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16 10: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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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伦理学家穆尔,在其《伦理学原理》中把善的性质比作黄色的性质。人能够用认识黄色的方法说明善。[7]不过,20世纪上半叶关于颜色的研究表明,黄色是光的一种客观特性,依靠颜色的色泽度、光亮度和饱和度,可以对之加以具体的解明。但怎样以此阐释善的性质呢?
由于不可能从事实性的言明中推出价值性的言明,逻辑实证主义者只有提出价值情绪说,以此为价值论的开启给出回避的理由。A·J·艾耶尔在《语言·真理·逻辑》中说:“在命题中伦理符号所表达的并没有在其命题的事实性内容上增加任何东西。”[8]关于伦理上的善恶陈述如同发音的语调和句子的感叹号,这不会为文章的意义带来什么新的东西,只对表现说话人的感情有作用。
企图从事实引出价值的事实价值观的结局,必然是价值情绪说。因为事实不是价值,情绪也不是一种现成性的事实。把价值同人的情绪联系起来,用人的情绪给出价值的根据在终极意义上是不可能的。在情绪和价值之间,不存在必然的相关性。何况,情绪本不可能加以经验性的言说,以不可言说的情绪去言说价值,暴露出自然主义者最初抱着的价值不可言说的信念。
事实价值观集中体现在伦理学中,这源于伦理学始终没有将价值同伦理的善相区别。“价值一般是在与道德的关联中被当作问题提出,甚至将道德价值认定为最重要的决定性价值。”[9]现代分析哲学家们,继承这种对价值和善不加分别的传统,误以为关于善的观念的分析就能代替对价值本身的分析。其结果当然是无的放矢。价值不是伦理的善,斯多葛派哲学家如是区别。按照我们前面关于价值一词的语义分析,价值是物的有用性;物的有用性来自物的差别性,物的差别性由人的差别性指向力或人规定差别性的能力给与。这在根本上同逻辑相关而不是与伦理的道德相关。价值之所以是价值,因为它不是事实,因为它同事实存在终极的差别。事实价值观,表达的是一种关于世界的事实性言说信仰,而且是一种没有终极根据的信仰。认定天地阴阳气之类的事实性在者,这不可能言明人的存在、人的共在、人的同在的价值,不可能开启作为意识生命而存在的人、作为精神生命与他人共在的人、作为文化生命向终极者同在的人。
事实价值观内含如下的信仰:“从事实导出价值、从陈述性的东西引出规范性的东西”[10]在逻辑上是可能的。这种可能性的前提为:事实与价值的同一性和以事实代替价值的合理性,从而抹去关于世界的价值性言说,即人关于世界的差别性言说。具体地说,这种抹去的工作开端于物和人的差别处,进而将事实价值化、物人化。
在价值论上,事实价值观构成逻辑虚无主义的根源一。
根据事实价值观,逻辑虚无主义,相信世界只由事实性在者构成而不由人的主体活动生成,相信没有关于世界的逻辑性言说和差别性言说。不仅世界中的物与人没有差别,而且物的差别就是人的差别。一切价值论在逻辑虚无主义者看来毫无意义。人关于物质自然的在、自然生命的生长、肉体生命的生存的差别性规定,在逻辑上不存在终极的根据。由上帝承诺的终极差别,对于物质界、植物界、动物界甚至整个人类无效。这样,逻辑虚无主义的展开方式为物的人化。它包括物质的人化、生命的人化、肉体的人化。
广义的物概念,指物质自然、自然生命、肉体生命,这也是事实一词的真正涵义。广义的价值概念,唤起的是作为价值给与者的存在者、共在者和同在者。物的人化,即事实的价值化,目的是为了以物的差别性代替人的差别性。所谓事实与价值不分,实质上是物与人无差别,人这个差别性的存在者丧失给与差别性的能力。
物的人化观念,把物的事实性之在理解为人的价值性存在,进而以物质的物性、植物的生长性、动物的生存性规定人性。在人的心理逻辑和物理逻辑、生理逻辑、生命逻辑之间没有根本的差别,并且,是后三种逻辑相的规定性规定着人的心理逻辑相的内容。动物的生存延续本能、植物的生长本能、物质的在的本性,就是人的人性的全部内涵。
作为逻辑虚无主义的一种展开方式,物的人化和作为的一种展开方式的人的物化,仅仅在出发点上有差别。前者以物性为人性,后者以人性为物性。由于物的人化必然通过人的物化来实现,所以,逻辑虚无主义与在言说内容上出现了相同的地方。[11]不过,两者发生的根据却不同。物的人化,根据物与人无差别的信念即逻辑虚无主义;人的物化,依凭人的过去时间观即。
二事实价值观的非价值性
法哲学家拉德布尔夫,属于新康德派成员,在其《法哲学》中说:“当为命题只能由其他当为命题给出基础使之得以立证。正因为如此,终极的当为命题是不可能证实的,如同公理一样不能证明只能确信。所以,和终极的当为命题关联的、相对立的主张,即相对立的价值观与世界观在相互争论、对抗的时候,人们用科学的一义性来解决它们,这在先是不可能的。科学考察的是可以教人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但无能教人应干什么。”[12]这里,拉德布尔夫不仅指出科学对于价值问题在逻辑上的有限性,而且认为价值论中的“当为命题”同“终极的当为命题”相关,是终极的当为命题给出一切个别的价值观的立证基础。
科学告诉人物质界、植物界、动物界是什么,它无法为此提供更多的为什么的解释。它甚至对于人是什么这个事实性命题只能做出非本质的描述。因为,人是什么,在根本上不属于事实性命题而属于价值性命题。
事实价值观这种价值论上的科学主义形式,在面对价值问题时同样有拉德布尔夫所说的有限性。事实作为事实本身,因为它不是价值,更不可能充当价值的根据。事实在事实上的事实性,即它的有限性。有限性的事实,不可能成为与终极差别(“终极的当为命题”)相关联的价值根据的设定者。在另一方面,当我们言说物的价值的时候,实质上是言说此物在相对于被言说前的又一种功用或又一种差别。这种差别,唤起人的注意。不过,人关于物的差别的意识,却取自于他相应的差别意识力,是人的差别指向力言说出物的差别、物的价值。
人的差别指向力,根源于人的差别性存在。人的差别性存在,由终极差别给与。只有终极差别关于人的存在的差别性承诺,才使同在者全体相互差别。在此,价值的根据在人的差别指向力,在逻辑上由终极差别设定。价值的根源,显然不在事实上,相反,是价值本有的差别性决定着事实的事实性。
一个事实与另一个事实的差别,其根据在于差别的规定性。因为,事实给与事实的,只能是又一个有限的事实。事实的个别性作为事实的共性,来自于终极差别通过人的差别指向力即人的逻辑能力的承诺。终极差别在逻辑上,使一个事实差别于另一个事实。
事实价值观这种伪真价值观本身的成立,建立在事实与价值的差别基础上。从事实引出价值,以事实规定价值,其最低条件在于事实与价值的差别。否则,事实怎样去承诺价值呢?而把事实和价值区别开来的恰恰是价值。价值本来意味着差别。价值在逻辑上先于事实。它既把自身同事实分别,又给与事实之间以差别。事实之间的差别,和事实与价值的差别,无不背靠着价值。这在本源论上可以称为事实的价值性。
还有,事实在事实价值观中,即使能够给与以价值什么,其所给与的至多也不过是事实性的事实,而不可能是价值性的价值。事实无力像价值那样充当差别性的承诺者。
三肉体价值观
事实价值观,是人关于外在世界的伪真价值观,它对象化在人身上则为肉体价值观。
肉体价值观首先将肉体与价值的差别抹去,再用肉体的生存性来规定价值的内涵,从肉体的生存中引出价值的根源、价值的根据。人作为肉体的在、它的生长、生存是人的意识的中心和人与他人共在的目的,同时是人这个同在者全体向上帝同在的基本意向。
按照肉体价值观,肉体的差别性是人的价值差别性的给与者。人与人在价值上的差别,自始至终是肉体生存者之间的差别。肉体这个事实性在者——人的身体,是人的价值根据的所在。人作为人就在此诞生、成长、终结。为了生命的自我保存,每个人都有相应的自然权利,“就是每一个人按照自己所愿意的方式运用自己的力量保全自己的天性——也就是保全自己的生命——的自由。”[13]这里的人的“天性”,无非是人作为肉体生存者的生存。它和动物这种肉体生存者在根本上没有区别,甚至可以等同于植物的自然生命的生长。另一个唯物论者拉美特利,在其《人是机器》书中指出:我们尊重他人的钱包和生命,是为了保全自己的财产、名誉和我们的身体。[14]个人的身体的自我保存,构成人生的全部主题。人和人的差别,只不过是肉体生命体间的差别,但在肉体价值观看来,这是人和人在价值上的差别。
肉体价值观以肉体的生存规定人的价值存在,使之成为逻辑虚无主义的根源二。依照我们关于逻辑的语义阐释,逻辑承诺价值的差别性以终极性,它为肉体和价值的终级差别设定边界。逻辑虚无主义,在肉体价值观中表现为肉体与价值的终极边界的消失,或者说是抹去两者的差别。边界消失后的肉体,在肉体价值观中充当价值的给与者和承诺者。肉体生存化为价值的根据。
由于价值同终极差别的内在关联,由于终极差别是自在永在的上帝和人作为承受者的差别,那么,肉体价值化的结局自然是人的上帝化。人“将像上帝一样,认识善恶”[15],充当善与恶差别的判断者。肉体在人的价值存在中、在肉体价值观中的功能,根本上是承诺者的功能,类似于终极差别的给与机能。终极差别的给与,表现为上帝在下的言成肉身的努力。不过,对于肉体价值观而言,上帝不过是一个同人一样的肉体生命体。
肉体价值化这种人把自己上帝化的方式,通过人的意识生命的上帝化、精神生命的上帝化和文化生命的上帝化得以展开。人的意识、精神、文化在事实性上的三位和在以肉体生存为目的的一体,即上帝的三位一体,人性即上帝性。此种现象发生的原因在于:肉体价值化对于肉体与价值的差别的终极根据的取消,耶稣基督在以肉体为价值本源的肉体价值观中被取消。他的灵生及受死后的复活,由于没有圣灵的根据只有肉体的根据,因而是一种无根据的根据。无根据的耶稣基督,在肉体价值观中没有存在的必然性。这正好是肉体价值化所盼望的结果。
肉体价值化为人的存在本质,价值化为意识生命、精神生命、文化生命的本质。这样,人的上帝化所带来的,必然是人的肉体的上帝化,因为人的差别性存在由其肉体生存所规定。肉体的无差别本身,导致意识生命、精神生命、文化生命的无差别。它的事实性,使其在上帝化中代替了意识生命、精神生命、文化生命的生成性。这样,意识所意识到的,除了同样的肉体事实性外将不会有差别,精神的创造沦为一种事实向另一种事实的转换活动。至于文化生命这种人自觉自己的心灵的产物,也降格为一个事实性在者。
“如果人是他自己的上帝,那么,他就能为所欲为而对审判无所畏惧。……他应当崇拜和侍俸他自己而不是创造者”,[16]不是承诺终极差别和价值的上帝本身。人在自己的上帝化中已经登上了上帝的宝座,代替上帝给与自己的生存以终极合法性。人在肉体生存中作为事实性在者的无差别性,使其对自己在肉体价值化的行为中的差别承诺成为空洞的承诺。肉体因人的上帝化,而堕落为肉体自身的价值根据和生存边界。人顺从肉体的欲望,行各样污秽的事,“装满了各样不义、邪恶、贪婪、堕落,满心是嫉妒、凶杀、争竞、诡诈、恶念;又是谗言的、诽谤的、憎神的、不逊的、傲慢的、自夸的;他们还是捏造恶事的人、背逆父母的人,是无知、无信、无情、无慈悲的人。”[17]保罗在此列举的人的罪,都是根源于人的上帝化或肉体的价值化的信仰。只要不信上帝在三位一体的承诺中所承诺的人与上帝的终极差别,在逻辑上,人就无法避免上帝化自己的必然性;一旦人上帝化了,人的肉体及灵魂所行的一切过犯便找到了最终的合法依据。
因为,肉体的价值化和人的上帝化所带给意识生命、精神生命、文化生命是同一事实性的规定——人的肉体生存性的规定,人在价值论的意义上被创造为一个虚无性的在者,他的精神活动将围绕生存的事实而展开,他的文化最多不过显现为关于肉体如何生存的非价值性理念体系。总之,肉体生存占领了人的全部意识空间、精神家园和文化传统。人在价值论上的存在样式——意识、精神、文化——只是肉体生存的不同表达。所以,逻辑虚无主义,实质上以价值的虚无化为特点,其说到底是在为肉体生存主义辩护。
四肉体价值观的非价值性
肉体价值观是这样一种伪真价值观:基于对肉体和价值的同一性信仰,而且是价值向着肉体同一而非肉体向着价值同一的信仰,肉体成为价值根据、价值本源的承诺者;全部价值观念——意识、精神、文化——的规定性无不以肉体生存的事实性为内容;人在价值论上,仅仅被当作肉体生存者。他的一切生成性活动的目的,指向肉体生命的生存本身,不是把人创造为一个独立的存在者。
肉体价值观,通过肉体的价值化、人的上帝化来实践其伪真的价值理想。说它是伪真的,因为它不是本真的,不是价值根据的终极承诺者,更不是价值本源的给与者。由肉体价值观所带来的事实上相互差别的世界,实质上是一个在价值论上毫无差别的世界,因为肉体价值观通过肉体承诺给价值的只是作为事实性在者的肉体。在肉体价值观所生成的世界图景中,肉体的生存,既是中心又是边缘,既为目的又为手段。
价值本来代表逻辑承诺的差别,或者是人通过逻辑承诺的差别。价值概念,内在地要求差别性而不是同一性的规定性。一个对象和其它对象如果没有差别,它就谈不上什么价值;一个对象如果无能唤起人的差别性意识,它也没有价值根源。价值这个概念,一方面同对象的差别性相关,但更重要的是同人的差别指向力相关。是人主观的差别指向力,赋予一个对象以独特的价值。不过,人的差别指向力又建立在什么基础上呢?
