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方面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等。而在实际的工程质量监督中发现,在工程中出现的一些违法、违规的行为却在法律法规中找不到比较明确的处罚标准,这样就会影响到质量监督部分,对于这些违法、违规的行为很难做出处罚,从而导致建筑工程无法顺利进行,严重影响到工程的进度和质量。总而言之,目前我国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与实际操作中的情况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使工程质量监督的力度不够,我国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1.2开发商重视利益而忽略了建筑工程的质量

在当前的市场经济环境内,很多开发商为了追求更多的经济利益,忽略了建筑工程的质量。在实际操作中,开发商一味追求工程进度,对工程的质量完全不够重视,他们关心的是快点完成工程任务,就能拿到更多的经济利益。因此,在工程建设时无视人员技术的高度、不分工种,甚至将工程施工的顺序打乱,甚至有些开发商还通过偷工减料来减少成本,使用一些廉价的建筑材料来进行施工,这些都会严重影响到建筑工程的质量,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埋下重大的安全隐患。对于这些情况,都是目前工程质量监督部分所要加的监督内容,要杜绝这种情况的出现。

1.3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人员综合素质不高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是一项对专业技术技能和法律知识要求都比较高的工种,同时还要有很高的道德品质。因此对于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也很高。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高低会直接影响到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目前我国相关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人员还是比较缺乏的,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参差不齐,一些工作人员的意识不够,思想觉悟低,服务意识差,甚至有的工作人员为了个人利益,对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完成只存在于表面。还有一些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不高,不仅对于建筑工程的相关技术熟悉不够,对于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是一知半解,这些都会影响到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

2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的方法和途径

2.1完善坚持工程质量监督法律法规

要做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必须要不断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只有不断完善工程质量监督的法律法规才能有效保障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给质量监督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依据,不断提高工程质量监督的水平。建筑工程质量是建筑工程的重要内容,健全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是建设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时,不仅要对建筑施工的过程和施工的质量监督和检查做出明确规定,同时对于相关的处罚条例也要做出明确的规定,力保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

2.2将建筑工程的责任主体作为主要监督对象

目前,我国建筑工程主要有七大责任主体,分别是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施工图审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这些责任主体是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的关键性因素,如果其中某些责任主体想在工程中谋取更多的经济利益就会直接影响到工程质量。因此,我们必须要把建筑工程的责任主体作为主要的监督对象,对这些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建筑项目的要求、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是否能胜任这些工程任务、相关的手续是否完整等进行监督。在建筑工程的每一个施工环节都要进行严格的质量监督工作,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工程的质量。

2.3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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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国石油工程监理过程存在的常见问题

我国石油工程建设依靠监理单位对相关项目建设质量进行监督管理,保障了油田项目的建设质量,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2.1缺乏政府机构的监督管理

政府在石油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宏观管理力度不够,无法保证监理单位在市场上的稳固地位。虽然国家有相关的法律规章,比如《质量管理条例》等约束监理行为,但是在实施过程中缺少政府机构的监督管理,使得一些法律法规无法真正落实到位。

2.2市场竞争机制不完善

由于我国石油工程监理的受控力度不够,监理市场的竞争机制不完善,导致竞争行为缺乏规范性。存在一些业主私招乱雇或者包揽现象,同时扰乱了监理市场的价格。

2.3监理人员素质不高

工程监理人员自身素质不高,专业技能水平差,都直接影响工程监理的质量,无法充分发挥监理的作用。

2.4相关监理法规制度不完善

法治社会的大背景下,需要用可操作性强的相关法律法规作为监理行为的坚实后盾和实施依据。由于现有监理法规制度还不太完善,加上法律法规还存在缺陷,使得监理人员有法不依,无法将法律法规落实到位。

2.5监理工作内容限制较多

有的业主和施工单位对监理的职责权能并不了解,认为监理只负责质量管理方面,并未将投资的管理、进度的管理、工时的管理、奖惩制度的管理等授权给监理部门,限制了监理工作的权限。

3石油工程监理常见问题的解决对策

3.1加强政府职能监管力度

要加强政府职能的监管力度,就必须让政府机构重视监理行业,加速政府职能转变,形成完整可靠的、操作性强的政府监督管理安全机制,建立专业性强、综合素质高的监督队伍,加强政府对石油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的监督作用。

3.2建立健全监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建立健全符合现行经济发展要求的法律法规来更好更全面地约束石油工程建设行为,监控监理组织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才能更好地实施监督管理工作。

