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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U24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作为医院的经济管理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成本核算所具有的价值成了医院管理者密切关注的问题。医院的成本核算可以说是其经济管理最基本的工作,只有认真搞好成本核算,才能够使医院的服务,管理,建设等工作建立在扎实,科学的基础之上。如果没有成本核算,根本谈不上医院的经济管理,更不能促进医院的优质发展。
医院中的成本核算内涵
医院在疾病的预防以及疾病的康复的服务的过程当中,其价值体现就是所花销的货币。历史成本分期核算是目前我国医疗成本测算所遵循的原则,遵循的原则按照口径的一致性和直接成本实计且权责发生制与间接成本分摊等原则,成本核算的基本框架是:①医院一级的②科一级的③项目一级的④病例一级的⑤病种一级的⑥诊次一级的。现阶段医院的成本控制管理中体现的丰富内涵和应用广阔范畴中管理层面应包扩:①预算、②计算③核算、④分析。监事前、事中、事后的管理督程序则体现了从时间的排序上进行医院成本管理及控制的管理理念,对医院的各类成本数据的精确核算是管理到位与否的具体体现,管理理控制的实施基础实施的过程涉及到市场的方方面面包括环境和效率效益,其中医疗的质量好坏和技术服务水平的高低以及服务的态度的好坏和信息化的程度到财务的控制管理的力度和法律以及法规等众多个领域,其成功标志就在于:事后发现了的问题能够在事发之前准确的预测并且做到事中控制的有效程度。
医院的成本核算具有两个特征:
运输企业的车辆技术管理工作是一个系统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其目的在于为运输生产提供安全、优质、高效、低耗、及时的运输力,保证车辆运行安全,确保车辆在使用中的良性循环,以获得最佳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随着市场的不断开放,道路运输的发展空间大大提高,但是有些道路运输企业只注重车辆的更新,轻视车辆技术管理工作;只注重眼前的营运收入,轻视运输成本的核算;只注重新型车辆的使用,轻视车辆维修技术人员的培养;这些传统的运输组织方式和管理方法必须从根本上加以改变,否则就会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被淘汰。
1 车辆技术管理是降低运输成本的重要途径
在道路运输企业运输成本中,运行材料(燃油、材料、轮胎)的消耗占很大比重,在实行了费税改革后,汽车运行消耗费用占汽车运输成本40%左右,其中燃料费在运输成本中约占25%~30%,材料的消耗费用占汽车运输成本1%~3%,轮胎消耗约占10%~15%。车辆技术管理工作在降低燃润料、轮胎等运输材料费成本等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不容忽视。
(1)汽车的性能和汽车的使用是影响燃料消耗的两大因素。汽车的技术状况是节油的技术基础,只有在良好的技术状况下,才能充分发挥汽车的燃料经济性。因此,在使用中应特别重视汽车技术状况的检查与调整,使其处于最佳状态。
加强企业管理,提高管理水平是节约燃油的根本。无论是节能方针、政策的贯彻,还是节油技术、设备的改进和节油方法的落实,最终都要通过驾驶和改善管理工作来实现。
(2)合理使用材料,不仅可以降低材料本身的消耗,而且还可以提高机件的条件,减少摩擦和磨损,从而减少功率消耗,降低燃料消耗,延长机件使用寿命。
(3)轮胎的管理工作是汽车运输企业技术管理的一个重要部分。合理使用轮胎,提高轮胎的使用寿命,对降低运输成本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保持轮胎良好的技术状况对确保行车安全,降低行驶阻力,减少油耗也有较大的影响。运输企业应配备专门的轮胎管理技术人员,负责轮胎的全面管理;建立轮胎技术记录卡片,考核轮胎实际行驶里程和使用情况。
2 汽车维修技术管理工作不容忽视
我国交通部所颁布的《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中规定“车辆维护应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及“车辆修理应贯彻视情修理的原则”。
所谓“视情修理”就是根据车辆检测诊断和技术鉴定的结果,视情按不同作业范围和深度进行的修理。其目的在于防止拖延修理造成车况恶化,又防止提前修理造成浪费。为此,运输企业应积极创造车辆检测诊断和技术鉴定的条件。
在车辆维护和修理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维修标准,把好检验质量关,提高汽车的维修质量;同时,要不断地提高维修人员的技术水平。维修质量好,车辆的技术状况好,这样不仅可以降低燃料的消耗,还可以减少汽车在使用过程中的维修时间,减少维修费用。
3 落实车辆技术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
车辆技术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不容忽视的工作,是道路运输企业深化管理,降本增效的重要途径,为此要做好以下几项基础工作。
一是建立激励机制。车辆技术管理工作要严格而规范,实行一车一档的定额管理标准台帐,驾驶员行驶里程与用油指标挂钩,燃油实行百公里油耗定额管理,轮胎按规定的里程使用,节超奖罚分明,公开透明。车辆定期维护保养,人为造成的机械事故按规定处罚。
二是健全各种台帐,加强成本核算。车辆技术管理是对运输车辆实行择优选配、正确使用、定期检测、强制维护、视情修理、合理改造、适时更新和报废的全过程综合性管理。要真正做到择优选配,适时更新和报废必须建立在基础资料的完善上。不但要按常规做好车辆技术档案一车一档,另外还可以建立综合性的车辆技术状况台帐,及时反映各车及总成的维修情况、维护频率,便于分析各车型、总成的使用寿命,合理编排车辆的各级维护计划,做到既不提前维护而造成工时材料浪费,又不延误维护使车辆带病行驶,反而造成维修成本增加。
三是要重视车辆的一级维护。目前汽运企业对车辆的一级维护可有可无,对车辆的二级维护则普遍比较重视,这是因为运管部门抓得较紧。孰不知,一级维护是二级维护的补充,车辆在一个二级维护周期内运行,各机构连接件不可能不磨损,随着行驶里程的增加,有些零部件可能会松脱,部位出现缺油和漏油,影响汽车的操纵安全,所以说,定期进行一级维护是必做的工作。
四是安全例检不放松。车辆的例检也是车辆各级维护的补充,是车辆技术管理工作的一部分。在车辆的各级维护之间的时间间隔里,车辆各安全部件的连接,像横直拉杆球头、传动轴连接螺丝等会产生松动,如不及时进行检查调整,将会引发交通事故。由此,整个安全例检工作的重点应放在车辆进站及回场的检查上,让例检人员有充足的时间对汽车的方向、制动、传动、悬架、灯光信号等安全部件进行仔细检查,这不但减轻例检人员对车辆出站检查的压力,一旦发现会影响出车的问题,还可提前作好准备,及时调整车辆。
五是完善经营管理制度,实行成本控制。加强对节油的管理,收集和记录汽车燃料消耗的原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节油制度,并组织实施;同时把好维修配件品质关,建立完善的维修配件进出渠道和台帐管理制度;对报修的车辆要求车辆检验员故障诊断准确,维修技术人员准确确定配件是否更换,汽车维修工准确排除故障,减少返工,节约维修过程用料等成本,将维修的各项成本费用控制指标和责任落实到车间、班组、人和车辆。
六是培养车辆技术人才。一种是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管理者;另一种是维修技术人才,既有丰富的汽车维修理论知识,对现代汽车结构和新技术有一定了解,又有很好的维修实践经验。这些人才是企业的宝贵财富,要加强培养、选拔,人尽其才,防止人才流失。同时注重后续人才的培养,通过开展劳动竞赛、技术比武等活动,不断提高专业维修技术人员的综合技能。
七是提高驾驶员操作技术水平。开展各种培训,提高驾驶员的节能意识,改变不良的操作习惯。推广节油经验,每个驾驶员都要养成正确使用和驾驶车辆的习惯,缓启动、不踩急刹车,练就过硬的“脚下功夫”。做到“中速运行、减速提前、避免刹车、停车熄火”,每天都认真保养车辆,发现问题及时排除,确保车辆处在最佳的节能运行状态。
降本增效,提高企业竞争力是道路运输企业管理的永恒主题。实践证明,车辆技术管理在降低运输成本过程中尤为重要,只有提高车辆技术管理工作的水平才是道路运输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
所谓“构成要件过早实现”,亦称结果的过早发生,具体是指行为人原本计划在实施第一行为之后,紧接着进一步地实施第二个行为以惹起构成要件结果的发生,但意外的是,在第一行为实施的阶段就发生了构成要件的结果。1 关于构成要件过早实现的具体处理,日本刑法学界认识不一,争议较大。本文拟以日本司法中的“氯仿麻醉杀人案”和“放火自焚案”两起判例及其引发的学说纷争为中心,就构成要件过早实现问题所涉的争点及其具体的认定略陈管见,以期能收抛砖引玉之功,并希冀对我国刑法理论与司法实务有所裨益。
一、日本相关判例概要及其处理
(一)日本相关判例概要
1.氯仿麻醉杀人事件
被告人欲杀害自己的丈夫甲,找来a 等人帮忙。a 等人计划在车上先用氯仿将甲麻醉,使其昏迷,之后再将车开到两公里远的海边,并将车颠覆至海中,以造成发生意外事故的假象。a 等人依计划用氯仿使甲昏迷(第一行为)之后,便开车到两公里远处的海边,将载着甲的车颠覆到海里(第二行为)。但甲究竟是因氯仿摄入过量窒息而亡,还是因溺水而亡,并不明确。(最决平成16•3•22 刑集58 卷号187 页)。
2.放火自焚事件
行为人决意在自家放火自焚,在室内泼洒汽油之后,想要在临死之前吸上最后一根烟稍微放松一下,便掏出打火机点烟,不料却引燃室内空气中漂浮的汽油分子。行为人惊慌之中忘了自杀的事,迅即逃了出去,造成火宅。(横滨地判昭和58•7•20 判时1108 卷号138 页)。3
(二)日本判例的基本立场
对于上述杀人的事案,日本判例的基本态度是:可以说,第一行为的实施对于第二行为的容易实施是不可或缺的,在第一行为实施完毕之后,对于完成杀人计划而言就不存在特别的障碍,第一行为与第二行为之间在时间、场所上具有接近性,且第一行为开始的时点已经具有导致他人死亡结果发生的客观的现实危险性,所以第一行为实施的时点就是实行的着手。同时,由于从着手到杀人目的的实现系紧密连接的一连串的杀人行为完成的,即便因果的进程与行为人的认识不一致,亦即,即便在第一行为的实施阶段就导致了结果的发生,也不应当否定杀人故意的存在,应以既遂论处。4 对于上述放火事案,日本判例认为,其中的第一个行为即泼洒汽油行为实施的时点就可肯定实行的着手,因而,即便导致构成要件结果早于行为人的计划在第一行为阶段过早发生的,只要存在着因果关系,就应肯定既遂犯的成立。5
二、中外学说诸相
(一)日本刑法学界不同观点之争鸣
上述构成要件过早实现的事案在日本学界掀起了广泛而深入的理论研讨,学者们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大体上形成了以下三种代表性的学说。1.未遂故意与既遂故意区别说山口厚教授认为,基于故意而实施的直近构成要件的结果的行为人的惹起行为本来是符合既遂犯的构成要件行为(实行行为),而行为人自身尚是计划留待将来实施结果惹起行为(第二行为),因而在第一行为阶段肯定既遂犯的构成要件行为(实行行为)的见解并不妥当,因为终究第二行为(法益侵害惹起行为)才是既遂犯的构成要件行为(实行行为)。所以,在内心留待将来实施的第一行为阶段,只能认为是实行了既遂犯的构成要件行为以外的行为,从欠缺既遂犯的故意的角度来看,构成要件过早实现的事案中,应根据第一行为阶段肯定着手而成立未遂犯,而非成立犯罪的既遂。6
