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范文

时间:2022-09-30 01:14:47

引言:寻求写作上的突破?我们特意为您精选了12篇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范文,希望这些范文能够成为您写作时的参考,帮助您的文章更加丰富和深入。

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篇1

一、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将其作为保障民生、造福百姓的重中之重予以亲自抓、严格管,在全镇性会议上多次安排部署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工作。成立了以镇人民政府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为成员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联席会议办公室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统筹协调。定期主持召开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联席会议,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协调解决,推动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大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坚持把劳动法律法规的政策宣传、舆论引导作为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突破口常抓不懈。通过各村“大喇叭”滚动播放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从贴近百姓、关注民生、面向农民工、服务全社会的角度,向广大人民群众传递最新劳动保障资讯,解读劳动保障政策法规。二是组织安监、工商、司法、住建等单位利用集镇赶集日开展宣传,发放宣传资料2000份。三是举办农民工工资支付现场会,对建筑施工负责人、劳资专管员及部分工人代表就建筑劳务用工、台账管理等进行培训,引导树立正确的劳资理念,进一步营造了诚信用工、依法偿付薪资的良好氛围。

(三)开展摸底排查,督促整改落实。镇党委、政府的先后组织开展了6次不同形式的综合执法检查,由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社保)牵头,各成员单位参与,对辖区内7家石厂、1家铅锌矿、7家建筑公司开展排查,发现建筑公司欠薪问题和隐患存在19例,涉及农民工71人,涉及资金126.45万元,施工现场信息“双公示”制度、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及缴存金额、银行工资制度存在未落实情况。以上问题现已交由相关行业监管单位督促限期整改。

二、存在问题

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是社会转型发展中的顽疾,社会牵涉面广、治理难度大,镇党委、政府采取了多种办法措施加以治理,仍然存在部门困难和问题。一是企业和劳动者的劳动法制意识和观念仍然十分淡薄,企业违法成本太低,导致企业经常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工伤保险等现象。二是农民工的维权意识淡薄,不懂得如何维权,遇到事情企业说了算,导致企业与职工情绪紧张。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工作中,镇党委、政府将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督促相关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行业监管单位落实监管责任,全力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一是继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整合资源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杜绝事态严重化。二是建立健全建筑公司诚信档案,对存在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公司,一律拉入黑名单,暂停或取消其参加招投标的资格。三是重处重罚违法企业,加大企业违法成本,使企业不敢违法,不想违法,营造优良的劳动关系。

篇2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长春经开区管委会,驻区、区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__〕40号)、《__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劳动报酬支付管理规定》(__政办发〔2015〕19号)、《__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__政办发〔2015〕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劳动报酬,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部门职责,形成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和人社、公安、住建、交通、水利、国资、工商、工会、发改、财政、经合、教育、、金融等部门单位参加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协调机制。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纳入对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和相关区直部门的绩效考核内容。

(二)落实部门对主管领域欠薪问题负责制度。人社部门要加强对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的仲裁调解工作,及时受理投诉举报和依法查处欠薪案件。住建、交通、水利、教育、经合、国资、国土等主管部门负责牵头处理本行业涉及挂靠承包、违法发包分包、层层转包、拖欠工程款、工程质量、计量计价或结算争议等源头性问题的欠薪案件,督促落实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房管部门要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按合同拨付工程款;对因拖欠工程款造成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依法追究房地产开发企业责任。发改部门负责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协调处理,对拖欠工程工资的建设单位不批准新建政府投资项目。公安部门负责查处欠薪逃匿、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经合部门负责协调企业诚信信息共享,监管规模企业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国资部门负责监管所属国有企业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措施,协助解决所属国有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商部门要将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作为不诚信行为予以记录,在信用等级评定方面给予限制。工会要加强法制宣传和执行监督,协调推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其他有关部门要给予积极支持,共同配合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三)加强督促检查。对工资拖欠问题频发、举报投诉量大的地区和重大欠薪案件进行重点督查。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作为、欠薪处理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篇3

二、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资金由旗财政局监管,需申请政府批复,再向财政进行申请拨款,行业主管部门只能进行督促,无法形成有效监管;

篇4

__市下发通知后,__x局长高度重视,积极与城建、总工会两部门领导进行协调,讨论部署专项检查工作的有关事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__实际,决定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以三部门联合名义,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决定于____年__月__日由三部门联合召开专项检查动员大会。会上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x局长参加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要求一是各乡镇、办事处要按照辖区划分,负责本辖区内企业,尤其是石灰石料场、小煤矿的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通过检查,要澄清本辖区内企业劳动用工底子,建立各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档案,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整改不力或拒绝整改的,及时书面提交有关部门予以立案处理;二是要强化责任意识,检查中间,三部门将派出督查组,赴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督导抽查,对检查工作开展不力、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措施不到位,或者对辖区内多次发生或长期存在侵害外来务工人员权益事件视而不见,长期失察的,要提请市政府追究当地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落实用人单位和检查人员的责任,对在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瞒而不报或者检查后短时期内又发生违法行为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检查人员以及企业负责人的责任。三是三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发挥联动优势,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共同维护农民工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会后,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以及有关部门领导都予以高度重视,成立了由主管领导为组长的检查小组,及时召开工作会议,转发文件,抽调精干力量,安排交通工具,保证时间,认真组织检查。

二、宣传到位

这次专项检查工作开始后,__市相关单位组织人员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悬挂张贴口号、印发宣传品、组织宣传车、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咨询服务等形式,广造声势、大力宣传这次活动的意义,共印发各种宣传资料____份,开展咨询__次,出动宣传车__台次,发表通讯报道__篇,电视新闻__次,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的维护,使广大农民工进一步树立知法、懂法和依法维权意识。__镇组织宣传车__台次,张贴标语__x幅,悬挂横幅__幅,发放宣传单____份,接待咨询人数__x人;__镇组织宣传车__台次,发放宣传资料____份,并派专人直接深入企业进行专题宣传;__x办事处要求每村张贴__条宣传标语,在新建房屋上写上固定宣传标语,并组织印发了外来人员就业培训读本。各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搞好宣传,为此次活动有质有量的开展打下了基础。

