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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其一是从监管角度对偿付能力监管体系的优劣进行研究,其二是对偿付能力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在对偿付能力监管体系的研究中,主要的研究成果包括:付倩(2005)从综合性指标、财险分项指标和寿险分项指标的划分对我国偿付能力监管指标进行具体解析,论述综合性指标下的“偿付能力充足率”有待完善、财险公司的“增长率”类指标不能分析再保分入分出业务、人寿公司的“险种组合变化率”未能考虑缴费方式对保费收入的影响等不足。李姗姗(2008)从保险监管时间和财务基本理论出发,对非寿险偿付能力监管指标的有效性进行研究,建议增设“所有者权益与自留保费之比”、增设“准备金变化率”、删除“资产认可率”等内容。候真真(2013)分析我国的偿付能力监管的现状与欧盟偿付能力标准II的框架体系等,在差异性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总结和讨论,并结合我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的规划,提出对完善偿付能力监管体系构建的一些具体建议。朱晶晶、吴杰、谢志刚等(2015)认为偿付能力充足率指标具有风险预警和实施监管干预行动依据的特点,并以保险监管为例,通过将实际案例的剖析与国际监管原理进行对照,揭示上述两种职能之间的辩证关系。朱南军、郭楠(2015)从第二代偿付能力体制监管体系的框架、建设的角度出发,论述三大支柱结构所体现出的风险导向、中国特色和国际可比性特征。分析不同因素对偿付能力充足率的影响,做横向比较分析,论述偿二代将给中小型保险公司带来更多的资本压力。在对偿付能力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方面,主要有以下研究成果:闫春(2003)通过三种不同的模型比较最低偿付能力额度的不同方法,得到结论是比率模型为最优方法;同时利用灰色关联分析法对影响我国非寿险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各种内外部因素进行定量分析,并确定各影响因素指标的权重因子。尹超(2010)利用logistic模型分析各个指标的显著程度以及对偿付能力的影响大小,建立半参数Logistic回归模型,研究得出影响偿付能力程度依次为:应收保费率、认可资产负债率、保费增长率、自留保费增长率、资产认可率等。崔魏(2013)利用综合模型法和因子分析法对影响偿付能力的指标进行分析,实证结果表明:承保管理因子、资产结构因子、稳健经营因子和资本规模因子由高到低对偿付能力具有主要影响。学者对我国财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的相关研究涵盖了公司规模、经营管理、再保险、资产等诸多方面,对财产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风险管理有一定的指导意义。然而,全新的偿二代体系下财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变化的研究较少,本文将选取我国主要财产保险公司的面板数据,从内部因素角度分析偿付能力的影响因素,通过实证分析更有针对性地提供偿付能力风险管理建议。
二、我国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规则要点
(一)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含义及影响因素
中国保监会2008年7月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08第一号)第二条指出,“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是指保险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理论上讲,如果保险公司在保险期间的实际索赔金额总是与期望索赔金额相等,保险公司就足以偿付其全部债务。然而实际损失经常偏离期望,有可能少也有可能多;保险公司为了应付预期的不利偏差,就必须在资产与保险责任准备金负债之间保持一定的缓冲垫,这通常被称为偿付能力边际(SolvencyMargin)。