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筹划的目标范文

时间:2023-09-06 09:3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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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筹划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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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引言

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引起了新一轮企业并购的热潮,2008年至今,国内并购重组迭起,不少企业选择收购海外品牌。2008年1月1日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正式实施,以及2009年5月8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联合的《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都对企业并购中纳税筹划的格局有深远的影响。因此,在新形势下研究如何做好企业并购中纳税筹划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价值。目标企业的选择是企业并购的起点,因此企业如何选择目标企业作为并购对象,是企业并购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在对目标企业进行选择时,结合现行的税收政策进行有效的纳税筹划,不仅可以降低并购成本,而且对企业并购的后续工作有很大的帮助。本文结合现行税收政策,从并购目标企业所在行业选择、所在地域选择、所处经营状况选择等方面对企业并购中目标企业选择的纳税筹划进行探讨。

        1  企业并购与纳税筹划相关理论

企业并购(mergers and acquisitions)是兼并(mergers)与收购(acquisitions)的合称,在西方,两者惯于联用为一个专业术语—merger and acquisition,可缩写为“m&a” 在我国称为并购。企业并购通常指一家企业以现金、债券、股票或其他有价证券等通过各种手段来取得对另一家或几家独立企业的经营控制权和全部或部分资产所有权的产权交易行为。

纳税筹划,即纳税人在既定的税法和税制框架内,从多种纳税方案中进行科学、合理的事前预测和规划,使企业税负减轻的一种财务管理活动。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各项税收法规逐步趋于完善。纳税人往往面临纳税方案的选择,不同的方案税负轻重程度不同,而税收负担的轻重往往关系到纳税人实得利益的多寡。节税是激发并购产生的一个重要动因,而税收筹划又是企业并购方案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于在并购决策中达到预期目标起着重要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并购中的税收筹划既有可行性又有必要性。

        2  企业并购中对目标企业选择的纳税筹划研究

        2.1目标企业所在行业选择的纳税筹划  根据目标企业所处行业不同可分为横向并购、纵向并购和混合并购。横向并购可以达到消除竞争、扩大市场份额、增加垄断实力、形成规模效应的目标,但从税收角度看,由于并购后企业的经营行业不变,横向并购一般不改变并购企业的纳税税种与纳税环节的多少。纵向并购是指企业若选择与企业的供应厂商或客户等上下游企业合并,以达到加强各生产环节的配合进行协作化生产的目的。对并购企业来说,由于原来向供应商购货或向客户销货变成企业内部购销行为,其增值税纳税环节减少。另外由于目标企业的产品与并购企业的产品不同,纵向并购还可能会改变其纳税主体属性,改变其纳税税种与纳税环节。并购企业若选择与自己没有任何联系的行业中的企业作为目标企业,则是混合合并。这种并购将视目标企业所在行业的情况,对并购企业的纳税主体属性、纳税税种、纳税环节产生影响。

新企业所得税法的重大变化之一就是重视行业优惠,实施条例对行业优惠的范围等做了进一步明确:①明确了对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免征和减半征收的具体范围。②明确了企业从事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电力、水利等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给予三免三减半的优惠。③明确了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给予三免三减半的优惠。④明确了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以及鼓励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优惠政策等[1]。所以,企业在选择并购的目标企业,应充分重视行业优惠因素,在最大范围内选择并购这种类型的企业可以充分享受税收优惠。

例1:a公司的核心产品为某品牌中药洗发水,现有机会合并从事中药种植的b企业或从事香料作物种植的c企业,假设两家企业资产、负债情况相当,平均每年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均为600万元,a企业现有财力只能合并其中的一家,请问合并哪家更为合适?

