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委宣传工作计划范文

时间:2022-05-31 18: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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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委宣传工作计划

篇1

为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深入落实市委九届九次、十次、十一次会议部署要求,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卫生健康民生工程,推动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支持和监督卫生健康民生工程实施,不断提升卫生健康民生工程政策知晓度和群众满意度。

二、宣传重点

(一)深入宣传民生政策

围绕2020年出生缺陷防治、智慧健康建设-智医助理、妇幼健康水平提升和职业病防治等3项卫生健康民生工程,逐项宣传卫生健康民生工程政策内容,特别是今年新增的出生缺陷防治工作。突出宣传实施卫生健康民生工程为老百姓身体健康及家庭和谐、幸福产生的重要意义,宣传卫生健康民生政策所发挥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展示民生惠民成果

各县区要及时宣传各项卫生健康民生工程的总体进展情况,跟踪报道实施过程中的具体举措和工作动态。通过鲜活的事例,展示各项卫生健康民生工程给老百姓的身体健康及就医环境带来实实在在的实惠,使广大群众切身感受民生工程带来的惠民之果。充分反映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实施卫生健康民生工程的积极评价和工作建议。

(三)宣传民生先进典型

认真总结、推广各县区在组织实施卫生健康民生工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宣传实施卫生健康民生工程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例和工作中好的做法。更加注重宣传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动人事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带头作用。

三、宣传方式

以提升人民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为重点,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载体,丰富宣传内容,不断加大民生工程宣传力度、广度和深度,形成宣传合力。

(一)媒体宣传

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重要作用,利用《日报》、《皖江晚报》、市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广泛、持久、深入宣传卫生健康民生工程政策及防病知识,及时传递卫生健康民生工程新进展、新成效、新经验。配合市主流媒体开展民生工程集中宣传报道活动,6月份突出宣传民生工程政策宣传,11月份突出民生工程建设成果宣传。继续配合市主流媒体做好《民生之窗》、《民生工程报道》、《民生关注》栏目的宣传播出,以采访受益对象为主线,突出宣传各项惠民政策的实施对百姓生活的改变,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网络宣传

加强卫生健康民生工程网络平台建设,建立立体化、多层次、广覆盖的宣传平台,丰富民生工程宣传。在市、县(区)卫生健康信息网站开设“卫生健康民生工程”专栏,及时向社会卫生健康民生工程的政策措施和工作动态;继续做好“民生”微信公众号的宣传工作,运用新媒体服务社会公众;同时,利用手机短信(微信)覆盖广、传播快的特点,编辑卫生健康民生工程信息进行群发宣传。

(三)社会宣传

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积极创新民生工程宣传方式,增强卫生健康民生工程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

一是做好牵头宣传工作。根据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明确2020年卫生健康3项民生工程项目为年度宣传重点,会同有关新闻单位开展民生工程综合性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卫生健康民生工程宣传月活动,积极开展街头宣传、广场宣传等,办好卫生健康民生专栏,广泛宣传民生工程,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是加强部门宣传工作。各县区、开发园区卫生健康部门要增强部门主动性和积极性,根据卫生健康民生工程项目特点负责做好宣传工作。通过发放一封信、宣传手册以及召开通报会、在线访谈等方式,全面宣传民生工程组织实施、具体政策措施、建设内容及人民群众受益情况。紧紧围绕卫生健康民生工程满意度为目标,不定期组织开展大型广场宣传、民生工程专场文艺演出、送戏下乡等活动。

三是加强基层宣传工作。坚持深入社区、乡村、农户等第一线,发挥好基层宣传贴近百姓的优势,灵活运用公开信、标语、宣传栏、黑板报、明白纸、入户、影音宣传短片、文艺专场等宣传形式,突出面向弱势群体、受益对象的宣传,努力让各项政策措施深入人心。广泛组织各级干部深入乡镇(街道)、社区(村)、学校、工地、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等,开展婚前保健知识、孕产妇保健知识及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儿童疫苗接种知识、儿童保健知识、老年人保健等健康知识讲座;宣传高血压、糖尿病、重症精神病等疾病的预防与控制;宣传职业病危害与防治知识。通过广泛开展基层宣传,增强宣传的实效性和针对性,进一步提升卫生健康民生工程的知晓度、满意度。

