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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物质要素物质要素,也称经济因素,是贫困生资助的基础功能。无论是通过各种奖、助、贷、补制度发放的各类现金资助,还是社会捐赠的各类学习、生活等物质产品,都属于物质要素的范畴。以江苏省2011年度国家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为例,江苏普通高校在校生177.49万人(含研究生12.55万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特困生人数分别为28.40万人和14.20万人,贫困生占在校生比例为24%。2011年度,省和市(县)属高校发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分别为1729万元、2.2亿元、3.56亿,资助面为普通本科高校和高职高专院校在校生数的19%;助学贷款(含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发放7.1亿元,惠及12.8万人。此外,社会各界、企事业单位和高校对高校贫困生开展了各种形式的资助活动,如发放各类助学金、特困补助、临时伙食补助、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此类资助活动都以现金或物资的形式对高校贫困生进行帮扶。
(二)精神要素精神要素是贫困生发展性资助工作不可或缺的要素,也是传统资助模式下常被忽视的关键性问题。在传统资助模式下,重物质要素的投入,轻精神要素的培育,往往会对贫困生带来一些负面影响。精神要素的培养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健康心理素质的培养。高校贫困大学生大多来自经济、文化、教育较为落后的地区和家庭,在英语口语、计算机水平、艺术特长、知识视野、人际交往等方面与同学之间存在一定的差距。这往往极易造成贫困大学生不能正确的评价自己,使自身在学习和生活上自我否定,人际交往出现障碍,缺少成才的自信心,甚至出现抑郁和焦虑的现象。因此,在发展性资助视野下,贫困生资助工作也需要加强精神扶贫,使资助工作做到资助与育人并举,济困与扶志并重。二是诚信为本的品质意识教育。现行的资助体系中,有无偿资助(助学金、特困补助等),也有有偿资助(助学贷款等)。以江苏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例,自2007年开展此项工作以来,累计发放21亿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近40万人次。截止2012年1月底,江苏省各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人数逾期率平均为14.36%。其中,人数逾期率最高的院校为65.15%,最低的院校人数逾期率为3.93%。虽然造成贷款逾期的原因有很多,但也不乏有恶意不还款的现象。这也从侧面说明现行的资助体系在“育人”工作环节上的缺失。发展性资助工作要求,在解决贫困生学习和生活困难的同时,更需要关注贫困生诚信为本的品质意识教育,积极引导受助大学生履行还款义务,推动贫困生资助体系的可持续发展。三是贫困生主体性意识的培育。贫困生资助工作中,资助方和受助方之间,我们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主动和被动的关系,而应该是更为积极的互动关系。如果片面强调社会作为资助工作的主体意识,往往会使部分贫困学生产生“等、靠、要”的心理,逐渐成为“索取型”的贫困大学生。既降低了社会捐资助学的积极性,也影响了贫困生主体性的发挥,更不利于贫困生的身心健康成长和综合素质的提高。发展性资助的视角在于要将“社会主体性”和“贫困生主体性”有机协调互动起来,这样才能有利于资助工作的长远发展。既可以调动社会资助育人的积极性,彰显资助应有的人文关怀,同时又可以促进贫困大学生的全面发展,真正实现资助工作的最大效益。
(三)能力要素对贫困生资助不能仅仅停留在经济帮困层面,这种资助方式只能是暂时的解困。发展性资助强调要着眼于贫困生能力的全面提升,以应对未来社会的挑战。这既是资助工作育人本质属性的要求,同时也是资助工作的一种有效的工作模式。首先,提供机会比单纯捐赠更容易让贫困大学生接受。直接的物质帮扶,容易让贫困大学生感到一种压力。出于自尊的需要,很多贫困大学生羞于接受。更好的资助方式是给贫困大学生一个岗位、一个项目、一个任务,让贫困生通过实践活动,获得所需要的资金。从心理上,这种方式贫困学生更容易接受。同时也避免了受助贫困学生不劳而获心理的滋生。其次,在贫困生资助工作,资助是手段,育人才是最终目标,资助是为育人服务的。高校人才培养的最终目标是知识和能力并重、与社会需求一致、与产业对人才需求相契合的高层次人才。在未来学习型社会中,个体必须树立终生学习的观念,具备自我学习的能力,才能适应未来社会竞争的需要。因此,资助工作的立脚点不在于具体采取何种方式,关键在于如何“育人”和“育能”。只有能力得到切实的提升,贫困生的执业才具备更坚实的基础、个体职业的发展才具备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发展性资助的一般模式
发展性资助即以贫困生的和谐发展和资助工作体系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真正发挥资助的育人功能。依据资助的形式不同,发展性资助可分为四种模式:奖助励志培育型、岗位技能加强型、活动素质提高型、项目研究育智型。
(一)奖助励志培育型奖、助方式是现行资助体系的重要内容,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助学贷款、学费补偿、伙食补助、困难补助、企业奖助学金、学校奖助学金等。除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外,贫困生大多可以无偿获得这些资助资源。在发展性资助工作视野下,奖助仍是重要的资助手段。但是从贫困生的发展需求角度看,需要配合采取各种励志教育,强化贫困生自助、立志的意识。我省在贫困生的资助工作实践中,较早将奖助工作与励志教育结合起来,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受助大学生的教育。如编撰高校助学成才典型事迹材料,通过典型的励志故事栩栩如生地再现其困境中的成长经历,从而达到用“身边的故事”让广大同龄人关注他们并与之产生共鸣,在感动和振奋中获得精神激励,引导贫困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岗位技能加强型与直接经济性奖助形式不同,岗位技能加强型模式,是通过给贫困生提供力所能及或与所学专业技能相关的岗位,通过在岗位上实践或见习,从而获取一定劳动报酬的一种形式。比较典型的做法是,在学校或企业设立勤工助学岗位,通过岗位劳动,获得岗位薪金。我省资助工作在这方面也做了比较好的尝试和探索。从2009年开始,江苏省开始实施大学生“岗位见习计划”,由政府部门牵头,依托优质企事业单位提供实际工作岗位,组织大学生在真实工作岗位上进行见习。在见习期内,大学生可以获得基本生活补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这种方式,既可以为大学生提供就业培训和实践的机会,也可以在短期内提升大学生的工作技能和就业竞争力,尤其对贫困大学生来讲,可以帮助他们丰富工作经验、提高竞争力和综合素质,可以说是扩大了帮“困”的外延,提升了助“学”的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