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18 09:3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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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U97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随着我国城市用地越来越紧张,高层建筑成为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措施。因为高层建筑的整个工程投资大,施工周期长,混凝土浇筑量大,高层建筑质量和安全性要求高,因此,加强对高层建筑施工控制管理要点的研究,将会促进高
层建筑施工质量的提升。
一、高层建筑特点
(一)建筑规模大,成本高。高层建筑的施工材料、施工技术和施工周期的确定主要是受制于工程质量。由于高层建筑的建筑面积大很多,跟施工方要详细的估算出来,做好建筑的成本预算,保障项目投资可以确保施工材料的质量和施工技术的牢靠性,其次,高层建筑的要长时间施工,施工方根据每个部门的施工速度,制定科学有效的施工计划,这由施工方的项目投资最后确定,项目投资较大且材料的质量要高。不管施工方式竞标方还是自主施工方,对前期的成本投入都要做好预算,要确保项目投资能够保证施工质量的可靠性。地基设置较深,施工难度较大。对抵抗自然灾害有重要的作用,在进行地基施工时,不仅要考虑到地基的坚固问题,还需考虑到综合因素问题,现代高层建筑一般会设计很多层地下室,地下室一般用于商业或者停车场。对地基施工周期要做好预算,不能只专注于地标建筑的施工,地基施工质量直接影响整个施工质量。
(二)建筑高,施工技术难度较大。高层建筑最大的特点是高度大,高层的高度都在不断的挑战着工程的极限,随着高度的增加,风速也不断的增强,温度也越来越低。除了自然因素建筑的造型也影响着施工,要保证建筑造型同时还要抵御自然因素的影响,这此都增加了施工难度。作业空间的限制,施工设备使用率降低。高层建筑是采用垂直向上的方式建造的,低层建筑扩展方式和底部面积一样方式施工,且高层建筑只能用逐级减小的方式进行建造,这样可以保证较大的作业面积。从而保证建筑施工的可行性,施工原材料的运输较为复杂,需要使用垂直升降机或者起重设备进行运输,同地面施工相比,运输方式较为复杂,严重影响施工进度。工期时间长,受自然气候影响大。高层建筑施工量大,施工周期较长,工程作业要受到季节气候的影响,随着季节的变化,雨雪对高层建筑施工和人员安全的保证都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高层建筑的功能较为复杂,除了本身所要满足的建筑功能外,在建筑内部还要安装电力系统、空调系统、排水系统等,这此复杂的系统相互交错,需要施工方具有良好的设计和组织能力,能够将这此系统有效实用的结合在一起。
(三)地基设置较深,施工难度较大。由于高层建筑中地基承载的重量较大,导致建筑工程的地面建筑工程量大。近几年来,地震等自然灾害的频频爆发,对高层建筑工程的地基要求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坚固的地基一方面能够支撑上层建筑的重量,还能有效的抵抗地震等自然灾害。此外,设计建筑地基时,除了考虑它的坚固问题,还要重视地基的综合利用。现代化的建筑工程的地下一般设计成地下室、停车场或是商用。
二、高层建筑施工管理应注意的事项
(1)高层建筑作业高度高。高层建筑大量的施工作业都是在高空刘行的,50m以上的高空与10多m高度的作业有质的小同高层建筑札面预留洞坠人致死更是常有发生,平时不注意的小石块从百米高写下落可以砸死人。
(2)高层建筑施工交叉作业多。高层建筑层数多,作业立体化,书一个垂直空间许多层次上都要进行工作,上下层次互相造成伤亡事件时有发生。如高层建筑工程,中间作业面有人想看看升降机在哪里,当头探到井道口,而下面正好把升降机开上来,一下子把人轧死。高空落物砸死下面人员的事故就更多了。高层建筑施工不可避免交叉作业,所以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来防范可能发生的事故。
三、高层建筑施工管理控制措施
(1)严格控制配比工程施工前期,配制不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都依照设计要求,而且要送到法定试验机构做级配试验,等级配报告完成后,按照级配做配合比试验(实验室配比),终究确定后才能在实际施工时执行改设计配比。管理的关键就是,级配确定后与现场施工过程中是否能够一致,所以在配比选定后必须要在施工管理中严格控制这个配比的实际应用,同时在实际的管理中建立完善的配比监管和市核制度,做到专人专管。
(2)严格控制养护。高层建筑多采用泵送混凝土进行浇注和施工。泵送混凝土的好处是缩短施工周期,某种程度上改善混凝土的施工性能但在实际的应用过程中某此工程在配比、原材料、振捣控制严格的情况下,还是会出现混凝土强度下降的情况。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就是养护时间不足。所以在高层建筑施工管理中要有专门的制度严格控制养护的时间,做到养护开始到结束都有专门的人员负责、确认。
(3)控制混凝土批次检验制度。每个验收批的混凝土是由强度等级相同、龄期相同,生产工艺条件和配比基本相同的混凝土组成。具体施工中,施工人员会根据相应条件选定混凝土,在这里就会有一个标准差异的问题高层建筑特点决定了其施工周期、混凝土的浇筑、养护等气候条件等存在前后期的差异,所以混凝土试验值的差异性较大,即形成的标准也具有差异,笼统地使用一个批次来评定,势必会有不合格的可能发生,因此应分批,按条件基本相同的施工情况来划分批次并进行评定,这样做既符合国家规范要求,也符合现场实际
(2)垂直度的控制。控制垂直度是保证高层建筑的质量基础,也是关键的环节之一 为了控制建筑大楼的垂直度,首先应根据大楼柱网布置情况,先将大楼四个边角柱的位置确定 在安装四个边角柱的模板时,沿柱外层上弹出厚度线,立模 加支撑,采用吊线的方法测定立柱的垂直度:在保证垂直度100 后,对准模板外边线加固支撑 浇筑混凝土 待四角柱拆模后,其他各列柱以该四柱为基线,拉条钢线,控制正面的平整度和垂直度过程中的垂直度控制,应用激光仪加重锤进行双重较验,这样更能增添垂直度的准确性,同时加上内外双控使高层建筑的竖向投测误差能减小到最低限度
(3)轴线的控制。高层建筑施工过程中,脚手架与施工层同步向上,导致从一些基准点无法引测 因此在0.00结构施工复核轴线无误后,以层楼面为基准在最长纵横向预埋多块200 200 8mm 钢板,在钢板上标出控制轴线或主轴线控制点。二层及以上施工时,以一层楼面为基准在每层楼面相应位置留设200 200mm 方洞,采用大线锤引测下层楼面的控制点,再用经纬仪及钢卷尺进行轴线校正,放出各层轴线和细部尺寸线
(4)建筑裂缝的控制。裂缝分为运动、不稳定、稳定、闭合、愈合等几大类型 虽说骨料内部凝固时产生的微观裂缝不可避免,但从质量角度考虑应尽可能减少。由于高层建筑混凝土强度普遍较高、混凝土量较大、且带有地下室,所以裂缝产生的可能性更大。
结语
高层建筑施工更具复杂性和危险性,必须做好施工管理控制工作,在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的同时,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越来越多的新技术被开发研制出来,及时掌握新技术并将其应用于建筑工程。
一、分包概念及分类
分包是我国在尝试建设市场经济过程中参照国外相关法律及实务管理经验探索出来的一种分工模式。分包能够充分利用分包单位的专业优势、劳务优势,在合作分工的基础上能够总体提升社会建设效率,迅速实现最优的资源配置。建设分包,是总包单位或勘察、设计、总施工单位经过一定的法定程序,在发包人同意下将其承揽工程的若干非关键、非核心工作发包给有一定资质的施工、勘察、设计单位完成的行为。分包又可以分为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两种。
专业分包,又称作专业工程分包,是发包商同意下,总施工单位把所承揽工程的非主体分部分项工程或总包商把工程的勘察、设计服务项目委托给资质条件能承担本工程其他法律主体的活动。值得注意的是,勘察、设计专业分包可以由总包把整个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发包给一个或若干个专业单位,但施工专业分包的工作仅限于建设主体的次要工作或专业性强的其他工作,但是工程主体必须由总包亲自完成。比如某建筑单项工程中,有桩基资质的分包商可以分包该单位工程的所有桩基分项工程,但其不得超出资质范围承揽其他分部分项工程。而作为单项工程主体的承重墙却是不允许专业分包的部分。
劳务分包特指施工总包单位或施工专业分包单位把其所承揽建设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劳务作业交由具有一定资质的专业劳务分包单位完成的活动。劳务企业主要特色就是提供劳务为主,是近年来国家规范“包工头”现象的结果。勘察、设计单位无劳务分包的问题,因其工作性质是以脑力劳动为主,而非密集劳务集成的结果。
二、分包合同的管理
(一)认真确定分包项目
一般而言,分包项目应该是总项目中非主体工程或者非关键工作,同时签订分包合同时必须得到业务单位的同意。因此,施工项目在结合项目总承包合同的各种要求,从实际情况出发,在项目开始之前,确定分包项目。在确定分包项目后,需要上报公司申请立项,在公司审批之后进行分包招标。
(二)严格选择分包商
在确定分包项目之后,总施工单位面临着选择分包商的问题。在选择分包商时,总施工单位要坚持一定的原则,确保选择的分包商有利于帮助总施工单位保质保量的完成全部工程。一般来说,总施工单位需要坚持三方面的原则。
互惠互利的选择原则。总施工单位之后选择分包商,是为了让分包商帮助自身更好的完成工程。承包方与分包方具有共同的目标,保质保量完成全部工程。因此,承包方与分包方必须坚持互惠互利的原则,才有利于推动双方合作的效率。具体说来,总施工单位在确定分包价格时,不能为了节约成本,而过分压低分包价格。否则,分包商在低价格承包合同之后,为了确保自身的利润,会出现偷工减料的现象,从而导致分工工程的质量缺乏保障,对总体工程的质量也会造成消极的影响。总施工单位在于分包商签订合同时,在确保分包商在认真执行分包合同仍有一定盈利空间的同时,可以对分包商制定一定的奖励条款。比如分包商如果能够在保障分包工程质量的基础上,能够对材料的使用量做到较好的控制。承包方可以给予分包方一定金额的奖励。这样能达到双赢的效果。承包方虽然支付了一定金额的奖金给分包商,但依然减少了总体工程的成本。分包商在在保障工程质量的基础上,减少了工程材料的损耗,也获得了额外的奖励。
优势互补原则。承包方在选择分包商不能仅仅从节约成本的角度出发,而是要选择那些具备良好信誉,也具备较强实力的分包商。选择优势互补的分包商。有利总承包方更好的控制整个施工项目的成本和进度。有利于承包方按时高效的完成整个施工项目。
竞争性原则。承包方在选择分包商时,通常都会采用公开招标的竞争性方式。这种充满竞争性原则的竞争方式,有利于选择出于承包商最需要的分包商。承包商引入竞争性原则,并不意味着出价最低的分包商会中标,总包单位对分包商的选择要从多方面因素展开,例如分包商的资质、报价、信用等因素。
(三)加强对分包商资质、资信水平的审核
在签订合同之前,承包方应该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资信水平进行严格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是否达标,是否持有承包工程所需的有效证件,同时分包商需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约能力。如果承包方对分包方的资质和资信水平缺乏严格的把关,导致分包的工程被不具备相应能力和资质的分包商承包了相应的工程,导致最后的工程质量缺乏保障。一旦分包工程出现质量出现问题,承包方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不仅如此,承包方还要注意核对分包商的真实身份,避免分包商诈骗现象的发生。
(四)规范分包合同的签订流程
在签订分包合同之前,需要规范合同签订流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通过规范合同的签订流程,有利于提升合同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具体而言,在拟定项目分包合同时,先由项目部预算员起草拟定,然后结合项目工程的实际情况对合同中的条款进行仔细审核推敲,确保合同的合理性和准确性。在初步拟定项目分包合同之后,承包方需要召集相应的工作人员对合同进行共同讨论,对合同中潜在的风险进行会审,对合同存在的不合理的条款,提出改正的建议。通过会议讨论之后的分包合同,应当避免各种常见的合同风险。除此之外,承包方要对合同的审查执行会签制度,项目部和公司都应该意识到合同行文规范的重要性,注重对合同内容的审核,同时公司各项目部及各部门对最终的合同进行会审、签字,完成合同签订的审批流程。
分包合同一旦签订,承包方和分包方具有密切的关系,分包方如果能够及时高效的完成分包合同,有利于承包方更好的完成全部项目。分包方如果不能及时履行分包合同,将会影响到最终工程的进度和质量,也会对承包方的信誉产生消极的影响。因此,承包方要注重对分包合同的管理,充分意识到分包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参考文献:
对于电力工程项目的分包管理,是降低工程成本,提高工程效益,保证工程质量,维护企业形象,提升企业竞争实力的重要保障。因此,认识到分包管理的重要意义,采取措施,解决分包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管理的质量和效益,对于工程和企业来说,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电力工程项目分包管理
1.分包管理的意义
电力工程分包管理是指工程的业主或总承包商,将一部分工程项目分包给具有一定条件的承包单位的一种项目管理方式。一般来说,分包的形式可分为以下几种。①由业主直接分包,合同由业主和分包商直接签订。②是在业主的认可之下,总承包商找到分包商,并签订分包合同。③总承包商与分包商签订合同,但具体的分包商由业主指定;还有一种,由总承包商将一些项目直接分包给分包商。由此可见,指定型的承包管理工作由业主控制,但大多数情况下,一般的分包管理是由总承包商来负责的。这可以极大地方便总承包商控制和管理分包商,同时,业主对于工程的质量要求也更能得到极大的满足。
2.工程项目分包管理的必要性
对电力工程项目进行分包管理具有很大的必要性。对于工程来说,通过分包,可以激发分包商的竞争意识,提高劳动效率和施工的质量,从而保证了电力工程的效率和质量。而对于分包商来说,可以降低工程负担,减小经济、技术等方面的压力,提高施工速度,降低成本。而对于业主来说,通过选择合适的分包商,将工程分包出去,可以保证工程的质量,满足质量的要求。同时,分包商为了获得更多的承包机会,会主动提高其工程承包的实力,不断提升人才、技术等方面的实力,以低消耗,创造高效率,极大地提高工程施工的能力和质量。
但是,要实现电力工程项目分包的作用,就要加强分包管理,通过制定规章制度,控制分包商在人员、技术以及具体的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管理,减小因分包商的独立性过大而导致的控制不善,效率低下,工程质量监管不力等问题,从而对总承包商的名声和信誉造成损毁。
二、电力工程项目分包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分包量过大。有些项目部工程分包部分超过了总包合同工作量的20%,有些项目点上甚至是全部肢解分包,使之成了一个管理性的项目,严重违反了《分包与劳务分包管理规定》之规定,对企业的长远发展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2.分包队伍选择不规范。如受人为因素的影响,违心地使用有“关系”的队伍,使用一些无资质、低资质、低素质的队伍,一旦出了问题,责任和损失全由企业承担,造成项目亏损。有的项目经理对分包队伍重包轻管,以包代管,安全质量事故频发,损害了企业的信誉和形象,丢失了市场。
3.项目分包管理体系法律制度不完善。由于受计划经济体制的长期影响,项目分包管理的发展历程还不长,涉及项目分包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比较落后,缺乏系统性和可操作性、法律效力太低而且难以施行。
4.工程分包项目的审批、分包方的选择及分包单价的确定不符合《分包与劳务分包管理规定》的程序。比较普遍的是先进来干着,再慢慢补办项目审批、单价确定及合同签订等手续,有的甚至活干完了等到要结算时合同协议书仍然没有。另外,复杂的人际关系也使得分包队伍中关系户居多,往往其资质等级,施工能力及质量进度都难以满足工程需要,严重影响了项目部的规范管理及总体效益目标的实现。
三、提高电力工程项目分包管理质量的有效措施
1.严格做好限量分包的管理监督。根据《工程与劳务分包管理规定》,项目单位因自身施工力量不足或缺乏专项技术的施工力量,为满足工程施工需要,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后,允许对合同中的部分项目进行分包,但不宜超过总包合同工作量的20%,且必须按规定履行项目分包逐级审批手续。
2.加强对工程分包的规范性管理。首先要做到资质审查严格遵循分包评审程序;严查综合实力;必须签订和履行规范合法的经济合同;必须保证重难点和高技术含量工程以自有队伍为骨干;必须杜绝整体分包和层层转包。其次要加强动态管理,抓好现场代表、技术监督人员选派工作,确保分包工程施工全过程工程安全、质量和工期监管有效;抓好分包工程物资采供和验工计价等管理工作,堵塞效益流失渠道;抓好外部劳务制度化管理,适时进行政策传统、形势任务、安全质量、遵纪守法和工艺技术教育。
3.增强分包合同管理。电力工程的施工单位,在施工之前必须要在承包合同中对于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的工程范围以及施工中的安全管理责任进行明确。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要按照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对分包单位进行择优选择,然后签订安全协议与分包合同。其中,分包合同必须对工程的分包性质、施工范围与分包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明确,合同的金额要根据相关造价管理的规定确定。另外,在签订了安全协议与分包合同以后,分包单位才可以进场施工,同时,分包单位要与进场分包人员签订劳务合同,施工单位要根据签订的分包合同对分包单位进行严格审查。
4.加大对二次分包的管理力度。①对于二次分包管理责任的落实。电力工程的施工单位对于二次分包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与艰巨性要有充分认识,统一思想,强化管理,对于分包管理的责任进行全面落实,建立起二次分包的安全管理机制,促进电力工程的安全建设。同时,各单位对于劳务分包与专业分包要做好监督与管理工作,禁止单位以专业分包的方式进行对劳务分包的管理,坚决杜绝违规分包与转包的现象。另外,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和作业范围的要求,强化对于二次分包的资格审查与现场监督与管理,更好地完善二次分包的管理机制。②对于分包单位的资质要求进行明确。按照相关规定,对于专业分包单位的资质要求,要与业主单位进行招标时对于施工单位的资质要求相近。对于特殊高难度工程,要求分包单位具有总承包一级、专业承包一级或者更高的资质。对于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要求,必须要具有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所颁发的建筑业的企业资质,或具有送变电工程的专业承包二级、电力工程施工的总承包二级或者更高资质。③对于二次分包加强现场管理。施工单位要加强对于二次分包现场的管理,对于分包现场人员的基本情况、进出现场时间以及出勤情况进行全面掌控,在开始分包作业之前,要对分包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于变电工程的施工现场进行封闭式管理。另外,施工单位要提高对人员的配置管理,对二次分包现场作业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
5.协管分包。施工单位要对检查、工程、人资、经营、质量以及安全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合理科学地分工,使各部门能够有效地对分包作业进行协调管理,在确保电力工程实施项目的安全建设的前提下,建立完善的单位层面,加强分包管理的安全工作机制,对于工程本部和施工项目部门之间分包管理界面与流程进行进一步地明确,使各部门能够真正对于分包管理进行协调、完善。
四、结束语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3)04-170-01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国民经济得到了飞速发展,其中电力建设事业更是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所在。目前,我国电力工程项目逐渐的市场化,其规模越来越大、涉及的单位及人员越来越多、施工技术越来越复杂、影响因素越来越多,这就必须引入大量的劳务分包队伍参与电力工程建设,并且逐步成为电力建设的主力军。但由于分包队伍中的人员素质普遍较差,专业知识薄弱,甚至没有,管理复杂,使得在电力工程实施的过程中由于施工方式方法不到位,影响施工质量,很容易为今后电力设施的运行埋下隐患,危机系统安全。所以,在电力工程施工分包过程中必须加强分包队伍管理,努力建立其一套基于电力工程的有效的工程施工分包模式。
一、工程施工分包模式的概念
工程施工分包是在承包方经发包人同意后,依法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交给第三方完成的行为,常见的有合作分包、切块分包和劳务分包几种形式。在一些工程量较大,施工技术复杂,施工期限紧迫的项目中,工程施工分包模式被得到了广泛应用,其也可以弥补单一施工企业设备、人力、技术等方面的不足,确保工程按时完成。工程施工分包不是简单的对项目进行切割,需要经过周密的计划安排。参与工程施工分包的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并且承包企业在未经发包人同意的情况下不能擅自将所承包施工项目分包给其他单位,对于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企业完成。虽然工程施工分包模式可以解决单一企业设备、人力以及技术方面的不足,在工期短、任务中的项目中被广泛使用,但如果项目中出现违法分包,会使工程质量得不到保证,为今后工程设施的运行埋下隐患。另外,即使所有的分包单位都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也会在政策法律、款项结算、工程进度、施工安全、工程质量以及项目工程之间的配合等方面产生风险,对工程最终的完成造成一定的影响。
二、加强电力工程施工分包管理,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一)认真审核施工方案,贯彻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对分包商的施工方案加强管理,督促其切实开展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正式开工前,必须要求分包商为他们所负责的工作编写相应的施工方案,并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监督单位要督促负责施工的单位将其施工现场可识别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下发给分包商,并且要求他们完善各类施工方案的安全措施。制定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必须经过中标的施工单位批准并交底后才能施行。
(二)严格审核分包商的施工机具
负责开工的各个分包商必须建立涵盖所有进场机具的作业机具台帐,报送监理单位审核后才可入场。同时,施工机具必须是专业分包商自由或者是租赁的,并且经过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查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相关的证明资料必须保存在现场备查。在施工过程中如果要增加新的施工机具,也得经过监理单位审核合格后才能进场。业主项目部和监理单位的负责人定期对现场进行检查,对没进行报审的机具严格禁止其入场,如过发现未经审批的机具进入施工场地,将严格按照合同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三)严格审核分包商的作业人员资质
各个分包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监督分包单位建立施工人员的档案,审核后上报监理单位审批。对重要岗位和特殊工种的人员,例如:施工负责人、安全员要担任相应的职务,必须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并且成绩合格,拿到合格证书;高空作业人员,机械、电气操作人员等,必须持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证书。国家规定分包商必须为其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同时,进场人员还得持有有效的作业人员资格认定证书和相应专业的资格证书。
(四)加强日常检查管理
“十二五”期间,新疆电网将建成750千伏电压等级的环网,哈密-郑州、准东-重庆多条特高压直流工程也将建成,电网建设任务将十分繁重,安全管理的难度、风险将进一步加大,尤其是本人作为从事过施工和业主的工程建设者,感受到工程分包安全管理一直是电网安全管理的薄弱点,下面本人就电网工程分包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控制措施进行探讨。
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回顾2010年国网部分单位发生的基建人身及电网事故,暴露出工程分包安全管理的基础薄弱、管理责任不落实、安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仍然突出,主要原因是:
1、工程分包安全管理制度虽然多,但可操作性不强;制度执行力不到位,许多制度束之高阁,流于形式。
