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资产证券化现状范文

时间:2023-09-03 15:19:39

引言:寻求写作上的突破?我们特意为您精选了12篇不良资产证券化现状范文,希望这些范文能够成为您写作时的参考,帮助您的文章更加丰富和深入。

不良资产证券化现状

篇1

【中图分类号】F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309(2012)05-0072-2.5

一、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现状与成因

我国银行对不良资产的划分可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在1998年以前,各银行业按财政部1988年在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中的规定,即“四级分类”,俗称“一逾两呆”,也就是“逾期”、“呆滞”、“呆账”。按这种方法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金仅有普通呆账准备金一种,为贷款总量的1%。二是1998年以后,我国将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即“五级分类”。1999年7月,央行下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面推行贷款五级工作的通知》及《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试行)》。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现在通常提取的专项准备金比例为:关注2%、次级25%、可疑50%、损失100%。后三类为不良资产。银监会统计也显示,2011年第四季度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率季度环比自2005年以来首次“双升”。前三季度商业银行不良率由年初的1.1%降至三季度末的0.9%,余额从4336亿元减至4078亿元,但四季度不良率和不良余额均小幅反弹,分别为1%和4279亿元。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成因分析。政治原因:投资体制的弊端,地方政府对银行的行政干预。政府对银行贷款活动的不合理干预,使银行活动脱离效率原则,金融资源得不到优化配置是造成银行不良资产的重要原因。银行原因:即银行自身的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不善,贷款管理机制落后,自我约束能力差,诸如擅自放宽借款条件、重贷轻管、重放轻收等现象时有发生,导致了不良贷款的不断产生。企业原因:如企业的投资决策失误造成的大面积亏损、企业改制过程中银行债务的悬空和逃废等。实际上,这些造成不良资产的原因常常是密切相关、共同作用的。

二、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主要处置形式比较

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处置方法主要有集中处置模式和分散处置模式。其中集中处置模式包括常见的资产清理托管公司模式、共同收购机构模式、好银行+坏银行模式;分散处置模式包括如:损失自担及坏帐准备金核销、银行自行处置等等。由于我国的资本市场并不十分成熟,目前主要采用的是资产管理公司集中处置模式,但迄今为止,像国际上大多数国家一样,在两种模式的交叉运行中采用的处置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资产出售是指将不良资产按照资产的规模、质量、类型、期限、地区分布等指标进行打包,然后一次性出售的处置方式。资产打包出售成本小,见效快。在资产打包时,可以通过大项目带小项目,优质资产带劣质资产等方式在短时间内将大量不良资产处置完毕,降低管理和处置成本,从而实现规模效益。

债权转股权。债转股是我国国有商业银行通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不良贷款进行处置的一种方式。债转股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为主体,收购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然后再把商业银行对企业的债权全部或部分转化成对企业的股权。结合国有银行集中处理不良资产的改革,通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方式,对一部分产品有市场、发展有前景,由于负债过重而陷入困境的重点国有企业实行债转股,解决企业负债率过高的问题。

损失自担及坏帐准备金核销。指银行以自身的财力来负担不良资产造成的损失。对于大量不良资产的形成,银行负有不可推卸的直接责任,因而银行必须承担一部分不良资产导致的损失。政府采取各种措施鼓励银行加速核销坏账,一是银行直接核销,二是间接核销。股本合资就是由政府牵头成立的资产管理公司或商业银行与民间投资企业共同组建一个合资公司或基金,处理不良资产。在合资公司中,资产管理公司作为有限公司的合资者,以其所持有的破产金融机构的资产作为股本投入,并负责安排融资;民营企业则作为一般合资人向合资公司注入现金股本,并提供资产管理服务。

彻底了断法。商业银行在处理不良资产过程中与对象企业摊牌,通过协商或诉诸法律手段,取得贷款抵押物的所有权,并以资产处理的收入偿付贷款损失。

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基本分析

篇2

一、资产证券化概念和基本交易结构

早在1977年,美国的投资银行家维斯·S·瑞尼尔(LewisS.Rainer)就已使用了“资产证券化”这个用语。但是至今,各种定义解释仍未统一。美国杜克大学西瓦兹(Shwartz)教授定义为:“在证券化中,企业部分的分解自己,把不具有流动性的资产从企业整体风险中隔离出来,随后以该资产为信用基础在资本市场上融资,融资成本比起企业的直接债务融资或股权融资来的要低”。这一概念非常旗帜鲜明地提出了资产证券化实现的两个目标,一是降低融资成本,二是分离那些“不具有流动性”的资产所带来的风险。

资产证券化的交易结构较为复杂,但是基本结构不变。如图1所示,在典型的资产证券化交易中,发起人通过创设金融资产,然后选择资产汇集成资产池,并通过两种方式转让这一资产池:一是发起人向信托受托人转让该资产池,换取基础资产所有权权益的转递凭证;二是发起人向商业信托受托人或特殊目的载体(SPV)转让资产池,后者发行以该资产池为担保的债务工具,并用所募集资金向发起人支付转让资产的价格。

二、我国资产证券化的现状和问题

1.发展历程

我国资产证券化起步较晚,最早可以追溯到1992年三亚市丹洲小区将800亩土地作为发行标的物,以地产销售和存款利息收入作为投资者收益来源而发行的2亿元地产投资券。

而对于我国的金融机构而言,资产证券化真正开始于2005年12月两项试点交易的成功发行。这两项交易分别是中国建设银行的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RMBS)和国家开发银行的现金流抵押贷款证券(CLO)。经过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会)等数家政府机构的多年努力,上述两项涉及总额约人民币72亿元证券化资产的交易成为可能。之后,国内各家银行纷纷试水资产证券化。2008年,建行发行了国内首只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建元2008-1重整资产证券化。

非金融机构方面,中国联通作为发起人于2005年8月完成了首个企业资产管理计划交易。担任计划管理人的证券公司通过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发行了不同系列的资产支持受益凭证。这是我国企业资产证券化的标志性事件,之后一年中,另外8个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陆续诞生,“基础资产”的范围扩大到与高速公路收费、设备租赁、电力销售、基础设施建设和股权转让等相关的各种应收账款或未来现金流(对应收益权)。

我国的信用风险与流动资本高度集中在银行业,据统计,约90%的融资来自于银行。企业从国内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渠道并未完全畅通(例如发行企业债或股票),况且企业直接融资的金额与银行贷款的规模相比还是远远不够。帮助降低信用风险在银行界的高度集中和减少社会流动性过多的问题,使得资产证券化成为重新分配风险和资本的必要手段之一。

2.我国资产证券化的现状及问题

目前我国的资产证券化分为企业资产证券化(也叫专项资产证券化)和信贷资产证券化(即狭义的资产证券化)。主要呈现如下特点:

(1)资产证券化兵分两路,银行间债市与证券市场天然相隔。受分业监管体制的限制,资产证券化被割裂为两块,一是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二是企业资产证券化。两种资产证券化产品各自由不同的监管部门审批,在不同的交易场所上市流通,适用不同的监管规则。

证监会将企业资产证券化完全消化在证券行业内部来运行和管理,银行信贷的资产证券化只能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和交易,造成与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并不在统一的市场上交易的局面。面对的投资者结构单一,数量有限,证监会对企业的会计和法律界定不够明确。而银监会对证券化产品审批手续复杂,节奏缓慢。

(2)流动性整体过剩,银行缺乏实施动力。关于资产证券化,国内目前有很多关于增加了流动性的讨论,大概是指,将未来现金流转换为近期的流动性。事实是,由于投资途径有限而导致的高储蓄率,使国内银行的流动性过于充足。且存额与银行贷款总额之间的差距仍在扩大。资产证券化在这一方面的优势对银行业整体来说,没有很大的吸引力。当然,不能一概而论。

对于四大国有银行和交通银行等大行来说,有的是刚刚为上市进行过资本注入,有的存款本身过剩,但是对于很多规模相对较小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他们的需求很迫切。一家快速成长的银行必须不断有资金寻求新的市场,像民生、浦发和兴业这样的银行需要提高信贷资产的流动性以支持更多的新客户开发,追求新的利润。我们看到,2007年9月11日浦发银行推出“浦发2007年第一期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托”产品,其他几家也已准备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

(3)利差盈利长期主导,不舍放弃既得利益。对于占融资比例绝对多数的信贷资产,目前国内银行的盈利模式主要就是利息差,目前存贷利息差近400个基点,比世界平均水平高一倍以上,资产证券化卖掉之后,200点没了。中国贷款是23.6万亿元,200个基点相当于4720亿元收入,银行当然不大乐意。商业银行不实行资产证券化,也能获得较高的收益。即便是把现金拿回来,也很难找到比贷款更好的收益率项目。用交通银行副行长钱文辉的话说,“我们目前对资产证券化肯定不感兴趣。”资产证券化的开展对很多银行来说,首先是一种金融创新的尝试。

(4)交易体系构成缺陷,证券化定价存在问题。资产证券化面对一个资产池,其中的基础资产尽管被要求是同质的,即在收益率的期限、结构和风险上比较接近,同时,资产的数目要足够大才符合风险分散的原则。事实上,国开行发行的2005和2006开元信贷资产支持的证券中,基础资产的构成是多元的,涉及电力、通信、基建、运输和传媒等各个行业。这样一来,在定价的时候就问题多多。