林干人教授亦持类似的见解,着手的实行行为被认为是既遂的实行行为前的阶段;既遂犯的实行行为,则是为了使结果的发生已经实行了全部的行为而不要再实施其他的进一步的行为(放手理论)。因此,着手未遂的场合,对构成要件事实的认识作为既遂犯的故意处理是不充分的。况且,第一行为时点的犯意在这里是可以改变的。所以,在第一行为的时点不能被认为是既遂的故意。正是基于此,既遂犯的故意和未遂犯的故意当然有所区别。7 对于上述放火自焚的事案,松宫孝明教授也指出,该事案中,尽管行为人的行为已非预备阶段,而且,因果进程也并非异常,但存在的问题是:在这种事实显著偏离计划的情况下,不应承认既遂的故意责任,亦即不承认“归属于结果的故意”。因而,即便在着手阶段引起结果发生的,如果与行为人所计划的明显背离,就应否定成立放火罪的既遂,并认定为放火未遂与(重过失)失火较为妥当。8
2.未遂故意和既遂故意不必区分说
对于山口厚等教授的上述未遂故意与既遂故意应当区别的见解,西田典之教授则持不同的意见:既然已明明肯定存在实行的着手与未遂的故意的情况下,却仅仅否定存在既遂的故意,这在理论上并无可能。也许行为人确实计划实施第二个行为,但如果行为人对客观上奠定结果发生的危险存在认识,那么就应肯定成立既遂。例如,行为人本打算第二发子弹打死被害人而开枪射击,但出乎其意料,第一发子弹命中并打死被害人,一般会肯定杀人既遂的成立。其实,上述情形与此并无不同,不能将故意区分为未遂的故意与既遂的故意,只要客观上已存在实行行为,其存在对实行行为性质的认识即故意,其后便只是因果关系的错误问题。9 大谷实也认为,“在构成要件过早实现的场合,客观上有实行行为,只要就该行为具有认识,即便是经过意想不到的经过引起了结果,就应当对结果追究其故意犯的罪责,这种思考方法和法定符合说是一样的”10。
3.预备的故意与实行的故意区别说
对上述放火事案,浅田和茂教授基于其所倡导的实质的•形式的客观说11 指出,尽管根据实质的客观说的立场,泼洒汽油的行为就具有导致既遂的具体的高度的危险,但刑法规定的是放火,因而无视“火”的登场而承认是实行的着手,是不妥当的。12 因此,泼洒汽油的行为从客观上来看是预备行为,之后打火行为才是实行行为(相等于实行的着手),基于此,点火行为之际因欠缺放火的故意,因而构成放火罪的预备和重失火罪。而对于上述麻醉杀人案,浅田教授则认为,在客观上的确可将第一行为认定为实行行为,但在实行行为的时点行为人主观上只有预备的故意,因而只能认为成立杀人预备罪和重过失致死罪,而将之认定为杀人既遂是存有疑问的。13
(二)我国学界的认识
对于“构成要件过早实现”的现象,我国刑法论著或教科书中均有涉及,但在理论上并无“构成要件的过早实现”或“结果的过早发生”这类提法。至于其具体的处理方式,我国学界争论不大,一般是通过类似如下的案例进行说明:张某打算将被害人李某推下挖好的深坑里,再用石头将其砸死。结果李某被推下坑时,头部撞到坑里的一块石头上,造成出血性休克死亡。在这里,张某推李某下坑的行为可认定为是犯罪的着手,尽管后来李某死亡的原因是其头部撞到石头上造成出血性休克死亡,而非像行为人计划的那样将其推下坑后再用石头砸死。但这只是行为人对因果关系的进程产生的误解,并不能否认李某死亡与张某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的存在,因而,对张某仍应当以杀人既遂处罚。据笔者了解,对于这类案件,我国司法界也是基于这一认识加以处理的。
三、主要争点及其笔者自己见
由上可见,关于构成要件过早实现的案件,中外刑法学界和实务部门分歧明显,主要争点在于:其一,第一行为的性质究竟是预备行为抑或实行行为?这涉及的问题是实行行为与预备行为的界分标准的问题,即实行的着手的认定标准的问题。其二,在犯罪形态的确定问题上,有无必要区分预备的故意、未遂的故意和既遂的故意?
毫无疑问,上述问题直接关系到被告人的犯罪形态的确定,进而影响到对犯罪人的犯罪性质的认定及其量刑的轻重,因而不容忽视。以下,笔者拟就上述争点所涉及到的法律问题略陈管见。
(一)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界分
一般认为,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界分问题实际上涉及的是实行的着手的认定标准的问题。对此,以往新派学者基于主观主义、行为人的立场主张行为人的犯罪意思或一定程度的犯意表示就是实行的着手。但主观主义与现代刑法是行为刑法而非“行为人刑法”的本质相违背。在强调罪刑法定主义的刑法理论中,犯罪的本质在于侵犯法益,犯罪的物质本体是包含主观要素与客观要素的“危害行为”,而不是行为背后的“行为人”,因此,对实行行为的着手的认定及未遂犯的处罚基准不应背离法益侵害的基本立场。此外,由于“单单凭犯意的被表动就足以认定着手,这样预备也就成为未遂,从而丧失了以实行的着手来限定未遂犯的成立的机能”。14 正因为此,作为实行的着手标准的主观说,在德日刑法学中已经成为一种过时的理论。15 同样,在我国刑法学界,也无学者认同这一学说。目前,理论上居压倒性多数的见解则是客观说。
客观说是基于客观主义刑法理论的立场而被提出的主张,认为应在客观行为的危险中探寻未遂犯的处罚根据及实行着手的时期。客观说内部具体可分为形式客观说和实质客观说。
形式客观说以构成要件为基准,从形式的观点把握实行的着手。日本学者中持形式客观说的学者有小野清一郎、团藤重光等,如小野清一郎认为,犯罪的实行是符合构成要件的行为,“着手”即是该符合构成要件行为的开始,或多少实行了一部分。16 我国刑法通说亦持此一见解,“所谓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范里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行为,如故意杀人罪中的杀害行为,抢劫罪中侵犯人身行为和劫取财物的行为等”17。
实质客观说论者基于法益侵害说的立场,从实质的观点把握实行的着手时期,即认为具有惹起既遂结果的现实的(具体的)危险发生之时,就是实行的着手。此说目前在日本是通说,18 日本学者平野龙一、山口厚、西田典之、前田雅英、佐伯仁志教授等都是实质客观说的代表。我国学者张明楷、黎宏二位教授也是实质客观说的倡导者,如张明楷教授指出:“犯罪的本质在于侵犯法益,故没有侵犯法益的行为不可能构成犯罪,当然也不可能称其为实行行为。不仅如此,即使某种行为具有侵害法益的危险,但这种危险性非常微小时,刑法也不可能将其规定为犯罪的实行行为。另外,刑法处罚犯罪预备的行为,而预备行为也具有法益侵害的危险。因此,实行行为只能是具有侵害法益的紧迫危险性的行为;行为人开始实施这种行为时才是实行的着手。”19黎宏教授认为,“所谓实行的着手,就是开始实施行为人所追求的、具有引起某种犯罪结果的现实危险的行为。”20
应当说,形式客观说基于从开始实施犯罪构成中的客观要件行为的立场来考虑着手问题,是同罪刑法定主义的基本精神一致的,但仅从形式的标准来认定实行的着手,也不无问题:其一,可能导致着手的提前。例如,行为人基于骗取保险金的目的,实施了放火烧毁自己已投保的财产的行为,但在去理赔前被公安机关抓获。根据形式的客观说,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的行为是刑法分则明文规定的构成要件的行为,因而甲放火的行为就是实行的着手。但事实上,造成保险事故的行为只是为诈骗保险金创造了条件,这对保险金融的秩序与保险公司的财产侵害的危险程度尚未达到现实、紧迫的程度,因而不能认定为保险诈骗罪的着手。只有在行为人实施向保险公司提出支付保险金的请求的行为时,才是实行的着手。其二,不能准确认定不作为犯的着手。不作为犯,是以保证人违反作为义务为前提的。根据形式客观说,保证人开始不履行特定作为义务之时就是实行的着手。但实际上,对于大多数不作为犯而言,并非保证人一开始不履行作为义务就构成犯罪,而是应当从实质上考察其不履行特定义务的不作为是否对刑法保护的某种法益构成现实的危险。21 其三,不能准确界分不能犯与未遂犯。对于类似行为人拿博物馆陈列柜中的模型手枪向他人开枪的行为,可以说在形式上是符合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按照形式客观说的主张,此行为应成立犯罪未遂。但由于这一行为在通常情况下不具备侵害法益的现实危险性,一般不会被认为是实行的着手,在性质上应属于不能犯。由此可见,对实行的着手的判断离不开实质的判断。
实质的客观说主张应从法益侵害的立场探寻着手的标准,这对于从实质上准确界分实行行为与预备行为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但仅从实质上的层面把握着手,而忽视形式上的定型性的判断,有时可能会导致着手认定的提前。在南京曾发生过这样一起抢劫出租车案:三个湖北农民合谋到南京抢劫出租车,途经武汉时购买对折刀两把、安眠药30 粒。到南京后又购买了尼龙绳、毛巾等物,并将安眠药碾碎。三人携带上述物品,在南京火车站附近搭乘一辆出租车,要求出城前往安徽某地。因为三人形迹可疑,且目的地不甚明确,驾驶员在车行至道路检查站时,打开应急灯,并停车报警,三人遂被抓获。对于本案,南京某区法院认定三被告的行为已是抢劫罪的着手,构成抢劫罪的未遂。该判决的主要根据在于:三被告携带作案工具进入出租车之后,行为人已直接接近被害人,司机和车作为犯罪对象已经特定化,并受到深藏凶器的行为人的现实威胁。22 在笔者看来,这只是坚持单一的实质客观说的着手标准所得出的结论。诚然,三被告携带对折刀、尼龙绳、碾碎的安眠药等作案工具上车之时,因他们携带凶器,且已接近被害人,作为犯罪对象的司机的人身及其财产安全已面临现实的侵害威胁。但由于三被告人一直都是在车中等待合适时机以有效地实施抢劫,很显然,这种伺机抢劫的行为并不属于抢劫行为本身,不符合抢劫罪实行行为的定型性,在性质上应是制造条件的预备行为。正是基于这一点,类似的抢劫出租车案在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被认定为抢劫罪的预备。23 由此可见,坚持单一的实质的客观基准说,有时候就存有着手认定提前的问题,从而导致未遂处罚范围的扩大。这同实质的客观说基于刑法的谦抑性和保障自由的立场而主张限制未遂犯的处罚范围的初衷明显相悖。由此,实质性客观说也必须受到构成要件的制约。
综上,笔者以为,就实行的着手的判断而言,“形式的客观基准”与“实质的客观基准”,两者可以说是并非排他,而是互补的关系。具体言之,一方面,判断实行的着手不能超出刑法分则对犯罪的构成要件行为定型性规定的范围,否则就会使实行的着手的判断失去客观的定型的标准,这势必严重违背刑事法治的基本理念和罪刑法定原则的根本要求。另一方面,在以定型性构成要件行为为实行的着手判断标准的基础上,还要进行行为的法益侵害的现实危险的实质判断。否则,就会落入“形式的客观基准说”的窠臼,导致有些犯罪的着手的认定过于提前,从而混淆了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乃至罪与非罪之间的界限。一言以蔽之,着手的判断标准应是形式客观基准基础上的实质客观基准。
(二)预备故意、未遂的故意与既遂的故意之区分并无必要