三、狠抓落实

__市各级政府和部门在这次检查活动中,都能够按照__市要求和文件精神及__市三部门对这次活动的具体要求,采取得力措施,狠抓贯彻落实。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大部分乡镇、街道办事处都组织了人员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悬挂张贴标语、印发宣传品、组织宣传车、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咨询服务等形式,广造声势、大力宣传。二是积极引导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在检查人员的指导和监督下,大部分用人单位都予以重视,事实求是,认真开展自我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__镇要求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认真自查,写出自查报告,并填报表格;__乡从规范企业档案管理制度入手实行一村一档、一企业一档,并与企业签定____年度劳动保障及职工合法权益目标管理

责任书,督促企业积极进行整改;三是加大检查力度,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都按照要求组织了相关人员,采取有效措施。为加大执法力度,防止专项检查活动走过场、流于形式,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从劳动保障、公安、工商等部门和工会组织中抽调人员,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对本辖区内企业用工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检查,澄清本辖区内劳动用工底子,建立各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档案,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整改不力或拒绝整改的,及时提交有关部门予以立案处理。

五、强力督导

自__月__日开始,按照文件要求,由____局牵头,组织劳动、建设局总工会分为两个督查组,利用三天时间,对全市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的检查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验收,详细了解和掌握了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保护专项检查工作具体开展情况。督查采取两个步骤进行,一是听取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汇报;二是根据每个乡镇汇报情况,督查组随机抽2—3个企业进行检查,通过听取企业领导汇报和与农民工座谈,劳动部门对企业工资发放、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费缴纳、企业规章制度备案审查、以及所采取的企业职工劳动保护措施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情况进行了详细询问和严格审查,公安部门详细询问了是否存在体罚殴打、强迫劳动、非法搜查和拘禁等侵害劳动者人身权益的行为;建设部门按照《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规范建筑市场,加强对在建项目的行业管理,加大清理违法分包、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力度;监察部门积极参与农民工权益的保护工作,对多次发生或长期存在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等严重侵害农民工权益问题视而不见、长期失察或处理不力的,对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六、严查违法

____局在组织进行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专项检查的同时,加大对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的处理,对在检查中发现用人单位存在不与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行为,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行为以及非法使用童工等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对劳动保障违法举报投诉案件进行了严肃处理。

从检查活动开始到目前为止,已接待劳动保障举报投诉__起,审查立案__起,查处__起,涉及职工__x人,追回职工工资__x万元,补签劳动合同__份。__月__日,我(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市劳动保障监察举报中心接到__市某厂拖欠__名民工工资____x元的举报,不辞辛劳,多方取证,仅x天时间就把所欠职工的工资全额追回,他们自行组织了锣鼓队,满怀兴奋地送来了锦旗,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是“______x”;尤其在处理某砖场使用童工的案件时,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在查处中严格按照“四查”方案执行,查用人单位的用工情况,查明其与童工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查拖欠工资的具体数额,向童工本人了解具体务工情况,查童工及其监护人的户籍证明,确认了非法使用童工的事实成立。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采取三项措施,一是童工由其监护人领走;二是将追回所欠童工的工资,由监察员通过邮局汇到其居住地;三是对用人单位非法使用童工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通过这些措施,严厉打击了非法使用童工的行为,保护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七、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看到这次专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

1、不少企业和劳动者的劳动法制意识和观念仍然十分淡薄。通过检查我们发现,我市在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方面还存在一定问题:其中以非法使用童工和拖欠工资现象最为严重。发生前述种种违反劳动法问题的重要原因是,不少民营企业的企业主和管理人员对劳动法的内容了解较少,把劳资关系管理完全当成企业一方的自,在管理企业中不能遵照劳动法的基本要求;而职工对劳动法的内容了解也很少,不知道这个法律赋予自己多少权利与义务,再加上就业形势比较严峻,为获得或者保住就业机会,不到万不得已,对一些违反劳动法的行为能忍则忍。

篇5

按照XX办发【2011】15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对全区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工作进行梳理和自查,现形成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各级联动,大力推进行动实施

“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是共青团组织动员团员青年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载体, 是新格局下提升青年志愿者品牌影响力的重要举措, 是活跃团的基层组织、扩大共青团影响力的重要手段。******十分重视此项行动的开展,特别成立了以***书记为组长、各县区团委书记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及时下发《***地区开展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方案》,将志愿者来源、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对象、工作目标等基础信息具体化,明确领导责任、落实工作任务,要求各地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活动,做到活动前有方案、有计划,活动后有信息、有小结、有佐证材料,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全区共青团组织年终考核项目之一,使各级团干部在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的同时,确保活动开展得扎实有效。在2012年全区共青团工作上,地委副书记XX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区共青团组织将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作为共青团服务大局、服务社会的重要载体,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在全区共青团干部座谈会上,再次突出强调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对如何做好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和具体要求。带领全区各级团组织广泛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通过志愿者爱心结对、走访慰问、手拉手共度六一儿童节等方式,广泛开展了以“心手相牵,快乐成长”为主题的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

二、突出特色,积极行动,广泛开展志愿服务

在此项行动中,我区各级团组织结合自身实际和农民工子女的确实需求,以“一助一”、“多助一”为主要形式,围绕学业辅导、感受城市、亲情陪伴、自护教育、爱心捐助等5项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

1、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六一节前夕,***全体党员干部,走进加北乡中心校,作为爱心家长,为农村留守儿童送去了节日礼物和学习用品,与他们共度六一儿童节,并深入到留守儿童家中慰问,在节日来临之际,送上共青团组织的温暖和祝福。几年来,***把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作为共青团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了全区弱势青少年群体资料库,为有效服务留守儿童等特殊青少年群体完善了基础信息。同时依托信息库,以加强亲子沟通,强化监护职责为重点,组织全区广大团干部为农村留守未成年人联系配备一名爱心家长,通过开展城乡少年儿童“手拉手”、“感恩父母”主题队会、“鸿雁传情”少儿书信大赛等活动,为留守儿童与在外父母架起沟通的桥梁。此次活动也是***机关12355青少年服务中心志愿者服务团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具体举措。此外,在结对帮扶活动中,***、***等地的志愿者们分别深入到了周边村镇小学校,为那里的孩子送去了关爱和温暖,漠河县组织基层团委深入学校与农民工子女结成了一对一帮扶对子,与他们共同做游戏,帮他们辅导功课,丰富他们业余文化生活。

