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市场概述范文

时间:2023-09-05 09:26:31

引言:寻求写作上的突破?我们特意为您精选了4篇证券市场概述范文,希望这些范文能够成为您写作时的参考,帮助您的文章更加丰富和深入。

证券市场概述

篇1

股权分置,是指在中国国有企业在实施公司化改革的过程中,受中国社会特殊经济制度的影响,对上市公司的股份人为地分成流通股和非流通股两个部分,从而产生同股不同价、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利的一种不合理的制度安排。

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为国家经济建设筹集了大量资金、优化了资源配置、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改变了人们的观念,在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与完善的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发展的较晚,又是在经济转轨这种特殊的经济背景下产生的,它的发展不可避免地受到这个特殊时期的各项因素的局限和影响。我国证券市场股权分置问题突出表现在:

1.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是高度集中型的持股结构,国有股的“一股独大”和产权上“超弱控制”的状况,造成国有股的持股主体不明确,形成了中国上市公司特殊的“内部人控制”现象。其次,政府机构以国有股股东的身份干预公司的经营活动,以行政目标代替所有者目标。

2.非流通股占很大比重,会导致股东控制权的残缺,影响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不利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3.法人股股东持股比例较低,在国有股东“所有者缺位”现象严重,流通股股东又难以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的情形下,会弱化对经营者的监督。

4.高层管理人员持股比例不足,使得人长期激励不足,不能将自身利益与股东利益和公司长远利益结合起来,容易采取短期行为,偏离股东权益最大化和公司长远利益目标,导致委托-成本很大。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证券市场发展环境的变化,股权分置的固有矛盾成为制约证券市场发展的重要制度障碍。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十多年股份制改革的实践,上市公司股权分置的弊端日益显露出来,股权分置改革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

二、股权分置改革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影响

股权分置是妨碍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综合症。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是我国证券市场一项重要的制度性改革,这项改革必然会对上市公司和证券市场产生重大而又深远的影响。

1.股权分置改革提高了证券市场的固有功能。股权分置改革实质是推动资本市场的机制转换,消除非流通股与流通股的流通制度差异,强化对上市公司的约束机制,提高证券市场的固有功能。从长期来看对证券市场来说是重大利好,有助于营造证券市场长期上升的环境,形成并巩固所有股东的共同利益基础,使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降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成本。

2.股权分置改革进程中的不确定性因素对证券市场的影响。股权分置改革进程中存在着大量不确定性因素,这些不确定性因素包括:对流通股股东如何进行对价补偿;试点企业改革后对证券市场的影响;推出的试点企业代表性如何,数量的多少与改革节奏的快慢;股权分置问题到何时才能解决完毕;在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大环境下是否会有增量资金进入市场等。

3.首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在新股发行时应如何定位对证券市场的影响。解决这一问题是股权分置改革的一个重要步骤,是全面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开始。从现实来看,长时间内停止发行新股,会影响证券市场自身的正常发展,而且会影响我国的经济改革进程。

4.股权分置改革对证券市场所形成的扩容压力。这里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公司以向流通股股东送股的形式获取流通权,所送股份会使股市流通筹码增多。第二种情况是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获得流通权后,非流通股变为流通股,会对市场造成的扩容压力。

篇2

一、美国证券市场税制概述

美国现行证券税收主要是个人所得税和法人所得税,除这两种税收外,还包括遗产税、赠与税以及社会保障税。美国实行的是以这五种税收组成的直接税收体系。其中,美国所得税实行综合所得课税原则,因而公民和法人所得不分来源综合计算纳税所得。

(一)流转环节

美国现在于流转环节不征收税,但在证券市场发展初期,征收了证券交易税。主要原因是在证券市场建立初期,证券市场投机性强,证券交易获利多,对其征收一定的税收既不会产生明显的负面影响,还会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而且在证券市场交易过度的情况下,通过对证券流转环节征税,可以稳定证券市场。

(二)收益环节

1.证券交易所得税。美国证券市场为了减少市场的投机性征收证券交易所得税。证券交易所得税属于资本利得税,指在证券转让过程中,扣除原值以后的减价收益为税基。美国的资本利得税按时间不同分为长期资本利得税和短期资本利得税,为了抑制证券市场投机行为,对于短期投机行为按照全额所得课税,对于长期持有证券的投资者给予税收优惠。

