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基本准则范文

时间:2023-09-07 09:20:11

引言:寻求写作上的突破?我们特意为您精选了4篇企业会计基本准则范文,希望这些范文能够成为您写作时的参考,帮助您的文章更加丰富和深入。

企业会计基本准则

篇1

(一)融入会计准则全球趋同是我国的必然选择。从世界范围内来看,会计准则国际化发展到现在已经由国际协调阶段进入了全球趋同阶段。所谓会计准则全球趋同,指受经济全球化的推动,各国国内会计准则在不断的国际比较和协调中,在国际强势集团的推动下,向建立全球通用的会计准则目标发展这样一种动态的过程。

1、会计准则国际化的必要性。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趋势之一,就是市场已突破时空界限,形成全球性的统一市场,世界各国都加大了对外开放的步伐,资本、商品和服务在世界范围内的流动空前活跃。跨国上市和发行证券等国际筹资活动日益增多,资本市场国际化的程度在不断提高。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客观上要求作为国际商业语言的会计必须采用相同或相近的会计准则,以提供真实、公允和可比的会计信息。

2、融入会计准则全球趋同是我国的必然选择。世界贸易的飞速发展和全球资本的流动将世界经济带入了全球化时代。在这个时代,任何国家或地区如果要脱离世界经济谋求自身发展是不可想像的。作为世界第三大贸易出口国,我国的经济已经融入世界经济的大潮,越来越受到全球经济的影响,对外依存度也越来越高。我国境外筹资企业、跨国公司、外商投资企业,由于其母公司、子公司或投资者分别属于不同的国家或地区,需要分别按照不同国家或地区的会计标准编制财务报告,造成大量的信息披露成本。同时,也增加了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筹资成本和交易成本,因此采用全球统一的会计标准更符合成本效益原则,也将使会计信息更为有用和便于理解,以促使我国企业在全球性的经济竞争和发展中处于优势地位。此外,加入WTO后一些成员国对我国的出口产品提起反倾销诉讼,某些成员国因不承认我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拒绝接受我国会计标准所计算的成本资料,并要求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第三国的成本资料为依据,从而使我国的企业在反倾销中处于不利地位,成为出口贸易的巨大障碍。因此采用全球统一的会计标准就显得日益迫切。

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会计准则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具有一定的经济后果并涉及到相关各方的利益分配。正如美国著名会计教授泽夫所述,会计准则将影响企业、政府、工会、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决策行为,受影响的决策行为反过来又会影响其他方面的利益。因此,发达国家等强势集团牢牢地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的制定权抓在手中,将IFRS演变为发达国家的会计准则。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IFRS无疑是一把双刃剑,在利用它获得外资的同时,也要以开放市场、损害一定的经济利益作为代价。但是如果完全拒绝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必然会影响我国改革开放的进程,不利于我国吸收国际资本,更不利于到国外上市和发行债券,还要增加许多不必要的费用。因此,在利益权衡下,必须做出趋利避害的抉择,应在考虑国情需要的前提下,尽量与全球化会计准则、国际惯例趋同。

(二)基本准则本身所存在的问题。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新兴事物的不断涌现,1992年底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已经不符合变化了的客观实际,不能适应经济全球化的需要。原基本准则内容陈旧,存在技术上和操作上的滞后性。例如,早在2000年《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就已对会计要素做出了重新定义,而原基本准则上的要素定义早已过时,在会计理论和实务中已没有利用价值,实际上已经出现了一种边缘化现象。再者,原基本准则中还存在大量与《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和《企业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相矛盾和抵触的地方,成为组建我国统一会计制度体系的一大障碍。因此,对基本准则进行修订已势在必行。

