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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在老师的带领之下调研了三个县城,分别是六安的舒城、黄山的休宁、淮北的濉溪。主要调查当地的集体经济发展状况,笔者在调研结束后对于这些地方的集体经济现状有一定的了解,也产生了很多疑问。为什么在国家这么倡导发展集体经济的背景下,有些村镇集体经济薄弱甚至没有集体经济呢?怎样发展集体经济才能带动当地经济发展?
在调研的三个地方,有不少的“空壳村”、“负债村”存在,村级集体经济状况非常薄弱,发展经济无实力,发展生产无财力,提供服务无能力,干部说话无威力,农村社会化服务功能大大削弱。据调查当地领导干部有发展集体经济的意愿,但由于内外部条件的限制,集体经济发展起来很困难,这样就不能起到带动经济发展、提供公共服务的作用了。
一般而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自实行和双层经营体制改革之后形成的包括乡、村、村民小组和部分农民共同所有农村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经济组织。它包括乡镇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等。其特征是以土地集体所有制为基础,以乡、村区域为范围,以村落或居住小区为单位,以农业为基础一、二、三产业综合经营,实行集体统一经营和家庭分散经营相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具有集体性、地域性和双层经营性的经济组织。
集体经济是计划经济的产物,但是它并不简单的等同于计划经济。由上述的定义可以看出集体经济组织首先是由一部分人共同所有的经济组织,其次,它实行的是双层经营体制。
一、发展农村集体经济面临的困境
在调研的乡镇村里,大部分青壮年都外出务工,村里剩下的都是妇孺,老年人。如何在农村全是老弱人口的条件下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呢?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面临很多困难。
(一)收入少,债务多
在调查的对象中,大部分村集体收入都来自财政转移支付,集体经济收入微乎其微。有的村连正常的工作需要都难以维持,村干部的工资很低,因而工作积极性很难调动。另一方面村集体的债务很沉重,比如舒城县金桥乡平均每村债务50万元,教育费用267万元。有的村级债务更多,这对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是很重的一个负担。
(二)想发展,缺人才
现代社会强调以人为本,人才是竞争的核心。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非常缺少知识型、技术型人才。据调查村集体的干部大都文化水平比较低,没有技能,市场意识不强,对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积极性不高。这不能顺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也不利于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1]
(三)有点子,筹资难
在调查的乡镇村中,大部分村集体都负债累累,而每年财政转移支付的资金有限,没有充足的资金创办集体经济。上级对村集体经济的扶持力度也不够,不仅总体上数额小,而且扶温饱的多,扶根源的少,极易返贫。另一方面,银行贷款难,许多能人有点子、想发展,创办企业带动当地经济发展,但由于银行贷款条件严格,农民又没有担保人,因而筹集资金更加困难。
(四)有意愿,缺信任
尽管有些村的干部有带动大家发展集体经济的意愿,但农民对他们缺乏信任感。据调查普通老百姓对基层政权有许多的不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收支不公开,老百姓对钱的开支不清楚;二是大部分村民认为政府的钱被村干部吃喝消费掉了;三是村委会对提高农民收入没有尽责尽力,没有为农民做实事。没有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与支持,任何事情都无从谈起。因而,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缺乏群众基础,没有群众的大力支持,也是发展不起来的。
(五)有典型,不平衡
据调研发现,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存在不平衡的现象,有一小部分村依靠拥有的资源(如煤矿等),发展集体经济,积累了很多资金。如淮北市烈山区的洪庄村,村集体收入达2000万元,村居民人均收入达6000元。该村兴办了洪庄陵园、自来水厂、农民素质学校等便民设施,洪庄农民公寓一期已建成,已分到户。村里凡年满60岁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发生活补助100元,解决了老人们后顾之忧。而大部分村仅仅依靠财政转移支付,村集体非常缺乏资金,只能维持日常的行政开支。再加上有的村地处偏僻,交通不便,地貌比较复杂的话,更加不容易致富。因而发展集体经济更是难上加难。
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难的原因
(一)发展村集体经济的动机不足