2、开展爱心捐助活动。5月28日是全区各级团组织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统一行动日,***联合地区教育局、少工委联合举办了红领巾爱心大集活动,地区育才小学、加格达奇区一小等八所小学的3500多名小学生青少年儿童参与其中,募集爱心基金8005元。为确保红领巾爱心基金的规范使用,***特别出台了《***地区红领巾爱心基金管理办法》,各学校可结合本校实际用来捐助或奖励本校的留守儿童,此项管理办法的出台,为关爱农民工子女提供了可靠保证和有力支持。***、***等地也通过组织志愿者捐赠学习、生活用品等方式为当地的农民工子女献上一份爱心。

3、开展健康自护帮扶活动。***组织地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在新世纪文化广场集中开展了以“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为主要内容的12355维权宣传活动。向广大青少年儿童发放自护宣传材料共6000多份,自护手册3500余份,12355青少年服务台专家就青少年具体个案进行了面对面咨询,帮助家长及青少年解答了青少年法律、维权、心理、成长指导等相关问题。地区医院志愿者小分队还来到了XX乡希望小学,为那里的农民工子女做了健康体检。

4、开展感受城市活动。6月1日,***组织农民工子女参观了地区资源观,充分发挥青少年宫的阵地作用,利用青少年影院这一平台,为农民工子女播放了迎庆“六一”儿童节专场电影,让农村儿童切身感受城市,了解家乡的发展变化。各地结对的志愿者也分别带领农民工子女到展馆、儿童公园等进行参观、游乐活动,鼓励孩子们努力学习,创造美好生活。

三、创建阵地,建立档案,加强长效机制建设

此项行动实施过程中,***采取了组织化动员、社会化运作、项目化实施的方式,动员全区各级志愿服务力量为农民工子女提供形式多样、切实有效的志愿服务,更好地服务和谐兴安建设。全区各级团组织按照“青年志愿者小分队+农民工子女”的模式,充分利用社区活动中心、青年志愿者服务站、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青少年宫等现有阵地开展活动,面向社会多渠道募集资金,尝试建立关爱农民工子女专项志愿服务基金。2011年3月1日——15日,***各地团组织利用半个月的时间,对属地农民工子女的基本情况重新进行摸底调查,分别通过学校、社区进行详细的统计和登记,对学生家庭状况、需要帮扶的项目进行深入了解,建立全区各地农民工子女信息档案,以此推动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覆盖更加广泛和深入。截止到目前,

四、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营造关爱行动的良好氛围

为扩大此项行动的社会影响力,在行动开展过程中,全区各级团组织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纸、团属网站等媒体报道各地开展关爱农民工子女行动开展情况,与地区广播电视台《关注》栏目联合制作了以关爱农民工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为主题的节目,呼吁全区广大群众都来关注农民工子女的学习、生活。***还通过《团的情况》、及时介绍全区各地团组织开展此项活动的典型事例和先进经验,同时,在***网站中集中刊登了各地活动信息。整个活动过程中,全区共在地级媒体播发稿件7篇,制作专题节目1期,全区共有450余名志愿者参与其中,结成帮扶对子340多个,帮扶农民工子女420多人,共募集爱心基金 元,在全区掀起了关爱农民工子女,共建和谐美好兴安的良好氛围。

篇6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是指为保证发生过拖欠行为的施工企业或初次进岐的外地施工企业(以下统称“施工企业”)足额支付其所使用的农民工工资,依照本实施办法规定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指定银行专户预存一定数额的资金。

发生过拖欠行为的施工企业,是指由县人社局会同局确定的,在最近三年内有拖欠其所使用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施工企业。

第四条县人社局负责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的管理工作。

县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发改、、公安、监察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

第五条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对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

接到举报和投诉的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进行受理,不得推诿。

第六条施工企业应按规定比例一次性足额预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

(一)工程合同金额不足1000万元的项目按合同金额的2%预存

(二)工程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上不足5000万元的项目按合同金额的1.5%预存;

(三)工程合同金额5000万元以上不足1亿元的项目按合同金额的1.3%预存

(四)工程合同金额1亿元以上项目按合同金额的1%预存(五)在建项目按照剩余工程量预存,但最低不低于应预存保证金的30%。

第七条保证金的预存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施工企业在工程中标后,应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到县人社局办理保证金预存基数审核手续。经县人社局审核后发给《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预存通知书》。

(二)施工企业持《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

金预存通知书》,于5个工作日内向县人社局指定的银行专户预存保证金。

(三)施工企业持银行出具的保证金预存凭证到县人社部门领取《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预存审查意见书》。

第八条建设单位申领《施工许可证》或申请开工时,纳入本办法管理的施工企业,须提供由县人社局出具的《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预存审查意见书》,未按规定比例预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的,县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发改等部门应当督促其按规定预存,不预存的,相关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或批准开工,否则,由县监察局追究相关部门人员的责任。

第九条施工企业作为用人主体,应依法承担用工责任,在建设单位未按时拨付农民工工资款时,不得以建设单位未按期拨付农民工工资款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

施工企业应将农民工工资按时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违反规定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县人社局调查属实,责令其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签发《农民工工资支付通知书》,从其存入的保证金中支付;

(一)施工企业及其分包企业、劳务公司未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受到农民工举报或造成农民工集体上访

(二)施工企业及其分包企业、劳务公司将劳务作业分包给非法个体承包人,非法个体承包人未能兑现农民工工资的

(三)其他依法应当支付而未支付工资的。

第十条预存保证金的施工企业未能及时支付农民工资时,由人社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仍未支付的,支取该项目的保证金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由预存单位按核准的金额造册支付给农民工本人,由农民工签字领取。

保证金启动支付后,施工企业应按县人社局出具的《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预存通知书》的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补存已经支付的保证金。

第十一条保证金支取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施工企业申请。工程已交付,施工企业持能够证明已足额向农民工支付工资的相关资料,填报《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支取申请表》,向县人社局申请支取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

(二)工资发放情况公示。县人社局在接到施工企业保证金支取申请后,督促施工企业在施工现场、农民工集散场所公示本建设项目的交工日期、工资结算结果等情况,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

