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04 09:2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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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建筑市场出现了一种激烈竞争局面,项目少而竞争企业多,所以为了从极少的项目中取得施工权利,一些承包商不惜采用暗箱操作、非法手段取得项目。而发包人在招标过程中则利用僧多粥少的心理对承包人提出一些苛刻条件,迫使承包人压级压价,给承包人增加额外负担,甚至直接压低中标价格,使承包人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以至于项目不能顺利实施,工程建设质量得不到保证,使施工合同的管理处于被动状态。
2.存在不符合价值规律的合同
现在我国也在逐渐和国际接轨,采取合理的低价中标方法进行评标,不设置标底,评委按照最低的报价开始评,从低朝着高走,并依据项目实况进行分析论证,方案、技术、报价合理者才能够中标,如果报价过高根本不考虑,通过这种模式来促使建筑市场顺利发展。虽然想和国际接轨,可是从我国现状来看招投标并不规范,各个方面的管理还存在问题,如果一味采用这种招投标方式是不可能实现的,因为其在实际运用中并没有充分论证与分析最低标价的组成以及施工设计考察,必定会有所遗漏,让一些存在漏洞的标书中标,极难确保承包商的合理利润。
3.不平等、不规范的合同依然存在
事实上,施工合同具有法律特征,一旦签订之后双方就必定具备民事行为,这就要求合同要具备科学性、完整性以及严密性。在实际操作中很多承包商及业主都没有高度重视,很多施工合同的内容几乎都是格式化,没有合理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使某些条款在实际操作中出现了争议。例如某公司承建了一个桩基工程,地勘报告没有说明地下有原来的基础,导致承包人在施工中造成断桩,承包人认为这应该是勘察单位的责任,但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有一条不公平的条款,一切断桩由施工方承担,发包人认为应按照合同由承包人承担,由于合同的不规范、不严谨,致使合同双方最终必须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4.合同风险管理意识薄弱
随着建筑市场的不断发展,施工合同中的新条款也层出不穷,施工合同条款就显得尤为重要,如果承发包双方不重视合同管理,不严格履行合同条约,必然给双方造成严重的损失。在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有一些承包商不重视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的履行情况,导致资金紧张,工程材料质量无法保证,偷工减料现象严重,从而无法保证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如果因为业主原因造成工期索赔、费用索赔、利润索赔等等,承包商不严格履行合同,不采取有效索赔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各种问题归根结底就是合同管理意识薄弱,给企业带来的损失是相当严重的。
二、加强施工合同风险管理的措施
从施工合同风险管理的现状可知,现在许多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还是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就需要结合实况来采取合理的改进措施。
1.做好签订施工合同前的准备工作
施工企业应该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合同谈判之前要求合同管理部门成立专职小组仔细审阅,彻底对发包人的资信、经营作风以及合同中各种条款做全面了解,主要涉及的内容包含施工图纸、立项文件、土地规划以及建设许可证等等,各种必须具备的手续是否到位,从各种渠道对发包人的资信情况进行了解,尤其是工程资金到位情况。在投标之前要深入研究招标文件,彻底掌握和分析业主的意图与要求,并且深入现场进行勘察、审查图纸及分析合同条款等,降低签订合同之后的风险。
2.签订完善的施工合同,明确承发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中各项条款必须要编制严谨,用词准确,杜绝使用迷糊的字眼,防止出现合同歧义。对于一个建设项目而言,并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够建设完,施工期间的施工材料价格及人工费上涨现象必定会造成风险,所以在施工合同中承发包双方要根据内容作出必要的约定,依据实况提出合理分摊的比例。
3.认真做好合同交底,加强合同履约管理