2、工程分包安全管理不分对象,对分包队伍这一群体的特性没有仔细分析、研究,管理粗放,各类培训、考试不分层次、不分阶段、不注重现场实际,管理效益低。
3、施工企业管理模式与人员素质不能满足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要求,大量使用分包队伍承担电力建设任务,特别是输电工程主要依靠分包队伍完成,基础施工采用专业分包,主体工程采用劳务分包的现象比较多,在劳务分包中现场监管人员素质偏低,不能发挥指导、督查和保障作用,现场安全没有做到能控、可控、在控。
4、工程分包安全管理牵涉范围广,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都有相应的安全责任,但是各方责任制的落实没有建立考核机制,在责任制落实上还缺乏刚性。
二、抓好工程分包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
电力建设工程分包安全管理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不能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新下发的《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及《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要进一步细化内部管理,通过加强工程分包过程控制,实现工程分包安全管理的可控、能控、在控。
(一)高强势、高态势营造加强工程分包安全管理的氛围
1、 制定落实工程分包安全管理目标。各单位要把工程分包安全管理纳入本单位安全管理的总体布局,特别是施工企业在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时,要同步细化、明确工程分包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要把工程分包安全管理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落实在本单位日常工作之中,确保工程分包安全管理各项安全措施到位。
2、 落实各单位、部门责任制。工程建设单位是工程分包安全的管理责任主体,监理单位是工程分包安全的监管责任主体,施工单位是工程分包安全的主要责任主体。各单位行政正职,对本单位的分包工程安全负全面责任,各单位安监部门是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的监督责任主体,各单位工程、技术、技经等管理部门是本单位分包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责任主体。各单位、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认真落实工程分包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3、 工程分包单位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工程分包单位作为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单位,必须具有完整的安全管理体系,依法开展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工程项目业主和发包方的安全管理要求。
4、强化对分包单位工器具的管理。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装备,要在合同中明确予以强制性淘汰,在入场时和实施中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存在落后技术装备、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清退。
5、 充分发挥监理在分包工程安全管理中的作用。监理代表业主行使职权,一定要保证监理资源的有效投入,加强责任心,坚持原则,发挥监理作用,促进分包工程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严格工程分包队伍的安全准入
1、 严格分包队伍的资质审查。分包商资质条件必须符合国家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的相关规定,具备相应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发包单位、监理单位必须严格履行规定的审查、审批职责。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对分包商提供的本工程所需的特种作业人员应认真审核其取证情况,并进行入场验证,发现人、证不符的应及时限令停工并限期整改。
严格执行分包单位“三禁止”制度:即严禁录用未经资质审查或资质审查不合格的分包商;严禁超分包商的资质范围进行工程分包;严禁施工项目部越权自行招用分包队伍。
2、 开展对分包队伍安全施工能力的评估。建设、施工单位在工程发、分包招标时,必须对承、分包队伍的施工承载力进行分析,确保选择配置合格、人员优秀、技术能力强的施工队伍。工程发包单位在分包队伍进场时,必须对分包队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根据工程特点及实际情况组织进行严格的考试、考核,确保其具备必要的组织、管理安全生产的能力。
3、 建立完善分包队伍资信评价体系。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建立分包队伍A、B、C三级资信评价体系,工程发、分包招标时实行资信评价高者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
A级资信分包队伍必须资质审查合格、施工技术能力强,工程安全、质量保障能力强,上年度无施工安全质量事故,无公司查处的违章现场;B级资信分包队伍必须资质审查合格、施工技术能力较强,有独立的工程安全、质量保障能力,上年度无施工安全质量事故,无公司查处的严重违章现场;C级资信分包队伍必须资质审查合格、有独立的施工技术能力,上年度无施工安全质量事故。
4、 严格执行“黑名单”制度。各单位必须继续严格执行工程分包队伍及项目负责人“黑名单”制度,严禁录用列入黑名单的分包队伍和人员,违者将严厉追究有关人员的管理责任。由省公司基建部每年初及时将合格分包商及需列入黑名单的分包队伍和人员挂网通报。
(三)严格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
1、 严格区别对待工程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的不同管理要求。应根据工程实际,合理选择分包方式,并严格依法签订好相关合同和安全协议。原则上能进行专业分包的要选择专业分包的方式;采取劳务分包时,必须由施工承包商负责编制劳务分包作业的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等技术文件、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并在劳务作业前对劳务分包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专业分包不得“以管代包”、劳务分包不得“以包代管”。专业分包要重在对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进行检查督促;劳务分包要重在对分包人员在作业现场的指导和监督检查。无论是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分包单位都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并按照要求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安全培训等安全活动。
2、 加强建设项目工程分包安全管理。强化工程分包核准、审批,加强分包队伍的日常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审批、监管的责任。对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的,追究项目业主、承包方等各方责任。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分包安全监理制度,承担分包管理的安全监管责任,特别是要把好入场验证关。
3、 强化对分包单位的自身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按照国家法律和国家电网公司规定,专业分包商要开展对新进分包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身体健康检查,为分包人员配备合格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按规定对自带的工机具进行规范管理,建立自身的技术、安全、应急救援、风险预控等组织体系,依法依规开展各项安全管理活动等;劳务分包商应按照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安全培训等各项安全管理活动,依法组织劳务人员的身体检查,向发包商选派在册的体检合格的人员等。
(四)实施更加有力的安全监督管理
1、 进一步加大工程分包安全监管力度。强化安全监察部门对工程分包安全管理的监管,严格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加强建设工程分包安全监督若干重点要求》,以强有力措施查处资质不合格分包队伍、安全监管不到位的监理人员以及资质审查不严、安全管理不到位的发包单位。
2、 严格监督分包队伍加强自身安全管理
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监理单位、施工发包单位应严格加强对分包队伍自身安全管理工作的督促和监管力度,对安全管理工作开展不好的分包队伍,应及时依法清退。对监管不力的单位,应依法依规严肃考核其单位、有关负责人和管理人员。
3、 强化分包工程的现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各单位安全监察部门对工程每个分包队伍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监督检查,每半年至少应组织一次工程分包专项监督检查。检查时要对分包队伍安全生产状况及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进行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分包队伍资信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更加严格的实行考核和责任追究
1、 严格落实工程分包管理目标考核。对各单位工程分包中发生的事故,列入各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进行严格考核,对在工程分包管理中违法违规、弄虚作假的,要依法依规从严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部门的法律责任。
2、加大对事故单位的处罚力度。对于在工程分包管理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以及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进行省公司通报,并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罚。
三、结论
笔者从实际出发,针对目前输变电工程分包安全管理存在问题及采取措施的探讨,对从事电网工程的业主、监理、施工及分包方加强分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
中图分类号:P62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3)01-0010-03
一、专业管理的目标描述
1.专业管理的理念或策略
随着经济高速健康发展,国家电力能源需求日益提高,电网架构不断完善,电力建设投资逐年增加,输变电工程建设规模越来越大,电力施工企业承担的施工任务日益繁重。由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基建行业施工任务的不确定性,施工企业规模、人员扩展受到制约,加上电力施工技术的专业性和特殊性,在当前电网建设高峰时期,为了顺利完成施工任务,在国家及国网公司允许的框架内,施工企业对部分工程进行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而如何规范工程分包、科学实施分包管理,特别是分包安全管理,从而实现项目工程安全、优质、按期完成,是我们不断努力和追求的目标和方向。
2.专业管理的范围和目标
2.1分包安全管理的范围
分包管理涉及公司投资(含委托管理)的11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施工,包含了工程建设中施工承包商将其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施工企业完成的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