3.3提升监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责任心

加强监理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素质培训,保证监理团队的整体水平。提高监理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实施一定的奖惩激励机制,激发监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使员工能与时俱进地学习国内外先进的技术和经验,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

3.4规范工程监理资质,明确监理职责

对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的资质审核要规范管理,这样才能促进监理市场规范化发展,保证石油工程的施工质量。监理企业具备合法资质才能使其监理行为具备法律效力,使监理单位具有独立性,避免同体监理和内部监理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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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工程项目;财务审计;特点;必要性

一、工程项目财务审计的特点

工程项目财务审计是基于同时掌握财务审计能力与工程项目建设相关专业知识的审计工作者而展开的经济活动,审计工作者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第三方公正的角度进行工作,因此它具有公正、合法、真实、准确等性质。而从另一个角度看,真实有效的财务审计管理,同时是满足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并有效提高工程效益的有力手段。

二、工程项目财务审计的必要性

(一)工程项目财务审计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是项目评估的重要依据

工程项目的可行性是基于真实、准确的数据背景下分析研究所得出的,没有准确真实的数据支持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只是一个空谈,不具有科学有效性。因此,通过工程项目财务审计的方式对可行性报告进行审查是十分必要的,它为工程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提供有力的保障,是工程项目投资风险的重要规避措施。在实际的可行性报告审核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要点。工程项目建立依据的审查。一般包括工程项目的建立背景、工程概况、项目市场前景、投资金额、方式,以及财务分析等方面。工程项目可行性分析。项目可行性分析是在项目建立依据审查的基础展开的,通过项目建立依据的真实准确性审查,分析项目是否具备建设前景,项目建设是否存在竞争对手以及当前环境是否满足工程建设要求等,着重分析工程目标前景与投资的关系,尤其需要考虑工程目标是否存在竞争,以及工程的竞争力和工程风险的预测。工程项目的规模分析。项目规模分析应包括经济投入成本预测,项目目标收益预测,效益指标分析,工程风险说明,财务指标分析结果,以及阶段性经济投入预测等。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核结论。工程项目可行性分析专家通过上述3项的审核结果,就工程可行性给出审核结论,并提出相应意见。工程项目可行性报告是工程建设开展的第一步,是必须经过有效的科学手段验证才可以作为有效的工程建设参考依据供企业高层决策使用。工程项目财务审计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是体现在工程项目财务审计工作的整个流程之中的,它是工程的实际投入和产出的真实表现,是工程财务管理必不可少的手段。

(二)工程项目财务审计有效的反映了工程的经济性、效益性

工程项目的经济性和效益性是工程建设的核心内容,任何的项目都是建立在其为国家社会能够带来经济效益的基础之上,因此工程项目财务审计能够真实有效反映工程经济效益性的这一特性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工程项目财务审计在工程的各阶段都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性,具体体现在如下几点。在工程项目施工之前,通过结合工程设计资料以及国家建设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工程预算,通过预算审计的方式,将工程的造价控制在设计所需的概预算范围内至关重要,是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中的重要一环。通过预算审计、风险评估等方式将工程投资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制定阶段性工程资金投入计划,通过有计划的资金投入,可以减少不必要资金浪费,规避资金无计划投入带来的资金周转不周等情况,有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在工程项目的实施阶段,实时的工程项目动态投资审计则有效监控了工程的投入情况和工程实施进度。在工程的实施阶段,各种的突况产生的停工,设计变更造成的工程变更,以及应业主要求产生的工程变更等都会使工程的投资预算发生变动,通过审计将这些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变更收集并记录下来,是工程最终经济评估的真实、有效性得以保证的不可或缺的依据;同时通过阶段性的工程审核,对阶段性的工程进度分析以及经济指标分析,可以实时的掌控工程进度,并针对当前工期进度、和经济指标实现动态调整,确保工程的按时完工和资金投入动态平衡,总投资可控。工程竣工前,结合工程预算、工程变更以及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发生一系列经济活动,审核工程的最终造价。竣工决算的审计包括工程竣工图纸的现场复核,竣工图纸工程量审核,工程变更签证审核,以及工程合同项目单价外的项目单价审核、材料价格动态调差等,基于工程合同、有效的工程变更以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所得出的工程最终造价是真实、准确、有效的,确保了工程项目投资的资金使用效率,是工程项目经济效益的直观体现,是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

