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06 09:3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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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第四十八条规定,职业病诊断、鉴定需要用人单位提供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
第五十六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查阅或者复制与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有关的资料和采集样品。
第六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末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的主要内容
1.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清单及有关文本。
2.职业卫生管理的方针、计划、目标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3.职业卫生专(兼)职管理组织、职能及人员分工。
4.职业卫生管理方案、程序、作业指导书和其它内部文件。
5.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管理档案,包括:
(1)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及批准文件等:
(2)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书:
(3)工程改建、扩建及维修、使用中变更的图纸及有关材料;
(4)全套竣工图纸、验收报告、竣工总结:
(5)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委托书与预评价报告;
(6)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委托书与效果评价报告;
(7)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意见书:
(8)卫生行政部门验收意见书。
6.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资料,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存在岗位、来源、预防策略)清单。
7.储存和使用的化学品清单,包括种类、量、使用的部位、储存的部位、毒性资料、预防策略。
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资料,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委托书,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记录与评价报告。
9.职业病防护设施防护及维修档案,包括:
(1)设备的操作规程、合格证书:
(2)安装、调试验收记录:
(3)运行使用记录;
(4)维修记录,包括维修责任人、维修原因、维修日期、维修人等。
10.职业病防护用品档案,包括工种清单、应配备清单、实配备清单、使用情况等。
11.职业健康监护资料,包括:
(1)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
(2)职业健康检查工种及人员名单;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与分析报告:
(4)职业禁忌证名单及调离情况:
(5)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6)职业病检出名单。
12.职业卫生培训教育计划、培训内容、授课记录及考核成绩。
13.职业病(含工作有关疾病)发生情况及职业病患者处理情况记录。
14.用人单位职业病预防控制措施技术档案。
15.职业病诊断、鉴定资料。
16.各种监督文书。
17.各种设备、化学品中文说明书。
(1)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汇总资料;
(2)职业健康监护汇总资料:
(3)职业病发病情况汇总资料:
(4)职业病病人处理、安置情况汇总资料;
(5)培训情况汇总资料;
(6)因病缺勤情况汇总资料:
(7)职业病防护设施汇总资料:
(8)劳动者死亡资料;
(91职业病防治工作年度总结。
三、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的要求
1.职业卫生档案案卷归档前要做好以下事项:
(1)简明扼要地拟写案卷标题,包括文件制发机关、内容、文种三个部分,标题要反映案卷的内容;
(2)根据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注明每一案卷的保管期限,职业卫生档案一般为永久保存;
(3)填写卷内目录、备考表及案卷皮、编号,装订成卷:
(4)归档的案卷要填写移交目录,双方签字。
2.档案室对各部门移交来的职业卫生档案,要认真进行质量检查,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
3.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的收进、移出、销毁、管理、借阅、利用等情况要进行登记,档案工作人员调离时,必须办好交接手续。