据调研可知,许多村民不知道何为集体经济,也没有发展集体经济的意识。大都认为集体经济与他们关系不大,实在的是找到一个工资高的打工机会。而村干部工资低、任务重,也没有发展集体经济的积极性;有的认为集体经济发展起来困难重重,没有信心发展集体经济;也有不少村党支部书记整日忙于乡镇的中心工作,很少有时间谋划村里发展大计,对发展村集体经济存在小富即安的思想。
(二)发展村集体经济的条件不足
这是制约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最重要的因素,集体经济发展面临内外部条件的制约。村集体经济发展面临的内部条件的制约有村干部能力不强、负债多,缺少资金技术支持、大部分青年外出务工,缺少人力资源等。
村集体经济发展面临的外部条件的制约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规定不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法律的支撑和保障;[2]政府的扶持力度不够;贷款困难,筹资难;基础设施不完善,交通水利等设施不完备等。俗话说要致富先修路,农村的道路不发达,尤其是山区,这样即使是有良好的自然资源,也没办法借助自然资源富裕起来。
(三)发展村集体经济的激励不足
有的县、乡镇只是在认识上赞同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在实践上没有足够的激励行为。譬如没有发展集体经济的整体规划;没有将发展集体经济的任务落实到乡、村;对于发展好的乡村也没有奖励等。这样难以调动村干部以及村民的积极性,集体经济也难以有较快的发展。在调研过程中并没有看到政府的激励行为,许多村民甚至连有没有集体经济都不清楚。所以只有宣传,没有行动是不够的。
三、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出路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实现农村经济腾飞的重要路径选择。各级党委政府要提高对发展村集体经济的认识,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重要性,增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紧迫感和自觉性,为村集体经济提供宽松的发展环境。
(二)因地制宜,加快发展
由于各地的地理环境、交通设施、资金技术、干部能力等方面各不行同,因而发展集体经济没有统一的模式。各村应扬长避短,发挥各自的优势,因地制宜的发展农村集体经济。[3]譬如休宁县就依靠自己的天然优势发展三大产业:茶叶、茶干、茶油,围绕特色产业发展经济,带动农民致富。当地政府大力培育龙头企业,建立合作社55家,紧紧抓住两个原则:一是抓两头,源头和龙头;二是出良品,抓质量。因此各村应该明确自己的优势,并依靠自己的优势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
(三)激励扶持,营造环境
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是整个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措施,是加快推进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和增强农村基层组织凝聚力的物质基础,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如此重要,政府应加大扶持与激励,没有条件也要创造条件。打破限制集体经济发展的种种障碍,使集体经济的发展畅通无阻。
针对村集体缺少发展资金的现实情况,政府应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专项预算,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启动资金和运行支持;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集体经营方式提供税收优惠(如免征所得税、减免营业税和增值税)和信贷支持。
在技术方面政府可以免费组织专业培训,引进专业人才,为广大农民传授技术,实地演示种植或养殖等方面的技术和注意事项。
四、结语
通过此次调研笔者了解到农村集体经济的实际情况,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前景并不乐观,有些地方没有集体经济的影子。现在倡导现代化,而农村的现代化才是现代化的最终标志,要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就必须直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困境,着力解决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这样才能突破阻碍,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参考文献:
[1]魏宪朝,于学强.发展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几点思考[J].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08,(5).
[2]陆晓云.集体经济是农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J].经济研究,2010,(15).
[3]王守智.集体经济组织在新一轮农村改革中的功能、困境及出路.长江论坛,2009,(3).
[4]杨静.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现状与思考[J].吉林蔬菜,2009,06.