2.证券投资所得税。证券的投资所得是指,证券投资者持有证券一段时间以后,可以获得相应的利息或股息。许多国家都将所得税列入课税范围,按照个人和公司分别征收红利、股息和利息。美国对非居民投资者不征收股息税,对居民投资者按持股时间长短区分股息税率0%~35%,对居民企业股息税税率为0%~20%。

(三)遗赠环节

证券遗赠环节,包括证券继承和证券赠与等行为。证券具有相应的市场价格,通常被视为是财产,若证券持有者死亡,就要对证券所有权转移征收遗产税。美国实行的是总遗产税制,即先税后分,也就是先对遗产总额进行征税,征完税以后再将剩余财产分给继承人。

二、美国证券市场税制的特点

美国证券税收制度将个人在证券市场的所得与企业在证券市场上的投资所得分开进行有区别的征税,虽然体现了区别对待的原则,有利于按照联邦与地方各自税收管辖权进行征收管理,但是也严重地存在重复征税的问题,这无疑加重了投资者的负担。为了补救重复征税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美国税收管理部门又进一步采取了在投资所得中扣减已经缴纳的所得税额的政策,以此来尽可能地避免对投资于证券市场的收益重复征税。

三、我国证券市场税制存在问题

(一)缺乏完整、系统的证券税收体制

我国现行的各种税种对证券市场的调节,大多是对我国证券市场运行中暴露的各种问题所采取的补救措施。如我国证券市场施行的印花税,其目的就是为了调节市场,如果股票市场运行过热就要提高印花税税率,但同时为了鼓励股票投资保留着对股票转让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这些做法,很容易造成各种政策间的不协调甚至矛盾,而且难以达到规范股票市场健康、有序运行的目的。

(二)我国现行税种设置不合理

税种设置不合理,影响证券市场的资源配置,影响效率。单一的印花税为主的流转税不能对证券市场资源配置起调整作用,而以现有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在证券市场进行征收,不能针对证券市场本身的特点进行调节,都对证券市场的效率造成了影响。

四、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的建议

(一)调整流转环节的印花税

目前我国证券交易印花税名不副实,具有很强的临时性,并且印花税的征收范围也仅仅是针对上市交易的股票征税,征收范围窄,不利于税收公平原则。我国证券市场规模逐渐扩大,急需建立一个完整、系统的税收制度[2]。证券交易税应扩大征税范围、降低税率,且改为仅对卖方征收,使证券交易税的变动不会对市场影响过大,建立一个以市场为主导的健康的证券市场。

(二)适时开征资本利得税

在美国,不征收印花税,而征收资本利得税。资本利得税一般是获利多的多缴税,获利少的少缴税,它对资本市场的贫富两极分化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当市场活跃时,由于获利者的绝对数量和获利程度都大大提高,税收收入将随之有较大的增幅,从而成交火热的证券市场起到持续“抽血”作用,有利于证券市场维持平衡[3];当市场低迷时,获利者的数量下降,但由于做空机制的存在,市场上仍不乏投机获利者,此时对资本利得进行征税,起到了抑制空方投机的获利空间、减轻多方税收负担的作用,有利于市场重新振作。总之,资本利得税的自发调节有利于证券市场的稳健发展。因此,开征资本利得税,有利于证券市场税负公平、调节收入分配、稳定市场发展。

(三)开证遗赠税

证券遗赠税,是指证券作为一种财产,在涉及转赠或遗产的时候,需要按照一定比例缴纳遗赠税。我国证券市场开征遗赠税,是为了防止有人恶意避税[4]。而且对遗赠环节征税,体现了社会个体在竞争中的“起点公平”,对调节收入分配不公平、贫富差距拉大的现象,促进社会稳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同时也是为了避免税源流失。随着我国沪港通与深港通的开通,外国公民在我国可以进行大量的证券市场投资,我国公民在国外也拥有越来越多的财产,全球经济趋于一体化。如果我国没有证券遗赠税,在我国公民去世以后,其遗产被国外亲属继承,相应税收由亲属所在国家征收,导致我国税款大量流失我国财政收入损失[5]。所以,开征证券遗赠税有利于增加财政收入,调节社会公平。

参考文献

[1]刘新,马健,.浅析我国证券交易印花税不足及建议.现代商业,2013,6:104~105.