(三)工程项目财务审计是依法进行的,是企业财务管理的必要手段

工程项目财务审计的基础是国家的法律法规,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工程项目财务审计是一种约束也是一种规范,财务审计的真实、准确、有效也是通过法律法规的方式实现的。国家法律法规对财务审计过程起着主导作用,财务审计的主要工作任务则是依据法律法规对企业的相关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和审核。在法律法规的约束下,经济活动应当符合以下内容:一、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各项方针政策、规章制度等,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二、国家及地方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等编制的预算计划,以及工程项目招标、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规范要求。三、满足国家现行行业规范,定额指标等。

工程项目财务审计是需要由获得国家相关职业任职资格的人员编制执行的,是需要相关审计工作人员承担相应责任的,因此它具有法律的普遍约束效力,是可以真实反映工作财务投资状况的财务管理手段。财务审计工作的成果上报给审计单位的高层领导决策、评价,并采用复审的方式,进一步确保工程项目财务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可以有效的降低工程项目的不必要资金投入、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工程项目财务审计使工程项目建设财务管理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通过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工作,可以有效保障工程项目投资的效益;是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效率,促进企业经济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必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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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工程建设 串通招投标行为 法律规制

近年来,我国工程建设规模越来越大,招投标制度也随之得到了进一步推广,但是这并没有遏制工程建设中传统招投标行为,究其根本原因还是由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招投标制度不够健全及招投标市场不够成熟等问题。我国相关部门应积极面对这些问题,并采取行之有效的解决措施,实现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的有序化开展。

一、工程建设串通招投标行为的基本性质

工程建设串通招投标行为实质上属于违法行为,首先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投标者不得串通投标,,抬高或压低标价,投标者和招标者不得相互勾结,以排挤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从法律的角度上看,工程建设串通招投标的行为就是一种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有失公平。其次,工程建设串通招投标行为发生后,就意味着其违背了投标主体的公平竞争理念。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主要是由招标负责人向多个投标人发出投标邀约,对投标人做出合同承诺的过程中,由于第三方投标人的各种条件及关系等因素,招标人取消了对原来投标人的合同承诺,这种行为就属于串通招投标行为,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招投标双方进行交易活动的诚信与公平原则。

二、工程建设串通招投标行为产生的原因

工程建设串通招投标行为在目前工程建设市场竞争中较为常见,导致这种行为的原因也有很多,该行为从整个社会来讲,不利于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从工程建设来讲,该行为违反了双方的承诺合约,损害了原有投标人的权益。那么要真正解决这一问题,首先需要对该行为产生的原因做出正确的分析,以下是笔者针对工程建设串通招投标行为产生原因进行的分析:

(一)我国工程建设招投标相关法律有待完善

相对于国外招投标建立制度的时间而言,我国工程建设招投标起步较晚,虽建立了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但是相对而言还不够完善,这是导致工程建设串通招投标行为产生的一大原因。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虽然对招投标行为做出了一定规定,但是对该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并没有进行严格规定,规范内容较为粗略。比如《招投标法》在其中的第五十九条相关规范表示,招标人与中标人凡不按照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是招标人与中标人双方违背合同内容的,应给予责令改正。虽然给予了惩罚规定,但是惩罚力度较小,起不到维护招投标双方权益的作用。

(二)部分工程建设企业诚信度有待加强

目前工程建设招投标工程中主要存在的不良现象有招标机构与招投标监管部门私自串通,暗自确定工程建设企业,还有一些招标机构为了从中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向投标方泄露标书的内容,这些招投标不良行为产生的原因不仅仅是法律制度不完善,部分原因是因为部分工程建设招投标企业没有规范自身行为,才导致在招投标过程中做出有失诚信的事情。

(三)招投标监管机构监管力度不够

建立招投标监管机构的目的就是为了规范工程建设中的招投标行为,但是部分招投标监管机构在监督过程中并没有充分发挥其本身的监督作用,监督工作流于形式化,失去了建立招投标监管机构的意义。不仅如此,一些招投标监管人员在监管工作中监管方式较为单一,监管执行力度也不够强,工程建设中串通招投标行为依旧没有得到有效改善。

(四)工程建设评标专家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工程建设评标专家直接关系着招标项目的投标,花落谁家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评标专家,由此可见评标专家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的重要性与权威性。然而就目前工程建设招投标现状而言,评标专家并没有充分展现其作用力及影响力。甚至一些道德素质不高的评标专家在评标之前就已经被工程建设投标人所收买,或者收取其给予的贿赂,为了取得竞标,互相串通,使评标专家无法正确客观对招投标做出评价。