在谈论逻辑这个概念时,我们发现:逻辑内含有终极差别的涵义,还一般地讨论了终极差别与价值的相关性。[18]按照我们前面的言说,只有终极差别才是一切价值所唤起的差别性相的终极承诺者。由上帝借着三位一体的承诺所建立起来的人与上帝的终极差别,即逻辑的内在规定性。人作为终极差别的承受者,因此具有了差别指向力或赋予对象以价值的能力。
但是,肉体价值观,从抹去肉体与价值的差别开始,通过肉体的生存性规定人的价值和差别指向力,以此企图实现对人的意识世界、精神世界、文化世界的差别性的规定。其结果,在根本上不仅没有给与它们以差别,反而是以肉体的生存性把它们统一为同一性的肉体世界。人的生成性世界,堕落为以肉体的生存性为内核的现成性世界。人在这种现成性的事实性规定中,丧失了自己作为与物的差别和作为一个类与植物、动物的差别。其中,动物的肉体生存性,一跃成为人的人性。
此外,肉体价值观这种伪真价值观,因不可能在价值论上承诺价值与肉体本身的根本差别,其承诺本身实际上与价值没有关系。价值承诺的差别性,在肉体价值观中的不可能性,使肉体价值观关于价值的伪真承诺在终极意义上和价值无涉。和价值不相关的肉体价值观,当然同差别也不相关,因而无关于终极差别。也可以说,肉体价值观,仅仅承诺了一个在终极意义上无差别的世界(包括对人自身的承诺),一个以肉体生存为主体的无价值世界。所以,肉体价值观,是非价值性的伪真价值观。
另一方面,人和人肉体上的相互差别,根源于给与差别的价值本身。人与人之间在肉体上的生理同一性能够显明出差别,只是因为各人所背靠的价值的差别性。各人按照自己对终极差别的信念向他人言说出自己的个体性,即他在人类中的终极差别性。俗话说,相随心变,在价值逻辑论中即肉体的差别取决于它所依托的价值的差别。肉体自身,并不能给出人和人的差别性,尽管有人在生理上有缺陷,但那造我们的那一位从来没有承诺过在肉体上何为人的完全的形象;相反,他要求我们追求的是一种价值上的完全和他的身量,满有他的信仰。肉体,不但不能给与价值以差别,而且自身的差别还得自于价值承诺的差别。人的言说与书写,不过是这种差别承诺的表达方式。
注释:
[1]岩波讲座卷9《哲学·价值》,111页,细谷贞雄文“价值与主体”,岩波书店,1971年。
[2]同上,27页,山下正男文“价值研究的历史”。
[3]同上,转引自213页,此段为韦伯关于价值的定义。
[4]同上,293、353页。参看上山春平“价值研究的课题”一文;尼采将价值同道德相关联起来阐释,并在生命价值逻辑与生理价值逻辑两个层面上展开全部价值逻辑图景,这一方面带来了价值与个别价值逻辑相的混乱,另一方面致使各种个别价值逻辑相之间的界线模糊。由于作为至高价值根源的生存意志在生命世界(植物界、动物界、人物界)中的有限性,由于人借助成长为超人的神化和由此而来的与神圣世界的分隔,尼采必然陷入虚无主义的相对价值论。他在《权力意志》258节中说:“我的主要学说是:没有任何道德现象,有的只是关于现象的道德解释。这种解释本身的根源在道德之外”(214页,伦敦,1924年)。这个之外的根源,就是以生存意志为核心的权力意志,解释者的生命和生存意志。尼采关于道德价值与生理学价值的相关性问题,参看日本学者原佑的论文“价值的转换——尼采”一文(岩波讲座卷9《哲学·价值》,134—139页,岩波书店,1971年。
[5]岩波讲座卷9《哲学·价值》,11页,山下正男文“价值研究的历史”,岩波书店,1971年。
[6]同上,87页。碧海纯一文“事实与价值”。
[7]同上,48页。山下正男文“价值研究的历史”。
[8]同上,转引自95页。关于价值情绪说,碧海纯一在其论文“事实与价值”中有较详尽的讨论,参看从89—99页。
[9]同上,134页。
[10]同上,257页。关于事实价值观在逻辑上的不可能性问题,参看同书中粟田贤三“与价值问题”一文。
[11]虚无主义与过去时间观的关系,我将在另外的文章中作详细的讨论。
[12]转引自岩波讲座9卷《哲学·价值》,43页,山下正男文“价值研究的历史”,岩波书店,1971年。
[13]霍布斯:《利维坦》,97页,黎思复、黎廷弼译,商务印书馆,1985年。
[14]《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下卷,118页,商务印书馆,1982年。
[15]《创世纪》3:5。新国际版(NIV),密歇根,1984年。
[16]WarrenW·Wiersbe,《要公义》,23—24页,伊利诺伊,1977年。
[17]《罗马书》1:24—31。译文参考和合本《圣经》,据新国际版(NIV)和日本圣经协会1900年日文版《圣经》有部分改动。
[18]逻辑与价值的内在相关性,我将在另外的文章中作详细的讨论。
关键词:事实价值事实价值观肉体价值观逻辑虚无主义差别指向力终极差别
在史上,是斯多葛派最早把伦理的善与价值(axia)相区别。他们将“有用的东西”、“值得渴望的东西”理解为有价值的。“价值作为哲学的中心概念开始被使用、传播在19世纪末的德语文化圈的思想界中。”[1]希腊语“axia来自形容词axios。axios本有‘与……相当’、‘与……有同样价值’的涵义。因此,axia即某物内含的有用性。此物和拥有与己相当程度的有用性的其他事物是可能交换的。在这点上,价值同‘价格’的意义相近。”[2]一个事物有用,当然是在一定范围内才成立。而且,物的价值即与物相当的有用性。这个与物相当的东西,给与物以有用性。物的有用性,源于其本身的个别性,源于物自身与它物不同的差别性。所以,差别性的物,规定着物的个别价值。但是,物的差别性来自何处呢?
物与物的差别,或物的自在本性,由物的意识主体来确立。价值是“明确地被意识到的、能作为判断内容的东西。”“它在寻求妥当性中向我们逼近,但作为相对于我们的价值,是由我们对妥当的对象承认、拒绝、或各种价值评价而成的东西。”[3]没有意识物的人,物的价值因其丧失了差别性的根源而不可能呈现出来。是有差别指向力的人最终使物的差别性成为现实的差别性,即物所呈现出的有用性。离开主体的“选择基准”[4],物的价值就无从诞生。一般意义上关于物的有用性的规定,只因为是物在向差别性的人打开自己才获得了价值的规定性。这样,价值一词内含的“与……相当”除了向人唤起物的差别性之外,还向人启示了物的差别性的根源——人的差别性存在。所谓价值是相对于人而言的这句话的意义,就表现在其中。人关于世界的价值论言说,是通过规定物的差别性来展开规定者的差别性、人的差别性。
以上关于价值的词源意义的一般,使我们得出如下结论:价值,是差别性的人关于物的差别性的规定。物从人获得的差别性,构成其有用性的根源。物的价值同物的差别性相关联,同时和人的差别指向力相勾结,它向人打开一个由差别性与相关性构成的世界。所以,人关于价值论的言说,最终都必须置身于个别价值相的言说,必须借助人的差别性指向力展开个别价值相的在场空间和它们之间的区别。
价值论是关于价值的本源、价值的根据、价值的展开方式的理论。在关于价值论的思想史上,由于没有把价值论的探究植根于逻辑论,没有追溯价值的终极根据,出现了以事实、肉体(人的存在所背靠的事实)为价值本源的理论。前者称作事实价值观,后者为肉体价值观。它们以价值的非本真样式展开价值的本真言说,是一种伪真价值观。价值逻辑论,以伪真价值观为论述起点,目的是为本真价值观的开启消除障碍。
一事实价值观
事实价值观,指元伦理学中的自然主义。其根本的命题是从事实引出价值的本源、价值的根据,它不仅把价值与事实等同起来,而且要根据事实解答价值问题。[5]“根据自然主义,伦理的言明在一切关于经验事实的言明上并没有减少其内容,因而能翻译成后者。”[6]用事实的言明代替伦理的、价值的言明,以此给出价值生成的根据,乃是所有自然主义伦理学的理想。将伦理学“化”,以科学的态度对待伦理学中的价值问题,以科学知识论建立逻辑价值论,从而在最终意义上遗弃价值论的言说,成为分析伦理学的目标。
英国伦理学家穆尔,在其《伦理学原理》中把善的性质比作黄色的性质。人能够用认识黄色的说明善。[7]不过,20世纪上半叶关于颜色的表明,黄色是光的一种客观特性,依靠颜色的色泽度、光亮度和饱和度,可以对之加以具体的解明。但怎样以此阐释善的性质呢?
