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出资的评估范文

时间:2023-08-29 09: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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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出资的评估

篇1

中图分类号:F224.0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26-0081-02

一、现行无形资产评估方法及其存在的不足

对于无形资产的评估,目前有三种较为常用的评估方法,即成本法、市场价格法和收益现值法,但都存在着明显的不足。

成本法是指在评估资产时从被评估资产的现时重置成本中,扣减其各项损耗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方法。成本法的主要缺点是重置成本的确定缺乏客观性。在重置成本数额确定过程中,往往会带有一些主观因素。再者,如果无形资产评估的是交易价值而被评估的无形资产适用时间已经很长并是独一无二的,则成本法就不太适用。因为买主通常是对无形资产的效益感兴趣,而不是对创造无形资产的成本感兴趣。同时,重置成本法未能体现无形资产所具有的超额获利能力。

市场价格法,是指通过比较被评估资产与可比类似资产(可比参照物)的异同,并对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进行调整,从而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市场价格法在无形资产评估中有两个缺点:(1)无形资产市场交易活动有限,市场狭窄、信息匮乏,交易案例很难找到;(2)可比性差。无形资产的非标准性,使我们很难确定参照物资产与被估资产的差异即可供比较的相关指标和技术参数很难搜集并且很难在价值形态上量化。

收益现值法,是指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并将其折算成现值,借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收益现值法存在的不足如下:(1)收益额的预测带有很大的主观性;(2)收益期的确定比较困难。无形资产损耗的价值是确定无形资产收益期的前提。由于无形资产的损耗抽象难确定,显然无形资产收益期的确定比较困难;(3)折现率的确定。实践证明不可能存在一个统一的适合各类无形资产评估的折现率,各个企业可能采用不同的折现率来适用自己的情况,从而使评估结果缺乏可信性。

二、基于期权理论的无形资产价值评估方法

(一)期权的定义及其分类

期权是一种合约,该合约赋予持有人在某一特定日期或该日期之前的任何时间以固定价格(执行价格)购进或售出一种资产的权利。通俗的讲,期权是一种预期的约定的权利,该权利赋予持有人以固定价格将来买进或卖出资产。

按照合约授予期权持有人权利的类别,期权分为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两大类。

看涨期权是指期权赋予持有人在到期日或到期日之前,以固定价格购买标的资产的权利。其授予权利的特征是购买,因此也可以成为“买入期权”或“买权”。

看跌期权是指期权赋予持有人在到期日或到期日之前,以固定价格出售标的资产的权利。其授予权利的特征是出售,因此也可以成为“卖出期权”或“卖权”。

(二)无形资产的看涨期权特性

企业购入无形资产,目的是进行后续投资获取投资收益。为无形资产付诸实施所支付的生产、销售和管理方面的投资总额,就是这种特殊标的资产的约定价格。该投资项目生产经营所产生的净现金流量的现值高于标的资产的约定价格时,企业就投资获利;当预期投资项目所产生的净现金流量的现值低于标的资产的约定价格时,企业就放弃投资。这些就是典型的看涨期权的特性,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无形资产具有看涨期权的特性。

篇2

中图分类号:R19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9-0-01

案例

2004年7月H医院为留住因CT缺失而外流的患者,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经协商,与K公司达成了CT合作协议。协议约定:1、双方合资在H医院建立CT诊断中心。K公司以二手CT系统设备出资,协议价为200万元,占60%的股份;H医院以现金、房屋、空调等所有附属设备及工作人员、医院无形资产出资,占40%的股份。双方按所持股份比例分享利润和承担风险。2、利润=收入-相关费用支出。相关费用支出包括:维修费、水电费、胶片及药水费、电话费、员工奖金及其他经双方同意的费用支出。CT维修由K公司负责,按12万元/年承包,但不包括CT球管和探测器。工作人员有4人,加班及夜班费按4000元/月计入成本,其他工资福利由H医院承担。3、合同签署后7日之内H医院向K公司付出其出资款100万元。4、CT装卸、运输及安装费由K公司承担。5、CT合作诊断中心由H医院负责管理。

H医院签订CT合作协议时未进行可行性论证,也未按规定报主管单位审核后报同级财政审批。双方的实物出资没有进行评估。CT球管和修理配件由K公司独立采购。

案例分析(因社会平均利润率不好确定,本文不考虑时间价值)

1.本协议属于投资性质,按国家要求应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实行集体审议联签,并按规定程序报批。H医院极需通过合作解决CT缺失问题,因而对此次合作很重视也很谨慎,组织了包括财务在内的领导班子进行反复讨论、磋商。但H医院既没有进行必要的市场调研,也没有聘请有关专家参与投资可行性分析,只是借助财务提供的简单数据,凭借主观判断,决策结果也未按规定程序报批。在整个决策过程中,看似很重视也很谨慎,实则盲目草率。暴露了H医院内部治理结构缺乏科学的决策机制和有效的制约措施等弊端。