二、基本准则修订的内容与特点

(一)基本准则修订的内容。本次基本准则的修订所涉及的内容十分广泛。主要体现在以下八个方面:(1)基本准则的定位,由指导制定企业会计制度变为指导制定具体会计准则;(2)新准则明确提出“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该目标是决策有用论和受托责任论的结合,这是充分考虑我国特殊的经济环境后所做出的规定;(3)新准则增加第十条关于会计要素及其构成的规定,其作用无非是统领第三至八章的内容;(4)将准则第二章“一般原则”更名为“会计信息质量要求”,该部分提出了八项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可靠性、相关性、明晰性、可比性(包括一贯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和及时性,其中增加了“实质重于形式”的要求,并删除了原有的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配比等规定;(5)重新对会计要素进行了定义,其中收入和费用要素的定义较为新颖。指出“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由于首次提出“利得”和“损失”的概念,相应地也改变了所有者权益和利润的构成;(6)剔除了大量的具体账务处理,提高基本准则的理论性;(7)突出会计计量问题,并单设一章列出了五种会计计量属性: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并对它们做出了具体解释,其中由于公允价值在金融工具相关问题上的应用而受到了特别的推崇;(8)扩大了财务会计报告的范围,提出“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二)基本准则修订后所呈现的特点。修订后的基本准则注意了整体结构的布局,删除了大量的具体账务处理,修正了很多陈旧的内容,引入了一些国际上流行的会计概念等等,这些无疑都是一大进步,使得基本准则更为精炼和完整,具体来说呈现出以下特点:

1、基本准则已经呈现出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雏形

(1)从总体布局来看,新基本准则的结构更趋向于财务会计概念框架。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简称CF)的概念最早是由美国提出来的,它是由互相关联的目标和基本概念所组成的逻辑一致的体系,这些目标和基本概念可用来引导首尾一贯的准则,并对财务会计和报告的性质、作用和局限性做出规定。美国FASB所颁布的概念框架,在国际上引起了较大的反响。一些国家和国际组织也纷纷效仿,如加拿大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协会(CICA)也了一份名为“财务报表概念”的文告;英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会计准则委员会(ASB)的相类似的文件是财务报告“原则报告”等。此外,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的前身)也在1989年7月1日公布了《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的准则公告,其性质类似于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修订后基本准则的结构更趋向于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图1)两者的结构都具有一定的逻辑性:起点基础运行呈报,只有逻辑一致的概念框架才能制定出首尾一贯的准则。

(2)从具体内容来看,新基本准则更多地吸收了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理念。新的基本准则删除了大量的具体账务处理,只保留了基本概念等理论性比较强的内容。因此,其定位是指导具体会计准则的制定,具有和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相同的功能。再者,首次在准则中引入概念框架中的“利得”、“损失”、“留存收益”等概念并做出了具体解释,相应地也改变了所有者权益和利润的构成项目,由此对会计报表也会产生较大的影响。

此外,在分析新基本准则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时候,我们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该部分由八项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构成,我们暂且把其中的“明晰性”解释为“可理解性”,并将它们按照在基本准则中的出场顺序排列(图2)。我们可以发现:我国会计信息质量体系的前两项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其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中所规定的主要信息质量相同;我国会计信息质量体系的前四项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和加拿大等规定的主要信息质量相同,这不能被理解为是一种巧合,而是我国在制定会计准则上为国际趋同所做出努力的结果。

2、反映受托责任和可靠性,体现国家特色。每个国家都有其自身的特殊环境,必须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此,对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我们只能借鉴而不能照搬。修订后的基本准则在进行国际趋同的同时,也充分考虑到了我国的具体实际。例如,财务会计报告目标的提出就反映了这一特点,该目标是决策有用论和受托责任论的结合。对于决策有用论,国内已达成共识,但是由于我国资本市场还不发达且相应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会计信息造假严重泛滥等等,财务报告急需反映管理层的受托责任,以增强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因此,两者的结合才是权宜之计,其中当务之急更是强调受托责任的目标。与此相应地,反映受托责任的可靠性也将摆在我国会计信息质量体系的首位。

3、内容表述更为准确和完整。修订后的基本准则内容表述更为准确和完整,这一特点可散见于准则的各项条款中。例如,基本准则的制定依据在原准则中表述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制定本准则”,而新准则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由于会计准则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属于第三层次,在此级别以上的其他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也对会计准则构成权威性,成为其制定依据,如《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在“谨慎性”条款中,原准则规定应“合理核算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而新准则提出“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从资产(或收益)和负债(或费用)两方面加以限制,堵塞了舞弊的漏洞,体现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只有拥有准确和完整的条款内容,才便于读者更好地理解和使用准则。

4、确立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地位。这一特点是本次基本准则修订的一大亮点,修订后的基本准则将会计计量问题单设一章加以规定,并突出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重要性。计量问题一直是会计中的难点所在,缘于其理论性和实务性很难达到完美的结合。会计存续这么多年来,历史成本一直作为会计计量中最重要和最基本的属性。但是,随着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和新兴事物的不断涌现,特别是金融工具的出现,使得历史成本理论受到了巨大的冲击和挑战,其他计量属性,尤其是公允价值逐渐开始发挥作用。在适当的时候,运用除历史成本外的其他计量属性更能反映经济业务的实质。