财产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会受到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的双重影响。影响财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内部因素有很多,主要包括:资产结构、承保业务水平、再保险、保险投资水平、经营管理水平等。例如,保险公司承保业务的增长速度较快时可能造成忽视业务质量、赔付率上升,从而导致营业利润下降、实际资本减少,而且同时法定资本要求上升,最终导致偿付能力充足率下降。对财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产生影响的外部因素也较多,一般说来有自然环境、宏观经济、行业市场环境以及政治环境等方面。例如,整体保险行业的市场供求状况和竞争加剧,可能使保险公司付出更多的市场成本,并导致费率充足度水平下降,进而导致偿付能力的恶化。
(二)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
2012年3月,保监会启动“中国风险导向的偿付能力体系”(简称“偿二代”)建设工作。2015年2月13日,保监会正式印发偿二代17项监管规则以及过渡期内试运行的方案,保险业进入偿二代实施过渡期。偿二代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要点:定量监管要求、定性监管要求和市场约束机制的三支柱框架;同时强调了风险导向、行业实际和国际可比三个显著特征;其中的主干监管规则文件共17项,构建了标准化的风险管理和计量要求。第一支柱是定量监管要求,主要防范能够用资本量化的保险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三大类可量化风险。具体包括:(1)保险风险资本要求;(2)市场风险资本要求;(3)信用风险资本要求;(4)宏观审慎监管资本要求,即对顺周期风险、系统重要性机构风险等提出的资本要求;(5)调控性资本要求,即根据行业发展、市场调控和特定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水平的需要,对部分业务、部分公司提出一定期限的资本调整要求。第二支柱是定性监管要求,其核心方法是风险综合评级,综合对可量化风险的定量评价和对难以量化风险(包括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风险)的定性评价,对保险公司总体的偿付能力风险水平进行全面评价。第三支柱是市场约束机制,主要通过公开信息披露和提高透明度的手段来发挥市场监督约束作用。通过强制性公开披露制度、监管信息披露制度和风险评级机构,促使偿付能力发挥更大的市场作用。
三、偿二代下我国财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度的变化测算
由于偿一代监管体系单独实施到2014年底为止,本文研究选取了自2010年至2014年间可获得的52家主要财产保险公司的财务数据。所有的数据来源于《中国保险年鉴》以及上市保险公司年报。根据偿二代监管的计算规则,对财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度进行测算。
(一)偿二代下财险公司的偿付能力规则及简化处理
在计算保费风险最低资本时需要用到公司分种类业务的净自留保费数据,但难以获得分业务线的再保分出数据。本文将利用整体分保比例进行估算,“净自留保费=保费收入+分保费收入-分出保费”的方式预测。信用风险中利差风险的计算需要考虑资产的修正久期,但由于公开数据中各财险公司投资资产的修正久期难以直接获得或者通过其他数据计算出来,而且利差风险的占比较小,本文仅考虑交易对手违约风险的计算。
(二)偿二代下偿付能力充足度测算
对可获得的52家中外财险公司2010年到2014年公开披露数据进行整理,并利用以上的简化处理规则进行计算,得到各年份的偿二代下财产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度。对偿二代下财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度结果与偿一代下结果相减,可以得到如表2的偿付能力变化结果汇总。
(三)偿二代下财险公司偿付能力变动分析