四是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县区、开发园区卫生健康部门、各项目牵头科室要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提升信息质量,及时向省卫健委和市卫健委民生办提供本地区、本科室卫生健康民生工程工作信息。加大民生信息报送力度,编制卫生健康民生工程专报,及时报告卫生健康民生工程工作部署、实施进展、典型事例等。配合市民生办继续办好“图说民生”栏目,本着客观真实的原则,注重工程类项目实施前后对比,充分展示好民生工程的正能量;继续运用好“群众话民生”这一特色宣传方式,用老百姓自己朴实的语言,真实宣传卫生健康民生工程实施成效,宣传广大百姓实实在在享受到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五是加强公开公示。灵活运用信息平台、新闻媒体、公告栏等多种载体和方式,规范开展卫生健康民生工程信息公示。加强“民生工程”标识运用,特别是今年新增的“出生缺陷”项目。“智医助理”工程类民生工程项目,要认真设置标识牌,载明建设单位、投资规模、管理单位和监督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广大群众参与、监督民生工程建设、管理。

四、工作要求

篇2

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第62项: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网络覆盖全县并延伸到乡村,得0.5分;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覆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得0.5分。此项已完成,得1分。县卫健局制定了《2020年广河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计划》,有年度总结报告。

2. 第63项:建立医疗机构食源性疾病报告制度,医疗机构发现食源性疾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及时按规定报告,得0.5分。此项完成,得0.375分。截止2021年7月底,全县共有10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共报告病例22例(上报病例信息名细表)。

3. 第64项:建立通报机制,得0.2分;卫计部门在调查处理传染病或者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发现与食品安全相关的信息,以及接到与食品安全相关的食源性疾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报告信息,及时通报同级食品监管部门,得0.3分。此项工作已完成,得0.5分(相关文件)。

4. 第70项:.教育、民政、住建、卫计等部门出台相关意见,加强幼儿园、养老机构、建筑工地、医院食堂等集中00用餐单位管理,重视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建立管理制度,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得0.5分。此项工作已完成,得0.5分。将《临夏州卫生健康系统医院食堂监管工作信息分开实施方案》转发至全县各医疗机构,县医院建立完善了各种管理制度,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培训。

5. 第71项: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建立自查制度,落实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措施,得0.5分。此项工作已完成,得0.5分,和政县清和保洁有限公司建立自查制度、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措施等,介餐饮具出厂检验记录需要进一步完善。

篇3

(一)完善组织机构,工作有保障。落实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法治建设领导机制,初步实现了“组织建设规范化、工作职责标准化、目标任务项目化、主攻重点责任化”,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新突破、新成效。街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初在我街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会上,街党委书记进行了工作强调与要求,制定了全年工作计划。提供组织保障,成立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工作,研究分析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有效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更好更快发展。同时,街党委办事处与机关各部门、各社区签订法治工作目标考核责任状,实行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严格实行年初制定工作计划、年底对照清单验收的方式,很抓落实,切实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

(二)增强执法效能力度,切实规范行政行为。

严格依法行政考核,重点把是否依法决策、是否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是否法实施行政管理、是否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职责、是否依法处理社会矛盾和纠纷等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聘请北京亚欧雍文()律师事务所担任本街法律顾问。健全完善台账管理机制、督导推进机制、公益普法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严格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和销号管理。我街在日常工作中,严格履行执法程序,树立执法权威。加大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规划建设、环境保护、社会治安、劳动保障、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违法行为的关注、查处和打击力度,特别是打击“两违”和城南周边打击非法“”码报取得明显成效。

(三)强化教育培训,提升干部业务能力。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建设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服务社会水平,带头学法用法,提高自身法律素质。一是全面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守法制度。深化公务员学法制度,把法治建设有关知识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和机关干部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在全体机关工作人员中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工作,在进行法治教育中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突出重点,把反腐倡廉教育和法治教育作为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重点培训内容,不断提高法律素质。我们依照《宪法学习读本》、《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读本》、《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民法典》等内容举办法律学习讲座12次,全面提高了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二是积极落实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制度,积极征订普法教材、报名参加普法考试,做到教材人手一份,组织参加每年度的法律知识考试,参考率为100%,通过率为100%。

(四)加强法治宣传,提高普法惠民实效。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加大普法宣传,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在全街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一是组织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综治办、办、安全办、卫健办、派出所、等部门开展大型宣传专题活动12次,进行扫黑除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反、道路交通安全、禁毒禁赌、妇女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条例宣传,通过现场展板、宣传栏、入户宣传等形式累计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2000余份,现场接受咨询服务达1800余人次。同时充分借助各社区中的可利用资源,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在全街社区中设立法治宣传栏,向社区居民群众宣传法律常识,定期到社区开展法律咨询,增强社区居民的法治观念,形成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良好社会围。二是进一步抓好青少年学法,全面推进青少年法律素质教育。青少年学法,是普法工作的重点任务。坚持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努力培养青少年的爱国意识、守法意识。小学聘请了法律顾间,举办法治讲座12次,做到了学校法治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重点把《宪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学生伤害事故赔偿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列入学校的必修课。