分析:由题意,b、c两家企业的合并成本相当。且b、c两家企业均为a企业的上游企业,合并行为均属于纵向并购,可达到减少增值税纳税环节的目的。另外根据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从事中药材种植免征企业所得税;企业从事花卉、茶及其它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所以,若兼并b企业每年享受所得税优惠为:600×25%=150万元,若兼并c企业每年享受所得税优惠为:600×25%×50%=75万元。显然合并b企业更有利。

另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208号)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5]36号)的规定,对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分流兴办的经济实体(以下除外:金融保险业、邮电通讯业、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服务型企业中的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商贸企业中从事批发、批零兼营以及其他非零售业务的企业),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免征3年企业所得税:①安置原企业富余人员30%以上的;②利用原企业的非主业资产、闲置资产或关闭破产企业的有效资产;③独立核算、产权清晰并逐步实行产权主体多元化。所以,根据以上法规规定,企业可以选择并购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分流出的企业,安置该企业的富余人员和接受资产,就可以享受到免除3年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2.2目标企业所在地区选择的纳税筹划  税收优惠政策在地区之间的差异,决定了在并购不同地区相同性质和经营状况的目标企业时,可获得不同的收益。新企业所得税法虽然相对淡化了地区性优惠,但突出了对西部大开发和民族自治地区的税收优惠。国家对西部地区和民族自治地区的优惠政策有:对设在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在2001年至2010年期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在西部地区新办的交通、电力、水利、邮政、广播电视企业,上述项目收人占企业总收人70%以上的,自开始生产经营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民族自治地方的内资企业可以定期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等[2]。由于存在地区之间的差异,并购企业可选择在这些特殊地区的企业作为并购对象,从而降低企业的整体税收负担,使并购后的纳税主体能够享受到这些税收优惠政策带来的税收收益。

        2.3目标企业经营状况选择的纳税筹划  企业并购时如果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能承继目标企业经营的亏损,将目标企业经营中符合弥补年限的亏损合并到并购后的企业,通过盈利与亏损的相互抵消,可以达到节约所得税的目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9年5月8日新的《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以下简称《通知》)中重新规定了新时期对于企业并购中相关亏损企业所得税事项的处理。根据规定企业重组的税务处理区分不同条件,分别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和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特殊性税务处理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免税政策。若企业合并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的规定,并且企业股东在该企业合并发生时取得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以及同一控制下且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企业合并,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处理:①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以被合并企业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②被合并企业合并前的相关所得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继。③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④被合并企业股东取得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其原持有的被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确定。[3]

例2:长江(集团)股份公司自2000年成立以来持续盈利,股价稳中有升,预计未来两年内盈利率将持续增加。2009年6月为了扩大经营,长江公司决定合并同行业的向东公司,合并后不改变向东公司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假设向东公司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均为1000万元(其中实收资本300万元、资本公积200万元、盈余公积500万元)。向东公司有500万的亏损尚未弥补,其税前弥补期限为四年。长江公司管理层通过分析,决定全部用股权支付合并款项,并同时向向东公司股东约定合并后的12个月内不转让所取得的股权。(假设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为4%)

分析:长江公司的合并符合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的规定,根据《通知》规定,可由长江公司弥补的亏损限额为1000×4%=400万元,由此长江公司可节省所得税400×25%=100万元。对于向东公司的股东来说,由于长江公司发展势头良好,预计在12个月后出售股权不会造成损失,而且可以延缓纳税。

        由以上分析可得:①企业并购中在符合企业长远发展战略的前提下选择有经营亏损的企业作为并购对象可能对企业较有利。②并购时应尽量符合特殊性并购的条件,因为特殊性并购在一定条件下意味着节税。③被并购企业净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低直接关系到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

总之,企业并购中目标企业选择的纳税筹划是企业并购纳税筹划的重要方面。在并购中,企业应结合具体情况,对目标企业所在行业、所处地区以及经营状况进行具体分析,做出合理有效的纳税筹划,以服务于并购中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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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导言