与一般的企业债、国债、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按季付息、本金最后结算的方式不同,资产支持类证券采用的是本息按季结算的方式,由此导致同样面值的债券随着时间推移,所代表的债权数额将逐步递减。由于资产池中的客户可能出现提前还款的情况,导致每季支付给所有者的本息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如果一笔回购横跨两个结算周期,就会出现对于债券的定价难题。

另外,市场定价要遵循基本的市场规则,由于目前的制度框架下,投资者比较少,对于资产支持的证券发起人来说,面临价格大打折扣的威胁。今年以来不断上扬的利率环境给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造成了较大的压力。比如浦发银行,就在首次资产证券化业务中只落得保本而归。从前面几期资产支持的发行情况来看,银行机构相互持有对方资产支持证券的情况比较突出。风险转移不可实现,原有资产的风险仍然留存于银行业内部。

(5)一级市场投资受限,二级市场尚未成形,资产支持证券流动性差。相较于理论上调整资产负债结构、增加资产流动性等对于证券化的诱人表述,信贷证券化试点的尴尬不断,先是国开行,后是浦发,关键是投资者太有限,而各家的资产证券化纷至沓来,势必抬高收益率水平,导致银行亏损。对于即将展开试水的工行、中信、兴业、民生、招行等来说,浦发的尴尬可能继续上演。

从二级市场的情况来看,资产支持证券的交投十分清淡,少有机构通过交易进行转让,大多数机构投资者选择持有到期。如图3图4所示,到2006年信贷资产支持的证券只有6次交易发生,交易额仅为总发行额的2%,企业专项资产支持证券虽明显优于信贷资产支持的证券,但仍显示资产支持证券二级市场流动性的不足。一方面出券方很难在市场上找到交易的对手,另一方面资产支持证券本身尚不具备回购功能。因此,目前的流动性是无从谈起。

2008年的1月11日,中国保监会向各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下发《关于保险机构投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稿》要求,保险公司投资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只能是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起的资产证券化产品,且暂限AA级或相当于AA级以上的优先级证券,投资额度则限于上年度末总资产的2%。虽然,开始允许保险公司投资于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但有限的额度和有限的产品供给使保险机构普遍反应平淡。

(6)基础资产供需矛盾,市场运作出现瓶颈。按照基本理论,拟证券化的基础资产一般应为未来带来稳定预期收益的正常资产,目的是用市场化的方法调控流动性风险。但在实际情况中,发起人更倾向于证券化产品结构中以不良资产为基础资产。如果资产自身偿付能力存在问题,将不仅影响资产证券化的效果,还很可能大大增加其自身运营成本,甚至影响产品证券的如期全额支付。

当然,市场的认可和证券化的步伐都是渐进的,经过,继2005和2006两次发行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后,2008年建行又发行了国内首只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建元2008-1重整资产证券化。越来越多的证券化产品,面对有限的投资人,对收益率和期限的要求都会越来越苛刻,发行证券难度增大。

(7)资产证券化发起主体垄断,资产证券化优势无存。理论上的合格发起人与实际差异很大,只有规模与资产质量处于领先地位的机构和企业才会在第一轮或第二轮的申请中进入被考虑的范围,而资本市场中迫切需要通过资产证券化解决流动性和资本需求的不是这些大型的机构或企业,那些急需资金流动性补偿的企业和机构仍然无法获得实际的好处,资金的流转仍然是在银行系统内部或少数的几个贷款本就容易的大企业。

3.对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展望和建议

总体上,目前资产证券化在我国创新和学习多于其功能和实效。但存在的问题在实践中仍有可能累积风险、创造投机、限制创新,针对以上问题,提出如下的三点建议:

(1)对资产证券化进行专门立法,确立统一的发行、上市、交易规则,建立资产证券化专门统一的法律体系;适应混业经营的新格局,加强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形成发展资产证券化良好的外部环境。由于中国金融市场现行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体制,资产证券化被割裂为两块。而我们所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无论是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还是企业的资产证券化产品,都是利用信托的基本原理,在同一种机制下应该对资产证券化监管统一规则。比如说,会计处理、税收优惠政策以及交易规则和交易市场的统一问题,其所反映的深层次的问题是在混业金融新格局下的监管协调问题。

(2)扩大投资人范围,增强资产支持证券的流动性。我国现有的金融结构中,交易手段缺乏,投资品种单一,造就了高储蓄银行高风险股市,大量的资金和投资者只拥有少数的投资品种,势必导致金融结构进一步恶化,风险在银行的大量积聚。资产证券化是上个世纪最伟大金融创新之一,如果没有广泛的投资者,即便是各家银行都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各家企业都开辟资产证券化专项,风险不但不能分散和化解,反倒会因为个别大型资本占有者相互持股而累积加剧。没有良好的流动性和充分的一级二级交易市场和交易流程,资产价格不能正确估计和实现,随着利率市场化的进程,以及储蓄机构的变化,利差空间逐步缩小,不合理的交易会带来更多的经营风险。

(3)美国次级贷危机在目,我国在体制和流程都不够不完备的时候,目前流动性整体过剩,理应减少不必要的不良资产和利率敏感性风险扩散的可能,渐进化的实施各种级别和类别的资产证券化过程。

(4)相对于大型国有股占主导的银行企业,更多的融资需求是一些规模较小的,但成长性较好的银行和企业。证监会和银监会在审批核准时,应以风险收益权衡考虑,公平合理的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整合优质资产,构建合理规模的银行信贷和企业专向资金证券化业务,切实地解决融资难的问题,改善金融结构,降低融资成本。

参考文献:

[1]LeonT.Kendall,MichaelJ.Fishman.APrimeronSecuritization[M].Cambridge.Massachusetts.London.TheMITPress,1996.31

[2]斯蒂文·L·西瓦兹《结构金融:资产证券化原理指南》[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年出版,第91-92页

[3]宋林峰:信托投资公司在资产证券化中的作用[R].北京国投研究发展部,2004年6月25日

[4]马力:中国资产证券化之路:现状和前瞻[R].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2007年4月25日

[5]胡滨张超:中国金融发展报告[R].,2007年12月10日

[6]扈企平:中国资产证券化现状和发展[EB/OL],2007年09月27日

[7]孙轲:保险机构投资资产证券化产品近日开闸[M].《21世纪经济报道》,2008年1月11日

[8]林彬陆星兆:国内资产证券化面临的困难与挑战[N].《证券时报》,2008年1月14日

[9]AmericanBankersAssociation.[R].“TheTrustee’sRoleinAsset-BackedSecurities.”,2003

篇3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30-000-01

引言

我国资产证券化研究起步较晚,但却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资金在市场竞争环境下使用安全性得到了更好的保障,也能为机构带来更客观的济利益。资产证券化并不是面对商业银行全部资产来进行的,而是结合投资能力设定一部分专项资金,这样即使资金的收益时间比较长,也不会影响到商业银行其他金融业务的进行,保障了财务系统的稳定性,帮助商业银行增大市场竞争力。

一、开展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的作用

1.增大资金的流动性

商业银行在开展贷款服务时,不同客户对资金的额度以及使用标准需求都存在很大的差异性,难以落实统一的监管计划。资金管理向证券化发展之后,这一问题得到了有效的解决。资金流动性是基于市场环境下商业银行首先要保障的,如果发现存在不合理的内容,则更要加强管理协调,严格监管资金的交付流动情况,避免出现不合理的现象,保障自身财务系统稳定性的前提下。

2.提升经济收益

资金证券化能够带来更多的经济收益,在本金被投入到市场的前提下,资金所带来的收益能够持续的流动,这样商业银行接下来所进行的发展规划才不会受到影响。商业银行所开展的经营管理规划中,是以实际资金的调动能力为依据来进行的,这样避免了资金限制所带来的收益降低问题,并且在投入前会进行全面的调查,判断资金投入使用后是否能够得到更高效的收益,使商业银行的发展规模稳定扩大。

3.化解资产净损失

调查商业银行的发展现状可以了解到,净损失常常会出现,很难通过运营优化来自动化解。想要从根源治理这一问题,最重要的是对资产的处置模式进行重新规划,充分落实证券化处置模式,净损失部分的资产如果能够得到合理的应用,商业银行的资产处置拥有了新的方向,这种处置形式对商业银行来讲是更大的机遇,实现对资产净损失的批量化的处置,在保障资产安全性的前提下减少损失,提升收益[1]。

二、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的难点

1.提前偿付以及信用问题

虽然资产证券化仍然在不断的发展完善,但仍然存在一些经济纠纷问题难以解决,其中最为明显的是各阶段的发展规划出现脱轨现象,很难准确的判断接下来应该采取的调控措施。管理人员仅仅从资金流动表面情况来进行分析,实际的资金使用情况却已经受到了十分严重的影响,难以在基层中应用落实[2]。这样对借贷方是有利的,能够减少总的偿还额度,但却打乱了商业银行原因的规划,这也是现阶段发展中所面临的主要问题。

2.资金流动性问题

商业银行在设定证券化计划时,受传统经营理念的影响,商业银行遇到了资金流动性的隐患问题。商业银行发展阶段要不断的更新资金管理体系,并针对市场环境下所遇到的风险进行专项防治,实现更高效的证券化经营模式[3]。这样才能避免银行在经营管理期间遇到财务风险问题,也为接下来所进行的管理控制计划创造更有利的环境。

