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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南京永嘉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原告周缨系东南大学艺术学系教师,经人介绍与被告南京永嘉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嘉装饰公司)经理赵东根相识。1996年5月29日,赵东根代表公司与周缨签订委托设计协议书,委托周缨设计宝应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营业大楼室内外装饰工程施工方案。协议书约定:设计方案投标成功,设计费按6万元整结算;投标不成功,设计费按3万元整结算;设计方要认真负责所设计的全部图纸,并按指定时间交图纸给委托方,经委托方审查合格后,当即一次性付设计费3万元;工程建设方确定由永嘉装饰公司施工后,再付清设计费3万元整;在工程结束前,设计方将对工程中出现的补图和技术问题负责到底。协议签订后,周缨即组织人员为被告设计绘制图纸20张和制定了设计方案,并随被告去宝应县招投标办公室,对设计方案进行了说明。永嘉装饰公司认定全部图纸合格,即按约定支付周缨3万元。但永嘉装饰公司因资质等级不够,不具备投标该项工程的资格,即将周缨设计的图纸交由南京装饰联合总公司作为施工方案使用。该公司在向建设方出具了江苏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工程设计证书及与该研究院技术发展协作中心签订的委托设计协议后,以永嘉公司交付的周缨设计方案和图纸参加投标,于1996年6月14日中标。当月24日,南京装饰联合总公司与建设方宝应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签订了装饰工程施工合同。随后,永嘉装饰公司又与南京装饰联合总公司所属华宁装饰分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宝应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装饰工程由永嘉装饰公司施工。1996年11月,永嘉装饰公司施工的该工程竣工后,周缨要求永嘉装饰公司支付尚欠设计费用3万元,遭到拒绝。周缨遂于1997年12月24日起诉至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要求永嘉装饰公司按协议约定,立即支付尚欠设计费用3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被告永嘉装饰公司答辩称:其已按协议约定支付了3万元设计费。周缨无设计资质,未设计玻璃幕墙和霓虹灯图纸,未将技术问题负责到底。且其公司未中标工程,故不应支付另3万元设计费用。要求驳回原告周缨的诉讼请求。
审判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系平等的民事主体。双方签订的协议明确了各自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原告周缨按约提交了设计方案与图纸,提供了设计劳务。被告永嘉装饰公司另请他人设计幕墙等图纸,实际已认可该图不需要原告出具。被告因资质等级不够,未能参加投标,因而未以其名义中标的责任不在原告。但被告实际使用原告周缨的设计方案,以其他公司的名义取得了该项装饰工程施工业务,并已竣工交付,实际使用了原告的劳动成果并获得利益。被告现又以未中标为由,拒付协议约定的另3万元设计劳务费用的理由,不能成立。永嘉装饰公司应按协议约定支付尚欠的3万元设计劳务费用。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劳动成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条、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该院于1998年9月3日判决如下:
被告永嘉装饰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周缨设计劳务报酬3万元。
永嘉装饰公司不服此判决,以周缨无设计资质,设计方案未由其公司中标为由,上诉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原判,驳回周缨的诉讼请求。
周缨答辩要求维持一审判决。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周缨按约定为永嘉装饰公司设计装饰工程方案,永嘉装饰公司因资质等级不够未中标,即将设计方案交给其他公司参加投标,中标后该工程仍由永嘉装饰公司按周缨的设计方案和图纸施工并获得利益,永嘉装饰公司应支付协议约定的设计劳务报酬。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判决并无不当。永嘉装饰公司上诉,以自己未中标为由,拒绝支付劳动报酬,于法无据,要求驳回周缨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该院于1998年11月17日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评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按照著作权法第十条的规定,著作权包括署名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等权利。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原告周缨拥有其设计、绘制的装饰工程图纸及施工方案的著作权,均持相同意见。但对永嘉装饰公司是否应按协议约定,向周缨支付施工后的另3万元设计费用,有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永嘉装饰公司虽使用了周缨的设计图纸及方案,并按该方案进行了施工,但周缨没有设计资质,未按行业规定出具图纸图鉴,实际图鉴是由有设计资质的部门出具的,故双方不应再履行施工后再付清设计费3万元整的约定,即周缨不应再获得另3万元设计费用。