对所有统计期间的财险公司偿二代规则下偿付能力变化指标进行分类分析。其中偿付能力变化为正的共有101个数据,其中偿付能力充足率上升很大的有16个,涉及14家财产保险公司,变动率都在1000%以上。偿付能力充足率上升较大的有18个,包括17家财产保险公司,变动率在200%~1000%之间,偿付能力充足率上升较小的有67个,包括57家财产保险公司,变动率都在0%~200%之间。偿二代下偿付能力充足率相比偿一代偿付能力充足率降低的有159个数据,其中偿付能力充足率下降很大的有39个,涉及30家财产保险公司,变动率在-1000%以下。偿付能力充足率下降较大的有52个,包括42家财产保险公司,变动率在-200%~-1000%之间。偿付能力充足率下降较小的有68个,包括59家财产保险公司,变动率在-200%~0%之间。
四、偿二代体系财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变化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一)实证模型
财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度受到资产结构、承保、再保、投资、经营管理以及公司规模等因素的影响,本文在保证数据准确的前提下,主要从内因选取指标建立实证模型。具体方程如下:(式2)其中,为偿付能力,是资产结构,为承保水平,是指再保分出,为投资水平,是经营管理,为成本率,是公司规模指标,a为常数项,是误差项,i代表公司,t代表时间。本文面板数据从公开可获得的保险统计年鉴中各财险公司业务统计表、损益表,以及财产保险公司公开披露年报中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选取所需要的数据。其中,财产保险公司具体包括大地财产保险公司、太平财产保险公司、阳光财产保险公司等32家中资财产保险公司,美亚财产保险公司、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太阳联合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丘博保险(中国)有限公司等20家外资财产保险公司。
(二)模型估计与结果分析
中资企业和外资之间在投资能力(IVR)上存在较大差距,对比外资财险公司,国内公司的资金实力更雄厚、资金量较大,投资利润是重要的盈利来源。因此,投资能力与偿付能力的相关性很高,投资亏损也是导致国内财险公司偿付能力恶化的主要原因。因此,提升投资管理水平对于偿付能力的管理至关重要。经营管理水平变量(PPR)对偿付能力的影响在中资与外资财险公司中同样重要,单位保费的利润率越高或者综合成本率越低,其改善偿付能力充足率的效果越显著。经营管理水平的集中体现是综合成本率,是财险公司的经营效率和管理水平的综合反映。但是,对于外资公司受资金实力和经营渠道限制较多,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提升偿付能力的核心因素更要依靠盈利能力和经营效率。资本结构变量(NAR)对所有财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影响均非常显著,增加资本金改善偿付能力的作用毋庸置疑。偿二代支持公司通过增资、发行次级债等方式增强偿付能力充足率,还为保险公司的资本管理提供分级管理和附属资本的渠道,给公司更多资本管理的选项。再保险管理变量(RIR)的影响略有不同,对于中资公司呈现正向影响而对外资呈现反向作用。原来的监管体系下仅关注整体的保险风险而不区分险种风险差异,通过再保分出减少净自留作为主要风管手段。但是在新体系下,外资公司分出比例过高且多数公司与母公司进行关联交易或与外资再保公司进行大量再保交易,导致其信用风险最低资本上升显著,因而造成偿付能力充足率的下降。
一、资本风险管理与集团财务公司
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由于内、外部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使企业的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产生偏差,从而有蒙受损失或获取额外收益的机会和可能性,这就是企业风险,如市场风险、经营风险。集团财务公司在提供金融服务的过程中,还面临着一些特殊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资产与负债失衡的风险。集团财务公司作为信用中介,市场利率的变化使得不同期限结构的资产与负债很难达到匹配的状态。