由于不可能从事实性的言明中推出价值性的言明,逻辑实证主义者只有提出价值情绪说,以此为价值论的开启给出回避的理由。A·J·艾耶尔在《语言·真理·逻辑》中说:“在命题中伦理符号所表达的并没有在其命题的事实性内容上增加任何东西。”[8]关于伦理上的善恶陈述如同发音的语调和句子的感叹号,这不会为文章的意义带来什么新的东西,只对表现说话人的感情有作用。
企图从事实引出价值的事实价值观的结局,必然是价值情绪说。因为事实不是价值,情绪也不是一种现成性的事实。把价值同人的情绪联系起来,用人的情绪给出价值的根据在终极意义上是不可能的。在情绪和价值之间,不存在必然的相关性。何况,情绪本不可能加以经验性的言说,以不可言说的情绪去言说价值,暴露出自然主义者最初抱着的价值不可言说的信念。
事实价值观集中体现在伦理学中,这源于伦理学始终没有将价值同伦理的善相区别。“价值一般是在与道德的关联中被当作问题提出,甚至将道德价值认定为最重要的决定性价值。”[9]现代分析哲学家们,继承这种对价值和善不加分别的传统,误以为关于善的观念的分析就能代替对价值本身的分析。其结果当然是无的放矢。价值不是伦理的善,斯多葛派哲学家如是区别。按照我们前面关于价值一词的语义分析,价值是物的有用性;物的有用性来自物的差别性,物的差别性由人的差别性指向力或人规定差别性的能力给与。这在根本上同逻辑相关而不是与伦理的道德相关。价值之所以是价值,因为它不是事实,因为它同事实存在终极的差别。事实价值观,表达的是一种关于世界的事实性言说信仰,而且是一种没有终极根据的信仰。认定天地阴阳气之类的事实性在者,这不可能言明人的存在、人的共在、人的同在的价值,不可能开启作为意识生命而存在的人、作为精神生命与他人共在的人、作为文化生命向终极者同在的人。
事实价值观内含如下的信仰:“从事实导出价值、从陈述性的东西引出规范性的东西”[10]在逻辑上是可能的。这种可能性的前提为:事实与价值的同一性和以事实代替价值的合理性,从而抹去关于世界的价值性言说,即人关于世界的差别性言说。具体地说,这种抹去的工作开端于物和人的差别处,进而将事实价值化、物人化。
在价值论上,事实价值观构成逻辑虚无主义的根源一。
根据事实价值观,逻辑虚无主义,相信世界只由事实性在者构成而不由人的主体活动生成,相信没有关于世界的逻辑性言说和差别性言说。不仅世界中的物与人没有差别,而且物的差别就是人的差别。一切价值论在逻辑虚无主义者看来毫无意义。人关于物质自然的在、自然生命的生长、肉体生命的生存的差别性规定,在逻辑上不存在终极的根据。由上帝承诺的终极差别,对于物质界、植物界、动物界甚至整个人类无效。这样,逻辑虚无主义的展开方式为物的人化。它包括物质的人化、生命的人化、肉体的人化。
广义的物概念,指物质自然、自然生命、肉体生命,这也是事实一词的真正涵义。广义的价值概念,唤起的是作为价值给与者的存在者、共在者和同在者。物的人化,即事实的价值化,目的是为了以物的差别性代替人的差别性。所谓事实与价值不分,实质上是物与人无差别,人这个差别性的存在者丧失给与差别性的能力。
物的人化观念,把物的事实性之在理解为人的价值性存在,进而以物质的物性、植物的生长性、动物的生存性规定人性。在人的心理逻辑和物理逻辑、生理逻辑、生命逻辑之间没有根本的差别,并且,是后三种逻辑相的规定性规定着人的心理逻辑相的内容。动物的生存延续本能、植物的生长本能、物质的在的本性,就是人的人性的全部内涵。
作为逻辑虚无主义的一种展开方式,物的人化和作为虚无主义的一种展开方式的人的物化,仅仅在出发点上有差别。前者以物性为人性,后者以人性为物性。由于物的人化必然通过人的物化来实现,所以,逻辑虚无主义与在言说内容上出现了相同的地方。[11]不过,两者发生的根据却不同。物的人化,根据物与人无差别的信念即逻辑虚无主义;人的物化,依凭人的过去时间观即。
二事实价值观的非价值性
法哲学家拉德布尔夫,属于新康德派成员,在其《法哲学》中说:“当为命题只能由其他当为命题给出基础使之得以立证。正因为如此,终极的当为命题是不可能证实的,如同公理一样不能证明只能确信。所以,和终极的当为命题关联的、相对立的主张,即相对立的价值观与世界观在相互争论、对抗的时候,人们用科学的一义性来解决它们,这在先是不可能的。科学考察的是可以教人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但无能教人应干什么。”[12]这里,拉德布尔夫不仅指出科学对于价值问题在逻辑上的有限性,而且认为价值论中的“当为命题”同“终极的当为命题”相关,是终极的当为命题给出一切个别的价值观的立证基础。
科学告诉人物质界、植物界、动物界是什么,它无法为此提供更多的为什么的解释。它甚至对于人是什么这个事实性命题只能做出非本质的描述。因为,人是什么,在根本上不属于事实性命题而属于价值性命题。
事实价值观这种价值论上的科学主义形式,在面对价值问题时同样有拉德布尔夫所说的有限性。事实作为事实本身,因为它不是价值,更不可能充当价值的根据。事实在事实上的事实性,即它的有限性。有限性的事实,不可能成为与终极差别(“终极的当为命题”)相关联的价值根据的设定者。在另一方面,当我们言说物的价值的时候,实质上是言说此物在相对于被言说前的又一种功用或又一种差别。这种差别,唤起人的注意。不过,人关于物的差别的意识,却取自于他相应的差别意识力,是人的差别指向力言说出物的差别、物的价值。
人的差别指向力,根源于人的差别性存在。人的差别性存在,由终极差别给与。只有终极差别关于人的存在的差别性承诺,才使同在者全体相互差别。在此,价值的根据在人的差别指向力,在逻辑上由终极差别设定。价值的根源,显然不在事实上,相反,是价值本有的差别性决定着事实的事实性。
一个事实与另一个事实的差别,其根据在于差别的规定性。因为,事实给与事实的,只能是又一个有限的事实。事实的个别性作为事实的共性,来自于终极差别通过人的差别指向力即人的逻辑能力的承诺。终极差别在逻辑上,使一个事实差别于另一个事实。
事实价值观这种伪真价值观本身的成立,建立在事实与价值的差别基础上。从事实引出价值,以事实规定价值,其最低条件在于事实与价值的差别。否则,事实怎样去承诺价值呢?而把事实和价值区别开来的恰恰是价值。价值本来意味着差别。价值在逻辑上先于事实。它既把自身同事实分别,又给与事实之间以差别。事实之间的差别,和事实与价值的差别,无不背靠着价值。这在本源论上可以称为事实的价值性。
还有,事实在事实价值观中,即使能够给与以价值什么,其所给与的至多也不过是事实性的事实,而不可能是价值性的价值。事实无力像价值那样充当差别性的承诺者。
三肉体价值观
事实价值观,是人关于外在世界的伪真价值观,它对象化在人身上则为肉体价值观。
肉体价值观首先将肉体与价值的差别抹去,再用肉体的生存性来规定价值的内涵,从肉体的生存中引出价值的根源、价值的根据。人作为肉体的在、它的生长、生存是人的意识的中心和人与他人共在的目的,同时是人这个同在者全体向上帝同在的基本意向。
按照肉体价值观,肉体的差别性是人的价值差别性的给与者。人与人在价值上的差别,自始至终是肉体生存者之间的差别。肉体这个事实性在者——人的身体,是人的价值根据的所在。人作为人就在此诞生、成长、终结。为了生命的自我保存,每个人都有相应的自然权利,“就是每一个人按照自己所愿意的方式运用自己的力量保全自己的天性——也就是保全自己的生命——的自由。”[13]这里的人的“天性”,无非是人作为肉体生存者的生存。它和动物这种肉体生存者在根本上没有区别,甚至可以等同于植物的自然生命的生长。另一个唯物论者拉美特利,在其《人是机器》书中指出:我们尊重他人的钱包和生命,是为了保全自己的财产、名誉和我们的身体。[14]个人的身体的自我保存,构成人生的全部主题。人和人的差别,只不过是肉体生命体间的差别,但在肉体价值观看来,这是人和人在价值上的差别。
肉体价值观以肉体的生存规定人的价值存在,使之成为逻辑虚无主义的根源二。依照我们关于逻辑的语义阐释,逻辑承诺价值的差别性以终极性,它为肉体和价值的终级差别设定边界。逻辑虚无主义,在肉体价值观中表现为肉体与价值的终极边界的消失,或者说是抹去两者的差别。边界消失后的肉体,在肉体价值观中充当价值的给与者和承诺者。肉体生存化为价值的根据。
由于价值同终极差别的内在关联,由于终极差别是自在永在的上帝和人作为承受者的差别,那么,肉体价值化的结局自然是人的上帝化。人“将像上帝一样,认识善恶”[15],充当善与恶差别的判断者。肉体在人的价值存在中、在肉体价值观中的功能,根本上是承诺者的功能,类似于终极差别的给与机能。终极差别的给与,表现为上帝在下的言成肉身的努力。不过,对于肉体价值观而言,上帝不过是一个同人一样的肉体生命体。
肉体价值化这种人把自己上帝化的方式,通过人的意识生命的上帝化、精神生命的上帝化和文化生命的上帝化得以展开。人的意识、精神、文化在事实性上的三位和在以肉体生存为目的的一体,即上帝的三位一体,人性即上帝性。此种现象发生的原因在于:肉体价值化对于肉体与价值的差别的终极根据的取消,耶稣基督在以肉体为价值本源的肉体价值观中被取消。他的灵生及受死后的复活,由于没有圣灵的根据只有肉体的根据,因而是一种无根据的根据。无根据的耶稣基督,在肉体价值观中没有存在的必然性。这正好是肉体价值化所盼望的结果。
肉体价值化为人的存在本质,价值化为意识生命、精神生命、文化生命的本质。这样,人的上帝化所带来的,必然是人的肉体的上帝化,因为人的差别性存在由其肉体生存所规定。肉体的无差别本身,导致意识生命、精神生命、文化生命的无差别。它的事实性,使其在上帝化中代替了意识生命、精神生命、文化生命的生成性。这样,意识所意识到的,除了同样的肉体事实性外将不会有差别,精神的创造沦为一种事实向另一种事实的转换活动。至于文化生命这种人自觉自己的心灵的产物,也降格为一个事实性在者。
“如果人是他自己的上帝,那么,他就能为所欲为而对审判无所畏惧。……他应当崇拜和侍俸他自己而不是创造者”,[16]不是承诺终极差别和价值的上帝本身。人在自己的上帝化中已经登上了上帝的宝座,代替上帝给与自己的生存以终极合法性。人在肉体生存中作为事实性在者的无差别性,使其对自己在肉体价值化的行为中的差别承诺成为空洞的承诺。肉体因人的上帝化,而堕落为肉体自身的价值根据和生存边界。人顺从肉体的欲望,行各样污秽的事,“装满了各样不义、邪恶、贪婪、堕落,满心是嫉妒、凶杀、争竞、诡诈、恶念;又是谗言的、诽谤的、憎神的、不逊的、傲慢的、自夸的;他们还是捏造恶事的人、背逆父母的人,是无知、无信、无情、无慈悲的人。”[17]保罗在此列举的人的罪,都是根源于人的上帝化或肉体的价值化的信仰。只要不信上帝在三位一体的承诺中所承诺的人与上帝的终极差别,在逻辑上,人就无法避免上帝化自己的必然性;一旦人上帝化了,人的肉体及灵魂所行的一切过犯便找到了最终的合法依据。
因为,肉体的价值化和人的上帝化所带给意识生命、精神生命、文化生命是同一事实性的规定——人的肉体生存性的规定,人在价值论的意义上被创造为一个虚无性的在者,他的精神活动将围绕生存的事实而展开,他的文化最多不过显现为关于肉体如何生存的非价值性理念体系。总之,肉体生存占领了人的全部意识空间、精神家园和文化传统。人在价值论上的存在样式——意识、精神、文化——只是肉体生存的不同表达。所以,逻辑虚无主义,实质上以价值的虚无化为特点,其说到底是在为肉体生存主义辩护。四肉体价值观的非价值性
肉体价值观是这样一种伪真价值观:基于对肉体和价值的同一性信仰,而且是价值向着肉体同一而非肉体向着价值同一的信仰,肉体成为价值根据、价值本源的承诺者;全部价值观念——意识、精神、文化——的规定性无不以肉体生存的事实性为;人在价值论上,仅仅被当作肉体生存者。他的一切生成性活动的目的,指向肉体生命的生存本身,不是把人创造为一个独立的存在者。
肉体价值观,通过肉体的价值化、人的上帝化来实践其伪真的价值理想。说它是伪真的,因为它不是本真的,不是价值根据的终极承诺者,更不是价值本源的给与者。由肉体价值观所带来的事实上相互差别的世界,实质上是一个在价值论上毫无差别的世界,因为肉体价值观通过肉体承诺给价值的只是作为事实性在者的肉体。在肉体价值观所生成的世界图景中,肉体的生存,既是中心又是边缘,既为目的又为手段。
价值本来代表逻辑承诺的差别,或者是人通过逻辑承诺的差别。价值概念,内在地要求差别性而不是同一性的规定性。一个对象和其它对象如果没有差别,它就谈不上什么价值;一个对象如果无能唤起人的差别性意识,它也没有价值根源。价值这个概念,一方面同对象的差别性相关,但更重要的是同人的差别指向力相关。是人主观的差别指向力,赋予一个对象以独特的价值。不过,人的差别指向力又建立在什么基础上呢?
