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危机特点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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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危机特点

篇1

纵观国内外学者的研究可以发现,目前学术界普遍认为企业财务柔性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

(1)现金持有。企业良好的流动性管理能够增加企业的财务柔性,当受到环境变化的不利影响时,现金持有较高的企业可以利用内部资金满足其投资活动,从而避免由于外部融资约束所造成的投资不足等问题。

(2)债务能力。保持较低财务杠杆水平的企业在遇到外部不利冲击时,由于自身负债较少,财务风险也较小,因此比高负债的企业具有更强的融资能力。这类企业一旦遇到资金周转问题仍可以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以使自身的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

(3)资产销售。在理论上,面临现金短缺的企业可以通过资产变现来增加其现金流,[3]这样也可以及时解决企业资金上的不足。但是这种方式并不十分常见,因为多数情况下资产变现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亏损。

2.后金融危机时代企业投融资行为的特点

(1)融资受限

在企业资金筹集方面,根据融资优序理论可知,由于信息不对称和逆向选择等问题的存在,企业在筹集资金时存在明显的偏好顺序,即内源融资——债权融资——股权融资,因为我国对上市公司股权融资的限制条件较多,所以我国大多数企业在融资时更倾向于前两种方式。在金融危机的冲击下,一方面,市场上产品过剩,企业的收益水平下降,这些都使企业内部现金流入量减少,从而导致企业的自有现金无法满足其融资需求;另一方面,危机过后市场上投资者的投资热情降低,投资态度趋于保守,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贷额度紧缩、贷款条件更加严格。虽然企业已经逐渐走出了低谷时期,但危机给全球经济所带来的不利影响仍会持续很长时间。因此企业在此时期所受到的融资约束仍旧很大,这使得企业无法筹集足够的外部资金进行生产经营、投资扩建等活动,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企业的持续发展。

(2)投资不足

在企业投资方面,企业的投资意愿也随着经济环境的波动而减弱。融资是企业资金运行的起点,也是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由于后危机时期企业内部自有资金十分有限,而企业获取外部资金的成本较高,因此企业会被迫放弃一些NPV为正的投资项目,进而导致了投资不足或投资扭曲。此外,金融危机的爆发造成了全球经济运行中的复杂性及不确定性因素增加,投资等待的期权价值也随之增加,从而致使企业削减当期的投资支出。

3.后金融危机时代提高企业财务柔性的方法

企业的财务柔性包括融资柔性、投资柔性、营运资本柔性以及收益分配柔性,这4个方面的柔性管理贯穿了企业的整个生产经营过程。众所周知,财务柔性较高的企业可以在危机中有效减少财务风险,同时也能更好地把握投资机会。因此,在后金融危机时代企业应该从以下几方面采取相应措施增强其财务柔性,以便应对环境变化等不确定性因素对企业投融资及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影响。

(1)融资柔性

资金的筹集是企业一切生产经营活动的始点,企业的融资柔性包括对融资方式、资本成本以及资本结构的柔性化管理。在融资方式的选择上,企业不应单一依靠某种融资渠道,而是应该对融资项目的前景、企业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与税收等政策进行综合考虑。尤其是在金融危机后期,企业应降低债务比重,因为较高的财务杠杆水平会使企业更难获取较低成本的外部资金,同时到期偿还本金和财务利息的负担可能给企业造成财务危机。保持一定的负债柔性可以维持灵活的资本结构,并降低亏损、破产等财务风险。

(2)投资柔性

企业的发展离不开投资行为,而危机后期企业投资项目的成败对于企业发展而言至关重要。企业投资柔性包括投资规模、投资项目的柔性化管理。企业的投资决策建立在对外部环境的若干假设上,而在后危机时期,经济环境和公司自身经营业绩的波动都很大,因此企业应更加重视对投资项目的风险评估并及时根据环境的变化对投资决策进行相应调整。在考虑不同风险因素的前提下,企业应保守的估计现金流量并采用较高的投资回报率,[4]这可以避免企业管理者的过度自信,也可以为企业的投资决策增加一道保护屏障。此外,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考虑未来可能影响投资的不确定性因素,制定多种备选方案及应对措施,不可盲目追加投资。

