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管理范文

时间:2023-09-24 10:2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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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管理

篇1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经营及管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市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无公害农产品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区(县)农业行政管理部门业务上受市农业行政管理部门指导,具体负责本辖区无公害农产品监督管理工作。

市工商、商务、质量技术监督、卫生、科技、环境保护、财政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法委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对无公害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实施检测检验。

第六条市、区(县)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农业发展规划,制定无公害农产品发展计划,推广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先进适用技术,提高无公害农产品的品质和安全性。

第七条鼓励和支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的科学研究和推广应用工作。

第八条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实行认定制度。

第九条建立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生产基地及周围生态环境状况良好,土壤、水、大气环境质量符合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环境标准;

(二)生产基地范围明确;

(三)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

(四)具有健全的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制度;

(五)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申请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向所在区(县)农业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名称)、地址、电话号码;

(二)产地的区域范围、生产规模;

(三)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计划;

(四)产地环境说明;

(五)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控制措施;

(六)有关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的资质证明材料;

(七)保证执行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

(八)其他有关材料。

第十一条区(县)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单位或个人建立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条件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并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按照有关程序逐级上报。

第十二条经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应按规定设立统一格式的标示牌,标示牌应载明基地名称、面积、范围、生产品种、责任人、批准机关、认定证书证号等内容。

第十三条经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不得擅自变更基地名称、面积、范围、生产种类等;确需变更的,应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四条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应依法对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无公害农产品实行认证制度。

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农产品,应经法定机构认证合格,取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

第十六条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在证书规定的产品、包装、标签、广告、说明书上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并标注批准文号。

第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转让、买卖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

第十八条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者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标准进行生产,建立农业投入品、生产过程、产品销售档案。

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者应当建立农产品自检制度。

第十九条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农产品的超市、配送中心(以下统称农产品经营市场),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购销登记制度。

第二十条农产品经营市场应当要求入场农产品销售者出具有效的产地检测合格凭证、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等有效合格凭证,并进行查验、记录。

对无有效合格凭证的农产品,农产品经营市场应当进行自检或者委托法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的方可销售。

第二十一条禁止销售下列农产品:

(一)施用过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的农产品;

(二)未过农药安全间隔期的农产品;

(三)施用过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的地块,在农药残效期内种植的农产品;

(四)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其他农产品。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农产品经营市场未建立进货查验、购销登记制度的,由市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最高不超过3万元。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农产品经营市场允许无有效合格凭证及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在本市场销售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农产品经营市场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伪造、冒用、转让、买卖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的,由市农业行政管理部门会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篇2

电子商务是指利用电子信息网络等电子化手段进行的商务活动,是商务活动的电子化、信息化和网络化。它的出现突破了传统商务在时空上的限制,使现代商务活动具有安全、可靠、快速、明确、方便等特点,通过INTERNET我们可以随时随地开展电子商务活动;它的出现也改变的传统的交易模式,成为现代经济发展的助推器,造就了商业企业一个又一个的神话,从eBay到淘宝,从Amazon到阿里巴巴。然而,作为农业大国,电子商务所能带来的奇迹在我国农产品中却迟迟没有实现,笔者通过Alexa网站排名查询发现,我国的电子商务网站淘宝世界排名第21位,阿里巴巴第23位,而作为我国最大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的中农网世界排名为131,848位,尽管所对比的三个电子商务网站面对的用户类型和交易产品的特征有所不同,但排名如此之悬殊,从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与其它商品电子商务的发展存在较大差异。诚然,农产品具有其特殊性,例如生命性、依附性、环境依赖性、过程多路性、地区差异性、质量不稳定性、不确定性等,这就对我国农产品的生产和流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在我国传统农产品物流体系中信息流、商流、物流和资金流在时间和空间上相互分离,没能很好的解决农产品在产供销中所形成的结构性矛盾。本文在分析我国农产品物流体系现状的基础上,借助电子商务的优势,构建信息流、商流、物流合一的现代农产品物流体系。

一、我国农产品物流体系的现状分析

我国农业体系从生产资料到种植、养殖,再进入加工和销售,最后到服务,这个庞大的组织体系中汇集了全国9亿农民,240万农民经纪人,95万经营大户,17万个农村合作及中介组织,5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物流则是连接整个组织各个节点的动脉,合理的物流体系能使整个大农业组织焕发勃勃生机,反之,则会使整个组织的协调运作产生重大影响。现在我们根据图一来分析目前我国农产品物流体系主要存在的几个问题。