施工合同签订以后,承包单位合同管理部门要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向项目经理及项目相关人员进行解释和说明,组织大家学习合同,使各管理人员对合同有更全面的认识和理解,把合同责任具体地落实到各责任人和合同实施的具体工作上。合同风险贯穿整个建设过程,涉及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阶段、验收阶段、保修阶段,承包人应组织强有力的项目班子,根据工程的实际特点制定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监督,及时主动反馈信息,从技术管理、经济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加强合同在实施过程中的动态管理。
4.约定好违约责任,各负其责
合同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违约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要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或强制履行等法律后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违约行为主要表现在发包人迟延付款、迟延验收和结算等;承包人迟延完工、迟延交付、其施工的工程质量不合格等。发承包双方的违约行为往往相互交错,互为抗辩。对此,要分别作出认定和处理,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强化合同规范管理,严格追究违约责任。
5.加强防范措施,处理好出现的风险事件
尽管对施工合同做好各种防范措施,但是也不能够完全避免发生风险,因此就必须要及时处理风险事件,通过有效措施控制化解风险,降低风险所造成的各种影响。施工合同风险管理的应对策略包括风险回避、风险转移、风险自留。要提升执行合同的力度,任何一方都不能够私自更改合同,如果确实要更改,必须要各个合作方的主管人员在场,共同商议沟通来确定。
1.1违规风险
违规风险是指企业所发生的行为违背了现行法律法规,所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从实际来看,企业违规风险主要表现在:
(1)企业设立风险。如企业设立不符合法律规定,并存在不规范运行等问题。
(2)并购风险。随着企业的发展需求,企业在实施并购的行为中,由于并购涉及的法律面广,且程序比较复杂,这就增加了法律风险的可能性。
(3)用工风险。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既是自我保护的一种形式,也是确保职工合法权利的有力举措。但是,由于用工行为不规范,在违约、辞职等方面,存在违反法律的问题较多。
1.2违约风险
违约风险是指企业在经营发展中,不按交易的约定履约,进而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现代企业而言,违约风险比较频发,其是影响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具体而言,企业违约风险主要表现为:企业在合同订立、转让以及生效、履行中,由于某些因素导致企业难以履行约定,造成违约风险的出现。
1.3侵权风险
在法治社会,侵权行为的发生对于企业的发展影响较大。如企业在发展中发生环境污染等侵权事件,或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侵犯知识产权等。
1.4不当行为风险
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出于对利益的追求,进而在经营发展过程中采取不当行为,谋求自身的利益,由此所带来的法律风险并存。一方面,企业法律意识淡薄,在相关行为的发生过程中,缺乏对所做行为的正确认识。如在涉外反倾销中,缺乏应对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在经营发展的过程中,企业缺乏自我保护,且对外部法律环境不是十分了解,进而在法律问题的处理等方面比较缺乏。
2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现状
现代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着力点在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有效实施,这就强调法律风险管理的狠抓落实。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现代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仍存在诸多的问题与不足,如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缺乏重视、管理机构职能不完善等现实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现代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步伐。
2.1法律风险管理落实不到位,管理机构职能不完善
当前,不少企业尚未建立专门的法律机构,未使法律风险管理得到有效落实。一方面,所建立的法律部门缺乏独立职能的体现,受制于企业部门的管理或影响;另一方面,管理机构缺乏完备的规章制度,法律风险管理更多的是一时之风,缺乏长效工作机制的构建。因此,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缺乏足够的重视,流于形式下的管理状态,无益于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作用的有效体现。