在谈论逻辑这个概念时,我们发现:逻辑内含有终极差别的涵义,还一般地讨论了终极差别与价值的相关性。[18]按照我们前面的言说,只有终极差别才是一切价值所唤起的差别性相的终极承诺者。由上帝借着三位一体的承诺所建立起来的人与上帝的终极差别,即逻辑的内在规定性。人作为终极差别的承受者,因此具有了差别指向力或赋予对象以价值的能力。
但是,肉体价值观,从抹去肉体与价值的差别开始,通过肉体的生存性规定人的价值和差别指向力,以此企图实现对人的意识世界、精神世界、文化世界的差别性的规定。其结果,在根本上不仅没有给与它们以差别,反而是以肉体的生存性把它们统一为同一性的肉体世界。人的生成性世界,堕落为以肉体的生存性为内核的现成性世界。人在这种现成性的事实性规定中,丧失了自己作为与物的差别和作为一个类与植物、动物的差别。其中,动物的肉体生存性,一跃成为人的人性。
此外,肉体价值观这种伪真价值观,因不可能在价值论上承诺价值与肉体本身的根本差别,其承诺本身实际上与价值没有关系。价值承诺的差别性,在肉体价值观中的不可能性,使肉体价值观关于价值的伪真承诺在终极意义上和价值无涉。和价值不相关的肉体价值观,当然同差别也不相关,因而无关于终极差别。也可以说,肉体价值观,仅仅承诺了一个在终极意义上无差别的世界(包括对人自身的承诺),一个以肉体生存为主体的无价值世界。所以,肉体价值观,是非价值性的伪真价值观。
另一方面,人和人肉体上的相互差别,根源于给与差别的价值本身。人与人之间在肉体上的生理同一性能够显明出差别,只是因为各人所背靠的价值的差别性。各人按照自己对终极差别的信念向他人言说出自己的个体性,即他在人类中的终极差别性。俗话说,相随心变,在价值逻辑论中即肉体的差别取决于它所依托的价值的差别。肉体自身,并不能给出人和人的差别性,尽管有人在生理上有缺陷,但那造我们的那一位从来没有承诺过在肉体上何为人的完全的形象;相反,他要求我们追求的是一种价值上的完全和他的身量,满有他的信仰。肉体,不但不能给与价值以差别,而且自身的差别还得自于价值承诺的差别。人的言说与书写,不过是这种差别承诺的表达方式。
注释:
[1]岩波讲座卷9《·价值》,111页,细谷贞雄文“价值与主体”,岩波书店,1971年。
[2]同上,27页,山下正男文“价值的”。
[3]同上,转引自213页,此段为韦伯关于价值的定义。
[4]同上,293、353页。参看上山春平“价值研究的课题”一文;尼采将价值同道德相关联起来阐释,并在生命价值逻辑与生理价值逻辑两个层面上展开全部价值逻辑图景,这一方面带来了价值与个别价值逻辑相的混乱,另一方面致使各种个别价值逻辑相之间的界线模糊。由于作为至高价值根源的生存意志在生命世界(植物界、动物界、人物界)中的有限性,由于人借助成长为超人的神化和由此而来的与神圣世界的分隔,尼采必然陷入虚无主义的相对价值论。他在《权力意志》258节中说:“我的主要学说是:没有任何道德现象,有的只是关于现象的道德解释。这种解释本身的根源在道德之外”(214页,伦敦,1924年)。这个之外的根源,就是以生存意志为核心的权力意志,解释者的生命和生存意志。尼采关于道德价值与生价值的相关性,参看日本学者原佑的论文“价值的转换——尼采”一文(岩波讲座卷9《哲学·价值》,134—139页,岩波书店,1971年。
[5]岩波讲座卷9《哲学·价值》,11页,山下正男文“价值研究的历史”,岩波书店,1971年。
[6]同上,87页。碧海纯一文“事实与价值”。
[7]同上,48页。山下正男文“价值研究的历史”。
[8]同上,转引自95页。关于价值情绪说,碧海纯一在其论文“事实与价值”中有较详尽的讨论,参看从89—99页。
[9]同上,134页。
[10]同上,257页。关于事实价值观在逻辑上的不可能性问题,参看同书中粟田贤三“与价值问题”一文。
[11]虚无主义与过去时间观的关系,我将在另外的文章中作详细的讨论。
[12]转引自岩波讲座9卷《哲学·价值》,43页,山下正男文“价值研究的历史”,岩波书店,1971年。
[13]霍布斯:《利维坦》,97页,黎思复、黎廷弼译,商务印书馆,1985年。
[14]《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下卷,118页,商务印书馆,1982年。
[15]《创世纪》3:5。新国际版(NIV),密歇根,1984年。
二、好集体,每名学生都受益
班级在建立的初期,总是存在教师不在,纪律就不是太好的问题。我于是特别注意年组里其他班级的情况。当我发现一些班级纪律特别好或有的班级纪律不太好时,就会让几名学生去看一下,对比一下,哪种学习环境更好。让他们直观地感受“好环境,每名同学都受益”。考试后,当我们班的成绩比平行班好些时,我也会抓住这一契机,来说明“好集体,每名同学都受益”。其实,这条价值观,所有人都是认可的。为了强化这一认识,我们班特意举办了一次《好集体,每名同学都受益》的征文比赛,使它更深入到每名学生的心里。曾经有一段时间里,我们班黑板的最上沿,写着的就是:最好的学习氛围,最好的学习状态,好集体,每名学生都受益。渐渐地,学生集体意识越来越强,做事时更能想着集体,想着别人。因为他们认可:好集体,每名学生都受益。
三、让别人因你的存在而幸福
我们班是住宿班,大多学生都是第一次住宿。现在学生个性一般都比较强,宿舍管理难度比较大。为了使学生能自我管理,不断地适应宿舍环境,我们班的住宿生每周都要填一个表格。表格的名头是:好环境;好心情;安心休息;快乐生活;愉快学习。表格中包括以下内容(1)个人舍务很好完成,自己物品摆放整齐;(2)中午12:20后不再闲聊,按时休息;(3)晚自习回舍后,做事轻点、慢点,10:30后不再闲聊,按时睡觉;(4)大气,同学间不斤斤计较,宿舍里能考虑别人的感受;(5)在宿舍认真完成自己的值日工作;(6)到规定的休息时间后,无串舍现象,也不会将其他舍的人领回自己舍;(7)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管理,有教养;(8)同舍学生不因的你存在而感到不舒服。虽然每条看上去都是那么简单,都是最基本的一些事情,但是这些内容确实影响着同舍学生的关系,也一直是宿舍管理教师头疼的地方。这个表格以宿舍为单位,要求每名学生把自己一周的情况填写到一张表上,然后在班级里公示。由于这个机制,学生每周都会反思自己在宿舍的生活情况。学生更明确知道在宿舍里哪些事情是应该做到的,哪些事情是应该注意避免的。渐渐地,在宿舍里,他们能考虑到别人的感受了,能为他人着想了,同舍学生的矛盾越来越少,宿舍里的关系越来越融洽,宿舍环境也更干净了。在这样的宿舍环境里生活,学生家长放心,宿舍的管理教师也很省心。
(一)工会具有一定的组织优势
工会自下而上建立了统一的组织网络,组织体系完整、条块结合,形成了覆盖面广泛和组织严密的体系。工作对象广泛、工作领域宽广、资源和手段丰富、拥有职工之家和娘家人的特殊角色,是工会独特的组织优势。工会拥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尤其是工会拥有一支素质较好、能力较强的工会基层干部队伍和积极分子队伍。他们长期与职工工作、生活在一起,对于广大职工的思想和需求有比较清楚的了解,在做职工工作时有主动性和针对性,使对方易于理解和接受。
(二)工会具有一定的职能优势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是工会的政治要求和行动指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工会具有维护、建设、参与和教育的职能,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能。替职工说话、办事是工会的权利和义务。工作出色的工会会成为名副其实的职工之家,深受广大职工的信赖。这样的工会在组织引导广大职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工作中必然会得到职工的支持,理解此项工作对于自身利益和社会发展的密切关系。
(三)工会具有一定的阵地优势
工会组织拥有丰富的媒体资源,具有搭建平台、教育引导、舆论宣传、文化熏陶、实践养成、制度保障等优势。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工会组织往往有较为充足的活动经费,为工会开展各种活动提供了财力保证。因此,工会有丰富的宣传阵地、文体活动阵地,便于采取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喜闻乐见、多措并举的劳逸结合、寓教于乐的活动,使先进思想在职工中生根发芽、落地开花。由工会组织出面组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普及活动,有条件搞得生动活泼、趣味横生,从而收到良好的效果。
(四)工会工作具有灵活性、多样性的优势
作为桥梁和纽带,工会工作中有更多的灵活性和多样性,不仅能围绕单位的主体工作展开正面宣传,而且能深入到基层、班组、家庭开展文体活动,甚至走向社会支持公益事业。由工会组织出面组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普及活动,有利于形成全方位、多样化的格局。
二、工会组织引导职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方法
(一)利益相关法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实现中国梦的价值支撑。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今天,生活质量的提高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内在要求。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和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与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中国梦的内涵相互渗透、相互联系、相辅相成。这些都是每个公民切身利益的根本体现,明确这一点,无疑会促进践行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
(二)行为养成法
价值观既是观念,更应成为行为方式,所以,行为养成法是引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可或缺的重要方法。价值观不可能由社会成员自发形成,必须进行正面有效的灌输,通过日久天长、持续不断地入耳入心,涤荡社会成员个人与核心价值观相悖的价值观念,达到日益涵养和日趋固化的目的,从而产生深刻的精神力量。同志于2014年5月30日在北京市海淀区民族小学主持“从小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座谈会时要求广大同学“从小做起,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一点一滴积累,养成好思想、好品德”,实际上就是在强调行为养成的重要性。
(三)榜样感召法
见贤思齐,这是每一个有上进心之人的自然之心。树立可亲可敬的典型人物、典型形象能有效地引导人们的行为走向,带来风气的好转。实际上,在我们的历史文化中,在我们的周围,从来都不缺乏为了国家富强、民主、文明而不惜抛头颅、洒热血的仁人志士和敬业、诚信、友善的普通国民。尊重贤者,表彰先进是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方法。
(四)环境感染法
舒适、和谐的工作、生活环境有助于人们形成积极的心态,接受正能量,这对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非常有利的。环境建设既是文化建设的条件,也是文化建设的重要目标,应该加强二者的良性互动,从而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工会组织引导职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路径
(一)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