2.2分包安全管理的目标
通过梳理管理流程,创新各种管理手段,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网公司相关规定在工程项目分包管理中的应用,依法规范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建立分包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提升分包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基建安全事故。
3.专业管理的指标体系及目标值
3.1分包安全管理的指标体系
分包安全管理的指标体系符合《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中对工程项目安全目标的规定,即:
3.1.1 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1.2不发生基建原因引起的一般电网及设备事故。
3.1.3不发生有人员责任的一般火灾事故。
3.1.4不发生一般环境污染事件。
3.1.5不发生本企业有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3.1.6不发生基建原因引起、对公司造成影响的安全事件。
3.2 分包安全管理体系的目标值
二、专业管理的主要做法
1.专业管理工作的流程图
分包安全管理流程图见下表
2.主要流程说明
2.1分包安全管理流程说明
2.1.1开工前由由施工承包商向监理单位提出拟分包内容和类别的分包计划书面申请,经监理单位审核同意后,报建设单位审批备案。
2.1.2施工承包商根据工程项目分包计划,通过招标等方式在合格分包商名册中选取拟用分包商,报监理审查,建设管理单位批准。
2.1.3 确定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
2.1.4 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组织分包商员工定期体检、安全教育培训、机械器具进场检验、监督安全作业行为。
2.1.5 监理单位审查并备案施工中采取的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作业票,监督安全技术交底等。
2.1.6 分级开展安全业绩评价。
2.1.7 省公司基建部对分包安全管理评价结果进行备案并总结改进各单位管理过程。
2.2 创新手段加强分包安全管理
2.2.1 强化制度建设,完善管理体系
制度建设是加强现场管理的源头,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分包的各类规章制度,不走样,不打折扣。
2.2.2加强分包商资质审查,严把入场关
严格开展分包商准入前的资质审查工作,在年度省公司组织的资信评价审查时,除要求各分包商提供国网公司要求的八项资质审查内容外,还增加了以下审查内容。一是增加授权视频资料,要求各授权委托人提供该单位法人代表授权时的视频资料,避免授权委托人通过造假等手段伪造授权委托书,而授权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二是增加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关系证明,要求各分包单位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在该单位不低于一年的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关系证明,避免挂靠、借用资质情况。三是增加分包单位账户信息,要求施工单位对分包单位拨付工程费用时,需将工程款汇入分包单位公司账户,禁止对个人付款。
2.2.3 动态掌握人员信息,确保人证相符
为全面掌握施工现场分包人员基本情况、出勤情况和进出场时间,要求所有工程现场分包人员建立信息卡,涵盖个人照片、身份证号码、血型、工种等基本信息和保险信息等内容,只需持有读卡设备,包括智能手机、PDA等具有二维码扫描器功能即能对当日进场作业人员进行身份核查。按照国网公司要求对变电站工程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在施工区域进出口安装打卡机,对每天进场作业的所有分包人员进行打卡考勤管理。对现场劳务人员证照不齐、作业人员非分包单位职工、作业人员变更不规范的情况,不仅对施工项目部进行考核,对监理项目部连带考核。
2.2.4 利用全程视频摄像,威慑违章行为
以视频监控手段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关于应用视频设备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公司系统11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新建、改扩建工程,220千伏及以上线路工程所有耐张塔、转角塔、牵张场、以及重要交叉跨越区段等区域的作业现场,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全过程全方位视频摄像。建管单位每月初审视频监控资料,发现违章行为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对违章单位下发处罚通知单,违章单位缴纳罚款,并对违章人员进行考核,将处罚情况报建管单位实行闭环管理。省公司每月从建管单位随机调取当月视频数据进行抽查,汇编违章视频短片,在基建月度例会和安全质量分析会上进行通报。
2.2.5 开展短训班,创新培训方式
针对个别施工、分包单位自身培训效果不突出的问题,开展短训班培训方式。凡是在检查中发现违章行为的、安全文明施工达不到标准的、数码照片拍摄不满足文件要求的施工现场,全工地停工培训2~3天,工程业主项目经理、安全专责,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施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专责,分包商现场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均到省公司指定地点参加短期培训,先用一到两天的时间,集中自学相关规程规范和管理要求,学习后在安全题库中随机抽题闭卷考试,考试合格后回工地复工,考试不合格继续自学再考试,直到合格。现场作业人员在工地开展自学直至复工。
2.2.6 建立分包队伍评价考核激励机制
要求各施工承包商对分包队伍的工作业绩实行动态考核、常态管理。对所有分包商实行综合排名,鼓励施工单位优先录取排名靠前分包队伍。对业绩突出、管理优良的分包队伍,对获得国家、行业、国网公司优质工程项目分包单位,除了物质和荣誉奖励外,建议施工承包商列为核心分包队伍,在招投标中进行加分。
3.确保流程正常运行的人力资源保证
根据分包安全管理特点,为确保流程正常运行,实行省公司、建设管理单位和三个项目部分级管理模式。
3.1 省公司基建部质量安全处负责分包安全管理的归口管理,配备安全管理专职人员。
3.2 建设管理单位分为省经研院项目管理中心和地市公司基建部(项目管理中心)。省经研院项目管理中心设置质量安全部,负责全面落实建管项目的分包安全管理有关要求,配备安全管理专职人员。地市公司基建部(项目管理中心)负责全面落实地市公司建管项目的分包安全管理有关要求,配备安全管理专职人员。
3.3 工程业主项目部设置项目经理和安全管理专职人员,负责审批施工承包商申报的工程项目分包计划及分包申请,严格控制施工承包商的分包工程范围;严格审查分包商资质和业绩;对工程项目分包情况进行备案,定期分析上报工程分包管理信息;定期组织开展工程项目分包管理检查;监督检查施工承包商对其分包商的安全管理;负责对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分包管理的考核评价。
3.4 工程监理项目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查工程项目分包计划申请;报送工程项目分包情况并备案;审查分包资质、业绩并进行入场验证;通过文件审查、安全检查签证、旁站和巡视等监理手段,实施分包安全监理;动态核查进场分包商的人员配备、施工机具配备、技术管理等施工能力,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实施闭环管理。
3.5 工程施工项目部设置项目监理和安全管理专职人员,负责对分包工程的施工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分包安全处于受控状态。
3.6 分包单位设置现场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按照施工承包商要求安全、规范开展分包作业,管理自身作业人员,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4.保证流程正常运行的专业管理绩效考核与控制
4.1为强化分包安全管理的有效执行,实现分包安全管理的目标值,建立、健全基建分包安全管理制度标准有效实施的绩效管理评价体系和考核办法,公司采取分级考核模式。省公司对建设管理单位通过综合评价进行考核;建设管理单位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按照合同条款进行考核;施工单位对分包单位按照合同条款进行考核。建管对监理和施工,施工对分包单位均应按照合同签订时的《安全保证金扣款标准》进行经济处罚。
4.2 专业管理信息支持系统
以基建管控系统为信息支撑,及时收集汇总分包管理信息,有效推进绩效考核与控制。
4.3 主要管理制度和标准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进一步加强施工分包安全管理的重点措施》
《国家电网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电网建设施工分包队伍选择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国家电网公司标准化工作手册》
《四川省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劳务分包商资信管理办法》
《四川省电力公司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四川省电力公司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范本》
三、评估与改进
1.专业管理的评估方法
1.1 工程项目分包安全管理评价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评价办法》中涉及分包安全管理的评价检查表,对业主、监理和施工项目部分包安全管理情况分别进行评价。
1.2 对分包商的年度评价按照《四川省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劳务分包商资信管理办法》,从工程安全、环境保护 ,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源配置,企业资信状况,教育培训,合同履约综合评价等方面对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分包商进行评价。
2.专业管理存在的问题
2.1各级管理人员配置不足,素质参差不齐,人员流动性也较大,对各项管理制度理解不深,执行上存在偏差。
2.2 个别施工单位对分包安全管理仍然不到位,重视度、关注度不够。
2.3 分包单位安全基础薄弱,投入不足,安全风险较高。
2.4 分包作业人员更换频繁,流动性较大,分包单位常根据工程紧张程度频繁调度施工人员,给及时准确掌握分包商人员动态和对分包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带来一定困难。
3.今后的改进方向或对策
3.1 持续加强对各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尽快适应掌握管理手段的变化。
3.2 继续加大考核力度,进一步规范分包作业行为。
3.3 督促分包单位规范用工管理行为,加大对现场安全设施、施工机具的投入。
3.4 继续鼓励施工承包商培养、建立核心分包商。
参考文献
1、施工企业产生分包的原因
在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施工企业为了生存发展必然会大量参与市场投标,中标后时常会出现施工单位自有资源(人员、设备、资金、专业技术等)无法满足工程施工的需要。如企业采取临时增加人员,存在经验、业务技能、安全意识等方面的缺陷;如增加机械设备,会企业面临资金周转的困难及机械设备的再次利用的问题。在施工企业资金周转困难的时候,实力专业较强的分包队伍还可缓解施工企业的资金压力。因此具有专项施工资质的操作层的专业分包队伍也自然应运而生,下游的施工分包队伍已是水电企业不可缺少的资源补充方式。特别是工程量大、工期紧、有特殊施工工艺要求的项目,施工分包就更加不可缺少。选择合适的专业队伍分包,不仅可以解决技术缺乏问题,而且更能保证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等满足工程施工要求。如水利水电工程的围堰施工工程,往往要求工期短,见效快,而在围堰填筑时往往也因为要求工期较紧,围堰的补漏工作也较大,即使工程的投入较高,也不一定能取得很好的效果,最终影响工程施工。若将这类工程分包给具有“高效、快速防渗技术”的专业施工队伍,不但能保障施工安全、保证工程质量、满足工程进度还能最大可能的节约成本支出。