(3)营运资本柔性

营运资本柔性包括现金持有额度柔性、短期投资柔性、应收账款柔性、存货柔性及流动负债柔性等。在后危机时期外部融资成本较高的情况下,企业应提高自身的现金储备以建立宽松的财务环境,这样可以使企业及时把握投资机会。在存货方面,金融危机的影响使企业销量降低,存货及库存成本增加。为此,企业应加强对产品销量和库存的预测,并做好各项控制工作,以降低产品成本,维持企业的成本优势。

篇2

中图分类号:F7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01-0092-02

一、贸易融资的含义及方式

贸易融资是指国内外银行对进口商或出口商提供的与进出口贸易结算相关的短期融资或信用便利。贸易融资最常见的、最主要的方式是信用证(L/Cs),即开证行应申请人的要求并按其指示向第三方开立的载有一定金额的,在一定期限内凭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贸易融资方式还包括国际保理、福费廷、票据贴现、担保等。近年来,随着贸易方式的不断变化,贸易融资方式也在创新之中。例如,供应链融资(简单地说,供应链金融就是银行将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企业联系在一起提供灵活运用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一种融资模式,例如通过应收账款贴现来实现企业贸易融资)正成为贸易融资的新领域。

二、全球贸易融资的特点

2008年金融危机后,全球银行出现流动性困难,贸易融资业务规模有所缩减。不过统计数据表明,亚洲国家正越来越多地使用贸易融资手段来支持本国开展国际贸易,全球接近1/3的贸易得益于银行的贸易融资产品。金融危机后,全球贸易融资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融资多以美元计价

由于全球进出口贸易大多以美元计价,因此贸易融资也多以美元融资为主。一般来说,银行的贸易融资能力往往取决于它们获取美元资金的能力。金融危机直接导致美元资金供给减少,这也使得巴西、韩国的央行尝试直接支持贸易融资市场。美元在欧元区以外的区域是强势货币,再加上亚洲市场上信用证的广泛使用,更加巩固了美元在贸易支付中的主导地位。根据ICC(即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国际商会)2012年的报告,超过80%的信用证结算货币是美元,欧元是第二大结算货币,但它只占有很少的国际份额,2010年所占份额是10%,2012年下降为7%。值得一提的是,人民币正占据更大市场份额,虽然它的基数比较低。

(二)贸易融资平均期限在半年以下

根据ICC(国际商会)的贸易数据,贸易融资的平均期限在3.5个月左右,信用证和担保的期限要稍短一些。由于在新兴市场国家,贸易融资通常被视为流动资金贷款的一种替代,这些国家的贸易融资期限会更长些。比如,在巴西贸易融资市场上占半壁江山的ACC(即Advance on Exchange Contracts)就发挥了流动资金贷款的功能,它的平均期限在6个月左右;印度贸易融资平均期限通常也在半年左右。

(三)信用证占据主流位置

根据ICC(国际商会)的贸易数据,过半的全球贸易融资涉及到信用证和担保产品,其余则是短期出口买方或卖方信贷。信用证在全球进出口贸易市场上占据重要地位,支持了约15%的全球进口贸易,2011年、2012年涉及信用证的贸易额约为2.8万亿美元。具体到行业上来看,不同行业对信用证的依赖程度不同。对信用证的依赖程度取决于商业模式、商品属性、企业间贸易的地位、进出口方之间的关系等因素。例如,信用证在大宗商品贸易中使用频繁,因为大宗商品的属性决定了它们易于作为抵押品。

(四)贸易融资中银保合作关系更为密切

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以来,银行对各类贸易融资的审批条件变得非常慎重。银行对贸易融资风险的审慎态度使得出口信用保险的作用更为突显。在很多情况下,银行要求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以规避银行的放款风险。可以预计的是,在未来贸易融资领域中,银保合作关系会越来越密切。