随着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地位和重要作用凸显。特别是中央对东北老工业基础振兴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和实施,众多的企业都在加快产品结构调整,以经济效益为中以中心,加快管理创新、技术创新,着力提高市场占有率。大连路阳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也在着力抓住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这一有力契机,加快企业发展,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充分利用中央对东北振兴的一系列政策,眼睛盯着市场转,产品根据市场需求变,不断降本增效,竭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和我国经济发展的加速及财税制度的改革与不断完善,纳税策划作为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工作和内容越来越引起企业高管的高度重视。企业依法经营,正确进行纳税筹划,实现企业降低成本,增加效益目标,这是事关重要的。笔者长期从事企业财务管理及所掌握的纳税筹划理论知识,撰写本文,对现代企业纳税筹划,进行探讨、刍论。

二、正确地理解和把握纳税筹划

笔者通过学习纳税筹划有关教材和查阅有关纳税筹划资料及日常参与企业纳税筹划的实践认为,现代企业纳税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降低税负,实现现代企业规划的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目标的有效途径。2009年1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了《关于征求(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意见函》。2009年5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正式颁布《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国税[2009]90号),简称《指引》。《指引》中明确提出,税务风险管理的主要目标之一是“税收筹划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并符合税法规定”。这是我国首次在官方文件中提出“纳税筹划”这一名词,这也表明了我国税务主管部门对“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并符合税法规定”的税收筹划的一种认可。“纳税筹划”在世界各国早已产生,并且发展的日趋成熟。我国从1994年税制改革伊始,有关财税管理专家就在纳税筹划学术领域中开始关注这一课题。20世纪90年代后期,各行业企业的纳税筹划活动逐渐活跃起来,但是由于税法的相对不完善,以及对其缺乏系统有效的理解,“纳税筹划”演变成为“避税”的代名词,各种以“钻空子”、“逃税”“漏税”等形式的“筹划”大行其道。鉴于这种情况,《中国税务报》专门增设“税收筹划专刊”,开展全面介绍纳税筹划基本知识,并刊发各类符合税法规定的案例,以引导纳税人进行正确合理的纳税筹划。这些对“纳税筹划”行为的重要定位,使纳税筹划逐渐成为企业涉税管理的必备知识和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实施,标志着我国税制的进一步完善,为我国各行业企业创造了新形势下公开竞争的税收法制环境,这是运用科学发展观,在法制领域构建和谐的重要举措。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市场机制在资源配制中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增强,市场竞争日趋广泛。税负公平是市场公平竞争的重要保证条件之一。纳税筹划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中日益受到重视。追求税后利润最大化,是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基本动因,也是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企业的经营活动从始至终都要涉及到税收。企业纳税筹划的方案都要围绕企业财务管理目标来展开,将纳税筹划融合到企业财务管理的各个环节之中去,互相配合,才能实现现代企业效益最大化。纳税筹划可以减轻企业纳税负担,这是纳税筹划的主要目的,也是普遍可以认识到的。之所以要实施纳税筹划,其根本出发点就是要以各种合法的、非违法的手段来达到合理减轻企业纳税负担的目的。但是应当认识到,税收负担的降低也存在着两种形式:绝对降低与相对降低。所谓税负的绝对降低,就是指在企业业务流量不变的情况下实现纳税额的减少。税负的相对降低是指在业务流量增长的情况下,税收额的增长幅度小于业务流量的增长幅度。纳税筹划是财务决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决策系统由五个基本要素组成:决策者、决策对象、信息、决策的理论和方法、决策的结果。纳税筹划作为财务决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此五要素均相应提出了要求。它要求上至董事长,下至一般的财务工作者都要树立纳税筹划的观念;决策时不可忽视筹资、投资和分配过程中的纳税问题;决策时需要提供纳税信息;纳税筹划同样离开不财务决策常用的方法和手段,如定量和定性分析等。纳税筹划可以使企业合理避税。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充分了解现行税法的基础上,通过掌握相关会计知识,在不触犯税法的前提下,对经济活动的筹资、投资、经营等活动作出安排,以非违法的手段来达到少交税或不交税的目的。

