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10 1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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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的有关要求
1.政府采购各定点供应商必须认真履行协认条款,按协议规定的优惠率或优惠价格给予优惠,提高质优价廉的商品或服务,不得弄虚作假或以次充好,更不允许采取其他手段减少或变通减少优惠率及优惠价格。区政府采购中心、区财政局、区公务用车管埋中心要在区监察局牵头下,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定点供应商进行检查,凡发现有违反政府采购规定或协议行为的,一经查实,没收履约保证金,取消其定点资格,并严格按照协议中载明的违约应承担的责任,没收违规所得,给予经济处罚。
2.在定点执行期间,对区内新发展的相关企业,其综合实力和服务水平明显高于定点采购单位平均水平,且企业主动提出定点采购申请的,由区财政局受理企业申请,经审核同意后,会同区政府采购中心、区财政局、区公务用车管理中心等有关部门共同组织考核确定。
3.定点试用单位,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经试用单位申请,有关部门验收考核,对考核合格的可转为正式定点单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试用定点资格。
二、采购发票报销的相关规定
区政府办公室宿豫政发[*]9号文中关于《政府采购操作程序》、《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政府采购目录以外限额标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继续执行。各单位到政府采购定点单位采购物品的发票,其报销手续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1.集中采购的发票,即《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中未设限额的和设限额的采购发票,须附《宿豫区集中采购计划申请表》第三联、(集中采购中标通知书)第二联和《宿豫区政府采购验收结算单》第二联,方可报销。
2.分散采购的发票,即《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中限额以内的物品采购,由采购单位自行到定点单位采购,其发票须加盖“宿豫区财政局采购办发票已登记”印章,方可报销。
3.公务用车的保险、维修、装磺、加油和更换轮胎的发票,由区公务用车管理中心审核并加盖“宿豫公务用车管理中心发票审核专用章”,同时加盖“宿豫区财政局采购办发票已登记”印章,方可报销。
三、资金支付
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单位,采购资金由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直接支付给供应商;未纳入国库直接支付的单位,采购资金由采购单位按照规定的程序支付绘供应商。采购单位不论是否纳入国库直接支付管理,凡申请集中采购采购的都必足额落实采购资金后才能申请采购。
1药品试剂的采购管理
1.1制订科学的采购计划药品试剂采购计划是指根据年度实验教学、科研计划,制订本单位的需求量,是教学保障部门组织货源、采购物资的依据。由于药品试剂具有使用效期,因此,计划需根据课程安排,分阶段制订。各使用单位制订需求计划,批准后报教学保障部门,以便及早核查库存,按照使用日期编制药品试剂采购计划。计划内容应包括品种、规格、产地、数量、供货商等。无计划采购或超计划采购不仅浪费资金,造成物资积压,而且还会增加管理难度,甚至影响教学与科研的顺利开展。
1.2掌握市场信息当前,药品、试剂价格比较混乱,产地、生产厂商、批次等都是影响价格的因素。因此,采购人员要经常阅读国家物价部门的价格信息。对不同渠道的物资,在质量、价格、服务上要进行对比,把供货质量好、信誉高、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企业作为合作伙伴。一些不常用、市场供应少或独家经营的物资,对其供货商要做到心中有数,有采购需求后能有的放矢。
1.3坚持合理的采购原则在采购方式上要采取少购、勤购、就近采购的原则,对于批量大的药品试剂,要公开招标,增加采购的透明度,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采购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2药品试剂库的管理
2.1微机化管理药品试剂品种多,即使品种相同,其规格、包装材料、生产批次也各不相同,而且药品试剂的保障点多面广,消耗大、流动快,传统的手工账卡管理费时费力。实际工作中,我们把药品试剂分为四大类,即常规试剂、指示剂、危险品、毒麻药品,实现了计算机管理,使药品试剂的登记、查找、利库变得简便、快捷,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2.2零库存管理利用现在商品经济发达、物资流动快的特点,药品试剂储备可依托社会,实行本单位的“零库存”保管。“零库存”就是依靠需求导向制订采购计划,即需要什么品种、需要多少量,均根据实际消耗采购。“零库存”保管虽然工作量加大了,但是可以降低库存成本,避免物资积压或过期失效。
