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企业的纳税筹划范文

时间:2023-09-07 09: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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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企业的纳税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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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筹划是企业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自身经营、投资、筹资等涉税事项做出事先安排,以达到少缴纳或推迟缴纳税款目的的一系列谋划活动。从活动的性质看,纳税筹划是企业的一项合法的理财活动。

(一)现实法律环境使企业纳税筹划成为可能

1、税法规定上的差异性是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法律基础。为了支持、引导某些地区、行业和项目的发展,对其规定了低税率甚至实施免税措施,形成了同一个经营项目在不同地区,或同一地区的不同经营者以及经营项目之间高低不同的税率,为纳税筹划提供了条件。例如,企业作为增值税纳税人,选择作为一般纳税人和选择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对于同一个纳税人而言会产生不同的纳税负担;对于某种经济业务是选择一种经营方式,还是选择另外的一种经营方式,会出现两种不同的税收计算与缴纳方式,形成不同的税基和税额;对于同一种经济活动,不同的经济总量适用的税率也可能不同。企业可以利用税法规定的差异性和各种优惠政策,达到节约税收支出,取得税收利益的目的。

2、税法本身的不完备为企业提供了更多的纳税筹划机会。法律自身的不完善以及法律形成后保持相对稳定的要求,会使某些涉税经济行为在纳税上出现空白或缺陷,从而被纳税人在纳税筹划中利用。这种情况下的纳税筹划虽然不能体现政策导向,但由于它没有违反税法和相关法律规定,也不会受到惩罚和制裁,这是税收法定原则的一个重要体现。

3、会计职业判断拓展了纳税筹划的空间。我国企业会计核算中存在着大量的需要会计人员进行职业判断的情况,使企业的纳税筹划活动除了利用税法外,还可以借助于会计制度与准则的相关规定,从而进一步拓展了筹划的空间。例如,在固定资产有多种折旧方法可供选择时,不同折旧方法的选择会影响不同期间的会计利润,从而影响各会计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正是由于会计职业判断的存在,使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选择有利于减少企业税收支付的会计政策与会计方法,达到节约税款或推迟纳税的目的。

(二)纳税筹划是企业的一项受到法律保护的基本权利

纳税人在履行依法纳税义务的同时,也拥有相应的纳税人权利。

纳税人权利的确认应当遵循税收法定原则,其基本含义是纳税主体的纳税行为必须根据法律的规定,“有税必须有法,未经立法不得征税”。税收法定原则要求对税法的解释只能采用字面解释的方法,不得任意扩张和类推来加重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当税法存在欠缺或漏洞时,不得采用补充解释的方法使纳税人发生新的纳税义务。只要是没有违反税法中明文规定的内容,纳税人无论是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还是利用税法的不完善之处,都是纳税人的权利,是合法的,应当受到保护。

我国《税收征管法》规定“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做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的规定。”这一规定较为全面地反映了税收法定原则的要求,使税收法定原则在我国税收法制中得到了进一步的明确和完善。

二、客观评价纳税筹划

纳税筹划的直接后果是在企业税收支出减少的同时,国家的税收收入也相应减少,从短期来看减少了国家可以支配的财政收入的数额。但不可否认的是,企业的纳税筹划行为对于经济社会的稳定协调发展也发挥了不可忽视的积极作用。

(一)纳税筹划有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

通过纳税筹划,企业可以获得的筹划效益或是直接减少税收支出,或是推迟税收的支付时间,或是减少企业的涉税风险。无论是那种形式的筹划效益,都会使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处于更加有利地位,使企业更具活力和发展潜力,更有利于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企业进行纳税筹划要考虑涉税风险,因此必须规范和完善自己的会计核算工作,提高会计管理水平,以应对税务机关的税收检查。纳税筹划的结果是企业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二)纳税筹划有利于国家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

企业进行纳税筹划,实质上是对税收政策信息主动的吸收和能动的利用。如果国家的税收政策能够被纳税人很好地利用,使纳税人的行动符合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其结果将有助于国家政策意图的实现。

(三)纳税筹划有利于优化社会法制环境

首先,企业的纳税筹划行为有利于促进国家税收法律制度的完善。

其次,企业的纳税筹划活动有利于培养企业的依法纳税意识。要进行纳税筹划,筹划人必须熟悉国家的税收法规和政策,需要不断地去学习和研究国家相关的税收法律与政策。只有纳税人意识到必须依法纳税,必须接受税务部门的管理与监督,意识到该缴的税一分不能少缴,不该缴的税一分也不必多缴时,纳税人才能够自觉地按照税法规定及时办理税务登记,及时足额的上缴税款。当纳税人知道企业节约税收支出的唯一合法有效的途径就是进行纳税筹划时,他们就不会冒着被处罚的风险去从事偷逃税款的活动。

三、科学引导纳税筹划

纳税筹划是一面双刃剑,运用得好,可以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但如果运用不当,也可能会给企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因此,必须科学地引导企业的纳税筹划行为。

(一)正确划分纳税筹划与偷逃税款的界限

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必须划清纳税筹划与偷漏税款的界限,不做违反国家法律的事情。

(二)恰当处理纳税筹划与企业价值最大化的关系。

纳税筹划成功与否,不在于筹划方案使企业少缴了多少税收,更重要的要看它是否增加了企业的总体收益,实现了价值最大化。许多纳税筹划活动失败的原因是纳税筹划方案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纳税筹划的成本效益原则要求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所获得的收益要大于为获得收益而支出的成本,否则所进行的纳税筹划活动就不经济、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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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纳税筹划的基本原则

纳税筹划指的是在我国税收法律的允许范围之内,纳税人为了达到减税、节税的目的,通过各种经营安排进行的一系列财务活动。对于企业纳税筹划来说,这种财务活动必须遵循以下三项原则:

(一)合法性

一切纳税筹划都需要基于符合国家法律的基础之上进行,不能突破国家税收法律的框架和界限,否则就会转变成为偷税漏税行为。

(二)预见性

企业必须在履行责任义务之前已经安排好的纳税筹划活动,而不能够在企业经营活动结束之后,才通过各种方法和手段来达到减税、节税的目的,例如制造假账等等。

(三)成本性

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根本目的是通过减少赋税达到降低资金成本的目的,但是在筹划的过程中很有可能会带来资金成本的支出,当支出大于减少赋税的收益时,纳税筹划方案不予成立。

二、基于新会计准则的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

(一)房地产企业借贷利息的纳税筹划

目前,我国大多数房地产企业的项目资金都是通过借贷而来,这种借贷方式有着借款周期长、借款数额大、借款利息高等特点。此时,房地产企业就可以采取合理的利息扣除方式来完成借款利息的纳税筹划工作。第一,房地产企业可以在项目开发成本中计入房地产项目完工之前的借款利息费用。尤其是对于房地产开发经营的企业,还可以将土地使用权支出金额和房地产项目开发成本的总额加计20%扣除,从而达到增加扣除条目、降低增值金额的目的,通过税率和税基两个方面共同减轻企业缴税负担。第二,当房地产项目开发完成之后,其利息费用能够提供相关金融机构证明,按照转让房地产项目来计算的,可以通过金融机构提供的收据凭证扣除,但是不能超过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得出的金额数目;如果不能提供相关金融机构的证明,或者不能按照转让房地产项目来计算利息费用的,在房地产项目开发费用计算方面,要按照土地使用权支出金额和房地产项目开发成本总额加计10%一下扣除。

(二)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

延迟纳税筹划指的是房地产企业可以利用拖延房地产项目完工时间的方法,达到延缓企业缴税时间、减小企业资金压力的目的,这种方法实际上也能够体现了企业合理进行纳税筹划的良好效果。由于企业已经完成项目开发之后,就不能够按照计税毛利率的方式来纳税,但是,国税发[2009]31号政策文件规定的计税毛利率费用较低,基本没有任何所得可以进行所得税的缴纳,因此,房地产企业可以按照政策文件内规定的房地产项目完工条件,尽量延迟项目的完工时间,这样既利用了我国税收法律规定的税前扣除项目,又可以达到合法延迟纳税的目的。企业还应该足额购买税收法律内规定的能够税前扣除的费用,包括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生育保险等等,这样使得企业在遵守了国家法律法规的同时,又降低了企业所得税的缴纳。

(三)土地增值税征收范围的纳税筹划

我国税法对于确定是否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有着明确规定,房地产企业可以根据我国税法的判定标准进行合理的纳税筹划,关于房地产项目的代建行为是否进行征税这个问题,我国税法中有着明确规定,房地产项目的代建行为指的是由客户指定的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代替其进行项目开发,当项目开发完成之后,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向客户收取一定的代建资金。对于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来说,由于其代建资金收入没有发生实际的房地产权转移,所以其代建资金收入属于劳务性质的收入,因此不在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之内。我国税法中指出:当一方付出资金,一方付出土地,由双方共同合作完成房地产建设,待房地产建设完成之后按照既定比例分房自用的,可以暂免土地增值税的征收;待房地产建设完成之后进行实际转让,需要对其征收土地增值税。由此,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可以通过税法相关规定进行合理的纳税筹划,从而达到有效降低缴税金额的目的。

三、基于新会计准则的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一)纳税筹划需要多部门配合完成

企业实际纳税筹划工作中,计财部门只能够正确的反映出企业整个生产经营的过程,而纳税筹划、生产经营、投资集资等一系列具体业务也需要其他部门相互配合完成。房地产企业的房地产企业税负是在其生产经营的过程中产生的,企业的缴税与生产经营的具体业务密不可分,因此,纳税筹划要以房地产企业的生产经营业务作为起始,这也是在计财部门完成财务核算过程前的具体业务。由此,房地产企业的纳税筹划工作需要企业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和有力支持,在进行纳税筹划工作之前,首先对企业业务流程进行严格规范,加强税务管理,促进企业各个部门之间的沟通合作。结合房地产企业实际纳税筹划经验来看,只有对企业业务流程的所有环节进行合理的纳税筹划,才能够最终达到减少税负的目的。