篇2

一、财务会计报告的使用者

财务会计报告的使用者,是涉及财务会计目标的重大问题。《基本准则》第四条“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这样明确,很有必要。它兼具决策有用观和经管责任观的优点。该条接着规定:“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笔者认为此项规定不够全面。

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在会计界流行着决策有用观和经管责任观。经管责任观的提出者井尻雄士认为:1.决策有用观以决策者,即会计信息使用者为中心,而把会计信息提供者的意愿置之度外。经管责任观注重的是委托者和受托者,即会计信息使用者和提供者之间的相互关系。会计人员服务于委托者的需要,但并非委托者的仆从,应注意协调两者间的利害关系。2.根据决策有用观,会计人员向决策者提供的信息是多多益善。根据经管责任观,会计人员必须把注意力集中于客观的信息上,既不损害委托者,也不损害受托者。3.决策有用观认为会计的首要目标是提供对使用者决策有用的信息;经管责任观认为会计的首要目标是计量受托业绩。会计人员利用记录与报告两种工具来实现所追求的目标。报告是汇总的记录,记录是报告的基础。委托者有权获得报告,并在必要时对记录进行核查。记录使受托者对其行为负责,并实现了委托者的大部分利益。重要的是会计系统的整体有用性。井尻认为提供决策有用信息与明确经管责任实质上是鸡与蛋的关系,但不能混为一谈。

笔者认为决策有用观和经管责任观只是侧重点不同,两者共同的而且是谁也不能否定的地方是:财务会计报告服务的对象,不仅是有关各方的经济管理,而且应有本企业的经济决策和管理。明确经管责任的主要内容是业绩评估,而业绩评估旨在为决策提供依据。两者是互相关联的会计目标,确定经管责任构成决策作用的一部分。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1978年发表的《论财务会计概念》(SFAC)第一辑《企业编制财务报告的目标》第24段指出:“许多人根据他们对企业的关系,根据他们所了解的企业情况作出经济决策,所以他们都是编制财务报告所提供信息的潜在用户,其中有业主、贷款者、供应者、潜在的投资人和贷款者、职工、管理人员、董事、客户、财务分析和咨询人员、经纪人……”

美国著名会计学家A・C利特尔顿认为“会计的首要目的是向管理当局提供控制信息或报告受托责任的信息。”

1988年,联合国经社理事会跨国公司委员会国际会计和报告准则政府间专家工作组提出《编制财务报告的目标与概念》,认为编送公司报告的首要目标,是披露有关经营、资源和义务等的财务和非财务信息,以帮助使用者控制公司,作出有关该公司的经济和社会决策。这里,信息“使用者控制公司”,最直接的应当是报告主体的决策、管理层。这样说,并不否定“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问题在于不应当否定直接“控制公司”的报告主体的决策、管理层,他们是最初的使用者。

很明显,我国的新《基本准则》主要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1989年正式公布的《编制和提供财务报表的框架》。该《框架》第9段“财务报表的使用者包括现有的和潜在的投资者、雇员、贷款人、供应商和其他商业债权人、顾客、政府及其机关和公众。”还必须注意该《框架》第11段“管理层关心财务报表中包括的信息,尽管它能够取得有助于执行计划、决策和控制职责的额外的管理和财务资料。……公开的财务报表所依据的是,管理层使用的关于主体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变动的信息。”这里,充分说明《框架》明确提出管理层“关心”并“使用”财务报表中的信息。从我国的实际看,企业管理所需要的信息有三分之二来自于会计,已是众人皆知的常识。管理层提供信息和利用信息的统一构成了会计的具体目标,怎能否定报告主体的决策管理层是财务会计报告信息的使用者呢!