三、规制工程建设串通招投标行为的有效策略

(一)健全工程建设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

工程建设串通招投标行为影响巨大,不仅损害了招投标双方利益,同时还扰乱了整个社会市场秩序。那么要从根本上遏制串通招投标行为,首先应健全工程建设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对招投标行为进行严格明确规范,而对于违法招投标行为应根据实际情况及其所带来的影响力,给予相应惩罚,其惩罚力度不易过轻,要能够给工程建设招投标双方一定的警示性,让其看到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与权威性。其次,国外招投标制度建立较早,有一定的可借鉴之处,我国应吸取精华,从而不断完善招投标制度,使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加健全。

(二)建立招投标档案库,纳入企业信用记录

工程建设企业缺乏诚信及责任感是导致串通招投标行为的原因之一,那么要避免这一问题,全面提高工程建设企业在招投标过程中的诚信度,我国相关政府迎面建立严格的招投标诚信标准及相应的惩罚措施,并将该地区每次招投标等相关信息记录起来,形成招投标档案库,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对于累积失信次数超出规范的企业应取消其招投标资格。建立招投标档案库,若有串通招投标行为,那么就可以快速找出参与该行为招投标双方,有利于优化招投标内部组织,

在一定意义上规范了工程建设招投标市场。

(三)创建信息化平台,加大监督机制的覆盖率

目前我国信息化网络技术得到了迅速发展,在规制串通招投标行为中,可以应用先进的信息网络技术,创建信息化平台,在保证网络程序不出错的情况下,对工程建设实际招投标行为进行有效录入,通过网络可以随时调取相关信息,十分方便。此外,还可以通过网络平台进行招投标,比如利用互联网及时招标公告、在网上报名投标,网络评标等,这一形式大大提高了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了招投标监督机制的覆盖率,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招投标工作的公平性与规范性。

(四)提升工程建设评标专家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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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路建设工程的征地范围以交通部门依法审定的设计图纸和实地放线钉桩为准。自本通告之日起,公路建设规划范围内其他非农业建设用地一律停止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沿线土地用途。

三凡公路建设范围内需拆迁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经依法依规补偿后,业主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搬迁。

四公路两侧新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必须严格服从全市公路建设的整体规划,并按照我市城市规划集镇建设总体规划及村庄布局建设规划要求进行建设,距公路两侧水沟外缘不得低于规定距离(距国道不得少于20米,距省道不得少于15米,距县道不得少于10米,距乡道不得少于5米)。

五凡未按《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公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而乱搭乱建的违法违章建筑物,业主必须无条件自行拆除,并不予补偿;在规定期内未拆除的,由业主所在乡镇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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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K826.1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经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及其他建设工程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专业化监督管理。它包括了建设前期的工程咨询,建设实施阶段的招标投标、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直至建设后期的运转保修在内各个阶段的监督与管理,也包括了工程物资、设备的监督管理。自上世纪80年代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引入我国后,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发挥了巨大作用。监理作为一种先进的工程管理模式,为提高建设工程质量、降低建筑工程造价、避免社会资源浪费等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现阶段,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问题,同时也面临着发展机遇。探讨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存在的问题,分析其面临的发展机会,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具有一定创新性且科学性的建议,无论对行业自身发展还是对我国工程建设市场的完善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建筑工程监理行业发展现状

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对工程建设的质量保障起到了积极作用,其发展程度也是衡量我国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自1988年开始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以来,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已发展为我国建筑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然而,在其发展过程中也面临如下问题:

1.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监管有待加强

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我国在监理法律法规体系建立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不可避免地存在许多要完善的地方。比如我国法律体系中有对国内监理企业资质的认定要求,而对国外类似企业的认定要求还不完善。另外,在监理工程师的权责认定方面,随意性太大,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时有发生。目前,监理行业管理者仍然是政府,实行行业准入制度、企业资质和个人资质捆绑制度,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监理制度。政府管理必然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如企业监管责任的承担者是谁、监理人才的流动性差、东西部地区监理人才数量的显著差异及西部地区工程监理的到位率不足等问题。工程建设过程可以分为不同阶段由不同职能部门(如计划,城市规划、土地、房产、建设等)进行管理,也可以分为不同性质由不同领域的职能部门(如水利、公路等)进行管理,从而产生了不同职能管理部门的工作交叉和重肴,多头管理,不利于政策的制定和行业管理的统一。另外也存在行政管理黑箱操作,对企业服务意识差等问题,这些现象不可避免地阻碍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