第二、竞争的风险。集团财务公司经营的商品是货币,其他行业中限制竞争的“产品差别”策略很难发挥作用。
第三、政策风险。由于金融机构的特殊性,各国政府对金融企业监管的严厉程度要高于其它类型的企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4年新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对财务公司的资本充足率要求就提高到10%。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市场经济机制的不断完善,集团财务公司与国内其他金融企业的竞争不断加剧;同时,我国加入WTO后,金融服务业对外全面开放的时间日益临近,集团财务公司将不可避免地受到来自跨国金融企业的冲击。这些都将导致集团财务公司所处的市场中不确定因素的急剧增加,经营管理的风险不断上升。因而,集团财务公司每一位经营者和员工都必须提升对风险管理的认识,不断提高风险管理意识,来确保集团财务公司的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
根据目前集团财务公司所处的市场竞争环境和经营范围,集团财务公司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资本风险,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投资风险,汇率风险,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等。其中,资本风险是指集团财务公司最终支持债务清偿的实力。
资本是集团财务公司抵御其他各种风险的最后一道防线,集团财务公司的各种资产损失和表外业务的损失都要从其资本中所提的呆账准备金和其他准备金中冲销。集团财务公司通过持有的资本作为缓冲来维持清偿能力,从而保证在可能产生损失的情况下继续经营。因此,增加资本可以有效保护集团财务公司存款客户的利益,同时较高的清偿能力能提高客户对集团财务公司的信心。但是,资本的增加又限制了资产增长的机会,导致集团财务公司的盈利预期的下降。也就是说,增加资本能降低风险,但同时会限制集团财务公司的盈利能力。以资本充足率指标来衡量,一般而言,一家金融企业在满足监管当局规定的最低比率后,会确定一个最合适的资本量,以确保
风险和收益的均衡。目前,世界上很多国家采用《巴塞尔协议》确定的8%的资本充足率,来衡量本国商业银行的风险是否偏高。我国银监会作为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管单位,对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的要求是8%,对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资本充足率的最新要求是10%。
以中国电财为例,2002年上半年,中国电财的资本充足率约为12%,到2004年上半年,下降到9.3%,已经低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要求。2003年,中国电财华东分公司也做过一个统计,2003年末的资本充足率为5.92%,比2003年初的8.09%下降了2.17个百分点。
通过对中国电财中长期贷款(见表1数据)的分析,可以看出,中国电财资产负债表中的风险资产(如中长期贷款)不论在绝对数上,还是相对增幅上,都构成了中国电财资产增长的主要因素。风险资产的迅速扩张既给公司带来快速增长的盈利能力,也导致公司资本充足率的下降,资本风险增大。
表1:中国电财中长期贷款增长情况表单位:万元2003年末数比上年末占全年总资产2002年末数比上年末占全年总资产
增加增加额(%)增加增加额(%)
中长期贷款1,543,437642,11464.5901,323336,40642.9
注:数据来源——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2003年及2002年年报
随着集团财务公司业务的不断扩展,资本充足率不足的问题如不加以及时解决,必将成为制约公司发展的不利因素。由此可见,保持合适的资本充足率,加强资本风险管理不但是集团财务公司现阶段面临的重要课题,也是在今后大发展过程中必须时时加以关注的问题。
二、资本风险的衡量指标
从清偿债务能力的角度考虑,资本风险的衡量主要有下述两大类指标和方法:
(一)资本与存款的比率