雷锋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集中体现,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想载体。工会组织应该推动建立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志愿服务制度化,用雷锋精神感召人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学校可开展学习雷锋爱国报国活动,激励广大师生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奉献社会,报效祖国。
(二)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精神文明建设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主要内容,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则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具体实践,也应成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阵地。工会组织应该大力开展文明社区建设、学习型单位建设等活动,不断加强群体文化氛围和个人文明水平,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正落实到人们的行为之中。
(三)传承优秀传统文化
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是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随着时代的发展,这些思想理念越来越显示出其不可磨灭的价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主体精神取向,为多元时代凝聚思想共识植入了灵魂、指明了方向。它并非无根之木、无源之水,而是人类优秀文化积淀的成果,其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的滋养尤其具有重要的意义。努力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才能加深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解,也才能更好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会组织应该开展相应的活动,激发人们对传统美德的崇敬,对民族智慧的领悟,夯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基。
1.1对待物质财富和享受的态度影响人们的消费观
不同国家和不同地区的人因为价值观的差异在对待物质财富和享受的态度上是有比较大的区别的。比如,在欧美国家,人们强调努力工作追求良好的物质生活,也强调努力娱乐享受生活。在这种价值观的指导下,人们一般崇尚竞争,将获得物质财富的多少看作是成功的标志。在其他文化中,比如佛教和印度教盛行的东南亚及印度等国家,与欧美的价值观有很大的差异,无论是在生产上还是在消费上人们都持有节欲的态度,与追求财富、享乐主义的人生观背道而驰。对待物质财富和享受的态度必然会导致人们的消费需求和消费观念的差异性。
1.2对待工作和成就的态度影响人们的工作观
美国哈佛大学的心理学家戴维•麦克莱兰在其跨文化研究中发现,不同国家对待成就的价值观是不同的,并且,对待成就的态度是决定一国经济执行情况的主要因素,即那些怀有成就感越高的国家,其经济执行情况也越出色。价值观的差异会影响人们对待工作和成就的态度。因此,在进行跨文化营销中,营销者应该采取正确的激励措施去刺激当地员工来提高营销的效率。比如,在日本,树立工作和成就方面的荣辱感可以有效激励日本员工。在欧美国家,人们则希望能够得到更高的报酬和更富挑战性的工作。
1.3对待变革的态度影响人们的消费行为
对待变革的态度主要有两种:求稳取向和求变取向。比如,在儒家几千年思想的影响下,中国人对待变革的态度就是求稳的。人们习惯处于“相安无事”“、知足常乐”的社会氛围中。人们一旦接受了稳定的观念,就会习惯它,一旦有什么风吹草动,就会感到心里没底。如果稳定受到影响,人们也会感到无所适从。英国也是比较注重传统、比较保守的国家,在变革的取向上也是追求稳定。相反,美国是一个较年轻的、移民的国家,没有什么传统可依附,也没有形成较强的传统观念,比较崇尚新奇,容易接受变革。
1.4对待时间和风险的态度影响人们的选择观
对待时间和风险的态度也会因文化价值观的不同而不同。首先来说一下时间。每种文化对时间的观念和严格守时的要求是有差异的。这也往往是跨文化营销容易失败的原因之一。比如,美国人对待时间的观念是比较严格的,对严格守时的要求也很高。而在中东一些国家,一个拜访者可能要等很长时间才可能与谈判对方相见,或在签订合同之前也要拖延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在拉美一些国家,人们的守时观念是比较差的。所以,在进行跨文化营销的过程中,营销者必须了解当地人对待时间态度的差异。对于时间意识强的社会文化中,可以开发节省时间的产品,比如快餐、速冻食品等,这些产品虽然价格较高,但在时间就是金钱的观念指导下,这些地区的消费者还是会购买这些产品的。相反,在一些时间观念不强的国家里,人们往往在购物和选择商品时不惜花费更多的时间来讨价还价,这些可以节省时间的产品可能就不太受欢迎。对待风险的态度也缘于文化价值观的差异。不同国家的消费者对待风险的态度也有所不同。消费者在购买商品的同时也承担了风险。人们决定是否购买和购买何种品牌在一定程度上是受对待风险的态度影响的。另外,不同的消费者对待风险的侧重点也有差异,企业在进行跨文化营销时应该制定相应的策略。
2营销启示
2.1了解并适应跨文化营销中的价值观差异问题
价值观是人们依重要性程度而排列的一种信念体系。价值观的差异导致各个国家或地区的文化有很大的不同。而文化的差异又导致各地消费者的需求特点和消费行为千差万别,跨文化营销中很多误解和厌恶常常是因为对这些差异的忽视而导致的,这给跨文化营销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因此,跨文化营销者必须积极主动地适应文化价值观差异所带来的消费观念和消费行为的差异性。这种适应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考虑。一是把文化价值看作是不变的。跨文化营销中要适应东道国目标市场文化价值观的固有特征。在静态适应中,最容易发生错误的是采用自我参照标准。因为,跨文化营销者在进入他国市场之前已经形成了自己的文化价值观,积累了一定的知识和经验,但这些都是本国文化和自己生活经验的产物。面对跨文化价值观的差异性,营销者容易以本文化的价值观、态度、经验去理解、批判和决策。这就是自我参照标准。自我参照标准妨碍了对东道国目标市场的真实评价,在自我参照标准下制定的跨文化营销策略也必然会失败。除了要认识到文化价值观的静态性之外,还要注意到各国社会文化的变化性。其实,任何一种文化都是文化变革的结果。社会文化的变化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社会本身的发展;二是文化借鉴的结果。在动态适应中,营销者要特别注意文化借鉴。社会文化借鉴推动了社会文化的变化,有利于克服文化价值观背景的差异,加快社会文化群体对新产品的接纳。
2.家庭早期的价值观培育是公民获得价值观启蒙的第一个主阵地孩童时期是孩子学习的最佳黄金时期,家庭早期的价值观培育是公民获得价值观启蒙的第一个主阵地。日本学者木村久一曾提出过儿童的可能能力递减法则,他说:“生来具备一百度可能能力的儿童,如果从一生下来就给他进行理想的教育,那么就可能成为具备一百度能力的成人。如果从五岁开始教育的话,教育再好,也只能达到具备六十度能力的成人。到十五岁时教育就会剩下四十度。”[2]242印度“狼孩”卡玛拉的学习案例有力的证明了越早接收早期教育、越早受到早期价值启蒙越好。
3.家庭早期的价值观培育决定孩子未来的人生发展方向和社会的发展较之宗教对西方人的思想、行为甚至整个社会产生了巨大影响,中国人则更多地受家庭教育的影响,家庭早期的价值观培育决定孩子未来的人生发展方向。孟子讲“国之本在家”,黑格尔认为中国“终古无变的宪法的‘精神’,就是‘家庭的精神’”[3]113。从某种意义上说,“家庭文化是中国文化的核心。中国人重视家庭,对家庭怀着宗教般的情感,犹如西方人信奉上帝”[4]18。马克思在《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中指出,家庭以缩影的形式包含了一切后来在社会及其国家中广泛发展起来的对立。可见,综合了家庭成员之间思想的、感情的、经济的、文化的和道德的诸方面因素的家庭对中国孩子成长至关重要。幼童时期,正是幼儿及儿童个性形成的重要时期。他们的可塑性大,容易接受正、负方面的影响,家庭早期的价值观培育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决定孩子未来的人生发展方向,由此,作为国家和社会发展后备军的孩子也决定了国家的前途与未来,社会的进步与发展。
二、家庭早期教育中公民价值观培育存在的问题
(一)从家长与公民价值观的关系而言,存在三方面的问题
一是部分家长(如隔代教育)不了解价值观为何物,不知道“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也不知道价值观形成规律,无从谈起对幼儿及儿童的价值观教育。二是一部分家长虽然了解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但不认可,将自己认为正确的价值观传递给孩子。在目前的社会变革期,部分家长在价值观上产生了困惑,诚实正直还是投机取巧,宽容友善还是以直抱怨?他们既希望孩子诚实正直、宽容友善,又害怕孩子长大后吃亏上当、不适应市场经济的残酷竞争。因此,不自觉地给孩子灌输“不与陌生人说话”“资源有限,竞争无限”等价值观。更有甚者,自己的价值观已完全沦落到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自由等,仍振振有词的灌输给孩子。三是一部分家长虽然了解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也认可,但重视智育教育而忽视价值观教育。在我国几千年传统文化长期熏陶下,部分家长望子成龙心切,认为不能让孩子输在第一起跑线上,比较注重培养孩子的智力方面,而对成长发展过程中至关重要的非智力方面,如价值观、人格等方面重视度不够。
(二)从家长的教育方式来看,存在三种错误的教养方式
一是溺爱型。这种家庭教养方式指家长对孩子娇生惯养、千依百顺、无条件的满足孩子的一切要求。这种方式易导致孩子以自我为中心,形成个人主义的价值观。二是放任型。这种家庭教养方式指家长由于一定的原因(或工作繁忙,无暇顾及或因无意识教育孩子),对孩子的教育放任自流,不管不问。这种方式易导致孩子散漫,冷漠,长大后很难形成友善等价值观。三是权威型。这种家庭教养方式指家长将孩子看作私有财产,认为教育孩子是私人的事,全凭自己的意志教育孩子。这种方式容易出现“不打不成材”“虎妈”“狼爸”等现象,易使孩子敌视他人,仇视社会。
(三)家庭早期教育中公民价值观的错误培育产生了严重的后果
如果要对以上的错误教养方式进行总结,可以将“家长要求孩子采取某种行动或者要求孩子听话”归纳为以下的教养逻辑:一是简单的说理;二是在说不通的前提下,权威地单方面下命令下指示;三是仍然说不通则是告诫、警告、恐吓或引诱;四是也即最后一步是歇斯底里的打骂等惩罚,如面壁,关小屋子,或拳脚相加等。错误的教养方式对幼儿及儿童公民价值观的培育负作用相当大。在此,简单列举两种具体的方式加以说明。第一,在权威型教养方式中,如果孩子不听话就以编恐怖故事的方法对之进行连哄带骗的警告恐吓。这种教育方式下成长起来的孩子不易产生诚信感,家长不是将孩子作为平等的主体尊重他,不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而是连哄带骗,在其幼小的心灵播下了不诚信的种子,如果以后不及时矫正,那么孩子长大后自然会产生一种撒谎心理,离公民价值准则之“诚信”渐行渐远。第二,在溺爱型教养方式中,如果孩子不小心头部撞倒了桌子等哇哇大哭,家长习惯性的安慰,“我们打这个桌子,是它不乖,该打该打,不哭了啊……”这种教育方式下成长起来的孩子不易产生友善感,家长的这一举动不是让孩子查找被撞的原因,而是把责任推给别人、别物。别人、别物如果有对不起地方,那么一定要“讨回个公道”,在其幼小的心灵播下了怨气的种子,如果以后不及时矫正,那么孩子长大后自然会产生一种报复心理,与公民价值准则之“友善”相去甚远。