[2]梅不寒,于璐璐.浅析我国现行证券税制[J].科技咨询,2010,29:225~226.

[3]万国华.中国证券市场问题报告[M].中国发展出版社,2012.

篇3

2 证券投资概述

投资包括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两大方面,直接投资是指各个投资主体为在未来获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而进行的实物资产购建活动。如国家、企业、个人出资建造机场、码头、工业厂房和购置生产所用的机械设备等。间接投资是指企业或个人用其积累起来的货币购买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借以获得收益的经济行为。一切出于谋取预期经济收益为目的而垫付资金或实物的行为都可以看作是投资。

证券投资是指间接投资,即投资主体用其积累起来的货币购买股票、公司债券、公债等有价证券,借以获得收益的经济行为。证券投资属于非实物投资,投资者付出资金,购入的是有价证券,而不是机器、设备、黄金珠宝等实物。证券投资的收益一般包括股息、红利收益、资本收益、债息收益和投机收益。

证券投资是一种特殊的投资活动,与一般意义上的投资相比,具有高收益性、高风险性、期限性和变现性等特点。

3 证券投资与投机

投机起源于古代,早期的投机以赚取地区差价为主要方式,不同区域对不同种类产品生产与需求的差别性,为投机者赚取买卖差价创造了条件。进入商品社会后,投机范围日趋广泛,它已伸展到生产、流通、金融等众多领域。

投机的含义就是把握时机赚取利润。在证券投资学中,投机的基本含义则是:在信息不充分的条件下做出投资决策,试图在证券市场的价格涨落中获利。而这种价格波动带来的获利时机同样赋予所有的社会公众,并未偏向某种特定的人,但事实上只有少数人把握住了这种机会。少数投机者之所以能够成功,不只是他们熟悉市场的习性,具有丰富的经验,准确的预见力和判断力,更主要的是具有承担风险的勇气。承担较大的风险,赚取高额利润就是投机者根本的信条。而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并不愿意承担更大的风险,他们往往偏重于通过资金、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投入以图赚取正常利润的投资行为。

证券投资与投机的区别主要表现为对预测收益的估计不同。普通投资者进行证券投资时,较为重视基础价值分析,以此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证券投机者不排斥这些方法,但更重视技术、图像和心理分析。普通投资者除关心证券价格涨落而带来的收益外,还关注股息、红利等日常收益;而证券投机者只关注证券价格涨落带来的利润,而对股息、红利等日常收益不屑一顾。其次是所承担的风险程度不同。投资的收益与风险是成正比的。普通投资者对投资的安全性较为关注,主要购买那些股息和红利乃至价格相对稳定的证券,因而所承担的风险较小;投机者主要购买那些收益高而且极不稳定的证券,因而其所承担的风险较大。投机者既可能获得巨大的收益,也可能遭受巨大的损失。

证券投资与投机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只是在程度上有差别。因此要把投资与投机完全区分开来是很困难的。投资是不成功的投机,投机是成功的投资。

4 证券投资学研究的对象

证券投资学的研究对象是证券市场运行的规律以及遵循其规律进行科学的管理和决策的综合性方法论科学。具体地讲,就是证券投资者如何正确地选择证券投资工具;如何规范地参与证券市场运作;如何科学地进行证券投资决策分析;如何成功地使用证券投资策略与技巧;国家如何对证券投资活动进行规范管理等等。从学科性质上讲,证券投资学具有下列特点:

第一,证券投资是一门综合性方法论科学。

证券投资的综合科学性质主要反映在它以众多学科为基础和它涉及范围的广泛性。证券投资作为金融资产投资,它是整个国民经济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股市是国民经济的晴雨表,因此,资本、利润、利息等慨念是证券投资学研究问题所经常使用的基本范畴。证券市场是金融市场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证券投资学研究的一个重要内容是证券市场运行,证券投资者的投资操作,所以必然涉及到货币供应、市场利率及其变化对证券市场价格以及证券投资者收益的影响。证券投资者进行投资决定购买哪个企业的股票或债券,总要进行调查了解,掌握其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从而做出分析、判断。作这些基础分析必须掌握一定的会计学知识。证券投资学研究问题时,除了进行一些定性分析外,还需要大量地定量分析,证券投资、市场分析、价值分析、技术分析、组合分析等内容都应采用统计、数学模型进行。因此,掌握经济学、金融学、会计学、统计学、数学等方法对证券投资是非常重要的。因此,证券投资学是一门综合性方法论科学。