资本与存款的比率是以银行业务为主的金融企业,根据存款量来确定其合适的资本量的方法。在商业银行的早期活动中,指导风险管理的是资产风险管理理论,该理论认为银行的负债是被动的,存款的种类和数量主要由客户决定,为了减少资本风险,金融机构的资本就必须随存款的增减相应等比例发生变化。直到二战前,一些西方国家的金融监管部门还采用该指标监测商业银行的资本风险。
随着银行风险管理理论从资产风险管理理论,发展到负债风险管理理论,再到资产负债风险管理理论,银行类金融企业对负债由消极被动管理转向积极的主动管理;同时,贷款、投资等资产业务对清偿债务能力的影响也日益重要。资产与存款的比率不再能够准确量度资本风险。
(二)资本与资产的比率
资本与资产比率是以银行业务为主的金融企业,根据资产量来确定其合适资本量的方法。它主要包括三种形式:资本与总资产的比率、资本与风险资产的比率、资本与风险加
权资产的比率。
1.资本与总资产的比率
资本与总资产的比率是资本量占细资产的大小。银行类金融机构的资产主要包括现金、贷款、准备金及各类投资等。由于这些项目与清偿债务的能力有直接的关系,资本与总资产的比率比资产与存款比率能更准确地衡量银行类金融机构的资本风险。
但该方法忽略了不同金融资产的风险的差异。现金和准备金几乎没有风险,而长期贷款和企业债券的投资风险就相对较大,会影响其清偿债务的能力。
2.资本与风险资产的比率
资本与风险资产的比率是资本量占风险资产的大小。风险资产主要包括贷款和政府债券以外的其他投资。该方法将现金资产、准备金和政府债券等几乎无风险的资产排除,比资本与总资产的比率方法更进了一步。但没有考虑不同资产的风险权重,同样影响了其对资本风险衡量的准确性。
3.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的比率
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的比率是资本量占风险加权资产的大小。该方法的思路最早由美联储在上世纪50年代提出,它将商业银行的资产按流动性和风险大小划分为六组,风险权数分别为0%,5%,12%,20%,50%和100%,将各组资产按风险权数加权后,计算出法定的资本额度,而充足的资本为法定资本的115%-125%之间。
目前,大多数国家采用《巴塞尔协议》中的有关规定来计算资本充足率(CapitalAdequacyRatio,CAR),用以衡量资本风险。我国则从2004年3月1日起,执行银监会颁布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外资独资财务公司和合资财务公司资本充足率的计算、监督检查和信息披露,比照适用该办法。
根据《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我国的商业银行(包括外资独资财务公司和合资财务公司)的资本充足率计算公式为:
资本充足率=(资本-扣除项)/(风险加权资产+12.5倍的市场风险与操作风险资本)
核心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核心资本扣除项)/(风险加权资产+12.5倍的市场风险与操作风险资本)
资本包括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核心资本包括实收资本或普通股、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和少数股权。附属资本包括重估储备、一般准备、优先股、可转换债券和长期次级债务。附属资本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100%;计入附属资本的长期次级债务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50%。
资产负债表内项目的权数根据风险程度,分为0%,20%,50%,100%。表外项目按“信用转换系数”分为四级:0%,20%,50%,100%。根据资产的定义和风险权数以及信用转换系数,利用公式就可以计算资本充足率。
三、集团财务公司资本风险的管理对策
金融企业对资本风险进行有效的管理,必须满足金融监管当局对最低资本充足率的要求。集团财务公司如何解决在快速发展中暴露出来的资本充足率不足的问题,通过什么合理的方式来提高这个比率,笔者认为有以下三种策略可以提高资本充足率:
(一)分子策略——增加资本
金融企业增加资本分内部和外部两个途径。内部途径是通过增加企业留存收益来增加资本;外部途径包括追加资本投入、引入新投资人,或发行长期次级债务等方式。
1.增加资本的内部途径