1.做好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档案管理工作是每个事业单位的一项重要的、不可或缺的基础性工作。档案不仅是事业单位工作的查考依据和生产生活的参考资料,同时也是维护单位与职工正当权益的凭证。《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对档案的内容及收集、整理、分类和利用,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要求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档案管理工作对于推动各级事业单位抓经济发展、促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群众正当权益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规范管理科技档案,实现科学技术向生产力的转化,从而进一步发展生产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目前我国事业单位档案管理现状
2.1对档案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档案工作是一项细致、平凡而繁琐的工作,不容易显现功绩。长期以来,相当一部分工作人员包括部分主管领导干部,对档案管理特别是科技档案管理,在认识上存在误区。认为档案管理就是“看好堆”、“守好摊”,不丢失、泄露,能应付查档、外调等就已足够。因此忽视了档案管理的重要性,形成了“说起来重要、排排号次要、一忙就忘掉、用起来需要”的恶性循环态势。
2.2长期沿用陈旧的管理模式目前事业单位的档案管理方法多局限于看堆式的手工模式,已明显滞后于人事制度、财务制度等改革进程,没有完全实现电子录入、数据库管理等信息化手段,导致信息化程度低,浪费人力、物力,出现档案损坏,管理成本较高等现象;档案收集制度过分呆板,主要依赖行政方法,但伴随着事业单位职能的不断转变,档案收集难度也越来越大;档案的收集范围与相关制度规定存在差距,尤其是对离任审计、任前公示等材料的收集整理存档,尚没有明确规定,缺乏操作的依据。
2.3普遍存在被动式服务现象档案管理部门习惯于较为被动的服务模式。作为档案管理人员,应该具备务实求真的科学态度,转变观念,与时俱进,从重保管向重服务转变,变被动服务为主动、超前服务。要加强对档案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更应注重对现有档案资料的整理研究和开发利用。此外,档案管理设施陈旧,手段落后,档案干部队伍建设薄弱等问题亟待解决。
3.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的创新思考
3.1档案管理工作观念的创新应开拓思维,创新档案管理,努力丰富档案管理内容,使人事、科技等档案工作符合社会发展需要,做到“经济发展到哪里,档案就延伸到那里”;努力围绕领导关心、基层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对照历史,总结、分析形势,编印具有价值的各类档案信息,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努力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新闻、网络等媒体,多渠道、全方位加强对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重要性的宣传,提高全社会对档案管理工作的认识。
无论是事业单位领导,还是档案管理人员,都要树立正确的观念,通过档案管理对事业单位各项管理与业务工作进行监督与审计,从而实现档案部门的监督与职能管理的功能。
3.2档案管理工作机制的创新
3.2.1必须做到职责明确 各级事业单位应落实档案工作的分管领导,分管领导要把做好档案工作作为自己义不容辞、无法推卸的工作,把握档案事业的发展方向,真正把档案工作纳入各单位总体发展规划,列入各单位的议事日程,确保档案工作与其他工作一样同步发展。
3.2.2必须从封闭走向开放档案要更好地为社会服务,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为广大职工群众服务,要根据当前形势要求,有计划地提高档案管理开放程度,加强与外界的交流和沟通,发挥和增强各种档案资源的作用和活力,提升管理水平。
3.2.3必须努力做到藏用并重作为档案事业的基础,档案事业是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档案资源的合理利用是关键。要突出抓档案管理,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因地制宜地调整档案资源收集重点,使之更好地向社会建设最前沿延伸。
基于职工基本情况信息,健康检查计划子功能模块可以根据职工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1次为单个或1批职工制定健康检查计划。健康检查计划的内容包括年度、批次、健康检查类别、健康检查日期、健康检查人员名单及其基础信息及各自健康检查项目。健康检查计划制定是直接从系统中选择人员对上述体检计划信息进行选择后形成健康检查计划表,并可利用功能按钮对健康检查计划进行新增、修改、删除、导出、打印等操作。健康检查数据录入子功能模块完成对职工职业健康监护结果数据的输入、保存、查询、筛选、导出等功能。健康检查结果数据录入由基本信息、健康检查信息和健康检查结论3个Tab页组成,其输入可通过单个手动录入和批量导入实现。同时还可在此子功能模块中通过设置筛选条件,将各项健康检查结果异常者筛选出来,便于职业卫生管理者及时了解异常人数及异常者情况以采取相应措施。
1.2监测管理
监测管理功能模块实现职工作业场所中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数据的录入登记、存储、岗位值计算、报告、查询、导出功能,由监测点维护、监测点数据录入和岗位值录入3个子功能模块组成。在监测点维护子功能模块中可以设置、修改、删除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点。设置的监测点的内容包括单位、部门、监测点编号、监测点位置、检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岗位及接触时间。监测点数据录入则是将已设置好的监测点的检测结果录入到系统中,按照不同危害因素分类设置不同的输入页面进行输入,并且根据参数维护中设定的不同危害因素的标准值自动判断是否超标。岗位值录入子功能模块由系统根据监测点数据录入中的结果及接触时间自动生成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值。