2.3出入库管理仓库管理员对购入药品试剂的品种、数量、质量进行严格验收,对不符合规定或已接近有效期的药品拒绝验收入库。验收后,要在随货通行单上签字盖章,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各使用单位领用药品试剂要纳入教学经费核算,由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领用。药品试剂的出库按照“先进先出”与药品试剂批号次序发放,并对出库的每一种药品试剂进行质量跟踪检查,确保实验教学、科研数据精确。对于剧毒药品如氰化钾、升汞的发放,严格按照《剧毒药品管理办法》执行。
1 目的
规范化学品的运输、装卸、贮存、使用、废弃及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影响和对人员造成伤害。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经营活动中使用的所有化学品的管理。
3 定义
化学品:在本体系中是指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性质的物质。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放射性物品和腐蚀品等。
4 职责
4.1技术部负责收集、编制MSDS 和“化学品清单”,并负责本部门化学品的使用、贮存管理。
4.2采购部负责采购、运输化学品及与相关方的沟通。
4.3生产部负责本部门化学品的使用、贮存管理。
4.4服务部负责销售的化学品的贮存、运输管理。
4.5安全环保办负责对外委托服务承包商处理化学品废弃物。
4.6其他有化学品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化学品的管理。
4.7安全环保办负责对有关化学品的各环节情况进行监督。
5.工作程序
5.1分类
5.1.1易燃液体(如各种树脂、溶剂、成品油漆等)闪点较低的有机试剂(如乙醚、乙醇、丙酮、苯等) 5.1.2易燃固体(如铝粉)、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锌粉及投料抽风机抽出的粉尘)。
5.1.3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化验室的化学试剂中某些强氧化剂( 如氯酸钾、硝酸钾、高锰酸钾等 )或其混合物、强腐蚀性酸、碱等。生产使用原料有机过氧化物(如过氧化环已酮、过氧化苯甲酰)
5.1.4毒害品中防污漆的毒料(如有机锡化合物,蛋白质凝固剂等) 有毒药品(如重铬酸钾、钡盐、铅盐、砷化物、汞的化合物)
5.1.5技术部应制定目前本公司所使用的化学品的分类明细表,该表每年修订一次。
5.2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5.2.1采购部在签定化学品购买协议时,须向供应商索取原料安全技术说明书。 如供应商无法提供原料安全技术说明书,则须提供该化学物质的成分、化学名称及其危险特性。
5.2.2采购部、技术部及生产部均有责任通过其他可能的渠道,获取化学品的原料安全技术说明书。
5.2.3技术部负责确认各部门收集的原料安全技术说明书及相关资料,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适用格式,并统一存档管理。
5.2.4安全环保办应组织对化学品使用及保管人员进行化学品的原料安全技术说明书的培训。
5.3化学品的标识
5.3.1根据化学品的原料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其危险特性,安全环保办应制定包括化学品的名称、危险特性、防护措施、急救、储运、泄露处置等内容在内的化学品标牌内容草稿。并将该标牌草稿提交行政部制定相应标牌。
5.3.2主要化学品的贮存、使用场所都应设置有效的并经安全环保办批准的化学品标牌。
5.4化学品管理
5.4.1易燃液体(如各种树脂、溶剂、成品油漆等)。在生产储存时,应杜绝一切火源,严禁烟火。电器设备、照明等应采用防爆装置,不发生跑、冒、滴、漏现象,做好防静电措施,不能与氧化剂及氧化性酸类混存,通风要良好。
5.4.2易燃固体(如铝粉),遇湿易燃物品(锌粉及投料抽风机抽出的粉尘)。生产和储存,应杜绝一切火源,严禁烟火,严防有水渗入,生产时要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摩擦等。储存地方必须干燥,不准露天堆放,不能和含水的液体及其它化学品混存,特别是要与酸类物品隔存,灭火时严禁用水扑救。
5.4.3生产使用原料有机过氧化物(如过氧化环已酮、过氧化苯甲酰)。有着氧化性和着火爆炸并存的双重危险性,在生产和储存中,应杜绝一切火源,严禁受热,生产时要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摩擦等,避免与可燃物、还原剂(如铝粉、锌粉)、酸碱接触。有机过氧化物对眼睛有严重的伤害作用,要避免与眼睛接触。
5.4.4化验室的化学试剂中某些强氧化剂( 如氯酸钾、硝酸钾、高锰酸钾等 )或其混合物不允许随意混存,以免起化学反应后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闪点较低的有机试剂(如乙醚、乙醇、丙酮、苯等)极易引燃,储存和使用时应严禁火种,并妥为保管。有毒药品(如重铬酸钾、钡盐、铅盐、砷化物、汞的化合物)要严格管理,切勿触及伤口和误入口内,其废液严禁倒入下水道。使用和保存上述物品,应了解其性能和保存方法,实行专人负责管理,对试剂的名称、数量、规格以及进出时间,必须进行详细记录,任何人不得擅自取用贮存室内的化学试剂,贮存室内严禁烟火,保持室内通风良好,确保安全。
5.4.5毒害品中防污漆的毒料(如有机锡化合物,蛋白质凝固剂等),接触皮肤后会破坏皮肤组织,一些树脂(如低分子量异氰酸酯)对身体有很大危害,切勿吞入或接触皮肤。使用时一定要按规定做好防护措施。
5.4.6化学品使用部门的人员应按照相关作业规程要求,使用时须注意个人防护。参照各岗位操作规程。
5.5化学品的运输和装卸