关键词 :农村;审计模式;审计主体
一、我国农村审计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农村审计工作地位问题
当前,我国农村财务管理体系尚不健全,农村审计相关的配套条文也不完善,农村审计工作的法律地位不高。在实际工作中,农村审计工作的开展一般由国家审计机关主导,农业局农经站组织实施,不存在专业独立的审计机构,因为农经站技术实力限制,农村的审计工作上难以达到审管结合,审计职能的发挥收到限制。此外,农村审计与国家审计、社会委托审计以及部门审计都存在不同,其对象是具有自治权的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其所属单位,在农村审计目标下达之后,不论村集体经济的实际情况,都必须按照计划开展,在责任主体、审计依据上都存在不明确的现象,审计工作难以顺利开展。
2.农村审计环境问题
审计工作作为监督制约机制存在,这样的方式势必对审计对象的某部分利益造成制约,在农村经济与文化发达程度不够的现状之下,审计环境十分不理想。首先,在农村当中,大部分农村干部或者村民对于农村审计的认识都存在偏差,有的农村干部在谈到审计时,会认为审计工作就是审计人员“找麻烦”,情绪上抵触,工作上不支持,使得审计工作开展存在困难。其次,我国农村中存在不少不足立案条件的违法违纪现象,有的问题因为难以界定或者不达到立案标准就不进行立案,违反财经纪律的责任人处理存在阻碍,审计不严肃,审计职能受到制约。
3.审计队伍与工作任务不匹配
农村审计工作具有范围广、工作点多、任务量大的特点,在审计工作开展之后,审计队伍需要负责的行政村及所属单位数量大,并且在工作过程中涉及到干部任期审计、一事一议项目等。然而,乡镇级审计单位的农经员配置少,素质也不高,经费配置也不足,在审计工作进行时很容易因为人员配置问题降低审计质量,审计职能受到制约。
4.审计人员素质问题
农村审计工作具有范围广、工作点多、任务量大的特点,这对审计人员的素质提出了很高要求,农村审计工作者必须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才能够适应农村审计工作特性。然而,当前我国农村审计工作人员的素质总体上还不高,审计手段不够先进,对农村审计方面的专业知识掌握还不熟练。此外,我国农村审计单位的农经员调换频繁,使得培训工作也难以开展,如何提高审计人员素质成为了审计工作开展的大问题。
二、关于开展农村审计工作的建议
1.优化农村审计环境
首先,国家应该制定相应的法律规范,确保农村审计的各项内容规范开展,明确农村经济审计的法律地位,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循。其次,要在农村审计管理部门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保障审计人员工作的规范性。此外,优化农村审计环境离不开上级决策的执行。在农村审计工作过程中,应该不断强化审计执法力度,严格按照审计相关法规及程序执行审计职能,保证审计的合规性。审计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隶属于行政执法范畴,在处理问题时不能脱离法律法规,在监督过程中,可以将经济责任制、审计监督、干部管理结合,将群众监督力量有机融入,实现“阳光审计”,同时,要及时将审计结果公布,使人民群众真正参与到监督中来,不断强化人民群众的审计意识,保障审计监督职能的履行。最后,农村应该不断强化审计人才队伍建设。在这一过程中,首先应该对审计人员加强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的培训,在培训过程中注意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提高审计人员的机动性,实现综合型审计人才的培养。其次,在建设审计人才队伍的过程中可以引入动态管理办法,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考核,确保人才队伍素质的提高。
2.改进审计模式
首先,农村审计工作的责任应该集中到国家审计机关上,农村审计工作的开展应该以辅助形式存在,通过建立农村审计部门,负责农村审计及辅助工作。其次,要改进农村审计评价指标,按照权责匹配原则,实现必要职权下放,明确农村审计工作过程中应该承担的职能及责任,保证审计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
要促进农村审计工作的开展,不能脱离相应的保障机制。不但要改变农村干部及相关责任人对于审计的态度,还应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农村财务会计水平。在建设保障机制的过程中,可以实施会计委托制度,配合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实现顺畅的农村各级部门间信息交流。
3.保证农村审计主体独立
农村审计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定位根本上影响了农村审计主体的独立性,确定农村审计目标、定位农村审计性质与角色是保障农村独立性的必要工作。目前,农村审计的性质及定义大体属于审计工作的一种,但其真实角色定位还比较模糊,研究工作中也出现了多种观点,主要包括内部审计观、国家审计观两种。其次,保障农村审计独立性还应该选择其建设路径。农村审计主体的独立性一直是影响农村审计工作的关键问题,但是,建设独立的农村审计主体有着极多的影响因素,一般的,审计独立性建设路径主要分为人员独立性建设以及机构独立性建设两种路径。对于审计人员独立性建设的路径,主要适合经济基础扎实的农村地区,是在政府主导设置审计机构的前提下面向社会进行招考,在获得审计人员之后按照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方式对审计人员进行严格考核及评价。机构独立性建设路径与政府审计模式相似,适合集体经济业务复杂的地区,是通过设置独立性强、权威性高的审计机关来实现审计独立。
4.明确审计重点,开展专项审计
明确审计重点,要将审计责任严格明确下来,按照审计实际对审计工作进行评价。在这一过程中,审计单位不仅要将被审计方的详细情况细致掌握,还要明确中心与受审方的责任关系,了解其财务制度以及审计制度。农村专项审计中,主要任务分为审计收入和支出结构、组织部门财务平衡及财产安全,要审查其完整性和真实性。同时,审计机关应该强化对中心监督缺陷的重视。此外,乡镇经管部门要联合财政、民政、监督等农村财务审计成立专项小组,加强农村财务审计工作,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予以纠正,统筹解决各级审计业务经费,确保审计工作开展。
参考文献:
[1]陈宗德.浅析农村审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福建农业,2012(10).