犯罪预备与未遂的区分(着手的认定)主要涉及的是判断行为在客观上是否具有构成要件符合性和法益侵害性的问题,而非从主观上判断是预备的故意抑或是实行的故意的问题。24 例如,一个人基于杀人的故意而买刀的行为就是杀人预备行为,砍向被害人的是实行行为,而并非从主观上去判断行为人何时是杀人的预备的故意或者是杀人的实行的故意。同样,某一行为是成立未遂还是既遂也并非取决于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未遂的故意抑或是既遂的故意。例如,恐怖犯罪分子基于炸死多人的目的,手拿爆炸装置,实际上只要摁下a 这一按钮,就会发生爆炸,但是犯罪分子误以为依次摁完a、b 两个按钮之后才会发生。结果在其摁下a 按钮之时发生了爆炸,炸死了多人。对于这种情形,应该不能否定成立犯罪的既遂。
四、构成要件过早实现事案的类型化及其处理
笔者以为,“构成要件的过早实现”案件的处理不应局限于个案的解决,而应进行类型化的整理,并探寻出具有一般性的解决方案,才是解决问题的最有效之路径。具体而言,构成要件过早实现的情形可分为以下两种类型:其一是第一行为在性质上属于实行行为的情形,即所谓的实行行为阶段的构成要件过早实现。其二是第一行为尚是预备行为的情形,即所谓的预备行为阶段的构成要件过早实现。以下笔者拟结合有关构成要件过早实现的具体事例,进一步阐释、分析。
(一)实行行为阶段的构成要件过早实现及其处理
就前述的在日本发生的氯仿杀人事件而言,笔者认为,行为人用氯仿麻醉被害人进而扔向海中的行为如同先勒被害人的脖子使其昏迷再扔向海中的行为一样,其中的前一行为本身均符合刑法分则规定的具有导致被害人死亡的高度、现实危险性,因而这一行为的实施就可以理解为杀人的着手。对于上述的放火自焚事案而言,尽管“放火”的实行行为原则上是点火的行为,需要“火”的登场。但由于汽油属于引火性很高的物质,基于放火的故意泼洒汽油,即便没有实施点火行为,也可认定为实行的着手。25 基于这一点,日本学者浅田和茂教授所主张的上述两种情形都只有预备的故意因而仅仅构成预备罪和重过失罪的见解实不可取。
接下来的问题就是,行为人的行为是构成故意犯罪的既遂还是构成故意犯罪的未遂和重过失罪呢?这实际上所涉及的就是前述的“有无必要将故意作未遂的故意和既遂的故意的区__分,或者将实行行为区分为未遂的实行行为和既遂的实行行为”的问题。如上所述,笔者是持否定态度的。
第一,很显然,在第一行为属于实行行为的构成要件过早实现的案件中,由于行为人原本计划结果的发生依赖于第二个行为,因而通常是行为人所认识的结果与第二个行为才具有相当的因果关系。在这一意义上说,作为故意犯罪处理的场合,导致结果发生的原因行为应是行为人自己意识上可能控制的危险制造行为,超出其控制的就不能作为故意犯予以重罚。但是,“人对外界的事物并非具有完全有效的控制能力,因而希冀行为人理性、有效地控制着行为的因果进程,直至最后才达到既遂,这明显是一种过高的要求”26。例如,甲欲杀乙,但不想一刀就杀死乙,而是打算多砍几刀,以尽量折磨乙,使其在极度痛苦中慢慢地死去。但没想到第一刀就将乙砍死了。又如,基于杀人意图而自制定时炸弹,但由于爆炸装置上的时间标记弄错了,结果比计划爆炸的时间提前两小时发生爆炸,被害人被炸死。对于诸如此类情形,很难否定既遂的成立。实际上,行为人只要基于某种明确的犯意实施了其得以控制行为的主体部分,且因这一行为导致结果的发生的,就能够作为故意犯予以重罚的基础。
第二,更为关键的是,如前述的日本判例态度所明示,由于第一行为和第二行为通常在时间上、场所上具有紧密相接性,二者同属于具有导致结果发生的现实危险的“一连的实行行为”,因而,客观上应对它们进行一体性的评价,而无必要进行未遂的实行行为与既遂的实行行为的区分。
第三,在确定第一行为属于实行行为的性质的情况下,即便并非如行为人计划的那样在紧随此后的第二行为阶段发生结果,而是意外地在第一行为阶段导致结果发生,从本质上来说只是因果进程同行为人的认识不一样(属于因果关系认识错误问题)而已,这并不阻却行为人的犯罪的故意和影响犯罪既遂的成立。作这样的处理,从刑罚的适用、社会效果及其刑事政策的立场来看,也不至于导致罪刑的失衡和对犯罪的打击不力的恶果。
由上分析,关于实行行为阶段的构成要件过早实现事案,对日本的判例的立场及我国学界的主流观点应当予以肯定。
(二)预备行为阶段的构成要件过早实现及其处理
以上就第一行为构成实行行为情形下的犯罪形态的具体认定问题作了研讨,对于第一行为尚不属于实行行为的场合,其犯罪的形态又如何认定?需结合具体事例加以说明。
第一,丙欲杀害丁,到丁的住宅附近时,想确认一下枪中是否装填好子弹,但此时不料枪走火,将一行路人打死,尔后证实该路人就是丁。就此事案来说,丙当时只是想确认一下其枪是否装填好子弹而导致枪走火,恰好将丁打死。很显然,确认枪中有无子弹及其之前的行为,显然缺乏杀人罪的实行行为的形式上的定型性和实质上的侵害法益的现实危险性,因而不是杀人罪的着手;同时,行为人对枪械走火导致丁死亡的后果主观上具有过失,故而应构成杀人罪的预备和过失致人死亡罪,两罪并罚。类似的事例还有:行为人基于杀害家人的犯意而自制炸弹,在制作过程中不慎使炸弹爆炸,将家人炸死,这种场合同样成立杀人罪的预备和过失致人死亡罪两罪。
第二,妻子欲杀其夫,买回了毒药并掺在威士忌酒中,计划等丈夫从外地出差回来时,让其饮用。随后妻子将毒酒放在冰箱里,便回娘家去了。但没想到的是,丈夫当天就完成了出差任务并提前回家。丈夫回家看到冰箱里的威士忌,就把它拿出来一下子喝光了,当场中毒身亡。在本案中,丈夫的死亡同妻子事先买回毒药,在威士忌中下毒的行为存在着一定的因果关系,这一点不容否认。但一方面,妻子买回毒药、下毒的行为尚不具有侵害生命法益的现实危险性,因而,其行为在性质上只不过是为杀人进行准备的预备行为;另一方面,妻子将毒药放在冰箱里的行为是导致丈夫死亡的直接原因,主观上存有过失,故而综合本案,应认定妻子的行为成立杀人罪的预备和过失致人死亡罪两罪。
综上,构成要件过早实现的犯罪形态的认定,主要取决于导致构成要件过早实现的第一行为的性质是实行行为还是预备行为。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界分(着手的认定)主要涉及的是判断行为在客观上是否具有构成要件符合性和法益侵害性的问题(即所谓的“形式客观基准基础上的实质客观基准”),而非从主观上判断是预备的故意抑或是实行的故意的问题。立足于此一基准,如果第一行为尚只是为犯罪的实行做准备的预备阶段的场合,其行为本身构成犯罪预备,在该行为阶段意外地导致结果提前发生的,行为人主观上有过失的,应同时认定构成相应的过失犯罪,实行数罪并罚。在导致构成要件过早实现的第一行为已经属于实行行为的场合,并在该行为阶段意外地导致结果提前发生的,可径直以犯罪既遂处理较为妥当。
注释:
1参见[日]高桥则夫:《规范论与刑法解释论》,成文堂2007 年版,第61 页。[日]大谷实:《刑法讲义总论》(新版第2 版),黎宏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年版,第170 页。
2参见西田典之、山口厚、佐伯仁志编:《刑法的争点》,有斐阁2007 年,第67 页。
3、5、8参见[日]松宫孝明:《刑法总论讲义》(第4 版),成文堂2009 年版,第239 页。
4、7、12、13参见[日]浅田和茂:《刑法总论》(补正版),成文堂2007 年版,第377 页,第375 页,第375 页,第377 页。
6参见[日]山口厚:《新判例から见た刑法》(第2 版),有斐阁2008 年版,第88-89 页。
9参见[日]西田典之:《日本刑法总论》,刘明祥、王昭武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年版,第181-182 页。
10 [日]大谷实:《刑法讲义总论》(新版第2 版),黎宏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年版,第170 页。
11浅田和茂教授在其《刑法总论》(补正版)中指出:“依我之见,未遂犯的处罚根据是结果发生的实质的(具体的)危险,这就意味着,作为实行的着手的判断基准的实质客观说是妥当的。但同时由于刑法第43 条中的‘实行’意指实行行为(构成要件符合行为),所以,应同时采取形式的客观基准说。这样一来,实行行为的存在,而且,具有结果发生的实质的危险的场合,才成立可罚的未遂,缺少其中任一要件都不成立未遂(实质的•形式的客观说)。实行行为的存在是基于罪刑法定主义的要求,结果发生的实质的危险性则是基于未遂犯的处罚的根据而得出的结论,其中任何的一面都不能忽视,亦即只有两者的齐备才成立可罚的未遂。”参见[日]浅田和茂:《刑法总论》(补正版),成文堂2007 年版,第371 页。
14 [日]山口厚:《刑法总论》(第2 版),有斐阁2007 年版,第267 页。
15参见[德]汉斯•海因里希•耶塞克、托马斯•魏根特:《德国刑法教科书》,徐久生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 年版,第620 页;[日]西原春夫:《犯罪实行行为论》,戴波、江溯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年版,第10 页。
16参见[日]小野清一郎:《犯罪构成要件理论》,王泰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 年版,第125 页。
17高铭暄主编:《刑法专论》(上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 年版,第309 页;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刑法学》(上编),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 年版,第269 页以下。
18参见[日]佐伯仁志:《未遂犯论》,《法学教室》2006 年1 月号,第121 页。
19张明楷:《刑法学》(第三版),法律出版社2007 年版,第286 页。
20黎宏:《论未遂犯的成立要件》,《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4 年第2 期。
21参见高铭暄、马克昌主编:《中国刑法解释》(上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 年版,第399 页。
22参见李传松:《从抢劫出租车案看犯罪着手行为的认定》,载《法学杂志》2003 年第4 期。
23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第二庭编:《刑事审判参考》,2001 年第11 辑,第10-11 页。
1.构建科学中医学基础理论教学模式的必要性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创造的医学科学,是我国卫生体系中不可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医学基础理论是指导中医药临床实践以及中西医结合研宄的基本理论,其基本理论涵盖了中医的藏象、精、气血津液、经络腧穴等学说,其理论的系统性、严密性、完整性以及指导临床实践的正确性,己经被长期、反复的检验和证明,其科学性是毋庸质疑的。但是,由于中医学基础理论在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受到了历史局限性的影响,其基本理论大多停留在整体、器官和系统的宏观水平上,缺乏细胞、分子以及基因等微观水平的研宄;并且其科学性多滞留在朴素的辨证唯物理论上,由于缺乏现代科学实验的客观证实,以至于其科学性受到了无端的质疑。由于中医学基本理论科学性的研宄相对缺乏与滞后,因此蕴涵在中医学基础理论中固有的科学内涵没有能够充分地展现,严重防碍了科学中医学基础理论的发展和应用。