1.3职业卫生档案
职业卫生档案模块的主要功能是实现各种职业卫生档案报表的生成、保存、统计、上报、查询和导出,由平面分布图、职业卫生报表、体检结果表3个子功能模块组成。平面分布图由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点分布图等组成。基于体检管理和监测管理功能模块中输入的体检数据和监测数据结果,职业卫生报表子功能模块可自动生成职工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统计表、工作场所监测结果汇总表、工作场所中化学因素、粉尘和噪声超标岗位汇总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报告表、职业健康检查统计表、职业健康检查异常结果处理报告表、职业病登记表、职业禁忌登记表等职业卫生档案报表。此子功能模块设置有新增、查询、导出等功能按钮,可以生成月报、季报和年报等各种报表。1.4其他功能劳动保护费用管理功能模块由3个子功能模块组成,帮助企业建立劳动保护用品电子台账、生成劳动保护费用报表并可进行劳动保护费用的统计查询。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功能模块具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信息登记和查询功能。登记的信息包括服务机构证书类别、等级、单位名称、业务范围、为本企业提供的服务的内容和时间等,并提供资质证书附件上传功能。系统参数维护功能模块实现对管理系统的各种参数进行设置,包括企业的组织框架、部门、岗位、疾病ICD码、健康监护类别、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标准限值、健康监护的健康检查科目及各项检查的参考值范围等。职业卫生管理系统的组成如图1所示。
2职业卫生管理系统的实现
2.1开发工具
本系统利用Struts和Spring作为架构,Orcal作为数据库管理系统,选用Java作为开发语言进行开发。Struts是一种优秀的J2EEMVC架构方式,利用Taglib获得可重用代码和抽象Java代码,利用ActionServlet配合Struts-config.xml实现对整个系统导航,使系统具有较高的可维护性和可扩充性。Spring是一个开源框架,是为了解决企业应用程序开发复杂性而创建的,主要优势之一就是其分层架构,使得每层之间和类与类之间的关系,由原来的强绑定与强耦合转变为不绑定和松耦合,直接面向接口编程,达到设计与实现相分离的原则,并可分单元进行测试。Java是一种可以撰写跨平台应用软件并且面向对象的程序设计语言,具有卓越的通用性、高效性、平台移植性和安全性。
2.2系统的实现及应用
在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软件开发公司人员共同努力下,具备上述功能的职业卫生管理信息系统已开发完毕,现已在中国石化的部分企业进行试点运行。整个系统包括总部功能端和企业功能端,试点企业利用本系统已实现职工职业健康监护、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卫生档案的生成与上报等管理功能;总部系统端实现企业上报数据的浏览、汇总、查询与统计功能。
3系统的特点
3.1逻辑结构清晰
整个管理系统根据功能目标分成相应的6个子功能模块,每个子功能模块按照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实际操作形成了明确清晰的逻辑结构,例如健康检查管理遵循“职工基础信息录入—制定健康检查计划—输入健康检查结果—生成健康监护档案”结构,监测管理的逻辑结构为“设置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点—输入检测结果数据—生成岗位值—生成监测结果统计报表”。清晰的逻辑结构便于基层职业卫生技术人员快速理解整个管理系统的架构和操作流程,便于系统的准确应用。
3.2权限式管理
系统采用权限式管理,整个系统可灵活的按照企业的不同层次实现不同的功能并为操作人员赋予相应的权限,同时设置了上报审批流程,保证了系统的适用性和安全性。例如系统按照直属企业、二级单位、基层单位的3级架构分别为3级架构的操作人员赋予了权限,使各级操作人员只能进行本级及以下范围内的职业卫生管理的各项操作,下级的数据必须经过上报、审批方能生效。
3.3系统标准化和规范化程度高
系统的设计均采用国家职业卫生相关标准进行设计,数据的统计、处理及各种报表的设计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4内容完善
整个系统涵盖了职业卫生日常管理工作的各项主要业务,包括了健康监护、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卫生档案、劳动保护费用管理等。同时特别考虑了石化行业的特点进行了针对性设计,便于基层职业卫生技术人员的操作和使用。
3.5完善的信息管理功能
管理系统可实现数据输入保存、数据查询、统计分析、数据输出等传统的职业卫生档案所无法比拟的功能,系统可自动将各类职业卫生信息汇总、分析,提供科学的数据,便于职业卫生技术人员发现问题及为管理者提供决策依据。