IASB的突破之处:一是目标的服务对象不只限于外部;二是明确指出企业管理当局使用财务报表信息,可惜未能将其明确列入使用者的范围。

从会计目标服务对象的重要性来看,把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列在前面,完全正确。但从会计工作的角度看,企业决策管理当局和会计部门首先要运用会计信息,加强经济管理。这正是当前和今后深化会计改革、建立管理型会计的迫切需要。将财务会计报告主体的决策管理层(包括财会部门)列入使用者,有利于指导他们更好地强化会计核算与管理,尽快实现核算型会计向核算管理型转化。

原《企业会计准则》第十一条“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满足有关各方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企业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前两者与新准则略同,主要差异在于财务会计报告是否应当“满足企业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或者说,提供财务会计报告主体的决策管理层应当属于使用者,是相当重要的、首先使用报告的使用者。

二、关于会计要素

新《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条规定:“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会计指什么?一般认为会计指会计工作,如会计准则、会计报告、会计期间、会计理论等,这里的会计都是会计工作的简称。但是,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等显然不能构成会计工作的要素。

国外文献经常使用“财务报表要素”概念,如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在《编制财务报表的框架》“财务报表的要素”第47段指出,“财务报表揭示交易和其他事项的财务影响,是根据交易和其他事项的经济特性,把它们分成大类。这些大类称作财务报表的要素。与资产负债表内财务状况的计量直接联系的要素是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与收益表内经营业绩的计量直接联系的要素是收益和费用。”FASB认为“财务报表的各种要素是构筑财务报表的材料――财务报表所包含的各类项目。”IASB五要素和我国的六要素可以概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要素。英国的七要素和美国的十要素由于增设业主投资和业主派得,还可以概括业主(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但是,这些都不能直接概括现金流量表的要素,因而“财务报表要素”有其不够准确之处,也引起了是否设置现金流量表要素的争议。

我国前没有“会计要素”的概念。财政部草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草案)提纲(讨论稿)》于1990年11月公开发表,首次正式采用会计要素概念。娄尔行教授较早提出“会计要素是会计对象的具体化。……所谓会计要素就是会计报表通常所含有的大类项目,是构建会计报表最根本的组件。会计要素就是会计报表的要素。”认为会计要素与会计报表要素是相同的。葛家澍、余绪缨教授也指出:“会计要素是对会计对象的基本分类。”我国对会计要素的研究源于建立会计准则框架,比国外“财务报表要素”概念在逻辑顺序上提升了一个理论层次,并“解决了‘财务报表要素’不能涵盖资金运动全部内容的问题。”

根据系统科学理论和会计理论,笔者认为,使用“会计对象要素”概念更为科学。会计对象要素是会计对象的具体化,是按照经济内容对会计对象所作的基本分类,是财务会计报表的框架,是会计报表最基本的项目及其概括,会计报表的各个项目都是会计对象要素的具体化,会计报表项目具体化为会计科目或会计账户。四者的关系如下图所示:

三、关于日常活动

新《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三十条规定:“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把收入定义为“日常活动”,给人以内涵过宽之感。原收入准则《指南》基本要求(一):“日常活动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而从事的所有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其它活动。”其内涵之宽,溢于言表。对工商企业来说,投资活动、旧设备处置等等,都可以理解为日常活动,但都属于利得范畴,不属于收入要素。由于企业收入以营利为目的,核算企业经常的营业活动应将“日常活动”改为“营业活动”。这样,将更为准确和明确。营业收入、营业利润概念亦可作此佐证。查“日常活动”来目IASC《关于编制和提供财务报表的框架》的收益概念,收益包括收入和利得,我国的收入只是它的一部分,不应简单套用。而且1AS18收入准则新译文的第7段定义为:“收入,指主体在正常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已将“日常活动”改正。对收入来说,“营业活动”或“经营活动”都比“日常活动”贴切。

同理,第三十三条费用定义中的“日常活动”也应改为“营业活动”或“经营活动”。

四、关于经营成果

新《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三十七条:“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第四十六条“利润表是指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的报表。”需要商榷。

原《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修订本)》第5条:“经营活动,是指企业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项。”《会计词典(增订本)》:经营成果“在一定时期内各个或全部经营过程中获致的成果。”所以经营成果是经营过程或经营活动获得的成果,营业利润或称经营利润准确地概括这一关系,即:收入-费用=营业利润(经营利润)。《基本准则》第三十七条准确规定:“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即:利润=经营利润+利得-损失。“利润”来自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还受非常活动的影响,而不能仅限于经营活动。

