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06 09:3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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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第四十八条规定,职业病诊断、鉴定需要用人单位提供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
第五十六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查阅或者复制与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有关的资料和采集样品。
第六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末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的主要内容
1.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清单及有关文本。
2.职业卫生管理的方针、计划、目标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3.职业卫生专(兼)职管理组织、职能及人员分工。
4.职业卫生管理方案、程序、作业指导书和其它内部文件。
5.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管理档案,包括:
(1)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及批准文件等:
(2)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书:
(3)工程改建、扩建及维修、使用中变更的图纸及有关材料;
(4)全套竣工图纸、验收报告、竣工总结:
(5)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委托书与预评价报告;
(6)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委托书与效果评价报告;
(7)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意见书:
(8)卫生行政部门验收意见书。
6.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资料,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存在岗位、来源、预防策略)清单。
7.储存和使用的化学品清单,包括种类、量、使用的部位、储存的部位、毒性资料、预防策略。
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资料,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委托书,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记录与评价报告。
9.职业病防护设施防护及维修档案,包括:
(1)设备的操作规程、合格证书:
(2)安装、调试验收记录:
(3)运行使用记录;
(4)维修记录,包括维修责任人、维修原因、维修日期、维修人等。
10.职业病防护用品档案,包括工种清单、应配备清单、实配备清单、使用情况等。
11.职业健康监护资料,包括:
(1)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
(2)职业健康检查工种及人员名单;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与分析报告:
(4)职业禁忌证名单及调离情况:
(5)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6)职业病检出名单。
12.职业卫生培训教育计划、培训内容、授课记录及考核成绩。
13.职业病(含工作有关疾病)发生情况及职业病患者处理情况记录。
14.用人单位职业病预防控制措施技术档案。
15.职业病诊断、鉴定资料。
16.各种监督文书。
17.各种设备、化学品中文说明书。
(1)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汇总资料;
(2)职业健康监护汇总资料:
(3)职业病发病情况汇总资料:
(4)职业病病人处理、安置情况汇总资料;
(5)培训情况汇总资料;
(6)因病缺勤情况汇总资料:
(7)职业病防护设施汇总资料:
(8)劳动者死亡资料;
(91职业病防治工作年度总结。
三、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的要求
1.职业卫生档案案卷归档前要做好以下事项:
(1)简明扼要地拟写案卷标题,包括文件制发机关、内容、文种三个部分,标题要反映案卷的内容;
(2)根据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注明每一案卷的保管期限,职业卫生档案一般为永久保存;
(3)填写卷内目录、备考表及案卷皮、编号,装订成卷:
(4)归档的案卷要填写移交目录,双方签字。
2.档案室对各部门移交来的职业卫生档案,要认真进行质量检查,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
3.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的收进、移出、销毁、管理、借阅、利用等情况要进行登记,档案工作人员调离时,必须办好交接手续。
1.做好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档案管理工作是每个事业单位的一项重要的、不可或缺的基础性工作。档案不仅是事业单位工作的查考依据和生产生活的参考资料,同时也是维护单位与职工正当权益的凭证。《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对档案的内容及收集、整理、分类和利用,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要求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档案管理工作对于推动各级事业单位抓经济发展、促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群众正当权益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规范管理科技档案,实现科学技术向生产力的转化,从而进一步发展生产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目前我国事业单位档案管理现状
2.1对档案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档案工作是一项细致、平凡而繁琐的工作,不容易显现功绩。长期以来,相当一部分工作人员包括部分主管领导干部,对档案管理特别是科技档案管理,在认识上存在误区。认为档案管理就是“看好堆”、“守好摊”,不丢失、泄露,能应付查档、外调等就已足够。因此忽视了档案管理的重要性,形成了“说起来重要、排排号次要、一忙就忘掉、用起来需要”的恶性循环态势。
2.2长期沿用陈旧的管理模式目前事业单位的档案管理方法多局限于看堆式的手工模式,已明显滞后于人事制度、财务制度等改革进程,没有完全实现电子录入、数据库管理等信息化手段,导致信息化程度低,浪费人力、物力,出现档案损坏,管理成本较高等现象;档案收集制度过分呆板,主要依赖行政方法,但伴随着事业单位职能的不断转变,档案收集难度也越来越大;档案的收集范围与相关制度规定存在差距,尤其是对离任审计、任前公示等材料的收集整理存档,尚没有明确规定,缺乏操作的依据。
2.3普遍存在被动式服务现象档案管理部门习惯于较为被动的服务模式。作为档案管理人员,应该具备务实求真的科学态度,转变观念,与时俱进,从重保管向重服务转变,变被动服务为主动、超前服务。要加强对档案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更应注重对现有档案资料的整理研究和开发利用。此外,档案管理设施陈旧,手段落后,档案干部队伍建设薄弱等问题亟待解决。