(三)保证金支取。公示结束后,经查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县人社局应当自确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支取通知书》,由银行将保证金本息一次性支取给施工企业。

第十二条保证金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并由县财政、监察和审计进行监督。

施工企业预存的保证金,只能用于本施工企业承建项目中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第十三条县人社局应当按相关规定选择商业银行存储保证金,为预存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建立台账,做好保证金专户管理、欠薪认定、启动支付、补存和支取等工作。施工企业出现影响较大的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欠薪认定工作由建设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负责。

第十四条施工企业应对分包企业及劳务公司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其规范管理,对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分包企业及劳务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施工企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公司各方当事人在合作中产生的经济纠纷,以及各方当事人与农民工因工资结算发生的争议,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的约定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第十五条县人社局应当建立施工企业工资支付诚信制度,完善施工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信用档案。

对连续三年未发生拖欠行为的施工企业可免予预存。对再次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可酌情提高保证金预存比例。

(一)保证金预存标准的调减。

保证金的保证期限为工程开工之日至交(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

在首个保证期限内未发生工资拖欠行为的,下一个保证期限按应预存金额的90%预存保证金,并按10%逐年递减;连续三个保证期限内未发生工资拖欠行为的,不再预存保证金。

符合前款规定的,原预存单位应提出书面核准申请,人社局在接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核准意见。

(二)保证金预存标准的调增。

对在首个保证期限内发生工资拖欠行为的,下一个保证期限按应预存金额的150%预存保证金,并按50%逐年递增。

对已被准予调减保证金预存标准或不再预存保证金的工程项目发生工资拖欠行为的,施工企业按第七条规定的标准预存或第十条规定的标准补缴。

第十六条县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发改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领域和建设项目的管理,监督施工企业按规定预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

县住建局负责解决建设领域因拖欠工程款引发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县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教育体育局等主管部门负责解决因工程款拖欠引发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县公安局要妥善配合有关部门处置由此引发的,对黑恶势力参与的“恶意讨薪”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县人社局协助建设主管部门做好农民工工资督促发放工作。

第十七条施工企业有以下情节之一的,由县人社、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发改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一)不按规定预存保证金擅自开工或者动用保证金后未及时补缴保证金的

(二)为套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资金,故意制造拖欠工资假象的

篇7

一、充分认识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建筑领域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高发区。近年来,虽然我市建筑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总体呈下降趋势,但是用工管理混乱、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依然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不仅损害了农民工本人的合法权益,还直接影响到农民工家庭生活,易引起农民工集体上访和发生,甚至导致恶性案件发生,是社会治安重大隐患之一,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国家和省高度重视农民工工作,特别是对建筑领域农民工管理问题尤为重视,近期出台了多项加强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政策。我市也高度重视这项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依法加强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保证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取劳动报酬,事关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事关社会的公平正义,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对于打造幸福城市工程、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更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按时足额收缴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收缴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收缴农民工保障金工作中,要加大收缴力度,严格按照规定足额收缴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确保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不少缴、不免缴,提高工资保障金的收缴率。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前,应按照工程合同价款的3%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办法》,没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已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证明的,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对启动保障金未按时足额补交的建筑工程,不予发放开(复)工许可。

三、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责任制

各级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有关单位在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中的责任,具体责任如下:

政府部门:建立政府应急工资支付准备金制度,设立应急工资支付保障金,用于垫付发生突发事件时建筑施工企业暂时无力支付的农民工劳动报酬。

工程建设单位:作为第一责任人,因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发生时,先行垫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建筑工程总承包企业(施工单位):对本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总责。负责做好劳务分包企业工资支付等日常管理工作,保证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对劳务分包企业的用工进行监督管理,督促其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实行建筑领域农民工专用劳动合同文本;为所招用的农民工办理社会保险,并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每月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送《市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台帐》、《市建筑施工企业劳动用工统计表》和《市建筑施工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台帐》;配备建筑工地专(兼)职劳资员,推行用工实名制,建立用工名册、工资支付明细、考勤记录等管理台帐。因违反规定将工程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发生时,负责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因乱挂靠施工资质、劳务分包企业管理混乱等原因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发生时,负责垫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城乡建设局:负责建设工程项目审理等环节的管理,严格执行开工许可制度,对未取得开(复)工许可而擅自开(复)工的建筑工程,进行责令停工,依法对建设和施工单位给予行政处罚;严格审查施工企业资质,严禁乱挂靠资质施工、转包工程、违法分包工程等行为;对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进行管理,从资质和源头上把好关,指导劳务队伍按照资质标准注册成立劳务分包企业,有组织、有目标地承揽劳务分包工程,严禁无用工资格的组织、个人及"包工头"进入建筑市场承揽工程,促进各类劳务分包企业健康有序发展;工程量的确认,以及因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所引发争议的认证,工程款纠纷的调节和处理;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查处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收缴、启动和返还工作;审查本、外埠招投标企业近三年是否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为通过审查的招投标企业出具招投标企业不拖欠工资证明,便于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进行招投标;对竣工工程出具是否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便于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依法对建筑领域劳动用工进行管理,特别是对建筑企业招用农民工进行规范管理,统一使用《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手册》;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日常巡查工作,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依法调查和处理。

监察部门: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或者而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以及在解决拖欠农民工案件中有严重违纪行为的国家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

公安部门: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中涉嫌逃匿的案件,以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的突发性和。

工会:负责建立农民工工会组织,对用人单位拒绝改正违法行为的,及时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发改、财政部门:依照本部门职能,积极做好建筑领域拖欠工程款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工作;协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妥善处置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及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的开发建设工程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的;财政部门负责在出现拖欠时间长,涉及数额大、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时,及时启动政府应急工资支付准备金,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或者给予被拖欠农民工必要的生活救助。

四、实行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责任追究制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建筑领域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对于工作职责不落实、、不依法受理或拖延、拒绝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责任追究。

篇8

县位于省西北部、州东北部,地处三省交界处和西部旅游黄金路线的中心位置,全县幅员面积8486平方公里,县城海拔2850米,辖17个乡镇、122个村(社区),总人口7.6万余人,是以为主体的多民族聚居区,长江、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纪念地、藏汉和亲见证地、茶马互市集散地、民族团结和谐地,境内有世界自然遗产景区、古城等自然生态、历史文化景区,建设中的成兰(西)铁路纵贯全县,机场落户境内,素有“”和“”美誉。

