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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网络原创文学及其网站。
什么是网络原创文学?原创文学网站是从何时开始红遍大江南北的?有学者认为,网络原创文学是网络文学一种形式,它与以电脑为传播载体的搬上网络的传统作品不同,网络原创文学是由网民在电脑上完成创作、送入网络首发的文学作品。它的形式多样,有在论坛BBS中个人随意发表的文学作品,如天涯社区;有在个人博客上首发的文章;有经过编辑加工登载在各种网站上的作品。原创文学网站则是网络原创文学发表的一个重要场所。拿晋江原创网为例,在原创文学并没有大众化的21世纪初,晋江文学城只是一个把已出版的各类小说和传统出版物照搬到网络上的网站。走的是建设书库的路子,通过收录大量的图书资料供网上的“文学爱好者”、“网上阅读者”浏览阅读。随着网络原创文学的“泛滥”,它开始把网络原创文学与这种照搬形式分离开味,并独立建设了一个晋江原创文学网。如今。晋江原创文学网的点击率已经超过了晋江文学城。如今,新浪、搜狐、腾讯等一些门户网站的原创频道也相继开始红火起来。
2 原创文学作品的出版情况。
1999年11月,《第一次亲密接触》出版。知识出版社和痞子蔡促成了出版与网络原创文学的第一次亲密接触。《第一次亲密接触》发行量超百万、连续22个月位居畅销书排行榜、盗版书超过80种,甚至被改编成电影、话剧、电视剧、广播剧、漫画。在此之后,原创文学作品的出版逐渐进入。2002年慕容雪村的《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红遍网络,被称为“有史以来点击率最高的网络小说之一”。该书由作家出版社出版,据称首印就是15万册,时隔4年又被翻拍成电影。在谜一时期,出版社对众多原创文学作品进行了出版。
2003年,一部《诛仙》系列自现身网络以来,曾以每天200‘万人次的点击率向前推进,出版了8本还是欲罢不能。由小说改编开发的游戏、动漫接踵而来。它与《飘渺之旅》、《小兵传奇》并称为网络三大奇书,都屡创销售佳绩。
可见,网络原创文学的出路越来越多,并不仅局限于传统出版。除了图书出版外:网络原创小说还被改编成电影,如《北京故事》改编成《蓝宇》,还有的被改编成游戏,如《诛仙》。
二、从传播学要素看网络原创文学
传播学者拉斯韦尔首次提出构成传播过程的五种基本要素。并按一定结构顺序将它们排列,形成了后来人们所称的“5W模式”,即传播者(whoeve;)受众(to whom)、传播内容(say what)、媒介(which channel)传播效果(what effect)。大众传播研究的五大领域即“控制研究”、“内容分析”、“媒介分析”、“受众分析”和“效果分析”,就是沿着拉斯韦尔模式的这条思路形成的。
如果我们把这一传播要素引用到原创文学出版中。会发现原创作品的创作者就是传播者;网络上行行的跟帖者、潜水者都是受众;而他们的媒介、渠道与传统出版的区别在于他们是通过网络建立的:他们的作品首发在网络传播在网络、甚至出版也在网络上。至于传播内容,原创文学的作品受到受众及媒介特性的影响,与传统的文学作品也有着很大的区别。
1 传播者――原创文学创作者的类型。
不同类型的网络作品各有特色。这些网络不同于传统作家的专业性和精英特点,他们大都是现实社会的平民阶层,所以他们所写的作品也不可避免地带有草根性。有人曾按创作目的将网络分为三类:或为了混个名气;或为了好玩;或为了交流。在网络文学兴起之初,应该是后两者类型所占比重大。他们上网写东西。无非是为了交友或抒发满怀抑郁之情,而随着网络原创作品的不断增加和自我期望的逐步提高,为求留名或谋利的也逐渐起来。有人开始将原本即兴的网络创造规定成定期定量的任务。或干脆由副职转为专职,争取使网络作品在纸质媒介上获得认可。
也有人按照网络的文化程度把网络创作者分成几种类型:
一是文人型。他们有相当的文学功底,有的可能是某地区小有名气的作家。这类的代表人物是宁肯,他的小说《蒙面之城》就是首发在网络上,小说中的某些章节在1992年就已发表在纸质媒体上。随着网络文学网站的逐步规范以及网络原创文学质量的提高和影响的扩大,许多文人作者开始加盟网络写作队伍。2005年新浪举办的文学擂台赛上,就有专业作家把自己新创作的小说在网站上贴出。
二是文学爱好型。他们对文学创作情有独钟,但大型刊物的高门槛让他们的作品只能在小报上发表。网络为他们的文字在最大程度上的传播形成可能。
三是练习型。他们以80年代后出生的青年人为主。网络文学网站的匿名写作和低门槛,让他们的习作顺利地发表。因为是练习,他们的文章入不了传统媒介的眼,内容比较幼稚、虚幻,经不起推敲。他们的选材多是校园生活和一些情感经历。或是武侠玄幻类小说,也有些人利用小聪明对经典文本进行戏仿或恶搞,目的是为了娱乐或表达自己的观点和不满。
四是试验型。指那些理工科等从事IT业界或从事其他企事业工作的。他们写作纯粹好玩,为了缓解工作紧张而产生的烦躁情绪。他们对网络软件应用了如指掌,借助互联网超文本的特性进行网络写作试验,使网络文学具有图像、音响、文字三维一体的效果。如台湾的庙渺缪网站:就是试验型网络创办的一个超文本网络文学小说写作的网站。大陆比较早涉及超文本试验的作品是2002年林焱的传媒链接小说《白毛女在1971》。作者综合运用注释、网络查找、链接、电子图书配置等手段,演绎了一出《白毛女在1971》的虚构故事。如果读者点击的链接点顺序不同。故事情节的发展也就不同。
2 受众及其特征。
翻看遍年来的网络原创文学作品不难发现,相当一部分是描写当代年轻人的生活、爱情及心态。而作者也多是写二三十岁的年轻人。有人曾经做过调查,中国网民的构成成分主要是两种人:学生和知识分子。其中以大学生和白领居多。
在网络上。人的独立自主性得到大大增强。受众可以自主选择自己感兴趣韵作品。对于各大文学网站和BBS上发表的文学作品,人们都能够通过发帖、查帖、跟帖、回帖、推荐精华帖、超级链接、个性设置等功能进行查询和评论。而且网络媒介的交互性特征,使作者与读者间全面的双向沟通
成为现实。这种互动性让读者参与作者的写作过程,发现编辑和作者所没有注意到的问题,提出建议,从而对作品的后续发展进行调整甚至修改前文,让作品更经得起推敲。医此,不同于传统文学中的信息单向流动。网络文学是以双向流的形式存在。
这种主动性和交互性还带来一种新的文学创作方式――集体创作。比如接龙小说、续写番外篇等。通过网络的互动交流,几个主体共同完成同一部作品,不仅让人们品尝到集体创作的乐趣,还开拓思维,形成头脑风暴。这种创作方式在传统写作中当然也可以实现,但它的成本太高,而通过网络:不仅成本降下来了,而且也能实现即时沟通。如今,许多文学网站都有自己的小说接龙板块。如“玄幻小说网”、“清韵书院”、“蜜蜂小说”等。
3 传播内容――原创文学作品的分类。
传统文学由于受到社会主流思想的钳制以及严格的审稿制度的层层把关,对有关题械内容控制较严,限制了文学创作题材的选择。而网络原创文学特有的创作风格,不仅体现在创作主体的泛化,创作方式的多元化。也体现在创作题材等方面。诸如性取向问题:精神幻想、个人心理隐私等敏感话题,都可以在网络文学中体现。
新鲜和快餐性在网络文学题材中体现得特别明显。如果一部长篇网络小说没有经常在网上更新,或者故事情节没有很大发展,读者就会不耐烦,从而导致作品冷下来。因此,创作者在创作时会尝试奇异特殊的题材。回顾网络原创小说的题材变化,会发现网络原创小说最开始流行的是网恋类题材,这一时期的代表作是痞子蔡的《第一次亲密接触》;到后来,网恋也不新鲜了,那些颓废阴暗的文字在网站上的点击率越来越高,像安妮宝贝、卫慧等人的作品;再后来,随着动漫在国内的泛滥,可爱淘等人轻松搞笑的校园爱情小说获得青少年的喜爱、模仿此类小说的作品各大网站比比皆是:2006年以来的小说则主要是各类奇幻小说尤其是架空历史的小说(《梦回大清》)开始受到追捧,像玄幻类《诛仙》、灵异神怪类《鬼吹灯》等。
从各大网站对原创文学作品的题材分类排行可以看出。网络原创文学中,小说、散文占据了主导地位,而小说类中玄幻、武侠、言情、耽美同人又位居前四。玄幻小说的兴起是由于电脑游戏的兴起,一般喜欢玩游戏的人基本上会喜欢看玄幻小说。而玄幻小说的周边产业链也相当可观,比如说《诛仙》,2003年小说在幻剑书盟网站上连载,获得极高的点击率,后被朝华出版社相中并出版,陆陆续续出版了8本。除了出书:小说还被改编成同名漫画、网游,电视剧的拍摄也在筹备中。
同人小说是拿别人原创的人物来写自己的故事,也就是说只要你的小说跟某动漫、游戏、小说、电影、历史、真人有关,就可以称为同人小说。比如说《到开封府混个公务员》等。 还有一类小说就是耽美小说。“耽美”一词最早出现在日本,意指“唯美、浪漫”,后来由于漫画家关于同性的感情故事的浪漫感性描写,耽美引申为代指一切美形的男性。大陆耽美文学主要以古代中国为背景,偏向意识流,不同于着重故事情节描写的日本耽美文学。
新媒体是以数字信息技术为支撑,以快捷互动传播为特点的一种新形态的媒体。“新媒体文学是指借助数字化技术传媒如网络、手机等创作和传播的文学”。[1]如网络文学、微博、微信、手机短信、公众账号和文学APP、电子阅读器APP、文学精选类APP、语音文学APP等涉及的文学。随着数字化传媒的快速普及和数量庞大的文学网民加入,新媒体文学生产者及作品以巨大的增幅涌向文坛,在当代文学史上形成了令人瞩目的文学奇观。2015年2月3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的第3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6.49亿,其中文学网民2.93亿,而手机文学网民就有2.26亿。特别是智能手机文学网民的介入,让新媒体文学的生产和消费呈现出盛况空前、多姿多彩的繁荣景象。以新媒体为平台的网络文学、博客文学、手机短信文学、微博文学、微信文学等新的文学形式层出不穷,文学写作、出版、接受等生产机制与传播模式灵活多样,新媒体文学数字化出版也逐步增强,走出很多成功的模式,具有代表性的有盛大文学模式、腾讯微信公众号订阅模式、亚马逊电子书模式等新媒体文学数字化出版流行模式。