3.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的创新思考
3.1档案管理工作观念的创新应开拓思维,创新档案管理,努力丰富档案管理内容,使人事、科技等档案工作符合社会发展需要,做到“经济发展到哪里,档案就延伸到那里”;努力围绕领导关心、基层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对照历史,总结、分析形势,编印具有价值的各类档案信息,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努力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新闻、网络等媒体,多渠道、全方位加强对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重要性的宣传,提高全社会对档案管理工作的认识。
无论是事业单位领导,还是档案管理人员,都要树立正确的观念,通过档案管理对事业单位各项管理与业务工作进行监督与审计,从而实现档案部门的监督与职能管理的功能。
3.2档案管理工作机制的创新
3.2.1必须做到职责明确 各级事业单位应落实档案工作的分管领导,分管领导要把做好档案工作作为自己义不容辞、无法推卸的工作,把握档案事业的发展方向,真正把档案工作纳入各单位总体发展规划,列入各单位的议事日程,确保档案工作与其他工作一样同步发展。
3.2.2必须从封闭走向开放档案要更好地为社会服务,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为广大职工群众服务,要根据当前形势要求,有计划地提高档案管理开放程度,加强与外界的交流和沟通,发挥和增强各种档案资源的作用和活力,提升管理水平。
3.2.3必须努力做到藏用并重作为档案事业的基础,档案事业是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档案资源的合理利用是关键。要突出抓档案管理,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因地制宜地调整档案资源收集重点,使之更好地向社会建设最前沿延伸。
基于职工基本情况信息,健康检查计划子功能模块可以根据职工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1次为单个或1批职工制定健康检查计划。健康检查计划的内容包括年度、批次、健康检查类别、健康检查日期、健康检查人员名单及其基础信息及各自健康检查项目。健康检查计划制定是直接从系统中选择人员对上述体检计划信息进行选择后形成健康检查计划表,并可利用功能按钮对健康检查计划进行新增、修改、删除、导出、打印等操作。健康检查数据录入子功能模块完成对职工职业健康监护结果数据的输入、保存、查询、筛选、导出等功能。健康检查结果数据录入由基本信息、健康检查信息和健康检查结论3个Tab页组成,其输入可通过单个手动录入和批量导入实现。同时还可在此子功能模块中通过设置筛选条件,将各项健康检查结果异常者筛选出来,便于职业卫生管理者及时了解异常人数及异常者情况以采取相应措施。
1.2监测管理
监测管理功能模块实现职工作业场所中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数据的录入登记、存储、岗位值计算、报告、查询、导出功能,由监测点维护、监测点数据录入和岗位值录入3个子功能模块组成。在监测点维护子功能模块中可以设置、修改、删除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点。设置的监测点的内容包括单位、部门、监测点编号、监测点位置、检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岗位及接触时间。监测点数据录入则是将已设置好的监测点的检测结果录入到系统中,按照不同危害因素分类设置不同的输入页面进行输入,并且根据参数维护中设定的不同危害因素的标准值自动判断是否超标。岗位值录入子功能模块由系统根据监测点数据录入中的结果及接触时间自动生成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值。
1.3职业卫生档案
职业卫生档案模块的主要功能是实现各种职业卫生档案报表的生成、保存、统计、上报、查询和导出,由平面分布图、职业卫生报表、体检结果表3个子功能模块组成。平面分布图由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点分布图等组成。基于体检管理和监测管理功能模块中输入的体检数据和监测数据结果,职业卫生报表子功能模块可自动生成职工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统计表、工作场所监测结果汇总表、工作场所中化学因素、粉尘和噪声超标岗位汇总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报告表、职业健康检查统计表、职业健康检查异常结果处理报告表、职业病登记表、职业禁忌登记表等职业卫生档案报表。此子功能模块设置有新增、查询、导出等功能按钮,可以生成月报、季报和年报等各种报表。1.4其他功能劳动保护费用管理功能模块由3个子功能模块组成,帮助企业建立劳动保护用品电子台账、生成劳动保护费用报表并可进行劳动保护费用的统计查询。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功能模块具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信息登记和查询功能。登记的信息包括服务机构证书类别、等级、单位名称、业务范围、为本企业提供的服务的内容和时间等,并提供资质证书附件上传功能。系统参数维护功能模块实现对管理系统的各种参数进行设置,包括企业的组织框架、部门、岗位、疾病ICD码、健康监护类别、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标准限值、健康监护的健康检查科目及各项检查的参考值范围等。职业卫生管理系统的组成如图1所示。
2职业卫生管理系统的实现
2.1开发工具
本系统利用Struts和Spring作为架构,Orcal作为数据库管理系统,选用Java作为开发语言进行开发。Struts是一种优秀的J2EEMVC架构方式,利用Taglib获得可重用代码和抽象Java代码,利用ActionServlet配合Struts-config.xml实现对整个系统导航,使系统具有较高的可维护性和可扩充性。Spring是一个开源框架,是为了解决企业应用程序开发复杂性而创建的,主要优势之一就是其分层架构,使得每层之间和类与类之间的关系,由原来的强绑定与强耦合转变为不绑定和松耦合,直接面向接口编程,达到设计与实现相分离的原则,并可分单元进行测试。Java是一种可以撰写跨平台应用软件并且面向对象的程序设计语言,具有卓越的通用性、高效性、平台移植性和安全性。
2.2系统的实现及应用
在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软件开发公司人员共同努力下,具备上述功能的职业卫生管理信息系统已开发完毕,现已在中国石化的部分企业进行试点运行。整个系统包括总部功能端和企业功能端,试点企业利用本系统已实现职工职业健康监护、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卫生档案的生成与上报等管理功能;总部系统端实现企业上报数据的浏览、汇总、查询与统计功能。
3系统的特点
3.1逻辑结构清晰
整个管理系统根据功能目标分成相应的6个子功能模块,每个子功能模块按照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实际操作形成了明确清晰的逻辑结构,例如健康检查管理遵循“职工基础信息录入—制定健康检查计划—输入健康检查结果—生成健康监护档案”结构,监测管理的逻辑结构为“设置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点—输入检测结果数据—生成岗位值—生成监测结果统计报表”。清晰的逻辑结构便于基层职业卫生技术人员快速理解整个管理系统的架构和操作流程,便于系统的准确应用。
3.2权限式管理
