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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40年代,由于凯恩斯主义的兴起,制度学派及其他一些学派被忽视,直到60年代,制度主义重新兴起。这一时期出现了两个“新”制度经济学,分别是以加尔布雷思等经济学家为代表的“neo- institutional economics”,及以科斯、诺思等为代表的“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为区分这两支制度学派,国内一般将以加尔布雷思等为代表的制度学派称为现代制度经济学,而将以科斯等为代表的制度学派称为新制度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从20世纪70年代起步发展,到逐步成长为当代经济学研究的前沿领域,前后也不过30年的时间;然而新制度经济学一诞生,就在西方经济学界掀起了轩然大波。迄今为止,新制度经济学虽然还没有形成一个独立、完整而严密的科学理论体系,但至少在以下四个方面形成了比较系统的理论:产权理论、交易费用理论、契约 经济学理论 、委托—理论,对新古典经济学提出了全面的挑战,并造成了巨大的冲击。
1 新制度经济学的起源
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 资本主义 世界出现了全面的滞涨现象,凯恩斯主义学派在结实资本主义这一痼疾面前却显得无能为力,逐渐失去了人们的信任。这就使一贯主张国家干预的凯恩斯主义学说遭受重大挫折。人们开始厌恶国家干预,渴望自由 市场 的回归,并把目光纷纷投向崇尚经济自由化和个人理性的新古典经济学。但是由于新古典主义理论在接受实践 检验 的过程中,自身存在的许多弱点暴露无遗,如新古典主义理论的基本假设——“零交易费用”假设和“理性经济人”假设不符合实际;新古典主义理论的研究方法不尽科学;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研究范围较为狭窄等等。此外,新古典主义理论还倾向于把个别范畴一般化,绝对化。正是在上述背景下,以科斯、诺斯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应运而生,掀起了对新古典经济学的范式革命,并取得了重大的理论突破。
科斯作为新制度经济学派的奠基人,他在《企业的性质》和《社会成木问题》中提出的“产权”和“交易费用”己成为该流派中的核心概念和中心思想。围绕这两个概念的分析,从70年代开始,有关新制度经济学的文献大量涌现,由此产生了许多对现实具有很强解释力和 指导 意义的相关理论,如产权理论、企业理论、委托——理论、寻租理论、法与经济学理论等等。科斯在其1937年的著名论文《企业的性质》中提出了企业为什么会存在以及企业如何确定自己的规模等问题。他认为企业的存在是为了节约市场交易费用,即用费用较低的企业内交易来代替费用较高的市场交易;企业的规模被决定在企业内交易的边际 成本 等于市场交易的边际成本或等于其他企业的内部交易的边际成本那一点上。科斯用以解释企业存在的交易费用概念被后来者广泛应用于诸多领域,从而使交易费用概念被逐步地一般化。这篇文章也被公认为是新制度经济学流派的开山之作。
2新制度 经济 学 的主要内容
2.1 关于交易费用的一般化。
科斯最早将风险因素、信息因素、垄断因素和政府管制囊括起来考虑并转为交易费用概念,此概念现在扩展到包括度量界定和保证产权的费用、发现交易对象和交易价格、讨价还价订立交易 合同 的费用、执行交易与监督违约行为及维护交易秩序的费用等,即制度运行费用的总和。新制度经济学从现实的人和现实的组织出发,把现实世界中远不为零的交易费用与转换费用(transformation costs)一块计入,纳入经济分析体系(诺斯,1992)。
2.2 关于制度的起源与构成。
制度是一种稀缺性资源,是合作的前提和沉淀。从降低交易费用角度理解制度起源是科斯制度理论的一个特点。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安排规定了人的选择的维度,提供了具有经济价值的激励或限制。人类把非正式制度逐渐提升为正式制度,规则逐渐硬化(诺斯, 1994)。