(二)纳税筹划应该防范风险出现

房地产纳税筹划风险包括企业在完成纳税筹划的过程中由于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最终导致企业纳税筹划的终止或失败的可能。因此,房地产企业应该不断加强我国税收政策的学习,提高纳税筹划风险责任意识;对企业纳税筹划负责人员进行专业课程的培训;企业领导层应该重视税企关系,加强沟通和联系。其中,企业纳税筹划负责人要有较高的知识水平,要熟知税务、财务、会计等多方面的技能知识,这样才能通过自身良好的职业素养为房地产企业进行合理的纳税筹划。

总结

综上所述,本文在基于新会计准则下,从三个方面介绍了房地产企业的纳税筹划,探讨了房地产企业在纳税筹划过程中应注意的部门配合和风险防范问题。随着我国税法的改革完善和市场经济制度的健全,相信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工作越来越有章可循、有理可依。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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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杨娜. 新财税制度下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的主要方式[J]. 经济视角(中旬). 201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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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筹划活动在一些发达国家已经是一种非常普遍的行为,通过几十年的发展,早已成为一个成熟、稳定的行业,并且有相当规模的专业人员。外国企业在这方面几乎都会聘用专业的税务顾问,并结合审计师、会计师和国际金融顾问等专业人员专门进行纳税筹划工作,通过合法的经济手段来减轻企业的税务支出。但是,在我国目前的税务体制来看,还没有将各税种完全清晰的细分,企业财务管理部门也没有将纳税筹划工作重视起来,使得纳税筹划活动在我国企业中并没有明显的体现出来。

一、纳税筹划的定义

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企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或者在更为宽松的条件下,通过对涉税事项进行事先精心的规划和安排,在最大程度上减轻企业的纳税负担的一种合法的涉税财产管理活动。

二、加强纳税筹划的主要方法

1、借鉴国外企业在纳税筹划方面成熟的理论和实践经验,提高我国企业对纳税筹划工作的重视程度,促进企业完全理解我国相关税法的具体条例内容,使每一条规定都充分发挥制约能力,从而使企业在合法前提下,合理规划和安排纳税项目,从而减轻企业的税负。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发展水平不断与国际化接轨,我国的税收体制也会更加健全和完善,会给我国企业的纳税工作提供更加可以利用的空间。

2、企业应该改变纳税观念,积极树立企业诚信纳税的典范形象。随着我国社会的法制程度不断加强,企业纳税已经是企业财务管理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就必须加大力度加强自身的品牌建设。对此,企业应该彻底改变以往比较被动的纳税态度,通过重新审视企业在社会中发挥的作用,及早革新纳税观念,以及采取合法途径主动寻求减免税负的策略,来提升企业的社会形象,同时,又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企业的财政负担。

三、纳税筹划工作的意义

1、提高人们对这一工作的重视程度。通过加大纳税筹划的工作力度,可以使人们更加明确这项工作的主要内容,并且改变人们对这一工作所产生的误解。许多人都错误的认为纳税筹划就是想尽各种办法帮助企业逃避纳税,这种想法是非常错误的。纳税筹划是以守法为前提来维护企业利益的一项工作,科学有效的规划纳税方案是一种有效促进企业积极纳税的管理机制。

2、提高纳税人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由于企业作为纳税义务的承担者,又是以获得最大利益为目的的经济活动主体,所以企业有权利在纳税义务中合理维护自身经济利益。通过有效减轻自身税负,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帮助企业能够更加高效的运转,在节约各种成本的基础上,使企业收益最大,企业作为纳税人才能为社会做出更多的贡献。

3、企业财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企业通过聘请专业的金融管理人才,可以帮助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更具有专业水准并满足国际市场竞争的需求,从而使企业能够在更加广阔的平台上参与国际间的竞争。

4、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我国税收制度不断完善。面对企业纳税筹划水平的不断提高,无形中对我国税收制度的不完整性提出了很大挑战,在不久的将来,我国的税收制度一定会更加完善,从而实现税收体制与企业发展相互促进的局面。

四、纳税筹划在我国企业的发展前景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步伐的不断加快,纳税筹划工作也逐渐被众多企业的财务管理部门重视起来。对于法制社会下生存的企业来说,纳税筹划工作的大力实施是企业加快发展的必然。企业纳税筹划工作要想顺利展开,还需要获得政府部门、立法部门的大力支持,通过不断的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使企业提高纳税筹划工作的意识,从而促进我国企业积极展开纳税筹划工作。在进行纳税筹划工作时,企业应该注意几个方面:

1、合法纳税筹划。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时,必须遵守相关税收法规,才能保证所设计的纳税方案获得税收部门的支持,否则,非但不会为企业减轻税负,还会使企业面临相关惩罚,情节严重的,还会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所以,负责纳税筹划的工作人员一定要将每一项内容清晰明确的表达出来,尽量减少会引发误解的经济活动,只有将纳税筹划工作透明化、合理化,才能够顺利展开。

2、纳税筹划应该提前开展。企业应该提前进行企业经济活动所产生的纳税筹划。如果已经是既成事实,则没有纳税筹划的价值。因为在纳税任务已经无法改变的前提下,再进行纳税筹划,就会有逃避纳税的嫌疑。同时,工作人员应该与税务部门保持密切的联系,以便及时获知某些更改条例的信息,为纳税筹划做好准备工作。

五、结论

纳税筹划在将来将会成为企业财务管理中必不可少的一项活动,而且会对企业资金流动产生不可忽略的影响。合理的展开纳税筹划工作,将会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随着我国税收条文的不断完善和企业对纳税筹划认识程度不断提高,这项经济活动将会取得非常大的成就。但是,纳税筹划也具有一定的风险,相关工作人员在具体的操作中,应该仔细认真的进行方案设计,以便将所有风险降到最低。

参考文献:

[1]杨智敏.走出纳税筹划误区[J].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2,15—42

[2]张中秀.纳税筹划宝典[J].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牡,2002:181—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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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沈肇张.浅论税收筹划的原则[J].上海会计:2002,(4)t 3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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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税收制度、征税系统的不断完善,规范合理的税收筹划也逐渐变得更加重要,尤其是对企业所得税的筹划工作。企业所得税是企业的一项重要税种,企业的每一笔收入、成本、费用都涉及企业所得税。因此,各企业应加强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工作,及时关注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研究制定税收筹划方案,防范税务风险,减少税费支出,降低税务成本。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工作内容

(一)税收政策方面的纳税筹划

在企业开展各项经营活动过程中,相应的税额必然会出现,企业必须要结合相关税收政策,以此来促进纳税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国税收法律法规,在国家经济不断发展过程中,不断进行优化,企业在所得税纳税筹划过程中,必须要对相关政策法规进行深入分析,加强相关优惠政策的应用,将企业相关成本降至最低。因此,企业必须要提高对所得税纳税筹划工作的高度重视,对企业纳税数额进行有效控制,并促进企业各项运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收入方面的纳税筹划

在企业运营发展过程中,资金流动比较明显,而在企业获取资金收入过程中,会产生相应的所得税,并需要对相关税款进行缴纳。企业在收入方面的所得税纳税筹划,可以借助收入确认方式,进行合理规划,在企业对相关资金的收入进行确认时,必须要在该特定时期进行纳税工作,但是企业纳税的数额与企业确认的收入数额的关系比较紧密,所以要对各个时期需要确认的收入数额进行合理分配,从而为各个时期需要缴纳的数额进行分配提供一定的依据,将企业各个时期的税率降至最低,促进纳税工作的顺利进行,从而防止企业在收入方面浪费不必要的纳税成本。

(三)成本方面的纳税筹划

在所得税纳税筹划过程中,企业必须要不断调整运营成本。企业要将税前列支的费用进行提升,确保成本方面的税额最小化目标得以实现。企业在收益性质的运营工作过程中,在销售企业运营过程中的产品成本过程中,可以将其作为营业成本计算,企业可以扣除掉这部分费用。企业在长期运营活动过程中,要将资金的成本,结合折旧等方式,进一步规范税额抵扣工作,避免企业税务支出的上涨。在企业运营过程中,诸多方面都属于运营成本,所以企业在成本方面的纳税筹划过程中,要深入分析税收政策的细节,使企业可以充分掌握和了解其中可抵扣部分,进而将相关税务费用保持在合理范围内。

二、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工作的实施策略

(一)制定完善的纳税筹划工作体系

现阶段,我国诸多企业对纳税筹划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在实际纳税任务中,也对纳税筹划工作进行了应用。我国纳税筹划的知识体系发展时间并不长,所以整体上成熟度并不足,企业在纳税筹划过程中,对相关工作尚未做到充分理解,所以与现行的税收法律法规尚未紧密融合在一起。一些企业的纳税筹划体系,仅仅体现在理念强调方面,诸多筹划工作与企业实际运营出现了一定的脱节现象。企业在纳税筹划体系构建过程中,要对我国税收政策进行深入分析,并分析企业运营工作特点,体系的内容要准确说明纳税筹划工作的应用范围、相关实施方法等,保证税务人员可以不断规范纳税筹划工作。企业在结合现阶段的税收政策的基础上,要将其与纳税筹划体系结合在一起,一般来说,国家经济发展,会改变税收政策,企业要不断完善和调整工作体系,不断提高企业纳税筹划工作的合法性。

(二)分散利息费用

结合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在生产和经营过程中,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大都结合实际发生数进行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如果与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相比较低,可以进行扣除。结合现行税法和财务制度规定,在财务费用中,要核算利息支出等。在金融机构手续费无限额开支的影响下,在企业内部由工会组织集资,一些手续费等可以分散到工会经费之中。在为同行业互相拆借的高息支出的情况下,可以实现向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开支的顺利转化,在产品销售费用等列支。