作者:齐玉萍 杨培记 单位:河南省周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用人单位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档案是《职业病防治法》的基本要求。⑴《职业卫生防病法》第19条规定,用人单位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第2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第33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⑵《职业病防治法》第48条规定,职业病诊断、鉴定需要用人单位提供有关职业卫生和职业健康监护等资料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劳动者和有关机构也应当提供与职业病诊断、鉴定有关的资料。这是用人单位在职业病诊断过程中所必须旅行的举证责任。⑶《职业病防治法》第33条规定,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职业病防治法》第64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未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的,有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档案的基本要求:(1)职业卫生管理档案案卷归档前要做好准备工作。①简明扼要的拟写案卷标题,包括文件执法机关、内容、文种3个部分,标题要反映案卷内容。②根据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注明每一案的保管期限,职业卫生档案一般为永久保存。③填写卷内目录、备考表及案卷皮、编号、装订成卷。④归档的案卷要填写移交目录,双方签字。(2)档案室对各部门移交来的职业卫生档案,要认真进行质量检查,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3)档案工作人员要对档案的收进、移出、销毁、管理、借阅利用等情况进行登记,档案工作人员调离时,必须做好交接手续。(4)职业卫生档案库房要坚固、安全,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高温、防潮、通风等项工作,并有应急措施。职业卫生档案库要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清点,如发现档案破损、变质时要及时补修复制。(5)利用职业卫生档案的人员应当爱护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室严禁吸烟,严禁对职业卫生档案拆卷、涂改、污损、转借和擅自翻印。(6)对保管的职业卫生档案要积极提供利用,严格执行借阅制度。对于涉及劳动者个人健康资料的,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保密义务。
用人单位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的主要内容:(1)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清单及有关文本。(2)职业卫生管理方针、目标、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年度总结。(3)职业卫生专职管理组织、职能及人员分工。(4)职业卫生管理方案、程序、作业指导书和其他内部文件。(5)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管理档案。①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及批准文件等。②建设项目初步计划书。③工程改建、扩建及维修、使用中变更的图纸及有关材料。④全套竣工图纸、验收报告、竣工总结。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委托书与效果评价报告。⑥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委托书与效果评价报告。⑦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意见书,卫生行政部门验收意见书。(6)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资料,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存在岗位、来源、预防策略等内容。(7)储存和使用的化学品清单包括种类、数量、使用的部位、储存的部位、毒性资料、预防策略。(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资料,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委托书,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记录与评价报告。(9)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维修档案,包括,①设备的操作规程、合格证书。②安装、调试验收记录。③运行使用记录。④维修记录,包括维修责任人、维修原因、维修日期、维修人等。(10)职业病防护用品档案。包括工种清单,应配备清单,实配备清单,使用情况等。(11)职业健康监护资料。①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职业健康检查工种及人员名单。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与分析报告、职业禁忌证明单及调离情况。③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治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④职业病检出名单。(12)职业卫生培训教育计划、培训内容、授课记录及考核成绩。(13)职业病含工作有关疾病发生情况及职业病患者处理情况记录。(14)用人单位职业病预防控制措施技术档案,职业病诊断、鉴定资料。(15)各种监督文书,各种设备、化学品中文说明书。(16)各种汇总资料,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汇总资料,职业健康监护汇总资料,职业病发病情况汇总资料,职业病人处理、安置情况汇总资料,培训情况汇总资料,因病缺勤情况汇总资料,职业病防护设施汇总资料,劳动者死亡资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