三、现代企业纳税筹划存在的问题表现

笔者在长期从事企业财务管理与参与企业纳税筹划管理的工作中,在与其它企业财会人员交往中了解到,现代企业纳税筹划中存在以下问题表现。首先,现代企业纳税筹划意识问题。现代心理学告诉我们意识产生需要,需要产生动机,动机导向行为,这是客观规律。现代企业的财务部门和财会人员及企业的高管不重视企业纳税筹划工作,致使企业纳税筹划流于形式,影响到现代企业纳税筹划的实效性。其次,现代企业财务管理部门人员缺乏纳税筹划管理知识,纳税筹划涉及到管理、会计、财税、法律等专业知识。纳税筹划与这些专业知识结合非常紧密。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一般都是学会计专业的,加之,他们对企业的投入产出,即原材料采购、生产流程、销售方式等都不了解。对企业的设立、合并、分立、重组的经营管理方式也不掌握。也正是由于企业的各种经营方式不同所适用的税收政策也存在着差异。这些都影响了现代企业合理有效地进行纳税筹划。再次,纳税筹划目标不明确。现代企业纳税筹划要服务企业财务管理目标,为企业战略管理目标服务。应当明确:纳税人能够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具体合理的商业目的纳税筹划从而节约税款,就是合理节税,这是被允许和鼓励的。最后,纳税筹划缺少预见性。纳税筹划是依据现代企业纳税筹划人员与主管税务机关缺乏联系与沟通。了解和掌握主管税务机关的工作程序,加强业务沟通和联系,才能争取在税法的理解和实施上同步。

四、现代企业进行纳税筹划原则和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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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纳税筹划 系统 意义

Key words:Tax payment preparation system significance

作者简介:黄桃红(1973年3月――),女,湖北麻城人,黄冈职业技术学院讲师、注册税务师,主要从事税务会计、纳税筹划的教学和研究。

【中图分类号】F810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7069(2009)-09-0084-02

一、问题的提出

纳税筹划是当前企业管理实践和理论研究中的热点问题,许多学者和实践工作者提出了各种各样的纳税筹划方案。然而,真正成功的纳税筹划却不多见,究其原因有多方面。

1认为纳税筹划是财务人员的事情,与经营关系不大。企业经营部门人员不参与纳税筹划方案的设计,不执行纳税筹划方案,结果要么筹划方案顾此失彼,要么筹划方案虽好却是一纸空文。

2纳税筹划时只注重税负高低。有些纳税筹划只是税款方面的筹划,将纳税筹划简单地看成是税款多与少的选择,而较少考虑税款之外的其他因素。结果虽然企业税负降低了,但生产成本、投资成本、营销费用却增加了,企业最终的收益不仅没有增加,反而减少了,纳税筹划得不偿失。

3 纳税筹划不深入,理论上行不通。有些纳税筹划没有针对特定企业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没有考虑方案的适用条件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只是简单照搬一般原理。例如,很多筹划方案建议企业采用加速折旧法。一般来说,加速折旧法能起到延期纳税的作用,但企业如果存在免税期,其折旧就不具有抵税效应。因此,加速折旧法并非一定有利于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4纳税筹划方案可操作性不强,实践上行不通。例如,我国税法规定对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但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纳税人,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一旦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不得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所以,那些关于纳税人身份选择的纳税筹划在实际操作中是行不通的。

除上所述,还有很多具体原因。总结这些原因,归根到底是在纳税筹划活动中没有坚持系统性原则,没有系统地进行纳税筹划。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是用系统论指导纳税筹划活动,构建纳税筹划系统。

二、纳税筹划系统

纳税筹划系统,就是由人、资金和信息等要素构成,在一定的法律和经营环境下,实现节税和经济调节功能的企业经营管理体系,是企业财务管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1 纳税筹划系统构成要素。什么是纳税筹划?不同的学者有着不同的回答,但基本都把纳税筹划定义为一个活动或过程。如,纳税筹划是指在国家政策的许可下,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立法导向,通过对筹资、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进行合理的事前筹划和安排、取得节税效益、最终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的活动 。系统论认为,在研究和处理任何对象时都应将其看作一个系统整体。观察纳税筹划,既应该看到纳税筹划活动,也应该看到纳税筹划系统。纳税筹划系统就是从事纳税筹划活动的各要素组织的有机整体,纳税筹划活动就是纳税筹划系统运动的表现形式。在这一活动中的人、资金和信息就是构成纳税筹划系统的基本要素。