(三)加强加速折旧政策的应用

在新的税务政策中,加速折旧政策发挥着极大的作用。一般来说,折旧抵税作用比较显著,缩短折旧年限,对于加速成本收回具有极大的帮助,对后期成本费用向前移,从而使前期会计利润发生后移。如果税率具有高度的稳定性,所得税的递延缴纳,相当于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同样,在国家降税的背景下,税率的不断下调,对于采取加速折旧来说,也能达到降低纳税成本的效果。此外,在应用“三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时,延长折旧期限,要确保后期利润与优惠期相符,也要进行税收筹划,对企业税负进行有效控制。直线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等,是最为常见的方法。如果企业集团对于当期新购入的固定资产,在会计核算和税法核算中,要加强直线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的应用,将加速折旧法的优势充分发挥出来,对应纳所得税额进行有效控制,不仅能降低纳税成本,而且还能降低资金使用成本。

(四)注重固定资产税务策略的实施

对于固定资产来说,企业所购置固定资产,要按期计提折旧,将折旧费用计入成本费用,确保良好的折旧抵税效果。因此,要想对企业所得税税基进行降低,必须要制定出可行的固定资产税务处理策略。其中,对于固定资产购进,要更改为费用支出。增大固定资产价值,可以将折旧费增大,但是折旧费,要分多年计入成本,其抵税效果难以保证。因此,对于固定资产购置开支,企业要转为费用开支。例如,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的实施对纳税人是一项重大利好,纳税人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结合企业所得税法可以了解到,固定资产,主要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而持有的非货币性资产,其使用时间大都在12个越以上。对于与条件不相符合的物品,要作为低值易耗品,进行合理处理,达到降低纳税成本的目的。

(五)注重防范纳税筹划风险

对于纳税筹划来说,属于综合性问题之一,其中,存在着较多的变动性因素,所以风险性特点比较突出。因此,企业在纳税筹划过程中,必须要做到:首先,对筹划方案进行深入分析。基于整体视角,纳税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发挥着极大的作用,所以企业在纳税筹划过程中,必须要做好全面分析和权衡,将其体现在企业整体投资和经营战略之中,不能过于在个别税种中体现出来,也不能对节税过于依赖。如果可供选择的筹划方案比较多,最佳的方案必须要确保企业整体利益的提升。其次,针对税收政策和经营环境的变化趋势,要予以密切关注。一般来说,纳税筹划手段也是比较丰富的,所以必须要做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企业所处的经济环境具有高度的变动性,税收政策和纳税筹划的条件也在不断变化,所以企业在纳税筹划过程中,要从自身实际情况出发,确保纳税筹划方案制定的合理性和灵活性,为实时调整创造有利条件。

(六)加强纳税筹划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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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3-198-02

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为达到减轻税收负担和降低税收风险,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企业设立、筹资、投资、交易、股利分配、股权转让等各项交易活动进行事先安排的过程,其首要的特征是合法性(合法性是指纳税筹划符合税法的规定)。一个优秀的纳税筹划案例必须把握纳税筹划最重要特征――“合法性”,才有可能作出成功的筹划战略。

一、纳税筹划的失败分析

随着税制的完善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纳税筹划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目前,关于介绍纳税筹划的书籍很多。一些纳税筹划的精典案例也被人们研究得十分透彻,人们已经有很大的把握去进行实务操作了。然而.仍有许多“纳税筹划”操作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偷税(逃避纳税)。如果对这些失败案例仔细研究分析,就会发现失败的原因具有以下几个共同点。

(一)不懂税法原则不能做筹划

其实,要进行成功的纳税筹划,首先应该对税收政策和税法的立法原则有一个全面而系统性的理解和把握。

1.失败案例。某机械制造公司2007年由于受市场大环境影响,全年实现利润2.12万元。同时,因企业进行了技术改造,该公司于2007年12月收到该县财政部门无偿拔给的技术改造资金40万元。

在如何办理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问题上,公司总经理提出,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如果适当进行一下筹划,将此笔补贴收入转入2008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不是可以一举两得吗?按这样的处理,即该公司2007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就低于3万元,企业所得税可按老税法规定享受18%的低税率;2008年度又可享受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25%或20%税率。两项相加,这样就可少缴十多万元的税款。

2009年6月18日.当地税务机关对该公司2007年和2008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资料进行了检查。发现该公司2007牟收到县财政部门下拔的技术改造资金计入了“资本公积”项目。因此。根据税法规定.主管税务机关最后作出检查决定。责令该公司调增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40万元,按42.53万元适用33%的税率,补缴企业所得税13.5795万元(14.0349-0.4554),同时处以一倍的罚款。

2.失败分析。在本案例中.该公司进行的纳税筹划有两点失误:一是补贴收入不符合法定免税条件,该公司取得的技术改造资金补贴,属县政府规定发放,不属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计入损益的收八,所以按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二是收入确认上不符合新税法法定时间。此笔收入公司已于2007年12月份实际收到而不是2008年,应并入实际收到补贴收入年度即2007年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而不能随意计八2008年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来适用新税法。

(二)“太专业”不适合做筹划

通过对部分出现涉税问题的企业进行调研发现。这些企业的财务人员也可以称之为会计专家,但对其他相关知识了解甚少。有些财务人员也熟悉税法。但是。他们往往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这就为筹划失败埋下了隐患。

1.失败案例。X公司是一家于2006年底在新加坡上市的企业,2008年底计划将上市前剥离出来的非经营性资产注入x公司。该非经营性资产12亿元,其主要构成为土地使用权和房产,净资产2.5亿元。若将这笔非经营性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则属于资产转让行为.需要缴纳一大笔流转税。该公司的财务人员通过纳税筹划采规避税负。其做法是:先以该非经营性资产中的部分资金注册成立一家资产管理公司,然后再由上市公司将该管理公司的100%股权收购。

然而,2010年10月份,该公司的“筹划”被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揭开了“盖头”,该公司不仅补缴了应当缴纳的税金和滞纳金,还被处以1000多万元的罚款!

2.失败分析。这个案例的操作过程是符合纳税筹划的操作原理的。但问题出在两个方面:一是没有掌握好筹划的“度”,操作方案以“逃避蚋税”为目的表现得非常明显;二是操作细节不到位。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方案设计得“有道理”,但土地使用权没有实际过户,从而使资产重组筹划的基础没有建立起来。资产重组的筹划业务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很多。操作系统性筹划业务,单单懂财会、懂税收是不行的。这就是所谓“一着不慎,全盘皆输”。

(三)不熟悉业务流程不能做筹划

有些专家由于是理财高手,或者是税务专家,同时都能对书上的筹划案例背得很熟,证明自己掌握了纳税筹划原理,于是就进行大胆地“筹划”。但是,他们往往忽视有关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相关业务流程,从而使两方面的知识成为“两张皮”,无法结合起来。

1.失败案例。2010年11月18日。主管税务机关对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隐瞒收入行为,造成少缴营业税132万元。认定其属于偷税行为,除要求该公司补缴132万元营业税和滞纳金外,决定对其处以少缴132万元营业税一倍的罚款;但对该公司少预缴90万元企业所得税和24万元土地增值税的行为,由于是预缴税款,只补税和加收滞纳金。不予处罚。

2.失败分析。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通过开发项目立项、规划、审批后.决定为某金融机构开发建造一个3000万元的办公大楼。经过预算.该房地产公司合计应缴纳税款246万元。但该公司的财务总监为了延迟缴纳246万元的税收,他时此进行如下纳税筹划:

由该公司与关联单位Y公司签订了合作建房协议。协议规定:该公司与Y公司双方合作开发金融机构的办公大楼项目,由该公司提供土地使用权,Y公司方提供资金,合作开发项目实现的利润。双方按规定比例分成。同时。Y公司又与金融机构签订了委托建房协议。协议规定,金融机构委托Y公司在该房地产公司提供的土地上建造办公大楼。金融机构直接将工程项目预付款项支付给Y公司。不与该房地产公司发生资金往来。待工程完工结算验收合格后,金融机构再与房地产公司签订购房合同,据此办理相关资产的产权转移手续。

2010年初,三方已经按此签订相关协议。至2010年10月,Y公司共收到金融机构支付的项目预付款2400万元.大部分已经由Y公

司直接支付给工程施工单位,余款也暂作为往来款处理。该公司认为自己未分得任何收入.也没有在会计账簿上记栽反映任何收支情况;Y公司认为自己属于代收代付款项行为.也尚未获得实际结算收入.只是在账簿上反映了资金的往来情况。双方均未就2400万元预收款申报缴纳税款。

其实,从税收的角度讲,上述筹划就不属于合作建房。对于该公司的财务总监来说.他的失败就在于其对企业经营的业务操作不熟悉。对相关业务变化所产生的法律关系确认不准就进行操作。

(四)不得到税务机关的认可不能做筹划

有些企业财会人员把自己放在税务机关的对立面,忘记了得到税务机关的认可是纳税筹划的关键,结果,在本可以节税的方案上得不到税务机关的认可。造成纳税筹划失败。

例如.巢企业为节税。将固定资产折旧由平均年限法变更为年数总和法,因为事先未征得税务机关的同意而被查处。其实,这家企业折旧变更政策并不是完全没有道理,只是税务机关和企业对税法条款厦企业实际情况的理解不同而已。只要企业与税务部门进行有效的沟通,应该是可以变通的。

二、纳税筹划的成功对策

其实,纳税筹划方案要想达到预期目标、筹划风险要想降到最低,平时应该经常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应体会税法的立法原则。纳税筹划的核心是合法,即符合税法的立法原则和意图。因此。相关人员在筹划前必须仔细研究涉税环境的立法背景和原则。积极利用国家的资源配置工具来实现自身经济实体的最佳资源配置。