2.2法律风险意识不强,合同风险偏高
企业法律风险意识的提高,是防范法律风险的重要基础。而不少企业缺乏法律风险意识,在主观能动性上缺乏行为的支撑。首先,企业合同法律意识薄弱,在合同行为的过程中,规范程度不高、内容漏洞百出,潜在的风险明显增加;其次,企业缺乏有效的合同审查论证,尤其是违约责任条款的落实,是合同风险偏高的重要因素。在实际中,一些企业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前期的调研论证工作不足、签约行为草率等,都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企业经营发展的风险,不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2.3法律风险管理缺乏重视,相应的投入不足
法律风险的发生,一方面影响了企业正常的经营发展;另一方面不利于企业品牌的构建。因此,注重法律风险管理的实施,是企业不可或缺的重要管理内容。但是,企业领导层缺乏对法律风险管理重要性的认识,管理工作缺乏实质性构建。首先,专业人才缺乏,不利于法律风险管理的落实;其次,缺乏资金的投入,尤其是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等方面,缺乏相应的制度构建。
3强化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应对措施
法律风险管理的强化,关键在于如何夯实其实施的内外环境,并逐步建立完善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健全监督体系,从本质上优化企业法律风险管理。那么,具体而言,强化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应切实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3.1强化法律风险管理意识,夯实实施的内外环境
良好的意识形态,是提高法律风险管理实施效率的重要保障。一方面,企业管理层要认识到法律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并作为企业内部管理控制的重要内容,狠抓落实;另一方面,企业管理层要提高文化素质,尤其是在法律知识、风险防范等方面,要提高相应的防范意识,确保企业可持续发展。因此,首先,夯实法律风险管理在企业内部控制管理中的重要地位,并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确保法律风险管理落实到位;其次,企业要营造良好的氛围,扩大宣传力度,提高企业上下参与其中的积极主动性;最后,企业管理层要强化法律知识学习,提高法律知识水平,将企业经营管理、法律纠纷处理等纳入法制化轨道。
3.2建立完善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严格法律把关
现代企业要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逐步建立完善的、专门的法律防范管理机构,切实将法律风险管理纳入新的发展轨道。这就需要:
(1)强化人才培养与引进,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法律管理队伍;
(2)推进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全方位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3)立足企业发展改革的需求,严把企业决策、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风险,确保企业可持续发展;
(4)坚持事前防范、事中控制的工作原则,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合同的管理是作为建筑施工的企业在逐渐激烈的市场竞争的条件下承揽工程项目的重要管理关节,加强企业工程合同的风险管理其实是保障企业利益的重要手段,下文将从我国现在的合同风险管理所存在的问题出发,随后提出自己对于建筑奇特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的一些建议。
一、我国建筑企业的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现阶段所存在的问题
1、对建筑企业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的重要性认识和重视不够。由于过去的经济体制等问题,建筑企业较少的受到合同管理上的损失,但由于市场的变化已经逐渐与国际接轨,过去的很多不被重视的隐患已经显现出来。建筑企业的管理人员对工程的合同风险管理的价值以及作用目前在从宏观上已经有足够的认识,但在微观的管理过程之中,仍是习惯于按照经验来管理,并不愿意依据工程的合同的具体约定来进行管理,往往在发生合同风险的纠纷“疾重难返”之时才做事后的补救。在建筑企业之中,虽然都会设有工程的合同风险管理专门部门,但是工程项目经理部却大多是分布在不同的业务部门,这样的结果就造成两层管理相互脱节,合同的管理人员执行的意识也会较为薄弱,最后造成损失。