2.3 国家与产权理论。
诺斯把国家当作一种行使暴力上有比较利益的组织,它处于规定和强制实施所有权的地位,潜在地利用暴力来实现对资源的控制。国家有充当使 社会 福利最大化和使统治集团收入最大化的两面性,其授订的产权安排就可能偏离经济持续增长的目标。
2.4 制度变迁模型。
新制度经济学家认为,资源、技术、偏好与制度的配置是一个联动的体系,制度变迁意在实现更高的制度效率,表现为制度均衡的动态寻找。初始制度既限定了当期资源、技术与偏好,又使制度变迁产生某种依赖性,即“人们过去作出的选择决定了他们现在可能的选择”,发生路径依赖(path dependence)。
2.5 制度供需及均衡。
新制度经济学家认为,经典供需分析可拓展到制度分析领域。制度需求受制于产品和要素的相对价格、 宪法 秩序、技术和 市场 规模等;制度供给受制于现有知识积累、制度设计实施 成本 、制度存量和宪法秩序及意识形态等因素。
3结论
新制度经济学试图通过使新古典 经济学理论 在方法上更具现实、更具社会性、更具 历史 性而挽救它,并提出私有产权安排对你经济效率有决定性意义,最近30年来它逐渐成为热门的研究领域。我国的经济制度转型为新制度经济学的发展和完善提供了一个好的实践 环境 。
参考文献:
[1]孙绪娜,《新制度经济学理论概述》,《资料通讯》,2007年第7期。
[2]胡泓,《新制度经济学简介》,《党政论坛》,2006年4月。
一、国际贸易理论和政策
(一)国际贸易理论的新发展
1、新李嘉图主义的国际贸易理论
在国际贸易实践中,H-O-S理论一直占据中心地位,但是“里昂惕夫之迷“的存在使之陷入了困境。新李嘉图主义的国际贸易理论经坚持并继承了李嘉图的比较利益论,认为贸易的真正来源在于各国的比较优势的差异,而并非资源禀赋的差距。新李嘉图主义以一种比较动态的、长期均衡的分析来解释国际贸易。新李嘉图主义贸易理论把收入分配置于整个的突出位置,并贯穿分析的始终。
新李嘉图主义的国际贸易理论与李嘉图理论不同主要在于:李嘉图是从各国生产的角度即从各国的生产特点不同和劳动效率的高低不同上来解释比较优势的差异;新李嘉图主义不仅从各国生产的角度来分析和比较各国的比较优势的差异,而且,同时强调要从各国分配领域、从经济增长、经济发展的动态角度来分析和比较各国比较优势的不同。
新李嘉图主义的代表斯蒂德曼认为他的贸易理论是把分析的重点放在贸易与被生产的生产资料、利润、工资和经济增长的联系上,特别地,斯蒂德曼强调了收入分配在其理论中的突出作用。按照新李嘉图主义的价格决定方式,影响价格的因素主要是生产资料投入系数,劳动投入系数,分配率。由于一国生产某产品的单位生产成本是由生产技术、分配关系(表现为利润率、利息率和工资率)、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程度等三个方面的因素决定的,因此不同国家生产某种产品的比较优势的差异不仅表现在生产技术、生产条件、劳动效率等差异上,而且不同国家由于分配关系的不同也会导致产品的比较优势不同。而影响分配关系变动的一个重要影响是经济增长、经济发展程度。这样,处于不同经济增长阶段、处于不同经济发展程度的国家生产某种产品的比较优势就自然不同。
2、克鲁格曼的贸易理论思想
传统国际贸易理论以李嘉图以要素禀赋差异为基础的“比较优势”原理为代表,但是实际国际贸易中大量贸易是发生在同类产品内部,70年代末以来,保罗·克鲁格曼提出“规模经济作为国际贸易产生原因”的解释,他在产业内贸易理论有关基本假设和结论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各种模型深入阐述了规模经济、不完全竞争市场结构与国际贸易的关系,成功的解释了战后国际贸易的新格局。保罗·克鲁格曼的新贸易理论以成熟的垄断竞争模型(张伯伦垄断竞争)来分析规模经济以及产业内贸易。
克鲁格曼认为在“张伯伦垄断竞争”模式下的市场体系中,产业部门的扩张是通过厂商数目的增加(更大的规模经济)相结合而实现的,在这种情况之下,每个国家都以其生产的产品供应世界需求,因而我们就得到了双向的产业内贸易,若各国拥有相同的要素禀赋,就不存在产业间贸易(各国生产等于本国消费量的竞争产品),而存在大量的产业内贸易。