利润账户反映利润要素。在账户分类上,会计界一直把利润账户称作财务成果计算账户。《现代汉语词典》对财务的解释为:“机关、企业、团体等单位中,有关财产的管理或经营以及现金的出纳、保管等事务。”或曰:“经济组织中,有关资金的筹集、调拨、使用、分配、偿还等方面的经济业务。”财务成果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全部经营过程在财务上获致的成果。”这个定义的不确切处在于财务成果不仅由经营过程中获得,还可以在非经营过程中获得,即利得-损失。查《辞海》:“财务成果是企业工作成绩的重要指标。它包括销售(或营业)损益和销售外(或营业外)损益。”财务成果即“利润或亏损”。

财务活动能够包括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如果把“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后四字改为“财务成果”,显然要好得多。但仍然不完全准确。

篇3

一、《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中资本公积核算内容变化的比较

(一)《企业会计制度》中资本公积核算的内容

《企业会计制度》中对资本公积核算内容没有明确说明,但从明细科目设置上可以看出核算内容,主要包括:资本(或股本)溢价;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接受现金捐赠;股权投资准备;拨款转入;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关联交易差价;其他资本公积等。

为提高企业利润的可靠性,将重要活动导致的利得尽可能计入“资本公积”,防止虚高的利润误导报表使用者作出错误的判断。

在资本公积中区分“能够转增股本”与“不能转增股本”的资本公积。不能转增股本的资本公积主要包括: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股权投资准备;关联交易差价。

(二)在《企业会计准则》中资本公积的核算内容

在《企业会计准则》中资本公积的核算只设置两个明细科目:资本(或股本)溢价;其他资本公积。

1.“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核算内容主要包括:

(1)股东投资溢价;股票发行费用(冲减资本公积)。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差额:借差,借记“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贷差,贷记“资本公积”。

(3)“拨款转入”在“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中过渡。

2.“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核算内容主要包括:

(1)以权益结算股份支付通过“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过渡。

(2)“权益法”下,享有被投资企业除损益外的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

(3)关联方交易时,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差额。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值变动差额。

(5)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日公允值大于原账面值的差额。

(6)其他“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不包括的内容。

(三)《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中资本公积核算内容的变化

1.由于外币资本折算汇率不再按合同汇率,因此“外币资本折算差额”不复存在。

2.接受捐赠资产,无论现金与非现金,均计入当期损益,不再直接计入“资本公积”。

3.“股权投资准备”、“关联交易差价”并入“其他资本公积”。

4.“拨款转入”在“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中过渡,最终转为实收资本或股本。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差额采用:借或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6.以权益结算股份支付通过“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过渡。

7.“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8.由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时,当转换日公允值大于原账面值时,将其差额贷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这是资产转换日公允值大于账面值差额计入“资本公积”的特例。

二、《企业会计准则》中资本公积核算内容变化举例

《企业会计准则》中,资本公积的核算内容中的资本溢价(股本溢价)等没有发生变化的这里不再赘述,仅对其核算发生变化的内容加以释例说明。

(一)将债务转为资本形成资本公积

将债务转为资本形成的股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形成的债务重组利得计入“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科目。

例1,康熙股份有限公司欠顺治公司货款1000 000元,与顺治公司达成协议,通过向顺治公司转让50 000股股票偿还该笔债务,股票面值为 1元,股价为15.5元。

应计入股本的金额为:1×50 000=50 000(元)

由于股价高于面值,应计算股本溢价:15.5 × 50 000-50 000=725 000(元)

借:应付账款1000 000

贷:股本50 0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725 000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225 000

(二)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涉及的资本公积核算

例2,康熙、顺治两家公司同属乾隆公司的子公司。康熙公司于2008年 3月 1日以货币资金 10 000 000元取得顺治公司 60%的股份。顺治公司 2008年3月1日的所有者权益为20 000 000元。

应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金额为:

20 000 000 ×60%=12 000 000(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12 000 000

贷:银行存款 10 000 000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2 000 000

例3,康熙、顺治两家公司同属乾隆公司的子公司。康熙公司于 2008年 3月 1日通过发行 15 000 000股普通股股票取得顺治公司 60%的股份,股票每股面值为1元。顺治公司 2008年3月 1 日的所有者权益为20 000 000元。康熙公司在2008年3月 1日的资本公积为 1 800 000元,盈余公积为 1 000 000元,未分配利润为200 000元。

应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金额为:

20 000 000× 60%=12 000 000(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 12 000 000