第二种意见认为,双方系平等的民事主体,签订的民事协议权利、义务内容明确,且未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协议约定建设方确定永嘉装饰公司施工后,再付清设计费3万元。实际上永嘉装饰公司已按周缨设计图纸及方案进行了施工并已竣工。永嘉装饰公司应按约定付清另3万元设计费用。
一审、二审判决均采用第二种意见。其具体理由是:
首先,本案原告周缨、被告永嘉装饰公司无论是作为公民还是法人,均属我国民法规定的平等的民事主体,双方签订的民事协议未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取费标准亦未超过行业规定,系有效的民事行为。双方按协议约定,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周缨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绘制出具了装饰工程施工图纸及方案。虽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没有用周缨的名义,但毋庸置疑,周缨应享有该施工方案及图纸的著作权,并据此获得劳动报酬。
其次,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第三条的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双方必须具有法人地位。根据本案周缨与永嘉装饰公司签订的协议约定及履行合同的过程看,作为委托方的永嘉装饰公司,仅要求周缨负责设计全部图纸,并未要求周缨出具图鉴,而是另请有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图鉴,故周缨并非以设计单位的名义履行协议。双方的协议不属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法规调整的范围。周缨所提供的只有一种设计劳务,因而本案仅属一般性的追偿劳务报酬性质。至于永嘉装饰公司另请他人设计室外玻璃幕墙、霓虹灯图纸,是其履行其他合同关系中的相应义务的问题,不能作为拒付本案关系下设计费用的理由。
最后,周缨与永嘉装饰公司的协议虽约定了如果投标不成功,设计费按3万元整结算,但同时还约定建设方确定永嘉装饰公司施工后,再付清设计费3万元整。实际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周缨绘制设计的图纸及方案是符合技术要求的,并已被建设方采用。永嘉装饰公司未以自己公司名义中标,是因为资质等级不够,没有资格参加投标,是永嘉装饰公司主体资格达不到行业规定的要求。这属履行双方合同以外的因素造成的,责任显然不在设计方周缨。相反,永嘉装饰公司实际使用周缨的图纸及施工方案进行了施工,并已竣工交付建设方使用,获得了经济利益,应该说,永嘉装饰公司达到了与周缨签订协议时预期期待获得的经济利益,故而其以未中标为由,拒付协议约定的另3万元设计劳务费用的理由,是不能成立的。永嘉装饰公司应该按双方合同约定,支付施工后应给付周缨3万元设计劳务报酬。
(2)注重对地域文化符号与农产品包装设计融合的研究。地域性特色农产品的包装设计受到地域文化的影响,地域文化符号与包装设计如何结合这一问题极具深入研究的价值。设计师只有深入研究理解地域文化的精髓,才能将这种地域特色通过包装的视觉性语言传达出来。
(3)总结出明确的、具有针对性的农产品包装设计方法。地域性农产品的包装设计不仅仅是市场营销活动,也是艺术创造活动,需要将设计前期的实证调研和设计中期的地域文化符号提炼完美融合。
二、地域性农产品包装研究意义:
(1)对地域性农产品包装设计的研究是体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指标。2014年我国农业部“十三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将农业可持续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等关键问题作为十三五期间关注的重点,而农产品包装设计正是体现农产品质量的“名片”,包装设计的优劣直接影响了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和品牌的信赖度,足见农产品包装设计研究的重要性,通过优化农产品包装设计流程促进农产品“生产—设计—销售—建立品牌”良性循环,达到农产品包装设计、品牌的可持续发展。
(2)“地域文化符号与包装设计如何结合”这一研究内容有利于提升黑龙江特色农产品品牌知名度,提高黑龙江省农产品品牌文化方面的附加值。黑龙江省是国家的主要商品粮食基地,国家重点建设的生态示范省,地位重要,借由优化农产品包装设计打造一条全新的农业化生产包装链条有助于我省的农产品品牌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独树一帜。
(3)提升企业的包装设计和品牌意识。采用得体的包装设计,不仅可以使农产品为农民增加更多的收入,而且还可以提升品牌在国内同类市场甚至是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目前我省农产品包装设计水平良莠不齐,趋同现象严重,农产品缺乏真正的特色,很多农产品在包装设计上缺乏对地域文化的深入理解,设计和品牌识别度不高,部分生产企业忽视对设计的投入,在包装上盲目模仿其他知名品牌,追求短期利益回报,损害了品牌的个性,不利于品牌长远发展。因此,十分有必要建立以地域文化符号为明确导向的设计方法。
三、影响特色农产品包装的三个因素