二、县发展现状

面对“8·8”九寨沟地震、肺炎疫情的持续影响和年年暴雨山洪泥石流灾害的连续冲击,县委、县政府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全力克服经济下行压力。2020年前三季度,全县实现地方生产总17.52亿元,实现全部工业增加值1.47亿元,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5.28亿元,实现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231万元,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4.53亿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1215元,同比增长9.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8893元,同比增长4.9%,接待旅游人数356.24万人次,同比增长23.9%;实现旅游总收入34.89亿元,同比增长10.7%,经济发展呈稳中有进、回升上行态势。

三、2020年助农增收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落实农民增收县委书记和县长负责制。

成立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委常委为第一副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助农增收工作领导小组。与此同时,各乡(镇)、村也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形成了县、乡(镇)、村三级助农增收机制。

县始终坚持农牧民增收“旬研判、月例会、季汇报”工作方式,及时掌握并解决农民增收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坚持每季度召开增收现场会,以现场观摩学习的方式,促进各乡镇、部门之间交流互动、取长补短、务实举措。

以目标管理责任制形式把助农增收工作纳入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并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落实确保助农增收进行督查,确保了助农增收稳步有序推进。

(二)全方位筹措资金,持续加大“三农”投入力度。

1.不断加大财政投入。今年以来,我县克服肺炎和“8.20”自然灾害双重影响,在县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积极筹措资金,加大“三农”工作投入力度。据统计,全年本级财政投入“三农”资金 万元,同比增加   万元,同比增长   。

2.强化惠农政策落地落实。一是全面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农民补助政策,通过“一卡通”方式,及时向全县17个乡镇112个村10592户种植户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713.758578万元;二是为全县17个乡镇110个村15483户牧户兑付农牧民奖励政策资金1846.625万元;三是为12860户退耕还林户兑现退耕还林补助资金414万元,为14000户农牧民兑现集体公益林资金1071.06万元,做到政策落实不打折、不走样、不缩水,让广大农牧民在享受改革发展成果中实现增收。四是按照“政府组织推动、农户自愿参保、保险公司市场运作”的原则,在全县实施牦牛、生猪、能繁母猪和莴笋等政策性保险,为农牧民群众减少经济损失1076万元。五是主动承接生态扶贫战略部署和川西北生态示范区建设要求,注重脱贫攻坚“当务之急”和生态保护“长久之计”有机融合,建立17个乡镇造林合作社和112个行政村生态管护专合社,整合开发公益性岗位3965个,安置贫困群众3965名。

(三)壮大“10+3”现代农业产业,增加农牧民经营性收入。

1.夯实农业园区发展基础,加快现代农业园区提质增效。制定县1+5产业规划,为松贝、臧红花椒、高原蔬菜、藏香猪、牦牛、休闲农业,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方向,

一是发展藏花椒3450亩,年产藏花椒224.3吨,实现产值达2691.6万元,目前臧红花椒产业园正在申报州级农业产业园区。二是整合各类资金6000万元,引进通利融松、牦之牛等9家涉农企业落地,推动形成了以农畜产品加工集中区为核心的“1+5”农业园区新格局。

2.狠抓生猪稳产保供,产能恢复有序推进。一是投入浙江对口援建资金25万元,在白羊乡下河坝村、燕子坪村改扩建生猪规模养殖场2个,建设完成圈舍300平方米,饲养生猪220头。二是投入浙江对口援建资金100万元,在红土镇建设藏香猪养殖场1个,建设完成圈舍1768.9平方米,饲养藏香猪226头,其中能繁母猪86头,种公猪4头。三是全面落实《省促进恢复生猪生产八条措施》,通过实施能繁母猪补贴等一系列扶持生猪生产措施,调动了广大养殖户发展生猪产业积极性。据预测,全年出栏生猪2.5万头,帮助农牧民人均增收82元。

3.土地扩面,粮食增产。我县采取撂荒地复垦复种,在白羊乡、小河镇扩种玉米101亩,已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1%;采取林下套种方式,在镇坪乡、岷江乡扩种马铃薯202亩,已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1%。

4.着力臧红花椒产业发展。立足多样化生态特点、立体式空间布局、差异性气候特点和镇坪乡、镇江关镇产业发展基础,按照“最适、最优、最特”的原则,加快藏红花椒产业园建设,新增花椒面积1000亩,实现花椒产量1100吨,帮助农牧民人均增收248元。

5.突出错季节蔬菜产业发展。充分发挥我县环境优良、空气、水质、土壤洁净这一优势,按照因地制宜、差异化发展理念,加快了蔬菜产业发展,围绕成都等大中城市和本地市场对蔬菜需求,通过规范流转土地和土地入股的方式,集成要素集聚,加快了莴笋、大白菜等错季节蔬菜产业发展,在全县推广种植各类适销对路蔬菜3.5万亩,实现产量12.6万吨,帮助农牧民人均增收1528元。

6.狠抓新品种试验示范和新技术推广。一是投入资金200万元,从外地引进12个品种的藜麦,在县进安镇牟尼村,安宏乡烟囱村、川主寺镇川盘村进行藜麦试验示范种植,种植面积达740亩,最大亩产达789斤,藜麦种植推广不仅调整了我县高半山区产业结构,也为高半山区农牧民增收培植了新的增长点,农牧丰收节当日,藜麦丰收情况在央视新闻联播进行了播出;二是投入资金75万元,在安宏、红土等乡镇开展种草养畜新技术示范推广,套种大豆-玉米1200亩,亩产青储饲料5吨,亩产实现增收1500元。

7.夯实道地中药材产业基础。按照“生命、生态、生产、生活”并重的内涵式发展路径,不断突破中药材发展要素和瓶颈制约,努力把地标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环境资源转化为生产要素,全面加快了以松贝为主的道地中药材发展,种植松贝1500亩,种植羌活5000亩、种植大黄等其他中药材25000余亩,帮助农牧民年人均增收435元。