综上所述,工程的施工分包是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分工细化的必然产物,施工企业自有资源无法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就使得施工企业不得不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类似施工经验的分包队伍协助完成施工任务了。
2、水利工程分包管理应注意的问题
近年来,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中,工程分包所占的比重正在不断地增加,工程分包管理的好坏,也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形象和利益。要如何将分包工作的管理工作做得更好,使分包施工中的风险最大可能地降低,将分包施工的优势最大限度地发挥,将是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竞争的核心。目前,水利水电工程分包施工中就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2.1分包队伍的选择,是分包管理的首要前提。实力较强的分包队伍不但要具有相应资质和类似施工经验,还应具有施工单位所需要引进的资源。选择正确的分包队伍,可以在今后的管理过程中较为容易,并能起到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到双方利益的共赢。
2.2分包方案的选择,将直接成为制约分包管理的决定性因素,它是工程分包环节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如果选择不同的分包方案,管理的侧重点就不同。比如基础处理工程中的大坝帷幕灌浆工程,如果采取综合延米单价计价方案进行分包,分包队伍就会为了尽可能多的完成工程量,而忽视工程质量,这在一定程度上虽然减少了项目部的管理环节,工程进度能满足要求,但是不利于工程质量控制,施工单位就会侧重于工程质量方面的管理;如果选用注入灰量多少进行计价的方案进行分包,分包队伍就会为了多注入灰量,而忽视了工程进度,施工单位就会侧重于为完成工程进度方面的管理。
2.3分包合同的签订。在签订分包合同前,要做好前期预测工作。首先要做好成本测算,结合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要求,综合分析分包队伍情况,设想在履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事先提出解决的措施;其次不能因准备不足或疏忽而使合同条款留下漏洞,给合同履行带来困难,必须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例如在合同中可以明确规定分包队伍需要投入的人员数量,设备类型、数量,以及明确要在现场负责的管理人等等,以避免合同实施过程中因人员、设备等不到位而影响正常施工。
2.4有效的监控。合同实施过程中,分包队伍有可能为节约成本,往往会习惯使用旧的、成熟的施工方法,以致造成进度滞后的情况时时发生;质量上,在施工过程中,因为监控不力或监控脱节,以及缺乏强有效的监控机构与体系,也往往会导致施工质量无法得到保证,造成安全隐患与质量隐患。
3、水利水电工程分包管理中应注意问题的对策
以上应注意的问题在分包管理过程中经常遇到的,为更好的进行分包工程的管理,应采取以下控制管理办法。
3.1建立合格分包商数据库。好的合作单位是非常重要的,施工单位可根据自身的施工范围及工作要求,建立合格分包商库,选择有实力、信誉好、能长期合作的分包队伍。首先要严格审查其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等;其次,根据以往类似完成工程情况考察其施工能力和信誉情况;最后可根据各分包队伍在合作过程中的履约情况,定期进行评价,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3.2建立分包成本管理控制制度。分包成本管理控制是分包管理的核心内容。
①要根据施工单位自身情况,结合市场情况测算出符合市场要求的内部施工定额。针对工程的施工条件,调查工程所在地的材料价格,测算好所要分包工程的实际成本,通过招投标或邀请招标等方式,寻求合理的分包队伍施工。②要控制分包商的直接成本。重点在材料、机械方面进行管理控制,要在确保分包商的合理利润基础上,尽量的降低分包单价,使施工企业的利润最大化。例如在材料方面,很多工程为了保证质量,业主会提供主要材料如水泥、钢材、柴油等,而施工单位会通过收取一定比例管理费或其他方式提供给分包队伍,即使这样材料价格也会比市场价格低,如果施工单位不与现场施工情况结合,控制材料的领取,往往会出现材料超领的情况,一旦分包商施工退场后,就无法进行核实,施工单位的损失就大了。③要加强质量管理。制定合理的质量目标,尽最大的能力降低质量成本,确保工程的质量,向业主提供满意的产品。分包队伍为了追求最大利润,最常用的手段就是偷工减料,在管理过程中,确保“三检制”的落实,特别是对隐蔽工程,并且要在合同中明确质量标准。④加强分包过程中的进度监控制。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分包协议中应对分包商的总进度目标明文规定作详细说明,明确保证总进度目标得以实现的人员、设备投入计划及数量。鉴于工程的进度监控一般按月为基本控制单元,每月必须对分包单位进行进度考核,考核情况和经济效益挂钩,明确改进措施及拟需增加的施工资源要求。⑤加强安全管理。分包队伍为节约投资,安全措施的投入往往很少,而民工的安全意识也比较淡泊,时有安全事故发生。建立安全管理监控制度可有效的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3.3要选择合理的方案。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地质条件、工期要求等的不断变化,有时会使施工方案、分包方案不断进行变化,为提高劳动生产的效率,采用经济和技术相结合的方法,选择合理的技术方案,即保证工程的顺利施工,又能很好的控制成本。
3.4规范分包合同管理,动态管理。分包合同内容要完善、合同签字盖章、委托等手续要真实合法。针对分包合同条款,尽量避免合同风险。重点要对分包合同生效后的执行、更改、违约赔偿、争端的处理、终止等活动实施有力的监控。除了要督促分包商的工程进度、审查质量与安全外,最关键的是要留有足够的保证金和风险抵押金,严格的签证与支付,绝不可超支或超结。要对工程每个节点进行考核,进度、质量、安全和考核都要与经济效益挂钩,制定奖罚机制,及时合理进行调控。
3.5建立分包管理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完善的分包管理台帐,它包含分包前期测划台帐、分包结算台帐、分包新增变更台帐和分包对上对下对比台帐等。通过上述台帐,能及时分析分包商在投资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能有效地控制分包成本、工程新增变更、工程的计量与结算款的支付情况等。在很大程度上,分包管理台帐制度能有效的避免分包重复计量,使施工单位及时了解分包工程结算支付情况,并且方便了工程完工后的竣工结算工作。
4、小结
在水利水电工程的分包管理上,企业还需不断合理的规范公司的相关制度,做到有制度可依,有法可循。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企业应监督分包商的材料质量及材料的规格和性能。考虑各个部分及各个不同的领域的各种因素给整个工程带来的影响。总而言之,水利工程人员都应该做好分包工作的管理工作,以最大的限度来发挥分包施工的优势,尽最大的能力避免分包施工中的风险,这将是未来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竞争的核心。
参考文献:
目前水利工程建筑市场分包现象普遍存在,违法分包更是屡禁不止,且其隐蔽性越来越好,不深入调查,几乎很难发现。通过在水利工程实际调查中发现,几乎每个施工项目都存在以劳务分包、设备租赁或内部项目承包等形式对主体工程进行违法分包的现象,甚至同一个分包商承揽多项分包合同任务的现象也较为常见,有时两种现象共存,如:有的将一项施工内容分解成劳务分包和设备租赁两种合同分包给同一分包商施工,有的分包商在同一个标段承担多项施工任务。
1 分包的法律层面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下简称《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下简称《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投标法》)等法规都对分包的情形进行了规定,但分包的分类和定义并不完全相同,“分包”、“施工分包”、“工程分包”、“专业工程分包”、“劳务作业分包”等名词也没有统一解释,很容易混淆。
1.1 有关法规、规章对“分包”的定义情况
(1)《建筑法》没有说明“分包”的定义,但明确了一定条件下“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2)《质量管理条例》没有说明“分包”的定义,总承包单位可以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但明确规定了“违法分包”的具体行为(如“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等)。
(3)《招标投标法》没有定义“分包”概念,明确了一定条件下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4)《水利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规定》(水建管[2005]304号)中,将“施工分包”按分包性质分为“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并明确了相应的概念:
“工程分包”是指承包人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与分包工程相应资质的其他施工企业完成的活动。
“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承包人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企业或组织完成的活动。
(5)《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4号)中,将“施工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并有相应定义如下:
“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
“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
1.2 关于“违法分包”
各法规、规章均允许“分包”,但分包需要有一定的条件或前提,不得进行“违法分包”。其具体内容的表述稍有不同。
(1)《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同时“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2)《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违法分包”行为主要包括:“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2)《招标投标法》规定:“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同时规定“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3)《水利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规定》规定的“违法分包”主要包括:“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人的;将主要建筑物主体结构工程分包的;施工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项目法人书面认可,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他人的;分包人将工程再次分包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分包工程的行为”。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国发办[1999]16号)明确要求“总承包单位如进行分包,除总承包合同中有约定的外,必须经发包单位认可,但主体结构不得分包。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1.3 上述各项法规、规章尽管对“违法分包”的行为有明确规定,内容也基本相近,但相互之间协调不一致,且由于相关内容不够具体,使一些违法分包行为难以界定。主要情况有:
(1)对“主体结构”和“关键性工作”的定义不明确,用词多样化,易产生理解偏差、界定困难等问题,因此关键是要对分包单位的实质工作内容进行必要的规定,否则中标人往往将施工工作进行分解依项“分包”,以使违法分包“合法化”,如租赁设备、采用商品混凝土、外寻劳动作业人员队伍等。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分包管理暂行规定》(建管[1998]481号)和交通部1996年7月11日颁布的《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中曾对分包工程量占合同总额的百分比方面进行了规定(如一般规定分包工程量不得超过承包合同总额或总工程量的30%),但现行的《水利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规定》和交通部《关于修改的决定》及《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11〕685号)》已经没有了分包工程量的限制,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对“违法分包”理解和操作的难度。
(2)未对分包单位应具有的“资格(质)条件”的具体内涵进行规定。
(3)“分包”虽然都要求经过认可,但认可的主体和具体程序与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还不能完全适应。
(4)“再分包”问题。由于工程专业分包与劳务分包已形成各自市场,一些分包单位的性质与中标人基本相同(缺少自有的施工操作队伍),他们仍然需要另寻其它劳务分包队伍进行施工,这种分包是否属于“再分包”无法界定。
如:水利部规定的工程分包没有明确工程分包单位是否可以将劳务作业进行分包,而建设部明确规定专业承包单位可以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
1.4 分包单位资质与中标人资质的关系
从水利工程调查情况看,几乎所有中标人都需要将部分工程分包出去,至少是将劳务作业分包出去。分包单位的资格条件比中标人普遍偏低,往往是一级或特级资质的中标人,其分包单位则为三级施工资质,特别是在劳务作业分包中更为明显,许多劳务作业分包单位甚至没有明确的分包资质,且水利部也没有这方面的规定,仅《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明确要求劳务作业分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
由此可见,现行法律、法规缺乏分包单位与中标人资格(质)的关联性要求,造成实际过程管理脱节,无形中削弱了中标人高等级资质的作用,相对工程建设成果而言并未发挥该施工企业的实质性效用。因此可参照联合体投标资格条件要求,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要求分包单位与投标人具有同等资质等级。
2 “违法分包”的常见表现形式
2.1 违法工程(专业)分包
通过调查了解施工单位对外签署的合同文件及相应合同款支付情况,可以发现一些违法工程(专业)分包的形式:
(1)施工单位将主体结构或关键性工作分解成劳务作业和机械租赁两项,通过分别签订劳务分包、机械租赁合同或内部责任考核等形式实施工程分包,规避监理、项目法人的审批程序。
(2)中标人将工程分包给个人或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人,分包人资质证明材料往往已过期或正在办理或根本没有,甚至挂靠其它单位资质。
(3)施工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项目法人书面认可,中标人将工程分包给他人。
2.2 违法劳务作业分包
(1)劳动合同存在违规,主要表现在不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不办理社会保险,甚至不签订任何劳动合同,而以劳务费的方式支付款项。
(2)与没有劳务资质的企业或组织签订劳务作业分包合同,有的直接挂靠资质,甚至与个人签订劳务作业分包合同。
调查发现,劳务作业分包单位能提供相应资质证明材料的很少,能提供的也多仅是营业执照经营资质;有的施工单位虽然与具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劳务作业分包合同,但工程结算款支付给个人,疑似挂靠单位进行分包;更有甚者,施工单位直接与个人签署合同,将劳务作业分包给个人。
也有的施工项目部以成立“架子队”的形式将劳务工作以内部承包的方式委托给个人(非项目部职工),该受托人被聘为“架子队”队长,实质上是将劳务作业分包给“架子队”队长个人。
2.3 通过签订阴阳合同,隐蔽的层层分包现象
个别分包人或个人承揽到分包工程后,再层层分包,签订阴阳合同,表面是看不出再次分包的。
将工程分包给个人或纯管理性的施工企业或组织,必然还需要寻找其它队伍来完成施工作业任务,这些队伍要么是正规的小型施工企业,要么是施工或设备或劳务的拼凑混合,这种再分包情况就很难调查取证。
如某标段桥梁施工被“包工头”举报,在举报信中有两份合同,一份是施工单位与分包人个人签订的桥梁工程施工协议,另一份是该分包人再分包给“包工头”个人而签订的施工协议。“包工头”是实质上的桥梁施工劳务分包人,但上述两份协议均为非正规合同,只能是各合同双方的“君子协定”,而在施工单位保存的是其与“包工头”施工劳务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3 违法分包对水利工程建设的影响
分包作为一种社会资源的配置形式,在各类工程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分包管理做不好可能给工程建设带来一系列安全、质量和社会影响。
(1)违法分包的实施单位或个人不能完全、有效地履行总包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增加了建管、监理单位管理难度。
(2)违法分包的分包单位或个人资质或能力达不到投标要求,可能对工程安全、质量和进度造成严重影响。
(3)违法分包后承包人不能很好的控制实施单位,容易产生层层分包或转包。
(4)违法分包后,极易产生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经济劳务纠纷。
4 如何防止“违法分包”
(1)项目法人和建管单位要严格合同管理,监督检查监理、施工单位的合同责任履行情况,对合同违约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2)监理单位应加强对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的监控,严格分包合同的审批、备案程序,及时掌握有效资源投入,认真查摆施工单位存在的违法分包、转包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确保工程质量、进度目标的实现。
(3)承包人应严格履行投标承诺,确保主要管理人员、流动资金及其他资源投入满足工程建设需要。
(4)建议有关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水利工程特点以及工程建设实际,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施工分包(工程分包及劳务分包)统一认识,规范合同分包管理。
5 结语
本文先从法律层面上对分包进行探讨,再结合水利工程工作实际,梳理分析目前水利工程建设中分包的表现形式,以及掩盖这些违法违规行为所常用的手段,最后提出一些建议、措施,希望能对规范目前的水利建筑市场起到一定作用。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TV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工程项目的总承包人在承包了工程项目之后,将工程的一部分分包给其他的承包人并 签订分包合同,这种形式是建筑业发展的必然产物,可以提高建筑市场的效率,实现有序化竞争,促进建筑业更好的发展,我们应当正确对待。
1 工程项目分包的形成
工程项目分包是市场竞争的必须产物,一般情况下施工企业为了自身的发展会积极的参加各种市场投标活动,等一旦中标以后自己可能不能满足工程的施工要求。如企业采取临时增加人员,存在经验、业务技能、安全意识等方面的缺陷;如增加机械设备,会企业面临资金周转的困难及机械设备的再次利用的问题。在施工企业资金周转困难的时候,实力专业较强的分包队伍还可缓解施工企业的资金压力。因此具有专项施工资质的操作层的专业分包队伍也自然应运而生,下游的施工分包队伍已是水电企业不可缺少的资源补充方式。特别是工程量大、工期紧、有特殊施工工艺要求的项目,施工分包就更加不可缺少。选择合适的专业队伍分包,不仅可以解决技术缺乏问题,而且更能保证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等满足工程施工要求。如水利水电工程的围堰施工工程,往往要求工期短,见效快,而在围堰填筑时往往也因为要求工期较紧,围堰的补漏工作也较大,即使工程的投入较高,也不一定能取得很好的效果,最终影响工程施工。若将这类工程分包给具有“高效、快速防渗技术”的专业施工队伍,不但能保障施工安全、保证工程质量、满足工程进度还能最大可能的节约成本支出。
综上所述,工程的施工分包是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分工细化的必然产物,施工企业自有资源无法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就使得施工企业不得不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类似施工经验的分包队伍协助完成施工任务了。
2 水利工程分包管理应注意的问题
2.1 分包队伍的选择,是分包管理的首要前提。
实力较强的分包队伍不但要具有相应资质和类似施工经验,还应具有施工单位所需要引进的资源。选择正确的分包队伍,可以在今后的管理过程中较为容易,并能起到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到双方利益的共赢。
2.2 分包方案的选择,将直接成为制约分包管理的决定性因素,它是工程分包环节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如果选择不同的分包方案,管理的侧重点就不同。比如基础处理工程中的大坝帷幕灌浆工程,如果采取综合延米单价计价方案进行分包,分包队伍就会为了尽可能多的完成工程量,而忽视工程质量,这在一定程度上虽然减少了项目部的管理环节,工程进度能满足要求,但是不利于工程质量控制,施工单位就会侧重于工程质量方面的管理;如果选用注入灰量多少进行计价的方案进行分包,分包队伍就会为了多注入灰量,而忽视了工程进度,施工单位就会侧重于为完成工程进度方面的管理。
2.3 分包合同的签订。在签订分包合同前,要做好前期预测工作。首先要做好成本测算,结合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要求,综合分析分包队伍情况,设想在履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事先提出解决的措施;其次不能因准备不足或疏忽而使合同条款留下漏洞,给合同履行带来困难,必须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还要制定相应分包计划、确定合同范围、咨询价格、进行合同洽谈直至形成完整的合同文件。
2.4 有效的监控。合同实施过程中,分包队伍有可能为节约成本,往往会习惯使用旧的、成熟的施工方法,以致造成进度滞后的情况时时发生;质量上,在施工过程中,因为监控不力或监控脱节,以及缺乏强有效的监控机构与体系,也往往会导致施工质量无法得到保证,造成安全隐患与质量隐患。
3 水利水电工程分包管理的控制对策
3.1 建立合格分包商数据库。好的合作单位是非常重要的,施工单位可根据自身的施工范围及工作要求,建立合格分包商库,选择有实力、信誉好、能长期合作的分包队伍。首先要严格审查其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等;其次,根据以往类似完成工程情况考察其施工能力和信誉情况;最后可根据各分包队伍在合作过程中的履约情况,定期进行评价,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3.2 建立分包成本管理控制制度。分包成本管理控制是分包管理的核心内容
3.2.1要根据施工单位自身情况,结合市场情况测算出符合市场要求的内部施工定额。针对工程的施工条件,调查工程所在地的材料价格,测算好所要分包工程的实际成本,通过招投标或邀请招标等方式,寻求合理的分包队伍施工。
3.2.2要控制分包商的直接成本。重点在材料、机械方面进行管理控制,要在确保分包商的合理利润基础上,尽量的降低分包单价,使施工企业的利润最大化。例如在材料方面,很多工程为了保证质量,业主会提供主要材料如水泥、钢材、柴油等,而施工单位会通过收取一定比例管理费或其他方式提供给分包队伍,即使这样材料价格也会比市场价格低,如果施工单位不与现场施工情况结合,控制材料的领取,往往会出现材料超领的情况,一旦分包商施工退场后,就无法进行核实,施工单位的损失就大了。
3.2.3要加强质量管理。制定合理的质量目标,尽最大的能力降低质量成本,确保工程的质量,向业主提供满意的产品。分包队伍为了追求最大利润,最常用的手段就是偷工减料,在管理过程中,确保“三检制”的落实,特别是对隐蔽工程,并且要在合同中明确质量标准。
3.2.4 加强分包过程中的进度监控制。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分包协议中应对分包商的总进度目标明文规定作详细说明,明确保证总进度目标得以实现的人员、设备投入计划及数量。鉴于工程的进度监控一般按月为基本控制单元,每月必须对分包单位进行进度考核,考核情况和经济效益挂钩,明确改进措施及拟需增加的施工资源要求。