资本公积 1 800 000

盈余公积 1 000 00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200 000

贷:股本 15 000 000

(三)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服务所涉及的资本公积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的,应按照确定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科目。在行权日,应按实际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计算确定的金额,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按计入实收资本或股本的金额,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

例4,康熙公司由于2007年企业效益大幅度上升,2008年3月10日股东大会通过,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准备以增发的股票奖励企业生产员工,每人奖励普通股股票 1 000股,共计470 000股。该公司股票目前市场价格为5元/股。2008年5月10日,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将股票支付给职工。此时该企业股票的市场价格为5.5元/股。

2008年3月10日,会计分录为:

5×470 000=2 350 000(元)

借:生产成本 2 350 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 350 000

2008年5月10日,会计分录为:

由于股票价格上涨而增加的金额为:(5.5-5)×470 000=235 000(元)

借:生产成本235 0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2 350 000

贷:股本 470 0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 115 000

(四)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所涉及的资本公积

1.作为存货的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

将作为存货的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应按其在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借记“投资性房地产――成本”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开发产品”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或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已计提跌价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跌价准备。

2.自用的建筑物等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

将自用的建筑物等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的,按其在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借记“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折旧等,借记“累计折旧” 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固定资产” 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或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五)金融资产重新分类所涉及的资本公积核算

1.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应在重分类日按其公允价值,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应在重分类日按其公允价值,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计利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为采用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对于原计入资本公积的相关金额,还应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有固定到期日的,应在该项金融资产的剩余期限内,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确定的摊销金额,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没有固定到期日的,应在处置该项金融资产时,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六)采用收购股票方式减资所涉及的资本公积核算

股份有限公司采用收购本公司股票方式减资的,应按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借记“股本” 科目,按所注销的库存股的账面余额,贷记“库存股”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借记“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购回股票支付的价款低于面值总额的,应按股票面值总额,借记“股本”科目,按所注销的库存股的账面余额贷记“库存股” 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

(七)其他情况

资产负债表日,满足运用套期会计方法条件的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属于有效套期的,借记或贷记有关科目,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科目;属于无效套期的,借记或贷记有关科目,贷记或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三、资本公积核算内容变化对企业损益的影响

原本在“资本公积”核算的非经常性损益的内容改为在“营业外收入”核算。

为了防止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的盈余操纵和粉饰会计报表的行为,原会计准则体系和会计制度将一些非经常性损益计入“资本公积”,例如捐赠收益、重组收益、政府专项拨款、关联交易差价、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该会计处理方法不符合国际惯例,违背了会计处理的对称性原则,导致了微观会计信息失真、宏观经济信息失实。新会计准则体系与国际会计准则体系趋同,适时地修改了相应的准则。

(一)捐赠会计处理的变化影响

新准则体系对于捐赠的会计处理没有具体准则对其进行规范,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三十八条对利得和损失的定义:“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因此,捐赠收益应在“营业外收入”核算 ,增加企业利润。

(二)债务重组收益会计处理的变化影响

修改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规定,债务人债务重组收益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也就是说,债务重组收益应当作为利得,在“营业外收入”核算,增加企业利润。

(三)政府专项拨款会计处理的变化影响

新会计准则体系中《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将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根据这个定义,政府专项拨款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准则第七条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由此可见,企业收到的政府专项拨款应在“递延收益”核算,并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起,在该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次计入各期的“营业外收入”, 增加企业利润。

(四)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差价核算的变化影响

新会计准则体系中《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未明确该类事项的会计处理,但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产生的关联交易差价可视同关联方之间的捐赠,应参照捐赠的会计处理进行核算,所以关联交易差价收益应计入“营业外收入”,增加企业利润。

(五)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核算的变化影响

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对利得和损失的定义,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按规定程序批准后应作为当期利得,在“营业外收入”核算,增加企业利润。

【主要参考文献】

[1]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3]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篇4

一、新会计准则的主要变化

(一)理念变化一方面新企业会计准则强化了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的新理念。基本准则指出:财务会计报告的目的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这一目标的确立和理念的升华为维护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利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了制度保证。另一方面新企业会计准则改变了原准则的制定模式。由原来的“规则导向”转向“原则导向或目标导向”。我国原有的会计准则是以规则为基础的,而此次新会计准则参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IFRS最显著的特点就是讲究以原则为基础,允许财务人员根据自己的判断进行账务处理,以求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企业价值。