其中人包括企业从事纳税筹划方案设计的财务人员,也包括实施筹划方案的经营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任何一个相关人员的缺席,纳税筹划就无法实现。没有筹划方案设计的财务人员,企业不可能有纳税筹划活动;企业管理人员、经营人员、会计人员不按照筹划方案的要求从事相关活动,纳税筹划同样无法实现。

资金是指企业拥有、占用和支配的财产物资的价值形态,包括货币资金、储备资金、生产资金、成品资金、结算资金等。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从价值角度看,就是资金不断循环和增值的过程。资金处于不同阶段和形态会有不同的纳税义务和权利。如,购买材料时,货币资金转变为储备资金,企业产生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权利;销售产品取得收入时,成品资金转变成结算资金或货币资金,企业产生了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如果有盈利,还产生了所得税的纳税义务。纳税筹划正是通过对资金形态的控制实现节税收益。

信息是指会计信息。企业会计作为一个信息系统,反映了企业资金运动过程和结果。在这个反映过程中,会计可以采取不同的方法,如反映固定资产磨损的折旧,有平均年限法,也有年数总各法。不同的方法,最终结果是一致的,但在不同时点的结果是有差异的。如,平均年限法和年数总和法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总额是一致的,都是固定资产原值扣除预计残值,但在不同年份,计提的折旧额不同。由于应纳税额的计算是以会计信息为基本依据的,因此不同的会计信息,会导致应纳税额计算结果的不一样。因此,只要税法允许企业采用不同会计方法,企业就可充分利用这一政策,以实现节税目的。

2 纳税筹划系统结构。纳税筹划系统的三个基本要素,紧密联系,缺一不可。在这一系统中,人是主体,资金是基础,信息是载体和工具。没有人,就没有了从事纳税筹划活动的主体,也谈不上筹划;没有资金,也就不存在纳税义务,更不存在减轻纳税义务,所有的筹划都是空谈;会计信息是筹划得以进行的基础,没有准确的会计信息,就无以比较不同方案的效益,筹划就无法进行,同时会计本身也是筹划的工具。只有纳税筹划相关人、资金和信息共同作用,纳税筹划才可能产生效益,实现目的。

纳税筹划系统的三个要素,都不是一个单独的个体。人,不是一个人,而是由方案设计者、方案实施者组成的集体。资金,也不是唯一的资金,而是多种形态的资金。从系统论的角度来看,这些要素本身也是一个系统,是纳税筹划系统的子系统。因此,可以说纳税筹划系统包含筹划人的系统、资金系统、信息系统。

纳税筹划系统属于企业财务管理系统,是财务管理系统的子系统。因为纳税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的手段之一,纳税筹划的目标就是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

3纳税筹划系统功能。纳税筹划系统是从事纳税筹划活动的,其功能就是实现纳税筹划的目标,具体包括节税功能和调节功能。节税功能是指纳税筹划为企业节约税收支出,这是纳税筹划的直接功能。也正是因为存在这个功能,纳税筹划才受到企业的青睐。纳税筹划从三个方面节税,一是通过对经营活动的安排和会计政策的运用,选择税负最低的纳税方案,直接减少企业税收支出;二是通过对税法的严格执行和合理运用,实现涉税零风险,消除税收罚款等涉税支出;三是通过对企业经营和会计的安排,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延期交税,获取资金的时间价值。