系统采用权限式管理,整个系统可灵活的按照企业的不同层次实现不同的功能并为操作人员赋予相应的权限,同时设置了上报审批流程,保证了系统的适用性和安全性。例如系统按照直属企业、二级单位、基层单位的3级架构分别为3级架构的操作人员赋予了权限,使各级操作人员只能进行本级及以下范围内的职业卫生管理的各项操作,下级的数据必须经过上报、审批方能生效。
3.3系统标准化和规范化程度高
系统的设计均采用国家职业卫生相关标准进行设计,数据的统计、处理及各种报表的设计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4内容完善
整个系统涵盖了职业卫生日常管理工作的各项主要业务,包括了健康监护、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卫生档案、劳动保护费用管理等。同时特别考虑了石化行业的特点进行了针对性设计,便于基层职业卫生技术人员的操作和使用。
3.5完善的信息管理功能
管理系统可实现数据输入保存、数据查询、统计分析、数据输出等传统的职业卫生档案所无法比拟的功能,系统可自动将各类职业卫生信息汇总、分析,提供科学的数据,便于职业卫生技术人员发现问题及为管理者提供决策依据。
作者:齐玉萍 杨培记 单位:河南省周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用人单位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档案是《职业病防治法》的基本要求。⑴《职业卫生防病法》第19条规定,用人单位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第2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第33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⑵《职业病防治法》第48条规定,职业病诊断、鉴定需要用人单位提供有关职业卫生和职业健康监护等资料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劳动者和有关机构也应当提供与职业病诊断、鉴定有关的资料。这是用人单位在职业病诊断过程中所必须旅行的举证责任。⑶《职业病防治法》第33条规定,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职业病防治法》第64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未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的,有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档案的基本要求:(1)职业卫生管理档案案卷归档前要做好准备工作。①简明扼要的拟写案卷标题,包括文件执法机关、内容、文种3个部分,标题要反映案卷内容。②根据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注明每一案的保管期限,职业卫生档案一般为永久保存。③填写卷内目录、备考表及案卷皮、编号、装订成卷。④归档的案卷要填写移交目录,双方签字。(2)档案室对各部门移交来的职业卫生档案,要认真进行质量检查,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3)档案工作人员要对档案的收进、移出、销毁、管理、借阅利用等情况进行登记,档案工作人员调离时,必须做好交接手续。(4)职业卫生档案库房要坚固、安全,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高温、防潮、通风等项工作,并有应急措施。职业卫生档案库要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清点,如发现档案破损、变质时要及时补修复制。(5)利用职业卫生档案的人员应当爱护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室严禁吸烟,严禁对职业卫生档案拆卷、涂改、污损、转借和擅自翻印。(6)对保管的职业卫生档案要积极提供利用,严格执行借阅制度。对于涉及劳动者个人健康资料的,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保密义务。
用人单位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的主要内容:(1)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清单及有关文本。(2)职业卫生管理方针、目标、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年度总结。(3)职业卫生专职管理组织、职能及人员分工。(4)职业卫生管理方案、程序、作业指导书和其他内部文件。(5)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管理档案。①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及批准文件等。②建设项目初步计划书。③工程改建、扩建及维修、使用中变更的图纸及有关材料。④全套竣工图纸、验收报告、竣工总结。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委托书与效果评价报告。⑥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委托书与效果评价报告。⑦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意见书,卫生行政部门验收意见书。(6)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资料,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存在岗位、来源、预防策略等内容。(7)储存和使用的化学品清单包括种类、数量、使用的部位、储存的部位、毒性资料、预防策略。(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资料,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委托书,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记录与评价报告。(9)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维修档案,包括,①设备的操作规程、合格证书。②安装、调试验收记录。③运行使用记录。④维修记录,包括维修责任人、维修原因、维修日期、维修人等。(10)职业病防护用品档案。包括工种清单,应配备清单,实配备清单,使用情况等。(11)职业健康监护资料。①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职业健康检查工种及人员名单。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与分析报告、职业禁忌证明单及调离情况。③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治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④职业病检出名单。(12)职业卫生培训教育计划、培训内容、授课记录及考核成绩。(13)职业病含工作有关疾病发生情况及职业病患者处理情况记录。(14)用人单位职业病预防控制措施技术档案,职业病诊断、鉴定资料。(15)各种监督文书,各种设备、化学品中文说明书。(16)各种汇总资料,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汇总资料,职业健康监护汇总资料,职业病发病情况汇总资料,职业病人处理、安置情况汇总资料,培训情况汇总资料,因病缺勤情况汇总资料,职业病防护设施汇总资料,劳动者死亡资料等。
1、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责任制档案:建立的内容一般有本档案目录、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立、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一览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文件等。