三、我国贸易融资的特点

2008年金融危机导致全球贸易出现萎缩,特别是欧美市场表现低迷直接导致我国进出口总额增速放缓,但依然有17.8%的增幅。我国各大银行也在适时推出贸易融资新产品以适应不断变化的贸易状况。综合来看,我国贸易融资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贸易融资使用日益广泛,且以信用证为主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进出口贸易日益增长,成为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强大动力。作为支持进出口贸易的贸易融资不断受到重视,其能够得以广泛使用主要有两个原因。

第一,从需求方面来讲,贸易融资利率实现了自由化。与之形成对比的是,2013年7月之前,我国大部分银行信贷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设定的利率下限。这造成贸易融资的平均利率要远小于国内银行贷款利率。2012年我国银行贸易融资加权平均利率(贷款人可以是中国银行以及外国银行、企业)为5%,而官方一年期贷款利率为6.31%,实际贷款利率还要远高于这一数值。

篇3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都在不遗余力地推动本国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发展。在激烈的国际服务贸易竞争中,各国出于自身的经济利益要求,对国际服务贸易实行了严格的保护主义政策,纷纷设立服务贸易壁垒用来保护本国有关部门免受外国服务者的竞争。据统计各国设计出的服务贸易壁垒已多达2000多种。在后金融危机时代,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服务业的对外开放中也存在着如何进行合理保护的问题,因此,我们有必要对后金融危机时代服务贸易壁垒的新特点进行分析,为我国服务业的开放和适度保护带来一些启示。

1.服务贸易壁垒和分类

所谓服务贸易壁垒,一般是指一国政府对外国服务生产者或提供者的服务提供销售所设置的有障碍作用的政策措施,即凡直接或间接地使外国服务者或提供者增加生产或销售成本的政策措施,都有可能被外国服务厂商认为属于贸易壁垒。许多专家学者按不同的方法对服务贸易壁垒进行了分类,萨皮尔和温特(1994)、Trebleilcock和Hoekman和Primo Braga(1997)、Hardin和Holmes(1997)等人都对服务贸易壁垒进行了分类。

1.1 服务产品移动壁垒

它以限制服务产品移动来达到保护的目的。通常包括数量限制、补贴、政府采购、税收制度、落后的知识产权体系和歧视性的技术标准等。如给予一定的服务进口配额;要求服务厂商在当地购买设备,使用当地销售网或只能租赁而不能购买;给本国服务厂商提供补贴,规定公共领域的服务只能在本国市场上购买;对外国厂商使用设备型号、大小和各类专业证书的限制;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够等,这些都有效阻碍了外国服务产品和服务厂商的进入。①

1.2 资本移动壁垒

主要形式有外汇管制、浮动汇率和投资收益汇收的限制。外汇管制主要指政府对外汇在本过境内的持有、流通和兑换,以及外汇的出入境所采取的各种控制措施。外汇管制将影响到除外汇收入外的几乎所有外向型经济领域,不利的汇率将严重削弱服务竞争优势,它不仅增加厂商经营成本,而且会削弱消费者的购买力。

1.3 人员移动壁垒

作为生产要素的劳动力的跨国移动是服务贸易的主要途径之一,也构成各国政府限制服务提供者进入本国后从事经营的主要手段之一。这种壁垒主要涉及种种移民限制和烦锁的出入境手续。由于各国移民法及工作许可、专业许可的规定不同,限制的内容和方式也不同。

1.4 开业权壁垒

它又称生产创业壁垒。主要表现为资格限制、股权限制、经营业务限制以及许可证限制四个方面,即包括禁止外国服务进入的法令到东道国对本地成份的规定等。例如禁止外国服务提供商进入某些行业实行垄断,或者禁止外国服务人员进入本国从事职业服务工作,或者对某些行业实行政府垄断等。

2.后金融危机时代服务贸易壁垒的新特点

服务贸易壁垒多以出口管制、国内政策、制度性壁垒、技术性壁垒和知识产权壁垒等非关税壁垒形式进行,服务贸易壁垒种类繁多、保护程度高。百年一遇的金融危机以及由此引发的世界经济衰退,对服务贸易壁垒产生了很大影响。在后金融危机时代服务贸易壁垒除了具有以往的特点外,还具有一些新特点。