比如,新企业所得税改革就遵循了以下的原则:(1)贯彻公平税负原则,解决内资、外资企业税收待遇不同。税负差异较大的问题。(2)落实科学发展观原则,统筹经济社会和区域协调发展.促进环境保护和社会全面进步,实现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3)发挥调控作用原则,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推动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优化国民经济结构。(4)参照国际惯例原则,借鉴世界各国税制改革最新经验,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企业所得税制度。尽可能体现税法的科学性、完备性和前瞻性。(5)理顺分配关系原则.兼顾财政承受能力和纳税人负担水平有效地组织财政收入。(6)有利于征收管理原则,规范征管行为,方便纳税人,降低税收征纳成本。

那么,我们在进行所得税筹划时就应该时刻关注这些思想。这样筹划风险必然降到最低。

2.筹划专家应是“全才”。纳税筹划是一个综合性要求很强的的学科。同时实践性要求也非常高,成功的筹划方案是“斗智斗勇的结果”。因此,纳税筹划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税收政策水平,即具有对税收政策深层加工的能力;必须具备良好的业务水平,即筹划人员除了对法律、税收政策和会计相当精通外.还应通晓工商、金融、保险、贸易等方面的知识;必须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即要求筹划人员能在极短时间内掌握客户的基本情况,涉税事项,如涉税环节、筹划意图等,在获取真实、可靠、完整的筹划资料的基础上,选准策划切入点,制定正确的筹划步骤,针对不同的要求为客户设计有效的操作方案。

3.应抓住纳税筹划的结合点。在理论界,大家公认纳税筹划可以用这样一个公式来表示:纳税筹划=业务流程+税收政策+筹划方法+会计处理。从这个流程可以看出。要做好纳税筹划,使筹划既要合法、又要实用,这必须找到一个平衡点,即需要抓住三个结合点。

(1)业务流程与现行的有关税收政策结合起来。在发生业务的全过程。纳税人必须了解自始至终会涉度哪些税种?与之相关的税收政策、法律法规是怎样规定的?税率各是多少?采取何种征收方式?有哪些优惠政策?

(2)税收政策与相适应的纳税筹划方法结合起来。在准确掌握与自身经营相关的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需要与一些恰当的筹划方法结合起来分析,从而找到与经营行为相适应的突破口。

(3)纳税筹划方法与相应的会计处理技巧相结合。不同的税收要用不同的财务处理方式来处理,否则也会产生税收风险。成功的筹划光有税收政策和筹划方法还不够,因为最终要在会计科目中加以体现,所以还得用好会计方法,把纳税筹划的内容恰当地体现在会计处理上。才能最终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

4.应及时与税务机关沟通。作为纳税人。在对税法的理解和执行上。千万不能自以为是、固执己见,对即使是认为切实可行的纳税筹划方法,最好还是主动咨询和请教税务机关,不要怕自己的筹划行为被税务机关知道。纳税人需知道的是,自己的纳税筹划行为最终必须经过税务机关的检验和认可,与其在完成了所谓的筹划行为后通过税务检查来得到税务机关的认可,不如在检查前主动请示税务机关得到认可,这样可以降低筹划风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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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石油化工企业税收筹划的现状

我国石油化工企业税收筹划和经济体制密不可分,税收按照企业调控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的发展过程,可以分为六个阶段,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我国当前,我国石油企业目前应缴纳的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关税、印花税、石油特别收益金、探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等。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已经建立了较为健全的石油化工企业税收筹划制度,但是在还有纳税筹划认识不足、组织结构缺乏、忽视筹划的积极作用、筹划人才匮乏等问题。

三、石油化工企业税收筹划策略的选择

石油化工企业税收筹划要实现两个目标:基本目标和最终目标,其中基本目标是合法合理纳税,最终目标是企业价值的最大化,企业价值最大化要求企业税负最低、涉税风险最小、时间价值最大、经济利益最大等等。税收筹资要从筹资、投资、生产经营和利润分配等四个方面进行。

(一)石油企业国内经营活动的纳税筹划策略国内石油企业的筹资方式有三种:债权性筹资、权益性筹资及其他筹资,企业通过自我积累、内部集资和向社会发行债券和股票等权益性筹资,也可以向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及企业借款、发行债券、集团内关联借款等债权性筹资。纳税筹划渠道的选择应该站在企业价值最大化的基础上,选择合理的资本结构。石油企业的投资纳税筹划要以“走出去”为战略出发点,重点放在内部组织形式分公司或子公司选择的筹划上面,分公司不能单独纳税,也不能单独享受税收减、免、退等优惠权利。投资方式分为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直接投资的空间大,但是间接投资考虑因素较少。筹资、投资效益是在经营阶段获得的,这一阶段包括采购、生产和销售,其中采购环节的纳税筹划在付款之前,取得对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接受托收承付或采取赊销和分期付款方式,加快专用发票流动速度。存货计价的纳税筹划首先应该选择明确的存货计价方法,包括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等等,存货计价方法一经确定就不能随意更改。利润分配的纳税筹划包括利润总额的纳税筹划、股利分配的纳税筹划,其中利润总额的纳税筹划要在不违背税法规定的前提下,尽量减轻税收支出,获得更多的净利润。股利分配的纳税筹划要最大程度降低股东税负,保障股东收益最大化的同时,降低企业税负或延迟纳税。

(二)石油企业跨国经营活动的纳税筹划策略石油企业跨国经营活动中的筹资纳税筹划可以利用跨国资本弱化筹划,逐步形成“一个全面、三个集中”财务管理制度,合理设计资本组成结构,杜绝无限制提高债权性筹资比重。组建国际金融公司,提供间接借款,减轻预提税负。投资纳税筹划除了要考虑原料供应、劳动力供给、基础设施、政治、经济等因素外,还应该选择优惠多并签订税收优惠协定的国家投资,多角度考虑选择投资组织形式。生产经营的纳税筹划可以通过专业定价筹划做好纳税筹划工作,比如利用内部交易采取转移定价。或者通过跨国子公司之间以调低的价格交易,减少缴纳关税的基数。跨国服务费用分摊筹划可以讲成本费用中海外分支机构利益相关的应由分支机构承担,增加海外分支机构的税前扣除,跨国经营薪酬筹划可以通过合理发放酬金来帮助员工避税,合理安排海外项目相关雇员不同时点的奖金分摊数额,保证员工可以获得更高的净收益。他国雇佣管理筹划应该结合他国实际情况,找出可利用的纳税筹划空间,在保证员工雇佣的同时降低企业税负。利润分配的纳税筹划主要通过股息预提税税率、利润汇回时间、分配方式等的选择进行筹划,套用国际税收协定,延时汇回股利时间,以商品代替股利支付,避免母公司和子公司双重征税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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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房地产企业 土地增值税 纳税筹划 房产

作为我国国民经济支柱性、基础性产业的房地产业,是我国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然而,近年来,房地产行业却被人们认为是“暴利行业”,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但是,如果稍微对房地产行业进行深入调查,就会发现当前我国的房地产行业事实上处于一种较为尴尬的状态。房地产企业面临着诸多税收问题,其中土地增值税又是重中之重,税率高、税负重。因此,对土地增值税进行纳税筹划,不仅能减轻房地产企业税负,提高经济效益,而且还能提高房地产企业的竞争力,实现利益最大化目标。

一、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的意义

纳税筹划主要是指企业根据国家税收政策规定,根据自身的实际经营情况对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进行科学合理地调整,进而利用免税、避税、节税等手段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对房地产企业而言,由于其涉及的税种比较多:房产税、营业税、所得税、印花税、城建税、土地增值税等,其中土地增值税直接影响着房地产企业的经济效益。由于目前我国房产市场的价格一直处于居高不下的状态,加之长期以来我国对房产市场实施干预政策,因此土地增值税的政策变化对房地产企业的纳税筹划造成了很大的压力。为了能够有效解决这一问题,房地产企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对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筹划思路进行梳理和调整,以期能够在房地产市场上得到长期的生存与发展。

房地产企业进行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主要目的是能够实现其经济目标。随着我国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以及政府的干预,房地产企业的纳税筹划空间必定会缩小到一定的范围。而房地产企业要想在这样的背景下保证自身的税后利润,就需要对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筹划进行合理的考虑。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筹划思维,改变和创新纳税筹划手段,制定纳税筹划的目标,确定纳税筹划的方向,进而能够运用正确的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来应对我国宏观调控以及政府干预所带来的影响。

二、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的方法

(一)根据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选择最优纳税方案

根据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选择最优纳税方案主要有两种。第一,是利用合作双方共同建房的方法进行纳税筹划。采用这种方法的原因在于,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中有这样的规定:如果双方合作,一方出资金一方出土地,共同对房屋进行建设,那么建设后的房屋根据比例分配,暂时免收土地增值税。但是一旦房屋建设完成后便进行转让的,则需征收该房屋的土地增值税。因此,房地产企业便可以根据这一政策来对土地增值税的缴纳进行筹划;第二,利用代建房的方法进行纳税筹划。这主要是指房地产企业代客户对房地产进行开发,当开发完成后,房地产企业可以向客户收取相应的代建费用。而代建费用从实质性上来讲属于劳务收入范畴,并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范畴,因此房地产企业不用缴纳土地增值税。

(二)根据销售收入进行纳税筹划

根据销售收入进行的纳税筹划分为三种方法,即增值率不同的房产是否合并筹划法、分散营业收入筹划法以及合理定价筹划法。其中对于增值率不同的房产是否合并筹划法而言,由于土地增值税适用四档超率累进税率,最低税率为30%,最高税率为60% 。针对增值率不同的房地产进行合并筹划,采用该方法就可以增加适用较低税率的部分,减少适用较高税率的部分。因此,房地产企业应该根据具体的分开和合并计算的相应税额后,再采用低税负的计算方法,来实现节税的目的;分散营业收入筹划法主要是由于房地产企业的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提高了其税收负担,加之我国的土地增值税采用的是超率累进税率,因此对房地产的销售价格进行分散,在降低增值率的同时还可以降低土地增值税,以实现节税目的;而之所以采用合理定价筹划法是因为在税法中已经明确规定了纳税人建设、销售住宅时,若增值额没有超过项目金额20%,那么其全部的增值额就可以按规定对税费进行计算,因此房地产企业可以充分利用这20%的范畴进行纳税筹划。