科学发展观认为,中医药学继承与创新其关键在于中医学基础理论的继承与创新,而中医学基础理论的继承与创新的根本出路在于中医理论现代科学化,实现中医药理论现代科学化是新世纪中医药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促进和实现中医药现代科学化的重要途径就是要充分吸取现代科技的成就,对中医药基础理论进行证明性、发展性乃至批判性的研宄,使中医基础理论具有现代科技的特征。中医学基础理论是否实现了现代科学化只有一个标准,那就是科学性和先进性,而科学性的重要特点之一是基本理论 借助于现代实验学的方法、手段进行分析研宄。从医学的共性来讲,中医学基础理论研宄应当借鉴现代医学中的实验科学思维和方法,从宏观到微观,再从微观到宏观进行多层次、多角度地对中医学基础理论的生理、病理以及药理等理论进行科学性的诠释。
2.构建科学中医学基础理论教学模式可行性
中医学基础理论研宄与发展的实践己经初步证明,中医学基础理论中的五脏六腑虽然与现代解剖学中的同名器官不是同一个概念,但是,很多情况下中医学脏腑的某些功能己经在现代医学中找到了相对应的功能系统。如中医学的/肾”与下丘脑-垂体-靶腺轴有关,肾阳虚的定位在下丘脑;中医学的/心”与现代医学循环系统的心血管功能具有一致性;中医学的脾脏与现代医学中的消化、吸收功能密切相关;肺与大肠相表里”己经从形态学、生理学、病理学以及治疗学等得到了证实等等。上述有关实验结果具有良好的可重复性,从而说明中医学基础理论的科学性、客观性和物质性是可以通过科学实验证实的。
中医药院校是培养和造就继承与创新中医药学高级人才的摇篮,在实行中医药学教育的过程中如何将科学的中医学基础理论传授给被培养者,用何种教育方法和模式培养出具有继承与创新能力中医药学高级人才,是迫在中医药院校面前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因此,运用现代实验教学理念--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为核心,重视和发展实验教学,注重对学生探索精神、科学思维、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从根本上改变中医基础学教学依附于单一的理论教学的传统观念,以现代实验教学科学方法和手段作为切入点,探讨和建立能够展现富有科学内涵的中医学基础理论的教学模式,让学生更直接、更容易地理解、感受和接受科学的中医学基础理论,进而培养出具有创新思维、睿智地揭示和发展科学中医药学高级人才的目的。
3.科学中医学基础理论教学模式的内涵构建
3.1师资队伍的建立教师始终是教学中的主体,是能否建立起科学中医学基础理论教学模式的关键因素。所以师资队伍的建设是一个比较长期艰辛的工作,目前只能够从现存的师资中,遴选既具有中医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又具有现代医学科学基本理论和实验技能的教师为主体,建立一支科学中医学基础理论教师、实验技术人员所构成的师资队伍。各门课程中要以学术带头人为核心、组成学术骨干团队。并加以培训和训练,达到既具有深厚中医学和现代医学基本理论功底,又娴熟掌握实验技术的高素质教师队伍,能够在授课过程中阐明中医学基础理论的同时,适度地将现代医学科学研宄中医药理论的成果进行针对地介绍;在现代医学理论教学的过程中又能够引入中医学基本理论,加以适度的说明。特别是在实验教学中能够带领学生动手进行实际操作。
青年教师的引进和在职教师的有针对性的培养,是建设科学中医学基础理论教师队伍的重要途径和方式。在教师遴选上,一是要选拔在中医药院校系统地受过中医药基本理论的教育,毕业后又进行了比较系统的现代医学教育,或是研宄生阶段在现代医学基础学科专业毕业;二是在西的哪种形式教师,都应该进行系统的培训,由经验丰富、中西医理论和实践能力较强的专家进行训练和培养,以期达到合格的水平。
3.2教学资源建设建立科学中医学基础理论的教学模式首先要进行教学大纲的建设,在目前应用于教学相关课程的大纲基础上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整。具体的做法是:应在现代医学基础课程中适度地增加中医学理论的基本内容,在中医学课程中适度地增加现代医学基本内容,但是一定要控制好内容的量。然后根据大纲的调整情况,进行适度地调整教材内容,和编写相应的理论与实验教材。并且要特别注重建立不同课程需要的实验教学大纲、实验基本内容。目前中西医结合各类教材己经开始陆续出版,但是其内容的选择是否具有针对性、其中西医和中医内容量的多少、两种医学内容衔接的连贯性和吻合性等,还是有待于进一步完善。所以在选择教材时必须仔细、认真,具有目的性、针对性、实际性地选择中西医结合性教材。在选好教材基础上,根据教学时间分配,完成教案、教学讲稿、多媒体课件等的编写与制作工作。
在实验教学过程中,有针对性地建立新的、能够体现中医基本理论科学性的实验项目。
3.3科学中医学基础理论实验教学系统的构建按照实验教学大纲的要求,建立实验基本技术训练、验证性实验,综合性实验和设计性实验3个层次的实验教学模式。按知识结构和专业进行分模块、分层次的设立实验教学模式。具体由基础技能训练模块、专业技能训练模块、创新技能训练模块构成。
(1)实验技能和验证性实验。在进入专业基础和专业课程实验教学之前以及进行的过程中,应首先完成实验基本技能的学习,并且结合基本技能的训练进一步完成各个课程的验证性实验项目,为进入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打好坚实基础。在完成基本技能训练和验证性实验教学的同时,要进行有针对性的实验新项目建设和发展。要为开发和构建具有中医药院校特点的中医、针灸、中西医结合和中药性实验教学服务。
(2)综合性实验。依据生理学、病理学、中药药理学、针灸学、中医学基本理论等多门课程教学进展,即学生所掌握的知识结构和基本知识的量,构建综合性实验平台。该平台打破了不同医学体系、打破了课程体系、更打破了课程内部的章节顺序,而构建成现代医学基础各门课程内部的系统与系统之间,各门课程与课程之间、中医学与现代医学之间的交叉;建立人体器官与器官之间、系统与系统之间,器官与分子水平之间、整体与细胞水平之间的广泛而深入的交叉性综合实验平台。在此平台上实现现代实验技术为证实与展现中医药学基础理论的科学内涵服务。
(3)设计性实验。在通过了综合实验阶段的学习和锻炼的基础上进一步引导学生,进行以证实和展现中医药学基本理论的科学内涵及其内在规律的设计性实验。
设计性实验教学的实施需要在教师的指导下,通常由学生组成课题研宄小组,自己提出实验设计方案。首先确定所设计实验的目标和想要说明的中医学基本理论的哪一个科学问题,在确定的实验设计的目的与意义的基础上进行具体的文献收集整理、进一步构思选题,设计实验的技术路线、实验步骤、实验方法及所应用的手段,直至完成实验设计方案。再由教师审阅修改后在小组会上进行开题论证,其方案经指导教师审查同意后,组织学生开展预实验,通过初步的实际实验或观察获得数据,认为可行后进行正式实验,实验结束后将实验结果进行总结分析,书写成报告,最后进行课堂答辩等。同时要明确注意事项,并且根据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合理安排实验设计方案。
必要的情况下,由教师提出实验题目,组织学生实施。
3.4建立科学中医学基础理论教学水平的客观评价系统建立理论、实验教学的评价系统,是客观、公正评价学生的实践能力,引导学生重视新理论和实践创新的一个重要途径,对促进学生积极参加科学中医学基础理论和实践学中习均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作为评价科学中医学基础理论的教学效果的评价,即医考核方法,应该根据教学大纲、教学内容来制订,不但要全面考虑理论与实践比重关系,也要兼顾平时表现和期末考试。特别对实验环节的考核,不但要对实验基本训练内容和验证性实验操作掌握的情况,更要对综合性实验、设计性实验的能力进行测评,努力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考核体系。
我院中医系专业为全省唯一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中医学本科专业,以中西医临床医学、中医学、国际交流等为主,使祖国传统医学特色与现代医学新知识新理论相结合,把中医学科与信息科学。生命科学。人文科学相融合,发展新兴交叉学科,拓展专业口径,优化培育计划。有较宽的学术领域和良好的科研基础,有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分呼吸。肾病。消化。心脑。血液。内分泌。脑瘤及中西医结合急诊等7个三级临床学科,其中呼吸。肾病。中西医结合急诊等三科室为国家药品临床研究基地。
中医内科学为江西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学科,中医专业是江西省高等学校本科品牌专业。
科研项目共194项,其中国家中医药管理局8项,省级14项,厅级65项,院级83项。获得省卫生厅技术创新一、二、三等奖各1项,南昌市科技进步奖1项。
中医学(国际交流方向):
(五年制、文科,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1、课程设置:
公共英语,医学英语,中医基础理论,现代医学基础,中医古典医著,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中医外伤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针灸学等。
2、特色与优势:
中医学是祖国传统医学,为人类提供了健康的保障,具有独立的、科学的医疗体系和行之有效的诊疗技术。该专业既继承保留了传统医学的理论方法,又教授现代医学新成就、新技术。随着中医药学被世界各国所瞩目和接受,顺应中医药进入世界医疗主流体系的趋势,要求学生在学习中西医理论的同时,着重加强对英语的学习。
3、就业前景:
学生毕业后,能够掌握中西医学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并有良好的人文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能在各级医疗机构、医药研究所、医药情报所从事医疗诊治及对外交流工作或在高、中等医药院校任教。
中医学:
(五年制、理科,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1、课程设置:
中医基础理论,现代医学基础,中医古典医著,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中医外伤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针灸学等。
2、该专业经历了40多年的探索和发展,形成了独到的专业特色和优势,拥有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业力量雄厚的师资队伍,博士研究生导师4人,硕士研究生导师23人,高级职称教师占本专业教师60%。加入wto后,中医学已被世界各国所瞩目和接受,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3、就业前景:
学生毕业后,具备扎实的中医学理论知识及特殊的中医医疗方法,能够到医药卫生行业从事医疗、科研、教学、社区保舰卫生防疫、卫生行政事业管理等工作。
中西医临床医学:
(五年制、理科,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1、课程设置:
中医基础理论,现代医学基础,中医古典医著,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西医结合内科学,中西医结合外科学,中西医结合妇科学,中西医结合儿科学,针灸学等。
2、特色与优势:
面向新世纪,该专业在传授传统中医学理论的同时,加强了对西方现代医学新成就、新技术的学习,注重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顺应中医药进入世界医疗主流体系的趋势,以培养适应社会需要和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的优秀人才。
3、就业前景:
该专业学生毕业后,能够掌握中西医学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并有良好的人文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可以从事医药卫生行业的医疗、科研、教学、社区保舰卫生防疫、卫生行政事业管理等工作。并且本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量较大,可继续求学深造。尤其是随着国民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的确立,本专业毕业生就业前景良好,在广阔的医疗市场中可大有作为。
护理学:
(四年制、文理兼收,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1、课程设置:
正常人体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生理学、中医学概论(中基中诊)、中医护理学、护理学基储护理心理学、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妇儿科护理学、急救护理学、社区护理学、康复医学、营养与保舰健康评估、传染病护理学、医学美容学等。
2、特色与优势:
掌握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护理学等基本理论知识、技能。具备常见并多发病护理知识和技能。熟悉急、难、重症护理的基本原则、操作技术及监护技能。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在实际工作中能够熟练应用;学习一门外语,借助辞典能够阅读本专业相关书刊。掌握扎实的护理学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具备护理实践技能等方面能力,能在各级中医院、综合性医院从事高级临床护理、护理管理工作及卫生保健工作。
部分知名校友
吕爱平中国中医研究院基础所所长
吴浈江西省药监局局长
刘晓庄江西省药监局副局长
陈明人江西中医学院副院长
左铮云江西中医学院副院长
何玉信美国澳斯汀东方医学院教授(博士后毕业)
张跃荣美国纽约中医学院院长
管飞私营企业总裁(个人资产超亿元)
程昭擐中国中医研究院教授。主任医师
针灸骨伤系
该系共有教师57人,其中正高4人,博导1人,副高28人,中级20人,初级4人。
针灸推拿专业以针灸为住,结合各项先进治疗技术在痛症。瘫症。功能障碍等方面形成了医。教。研整体模式特色,是江西省卫生厅领先专业。
中医骨伤学科是以中医为主,中西医结合的特色学科。其理论和学术即继承了传统中医伤科的特色,又吸取了现代医学理论。现代科学技术及新的诊疗手段和方法,充实丰富了伤科学的内容,使之培养的学生更适合社会的需要,学生毕业后既能担负临床医疗工作,又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出事学科理论研究能力。目前,为全省骨伤病治疗中心组长单位。
针灸推拿专业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重点专业,也是江西省高等学校的品牌专业。科研项目共54项,其中省级7项,厅级25项,院级21项,获得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省科技进步三等奖2项。
中医学(骨伤方向):
(五年制、理科,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1、课程设置:
中医基础理论,中药学,方剂学,正骨学,中医骨病学,针灸学,中医内科学,创伤学急救,现代医学基础,西医内科学,西医外科学等。
2、特色和优势:
中国医药学有数千年的历史,其基本理论形成于秦汉时期,是历代中国人与疾病斗争的实践经验的总结,为保障人们的身体健康和中华民族的繁衍做出了难以磨灭的功绩。但随着西方医学的涌入,中医本来的诊治疾病病种及就诊人群逐渐被“蚕食”,中医原有的垄断地位已不复存在,那么中医学如何应对目前既成事实的局面?中医学和其他科学门类一样,都存在继承和发展的关系,但从中医学现在所处的境遇分析,发展要重于继承,在发展中求生存,本文试图从中医学亟待发展的几个领域谈谈笔者的一点点薄见,以飧同仁。
1中医学基本理论发展的亟待性
中医学基本理论的形成基石是《黄帝内经》,其总结了秦汉以前的医疗成就和医疗经验,是目前现存最早的中医学典籍,尽管距今历时近两千年,其基本理论对当今中医学的发展仍旧起重要的指导和导向作用,其吸纳了当时中国自然科学、哲学、天文、地理、历法、气象等多方面科学成就,渐渐形成了以“五脏”为中心,以气血为物质基础,以经络沟通内外,配以六腑、形体诸窍,以脏腑经络的生理病理为基础,辅以“天人相应”,“自身统一”的辨证法思想,来阐明人体的生理功能和病理变化,同时突兀“辨证论治”为特色的诊疗体系,其理论博大精深,堪为当时的医学奇迹。后世中医学临床实践证明,《黄帝内经》及以此为基础的一系列中医理论体系无疑是正确的、科学的,就当时科学技术发展水平来讲具有一定的超前意义,其间活人无数,为中华民族的繁衍做出了难以磨灭的功绩。
但中医学由于受到中国古代朴素的唯物主义和辨证法的深刻影响,以“阴阳学说”来概括世界上万事万物(包括人体)矛盾双方的对立,以“五行学说”来阐明世界的本原和相互关系,进而拓展到人体的“五脏”“六腑”“五官”、形体、情志等的关系,因而在思维逻辑上难以摆脱表面性、直观性、机械性和猜测性,并且对人体错综复杂的生理病理变化的看法过于简单化和随意化,同时理论又抽象、晦涩,令人难以理解和接受。如由于肺位最高,故称“华盖之脏”,那么就有了“伤于风者,上先受之”的“肺为首当其冲”之说;又因肺叶娇嫩,不耐寒热,故易被外邪侵袭,故肺又为“娇脏”,至于肺叶何以“娇嫩”的更深层次原因则无以说明。再者,如果对只有大脑才有情志活动这个常识不曾持否定意见的话,那么肝、心、脾、肺、肾的在志归属分别为怒、喜、思、悲、恐的观点,就不能不让当代之人费解不已。中医学对很多组织、器官的定位也是功能上或概念性上,如“三焦”是上焦、中焦、下焦的合称,为六腑之一,对于它的位置张介宾在《类经·藏象类》中是这样定义的:“脏腑之外,躯体之内,包罗诸脏,一腔之大府也”,这种定义未免有些牵强。又如,最具中医学特色的经络理论,它是人体运行全身气血,联络脏腑肢节,沟通上下内外的通路,但其解剖位置、物质实体至今无从定论,尽管可以用目前科技水平尚达不到定位其存在的水平为藉口,但也可以从另一角度表明中医学抽象性、玄妙性、模糊性、表象性、猜测性之所在。
中医学基本理论的形成发展都是建立在《黄帝内经》的基础之上,从那时至明清时期近两千年的历史中,应该承认中医学理论一直在逐渐发展和完善,其间著名医者层出不穷,医学典籍可谓是汗牛充栋,但从本质上讲中医学基本理论仍未从根本上突破《内经》范畴。真理是绝对的,但也是相对的、发展的,世界上没有终极的理论,中医学亦然。毕竟《黄帝内经》诞生于特定的历史时代,具有浓厚的朴素唯物主义辨证法色彩,那么时至21世纪的今天应该对中医基本理论的继承采取“扬弃”的态度,只有如此中医学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发展。
2中医诊断手段的局限性
中医学诊断疾病的手段基本是“望、闻、问、切”,简称“四诊”,就是通过医生的感觉系统来察知就诊者的正常和异常表现,收集病情资料,通过医生的理论知识和经验,去伪存真,去粗取精等中医学辨证思维的运用,获取疾病的病因、病位、性质以及邪正之间的关系等材料,力求透过现象来抓住本质,给出正确诊断,其诊断疾病的重要理论支撑就是“司外揣内”“见微知著”“知常衡变”。“司外揣内”就是通过审察患者外部的表现来推测机体内在的病变,此与现行的控制论、信息论、“黑箱”理论有异曲同工之妙;“见微知著”近似于生物全息理论;“知常衡变”也是现代哲学认识事物及现代医学诊断鉴别疾病常用方法。同时,中医学在疾病诊断过程中重视整体审察,避免了“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局限性,收集病情资料强调望、闻、问、切四诊合参,重视诸多外在表现在反应疾病内在本质的作用和地位,综合权衡,防止以面盖全;疾病诊断力求“病症结合”,既注重疾病在发展过程中某一阶段的病理变化,又不忽视疾病发展变化的全过程特点和规律。因此,中医学在病情资料的采集及诊断思维过程都具有自身独特的理论体系,在临床实践过程中具有掌握病情资料的客观性(依赖患者的客观表现)、思维逻辑的合理性、诊断结果的正确性等等积极因素,这正是中医学历经两千余年一直被视为人类健康保护神的有力保证。
尽管中医诊与断的科学性毋容质疑,但其局限性也随着西方医学的涌入而日益凸显。首先中医诊断学诊断手段的落后性。中医学自其诞生之日至今的漫长岁月里,诊断手段几乎无任何革命性变化,即望、闻、问、切。在科学发展仍处于落后、萌芽时期的古代,用望、闻、问、切尚可理解,且在当时应该说尚具有一定的先进性。但随着科学的发展,尤其在科学已日新月异的今天,中医病情资料的采集手段还墨守陈规、对现在科学技术发展仍无动于衷,仿佛是与世隔绝的“世外桃源”,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不能与科学同步,势必被科学所淘汰;可作对比的现在医学主流――西医,在其发展之初,医生耳朵贴近患者皮肤来了解患者体内的声音的变化,接着改良为听筒、听诊器,乃至发展为X线透视、CT、核磁共振等技术的应用,可见西医的诊断技术紧紧跟随科学技术发展的步伐,采用一切能利用的技术手段来延伸医生的“眼睛”、“耳朵”,因而西医随着科学技术的革新而革新。直至目前,西医诊疗手段与其产生发展之初已不可同日而语了。相比之下的中医,仿佛对科学技术的发展“充耳不闻”,我行我素,自保一方“净土”,因此其诊断手段自其始至今无突破性进展,那么其相对于西医的落后就不足为怪了。
此外,中医以“四诊”为主要手段的“诊”法,以中医辨证思维为逻辑方式的“断”法具有浓厚的主观主义色彩。中医诊断学的一个重要理论基石就是“有诸内者,必形诸外”,表明中医诊断的方法就是捕捉疾病的外在临床表现而揣摩机体内部病变的本质。“望、闻、问、切”四种诊法其实质就是通过医生的感官系统去体会疾病的外在表现,那么感觉器官对疾病外在表现的感受往往因人而异,医生的心态、临床经验、身体健康状况、感觉的偏差、环境变化等等不确定的因素均可影响,因此在这么多的不确定因素下采集的病情资料很难确保是基于客观、疾病本质的检查所得。而且,中医学的“断”就是在中医逻辑思维的指导下的“辨证”,寓于其中的主导因素仍难以摆脱主观因素的羁绊,也就是说中医学整个诊断过程过多地依赖人的主观思维活动,而客观因素的制约度很少,其结果势必导致主观臆断的可能性增加。
给疾病诊断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做到反映疾病本质,以便有针对性地制定治疗方案,但中医学对疾病的诊断往往也过于表面化、肤浅化。因为其诊断的病名基本是疾病某个临床症状或病位,如水肿、内伤发热、癃闭、眩晕、黄疸、泄泻、不寐、肺痈、心悸、腹痛、胃痛、头痛等等,故此这些诊断很难反映疾病的本质,因而对制定治疗方案没有太大的指导意义,因此中医学就有“同病异治”和“异病同治”的理念。值得思索的是如果同一个疾病可采取不同的治疗方案,或不同的疾病可采用同一治疗方案,那么这样的诊断还有多大的价值?