调节功能是纳税筹划的宏观功能,也是纳税筹划的间接功能。税收法律法规作为贯彻国家意志的重要杠杆之一,必然要体现国家推动整个社会经济运行的导向意图。国家会在公平税负、税收中性的一般原则下,通过税收优惠政策等措施对纳税人的物质利益进行调节,使他们的微观经济行为尽可能的符合国家预期的宏观经济发展要求,以有助于整个社会经济的顺利发展。如对不同部门,不同行业,不同企业或不同产品,实行区别对待,对需要鼓励的,往往少征税或不征税,对需要限制的,往往多征税。这为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客观条件。企业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进行纳税筹划的活动,也是企业执行国家政策的活动。国家税收的宏观调控意图正是通过一个个企业的纳税筹划活动得以实现。这就是纳税筹划系统的调节功能,也正是这一功能的存在,纳税筹划才得到国家的允许和支持。

4 纳税筹划系统环境。系统论认为,任何系统都是存在于一定的环境中,受环境制约,并对环境产生影响。纳税筹划系统面对的环境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以税法为主的法律环境,二是企业的经营环境。税法环境决定着纳税筹划系统的筹划活动是否被允许,它由税收法律、税收法规、税收规章以及执行它们的税收执法活动等因素构成。经营环境主要由企业内部、企业供应商、企业经销商等要素组成,它决定了纳税筹划系统的活动是否可行。

三、构建纳税筹划系统的意义

1构建纳税筹划系统有利于明确纳税筹划的目标。纳税筹划活动之所以不偿失,是因为将税负最低作为纳税筹划目标,而没有考虑筹划活动中的成本。构建了纳税筹划系统后,用系统的观点来看,纳税筹划系统有产出,也需要投入。

建立了纳税筹划系统,并将其置于企业财务管理系统中。我们就会发现纳税筹划的目标应该就是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企业财务管理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纳税筹划就应以企业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财务管理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纳税筹划就应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而不是以税负最低为目标。有了这一系统性的观点为指导,就不会在纳税筹划时仅考虑税负降低而不考虑筹划成本,更不会设计实施阻碍企业整体战略目标实现的纳税筹划方案。

2 构建纳税筹划系统有利于协调纳税筹划行动。建立了纳税筹划系统,明确了企业财务人员、经营人员和管理人员都是纳税筹划系统的要素,就会发现任何一个相关人员的缺席纳税筹划就无法实现。有了这一系统性观点的指导,企业就能够调动相关人员参与纳税筹划的设计与实施。相关人员有了这一观念,也能够自觉参与纳税筹划活动中来。有了各方人员的协调行动,纳税筹划就能够顺利实现。

3 构建纳税筹划系统有利于确定纳税筹划活动的边界。任何系统都是在一定的空间范围内活动的。构建了纳税筹划系统,应会发现这一系统是活动在由税法等构成的法律空间内。这个法律空间是纳税筹划活动的边界,不得触犯超越。构成纳税筹划系统边界的包括税法、财务会计制度、工商、金融、贸易等法律法规。

实践中,很多人认为税法漏洞是一个重要的纳税筹划平台。构建纳税筹划系统后,就会发现这个平台是个风险很大不宜采用的平台。税法的漏洞,就是纳税筹划系统活动边界的漏洞。在特定的时候,纳税筹划系统可以通过漏洞延伸到边界外,以获取额外收益,同时付出额外成本(如为此建立的专门机构费用等)。但漏洞毕竟是漏洞,总有一天会被国家堵上。

4 构建纳税筹划系统有利于适应企业经营环境。纳税筹划是纳税筹划系统的活动,这一活动的本质是纳税筹划系统各要素相互作用相互影响而产生的系统内运动,其前提是企业能够有效控制各要素。不可控的项目,如供应商、经销商,不能构成纳税筹划的要素,而是纳税筹划必须适应的环境要素。分清了系统要素和环境要素,就可以知道,纳税筹划活动只能对纳税筹划系统的各个要素进行合理安排,对于环境项目则需量边而行,如果企业有很强的竞争力,可以要求环境要素配合自己的行动。

结论:用系统论的观点作指导,构建纳税筹划系统,认清纳税筹划系统的要素、结构、功能和环境,才能设计出切实有效的纳税筹划方案,最大限度地发挥纳税筹划的功效。

参考文献:

[1]周拥明,纳税筹划误区解析[J],财会月刊(会计),2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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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财务管理的主要目标

结合我国现阶段的国情及财务管理理论界的相关研究,笔者认为,目前我国企业应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作为财务管理的最优目标。企业价值最大化是指通过企业合理的财务管理和经营,采用最优的财务政策,在保证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础上使企业总价值达到最大。

(一)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作为财务管理目标更符合我国国情

我国现阶段正处在一个以社会主义为政治制度、以市场经济为经济模式的发展阶段,现代企业制度在我国的发展历程有着其独特、复杂的特点。现阶段的政治与经济国情决定了与国外企业相比,我国企业应更加注重职工的利益与职工的权利,强调协调各方利益。因此,财务管理目标的选择必须综合考虑多方利益主体,只有企业价值最大化才符合我国社会本义初级阶段的特点,符合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企业价值最大化考虑了不确定性和时间价值,强调风险与报酬的均衡,并将风险限制在企业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各利益相关者能够共同直接参与或影响企业财务管理,正是各利益相关者的共同参与,构成了企业的利益制衡机制。

(二)财务管理目标使纳税筹划成为必然

我国的法制环境目前越来越完善,纳税人必须根据税法的规定性履行纳税义务。而纳税必然减少纳税人的净利润,为了在合理、合法、合规的情况下达到节税,并在市场运行中遵循一定的市场规则,适应、掌握并较好地运用这些市场规则的前提下,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目标,纳税人必须进行纳税筹划,最终才能够实现纳税额度最低,企业利润最大,市场份额占有率最高。追求股东财富最大化是企业的根本目标,企业追求股东财富最大化使纳税筹划成为必然。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的途径总体来说有两条:一是增加企业收入,二是降低企业成本费用。而税款就作为一项费用而存在,在收入不变的情况下,降低纳税支出,就等于降低成本费用,从而实现股东财富最大化。因此,企业财务管理目标使纳税筹划成为必然。

二、纳税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重要地位

(一)纳税筹划的涵义及特点

纳税筹划是指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纳税人在不违反国家现行税法的前提下,通过对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中的涉税事项的筹划,选择最优的纳税方案,以达到企业经济利益最大化的经济行为。纳税筹划充分安排税法中提供的纳税优惠或可选择空间,选择对企业最优的纳税方案,以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目标。根据纳税筹划得基本涵义和纳税筹划的性质,可以看出纳税筹划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纳税筹划具有合法性特征。纳税筹划是在不违反纳税法规的前提下,企业利用已有纳税法规尚未完善的条款和税法规定的优惠条件,进行筹划以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的目的。因此企业纳税筹划是一种合法行为。第二,纳税筹划是事先的规划。纳税人把纳税筹划作为一种企业理财行为,通过充分了解现行税法知识和财务知识,结合企业全方位的经济活动进行有计划的规划,来寻求未来税负相对最轻,经营效益相对最好的决策方案。第三,纳税筹划对企业经营具有辅助效果。纳税筹划通过适当降低企业的税负,增大企业经济效益,但企业税负并不是无限制地减少,对企业效益的贡献也是有限的。为了使企业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企业应该把重点放在生产经营的优化提高方面,通过对纳税法律、法规及政策进行全面、深入的理解,正确进行有效而长期的纳税筹划。

(二)纳税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重要性

从企业财务管理的内容与财务管理目标实现的手段来看,纳税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纳税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从经济活动性质来看,企业纳税筹划不仅是一种节税行为,也是现代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纳税筹划属于企业财务管理中财务决策的重要内容。纳税筹划的最终目的是为了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实现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因此企业进行筹划时要强化整体性,确保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