1.物流成本居高不下

我国的农产品物流以常温物流或自然物流为主,农产品在流通过程中损失很大,数据统计显示,我国水果蔬菜等农副产品在物流环节上的损失率在25%~30%左右,而发达国家的损失率则控制在5%以下,美国仅有1%~2%。导致我国农产品流通成本居高不下的原因主要有:

(1)流通领域主体过多,产销链过长。农产品物流中的主体主要包括:农产品生产加工及销售的企业和个人,提供农产品物流服务的组织。我国有9亿农民,240万农民经纪人,95万经营大户,17万个农村合作及中介组织,5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如此巨大的流通领域主体必然会导致较高的交易成本。另外,我国大部分农产品一般会经过这样几个环节流通:生产者——产地市场——运销批发商——销售地市场零售商——消费者,过长的产销链也会导致较高的流通成本。

(2)立体交互式运输网络尚未形成,运输成本高。我国幅员辽阔,地形复杂,地区间差异较大,这就对我国的农产品运输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我国立体交互式运输网络尚未形成,农产品要在不同地区间流通会导致较高的运输成本。

(3)储藏加工保鲜技术落后,流通损耗大。我国农产品的储藏加工保鲜技术落后比较落后,绝大多数农产品是由产地以原始产品的形式销售,使得农产品在流通中耗损严重,间接增加了流通成本。

2.供应链节点间缺乏信息共享,农产品总体信息化程度低

从图一我们可以看到,在我国农产品市场几乎没有一个经过统一规划和设计的信息系统,供应链节点间信息化程度差异较大信息共享程度低,导致农产品在整个供应链上信息化程度不高,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信息在传递过程中渠道过长和节点过多,信息不对称的情况普遍存在。农产品生产出来后一般要经过四五个环节才能到达最终消费者手中,流通渠道过长必然会产生信息扭曲或失真,信息不对称在整个农产品供应链中普遍存在。就农产品生产者而言,对农产品的质量和生产中所出现的问题掌握较为完备的信息,而对市场需求量和价格却只能掌握较少的信息,对于农产品渠道商而言则正好相反,这就会使得掌握较为完备信息的一方隐藏信息,在一定程度上导致购销价格差异大,市场价格不能很好的反应供需状况。

(2)农产品物流成员分散,缺乏统一的信息网络平台。在我国有几百万的企业和个人从事农产品物流,很多企业还没有意识到信息化对自身发展的重要影响,他们各自进行物流运作,缺乏能够进行沟通和信息共享的网络平台,没有形成整体优势,导致信息的区域化和板块化。

(3)基层农业信息网络不完善,农民处于信息贫瘠状态。我国农村在农业信息网络建设方面还不完善,生产者不能充分掌握农产品流通中的信息,不能根据这些信息安排生产,造成供应链中的产销脱节,从而导致生产带有较大的盲目性,农民很难依据市场需求及时调整生产和产量,使农产品供给短缺和过剩的现象交替出现。

3.市场体系功能落后,还处于“商物合一”的初级阶段

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以批发市场为中心、以集贸市场和零售市场为基础的农产品市场体系(见图一)。批发市场连接多种流通渠道,贯通城乡之间、地区之间,成为物流网络的主要据点,城乡集贸市场则发挥着产区收购、批发和销区批发、零售的部分功能,在零售市场中,新兴的农产品超市、连锁店代表了农产品流通的发展方向。但就整个市场体系而言,其功能还比较落后,具体表现在:

(1)市场形成价格稳定性差、波动大,不能很好反映市场供需情况。到2003年,我国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已发展到4862个,但大多数规模较小,地域分散,产品供求信息隔离,难以实现交易集中化、市场透明化、竞争充分化的市场环境,导致农产品价格稳定性差、波动大,不能很好的反映市场供需情况。

(2)市场交易原始,还处于“商物合一”的初级阶段。在我国大部分农产品交易仍采用“一对一”的对手交易方式,以现货交易和现金结算为主,交易规模小、频率大,搜寻信息难度大、成本高,进而产生较高的交易成本。

(3)市场信息体系落后,服务能力差。近年来,农业部加快推进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建设,有些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农产品超市也建立了企业网站并实现了联网,但就整个农产品市场信息体系而言,还存在信息不集中、信息传递面窄、信息质量低、信息流通不畅等问题,从而导致农产品生产大起大落的现象。