一、盛大文学出版模式――产销一条龙
盛大原来是只涉及单一的网络游戏及互动娱乐领域的网络公司,后通过收购起点中文网,进入网络文学领域,2008年7月盛大文学成立,在有限的几年里,盛大文学借助新媒体技术的支持,通过构筑联盟、搭建平台、延长产业链等多种方式,在数字化出版上突飞猛进、异军突起。
(一)构筑原创联盟
盛大文学自2004年10月收购起点中文网以来,先后通过收购、并购等方式把红袖添香网、小说阅读网、榕树下、言情小说吧、潇湘书院六大原创文学网站以及天方听书网、悦读网、晋江文学城(50%股权)等国内优秀的网络原创文学力量纳入自己的旗下,构建起国内最大的网络原创文学平台。这些原创网络平台每天源源不断地生产出数以万计的原创网络文学作品,提供给读者。这些原创作品读者有的可免费下载阅读,更多的文学原创精品则需要读者通过电子支付、银行电汇、邮政汇款等付费方式在线阅读或下载。这种“在线收费阅读”的服务起初是起点中文网在2003年10月首创的,一开始网站把新媒体文学作品放在公共阅读区,供读者免费阅读,当人们读出了兴趣,点击率达到一定数量后就会转至VIP区,此时的读者需要支付每千字2-5分钱费用才能看完全文。VIP阅读制度和“微支付”奠定了网络文学的商业出版模式和行业基础。此后,起点中文网又推出了作家福利、内容发掘推广、版权管理等机制和体系,后经盛大文学将这种出版运营模式推广到整个集团。VIP阅读收费新模式为盛大原创文学的发展注入了巨大活力,有力推动了中国原创网络文学的发展,也让原创网站的签约们赚了个盆满钵满,我吃西红柿、天蚕土豆、猫腻、辰东等网络作家年收入已达百万元,而起点中文网白金租赁签约作家“唐家三少”,更凭借连续100个月不断更新作品,写出了2500余万字的小说,不仅创造了吉尼斯世界纪录,收入更高达上千万元。
(二)搭建有效的数字化出版服务平台
盛大文学通过资源整合获取了大量的原创文学作品,但如何解决这些原创作品的数字化文学版权问题呢?2011年2月盛大文学搭建了云中书城平台,一方面为其旗下的多家原创文学网站运营作品版权;另一方面,也为传统出版商、杂志社、报社等提供一整套的聚拢版权服务,所有文学网站和其他出版单位上传数字图书、数字报刊等文学作品,云中书城为其提供内容录入、自主定价、营销推广、支付结算等一条龙数字版权服务,形成了一个开放性强、包容性大的出版服务平台。[2]
(三)进行版权深度开发
为了进一步拓展网络文学作品的产业链,盛大文学充分依托原创作品,积极推动网络原创文学版权的后续开发,延长产业链。盛大文学率先建造起一个培育―原创―版权―传播的产业链,既关注前端产业链的发展,又注重后端产业链的更新和开发,并积极推动实体出版、影视、动漫、游戏等结合,形成从前端的网络原创作品出版到后端销售市场的“长尾效应”,有力拉动了与其他相关文化产业的联动发展。如在电视剧方面,流潋紫的网络小说《后宫――甄执》,被改成同名电视剧,一经推出,当年就形成了万人空巷的热播效果;另外,网络文学作品还被改编成漫画或网络游戏,也取得了不俗的业绩。
二、微信自主出版新模式――公众号订阅
在新媒体网络文学市场格局中,盛大文学一家独大的局面已经形成,即便如腾讯创世中文网、百度多酷等文学网站一时也很难击败盛大文学,但随着腾讯推出微信的火爆,特别是微信5.0的推出,盛大文学数字出版一枝独秀的局面受到了威胁。有媒体就报道,“微信5.0商业化首抄盛大文学后路”[3],微信有机会从商业模式上颠覆盛大文学。这种颠覆的利器就是公众号订阅模式。因为微信5.0增加了新功能:一是添加微信移动支付功能,主要通过与银行卡绑定,在公众号、扫二维码、APP中实现一键支付;二是允许微信公众账号提供收费订阅服务,账号经营者可以直接向关注者提供新媒体文学产品,如网络小说等,如果粉丝或关注者看得爽,他们就可以付费订阅。从这一点看,微信公众账号收费订阅功能对于新媒体文学非常匹配。因为微信为网络小说作者提供了最为便捷的传播渠道和收费渠道,有了自己的通道,新媒体文学就可以很自由地利用微信这个传播平台,自由地推送自己的网络文学作品,并利用微信的支付功能,快捷地拿到自己的稿酬,再不会像以往数字出版那样,首先要与文学网站签约,再由网络写作经网站出版,最后与网络文学网站分羹。因此,有人预测随着微信推出收费订阅功能后,新媒体文学,特别是网络小说会纷纷进行“单飞”,这种自主出版的新方式将会对诸如盛大文学及其他网络文学网站,尤其是网络出版运营商造成比较大的冲击。
三、亚马逊电子书出版模式――“内容终端(Kindle)”
面对蓬勃发展的新媒体文学市场,盛大文学显然走的是规模化的数字出版之路,腾讯微信公众号订阅出版模式却是类似于体育的“单飞”行为。而作为全球商品品种最多的网上零售商和全球第二大互联网公司的亚马逊,在新媒体文学数字化出版上走的却是“内容+终端(Kindle)”之路。亚马逊原以经营网络图书起家,面对汹涌澎湃的全球移动阅读时代的来临,一方面,亚马逊通过各种渠道从各类出版社获取大量电子书销售版权,特别是拿到了很多文学电子书的授权。目前,亚马逊拥有30万本电子书的版权,其电子书资源在世界范围内首屈一指。另一方面,亚马逊又把这些电子图书植入其电子阅读器进行捆绑销售。2007年亚马逊首推第一代电子阅读器Kindle,一下子激活了电子阅读器市场,随后Kindle号称以每秒1.5台的速度卖出,到2014年亚马逊系列的电子阅读器总供货量已超过1亿台,在整个电子阅读器市场占有高达55%的份额,亚马逊俨然成为全球最大的电子书终端供应商,更成为全世界主要电子书出版商。而在亚马逊电子书销售排行榜中,文学是最受欢迎的商品。亚马逊Kindle电子书店为读者提供中国文学、外国文学、散文随笔、影视文学、诗歌词曲、纪实文学、文学理论、人物传记、名家作品及研究等诸多文学类电子书。亚马逊这种与内容提供商(出版社、作者)、IT硬件商(阅览器提供商)、网络运营商及平台服务商等直接合作的出版经营新模式,让亚马逊迅速成为电子书出版销售的翘楚。
四、新媒体文学数字化出版流行模式的现实影响
随着新媒体的快速发展,新媒体文学数字化出版确实让很多网络出版商尝到了甜头,也为其企业及个人带来巨大的利益,当然这些数字出版流行模式也给当前的数字化出版业带来了比较大的影响,这种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集团化运作,联盟式发展
传统的出版业要生存和发展必须走集团化之路,已是不争的事实。而数字化出版业也不例外,从盛大文学数字化出版情况来看,它的成功实际上是一种集团化、规模化的成功。它通过收购等方式寻求到更大规模,而多次寻求海外上市也是这种孜孜以求的体现。当前,很多数字化出版企业也想快速发展,也在谋划如何做大,如何走规模化之路。据悉,蓄力已久又很低调的腾讯正在对旗下文学业务进行全新整合,并与原起点创业团队充分合作,构建起涵盖腾讯网读书频道、WAP阅读平台、“QQ读书”“QQ手机阅读”“QQ书城”等多个平台,力图打造新“腾讯文学”。不仅如此,腾讯又玩起了蛇吞象的好戏,图谋把比自己强大的盛大文学收入到自己的囊中。从2014年12月就有媒体盛传腾讯要用50亿元来收购盛大文学,到2015年3月,这种图谋已经成为现实。据报道,3月16日被腾讯收购的盛大文学与腾讯文学联合成立的阅文集团正式挂牌运营。至此,腾讯已经完成了影视、文学、动漫游戏三大内容行业的大布局,并成为全国最大的网络文学出版运营集团。
由此可见,一个企业要想发展得更好,首先要做大,然后才能做强。而对于新媒体文学数字出版业来说,也必须走集团化、产业联盟之路。否则,也会像盛大文学那样即便规模也不小,最终却走不出被兼并的命运。
(二)合作共赢,多元发展
在新媒体时代,当人们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阅读习惯也发生了革命性的巨变时,电子书巨头亚马逊抓住了机遇,开发出非常适合数字时代移动阅读的Kindle电子阅读器,电子阅读器具有存储容量大、显示效果好、便于携带等特点,非常适合数字时代的移动阅读,加上数字版权贸易和网络技术的发展,让亚马逊在数字化电子出版,特别是新媒体文学出版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亚马逊的成功是一种合作共赢、多元发展的成功,它主要与四个产业链商(平台服务商、硬件生产商、内容提供商、网络运营商)通力合作,形成“内容■终端”Kindle出版模式。这种模式引发了电子书出版业的一系列连锁反应,让国内外电子企业纷纷效仿。国外索尼、苹果等巨头开发出自己的SonyReader、ibook等电子阅读器涉足数字出版,国内汉王、翰林、方正、龙源、盛大等也以不同的方式复制亚马逊模式。盛大文学凭借其原创网络文学等内容资源优势,与硬件商合作开发“锦书”(Bambook)电子阅读器,以内容提供商的角色渗透新媒体文学的电子出版市场;方正集团标榜为“全球最大的中文数字出版技术提供商和内容运营商”,更青睐于产业链中的内容平台服务商。而汉王、EDO、易万卷等企业则以硬件生产商的身份加入电子出版的竞争。其他如中国三大电信运营商移动、联通、电信与阅读器终端企业合作,凭借其网络运营商的先天优势也在蚕食着新媒体文学的电子书出版市场。由此可以看出,在移动互联网蓬勃发展的时代,新媒体文学数字出版业的产业链格局已发生了重大转变,很显然,原有的所谓成熟的出版商业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新媒体文学数字出版的发展要求了,新媒体文学数字出版业要生存和快速发展,也只能借鉴亚马逊,走出版机构、数字技术提供商、网络服务运营商、终端制造商等多方合作共赢、多元发展之路。