2.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市场的不良秩序

虽然现在监理行业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来调控,但整个市场的运作仍不完善,大量不正当的竞争正在影响着这一行业的健康发展。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目前在我国的建筑市场上很大一部分业主没有也不可能将工程的投资、合同的签订、进度的控制等关键工作全部交由监理公司来完成;即便有些从监理公司转型过来的项目管理公司也不大可能承担起工程项目的全部管理。向业主方介绍项目管理的全过程、管理的内容、意义以及委托项目管理公司进行专业化管理的必要性。此外,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的诚信问题十分严重,我国监理行业在从业人员的个人诚信与企业诚信两个方面都有所欠缺,其结果都会导致行业的“诚信危机”,损害行业利益。其直接根源是诚信体系的缺失。

3.建设工程监理行业恶性竞争严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建设工程监理必须实行招标。从行业发展的前景来看,引入竞争机制是对的,但是在工程监理招投标时,价格竞争似乎成了最重要的手段,工程监理费的收取普遍低于收费标准。加之工程监理企业经营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监管不到位,很多企业为了自身利益不惜牺牲行业整体利益,恶性竞争,竞相压价,监理取费低,其结果一方面对监理企业而言经济效益日益下降,另一方面对业主来说得到的也就未必是优质服务。如任由这种局面恶性循环,势必使监理行业的社会形象一降再降,从而严重阻碍工程监理行业的良性发展。

4.监理责任逐渐加大

从当前建设市场形势看,监理人的责任有逐渐增大的趋势。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行为不规范的业主推卸责任的倾向比较明显。二是施工企业进入改制转型期。实力强的施工单位向总承包管理公司发展,将劳动力密集的工种甩出;同时,大量转移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充斥施工一线,建筑队伍的整体素质下滑。三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加强监理责任的倾向。长期以来,建设单位作为投资主体,习惯于掌握工程建设的控制权。即使在实行工程建设监理制度后,建设单位仍然留恋工程建设投资控制权,形成了监理单位对工程没有实际控制权。监理单位成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的“夹心”,监理单位有责无权,难以对施工过程实施监督、控制管理,地位尴尬。

三、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发展探讨

随着国家住建部2003年2月《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2004年11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2008年11月《关于大型工程监理单位创建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政策性文件的,从工程建设强制性监理方式到提倡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全方位的项目管理方式的政策性指导,将给工程监理行业带来更多的发展契机。市场经济的日益完善必然带动相关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城市化进程加快也必然带动相关建设制度的逐步完善,从而为工程监理行业营造更良好的市场环境。

通过以上对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存在问题、发展机会的分析,结合我国工程监理行业的现实状况及其所处的社会环境,就促进我国工程监理行业进一步发展提出以下建议:

1.完善法律法规体系,规范建筑工程监理市场

对于监理行业来说,市场是基础,法律法规体系是规范,监理行业要积极主动地联合建筑行业,推动监理行业乃至建筑业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从而起到规范市场行为的作用。如参考国际文件,研制监理服务范围;制定监理招投标管理办法;制定外资企业进入监理市场的准入资格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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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电力工程监理管理的改进

(一)完善电力工程监理管理体制

完善的监理管理制度是落实电力工程监理管理的前提条件,根据电力工程的实际特点完善安全监理制度。由于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相关法律法规认识不深,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监理制度的发展,工程监理也难以与国际接轨。因此,为了有效发挥监理单位的作用,通过完善工程监理法律法规体系来促进监理行业的发展,使监理单位在电力工程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然而,在工程监理法律法规体系中,应明确规定监理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包括:第一,监理单位需要对电力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成本、施工进度进行控制,进行工程建设信息和合同管理,积极协调相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第二,明确电力工程监理的工作范围,包括设计方案讨论;检查施工图方案;参与对承包商的招标评标;参与施工图交底、组织图纸会审;检查施工现场原材料及构件数目及质量等;第三,监理单位必须与业主签订监理合同,合同内容应包括监理工作范围,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合同必须按照《火力发电、输变电工程监理招标程序及招标文件范本》的相关规定,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合同内容;第四,实行总监理师负责制,设立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组成的监理机构,在施工现场设立监理项目部,并配备相应的监理人员,各自履行自己的监理职责。

(二)加强电力工程监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在电力工程建设监理管理中,监理人员的文化素质及道德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电力工程的建设质量,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既要加强安全知识技能的学习,也要加强安全管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通过制定绩效考核制度来充分调动监理人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只有提高了监理人员的文化素质,监理人员才能做好电力工程监理管理工作,监理工作才能落到实处。只有不断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培训工作,给予业主和施工单位更多的专业指导,做到“三控、两管、一协调”的管理,提高电力工程质量。在电力工程建设中,只有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得到了提升,同时也具备相应的法律道德观念,才能促进电力工程建设活动的顺利开展。通过对电力工程建设实行全过程的动态管理,充分发挥监理作用,以促进电力工程建设持续、稳定的发展。