二、构建基于电子商务农产品物流体系的必要性

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农产品物流涉及整个国民经济的运行效率和质量,涉及农业现代化和农民的根本利益。然而我国现阶段的农产品物流体系较为落后,存在流通成本高、流通环节多、信息化程度低、市场体系功能落后等问题,如何构建新型农产品物流体系解决上述问题成为一个新的研究热点。另一方面,我国其它行业的电子商务蓬勃发展,无论是B2B还是B2C的运作模式都已相对成熟,对农产品物流的电子商务化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因此,借助电子商务的手段,构建新型的农产品物流体系具有其历史必然性和必要性。1.现代物流的本质决定了农产品物流需要电子商务

现代物流的本质就在于以系统的观念进行物流功能整合,即将运输、仓储、包装、装卸搬运、流通加工、配送和物流信息等功能环节集成整合,一体化运作,从而有效降低物流成本,提高流通效率和效益,增强企业和产品的竞争力。现代物流是一个技术密集型的产业,其水平的高低在于技术的应用和发展,而互联网、电子商务的出现在基础应用层面、环境体系层面以及销售时点层面上为现代物流提供了技术支持,能够极大推动我国现代电子商务的发展;另一方面,降低物流成本、提高流通效率和效益在于对信息的管理,信息网络是现代物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现代信息网络为依托,现代物流就难以实现,物流效率就无从谈起,运用网络平台和信息技术将物流中的各个节点连接起来,实现物流全过程的信息化、数字化,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和连通,从而有效降低物流成本,提高流通效率。因此运用电子商务,实现电子化物流,是现代农产品物流体系发展的必然要求和趋势。

2.农产品消费观念的改变决定了农产品物流需要电子商务

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农产品消费观念已经从传统的单一型、繁琐型转向现代化的多样性、快捷性和交互性,这就对农产品物流体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物流体系必须具备充分的柔性,能更好更快的提供高质量、高价值、多选择的产品。在这种情况下,农产品流通中的各个节点就需要以电子商务为手段构建共同的现代物流信息平台,相互合作,即时沟通,共享信息,提高整个物流体系的快速反应能力、运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以满足人们快速多变的消费需求。

3.农产品的特殊性决定了农产品物流需要电子商务

农产品具有区域性、季节性、分散性、不确定性以及生命周期较短等特点,而消费者对农产品的消费需求又具有全年普遍性、多样性和变化性等特征,如何解决农产品特殊性与其消费特征之间的矛盾是现代物流体系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通过电子商务使农产品流通网络化可以把区域性、分散性的农产品集中在一个或几个平台上以适应消费者多变的需求,改变农产品在产地过于求,在销地供不应求的市场分割局面,减少流通环节,缩短交易时间,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流通效率。

三、构建我国基于电子商务农产品物流体系的举措

构建基于电子商务的农产品物流体系就是以互联网为前提,以信息技术为依托,以电子商务为手段,以第三方物流为保障,在供应链各节点间建立一种战略伙伴关系,实现从生产者、分销商、零售商到最终消费者的商流、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在整个供应链上畅通无阻,将原本分离的生产、采购、运输、仓储、、配送等物流环节紧密连接起来,实现整个农产品供应链的无缝对接,最终达到双赢甚至多赢的目的,为农产品流通、信息共享提供解决思路,构建一个由农户、企业、政府、消费者共建的农产品物流电子商务化体系(如图二)。

1.INTERNET——实现农产品电子化物流的基本前提

从图二中,我们可以看到INTERNET是连接农产品物流各节点的脉络,通过互联网农产品生产者可以了解市场需求信息,并有针对性的组织生产,从而确保农产品的供需平衡,缩小农产品市场价格波动幅度,降低市场风险;物流中间商可以根据农产品的供给信息和需求信息,合理的组织仓储和输运,减少农产品在产地供过于求、销地供不应求的现象,降低信息不畅所带来的经营风险;最终消费者可以通过网络了解农产品供给信息和市场价格信息,减少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损失。因此,互联网建设尤其是农村互联网的建设是实现农产品电子化物流的基本前提,尽管这个前提在目前阶段还没有实现,我国只有0.8%的农民能够上网,相对于美国的51%、巴西的14%来说还有较大差距,但已得到相关政府部门的重视,比如信息产业部在2006年229号文《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意见》中提到“大力推进农村互联网建设……确保十一五末全国基本实现乡乡能上网的规划目标”,相信这一前提在近年一定会实现。