2、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档案:建立的内容一般有本档案目录、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一览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文本、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文本、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一览表、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等。
3、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清单、岗位分布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况档案:建立的内容一般有)本档案目录、生产工艺流程图、职业病危害因素清单、岗位分布及人员接触情况表、人员变动表、接触职业病危害人员劳动合同、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材料及警示标识一览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材料等。
4、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档案:建立的内容一般有本档案目录、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配置表、职业病防护设施及定期检定证书、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检修、维护、更换汇总表等。
5、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报告与记录档案:建立的内容一般有本档案目录、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日常监测记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整改一览表、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委托书、机构资质、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与评价报告、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检测)报告回执表等。
1.卫生计生局档案室管理的模式
档案管理的模式又单位的性质不同、管理的方式等,有很多种模式,就现有的档俺管理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
(1)卫生计生局内部设立档案室,有专职档案管理员,有专门办公室和档案库房,负责机关档案工作的行政管理和档案保管。
(2)卫生计生局只设立档案库房,没有档案行政管理办公室,设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员,由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行政管理工作和档案管理工作,称为机关档案库房模式。
(3)负有某一行业档案监管职能的专业管理机关设置的组织形式,即设有档案保管机构,负责卫生计生局的档案管理工作,履行行业档案行政管理工作职能,指导和监督行业内档案工作,称为专业档案室模式。
2.卫生计生局档案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档案的管理工作由于档案比较多,比较复杂,因而在管理起来也会存在着一些漏洞,随着工作的开展,应该及时发展,及时更改,具体归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如下:
(1)制度建设和执行力度不足现阶段,不少档案管理部门普遍存在制度建设缺位等现象,甚至没有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缺乏系统、科学的管理。
(2)管理模式相对落后,档案管理的信息化、数字化水平较低。
(3)档案管理平台以人工管理为主,导致档案信息化水平普遍不高,管理平台的工作效率大受制约。
(4)专业人才培养和输出相对较少,人才资源紧缺。
3.卫生计生委档案管理模式面临的改革环境
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变迁,档案的管理工作也要跟上时代的步伐,才能服务于社会,取得经济效益。因此,卫生计生委的档案管理模式也敲响了改革的警钟。
(1)社会经济的变化,档案管理的重要性日显突出。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员的构成发展跟大的变化。不同时期,卫生计生委需要通过档案的管理,提供精确的数据,以便社会发展的管理。尤其是中国在转型的时期,社会成员各个层次的比例,包括年龄、性别、学历等等,都会影响到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政策的制定等等。
(2)政府信息公开推动卫生计生委档案利用意识的提高
由于档案的发展历程不是很快,档案的社会利用意识一直不高。政府在职能转变的过程中,提出构建民主、透明政府的要求,这就要求卫生计生委的档案也要透明化,具有提高社会对政府的监督意识和查阅市民信息意识,以及推动卫生计生委档案利用意识提高。
(3)档案信息化发展,给档案集约管理提供可能。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通信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的发展,计算机的普及,使卫生计生委档案管理工作也随之发生了相应的变化。档案载体从纸质,发展到了纸质、缩微胶片、光盘、硬盘、磁带等多种载体并存的时代。信息化的发展以及档案管理信息化技术的成就,给卫生计生委档案管理改进,带来了新的契机,并为档案集约化管理提供可能。
4.改进卫生计生委档案管理工作的措施
针对卫生计生委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现将整改措施如下:
(1)完善制度建设,强化执行实效
在新的环境下,卫生计生委档案管理工作要实现质的突破,要实现科学的可持续发展,这就要求必须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建立健全的机制和管理制度,使卫生计生委的档案管理制度完善,并具有很高的执行效率。
(2)创新管理模式,提高卫生计生委的档案信息化水平。要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水平,创新档案数字化管理的手段,提高卫生计生委档案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做到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卫生计生委的档案管理信息化目的,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更加科学、合理、高效地辅助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质量和效率。
(3)拓展管理平台,构建卫生计生委档案数据库系统。卫生计生委的档案数据库平台建设是利用数字信息技术,实现档案资料数字化,达到信息资源共享的的效果。因此,提升档案管理水平,是推动档案管理向现代化、信息化转型的一个重要举措。
1、职业卫生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公司监督、部门负责、分级管理,定期考核”的管理体制。企业内部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做好职业卫生工作。