其次,纳税筹划对企业财务管理具有重要意义。企业开展纳税筹划是在符合纳税政策的前提下进行的一种企业理财行为,开展纳税筹划工作对企业财务管理活动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纳税筹划有利于实现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是追求股东财富最大化。企业纳税筹划正是通过减少企业经营活动中的纳税负担、提高税后利润产生的。另一方面,纳税筹划有利于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作为企业理财的一个重要手段,纳税筹划目的是实现企业经济利益最大化。因此,开展纳税筹划有利于规范企业财务核算,促进企业加强经营管理。

三、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主要纳税筹划手段

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企业纳税筹划通过对投资、融资和经营活动中的规划和安排实现,因此本文通过对三个方面来说明如何实现企业财务管理中的纳税筹划。

(一)企业投资中的纳税筹划

投资决策主要涉及投资行业、投资地点的选择。由于各行业、各地区的纳税政策不同,使得企业最终所获得的投资收益有所差异。首先,投资行业选择的纳税筹划。在我国,为引导企业投资方向,调整产业结构,刺激经济增长,国家对不同地区的投资实施不同的纳税优惠,因此企业在进行投资时,要根据纳税政策认真选择投资行业。而企业就可以利用这种优惠进行投资,以减轻纳税负担提高投资收益。其次,投资地点选择的纳税筹划。我国纳税法规根据各个地区发展的不平衡,对在不同地区的投资行为给予不同程度的纳税优惠政策。企业在进行投资时,应充分利用不同地区税制的差别,选择纳税负担较轻的地区进行投资,从而扩大投资收益。如果欲进行跨国投资,还应考虑有关国家同时实行纳税居民管辖权和收入来源地管辖权而导致对同一项所得的双重征税,以进行投资国别或地区的选择。

(二)企业融资中的纳税筹划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可以通过多种渠道为企业的经营发展融资。融资的纳税筹划是指利用不同融资方式的不统税法规定,为企业减轻纳税负担,使企业更好的实现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目标。目前市场上企业的筹资渠道主要有三类:投资者投入资金、借入资金、企业经营留存资金。具体方式为投资者投资、企业发行股票、发行债券、向金融机构借款、自我积累等。企业融资来源为投资者投入、借入资金和企业自有资金时,不仅资金的成本不同,成本在企业中列支的方式也不同,从而导致相同的资金融入量产生的企业税负不同。企业筹资方式不同,其税负也不同,就存在很大纳税筹划空间。如金融机构贷款的利息可以税前作为企业的财务成本列支,从而减少企业的所得税负担,而其他两种方式则不可。因此,要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就必须充分考虑纳税因素对融资活动的影响,在选择合理资本结构的基础上,对融资渠道和方式进行最优的选择。

(三)企业经营过程中的纳税筹划

经营过程是企业发生频率最高的日常活动,虽然与投资、筹资相比每笔流动金额要小,但最企业却应是最重要的营运规划。要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财务管理目标,必须在经营过程中进行纳税筹划。

第一,购货过程中规模纳税人的选择。我国现行增值税制度将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负担的流转税额会因为选择的采购对象不同而有所区别。一般纳税人企业可依据合法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款,而小规模纳税人则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货也不能取得增值税发票从而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因此,企业购货时应根据实际情况恰当选择采购对象以减轻纳税。同时为尽早抵扣税款,一般纳税人企业应尽早取得发票,并尽早到纳税机关进行认证。

第二,资产计价与费用计量的纳税筹划。根据现行会计制度,企业存货计价可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等不同方法。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对企业的损益有着直接的影响,从而影响所得税。现行会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主要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加速折旧法等。固定资产的折旧额与其它成本一起构成企业当期的成本费用,而企业当期折旧额的大小取决于企业对折旧方法的采用。因此折旧方法不同,各期计入产品成本或期间费用的折旧费用会相差很大,从而影响各期的利润及应纳税额。因此企业可以根据税率的类型、纳税优惠政策等因素选择合适的折旧方法,进行纳税筹划。

参考文献:

[1] 牟虹.论纳税筹划在财务管理中的应用[J].中华会计函授,2006(05).

[2] 涂龙力,王鸿貌.纳税筹划的法律问题初探[J].财经问题研究,2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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