例如,某房地产公司对同一片土地上的甲、乙两栋商用房同时进行开发,其中甲房产的销售收入为320万元,乙房产的销售收入为350万元,允许扣除的部分分别为200万元和100万元。

第一步,采用分开计算的方法,甲的增值率为:(320-200)/200×100%=60%,适用税率为30%,因此应纳的土地增值税为:(320-200)×30%=36万元;乙的增值率为:(350-100)/100×100%=250%,适用税率为60%,因此应纳的土地增值税为:(350-100)×60%-100×35%=115万元;甲、乙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151万元。第二步,采取合并计算。甲、乙两栋总收入为670万元,允许扣除的部分为300万元,因此增值率为:(670-300)/300×100%=123.3%,其适用税率为50%;应纳的土地增值税为:(670-300)×50% -300×15%=140万元。通过上述计算,合并核算的土地增值税要低于分开计算的。因此房地产企业只需要把两处房产同时进行开发销售,并把扣除的费用一起计算并申报,便能减少缴税的费用。

(三)利用扣除项目方法进行的纳税筹划

利用扣除项目方法进行的纳税筹划主要包括两点。首先,利用加计允许扣除项目筹划法。在《土地增值税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了房地产企业可以按照“合计数”的1/5对允许扣除项目的金额进行加计。因此,其他行业的企业在从事房地产行业之前,需要设立一个从事房地产开发和交易的相对独立的企业,这样才能实现节税计划,而且还可以享受上述的附加扣除;其次,是根据利息费用情况选择最优纳税方案。在房地产的开发过程中,由于各种各样的因素会使房地产企业大量借贷,因此产生较高的利息支出,而这些利息支出直接影响着房地产企业的土地增值税。根据相关的税法规定,房地产企业在以下两种情况时扣除其利息支出:第一,能够根据转让房地产的项目分摊,同时还能提供相关金融机构的证明,可以照实扣除,但是最高范围不能超过银行的同期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照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开发成本的5%以内计算扣除。房地产开发费用=允许扣除的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扣除比例(5%以内);第二,不能根据转让房地产的分摊项目计算利息支出或者是无法提供相关金融机构证明的,其利息支出需要纳入到房地产的开发费用中统一扣除,房地产开发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扣除比例(10%以内)。

例如,一个房地产企业在对某地区的A商用房进行开发时,其中开发成本为600万元,并支付了1000万元的地价款。假设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项目分摊利息且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应扣除利息是100万元,试问在这样的情况下,该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应该怎么进行?如果应扣除的利息为70万元时,又该如何进行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筹划?(假设当地政府规定的两类扣除比例是5%和10%)。

第一步,计算。房地产开发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扣除比例=(600+1000)×5%=80万元。第二步,分析判断。当允许扣除的费用为100万元时,该房地产企业应该严格按照房地产开发项目分摊利息且能提供金融机构的证明,这样利息支出便按照100万元来扣除,否则只能按照80万元来扣除;而当允许扣除的利息支出为 70 万元时,应选择第二种计扣方式,即不按房地产开发项目分摊利息或不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金融机构的证明,这样可以多扣除 10 万元利息支出。

结束语:

由于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的综合性极强,并直接关系着房地产企业的税后利润,因此还需要研究其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的技巧和方法,才能提高企业纳税筹划的利益。同时房地产企业还需要树立正确的纳税筹划意识,制定科学的战略筹划,从合理节税的角度开拓增收节支的渠道,保障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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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市场经济发展,企业之间的竞争愈演愈烈。为了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下来,企业就必须最大化地较少成本,增加利润,获得最大利益,这就要求企业做好财务管理工作,而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就是纳税筹划。

一、纳税筹划的定义

对于纳税筹划的定义,目前我国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笔者认为,纳税筹划就是企业纳税人在法律许可之下,在保障国家和社会利益的同时,通过对企业财务事先筹划,实现节税的税收利益。

纳税筹划的特点:第一,合法性,纳税筹划活动进行的前提是符合国家各项法律规定。第二,目的性,纳税筹划有明确的目的,即帮助企业实现节税的税收利益,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第三,导向性,国家通过税收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纳税筹划对企业纳税人的这种经济行为具有一定的导向作用。第四,时效性,由于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国家的纳税政策也在不断进行调整,受国家纳税政策的束缚,企业纳税人必须随时关注其变化。

二、纳税筹划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和作用

(一)纳税筹划有助于企业确立财务管理目标

纳税筹划是一项财务策划活动,以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为中心内容。当下一般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是减轻企业的社会责任,降低企业的成本,实现企业的最大化经济利益。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市场经济发展,企业之间的竞争愈演愈烈。为了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下来,企业必须做好财务管理的核心工作――纳税筹划。纳税筹划的目标是由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决定的,企业想要实现这个目标,还要考虑税收负担,评估税收对企业发展的作用。确定纳税筹划的实施方案,既要考虑企业的利益,还要考虑社会利益,在保障国家利益的同时,实现企业自身目标。

(二)纳税筹划有助于企业实现利益最大化

纳税筹划的职能之一就是降低纳税人的税费,企业通过积极的纳税筹划活动,能降低纳税人的成本和税负,将企业的现金流量以及利润的损失降到最低,在很大程度上能够改善企业财务状况,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从而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三、纳税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的应用

我国的纳税筹划起步晚,发展慢,经历了从无到有的过程,目前我国企业已经开始逐渐重视纳税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一般企业采取纳税筹划管理员制,在二级单位设置专职的纳税筹划管理员,在三级单位设置兼职的纳税筹划管理员;还有少数企业采用纳税筹划专家聘用制,设置专门的纳税筹划部门。尽管如此,部分纳税筹划涉税风险较大,这使得我国企业的纳税筹划始终无法达到较高的水平,慢慢失掉在国际竞争中的优势。

(一)纳税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的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1、企业纳税人不能真正理解纳税筹划的概念

相当一部分企业的财务管理理念还停留在传统意义上,企业的管理者还认为,按时按数上缴税收是企业必须尽的责任,不可更改,少缴税收就相当于偷税漏税。其实,这种认识是片面的。依法纳税是企业的义务,同时,纳税人也可以通过纳税筹划换得节税的机会,纳税筹划本身具有合法性,纳税筹划活动进行的前提就是符合国家各项法律规定。对此,企业要加强对高管的培训,使企业纳税人能够正确、客观地看待纳税筹划问题,不断更新企业财务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做好企业纳税筹划工作。

2、企业纳税筹划组织模式落后

我国企业纳税筹划组织模式多以财务部门为主,由企业总部负全责。在这种纳税筹划组织模式下,企业分公司很少参与纳税筹划事宜,长此以往,各分公司“不以纳税筹划工作为己任”也是常态,这就使得企业纳税筹划活动不能在企业全面开展,这种纳税筹划组织模式只适用于一些权力集中的企业。因此,对于结构复杂的大企业,一定要设置专门的纳税筹划部门,聘用纳税筹划专家指导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以企业的纳税筹划部门为主体,加以财务部门的辅助,统一对企业的纳税行为加以规划,从而使纳税筹划工作落实到企业的每一个部门。

3、缺乏专业纳税筹划工作者

纳税筹划工作是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高水平的工作,对从业者要求严格,要求纳税筹划工作者要有全面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还要求有过硬的税务法律知识,具备与企业各部门以及税收机关沟通的超强能力。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这对参与国际竞争企业的财务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财务工作者在熟识本国相关领域知识的同时,还必须对世界各国的财务管理、税收制度了如指掌,以便企业在国际竞争中能够游刃有余地做好纳税筹划工作,不断增强国际竞争力。这就要求企业尽量聘用专业纳税筹划工作人员,在工作的同时不断加强对企业财务工作人员的素质培训,培养一批综合素质高的纳税筹划人员,为企业组建一支财务管理精英队伍,切实做好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提高企业竞争力。

(二)纳税筹划策略

针对纳税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笔者从企业经营状况出发,提出企业纳税筹划框架的构建策略,涵盖企业财务活动的四个方面――筹资、投资、经营和收益分配。

1、纳税筹划策略中的筹资策略

企业发展的各个阶段、各个环节都需要大量资金的投入,筹资是企业资金来源的一部分。我国企业筹资的途径主要有两种:第一,债券筹资,是指企业通过负债来筹集所需资金,最直接的方式是发行债券,发行债券是发行者以最终债务人的身份将债券转移到最初投资者手中。这种资金筹集的方式用时短、效果显著,给纳税筹划预留的空间较大。除此之外,企业还可以向金融机构提出借贷申请,成本则归于利息负债上,由于这种资金筹集方式对企业规模和企业信用有较高的要求,因此真正实施起来比较困难。第二,权益筹资,主要有两种方式:留存资金和发行股票。留存资金是企业支付股东股利以后保留在企业中的利润,是企业发展积累的资金,包括税后盈余和没有分配的利润。与债券筹资相比,留存资金的筹备成本低,但耗时长,且筹资数目小,效果不显著,不能满足企业快速发展的需求,且此项税负是由企业自己负责的,一般企业不采用这种资金筹集方式。发行股票,是指发行人在适当条件下向投资者或原股东发行股份或无偿提供股份的行为。股票发行要把握好时机,且企业支付给投资者的收益不能在税前扣除,达不到抵税的作用,故而也不是企业筹集资金方式的多数选择。