三、家庭早期教育中公民价值观培育的观念和原则
(一)家长要形成正确的“三观”
家庭早期公民价值观培育,对个人、社会、国家均至关重要。但家长、学校、社会、乃至政府对之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尤其是家长自身。因而,政府、社会、社区等有义务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如加强立法,加大家庭早期价值培育重要性宣传,形成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家长培训支持体系等,帮助家长形成正确的三观,指导家长正确实施家庭早期公民价值观培育。
1.正确的孩子观。孩子不是家长的私有财产,孩子是逐渐成熟的具有一定依赖性的相对独立主体,具有平等的人格。家长应站在孩子的角度认识孩子、理解孩子、尊重孩子,重视他们的心理、生理发展特点和各个年龄段的成长规律。
通过教育理念、学校传统、理论教育、行为规范教育等形式来促使学生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通过党团活动、班级活动、主题活动等方式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活动实践;通过校园建筑、校园文化设施和校园美化物态来助生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化形成;通过建立教育和实践制度来帮助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完善,使学生达到知、情、意、行相统一的培养目标。通过毕业生的升学和就业情况跟踪调查分析,检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实践的成效。
引导和教育学生从小事做起、在行动中感悟,使其符合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受到激励,使其违背价值观的行为受到制约,树立主旋律意识与阵地意识,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不断提高理论研究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中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二、立足于学校内、外丰富的教育资源,发挥学校现有的品牌与经验
在信息社会的大背景下,文学逐渐商品化,文学性的渐渐钝化,使得文学失去了原有的锐利光芒,卡尔维诺执着于对轻松的自然环境的描写,是对现实社会喧闹、咄咄逼人、加速和咆哮的反叛。后现代主义是西方社会进入后工业时代的产物,随之鼎盛直至渐渐分化、沉寂,后现代主义仍是一个开放的探讨领域,二战后社会的凋敝,复制使得艺术灵光的消逝,在强大的物质洪流的挤压下,人失却了应有的位置,世界呈现出一种厚重感,生活在其中的人类越来越感到生活的重负。卡尔维诺在《新千年文学备忘录》中提到他写作生涯之初曾着力表现所处的时代,但是越发觉得写作与现实间的差异,“我才渐渐意识到世界的重量、惯性和暧昧性———这种特质从一开始就如影随形紧跟着写作,除非你想办法躲避它”[2]。环境必然影响创作,而文学也必然受制于所处环境,长在意大利,住在巴黎的卡尔维诺对自己所处的环境就特别敏感,在《巴黎隐士》中谈到,如果去掉附着在巴黎之上关于文学和文化的那圈光晕,“巴黎可以重新变成一个内在城市,那么我就可以写它了。不再是故事说尽的城市[4]。”因为巴黎厚重的年代感,“很难找到新鲜不至于重复的话题”,所以卡尔维诺进行语言实验和话语游戏,对传统小说和叙述方式进行反思、解构和颠覆。参照卡尔维诺的创作实践,不难发现其区别于传统小说创作而独树一帜的地方,用精妙的结构布局、科学理性的探讨以及对宇宙空间的表现,开创了小说创作的无限可能性,无愧“后现代主义大师”的称号。无论是现实环境的污秽不堪还是心理环境的彷徨困惑,生存面临岌岌可危的困境时,卡尔维诺认为我们应该像萨满教的巫师一样卸去身体的重负,飞进另一个世界。即换种方式看待世界的重量,珀尔修斯通过铜盾的反光来观察他那具有使人石化的目光的对手美杜莎,并最终战胜了她,卡尔维诺强调了这一神话故事的借鉴意义,即面对强大的对手,切勿正面迎敌,而应侧面切入,故卡尔维诺主张以“文学之轻”表现“现实之重”,不同于传统现实主义题材小说对客观事实的真实再现,而是通过写作材料的选择和写作技巧的运用,开启后现作的无限可能性。
在《新千年文学备忘录》中,卡尔维诺分别利用减轻语言的分量;高度抽象的描写;象征性的轻的视觉形象等三种文学技巧来“轻化”现实。“轻”这一文学价值观是西方世界一直存在的美学价值,卡尔维诺努力从欧洲久远文化传统中汲取营养来支持自己关于轻逸的叙述。在《新千年文学备忘录》中,卡尔维诺罗列了从古希腊神话故事到现代的小说诗歌创作中关于“轻”价值体现的桥段,如在开篇讲到穿飞鞋的珀尔修斯借助最轻的事物———风和云,砍下了蛇发女怪美杜莎的头颅;古罗马诗人和哲学家卢克莱修用一种使物质原子化的做法,溶解世界的坚固性;奥维德则通过定义各种事物的特质、属性和形式来溶解事物的重量;薄伽丘笔下的佛罗伦萨诗人卡瓦尔坎蒂摆脱身体的重力轻盈的一跃的视觉场景被卡尔维诺挑选为新千年的吉祥形象之一;意大利诗人莱奥帕尔迪对轻的形象如月亮的钟情等,从卡尔维诺所罗列的例子来看,“轻”一直存在于文学创作的历史当中,但是卡尔维诺作为集大成者,将这一美学价值单独提出来作为自己的特色理论内容。卡尔维诺总结了“轻”的三种含义,或者说是实现“轻化”的三种手段,即减轻语言的分量;高度抽象的描写;象征性的轻的视觉形象。后现代主义的最大特点在于以“语言”为中心,“关注语言的游戏和实验,热衷于开发语言的符号和代码功能,他们的意图不是表现世界,而是要用语言来制造一个新的世界[5]。”在后现代主义文学的创作中,文本是表意关系的所在,减轻语言的重量即减轻意义的重量,所以卡尔维诺倡导的是通过简单的语言表述传达轻逸的语意关系,以此减轻与现实世界的联系。
所以在卡尔维诺的作品中我们常常能看到简单的词语的运用,“分成两半的子爵”,没有肉身的灵魂骑士,灵活的穿梭于树与树之间而从没有着地,最终飞向天空的男爵。高度紧张的现代生活,人们更倾向于对轻松短小读物的选择,正是在考量了现代人的阅读心理后,卡尔维诺更青睐于短篇小说的创作,而长篇小说也是由一个个故事拼贴而成,卡尔维诺的小说没有复杂的人物关系,没有曲折的故事线索,没有固定的小说结局,他的创作呈现出一种开放的姿态,给予读者一种“轻阅读”的体验。创作中高度抽象的描写,以简练的手法轻化结构的重量,《如果在冬夜、一个旅人》践行的就是一种故事套故事的轻化结构,借助叙事的不断中断与节奏的重复,使许多个可能的故事同时并存,在看似混乱的叙述中却精确设计了十个文本的合理秩序。但也因为描写的抽象使得卡尔维诺的作品晦涩难懂,要求智力的过份参与才能解读其表意的抽象。最后是大量使用轻的视觉形象,对视觉形象的推崇显示出卡尔维诺独特的当代小说趣味,当代社会已经被媒介制造的大量的视觉形象包围,电影电视里充斥的都是生动有趣的形象,而作为传统媒介的纸质作品为适应新时代的发展趋势,不得不做出应对,卡尔维诺在其作品中尽力用文字将生动的视觉幻想呈现在读者面前,而在他众多的作品中,月亮这一轻盈的、悬浮的、静默的形象成为作者笔下着墨最多的点,“当我开始构思这些演讲时,我就想过要用一个专章来谈论月亮[2]。”逃避引力的法则为作家带来了无限的想象空间,《树上的男爵》中主人公柯西莫的生存准则就是一辈子不着地,但是作为一个普通人,作者怎么处理他的死呢?于是有了柯西莫在病危之时抓住过路的热气球一飞上天,不知所踪的桥段。同为后现代大师的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中描写“美人儿”蕾梅黛丝抓住被狂风刮起的床单飞向空中,消失不见,可见关天的想象是作家热衷的叙述对象。这种基于现实刻画之上的不经意间的虚构带给读者的阅读体验是一种轻松愉悦感。面对现实不可避免的生存之重,卡尔维诺并非消极的逃避,作为一个积极入世的文学家,卡尔维诺倡导我们用文学“轻化”现实。厄普代克认为,博尔赫斯、马尔克斯和卡尔维诺三人同样为我们做着完美的梦,三人之中,卡尔维诺最温暖明亮。不同于昆德拉执拗的表现生活无处不在的束缚,不同于马尔克斯关于时间循环的孤独体验,卡尔维诺真切的体会到了现实的重压,而他的工作在于创新写作方式,以一种乐观的姿态改善现实的负重,他的作品融现实与童话、哲理与形象于一炉,在亦真亦幻的意象世界中展现文学价值观之“轻”的特性。
在谈到将文学视为一种生存功能,对生存之重做出“轻化”的反应时,卡尔维诺举了萨满巫师的例子,对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大部分重负,巫师们会在夜里乘轻盈的工具,如扫帚、麦穗或稻杆飞进另一个世界,但是这一幻想只能存在于文学之中,所以生命之重不可避免,正如作者以卡夫卡的《煤桶骑士》来结束关于“轻”的演讲稿,煤桶骑士骑着空桶寻找煤以取暖求生,但是桶“它愈是填满,就愈不能飞翔,”这一寓言正是说明了文学与现实无法逾越的鸿沟。这也许就是鲁迅所谓的文学“无用之用”论,文学无法改变现实世界,但是它足以影响人们改变世界的方式,依旧可以达到“化重为轻”的目的。
作者:刘会芳
二、当前大学社社会主义核心交织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1.教育观念落后
在高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过程中,“两课”教育让然采取传统的“灌输式”“填鸭式”的教育、教育学方法,完全忽视学生的自主选择性及独立思考空间,无法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造成学生学习过中的机械性、死记硬背形式的灌输学习,造成学生学习内容的枯燥、呆滞,严重的影响了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效果。
2.缺乏差异性和层次性
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对大学生往往是采取一刀切的教育方式,不能及时有效的关注大学生群众间在思想状况、道德品质上存在的层次性与差异性。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过程中对所有的学生都是相同的要求,未能把学生在道德层面上的差异性、广泛性与层次性有效的结合起来。同时,也没有把教内容中需要提倡什么、要求什么有效的区别开来。这种没有差异性与层次的教育方式,必然导致大学生思想状况、道德观念的良莠不齐,严重的影响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效果。
3.教育方式、方法的单一化
只是重视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的显性教育,只是把大学社的核心价值观教育作为一个学科,一门课程,刻意地去强调教育内容的唯一正确性,教育的目的性过于直接,没有丝毫的掩饰,导致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理论只能机械性的死记硬背,对内容不能进行及时有效的理解与吸收。另一方面,在教学的方式方法上也是多数采取灌输式的这个面说教,未能将社会发展要求、社会发展实际与大学生的思想实际有效的结合起来。
三、当代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对策
1.创新教育观念
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教育目标、达到教育目的、收获良好的教育效果的重要保障。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价值观的多元化发展,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者应该立足实际,有效的将社会特征、现实需要与大学生的自身实际情况相结合,同时,理性的做到针对大学生群体之间道德文化、思想素养存在的差异与多元而采取相应的教学对策。在帮助大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同感的过程中尊重大学生自身价值观念的选择,及时发现存在不良价值观的学生并进行确的规范与引导,充分的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开放性和包容性,增强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同感。