(三)加强电力工程全过程的监理管理

针对电力工程全过程的监督管理,首先必须做好策划管理工作,包括监理规划、安全监理工作方案、专业监理实施细则、质量旁站方案、质量通病防治控制措施以及审查施工项目策划文件。还应在初步设计阶段,监理人员通过与设计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对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经济指标的合理性进行核查,理清业主的意愿和要求,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可以要求设计人员按照业主的意愿和要求进行设计。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施工设计方案进行审核,全面监督施工单位在施工前的安全防护设置及施工布置,从而为电力工程施工做好铺垫。其次,加强电力工程全过程的监理工作,做好项目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造价管理、技术管理等监理工作,对电力工程施工的各个环节进行动态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控制电力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施工进度,以保证电力工程的顺利竣工投产,从而促进电力工程建设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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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with the continuous development of China's economy, the scope of the bidding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are expanding. Benign competitive bidding for the construction market, and promote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enterprises, can fundamentally eliminate crudely made late in the project construction process, improve construction quality, so as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whole building market in the whole. But China's bidding started relatively late is still in development stage, the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are not perfect enough, in the whole process of bidding management is not in place, so in the process will appear due to irregular unfair competition caused by the phenomenon of individual factors or functions. This article on how to strengthen the management of bidding construction project for its existence and solution methods for the analysis of.

Key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 bidding; problem; method

中图分类号:TU723.5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实质上就是招标人对投标人进行各方面评价选择的过程。这个过程应该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必须禁止个人行为的影响以及不正当竞争事件的产生。加强土建项目招投标的管理,对提高建设项目的质量以及建设企业的发展都有重要的意义,从根本上杜绝了建设项目的粗制滥造,消除潜藏的隐患。

土建项目招投标的管理对工程建设体系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然而因为法律体系的不完善却存在着不少的问题,主要包括两大方面,一是招投标体制不够全面,现存的的规章制度并不能足够全面的起到作用,二是由招投标双方产生的技术性问题,因此如何强化土建项目招投标管理主要就要解决这两个问题。

一、土建项目招投标过程存在的问题

1、招投标体质不够完善规范

1.1地方保护主义。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招投标对地理位置不进行设限,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妨碍阻止外地企业参与投标。现在我国建设市场发展前景比较广泛,建设企业也相对较多,有的地区无视国家规定,故意对本地企业放宽政策,妨碍甚至是阻止外地企业正常参与招投标的过程。

1.2行政混乱。

有些地区相关部门领导既是政策的制定者又是实施者,自己制定,自己执行,自己管理,甚至存在直接运用行政方式干扰招投标的正常市场的行为,使招投标的工作过程不能顺利进行。

1.3投标方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

市场上存在某些企业,为了中标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贿赂,或者不是以企业本身真实的身份资料进行投标,甚至存在自我压价,以求得中标。其中标后在后期建设过程中,极有可能运用劣质材料,偷工减料来完成整个项目的建设。

1.4招投标过程不透明。

过程不能透明化,就不会做到真正的公平、公正、公开,没有相关法律的制约与监督,就会出现像,以情代法的情况。有的招标方在实际招标过程中明招暗定,选择长期合作的的施工企业,使整个过程成了形式主义,严重破坏了招投标市场的正常竞争合作体系。

2、招投标双方产生的技术性问题

2.1缺乏有效的审查体制。

在土建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缺少对投标人的信用、财力等各种信息真实度的审查方法和操作程序,这样就会出现不合格者骗标的现象,为后期项目建设过程埋下隐患。

2.2评标的方式方法。

招标项目的内容不同,评标的方式方法也就不同,评标的程序与步骤也就相对应的不同。这就需要制定严谨、科学、方便的评标方法。

2.3招标文件的严谨化标准化。

招标文件是整个招投标过程的基础,也会和招投标双方鉴定的合同相挂钩,更是招标人制定招标文件的重要依据。招标文件的科学严谨与否会直接影响到招标的整体质量和整个过程的成败。

2.4招标方肢解工程招标。

国家规定招标方不能对整个工程项目实施分部、分项招标,但是仍存在一些为谋取私利知法犯法的企业,肢解分包整个项目工程给不同施工企业,这样中标方就不能对整个过程进行整体的掌控管理,造成整个工程繁琐、滞后、脱节。