2、纳税筹划策略中的投资策略

投资是指企业将经营所得收益投入到生产领域,以换取更多未来收益的经济活动,是企业提升价值、增强竞争的有效策略。投资方向影响着企业未来发展的方向和收益的多少,因此企业在投资决策的过程中要考虑全面,兼顾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做好筹划工作,具体包括投资地点、行业、方式的选择。第一,投资地点的选择。企业应充分考虑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尽可能多地将投资项目放到享有税收优惠的地区,以减少税负。第二,投资行业的选择。投资方向的选择和投资地点的选择是相关联的,只有先确定好投资地点,才能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模式来选出有潜力的发展行业。第三,投资方式的选择。投资方式分直接投资、间接投资两种。直接投资是指投资者将资产直接投用到项目中去,参与企业经营管理,获得直接收益。间接投资是指投资者将资金投用到金融市场如购买股票,间接从其他经营活动中获得收益。

3、纳税筹划策略中的经营策略

根据商品供求弹性和市场供求状况,调整和变动价格,将税负转嫁给他人来承担。物价自由浮动是税负转嫁的基本前提条件,商品供求弹性是税负转嫁的约束条件。税负转嫁遵循成本变动规律,即在成本固定、递增、递减三种情况下,税负转嫁有不同的规律。成本固定的商品,所课之税有全部转嫁给买方的可能,因为固定成本商品的成本与产量多少无关。此时,若需求无弹性,税款便可加入价格,实行转嫁。

4、纳税筹划策略中的收益分配策略

企业纳税筹划影响企业利润的分配。在进行利润分配的过程中,企业要充分考虑自身状况,还要重视起国家的相关优惠政策规定,合理分配企业收益,尽量减少企业的税收,平衡社会利益和企业利益,实现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

四、结束语

总之,纳税筹划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帮助越来越重要,纳税筹划已成为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好的纳税筹划能够帮助企业提高收益,增强企业竞争力,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客观上,也使得国家税务政策充分发挥了其调节经济的作用,优化了我国国家经济宏观调控的能力。

参考文献:

[1]蒋漱清.浅论企业财务管理中纳税筹划的作用[J].中国商贸,2012,(7):171-172

[2]周利芬.借纳税筹划实现现代企业财务管理[J].商业会计,2013,(2):4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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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纳税筹划;法律;企业;财税

1 纳税筹划的一般理论

纳税筹划产生的目的就是对企业在财税方面进行理财规划,使企业能够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减少纳税支出并合理避税。纳税筹划是现代企业在其财务管理方面所应有的业务和权利,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纳税筹划这一现代企业财务管理手段广泛存在并且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政府的认可,纳税筹划在这些国家被认为是现代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先进性的体现。

研究和应用好纳税筹划对现代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是由于纳税筹划能够带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制度、甚至公司结构的进步和优化。众所周知纳税筹划是伴随着较高法律风险和管理风险的高技术含量的财务管理工作,因为纳税筹划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现有财税法律规范的基础之上针对现代企业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模式进行的纳税理财规划,如果纳税筹划过程中出现失误则往往会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法律风险,因此纳税筹划的精细要求会使企业对财务管理制度其他相关制度的重视,从而使企业财务管理水平整体提高。

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发展进程相对应国外还不够成熟和完善,因此纳税筹划与现代企业财务管理这一课题长久以来并没有得到我国学者足够的重视,但是随着近年来市场经济体制度逐步健全纳税筹划已经得到我国一些学者的重视并有一定的研究成果。我国学者唐向河在其著作中对纳税筹划问题进行了了理论分析,同时学者于中一在其著作中指出纳税筹划是企业在财务管理过程中对自身纳税地位的选择,因此纳税筹划是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财务规划的一个部分。学者刘建民在纳税筹划的具体策略上进行了研究和分析提出针对企业经营的不同环节,应采用不同的纳税筹划方法。

2 我国纳税筹划面临的问题

与发达国家对纳税筹划的广泛认可和发展而言,我国无论在发展程度还是对纳税筹划的重视程度上来看,都有一定的差距。纳税筹划在很多地区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市场经济发展较差的地区,纳税筹划往往被等同于偷税、漏税等不法行为,而且我国企业在财务管理方面也行对落后,缺乏对纳税筹划问题的清晰认识和足够重视,使得纳税筹划在我国的发展并不乐观。但是伴随着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现代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必将越来越健全,因此纳税筹划必将越来越得到我国企业的重视,这一点在我国东南沿海经济环境较为发达的地区已经有所体现,一些财务管理先进的企业已经对纳税筹划对企业盈利的作用有所重视。

正是由于纳税筹划在我国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越来越得到凸显和认可,因为有必要对纳税筹划在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的流程和策略进行研究和探索,并且需要企业纳税筹划可能产生的财务风险进行分析,并且梳理现代企业在纳税筹划中应注意的一些问题和面对法律、政策、金融、财税等风险的规避措施,使我国企业在纳税筹划过程中尽量减少不必要的风险和失误。

3 企业纳税筹划一般流程

纳税筹划的一般流程是在通常情况下纳税筹划人根据本企业的状况按照特定程序进行的纳税筹划活动,对于纳税筹划的一般流程来说第一步首先应当对企业所处的税收政策环境进行评估分析,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然后结合本企业自身财务管理和经营状况,综合分析本企业纳税特点后做出符合企业利益的纳税筹划方案,这种纳税筹划方案通常应做出若干个备选方案,而后根据企业下一步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管理依据,以及企业所处的税收环境变化情况选出税负最低、税后利润最大化的具体纳税筹划方案,并最终依据此纳税方案进行实施,同时还需要随着企业经营状况的变化和所掌握的财务管理信息的增加适当调整纳税筹划方案。

4 纳税筹划与法律风险规避

对于现代企业的纳税筹划基本策略来说,主要可以分为两大类,即直接纳税筹划策略和间接纳税筹划策略两大类。首先直接税收筹划策略是从企业财务管理和生产经营角度进行分析和规划,通过对成本的控制和费用的分摊等方式,对企业成本、费用进行调整,从而达到节税、避税的目的。除此之外对企业收入的纳税筹划在企业直接纳税筹划方面也十分重要,这是由于企业收入不仅涉及企业所得税方面的纳税问题,还涉及到流转等重要内容,对企业收入方面的纳税筹划要从调整销售价格、调整销售地点、调整销售时间等方面入手。企业间接纳税筹划是将企业的纳税义务通过纳税筹划使对方承担的一种节税方式,这种纳税筹划并不以少纳税为目的而是以纳税责任由谁负担为筹划对象。

纳税筹划的法律风险是纳税筹划过程中必须要考虑的因素,这是由于法律虽然在一段时间内会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但法律具有滞后性立法者也会根据社会的具体情况而制定或修改法律,而财税法律方面的变动很可能会导致纳税筹划的落空,使其无法达到预期财务管理目的。同时,政策因素也是纳税筹划所必需考虑的问题,政策的改变相比法律来讲更加容易,这就使针对特定政策而做出的纳税筹划方案因政策的调整而落空。除此之外执法部门的执法情况对纳税筹划来讲也具有十分大的风险,这主要体现着执法稽查部门对税收法律政策的理解和认识上,以及税务稽查部门的执法力度上,众所周知对于法律来讲从不同角度出发对相同法律的理解可能会出现偏差,而当税务执法部门与纳税筹划人对税收法律制度的理解出现分歧时,执法部门往往会利用自身优势地位使企业多纳税,再加之我国执法部门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全,执法力度伸缩大,这就使纳税筹划的法律风险更加提高。

企业财务管理下的纳税筹划应当首先注意风险规避的问题,这种风险即保护法律政策风险也包括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和经营状况的风险,同时人员素质的风险也不可忽视。首先,对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下的纳税筹划法律风险来说,对法律风险的规避第一步在于对现有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熟悉把握上,只有把握好现有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才能做出符合企业利益的纳税筹划方案。同时要对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进行分析判断,把握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走向和趋势,为企业纳税筹划对未来法律变化的适应性做出准备,并且还有制定纳税筹划方案,以解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突然变化时企业应采取的稳妥措施。

5 结论

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下的纳税筹划的研究需要较强金融、法律、管理等方面的相关知识,在纳税筹划的过程中需要对所掌握的知识进行灵活运用,以适应现代企业较为新颖和灵活的经营与财务管理特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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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520(2015)-08-00-02

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中流砥柱,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主要来源,国有企业健康发展关乎国计民生。纳税筹划是指企业通过对自身涉税业务进行调整从而利用税收法律法规政策优惠达到节税的目的。由于受计划经济体制的长期影响,在市场经济下国有企业面临着巨大的纳税筹划风险。新形势下,加强国有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管理对于增强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推动国有企业改革深入发展而言,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国有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类型及成因分析

国有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与改革,在纳税筹划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面临着巨大的外部坏境中的政策风险和执法风险以及内部环境中的经营风险和操作风险,具体分析如下:

(一)政策风险和执法风险。首先,我国税收法律法规条文繁杂,不仅有全国范围内通行的企业所得税法、增值税法、消费税法等法律,同时还赋予了地方税收法律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法规条例的权利,而国有企业往往具有跨地区经营的特点,税收法律法规变动导致的政策风险对国有企业纳税筹划影响较大,对于跨国经营的国有企业而言更是如此。其次,由于我国实行分头管理的税务模式,税务执法部门包括国税、地税、海关等多个部门,各部门在实际税务执法过程中会有重叠现象,职责划分不清时有发生[1]。同时税务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不能完全理解税收法律法规、对税法政策中自由裁量权的理解不一致等问题均会导致国有企业在纳税筹划中面临较高的执法风险。

(二)经营风险和操作风险。纳税筹划工作一方面有利于提高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另一方面也容易诱导国有企业税务筹划人员铤而走险[2]。首先,国有企业面临纳税筹划中的经营风险,国有企业在纳税筹划工作为了满足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条件时,需要人为地对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的范围、地点等方面进行变动,这些措施均会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长期影响,而税收优惠政策具有一定的时效性,一旦国有企业在纳税筹划中所得到的政策优惠不能弥补生产经营变动给企业带来的损失及相应机会成本时,国有企业纳税筹划的经营风险就会非常高,甚至影响到国有企业的长期发展。其次,国有企业面临纳税筹划中的操作风险,纳税筹划人员由于自身专业素养不高、不熟悉税收法律法规等原因导致国有企业的税务筹划方案被税务机关定性为偷税漏税行为,或者纳税筹划人员打破职业道德底线、人为地制造国有企业偷税漏税行为,这些问题均会导致国有企业在纳税筹划中面临较高的操作风险。