张伯伦垄断竞争部门的更低单位成本的更多商品种类对每个工资收入者而言都是有利的,产业内贸易带来的社会净福利将抵消收入分配(要素价格)上的矛盾,从而使贸易自由化获得普遍支持。[2]
根据斯蒂格里兹的规模经济与多样化消费之间两难选择的模型,克鲁格曼建立了一个由规模经济而不是由要素禀赋或技术的模型,模型中假定规模经济内在于厂商,分析方法去分析规模报酬递增条件下的国际贸易,最终得出结论或要素禀赋差异的结果,相反,由于与劳动力增长和区域聚集类似的贸易效应,贸易可能仅仅是扩大市场和严密、有说服力的收益递增条件下的贸易模型是可以建立奠定了规模经济和不完全竞争在贸易理论中的地位。
克鲁格曼又考察了规模经济、产品差异与贸易型式的关系。竞争的经济被允许贸易时,即使它们有着相同的偏好并从贸易中得益。克鲁格曼又发表了《产业内专业化分工与得自贸易的利益》该理论模型从根本上打破了传统理论中完全竞争和规模收益不变这两个基本假定,使新贸易理论向规范化方向迈进了重要的一步。
(二) 新贸易政策理论的发展
贸易政策理论是较早发展起来的国际经济学理论之一。早在本世纪20年代末,作为“新重商主义”的凯恩斯在《就业、利息与货币通论》一书中就指出:“政府的机能不能不扩大,这从19世纪政治家来看,或从当代美国的理财家来看,恐怕要认为是对于个人主义之极大侵犯,然而我为之辩护,认为这是一切现实的办法,可以避免现行经济形态的全部毁灭。”[3]在国际贸易方面凯恩斯主张政府干预对外经济贸易活动,利用贸易顺差保持国内充分就业。
本世纪70年代之后,新自由主义占据了经济理论的中心位置,主张政府应该对国际贸易进行适度的干预。作为其中的代表弗雷德曼认为:“自由市场的存在当然并不排除政府的需要,相反的政府的必要性在于它是竞赛规则的制定者,又是解释和强制执行这些已经被决定的规则的裁判者,时常所做的是大大减少必须通过政治手段来决定的问题范围,从而缩小政府直接参与竞赛的程度。”[4]
1、 贸易保护理论的新发展
90年代以来随着国际贸易的扩大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各国在贸易领域的竞争日趋激烈,在这种形势下,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纷纷出现。dominicksalvatore在的《国际经济学》一书中列出的新贸易保护主义包括:自动出口限制,技术、行政与其他法规限制、国际卡塔尔、倾销、进出口补贴等。[5]目前较为代表性的新贸易保护主义包括:地区经济主义新贸易保护论、国际劳动力价格均等化保护论以及环境有限新贸易保护论。
1994年,英国学者蒂姆·朗和科林·海兹在《新贸易保护主义》一书中提出,地区经济主义新贸易保护论“旨在通过减少国际贸易和对整个经济的重新定位及使其多样化,让它朝向地区或国家内生产的最大化方向发展,然后以周边地区作为依赖对象,并且只把全球贸易作为最后选择。”[6]其代表人物是英国学者蒂姆·朗和科林·海兹。
他们认为在目前的世界环境中,自由贸易所带来的问题比其期望解决的问题多,鉴于自由贸易无法解决贸易与发展、贸易与环境等问题,因此必须用新的贸易保护主义取代它,新贸易保护主义主张:首先要加强地区间合作,实施新型的地区主义“自力更生应该成为国家内部以及一个地区的国家之间的一个共同目标,这样可以使他们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最大程度的满足需要和提供服务,如果经济活动市委自力更生提供服务,那麽他们对国际贸易的依赖程度就会降低,经济增长会受到无情竞争的影响也会减少,当生产和就业必须一致为了满足地方需要而服务时,就应该重新将经济活动定位,使其摆脱出口导向的模式。”[7]
实行地区性贸易保护主义后,既可以利用本地资源,促进经济发展、增加福利,又可以改变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结构中的不利地位,同时也可以保护环境促进人类可持续发展;新贸易保护主义还主张为使地区经济发展,来实现贸易平衡和保护世界环境,这就需要一国根据预期的出口量控制进口量并且要使两者严格平衡,并制定高标准的进出口限制规则。