2.1 “金融保护主义”在投资和金融领域盛行

所谓“金融保护主义”是指特定国家政府要求本国商业银行优先对国内项目提供贷款、收缩在海外市场的货款规模,甚至将此作为决定是否救援商业银行的前提。如美国奥巴马政府的金融稳定方案要求金融机构撤回所有可以利用的资本应对金融危机产生的压力。还有一些欧盟成员国则要求金融机构优先向本国企业进行贷款以帮助本国实体经济复苏,担心资金外流。这种“金融保护主义”使后金融危机时代国际投资相对放缓,威胁到正常的国际投资。

2.2 “就业保护主义”严重

由于受金融危机的影响,西方经济遭到重创,自信心下降,社会矛盾急剧上生,社会思潮趋于保守,各种贸易保护主义抬头,贸易保护的实质就是就业保护。美国金融业、汽车业、房地产业等支拄产业均纷纷陷入泥潭,大量工人失业,美国政府正在积极阻止企业雇用外籍员工。至少三条合法移民之路已经竖起了“路障”。以美国保守党为代表的部分保护主义者提出“裁员先裁外国人”的主张。美国参议院已通过决议,要求接受美国政府救援的美国银行在雇用员工时必须先考虑美国公民。英国人已经开始实行新的移民政策,移民官将对申请人的收入、年龄、学历和英语水平打分,目的是将“低技能人士”挡在国门之外。

2.3 服务贸易壁垒与投资壁垒、与政府对人员信息限制联系密切

由于服务消费的当地化倾向,服务贸易与投资通常是密不可分的,因而服务贸易壁垒往往与投资壁垒交织在一起并通过投资壁垒实现,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服务业的投资活动都受到比其他产业更严格的限制,服务业的外国直接投资不仅受制于东道国总投资政策投资壁垒,而且还受到国家战略乃至社会文化政策约束,各种投资壁垒在一定程度上也就是服务贸易壁垒。此外,政府对人员、信息及携带信息的货物移动的限制也构成对服务贸易的壁垒。比如,对人员移动的限制会阻碍旅游服务以及教育和专业服务的国际间贸易。

2.4 服务贸易壁垒更具刚性和隐蔽性

由于服务贸易标的的无形性、不可储存性、生产与消费的同步性等特点,使得各国政府对本国服务业的保护无法采用传统的关税壁垒方式,政府只能在施展影响的领域,比如在进口服务的外汇买卖方面、对“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的资格与活动方面加以限制,因此服务贸易的壁垒只能采用非关税壁垒,这种保护通常都通过国内的产业政策、就业政策、贸易政策加以施行,与货物贸易壁垒相比往往更具刚性和隐蔽性。

3.我国应对服务贸易壁垒的对策建议

3.1 优化服务行业内部结构,提升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

我国服务贸易与发达国家相比规模仍然偏小,缺乏国际竞争力,而且服务行业内部结构以劳动密集型服务业为主。因此我国应投资和优化服务行业的内部结构在充分发挥传统服务产业优势的基础上,有重点地发展高层次的技术人力资本密集型服务业,推动服务贸易产业升级,组建一批国际服务贸易企业集团,提升我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

3.2 保护与开放相结合

我国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对国内幼稚的服务业、高新技术服务业和战略服务业可进行有效的保护。防止因外国服务提供者进入太多、竞争过度给国内服务业造成巨大的冲击,减少国内服务市场的动荡。应实行渐进式的对外开放战略,对我国具有较强国际竞争优势的服务行业可以优先开放,且实行较大的开放程度,而对涉及国家、机密、安全的服务行业,应分行业、有选择、有步骤地开放。

3.3 应充分利用GATS跨越服务贸易壁垒

WTO《服务贸易总下法协定》为服务贸易国际化、自由化及法制化奠定了基础。我国应坚持以发展中国家的身份,审慎承诺服务开放的内容和步骤,利用GATS的豁免条款和例外条款,深入研究GATS在义务豁免、例外情况方面的相关规定和实践经验,研究GATS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与差别待遇,充分享受我国加入WTO给服务贸易带来的利益。②

3.4 加快培养熟悉服务贸易业务的复合型人才

目前我国服务贸易领域人才比较匮乏,懂得国际服务贸易国际条约、国际法规的人才短缺,影响了我国在对外谈判中的地位。因此,我国应大力提高人力资本素质,加强复合型人才的培养,使他们熟练掌握GATS和国际惯例,积极参与国际服务贸易事宜,灵活运用国际惯例维护我国的权宜,使我国服务市场减少冲击,同时最大限度地分享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利益。利用国外高技能高学历人才在海外找工作难,存在就业风险的时机,积极出台政策吸引海外人才。

注释:

①②邓庆.发达国家服务贸易壁垒研究及我国启示[J].黑龙江经贸,2008(7).