二、加强国有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管理的具体措施

从国有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类型及成因出发,加强国有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管理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

(一)强化纳税筹划风险管理意识,健全国有企业纳税筹划内部控制和管理体系。首先,国有企业管理层应当转变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企业管理模式,清醒地认识到国有企业所面临的市场竞争压力,充分了解纳税筹划工作对于提高国有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重要作用,提高对国有企业纳税筹划工作的重视程度,增强对纳税筹划工作的危机意识和风险管理观念,树立现代化国有企业纳税筹划管理理念。其次,国有企业要建立健全纳税筹划内部控制和管理体系,一方面,国有企业应当严格遵守财政部出台的税收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等指导文件关于纳税筹划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科学设置国有企业纳税筹划工作部门和岗位,合理安排纳税筹划人员[3];另一方面,国有企业应当贯彻落实财政部出台的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基本规范和配套指引等文件的指导精神,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纳税筹划工作的内部控制体系,深入分析国有企业现有组织结构和内部机构设置是否符合纳税筹划工作的要求,及时发现并消除国有企业纳税筹划工作的监管漏洞,建立有效的纳税筹划风险预警机制,为国有企业纳税筹划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提高纳税筹划人员综合素质,完善国有企业纳税筹划工作软硬件设施。首先,国有企业应当提高纳税筹划人员的综合素质,一方面,国有企业可以通过提升纳税筹划人员的薪资待遇水平、提高进入门槛等措施,积极招纳外部高素质复合型人才为本企业效力;另一方面,国有企业也要加大对现有纳税筹划人员的培训力度,财务部门应当定期举行纳税筹划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从业经验学习班,及时更新纳税筹划人员的知识系统,提高纳税筹划人员的专业素养。同时,国有企业还要加强对纳税筹划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树立爱岗敬业、廉洁奉公的工作作风,防范国有企业纳税筹划人员、、会计舞弊等现象的发生[4]。其次,国有企业应当完善纳税筹划工作在会计电算化环境下的软硬件设施,积极购置会计电算化环境下所需的机器设备和纳税筹划财务软件系统,加强纳税筹划人员对相关软件系统的学习,确保纳税筹划人员熟练掌握相关软件的使用方式和技巧,提高会计电算化环境下国有企业纳税筹划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密切关注税法变动,加强内外部信息交流,强化国有企业纳税筹划执行和监督。首先,国有企业纳税筹划人员应当密切关注税法变动,充分认识到税务筹划过程中的政策风险,深入了解税法优惠政策的实质含义和内在要求,增强国有企业税务筹划的针对性,避免由于税务筹划不当给国有企业社会声誉和经济利益带来的巨大冲击[5]。其次,国有企业应当健全企业内外部的税务信息交流平台,一方面,国有企业应当在企业内部各子公司和部门之间搭建有效的信息交流和共享平台,汇总各部门税务信息至国有企业总部纳税筹划部门,为国有企业纳税筹划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支持;另一方面,国有企业应当与税务部门保持良好的关系,及时向税务部门反馈本企业的税务信息,并从税务部门获取最新的税法政策变动情况,降低由于信息不畅给国有企业纳税筹划带来的风险。最后,国有企业应当强化纳税筹划工作的日常执行和监督,深入分析国有企业生产经营的内外部环境,及时发现并消除国有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各环节潜在的税务筹划风险,将税务筹划工作流程具体化、规范化,降低税务筹划过程中人为操作风险。

综上所述,国有企业在纳税筹划工作中仍面临着政策风险、经营风险、操作风险等不利因素,通过增强纳税筹划风险管理意识、健全纳税筹划内控管理体系、提高纳税筹划人员素质、强化税务筹划执行和监督等措施,可以加强国有企业税务筹划风险管理,为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奠定扎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李翠杰. 国有企业纳税筹划中的风险问题及应对措施[J]. 金融经济,2014,02:160-162.

[2]翟冠男. 国有企业纳税筹划中的风险问题及应对措施[J]. 财经界(学术版),2014,23: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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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管理中开展纳税筹划的现实意义

纳税筹划追求的是企业实现合理避税,与偷税、逃税有本质上的区别,任何企业进行纳税筹划必须以尊重税法、遵守税法为前提,通过适当的手段实现企业税后利润最大化。从国家立场上看,虽然企业纳税筹划会相应减少应缴纳的税收额,但是从长远来看,企业从事的合理避税行为有利于政府发现税法制度中的不足和缺陷,从而能够依据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和征收管理实践来不断补充完善税收制度,促进社会经济的进步和发展,更好地实现依法治国。从企业的角度分析,纳税筹划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首先,合理的纳税筹划有利于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纳税筹划是一种高层次、高水平的财务管理活动,它具有事先性和筹划性的特点。该活动已经超越了单纯狭隘的财务部门的工作,企业相关负责部门和人员在进行税务筹划方案的设计之前,需要征求企业管理层对企业战略的考虑意见和要求,特别是当纳税筹划环节涉及经营活动时,是否需要调整企业的生产经营方针,更是需要高层管理的介入。所以合理的纳税筹划会使企业的管理层工作更加认真负责,关注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制定出正确有效的财务决策。而筹划方案的选择与确定期间,又会促使很多经营管理环节发现不合理之处,尤其是成本核算与风险控制等财务管理环节,对每个不足之处的改进又可以很好地促进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形成良性循环。

其次,合理的纳税筹划有利于顺利实现企业的经营管理目标。税收筹划简单地说就是合理利用各种税收筹划工具,综合企业的各个纳税环节,最终减少企业经营过程中的税负负担,从而提高企业的税后利润。因此,无论企业采取什么方法,其最终的目的是合理、合法地提高企业的税后利润,这种管理效果可以直接促使企业顺利地实现经营管理目标。这种行为的满意度持续增强时,又会更加刺激企业规模经营,获得持久的市场竞争力,实现不断的成长。

鉴于纳税筹划对企业管理的重要性,越来越多的企业已经成立专门的管理团队,负责纳税筹划工作。不同的企业面临的具体环境和发展条件不同,采取的纳税筹划方法也不同,而且任何方法都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地修改与完善。

二、新企业所得税法下企业纳税筹划的变化

对企业来说,可能涉及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等各种税收缴纳。但众多税种中企业所得税是税负负担中的主要部分。2008 年我国颁布了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此次修订主要是借鉴国际经验,坚持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对企业所得税的具体征收与缴纳做出了修改。这种变化使很多企业在旧的法律环境下使用的合理的纳税筹划方案失效,所以现阶段企业要继续进行有效的纳税筹划工作,必须详细研读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关注制度变化带来的筹划手段的调整方向,准确把握新体制下企业合理避税的各种途径。

概括来说,以下几个方面需要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注意调整。一是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的取消。为实现公平竞争,我国彻底取消了实施多年的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将内外资纳税人的税收待遇统一起来。所以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就不能企图通过设立成外商投资企业的方式来减税。二是很多具体的优惠政策都发生了变化。总体来看,新企业所得税法将原来的“区域调整为主”的税收优惠政策,改为以“产业调整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政策。而且我国的税收管理条例具有典型的时效性,在此政策方向的指导下,目前我国税负的很多优惠政策都是短期内一年甚至具体到几个月份有效,如果企业没有充分关注政策方向的变化和具体优惠政策的限制条件而简单地通过选择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地点为注册地来避税,往往达不到预期效果,而且很可能已经触犯了税法和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所以企业必须实时关注政策、法规、条例的细节变化,认真分析筹划方案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避免使合理避税行为变性。三是新企业所得税法要求企业在报税时附送关联业务报告。很明显政府是想通过对企业关联业务的检查,发现一些利用转嫁收入、提高成本等关联交易避税的行为,所以企业之前利用关联交易合理避税的做法就行不通了。这是与旧所得税法相比变化较大的部分,需要企业对纳税筹划方案予以及时的调整。

三、纳税筹划在企业管理中的具体运用

企业进行合理的纳税筹划有很多方法,本文将企业的成长过程划分不同的阶段,根据不同的行为目标分析纳税筹划的运用。

1.设立阶段选择企业组织形式避税

虽然取消了外资企业的优惠政策,使很多企业通过设立外资企业进行避税的想法失败了,但是新企业所得税法同时对企业组织形式、税率和税收优惠等放松了限制,并做出了更加详细的规定。最典型的就是如果企业集团想扩大经营,那么在分立公司时,考虑到分公司前期组建投入较大,而且初期经营不稳定,市场有限,很可能会有亏损产生,所以就会选择先以分公司的形式存在。因为分公司属于非独立法人,在计算税负时允许与母公司合并纳税,这样就可以减少企业集团的经营利润,减少应纳税所得额,而分公司又不必在经营利润不佳的情况下承担税负,减轻了成长与发展的阻力,而整个集团的税负必然大幅度降低。当分公司步入正轨之后,获得了持续的稳定经营利润,可以再改变为子公司的独立法人形式,为母公司分担税收负担。例如,A集团母公司成立了B分公司,第一年因人力、物力投入集中,成本较高,而创收有限,总体经营亏损100万元。如A母公司今年的经营利润为1000万元,那么在计算所得额时就可以减掉100万的分公司亏损,只对900万元承担纳税义务。而如果设立的B公司是以子公司的形式,在亏损100万时,子公司不纳税。而A母公司仍应对其1000万元的经营利润承担纳税义务,多缴了25万元企业所得税(100万元*25%)。显然,初期选择子公司的形式不是最佳选择。