2.注重差异性和层次性
其学生之间存在的差异性和层次性,致使其并不具有普遍适应性。因此,在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过程中要注重学生群体之间的差异性和层次性,要采取因人而异、因材施教的教育方式,达到共同成长的目的。同时,要将教育内容的光发行和差异性结合气啦,明确的把要求什么和提倡什么区分开来,拒绝形式主义和一刀切。例如,针对学生中的党员或积极分子,我们可以从政治的角度去要求他们做到以为人民服务为主导价值观;而对一般学生而言,我们可以采取“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这样的基本道德规范为主导价值观。[3]
价值的主体只能是人,任何价值都是相对于人的价值、满足于人的需要而言的,在此意义上,价值观是人对价值的根本立场和看法所作出的反映。价值观是人们对社会存在的反映,社会环境对价值观的形成有着重要的影响,当人们处于理想与现实、传统与现代、个体与群体冲突中时,有时难于坚持自己的原则,守住自己的底线,价值取向和价值标准也随之产生动摇。
“法律与权力的冲突”对司法行政干部培育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影响。我国长期以来是一个以“人治”为主的社会,“权大于法”是中国典型的传统政治文化。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倡导的“法治”,要求我们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弘扬法治精神。有人戏言,“法,就是领导的看法”,在现实生活中“权大于法”的现象比比皆是。虽然我国提出了依法治国、建立法治国家的的治国方略,并且不断制定完善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但实际上法律的权威没有真正树立起来,法律作用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不少基层司法行政干部在“法律与权力冲突”中,往往缺少维护法律的勇气,容易屈从于权势的压力,最终放弃法律原则而去迎合权力。
“官本位”思想对司法行政干部培育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影响。在“官本位”思想的影响下,基层司法行政干部容易孳生和衙门作风,容易生成“我上民下”、“我智民愚”、“我说民从”的潜意识,对于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尤其是对 “平等”、“法治”价值观的培育与践行带来较大的阻力和负面影响。在“官本位”思想的影响下,有的基层司法行政干部往往缺乏干事创业的决心,一心想着早日升官发财,这对于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极为不利。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只有被正确认识和理解,才能成为思想上的自觉和行动上的追求;只有建立健全相应保障机制,才能在工作实践中得到充分体现,从而达到推进事业发展的目的。
培育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内化于心。作为一名司法行政干部要立足岗位、结合自己的工作职责培育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尤其是要树立“公正”、 “法治”意识,让“公正”、“法治”等价值观根植于基层司法行政干部灵魂深处,内化于心。笔者在工作中曾经遇到这样一个案例,大致情况是这样的,在20多年前,有一城镇居民甲在全南县一乡镇的农村购买了农民乙的一块宅基地,并签订了协议书。20年后即2013年底,该农民乙将城镇居民甲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协议无效。法院开庭审理后,依法作出了协议无效的判决。法院判决后,大家众说纷纭,有认为农民乙不讲诚信的,有认为法院判决是公正的。如果抛开法律来说,农民乙确有背信弃义之嫌,但果真如此吗?农民乙的宅基地属于集体土地,法律对农村宅基地的转让有严格的限制,其中有“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的禁止性规定。我们应当在法律框架内讲“诚信”,对违法的事或行为讲诚信,是我们法治信仰缺失的表现。我们作为一名基层司法行政干部如果没有法治精神,没有正确的价值判断,也人云亦云,我们在处理到类似案子时,恐怕会束手无策。
2护生专业价值观各条目的得分
护理专业价值观量表各条目均值为3.92±0.90,各条目的均值均在3分以上,属于中等偏上水平。得分最高和最低的5个条目见表1,2。2.2.3不同特征护生专业价值观的比较从表3可见,不同性别护生专业价值观总分及各维度得分均无统计学差异。不同学历护生在专业价值观总分及各维度得分均有显著性差异,且高职护生专业价值观水平高于本科护生。除"行动主义"维度,不同年级护生在专业价值观其余各维度和总分方面均有统计学差异;在"利他主义"、"专业主义"维度及总分方面,年级越高得分越低。录取方式方面,除"利他主义"和"行动主义"维度,志愿报考护理的护生在其他各维度及总分均高于调剂至护理专业的护生。对护理喜爱程度不同,护生的专业价值观总分及各维度得分亦存在统计学差异;除"行动主义"维度,专业价值观其他各维度得分及总分方面均为"喜欢护理"的护生高于"一般喜欢"的护生,"一般喜欢"的护生高于"不喜欢"的护生。
3讨论
3.1护生专业价值观的总体水平较高
护理专业价值观是个体价值观系统的一部分,反映护理人员这一群体对待当前从事或将要从事的护理工作的信念和态度,是护理人员职业生涯中表现出来的一种价值倾向[6],正确积极的专业价值观有助于个人职业生涯的发展和整个护理队伍的发展和稳定[5]。本研究中护生的专业价值观得分属于中等偏高水平,量表五个维度的均值为3.74±0.89~4.03±0.87,表明我院护生具有积极向上的专业价值观,与其他研究结果一致[5,7]。多年来,我院一直致力于将护生专业价值观的培养作为教学工作的重点,不断探索新的课程设置、教学方式以及有益学生职业生涯发展和职业教育的自我教育模式[7]。并积极开展职业体验教育活动,增加学生护理职业生涯的亲历体验,如"5•12"护士节的"授帽"、护理基本功大赛、服务志愿者活动等;加强职业理想教育活动,帮助学生树立职业自豪感,如邀请南丁格尔奖章获得者进行专业思想教育和护理职业生涯报告、开展职业理想教育为主题的辩论赛、演讲比赛、征文比赛以及编写职业教育人文读本等。本研究结果证实了我院职业教育已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需进一步加强。
3.2护生对护理专业价值观各维度的关注度不同
调查结果显示,护生专业价值观"关怀照顾"和"利他主义"维度的均数分值最高,且得分排在前五位的条目均来自于这两个维度,提示护生对护理过程中应体现对患者关怀照顾,应设身处地为他人的利益及幸福健康着想的认同程度较高。这与学校职业教育中注重培养护生仁爱、奉献等专业价值观息息相关。调查结果也显示,护生对"行动主义"维度的关注度最低,且得分最低的五个条目中有3个来自于这个维度,包括"应该参与专业护理协会的活动"、"应该参与同行之间的相互审查"、"促进和维护施行于学生实践计划的学习活动标准",与其他研究结果相似[8]。美国高等护理教育标准中将"行动主义"解释为护士通过专业行动影响护理专业的发展和促进患者健康[2]。本调查结果反映出我院护生主动参与护理学会活动、促进护理事业发展的意识较为薄弱,护生对角色的定位欠完整。这可能与护生仍处于在校学习阶段,对促进护理事业发展的相关内容接触较少有关。但随着我国护理事业的不断发展,对护理人才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护士的角色不仅局限于护理者,还应承担护理管理者、教育者、研究者、协调者等多种角色的责任和义务。因此,护理教育者应加强引导,使护生充分认识承担多种专业角色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促使护生在学习阶段加强对教育、管理、科研等多方面能力的培养。
3.3不同性别护生的专业价值观水平没有差异
调查结果显示,不同性别护生的专业价值观在总分及各维度上都没有统计学差异,这与其他研究结果不一致[9,10]。这可能与我院只在高职层次招收男护生,且均为第一志愿录取,入校时护生对专业的认识及个人的职业目标比较明确有关。也可能与本研究中男护生的样本量过小,缺乏代表性有关。鉴于国内多项研究表明男护生的专业价值观水平低于女护生[9,10],且我院男护生招生比例在不断增加。因此护理教育者应加强对男护生专业价值观的关注与培养,帮助男护生树立正确的专业认识和职业理想。
3.4本科护生的专业价值观水平低于高职护生
调查结果显示,不同学历护生在专业价值观总分及各维度得分均有显著性差异,且高职护生专业价值观水平高于本科护生,这与相关研究结果一致[11-13]。有研究认为个体职业选择的主要目的是生存的需要和自我的实现,而受教育年限越高,文化程度越高,成就感越强,对职业发展的目标要求越高,更关注自己的职业角色是否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14]。本科生是护生中学历较高的群体,往往对个人的职业发展有较高的追求目标,个人职业的高追求目标与社会低期望值之间的冲突易影响护生专业价值观水平。而高职护生在专业的选择上多以就业为目的,其专业的选择性及学习的目的性较本科护生更为明确,且职业的发展目标也较为切合实际。同时由于我院志愿选择护理和喜欢护理的本科护生的比例低于高职护生,而护生自身对选择护理专业的意愿及对护理的喜爱程度也影响专业价值观水平,这可能也是本科护生职业价值观水平低于高职护生的因素之一。因此护理教育者应注重引导护生正确认识自我,合理定位自我需求,确立切实可行的职业理想和职业发展目标。
3.5低年级护生的专业价值观水平优于高年级护生
调查结果显示,低年级护生的专业价值观水平优于高年级护生,这与其他研究的结果一致[15,16]。一、二年级护生对自己所学专业的认知多来源于学校教育,学校多途径的职业教育促使学生在一、二年级时逐渐对护理专业有了正确的认识,形成了较为正性的专业价值观和理想的职业目标。而三、四年级护生在见习、实习中逐渐接触临床,由于此时护生正处于人生观、价值观尚未成熟的阶段,对专业情感和专业行为的倾向表现为复杂多样,易受环境的影响而表现出对专业的不稳定性[17]。琐碎而繁重的护理工作、患者的不信任、社会对护理职业的偏见、复杂的人际关系,使护生在从学生向职业化护士角色转换过程中难以完全适应,易产生巨大的心理冲突和心理落差,从而导致专业自信心和自豪感下降[18,19]。因此护理教育者应关注护生临床实践期间对专业的认知及专业思想的变化,及时发现并疏导学生对于专业存在的疑问和顾虑,帮助学生建立并发展良好而稳定的专业价值观。
职业价值观是人们对社会职业需求的评价,是人生价值观在职业问题上的反映,它的核心内容是职业需要。它通过职业动机、职业态度、职业评价、职业意愿、职业理想等形式表现出来。通过对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湖南工业大学这两所新升格本科院校的在读大学生(主要是专科生)进行问卷调查和访谈,我们得知:当前大学生在职业态度、职业评价、职业动机、职业理想等方面呈现出了一些新特点;而院校升本也给学生的职业价值观带来了一些新变化。对此,高校应及时采取相应对策,进一步加强大学生的职业价值观教育。
一、专升本院校大学生职业价值观状况分析