国际劳动力价格均等化新贸易保护论的基本观点是:由于西方发达国家的工资水平远远超过发展中国家,如果西方国家不对发展中国家实行贸易限制,将会造成发达国家工人的工资水平向低收入国家的工资水平看齐,从而导致发达国家生活水平的下降,因此发达国家应该对发展中国家的劳动密集性产品实行贸易限制。进入8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受到低增长和高失业率的困扰,增加了大工业的保护,抵制发展中国家的进口,1993年发展中国家将近1/3的出口产品受到发达国家的配额制和其他非关税壁垒限制。转贴于
一、国际贸易理论和政策
(一)国际贸易理论的新发展
1、新李嘉图主义的国际贸易理论
在国际贸易实践中,H-O-S理论一直占据中心地位,但是“里昂惕夫之迷“的存在使之陷入了困境。新李嘉图主义的国际贸易理论经坚持并继续了李嘉图的比较利益论,认为贸易的真正来源在于各国的比较优势的差异,而并非资源禀赋的差距。新李嘉图主义以一种比较动态的、长期均衡的分析来解释国际贸易。新李嘉图主义贸易理论把收入分配置于整个的突出位置,并贯穿分析的始终。
新李嘉图主义的国际贸易理论和李嘉图理论不同主要在于摘要:李嘉图是从各国生产的角度即从各国的生产特征不同和劳动效率的高低不同上来解释比较优势的差异;新李嘉图主义不仅从各国生产的角度来分析和比较各国的比较优势的差异,而且,同时强调要从各国分配领域、从经济增长、经济发展的动态角度来分析和比较各国比较优势的不同。
新李嘉图主义的代表斯蒂德曼认为他的贸易理论是把分析的重点放在贸易和被生产的生产资料、利润、工资和经济增长的联系上,非凡地,斯蒂德曼强调了收入分配在其理论中的突出功能。按照新李嘉图主义的价格决定方式,影响价格的因素主要是生产资料投入系数,劳动投入系数,分配率。由于一国生产某产品的单位生产成本是由生产技术、分配关系(表现为利润率、利息率和工资率)、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程度等三个方面的因素决定的,因此不同国家生产某种产品的比较优势的差异不仅表现在生产技术、生产条件、劳动效率等差异上,而且不同国家由于分配关系的不同也会导致产品的比较优势不同。而影响分配关系变动的一个重要影响是经济增长、经济发展程度。这样,处于不同经济增长阶段、处于不同经济发展程度的国家生产某种产品的比较优势就自然不同。
2、克鲁格曼的贸易理论思想
传统国际贸易理论以李嘉图以要素禀赋差异为基础的“比较优势”原理为代表,但是实际国际贸易中大量贸易是发生在同类产品内部,70年代末以来,保罗·克鲁格曼提出“规模经济作为国际贸易产生原因”的解释,他在产业内贸易理论有关基本假设和结论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各种模型深入阐述了规模经济、不完全竞争市场结构和国际贸易的关系,成功的解释了战后国际贸易的新格局。保罗·克鲁格曼的新贸易理论以成熟的垄断竞争模型(张伯伦垄断竞争)来分析规模经济以及产业内贸易。
克鲁格曼认为在“张伯伦垄断竞争”模式下的市场体系中,产业部门的扩张是通过厂商数目的增加(更大的规模经济)相结合而实现的,在这种情况之下,每个国家都以其生产的产品供给世界需求,因而我们就得到了双向的产业内贸易,若各国拥有相同的要素禀赋,就不存在产业间贸易(各国生产等于本国消费量的竞争产品),而存在大量的产业内贸易。
张伯伦垄断竞争部门的更低单位成本的更多商品种类对每个工资收入者而言都是有利的,产业内贸易带来的社会净福利将抵消收入分配(要素价格)上的矛盾,从而使贸易自由化获得普遍支持。[2]
根据斯蒂格里兹的规模经济和多样化消费之间两难选择的模型,克鲁格曼建立了一个由规模经济而不是由要素禀赋或技术的模型,模型中假定规模经济内在于厂商,分析方法去分析规模报酬递增条件下的国际贸易,最终得出结论或要素禀赋差异的结果,相反,由于和劳动力增长和区域聚集类似的贸易效应,贸易可能仅仅是扩大市场和严密、有说服力的收益递增条件下的贸易模型是可以建立奠定了规模经济和不完全竞争在贸易理论中的地位。 克鲁格曼又考察了规模经济、产品差异和贸易型式的关系。竞争的经济被答应贸易时,即使它们有着相同的偏好并从贸易中得益。克鲁格曼又发表了《产业内专业化分工和得自贸易的利益》该理论模型从根本上打破了传统理论中完全竞争和规模收益不变这两个基本假定,使新贸易理论向规范化方向迈进了重要的一步。
(二) 新贸易政策理论的发展