2、公司设置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由职业卫生管理组负责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
3、公司的负责人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4、制定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年度计划及实施方案。
5、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定期组织检查实话情况。
6、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职工健康监护档案,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性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职工。
7、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职业病危害作业现场进行定期检测及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企业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职工公布。
8、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应当按照《建立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10、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我县卫生监督所共有40人,设有食品卫生科、公共场所科、学校卫生科和职业卫生科。职业卫生监督员有4人,负责全县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的监督。这4名监督员学历分别为高中1人、大专2人、本科1人;中级职称1人,高级工1人,技师1人,无职称1人;从事职业卫生年限从3~16年,年龄均在25~46岁,正是年富力强的时期;职业卫生工作经历,有的接触时间较短,只有2~3年,有的已干了十几年职业卫生监督工作。文书书写少则20、30份,多则80多份,进企业现场监督检查次数不等。
2辖区职业病危害现状
2.1辖区职业病危害企业基本情况
2.1.1职业病危害企业行业分布 目前,我县辖区内的企业行业分布为:化工业、板材业、家具制造业、装饰材料业、建材业、塑料制品业、金属制造业、电力热力的生产与供应业、日化生产业等。企业性质分别为国有、集体、个体及外商独资企业等。
2.1.2主要职业病危害类别 主要的职业病危害类别为煤尘、矽尘、水泥尘、铸造粉尘、电焊烟尘、噪声、高温、氨、硫化氢、一氧化碳、甲醇、甲醛、苯、甲苯、二甲苯、硝酸、硫酸、盐酸、氢氧化钠、对硝基氯苯等、2-4二硝基氯苯等。
2.1.3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分布情况 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情况,接触粉尘类的劳动者共计798人,其中女工248人,农民工550人;接触化学毒物的劳动者共计817人,其中女工347人,农民工470人;接触物理因素的劳动者共计831人,其中女工374人,农民工457人。
2.2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情况
2.2.1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情况 我县辖区内的用人单位都设立了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名称各不相同。有的设在厂办室,有的设在总经理办公室,有的设在生产科,有的设在人力资源部,有的设在安环部,还有的设在医务室。有的用人单位设有专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有的专、兼职均有,有的没有专职而有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2.2.2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情况
部分用人单位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有的制度较完善,有的还不完善,这些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都予以指出并要求改进,各用人单位相应地都进行了改进和完善。部分用人单位基本没有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2.3职业健康监护情况 各用人单位因管理者的法律意识不同而健康监护情况各异。有的单位对从事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工人全部进行了职业健康检查,有的部分进行,还有的拒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2.3.1开展职业健康检查情况 各用人单位负责人普遍认为,职业健康检查对从事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是好事,对于企业的长远发展也是好事。但是部分企业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产品销路不畅,企业效益不景气,而没有或缺少用于工人进行健康检查的资金,致使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和影响。
2.3.2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建立情况 用人单位在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之后,部分用人单位能够按照法律要求为职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且基本符合要求。另一部分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则认为,体检工作已经进行,费用也已交齐,还建什么档案?持这种观点的人,多半是没有明白为职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意义及监护档案所应包含的内容。遇到这种情况,我们耐心讲解,让企业负责人权衡利弊,最终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完整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2.4职业卫生培训情况 多数用人单位都能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有的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进行培训,有的用人单位聘请(委托)安监局对接害职工进行培训,形式多样,但都以取得实效为共同目标。少数用人单位根本不知道还要对接害职工进行培训。
3存在的问题
3.1用人单位不重视 用人单位负责人把追求企业效益放在首位,所有工作全部以此为核心,这本无可厚非。但是,这不是误解《职业病防治法》的理由。由于不能全面理解《职业病防治法》,导致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不重视。具体表现在:"门难进",有的干脆就不让进门;勉强让进了门,也是"脸难看"。企业主甚至片面认为,职业病防治、工人的职业健康检查只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给企业带来麻烦,创造不了什么效益。当前,以人为本贯穿社会的各行各业,如果工人没有好的身体,为企业创造效益岂不成了一句空话?抱着这样的错误想法来指导企业的发展,怎能不误导企业?
