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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林县农业生产以水稻、甘蔗、桑蚕为主,上林优质米以其独特的口感驰名中外。2009年上林县农业总产值实现181312万元,其中农业(种植业)76463万元,林业5605万元,畜牧业86768万元,渔业11911万元,服务业565万元。2009年该县农民人均纯收入3485元,农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453元[3]。
(二)农业总产值及各项指标分析
1、60年来农业总产值独立分析上林县农业经济在60年的过程中呈逐年稳定上升态势,利用SPSS软件,可以时间参数作为X轴,即自变量,农业总产值作为Y轴,即因变量,数学模型设为:Y=αeβX。经指数模型分析求得α、β的参数估计值,得回归方程Y=1.98*10-60e0.0743X2、按分项产业模型整合分析参照农业总产值的时间序列分析,将各产业分项产值分别代入SPSS软件,以农业各分项产值为因变量Y,年份为自变量X,可得以下回归方程:农业:Y1=1.32×10-53e0.0662X1畜牧业:Y2=2.87×10-97e0.1161X2林业:Y3=1.73×10-58e0.0704X3渔业:Y4=4.36×10-114e0.1347X4服务业:Y5=1.85×10-72e0.0854X53、按照更合理的推算方式,农业总产值应当等于各分项产值的总和,即Y=Sum(Y1,Y2,Y3,Y4,Y5)。在1990年之后,以上五项产业基本开始纳入全县总量计算,因此对1990年之后的农业总产值作出二次模拟回归,得Y6=2.47×10-77e0.0939X。经实际数据对比,这条方程曲线更加接近农业总产值发展趋势的实际情况,所以以此作为中长期预测曲线模型。
(三)农民收入与支出情况的变化
1、农民纯收入与农业总产值的联系
上林县自1970年以来农民纯收入随农业总产值增长而逐年提高,使用SPSS软件,以农民人均纯收入作为因变量Y,将农业总产值作为自变量X,建立回归方程Y=kX+b,通过分析得出k、b的参数估计值,代入得一元方程Y7=0.0179X—6.5955
2、农民纯收入与消费性支出的联系
通过SPSS软件,以人均消费支出为因变量Y,农民纯收入为自变量X,同样进行一次线性回归,建立模型为Y=k’X+b’。分析得出k’、b’的参数估计值,代入得一元方程如下:Y8=0.4279X+981.96
二、上林县农业经济发展趋势
(一)预计农业总产值与农民纯收入走向
根据回归模型(1)~(6)对上林县未来农业发展走向做出预计,可将时间自变量代入回归方程,来求得中长期对农业总产值的预测值。例如回归模型(7)中,农业总产值对应时间参数的回归方程为Y=2.47×10-77e0.0939X,将曲线向X轴正向推进若干个单位,便可以从计算或图形中得到未来若干年上林县农业总产值的预测数据。
(二)未来农业经济的结构调整
1、受到国家调高农产品价格政策以及国际农产品价格传导的影响,未来几年我国农产品价格总体水平上涨的可能性相对较大。因此上林县农业经济仍然要保持把粮食生产放在首位,确保粮食总产量增长。
2、加快发展优势特色农业,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继续巩固发展糖蔗、桑蚕等优势产业[8],大力发展生猪、肉牛等特色养殖,推动水产畜牧业健康快速发展。积极发展油茶种植,推进林下经济种植,促进林业健康发展。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力度,推进“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发展。
(三)全县农村经济形势展望按照“中央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政府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推动全县“三农”工作迈上新台阶。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活动,继续掀起水利建设新,抓好节水改造配套工程建设,同时扎实推进农田水利、人饮、沼气等设施建设。继续推进新农村和生态家园建设,大力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全面完成第三批整村推进扶贫开发。
2、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其次,我国的潜在经济增长速度开始下降,潜在经济增长速度由资本积累、劳动力和全要素生产率三者确定。按照我的估计,我国资本积累增长一个百分点,经济增长0.48个百分点;劳动力增长一个百分点,经济增长0.52个百分点,而全要素生产率年均推动经济增长3.2个百分点。按照这些参数计算,“十二五”期间,我国潜在经济增速会降至8.5%左右,远低于过去三十年的9.5%和“十一五”期间的10.5%的速度。主要原因在于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的空间减小,劳动力增长速慢,外需不振,人为保持经济高速度即不可能也没必要。