中图分类号:F2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镇中村是与城中村相对应的概念,是近年来我国乡村都市化过程中出现的新现象,是集镇扩展过程出现的普遍问题。关于镇中村,学界尚未有明确定义。笔者认为,镇中村是指在城镇总体规划区内仍然保留和实行农村集体所有制、农村经营体制等制度的农村社区。其应该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一是农村在行政上不属于镇区直接管辖, 而是属于镇政府下属的村组织管辖, 保留和实行农民户籍、农村集体所有制、农村经营体制、农村管理制度;二是农村在镇区规划范围内,兼具镇区与乡村的某些功能与特点,并在城镇化过程中面临着被改造的机遇和挑战。
公营子镇隶属辽宁省朝阳市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简称“喀左县”),是红山文化发源地,地处辽西腹地,蒙、冀、辽三省交汇处。本文选此镇为研究对象,原因有三:1、公营子镇农业产业已具规模,基础设施建设日趋完善,街道两旁楼群耸立,商业网点鳞次栉比,现代化城镇建筑景观已初具规模,早在2008年即被国家发改委确定为全国小城镇建设示范镇。2、公营子镇现城镇总面积4.7平方公里,城镇人口1.4万人,以“四街三路二广场”为主体框架的小城镇格局已形成,同时完成了供热、给排水等配套工程建设,在彻底改变城镇面貌的同时,打造成了以工业型为主,商贸型、交通枢纽型相融合的中心城镇。3、公营子镇在镇区改造的过程中,积极吸纳国内“城中村”改造的先进经验,结合本镇的实际情况,探索性地采用政府融资促进就业、村民集资开发房产、农宅改造占补平衡等多种手段保证城镇化进程的健康推进,为辽宁省其他小城镇建设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
一、镇中村在城镇化发展中面临的问题
随着经济的发展,当一个地方变富以后,集镇化和市镇化的步子就开始了。镇中村是村落集镇化的一种特殊表现形态,是在我国城乡二元体制下衍生的新型城镇化问题。以公营子镇为例,随着其乡村城镇化地不断深化,村庄与集镇在管理制度和体制上的差异必将凸显出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在总体规划实施中存在的土地制度差异。按照《公营子镇2004―2020年总体规划》的规划蓝图,公营子镇明确了小城镇建设的思路和目标,即建设以工业型为主,商贸型和交通枢纽型相融合的经济重镇,努力打造辽西一流的小城镇。在这种打造经济强镇的规划引导下,大规模的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吞没了村庄土地,而由于村庄土地的产权归村集体所有,势必为镇区发展的整体规划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之间的未来冲突埋下伏笔。针对这一问题,全国各地都在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制度改革,有的在新村建设中,划出一部分区位条件比较好的地块,公开向村内需要建房的农户有偿招标,所得款项用于新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这样既给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开辟了增收的途径与渠道,又使土地作为农村集体经济和农民最大的资本,其价值得到应有的体现。
2、镇中村属于集镇城镇化建设的边缘区,发展处理不当会对城镇化产生滞后效应。
镇中村虽地处镇区,仍然大量存在农民、农村、农业这样的非城市化因素,需要尽快催化这些非城市化因素转变为城市化因素,在经济、社会、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大力投入才能全面融入镇区。由于体制,镇中村在镇区建设中实际上处于边缘化的地位,这加深了二元结构的矛盾,从而会产生城镇化滞后效应。公营子镇区及其边缘的村庄大多为村民自治的村落,与镇区处于行政分离状态,财政能力非常有限,这就使得这些镇中村难以承担由城镇化因素产生的转型成本。比如公营子镇在考虑经济发展的同时,必须融资进行镇区美化和绿化等工作,这些城镇化景观与村落式形态必然产生冲突。如果这些村庄拥有财政能力和相应的体制改革来接受这些城镇化因素,那将大大减弱改造对城镇化产生的滞后效应。
二、镇中村改造的特点
反思以上镇中村在城镇发展中的问题可知,镇中村的改造是解决矛盾最直接和最易产生成效的方式。这种改造是在法定规划约束的范围内进行的有关户籍制度、村民生活方式、基础设施配套、打造城镇特色等一系列改造。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1、村民的生活方式基本城镇化。要改造镇中村,首要改变村民的生活习惯,通过工业及第三产业的发展来增加村民就业,使村民逐渐摆脱对农业的依赖性,最终使其完全不从事或基本不从事农业范围的工作,向城镇居民一样工作和生活。