3.利率风险

证券化经营理念中,财务系统的风险防控存在很大的不同,与传统模式相比较并不是固定的,并且其中存在很多的变化因素。面向商业活动所进行的借贷服务,也会受到市场变化环境的影响,最终所获得的利率与规划的利率之间会存在一些差异。对于利率的变化也难以采取解决措施,只能通过最初的风险变化进行预测,并且接下来所要计算的业务开展形式中,也会因此而受到风险影响,收益以及基层中的管理计划都难以实施[4]。

三、政策建议

1.建立信用评估体系

针对商业银行所出现的信用以及提前支付问题,可以采取信用体系建设的方式来解决,结合调查的结果进行评估体系的建立。信用评估体系在各部门之间要形成完善的配合体系,定期对市场反馈进行整合。这样的经营体系能够起到规避次贷风险的作用,使商业银行真正的发挥市场驱动作用,达到建设计划的预期标准。解决信用问题后,能够帮助提升商业银行的经济收益,预期的证券化目标也因此而实现,为工作计划在基层中的落实创造条件。

2.第三方风险的预防和应对

随着电子信息技术不断的发展变化,产生出很多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使客户能够通过更多种途径来进行理财服务的选择。应对第三方风险主要对策如下:加强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和信用信息披露机制常态化,增强社会公众的信用意识和观念,加强违约失信行为的法律约束、规范及惩处力度。规范和完善的信用评级市场,提高信用评级从业人员的市场准入制度和从业素质,保持信用评级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3.利率风险的预防与解决

商业银行以人行基准利率为基础发放浮动利率住房按揭贷款,可以有效预防利率风险,来应对贷款利率变动而产生的风险。加强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因为利率变动而随意改变利息支付模式的道义劝告和窗口指导,并加大惩处力度。加强商业银行信用教育并培养投资者的信用意识和维权责任感,并达到防范和化解利率风险的最终目的。

参考文献:

[1]王醒,李长锁.浅析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08(07).

篇4

一、资产证券化概念和基本交易结构

早在1977年,美国的投资银行家维斯・S・瑞尼尔(Lewis S.Rainer)就已使用了“资产证券化”这个用语。但是至今,各种定义解释仍未统一。美国杜克大学西瓦兹(Shwartz)教授定义为:“在证券化中,企业部分的分解自己,把不具有流动性的资产从企业整体风险中隔离出来,随后以该资产为信用基础在资本市场上融资,融资成本比起企业的直接债务融资或股权融资来的要低”。这一概念非常旗帜鲜明地提出了资产证券化实现的两个目标,一是降低融资成本,二是分离那些“不具有流动性”的资产所带来的风险。

资产证券化的交易结构较为复杂,但是基本结构不变。如图1所示,在典型的资产证券化交易中,发起人通过创设金融资产,然后选择资产汇集成资产池,并通过两种方式转让这一资产池:一是发起人向信托受托人转让该资产池,换取基础资产所有权权益的转递凭证;二是发起人向商业信托受托人或特殊目的载体(SPV)转让资产池,后者发行以该资产池为担保的债务工具,并用所募集资金向发起人支付转让资产的价格。

二、我国资产证券化的现状和问题

1.发展历程

我国资产证券化起步较晚,最早可以追溯到1992年三亚市丹洲小区将800亩土地作为发行标的物,以地产销售和存款利息收入作为投资者收益来源而发行的2亿元地产投资券。

而对于我国的金融机构而言,资产证券化真正开始于2005年12月两项试点交易的成功发行。这两项交易分别是中国建设银行的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RMBS)和国家开发银行的现金流抵押贷款证券(CLO)。经过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会)等数家政府机构的多年努力,上述两项涉及总额约人民币72亿元证券化资产的交易成为可能。之后,国内各家银行纷纷试水资产证券化。2008年,建行发行了国内首只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建元2008-1重整资产证券化。

非金融机构方面,中国联通作为发起人于2005年8月完成了首个企业资产管理计划交易。担任计划管理人的证券公司通过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发行了不同系列的资产支持受益凭证。这是我国企业资产证券化的标志性事件,之后一年中,另外8个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陆续诞生,“基础资产”的范围扩大到与高速公路收费、设备租赁、电力销售、基础设施建设和股权转让等相关的各种应收账款或未来现金流(对应收益权)。

我国的信用风险与流动资本高度集中在银行业,据统计,约90%的融资来自于银行。企业从国内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渠道并未完全畅通(例如发行企业债或股票),况且企业直接融资的金额与银行贷款的规模相比还是远远不够。帮助降低信用风险在银行界的高度集中和减少社会流动性过多的问题,使得资产证券化成为重新分配风险和资本的必要手段之一。

2.我国资产证券化的现状及问题

目前我国的资产证券化分为企业资产证券化(也叫专项资产证券化)和信贷资产证券化(即狭义的资产证券化)。主要呈现如下特点:

(1)资产证券化兵分两路,银行间债市与证券市场天然相隔。受分业监管体制的限制,资产证券化被割裂为两块,一是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二是企业资产证券化。两种资产证券化产品各自由不同的监管部门审批,在不同的交易场所上市流通,适用不同的监管规则。

证监会将企业资产证券化完全消化在证券行业内部来运行和管理,银行信贷的资产证券化只能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和交易,造成与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并不在统一的市场上交易的局面。面对的投资者结构单一,数量有限,证监会对企业的会计和法律界定不够明确。而银监会对证券化产品审批手续复杂,节奏缓慢。

(2)流动性整体过剩,银行缺乏实施动力。关于资产证券化,国内目前有很多关于增加了流动性的讨论,大概是指,将未来现金流转换为近期的流动性。事实是,由于投资途径有限而导致的高储蓄率,使国内银行的流动性过于充足。且存额与银行贷款总额之间的差距仍在扩大。资产证券化在这一方面的优势对银行业整体来说,没有很大的吸引力。当然,不能一概而论。

对于四大国有银行和交通银行等大行来说,有的是刚刚为上市进行过资本注入,有的存款本身过剩,但是对于很多规模相对较小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他们的需求很迫切。一家快速成长的银行必须不断有资金寻求新的市场,像民生、浦发和兴业这样的银行需要提高信贷资产的流动性以支持更多的新客户开发,追求新的利润。我们看到,2007年9月11日浦发银行推出“浦发2007年第一期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托”产品,其他几家也已准备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

(3)利差盈利长期主导,不舍放弃既得利益。对于占融资比例绝对多数的信贷资产,目前国内银行的盈利模式主要就是利息差,目前存贷利息差近400个基点,比世界平均水平高一倍以上,资产证券化卖掉之后,200点没了。中国贷款是23.6万亿元,200个基点相当于4720亿元收入,银行当然不大乐意。商业银行不实行资产证券化,也能获得较高的收益。即便是把现金拿回来,也很难找到比贷款更好的收益率项目。用交通银行副行长钱文辉的话说,“我们目前对资产证券化肯定不感兴趣。”资产证券化的开展对很多银行来说,首先是一种金融创新的尝试。

(4)交易体系构成缺陷,证券化定价存在问题。资产证券化面对一个资产池,其中的基础资产尽管被要求是同质的,即在收益率的期限、结构和风险上比较接近,同时,资产的数目要足够大才符合风险分散的原则。事实上,国开行发行的2005和2006开元信贷资产支持的证券中,基础资产的构成是多元的,涉及电力、通信、基建、运输和传媒等各个行业。这样一来,在定价的时候就问题多多。

与一般的企业债、国债、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按季付息、本金最后结算的方式不同,资产支持类证券采用的是本息按季结算的方式,由此导致同样面值的债券随着时间推移,所代表的债权数额将逐步递减。由于资产池中的客户可能出现提前还款的情况,导致每季支付给所有者的本息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如果一笔回购横跨两个结算周期,就会出现对于债券的定价难题。

另外,市场定价要遵循基本的市场规则,由于目前的制度框架下,投资者比较少,对于资产支持的证券发起人来说,面临价格大打折扣的威胁。今年以来不断上扬的利率环境给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造成了较大的压力。比如浦发银行,就在首次资产证券化业务中只落得保本而归。从前面几期资产支持的发行情况来看,银行机构相互持有对方资产支持证券的情况比较突出。风险转移不可实现,原有资产的风险仍然留存于银行业内部。

(5)一级市场投资受限,二级市场尚未成形,资产支持证券流动性差。相较于理论上调整资产负债结构、增加资产流动性等对于证券化的诱人表述,信贷证券化试点的尴尬不断,先是国开行,后是浦发,关键是投资者太有限,而各家的资产证券化纷至沓来,势必抬高收益率水平,导致银行亏损。对于即将展开试水的工行、中信、兴业、民生、招行等来说,浦发的尴尬可能继续上演。

从二级市场的情况来看,资产支持证券的交投十分清淡,少有机构通过交易进行转让,大多数机构投资者选择持有到期。如图3图4所示,到2006年信贷资产支持的证券只有6次交易发生,交易额仅为总发行额的2%,企业专项资产支持证券虽明显优于信贷资产支持的证券,但仍显示资产支持证券二级市场流动性的不足。一方面出券方很难在市场上找到交易的对手,另一方面资产支持证券本身尚不具备回购功能。因此,目前的流动性是无从谈起。

2008年的1月11日,中国保监会向各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下发《关于保险机构投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稿》要求,保险公司投资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只能是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起的资产证券化产品,且暂限AA级或相当于AA级以上的优先级证券,投资额度则限于上年度末总资产的2%。虽然,开始允许保险公司投资于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但有限的额度和有限的产品供给使保险机构普遍反应平淡。