(三)顺势而为,借势而上
面对微信公众号订阅这个快速成长、影响巨大的新宠,传统出版业,包括其他互联网业受其影响不可避免,特别是在移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今天,这种影响还会进一步加剧。在这样的背景下,传统媒体及出版机构也只能放低身段,顺势而为,借势而上。现在很多传统杂志社已经充分认识到了这一点,2013年5月,《小说月报》编辑部开通了微信公众账号后,在不到三个月的时间里,微信订阅户以每天100多人的速度增加。而《收获》杂志社微信公众账号在2013年11月25日正式开通后,短短几天就有800多位用户订阅。这个“最容易到达他们的方式”就是微信公众号订阅。当然,传统出版业利用微信公众号订阅,基本上还处于初始阶段,他们只是定期推送文学资讯、动态,扩大影响,提高关注度,远未达到数字出版应有的效果。而个人利用微信公众号订阅,也只限于为数不多的成名,他们利用其长期积累的人气和铁杆粉丝,实现了有限的自主出版发行。但是,随着自媒体微信进一步自我完善和持续火爆,相信微信公众号订阅这种全新的出版和传播方式将会受到越来越多的高度关注和热捧,也极有可能成为新媒体文学出版的主阵地和未来。
总之,随着新媒体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新媒体文学出版业必将繁荣发展,但是在其发展过程中,如何借鉴成功的数字出版模式,如何突破当前数字出版的一些发展瓶颈,建立更加清晰的数字出版新模式,促进新媒体文学数字出版健康有序发展,还需要数字出版媒体人顺势而为,不断思考和探索。
[本文为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当代语境下的新媒体文学研究”(项目编号:2013-ZD-125)主要成果之一]
参考文献:
[1]欧阳友权.2011新媒体文学创作:海量神话与精神短板并存
[N].光明日报,2012-1-31.
[2]盛大文学云中书城店中店平台上线[EB/OL].云中书城.http:///news/CloudaryNews1-1.aspx?cate=5&clid.
[3]微信5.0商业化首抄盛大文学后路.http://2013
企业发展战略是决定企业经营活动成败的关键性因素,企业发展战略对于企业的可持续与跨越式发展意义重大。①
作为领先的互动娱乐媒体企业,盛大通过强大的游戏运营能力、周到的客户服务能力、完善的技术保障与支持能力、广泛的销售网络和健全、高效的支付平台,形成了面向用户的综合性互动娱乐平台。该平台凝聚了庞大的家庭用户群体,各年龄层的玩家均可以借由盛大互动娱乐平台与其它成千上万的玩家进行互动,体验互动娱乐带来的乐趣。
随着盛大公司规模的扩大与业务的整合,盛大在盈利上的弊病也初露端倪。本文通过对盛大公司发展战略的研究,全面认识到战略管理对企业发展的重大意义,并分析单一战略应用的盲点,从而促进战略实施的效率和成功率。
平台战略的整合应用
“平台”的涵义已不复最初的软件系统中的分层结构思想,而是随着网络时代的高速发展,逐渐演变为现今的中间件+业务组件。在网络媒介中,平台战略就是构建多主体共享的商业生态系统并且产生网络效应实现多主体共赢的一种战略。
平台战略区别于传统的项目服务模式和产品服务模式,着眼于以高效率,低成本的方式提供信息服务。其核心思想就是“统一应用,统一平台,统一数据,个性化服务”。②
盛大为打造自己的整合形娱乐平台,投资了大量热点网站,直接造成的局面是,尽管盛大投资的各项数额均不大,但所参股的公司数量却颇为壮观,似有垄断娱乐平台市场的气势。但看今日,各盛大娱乐中,除了文学平台外,几乎没有一个成功的案例:浩方游戏平台从收购日起便持续走下坡路,提供的游戏量与服务远跟不上游戏本身的发展速度;酷六网从视频行业的前三甲、第一家上市的视频网站,逐渐变得人气低迷,资金枯竭;游戏平台虽有统一的支付平台支持,却缺乏优秀的游戏和创新的游戏内容,逐渐流失了曾经稳定的用户群;其他平台如手机、电子书等实体平台在业务上才刚刚起步,借助网络文学平台的优势在对现有市场有一定的冲击,但远不如Apple和Kindle公司势头迅猛。
回看唯一出彩的网络文学平台,其主要战略,除了传统的为作者和读者提供写作和阅读的平台空间,还整合了不同类型的网络文学平台,从而形成了一个平台链,在很大程度上覆盖了受众面。平台与平台间的合作,可以提升网站不同文学作品的完整度,占有更大的市场份额。专业原创文学网站与普通网站不同,一般都有自己的固定受众群,文学作品的内容相对单一,但相同形式、情节的文章可选择性则比较多。因此,吸引的受众审美也基本相同。与其他不同原创文学网站整合,可以使受众间交叉传播不同类型的作品,使受众在不同网站之间流动,却不丢失自身的市场占有率。盛大文学网在这方面做了一个相当成功的典范。2004年,盛大收购起点中文网;2008年,盛大收购了红袖添香和晋江原创网,此时,其在原创文学网站的市场上基本占有了极大部分的份额。起点中文网的主要受众群体是玄幻类小说与青春校园、热血小说的读者。而红袖添香与晋江原创网中情感类小说居多,其中晋江原创网的作品多以新时代女性自尊自强的前提为主线,将其强势融入到作品的故事、历史、文化中,吸引了大量青年女性白领;“红袖添香”则多偏重女性占弱势地位的爱情故事,主要读者群为女性学生。2009年和2010年,盛大文学又陆续收购了榕树下、小说阅读网等网站,为其发展和壮大增色不少。榕树下主要以散文和文学水平较高的作品为主,致力于文学社团的发展;小说阅读网“无广告阅读”的特色为受众带来了耳目一新的独家体验。盛大旗下数家网站受众群体和管理人员各不相同,但却采用相同的收费机制和激励模式,方便网站自身的管理。其统一的管理方式极大地提高了高层管理者的效率,降低了不同网站之间由于程序源、管理模式差异等的分散而造成的高成本运营、维护。
其次,终端平台的推出也促进了盛大文学平台的发展。作为硬件平台实力薄弱的盛大集团,也不甘在电子书平台市场落后,推出了自有的硬件平台――Bambook。Bambook是盛大推出的全球首款支持太阳能充电的电子阅读器,只要有阳光就可以不断电,另外Bambook还拥有听书、找书、自有书等多项功能。它与盛大文学云中书城实现无缝对接。为读者带来更多的文学作品和更便利的阅读体验。时至今日,Bambook、iPad等电子书终端用户相对以往显著增长,部分免费小说的电子书版本下载量超过10万。由此可见,盛大文学介入电子书市场寓意不仅在于终端市场,更是着文学内容这个大平台,以终端为传播介质的小平台,构建“内容+渠道+终端”的移动空间。
而就原创文学纸质出版而言,盛大文学也已然涉足。盛大文学旗下3家民营出版商,可以很好地为自家的作品定位出版。
综上,盛大文学在战略上已然形成了文学平台、电子书平台、出版平台,3大平台整合的一个平台链,支撑起了网络原创文学的整个产业。
海量微交易的巨额利润
微交易专指极小额的交易;但是之所以称之为微交易,特点并不在于突出交易额度小,而是突出交易批量大,颇有点薄利多销的意味,甚至微交易代表着巨额的利润的一种获取方式。③而随着网络游戏的发展,许多大型多人在线角色扮演游戏纷纷摒弃了传统的点卡收费模式,采用了线上微交易的形式来获取收益,这种类似于电子商务的交易平台主要集中于B2C(Business-to-Customer)与C2C(Consumer to Consumer)两种模式。
在网络文化消费中,最早以网络游戏为代表的计时点卡类消费模式已逐渐淡出历史的舞台,微交易的消费模式已悄然兴起。而网络文学则是起步较早且形成了较为明晰的微交易盈利模式的网络文化产业形态。
“在线收费阅读”是目前主流的收费模式,即对网站的VIP作品按文字长短收取一定的阅读费用,目前通行的价格为每千字2―3分钱,收入由平台商和作者分成。④此外,广告和版权输出也是网络文学平台的重要收入来源,作者同样可参与分成。
以起点中文网为例,起点和作家的分成一般都是五五分。具体收入形式有这么几种:
(1)订阅分成。起点订阅价格是,初级VIP会员3起点币每1000字(不足一千算一千),高级VIP会员2起点币/1000字,比如某作者一天更新10000字,有10000个初级VIP会员订阅,10000个高级VIP会员订阅,那么该作者改日仅凭VIP会员订阅量能够得到的收入为(10000*10000*3/1000+10000*10000*2/1000)/2=250000起点币(一起点币等于0.01元)。
(2)月票奖励。其中新书月票和老书月票从第一到第十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到1000元不等;分类月票前十均能获得1000元人名币;全年月票奖为8万元到2万元不等。
(3)全勤奖。在每自然月内,每部已上架作品每日VIP章节更新字数达到3000字以上,将可获得300元每月的全勤奖。
(4)完本奖励。更新阶段保持每月60000字并完成作品的作家,将会获得等于稿酬40%的现金奖励,即奖励订阅分成的40%。
(5)读者打赏收入。起价是100起点币,只要你有足够的人气,这项收入是巨大的。
(6)评价榜收入。读者打赏的不管是鲜花、灌水还是砖头都是100起点币一个,所有这些的收入都是和起点五五分的。
(7)版权收入。如果能出版、制作游戏或拍成电视电影,那么你就不愁收入问题了。
另外,如果加入起点的买断计划更会获得额外的收入途径。
除去版权收入、月票奖励、全勤奖、完本奖励等平台商和作者之间的结算方法,作者和读者之间的交易模式几乎都是微交易的典型。以每千字2分钱的价格获取阅读权限,其交易额比iTunes应用、腾迅Q币等微交易的成功典范来得更小,极大地弱化了消费者的抵触心理。通过海量的交易数量,累计了巨大的交易额。而微交易盈利模式的理论基础,正是立足于“长尾理论”,利用大量的作品和读者等足够宽广的渠道,建立起高效的收益模式。⑤
展望