2、建筑企业工程合同风险评估管理制度不健全。共有三方面的表现,一方面是合同风险对策制度不完善造成的,合同风险识别的制度也不健全,最后则是评审的制度不健全。造成这些问题出现的原因有很多,而最主要的是由于多年以来的体制原因以及没有专业的人才,以及重视程度不够所造成的。过去的建筑企业工程合同风险一直是空白项目,体制造成了管理的滞后,当出现问题时,则也做不到反应迅速,因而给企业造成很大的损失。如一般的建筑企业需要评审的合同数量比较大、种类也较为繁多、留给审核的时间又相对紧张,一个年完成的产值在20个亿的建筑企业,一般涉及到的合同多达几百份,有些合同风险审核仓促,仅仅是为了走个形式。
3、对建筑企业工程合同签订审查把关不严问题,目前正在我国的建筑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中显现出来。合同审查的程序不够严谨,以及合同审查的手段都比较落后,对于我国的多数建筑企业来说,除运用书面、邮递、邮件传递等手段进行合同审查外,并未设置更为先进的审查措施。这与信息化发展的形势不相称,造成了合同的审查效率低下,影响了合同审查的覆盖面。在合同中,虽然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的当事人也是应当的熟知合同所约定的信息内容的,但是在合同的签订之前,由于所处的地位优劣势差异明显,或者是时间的紧迫等一些原因,造成了对双方对于合同的知情权不对称,导致了形成的合同风险承担不够平衡。
4、建筑企业的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风险的因素控制不到位。主要表现在建筑企业的实际的工作行为是脱离了合同的约定的,完全凭借经验做事,不考虑合同所签订的内容;在项目工程中,忽视了工程合同风险,例如建筑企业所涉及的工程是否合法,审批手续是否健全;由于在建筑企业,合同变更是较为常见的,由于合同管理人员的动态管理能力不高,对变更的记录、收集等工作都不能实施良性的管理等上述因素都会给企业造成风险损失。
二、建筑企业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的对策
1、高层管理人员要提高建筑企业工程合同风险管理重要性认识。强化各级管理人员工程合同风险管理业务培训。可以组织高层的管理人员进行合同管理的专业知识学习,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执行意识,使建筑企业从业人员的程合同风险防范知识普遍得到增强。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使建筑企业的管理人员重视建筑企业工程合同是约束双方的法律性文件,必须认真的订立和严格的履行,要自觉的规范合同制定、自觉的履行合同。
2、建立并且完善建筑企业工程合同风险管理评估制度。.要建立和健全建筑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的识别制度。建筑企业的工程合同风险管理识别制度,是建筑的企业按照自己所涉及的工程合同的相关内容,组织各个合同的管理人员来发现工程合同的运行过程当中所存在的不确定性以及来源的识别制度。这个制度根据建筑的企业内外部所发生的环境变化,来不断的完善风险识别的制度。可以说基本的风险识别制度应包括着合同的主体风险识别以及合同的内容的风险识别两个部分,前者的主要职能是识别主体是否适合,资质能够满足合同的需要,否则会承担比较大的风险以及损失,后者的主要职能则是识别合同是否具有完备、公平性和条款的关联性。
3、建筑企业必须建立合同的风险管理对策制度。建筑的企业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的对策制度,是建立在合同风险的识别和评审的基础之上的,工程的合同风险进行控制的制度,包含了很多的对策制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管理的对策制度、建设工程的劳务分包合同的风险管理对策制度、建设工程专业分包的合同风险管理的对策制度、建设工程设备物资购销合同风险管理对策制度和建设工程设备器材租赁合同风险管理对策制度等。作为建筑企业来说,要规避风险就必须建立并完善上述的制度,形成一个稳定的系统的工程合同风险管理对策体系。
4、必须严格建筑企业的合同管理和审查的工作。要进行审查则需要采取两级会审的制度。两级会审制指的是建筑的企业自己的工程项目经理部、公司的本级按照次序对工程的项目经理部的工程各个方面合同进行在签订前的严格审核的制度。可以通过和信息化开发的一些公司来合作,建立一种符合建筑企业工程合同的风险管理流程的网上审批以及管理的平台(OA系统可以做到一些延伸的工作),这样做的目的是最大化的提高合同的审查速度,同时激发工程的合同管理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5、合同的审批和审查工作的关键点是要进行关联的合同主体尽可能多的充分的沟通。在合同的签订之前要充分的进行沟通与协调,对合同的条款中的风险因素能够进行充分的了解,对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要进行充分的理解,对双方的资信手续则要进行认真的核查,做到沟通在前,共同来遵守,这样做的好处是一方面可以提升合作双方对于彼此的信任度,另一方面也可以减少合同的履行过程当中的掣肘,有利于减少建筑企业工程的合同风险。