最后,今年我国宏观调控政策取向是稳中求进,继续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通过结构性减税提高经济活力,预计今年中央财政赤字规模与上年基本持平,为9000亿元左右。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估计广义货币M2增长14%左右,社会融资总量在14万亿元左右。
依据这些假设条件,今年我国经济有以下特征:
经济增速继续小幅放缓,不会出现硬着陆的局面。世界经济下行风险加大,许多国家对人民币不断施压,一些国家有意识、有组织地对我海外资源能源利用、领土安全等核心利益进行打压,出口将明显减慢。但是,我国对发达国家出口的依赖程度逐步降低,在发展中国家经济明显好于发达国家的情况下,我国出口仍将保持一定增长;我国一般贸易出口已明显高于加工贸易,表明我国对外贸易转型升级正在进行之中,出口竞争力仍然较强。
预计今年出口增长12%左右,进口增长15%左右,贸易顺差1300亿美元左右,下拉经济增长0.3个百分点左右。今年固定资产投资将有所回落。我国制造业投资与出口增长较为密切,出口下降会抑制制造业投资增长,实体企业经营困难、利润增幅下降、部分行业产能过剩也会影响投资,今年制造业投资预计增长20%左右。
房地产限购政策尚不会放松,房地产开发企业融资难度较大,待售面积处于较高水平,商品房投资将会明显放慢,保障性住房建设数量比去年减少300万套,也影响住房投资。同时,我国已经形成地方财政和融资平台高度依赖土地和房地产的格局,银行和民间信贷也深深介入了房地产,如果房地产价格和房地产销售大幅下降,会打破我国财政、金融的脆弱稳定状态,形成系统性的经济风险。因此在继续严格限制投机、投资住房需求的同时,也会鼓励自住性需求,从而稳定房地产投资,预计今年房地产投资增长15%左右。
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和融资平台融资,为防止半拉子工程,防范融资平台资金链断裂,国家将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继续通过融资平台和基础设施债券等手段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投资有望从去年增长9%左右升至20%左右。
总的看,今年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左右,比上年回落5个百分点,考虑到价格因素,实际投资减慢幅度不大,下拉经济增长1个百分点左右。从消费看,汽车销量处于底部回升阶段,农民收入快速增长将促使农村消费继续保持良好势头,预计今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7%左右,实际增长高于上年,上拉经济增长0.5个百分点左右。
综合分析投资、消费、出口三大需求和结构的变化,预测今年我国经济增长8.5%左右,比上年减慢0.7个百分点左右,这一增长速度处于我国潜在经济增速的合理范围内。考虑到欧洲经济在一、二季度最为困难、我国经济惯性下滑和货币政策在一季度末才会出现调整,经济增长速度会两头高中间低,预计一季度增长8.5%,二季度为8%,三季度开始小幅回升。
通货膨胀压力减弱,不会出现滞涨局面。经过2011年的宏观调控,我国物价上涨的因素发生了变化。稳健的货币政策改善了物价上涨的货币条件,社会总需求放缓继续缓解物价上涨的需求压力。模型估算,2011年居民消费上涨的5.4%中,农产品价格上涨贡献了50%,通货膨胀预期贡献了23%,输入性通胀贡献了15%,实际经济与潜在经济的缺口贡献了12%。
今年,世界经济前景更加暗淡,铁矿石、石油、谷物等国际大宗初级产品价格不会大幅上涨,我国输入性通货膨胀压力继续减弱。我国经济增速继续下滑,实际经济增长速度和潜在经济增速基本一致,供求缺口对物价影响消失。物价翘尾因素影响减弱为1.2个百分点。今年我国物价上涨的压力更多地表现为劳动力成本推动和通货膨胀预期的影响,也就是城乡居民收入差别和粮食紧平衡导致的农产品价格上升以及国内能源和资源价格的调整。
初步预计,如果不调整电力等资源价格和环境成本,今年居民消费价格上涨3%左右,如果调整电力等资源价格和环境成本,居民消费价格上涨3.5%左右。在1月份居民消费价格达到4.5%后,物价涨幅呈现出逐月平稳的态势。
中国经济现阶段面临几个失衡问题,亟须在“十二五”期间进行调整,重新协调好国民经济主要比例关系。一是储蓄与消费或投资与消费失衡,二是经济增长过分倚重第二产业,三是经济增长付出的资源环境代价过大,四是生态总体恶化趋势高未扭转,五是居民收入差距过大。努力缓解上述几大失衡问题,实现经济的再平衡,是促进我国经济长期稳定发展的关键,也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主要内容。