(6)基础资产供需矛盾,市场运作出现瓶颈。按照基本理论,拟证券化的基础资产一般应为未来带来稳定预期收益的正常资产,目的是用市场化的方法调控流动性风险。但在实际情况中,发起人更倾向于证券化产品结构中以不良资产为基础资产。如果资产自身偿付能力存在问题,将不仅影响资产证券化的效果,还很可能大大增加其自身运营成本,甚至影响产品证券的如期全额支付。

当然,市场的认可和证券化的步伐都是渐进的,经过,继2005和2006两次发行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后,2008年建行又发行了国内首只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建元2008-1重整资产证券化。越来越多的证券化产品,面对有限的投资人,对收益率和期限的要求都会越来越苛刻,发行证券难度增大。

(7)资产证券化发起主体垄断,资产证券化优势无存。理论上的合格发起人与实际差异很大,只有规模与资产质量处于领先地位的机构和企业才会在第一轮或第二轮的申请中进入被考虑的范围,而资本市场中迫切需要通过资产证券化解决流动性和资本需求的不是这些大型的机构或企业,那些急需资金流动性补偿的企业和机构仍然无法获得实际的好处,资金的流转仍然是在银行系统内部或少数的几个贷款本就容易的大企业。

3.对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展望和建议

总体上,目前资产证券化在我国创新和学习多于其功能和实效。但存在的问题在实践中仍有可能累积风险、创造投机、限制创新,针对以上问题,提出如下的三点建议:

(1)对资产证券化进行专门立法,确立统一的发行、上市、交易规则,建立资产证券化专门统一的法律体系;适应混业经营的新格局,加强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形成发展资产证券化良好的外部环境。由于中国金融市场现行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体制,资产证券化被割裂为两块。而我们所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无论是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还是企业的资产证券化产品,都是利用信托的基本原理,在同一种机制下应该对资产证券化监管统一规则。比如说,会计处理、税收优惠政策以及交易规则和交易市场的统一问题,其所反映的深层次的问题是在混业金融新格局下的监管协调问题。

(2)扩大投资人范围,增强资产支持证券的流动性。我国现有的金融结构中,交易手段缺乏,投资品种单一,造就了高储蓄银行高风险股市,大量的资金和投资者只拥有少数的投资品种,势必导致金融结构进一步恶化,风险在银行的大量积聚。资产证券化是上个世纪最伟大金融创新之一,如果没有广泛的投资者,即便是各家银行都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各家企业都开辟资产证券化专项,风险不但不能分散和化解,反倒会因为个别大型资本占有者相互持股而累积加剧。没有良好的流动性和充分的一级二级交易市场和交易流程,资产价格不能正确估计和实现,随着利率市场化的进程,以及储蓄机构的变化,利差空间逐步缩小,不合理的交易会带来更多的经营风险。

(3)美国次级贷危机在目,我国在体制和流程都不够不完备的时候,目前流动性整体过剩,理应减少不必要的不良资产和利率敏感性风险扩散的可能,渐进化的实施各种级别和类别的资产证券化过程。

(4)相对于大型国有股占主导的银行企业,更多的融资需求是一些规模较小的,但成长性较好的银行和企业。证监会和银监会在审批核准时,应以风险收益权衡考虑,公平合理的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整合优质资产,构建合理规模的银行信贷和企业专向资金证券化业务,切实地解决融资难的问题,改善金融结构,降低融资成本。

参考文献:

[1]Leon T.Kendall, Michael J.Fishman. A Primer on Securitization [M].Cambridge.Massachusetts. London.The MIT Press, 1996.31

[2]斯蒂文・L・西瓦兹《结构金融:资产证券化原理指南》[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年出版,第91-92页

[3]宋林峰:信托投资公司在资产证券化中的作用[R].北京国投研究发展部,2004年6月25日

[4]马力:中国资产证券化之路:现状和前瞻[R].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2007年4月25日

[5]胡滨张超:中国金融发展报告[R].省略,2007年12月10日

[6]扈企平:中国资产证券化现状和发展 [EB/OL]省略,2007年09月27日

[7]孙轲:保险机构投资资产证券化产品近日开闸[M].《21世纪经济报道》,2008年1月11日

[8]林彬陆星兆:国内资产证券化面临的困难与挑战[N].《证券时报》,2008年1月14日

[9]American Bankers Association.[R].“The Trustee’s Role in Asset-Backed Securities.”,2003

篇5

一、引言

资产证券化是指发起机构将能产生预期现金流的特定基础资产或资产组合(以下简称“基础资产”),出售给特定的发行人(俗称SPV),或者将该基础资产信托给特定的受托

人,以其所产生的现金流作为偿付支持,通过结构化的安排进行信用增级,该基础资产经证券化包装后,向投资者发行而形成的一种金融工具或权利凭证,并为投资者提供公开流通的场所,如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等。资产证券化作为金融创新的产物,最早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通过40多年的长足发展,在美国、欧洲等资本市场成熟国家得到广泛青睐,对提高资产流动性、分散信用风险、推动金融市场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为应对经济增速放缓的经济新常态和金融新挑战,我国金融领域的“利率市场化、资产证券化、人民币国际化”改革三部曲正在紧锣密鼓推进当中。其中的资产证券化肩负着金融存量改革的要务,将成为未来金融业和企业融资的主要方式之一,对于推动存量金融资产的证券化,推动实体经济发展,维护金融体系稳定起着关键的作用。它既是解决经济结构性矛盾,增强内生增长动力的需要,也是缓解流动性严重不足的需要,更是解决社会融资结构严重失衡,协调金融市场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需要。

二、国内资产证券化发展历程

我国的资产证券化发展起步较晚,从诞生到现在主要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第一,1996年~2004年为萌芽阶段,发行规模较小,主要是房地产、出口应收款以及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尝试。如1992年的“三亚地产投资券”、2000年以中集集团应收账款为基础资产的商业票据、2003年以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债权为基础资产的财产信托。第二,2005年~2008年为试点发展阶段,资产证券化发行数量和规模较快速增长,人民银行、银监会等十部委分别在2005年3月、2007年9月组成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协调小组。发行的产品除了银行间市场发行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开元2005、建元2005),还有企业资产证券化项目也逐步拉开帷幕,基础资产包括高速公路收费收益权、BT合同回购债权等多种类型财产权利。第三,2009年~2011年为停滞阶段,受美国金融危机影响,出于宏观审慎和控制风险的考虑,中国监管当局停止了对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审批发行。第四,2012年至今为重启和支持发展阶段,人民银行、证监会、国务院等监管当局明确提出要逐步推进资产证券化、常规化发展。随着监管当局的政策放松,中国资产证券化重整旗鼓,被视为盘活存量资产、加速资金周转以及调整中国经济结构的重要金融创新工具。

三、国内资产证券化发展现状

我国目前市场的资产证券化产品主要有三种类型,分别为银监会主管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证监会主管的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和交易商协会主管的资产支持票据,由于监管机构的不同,这三类产品在市场中也被简称为银监会主管ABS、证监会主管ABS和ABN。在三种产品中,资产支持票据由于并未设立特殊目的载体,因此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资产证券化,从产品归类上,更接近于特定资产受益权增信的中期票据。

(一)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

信贷资产证券化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发起机构,将信贷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以资产支持证券的形式向投资机构发行受益证券,以该财产所产生的现金支付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的结构性融资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基础资产:各类信贷资产。(2)信用增级:分为内部增级(优先级、次级分层结构、超额利息收入、信用触发机制)、外部增级(保险、外部担保)以及风险自留。(3)信贷资产出表:发起机构将信贷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通常指95%或者以上的情形)的风险和报酬转移时,应当将信贷资产从发起机构的账上和资产负债表内转出;考虑到5%风险自留需计提62.5%风险准备金。(4)交易场所: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发行和交易。经过多年发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规模日益扩大,基础资产的范围领域也不断拓宽,目前已经涵盖了包括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个人信用卡贷款、个人汽车抵押贷款、中小企业贷款、一般企业贷款和不良贷款等多类型、多层次的基础信贷资产。从规模上来看,信贷资产证券产品在我国资产证券化产品中占比最大。

(二)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

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是指以特定基础资产或资产组合所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通过结构化方式进行信用增级,在此基础上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业务活动,证券公司通过设立特殊目的载体(SPV)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1)基础资产包括企业应收款、信贷资产、信托受益权、基础设施收益权等财产权利和商业物业等不动产财产等。(2)资产出表: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作为SPV,可以出表也可以不出表,权益类不出表。(3)增级:相对于信贷资产证券化,更需要外部信用增级。(4)交易场所:交易所、证券业协会机构间报价与转让系统、柜台交易市场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交易场所。国内首单证券公司企业证券化业务开始于2005年8月中金公司推出“联通收益计划”专项计划。2007到2010年暂停四年后,2011年8月,远东租赁2期专项资金管理计划发行,标志着证券公司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的重启。从规模上来看,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在我国资产证券化产品中排名第二。

(三)资产支持票据

资产支持票据是由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负责审批和监管,非金融机构以基础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为还款支持,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一种债务融资工具,简称ABN。ABN的基础资产与证券公司企业贷款资产证券化相似,同时两者又均与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存在较大差异。严格意义上讲,资产支持票据并不属于标准资产证券化产品,资产支持票据的基础资产没有与发行人完全隔离,即业内所谓的“真实出售”,在基础资产现金流不足的情况下,融资方应以自身的经营的收入作为还款来源,资产池和企业本身并没有实现真正意义的隔离。资产支持票据在我国发展起步较晚,第一批非金融企业资产支持票据于2012年8月7日在我国注册通过,这标志着我国资产支持票据业务的正式开闸。从规模上来看,资产支持票据产品在我国资产证券化产品中占比最小,产品本身尚未引起市场参与者的广泛热情。