2.信息技术——实现农产品电子化物流的客观条件

现代农产品物流的发展目标是以最快捷的方式,最低廉的成本,最高效的运作模式为社会提供最优质的服务,这不仅需要较高的管理水平,还要有先进的技术为之服务,这就要求现代物流体系要吸纳和采用许多代表当今科技发展水平的现代化技术,还要其本身不断创新和开发许多独特的物流技术。从基础应用技术层面上讲,需要以地理信息系统(GI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条码技术(BarCode)、射频技术(RF)为基础;从环境体系技术层面上讲,需要电子数据交换(EDI)做支持;在作业管理技术层面,需要及时制技术(JIT)、分类管理技术(ABC)做支撑;在销售时点管理技术层面,需要销售时点信息系统(POS)、有效客户信息反馈(ECR)、自动连续补货技术(CEP)、快速响应(QR)做保障。但这些技术在我国农产品物流体系中的应用还处于初级阶段,要实现我国农产品电子化物流就必须加快信息技术的应用。

3.第三方物流——实现农产品电子化物流的重要保障

农产品生产者大多分布在农村,信息较为闭塞,很多农产品供应商找不到合适的销售商,而销售商也不知道如何寻找供应商,造成“农民愁白头,商家跑断腿”的现象。利用第三方物流,可以通过其建立的信息网络系统,迅速的收集和处理市场供求信息,将供应商和销售商联系起来,促成交易,平衡供需。另外,农产品的区域性、季节性以及生命周期较短等特征决定了农产品更需要第三方物流来完成配送,通过专业的物流配送,可以缩短流通时间、扩大流通半径、减少流通损耗、降低流通成本。因此,第三方物流是构建信息流、商流、物流合一的现代农产品电子化物流体系的重要保障。

4.电子商务——实现农产品电子化物流的必要手段

随着农产品物流的发展,高成本、低效率的对手交易模式已难以适应农产品流通的要求,市场呼唤更加先进、即时、高效的交易模式。电子商务不失为一种良好的借鉴手段,它的广泛运用,有利于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缩短供应链,构建出“农产品生产者——农村销售合作组织——电子商务批发市场——网上零售商——最终消费者”新型的农产品电子商务流通链,缩短流通时间,减少交易频次,降低流通成本,改变市场条块化、信息不对称、缺乏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提高市场透明度和公平性,建立反应灵敏、健全有效的公平价格形成机制和规模大、信息流畅、透明度高、竞争充分的全国农产品统一市场,对我国农产品流通和农业经济的发展必然会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因此,要实现农产品电子化物流,电子商务是一必不可少的重要手段。

四、结束语

今天,我国现代农产品物流体系的发展还刚刚起步,存在流通成本高、流通主体多、流通渠道长、交易手段落后、组织化、信息化程度低等现状。要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必须利用先进的网络技术,以电子商务为依托,把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有机结合起来,构建起基于电子商务的农产品物流新体系,推进我国农产品信息化的发展,形成农产品流通的新战略新举措。

参考文献:

[1]王宇飞:农产品物流呼唤电子商务[J].科技致富向导,2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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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周欢黄立平:构建新型农产品物流信息平台[J].江苏农村经济,2005(6)

[4]黄祖辉刘东英:我国农产品物流体系建设与制度分析[J].农业经济问题,2005(4)

[5]王宁黄立平:基于信息网络的农产品物流供应链管理模式研究[J].农业现代研究,2005(2)

[6]喻晓燕黄立平:供应链环境下农产品物流运作模式研究[J].上海商学院学报,2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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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创新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管理体制和机制的创新为加快发展、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县珍禾优质米专业合作社以向粮农提供优良种籽和微量元素肥料并提中技术服务,以高出市场价10%的价格全部收购,统一销售。参与的粮农比较效益提高了20%,加速了优质米生产的大面积推广。*县山农黑木耳专业合作社由全县300多户黑木耳菌种生产散户组建而成,合作社统一组织生产的500多万袋黑木耳菌种畅销全国16个省(市)200多个县(市),并与本省嘉兴等6市县签订了黑木耳生产技术援助合同。合作社的经营机制要求,各菌种生产户(社员)所需母种必须从合作社母种场领取,原材料经营户(社员)与合作社建立从属关系,与菇农建立供求关系。这种集科研、新品种推广、原材料配套供应、基地示范、产品销售为一体的经营机制,从根本上消除了过去菌种散户生产品种不一、互相压价、原材料盲目进货以次充好等弊病,确保了品牌的统一、菌种和原材料的质量安全,维护了耳农的根本利益。