平台战略的确促成了盛大文学的成功,但却没能挽回视频平台、游戏平台的没落。盛大运营好了一个文学平台,却没落了其他的应用平台,殊不知这些零零散散的小平台,同样也构筑起了盛大娱乐这个大平台。作为盛大旗下不同的平台运营公司,显然缺少了一个统一的管理准则。不同公司之间的版权问题、运营权问题,完全可以由盛大集团统一消化,但却由于各自为战的思想未能内部沟通,阻碍了集团的共同发展,大大提高了各公司的运营成本,浪费了共享资源,同时也降低了集团经营的敏捷性。
盛大,在开发游戏中也同样应用了平台战略,打破了常规的游戏模式。2013年7月开启开放测试的《零世界》,作为平台类游戏的前驱者,允许玩家在游戏内的平台上创立符合自己世界观的小世界。这种创新的游戏体验,也许能挽救现今盛大低迷的游戏市场。希望它能如盛大文学般,在网络娱乐界大展鸿图,给人们提供一种全新的娱乐体验方式。
参考文献
①迈克尔・波特:《竞争论》[M].中信出版社,2007
②张强,《云计算时代的平台战略》[J].《电脑知识与技术》,2010(6)
③刘攀,《网络文学产业化发展模式研究――以盛大公司为例》[D].广西师范大学,2010
④姚柏年,《数字出版商业模式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2012
中图分类号TP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2)72-0216-02
从广义上看,全媒体是指对媒介形态、媒介生产和传播的整合性应用。从狭义上看,全媒体是指立足于现代技术的发展和媒介融合的传播观念,综合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在媒介内容生产、媒介形态、传播渠道和传播方式、媒介运营模式、媒介营销观念等方面的整合性运用[1]。从这个意义上说,全媒体应该是通往媒介融合的未来的一个途径,是一种阶段性的战略[2]。
当前,数字出版方兴未艾,谁也不会否认其将是出版业未来发展的趋势[3]。纵观整个数字出版产业生态,大体上存在着内容提供商、技术支持商和渠道运营商的三大经营主体和与之相对应的内容主导型、终端厂商主导型和运营商主导型的三大运营模式。在下文中,笔者将以盛大文学为例,对其作为一个运营商主导型的全媒体版权运营策略进行分析。
1 盛大文学的数字出版现状
盛大文学有限公司是盛大集团旗下文学业务板块的运营和管理实体。其通过整合国内网络原创文学资源,推动纸质出版,同时加强第三方版权内容的数字化运营,推动数字出版,并依托原创故事,推动实体出版、影视、动漫、游戏等其他相关文化产业的发展。
盛大从一家主营网络游戏的公司成为如今数字出版业的巨擘,这其中离不开对数字出版行业发展走势的敏锐把控。首先,从2004年试水网络出版市场后,盛大便依靠其强大资本的驱动力,几年内先后并购了一大批在国内较为领先的网络原创类文学网站。其后,盛大继承和发展了在起点中文网下的VIP阅读模式,通过作品签约、部分免费试阅到付费阅读的运营流程,其本质是建立在作者、读者选择和平台商参与分成之上的“微支付”网络出版商业模式。再则,在并购和经营的过程中,盛大已经探索出了一套集生产创作、包装培养、发行销售为一体的较为成熟的网络在线出版机制,并拥有了较为稳定的市场群。以上这些都为盛大下一步的全媒体版权运营策略做好了积淀。
2 盛大的全媒体版权运营模式
盛大文学的全方位、立体式营销格局,从传播学的视角来看,其综合运用了新技术和媒介融合的观念,联合新旧媒体,达到了对媒介形态、生产和传播的整合性应用。最终形成了对媒介内容资源“一次生产,多次销售”的产业模式。不难看出,盛大的这种全媒体经营策略,其实质是建立在版权生产和分销上的全版权运营策略。其运营模式特点如下:
1)利用原创文学网站生产版权和试水市场,然后重点培养。上文已经提到,盛大旗下的原创类文学网站拥有十分庞大的作者和读者市场,再加之较为成熟的“微支付”付费阅读模式。盛大在版权生产的初期不仅揽获了大量优质的内容资源和忠实的受众,且通过读者“真金白银”式的购买和阅读完成了对作品市场价值和前景的初探,在此基础上进行的作品培养,大大降低了后期版权运作的投资和运营风险。在此网站刊载的初期阶段,盛大完成了对作品的一次售卖。值得注意的是,在网络出版的大背景下,原创文学网站的媒介产品一定程度上超越了“内容为王”这样单一的视野,文学作品创作中读者和作者的充分互动,互联网交互性和共享性的优势得到了充分的发挥,并以此形成了用户与媒体之间、用户与用户之间的牢固关系。同时,这种双向性的读者参与作品生产的过程,激发了受众一端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改变了过去媒体产品生产单边化的重心,大大提高了用户的忠诚度;
2)选择具有市场潜力的一次产品,进行版权的分销和再开发。在内容原创(即版权生产)的阶段完成后,盛大挑选具有较好市场前景的作品并利用其在平台运营上的巨大优势进行版权在各个渠道的分销。在此阶段,盛大文学对《步步惊心》的经营最具代表性。《步步惊心》本是一部由桐华创作的清穿小说,2005年起由盛大文学旗下晋江原创网连载。在取得了较好的市场反馈和口碑之后,盛大文学开始筹划线下实体出版,小说先后于2006、2009、2011年出版和修订再版。2011年,影视剧《步步惊心》先后在全国各大卫视播出,大获全胜。除了通过其它渠道的分销版权之外,盛大在云中书城及时推出了《步步惊心》小说的Bambook(盛大自主开发的阅读器)、iPhone、Android等客户端的电子书售卖。至此,围绕原创穿越小说《步步惊心》,经过版权的分销和各大媒体平台的综合开发和利用,盛大完成了传统纸质出版、在线付费阅读、电子书出版、影视剧改编以及其他众多衍生品的全方位传播和立体式的售卖格局,形成了对产品内容资源的一次生产和多次销售;
3)从运营商起家,控制内容生产,上下延伸整合产业链。从传统意义上来说,盛大的版权运营策略应该属于数字出版产业生态中的运营商主导型模式。但稍加分析即可发现,盛大从核心的版权运营出发,着力向出版产业链上游延伸。其旗下原创文学网站作品创作的开放性和自由性,从一定程度上规避了传统纸质出版前期的印量和市场积货风险。仅凭这些门槛较低的原创网站,盛大便能网罗一大批写作能手。网络化的编写平台使盛大轻松地越过了传统内容提供商这一环,并打破了其长期对内容资源的垄断。同时,盛大也正在努力延伸其出版下游产业链——提供阅读终端设备Bambook,并希望借此契机整合自身资源优势(前期或采用内置部分内容资源的方式)与其它平台商和终端商抢夺电子书阅读的市场份额。从整体上来说,盛大已经基本完成了对整个数字出版产业链条从上到下的全局布控。
4)强大的资本运作能力和版权分销渠道,掌握了产业模式的核心价值点。在全媒体运营策略下,一个媒体的全媒体产品未必一定要完全通过自己的平台。主营游戏的盛大集团通过强大的资本运作完成其在网络文学和出版领域的业务拓展,其模式核心是搭建了一个原创网络文学的版权生产和分销平台。除开盛大本身拥有的游戏、纸质书出版和电子书售卖等版权销售渠道外,其还与其他媒体机构开展广泛的版权交易和合作,保证作品内容资源在每一个渠道和每一种传播形态上得到最专业化的开发。与多年前传统意义上小说改编电视剧和其它媒体衍生产品不同的是,盛大把握了海量且开放廉价的原创内容资源并率先通过付费阅读模式检验了其市场前景,再则,在版权分销的专业化、广泛化和产业链每一个环节的深度开发上,传统的小说改编模式都难以望其项背。在上文中已经提到,盛大虽然完成了对全局产业链的布控,但其业务核心始终聚焦于版权的生产和分销上,这一核心使得盛大牢牢抓住了全版权经营模式的核心价值点,占据了与其他各种市场主体竞争中的主动优势,获得较高的投入和产出比。
3结论
综上,盛大以游戏起家,转向数字出版产业,实现付费阅读到全版权运营对数字出版行业的整合。在整个经营过程中,盛大牢牢把握了核心的原创内容资源,并通过市场检验重点开发培养,通过全版权的运营策略进行版权的分销和全媒体形态的传播,在此基础上不断延伸产业链,整合行业标准。其成功的经验对传统出版商向全媒体形态扩展有着重要的研究和借鉴意义。但值得注意的是,盛大的全媒体版权模式运营背后也有着其多年网络媒体运营的经验和强大的资本驱动作为基础,因而其运作模式也有具体情况下适用性。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要进行全媒体运营的探索,还应结合自身实际,在媒介融合大浪潮下找准自己的市场定位,积极实践探索适合自我的行业生存和发展之路。
参考文献
传统的文学作品反映的内容总是较为深刻的,作者们在创作的过程中要考虑在文学嘴贫中体现人文价值或者人伦的关爱等,由此体现出艺术的完美,对于传统文学来说,没有一定的文学底蕴以及艺术修养,很难成为作家。但网络文学却正好相反,其使文学从高冷变为了大众。传统文学通常以小说与散文为主,而网络小说通常以武侠或者玄幻为主,虽然在创作题材中总有相似之处,但网络大多不是专业的作家,网络的自由性以及快捷性促使网络文学形成了平民化的风格[2]。当审美从精神领域逐渐贴近生活时,审美文本就会彻底的向大众开放,这就是审美的生活化,网络文学使文学的审美逐渐走向了大众化,审美格局发生了新的变化。受众是大众文化信息的接受者,能够在感性娱乐中得到解放,大众文化在整个审美格局中都有自己的特征,更加倾向于满足日常的娱乐需求。
2、娱乐化的审美特性