通过增加内部留存收益来增加资本是形成企业自有资本的一个有效途径。这种方式的优点是:筹资成本低,不削弱原有股东的控制权。但它会降低分红比率,这种方式对财务公司来讲有一定的
困难。因为集团财务公司的客户单位是集团内的成员单位,与集团财务公司的股东单位有着股权关系,对股东单位的股利分配政策是集团财务公司与商业银行进行业务竞争的主要法宝。降低红利分派比率,会限制公司业务的开展,对收益产生较为严重的负面影响,所以该方法不具有可操作性。
2.增加资本的外部途径
选择何种外部途径增加资本,首先要考虑该种资本来源的成本,对股东利益的影响;其次是对原有股东控制权的影响;其他还包括是否符合监管制度,以及资本市场的情况等等。
(1)追加资本投入和引入新投资人
中国电财可以通过追加资本投入或引进新投资人来增加资本。这种方式增加资本的优点在于:风险低,可使公司获得稳定而长期的资本;没有支付固定利息的财务负担;免受债权人或优先股股东对公司的各种限制;增强了债权人的权益保障,有利于提高公司负债筹集资本的能力。所以,向现有股东追加投资,是目前集团财务公司可以积极争取的工作。我们觉得在不影响原有股东控制权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引进合格的战略投资者。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在资金主要从成员单位筹措的前提下,可以引进外部战略投资者,放宽了原办法40%的限制。引进合格的战略投资者,不仅拓宽了资本来源的渠道,而且对完善集团财务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有重要的意义。在将来条件许可时,还可以通过上市发行股票,扩充资本。
(2)发行长期次级债务
长期次级债务可构成资本,主要在于其期限较长,融资量比较稳定。《巴塞尔协议》和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都规定长期次级债务可以构成附属资本的组成部分。
在监管当局落实了财务公司发债相关事宜后,中国电财可以通过债券发行筹集资本,发挥财务杠杆作用,为股东创造更好的收益。由于我国宏观经济刚刚步入加息周期,在发行长期次级债务时,结合债券股票的互换交易进行合理设计,可以在预期的时间内,达到既增加公司资本,又有效地改善资本结构的效果。
(二)分母策略——减少风险加权资产
减少风险加权资产主要有两种思路:一是减少资产的总体规模;二是在总体规模不变的情况下,通过对不同风险权数的资产组合的调整,将风险权数较大的资产项目转换为风险权数较小的资产项目,从而缩小分母项。
在集团财务公司发展的战略规划中,要合理的进行组织结构设计,分支机构的设立要合理高效,并且通过合并重组,减少不必要的组织机构。对不良的风险资产及时出售。对风险权数不同的资产重新组合,主要是将风险权数较高的资产转换为风险权数较低的资产。比如,将自营贷款转换为委托贷款,前者的风险权数为100%,后者为0%。如果转换10,000万元的贷款,可减少资本要求800万元。
在特殊的情况下,也可以通过出售证券资产,迅速地提高资本充足率,以满足监管当局的最低要求,降低资本风险。
(三)利用金融创新,实现监管资本套利
面对金融监管,金融工具的不断创新推动金融企业不断的发展。集团财务公司在提高资本充足率,强化资本风险的管理过程中,也可以利用金融工具创新,进行监管资本套利。例如,中国电财可以利用资产证券化工具,将资产负债表内风险重构成表外风险。具体做法是:由一个特殊目的工具(SpecialPurposeVehicle,SPV)自身发起贷款,在这种远程发起工具(RemoteOriginationVehicle)中,因为中国电财不正式拥有基础资产,所以资产永不会首先出现在资产负债表中。由中国电财随
根据美国风险投资协会的定义,风险投资是一种由职业金融家向新创的、迅速发展的有巨大竞争潜力的企业、产业投入权益资本的行为。欧洲风险投资协会认为,风险投资是一种由专门的投资公司向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成长型、扩张型或重组型的未上市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并辅之以管理参与活动的投资行为。由中国科技部等部委制定的《关于建立风险投资机制的若干意见》对风险投资的定义为:风险投资(又称创业投资)是指向主要属于科技型的,高成长性创业企业提供股权资本,并为其提供经营管理和咨询服务,以期在创业企业发展成熟后,通过股权转让获得中长期资本增值收益的投资行为。虽然不同机构站在不同角度对风险投资的理解不尽相同,但就风险投资的实践来看,它主要是选择未公开上市的具有高增长潜力的中小型企业,尤其是创新或高科技导向的企业,以股权的方式参与企业的投资,同时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促进企业快速成、长和实现目标。在企业发展成熟后,风险资本通过退出转让企业的股权,获得较高回报,继而进行新一轮投资运作。