(三)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发展加速了技术推广。农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都是农民科技人员云集的地方。企业充分利用自身技术优势,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工艺创新、产品质量创新,改变过去单一召集农户上课发资料的技术推广模式,实行向农户推广新品种、以示范基地引导农户接受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模式,大大增强了技术推广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例如,*县逢春茶厂引进的乌牛早、白毫早茶叶新品种经企业试种后向广大茶农推广,使朱村乡的绿茶每年在2月20日前可上市,比普通绿茶上市期提早了40天,比全省其他地区同类产品的上市期提早了15天,实现了以早取胜、以优增效、以新拓销的目标,有力地推进了我县茶叶产业的规模化、产业化、高效化经营。

(四)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发展创新了营销模式。全县已经基本形成了以“公司+农户+基地”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实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如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茶业有限公司,作为招商引资企业,从20*年注册以来,就积极推行该经营模式,在“茶叶之乡”朱村乡人民政府的支持下,把农户组织起来,以契约方式与茶农结成利益共同体,当市场行情好时,以高出市场价格的收购价收购,在市场疲软价格下跌时,公司以保护价收购,茶农利益得到了保护。*县神农高山蔬菜专业合作社、*县逢春茶厂、*县渔夫有机鱼专业合作社等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与全县1.2万余户农户签订了产品购销合同,按合同规定的产品质量予以收购,加工后销售。农户分种、企业合销的模式有效解决了农产品“难卖”的问题,解除了农民的后顾之忧。同时也促进了农民经营理念的转变,提升了农民的“质量”观念,推动了农民生产农产品从劳动投入型向科技增长型转变和从规模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

二、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的问题

(一)农产品加工企业的规模小、品牌杂。全县将近有70%的企业(合作社)只生产单一的农产品,受自然因素、市场因素影响较大,抗风险能力较弱,对农民缺乏足够吸引力,带动作用不明显。许多农民在组织分工、科技推广、市场销售等方面得到的锻炼机会太少,民主意识、诚信意识较差。导致一些农民在销售行情好时将产品自行出售给商贩,行情不好时又一定要交售给企业、合作社享受保护价,这非常不利于加工企业的发展壮大。在品牌建设上也存在品牌杂乱现象,如茶叶产业,全县就有*、*、*、*、*、*、*等企业、合作社,创建有“金枝玉叶”、“秀山翠羽”、“云河绿羽”、“*”、“*”等多个品牌。同一类型产品品牌低水平重复建设,不仅使好牌子叫不响,削弱了产品市场竞争力,而且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极大浪费。

(二)融资困难制约了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发展壮大。对于农业龙头企业以资产抵押贷款担保,国家早有政策规定,但地本文来自方商业银行对于资产在农村的农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以资产抵押贷款始终未予兑现,农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贷款难、资金周转难、发展再生产难的问题一直未能解决。此外,政府对加工企业的扶持力度不够,扶持资金总额偏小。如全县20*年安排农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资金仅30万元,专业合作社自身积累有限,资产总规模小,大多没有有效抵押物,贷款存在困难。企业、合作社要扩大生产规模所必须的厂房扩建、设备更新、技术引进等方面都受到资金、土地等方面制约。

(三)人才缺乏不适应现代企业发展要求。产业的发展,人才是根本。周边县庆元,较多的技术人才推动了其食用菌产业的迅速发展,尤其在产业精深加工上已处于全市领先地位。然而,我县农产品加工企业,因缺乏有实践经验、合作理念、市场知识的牵头人,农民缺乏适合产业发展的新知识、新技能,农产品加工业基本处于粗加工,产品多为初级产品,标准化生产程度低,科技含量不高,难以深度开发农产品的附加值。

三、促进我县农产品加工企业升级发展的对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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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个农业大国,农产品的有效流通涉及整个国民经济运行效率及质量,涉及农业现代化和农民的根本利益。供应链管理引入农业为农业产业的发展、农民增收提供了新的思路和途径。目前,国内外的经济社会条件和实践发生了巨大变化。从国际经验来看,供应链管理已成为农业产业发展的利器;从国内现实来看,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农产品供应链管理尚处于发展初期,本文力求就网络信息技术在农产品供应链管理中的应用问题进行一定的理论探索,为我国农业产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思路。