3.2职业病危害日益严重 随着经济、科技的迅猛发展,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不断引进,给企业带来高效益的同时,也加大了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率。另外,企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虽然引进了新技术,但生产厂房并没有扩建,而且布局不合理,有毒无毒工序混杂,导致接害工人增多。再加上防护设施的缺乏,或已有防护设施但形同虚设,工人没有必要的防护用品,这些都对职业病的防治极为不利。
1、加强与卫生、人社、工会等部门联合开展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为载体,大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卫生有关法规、标准,提高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意识,提高劳动者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2、将职业卫生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体系,认真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各地要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强化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努力提高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意识和管理水平。2013年,力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实现“全覆盖”。
3、开展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用人单位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专题培训,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卫生培训上岗制度。
4、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对从业人员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使其掌握职业病危害防护知识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增强防护意识和能力。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和健全职业卫生各项规章制度
5、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督促用人单位在职业卫生责任体系、规章制度、管理机构、前期预防、工作场所管理、防护设施、个体防护、教育培训、健康监护和应急管理等10个方面规范职业卫生基础工作,提升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水平,切实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2013年,力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职业病防治监督覆盖率、职业卫生档案建档率、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建档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检查率、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粉尘、毒物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放射性物质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在去年的基础上增加30%以上。
(三)进一步强化监督执法,深化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
6、开展“回头看”,巩固专项治理成果。在去年全区五大行业
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对木制家具制造、电子产品制造、皮革箱包(制鞋)生产、水泥生产和铅酸蓄电池生产行业专项整治情况“回头看”,巩固治理成果,防止死灰复燃。
7、有针对性拓展重点治理行业的范围。2013年将根据市局统一部署,在五大行业专项整治基础上,我区将以化工生产、建材加工、机械加工、冶金铸造、电镀、石材加工等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见实施方案)。开发区、各街道要根据本地实际,结合全区整治重点,选取1-2个各自重点行业进行整治,特别是涉及到高毒物质、高危粉尘的行业,抓住职业病危害产生的重点环节、关键部位,通过改进工艺技术、改善防护设施、加强个体防护等针对性的措施,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四)强化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监管,规范“三同时”行政许可工作
8、建立与发改局、经信局、建设局等负责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部门的信息沟通协调机制,从源头上掌握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工程(项目)的来源,督促指导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各项制度要求。
9、切实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许可工作。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防护设施设计审查、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管理以及审查程序严格按国家、省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分级管理(办法另行公布)。2013年,力争区级重点工程(项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
害预评价率、控制效果评价率达到80%以上。同时,所有资料须网上申报进入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五)严把准入关,全面开展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工作
10、根据省安监局《关于在全省木制家具制造行业全面开展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市局《关于在全市木制家具制造行业开展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工作的实施方案》(常安规〔2012〕2号)的要求,在我区去年2家木制家具制造企业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发放试点工作取得成功经验基础上,2013年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开展木制家具制造企业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工作。要按照“先易后难,先大后小”的原则,循序推动许可证工作,要严把准入关,严格发证条件、规范发证程序,同时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力争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木制家具制造企业完成许可证申领工作。
(六)大力推进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
11、加大对申报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在调查摸底本地区制造业企业总数的基数上,把申报工作纳入日常监督检查之中,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执法检查、职业卫生安全许可、专项治理行动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街道安全监管网络的作用,进一步加快职业病危害项目网上申报工作,争取在2013年全面掌握辖区内用人单位数量和基本情况,促进申报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市局将申报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数据专项核查,定期通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进展情况。
12、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申报。选择危化品生产、木质家具制造、冶金、电镀加工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为突破口,实现重点行业(领域)申报工作的率先达标,力争2013年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100%。
13、建立完善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健康监护与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相结合的申报制度,全面推动用人单位的检测、评价和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七)全面开展职业病危害检测和现状评价工作
14、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督促全市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化工、冶金、建材、电镀等行业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要求严格管理,并结合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对申领许可证的用人单位开展检验检测和现状评价工作。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并报安监部门备案,对存在的问题实行限期整改,争取通过现状评价,全面提升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水平。力争用三年时间完成全区职业病危害严重用人单位的现状评价工作。