本调查采用了分层随机取样的方法,对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湖南工业大学的专科生进行了关于职业观问题的抽样调查,共发放问卷1000份,回收有效答卷924份,答卷回收率为92.4%。接受调查的学生年龄在19-24岁之间。其中男生405名,占43.8%,女生519名,占56.20l0;文科学生545名,占59%,理科学生379名,占41%;师范类学生489名,占53%,非师范类435名,占47%。在选取调查对象时,充分考虑了性别、年龄以及文理科、师范类和非师范专业的均衡性。调查的主题为大学生的职业取向、动机、理想及高校对大学生择业的态度和教育之比较等。调查结果如下:
(一)大学生职业态度:务实与创新
职业态度是人们对某种社会职业比较持久的心理反应倾向和行为倾向。它是个人职业选择的态度,包括人们对职业的选择方法、选择过程、工作取向、独立决策等方面。它主要由人们对职业的认知、情感和意向三部分组成。
职业认知是人们对职业的性质、意义的探索和理解。我们调查发现,在确定职业的意义、社会地位和价值的角度上,14.5%的大学生考虑的是社会职业是否符合自身的需要;47.8%的大学生则从社会职业给人们的时空自由程度、个性发展空间、职业本身的创新需求程度出发来考虑。被当前大学生列人前五位的职业是:自由职业者,律师、会计等专门人员,教育工作者,企业主,军人。概括地讲,大学生的职业倾向主要分为个性型、享受型、稳定型、自我实现型等。其中女大学生偏向于稳定型、享受型的职业;男生则偏向于个性型、自我实现型的职业。
职业认知往往影响着人们的职业情感或情绪体验,也影响着人的职业意向反应。职业情感和职业意向则与人们在职业活动中的心态、工作积极性等心理和行为倾向相连。目前大学生的就业心态自信、坦然者占16%;焦虑担忧、困惑苦恼者占SO%;害怕、矛盾者占11.5%o“如果求职时,有意向单位给的薪酬达不到自己的期望值”,选择先签约、再努力工作争取发展机会的占78.5%,放弃重新选择的占10.7%,观望、不确定的占11.8%;在“将来你会怎样对待工作”的问题上,绝大多数大学生选择在认真的基础上力求创新,而且“愿意放弃自己的专业,选择一个能够解决就业问题的工作”。这些说明大学生的职业态度是认真务实、锐意进取、力求创新的。但在问及对专业的满意度和将来是否会从事与专业相关的职业时,学生存在“高认知、高情感、低意向”的倾向。如认为教师职业社会地位高的占30.8%,喜欢教师职业的占28%,但愿意选择中小学教师职业的仅占20.6%o
另外,随着学校专升本,学生的职业态度发生了一些改变。如学校升本前后,学生对自己专业的满意度比例上升了11.7%,喜欢与专业相关的职业的比例上升了10.2%;将来想从事与专业相关的职业的比率上升了6%;毕业后11.7%学生选择继续升本,有的甚至准备考研。这个结果反映出,学校升本后给学生的发展平台更高,学生可以选择的空间更大,从自身发展的角度出发,部分学生对职业的认知、情感、意向均发生了一些变化,并据此重新调整了自己的职业规划。
(二)职业评价:平等与为我
职业评价是人们根据自己的价值观,对社会各种职业的好坏、优劣和重要性等方面的一种判断。职业评价能力与其对职业的认知有关。职业评价在对职业价值观的研究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它不仅直接影响着人们的职业选择和职业流向,而且也影响着人们的工作态度。通过职业评价,可以发现不同职业在人们心中的地位和声望,看出人们最注重的职业特性,了解人们的职业取向。
我们经过调查发现,专升本院校的大学生在职业评价时重视生活方式、个人发展、经济价值、社会声望、工作安定性、成就、独立性、同事关系等价值尺度,而且具有两个显著的特点:(1)职业平等观基本建立。当前大学生对知识的崇尚没有减弱,但已经突破了传统的职业价值取向,不再把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之区别作为衡量职业好坏的标准,在“你认为教师职业的地位如何”这项调查中,57%的学生选择“和其他职业一样,只是一份职业而已”;在“判断职业好坏的因素”中,只有极少数学生选择“社会地位”。可见,大学生心中已没有职业贵贱之分,社会地位的高低已不是学生选择职业的首要因素。(2)职业的为我性较强。在评价职业的标准问题中,14.5%的大学生选择“符合自身的需要”,17.8%的学生选择“轻松自由”,25%的学生选择“个性特长发展”,5%的学生选择“职业本身的创新需求”。其中部分女生将社会关系也作为判断职业好坏的标准。可见,大学生评价和选择职业时,更多地强调职业的为我性,更多地考虑职业对自身需要和发展的有利性。
大学生职业评价的这些特点不因学校升本与否而改变。但学校升本后,新的教育理念和思路的引导、新的校园文化的熏陶以及职业价值观教育力度的加强,对提升大学生职业评价水平的意义是不言而喻的。
(三)职业动机:复合性与主体性
职业动机是驱使人们进行职业选择的“利必多”即内驱力。它在一定程度上受到职业评价的影响,但两者不是一回事,职业评价高的职业未必会让人们产生职业动机。职业评价比较外露,职业动机比较内藏,比职业评价复杂。
经调查显示,专升本院校大学生的职业动机凸显出两个特点:一是职业动机的复合性。大学生的职业动机多种多样,概括起来有:(1)个人发展的机会;(2)个人兴趣爱好;(3)薪酬福利;(4)工作稳定性;(5)国家和集体的需要;(6)社会关系。其中,女大学生择业时,对社会关系的依赖程度高于男生。在“您认为影响就业的因素依次排列”中,36.7%女生将社会关系放在前三位。二是职业动机的功利性弱化、主体性增强。与前几年大学生职业价值观的调查研究相比较,当前大学生并不将薪酬福利、经济收人等物质生活条件放在第一位,而符合个人的兴趣爱好,能给自身提供发展和晋升的机会,能发挥自己的才能的职业更易激发他们的职业动机和兴趣。可见,随着多种经济成份的确立,多种生活方式的自由选择,因利益主体的不同,其价值取向呈现出多元化,从而决定了大学生职业动机的多样化、复合化、主体化。
此外,随着学校的升本,部分大学生的职业动机和选择的某些方面略有变化。如对薪酬的要求上,升本前在1200元以下的占34.7%,在1200一1500元之间的占43.4%;升本后,薪酬要求选择1200一1500元之间的大学生比例上升了6%。在“学校升本对您就业是否有影响”一项中,认为“有影响,增加了就业信心”的比例为52%。可见,学校升本在一定程度上让学生增强了就业的信心,强化了职业动机,从而提高了大学生的就业期望值。
(四)职业理想:个性与自致
职业理想是人们对自己将来所从事职业的设想。它是人们在纷繁复杂的社会职业中,为自己所设定的理想的奋斗目标。一个人的职业理想并非与生俱来的,而是在社会化的过程中,随着职业意识的形成发展而产生的。“职业意识是求业者对职业对象满足自己生存、发展、享受需要的程度的理解以及由此产生的对某种职业对象的向往和追求。‑}x7大学阶段是学生职业意识基本发展完善的阶段,也是大学生对自己的职业理想确定具体实现的时间表和方法途径的时期。调查与访谈结果表明,大部分学生进人大学就规划了自己的职业生涯,明确了自身的职业理想。在制定职业规划中,他们会受到父母亲人、学校老师、同学朋友等的影响,但主要由个人兴趣爱好来决定,因而大学生的职业理想具有鲜明的个性化和自致性特征。一是崇尚个性化。约10%的学生选择自主创业;25%的学生选择“个性特长发展”型的职业理想;还有相当部分学生在访谈中表示,将来的职业理想和选择不会看工作地域、待遇等,而是看职业能否体现出与众不同的价值,能否彰显学生的个性。二是职业理想实现的自致性。在追求职业理想实现的过程中,大学生更注重自我努力、自我奋斗。如在职业薪酬目标上,五年后希望达到的薪酬要求是3-5万元/年的占44.6%,5万元以上的占42.8%;而55.4%的大学生认为,实现理想和获得高薪的主要因素是自身的工作业绩、个人知识与能力水平、工作经验等。
在职业理想问题的调查中,学校升本前后变化最大之处是学校为大学生提供的职业价值观教育的强度和力度不同。38.8%的学生认为,学校在升本后对学生的就业工作重视些,除主动提供职业需求信息外,还开展择业观和职业规划教育,宣传就业政策、法规。升本前后,学生选择毕业后立即就业的比例下降了11.7%,究其原因,是部分学生想继续深造,借助学校升本后提供的更大平台,调整实现自身职业理想的内容、实现时间和方法途径。
二、专升本院校对大学生职业价值观教育的新举措
大学生职业价值观的形成、发展与变化受若干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概括起来,有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两种。内部因素主要同大学生白身的需要、兴趣、能力、爱好、性格等有关;外部因素主要同社会、家庭、学校的影响有关。因而,专升本院校也应从内、外因素两个角度,有针对性地对大学生进行行之有效的职业价值观教育。
(一)积极引导大学生职业动机中的优势需要
在心理学领域,一般认为,需要是指有机体的某种缺乏或不平衡状态,表现了有机体的生存和发展对于客观条件的依赖性,是有机体活动的积极性源泉。[3]职业需要是职业价值观形成的基础。塞维尔认为,人的职业需要一旦被意识到,就以职业评价、职业动机、职业态度、职业理想等形式表现出来。(4]人们的职业需要不同,职业价值观的表现形式也不一样。大学生的职业需要是个多维度、多层次的结构,可以从低到高归纳为五类:(1)生存需要。89%的学生认为工作是为了生存。(2)享受需要。17.8%的学生将“轻松自由”放在择业的首位;8%学生把薪酬福利放在优先考虑的位置。(3)个性发展的需要。39:5070的学生以获得“个性特长发展”和满足自身兴趣爱好作为职业的优势需要。(4)自主和尊重的需要。2%学生将工作的稳定性和一定的社会地位作为优势需要。(5)贡献的需要。没有学生把贡献的需要放在首位,52.6%学生明确表示可以兼顾集体和社会的需要。大学生对职业的各类需要是一个相互交错的、复杂的、等级化的阶梯状结构,在不同时期、不同条件下,不同的个体会产生不同的优势需要,需要的变化和发展也就是统领需要结构的优势需要的转移和交替。
从调查中可以看出,大学生职业的优势需要是个性发展的需要。这是经济全球化和中西方文化碰撞的结果。在经济、文化多元化的浪潮下,彰显个性、突出自我是时展的产物,是社会进步的标志。但仅仅重视个人的发展需要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需求和价值导向是不完全和谐的。因此,专升本院校一方面应保护好大学生目前的优势需要—个性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宜将大学生职业需要中处于劣势的贡献需要引导为优势需要,推动大学生的个人职业发展与社会发展相适应。另外,针对女大学生,宜进一步加强其自立和尊重需要的引导,多开展女性自尊、自立、自爱、自强、自信等教育。
(二)强化对大学生的人生价值导向教育
大学生职业价值观与其人生价值观之间有着极为重要的联系,人生价值观深刻影响着大学生对职业的选择。大学生的人生价值观应该与社会对人们的人生价值导向一致。人生价值导向是一定社会倡导的具有最高权威性和社会普遍性的人生价值目标,用以指导社会成员对生活意义的思考和对“善’,的追求。[s]当前我国对大学生的人生价值导向的内容主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体系,即坚持的指导地位,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培育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民族精神、时代精神,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该价值导向的目标是引导大学生树立为国家、民族、社会做贡献的人生价值观,实现其人生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统一。著名科学家爱因斯坦说过:一个人的价值,应该看他贡献什么,而不应该看他取得什么。一个人对社会的价值首先取决于他的感情、思想和行动对增进人类利益有多大作用。[6]德国著名诗人歌德也说过:“你若喜爱自己的价值,你就得给世界创造价值。”川所以,在对大学生进行职业价值观的教育时,一方面要鼓励大学生大胆承认个人利益与自我价值的追求,但要防止个人利益至上的片面价值观;另一方面要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使之能够在职业选择时自觉地将个人的发展与国家、社会的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找到实现人生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的最佳结合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