相信在中央“十二五”规划建议指引下,全面落实建议提出的各项方针任务,今后五年我国经济定能稳定协调发展、又好又快发展。首先是稳定发展。“十二五”期间,需要逐步缓解2003年以来经济超常规增长(其中“十一五”前四年GDP年均增速达11.4%)、连年突破了一般公认的潜在增长率(9%左右)而带来的资源环境不堪重负、产业结构失衡、社会建设滞后、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等矛盾。中国经济面临从追求数量规模扩张型向注重质量效益型转变的历史性任务,需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改革分配制度,以实现又好又快发展。这就要求恢复宏观经济的稳定和均衡,不再一个劲儿追求GDP短期高速增长,适当放缓经济增速至8%左右,以便致力于转方式、调结构,实现常态的可持续的增长。最近,货币政策已确定回归稳健,宽松的财政政策看来在一段时间后也会回归中性,以利于经济的稳定增长。
走向稳定发展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是2008年爆发国际金融危机后,外需和出口急剧下滑,大批出口企业停工或倒闭,上千万农民工返乡。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2008年11月,政府果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启动四万亿投资等一揽子计划,2009年和2010年分别新增长贷款9.6万亿元和约8万亿元。这就使货币(M1和M2)增速大大高于GDP增速加CPI上涨率。2009年底,M2同比增长27.7%,超出年初预定指标17%十多个百分点;M1同比增长32.4%,增速比上年加快23.3个百分点。2010年货币增速仍处于高位,至11月底,M2增速为19.5%,M1为22.1%。其结果,是市场上流动性过剩,大量游资到处冲击,主要是冲击房地产市场,使房价2009年上涨25%,2010年上涨15%左右。接着是带来CPI的逐步攀高。年初许多权威机构和经济预测专家都认为2010年CPI涨幅将在7月份登顶,然后回落,但是CPI在7月份上涨3.3%以后,8月份上涨3.5%,9月份上涨3.6%,10月份上涨4.4%,11月份上涨5.1%,预计全年涨幅将超过计划的3%。2011年上半年CPI涨幅可能还要高一些,达4%—5%左右。当然,中国这轮CPI节节攀升还同部分农产品供应结构性季节性短缺、劳动力成本上升、国际市场大宗商品价格上涨等有关。面对逐步加重的通货膨胀压力,政府正在用更大的力气抗通胀,一再重拳调控房地产市场,最近国务院又出台16条措施,控制物价过快上涨。
因此,今后为了逐步消化和吸收大量过剩的流动性,为了抵御主要发达国家实行定量宽松货币政策、零利率政策致使全世界流动性过分充裕容易导致国际市场大宗商品价格不断上涨的冲击,政府将在今后一段时间内下大力气稳定经济、稳定物价,以保持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2010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已确定2011年要把稳定价格总水平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其次是协调发展。中央“十二五”规划建议提出,制定“十二五”规划,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而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就必须坚持把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作为主攻方向。中国经济现阶段面临几个失衡问题,亟须在“十二五”期间进行调整,重新协调好国民经济主要比例关系。一是储蓄与消费或投资与消费失衡,储蓄率太高,消费率特别是居民消费率太低,低得离谱(2009年只占GDP的35.1%)。政府正在采取措施,一些专家建议应逐步提高消费率并在“十二五”期间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二是经济增长过分倚重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发展滞后。我国人均GDP从2001年起达1000美元,到2010年增加到4000美元,但是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并没有随着人均GDP呈几倍增长而提高,一直在40%左右徘徊,同现代化进程脱节。为此“十二五”规划建议已明确提出要加快发展服务业,把推动服务业大发展作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重点。三是经济增长付出的资源环境代价过大,资源环境瓶颈约束越来越突出,主要矿产品如铁矿石、精铜矿、原油等的对外依存度一路走高至50%以上。