(八)加强执法检查,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15、以指导、服务为先导,配合相应的行政手段,将职业卫生的监督执法工作纳入日常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内容之中。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切实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各类职业卫生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对粉尘、高毒物品重点行业专项执法检查做到年度有计划、季度有重点、每月有安排,提高职业卫生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不按规定进行整改的企业要加大处罚力度,该罚款的罚款,该责令停产整顿的责令停产整顿,该关闭的要提请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坚决纠正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
(九)完善监管制度,探索“职业卫生管理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档案文化在卫生工作中的作用
在新时期发展档案文化,对促进卫生管理工作和卫生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5]。档案文化是人类文化的宝贵遗产档案是组织和个人在以往的社会实践活动中直接的第一手材料,是历史的真实记录和反映。档案文化是中国历史文化的基石,也是卫生工作重要基础。可以说,档案文化在卫生工作中,是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传承文明的重要载体,它的传播和交流,极大地促进了卫生工作者的工作热情,增进了卫生工作者的智慧,丰富了人们的精神生活。档案文化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在先进文化建设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档案文化的本质是记录、传播先进文化的重要载体。在人类文明的历史中,不同民族、不同国家、在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文化传统,而卫生档案是卫生工作者从不同角度,把各个时期治病救人、预防和控制疾病、保障人民健康的工作结晶记载了下来,证明了历史,展示着未来。应该说,离开了档案,就不能深入地、科学地研究疑难疾病和更好地、有效地预防与控制疾病。档案文化是对公众和行业员工教育的良好教材档案翔实地记录了卫生工作者在实践中为保障大众健康而艰辛劳作与科研实践的过程,也反映了卫生工作者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艰苦卓越工作的历程。其中可歌可颂的先进壮举与光辉业绩,都是向人们进行思想和道德教育的生动教材。
树立卫生良好形象,实现卫生档案的文化价值
1.以党的十及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统领,以贯彻《职业病防治法》为主线,以全面落实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为中心,深化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拓展职业卫生基础活动范围,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防范重点行业和领域职业病高发和群体性职业病危害事件。
二、切实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
2.督促用人单位重视职业病防治宣传培训工作,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一是结合“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活动,加强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劳动者关心自身职业健康、知悉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懂得自我防护。二是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加强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职业病防治知识和个体防护能力的培训,努力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病防治意识。三是要按照《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和报告制度>通知》等相关法规要求,认真履行职业卫生事项告知和承诺义务,严格执行《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
3.进一步深入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一是强基固本,开展职业病危害重点企业基础建设工作“回头查”活动,巩固前期基础建设活动成果。二是以问题为导向,把职业病危害问题突出的行业企业纳入到基础建设活动中,2016年,力争基础建设新达标企业数增加3家。
4.强力推进职业病危害较重以上用人单位检测评价和健康监护工作。一是要依法开展检测评价和健康监护工作。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必须按照规范要求定期开展检测、评价,并依据检测报告的建议和现状评价的建议认真组织整改,确保有害因素浓度强度不超标。二是要依法开展健康监护工作。对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要按规范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检查个人台账。
5.督促用人单位不断提升职业卫生管理水平。一是所有企业要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的要求,树立管安全必须管职业卫生的理念,进一步建立并完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确保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有人管。二是要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等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三是要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档案。
三、深化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企业的专项治理
6.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拓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行业范围。根据国家总局和省安监局的具体要求,2016年对全县陶瓷生产、耐火材料制造、铸造冶炼和船舶修造4个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7.坚持巩固提升,对前期专项治理的(木制家具制造、皮革箱包、电子产品生产、水泥生产、铅酸蓄电池、电镀、冶金铸造、石材加工等)行业开展整治效果“回头看”。重点检查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是否做到正常运行,工作场所是否符合职业卫生要求,检测评价和健康监护是否落实到位等。
四、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和执法工作
目的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管理和职业危害因素的控制。
3
法律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3.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3.4《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3.5《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
3.6《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08)
4
职责
4.1安全科是职业健康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宣传贯彻国家相关法规,制定职业卫生制度,组织识别有毒作业场所,检查职业卫生管理情况,组织职业卫生作业场所监测,建立职业卫生健康档案。
4.2财务科负责职业健康体检、职业危害作业场所检测、职业健康防护用品及设施以及其他防治费用的落实。
5
术语
5.1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5.2工作场所(workplace):指劳动者进行职业活动的全部地点。
5.3职业病危害:是指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5.4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它职业有害因素。
5.4.1化学性因素:生产过程中产生,并存在于工作环境空气中的化学物质,或较长时间悬浮在生产环境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如:甲醛、氰化物,滑石尘、电焊烟尘。
5.4.2物理性因素:高温,低温(冷库作业),噪声,振动,电离辐射(X射线),非电离辐射(电焊、氩弧焊时产生的紫外线)。
5.4.3生物性因素:指细菌、寄生虫或病毒所引起的与职业有关的某些疾病。如畜产品加工工人的职业性炭疽,森林工作者的职业性森林脑炎等。
5.4.4其他有害因素:自然环境因素,环境污染因素等。