2、与镇区共享配套设施。在镇区规划范围内的村庄可以依托镇区,由镇区提供各项配套设施,从卫生医疗到教育,从交通到娱乐设施,镇中村居民都可以非常方便地享受到镇区居民所能享受的设施服务。同时,镇中村也可以为镇区提供互补的服务,比如公营子镇村民集资建设的商住区可以承担镇区一部分的无公害农产品的加工贸易,还有加油、杂货、建材等服务功能。以镇中村方式进行乡村城镇化不可能也没有必要重新发展成另一个集镇,而是与原有的集镇进行资源互补,拓展成为更大规模的集镇,共同推动集镇的市镇化。此过程中镇中村的集镇化必须和镇区的市镇化同时迈开,村变得更像乡镇的一部分,整个乡镇才能变得更像市镇。
3、保留村民对村落的特色性依赖。公营子镇在进行镇中村改造的同时,积极采用规划控制手段来保存村庄的机理和文化,在设施现代化同时最大限度地保留村民对原居住环境的依赖,从而体现城镇化建设中的特色。主要改造手段有:一是利用村落管理制度来强化社会关系网络,使镇中村连成一个整体综合规划布局;二是镇政府牵头村委会集体做好集体经济的利益分配问题,如耕地的分配、征地赔款地分配等;三是保留镇中村原有的宗族关系和宗教制度,维护更新具有文化符号的建筑景观;四是理清民间信仰关系,通过围绕寺庙等集会场所开展信仰活动,加强村民的相互认同等。
三、结语
镇中村改造应在现实条件的基础上,稳步地推进从农村向城镇转变、从农民向居民转变、从农村管理向城镇管理转变、从农村村落向城镇社区转变等。这种改造涵盖空间形态规划、经济结构与组织、社区结构与管理、生活方式等各个基本方面,是一个综合的社会转变过程,因此必须拥有相应的全方位物质建设、制度建设和文化建设。从公营子镇的特色城镇化建设到全国其他先进小城镇改造的实践经验,都证明了镇中村改造的多样性和过程性,只有以村民的生存为本,得到村民对城镇化进程的适应性和对新建居所环境的依赖性反馈的镇中村改造才是成功的。
参考文献:
[1]苏刚,葛海明,黄晶珂.小城镇城中村改造策略探讨--以东营市陈庄镇总体规划村庄改造思路为例.小城镇建设,2009.(4)
[2]邵晓梅,王静.小城镇农村居民点土地集约利用评价--以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为例.中国农业大学学报,2007.12(3)
(一)农民人均收入得到显著增加。2010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9118元,是2008年的1.24倍。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53∶1,是全国最小的省份之一。
(二)贫困户、经济薄弱村脱贫状况良好。截至2010年,全省449.62万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中有362.38万人实现脱贫,脱贫率达80.6%; 2010年全省投入各类帮扶资金18.5亿元,帮助35万贫困农户落实了帮扶措施,123.83万人实现脱贫,苏中地区全面实现脱贫攻坚目标。苏北地区2011年底基本实现脱贫目标,提前一年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经济薄弱村方面,通过产业带动、整村推进、集体经营(资源承包、资产承包)等方式,取得了良好的脱贫效果。1011个省定经济薄弱村中有604个村基本实现脱贫目标。
(三)各项脱贫措施富有成效。
1.产业化开发。通过产业化开发带动贫困户就业与增收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高效农业(包括大棚种植和畜禽养殖)项目的推进,各地将脱贫产业项目与培植特色主导产业、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相结合,建立贫困户脱贫长效机制;二是通过标准厂房的建设,获取资金收益,并直接带动贫困户就业脱贫。三是通过发展“三来一加”等项目带动贫困户脱贫。以沭阳县的“安阳工艺”为例,该公司已经在胡集、塘沟、十字等8个乡镇、社区设立28个加工点。每个加工点月均产值近百万元,可以带动农户月增收10万元。
2.村集体经济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定向投资回馈收益。例如滨海县在正红小额贷款公司注资450万元,通过委托理财,每年向滨海县45个省定经济薄弱村回馈收益1万元。二是通过集体经营的方式获得盈利,主要包括农田、水域等资源的承包,固定资产租赁等。三是建设标准厂房出租的租金。
3.小额贷款与资金互助提供金融支持。通过扶贫小额贷款和扶贫互助资金会的建设,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贫困农户发展生产经营服务项目的资金困难。以沭阳县万匹乡扶贫发展互助资金会为例,该资金互助组织现有入股会员462户,互助资金134万元,其中上级财政补助15万元,会员入股119万元(其中306户贫困户入股资金27.8万元),农户借款132万元,借款农户316户,共有138户建档立卡户因此而脱贫。