8.扩大销售半径,增加农牧民收人。依托“净土”区域品牌,加大与省内外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产销对接,组织“净土”商标使用权企业、专业合作社参加省内外各种农产品展销会,畅通了市场渠道。立足服务农村、便捷农户、加快网销物流渠道下沉,建成牧场村电子商务示范村1个,电子商务O2O特色产品体验馆1个,县级电子商务中心1个,乡镇电商配送服务站12个,村级电商终端服务站点18个,有效挖掘了农业新的增值空间,实现农产品简单包装销售额达1.3亿元,帮助农牧民年人均增收510元。

9.着力技能培训,增强造血能力。聚焦休闲农业、种养殖业等实用技能,通过请进专家讲、送到院校学、本土专家带等方式,推行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累计开展劳务品牌、职业技能、创业培训、中长期深度异地培训104期,累计培训农牧民1.2万人次,确保农牧民掌握1至2门实用技术,实现农业生产由体力型向技能型转变,培育职业农民熊天忠为“全国百优农民先锋”。

10.实施休闲农业工程,增强农牧民增收续航力。依托特殊的地理优势及浓郁的民俗风情,带动110个行政村农牧民从事旅游业服务,实现人均增收3700余元。构建“休闲农业+整村推进”模式,建成旅游综合服务站10处,生态农业体验园14个,思源阁藏家乐和毛儿盖红色农庄等一批旅游经营主体应运而生,带动项目所在村群众人均增收2000元以上。

11.抓产业精准扶贫,建立贫困农牧民稳定增收机制。一是2020年投入到户产业扶贫资金6.3万元,引导剩余4户17名贫困人口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养殖业。二是切实将“一社两园三基地”建设作为台松东西部扶贫协作的特色产业培育重点,打造浙川东西协作对口支援产业园和藏红花椒产业园,带动6500余名农牧民创业增收、300余名贫困群众脱贫。大力推广“三城十店、双线运行”模式,推动莴笋、耗牛、野生菌等特色农畜产品销售、精深加工合作,销售扶贫大礼包5.8万份1800余万元,带动全县种、养、采贫困户增收1000余元。

12.抓实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立足劳动力市场需求,始终不渝地把非农产业增收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有组织地拓宽农牧民转移渠道,促进了劳务经济发展。一是紧扣东西部扶贫协作和省内对口帮扶契机,创新实施“千人技能培训、百户劳务输出”工程,举办线上线下就业扶贫招聘会11期,提供县内外就业岗位3万余个,转移贫困劳动力7661人次,带动年人均增收1万元以上。二是在野生中药材采挖和野生菌类采摘季节,按照“资源永续利用”的原则,有序组织农牧民采挖虫草、贝母等野生中药材和各类野生菌。全年采集野生中药材和各类野生菌800吨,帮助农牧民人均增收3200元。三是围绕旅游业服务,扩展了农牧民收入路径,全年,共转移输出农村剩余劳动力1.18万余人,帮助农牧民人均增收688元。四是抓住成西铁路、剑科电站、绕城路建设、七藏沟旅游景区开发等重大项目建设机遇,引导、支持、鼓励农牧民就近就地务工,全年就近就地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0.6万人,帮助农牧民人均增收338元。

(四)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增加农牧民财产性收入。

1.围绕新业态培育,加强乡村(休闲)旅游发展。充分抓住“天府旅游名县”创建及“州熊猫级标杆酒店和州熊猫级标杆民宿”评选的机遇,大力培育“光和云朵”、“古道牧风”等休闲农业发展个体,积极争取州“创新孵化园”落户。

2.围绕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加大专家服务建设力度。继续保持全县科技工作走在全州前列,巩固新品种试验、示范工作成果,积极探索新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建成花椒、种草养畜2个专家大院,和农业大学等科研院校签订地校战略合作协议,不断提高农业科技服务水平。

3.围绕标准化建设,提高农产品竞争力。一是开展县农业创意园产业产地环境分析,为我县农业产业的发展提供科学的用地规划依据。二是正定莴笋、洋芋、大白菜、花椒、大蒜、胡豆等作物标准,从产前、产中、产后按标准生产,提高产品竞争力。三是积极推广农产品合格证检验制度,积极为合格农产品开拓市场,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4.围绕溯源体系建设,提高农产品竞争力。加快“溯源”农业追溯体系建设进度,现已建设完成。保证农资店溯源全覆盖,积极动员种养大户加入监管,实现农业从种到餐桌的质量全程监控,农业种养殖科学化水平实现历史性飞跃。

5.围绕品牌创建,提高农产品竞争力。一是充分运用好“扶贫832”平台、“扶贫”等公益品牌,“净土”、“山珍”等区域品牌加大农特产品的营销力度。二是以“三品一标”创建为抓手,积极申报地标、绿标、有机品牌。继续保持“松贝”的核心优势,加大大蒜的地标申报力度,确保“莴笋”“花椒”地标入库并启动相应申报程序。

6.围绕“三权”(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改革,提升群众幸福感。建立土地经营权出让、转让管理机制,依托成都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统一挂牌转让、出让集体资产,努力壮大村级经济组织,盘活村级集体资产。

7.围绕示范建设,大力推进乡村振兴。一是制定出台《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评激励办法》和《县2020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试点示范建设实施方案》。二是在全县开展数据摸底,对全县110个行政村按照《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评激励办法》的要求,开展自查和督查,按照成熟一个申报一个的原则,提高我县在省、州乡村振兴战略考评的竞争力。对标对表《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评激励办法》分类开展强弱项补短板工作,不断壮大候备队伍,形成梯队发展模型,确保申创成功率。今年力争创建省级先进乡镇1个,州级先进乡镇1个,省州示范村2-3个。

8.围绕做强做大特色产业为目标,持续改进农牧业特色产业发展激励办法。一是持续抓好《县农牧业特色产业发展激励办法2019-2021》的实施。二是认真开展调研修订完善《县农牧业特色产业发展激励办法》,努力实现从产前补助到产后补助的模式转变,逐步减少对传统农机的补助,加强对冷链物流等短板弱项补助,减少资源闲置浪费,不断提高农产品竞争力。

9.做好乡镇区划调整的后半篇文章,建全乡镇农技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乡镇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等事业服务机构,加强县、乡农技服务人员培训,不断加强乡镇服务“三农”水平,不断改进县农技队伍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

10.创新工作载体,不断提高农业的市场竞争力。创建“农投”公司,改变农业没有强大市场主体的现状。持续理清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农投”公司承接实验示范性的农业项目,减轻新品种推广中群众承担的风险,。