今后将着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继续把节能、节水、减排等列为约束性指标缓解矛盾。四是生态总体恶化趋势高未扭转,祸及子孙后代。今后既要努力做到生态局部改善而且要求在总体上也要改善,建设生态文明。五是居民收入差距过大,基尼系数接近0.5,超过了0.4的警戒线。2009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为3.3∶1,如加上医疗、教育、社保等公共服务的城乡不平等,城乡居民实际收入差距则进一步扩大为5∶1。注重公平分配,加快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和消费水平,提高中等收入者比重,让人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今后五年最现实最紧迫的任务,已成为各界共识。可见,努力缓解上述几大失衡问题,实现经济的再平衡,是促进我国经济长期稳定发展的关键,也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主要内容。相信在中央“十二五”规划建议指引下,全面落实建议提出的各项方针任务,今后五年我国经济定能稳定协调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作者简介:吴爱林,贵州城市职业学院,讲师,研究方向:法学。
中图分类号:D922.29文献标识码:A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20.11.095
新时期,相关的社会生产和发展要求有全面的、完善的法律体系来作为保障,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新的经济主体不断出现,经济社会关系和工作越来越复杂,时代要求有更加规范化、体系化的经济法,需要构建科学化、整体化的经济法,这对于社会经济健康有序发展至关重要,也是国家法制工作走向完善的必要路径[1]。对此,需要政府强化经济法的相关法治建设工作,做好顶层设计,针对目前经济法综合发展中的相关问题引起足够的重视,通过全方位、多角度的方式来促进经济法不断走向完善,推动经济法从综合化走向整合化,确保相关立法机制不断完善。
一、经济法法典化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法律在不断走向形式化的阶段,通过立法来完成,而对于相关法律来说,法典化是其最高形式。法律的法典化起始于法国的《法国民法典》,很多国家都将成熟的部门法作为学科追求的重要目标[2]。在十九世纪末,部门法法典化的趋势日益显著,而行政法法典化稍晚一些,不过,在这一方面,大陆法系国家以及先进的发达国家都开始了行政法法典化的进程。
虽然大陆法系区域非法典化的发展,不过,我国在立法中,也以大陆法系为主,目前国家的宪法、刑法以及诉讼法等都逐步的法典化,还有民法典编纂也步入实质发展阶段。行政法以单行法模式为主[3],但是,对于行政法的法典化的研究一直在进行中,相关的建议稿被推出。相对而言,商法学以及民法典等法典化的经历为经济法法典化提供了一定的参考,不过,目前经济法的法典化过程中,具体应该采取哪种方式来实现,这是需要慎重思考的问题,也是经济法法典化过程中必须要解决的问题。这里笔者综合相关的法律法典化的发展历程分析,认为目前我国的经济法还没有满足法典化的要求,需要做的是强化体系建设工作,通过部门法典化的路径,研究经济法的法典化发展路径。
(一)法典化实现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
要知道,实现经济法的法典化必然是需要经历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的[4],在这一过程中,可以通过立法和司法实践长期积累来完善经济法的相关法典化基础。民法典始于法国,但是最初还是从古罗马法典编纂中发展而来的。刑法典源于早期的制定法,刑法典法典化的过程也是漫长的,在1215年的英国《大》中,最初提到了这一问题。诉讼法典的法典化进程与其有异曲同工之妙,都是在经历了漫长的司法和立法的经验积累基础上得出的成果[5]。所以,新部门法想要在短期时间内实现法典化进程是很困难的,不能一蹴而就,还需要修改和补充,存在的漏洞都会比较多[6]。从历史上的相关法典化发展历程来看,距离第一个将经济单行法产生不过一个多世纪,而我国的经济法立法中,相关的数量虽多,但是立法質量并不高,相应的执法和司法经验不足,对此,要促进法典化进程发展,必须要依赖法典形式,来确保法的完整性、确定性以及普遍性,要获得高的立法技术支持。而目前的经济法法典化的进程中,阻碍经济法实现法典化目标的因素中,司法人才的短缺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经济法法典化的学科概念化问题没有解决