第二,证券投资是一门应用性科学。

篇4

一、证券市场交易税概述

证券交易税一般是指政府为了调节和规范证券市场股票、投资基金以及债券等有价证券的交易行为,以上述有价证券的交易行为为课税对象,同时以证券市场交易的成交金额为基准,按照比例税率确定的一种税收制度。

理解证券交易税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其一,由于证券交易税是针对有价证券交易的双方进行征税,因此,此税种税源较为分散,一般税收征收机关会委托证券交易机构和托管机构等作为此税种的扣缴义务人。其二,一般来讲证券交易税分为印花税、资本利得税和红利所得税三种。本文中所分析的证券交易税指印花税。

二、我国证券交易税的特点

我国的印花税是在90年代初证券市场建立时开始开征的,开征此税种的最初目的是为了抑制过度的投机,具有中国特色,其特点如下:

(一)证券交易税税基方面的特点

由于开征证券市场交易税时,我国证券市场的证券种类主要是股票,因此证券交易税主要针对股票交易进行征收,而对证券投资基金、国债、金融和企业债券不征收此税。然而,经过长期的发展,我国有价证券的种类越来越丰富,股票以外的其他有价证券的规模在整个证券市场的占比越来越大,从这个角度说,我国目前只对股票交易征收交易税存在不公平,有失其合理性。另外,我国目前只对股票交易的二级市场征收交易税,而对股票一级交易市场不征税,这从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不公平;同时,目前我国二级市场的投资主体是个人投资者,一级市场的主体是机构投资者,从这个角度来说,征收印花税不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二)证券交易税法律法规方面的特点

首先,从税收的一般理论上来看,印花税属于凭证税的一种,目前我国只对股票的交易行为征收印花税,而不是征收严格意义上的印花税,这点与理论相悖。其次,从实践角度来看,对股票交易征收印花税的做法是从一般的一些临时性规定衍生而来,没有根据证券交易的特殊性而专门设置相应的税种。另外,根据印花税相关法规和暂行条例,该税目的规定税率为0.05%,而我国一般按照0.3%左右的税率征收,这一做法欠缺法律依据。

(三)证券市场印花税对证券市场调控方面的特点

自从1990年开征印花税以来,目前我国已经数次对证券交易税进行调整,对证券市场起到了一定的调控作用。表1为证券交易税自1990年至2008年的调整情况。

从我国证券交易税的调整轨迹可以发现,其具有以下特点:首先,证券交易税由地方税调整为中央税,规范了税收征收程序;其次,证券交易税的政策性明显,即在股市行情低迷时调低交易税,股市行情高涨时调高交易税;再次,通过调整轨迹发现,当股市处于低迷时,对股市的调控效果有限,当股市行情高涨时,对其影响有限,无法改变大盘趋势。从另一个角度说,频繁的调整反而加剧了股市的波动性;最后,证券市场交易税的调整过于频繁,基本上每年调整一次,甚至更短时间。这违背了税收的一般特性,即在一段时间内保持相对稳定,这使得投资者过分关注交易税率的变动,从而根据其变动调整投资行为,不利于长期投资者的培养,更加重了投机氛围。

三、对我国证券交易税发展的建议

根据以上关于我国证券市场交易税的特点介绍,借鉴国际上其他国家证券市场交易税的情况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我国证券交易税的发展所应借鉴的是:

其一,国际上关于证券交易税的经验介绍。目前世界上不到20%的国家在征收证券交易税,虽然有些国家在其证券市场建立之初,为了抑制股市过度投机开征印花税,但是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许多国家纷纷取消该项税收,取消的目的是这些国家普遍认为征收交易税不利于资本市场的发展。

其二,从上述我国证券市场交易税的调整轨迹来看,在证券市场建立之初的十年左右时间里,具有较强的调控效果,而后对证券市场的正面调节作用越来越弱,不但起不到应有的效果,反而加大了股市的波动性风险。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我国可以效仿其他国家逐渐取消印花税;另一方面,证券交易税是对证券交易行为征税,而不管此交易是否盈利,这一行为无形中增加了证券投资的成本,我国的股票交易成本中,印花税与佣金成本就高达0.6%。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与其对证券交易征税,不如对证券资本利得征税。

参考文献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