2.H医院的出资中包括房屋、空调等所有附属设备以及无形资产。按国家规定,国有资产对外投资须经进行可行性论证,无形资产对外投资须进行评估、确认,以确认的价值进行投资。H医院未按规定对出资的房屋、空调等附属设备进行可行性论证,也没有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确认。反映了其内部治理结构对资产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管理上缺乏相关管理制度或制度执行不力,对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容易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3.K公司出资的CT设备是其他医院淘汰的二手设备,该设备的协议价200万元未按规定经过专家评估。事实上,K公司之前已与多家医院开展同类的CT设备合作,经验较丰富,而H医院对相关行情不熟悉。在这种情况下,H医院极易让K公司蒙蔽,造成协商价虚高,增加投资风险,降低投资收益。

4.K公司以CT系统设备出资,协议价为200万元,占有60%的股份。合同同时约定:合同签署后7日之内H医院向K公司付出其出资款100万元。事实上H医院的出资额形成了对K公司的出资补偿。K公司真正的出资额只有100万元;H医院以现金、房屋、空调等所有附属设备及工作人员、医院无形资产出资,占有40%的股份。其中:现金出资100万元;房屋、空调折旧费为27244元;工作人员工资、奖金、福利及社保实际支出为1845723元;无形资产因评估不易在此忽略不计。H医院出资额有2872967元,比K公司多出资1872967元。即使考虑时间价值,H医院也比K公司多出房屋、空调等所有附属设备及工作人员、医院无形资产等出资。K公司没有什么核心技术,出资的也只是淘汰的二手设备,却占有60%的股份,显而易见,这是一个不平等协议。说明了H医院与K公司交流沟通不足,对投资领域缺乏足够了解,对投资核算也不了解,在合同审核方面也存在严重不足。

5.CT支出3811074元占CT收入7928500元的48.07%,差不多是收入的一半。从CT支出明细看:

(1)球管费880000元,占总支出23.09%,占CT设备协议价的44%。协议约定,球管由K公司单方面采购,H医院对K公司的采购行为没有有效的牵制和监控措施,而且球管费用不在维修承包费中,容易为K公司劣质采购创造条件。

(2)维修承包费840000元,占支出22.04%元。实际K公司只支出291312元,占维修承包费的34.68%,K公司通过维修费获得840000-291312=548688元,光此一项,K公司就收回了一半多的投资,年收益率达7.84%。事实上CT的维修主要是球管和探测器,K公司在协议中利用H医院信息不对称,把易损配件从维修承包费中剔除,造成维修承包费过高,间接减少了H医院的投资收益。

(3)电话费22742元,占总支出的0.6%,平均每月271元;招待费92321元,占支出2.42%,平均每月1099元。支出超过正常水平,H医院在管理上缺乏成本核算意识,成本没有和绩效挂勾,对相关费用没有严格的支出限额和范围,非业务性开支过多,铺张浪费严重。

6.K公司投资收益=分成款2470455-投资1000000+维修承包费840000-实际支出的维修保养费291312-搬运费5000=2014143,年收益率达28.77%(因取数困难,不包含CT初期的运输安装费)。医院的总投资=现金出资1000000+房屋空调折旧费27244元+工作人员工资、奖金、福利及社保1845723元=2872967元,总收入=投资分成1646970+加班奖金424735=2071705元,投资收益=2071705-2872967=-801262元,年收益率为-3.98%,与K公司的28.77%相去甚远。当然,医院还有一项CT投资后留住患者带来的隐性收入,因取数太困难,在此不予考虑。双方的收益率差距暴露了H医院人力资源专业胜任能力不足,而且,缺乏风险评估机制,片面追求CT留住病源的隐性收入,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

结论

通过对以上CT合作案例的分析,可以看出H医院内控管理存在诸多缺陷:

医院整体的内控环境太差。领导对内控重视不足,内部治理结构在重大事件方面缺乏科学的决策机制和有效的制约措施,人力资源管理不健全,相关人员专业胜任能力不足,缺乏长效的培训机制。

没有风险评估机制,对风险认识不足。

没有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与反馈机制。

成本管理观念淡薄,没有相关支出的控制措施,而且其成本没有和绩效挂钩,职工成本管理积极性不高。

篇3

一、涉及货币出资的事项分析

事项1:自然人甲、乙、丙、丁共同出资组建A有限责任公司,合同规定甲、乙、丙、丁分别出资人民币25,000元,各占注册资本的25%。注册会计师实施了必要的审验程序,即向银行函证,核对函证、银行对账单和进账单是否一致,检查进账单真伪和要素是否完备,并审验了注明投资款10万元的进账单。