如今,人们的审美活动更加自由,审美主体与客体产生了新的变化,网络文学自身是一种较为纯粹的文化,是个体自由表达的形式,不用承担传统文学的使用,不需要可以的展现人性。当代文学审美意识不再是政治群体意识,逐渐形成了审美的群体意识,这就是大众审美意识。在紧张的社会环境中,人们通常会选择娱乐或者休闲的形式或者审美享受,使紧张的身心能够得到释放,由此保证身心的平衡性。在网络文学中,吸引人的作品通常情节紧凑且想象丰富,例如《盗墓笔记》,就以诡异的探险故事吸引了大众的关注,在阅读的过程中,人们会被故事情节吸引,在展开联想的过程中就获得了审美体验。还有一些作品则是颠覆了传统文学的经典,例如《悟空传》就以现代人的眼观,表现了出了师徒四人对仙佛的抗争,运用幽默的语言体现表达了作者对传统作品的认识,在青年读者中产生了共鸣。此种感性的体验,不仅会体现在情节的设计方面,也会出现在传播的过程中。网络原创文学作品通常会运用连载的形式陆续,在连载的过程中,作者会控制情节的进度,引发读者的好奇心,逐渐吸引读者的注意力,在读者与作者进行沟通的过程中,就能够形成良好的阅读氛围。
3、互动性审美特性
传统的文学作品通常是作者将自己对生活的体验以及对事物的看法融入作品中,从累计素材到完成作品,需要花费较长的时间,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虽然能够产生联想,但对作者的作品却无法进行沟通,无法改变创作的形态。而网络文学则能够借助网络的互动性特点,使读者与作者能够进行直接对话,了解作者的想法以及作品的内涵。作者还能够在网络上对自己的文学作品进行阐述,同时回答读者的问题,为读者提供创作的动机等。网络文学的创作实际上需要依靠网民的共同参与,作者在创造的过程中可以与读者一起讨论,按照读者的意见来修改作品,使作品变得更加完美。例如《e情战事》就是以接龙活动为主,吸引了人们的关注,使几万网民共同参与创作,在此过程中读者就能够直接体验到作家的心境,同时也能够更加明确的体现出网络文学的互动性审美特点。
2013年7月17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京第3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报告中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到5.91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4.1%,较2012年底增加4379万人,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的人群占比提升至78.5%,其中手机网络文学的用户规模比2012年底增长了12.0%。在生活中,我们越来越多的看到拿着智能手机阅读小说的人在我们身边经过,我们在平时也更倾向于使用电子书阅读,简便可携带的电子书的确方便了我们的阅读,但大量的复制传播,使得网络文学作品的著作权保护难度系数增大,因此,探究网络文学作品的著作权保护问题,进一步保护网络文学作品,显得格外重要。
一、网络文学作品著作权概念与特征
要讨论“网络文学作品著作权”,我们首先要讨论“网络文学作品”,根据通说,网络文学作品是以计算机及互联网为媒介而存在和传播的作品。网络文学作品有以下几种主要形态表现:一是使用电脑创作,初次发表于网络的原创文字性作品;二是初次发表在传统载体上而后经数字化编辑上传至网络的原创文学作品;三是利用多媒体技术和网络交互作用制作的超文本、多媒体作品,包括借助某款特定的软件机械生成的“机器之作”。初次发表在传统载体上而后经数字化编辑上传至网络的原创文学作品,虽然因为发表于网络上而具有许多首次发表于网络的原创作品的特征,但是由于其初次发表在纸质载体上因而具有传统文学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其网络特征只是表面性,本质上仍然是传统著作权保护的客体,并非本文所要探讨的网络文学作品,故而本文所讨论的网络文学作品,是指初次发表于网络的原创文字作品。这类文学作品可以是发表在各大文学网站,也可以是发表在BBS等论坛上可供网友跟帖回复相互互动的作品。网络文学作品著作权,是指著作权人对其创作的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相较于现有的传统文学作品著作权,对于直接以电子形式创作的作品,其著作权包括法定的署名权、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其中信息网络传播权是网络文学作品著作权的较为重要的一点。与传统著作权相比,网络文学作品著作权的特征更为繁复。一是其著作权归属难以确定。由于网络文学作品的表现形式具有多样化,作品与媒介之间联系的日益削弱,多层传播导致难以确定源头,传播过程中也会加入传播者自己的删减增补,因而归属更加复杂化。二是著作权的专有性特征大大削弱,网络中传播变的异常简单,一个复制粘贴,一个转发即可传播,那么著作权人根本无法控制他人对其作品的不合理。三是著作权的地域性特点消失。网络传播超越时空,由于网络是跨国界传播,每一个国家的作品都可以轻而易举的被其他国家的网民取得,网络著作权不似传统的著作权由一定的地域性,因而其保护难度更加增大。
二、网络文学作品著作权的主体与客体
著作权的主体是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要保护网络著作权,首先应当明确其主体确定,即著作权的归属。我国《著作权法》第11条规定:“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即著作权采自动获得原则,对于这项原则网络文学作品著作权并没有特别的规定,因而采用同样的原则。著作权的取得来源于主体的创作行为,但主体的资格、权利内容却是国家法律直接规定的。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著作权的主体包括中国作者、著作权的继受人和外国人等。而网络文学作品著作权主体的特殊性在于虚拟的网络环境下,绝大多数的网络文学作品的署名均为网名,即使署名,其真实性也很难确定,因此网络文学作品很难明确著作权的主体。由于难以确定著作权的主体,因而著作权人在主张权利时很难得到确认。著作权的客体,即网络文学著作作品。《伯尔尼公约》第2条第1款对著作权客体的表述为“包括文学、科学和艺术领域内的一切作品,不论其表现形式或方式如何”,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规定为“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著作权法》第3条列举了9类作品形式,第5条规定了一些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形式。传统著作权客体有三个特点,一作品是思想或情感的表达,二作品具有独创性,三作品具有可复制性。而网络文学作品的客体是以文字、图片、音像等形式表现的以电子化形式存在的,以互联网为媒介存在的作品。本文所指的网络文学作品是以数字化形式,以网络为载体进行创作、传播的作品。尤其是以文字形式发表在网络的可复制的原创作品,包括发表在大型网络文学网站如起点中文网、晋江文学网的作品,包括在个人博客上发表的作品。在相当多博客,尤其是个人的博客中,多数记载着有博客作者直接创作的博文作品作,主要表现为文字、照片及其组合,个人的博客创作内容不论其表现形式如何,均为其个人的独创性作品。但不少博客中还包括转载内容,是其他人著作权的客体,因而不属于其著作权客体。有一种观点是个人发表于博客等免费写作平台,由于其免费性,并且也是经过博主个人的注册,相当于放弃著作权,因而可以随意转载。也有人认为,博客等网络服务提供商虽然表面上提供免费的写作和发表平台,但因为博客内容的新颖性和原创性,提升了网站的点击率,网络服务提供商也从中获取了利益,因此,作者在博客上发表文章并不能视为放弃著作权。笔者同意后者的观点,作者在博客上发表文章不等同于放弃文章著作权,没有明确的声明,不能任意剥夺著作权,根据著作权自动取得的原则,当博文发表到网站上,博主则享有著作权。
三、侵犯网络文学作品著作权的行为
鉴于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络文学作品的传播非常快捷易行,网络文学作品的著作权更容易遭到侵犯。方便的下载,也造成了方便的盗版,网络文学作品的盗版现象非常的普遍。《2010中国网络文学蓝皮书》指出,全国约有53万家文学盗版网站,每年盗版市场规模约为50亿元。网络文学作品产业规模越来越大,因而进一步保护网络文学作品著作权问题显得尤为重要。通说而言,网络著作权侵权可分为直接侵权与间接侵权。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是指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又无法定免责事由,擅自利用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的行为。《著作权法》第10条明确规定著作权人享受的17项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第47-48条将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实施受专有权利控制的行为视为侵权。根据《网络著作权解释》(2006)第4条“网络服务提供者通过网络参与他人侵犯著作权行为,或者通过网络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犯著作权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民法通则》第130条的规定,追究其与其他行为人或者直接实施侵权行为人的共同侵权责任”。该条文意在民法中“共同侵权”可以理解为“间接侵权”。