(五)建设在末梢,抓好民主法治社区建设。抓好“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在各社区建立民主法治社区工作领导小组,突出重点,严格按照《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开展社区各项工作,同时,结合我街社区实际制定了《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职责》、《居民代表会议制度》、《社区公约》等规章制度。完善网格建设,经常性组织社区党员、干部群众等开展群防群治,参与治安巡逻等志愿服务活动,确保了社区治安稳定。全面依法做好社区民主公开制度,定期召开民主协商会议,协商讨论社区各项事宜。

(六)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法治。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落实工作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依托政务服务网,切实做好部门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权力清单事项的全面公开和及时更新工作。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和完善内部办理、对外答复机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依法履行报告、通报职责。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回应社会诉求和反映。强化部门内部风险防控机制,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和流程控制,实现行政权力行使各环节的相互制约。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因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面不广,缺少法律专业人员,人员法律知识学习不够,个体存在差异,导致普法力度不够,解决问题还存在畏首畏尾的情况,缺乏主动性。今后工作中还需多进行专业知识的学习。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篇4

(一)安全水平明显提高。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全面实行标准化生产,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绿色生产技术有效推广,禁用农兽药使用和非法添加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杜绝,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完善应急机制、舆情监测及信息报送制度,杜绝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二)监管制度逐步完善。属地管理责任全面落实,投入品监管、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检验检测、质量追溯、预警应急、社会监督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健全,生产记录管理、绿色防控等生产过程管控机制完善,全面实现可控可管可追溯。

(三)监管能力显著加强。依法监管、综合执法、检验检测能力进一步提高,镇级监管机构和村级协管员队伍健全,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力、执法到位、服务有效。

(四)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服务水平明显增强,公众参与和社会共治水平不断提升,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投诉数量明显下降,群众满意度达7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管理

1.加强农产品生产经营监管。100%落实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畜禽屠宰企业、收购储运企业、经纪人和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等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度。建立生产经营主体“黑名单”制度,依法公开生产经营主体违法信息。对纳入监管名录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及种养殖大户的责任告知率、培训率达到100%。

2.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制定监测计划,监测范围覆盖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生产基地、种养殖大户和收购储运企业及批发、零售市场。市级全年定性抽检农产品样品数量不少于6000个,全年定量抽检农产品样品数量不少于600个。镇级监管站开展日常监管和速测工作,全年定性检测农产品样品数量不少于4800个。定期或不定期公开本地监督抽查、投入品监管、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等信息。

3.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管理。引导和支持农产品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实施质量承诺和开展从业人员培训。督促规模生产主体落实生产记录制度,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管理、农兽药休药期(安全间隔期)等规定。督促屠宰企业落实流向登记制度。

4.加强农产品自律检测。鼓励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对即将上市的农产品开展自检或委托检验。督促屠宰企业落实进场查验、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检测等制度。督促农产品收购储运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进货查验、抽查检测制度。

5.建立病死畜禽及不合格农产品无害化处理机制。健全病死畜禽及不合格农产品无害化处理机制,确保病死畜禽全部无害化处理。

(二)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

6.建立健全投入品监管制度。建设农业投入品监管信息平台,实行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管理和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度。严格执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制购买制度,将养殖环节自配料纳入日常监管,确保实现农业投入品全部纳入平台管理。

7.规范投入品经营。督促农业投入品经营单位落实购买索证索票、经营台账制度。构建放心农业投入品经营和配送网络,确保实施连锁、统购、配送等营销模式的农业投入品比例达到70%以上。兽药生产和经营单位全部实行兽药生产和经营规范。探索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集中处理,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广。

8.强化投入品监测。建立农业投入品质量常态化监测制度,定期对区域内主要生产基地、交易市场的投入品开展监督抽查。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技术指导,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有关规定。

(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9.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加强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生产经营、收购储运、屠宰及批发、零售市场等重点环节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生产销售使用禁用农兽药、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收购销售屠宰病死动物、注水、私屠滥宰、虚假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伪造冒用“两品一标”产品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曝光有关案件,营造打假维权的良好社会氛围。

10.开展常态化监督抽查。抽检范围覆盖生产基地、销售企业、批发、零售市场及主要农产品。强化“检打联动”,依法严厉查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单位。

11.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加强农业行政执法、食品安全监督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健全线索发现和通报、案件协查、联合办案、大要案奖励等机制,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对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12.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置制度,妥善处置突发应急事件,降低负面影响。

