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管理知识范文

时间:2022-03-10 17: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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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管理知识

篇1

连锁超市的理货主管是营运部门中各项工作的基层参加者和指挥者,又称为课长。以扬州大型连锁超市世纪联华为例,该超市的营运部门按商品品种进行归类(见图),分为5个处,而每个处又按照具体商品类别分成几个课,作为各课的基层管理者―理货主管,对内是管理者,对外又是业务人员,工作任务具体又繁重,必须保证本课商品的正常周转和销售,实现一定的营业额。这就要求其具备全面的素质和能力。

理货主管的素质和能力大小在其日常工作中得以全面的反映。本文以扬州世纪联华超市清洁用品课理货主管朱课长为例进行说明。

一般来讲,理货主管的人员管理幅度不是很大,4名~5名理货员,但涉及的商品细类很多,几十甚至上百种,所以要求其具备的商品管理的能力会更复杂一些。

一、控制商品周转能力

控制商品的库存量,提高商品的周转率,是连锁超市增加营业利润的重要途径。作为理货主管,要把好第一关。

控制商品的周转速度,最重要的是必须具备统筹安排订货的能力,确保本课商品满足销售的需要。订货量既不能过多,也不能太少,必须最大限度地接近销售实际需要。

如朱课长作为清洁用品课的主管,需要能重点分析下列因素:

1.决定夏季商品的订货时期与数量。2.要掌握各项单品的销路状况。3.对于畅销品,必须根据其销售状况,调整订货数量。

在统筹安排订货量的基础上,理货主管要每天检查店内货品的缺损情况和库房的存货情况,并对库房里的滞留货品做适当的调整。这样才能控制商品库存数量,提高商品的周转率。

二、规范排面商品陈列能力

科学合理的陈列布局能在销售终端提高商品的附加价值和品牌价值,给购买者造成强烈的视觉冲击,从而刺激顾客的消费欲望。作为超市一线的管理者,必须熟知商品的陈列规则,并对理货员进行指导,保证本课商品的陈列科学合理,符合消费者的行为习惯。如朱课长在安排清洁用品课商品的卖场布局时,根据商品周转的信息,对部分商品的陈列进行调整,以保证商品的销售。

三、规划商品促销能力

配合超市整体的促销活动主题,理货主管必须能够根据本课商品的特点,提出商品的具体促销方案,特别是要能够制订出行动计划。如朱课长根据总部海报和门店海报上显示的商品促销总计划,提出本月杀虫剂商品主要采用卖场的时点广告即POP广告来做促销。操作形式是通过悬挂纸旗、张贴彩色海报来实现。

为了提高客流量,增加超市的销售额,理货主管要能够利用自己在卖场时间长,与顾客接触面广的特点,及时搜集顾客信息,与处长进行沟通,推出多样化的促销方式,如体验促销或事件促销等,这也是其规划商品促销能力的重要体现。

四、控制卖场的现场管理能力

理货主管要能够全面抓好销售经营一线的现场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安排本课卖场的销售作业,提高工作质量,控制营运成本。并能及时解决销售和服务作业中出现的问题,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和门店经营指标,满足顾客的需要。理货主管的现场管理能力主要体现在对人员、排面、商品、方法和环境这五大要素的控制。如朱课长每天巡视卖场时,要检查排面上商品的缺货情况,要求理货员及时从内仓库补货;销售区域的清洁卫生以及安全情况;促销员的叫卖和服务方法是否合理有效,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虽说是工作细节,但每一个环节的失误都可能导致营运效率的下降。另外,变化点管理能力也是现场管理能力的重要方面。一旦发现现场营运过程中有妨碍业务开展的问题,要立即分析现状,找出原因,并及时解决。例如朱课长在卖场巡视时发现,杀虫剂促销地堆的POP广告内容标示不清,这有可能造成顾客的错误购买,甚至引起顾客投诉。在这种情况下,朱课长需要立即与美工部联系,更换POP广告内容。