直接侵权的表现形式较为明确,比如未经网络小说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出版其小说,或抄袭剽窃其内容,或发表在网站上供人付费下载,这些都直接侵犯了网络文学著作权人的著作权,可以归类为直接侵权。总结来说,直接侵权行为,是一种直接非法形式著作权人或邻接权人的权利或妨碍他们行使这一权利的行为,侵权人的行为直接涉及作品。在网络技术时代,网络文学作品著作权侵权责任发生了一个重要的变化,即由传统的直接侵权责任向新型的间接侵权责任转变,并以连带责任的形式为网络服务提供者设置了独立责任。网络为他人侵权行为负责的规则,是著作权法判定网络服务提供者民事侵权责任的基本分析原则。间接侵权是指即使行为人并未直接侵犯著作权人的专有权利,但是其帮助、教唆他人侵犯著作权人的专有权利,或与他人侵犯著作权的直接侵权由某种特点的关系。在网络文学著作权的间接侵权中,主要是指网络提供商对第三人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提供的帮助与支持,比如提供空间平台,或者进行扩散传播。当然,网络提供商也有直接侵权行为,比如未经著作权人同意,擅自将其享有著作权的小说发在网上,供人付费下载等。在间接侵权中,美国最高法学在著名的“索尼案”中指出:“版权法中虽然没有这样的明示语言,但并不排除让一些自身没有涉入侵权活动的当事人承担版权侵权责任。承担代位侵权责任,几乎存在于著作权法的所有范围中;而帮助侵权的定义更是一个宽泛的问题,即确认在某些情形中让某人为他人的行为负责是公正的。”因为间接侵权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理解为代位侵权与帮助侵权。间接侵权的主体主要是网络服务商,为了更好的使文章更广泛的传播,不局限网络文学的传播,《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引入了“避风港”规定,在某些情况下对网络服务提供者规定了免于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在这里笔者就不一一赘述。
四、网络文学作品著作权的救济
(一)行业救济
由于网络文学使用者的强大,网络文学作品著作权人相比之下力量微弱,而且专注于文章的创作,对法律知识往往了解较少,而且在某些情况下,网络服务提供商并非恶意侵权,而是难以确认著作权的归属,或者难以确认著作权人的真实情况,无处支付报酬。因此可以借助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集体的力量增强个人网络著作权保护的力量。我国新修订的《著作权法》第8条对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的规定较为原则,规定了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性质和法律地位。而对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设立方式、权利义务、著作权许可使用费的收取和分配、以及对其监督和管理等事项则由国务院另行规定。2004年12月22日国务院第74次常务会议通过了《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自2005年3月1日起实施。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性质上分析,它是具有中介性质的非营利性社团法人。从其法律地位上分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由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由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参与管理并监督其运作的,是政府权力介入的民间性质的社团法人。由于网络技术使得网络文学作品能以极快速度实现覆盖面极广的传播,著作权人难以及时有效的获知侵权行为的发生及其具体侵权行为,再加上网络的虚拟性和我们所掌握网络技术的局限性,我们难以获知侵权者的真实身份,从而无法采取有效的维权行为,也难以举证,再加上高额的诉讼成本,更是影响了著作权人的维权之路,因而成立一个网络文学作品集体管理组织不失为一个有效途径。
(二)司法救济
一起写网总经理,中关村海归创业人士徐志勇认为,做到这一点还不够,他想看到的景象是:在文学网站的平台上,一本小说或剧本汇集众人的智慧产生,再由专业的影视制作团队改编成电影、电视或戏剧。在同一个平台上,影视公司还可以征集某部知名影视作品的下一个剧本,编剧可以是“你”、“我”、“他”。现在看来,搭建这一梦想的构架已经成型。
草根融入文化产业链
2009年,一起写网联合天地人传媒推出影视剧本频道。在这个开放的创作平台上,每位作者,不论水平高低,都可以为剧本提供创意,比如某个故事情节、生活中相关的素材,或者纯粹的创意点滴。“文学作品的产生过程中,创意至关重要。但是,我们在欣赏影视作品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形,一位能力卓越的编剧可以创作出几部非常成功的影视作品。在这之后,他的创作似乎再难以逾越原来的高度,这位编剧遭遇了思维的瓶颈,灵感和阅历已经在不断的创作中被榨干。这个时候,相对于某个编剧而言,众人的智慧更具优势”,徐志勇这么认为。
能够不断吸纳到好的剧本到来,是双方合作的基点所在。对此,一起写网表现得非常“开明”,它为作者提供了各种广阔的创作空间。在这个平台上,作者可以根据作品内容和个人喜好来决定创作的形式,比如一部作品可以是独立完成,也可以邀请朋友共同创作,还可以进行开源式的维基创作。流程方面,网站不仅需要编剧创作内容,还可以吸引设计、美编、编辑完成作品的封面设计、排版和校对环节。这些形成了一种广义上的协作。
为吸引更多的作者加入剧本创作的行列,影视公司联合一起写网举办了《喜羊羊与灰太狼》和《家有儿女》的原创剧本征集活动。主办方设置了最具创意、最佳构思等不同奖项,优秀作品将有机会被推荐到制片组出品,还将成为一起写网的签约编剧并有机会获得高额的经济回报。据悉,这些活动反响还不错。“制作方是否采用了获奖编剧的剧本,要等到影视剧面市以后才清楚,所有作品还需要广电总局的审批,这需要耐心等待。”
目前,共有10多万的读者、作者、出版人、编剧、制片人等汇聚在这个原创文学网站上,他们彼此交流自己的观点和灵感,寻找符合自己需求的内容,有超过4万本书上线。一旦某位作者的内容被出版商看重,或者收到读者的付费点击,创作者就可以直接获取提成。
天地人传媒是业界实力雄厚的影视制作公司,通过与一起写网合作,从中挑选剧本,再找导演和演员拍摄成影视剧。目前公司正在进行大规模资本化运作,通过拓展传媒行业的产业链,将公司打造成传媒行业的超级航母。一起写网的共享、协同创作理念是吸引天地人加盟的主要原因。
创作强调协同性
虽然有北京大学和加拿大卡尔加里大学的金融数学本、硕学位,但徐志勇似乎对虚虚实实的金融曲线并不感冒,反而更热衷于经济学理论在文化领域的应用。“在国外读书时,我接触到了维基百科,其中提到的SNS和Wiki理念非常好,它是一个包含单人、多人、开源式协作创作的写书平台,在这个平台上,创作者之间还可以相互交流。而传统的出版行业已不适用于互联网传播的特点。如果用协同创作理念将互联网和出版连接起来,势必会革新作者创作的方式和理念。”
2007年2月,徐志勇创办了北京昊海菁华科技文化有限公司。2007年底,一起写网正式上线。经过两年多的运作,网站已经包含了小说、期刊、剧本、综合等四个频道。除了剧本频道,小说是最受读者欢迎的,期刊频道更像是草根的民间创作平台,种类繁杂,涉猎的内容可以是学校的文学社团报道或是某企业的内部刊物,期刊创办人还可以在网站上进行协同创作,征稿、投稿、发展会员,甚至还可以自行收取费用。综合频道包括自然科学、社科、生活、教育等知识类内容的写作。
创业之初,国内的融资环境并不是很好,受限于信用体制的缺失,风投们更愿意将钱打进已经有实体运营的企业账户。当时徐的公司只处于一个Idea的阶段。但是,凭借网站的独特理念,他从一位温州老板手里获得了100万元――公司起步的第一笔投资。
这一理念是盛大等知名文学网站所不能比拟的:基于共享、协同创作的理念,作者决定作品版权的归属和授权,写作题材也比较自由。目前,网站上点击率比较高的作品中有一本是计算机工具类书籍。在创作模式上,网站基于维基引擎,开发自己的协同创作环境,让众人共同参与剧本的创作。“比如期刊就适合大家一起来办,还有剧本,每人都可以提供创作的灵感和素材。”网站第三个优势是SNS社区的引入,“目前,在原创文学网站引入互动社区概念的只有我们一家,创建的初衷是希望让作者、出版人、编辑、编剧全部在一个社区里面,实现交友和充分的互动。我们一直在探索,希望能在互动上面做得更好。用户更加扁平化一点,像开心网、Facebook那种形式。但这是文化圈子的Facebook。从差异化来讲,我们比盛大做得更好。”
盈利模式多维度
目前,一起写网的盈利模式有几种。首先是基于电子书的网络广告平台,系统自动将广告信息合理地安排到电子书中,广告内容和图书内容进行相关性匹配,网站从广告主获得收益。网站还会通过用户付费阅读和下载,与作者分成所得收益。“我们也会与影视公司做一些版权交易,像小说改编权、剧本发行权等等。我们隶属于中国人民大学文化科技园国家贸易版权基地,同时基地是我们的股东,版权授权措施会更科学合理,这是我们得天独厚的条件。还有一些线下出版的收益,包括音像电子啊、图书、印刻等,帮作者制作一些值得珍藏的印刷品。现在,网站上聚集了2000-3000个出版人,定期关注好的内容;通过网络平台挖掘出版了上百部图书。100多本图书通过网站平台出版。”从2007年底上线到现在,网站依靠出版图书、广告收益等已达到收支平衡。“我们还可以跟专业的媒体合作,共同经营综合频道,在内容、资源和利益上都可以共享。”徐志勇谈到。