分析:注册会计师对该事项的审验符合《独立审计实务公告1号一验资》及其规范指南的要求,但为了避免:(1)各个自然人之间代为出资而引起的权责纠纷。注册会计师取得的进账单上显示的是各出资者缴款的汇总金额,不能反映各个投资人实际出资情况,如果某个出资人如丙方没有资金,私下协议由其他出资人代为垫付,这在注册会计师取得的证据中没有办法得知,并且在各个出资人拟设立公司的良好关系下,他们也不会把实情告诉注册会计师。但一旦出资人之间出现矛盾,其权责无法私下调和需要司法介入时,代为出资方可能会控告注册会计师验资报告不实,因为实际情况是丙方没有出资;(2)出资人用借款出资,取得验资报告拿到营业执照后,立即抽逃资本还债。注册会计师还应关注和取得以下证据:(l)证明各个自然人经济状况的资料;(2)由各个出资人、被审验单位签名盖章的出资人货币出资清单。如果某一出资人的经济状况不能保证其货币出资,注册会计师应谨慎出具验资报告;如果存在代为出资的情况,注册会计师还应取得由出资方、代为出资方共同签名的委托受托代为出资协议,并关注出资方和代为出资方的权利义务,尤其是代为出资款的偿付条款的规定。

事项2:甲、乙、丙三方共同出资组建A外商投资公司,注册会计师审验三方投入A公司的货币资金时,发现一张3月2目的300万元的转账凭证是B公司转入A公司,A公司提供了一份由B公司出具的B公司转入A公司的货币资金300万元是B公司欠乙、丙两公司的款项的证明材料,要求注册会计师把300万元验证为乙、丙两公司对A公司的货币出资。

分析:注册会计师可以通过审验证明3月2日确有300万元的货币资金进入 A公司,但对于 300万元货币资金的权属及其是否属于投资款尚没有取得令人满意的证据,注册会计师遇到这种事项必须小心,因为我国尚没有关于代为投入出资款的法规规定,而且代为投入出资款的双方串通弄虚作假的可能性较大,因此,注册会计师最好不审验这种情况的出资。但如果现实中要求注册会计师对这种事项进行审验,注册会计师还应关注和取得以下证据:(1)乙、丙公司和B公司之间的经济业务行为及其所欠款项的原始凭证的复印件;(2)乙、丙公司和B公司共同签名的委托受托代为投入出资额的协议,并得到A公司和甲方的同意;(3)乙、丙公司共同签名的货币出资声明书,主要注明300万元货币出资各占的份额;(4)乙、丙公司财务状况及其资料。如果不能取得以上证据或根据取得的证据表明B公司欠乙、丙公司的款项不可信,注册会计师不能确认此货币出资。

事项3:注册会计师一进驻被审验单位S公司,S公司就给注册会计师提供了完整的验资证据和相关材料,其中包括出资方甲方货币出资的银行进账单、银行对账单以及向银行询证函回国。

分析:在验资实务中,被审验单位能够提供出较完善的验资相关资料,对注册会计师来讲,是一件幸事,但验资应是注册会计师主动取证的过程,主动取证不是被审验单位提供什么资料,注册会计师就验证什么,而是注册会计师根据验证目标的需要,设计适当的审计程序,在有效控制审验程序实施中获取有力的证据,因此,注册会计师对货币资金进行验证时,不仅要谨慎地审验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进账单和银行对账单的真伪,还应亲自寄发和收回、分析向银行函证出资款的回函,询证函不能让被审验单位一并办理,以避免被审计单位和银行的串通作弊而提供虚假证据。