二、针对土建项目招投标过程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案

1、政府职能部门的标准化

1.1加强管理机制的整体完善。

现在我国存在一种现象,在整个招投标过程起到监督管制作用的相关行政部门,既是法制法规的制定者也是实施者,出现了自我管制,没有体现出制衡的具体作用。国家应该统一部署建设市场的监督系统,保证其独立完善,这样才能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1.2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

现在我国已具有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但与市场状况相比仍不够完善。现在建设市场不断扩大,法律的完善已刻不容缓,保持现有基础中有利于市场发展,保证招投标双方利益的一些相对成熟的条文规定,也要建立新的管理制度,包括制约双方产生不正当交易、合同的管理、建设过程的监督,加大惩罚力度等。

2、招投标过程的规范化。

2.1适当扩大招标的范围并加强对招标方的审查力度。

一方面是政府扩大招标的范围,广泛邀请招标人进行招标,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全程监督整个实施过程。另一方面是具体规定招标的范围、资格和方式,对招标方进行全方位的审核,确定其具有招标的资金实力、企业实力等,对不符合条件的招标人要严厉禁止其进行招标行动。

2.2加强对投标的管理。

投标方应具有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资格,并具有承担整个建设项目的实力。一方面是借鉴发达国家比较完善的市场体制建立整个行业的数据库,使整个企业的实力透明化公开化,实现投标的公平化。另一方是加强法律的惩罚力度,严厉惩罚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企业和个人。

2.3招标机构的规范化。

国家规定对不能实施自我招标的企业需招标机构来实施完成。招标机构是依法设立的中介机构,其必须做到完全的独立化、中立化,能够独立完成相关业务,不能依附于任何机构或组织。提升招标内部人员的整体素质,预防在整个招投标过程存在因个人因素产生的不正当竞争现象的发生。

结束语:

土建招投标的管理是比较广泛的,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招投标体质的不完善和整个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技术性问题,解决方案主要从招投标双方、政府相关的职能部门以及招标机构三方面入手,现今我国整个建设市场正在快速发展,因此必须在招投标的过程中做好相应的管理措施,在根本上杜绝后期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质量等问题。

参考文献:

[1] 张海燕,任非.建筑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存在问题及应对策略[J].山西建筑,2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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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送长输管道是石油天然气运输的主要方式。石油天然气对于我国经济建设起着重要的作用,科学合理地使用石油天然气能源,可以不断优化能源消费结构。目前,我国很多长输管道正面临着使用年限长久、线路出现老化等问题,极易发生管道安全事故,威胁人们的生命安全以及对环境造成的破坏,因此加强对长输油气管道的安全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

1我国长输油气管道工程建设中的安全管理现状

近年来,我国油气储运行业呈现快速的趋势,同时也是世界上能源需求大国。经济建设离不开能源,人们的日常生活也离不开能源。为了满足对能源的需求,国家和地方都在积极开展长输管道的建设工作。长输油气管道工程建设是一项长期工程,并且与我国的经济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对于长输管道的安全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在这样背景下,对于长输油气管道的建设和安全工作任重而道远。