要解决“地域文化符号与包装设计如何结合”这一问题首先要明确的是何种因素对地域性农产品包装产生影响。首先地域特色离不开地域文化,地域文化是一种意识形态的表现,而这种意识形态的具体体现应该是带有地域特色的视觉符号,而产品自身特色则是影响了包装的重要因素,需要设计师和企业共同对产品进行定位,同时确立品牌个性,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产品的地域特色问题。因此,我们总结出影响特色农产品包装的三个因素分别是:地域文化符号、产品自身特色、品牌个性。这三个因素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决定了农产品设计时应注重对地域文化的挖掘,在此基础上提取相关的视觉元素和符号,最终与品牌个性相结合。
四、地域特色农产品设计对策总结
(1)以地域文化符号为导向的农产品包装设计应着重强调对地域符号意义的解读。符号意义是指人们在经历过程之后得到的精神体会,更多的是代表情感、氛围或者是一种文化。应该在设计前期调研中加强对地域符号意义的深层次解读。
一、 产品包装设计的概述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纵深化推进,产品的种类越来越多,竞争也越来越大,而如何让产品在众多同类产品中脱颖而出,品牌的包装就是一个重要的方面了。市场竞争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营销手段更加关键,很多同类产品的生产原料、成品特性等都差不多,在细节上取胜则是一个重要的方法。而产品包装设计做到与众不同,也是取胜的重要手段。
拿到一个产品的包装,首先印入眼帘的便是包装的色彩,因此,包装的主色系应该要符合产品定位的基础,主色调是一个包装的重要部分,要彰显出与众不同的地方,以体现产品的价值,主色调的选材方面要下足功夫。一般同类产品在一同摆放时,初次购买的消费者都会对包装比较精致、色彩比较和谐的产品动心,因此,在色调的选择方面,不可过于创新,但也不能守旧。其次是要在一个包装上做到文字主次分明。包装上的主要文字依旧是产品的品名,这也是传达产品信息的重要方式,让人一看就能明白产品的种类属性等信息。当前,很多产品的包装设计,都会将产品的特点在包装上体现出来。然而文字过多,对于产品而言,并不是一件好事。纵观很多高档次的产品,其包装设计反而更加简洁,只是简短的文字即可。因此,一个包装的文字设计应该要分清主次,而不仅仅是将文字进行堆砌。
二、 产品包装设计的要求
第一,科学性。产品的包装设计要科学合理,这是一个基本要求。新的设计方法和设计理念,往往能将很多艺术元素应用于包装之上,从而促进人们审美观念的变化。产品的包装设计应该很好地利用当代的科技成果,利用新的工艺手段进行设计,传统的设计方法在摒弃其不好的方面时应该保存其良好的部分。另一方面,在设计包装时,应该要考虑到便捷性。例如,在设计时,要对包装的尺寸大小、材质等都进行规定,对上面的文字字号、字体等都有一定限制,尤其是对不同类型的产品,其要求也不尽相同。
第二,适应性。随着国际化的不断推进,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也是一个重要的趋势,各国之间的商品进行流通是一种发展趋势,因此,产品包装的设计就不应该只考虑国人的观念,而应该更加国际化。一件商品,由于受到文化背景的影响,不同国家的人对商品的理解也不一样,在包装的观念上有很大差距。比如,一件商品要走国际化的路线,就应该要对包装上的文字进行中英文编排,英文是适用范围最广的语言,所以商品走国际化路线时应该考虑其他国家的消费者阅读的习惯。由于不同的文化理念、民族思想等对国人的影响,导致其对产品的使用和喜好认识等都有一定的差距,从而会影响其消费的心理。因此,在产品的包装设计上,应该要逐渐适应时代的发展,无论是否走国际化路线,都要把握时代的变迁,选择适应潮流的包装设计。
第三,审美性。包装的美学特性,是包装设计者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的审美水平也不断提升,不同时代体现了不同的审美特性。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对美的欣赏水平也不断提高,不同的时代都体现出了不同的审美特征。传统的包装设计在创意方面比较缺乏,导致包装设计比较呆板,对消费者的购买欲没有多大的刺激。现代化的包装设计应该既要吸收传统的文化精华,也要结合现代化的特色,以体现包装设计的内涵之处。
三、 产品包装设计的程序
产品包装设计生产一般包括三个步骤,第一是准备,第二是设计阶段,第三是生产阶段。而重点就在于包装的设计阶段。准备主要是了解产品的特性,从而对包装设计有一个整体的概念。包装的设计阶段主要是设计的构思和设计方案的确定,在颜色上要进行合理的选择以体现产品的特性,在字体方面也应该结合产品的特性和人们的习惯,进行相应的设计。在设计阶段,可以多准备几套设计的方案,以便在设计的过程中进行选择,避免出现方案单一的现象。包装的生产阶段是实现设计的步骤,对不同产品的包装要选取不同的材料等进行生产。很多时候,由于材质选择的不同,对设计方案的体现也会有一定的差异。
产品的包装是产品给人的第一印象,美感是产品包装的第一要素,更重要的是要在有美感的基础上,将产品的特性体现出来,从产品整体的包装设计上充分表达产品的一种定位。产品包装的设计,无论是从准备阶段,还是设计实施阶段,都应该掌握消费者的消费观念,以人们的习惯和当前社会的流行趋势作为支撑,确定产品包装设计的基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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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伍毅志. 中国现代包装设计的发展趋势[J]. 中国科技信息. 2005(15)
但是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电脑业的发展,更多的对包装设计的外形、结构的展开,包装的成型效果,通过电脑对鼠标的点击就可以完成了,学生的教室安排也大多是在多媒体网络教室。所以更多的是依赖电脑来完成作业。电脑虚拟空间,可以帮助我们队包装设计的最后效果,有一个直观的视觉效果理解。有过去的传统手工制作,到现在的电脑制作,我们如何把电脑高科技的产物和传统手工制作有一个完美的结合呢?