3中医治疗措施的保守性
中医学的治疗方案的制定是建立在辨证基础之上,其治法涵盖“汗、吐、下、和、温、清、消、补”八种方法,而且此八法相辅相成,相互制约,相互为用。对于具体方药讲究“君、臣、佐、使”,既可针对主证进行治疗,同时又兼顾次要表现或兼证,并且在同一方剂中可以运用药性完全相反的药物,达到“佐制”作用,这是西医治疗难以想象的,正是这些方面的优势,使得中医药有时产生不可思议的疗效,治愈了许多西医界颇感棘手的疾病,这也是中医药具有顽强生命力的重要佐证。而且,中医药还有一个重大优势就是中药(除少数外)基本都是天然药物,副作用少,这也是中医药为许多患者青睐的重要原因。
中药不是一点毒性都没有,这个观点慢慢为医患双方所共识,但比起化学药物,其毒副作用相对要小得多(少数剧毒中药除外),因而中药比西药要更安全,除了中医药可靠的疗效外,正是由于这方面的优势,中医药是许多患者就诊的重要选择。但中药汤剂入口太苦,使许多患者望而却步,尤其是年轻患者,虽然中药剂型还包括片剂、针剂等等,可目前中药主要给药途径仍就是汤剂,这也是中医药就诊人群逐渐缩小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中药方剂剂型改革是目前研究的热点。市场上能购得的中药丸剂、片剂、膏剂、散剂、丹剂、针剂等也不少,但仍没有形成中药给药的主流,而且质量也良莠不齐,很多没有统一的质量标准;另一方面能打入国际市场的中药丸、片、针剂更是凤毛麟角,严重影响中医药行业的国际化进程。
众所周知,与西医比较中医药在治疗急性疾病方面明显处于劣势地位,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中药可选择针剂太少,因为水针剂在体内作用时间要比口服药要快,口服药通过胃肠道的吸收、肝脏首过作用,达到血液循环至少需要20min的时间,而且中药的煎煮又要耗费一定的时间,而急性疾病患者的治疗往往是争分夺秒,20min或更多时间的耗费往往为病情不能容许;另一方面,中药方剂所含成分复杂,因而作用效果较为广泛,所以又被称为中药的“散弹效应”,但“散弹效应”带来负面代价就是疾病治疗的针对性不强,中医药理论中本来就有“力专则效洪”的说法,作用面广泛就无异于“无的放矢”了。因此,如何提高中药方剂作用“靶点”的准确性和缩短单次用药的起效时间,是中医药治疗方面突破的重要指针。
4中医人要迫切加强创新思维
纵观中医药两千来的发展历程,中医药一直没有摆脱《内经》的思维模式。事物的发展总是从量变到质变、螺旋式上升的过程,现代科学知识更是以加速度的形势发展,人们形容为“知识爆炸时代”的来临。而中医药的发展似乎永远处于“量变”之中,而且这种量变的步伐过于缓慢,其根本原因就是中医人思想观念的保守性、封闭性、排他性。
中医药的发展不能回避的问题就是如何摆正继承和发展的关系,没有继承的创新中医学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最终导致中医的灭亡;但没有创新的继承中医学就会固步自封、泥古复古,知识渐老,最后为时代所淘汰,渐渐消亡。因此,中医学的发展之路在于继承和创新双管齐下,缺一不可,但从目前中医的发展来看,是创新不足,继承有余。其实中医学自古就有厚古薄今的传统,太注重经典及考证,如《内经》《伤寒论》等的注者达数百家,考身世、考故里、考学术渊源、考流派、考字句文法等等。汉代医学宗师张仲景有一句名言:“勤求古训,博采众方”,至今为许多中医人视为座右铭,因而绝大多数历代中医人对于“古训”,敬若天命而不敢轻易“篡改”,现在依然。目前,在中医论文或理论探讨文章中,动辄“《内经》云……”或“仲景云……”等,从古代医家古籍中寻章择句,断章取义,寻求理论依据,仿佛《内经》就是终极真理,与《内经》不同“政见者”,就值得怀疑或否定。“中医治病往后看,查查古人怎么办;西医治病向前看,看看有何新进展”[1],这句话是目前中西医思维最大不同之处,也是西医逐渐“蚕食”中医就诊人群和治疗病种的重要原因。
现在又有人倡议加强中医学人文因素的研究。诚然,中医学的起源和发展与中国文化是密不可分的,中医学是在悠悠数千年中国文化的土壤中孕育起来的,具有明显的中国文化特色,因此研究中医学的人文因素对于揭示中医学的发展规律有一定的指导作用。但是,如果把中医学归属于自然科学范畴无异议的话,那么其发展就应该遵从自然科学的发展规律。单从中医学文化层面去咀嚼、挖掘,很难想象能揣摩出什么中医学的“突破”来;另一方面,中医人文因素的研究不是什么新课题、新思路,自古有之,从某个角度说中医学发展史就是中国文化发展史,多少年来不是研究太少了,而是研究的够透彻、够详尽了,还能研究出什么“新大陆”?
【关键词】 中医学; 辨证论治; 唯物主义
中国医药学有数千年的历史,其基本理论形成于秦汉时期,是历代中国人与疾病斗争的实践经验的总结,为保障人们的身体健康和中华民族的繁衍做出了难以磨灭的功绩。但随着西方医学的涌入,中医本来的诊治疾病病种及就诊人群逐渐被“蚕食”,中医原有的垄断地位已不复存在,那么中医学如何应对目前既成事实的局面?中医学和其他科学门类一样,都存在继承和发展的关系,但从中医学现在所处的境遇分析,发展要重于继承,在发展中求生存,本文试图从中医学亟待发展的几个领域谈谈笔者的一点点薄见,以飧同仁。
1 中医学基本理论发展的亟待性
中医学基本理论的形成基石是《黄帝内经》,其总结了秦汉以前的医疗成就和医疗经验,是目前现存最早的中医学典籍,尽管距今历时近两千年,其基本理论对当今中医学的发展仍旧起重要的指导和导向作用,其吸纳了当时中国自然科学、哲学、天文、地理、历法、气象等多方面科学成就,渐渐形成了以“五脏”为中心,以气血为物质基础,以经络沟通内外,配以六腑、形体诸窍,以脏腑经络的生理病理为基础,辅以“天人相应”,“自身统一”的辨证法思想,来阐明人体的生理功能和病理变化,同时突兀“辨证论治”为特色的诊疗体系,其理论博大精深,堪为当时的医学奇迹。后世中医学临床实践证明,《黄帝内经》及以此为基础的一系列中医理论体系无疑是正确的、科学的,就当时科学技术发展水平来讲具有一定的超前意义,其间活人无数,为中华民族的繁衍做出了难以磨灭的功绩。
但中医学由于受到中国古代朴素的唯物主义和辨证法的深刻影响,以“阴阳学说”来概括世界上万事万物(包括人体)矛盾双方的对立,以“五行学说”来阐明世界的本原和相互关系,进而拓展到人体的“五脏”“六腑”“五官”、形体、情志等的关系,因而在思维逻辑上难以摆脱表面性、直观性、机械性和猜测性,并且对人体错综复杂的生理病理变化的看法过于简单化和随意化,同时理论又抽象、晦涩,令人难以理解和接受。如由于肺位最高,故称“华盖之脏”,那么就有了“伤于风者,上先受之”的“肺为首当其冲”之说;又因肺叶娇嫩,不耐寒热,故易被外邪侵袭,故肺又为“娇脏”,至于肺叶何以“娇嫩”的更深层次原因则无以说明。再者,如果对只有大脑才有情志活动这个常识不曾持否定意见的话,那么肝、心、脾、肺、肾的在志归属分别为怒、喜、思、悲、恐的观点,就不能不让当代之人费解不已。中医学对很多组织、器官的定位也是功能上或概念性上,如“三焦”是上焦、中焦、下焦的合称,为六腑之一,对于它的位置张介宾在《类经·藏象类》中是这样定义的:“脏腑之外,躯体之内,包罗诸脏,一腔之大府也”,这种定义未免有些牵强。又如,最具中医学特色的经络理论,它是人体运行全身气血,联络脏腑肢节,沟通上下内外的通路,但其解剖位置、物质实体至今无从定论,尽管可以用目前科技水平尚达不到定位其存在的水平为藉口,但也可以从另一角度表明中医学抽象性、玄妙性、模糊性、表象性、猜测性之所在。
中医学基本理论的形成发展都是建立在《黄帝内经》的基础之上,从那时至明清时期近两千年的历史中,应该承认中医学理论一直在逐渐发展和完善,其间著名医者层出不穷,医学典籍可谓是汗牛充栋,但从本质上讲中医学基本理论仍未从根本上突破《内经》范畴。真理是绝对的,但也是相对的、发展的,世界上没有终极的理论,中医学亦然。毕竟《黄帝内经》诞生于特定的历史时代,具有浓厚的朴素唯物主义辨证法色彩,那么时至21世纪的今天应该对中医基本理论的继承采取“扬弃”的态度,只有如此中医学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发展。
2 中医诊断手段的局限性
中医学诊断疾病的手段基本是“望、闻、问、切”,简称“四诊”,就是通过医生的感觉系统来察知就诊者的正常和异常表现,收集病情资料,通过医生的理论知识和经验,去伪存真,去粗取精等中医学辨证思维的运用,获取疾病的病因、病位、性质以及邪正之间的关系等材料,力求透过现象来抓住本质,给出正确诊断,其诊断疾病的重要理论支撑就是“司外揣内”“见微知著”“知常衡变”。“司外揣内”就是通过审察患者外部的表现来推测机体内在的病变,此与现行的控制论、信息论、“黑箱”理论有异曲同工之妙;“见微知著”近似于生物全息理论;“知常衡变”也是现代哲学认识事物及现代医学诊断鉴别疾病常用方法。同时,中医学在疾病诊断过程中重视整体审察,避免了“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局限性,收集病情资料强调望、闻、问、切四诊合参,重视诸多外在表现在反应疾病内在本质的作用和地位,综合权衡,防止以面盖全;疾病诊断力求“病症结合”,既注重疾病在发展过程中某一阶段的病理变化,又不忽视疾病发展变化的全过程特点和规律。因此,中医学在病情资料的采集及诊断思维过程都具有自身独特的理论体系,在临床实践过程中具有掌握病情资料的客观性(依赖患者的客观表现)、思维逻辑的合理性、诊断结果的正确性等等积极因素,这正是中医学历经两千余年一直被视为人类健康保护神的有力保证。
转贴于
尽管中医诊与断的科学性毋容质疑,但其局限性也随着西方医学的涌入而日益凸显。首先中医诊断学诊断手段的落后性。中医学自其诞生之日至今的漫长岁月里,诊断手段几乎无任何革命性变化,即望、闻、问、切。在科学发展仍处于落后、萌芽时期的古代,用望、闻、问、切尚可理解,且在当时应该说尚具有一定的先进性。但随着科学的发展,尤其在科学已日新月异的今天,中医病情资料的采集手段还墨守陈规、对现在科学技术发展仍无动于衷,仿佛是与世隔绝的“世外桃源”,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不能与科学同步,势必被科学所淘汰;可作对比的现在医学主流――西医,在其发展之初,医生耳朵贴近患者皮肤来了解患者体内的声音的变化,接着改良为听筒、听诊器,乃至发展为X线透视、CT、核磁共振等技术的应用,可见西医的诊断技术紧紧跟随科学技术发展的步伐,采用一切能利用的技术手段来延伸医生的“眼睛”、“耳朵”,因而西医随着科学技术的革新而革新。直至目前,西医诊疗手段与其产生发展之初已不可同日而语了。相比之下的中医,仿佛对科学技术的发展“充耳不闻”,我行我素,自保一方“净土”,因此其诊断手段自其始至今无突破性进展,那么其相对于西医的落后就不足为怪了。
此外,中医以“四诊”为主要手段的“诊”法,以中医辨证思维为逻辑方式的“断”法具有浓厚的主观主义色彩。中医诊断学的一个重要理论基石就是“有诸内者,必形诸外”,表明中医诊断的方法就是捕捉疾病的外在临床表现而揣摩机体内部病变的本质。“望、闻、问、切”四种诊法其实质就是通过医生的感官系统去体会疾病的外在表现,那么感觉器官对疾病外在表现的感受往往因人而异,医生的心态、临床经验、身体健康状况、感觉的偏差、环境变化等等不确定的因素均可影响,因此在这么多的不确定因素下采集的病情资料很难确保是基于客观、疾病本质的检查所得。而且,中医学的“断”就是在中医逻辑思维的指导下的“辨证”,寓于其中的主导因素仍难以摆脱主观因素的羁绊,也就是说中医学整个诊断过程过多地依赖人的主观思维活动,而客观因素的制约度很少,其结果势必导致主观臆断的可能性增加。
给疾病诊断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做到反映疾病本质,以便有针对性地制定治疗方案,但中医学对疾病的诊断往往也过于表面化、肤浅化。因为其诊断的病名基本是疾病某个临床症状或病位,如水肿、内伤发热、癃闭、眩晕、黄疸、泄泻、不寐、肺痈、心悸、腹痛、胃痛、头痛等等,故此这些诊断很难反映疾病的本质,因而对制定治疗方案没有太大的指导意义,因此中医学就有“同病异治”和“异病同治”的理念。值得思索的是如果同一个疾病可采取不同的治疗方案,或不同的疾病可采用同一治疗方案,那么这样的诊断还有多大的价值?