贸易政策理论是较早发展起来的国际经济学理论之一。早在本世纪20年代末,作为“新重商主义”的凯恩斯在《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一书中就指出摘要:“政府的机能不能不扩大,这从19世纪政治家来看,或从当代美国的理财家来看,恐怕要认为是对于个人主义之极大侵犯,然而我为之辩护,认为这是一切现实的办法,可以避免现行经济形态的全部毁灭。”[3]在国际贸易方面凯恩斯主张政府干预对外经济贸易活动,利用贸易顺差保持国内充分就业。
本世纪70年代之后,新自由主义占据了经济理论的中心位置,主张政府应该对国际贸易进行适度的干预。作为其中的代表弗雷德曼认为摘要:“自由市场的存在当然并不排除政府的需要,相反的政府的必要性在于它是竞赛规则的制定者,又是解释和强制执行这些已经被决定的规则的裁判者,时常所做的是大大减少必须通过政治手段来决定的新问题范围,从而缩小政府直接参和竞赛的程度。”[4]
1、 贸易保护理论的新发展
90年代以来随着国际贸易的扩大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各国在贸易领域的竞争日趋激烈,在这种形势下,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纷纷出现。dominicksalvatore在的《国际经济学》一书中列出的新贸易保护主义包括摘要:自动出口限制,技术、行政和其他法规限制、国际卡塔尔、倾销、进出口补贴等。[5]目前较为代表性的新贸易保护主义包括摘要:地区经济主义新贸易保护论、国际劳动力价格均等化保护论以及环境有限新贸易保护论。
1994年,英国学者蒂姆·朗和科林·海兹在《新贸易保护主义》一书中提出,地区经济主义新贸易保护论“旨在通过减少国际贸易和对整个经济的重新定位及使其多样化,让它朝向地区或国家内生产的最大化方向发展,然后以周边地区作为依靠对象,并且只把全球贸易作为最后选择。”[6]其代表人物是英国学者蒂姆·朗和科林·海兹。
他们认为在目前的世界环境中,自由贸易所带来的新问题比其期望解决的新问题多,鉴于自由贸易无法解决贸易和发展、贸易和环境等新问题,因此必须用新的贸易保护主义取代它,新贸易保护主义主张摘要:首先要加强地区间合作,实施新型的地区主义“自力更生应该成为国家内部以及一个地区的国家之间的一个共同目标,这样可以使他们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最大程度的满足需要和提供服务,假如经济活动市委自力更生提供服务,那麽他们对国际贸易的依靠程度就会降低,经济增长会受到无情竞争的影响也会减少,当生产和就业必须一致为了满足地方需要而服务时,就应该重新将经济活动定位,使其摆脱出口导向的模式。”[7]
实行地区性贸易保护主义后,既可以利用本地资源,促进经济发展、增加福利,又可以改变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结构中的不利地位,同时也可以保护环境促进人类可持续发展;新贸易保护主义还主张为使地区经济发展,来实现贸易平衡和保护世界环境,这就需要一国根据预期的出口量控制进口量并且要使两者严格平衡,并制定高标准的进出口限制规则。
国际劳动力价格均等化新贸易保护论的基本观点是摘要:由于西方发达国家的工资水平远远超过发展中国家,假如西方国家不对发展中国家实行贸易限制,将会造成发达国家工人的工资水平向低收入国家的工资水平看齐,从而导致发达国家生活水平的下降,因此发达国家应该对发展中国家的劳动密集性产品实行贸易限制。进入8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受到低增长和高失业率的困扰,增加了大工业的保护,抵制发展中国家的进口,1993年发展中国家将近1/3的出口产品受到发达国家的配额制和其他非关税壁垒限制。
环境优先新贸易保护论主要表现在借保护世界环境之名限制国外产品的进口,保护本国衰退的劣势产业,其主要论点是摘要:由于人类生态系统面临巨大威胁,在国际贸易中应该优先考虑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为了保护环境任何国家都可以设置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控制污染产品进出口,同时任何产品都应将环境和资源费用计入成本,使环境和资源成本内在化。