(二)与国际趋同按照国际通行规则,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严格界定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人、费用和利润各会计要素定义,明确规定了有关会计要素的确认条件,突出强调了资产负债表项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同时,既坚持历史成本原则,又引入了公允价值。这些规定在实质上实现了与国际规则趋同。我国会计准则委员会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理事会此前签署的“联合声明”,对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事实予以确认和肯定。

(三)准则更全面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首次构建了比较完整的有机统一体系。从准则层次看,既有居于第一层次、统领驾驭的基本准则,又有位于第二层次、针对性强的具体准则,还有处于第三层次、操作性强的应用指南;从准则类别看,既有普遍适用的一般业务准则,又有兼顾特色的特殊行业或业务准则,还有专门规范财务报告问题的报告准则;从准则项目看,涵盖了各类企业的主要经济业务,不仅包括工商企业常规业务,还包括了金融、保险、农业等众多领域的各项经济业务,即使将来出现具体准则没有涵盖的新经济业务,企业也可以根据企业会计基本准则进行判断和处理;从各项准则的有机联系看,环环相扣,衔接有序,规定一致,保证了准则体系的协调统一,促进了各项经济业务的顺利进行和企业改革、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化。

(四)具有借鉴性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为改进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了有益借鉴。在制定过程中,我国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理事会和一些地区性会计组织进行了广泛地交流与合作,并从中受益;同时,我国的举措也得到了国际会计界的广泛关注和充分理解,并希望在关联方交易等业务领域为改进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帮助和支持。

二、会计专业本科课程体系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课程体系设置模式固定我国高校现行的课程体系一般采用提前制定、固定实施的操作方式,这种方式一般提前制定本科四年的课程体系,在实施期间体系固定不能变动。由于课程体系是预先制定,因此四年中该专业知识的更新和扩充无法反映在该课程体系里,同时固定实施也使得课程体系不能适应社会对该专业人才的需求变化而及时完善。

(二)专业课内容重复较多在各门专业课程建设中过多强调单科内容的完整性,而忽视整体专业教育课程内容的系统性,如基础会计与中级财务会计在会计理论体系、会计目标、会计要素方面,管理会计与财务管理在决策方法、存货管理等方面,管理会计与成本会计在成本控制、成本管理等方面,财务管理与成本会计在产品成本计算与管理等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重复,这样既增加了各科教师的负担,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又减少了学生有效学习和实践的时间。

(三)专业课与基础课比重失调在美国等发达国家,高等院校基础课安排必须涉及社会、人文、自然、科技等领域,注重提高专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我国目前各高等院校会计专业教育中,过分强调政治理论课和专业化程度,不注重提高知识结构的通用性;专业基础课内容也很局限,对相关专业课程如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前沿问题、税法、统计学或计量经济学、专业外语等缺乏必要的重视。学生很难从经济学、管理学等角度审视和理解会计,从而将会计与相关知识结合起来应对新生事物。

(四)课程设置存在遗漏主要表现在:第一,缺少新兴会计分支学科的课程或专题性质的课程。随着经济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和现代化管理的加强,对一些新生事物的细化会计研究,已经形成了许多相对独立而又相互联系的分支学科,如人力资源会计、无形资产会计、环境会计、养老金会计等。而我们目前的会计教育中,大部分院校都没有设立相关选修课程或专题性质的课程,使多数学生对上述内容了解甚少。第二,缺少国际会计准则、国际经济法、国际会计信息披露等涉外课程和双语教学课程。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日益增强,企业的经济活动在很大程度上已经超越了国界,企业中新的会计业务将层出不穷。会计人员如果不熟悉国际会计准则、商务惯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就不能为国际经济活动提供高质量的可比会计信息,不能很好地服务于我国的境外投资及向外国企业提供会计服务,不能与其他国际会计公司同仁在全球范围内展开竞争。第三,案例教学、角色模拟、实验室教学等实践性课程有待加强。会计实践教学可以分为课堂模拟实习和社会实习两种。近年来,大部分院校已经开始重视会计模拟实习,纷纷建立了会计实验室,但其中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如有的高校实验设备落后,没有配备专职的实验员等。同时,社会实习的效果也不容乐观,企业、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等会计职业界和学校之间没有形成固定长久的合作关系和联系机制,很少有企业愿意接受学生去实习,因而使会计专业学生的社会实习环节不能形成良好而持久的运行机制。第四,不重视职业首先教育类课程的建设。会计行业是一个对职业首先要求严格的行业,会计人员的会计信息的披露,经济契约的签订与执行以及有关财务管理、资金结算、劳动工资、对外投资等方面都面临着法律、职业道德规范的考验。目前我国高校往往偏重于对学生进行专业教育,而忽视了对会计职业道德和法制的教育,从某种程度上说,这是导致会计核算失实、会计造假以及审计舞弊等案件层出不穷的重要根源之一。