参考文献:

篇4

中图分类号:F41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09)12-0021-04

每次危机的爆发和蔓延往往伴随产业和社会的深刻变革,也正是这些变革帮助各国走出衰退的泥潭并迈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从各方面迹象看,本轮金融危机将催生以“能源经济革命”为目标、以清洁能源投资 为主要内容的第四次科技革命,正成为主要发达国家经济复苏和经济可持续增长的主力引擎和最新动力,主导21世纪全球经济重要支点。

一、全球清洁能源投资的特点

(一)清洁能源投资增长迅速

2004-2008年,全球对清洁能源的投资从340亿美元增加至1550亿美元,约占目前全球能源基础设施支出10%左右。在2008年下半年全球性金融危机爆发之前,全球清洁能源投资一直都是以每年近50%的速度呈跳跃式向上增长,特别是与2004年相比,2008年全球清洁能源投资增长近4倍(见图1)。

(二)投资价值链环节:从清洁能源基础设施投资扩大到能源配送、储存和效率投资

向低碳经济的转型不仅需要增加新的清洁能源基础设施,而且在能源配送、储存和消费等环节也需要大规模的转变。近年来,清洁能源投资领域也已从其基础设施投资逐步扩大到降低能源资源消耗和减缓碳排量增速的能源效率投资、提高电力配送效率的智能电网投资、用于节能汽车和电器的能源存储技术方法投资以及应对碳价格上涨的碳捕获和封存研发投资。日本2009财年预算中用于提高能效的预算占全部清洁能源投资的47%,比能源基础设施投资26%的比重高出21个百分点。奥巴马政府推出美国电网改造为智能电网的商业计划,初期投资1.5万亿美元,长期投资5万亿美元。

(三)资金来源:以企业内部资产负债表为主体的资产融资

清洁能源的融资渠道主要有四类:一是风险投资和私人股本基金投资于开发清洁能源技术的公司的股权;二是通过公开市场对开发清洁能源技术和清洁能源发电的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三是通过公司内部的资产负债表投资于清洁能源发电项目的资产融资;四是新的企业买主购买开发清洁能源技术或经营清洁能源项目的公司的现有股权价值的兼并和收购。数据显示,在各年新增清洁能源项目投资中,80%来自资产融资(见图2)。此外,创新型小额贷款正成为某些发展中国家为有效解决能源短缺,支持清洁能源小型项目建设资金的重要融资方式。

(四)投资项目:主要集中在风能领域,太阳能项目投资增长迅速

风能作为最成熟的清洁能源技术,2007年其发电量已达到所有清洁能源新增发电量的一半以上,其稳定、风险可控的经济效益已成为投资者投资的主要领域,每年风能领域投资约占清洁能源发电容量投资的三分之一以上(见图3)。由于投资者支持硅胶薄膜和太阳能发电等新兴技术,太阳能成为近年来投资增长最快的部门。2007年太阳能领域吸引177亿美元的项目融资,占全部新增投资的近四分之一,同比增长250%。2008年对太阳能的总投资额约为260亿美元,较2007年增长10%。

(五)地理区域分布:由欧洲逐步蔓延至美国及中国等新兴市场国家

近年来,在对清洁能源投资增加的同时,在地理区域上也呈现多样化的分布态势。2004年以前,清洁能源仅限于丹麦、德国和西班牙的风能。随着石油、天然气等传统能源价格的不断上涨以及部分发展中国家能源短缺日益严重,清洁能源产能的扩张已从欧洲转向能源消耗高的中国、美国。2007年,发展中国家(非经合组织)吸引了资产融资的23%,而2004年仅为13%。尤其是随着金砖四国(特别是中国、印度、巴西)将清洁能源作为其能源发展战略之一及其经济的迅速增长,投资资金也开始大量流向这些国家。[1]