综合以往的法典化经验来看,法典需要以多个单行法为前提,结合相应的标准和逻辑开展编辑和组合,固件体系化框架和结构[7]。这需要有具体清晰的概念支持,还需要构建抽象的内涵和外延,构建一个基本范畴和概念的体系。国家确立法典,法学家也是必不可少的,相关的法学家应该具备较强的抽象概况能力,可以在大量法律资料中探索一般法的原则和概念,用比较科学合理的逻辑将相关的资料构建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就近代的法德民法典的成功立法历史来看,这一目标的实现也是以罗马法作为基本概念的,这些和19世纪的概念法学派努力也密切相关。经济法产生到现在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程了,不过,相对于民法和刑法相关法来说,经济法还有很多的不足,还处于成长的关键时期。因为要应付相关的经济问题,经济法对于一些经济学和学科的概念直接采纳和使用,但是缺乏从法律角度的专业化界定。在经济法的发展早期,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经济法规范,没有将市场经济作为法学理论的基本背景和条件,相关的研究也只能和计划相关的法律文件相结合,概念化的研究需要加强,这也是市场经济发展对其提出的具体要求。此外,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经济结构转变和调整,因此会出现更多新的社会问题,也需要经济法的支持和补充。对此,需要研究法律制度,但是研究对于经济法的内涵和外延等研究中,缺乏逻辑层次,相关的概念体系构建不完善等,都严重阻碍了经济法法典化的进程。
二、经济法从综合法到整合法的发展
在经济法的发展中,法律的系统化发展是趋势,这也是对于法律进行合理化分类的需要,通过相关的综合法应用,构建了经济法从内容到规范上的系统化体系。目前的经济法有比较清晰的层次感,相关的内容结构和设计结构合理性也较强[8]。在经济法的系统化发展中,考虑到经济法的权利分散和统一、内容单一和系统的发展需要,正朝着管理范围混乱到体系协调的发展过程。
目前,社会发展中,经济结构不断变化和调整,部门法制度化的发展是必要的,但是这也导致人们对于部门法没有系统的认知,无法对部门法科学有效的理解。所以,将经济法和相关的部门法对比,可以看出经济法和民商法之间联系较多,要采取可靠的方法来进行系统化立法,这也是相关部门科学立法的需要。
在当前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时代,要依据实际的发展需要,确保经济发展模式的调整能够获得灵活性的经济法支持。在现阶段的经济转型和改革中,经济法发展面临新的挑战,综合法到整合法的发展历程是必然的。
三、经济法法典化发展中的注意事项
实际上,经济法的发展必然是和社会发展相对应的,在社会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中,法典化很容易造成相关的体系封闭,导致相关的市场经济能力被削弱。要想让经济法法典化符合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必须要做好法律本身的完善。在当前的社会发展中,科技不断进步,相关的经济结构不断调整完善,各种经济交往活动趋于复杂化,相关经济活动的涉及面也更广,导致人类需要面临的经济整体也在不断增多。纵观世界上的一些发达国家,他们的经济法法典化过程中,也经历了早期的垄断、劳动危机、食品安全、消费者运动、生态恶化等过程,这些问题导致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增多,这其中必然会出现一些新的社会问题,如何应对这些新的经济问题,处理经济关系等,需要经济法有一个适应的对策,及时响应新发展,做好及时有效的经济法补充和修订,这一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多种经济法立法条款。目前,我国正在深入开展网络技术和信息技术革命,这表明了未来的社会发展中,相关的经济活动和市场复杂性将进一步提升,预示着经济法的立法工作需要不间歇开展,需要做好随时的应对准备。而法典化的目的不仅仅是构建一套完善的法律概念体系,还要不断将相关的法律条文规范化纳入相关法律制度中,这一点和经济法的发展需求是相符合的。
此外,经济法的统合性立法是经济法法典化的一个趋势,指的是在具体的立法过程中,将众多单一的法律规范进行整合,构建成一个统一的法律规范,通过将多个单一法律文件进行整合优化,推动经济法从低级水平向高级水平发展。在具体的立法完善中,相关立法人员需要对于零散、单一的法律进行整合,构建相应的系统化、规范化、统一化的法律表达体系和框架。换句话说,立法借助对于大量法律的统合,构建起完善的法律体系。而对于司法体系化认识的不一致,让目前的经济法立法也分为法典化和问题导向式立法两种观点,法典化研究如何对于法律进行法典化设计的问题,但是这种立场缺乏立法的正当性和必要性的论证,而问题导向式立法又失去了法典化的观念,指出经济立法应该直面实际的问题,却没有认识到经济法体系化的问题会带来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