综上,当前我国资产证券化的三种模式比较结果如下:

四、国内资产证券化发展前瞻

一是从国际经验来看,1980~2010年,美国资产证券化产品存量规模由1108亿美元增加到10万亿美元,其占同期信贷资产余额的比重也由5%上升至62%。2012年我国资产证券化存量规模占债券规模的比例仅为0.12%,与国外成熟市场有着巨大差距,因此我国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空间很大。若不考虑信贷资产存量的增长,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占比规模达到1%,以目前约70万亿元的贷款余额计算,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规模可达7000亿元;若达到10%时,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规模可达7万亿元。

二是从我国三类资产证券化发展模式来看,信贷资产证券化基于庞大的基础信贷资产,只要政府放开额度,未来的发展前景最为广阔。从官方态度来看,符合条件的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贷款、涉农贷款、中小企业贷款、经清理合规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贷款、节能减排贷款、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等多元化信贷资产作为基础资产的信贷资产证券化,将成为未来几年发展的重点。从已发行的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来看,其基础资产都是企业的应收账款和未来收益权,未来有望扩展到信贷资产、信托受益权、商业物业等。由于宽广的潜在市场、券商灵活的市场化机制以及证监会高效的审批,企业资产证券化市场会迎来快速发展的黄金期,成为证券公司主要的创新业务之一。而资产支持票据的发行主体多为地方城司或与政府签订BT项目的承包人,通过发行资产支持票据融资,既不会占用企业债融资审批通道,也不会受到融资额度的限制。只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其发展前景也较为广阔。

三是从专业证券机构预测来看,到2020年信贷资产证券化存量规模有望达到6.56~13.12万亿元,占贷款余额的6.08~12.15%,约占资产证券化产品的82%。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存量有望达到1.44~2.88万亿元,约占资产证券化产品的18%,有非常广阔的发展前景。

四是从今年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的速度来看,2014年可谓是我国资产证券化业务扩张“元年”,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明显加速。截至2014年7月18日,包括信贷资产证券化、券商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资产支持票据在内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共发行118只,总额达到1118亿元,发行额超过上年的4倍,已经接近2005至2012年发行的总额。

五、总结

近年来,资产证券化业务日益受到监管层的重视,被视为是“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用好增量、盘活存量”的重要手段,对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对资产证券化的市场参与者而言,资产证券化是一种全新的融资手段、一种高级的资产管理方式、一种风险管理的新型工具。2014年资产证券化业务在我国的爆炸式的增长并非偶然,市场各参与主体均已经开始意识到市场趋势的转变,根据政策指引进行相应的战略调整,资产证券化在中国市场中有望迎来全新的快速发展时期。

参考文献

[1]刘元根.中国资产证券化现状及发展探讨[J].经济研究导刊,2013(5).

篇6

资产证券化是近几十年来世界金融领域的最重大的创新之一,从20世纪60年代末的美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开始,短短的三十多年时间里,资产证券化得到迅猛发展,并成为现代金融发展的主流方向。从2005年12月15日国家开发银行首笔资产证券化的试点进入了发行的阶段开始,我国的资产证券化进程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迄今为止已成功推出证券化试点产品: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及抵押贷款支持证券。今年我国资产证券化将进行第二轮试点,在可预见的未来我国的资产证券化必将在更广泛更深入地发展下去。

一、资产证券化概念和运作流程

(一)资产证券化的概念

资产证券化是把缺乏流动性,但具有预期未来稳定现金流的资产汇集起来,形成一个资产池,通过结构性重组,将其转变为可以在金融市场上出售和流通的证券,并据以融资的过程。证券化的实质是融资者将被证券化的资产的未来现金流收益权转让给投资者,而金融资产的所有权可以转让也可以不转让。资产证券化浪潮已席卷全球,演变为一种国际化的趋势。其核心在于对金融资产中的风险与收益要素的分离与重组,使其定价和重新配置更有效,促使参与各方均受益。

(二)资产证券化的运作流程

一次完整的资产证券化过程,通常由发起人,特殊目的机构,信用增级机构,信用评级机构,投资银行,专门服务机构,托管人这几个主体共同参与完成。资产证券化的运作流程有以下几个环节:

1.发起人将特定资产组合“真实出售”给非凡目的载体(SPV,Special Purpose Vehicle)。所谓真实出售指按法律规定经转让的资产被确认为不再与出售方有风险和收益联系的资产转让行为。SPV有信托(Trust)和公司(Company)两种形式。以信托关系设立的SPV称为非凡目的信托(SPT);以公司形式设立的SPV称为非凡目的公司(SPC)。

2.SPV完成对拟发资产支持证券的优先及次级结构和内部信用增级安排的设计;与外部信用机构签订相关合同,完成外部信用增级;与资产治理服务商签订服务合同;与资金托管人签订资金托管合同;与证券承销商签订证券承销协议。

3.SPV以证券销售收入偿付发起人资产出售价款,通过服务商、托管人将资产产生的现金流偿付给投资者。

二、我国资产证券化的现状

目前我国的资产证券化分为企业资产证券化和信贷资产证券化。主要呈现如下特点:

(一)银行间债市与证券市场分离

受分业监管体制的限制,资产证券化被割裂为两块,一是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二是企业资产证券化。两种资产证券化产品各自由不同的监管部门审批,在不同的交易场所上市流通,适用不同的监管规则。

(二)流动性整体过剩,银行缺乏实施动力

关于资产证券化,国内目前有很多关于增加了流动性的讨论,大概是指,将未来现金流转换为近期的流动性。事实是,由于投资途径有限而导致的高储蓄率,使国内银行的流动性过于充足。且存额与银行贷款总额之间的差距仍在扩大。资产证券化在这一方面的优势对银行业整体来说,没有很大的吸引力。

(三)交易体系构成缺陷,证券化定价存在问题

与一般的企业债、国债、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按季付息、本金最后结算的方式不同,资产支持类证券采用的是本息按季结算的方式,由此导致同样面值的债券随着时间推移,所代表的债权数额将逐步递减。由于资产池中的客户可能出现提前还款的情况,导致每季支付给所有者的本息并不是固定不变的。

(四)一级市场投资受限,二级市场尚未成形,资产支持证券流动性差

相较于理论上调整资产负债结构、增加资产流动性等对于证券化的诱人表述,信贷证券化试点的尴尬不断,先是国开行,后是浦发,关键是投资者太有限,而各家的资产证券化纷至沓来,势必抬高收益率水平,导致银行亏损。对于即将展开试水的工行、中信、兴业、民生、招行等来说,浦发的尴尬可能继续上演。

三、我国资产证券化的现实障碍

(一)符合资产证券化的资产供给问题

资产证券化中的供给问题,主要是可供证券化的资产合格性问题。从资产证券化最早的美国的实践来看,资产证券化首选的标的资产是住房抵押贷款和汽车贷款,而我国住房抵押贷款和汽车贷款才刚刚起步。但从理论上讲,只要借助于各种技术安排,提高信息收集与处理能力,设立各种安全机制,提高信用,减少毁约和拖欠,稳定未来现金流入量,降低证券化资产的风险,那么能够实现证券化的金融资产将会增多,因此增加符合资产证券化要求的标的资产是目前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二)资产证券化需求方面的问题

目前,我国还没有成熟的资产证券的投资群体。发达国家资产证券的投资者主要是机构投资者。但是在我国,由于机构投资者的资格要求受到制度限制,因此机构投资者对该类证券的投资受到一定的约束。个人投资者也可以成为证券需求者,但是能否使个人投资者需求力量变成现实,关键在于提高证券的安全性、盈利性和流动性,使其具有较大的吸引力。

(三)资产证券化中的法律问题

1.资产转让的法律问题

我国商业银行在资产证券化中,首先面临的难题便是资产转让的审批问题。金融资产的转让需要政府主管机关的审批,资产相关的抵押权、质押权等物权需要主管机关的转移登记才能生效,即使主管机关审批后,转让时操作上的最大的障碍是,一个一个地通知债务人。这些问题都有待有效解决。

2.特殊目的机构规范问题

特殊目的机构(SPV)是一个非常特殊的法律实体,关于它的法律规范是否健全、科学直接关系到资产证券的安全性。在我国,证券化主要是以信托作为SPV机构,但SPV则是因资产证券化而产生的一个特殊机构,因业务特殊性而导致对SPV的法律规范应针对其特点来建立专门规范标准,才可保证资产证券化的安全性。

资产证券化中还存在其他的法律障碍,如各参与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信贷资产相关权利的转移方式、非信贷资产转移的方式及其相关权利的转移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深入进行探讨并提出解决方案。

(四)中介服务问题

信贷资产证券化涉及多方参与主体,各个提供中介服务的主体的专业化水平的高低和信誉程度影响着证券化产品被投资者认同的程度。但是我国信用评级机构普遍规模不大、评级标准不一,其权威性存在较大质疑,投资者难以据此作为投资依据。

四、我国资产证券化障碍的多元化解决机制

(一)建立健全法律及制度

构筑资产证券化所需的法律环境,完善和制定相应的会计制度和税收政策。应考虑尽快制定《资产证券化法》等法律法规,修改会计制度,调整税收政策和监管框架,为资产证券化的规范化发展铺平道路。对SPV的法律地位、性质、行为能力、证券发行、二级市场转让流通、投资主体、证券化资产的破产条件以及与证券化相关的会计、税务、土地注册、抵押、披露等制度做出明确规定,只有这样,才能使资产证券化业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规范运作。