4.提供社会帮扶服务。一是由各级政府牵头,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个人与贫困村、贫困户结对帮扶。二是妇联采取的针对妇女儿童的帮扶。除此以外,各地也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对其他弱势群体开展了各式各样的社会帮扶。
5.劳动力培训。一是针对贫困地区的劳动力转移培训;二是发展高效农业的技术培训;三是结合“三来一加”等项目的技能培训。以沭阳县为例,该县出台了《沭阳县农村贫困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实施意见》,择优确定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承担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任务,实行划片到乡、包干到校、责任到人,乡镇与培训学校“捆绑式”考核,建立乡镇贫困劳动力培训目标保证金制度;以短期实用职业技能培训、就地办班和进县经济开发区企业就业为主,受培训农民的就业率达97%。
6.农村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障体系。主要体现在农村低保制度、农村五保供养、新农合制度、新农保制度覆盖率的提高和临时性求助的增加等,为农民提供了基本的社会保障网络,使得贫困户暂时脱离了贫困。以新沂市为例,全市共有农村低保对象1万8千多户,3万7千多人,补偿标准为210元/月;农村五保户4667人,集中供养每人每年补助380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年2300元。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脱贫攻坚工程在提高农户收入、壮大村集体经济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脱贫与返贫并存、边缘经济薄弱村现象日益显现、贫困户培训针对性不够强、小额信贷政策标准与需求存在差异、资金互助合作社资金来源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社保政策体系对贫困户的特殊政策不完善、扶贫主体单一“等、靠、要”现象突出等。
二、“十二五”扶贫新思路
脱贫攻坚工程实施以来,江苏省扶贫工作取得显著效果,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贫困的标准逐步由绝对贫困向相对贫困变化,这就需要调整扶贫观念,采取新的扶贫策略,进行更有针对性的扶贫。
(一)从绝对贫困到相对贫困。江苏省贫困地区面临的主要问题不再是温饱问题,而是转变成农民持续增收难以及相对收入扩大的问题,这就需要扶贫视角从绝对贫困向相对贫困转变。扶贫的最终目的不仅是要让贫困群体脱离贫困陷阱,而是要实现全面小康的目标。因此扶贫对象也不仅仅要考虑绝对贫困户,而且还要考虑低收入者,即所谓的相对贫困群体。
(二)从开发式扶贫到发展式扶贫。江苏省脱贫攻坚项目采取开发式扶贫的策略,这对消除绝对贫困是十分必要的。在新时期,扶贫的重点从绝对贫困向相对贫困转化以后,新一轮的扶贫方式应转向发展式扶贫,主要有两层含义:一是在对扶贫对象进行合理划分的基础上,对不同贫困农户采取不同发展策略,从而保证扶贫工作持续稳定的开展;二是在宏观上,对不同贫困类型,采取不同的扶贫模式,如苏北地区,可以采取以整村推进、产业带动等为主的开发式扶贫的模式,对于苏中以及苏南的点贫困问题,可以通过贫困农户单独能力建设与社会保障方面进行扶贫,从而保障扶贫工作高效与持续发展。
(三)从政府主导向多元化发展模式转变。各国反贫困经验表明,在扶贫的过程中,政府并非唯一的行动者,贫困人口、市场组织、民间组织等都是反贫困中不可或缺的行动主体。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反贫困主体组合,通过不同方式各自发挥自己的作用,多管齐下,使贫困现象得到显著改善。
新的扶贫模式应该由传统的政府主导向政府带动、其他组织辅助相结合的多元化发展模式转变。
(四)从外部推动到能力建设。政府扶贫措施的核心就是要建立扶贫的长效机制,使得贫困户能够脱离贫困陷阱。因此,在今后的扶贫工作中,应将重心从外部推动转变到能力建设中来,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地培养贫困群体的劳动技能,使这部分群体获得持续发展的能力。
(五)帮扶资金直接投入与金融支持相结合。财政帮扶资金直接投入较好地解决了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的资金问题,有效带动了贫困户的脱贫。但过于依赖财政资金直接支持,使得脱贫主体的资金使用成本为零,容易造成资金使用的盲目性与低效率性。因此,新一轮扶贫工作开展,有必要合理规范使用财政资金,采取帮扶资金直接投入与金融支持相结合的办法。
(六)社会保障与发展式扶贫相结合。脱贫攻坚项目只是针对于那些能够通过产业带动、能力培训、金融支持而脱贫的农村贫困群体。而对于那些没法通过上述途径脱贫的贫困户来说,则需要社会保障来解决其贫困问题。因此,在下一轮的扶贫工作开展过程中,社会保障要与发展式扶贫相结合。
