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12 09: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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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核内容:
1)考德。具体内容包括:
(1)政治态度:忠于人民、热爱祖国;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间的利益关系。
(2)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遵守社会主义公德。
(3)工作作风: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谦洁奉公,不贪污受贿;处理问题公正,坚持原则,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2)考绩。具体内容包括:
(1)工作质量:对工作认真负责、无差错、无事故、质量符合标准;工作令人放心,经得起检查。
(2)工作效率:工作速度快,效率高,数量多,能完成或超额完成规定指标和工作任务。
(3)工作成绩:工作出色,成绩突出,成果多,论文多;服务质量高。
3)考勤。具体内容包括:
(1)事业心和勤奋精神:有事业心,热爱医院,热爱本职工作;平时能抓紧时间学习和钻研业务;工作勤奋;有上进心
(2)服务态度:全心全意积极主动为病人服务,态度和蔼;不同病人发生争吵。
(3)劳动纪律:自觉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上班时间不做私活,不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不迟到、早退。
(4)团结协作:服从组织分配;新生上级;团结同志;能顾全大局,主动帮助上级和同志做好各项工作;敢于挑重担。
(5)出勤率高:能出满勤或病事假不超过全年的工作天数的3%
四)考能。具体内容包括:技术操作水平程度;工作经验是否丰富;能否带教新同志;管理能力和计划性如何,能否解决工作中的难题;专业理论基础水平、知识面如何;判断力和
处理问题能力;能否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等等。
【中考志愿填报常见问题】
1、如果不把本校或某校填在第一志愿,是否影响录取?
一、组织领导与工作职责
按照《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务公开实施办法》(粤国税发〔*〕124号,下称《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在本级国税机关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推进办税公开工作。征管部门负责办税公开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各有关部门依据《广东省国税系统办税公开事项表》(下称《事项表》)“公开具体事项”对应的“责任部门”,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
二、公开事项
办税公开是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务公开工作的细化和深化,各级国税机关和部门要在巩固扩大已有政务公开工作成果基础上,将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和纳税人普遍关心的有关事项、容易出现不公平、不公正甚至产生不廉洁行为的环节以及其他需要特别予以监督的事项,作为办税公开的主要内容,向社会及纳税人公开。办税公开事项的具体内容、责任部门、公开时间及公开期限详见《事项表》。
基层征收单位要重点选择纳税人权利义务、办税程序、办税时限等与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密切相关的方面进行公开。
三、公开形式
办税公开的形式按《办法》的有关规定实施。市局以门户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为主,区、县局、分局以政务公开栏、办税手册(指南、指引)、电子显示装置为主;同时,辅以文告、报刊、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形式。各区、县局应当充分发挥办税服务厅的主阵地作用,在办税服务厅设置电子触摸屏、显示屏,公布《事项表》中的公开事项;争取在大厅内设置一台能够与省局、市局网站连接的计算机,使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也能够及时了解省局、市局的公开内容。
四、工作要求
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日常考评和年度考评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绩效考核和行政问责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考核与评议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奖罚并重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及范围
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驻城涉及城市管理职能的单位(部门)和其它机关事业单位。
三、考核内容及分值
(一)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1000分)
环境卫生管理(160分)、市容市貌管理(100分)、规划管理和违法建设控制(70分)、市政设施管理(100分)、园林绿化管理(150分)、建筑工地管理(50分)、农副产品市场管理(60分)、背街小巷、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管理(60分)、社会综合考评(100分)和交办任务(150分),另外设加减分项目,(具体内容见附件一)。
(二)涉及城市管理职能的单位、部门(1000分)
单位内部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和夜景亮化情况(200分);“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情况(300分);包路段任务完成情况(200分);履行城市管理职能评价情况(200分);县委、县政府和县城市管理委员会交办任务完成情况(100分);(具体内容见附件二)。
(三)其它机关事业单位(1000分)
单位内部环卫、绿化、美化、亮化情况(300分);“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情况(300分);包路段任务完成情况(300分);县委、县政府和县城市管理委员会交办任务完成情况(100分);(具体内容见附件三)。
四、考核组织
将城市管理责任考核工作纳入县城区网格化管理体系统筹实施。县城区网格化管理督导组负责对街道、经济开发区和驻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日常检查、督导;县城区网格化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城区五大网格的考核、评比工作。街道、经济开发区和县直各职能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考核组织,负责责任范围内的城市管理考核工作。
五、考核方式
(一)考核采取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日常考核占总成绩的30%,定期考核占总成绩的70%。
日常考核实行属地化管理,街道、经济开发区分别对辖区内社区(村居)、单位和小区进行考核;驻城职能部门包路牵头单位对路段内的单位进行考核。日常考核成绩于每月5日前上报县城区网格化管理办公室。
定期考核由县城区网格化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每月8日前定期对城区五大网格、83个小网格进行考核,并进行汇总得分、排出名次。
(二)每月月初,县城区网格化管理办公室组织召开由街道、经济开发区和驻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城市管理考核点评会,通报当月考核情况,公布各单位的考核成绩,分析点评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落实整改措施。
(三)每季度,县城区网格化管理办公室邀请城建线领导、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街道、经济开发区和驻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城市管理职能履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划分等次,得分在季度内连续三月使用。考核评价折合分数为:考核等次的上限*选票数或各考核等次的上限*选票数之和/有效票数,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年终,县城区网格化管理办公室根据各单位月度考核得分计算年度平均分,按得分情况评选出优秀(800—1000分)、合格(600—799分)、不合格(600分以下)三个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