(二)加强政府的支持和监管力度

任何一项新工程都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支持,包括政策倾斜、税收优惠,政府应积极推动、支持、制定优惠等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监管体系,建立高效、规范、安全的市场体系与交易规则,吸引中外投资者参与,提供必要的信用支持。同时,应加强对金融市场的监管,包括对SPV产权组织形式的监管;对资产转让与真实销售的监管;对SPV资产管理与权益信托、具体运作和资产负债表的监管。还要加强对参与证券化银行的信用风险、最低资本金和信息披露的管理,以维护公平、稳定、有序和高效的金融体系。

(三)建立符合市场机制运作的特设载体

SPV是资产证券化中的特殊机构,要实现资产证券化,要搞成市场,形成规模,真正把它作为解决银企问题的一种途径,就必须按照市场机制的要求建立SPV。应选择信用高、实力强的金融机构作为SPV。目前,SPV应该考虑由全国性的大银行和资信实力雄厚的大券商来设立。

(四)完善信用评级制度和规范担保与评级中介机构

信用评级机构和担保机构是资产证券化的重要构成要素。要整合现有的信用担保和评级资源,建设全国性的信用担保和评级机构,确保一定的实力和信誉。同时要保证信用评级机构的独立性,使信用评级机构不受非市场因素的影响,直接按市场游戏规则开展业务活动,保证其评级结果客观、公正、真实、有效。对于涉及资产证券化的其他中介机构也应加强规范、严格执业标准,提高其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证券市场的透明化,保证广大投资者及时、准确、完整地获得相关信息,以减少信息不对称和市场风险。通过标准化的风险评级流程和风险指标体系,可以对信托产品给予标准化的评级。同时,加快对外资信评级和担保市场开放力度,引进国外一流的评级、担保机构开展中介服务业务。

(五)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和机构投资主体

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融资方式,需要机构投资者成为市场的主力。我国保险业、基金业发展迅速,如果能够再进一步放宽对保险资金、养老基金、医疗基金等社会资金运用的限制,对于资产证券化的顺利推行无疑是一个强劲的需求推动。同样,向各种机构投资者开放资产证券化市场,也有利于资产证券化的发展。

(六)打造资产证券化的国际渠道

目前国有银行缺位、中介机构缺乏影响力,可以考虑从国外聘请资产证券化方面的高级专业人才与资产证券化经验丰富的外国投资银行和中介机构合作,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抽出部分资产打包,面向国际投资者出售。通过这些合作方式,使我国资产证券化业务走向国际市场,加速我国资产证券化的进程。

(七)努力培养金融人才

资产证券化需要大量高素质的金融专业人才。目前,我国现有的金融人才数量和质量都难以满足资产证券化的要求,必须通过各种方式积极培训所需的人才。一个可行的办法是从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选拔业务精、理论强的部分年轻金融工作人员,邀请国内外金融专家对其进行培训,以尽快满足我国目前的需要。

五、结语

资产证券化看似是一种经济金融行为,但从法律角度来说却是一个法律过程。目前资产证券化在我国正崭露头角,未来它对于金融市场的影响巨大、潜力无限,但必须建立起相关的法律机制加以引导和规范。笔者相信,在上述相关问题都能得到妥善解决的前提下,资产证券化必将为我国金融行业的稳健发展做出巨大的贡献。

总之作为一项金融技术,资产证券化在发达国家的使用非常普遍。虽然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但随着我国金融体系的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以及我国对金融创新产品需求,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前景非常乐观。

参考文献

[1]何小锋.资产证券化―中国的模式[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2]张亦春,郑振龙,林海.金融市场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

篇7

一、新时期我国金融创新活动特点

(一)现在的金融机构在向同质化方向转变

我国的金融机构有着不同的分类,而且各个机构之间的业务界限原本处于清晰可现的态势,都有各自负责的专业领域。但是随着我国金融创新的不断发展,各个金融机构为了不断扩大自己的业务范围,都在尝试着推出新的金融产品,这就导致这些金融机构之间原本清晰的界限在逐步向模糊的方向转变,各个机构之间的业务存在很大程度的交叉,业务也同样都在朝着综合化方向发展。

(二)金融创新需要对同质化进行全面控制

就现在金融业发展情况具体分析,金融创新一直保持着活跃的状态,但是无论是在创新深度上还是在其创新广度上都存在很多问题,由于每个机构的各个部门之间存在严重的相互复制产品的情况,所以导致实际的金融创新数量比预期的要少太多,同质化产品越来越多急需控制。

(三)理财业务层出不穷,越来越普遍

现在的理财业务成为新时期金融创新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一个亮点。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全面发展,人们的经济能力要比之前有太大程度的提升,人们的思维模式也比之前更为活跃,传统的储蓄理财方式也因为自身有简单但是收益低的缺陷不能很好地满足现代人的实际要求,大多数的人更加倾向于寻找更高收益的理财方式。面对这一重要机遇,各种商业银行都开始研制并推出各种各样的理财产品,在比较短的时间内金融市场突然就涌现出许许多多的商业y行包括外资银行的理财产品,并且相互之前的竞争变得尤为强烈。

(四)金融创新的资产证券化

金融创新是一种推动金融机构资产逐渐向证券化方向转变的重要推动力,这种转变带来的有利内容是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资产流动性和产品的标准化,但是其弊端也非常明显,就是造成一些金融问题的不断发生。比如,银行,以证券化方式将一些不良资产进行置换的同时也承担着银行信誉可能受损的重要风险。除此之外,对货币当局也是有很大影响的,资产证券化在很大程度上减弱了货币当局银行的资产负债表控制能力,这样的情况还会对货币政策的执行效率造成很大影响。并且,证券化的许多证券本身具有比较强的流动性,这种流动性会不断削弱货币发行的垄断地位,久而久之,就会形成货币竞争的局面,这都是可以加剧金融风险出现的重要因素。

二、正确认识和评价金融创新带来的风险

(一)投机市场的存在成为加大风险破坏性的重要方面

为金融市场的安全提供工具是金融创新的重要作用之一,但是和避险相对应的还有大量投机行为的存在。由于如果在实际生活中没有投机者的存在,避险者极有可能无法将风险成功转移出去。衍生产品市场的出现,正好为客户提供了进行投机和避险的重要场所。衍生产品本身具有高流动性的显著特点,而且还有很好的杠杆作用,促使市场具有极大的流动性和破坏性。因为一旦涉及到投机失败成为极大多数进入者的最终结果,我们不仅需要的避险功能会消失掉,而且还对整个金融市场造成极大的冲击与破坏,而且这种冲击和破坏是常规金融业务完全无法进行比较的。

(二)市场基础存在漏洞、使用不当以及监督管理失控是引起金融创新产品风险的重要因素

面对开放型经济,一旦我们的经济,特别是金融市场价格出现不均衡的现象,就出现被国际游资利用的可能与风险,因为国际游资通常都是洞悉并且顺应了市场向均衡方向演变的趋势最终才投机成功的。新兴市场经济国家一旦金融市场开放和金融产品创新过渡的力度超过了本国经济承受能力和金融监督管理能力,那么其遭受国际游资袭击的可能性就会明显增高。通过大量的事件,比如墨西哥的金融危机、亚洲金融风暴等等风险性事件都可以证明,内因是导致危机事件发生的直接性根源,国际游资运用创新金融工具冲击则是外因,本身只是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所以,我们在发展金融创新产品市场时一定要将自己国家的市场基础条件全面考虑进去,宏观经济管理部门的工作重点必须包括经常性对本国经济的均衡性进行检查,一旦发现存在不均衡的问题就应该主动采取措施调节。

(三)金融创新带来的资产证券化增加了金融风险出现的可能性

篇8

从中国金融机构的资金运用情况看,各项贷款一直占资金运用的支配地位,因此,一个有效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对于银行业来说非常重要。从我国大多数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结构看,这种情况更为明显。根据《中国金融年鉴》(2003年~2008年)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占资产的比重近年来呈逐步下降趋势,但总体上仍维持在50%以上。目前银行业务收入中,85%~90%的收益还是靠存贷款利差而获得的,资金的主要运用方式为各种贷款,规模巨大的资产以贷款形式存在,如果风险管理体系不是很有效的话,必然存在着造成不良贷款的巨大隐患。

另一方面,从我国银行业不良贷款情况来看,根据中国银监会最新数据显示,2009年2季度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均出现下降,2009年6月末,国内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分别比3 月末的水平降低了314亿元人民币和0.27个百分点至5181亿元人民币和1.77%。2季度拨备覆盖率比1季度上升了10.4 个百分点至134.3%。所有主要类别的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均有所下降。

这两个指标双双下降主要是2009年上半年信贷大幅增长,在当前信贷高速扩张的过程中,信贷资产的集中度风险日益凸显,银行新增贷款可能出现行业集中、客户集中和期限中长期化的趋势,容易受到宏观经济波动和企业经营周期的影响,严重的情况下甚至可能出现系统性风险。总之,贷款资产的绝对占比以及贷款的快速增长极大地提高了信用风险滋生的势头,可能制约信贷资产质量的持续优化。