3 中医治疗措施的保守性
中医学的治疗方案的制定是建立在辨证基础之上,其治法涵盖“汗、吐、下、和、温、清、消、补”八种方法,而且此八法相辅相成,相互制约,相互为用。对于具体方药讲究“君、臣、佐、使”,既可针对主证进行治疗,同时又兼顾次要表现或兼证,并且在同一方剂中可以运用药性完全相反的药物,达到“佐制”作用,这是西医治疗难以想象的,正是这些方面的优势,使得中医药有时产生不可思议的疗效,治愈了许多西医界颇感棘手的疾病,这也是中医药具有顽强生命力的重要佐证。而且,中医药还有一个重大优势就是中药(除少数外)基本都是天然药物,副作用少,这也是中医药为许多患者青睐的重要原因。
中药不是一点毒性都没有,这个观点慢慢为医患双方所共识,但比起化学药物,其毒副作用相对要小得多(少数剧毒中药除外),因而中药比西药要更安全,除了中医药可靠的疗效外,正是由于这方面的优势,中医药是许多患者就诊的重要选择。但中药汤剂入口太苦,使许多患者望而却步,尤其是年轻患者,虽然中药剂型还包括片剂、针剂等等,可目前中药主要给药途径仍就是汤剂,这也是中医药就诊人群逐渐缩小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中药方剂剂型改革是目前研究的热点。市场上能购得的中药丸剂、片剂、膏剂、散剂、丹剂、针剂等也不少,但仍没有形成中药给药的主流,而且质量也良莠不齐,很多没有统一的质量标准;另一方面能打入国际市场的中药丸、片、针剂更是凤毛麟角,严重影响中医药行业的国际化进程。
众所周知,与西医比较中医药在治疗急性疾病方面明显处于劣势地位,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中药可选择针剂太少,因为水针剂在体内作用时间要比口服药要快,口服药通过胃肠道的吸收、肝脏首过作用,达到血液循环至少需要20 min的时间,而且中药的煎煮又要耗费一定的时间,而急性疾病患者的治疗往往是争分夺秒,20 min或更多时间的耗费往往为病情不能容许;另一方面,中药方剂所含成分复杂,因而作用效果较为广泛,所以又被称为中药的“散弹效应”,但“散弹效应”带来负面代价就是疾病治疗的针对性不强,中医药理论中本来就有“力专则效洪”的说法,作用面广泛就无异于“无的放矢”了。因此,如何提高中药方剂作用“靶点”的准确性和缩短单次用药的起效时间,是中医药治疗方面突破的重要指针。
4 中医人要迫切加强创新思维
纵观中医药两千来的发展历程,中医药一直没有摆脱《内经》的思维模式。事物的发展总是从量变到质变、螺旋式上升的过程,现代科学知识更是以加速度的形势发展,人们形容为“知识爆炸时代”的来临。而中医药的发展似乎永远处于“量变”之中,而且这种量变的步伐过于缓慢,其根本原因就是中医人思想观念的保守性、封闭性、排他性。
中医药的发展不能回避的问题就是如何摆正继承和发展的关系,没有继承的创新中医学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最终导致中医的灭亡;但没有创新的继承中医学就会固步自封、泥古复古,知识渐老,最后为时代所淘汰,渐渐消亡。因此,中医学的发展之路在于继承和创新双管齐下,缺一不可,但从目前中医的发展来看,是创新不足,继承有余。其实中医学自古就有厚古薄今的传统,太注重经典及考证,如《内经》《伤寒论》等的注者达数百家,考身世、考故里、考学术渊源、考流派、考字句文法等等。汉代医学宗师张仲景有一句名言:“勤求古训,博采众方”,至今为许多中医人视为座右铭,因而绝大多数历代中医人对于“古训”,敬若天命而不敢轻易“篡改”,现在依然。目前,在中医论文或理论探讨文章中,动辄“《内经》云……”或“仲景云……”等,从古代医家古籍中寻章择句,断章取义,寻求理论依据,仿佛《内经》就是终极真理,与《内经》不同“政见者”,就值得怀疑或否定。“中医治病往后看,查查古人怎么办;西医治病向前看,看看有何新进展”[1],这句话是目前中西医思维最大不同之处,也是西医逐渐“蚕食”中医就诊人群和治疗病种的重要原因。
现在又有人倡议加强中医学人文因素的研究。诚然,中医学的起源和发展与中国文化是密不可分的,中医学是在悠悠数千年中国文化的土壤中孕育起来的,具有明显的中国文化特色,因此研究中医学的人文因素对于揭示中医学的发展规律有一定的指导作用。但是,如果把中医学归属于自然科学范畴无异议的话,那么其发展就应该遵从自然科学的发展规律。单从中医学文化层面去咀嚼、挖掘,很难想象能揣摩出什么中医学的“突破”来;另一方面,中医人文因素的研究不是什么新课题、新思路,自古有之,从某个角度说中医学发展史就是中国文化发展史,多少年来不是研究太少了,而是研究的够透彻、够详尽了,还能研究出什么“新大陆”?
【中图分类号】113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517(2013)11-0045-01
在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近10年时间里,笔者既教授了《中药化学》,也教授了《天然药物化学》。就理论层面而言,两者分属于不同的理论体系:中医药理论体系与西医药理论体系。但两者研究的内容有很大的相似性,主要都包括提取、分离、结构鉴定三个方面。同时,两者都扮演着十分特殊的角色,它们都属于沟通中西医学的重要学科。之前还未见有对两者本科教材的对比分析,在此笔者对此进行了一简要的比对。
肖崇厚主编的《中药化学》是经典教材,目前仍在使用。书中首先就对中药化学进行了明确的定义,中药化学是一门结合中医中药基本理论,运用化学原理和方法来研究中药化学成分的学科。随着时代的发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又组织了一批专家编写了一期《中药化学》教材,这就是匡海学主编的《中药化学》。同样的,这本书也首先就对中药化学进行了明确的定义,中药化学是一门结合中医药基本理论和临床用药经验,主要运用化学的理论和方法及其它现代科学理论和技术等研究中药化学成分的学科。从两者定义的差别,可清楚的看到学科的发展。两本书的内容也有较大变化,肖崇厚主编的《中药化学》教材中有较多的中药研究实例,包括比较详细的提取分离流程图等。而匡海学主编的《中药化学》中减少了中药研究实例,同时减少了实例中的流程图;但增加了生物合成的内容。并在最后增加了一章新的内容:中药复方药效物质基础研究。在这一章,作者明确提出中药复方药效物质基础研究可搭建中西医结合的纽带和桥梁。对于中药的研究,妥帖的办法是在正视中药复杂性和整体性的基础上,通过深入细致而又提纲挈领的办法对其药效物质进行全面系统的研究,既不要让复杂性、整体性搞得昏头昏脑,又不要过分追求简明清晰而顾此失彼。
同样的,吴立军主编的《天然药物化学》教材开篇也对天然药物化学学科下了定义:天然药物化学是运用现代科学理论与方法研究天然药物中化学成分的一门学科。并对我国的中医药事业做了简要的介绍。各章节的内容基本能反映最新的研究状态,提取分离与结构解析并重,在阐述基本原理的同时,适当的举一些研究实例。最后一章是天然药物的研究开发,首先介绍了从天然药物或中药中开发新药的五种形式。这五种形式涉及药物研发的各个层次,当然也包括中药复方的开发研究。
中医药学术要在21世纪获得重大进展离不开一批完整掌握中医药理论精髓,且具备现代科学知识、技能的中医药人才,而这种人才培养成功与否的关键在现代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的突破。《中药学》是中医药教育的重要课程,培养21世纪合格的中医药人才,教学和教材的改革是关键,基础中药学和临床中药学分段教学能使学生更好地将中医药理论与临床实际衔接,也有利于大学后的继续教育,并有利于中药学科的基础研究和临床各科应用的研究和发展。本文中所述的教学模式适用对象是中医医疗专业、中西医结合医疗专业本科或本科以上的学生。
一、《中药学》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第一版全国统编教材《中药学》至今,《中药学》的教学基本上是在《中医基础理论》和《中医诊断学》后开始,学生尚未接触到中医经典著作和临床学科的学习,对中药的临床应用基本上不能理解,尤其是对《温病学》、《伤寒论》、《金匾要略》和临床各科中的病名及术语不能理解,如桂枝治疗奔豚气、半夏治疗心下痞、葛根治疗项背强几几、燕白、瓜篓治疗胸痹、柴胡治疗少阳病、黄荃治疗湿温病等,因而学生对掌握各味中药的适应症有较大困难,影响《中药学》教学的质量。而对研究生或大学后的继续教育,目前的《中药学》教材和教学模式又不能满足较高层次的需求。
二、《中药学》分段教学的意义
寻求《中药学》教学模式的突破,提供中药教学和教材改变的成功范例:现行的《中药学》教学模式基本上是采取课堂满堂罐的教学模式,不管学生是否理解,而且从基础课与专业课的衔接情况看,在传统的教学模式中一般要间隔一、二年甚至更长时间。而《中药学》分段教学就是指将《中药学》的基础理论部分在临床课之前进行;在教学过程中将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等基础理论与中药学基础理论有机地衔接起来;在专业基础课《温病学》、《伤寒论》、《金匾要略》及临床课学习后,进行临床中药学的教学,使学生能顺利地过渡到临床中药学的学习,并为临床实习毕业后的临床工作打下良好基础。两者结合起来学习,还可减少知识的遗忘,节省教学时数,提高教学效率。
培养高质量适合现代中医药发展的中医药人才,适应医药卫生改革的要求:现行《中药学》教学模式由于其与中药学术特点、学术水平存在相悖现象,在中药理论与临床应用教学方面都存在不足,学生在学习《中药学》时,上课记笔记,考试背笔记,考完试连常用中药的药名、基本功效和临床应用均忘记的现象普遍存在,更谈不上在临床上得心应手地使用中药。随着人们健康观念的转变以及医药卫生制度改革的深入,中医药在我国医疗卫生市场将有更大的需求,通过《中药学》教学模式的突破,培养高质量的中医药人才,也有利于《中药学》学科的发展研究,有利于推动中药学术的发展。
三、《中药学》分段教学的依据
1.《中药学》的学科特点、发展趋势
中药学是以研究中药基本理论、中药性能与临床应用为主的一门学科,属中医药专业中重要的基础课。它既是中医学理、法、方、药体系中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又是大中药学学科中的核心和基础,既属药,又属医;既是基础课,又具临床性质。
《中药学》学科的发展已经是在朝着基础中药学和临床中药学的趋势发展,近年来,中药学基础理论研究受到重视,已经对中药的四气五味、归经、十八反、十九畏、中药配伍及炮制等理论进行了初步的实验研究;中药学基础理论的专著如《中药药性论》等,已有一定数量的论文;临床中药学的研究与应用也迅速发展,并向专科临床中药学发展,专科用药和合理用药成为中药学发展的重要方面,如雷载权、张廷模主编的《中华临床中药学》、赵学敏主编的中医药高级丛书《中药学》等。作为高等中医药教育,应根据学科的特点和发展趋势,以及21世纪人才的培养需求,调整教学模式势在必然。
2.临床中药学在中医药学科中的地位
由于临床中药学主要是研讨中医临床各科所用药物的如何应用,所以,它又具有与临床学科密不可分的关系,它是直接根于临床。临床中药学这一学科在近几十年来,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其表现为:一是药物数量的增加及新药的不断涌现。自汉代《神农本草经》载药365种,后世历代不断增加,至明代李时珍的《本草纲目》载药已达1892种。而《中华本草》收载的药物达8980种,总结了中国传统药学的成绩,集中反映20世纪中药学科的发展水平。二是新药的研制开发,许多按中医药基础理论组方研制的,如复方丹参片、丹参滴丸等;并对一些临床常用的老药,发掘出新的功用,如川苟用于治慢性肾炎氮质血症、新生儿硬肿症、功能性子宫出血;天麻治脑外伤综合征、神经衰弱;以及肉从蓉可治氟骨症、仙鹤草治肿瘤、白及治肺结核、砒霜治白血病等等。还有从中药中提取有效成分而制成新药者,如川芍嚓、青篙素、丹参酮、鱼腥草素、靛玉红(青黛中提取)、康来特(惹茵仁中提取)等等;同时对人参、黄蔑、麻黄、附子、大黄、当归、丹参、川芍等常用中药进行了系统的药理研究,揭示了传统功效活血祛疲、扶正补虚、通里攻下、清热解毒等中药功效的若干机理。临床中药学研究离不开临床学科,临床学科的发展促进中药学科的发展;临床中药学的发展又为临床提供有效的治疗方法。临床中药学的发展已经为基础中药学和临床中药学分段教学提供了充分的条件。
四、《中药学》分段教学的模式探讨
通过对基础《中药学》和临床《中药学》分段教学的试教和研究,摸索出分段开设该课程的最佳时机,以及实施的具体方案,实现21世纪中药学的教学模式新突破。
1.内容
基础方药学和临床方药学分段教学的教学方法研究、教学大纲的研究、教材编写的研究、教学课件、多媒体的研究等。
2.方法
(1)文献研究法:收集编写资料。
(2)调查研究法:在充分收集资料的基础上,分析现行中药学教学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广泛的调研。
(3)实验研究法:通过对基础中药学和临床中药学分段教学实验班的研究,摸索出分段开设该课程的最佳时机,以及实施的具体方案。
3.特色