11.深化农村土地制度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落实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期不变,按照中央部署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勇于承担试点责任,全力完成试点任务,县自觉主动承担了全州村两委换届试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村支部书记换届选举工作,下一步将全力以赴完成好村主任一肩挑试点工作任务。

(五)延伸农业综合效益链,促进农民多层次增收。

1.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一是组织实施总投资75万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在全县种养殖新型经营主体安装农产品追溯体系终端设备,加强产前、产中、产后的监督服务。二是投入资金200余万,对县兽医实验室、农产品检测室进行提升改造,进一步增强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技术投入。三是为17个乡镇购置农产品质量快速检测设备17台(套),从技术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四是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对非法运输未经检疫牛肉行为进行了依法查处,从人防上确保了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严厉打击违规经营农畜产品事件在“川观新闻”第一时间进行了报道。

2.努力提高农业机械化率。依托农牧民群众对农业科技的需求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本年度全县新增旋耕机、收割机、喷药机等农业机械152台(套),使农业机耕、机播、机收率较去年提高9%,帮助农牧民节省劳务资金600余万元。

3.抓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引领产业发展。一是以培育省、州示范专业合作社为载体,加快了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农牧业新型经济体发展,创建3家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2家州级农业专业合作社,满山红臧红花椒专业合作社正在申创国家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二是全力推广“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经营模式,培育30亩以上规模种植户124户。探索“大基地+小业主”运作模式,培育科技示范户1428户,带动了小农户进入现代农业发展。

篇9

一、专项检查的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业、建筑业企业、农业产业化企业、餐饮服务业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

(二)检查内容:

1、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工资支付有关规定及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

2、企业经营者拖欠工资后逃匿的情况;

3、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

4、建筑施工企业工资支付公示及权益告示牌公示情况;

5、开发承建双方交纳工资支付保证金情况;

6、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情况。

二、专项检查方法与步骤

(一)宣传阶段(2009年11月15日至30日)。市、区、县劳动保障、规划与建设、公安和工会组织,要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通过送法律知识上门,提高广大农民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制环境。

(二)组织用人单位开展自查阶段(2009年12月1日至10日)。市、区、县劳动保障部门要认真组织所辖区的用人单位自2009年1月以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要提出明确具体的整改方案,并将自查情况及整改方案材料按规定报专项检查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

(三)专项执法检查阶段(2009年12月11日至**年1月29日)。市、区、县劳动保障、规划与建设、公安和工会组织要成立联合执法检查组,集中力量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特别是在自查阶段中发现问题以及被举报、投诉较多的用人单位要逐户进行检查,要加大行政处理和行政处罚力度,依法严肃查处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年元月,省联合检查组将赴有关市、州督促检查,在此期间,市专项检查领导协调小组将赴各区、县进行督查。

(四)分析总结阶段(**年1月30日至**年2月5日)。市、区、县劳动保障、规划与建设、公安和工会组织要对本次专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梳理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及相关政策建议,并及时将专项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专项检查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市、区、县劳动保障、规划与建设、公安和工会组织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加强领导,要成立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协调小组和协调小组的组织机构,制订工作方案,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切实做到任务落实,责任落实,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市、区、县于2009年11月15日起,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举报投诉渠道畅通,使农民工投诉有门,维权有路。专项检查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时进行抽查。

(二)加强部门配合。市、区、县劳动保障、规划和建设、公安部门和工会组织要加强协调配合。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对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及时进行调查,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规划和建设部门参加对建筑行业的执法检查,并配合劳动保障部门查处建设领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公安部门负责协调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并涉嫌逃匿的案件,协助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性和,维护社会秩序,保证执法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工会组织开展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活动,对用人单位拒绝改正违法行为的,要及时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对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要积极协调当地人民法院,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尽快执结。要积极争取工商、监察、司法、人民银行、银监会、发改委、财政等部门的支持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整体合力,共同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

(三)严肃处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对存在不按要求报送书面材料或者瞒报拖欠、克扣工资数额问题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责令其整改,对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对无故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还要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曝光。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对恶意拖欠、克扣情节严重的,可建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到吊销营业执照。对不按《国家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延长农民工工作时间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用人单位,要及时依法处理。

(四)畅通信息,及时上报。一是请区、县专项检查小组于2009年11月27日前将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和本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24小时值班电话报市专项检查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二是按要求于2009年12月12日前将用人单位自查情况(附件2)涉及到的内容、形式、统计表上报市协调小组办公室;三是2009年12月27日前将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及发现的典型案例、阶段情况统计(附件3)上报市专项检查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四是于**年1月28日前将本次专项检查书面总结材料及统计表上报专项检查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

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综合执法科。

联系人:陈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附件:1、**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情况检查领导协调小

篇10

为贯彻落实好国家和北京市关于学习和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我公司在收到《集团公司学习宣传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作方案》的通知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对此项工作进行布置,先由公司内部相关室开展学习工作,再以OA的形式将《条例》相关内容下发,要求各所属企业开展学习工作,同时要求各在施工程单位一并开展《条例》学习,并将学习情况以照片的形式报人力资源部。切实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学习落到实处。

二、企业直接招用职工工资支付及保险缴纳情况。

截止到目前为止,公司(含所属企业)自有员工中具有农业户口的人员***名。公司对此部分员工,并未与其他员工区别对待,均一视同仁,按其所在岗位发放工资,并按其上年月平均工资标准缴纳社会保险,无拖欠工资和漏缴、少缴、不缴社会保险情况。

三、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支付和社保缴纳情况

截止到目前为止,公司(含所属企业)共计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名,其中具有农业户口人员***人。在人员使用过程中,与劳务派遣服务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书》约定双方责任,同时留存劳务派遣服务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进行备案,确定该公司具有劳务派遣资质。

所有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均按其岗位和合同约定发放,社会保险按国家、北京市相关规定缴纳,无拖欠工资和漏缴、少缴、不缴社会保险情况。

四、企业使用保安、保洁等外包业务合作单位的工资支付情况

公司及所属企业中,共计使用外包公司**家,分别从事保安、保洁、收费等业务,在签订外包合同时,留存相关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备案资料,确定外包公司具有相应的资质。