6
控制程序
6.1职业危害因素的识别
职业危害因素主要分为十类:粉尘类、放射性物质类、化学物质类、物质因素类、生物因素类、导致职业性皮肤病的危害因素、导致职业性眼病的危害因素、导致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病的危害因素、职业性肿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其他职业其他职业危害因素等。
安全科按上述十类危害因素组织对作业场所中所有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识别,确定职业危害因素。
6.2职业危害的防护
6.2.1新、改、扩项目职业卫生管理必须执行“三同时”原则。
6.2.2
在进行新、改、扩建项目时,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从业人员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代替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对采用的技术、工艺、材料应当熟知其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并告知从业人员,不得隐瞒。
6.2.3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职业卫生验收手续。
6.2.4安全科负责确定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组织监督公司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分级管理。
6.2.5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包括:现有装置、生产设施更新、改造、检修的检测;事故的检测;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等建设项目竣工前后验收的监测等。
6.2.6厂区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等。
6.2.7产生职业危害的岗位或设备装置应设置职业危害告知牌和警示标识,提高员工职业健康安全意识。
6.3职业危害作业人员的管理
6.3.1公司和从业人员签定劳动合同时应当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等。
6.3.2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人员,须组织其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
6.3.3定期组织有毒有害作业场所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并建立职业健康档案。
6.3.4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及时安排其进行诊断,并暂时调离原工作岗位。
6.4作业场所管理
6.3.1加强对工艺设备的管理,对易产生泄漏的设备、管线、阀门等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杜绝或减少跑、冒、滴、漏。
6.3.2在生产活动中,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6.3.3生产岗位职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不明性能的物料、试剂和仪器设备,严禁用有毒有害溶剂洗手和冲洗作业场所。
6.3.4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由使用单位按要求定期检查和校验,并有记录,保证设施随时处于正常状态。
6.3.5定期组织、联系有资质的监测单位的对职业危害作业场所进行监测,并存入职业卫生档案。
6.3.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职业危害项目申报。
7
职业健康和生产安全是处于生产劳动一线的广大劳动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只有保障劳动者的安全权益,才能激发劳动热情,为企业创造更多的价值。因此,企业必须承担职业卫生主体责任,为员工构建一个安全、健康、舒适的工作环境,保障员工健康。笔者,就职业卫生管理方面出现的问题,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谈谈新新形势下应如何提升职业卫生的管理水平。
1 职业卫生管理问题分析
职业卫生管理意识薄弱,企业领导不重视,用人单位责任不落实;职业卫生防治机构未建立和管理机制不够健全,未能有效的预防职业健康。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基础比较薄弱。企业的职业危害因素未做识别与分析,职业危害场所未充分辨识,日常监测不到位,职业健康监护不够完善。宣传教育培训力度不够,员工安全意识淡薄,员工不采取积极的防护措施。
2 职业卫生管理防治措施
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职业卫生管理方针。很多职业病是可防而不可治的,所以职业卫生的预防工作是十分重要的。只有加强职业卫生防治的意识,防治职业危害的各项工作才能有效的开展。职业危害是一个慢性积累的过程,各部门要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监督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建立职业病防治长效机制,加强能力建设,提高职业病防治技术。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防治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企业应设置职业卫生防治组织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企业的职业卫生防治工作,同时,企业应制定职业卫生管理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以及职业危害事故应急预案。
加强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管理。企业应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一次对职业危害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定职业危害作业场所,对职业危害作业场所进行以下几方面进行有效监管。一是对生产现场的职业危害因素控制情况进行日常监测,发现职业危害因素不符合要求是,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治理,确保符合职业健康环境和条件的要求;二是在职业危害场所的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及相应的应急救援措施;三是设置的警示标识和载明职业危害种类、后果、预防等内容的警示说明;四是配备相应的急救设备、设施、药品。五是要采取通风法、排毒、降噪、隔离等技术性措施来降低或消除生产性有害因素;六是要加强职业危害作业场所机电设备的管理,防止有害、有毒物的跑、冒、滴、漏。
加强职业卫生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公司在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时,将职业卫生纳入检查项目,对现场可能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有限空间等作业场所设备设施情况、员工的劳动防护用品佩戴情况等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采取整改和治理措施。
完善职业健康监护管理。职业危害是一个漫长积累的过程,职业健康监护将贯穿员工职业生涯的全过程。公司应根据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确定职业危害人员,对其进行岗前,岗中,岗后体检,对体检发现的异常应予复查、处理;将检查结果及时告知本人;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或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职业禁忌体检,发现职业禁忌证人员应及时处理、报告;同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加强职业卫生的宣传与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卫生意识和防护水平。一是要增强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职业卫生管理知识,,使他们积极主动提供相应职业病防护措施和设施,改善职工的作业环境,保障劳动者健康。二是要对员工开展职业健康意识培训及职业危害防护技能培训等,使员工了解职业危害因素、职业危害控制措施及相关应急预案,积极主动采取防护措施,拒绝无防护措施的有害作业。
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劳动防护用品是劳动者自我保护的最后的防线,企业应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及其发放标准,配备适宜的有资质厂家生产的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及定期检测劳动防护用品。同时企业要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的管理,使员工养成自觉和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保证正确佩戴。
3 结语
总之,职业卫生管理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企业应要加大工作力度,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采取有力措施,建立健全职业卫生防治机构和管理体系,在隐患排查治理、职业健康监护、宣传教育培训和劳动防护用品等方面,全面提升企业的职业卫生的管理水平,,保护员工健康。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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