从中药学的学科特点探讨基础中药学和临床中药学分段教学的教学模式,寻找教学研究的突破口,该教学研究实用性强,有运用和推广价值。并结合现代中医药人才培养的模式,从学科特点探讨课程和教材、教学方法、方式的改革,使教学真正与学生的知识发展水平相适应,有较强的创新性。
4.教学模式探讨
(1)基础中药学的教学模式:基础中药学是指中药学中的三基部分,即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体内容包括总论部分的中药的形成和中药学的发展、中药的名称和分类、中药的产地、采集和储存、中药的炮制、中药的作用、中药的性能、中药的应用等,重点是在中药的药性理论;各论部分包括概说部分(各章节的定义、性能特点、功效、适应证,分类、使用注意等;单味药物的性味、归经、性能特点、基本功效、主治病证等;基本技能包括常用药物植物、饮片的基本知识与识别。
学医学影像技术专业要选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例如天津中医药大学,首选科目妖气是仅物理,再选科目要求是化学。医学影像学专业是利用各种成像设备和放射治疗设备,应用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基本理论知识,对疾病进行医学影像诊断和治疗的一个专业。
扩展资料
学医学影像技术专业要选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例如天津中医药大学,首选科目妖气是仅物理,再选科目要求是化学。医学影像学专业是利用各种成像设备和放射治疗设备,应用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基本理论知识,对疾病进行医学影像诊断和治疗的一个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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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综观中医院校本科各个专业使用的教材,有《中药学》和《临床中药学》两种。代表性的有成都中医药大学张廷模教授主编,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04年出版的供中医七年制使用的《临床中药学》及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6年出版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中医药类精编教材《临床中药学》;另有北京中医药大学高学敏教授主编,河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6年出版的《临床中药学》(专著),其余无论是教材,还是执业医师、执业药师考试指南,均使用《中药学》名称。张廷模教授在其主编的精编《临床中药学》教材中指出:“中药学是研究中药基本理论、应用知识和技能以及各种中药的品种来源、药材鉴别、种植(或养殖)、采收、贮存、加工炮制、制剂、性能、功效、应用、药理、化学成分等一切与中药有关的一门一级学科”,又将其称为“广义的中药学”。由于学科不断分化,将专门研究中药基源、鉴定、化学、炮制、制剂、临床应用等作为二级分支学科。狭义的中药学既是中医学的一门二级学科,也是中药学的一门二级学科。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拟定的专业学科目录中,中药学与中医学并列属于一级学科,为符合逻辑层次,避免名称混淆,故将临床中药学作为中医学和中药学学科项下的二级学科。临床中药学,是以临床安全有效合理用药为目的,研究中药基本理论和各药临床应用的一门二级学科,其与狭义中药学的内涵类似。倘若使用《临床中药学》名称,既与学科目录吻合,又与专业研究方向吻合。可见,随时展,学科分化,教材名称也有必要进行规范和统一。建议在中医药界组织行业专家进行深入研讨,反复论证,达成共识,对其进行规范、统一。若按二级学科目录定为《临床中药学》,则有利于教学和学科建设,乃至人才培养。
二、教材内容有待规范
迄今,狭义的《中药学》与《临床中药学》教材名称虽不同,但内容构架大体相近,大致分为总论与各论两大部分。但仔细观其内涵结构上,也有不少差异。
(一)内容构架与载药味数
各高等中医药院校常用的《中药学》或《临床中药学》教材,其总论与各论章节数以及收载药味数方面不尽一致,应试类指南以及专著,也存在差异,如表1所示。而且,总论部分涵盖内容结构、组合方式存在差异,如表2所示。由常章富教授主编,2008年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出版的执业药师《中药学》应试指南,其载药360味,按大纲要求掌握180味,熟悉120味,了解60味。表1显示,教材记载的药味数多寡不均,三级要求药味数亦不尽一致。迄今各院校开设《中药学》或《临床中药学》课程学时数有限,通常在54~108学时之间。由于学时数限制,三级要求药味过多,势必加重学习负担。再者,应当考虑到所选药物和所载的药味数应为其后的临床应用以及执业医药师和研究生应试奠定学习基础。表2显示,除高学敏教授主编的《临床中药学》专著外,其余总论大同小异。有学者提出《中药学》课程的教学改革重要的是规范教学内容,并强调应突出学科特色,关注其研究核心,即中药的理论与临床应用。教材既是传授知识的载体,也是指导其后“运用”、“应试”的工具,虽可突出教材特色,但也应相对规范。倘若依据二级学科,名称统一为《临床中药学》,那么教材内容应当与其研究核心吻合,重点突出中药的基本理论与“性———效———用”特点,充分反映临床用药的有效性、安全性、合理性。建议:①总论突出中药基础理论特色,以中药性能、功效、配伍应用理论为核心,增加“辨证用药原则与规律”,适度反映常用有效“药对配伍用药特点”,以突出临床用药特色;引入中药不良反应与用药警戒思想以及“中毒解救”等基本理论和知识,以反映“安全用药”特点。②各论纳入药物,应在具有广泛性的基础上,突出适用性,收载药味数应适中。对于不常用,仅属地区用药,不宜放在正药的三级要求中。③药物分类,应依据药物的实际使用情况予以改革、调整。如麻黄现今多用于治疗各种喘咳,而用以发汗解表频率相对较少,可将其归入止咳平喘药。再有厚朴,其主要功效是行气消积,即便有“燥湿”之功,但主要通过行气以改善湿滞中焦、脘腹胀满之症,故建议将其归入“行气药”为妥。
(二)功效术语
中图分类号:G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7717(2007)07-1322-02
随着中医药全球化进程的加快,社会对中医药高层次人才需求的增加,全国高等中医院校研究生扩招之势的日增,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呈现一度下滑的趋势,如何提高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养,对于从事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养的中医药教育工作者来说,正在面临着严峻的考验。中医药人才培养质量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其中课程的设置、定位与建设与教学质量高低的关系密切,也是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一个重要方面。下面就关于方剂学专业课程设置、定位与建设等问题,谈谈笔者的一点看法,不正之处敬请同仁予以斧正。
1 明确培养目标准确定位
对方剂学专业课程准确定位的前提,首先要明确方剂学研究生的培养目标。依据方剂学专业研究生培养目标,才能够对方剂学专业课程予以准确定位,才能够适应时代的发展与要求。笔者认为,方剂学研究生培养目标为:“一专多能,一才多用”复合型、应用型人才。这一目标的确定,主要依据方剂学研究的对象、范围、内容来确立的。作为方剂学研究生来说,不仅要具有坚实而系统的专业理论知识,而且还应具有深厚的专业基础知识,宽泛的现代医学知识;作为指导教师来说,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综合素质高的应用型创新人才尤为重要。为此,应将研究生方剂学专业课程定位于:“面向中医、服务中西、辐射医药、重在方剂”。既要适应中医药发展,中、西医学需求,还要具有方剂学自身特色。
对于方剂学专业课程的内涵定位来说,首先要注重传承,同时又要充分吸收现代科技成就以超越自我,充实传统中医理论,使当前的中药方剂现代研究与保持中医药学特色紧密地联系起来,赋予其新的内涵,从而全面揭示中药方剂防病治病的理论基础与作用机制,以适应时代的要求。如此,则使中医药学的特色得以保持,优势得到发挥,对人类的健康事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 了解课程特点合理设置
方剂学是中医药学的基础学科之一,是在中药学基础上研究药物间配伍关系和配伍规律以及君臣佐使地位的知识体系;是中医基础学科与中医临床学科相互沟通必须经由的桥梁学科;是指导中医临床处方用药和中药新药开发的应用基础学科;是中医药学基本特色和优势的载体和表现形式。本院研究生专业课程设置主要的目的在于培养高层次方剂专业人才,根据研究生教育的发展要求,不断完善研究生的培养计划,加强课程改革,推陈出新教学内容,为博士、硕士研究生开设方剂学基本理论及其关键问题、建立中药小复方精选系统操作技术平台的思路与方法、中药药性基本理论、中药药理与新药研发等研究生课程。
方剂学是中医学理、法、方、药有机结合逻辑方法体系的表现形式,集中体现辨证论治的特色与规律,方剂的“功能主治”将方药与临床应用连接起来。可见,方剂学内容涉及面较宽,内容繁杂。因此,在课程内容设置上,宜精宜少,有目的地增加研究生学习与研究的弹性空间,从而使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创造能力发挥出来;课程内容设置不仅与研究方向相结合,而且要有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另一个方面,将研究生知识储备作为课程设置的重心,进而对课程内容进行取舍、补充,从学生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等多维角度去考虑,发挥课程建设对于促进研究生发展的最大功效。通过挖掘方剂学教材中的宝贵因素,给研究生以创造性思考、反思、质疑的机会,古人云:“为学患无疑,疑则有进,小疑则小进,大疑则大进”。
笔者认为,方剂学专业课程内容设置的基本要求是:既要具有宽口径的专业理论基础,又要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并与学术前沿结合,使研究生有较强的科研实践能力,体现一专多能;同时还要考虑学生就业面、适应性,为了使学生具有宽泛、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在教学过程中,积极探索和创造备具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旨在培养“一专多能、一才多用”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3 加强课程建设突出创新
中医要发展,先从教育人手。中医药高层次人才的培养与教育的方法密切相关,而这又与研究生课程设计关系密切。如果培养目标过于广阔,培养模式过于单一,或课程设计不按中医理论结构编排,忽略中医学特色,不注重方剂学传统理论,甚或教材出现各种问题等,均会影响人才培养质量。因此,积极进行研究生专业课程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本校的研究生方剂学专业课程以《医方发挥》为蓝本。参考《方剂学》教材,结合各指导教师、学科的研究方向,有的放矢地开展博而精深的专题讲座式的授课模式。以课程建设带动人才的培养,在进行课程建设的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并寻求整改的有效措施,推动课程建设的发展。
通过课程建设来提高研究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课程建设过程中,注重研究生学术能力培养。作为方剂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来说,在进行专业课程建设方面,既要注重方剂专业学位点的研究方向,又要考虑研究生个性化的发展方向。来灵活安排内容;研究生在方剂学专业课程的学习过程中,注重向古方剂要效益,深入挖掘古方剂蕴含的潜在的逻辑思想,使之学会借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寻求、探索、解决未被人们认知的科学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