二、金融危机下全球清洁能源投资发展趋势

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各国为应对全球性金融危机相继出台一揽子经济刺激计划。在这些金额庞大的刺激计划中,清洁能源经济已经成为主要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韩国、欧盟经济复苏和未来经济可持续增长的主力引擎和最新动力。

(一)发达国家在现有清洁能源技术的基础上加大应用范围

以美国为代表的欧美发达国家由于在金融危机以前就拥有较为完善的节能法规和先进的节能技术,这些国家的经济刺激计划中关于能源改革主要侧重于扩大节能技术的应用范围。以清洁能源法规和技术都发展较为成熟的美国和日本为例,奥巴马政府的战略意图非常明确,发展大量清洁能源产业集群和广泛运用节能技术,已成为美国政府本轮能源改革的发展方向。美国约660亿美元的预算资金是为振兴清洁能源产业,占全部刺激计划总支出的8%,以此带动美国进口石油的资金转向清洁能源,再造美国富有竞争力的能源产业,占领未来能源发展的制高点,进一步主导21世纪全球经济。[2]日本的节能政策和措施主要运用在住宅、办公室和交通运输领域。为了促进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的普及和发展,2009年度日本财政预算中相关预算比2008年度增加约1300亿日元,增长幅度为50%。

(二)新兴市场国家在推广清洁能源技术的应用,并加大科技研发力度

近年来,新兴经济体经济的迅速发展与依靠能源密集型的工业相辅相成,部分国家为实现产业升级,降低能耗,加大了清洁能源研究开发和应用力度。以韩国为例,385亿美元的经济刺激计划中,310亿美元用于资助27项非晶硅膜太阳能电池、生物能电池等低碳技术研发,约占其全部刺激计划资金的80%。其目标是从根本上改变韩国经济结构和97%的能源需求依赖昂贵的进口燃料的能源结构,促进韩国从贸易立国转为科技立国。同时,借助整合信息技术和节能技术,建设全球第一个国家级智能电网,提高输电效率。韩国政府承诺建设上百万个清洁能源住宅,提高超过百万户家庭的能效。从2009年下半年起,政府将陆续推出一系列清洁能源增长刺激计划,并着眼于长远的能源结构和清洁能源消费方式。

(三)政府投资以财政政策为主,金融政策为辅

金融危机使发达国家失业率持续上升,金融机构慎贷、惜贷严重,为保持清洁能源行业的发展势头,各国刺激方案主要依靠财政政策为主,金融政策为辅。如美国财政部以直接拨款补助金的方式代替以往用清洁能源生产的税收抵免政策。根据现行法律,纳税人可以要求对用清洁能源设备发电、投资购买清洁能源固定资产给予税收抵免。这些税收抵免政策将吸引私人资本投资于清洁能源项目。但是,目前的经济状况已经严重损害了这些税收抵免政策的效力。因此,《美国经济复苏与再投资法案》允许纳税人直接从财政部领取补助金以替代税收抵免。这部分补助金相当于清洁能源设备成本的30%。[3]日本的税收措施主要是对提高能源效率和使用清洁能源的工业投资给予加速折旧,以及对清洁能源投资给予所得税税收抵免。作为辅助措施的金融政策主要是向清洁能源项目投放低利率贷款或进行贷款担保,以激励普通投资者在清洁能源领域的发展。

三、推动我国清洁能源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增加清洁能源供应和消费比例,为其提供相对稳定的发展空间

一是增加清洁能源供应,提高清洁能源供应比例。自2006年6月颁布《可再生能源法》以来,我国能源结构中以火电结构为主、清洁能源比例太少的状况没有得以根本改善。由于我国能源消费仍将持续增长,传统能源仍未优质化,同时风电、太阳能、生物能等可再生能源属于长期战略性替代能源,有较长的研发示范周期。因此,目前我国应尽可能发展短期内就可以大规模提供能源供应的清洁能源,如水电、核电及天然气作为现阶段清洁能源,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这些可以市场化的清洁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