1农产品供应链管理的涵义

1.1供应链管理的概念及特点。供应链管理是使供应链运作达到最优化,以最少的成本,让供应链从采购开始,到满足最终顾客的所有过程能高效率运作,把合适的产品、以合适的价格,及时、准确地送到消费者手中[1]。供应链管理就是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全面规划供应链中的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进行计划、组织、协调与控制。因此,供应链管理的理念是追求供应链整体效率化。它具有如下几个特点:(1)供应链整体最优。供应链管理将供应链上的业务和各相关者视为一体,以整体最优为目标。(2)企业间的相互协作关系。实现供应链整体最佳化优,需要企业间的合作,这种协作关系就是“合作伙伴关系”。(3)供应链管理要求采用系统的、集成化的管理方法来统筹管理整个供应链的各个功能。(4)支撑供应链管理顺利进行的是现代化的信息技术。

1.2农产品供应链的涵义及特点。一般而言,农产品供应链即农产品从收购、加工、运输、分销直至最终送到顾客手中的这一过程所组成的环环相扣的链条[2]。农产品通过供应链管理可以降低总成本,增加农产品的效益及附加价值。由于农产品的诸多特性,导致了农产品供应链不同于工业供应链,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参与者众多,系统复杂。在产前、产中、加工、运输、销售和最终到消费者的各个环节上都有众多参与者,包括农产品生产者、批发市场、零售终端和最终消费者。另外农产品的数量特别大,品种繁多,各品种的品质特性差别很大,使农产品供应链各环节的衔接问题更加复杂。(2)市场不确定性较大。农产品生产和消费的分散性,经营者难以取得垄断地位,市场信息极为分散,人们难于全面把握市场供求信息及竞争者、合作者的信息;农业生产的季节性强,农产品上市时如果在短时间内难以调节,会使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此外农产品的鲜活易腐性限制了农产品在跨区域间和跨季节间的即时调节,这使农产品供应链具有更多的风险。(3)农产品供应链对物流的要求较高。由于农产品生产具有区域性,而人们的需求是多样性的,因而需要不同区域间进行流通交易。然而农产品的鲜活易腐性,使流通成本上升,这限制了农产品流通路径。特别是在生鲜农产品,对物流仓储、运输、配送的要求更高。

2我国农产品供应链管理的现状

(1)市场主体过于分散,缺乏供应链的概念。由于农业产业链的主体主要是分散经营的农户,市场意识薄弱,总体素质较低,即使是大型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也是以小业主或个体经营户为主体经营,用供应链的观点考虑农产品的经营是很难实现的事。(2)物流技术比较落后。“新鲜”是农产品的生命和价值所在,但由于鲜活农产品的含水量高,保鲜期短,极易腐烂变质,会大大限制运输半径和交易时间,因此对运输效率和流通保鲜条件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现在,我国的农产品供应链中的物流是以常温物流或自然物流形式为主,农产品在物流过程中的损失很大。有数据统计,我国水果蔬菜等农副产品在采摘、运输、储存等物流环节上的损失率达25%~30%,而发达国家的果蔬损失率则控制在5%以下[3]。(3)物流成本过高,不利于农产品供应链合作伙伴联盟的建立。目前,我国农产品的物流成本仍然偏高,而且很不稳定,运销成本的波动较大。由于农产品具有鲜活性,生产上的区域性、季节性、分散性等特点,同时农产品是人们生活的必需品,具有消费群体小的特点,造成农产品交易成本较高,容易导致农产品交易过程中的投机行为,不利于稳定的供应链合作伙伴联盟的形成。(4)农产品供应链各主体之间信息流通不畅。由于诸多原因,对信息化的意识不强,从而造成我国国内农产品供应链的总体信息化程度很低。国内农产品市场上几乎没有一个经过统一规划设计的信息系统,各企业之间信息化程度差距较大,发展很不平衡。供应链上企业之间缺乏统一的信息平台以供各企业进行信息交流,造成本应多边共赢的企业相互之间缺乏必要的了解,阻碍了农产品供应链的发展。长期以来,农民对市场供求信息的获取渠道单一,手段缺乏,滞后失真现象严重,赶不上市场变化。这也是目前我国农产品供应链管理中最急需解决的问题。

3网络信息技术在农产品供应链中应用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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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农产品农药残留现状