三、政策建议
江苏省实施的脱贫攻坚工程消除了绝对贫困。如何帮扶农村地区的低收入群众奔小康成为下一阶段扶贫的目标。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在扶贫工作上要有新思路、新举措。总体来看,“十二五”期间要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改善其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要更加注重造血功能的培育,更加注重政策的协调配合,更加注重农村低收入群体发展能力的培养。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同时,积极鼓励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增加低收入群体的内在动力与活力。要强化县级责任,建立政府扶持以县为主、上级政府奖励相结合的扶贫新体制。
(一)实行贫困户分类管理。一是对于那些丧失劳动能力、残疾、无法自救的贫困人口,纳入最低生活、教育、卫生保障体系,实行救济式扶贫。二是对于那些缺乏技术、资金等资本、社会因素致贫的具有发展潜力贫困户,实行开发式扶贫,即加强贫困户的能力建设。不但扶持生产,更注重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和发展能力的培养,坚持产业扶贫、智力扶贫、金融扶贫等有效做法。三是对贫困户进行合理划分基础上,确定选择开发式扶贫还是救济式扶贫方式,工作重心采取贫困村公共服务和培育贫困家庭的发展能力相结合的方法有效促进脱贫。
(二)划定相对贫困线。在相对贫困线的划定方面,国际上通常的做法是将收入少于平均收入的1/2或者1/3的社会成员视为相对贫困群体。从最近开展的“百村万户”的调查显示,灌南县农村人均收入低于4000元的户数占23.8%,人口占18.4%;新沂市农村人均收入在2500―3000元之间占15.4%,在3000―3500元之间占7.3%,约占23%的人群属于相对贫困群体;楚州区农民人均收入2500元以下占比为0.77%,2500―4000元占比为35.32%;海安农民人均收入4000元以下占比为4.15%,7000元以下占比为21.76%。建议相对贫困线的划定应该采用“绝对数额和相对比重相结合”的方式,经济薄弱地区以农民人均收入3500元为相对贫困线,其他地区以农村总人口的15%―20%的最低收入群体定义为贫困群体。
(三)大力发展小额信贷和资金互助合作社,加强金融支持的扶贫力度。一是提高扶贫贷款发放的额度。对于大户贷款的额度,从原来的5万元提至8―10万元,不断增强大户的带动性,但要严格控制比例,大户带动额度不应超过25%;对于贫困户,将原来最高的贷款额度从1万元提至2万元。二是资金互助合作社在资金筹集上,上级财政适当增加资金互助合作社的启动资金;在运营管理上,要保证资金互助合作社的封闭性,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并加强自身的风险管理。
(四)完善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体系。一是健全社会救助网络,防止返贫现象发生,主要通过实行教育救助、提高医疗救助标准、临时救助与农业保险相结合等方式;二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可采取适当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对低收入户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等个人缴费给予适当补贴的办法。
(五)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多年来,虽然我省不断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但由于多方原因,我省农村尤其是经济薄弱地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仍较滞后,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农村发展的瓶颈因素之一。随着帮扶工作进入新阶段,可考虑将“治本”措施放到相对优先的位置。通过帮扶政策资金与相关用于“三农”政策资金的协调配合,形成政策资金合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那些经济薄弱村,政策力度可以更大些。从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其收入提高。
(六)继续推进开发式扶贫项目。一是开发式扶贫应与地方产业相结合,并扶持低收入农民的生产经营融入农民合作社等组织化体系之中。二是开发式扶贫项目应采用体现规模效应的发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