任何一项工程,其项目立项及各种计划、设计、分析、研究都是基于对未知因素以及正常和理想的技术、管理、组织预测之上的。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这些因素有可能发生变化,从而使得原定的计划、方案受到干扰,甚至可能无法实现既定的目标。对工程项目这些事先不能确定的内部和外部干扰因素,我们称之为工程项目风险。项目的风险和收益是一把双刃剑,只有收益而完全没有风险的项目是不存在的。这些风险造成工程项目实施的失控现象,最终导致工程经济效益降低,甚至项目失败。因此,能否对项目风险进行有效管理,是项目能否实现预期目标的关键。
一、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特点
(1)工程项目风险管理是一个过程,其本身不是一个结果,而是实现结果的一种方式。
(2)工程项目的风险管理,是渗透于项目过程中的一系列行动,这些行动普遍存在于项目管理者对项目的日常管理中,是项目日常管理所应该有的内容。
(3)工程项目风险管理是一个由人参与的过程,参与者涉及到项目的各个层次的员工。
(4)工程项目的风险管理应融于项目策划。在进行项目策划时,应综合考虑不同系统相关联的风险。
二、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程序
项目风险管理程序是对项目风险进行管理的一个系统的、循环的工作流程,包括风险识别、风险分析与评估、风险应对策略的决策、风险对策的实施和风险对策实施的监控五个环节。
(一)风险识别
项目风险识别最有效的方法是工序流程分析法,就是在施工过程中从合同签订到交付使用,通过对每个环节和阶段逐个进行调查分析,从中发现潜在的风险,系统而全面地识别影响项目目标实现的风险事件并加以适当归类,并记录每个风险因素可能造成的后果。
(二)风险分析与评价
风险分析与评价的结果主要在于确定各种风险事件发生的概率及其对项目目标影响的严重程度。风险的分析与评价往往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常见的风险分析方法:即调查打分法、敏感性分析法、蒙特卡罗模拟。
(1)风险的度量:确定风险事件发生的概率。例如:可以通过不同的数值用来区分风险概率的等级。
(2)风险评定:划分风险后果等级。通常按事件发生后果的严重程度来划分。评定项目风险重要性。风险事件发生概率的指数乘以风险后果的等级等于项目可接受指数。评定项目可接受程度。项目风险重要性指数评分值在8分以上的风险因素表示风险重要性较高,是不可以接受的风险,需要给予重点关注。
(三)风险应对策略的决策
风险应对策略的决策是确定项目风险事件最佳对策组合的过程。风险管理中所运用的对策一般有:风险回避、风险控制、风险自留和风险转移。并根据之前风险识别和风险进行评价与分析评价的结果并考虑风险利益攸关方的容忍度,对不同的风险事件选择最佳的对策组合。
(1)风险回避。当发生概率很大且后果损失也很大的项目或发生损失概率并不大,但一旦发生后的损失是灾难性的、无法弥补,并且没有有效的对策来降低风险的情况。应该采取放弃项目、放弃原有的计划或改变目标的方法,避免可能产生的潜在威胁。一般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决策阶段对项目是否进行投资或投资方案的选择上应用。
(2)风险自留。项目风险保留在风险管理主体内部,分为非计划性自留风险和计划性自留风险。
非计划性自留风险是指风险是非计划性的,是由于风险管理人员的失误没有发现并且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风险发生后只好保留在风险管理主体内。非计划性风险自留对于工程风险管理是难免的,我们只能尽量减少而不能全部消除。
计划性风险自留是指有些项目风险是在把握机会的同时不可能回避的,且没有转移的可能性,企业别无选择,只能自留。它的计划性主要体现在自留水平和损失支付方式两个方面。
自留水平主要是指以哪方面作为保留标准对风险进行选择,一般是选择风险损失期望值小或较小的风险事件作为风险自留的对象。
损失支付方式对施工企业是为计划性风险自留提供解决风险所发生的费用,并对费用的安排提前做好计划。一般根据企业自身的管理体制和特点制定。
三、对风险管理的几点认识
(一)加强企业管理,设立风险管理部门
在建筑施工企业的组织形式和管理制度上进行适合本企业的创新,建立明晰和井然的工作秩序,使决策得以顺利、有效地实施。此外,组织形式应以矩阵式项目经理制为主体,设立相应的风险管理部门,在组织上建立以风险部门和风险经理为主体的监督机制。
(二)加强合同管理,注重合同谈判
施工企业的合同谈判人员应善于在合同中限制和转移风险,对可以免除责任的条款应研究透彻,切忌盲目接受业主的某种免责条款,达到风险在双方中合理分配。
(三)提升企业自身的竞争力是规避风险的关键所在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施工企业要结合自身的技术优势和特点,开展技术创新,紧跟科技潮流,使企业的技术始终走在同行业的前列,并打响企业的牌子。依据企业自身的先进的技术水平,在经济活动中争取主导地位,降低企业冒险经营的概率同时扩大企业的利润水平。
五、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