中国银行业信用风险

管理技术水平

面临国际竞争环境的发展变化,我国银行业也发生了一系列变化。2002年,我国商业银行全面实行贷款五级分类方法,对每笔贷款按是否具有偿还能力归入正常、次级、关注、可疑和损失五个不同的级别,其中关注、可疑和损失这三类构成不良贷款。商业银行通过贷款分类及时掌握贷款信息,针对不同状态的贷款采取监督、限制、催收等不同的措施预防损失并尽可能地将损失降低到最人低水平。但国内仍然缺乏转移信用风险的必要市场和工具,商业银行一般只能发放贷款并一直将其持有至到期日。直到2005年4月,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颁布《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我国才开始进行资产证券化的试点,其他信用风险转移工具短期内还难以出现。

同时,我国银行业自身也逐步认识到采用先进风险测度模型和技术的重要性,各商业银行在信用风险管理上取得了明显的进步,总体来看,我国银行业在信用风险管理方面的水平仍然较低,与西方发达的国际商业银行之间存在一定的差距。

中国当前的信用环境、金融市场状况、银行体系基础,制约了银行实施模型化现代风险管理模式的进展。在内部评级法推进过程中,短期内大多数银行内部信用风险控制体系仍处于打分法阶段,信用风险管理的技术还得依赖于传统的测度方法。

提高中国银行业

信用风险管理水平的对策建议

目前,来自国外商业银行的激烈竞争以及《新巴塞尔协议》的要求,对国内银行业的监管环境也逐步趋于规范和严格,许多银行都认识到了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加强信用风险基础建设,推进信用评级行业发展。信用评级体系是信用风险度量与管理模型中一个最基本的子模块系统,一个信用风险度量模型中所采用的信用评级体系是否客观合理,对信用风险的评估与预测的准确性,提高银行贷款的质量,降低不良资产等都会产生重要的影响。

基于广泛的信息集所建立起来的评级体系的代表是各类外部评级机构所提供的评级体系。这类评级体系对市场价格和宏观经济状态的条件依赖性较小,其客观性、公正性和权威性日益被各类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认同,愈来愈多的金融机构,尤其是中小型金融机构,在信用风险的度量和管理中对外部评级体系的依赖愈来愈大。在一段时间内,大部分银行采用标准法,依赖外部评级确定其监管资本的要求应该说是较为合理和稳妥的做法。因此应不断强化信用评级业的作用,致力提高信用评级的公信力和职业判断水准。

进一步理清信用风险形成机制与宏观经济发展的辩证关系。如何实现银行与宏观经济的共同发展和双赢对于我国银行业信用风险管理至关重要,一般情况下,对经济发展发挥更大促进作用的行业、部门或企业,越容易形成信用风险的集中,比如我国现在普遍存在的房地产行业贷款集中、政府主导项目贷款集中、企业集团贷款集中等。银行信用风险的大小是与实体经济的发展紧密相连的,虚拟经济只能转移而并不能消除信用风险,因此实体经济健康发展才是解决信用风险隐患的根本,银行的客户调查、评级授信、贷款评估、审查审批、贷款发放以及贷后监控必须以信用主体对实体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为准绳,偏离实体经济发展方向只会加剧信用损失的产生以及宏观经济的下滑。

篇9

目前国有大型银行中除了农业银行以外,其他四家均在A股上市。根据各家银行披露的年报,2009年国有大型银行经营具有以下一些特点:

各家银行借助于政策机遇积极进行“以量补价”,但营业收入增幅并不明显。我国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2008年末先后数次下调了利率水平,这给各银行带来的直接影响就是净息差收窄。尽管银行净息差收窄对各个银行的利润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压力,但国有大型上市银行2009年的业绩仍然实现了增长。这很大程度上受益于当年天量信贷的投放。2009年,中央政府实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和积极的财政政策,国有大型银行迅速抓住这一时机扩大信贷投放。四家上市银行均持续加大了对重点建设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导向的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以及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信贷支持力度,并大力发展个人信贷市场。从数据上看,2009年四大行新增贷款占全国9.58万亿元新增贷款的33.7%,希望借助于以量补价抵消净息差下降的影响。如2009年工行新增人民币贷款10352亿元,增幅为24.2%,为历史上贷款增加最多的一年。建行贷款增加了1.02万亿元,中行则在发展战略上做了调整,除了继续强调海外业务之外,开始重视发展国内市场,并将其作为缩小与工行和建行经营差距的突破口。2009年中行新增贷款总额为1.17万亿元,比2008年增长近50%,成为2009年国内银行业的“贷款冠军”,其大跨步加快发展国内市场的战略由此可见一斑。

2009年二季度后,由于预期未来信贷规模可能受到限制,国有大型银行继续执行抢占规模的思路,纷纷加大了信贷投放,以量补价。反映到收入上,2009年国有大型上市银行总共获得经营收入8897.73亿元,同比增长0.86%。这一略显保守的数字似乎显示着各家银行以量补价的战略并未彻底实现。营业收入中,工行继续保持其老大位置,营业收入超过3000亿元,同比微降。建行和中行则均录得超过2300亿元的收入,建行收入微降0.16%,中行则实现了1.6%的增幅。比较突出的是交通银行,该行经营收入虽然与其他三家差距不小,但却实现了5.58%的增幅,列四行第一。

净利润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增长在较大程度上源自于此前计提的拨备回拨。2009年四家上市国有控股银行的年报表明,工行、建行、中行、交行总共实现净利润约3462亿元人民币,比2008年的净利润总额增长了17%。这一成绩比营业收入的增长数字要靓丽许多。就净利润收入的绝对数排行而言,工行以1294亿元位居四大行之首,建行以1068亿元位居次席,中行以810亿元排在第三位,交行则居于末位,其2009年净利润只有301亿元。如果考虑净利润增速,则中行居首,2009年该行净利润同比增速为27.2%。工行、建行、交行则分别为16.4%、15.3%和5.6%。显然,不论从净利润规模还是净利润增速来比较,交行在四行中都处于靠后位置。这一方面是其规模相对于其他几家存在差距,另一方面也源于交行2009年拨备覆盖率的大幅提升。数据显示,2008年底交行拨备覆盖率仅为117.10%,在同业中处于较低水平,中国银监会要求各大型银行拨备覆盖率需达到150%后,2009年交行提高拨备覆盖率至151.05%。这一动作保证经营合规的同时导致其净利润减少,并相应影响了净利润增速。

2009年国有大型上市银行净利润增幅,除了交行外均超过两位数,形势较好,但这很大程度上来自于此前提取拨备的回拨。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后,各家银行受到资产减记的影响,纷纷计提了巨额拨备,而在2009年全球经济开始触底复苏的情况下,此前各行提取的拨备冲回,并随即成为净利润增长的背后推手。如中行2009年的拨备比2008年少提了67%,不考虑拨备因素,中行2009年实现拨备前利润1260.84亿元,同比下降4%。工商银行实现拨备前利润1905亿元,同比下降5.2%。如果不考察拨备因素,只考察拨备前利润,则多家行的数字并不好看。总之,各家大型银行的拨备回冲成为2009年净利润增长的重要因素。

获取盈利的能力不断提升,一些主要盈利指标进入先进银行行列。一家银行的盈利能力代表着其赚钱能力,一般而言,资产收益率、资本收益率两个指标较多地用来反映银行的盈利能力。国际上常常将资产收益率超过1%的商业银行定位为先进银行,而根据2009年几家银行的年报,建行、工行和中行三家大型银行均已经超过这一标准,建行以1.24%居于首位。此外,交行的0.94%也已经接近这一标准。这显示国有大型上市银行在全球银行业市场确实已经体现出一定的先进性。从资本收益率来看,建行以20.87%位列第一,工行以20.15%紧随其后,数字也相当好看。此外,相对于一般上市公司而言,商业银行还经常用一个指标来衡量其盈利能力,这一指标就是信贷业务中的净息差(NIM)。银行净息差指银行净利息收入和银行全部生息资产的比值,其计算公式为:净息差=(银行全部利息收入-银行全部利息支出)/全部生息资产存贷息差。从某种意义上讲,银行的净息差可理解成其他行业的“营业利润率”。2009年建行以2.41%的净息差居于首位,中行以2.04%居最后。值得注意的是,建设银行这三项指标均居于上市国有银行的首位,显示了该行较强的盈利持续能力。但是,受到政府经济刺激政策带来的流动性过剩等因素的影响,2009年四行净息差水平相比同期均有不同程度的下滑,这可能是国有大型银行下一步经营需要认真考虑的问题。

净利息收入同比实现负增长,中间业务收入成为各家银行稳定收入的重要源泉。2009年,国有大型上市银行根据国家“保增长”的政策基调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要求,借助于央行取消信贷规模管制等时机,大幅增加了信贷投放。但遗憾的是,巨额的信贷投放并未反映在净利息收入的增长上面。相反,除交行外其他三家银行的净利息收入增幅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降。从净利息收入水平来看,工行利息净收入2458.21亿元,比上年下降6.5%;建行实现利息净收入2118.85亿元,较上年降幅为5.8%;唯独交行保持了1.41%的增幅。2009年,全球金融危机促使我国实行宽松的货币政策,国有大型上市银行首当其冲地承担起宏观调控的任务。而由于人民币基准利率和市场利率均大幅下调,主要靠存贷利差盈利的银行,盈利空间被大大收窄。但是,各家银行净利息收入出现下降,既是2008年末央行下调利率导致的息差收窄传导到2009年的结果,也与2009年市场流动性过剩引起商业银行的议价能力下降有关。如果从在经营收入中的占比来看,净利息收入仍占绝对地位。如除了中行非利息收入占比超过30%之外,其他如工行和建行的占比均在15%左右。这显示净利息收入在四大行收入构成中仍占首要位置,国有大型上市银行的业务模式和收入结构仍显单一,主要依赖于利息收入发展,战略转型和业务调整的任务还较繁重。