2我国长输油气管道工程建设中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2.1长输油气管道的腐蚀问题。长输油气管道一旦被腐蚀会直接影响到使用寿命,也会加大事故发生的概率,给生态环境造成威胁。我国东北输油管道在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是20年寿命的沥青防腐,早已超出了使用年限,长输管道防腐层老化问题严重,从而加大了东北管道管网的安全隐患。与其他工程项目不同,长输管道在施工过程中会穿过公路、河流、铁路甚至是地势复杂的地方,其中在河流中施工安全隐患问题最为严重,挖沙取土会造成河道滚动、河床下降等问题,一旦防护不当会直接危害管段,尽管在施工中会采取打桩的方式将可能的地方做加固,但是随着使用年限的增加,这些管桩逐渐在河床之上,影响到管道的安全运行,势必会造成腐蚀穿孔、漏油的问题发生,后果不堪设想。针对长输管道存在的腐蚀问题,相关部门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将损失降到最小。2.2不法分子偷窃天然气,影响长输管道的正常运行。在我国很多地方都存在不法分子偷窃天然气行为,受到经济利益的驱使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这就给不法分子的偷窃行为带来了机会,开孔盗气会直接影响到长输油气管道的正常运行。在我国鲁豫平原中原油田中,这种开孔盗气的行为屡见不鲜,加之监管力度不强,当地的农民素质水平不高,利用塑料薄膜从开孔地方盗取天然气,从而留下严重的安全隐患。2.3第三方施工的非法占压带来的安全隐患。长输油气管道工程建设在申请获批以后,需要根据政府的建设规划进行长输油气管道的设计和施工,从而可以避免不同工程项目之间产生冲突。第三方施工主要会带来以下安全隐患:工程之间的安全距离小、由于第三方施工导致长输管道被损伤、在长输管道两侧违章搭建或是挖沙取土等,这些都会给长输管道带来安全隐患,影响正常运行。2.4由于自然灾害导致的长输管道被破坏。在长输油气管道施工过程中会穿过自然地质灾害严重的地区,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会严重破坏长输管道,威胁到管道的安全,严重情况会直接威胁到人们的生命安全、破坏生态环境。因此,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施工地段存在的隐患,设计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确保在每一地段长输油气管道的正常运行。2.5在设计、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安全隐患。在长输油气管道设计阶段中,如果出现设计失误有可能造成长输管道压力偏低,或是在施工过程中材料使用不当以及施工质量达不到标准,会影响到焊接质量和防腐层。这些问题会给长输管道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同时在长输管道运行过程中,如果操作人员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误极有可能破坏长输管道的正常运行。2.6天然气供应和管网建设问题。目前,我国长输油气管道尚未构建完整的网络,在很多城市中的居民和工业用户都是通过单一的气源和长输管道提供的天然气满足日常生活的需求,无法共享管网的资源。未来的十年后,我国天然气将会出现供需缺口,为了满足人们对能源的需求,从国外引进天然气管网将成为我国天然气发展的必然趋势。

3解决我国长输油气管道工程建设中安全管理存在问题的措施

3.1长输管道的腐蚀防护。最初我国针对长输管道的防腐主要采用沥青防腐技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新型双层溶解环氧技术逐渐取代了传统的沥青防腐技术。在长输管道的防腐层上应该选择绝缘性能好、耐腐蚀性好、透气性强的材料。同时在长输管道施工过程中需要根据施工现场的土壤条件和环境选择适宜的防腐层材料。比如,在山地铺设管道时,就应该使用三层聚乙烯防腐材料,具有良好的抗冲击性。3.2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保护长输管道意识。目前,我国已经制定出台了《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也起到了对长输管道的保护作用,但是偷窃的行为仍然存在。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人们对长输管道的保护意识,让人们正确认识对长输管道保护的重要性,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避免偷窃问题的出现。同时,国家应该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地方政府也要颁布并监督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有利于确保长输油气管道的安全运行。3.3加强宣传相关律法规,严惩非法占用管道的行为。加强对《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的宣传力度,对于违规占用管道的行为进行必要的惩罚,同时长输油气管道安全管理人员要熟悉《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的各项内容,定期开展长输油气管道保护的宣传活动,有助于提高人们对长输油气管道的保护意识,从根本上解决违规占用管道的行为,为长输油气管道的安全运行提供保障。3.4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内部安全保卫工作。为了保障长输油气管道的安全运行,管理部门需要定期开展专项活动,不断完善油气区的环境。针对各种自然灾害给长输管道带来的安全隐患,相关部门需要制定应急预案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可以将政府预案和管道企业预案结合起来,提高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加大监控自然灾害的力度,设置预警标识等。3.5实施对油气管道设计、施工和运营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在长输管道工程建设的设计阶段中,需要全面考虑施工场地的地质环境对长输管道的安全影响,通过安全评价可以确保长输管道工程的顺利进行以及长输管道的安全运营。在施工过程中,相关部门要建立科学的工程项目监理制度和QHSE管理体系。对施工所需的材料,比如钢管等,必须进行必要的审查,确保钢管的质量符合标准。在长输管道运行过程中,应该加强完整性管理的宣传力度,为长输管道的安全运行提供有力保障,同时在运行过程中,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技术操作规范。3.6优化资源配置,引进国外能源。将长输管道充分结合起来,有利于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满足人们生产生活的需要,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同时,针对我国石油天然气资源短缺的问题,应该积极引进国外的天然气资源,维持国内和国外市场的供求平衡。

4结语

目前,我国很多长输管道仍然处于建设中,为了满足经济建设和人们生活对于能源需求的与日俱增,必须加快长输油气管道的建设,而安全管理是长输油气管道建设和运营的重点工作内容。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相关部门必须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并严格落到实处,加大长输管道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人们的保护意识,从根本上实现对长输管道的安全管理,也是对人们生命安全和生态环境的重要保障,同样对于推动我国经济建设起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作者:何荣臻 周萌 嵇千倡 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管道沈阳输油气分公司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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