三、基于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会计专业本科课程体系的设计原则

(一)先进性原则必须适应21世纪和知识经济时代教育发展的要求,根据未来会计职业的要求及会计学科的发展设计本科会计课程体系,并及时将新的会计理论与方法充实到教学内容之中。随着经济环境在不断变化,企业中新业务、新情况和新问题大量涌现,使得会计处理和会计规则处于变动和更新之中,为使培养会计本科人才符合社会的需求,必须优化课程体系设置。课程体系设置是培养人才应具备的知识结构的具体体现,其应能体现层次性和系统性,尽可能实现最佳组合,产生“整体功能大于部分功能之和”的作用。

(二)坚持目标性原则本科会计教育必须与其培养目标保持一致,即以培养本科会计专业学生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胜

任能力为基本目标,反映其培养目标所要求的专业知识结构及专业能力的基本要求。

(三)“厚基础、宽口径、淡化专业界限”原则着力解决部分大学本科会计教育课程体系涉及的知识面窄、学生知识结构不合理的现状,重点突出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具有宽层次的知识面。因此应加强基础课程的比重,适当减少专业课的类别。

(四)增强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原则会计学不仅应掌握完整的理论体系,还应掌握科学严格的操作规范。因此在进行本科会计教育课程设置时,必须重视会计实践课程的开设,将实际工作中的业务融入课堂教学中。缩短教学与实务之间的距离。如将制作凭证、登记账簿、账务处理程序、编制报表的操作规范与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记录、报告等专门原则方法变成生动形象的实际操作。

(五)立足国内和兼顾国外原则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已经实现基本趋同,这不仅体现在国家统一制定的会计准则方面,更体现在社会对会计人才的实际需要方面,还体现在我国需要大量熟悉国际贸易规则的金融、贸易、管理、法律等方面的国际化高级会计人才方面,本科会计教育的课程设置必须符合这一需要。

(六)加大选修课学分比例原则选修课是为了丰富、充实会计学内容,满足各行业以及现代化管理的需要,开拓学生的知识视野,提高学生的适应能力、应变能力而开设的课程。各学校应尽量多开设选修课的数量,适应学生就业的需要,反映会计环境的最新变化。但同时也要注意选修课课程设置的系统性和科学性,避免学生选择容易得学分的课程而背离了教育的期望。

四、会计专业本科课程体系设置的建议

(一)实施以理论为导向的课程体系设置原则实施以理论为导向的课程体系设置,注重学习能力的培养,培养学生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目前,大学按会计职能设置课程体系,以核算为主、理论分析为辅。这种课程设置体系已不能很好地满足会计教学目标的需要,造成以下问题:一是过分强调会计实务操作。教材内容的编写特别是财务会计和审计教材主要以准则或制度为导向,强调的是如何依据各准则进行实务操作,关注的是按照准则怎样处理,至于“为什么”未加以重视。在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过程中,新准则不断颁布,并针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断加以修订,这种现状造成教师疲于应付增补教材,学生疲于应付更新会计知识,而并未真正掌握会计理论的基本原理和精髓。二是孤立地传授会计专业知识。由于没有重视与相关学科的交融,学生不能站在整个管理学科、经济学科的高度理解、掌握会计准则,影响了职业判断力的提高。会计教育过程中应该坚持以会计理论为教学的导向,培养学生宽厚扎实的理论基础,以利于正确理解、掌握、实施会计准则。所以为了实现会计教学目标,在本科会计专业课程体系设置上实施以理论为导向的原则,以原理为导向,加大会计理论方面的课程设置,只有这样才能培养理论基础扎实,有较高职业判断力的会计人才,只有会计理论基础扎实,才能领会和掌握会计准则的目的和精神,才能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才能对纷繁复杂的会计现象具备较高的职业判断力。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