二、涉及非货币资产出资的事项分析

事项个甲方以一新建的房屋建筑物投入被审验单位A公司,并提供了建筑房产的决算书、付款凭证,以及该房屋所占土地的租赁协议,土地租赁期为20年。

分析:虽然造房屋确实为甲方建造,但由于它建在租赁土地上,不能取得土地证,其权属问题容易发生经济纠纷,注册会计师不能确认甲方以此实物出资。

事项5:甲方以一批抵债收回的存货投入被审验单位A公司,不能提供存货的发票,仅提供了某具有资格的评估机构对存货所做的评估报告。

分析:由于存货价值、存在性和权属的变动性大,因此以存货投资的验证本身风硷性大,初果被审验单位原合同、章程中没有规定以存货作为出资,被审验单位只是为了凑够足额出资而准备修改合同、章程以存货出资,这时在没有购买存货的发票表明存货的归属情况下,注册会计师最好不要确认此存货投资。但如果合同章程中明确规定以存货方式出资,表明存货为生产经营所必需,注册会计师应谨慎地关注和取得以下证据,验证存货投资:(1)实物出资清单。注册会计师应把实物出资清单镇列的存货品名、规格、数量、作价、出资日期等内容与协议、合同、章程的规定相核对,并实地观察、监盘存货的数量及其品质状况,在出资清单上记录审验情况;(2)评估报告;(3)投资各方及其被审验单位对存货评估的确认书,如为国有资产,是国资部门的确认文件。注册会计师应关注投资各方确认存货的价值是否以评估报告为基准,如果与评估结果悬殊大,注册会计师应建议被审验单位重新考虑对存货的确认;(4)财产交接清单;(5)存货发票的复印件,如果是抵债收到的发票,由于其购货方不是投资者,还需要检查债务重组协议及其相关凭证,获取投资方对该存货的所有权证明。

事项6:注册会计师承接了A公司变更验资业务。A公司原注册资本为100万元,甲方投入的工业诀窍2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0。A公司运营几年后的其无形资产一工业诀窍的账面价值为10万元。这时,A公司增资扩股,其注册资本为200万元,甲方以某一专利权40万元投入A公司。

分析:注册会计师对于无形资产的投入验证,除检查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出资清单中的名称、有效状况、作价等内容是否符合协议、合同、章程的规定;检查无形资产的评估情况及其投资各方的确认情况;检查无形资产的权属证书以及无形资产交接手续和交接清单外,还应关注无形资产投入占注册资本的比例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即演算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投入占变更后注册资本的比例是否超过20%(如果是省部级高新科技部门认可的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可达35%)该事项中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投入所占比例为(25+40)/200=32.5%,超过了20%,注册会计师应建议A公司增资时把专利权中价值25万元确认为甲方的资本投资,专利权其余不可分割的价值15万元经投资各方的协商确认为A公司对甲公司的负债或资本公积。

事项7:注册会计师承接了对A公司的设立验资业务,了解到甲方投入到A公司的机器设备、货币资金会计数额超过甲公司净资产的50%;乙方对A公司投入的房屋建筑物、专利技术合计为100万元,而己公司近年来报表确认净资产均为负数。

分析:此事项的问题在于出资方违背了公司法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以及出资方长年亏损、资不抵债时,注册会计师是否可以接受验资委托企业。虽然《公司法》第十二条规定公司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所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50%,在投资后,接受被投资公司以利润转增的资本,其增加额不包括在内。但没有相关法规明确规定公司不能接受出资方长年亏损、资不抵债或出资方出资额超过其净资产的50%时的出资。因此,只要注册会计师取得被审验单位有关管理部门设立或变更的批准文件,以及其合同、章程、相关协议,注册会计师可以接受此种情况的验资委托,但应注意这样的验资风险大,容易出现出资方虚假出资、出资后抽逃资本以及出资方逃废债务等风险,因此,注册会计师应谨慎地关注出资方的财务状况,并在验资报告的意见段后加解释说明段予以充分披露出资方长年亏损、资不抵债或出资方出资额超过其净资产的50%等情况。三、净资产出资事项分析

事项8:注册会计师承接了A股份有限公司的变更验资业务。A公司是由A国有企业改制而来的,改制前A企业执行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在改制审计和评估时,净资产的确认都是以工业企业会计制度确认的价值为基础,改制后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进行会计处理时,A公司的净资产因计提各项减值而减少。

分析:注册会计师在验资时根据改制审计和评估确认的净资产折股确认改制企业的出资,与改制后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进行会计处理之间资产的差额,容易被社会公众或其他股东认为是验资不实造成的,因此,注册会计师在接受改制企业变更验资业务时,应建议被审验单位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会计处理进行改制审计和评估,确认净资产,否则,注册会计师应在验资报告的意见段后的说明段说明该事项。

事项9:A国有企业2000年7月31日为改制基准日,把其净资产1,200万元折股设立A股份有限公司,期间其生产经营没有间断,在2001年2月3日A公d委托注册会计师对此作变更验资,截止到2001年A公司的净资产为对万元。A公司向注册会计师提供了截止到2000年7月31日的改制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以及截止到2001年1月31日A公司的会计报表及其相关账簿。

篇4

    专利评估将有效确立专利价值,为专利资产的应用提供参考意见。 就专利评估的目的而言,主要分为以下几种:企业重组与收购及合资前价值评估;知识产权贸易中的直接转让和购买;通过债务融资获取资本构成;确定知识产权许可证的合理使用费率;知识产权产品的保险问题;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支持及争议的解决。目前实际进行的评估业务大多是产权变动为主的法定评估事项。

    我国的合伙企业法和公司法也对专利评估及其应用作出了规定。其中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可以用知识产权出资。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知识产权出资并对其评估作价,以知识产权资产出资额度可以不得高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七十。

    国内外专利评估产业的发展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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