众所周知,在现代教育中,多媒体的运用极为普遍,多媒体技术的应用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创造一个学生可以参与的环境,把传授知识和发展技能有机的相结合,以实现教育手段的现代化。多媒体具有图、文、声并茂,甚至有活动的影像这样的特点。具有许多对于教育、教学来说特别宝贵的特性与功能,是其他媒体如幻灯、投影、电影等不具备的功能。
根据百度上对多媒体教学下的定义:多媒体计算机辅助教学是指利用多媒体计算机,综合处理和控制符号、语言、文字、声音、图形、图像、影像等多种媒体信息,把多媒体的各个要素按教学要求,进行有机组合并通过屏幕或投影机投影显示出来,同时按需要加上声音的配合,以及使用者与计算机之间的人机交互操作,完成教学或训练过程。
所以,多媒体教学通常指的是计算机多媒体教学,是通过计算机实现的多种媒体组合,具有交互性、集成性、可控性等特点,它只是多种媒体中的一种。
包装设计课一般都是传统的手工对纸盒进行裁剪和折叠。既然多媒体技术有如此优势,我们如何把传统和现代的多媒体进行完美的结合呢?
软件flash、AI或者3D都有动画功能设置,有充分的展示三维空间的效果,融合上音乐,能“有神有色”的表述作品的内容,交待作品展开的细节。但是在制作动画的过程中,一定是要先把作品分解,每个步骤手绘草图,进过严密的构思,最后交待作品的内容,呈现作者的思想。
在包装设计纸结构的制作中,这些软件可以说是最为合适的表现载体。一帧帧的制作,把纸结构从未成形、展开图、包装步骤、到成型这样一个过程,充分的展现出来,在播放动画制作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充分了解学生在包装设计中的思路和他们利用视觉媒体述说的能力,而传统手工制作部分,也就是动画制作的草图构思部分,有的是要先将纸折叠成型,然后才能进入到动画的制作部分。
在传统的教学中一切都是由教师做决定,从教学内容、教学策略、教学方法、教学步骤,甚至学生的练习,都是事先布置好的,学生只能是被动参与这个过程,处于被灌输的过程,而在多媒体交互环式学习环境中,学习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按照自己的学习兴趣和学习基础,选择适合自己的练习,把大学期间所学的课程有机的结合起来。
软件制作包装设计,表现包装设计的设计过程,同时也在检查学生对三大构成的学习。每一帧图如何走进画面,画面定格是如何跟完美、画面是否完整……于此同时也在考查每个学生对软件掌握的情况。学生和计算机交流,这种交互式的教学,能有效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或学习欲望,从而形成学习动机。由于多媒体的参与,改变了传统的教学模式,乃至教育思想。
多媒体在教学过程中的运用,只是在传统教学基础上层架了一种新的表达手法,并没有抛弃传统的教学手段,在软件制作包装结构的过程中,还是要回到传统的手工折叠方式上,以便在软件的制作过程中,更加地直观和表达。譬如,有的同学在flash的制作过程中,先进行传统的纸折叠,然后排成照片,将其一帧帧的粘贴上去,形成一个连贯的纸的折叠步骤。
有一个误区我们必须注意到,多媒体教学并不是把讲义复制到PPT上,取消黑板直接把讲义投影在屏幕上,然后对着电脑显示器进行讲课,还是沿用的教室、学生、书本为中心的教学模式,学生还是被动的接受者,使用了现代多媒体教学设备,就是实现了现代化教学。这种认知,让我们在教学细想的认识上进入一个误区,也制约了多媒体的教学发展和教学现代化的实现。
现代教育心理学研究表明: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可以记住自己阅读到的10%,听到的20%。同时看到与听到的50%。交谈时自己所说的70%,所以调动个感官优于单一的刺激的学习效果。
总之,多媒体教育技术的飞速发展,教学过程中多媒体技术的运用教育技术的飞速发展,教学过程中多媒体技术的运用越来越普遍,我们在学习多媒体计算机技术的同时还要多关注传统的理论教学,用先进的教育理论来知道多媒体教学,让多媒体更好地在教学中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