2009年国有大型上市银行尽管在利息净收入上出现普降,但另外的非利息收入却在各家大行中出现了上升的势头。无论在营业收入中的总占比,还是和2008年相比,几大行的数据均较为抢眼。工行非利息收入较上年增长36%,建行增长29.85%,这正好对净利息收入的下降形成抵消效应。2009年,中间业务收入成为各家大型上市银行稳定收入的重要武器。鉴于中间业务不消耗银行自身的资本金,同时其受到外界因素的干扰也比较小,因此这方面的业绩成长对于整个银行业而言有着积极意义。从增加中间收入的角度来看,各家大型国有银行均积极推进其战略转型和业务转型的进度,在实现收入结构进一步调整的同时增进了中间收入。从四家国有大型上市银行的年报来看,2009年四大行借助于开展金融服务创新等手段,保持了中间业务的快速发展,并推动了各自净利润的正向增长。四大银行的手续费和佣金净收入均保持了两位数的增长,为净利润的平稳增长做出重要的贡献。如工行依托其16000个网点衍生的强大客户基础,积极建立多元化的产品结构,不断高效扩展其分销网络,在银行卡、投资银行、对公理财和担保及承诺等业务领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2009年,工行手续费和佣金收入比上年增长超过25%,列四行第二位。建行则继续在工程造价咨询、工程资金监管、基金代销、银行卡、资产托管等方面发力,全年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480亿元,较2008年增长25%。中行继续充分发挥其国际业务的传统优势,继续保持其在国际结算、结售汇、贵金属销售、外币理财等业务领域的市场领先地位。2009年中行手续费及佣金收入460亿元,同比增长15.19%,其在非利息收入占比进一步提高到31.7%,居于四行第一。交行借助于其银行卡、托管业务等,2009年其手续费及佣金收入达到114亿元,比上年增长28.99%,增速居四行的首位。

资产质量继续保持良好势头,拨备覆盖率大幅提高增进了应对风险的能力。2009年,包括农业银行在内的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3627.3亿元,不良贷款率1.81%,相比2008年仍然实现了“双降”。就四家国有大型上市银行的资产质量来看,2009年四行的不良贷款率控制仍然比较好,也成功实现了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的双降。这一方面是资产基数大幅增加的原因,但也表明四家银行总体的资产质量保持了相对稳定,风险管理水平取得了持续的提升。截至2009年末,四家大型银行的不良贷款余额为2603.5亿元,同比下降了13.61%。四行的不良贷款比例平均值也由2008年的2.27%大幅下降至1.48%,不良贷款比例处于较低水平。其中工行1.94%的不良贷款率为几家银行的最高,交行1.36%的比例为最低。但与此同时,2009年各国有大型上市银行在政策推动下的积极放贷,也不同程度上引起了不良贷款的暴露。尽管几家银行实现了全年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的双降,但从环比数据看,中行和工行下半年较上半年略有上升,且个别分类贷款有轻微恶化情况出现。如工商银行2009年年末关注类和损失类贷款较上半年有所上升,其中关注类贷款增加362亿元,损失类贷款增加39.5亿元。以上显示应对经营中的风险仍是国有商业银行的重要任务。

2009年,考虑到巨额贷款可能会增加不良资产的暴露,为实现稳健经营,并顺应监管部门对于国有大型银行拨备覆盖率达到150%的要求,四家国有大型银行均将其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提高到达标水平之上。其中,建行2009年的拨备覆盖率达到175%,同比增加44%,为四行最高。2009年第三季度后,建行有意识地放缓了信贷投放的节奏,并大幅增加了拨备计提。这一做法在四行中最为超前,显示出建行更为稳健审慎经营的理念。而对于四行中的中行和交行而言,拨备覆盖率均在151%左右,正好满足监管要求的150%,处于刚好达标的临界点。

资产充足率呈现下降势头,但资本对经营约束的瓶颈日益明显。2009年,国有大型上市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基本都达到两位数以上,远远超过巴塞尔委员会8%的标准。核心资本充足率则多数在9%左右,也远超新资本协议4%的要求。但随着2009年三季度后各大型银行放贷量的快速增加,资本也随之快速消耗,导致几家大行的资本充足率均较2008年有所下降。2009年末,四大国有上市银行的平均资本充足率为11.8%。其中,工行的资本最为充足,其资本充足率为12.36%,核心资本充足率为9.9%,资本充足率比2008年的13.06%下降了0.7个百分点。交行资本充足率为12%,核心资本充足率为8.15%,居于四家第二。建行位于第三位,其资本充足率为11.7%,核心资本充足率为9.31%,也分别较2008年下降0.46个百分点和0.86个百分点。2009年人民币新增贷款居同业首位的中行资本压力最为明显,其11.14%的资本充足率处于四行最低水平,较上年下降2.29个百分点,核心资本充足率也下降为9.07%,融资压力在四大行中居首。2009年,中国银行的贷款规模增速达到了50.4%,在各大型国有上市银行中增速排在首位。这不仅使其受到人民银行定向发行央行票据的“处罚”,也使中行本已不足的资本缺口进一步扩大。

成本管理难度增加,银行净利润的持续增加面临挑战。银行业的成本控制,主要指标是员工成本和成本收入比。2009年各行纷纷加强成本管理,四家大型国有上市银行继续压缩各项运营费用,实行严格的成本控制。但在这一背景下,各家银行2009年的成本收入比仍出现了增长。其中工商银行的成本收入比同比上升3.1个百分点至39%,中行增长3.6个百分点至37%。唯一例外的是交行,其成本收入比出现了0.39个百分点的降幅,但其39.25%的数字仍使其居四行之首。大型国有上市银行成本收入比的上升,表明各行的成本管理工作越来越困难。

就成本管理的情况进行银行间的比较,也可以考察人工费用的情况。这可以通过提取四家银行的员工费用和员工人数这两个指标进行统计。员工费用是指银行用于支付员工工资、奖金和各种福利的费用,这可以从各家银行年报“业务及管理费”项下的“职工费用”或“员工成本”中体现出来。2009年的年报显示,大型国有上市银行员工费用中,工行和建行的员工费用支出分别为604.91亿元和511.38亿元,较上年增加13.6%和9.6%。中行和交行的员工费用支出则分别为454.74亿元和123.91亿元,也较同期有所增加。如果考虑更有可比性的人均员工成本,可以发现,四家国有大型上市银行中人均员工成本最高的是中行,其人均员工成本达到17.32万元,工行以15.52万元的人均员工费用支出居于最后。国有大型上市银行成本管理难度的增进,可能源自于人员增加等刚性因素,也可能是银行发展阶段和经营模式调整的原因。但从长远看这却会对净利润造成侵蚀,不利于提高银行经营效率,也不利于增加股东权益。

2010年国有大型上市银行发展评析

2009年在国内外环境发生剧烈变化的情况下,四大国有上市银行在经营上仍有独特表现。一方面与国家政策机遇和中国经济增长密不可分,同时也是各家银行自身合理调整业务结构,大力开拓创新中间业务,积极拼抢市场和提升风险管理水平的必然结果。回顾过去,展望未来,在对四家国有大型上市银行年报进行简要的解读之后,可以继续挖掘出一些东西指导以后的工作。

目前在利差收窄已经成为大趋势的背景下,国有大型上市银行需进一步推进业务转型,将中间业务作为未来发展的重要抓手。从已公布的四家国有大型上市银行2009年年报来看,为应对利差收窄周期到来的影响,各家银行纷纷采取调整资产配置结构,大力发展收费业务、提高非利息收入占比等诸多措施,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中间业务收入增长成为推动四家银行净利润增长的重要因素。随着中间业务在银行收入中占比的不断提高,发展中间业务已经成为银行业竞争的焦点。在利率市场化趋势加快,未来银行净利差继续收窄的趋势面前,大力发展中间业务,将成为目前仍然承担宏观经济调控义务的国有上市银行改善业务结构的方向。目前,世界主要国家的非利息收入在银行全部收入中的比重一般都在20%以上,个别银行甚至高达70%,非利息收入已经成为决定银行整体收入状况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据统计,目前非利息收入在银行全部收入中的比重,美国和加拿大平均为45%,欧洲国家为44%,澳大利亚等亚太国家为28%。反观我国,近年来国有银行中间业务虽然发展较快,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业务仍然存在较大的空间可供改进。一方面,国有大型上市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仅为十几个百分点,远远低于美国和欧洲,与亚洲其他较为成熟的市场如日本、新加坡等相比,也存在不少差距,中间业务还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另一方面,目前国有大型上市银行的中间业务品种仍相对较少,业务范围较窄。目前几家银行的中间业务领域均普遍集中于传统的结算、汇兑、代收代付以及信用卡、信用证、押汇等产品领域,而现代银行业占据主体地位的咨询顾问类、投资融资类及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中间业务发展不足。因此,国有大型上市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尚有许多工作等待开拓。如大力发展财务顾问和私人银行业务,积极开展房地产等资产证券化,加快发展资产托管业务等。通过大力寻找中间业务超常规发展的突破口,国有大型银行将能够持续提升其核心竞争力,并为以后的发展打好基础。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