2.筹资阶段选择税负低的筹资渠道避税

随着市场经济的完善和资本市场的健全,企业筹资渠道日益宽阔:财政资金、金融机构信贷、企业自我积累、企业间拆借、发行债券和股票、商业信用等形式都可供企业选择。但不同的筹资渠道产生的税收后果差异很大。抛除其他影响因素,从减轻税负的角度看,企业利用内部集资和企业之间拆借方式筹资承担的税负最轻,金融机构贷款次之,自我积累税负最重。因为,作为企业形式存在的市场主体,其最终的目的都是取得经济利润。一旦获得利润之后就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企业利用其他企业的对外投资发展实业,那么在企业经营产生收益后,投资企业因获得投资收益也要承担一定的税收,这样使被投资企业实际税负相对降低。如果是从金融机构贷款取得发展资金,因为财务费用允许税前扣除一定的比例,那么企业在按期归还借贷资金利息后,又可以降低经营利润,即减少应纳税所得额。所以筹资渠道的选择也是纳税筹划的重要环节。

3.投资阶段选择合适的投资方式避税

税法根据企业不同的设立方式规定了不同的纳税义务: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并与接受投资方分配利润,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当前很多企业规模经营的发展趋势迅猛,投资方式也多元化。而不同的投资方式有不同的纳税义务,这样在具体的选择上就是纳税筹划的分析点。如果考虑到上述优惠政策,企业在投资时就可以视企业当前的发展实力和具体条件加以组合:A 企业以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出资,B 企业以货币出资,共同组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这种投资方式可以免缴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和土地增值税。在房产出售环节,房地产开发企业又可以享受加计20% 扣除的优惠政策,只需缴纳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极大地减少了税收额。在经营目标完成后,如果企业有新的投资方向或其他考虑,又可以解散或分立或进行股权转让。

除了投资方式的选择有值得推敲之处外,投资行业和时间的选择也都可以实现避税效果。但必须坚持的原则是掌握税法条例的及时变化,动态地进行纳税筹划管理。

4.利润分配和纳税申报阶段的合理避税

当前我国企业利润分配的形式一般有两种: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如果以现金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那么企业股东需要交纳20% 的个人所得税。但我国并未对取得股票股利行为规定纳税义务。所以,很多股东为了避税或考虑到企业现金流动性等其他原因,往往要求企业不发或少发现金股利。这也是企业在分配利润过程中需要考虑到的。

参考文献:

[1] 王龙,曹建安.企业所有者利润与薪酬替代的纳税筹划基本模型.财会月刊,2010年第20期

[2] 司玉红.企业所得税的筹划技术之我见.现代商业,2008年第33期

[3] 马爱华.股票期权激励及其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研究.现代商贸工业,2010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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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纳税筹划的必要性及面临的纳税筹划问题

1.1企业纳税筹划的必要性

(1)纳税筹划是企业实现利润最大化的必要措施之一。市场经济是激烈竞争的经济,经济主体为了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胜,在经济社会中占有一席之地,必然采取各种合法措施来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纳税筹划就是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的有力措施之一。随着我国税制的不断完善,纳税支出已经成为企业的一项重要支出,如何优化纳税支出的纳税筹划已成为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2)纳税筹划是企业发展的需要。提起纳税筹划,不少人认为纳税筹划就是牺牲国家利益谋取企业私利,这是一种错误观点。纳税筹划是企业发展的需要,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依法纳税是每个企业承担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有些企业为了减少本企业的负担便打起了少缴税的主意,但往往是事与愿违;有些企业又在不知不觉地多缴税。这就使纳税筹划逐渐独立出来,并成为企业经济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种重要活动。

纳税筹划是通过非违法的避税行为和合法的节税方案以及税负转嫁的方法达到尽可能减少纳税行为,从而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也就是说,纳税筹划是纳税人在熟知相关税收法规的基础上,在不违反国家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筹资活动、投资活动、经营活动的科学安排,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技巧达到规避或减轻税负、最大化企业利益的行为。

企业利益最大化了,同时也就给国家带来了应有的利益,两者并不矛盾,是相互依存的两个方面。没有企业的利益,国家利益也会受到影响;同样,企业不保证国家的利益也就没有了长久生存、发展的空间。

(3)纳税筹划要树立守法意识和维护自身权利意识。纳税筹划是企业合理、合法地对企业的纳税行为进行统筹规划,以减少税费支付,在不违反国家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技巧最大化企业利益,与偷税、骗税、抗税和欠税有着本质的区别。

使企业树立维护自身权利的意识。我国《税收征管法》制定的目的是“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由此可见,企业的规划在合法的情况下,是受国家法律、法规保护的正当权益。也就是说,无论从企业的角度讲还是从国家、政府即征税方的角度讲进行纳税筹划都有其必要性。税法对不同地区的收受差异,使企业在减轻自身负担的同时自动调节地区间的经济结构,充分体现了国家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

1.2目前纳税筹划应关注的问题

纳税筹划是在保证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的同时,保证企业的利益及企业的发展。在充分利用国家政策时,目前应重点关注以下方面的纳税筹划问题。

(1)企业改革面临的纳税筹划问题。企业随着改制的发展,将成为独立的法人主体,原来企业内部单位的有偿结算收入将按政策缴纳各项税费,这无形中就会增加企业的纳税额。

(2)技术改造纳税筹划。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文件规定,凡在我国境内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企业可以选择有利于自身的技术改造方式和设备购置的顺序来进行纳税筹划。

(3)筹资方式的筹划。从财务管理的角度上讲,企业的筹资方式从性质上划分为负债筹资和权益筹资两种方式。筹资方式的不同会形成纳税上的差异,我们要在不破坏资本结构的前提下,选择适应于企业自身的筹资方式。

2纳税筹划方案

2.1增值税中运输收入缴纳税款的筹划

由于承担着运送供暖用煤等运输业务,核算中存在着是否单独经营的情况,如果将其纳入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会为企业带来了一个筹划空间。

如公司各单位年提供的外部运输收入按3500万元计算,购买汽车配件及发生的燃料费3100万元。

(1)按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计算缴纳营业税应发生税费情况:

营业税3500×3%=105万元

城建税105×7%=7.35万元

教育费附加105×4%=4.2万元

支付税费合计116.55万元

(2)按增值税兼营行为处理发生税费情况:

增值税销项税额3500×17%=595万元

增值税进项税额3100×17%=527万元

城建税(595-527)×7%=4.76万元

教育费附加(595-527)×4%=2.72万元

支付税费合计75.48万元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按兼营行为处理,企业少支付税费41.07万元,并且可以多抵扣税款527万元。

2.2所得税的纳税筹划空间

企业在年终预计年应纳税所得10.1万元,年终决定向希望工程捐款0.1万元。如不捐赠,企业所得税率33%,税后利润6.77万元;如果捐赠,企业所得税率27%,税后利润7.3万元;企业通过分析计算,这项捐赠给企业带来0.5万元的利润。这里年终预计所得额就是经营中不确定的风险,企业在筹划的同时要考虑化解各种风险的措施,以最大限度地保证企业的利益。

2.3利用银行贷款的纳税筹划空间

企业拟购买10000万元的设备,以增加赢利,对投资企业内部有两种不同意见,是利用10年积累的资金购买设备还是向银行贷款。财务部门提供了两种方案的纳税对比分析:

(1)用10年积累的10000万元购买设备,投资收益期为10年,每年平均赢利为2000万元。

该厂平均每年纳所得税2000×33%=660万元,10年共纳所得税6600万元。

(2)贷款10000万元购买设备,年平均赢利仍为2000万元,年利息支出150万元,扣除利息后,企业每年赢利1850万元。

这样企业每年纳所得税1850×33%=610.5万元,10年共纳所得税6105万元。

显然,企业以贷款方式进行投资有许多好处,可以提前进行所需要的投资活动以获取更多的利润,可以减少企业承担的资金风险,减轻税负。

(3)处置报废固定资产的纳税筹划。企业2007年已报废固定资产净残值1500万元,对这些固定资产是整体出售还是拆除后出售进行了分析。拆除后处置预计收入1200万元,拆除费用55万元。

按相关政策,企业不将固定资产拆除,直接销售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288号)文件规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暂免缴纳增值税。

3纳税筹划的建议方案

3.1技术改造纳税筹划设计方案

(1)技术改造纳税筹划的设计思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字(1999)29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013号]文件规定,凡在我国境内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按照规定,企业每一年度投资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不得超过该企业当年比设备购置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如果当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不足抵免时,未抵免的投资额可用以后年度企业比设备购置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延续抵免,但延续抵免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2)建议方案。①当年“新增税款”大于后购置设备尚未抵免的金额时,则当同一技术改造项目分年度购置设备时,在同一抵免年度内,对以前年度分年度购置的设备应分别计算抵免额,即“先购置设备先抵免,后购置设备后抵免”,不影响抵免额。②当年“新增税款”小后购置设备尚未抵免的金额时,则当计算后购置设备的抵免额时,因为本年度应纳税额已经抵免了先购置设备的抵免额,故“新增税款”就有可能不足抵免后购置设备的应抵免额。这种情况下就要先比较先后购置设备抵免额的大小和可抵免剩余年限,再选择是抵免先购置设备还是后购置设备抵免额。

3.2筹资方式的筹划设计方案;《税法》规定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不高于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从财务管理的角度上讲,企业的筹资方式从性质上划分为负债筹资和权益筹资两种方式。筹资方式的不同会形成纳税上的差异,按《税法》规定,债务利息可从所得税前扣除,而股利支出在所得税后支付。两者的差异导致了负债和权益资本对企业税收成本和企业价值的不同影响。

从纳税筹划的角度看,企业适度采取负债筹资比权益性筹资优越得多,企业负债增加,纳税支出减少,每股收益增大,企业价值增加。因此,在提高生产能力筹集资金上可以采取向银行借款、发行企业债券、企业间相互融资等进行筹资。股份制煤炭企业还可以采取尽量减少权益性资本所占的比例等方式进行纳税筹划,但要注意资金结构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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