五、安排和培训理货员能力

对于连锁超市而言,每一个课即是一个团队,团队效率的提高与理货主管的人员管理能力密切相关。下属虽少,但是他们都是一线员工,是超市销售和服务的第一窗口,因此理货主管要对他们进行合理安排,并能对他们进行在岗培训。

1.理货员考勤和排班。为实现一定的销售业绩,理货主管必须合理、经济地配置好本课的工作人员,列好排班表,保证正常的进出货、补货陈列和服务水准等。具体可按顾客流量,安排好岗位出勤,使岗位出勤人员的工作性质与顾客流量相配合,并使每一个岗位实现最大效率。2.理货员在岗培训。为确保理货员规范的工作行为,主管要对其服饰穿着、举止以及服务语言进行在岗训练,具体可通过示范和现场指导的方式。

六、综合素质要求

1.过硬的心理素质。连锁超市的经营理念中,顾客永远是第一位的。理货主管在处理理货员与顾客发生正面冲突这类的特殊事件时,要具备较强的心理素质和冷静的态度。分析现场状况,尽量满足顾客的需求,通过道歉和赠送礼品等方式避免顾客的投诉,让顾客能满意而归。当然在处理的过程中,要本着尊重理货员的原则。

2.全面的业务知识素质。理货主管必须具有丰富的商品知识,掌握各类商品验收标准;熟悉商品质量法,了解零售业的法律知识;熟知商品流转程序,具备零售业经营管理知识和现代服务知识;同时具备商品销售企划的知识,人事管理知识以及办公系统操作知识,全面的业务知识体系有助于实现本课的经营目标。当然,理货主管也必须具有较好的身体素质,来保证管理和业务工作的顺利完成。

篇2

非排面是指仓库、各区、课暂存区,商管课的未打单退货区,及排面上层所堆放整件商品。

二、盘点的工作时间安排:

1、在盘点日前两天,要求店面不收货、不退货,清理好所有单据交到店面核算员处,以保证盘点所有数据的准确性。

2、非排面的盘点工作在盘点日的当天白天完成,盘点结束后,盘点地点应贴条示意,不再拆除上货。

3、排面盘点应在当日营业结束后进行。

三、盘点前的要求

1、各区、各课在盘点前应编排盘点排面号,也就是说,在每个排面上第一排标上A-1,第二排标上A-2,编排顺序应是从上到下,依次编排。

2、店长负责制作盘点区域布置图,具体包括,划分人员盘点位置、抽盘、复盘人员名单,根据盘点布置图,店长具体调配人员。收银课合理安排输单人员,商管课合理安排班次及盘点人员,人员确定后,再填入布置图,并张贴出来,让各位员工了解自己的位置。

3、各课对排面商品要进行集中、归位处理,同一单品多处陈列的要集中在一个排面陈列,类似商品不同大类,编码不合理的要尽量剔开,陈列在不易混浠的地方,仓库、暂存区在平时到货时就应按大类推放排列,盘点时,再次整理归类,并进行一次性盘点。

4、商品归位,集中清理后,各排面理货员对所负责的排面要进行大标签、实物、编码的核对,以达到三项相符,对于错码或串码的商品要通知课长,并进行登记,以便在盘点时按正确编码登数。

四、盘点的要求

1、盘点前的准备工作

盘点人员自备圆珠笔、垫板,清楚自己的盘点区域,认识自己的盘点伙伴,做好分工,各盘点人员在课长处领走盘点表时要签名,以证实领走。交回时课长在交回栏签名,以证实交回。

2、盘点应遵循的原则:

盘点开始以后,所有盘点人员应面对货架,按从左到右,从上到下的顺序开始盘点,见货盘货,不允许使用商品作为盘点工具,不允许坐站在商品上,不允许移动任何商品的位置,以便复盘。盘点中注意,按实物销售的最小单位进行盘点,赠品不盘,特价商品按原价盘点,破损、失窃商品按原来实物进行盘点,并单独列在盘底表上。