公司每月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外包公司支付相应服务费用,督促外包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落实员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相关要求。为避免劳动纠纷,在签订外包合同时,同时要求其签订不欠薪承诺书,同时各公司不定期对外包人员进行抽查,询问其上月工资是否发了、发了多少钱。

五、对在施工程农民工工资检查情况

公司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在合同执行和工程款结算支付过程中,我们按照合同条款和工程实际情况,督促施工单位严格履行合同,确保不拖欠劳务分包方工程款、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督促施工单位清理“三角债”,确保不出现合同纠纷。在工程款拨付时,分出农民工工资部分,将此部分金额拨付到总包单位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中,用以发放农民工工资。

为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不发生拖欠工资情况,公司人力资源部汇同**部、**部、**部、**部等五部门组成了农民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组,工作组由各部门负责人带队,并抽调专人历时2天对正在施工的**个项目进行抽查。检查内容完全覆盖《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自查表》所列内容。

经检查,总包企业和分包企业均配备了劳资管理人员;员工花名册、考勤、工资表和劳动合同,均能保持一致,未发现未未签订劳动合同情况;考勤表和工资表均有施工队长、专职劳资员签字,并有农民工本人签字,并附有考勤表和工资表公示照片;均已按合同约定及时向农民工支付工资,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在支付过程中,未发现低于最低工资支付情况;各单位均已设立维权公示牌,用以工资、考勤等相关内容的公示。

检查中存在的问题:门禁打卡记录不全,个别单位已安装门禁打卡但尚未使用;存在分包企业直接发放工资,未由总包工资情况;综合计算工时审批表,个别分包单位提交不齐全;个别单位未全员缴纳工伤保险。

六、下一步措施

篇11

保障农民工工资的按期足额支付,才能规避相当的法律风险;同时也是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的需要,是促进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的需要,是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的需要。这就要求施工企业要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笔者结合施工项目管理实际,就农民工工资支付谈点粗浅看法。

第一、设立组织机构及职责

公司层面,设立一总经理为组长的农民工工资处理小组,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署、排查、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出问题;建立和完善项目部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事宜,重要事件的协调处理工作。

第二、实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

保证金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一次纳甲方或者交到甲方指定账户,保证金比例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一般为工程中标价的3%。若乙方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其他应付农民工的费用(包括工伤赔偿金等)的情况,甲方有权动用本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专用帐户内的保证金,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资和其他应付农民工的费用。

第三、设立民工工资预留帐户

公司按照每年施工产值实际完成情况,按照比例计提预留金。预留金划入专用民工工资预留帐户。工程中遇到一些复杂问题而造成资金困的时候,可以由项目部申请,总经理批准动用民工工资预留帐户。避免工资迟迟发不下去的困难。建立预留帐户正是能保障工程在危急时候能够保证民工工资。

第四、加强农民工维权、用工管理,建立农民工用工工资档案制度

项目部应该按照相关规定在项目施工现场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告知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主要内容和注意事项。

项目部(或劳务公司项目部)招用农民工,应严格劳动用工制度,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要明确合同期限、劳动报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工资支付的方式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

农民工工资档案(含农民工花名册、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劳动用工及工资支付情况汇总表)以书面形式记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等,并保存两年以上以备查。

第五、建立农民工直接发放和工资领取现场签证拍照记录制度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这应该是农民工工资受到的最低保护。对工期不足一个月的还应进一步规定“按周支付”。由公司财务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不得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项目部按照与农民工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实行月结月清制度,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每月按照项目部预定的工资发放日,在项目部集中发放农民工工资,以书面形式记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等,并现场拍照记录。并保存两年以上以备查。

有劳务公司参建的项目,劳务公司派专人参加,项目部现场发放农民工工资。其劳务进度款在发放农民工工资后的剩余部分才是劳务公司当月的应得利润或者其他结余,劳务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该部分资金。

第六、加强财务管理监测与预警

各项目部落实监测人员、完善监测网络、收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信息,做到早报告、早发现、早处置。

为确保农民工工资月结月清,公司将项目部上月农民工工资支付清单作为拨付当月工程进度款的前置条件。若上月农民工工资未按约定付清,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建设单位的监督下,公司可以使用应支付项目部的当月工程款直接支付农民工工资。

第七、设了农民工调查小组

俗话说,一份辛劳一份收获,我公司各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让农民工劳有所得,也促进了建筑施工企业的发展。为了保证工人工资得到保障,我公司单独开设了农民工调查小组。专门调查解决农民工拖欠、纠纷等现象,一经发现公司将对其严厉处罚,做到“工程清工资清”,决不拖欠民工一分钱。

第八、设立了绿色通道及意见箱

公司为民工设立了绿色通道及意见箱,民工有意见或事情可以直接到公司找相关单位,并且为其大力解决难题。

第九、施行“举证责任倒置”制度

篇12

专项检查范围包括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国家工程、建筑工程以及曾经发生拖欠工资和生产经营有困难的企业等。

专项检查内容: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情况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等。

检查主要目标:保证春节前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基本结案,基本得到控制。

二、专项检查时间安排

专项检查时间为,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自查阶段。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通过送法律知识上门、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张贴相关宣传品等形式,提高广大农民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营造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制环境。同时,用人单位要对年1月以来工资支付情况认真开展自查,主动纠正存在的问题。

(二)执法检查阶段。劳动、住建、公安、国资、工商、工会等部门要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集中力量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及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用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等严重违法行为,要依法及时查处。

(三)分析总结阶段。各地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汇总分析,梳理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及政策建议,并及时将专项检查情况表及书面总结报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劳动、住建、公安、国资、工商、工会组织要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文件精神,切实按照“政府主管、属地管理、行业归口”的原则,把预防和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抓紧抓细,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切实组织好专项检查工作。各地要建立健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相关工作机制,并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联络渠道畅通,积极应对和妥善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

(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区劳动、住建、公安、国资、工商、工会等部门要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检查督办,并结合实际明确检查方案,落实工作任务。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调处力度;发改、监察、财政等部门和工会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做好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工作;住建、交通、水利和铁路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管理责任,监督企业落实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并牵头处理本行业内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公安部门要负责调查处理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行为,协助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相关规定负责依法取缔检查发现的无照经营行为;国资部门要负责协助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处理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发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