3.2.5 加强安全管理。分包队伍为节约投资,安全措施的投入往往很少,而民工的安全意识也比较淡泊,时有安全事故发生。建立安全管理监控制度可有效的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3.3 严肃分包过程中的进度监控制度进度监控一般都是体现在计划,包括工程项目总进度计划、进度计划及单项工程进度。投资效益的发挥关系到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能够在预定的时间内建设完成并且能够投入使用。所以,进行有效的控制水利水电工程项目进度,使其能够顺利的达到预定的目标,这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与进行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心任务的一项重要环节。
3.4 要选择合理的方案。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地质条件、工期要求等的不断变化,有时会使施工方案、分包方案不断进行变化,为提高劳动生产的效率,采用经济和技术相结合的方法,选择合理的技术方案,即保证工程的顺利施工,又能很好的控制成本。
3.5 规范分包合同管理,动态管理。分包合同内容要完善、合同签字盖章、委托等手续要真实合法。针对分包合同条款,尽量避免合同风险。重点要对分包合同生效后的执行、更改、违约赔偿、争端的处理、终止等活动实施有力的监控。除了要督促分包商的工程进度、审查质量与安全外,最关键的是要留有足够的保证金和风险抵押金,严格的签证与支付,绝不可超支或超结。要对工程每个节点进行考核,进度、质量、安全和考核都要与经济效益挂钩,制定奖罚机制,及时合理进行调控。
3.6 创建分包管理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建立管理台帐包括项目预算台帐、分包合同清单台帐、项目施工图台帐、分包计量支付台帐、分包变更台帐和对比台帐等的建立。通过上述台帐,建立起项目工程台帐管理制度,其目的是建立一种投资控制及信息反馈的手段,用于强化项目投资的动态管理,及时分析分包及投资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使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能有效地控制成本、控制工程更新变化及工程的计量与支付,利于工程完工时进行各项分包工程的财算工作。整个工程分包管理台帐建立起来后,怎样运用好各台帐就显得尤为重要,它应方便计量与支付,控制工程分包成本,而且便于制定工程计划,反映工程进度,管理工程变更,避免分包重复计量,还应利于分包工程的决算工作。
4 小结
在水利水电工程的分包管理上,企业还需不断合理的规范公司的相关制度,做到有制度可依,有法可循。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企业应监督分包商的材料质量及材料的规格和性能。考虑各个部分及各个不同的领域的各种因素给整个工程带来的影响。总而言之,水利工程人员都应该做好分包工作的管理工作,以最大的限度来发挥分包施工的优势,尽最大的能力避免分包施工中的风险,这将是未来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竞争的核心。
参考文献
1.投标企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指定委托的人员(正式职工)担当投标交易员,每个企业投标交易员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三人,并且他们必须具有资质证书或岗位证书,得到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招标单位登记在册。
2.该投标交易员一切信息必须真实,并专门设计制作交易员电子信息卡,实行一员一卡,卡的表面印有交易员的姓名、相片、证号和身份证号及其权利义务。
3.交易员代表本单位办理招投标手续时,应持本人身份证和交易员电子信息卡经过刷卡,输入交易员证号确认后,电脑管理系统同步将投标企业名称固定,并自动生成具体日期。
4.交易员负责该企业招标文件购买、现场踏勘、招标答疑、现场投标等工作。
此外, 交易员应采取电子保密一类的手段来锁住信息,到开标前对公开投标信息,来减少实名制造成的围标、串标的问题。
二、投标时应明确工程建设是否需要分包
1.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如投标企业需要在日后的建设工作中进行分包的,须提前在投标时加以注明。
2.未在投标时注明须分包的投标企业,中标后,不得擅自进行分包。
3.对于擅自进行分包的施工单位,予以信用不良记录或保证金处罚。
三、跟踪稽查检查制度
1.通过建立独立的稽查机构完善交通建设市场工程监管机制,对交通建设项目进行监管。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情况金进行动态管理,评估企业的施工能力,管理系统中纳入承揽业务情况,限制承揽业务量超出施工能力的施工单位进入建设市场。紧抓企业资质评审阶段,给予弄虚作假企业一定的惩戒。
2.中标企业进场后,不定期检查实际施工队伍是否系中标企业,检查实际施工的人员、技术是否达到工程建设要求。
四、责任追究制度
1.建立监理责任追究制度。即监理对于施工过程中的违法分包转包现象负有监督责任,若未尽责任或故意违规者,则应对相关的监理人员和监理单位作出相应的惩治。
2.加大惩治力度,对项目业主单位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违法分包、指定转包的政府官员,不以是否获利为评判标准,交由其主管部门处理并给予纪律处分。
3.工程中出现放弃管理分包工程的,涉及转包、违法分包的施工单位,在工期、农民工工资支付,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等严重问题的单位,取消或者暂停其施工资质,将其记入“黑名单”。另外,记出现上述问题的项目负责人和企业法人代表入“违规人员黑名单”,限制其进入交通建设市场。
4.对涉及商业贿赂的违法分包、转包,依照相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5.对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责任追究方式主要有三个方面:其一为信用档案中信用等级的降低;其二为保证金的罚没;其三为施工、监理工作费用支付的减少。
五、信用档案和保证金制度
1.建立和完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专业分包队伍的信用档案制度,并严格根据其信用等级的考评控制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的准入。
2.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专业分包队伍的信誉评价和信用登记,实行动态化管理,并定期对向社会大众公布,惩戒失信,鼓励诚信。
3.参与交通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专业分包队伍,均应缴纳一定比例的工程质量、安全以及廉政保证金,并以其对工程质量、安全和廉政方面的完成程度为依据,收缴或返还该笔款项。
六、专业化分包市场的培育
1.逐步建立和完善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专业劳务分包交易中心。建设市场的日趋完善,驱使工程承发包的行为趋于规范合理。综合总承包、劳务分包和专业承包的模式取代了施工单位常用的传统模式,构成并扩大了施工单位对于劳务分包、专业分包的市场需求。而建设市场在得到动力与活力的同时,也得到了不少的不安定因素。违法分包、私招乱雇、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为从根本上解决分包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当积极探索培育专业化分包市场,在建设市场管理制度时,将严格规范分包交易行为作为重中之重。
2.将分包企业进入市场的要求提高。根据相关法律,对于从事分包施工的企业,要求有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有一定的专业工种和管理技术力量,有足够的固定的操作工人。按照分包企业合同的履行程度、施工安全程度、员工持证上岗等情况综合考评分包企业,对其建立信誉等级制度,以此为依据供总包企业选择。
中图分类号:O231文献标识码: A
所谓”分包工程”是指在建筑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因为市场原因或工期太紧,或施工单位的资质限制,往往需要将承包工程的一部分或几部分内容分包给其他单位施工的分项或分部工程。因为是总包工程的一部分,一旦质量、进度得不到有效控制,就会对总承包单位的总体质量、进度和信誉带来很大的影响。如何有效地控制分包工程的质量和进度,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分包队伍
(1)施工资质应满足分包工程的要求;
(2)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应有相关的工作经历或经验;
(3)分包队伍的以往业绩和社会信誉较好;
(4)与本单位以往合作的情况良好。
根据以上要求选择2~3家单位进行比较后确定分包单位;然后,总包单位应与分包单位签订一份明确的分包合同或协议书。不管分包队伍与总承包单位的关系怎样,都不能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分包合同或协议书。而且作为总承包单位,还应在分包合同或协议书中明确分包工程的范围、质量技术要求、工期、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以及最终验收的标准。另外,总承包单位的现场项目部还需对分包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现场管理,对现场管理的方式如质量监督、安全检查、施工配合、分项评定等,均应在分包合同或协议书中得到确认。
2、组织分包单位参加图纸会审
分包合同或协议书签订后,总包单位应及时将分包工程的施工图纸发放给分包单位,并组织分包单位参加建设单位或监理公司召开的施工图会审会议。分包单位若因故不能参加建设单位或监理公司召开的施工图会审会议,则作为总包单位,应要求分包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对分包工程的设计图纸进行详细审对分包工程的设计图纸中存在的不清楚的或相互矛盾的地方,列出问题清单,并与总包单位达成共识,由总包单位在参加由监理公司或建设单位组织的图纸会审时,将本单位审查图纸发现的问题和分包单位审查图纸提出的问题一同在会审会议上提出,请设计人员、监理人员或建设单位(甲方人员)给予明确答复或落实。
图纸会审后,总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应对分包单位编制的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审批。审批时应考虑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是否能满足设计图纸及图纸会审要求和分包合同要求,是否能满足总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特别是工期紧张需要交叉作业的情况下,施工进度安排是否合理并便于实施),是否能满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若不能满足,应向分包单位提出,要求给予完善。待补充完善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重新审查认可后,才能同意分包工程正式开工。
分包工程开工前,总包单位的现场项目部应核查分包队伍的主要进场人员、设备。针对现阶段建筑市场仍有一些不规范的地方,为防止分包工程被转包出去,总包单位核查分包队伍的实际进场人员和进场施工设备显得尤其重要。核查时主要以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作为依据,核对现场实际进场的人员与分包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确定的项目部人员是否一致、实际进场的设备与《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配置的施工设备是否一致;若发现有不一致的地方,总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应及时向分包单位提出,要求其进行整改或做出必要的说明,直到符合规定的要求。
3、分包工程施工现场管理
分包工程开工后,总包单位的现场管理人员应督促其进行技术交底,并通过质量安全检查对分包工程的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对材料、半成品、设备的监督检查:材料、半成品、设备的质量是工程质量的基础,其质量不符合要求或选用不当,会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甚至造成质量事故。所以,总包单位应要求分包单位选择信誉良好可靠的供应商,选用有产品合格证、社会信誉好的产品,对国家有要求复检的,应进行见证取样送检。