2、国际贸易的内生性增长的新理论
与主流经济学相比,演化经济学更加注重于动态因素的研究。由于超越了主流经济学完全理性和个体偏好不变得到假设,使得演化经济学方法对于不管是微观还是宏观经济行为的分析更接近于现实。近年来,使用演化经济学范式研究经济问题的文献也逐渐增多,在理论界的影响力也越来越大。对西方演化经济学思想进行梳理,对在今后的的研究中能够更加精准的使用演化经济学这一工具分析问题有促进作用。
一、演化经济学思想的起源:达尔文时代的社会进化思想
生物和演化论隐喻在社会科学中的应用已经有相当长的历史,其中以德国和英国的发展程度最高。在德语世界中,有机生物类比采取了许多种形式,跟许多种命题联结在一起,包括对有机主义本体论的描述、对个人所受社会影响的认同、对整个社会经济体系中的系统相互依赖的认识以及明确参照有机生物体成长过程的历史“阶段”理论。在对社会经济系统进行分析时,可以认为它有自己的意志和想法,而这种意志凌驾于个人意愿之上。在英国,1870―1920年间,生物学的化约主义十分常见。大家普遍相信,社会进步最终取决于人类的基因遗传。斯宾塞将社会比作一个活着的有机生物体,他认为社会知识追求各自目标的、自我约束的个人之间的相互作用,加上连接这些个人的社会安排,他强调有机生物对环境的适应过程。
社会进化思想与当今演化经济学思想相比,显然具有更大的应用范围,同时也更加抽象和概括,但思想的内核都指向了一个问题:制度是否可以设计?如果承认制度是可以设计的便承认了人类理性的超能作用,这便和主流经济学构成了同样的理性假设。显然,达尔文时代的社会进化思想同时蕴涵了主流经济学的思想内核,比如黑格尔提出的世界历史是一个确定和序列。
二、早期演化经济学思想的流派:制度经济学和奥地利学派
这里的制度经济学是区别于以科斯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它的代表人物为凡勃仑。演化经济学这一术语最早源于凡勃仑的著名论文《经济学为什么不是一门进化的科学》,而美国演化经济学会也是在美国制度主义发展的过程中得以建立的。凡勃仑综合了达尔文的进化论、杜威的实用主义哲学、德国历史学派和马克思的观点和方法。他从本能出发分析社会冲突和社会结构变化,将本能划分为建设性本能和破坏性本能,前者包括劳作本能、闲散的好奇心和父母之爱;后者包络竞赛、好斗和掠夺。凡勃仑的工具―礼仪、金钱―工业的划分都是在这种本能演化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他将社会知识分为工具性和礼仪性知识,工具性知识是实用的知识。他通过这两种知识背后的拥有者工人和资本家之间的抗衡论述资本主义社会和经济结构的变化,而这种结构的变化也是制度变迁的方式。凡勃仑在这种思想的基础上提出了制度主义,其出发点是制度作为社会结构的一种特定类型,不仅是一种约束,还能够潜在的改变行为者的目标或偏好。制度对个人的行为具有重建力量。同时,制度是个体在群体交往中的产物,制度不能离开个人的存在。由此可见,此时凡勃仑的制度观中已经有了朴素的博弈均衡思想的存在。另外,凡勃仑给出了制度变迁的一个范式,即本能―习俗―习惯―制度的制度变迁演变阶段,其中,习惯和本能是核心范畴,这其中既蕴含了道格拉斯诺斯的非正式制度与正式制度的思想雏形,也具备了纳尔逊和温特提到的惯例在制度变迁中的作用的思想框架。
奥地利学派在演化经济学流派中独树一帜,原因在于它的观点与新古典经济学颇为类似,但方法论确实演化性质的。奥地利学派预设经济行为人是在真实的历史领域中活动的。这意味着未来的确具有不确定性,他们需要在个人的主观领域中进行经济分析。与制度主义相比,奥地利学派更倾向于强调历史对个人决策行为的影响,因而可以因之构建经济运用所需的恰当的主观抽象概念。相应产生的交互作用的复杂性被认为将会阻碍对历史过程进行宏观经济学上的正式描述。自发秩序被看做是突发的,并内生于惯例、规范、规章、法律和其他制度中的。因此在制度分析中,奥地利学派重视对新奇、能动性、异质性、过程性这类问题。
三、演化经济学的模型化:纳尔逊和温特的演化理论