“与淘宝的理念相同,我们创建一个大卖场,作者在上面开店,赚钱后再与网站分成,薪酬取决于他自己能挣多少。”
2、外国文学的网络化
其实当下我国作家整体英语水平还是有一定程度的,许多高校出身的作家都能通过自身英语基础看懂文学著作,也有一些可通过借助一定的翻译工具来阅读一些外国名著。其实,无论外语水平高低,最根本问题在于,作家自身想不想读。如今,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电子信息日渐深入人心,互联网的运用已遍及千家百户,也改变了外国文学资源的渠道问题。如果说以前我们是因为接触外国文学渠道有限,所以才知之甚少,那今天的资讯变化已彻底解决了这一问题。如今的外国文学不再受翻译、时间以及空间限制,许多书店都已设置有外国文学专柜,将国外著名作家的文学作品全数收入囊中,不管是作品集、选集以及全集,甚至还有作家的人物传记,都应用尽有,这为了解外国文学提供了更加深入的方便。在外文书店,甚至可以找到原版作品,完全敞开了外国文学资源的流入。对于资金有限的文学爱好者来说,大量的外国文学图书尤其是原版图书不可能全部买入,网络资源的利用就可把这一问题立即变得简单化。网络信息资源的海量特点将全球名著一网打尽,几乎所有作家的作品都能悉数找到。另外,例如《中国学术期刊网》数据库,便从1979年开始,陆续发表国内外优秀文学研究论文,并且这些研究文献可以自行下载使用。对于一些英语比较好的人来说,阅读外国文学网站毫不费力气,这些网站内容丰富多样、生动别致,并且大部分属于免费提供服务。因此,为更真实的接触外国文学,使阅读研究不受客观因素干扰,浏览有关外国著名文学网站便是最有效的途径。当下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都有许多文学原创爱好者的加入,无论是在网站、论坛、贴吧等平台,都能够找到许多国外诗歌、小说以及散文等作品。网络写作最开始源于外国,有一部分外国著名作家最初是在网络上作品,被称之为网络,后继成名。因此,通过网络形式外国作家发表作品,读者浏览最新网络原创外国作品,这一性质都属于外国文学作品的网络化。网络的介入使外国作品已不局限于纸质图书载体,它以灵活性、多元化、快速、便捷为人们所用,打破了传统报刊、书刊等内容的限制。如果一个作家仅仅只从书本上了解到小范围的外国文学作品,那么他所接受的教育也相当落后,思想必然和国际脱离。当代人们无论是在学习、生活以及工作,网络都是其赖以生存的基础。几乎所有相关外国文学信息都能够在网络上查找到,无论是外国文学作品、作家历史发展背景,还是外国文学作品的写作理论、技巧等。可以说,被称之为文学教育大众化的今天,网络资源的使用正在发展成为一种文学时代背景。
3、文学教育的大众化
文学教育的大众化是相对于文学教育的精英化这一概念而存在。精英化主要针对高校本科生以及以上的高素质人才。目前我国本科生教育已逐渐倾向于大众化,但全民教育实现还有待研究。相对目前我国文学教育来说,所运用教学方法、目的、任务等,对汉语言文学专业与外国语言语文学专业培养都是高级专门人才。但是,也有如下几个方面值得我们注意。
互联网的出现,是社会进步的必然,也是时展的必然。作为审美对象的网络文学,虽然与纸质的传统文学不同,但是它与时代同样息息相关的。中国的当代文学在经历伤痕、反思、改革寻根等主题以后,一时出现了即时性。时代的变革使一大批年轻人不满足于低质传统文学的束缚和单一性,于是他们醉心于网络,或泄渲情感如早期的言情小说;或为了逃避现实充分发挥想象空间的幻想小说;近年来又迎来了现实题材的创作时期。这些网络文学的出现,虽然它开始并不为所谓正统文学史家、评论家、作家们的看重。但是它毕竟是时代的产物,以其旺盛的生命力征服那些指三道四的人们。2010年4月6日,凤凰卫视的《铿锵三人行》中,当德国汉学家顾彬(wolfgancubiu)先生认为“网络文学质量低下”时,立即遭到了大陆许多网民的反对。有网友认为,顾彬自己说从来不上网[2]。既然从来不上网,怎可奢谈网络文学水平的高低呢?还有许子东先生认为,网络时代的中国作家过于关注受众。我们反过来说,如果没有受众,任何一种文学都会走入死胡同。因为文学的发展,离不开受众。作为有上亿读者的网络文学发展至今天,虽然有过坎坷,但其辉煌也是有目共睹的。据新华网报道“网络文学十年盘点”就评出了十佳优秀作品,并于2009年6月25日在北京落下帷幕。此外,来自晋江原创网小说《大江东去》,前不久还获得了颁发的“五个一工程奖”。网络文学在的获奖,说明网络文学已经得到大家认可。如今网络文学作为一种独特的形式,已为越来越多的受众关注,当然,这与作协,各大文学网站与门户网开设“文学”窗口的促进、扶持是分不开的。可以肯定地说,不久的将来,网络文学成为主流文学的一部分并不是空谈,而是指日可待的,而且现在已具雏形。因为时代的东西,它是有生命力的。作为具有时代特点的网络文学,其创作目的,就有意或无意间记录下了这一时代人的生存现状与发展奋斗的历程。这正如读当代传统纸质文学的《暴风骤雨》、《山乡巨变》、《红旗谱》、《红日》、《红岩》等作品一样。即使网络文学作者水平参差不齐,甚至过多地描绘日常生活,抑或过于关注生活的表面层次而难以达到一定的深度。不过,正因为如此,我笔写我心,我笔写我感。记录一个人的迁徙,一座城市的变化,一个时代的动态,一场情爱的过程,一个企业的兴衰……这些都深深地烙上时代的印记,它的审美价值就在网络文学上清晰而完整地记录下来。成为时代性的最好诠释。
二、网络文学审美价值的快乐性取向
在哲学美学中,有人将审美快乐与美的本质相提并论,认为美只不过是这种快乐的客观化[3]。在今天这个网络时代,每个人都可以享受创作的机会和欣赏的机会,具有很大的自由空间,它是一个不会因为种族,地域经济实力,军事力量,文化修养等的不同而产生任何特权和偏见的自由世界。人们能真正拥有创作的自由和与人分享的乐趣。我们知道,审美的乐趣,并不仅仅来自视觉和听觉等感官的感受,而且还要从这种感受一直贯穿到心理结构的各个不同层次。诸如情感、想象、理解等。这种贯通性,会使人的整个意识活跃起来,多种因素发生自由的相互作用,产生一种既轻松自由,又深沉博大的快乐体验。网络文学就是这么一种愉悦的体验。网络文学无论是创作者,还是作品与人共同享受者,都是“非功利性”的,是“自由”的。因为,自由是产生快乐的基础,欲望和意志在心灵上得到了摆脱。人们在网络文学的创作和享受中,享受的是自由的世界,没有物欲和意志的限制,有一种心理的平衡与满足。并且,这种快乐是自己内心的一种心理创作欲望和欣赏欲望的刺激而唤起的,在自由的网络空间或抒发和渲泄自己的情感,利用想象理解的心理行为阅读作品,从而产生愉快。互联网最大特点是给人们提供了极大的自由,尤其是言论自由。正因为如此,网络文学的诱惑正是基个这种自由带给人们的种种享受而产生快乐。网络文学与传统纸质文学相比,它没有投稿、审稿、退稿这一繁杂而挫人锐气的失败感。它对热爱文学缪斯的人来说,网络文学的自由创作是一种快乐,对于那些追求快节奏,多元化的受众来说自由的选择,以及与情感与理智的交流,同样在生活与艺术之间寻找到了一种可贵的平衡。况且受众与之间的自由交往,以及无功利性,更易让人对网络文学产生一种审美愉悦。2007年12月1日,由中国作家协会、中国国际经济科技法律人才学会等联合主办的首届中国网络文学发展研讨峰会在中国现代文学馆举行。与会者一致认为,网络文学具有“表达的高度自由”,强烈的“个性化”和非功利性;有自由、宽容、真实、平等原则;有宽阔无比的向别人学习,自我挑战的空间;有无拘无束充分表达的民利[4]。这是对网络文学特质的一个基本认定。就是因为网络文学的自由、非功利性、真实、平等等特质,所以的快乐与受众容易产生一种情感上快乐共鸣。
三、网络文学审美价值的大众化取向
互联网的出现,是社会进步的必然,也是时展的必然。作为审美对象的网络文学,虽然与纸质的传统文学不同,但是它与时代同样息息相关的。中国的当代文学在经历伤痕、反思、改革寻根等主题以后,一时出现了即时性。时代的变革使一大批年轻人不满足于低质传统文学的束缚和单一性,于是他们醉心于网络,或泄渲情感如早期的言情小说;或为了逃避现实充分发挥想象空间的幻想小说;近年来又迎来了现实题材的创作时期。这些网络文学的出现,虽然它开始并不为所谓正统文学史家、评论家、作家们的看重。但是它毕竟是时代的产物,以其旺盛的生命力征服那些指三道四的人们。2010年4月6日,凤凰卫视的《铿锵三人行》中,当德国汉学家顾彬(wolfgancubiu)先生认为“网络文学质量低下”时,立即遭到了大陆许多网民的反对。有网友认为,顾彬自己说从来不上网[2]。既然从来不上网,怎可奢谈网络文学水平的高低呢?还有许子东先生认为,网络时代的中国作家过于关注受众。我们反过来说,如果没有受众,任何一种文学都会走入死胡同。因为文学的发展,离不开受众。作为有上亿读者的网络文学发展至今天,虽然有过坎坷,但其辉煌也是有目共睹的。据新华网报道“网络文学十年盘点”就评出了十佳优秀作品,并于2009年6月25日在北京落下帷幕。此外,来自晋江原创网小说《大江东去》,前不久还获得了颁发的“五个一工程奖”。网络文学在的获奖,说明网络文学已经得到大家认可。如今网络文学作为一种独特的形式,已为越来越多的受众关注,当然,这与作协,各大文学网站与门户网开设“文学”窗口的促进、扶持是分不开的。可以肯定地说,不久的将来,网络文学成为主流文学的一部分并不是空谈,而是指日可待的,而且现在已具雏形。因为时代的东西,它是有生命力的。作为具有时代特点的网络文学,其创作目的,就有意或无意间记录下了这一时代人的生存现状与发展奋斗的历程。这正如读当代传统纸质文学的《暴风骤雨》、《山乡巨变》、《红旗谱》、《红日》、《红岩》等作品一样。即使网络文学作者水平参差不齐,甚至过多地描绘日常生活,抑或过于关注生活的表面层次而难以达到一定的深度。不过,正因为如此,我笔写我心,我笔写我感。记录一个人的迁徙,一座城市的变化,一个时代的动态,一场情爱的过程,一个企业的兴衰……这些都深深地烙上时代的印记,它的审美价值就在网络文学上清晰而完整地记录下来。成为时代性的最好诠释。