(2)对施工工序质量的监督检查:总包单位的质检人员应对分包工程施工中的工序质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主要检查施工工序是否按图施工、是否满足经审批的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要求,施工工序质量是否满足现行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对重要的关键工序,如桩基础和混凝土浇灌过程等,总包单位还应派人进行全过程的监控。对需要隐蔽的部位,在隐蔽前总包单位的质检人员应参与隐蔽验收,并督促分包单位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若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地方,特别是不符合强制性条文要求的,应勒令其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才允许进入下一道工序,以保证将质量隐患消灭在工序施工过程中。
(3)对施工进度管理:总包单位应要求分包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总进度计划编制每月(必要时每周)的施工进度计划,并按计划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进度满足合同要求。因工地实际情况不能按计划施工或因天气不好不能施工需要调整施工进度时,分包单位应以“工程联系单”等书面形式上报总包单位应认可。
(4)现场施工人员的监督检查:总包单位的管理人员应对分包工程施工中的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核实,特别是对要求持证上岗的人员,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电工、焊工、机械操作工(包括桩机操作工、搅拌机操作工、起重机操作工)、架子工等,应检查人、证是否相符,证件是否有效。若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应勒令分包单位限期更换,并将过期的特殊工种操作证送年审,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5)施工机械设备使用的监督检查:总包单位的管理人员应对分包工程施工中的施工机械设备使用进行不定期的检查,特别是垂直运输设备,应要求有安装、拆卸方案,并由有资质的单位安装验收后方可使用。
(6)安全文明施工的检查:总包单位的现场安全员应对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对其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安全检查可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逐项评分,若发现有安全隐患,能马上整改的,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不能马上整改的,应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整改期限结束,检查人员应对其进行复查,直到复查合格。
4、分包工程竣工验收
分包工程完工后,总包单位应对分包工程实物质量和技术资料进行检查验收。
(1)实物质量验收:当分包单位完成分包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后,总包单位应要求其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竣工报告》,上报总包单位。由他们组织对分包工程实物质量检查验收,同时应检查是否按图施工、是否满足经审批的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要求等。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直到复检合格。
[abstract] the author many years engaged in construction site supervision work and review for many years the security supervision work methods and experience, according to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construction site safety supervision, according to the safety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 market exist problems and how to do well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safety supervision, according to the work practice that experience, put forward the security supervision of opinions, in hopes of readers in the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safety management work inspired somewhat, in order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harmonious society made a contribution.
[keywords] architecture; Construction site; Safety supervision
中图分类号:TU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近几年由于承德市经济高速发展及三年大变样要求,城市建设日新月异,我市的工程建设规模巨大,但建设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安全生产的管理和职工安全教育滞后,因而当前建设系统的安全形势非常严峻。恶性安全事故在建筑市场时有发生,应该引起安全监理工作高度重视。
一、导致工程安全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建设工程的特点导致施工中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建设工程规模大、周期长、劳动强度高,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是否齐全配套,采用的工艺技术是否合理以及照明、通风情况等都会给安全生产带来隐患。
(2)参建各方缺少以人为木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机制。业主作为项目的投资方往往只重视视进度而忽生产视过程的合理性和安全性。大部分承包商缺乏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和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现场职工和农民得不到应有的安全培训。
(3)工程承包企业的成本因素导致减少安全防护措施。
1)低价投标。各个工程承包企业为了拿到项目,竞相压低报价,有的甚至以低于成本价投标。
2)分包转包。实行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工程,由于总承包商和中间承包商层层分包,层层收取管理费,大大压缩了一线施工队伍的利润空间。
3)业主拖欠工程款项。无论政府或私人业主拖欠承包商款项的现象十分普遍。由于以上三种情况的出现,导致承包商不得不拼命压缩成本,也必然会减少安全生产措施的投入。
(4)合理的建设工期得不到保障。不少政府官员为了自己的业绩往往会要求项目提前竣工,很多私人业主为了投资项目尽早竣工,也经常无理要求承包商压缩工期,迫使承包商日夜赶工。合理的工期得不到保障,建筑工人超负荷工作、疲劳作业,必然导致安全隐患增加。
(5)建筑工人素质不高。建筑工人大多来自农村,他们一方面缺乏安全常识,不懂得在劳动中合理地保护自己:另一方面维权意识很差,一旦出现了安全事故,不懂得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也导致了承包企业对安全生产不重视。
(6)露天高处作业环境恶劣,建筑物都是由低到高建起来的,所以绝大部分工人都在露天高处作业,夏天热,冬天冷,风吹日晒,工作条件差,不安全因素多。
(7)机具设备作业的多样性和交叉作业大量增加,设施安全防护的装置也有一定局限性,加之建筑施工复杂变换不定,因此不安全因素时有发生。
二、关于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
(一)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生产监理的主要工作
1、协助建设单位及时办理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手续;
2、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考核合格、是否按照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审查施工单位的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格;
4、审查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爆破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按主管部门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是否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5、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
(二)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以及工程项目应急救援抢险方案的主要内容:
1、安全管理和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2、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
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技术方案的是否符合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要求;
4、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临时设施的设置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的制定情况,针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制定的工程项目危险源监控措施和应急方案;
6、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或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
对于施工单位所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不符合工程建设的有关安全的强制性标准的,监理单位不得批准施工单位开工,应要求施工单位修改,并应将情况书面报告建设单位。
(三)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监理的主要工作。
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2、对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等进行定期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的,由总监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3、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
4、复核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和各种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未经监理人员签署认可的不得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