纳尔逊和温特模型化了竞争市场中产生调整过程的机制,从模型化中所得出的结果,不管是与新观点理论的中间主张和终极主张都是相容的,而非冲突,但他们对于古典理论的异议却让人信服。以产业行为分析为例,他们是以单个企业遵循的决策规则即惯例的用语进行的,产业行为被作为产业中单个企业行为的总和来分析。惯例是指企业有固定的行事方式,生产、惯例、销售、投资与研发都有一定的惯例,整个企业的运转离不开这些惯例。企业的惯例与人类的技巧有相似之处。组织是由个人构成的,组织的行为可以归结为组织成员的个人行为。理解技巧在个人发挥功能中的作用,就可以理解惯例在组织发挥功能中的作用。熟练的个人往往不假思索的采取某种行为,而且许多知识是无法言传的。企业的惯例通常是持久不变,但有时需要适应业已改变的市场情况而作修改,这需要搜寻新的知识和惯例,这就是熊彼特所说的创新过程。企业的惯例犹如生物学中的基因,在经济变迁过程中起作用。
纳尔逊和温特先后使用模型分析了以利润最大化和长期均衡为条件静态选择均衡、企业和行为对已改变的市场情况的反映、演化经济增长和竞争过程中行业结构的变化。同时,经济变迁的演化还为政策分析提供了全新的思路,即经济变迁的演化不仅通过市场机制,还通过有意识的社会政策来进行。该政策观并不等同与主流经济学中的分析思路。主流经济学认为政策是对市场失灵的补救,政策的目的是实现利益最大化。演化经济学的政策观认为政策的实现受到信息、公平要求和官僚政治的限制,政策的选择很多时候并非最优政策,即经济效益最大化的政策,而是“较好”的政策,即各种限制条件下的政策。显然,这种政策观更符合实际情况。
四、演化经济学新进展:演化博弈论制度分析
演化博弈论这一分析工具的引入为制度演化分析提供了新的分析思路,也为演化经济学的发展提供了更加丰富的内容。20世纪80年代以来,经济学家将这一分析工具用语制度分析,并取得突破性进展。其中肖特在演化理论观点考察了制度源自理性设计还是演化生成,他通过博弈论模型再现了制度的演化过程,并验证了哈耶克的“自发秩序”理论。他认为福利经济学必须研究形成社会行动博弈的规则以及有助于决定其结果的那些规则、法律和制度的比较最优性。培顿・杨认为博弈者不是完全理性且信息不完全。人们根据有限地数据进行决策,使用简单的可预测的模型,有时候还做一些无法解释甚至愚蠢的事情。经过一段时间,这种简单的适应性学习过程就能趋同于颇为复杂的均衡行为模式,并把这种思路用于社会经济制度的研究。他认为制度是由许多个体的积累性经验经过长期发展而出现,一旦他们互相作用结合成一种固定的期望与行为模式时,一种制度便产生了。同时,这一理论对该过程会遵循的演化路径以及由此产生的制度形式的多样性做出定量的预测。
青木昌彦认为博弈规则是由参与人的策略互动内生,存在于参与人的意识中,并且是可自我实施的。显然,这里的制度已经不再是简单的外在约束条件,制度主体的经济行为也不仅仅是特定制度约束下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过程,而是“共有信念的自我维系系统,其实质是对博弈均衡的信息浓缩”。这种关于制度的定义拓展了传统制度的分析范围和精确度。该制度观引入了博弈论(古典博弈论、演化博弈论和主观博弈论)做为基础分析工具,博弈的主体为一固定集合的参与人,每个参与人面临一个技术上可行的行动集合。行动集合决定了每个参与人的报酬分配,而决定报酬分配结果的规则称为博弈的外生性规则。
除肖特之外,多数博弈论制度分析者都声称自己是哈耶克主义者,并把自己的博弈论关于习俗、惯例、制度的经济分析的理论任务,界定为对哈耶克思想的程序化。
五、结论
综上所述,演化经济学思想的演化特点有以下几方面:一是来源于达尔文生物学和进化社会学,其思想的涵盖范围非常广泛。二是演化经济学的研究经历了从抽象的思想研究到具体的经济现象研究的转变。三是时至今日,跨学科研究依然是演化经济学研究的鲜明特点。
参考文献
[1] 杰弗里・M・霍奇逊著,任荣华等译:演化与制度:论演化经济学与经济学的演化[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2] 理查德・R・纳尔逊,悉尼・G・温特:经济变迁的演化理论[M].商务印书馆,1997.
[3] 杨虎涛:演化经济学讲义―方法论与思想史[M].科学出版社,2011.
[4] 库尔特・多鲁弗著,锁凌燕译:经济学的演化基础[M].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