二是在能源消费方面,各级政府应通过政府采购来促进清洁能源市场发展。由于在世界上主要的经济体中,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经济活动占国家经济活动总量的35~45%,所以公共部门的采购可以成为强大的力量。在政府采购中应要求使用清洁能源,为在运输、供热以及电力领域的领先革新者创建有保障的市场。

(二)改进与落实针对清洁能源产业的财政税收政策

一是调整和完善清洁能源增值税政策。清洁能源在我国属于新兴弱小产业,清洁能源产品的可抵扣额非常有限,而我国目前只对部分清洁能源产品给与增值税优惠,税收优惠政策缺乏系统性和完整性。我国风力发电无进项额抵扣,导致风力发电增值税即便减半征收,其实际税负也远高于火力发电。建议进一步降低风力发电增值税率,至少应与火力发电相当或更低。

二是调整和完善清洁能源企业所得税政策。在未来我国所得税并轨改革中,要从国家层面研究制定促进清洁能源发展的措施。对所有的清洁能源产品一律规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实行投资抵免制度,即清洁能源企业的投资可以用新增所得税抵免一部分;实行加速折旧,加大研发费用的支出份额。

三是调整和完善清洁能源设备进口关税政策。目前内资企业在引进国外先进设备上处于不平等地位,今后应逐步缩小乃至消除内外资企业在进口设备税收优惠上的差距,对利用国内资金进口国外所有清洁能源设备,应等同外资企业,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以确保内外资企业保持同等“国民待遇”,促进清洁能源发展。

(三)加强电网规划和布局,将智能电网建设与清洁能源发展紧密结合

一是加快制订风能、太阳能发电并网等相关标准规定。目前,电网规划和建设的滞后,电网的资源配置能力远不能适应清洁能源大规模接入、远距离输送和大范围消费的需要,也影响了可再生能源产业(尤其是风电产业)的进一步发展。要积极推动建立电网与清洁能源统一规划、统一审批、协调发展的新机制,统一国家技术标准。在布网和输配电新技术应用等方面充分与风电等可再生能源的整体发展规划与布点相配合。借鉴发达国家经验,给电网企业明确下达收、售可再生能源电量的任务,如可明确未来各个时期收、售的可再生能源电量占其全部销售电力的比重应分别达到的目标等。[4]

二是确保电网企业对可再生能源企业所发电力全部收购。由于自然条件和地理位置等原因,绝大部分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都存在着电力供应量不稳定、电源地远离电力用户等方面的竞争弱势。一旦遇到局部地区电力供应过剩,电网企业不时会有限量收购可再生能源所发电力的倾向。建议各级电监机构强化对《可再生能源法》的执行力度,确保无论电力供求关系如何变化,各级电网企业都认真执行《可再生能源法》,履行对风电等可再生能源企业所发电力全部收购的义务。[5]

三是扩大分布式电网应用范围。我国在电网回购小规模清洁能源技术方面已不存在技术难题,应鼓励五大发电集团之外的普通居民或小型企业利用自然条件,如小型风电、太阳能电等销售给电网,从而保证小型清洁能源的上网比例,提高居民一次性能源消费中清洁能源所占比重。

(四)运用金融手段撬动清洁能源发展

一是运用货币与信贷政策对清洁能源产业提供激励。面向清洁能源发展的金融投入,应该在利率优惠、专项再贷款支持上实现政策引导,特别对于在短期内不具备较高盈利能力的清洁能源项目,应该鼓励、引导项目投资机构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和银行间市场的企业债券及金融债券。

二是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特别是私募股权投资市场。新兴产业往往与商业银行信贷不相符合,只有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特别是在国内主要金融中心城市发展产权交易市场和私募股权投资,以风险投资的方式把社会资金动员到清洁能源产业,推动清洁能源部门的快速增长。■

参考文献:

[1]袁炜,成金华.中国清洁能源发展现状和管理机制研究[J].理论月刊,2008,(12).

[2]杨明钦.美国经济危机的复兴与应用清洁能源、节能技术的关系[J].中国能源,20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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