3、盘点表的填写要求

(1)盘点表一式两联,要求上下对齐,字迹工整清晰,如要涂改,则划去另起一行书写。

(2)排面号要写在六位编码的前面,排面号按从小到大的顺序填写,不允许空号、漏号或排面号从大到小填写。

(3)盘点表有要素,要素分别是:

A、排面号B、六位编码C、商品名称D、商品规格E、商品单位F、商品单价G、商品数量H、签名

(4)商品要按区填写,即食品、非食品不能写在同一张盘底

表上。

(5)生鲜区所有商品一律按进价盘点,如不明进价,则在备注栏写明售价。

五、盘点时课长的工作

各课课长是本课盘点的负责人,工作中应注意几点:

(1)课长对应到人员到岗情况进行检查,对未到岗人员及时上报店面。

(2)发放盘点表时,注意发多少张,回收多少张,确保单据不遗失,单据流转的每一个环节均应通过课长,课长登记后转至下一个环节。

(3)严格检查回收的盘点表,对填写不合格、不完整的盘点表及时更正、补充。

(4)课长应及时组织人员对盘点表进行复盘,统单后交店面核算员。

(5)盘点后的扫尾工作

盘点结束后,各课做好排面、地面卫生,清理盘点、卫生工具,做好第二天营业的准备工作,经各课课长检查许可后,方可下班。

五、盘点电脑操作要求:

1、店面盘点后须当日进行录单,电脑室在盘点当日日结,记帐之后生成本月的电脑帐存数据。

篇3

第三条扶贫超市救助的对象是城市特困居民,包括生活出现临时困难的城市低保户、低保边缘户、优抚对象和因突发事件造成生活困难的居民。

第四条各市要本着“实事求是、科学规划、方便群众、便于管理”的原则确定扶贫超市的布局,原则上每个城区和街道都要建立扶贫超市,有条件的社区可建立扶贫超市连锁店,也可以几个社区联片建立扶贫超市。

第五条区级设立中心扶贫超市,负责接收驻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社区居民价值较大的捐赠款物和街道、社区上交的捐赠款物;捐赠物品的整理、分类、消毒和储存;根据街道和社区的需求,对捐赠物品进行调剂分配;根据需求由政府出资采购救助物品,弥补捐赠物品的不足;价值较高物品的发放。

第六条街道设立扶贫超市,负责本街道捐赠物资的接收、储存、调剂、发放工作,指导、监督社区扶贫超市连锁店建设。

第七条每个社区都要建立经常性社会捐助点。有条件的社区根据需要在经常性社会捐助点基础上,建立扶贫超市连锁店。社区扶贫超市连锁店(经常性社会捐助点)负责本社区居民捐赠物品的接收和多余捐赠物品的上交工作;捐赠物品的发放;调查了解并向街道和区反映特困群众的需求,同时在社区搞好定向捐助。

第八条扶贫超市的物品来源主要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驻军部队和居民个人的捐赠。无法向社会募集而困难群众又急需的物品,也可由政府出资采购。

第九条社会捐赠要本着自愿和无偿的原则,禁止强行摊派或变相摊派。扶贫超市接收捐赠款物后,要向捐赠者出具合法、有效的凭证,将捐赠款物登记造册,妥善保管,做到帐目清楚、手续完备、安全可靠。

第十条对特困群众不适用、不宜运输的捐赠物品,要在征得捐赠者本人同意的前提下,经过严格审批和评估,由区级中心扶贫超市统一进行变卖,变卖所得款可用于购买特困群众急需的生活用品,不得挪作它用。

第十一条特困居民可根据生活需要,凭相关有效证件,向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社区初核、街道办事处审批后,按规定的限额到指定的扶贫超市领取所需物品。

第十二条扶贫超市要向社会公布地址、电话、银行帐号等,对特困群众急需而本级超市无法解决的物品,在本地区张榜募集或向上一级超市申请调剂。

第十三条扶贫超市要及时张榜公布捐赠款物接收和发放情况,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各级民政部门要会同监察、审计等部门对扶贫超市捐赠款物的使用和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篇4