风险投资作为一种特殊的投融资体制,主要有的“三高一低”的特点:
第一,高风险性。风险投资主要用于支持刚起步的高技术企业,投资目标常常是高新技术中的“种子”技术或创新思想,投资的项目处于起步设计阶段,不够成熟,能否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尚有很多不确定的因素。
第二,高收益性。风险投资是一种着眼于未来的战略性投资,风险投资之所以经受住长时间的考验,并没有因为高风险而衰落,反而越来越呈现蓬勃发展之势,关键是其蕴藏着极高的收益。虽然风险投资的成功率不足30%,但一旦成功,足以弥补其他项目失败的损失,而且能获得巨额的回报。
第三,高专业化。由于风险投资主要集中于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风险较大,要求风险资本管理者具有很高的专业水准,在项目选择上要求高度专业化,精心组织、安排和挑选,尽可能地锁定投资风险。
第四,低流动性。风险资本是一种权益资本,风险投资通常是一种中长线投资,其出资着眼点不在于被投资者当前的盈亏,而在于其发展前景和资产增值。创业企业一般要经3-7年左右的培植。风险资本一旦投入创业企业,就意味着在短期内不能抽调资金,因此风险资本也被称为“呆滞资金”。
基于上述特点,风险投资的财务风险就有别于传统意义上的财务风险,一般企业的财务风险,是指企业在组织各项活动过程中,由于财务活动环境的复杂性,人们认识的滞后性,财务可控范围的局限性,以及判断、决策失误等多种因素作用,使企业在组织各项活动结果与预定目标产生偏差的可能性。当然,风险投资在运作过程中,同样要面对这种财务风险。然而,风险投资的运作过程涉及到一个创业企业从无到有的成长过程,并在其成熟之后退出,这相对于投资于一个成熟稳定的企业更有不确定性。因此,其财务分析与传统的投资不同,若要了解风险投资财务风险的管理与控制,首先要分析风险投资运作过程中存在的财务风险。
二、风险投资公司财务风险
1.筹资风险。风险投资企业的筹资风险与资金的来源渠道和资金的结构等直接相关,风险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资金、养老基金、银行和保险以及私人资本。我国现有的风险机构主要是以政府财政为主体,由有关科技部门组织建立,属于政府风险投资公司。而以银行、企业、私人、保险基金为主体建立的私人或独立的风险投资机构,由于存在很多法律和政策环境的障碍,进入风险投资领域还很少。由于风险资本融资渠道单一,投资规模相对偏小,不能在高科技产业化方面起到主导作用,抗风险能力弱,导致我国风险投资公司运行中无法进行组合投资、联合投资和平衡投资来分散风险,严重影响了风险投资公司的效益及其发展。
2.投资项目决策风险。这是指在投资过程中发生经济损失的风险。对于风险投资,投资风险涉及项目的评估与选择、投资决策和财务监控。投资项目的选择对于风险投资公司来说十分重要,它直接关系到风险投资公司能否获得投资收益,甚至是关系到风险投资公司能否继续生存。
3.运营与管理风险。运营与管理风险是指风险投资公司所投资的创业企业因经营与管理不善而导致风险资本难以抵偿债务,不能收回风险资本的风险。造成这种风险主要有创业企业产品不通畅、经营管理水平低下、生产成本过高、市场营销不力等因素(刘力英,2008)。
4.资本退出风险。这是指风险投资资金在项目退出过程中产生的难以回收资金的风险。风险资本的退出可以通过IP0、兼并收购、产权交易等方式来实现。资本退出风险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风险企业成长后无法上市的风险,从而使风险投资不能通过公开上市撤出,获取更多超额收益;二是企业股权转让时滞风险。风险投资中大多数项目经营状况一般,此时风险投资公司就必须寻找其他投资人转让股权,从而产生搜寻时间和费用上的耗费,延长风险资本在风险企业的沉淀时间,导致资本变现时间长的风险。
三、风险投资公司投资运作中的财务管理对策
一、风险投资公司的财务风险管理
所谓风险投资公司的财务风险主要分为三个方面,第一是筹资风险,二是投资风险,三是撤资风险。这三个方面构成了财务的整体风险,接下来笔者就具体谈一谈这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筹资风险