二、网络文学审美价值的快乐性取向
在哲学美学中,有人将审美快乐与美的本质相提并论,认为美只不过是这种快乐的客观化[3]。在今天这个网络时代,每个人都可以享受创作的机会和欣赏的机会,具有很大的自由空间,它是一个不会因为种族,地域经济实力,军事力量,文化修养等的不同而产生任何特权和偏见的自由世界。人们能真正拥有创作的自由和与人分享的乐趣。我们知道,审美的乐趣,并不仅仅来自视觉和听觉等感官的感受,而且还要从这种感受一直贯穿到心理结构的各个不同层次。诸如情感、想象、理解等。这种贯通性,会使人的整个意识活跃起来,多种因素发生自由的相互作用,产生一种既轻松自由,又深沉博大的快乐体验。网络文学就是这么一种愉悦的体验。网络文学无论是创作者,还是作品与人共同享受者,都是“非功利性”的,是“自由”的。因为,自由是产生快乐的基础,欲望和意志在心灵上得到了摆脱。人们在网络文学的创作和享受中,享受的是自由的世界,没有物欲和意志的限制,有一种心理的平衡与满足。并且,这种快乐是自己内心的一种心理创作欲望和欣赏欲望的刺激而唤起的,在自由的网络空间或抒发和渲泄自己的情感,利用想象理解的心理行为阅读作品,从而产生愉快。互联网最大特点是给人们提供了极大的自由,尤其是言论自由。正因为如此,网络文学的诱惑正是基个这种自由带给人们的种种享受而产生快乐。网络文学与传统纸质文学相比,它没有投稿、审稿、退稿这一繁杂而挫人锐气的失败感。它对热爱文学缪斯的人来说,网络文学的自由创作是一种快乐,对于那些追求快节奏,多元化的受众来说自由的选择,以及与情感与理智的交流,同样在生活与艺术之间寻找到了一种可贵的平衡。况且受众与之间的自由交往,以及无功利性,更易让人对网络文学产生一种审美愉悦。2007年12月1日,由中国作家协会、中国国际经济科技法律人才学会等联合主办的首届中国网络文学发展研讨峰会在中国现代文学馆举行。与会者一致认为,网络文学具有“表达的高度自由”,强烈的“个性化”和非功利性;有自由、宽容、真实、平等原则;有宽阔无比的向别人学习,自我挑战的空间;有无拘无束充分表达的民利[4]。这是对网络文学特质的一个基本认定。就是因为网络文学的自由、非功利性、真实、平等等特质,所以的快乐与受众容易产生一种情感上快乐共鸣。
三、网络文学审美价值的大众化取向
在20世纪,中国文学的主流和社会政治密切相关。20世纪中国文学的主体被李泽厚概括为了“启蒙与救亡的双重变奏”,新时期初文学的基本主题被季红真描述为了“文明与愚昧的冲突”。在20世界80年代,王朔小说和新写实小说出现之后,文学逐渐向娱乐性和世俗性转变。这种现象的出现,对文学界带来了一定冲击,引起了“雅文学”与“俗文学”的较量。虽然通俗文学遭到了学界的一些评判,但是通俗文学在中国大陆的阅读量是不能质疑的。80年代以来,港台的文学作品在大陆得到了广为流传,例如金庸、古龙、亦舒、三毛、琼瑶、温瑞安、黄易等人的文学作品;受到影视的青睐并在读者中产生较大影响的王朔的小说。尽管如此,在中国当代文学史中,几乎没有通俗文学史的地位。一直到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网络文学的出现打破了这样的局面。网络文学的作者的写作方式各种各样,作品当中具有特别的意味,作品当中富有生活气息,运用的语言比较幽默生动,具有文学通俗化的趋势。比如江南的同人小说、安如意的诗词解读等都极富有才情。又因为网络小说只是作者的兴趣所在,他们的职业和写作并没有什么联系。比如蔡智恒是一名水利工程师、安妮宝贝曾经是一名银行职员等。近十年来,网络文学先后掀起了都市情感、奇幻武侠、青春校园、悬疑推理等通俗题材作品的浪潮。由此可见,网络文学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通俗文学的繁荣和发展。
2.网络文学使文学真正在民间得到了繁荣和发展
近些年来,中国当代文学受到了不同的批评的声音,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中国当代文学体制的落后和僵化。网络文学打破了僵化的文学体制,可谓是功不可没。网络写作门槛低,所以有更多的人群参与到了文学写作的队伍中来。网络文学创作者可以说是文学爱好者,他们来自不同的行业,在网上可以尽情享受写作的乐趣。总之,能够依靠网络上的写作出名,归根结底靠的还是个人文章中彰显的才情,受到了千万读者的点击,这就丰富了文学的发展样式。比如出现的超文本小说、互动小说、网络文学批评以及接龙小说等文学创作样式。有人认为真正的网络文学是依靠网络才能成长的文学。在现实生活中,能够是发行量达到上百万次的优秀短信,短信的内容十分生动和丰富,并且还能真实的得地反映现实生活,不仅样式新颖,还极富有想象力,有的是文言文,有的是白话文,还借助了各种各样的修辞手法,比如夸张、排比、比喻、借代、对偶、拟人、双关等修辞。总之,网络文学的发展以其批评自由、活泼、生动性和灵活性的特点,充分发挥了读者的幽默和机智,使文学在民间真正得到了繁荣和发展。
中图分类号:G255.75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4年5月5日
电子图书和纸质图书是图书的不同存在介质,二者的共同点是,都包含一定的信息量,比如有一定的文字量,其编排按照传统书籍的格式以适应读者的阅读习惯,通过被阅读而传递信息等。但是电子图书作为一种书籍的新载体,具有的特点是,必须通过电子计算机设备读取并通过屏幕显示出来,具备图文声像结合的优点、可检索、可复制,有更高的性价比,有更多样的发行渠道等。随着电脑的普及和网络的发展,电子图书已经成为大学生阅读的一种重要选择,我省高校图书馆提供的电子图书资源的情况和用户的利用状况,成为我们必须关注的问题。
一、河北省高校馆购置电子书数据库现状
面对电子图书的出现和发展,河北省大部分高校图书馆由最初的关注,到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购置,馆藏电子图书数量在不断增加,已经成为馆藏资源的组成部分。通过笔者对河北省高校图书馆的调查,相比各馆拥有众多的电子期刊数据库,高校馆购买的电子图书数据库很少,一般只有1~2个,基本上都是超星电子书数据库或方正电子书数据库。
(一)超星电子书数据库。该数据库专业范围包括文学、艺术、语言、历史、哲学、法律、经济、数理化、生物、工业技术等,目前拥有80万册电子图书可以实现电子图书的浏览、检索、下载、打印。用户借阅需要通过超星电子书阅读器。超星图书馆的系统的技术含量和阅读效果均不太理想,并且还存在着很大的版权隐患,但是庞大的图书数量和低廉的价格,却是它具有竞争力的优势所在。该数据库主要以旧书回溯为主,两年内出版的新书一般不收录,很多以前出版而现在难以找到的图书,在超星图书馆中却能轻易地找到,因而受到许多读者尤其是文史哲专业读者的欢迎。
(二)方正电子书数据库。该数据库由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制作,涵盖了社会学、哲学、宗教、历史、经济管理、文学、数学、化学、地理、生物、医学、工程、机械等多种学科。中国90%以上的出版社在应用方正阿帕比技术及平台出版发行电子书,累计电子书近70万册,用户借阅需要通过方正阅读器。该数据库符合图书馆资源整合的发展趋势;版权问题解决得比较彻底,具有很强的持续发展能力。缺点:一是过分保护出版者利益从而影响了使用者权利,如打印、复制文字和图片等均不方便;二是价格比较昂贵,除每次付出购买图书所需的这部分费用外,还得一次性付出价格不菲的系统平台费。
二、河北省大学生对高校馆电子书数据库利用率不高的原因
电脑的普及性、使用的便利性,图书馆免费提供电脑用机,以及阅览器的专用性,IP地址的限制,使得读者一般通过电脑借阅电子图书。电子书数据库一般都支持查找等扩展功能,使得用户可以在极短时间内完成纸质图书需要十几秒甚至更久来完成的资料查找,电子图书可以存储在U盘,携带比较方便。但是,根据笔者的调查,我省大学生对电子图书数据库的利用率不高,与纸质图书借阅量相比,借阅量不多。读者一般首先寻找纸质图书,没有纸质图书的情况下才会去寻找电子图书。
(一)读者对纸质图书的强烈需求。纸本图书简便易带、随时可用,能为人们提供深层次的思辨性阅读,最能传达细致情感和深刻思想的一种工具,代表着一种阅读的传统和理念。大学生喜欢纸质图书,想免费获得途径,一般会去图书馆借阅。
(二)读者自行购买电子图书。纸质图书只能在很小的范围实现获取,即便图书不需要支付成本,但是获取一定是有时间、运输成本的。而电子图书易于传播、下载,读者可以通过网络,实现跨区域,跨国的免费、实时的获得。电子图书价格便宜,电子图书价格一般只有纸质图书的1/10,使的读者自行购买的可能性增大。
(三)电子图书有其他免费获取的渠道。随着网络文学的进一步壮大,电子书逐渐在向着免费模式转变。目前国内绝大部分文学网站,包括原创文学网站和转载文学网站,基本上全部都提供免费的电子书下载,只不过绝大部分原创文学网站提供的免费电子书是不包括VIP章节部分的,也就是不完整的,而转载文学网站提供的免费电子书是完整的。相比收费电子书而言,免费电子书已经完全占据了主导地位。
(四)电子图书出版的滞后性。电子图书的制作周期与纸本图书的不同步,目前图书的数字化大多都存在3~5年的滞后期,有的时间更长。高校馆购置电子图书数据库里面的图书都是旧书,满足不了读者对新书的阅读需求,影响了读者借阅电子书的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