(四)推进标准化生产

13.加强环境监测。以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相关调查监测数据为基础,建立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清单;

加强畜禽养殖粪便污染防治,科学合理调整农业结构和区域布局规划。

14.加强标准化建设。制定扬中市主导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汇编,转化成“模式图”“明白纸”等发放给农户。继续推行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配方施肥、健康养殖和高效低毒农兽药使用等技术。积极开展蔬菜水果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

15.完善质量安全认证。完善认证监管和奖补制度,建立绿色优质安全的农产品生产体系,推进江苏省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鼓励发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绿色优质农产品占比达到47%。

(五)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16.提升监管能力。进一步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综合执法、检验检测工作部门和机构。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综合执法,执法工作落实到位。配备市镇两级必要的检验检测、执法取证、样品采集、质量追溯等设施设备及交通工具。实施市、镇、村三级监(协)管人员全员培训制度,每名监管人员每年接受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方面的集中专业培训不少于40小时。

17.加强基层队伍。加强镇级农产品质量监管站规范化建设,达到“有职能、有条件、有经费”的要求,建立岗位责任、巡查检查、信息上报、学习培训、考核奖惩等监管制度。建立职责任务明确、考核体系完备的村级质量安全协管员队伍,逐步建立村级服务站点。

18.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能力。建成覆盖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的检测体系,有能力承担常规监测任务。

(六)完善创新制度机制

19.健全农产品生产环节监管制度。健全和修订产地环境管理、农业投入品监管、生产过程管控、收购储运过程监管、包装标识管理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体系。

20.健全农产品生产与加工、流通对接制度。建立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与加工、流通领域追溯体系的对接。建立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收购储运企业和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加工企业实施以农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为基础的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诚信管理等监管制度。

21.创新工作机制。推行社会共治,完善举报奖励制度,积极探索建立面向分散农户的责任落实机制和管理模式。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委员会、社会监督员、信息采集员等工作制度。

三、实施步骤

(一)2019年7月~8月(动员准备阶段)。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动员,确定总体目标任务,明确职责,部署创建工作。各镇(街、区)和相关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本部门创建工作方案,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2019年9月~2020年2月(全面推进阶段)。各责任单位根据创建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围绕基本原则和标准,注重方式方法创新,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探索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风险防控的新模式。要明确专人负责台账资料,依据《评价标准》做好台账资料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抓住薄弱环节,进行重点突破,对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开展集中整治,达到“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体制机制健全完善、监管能力显著加强、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的目标。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跟踪督导,组织相关人员按照创建标准开展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做好创建迎检各项工作。

(三)2020年3月~2020年4月(完善提高阶段)。梳理评估前期创建工作,重点推进进展缓慢和成效不明显工作,完善提高取得一定成果工作,基本完成创建工作中的难点问题。

(四)2020年5月~6月(总结验收阶段)。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巩固创建成果,报请省农业农村厅验收。

四、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创建的综合协调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创建工作方案,组织、指导、督促、协调各部门做好创建工作。

(二)市委宣传部、市融媒体中心负责创建相关宣传工作;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农产品安全信息工作;

协同相关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舆情应急处置工作。

(三)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创建工作专项资金,为创建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四)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种养环节及生猪屠宰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五)市市场监管局负责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管,严格食品安全检查、巡查和抽检,建立健全监管体系与制度机制;

协助开展农业投入品市场管理,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行为,依法查处无证照经营行为;

负责食品广告监管,查处食品广告违法行为。

(六)市城管局负责做好流动农产品摊贩的监督管理,加大对农产品流动摊点的规范管理和整治力度。

(七)市粮食收储中心负责对国有粮食企业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开展粮食质量安全监测。

(八)市经济发展局负责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主体功能区规划。

(九)市供销总社负责本系统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经纪人及农资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构建放心农资经营与配送网络。

(十)市公安局负责配合行业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

组织查处涉嫌犯罪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现场的保护、秩序维护;

负责保障参与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人员、物资等车辆的优先通过和安全畅通。

(十一)市卫健委负责对突发农产品安全事件实施紧急医疗救援,并及时向市食安办报告情况;

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对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因素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

(十二)扬中生态环境局负责加强畜禽养殖粪便污染防治的监督指导,协助建立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清单。

(十三)市商业(集团)总公司负责所属屠宰企业管理,加强屠宰场肉类品质检验工作。

(十四)各镇(街、区)按照考核评价标准要求和工作职责,负责本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各项工作。

(十五)其他相关部门对照各自职责做好创建各项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市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经济发展、财政、供销、粮食收储、公安、卫健、城管等部门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镇(街、区)参照成立相应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明确专门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落实,确保创建工作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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