风险投资公司的筹资风险与所筹集资金的来源和结构之间的密切相关,风险投资公司需要投资很多的公司,投资的过程需要资金。但是当下我国的风险投资公司的组成方式是国家出钱筹资建立,单一的筹资方式主要体现在国家政府资金,养老基金、保险资金以及银行或者私人资本上面。因为筹资会产生稳定的现金流支出,而一旦公司没有持续的盈利,在某一环节上失误,就有可能出现因为投资公司丧失支付赔偿的能力,从而引导破产的危险。
(二)投资风险
投资风险主要是指风险投资公司在投资的过程中,面对众多的企业、公司,应该选择什么样的公司进行投资的风险。要知道投资的风险是一旦失败,就有可能倾家荡产,公司破产,一无所有,相反如果瞅准时机也会赚的盆满钵满。因此我们说风险投资公司具有投资风险,怎么样选择合适的可以投资的公司,对风险投资公司来说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另外因为相关专业投资人才的缺失以及国家政策的浮动,也都会带动投资的风险性,增大风险发生的可能。
(三)退资风险
这个风险主要是在风险投资公司准备撤走资金的时候,发现资金很难回收的情况,从而带来风险。在资本退出的过程中,如果出现资本难以退回的话,再想实现资本的最大化,就是难上加难的了,而且这也违背了风险投资公司的赚取利润的目的。当前我们国家的产权市场还没有发展规范,产权的流动性不足。造成了许多风险投资公司的资本难以撤离,从而导致财务风险。
二、风险投资公司财务管理的对策与方法
作为财务管理中的一个系统——风险投资公司的风险投资活动贯穿于公司的整个投资活动之中。从公司开始考察投资企业到公司投资资本的推出,这整个过程中都有财务管理的影子,从这我们也可以看出财务管理在风险投资管理中的重要性。所以风险投资公司在投资活动中,应该发挥财务管理的作用。
(一)筹资风险管理
当下我国的风险投资公司基本上都是由政府筹资建立的国有公司,这些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政府拨款,单一的资金筹集方式,小规模的运作。而作为民间资本的公司具有很大的潜力,但是这些资本进入风险投资领域的还很少。所以要想规避筹资风险,政府应以适量的投资提升风险投资公司的信誉,与此同时,还应该建立一个相对和谐的投资运行环境,完善相关的风险投资体制,加大资金走向的引导力度,将更多的个人资本,证券公司以及保险公司等资本进入到风险投资领域内去。政府还应该采取系列的政策鼓励与优惠,加大对风险投资公司的投资力度,拓宽筹集方式,丰富资金来源,从而更好地规避筹资风险。
(二)投资风险管理
规避投资风险的管理,应该从三个方面进行。
1.依靠创业企业的投资价值评价,正确地评估创业企业的投资价值评价是规避风险投资的关键所在,能否正确地判断也直接关系到投资后管理的难度,关系到将来项目能否达到投资预期的目标。所以在投资之前应该科学地对创业企业的价值评估,对企业未来的发展以及盈利能力出具财务评价意见,提高投资决策的效率和效益。
2.分阶段地进行投资,尽可能地规避投资风险。另外分阶段地投资也是监督创业企业的有效工具,促使其必须盈利,必须达到相应的目标,只有这样的话,风险投资公司才能投入下一阶段的资金。
3.风险投资公司可以派驻财务总监,参与企业的共同管理。风险投资公司在与创业企业谈判的过程中,就应该保留部分的特殊权利。通过委派财务总监的方式来加强对创业企业的监督与管理,从而控制投资风险。
(三)资本退出风险的财务管理
风险投资公司在投资创业企业的过程中,是为了在资本撤离的时候套取更多的利润,而不是为了长期地控制这些创业企业。从当下我国的风险投资现状来看,实现资本退出的方式基本上有IPO、兼并收购、产权交易等。要知道只有投资资本顺利退出,风险投资公司才能实现下一轮的投入,资本才能进一步升值,公司才能循环发展。因此这些风险投资公司走向成功的关键环节是怎样控制好资本退出过程中的财务风险,制定完整的退出规划,对当前的市场动态进行科学分析,减少因为信息的不对称带来的问题,掌握机会,抓住时机,一举推出资本,确保资本退出时收益。
三、结论
总而言之,风险投资公司财务风险管理是一门学问,如何行之有效地规避风险更是一门“艺术”。作为资本市场上的一个重要工具,怎么样利用风险投资是当下财务工作者应该积极思考的问题,而且纵观当下,风险投资公司的财务风险管理也已成为一个新的课题,为此我们还应该积极总结实际工作经验,借鉴国内外的理论知识与经验储备,实现我国风险投资行业的“质”飞跃。
参考文献
[1]庞蕙.浅析风险投资公司的财务风险管理[J].金融市场,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