*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政府采购办)负责网上超市的建设和日常监督管理;凡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式选定的定点供应商及其供应的商品和服务,全部纳入网上超市管理。

第三条鼓励公平竞争,对网上超市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商品价格相对优惠。

(一)根据采购人的需求依法采购补充网上超市商品。

(二)合同期内,定点供应商必须对商品价格及时作出调整,并向市政府采购办报送书面申请,保证价格相对优惠;合同期满,定点供应商可以书面申请退出网上超市;没有书面申请的,将继续履行原有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并执行相关的管理规定。

(三)对网上超市中的商品,准许其他供应商按照规定的程序公开竞价;竞价获准入市后,原有供应商自动退市。

(四)网上超市商品因为功能配置升级换代的,在供应价格不变的前提下,供应商可以向市政府采购办提交书面更替商品申请,更替网上超市原有商品。

第四条网上超市商品公开竞价要求和程序:

(一)竞价供应商必须具备《*市询价采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竞价时须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持有《*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登记证书》的供应商不需提供资格证明;

(二)竞价范围只限于网上超市商品,不接受超越范围的商品报价;

(三)竞价供应商必须制作纸质报价文件,于每周二(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0:00邮寄或送达市政府采购办;

(四)竞价供应商必须将报价文件装入信袋内加以密封,并在封签处粘贴封条,密封后加盖公章;装报价文件的信袋上应当写明:

1、报价人名称:××××××

2、采购项目名称:网上超市竞价

3、竞价商品数量:×××

4、注明“评审时由采购机构启封”字样。

(五)报价文件应当包括原商品名称、型号、技术规格、成交价格、供应商名称和竞价商品名称、型号、技术规格、报价、服务承诺等,加盖竞价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六)政府采购机构在市政府采购办的监督下,将当天收到的报价文件集中拆封进行价格比较选择,确定提供最优惠商品价格的供应商及其商品,并于次日登录*政府采购网;在满足功能配置要求的前提下,报价相同的,先送达报价文件的供应商成交;

(七)竞价成功的供应商成为定点供应商,必须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纳入网上超市管理,其服务承诺不得低于原供应商的服务承诺;

(八)未持有《*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登记证书》的竞价成功供应商,需交纳2万元的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在投递报价文件的同时,必须按照竞价商品数量向政府采购机构交纳服务费,一个100元,一次性报价超过5个规格型号的交纳500元服务费。

第六条与网上超市的商品价格相比,降价必须达到以下幅度,供应商可以进行竞价;否则,竞价无效:

(一)单价在100元以下(含100元)降价幅度在5%以上;

(二)单价在100元以上至1000元以下(含1000元)降价4%或以上;

(三)单价在1000元以上至5000元以下(含5000元)降价3%或以上;

(四)单价在5000元以上至10000元以下(含10000元)降价2%或以上;

(五)单价在10000元以上降价1%或以上。

第七条网上超市供应商分立、合并或注销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日内,书面报告市政府采购办。

第八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退出网上超市:

(一)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

(二)违反政府采购合同有关约定的;

(三)商品停产或价格上涨的;

(四)未适时调整商品价格,被竞价退市的。

第(三)款是指网上超市的商品出现生产停产或行业涨价情形的,供应商应提供生产厂商或总经销商(或一级商)的书面证明文件并经批准的。

第九条建立严格的公示制度,竞价成功或退出网上超市的供应商及其商品应当予以公示,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不接受供应商对该公示商品的报价及定点供应商对该公示商品进行的价格调整。

第十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市政府采购活动,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一)提供虚假证明,退出超市的;

(二)合同期内,提供非本企业中标的政府采购目录内商品累计达三次以上的;

(三)因为商品质量或服务被有效投诉累计达三次以上的;

(四)以无商品货源为由不予提供商品,有效投诉累计达三次以上的;

(五)退出网上超市后不履行应当承担的售后服务的;

(六)未经批准擅自退出网上超市的。

第十一条供应商采取恶意竞争或不正当手段谋取竞价成功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市政府采购活动;已经进入网上超市的,退出网上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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