5.5.1由供应商或委托外方提供运输的化学品,采购部、服务部必须确认其具有资质,服务部须检查其是否三证齐全。
5.5.2运输、装卸参照《运输管理规定》及《成品仓操作规程》。
5.6化学品的废弃物必须按照《废弃物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不得任意抛弃废弃物,污染环境。
5.7化学品的异常、紧急事件处理
5.7.1泄漏或渗漏化学品的包装容器应迅速移至安全区域;如发生人员受到伤害或环境受到污染的事件时;发生严重环境污染或起火、爆炸等严重事件时,应按照《应急准备与响应管理程序》的规定实施。
5.7.2对化学品的异常、紧急事件后必须按照《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进行纠正,并作出预防措施。
化学品使用管理规定相关文章:
1.危化品使用管理规定
2.化学品采购管理制度
3.化学品存放管理规定
化学剂的管理使用在物资管理中十分重要,结合钻井生产实际和物资管理流程数次变化的状况,笔者围绕加强化学剂的使用与管理,进行简要探讨。
一、结合实际,健全制度
我们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加强化学剂的使用与管理,先后制定和完善了《物资供应管理规定》《总公司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入库物资质量检验管理制度》《质量回访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尤其是针对钻井液制定了《钻井液处理剂计划、采购、使用、质量监督管理规定》,这个规定更全面、更规范,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强化措施,加强管理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严格执行油田及供应处针对化学剂的各项管理规定,并在此基础上,结合渤海钻井生产特点,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强管理,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完善供应管理体制
一方面按照集中采购、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好各类化学药品监督管理职能;另一方面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钻井用化学剂使用管理体制。我们结合泥浆方面专家及用户的意见和建议,在严格执行油田相关规定的大框架内,为进一步加强管理,保证和满足钻井生产的需要,结合自身特点制定了《钻井液处理剂计划、采购、使用、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对进入渤海钻井生产领域的化学剂,首次从产品性能、种类、质量、新产品使用及供应商选择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并建立了详细的供应商及产品质量档案,具体到实际工作中就是做到计划有依据、使用有规定、结算有程序,从而为化学剂日常使用实施动态管理奠定了基础。
2.严格计划管理
(1)通过效能监察,我们发现以往化学剂原始计划依据随意性比较大,不能真实反映单井用料计划的可靠性与准确性。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及时制定并出台了化学剂产品计划上报实施细则,即每个井队根据每口井单井预算成本制订合理用料计划,并于每月26日前上报各分公司泥浆站审批通过,再由各分公司泥浆站上报总公司技术科审核批准后转配送中心执行。配送中心依据上报化学剂品种、数量并结合实际库存及时汇总编制下月度物资使用采购计划,并经中心计划汇签通过后上报供应处,从而确保上报的物资采购计划科学、合理、准确、公正。
(2)由于目前化工产品供应商数量较多,并且鱼龙混杂,物资配送中心针对这一情况对所有的供应商进行梳理,挑选出产品质量过硬的厂家,同类产品的供货商控制在两家以内。
(3)为了保障钻井生产,并且将化学剂的库存量控制在储备定额以下,配送中心业务员随时了解库存动态,并要求化学剂入库必须经过两人以上把关,在很大程度上优化了库存结构。
3.强化配送管理
按照油田统一配送原则,去年初,我们成立了配送专业队伍,主要负责渤海钻井内部生产用物资的二级配送。我们所使用的化学剂产品首先通过供应处一级配送至渤海库,由配送中心根据井队上报的需求计划,二级配送至使用现场,所有配送物资均实施跟班作业,专人负责,务必做到准确、及时、高效,全面保障前线的正常生产。
4.加强质量及库存管理
对配送至渤海库的各类化学剂产品,我们严格执行各项外观检测,并建立库检台账,对没有检验合格的产品决不入库。同时,我们每季度对井队进行一次全面质量回访,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反映,及时调整,对上级质检部门抽查出现的不合格产品立即封存、退货,对已造成损失的进行索赔。我们还会同总公司质检部门定期对化学剂产品质量情况进行用户调查,按照末位淘汰制原则,对不合格厂家及其产品及时清理出渤海钻井市场。
5.细化使用管理
在化学剂产品使用方面,我们遵循质优价廉、信誉度高、售后服务完善的企业和产品,对内部改制企业好的产品重点优先考虑的原则。同时严格控制和杜绝直达料使用,除井队遇突发事件如堵漏材料统一由供应处化工科开具“直达料卸到货通知单”,并由专业配送人员配送至现场,否则一律按违规违纪处罚相关责任单位及个人。为进一步细化管理,夯实基础,在日常工作中我们逐步建立和完善了相应的资料管理台账,包括《化学剂产品月度入库台账》《化学剂产品月度结算台账》《化学剂产品月度使用统计表》《内部改制企业泥浆材料对比分析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