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不断提高,但仍然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农药的发明和应用提高了农作物产量,但由于大量不合理使用,食品中的农药残留对人类健康造成的负面影响日益显露出来。2000年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产品质量抽查结果表明,蔬菜中多种农药残留较普遍,残留量超标问题突出,尤其有机磷残留量超标。有机氯农药、有机磷农药、拟除虫菊酯类农药是造成其残留污染的主要原因。2001年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3季度抽查结果显示,在10类181种蔬菜中有86种农药残留超过国家标准限量值,严重影响农产品出口。这说明我国农产品的质量亟待提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基本保障体系迫在眉睫。

二、农药残留的原因

1.直接用药造成的污染

直接给果蔬等农作物施用农药后,药剂黏附在蔬菜、水果等作物表面或者进入作物体内残留,果蔬等储藏期使用农药,也可造成农药残留。我国水果蔬菜中农药的用量大、次数多,如果违反农药使用规定,滥用高毒和剧毒农药,或者在接近收获期使用农药,都会在蔬菜水果中有农药的直接残留。我国目前较为突出的果蔬中的农药残留是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

2.土壤中的农药残留

由于土地资源的超负荷利用以及农药的过量使用,大量农药直接喷洒在土壤中,其中防治病虫草害而喷洒于作物上的各类农药有40%~60%降落在土壤中。土壤中农药可通过植物的根系吸收转移至植物组织内部,最终残留在农产品中。土壤中农药污染量越高,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量也越高。我国由于不重视土壤中的农药残留而导致大量出口的农产品由于其种植地土壤中农药含量的超标而遭到拒绝。

3.来自大气的污染

给果蔬等农作物喷洒农药后,小部分以极细的微粒漂浮于大气中,施用于土表的农药蒸发、农药厂排放的有毒烟气均可造成农药对大气的污染。随着气流和风迁移,散布到环境的各个角落。世界上多数河流和湖泊中都有农药残留物的存在,尤其半衰期很长的滴滴涕几乎遍布了世界的每个角落,甚至在南极的冰川中都曾检测到滴滴涕的残留。

4.来自水源的污染

农药在现代农业生产中广泛应用,喷施后的农药可分布于空气、水和土壤中,直接施用于土壤的农药则会流入附近的水体或渗透到地下水中。农药对水体的污染主要是对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污染。目前使用的杀虫剂和除草剂如涕灭威、克百威、莠去津、甲草胺等在水中溶解度大,易被雨水淋溶而污染地下水,已有国家制订了地下水中农药允许残留量的指标,我国正在开展相关的研究。

三、农药残留检测方法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农药残留分析技术也在不断更新、完善和发展,尤其速测技术更适应现代高效、快速的生产节奏和满足社会的要求。各国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也在不断加强农药残留的监测工作,制定的标准越来越严格。未来生物技术与现化分析手段相结合,将不断开发新的分析检测技术。国际上特别是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通行的做法是:按一定的规范对受检产品取样进行快速检验。这种快速筛选的方法,例如酶联免疫法、放射免疫法、受体传感器法、金(荧光素)标记法、cDNA标记探针法等,一般是在非实验室的条件下在现场对样品进行筛检,只要检验结果为阳性,受检食品就不允许上市。当需要确切知道所检测项目确实存在和定量结果时(如国内外贸易纠纷及仲裁、政府行为的监督检查),再把阳性样品送到实验室内用大型精密或超精密仪器进一步确证和定量分析。运用免疫学、生物工程技术针对食品安全建立的快速检测方法,具有灵敏度高(可达到10万亿分之一甚至更低)、特异性高、假阳性低、适用范围宽、可测定各类食品、检测费用低的特点。在农药残留和生物毒素快速筛检的试剂盒方面,国外已有不少产品,但由于价格相对昂贵,需要外汇,不适合我国大规模监测的应用。能够达到同等性能、具有我国知识产权的试剂盒目前很少,不利于我国广大地区筛检工作的开展。一些国家(如美国等)将农药残留分析的主要步骤、样品的采

集、制备、提取、纯化、浓缩、分析、确证等,采用不同方法建成不同的模块,根据样品及分析要求的不同组合成不同的处理分析流程,建立一个多残留检测选择检索程序的前处理技术平台,使复杂的技术流程简化而又有分析质量保证。最具代表性的多残留分析方法包括美国FDA的多残留方法(可检测360多种农药)、德国DFG的方法(可检测325种农药)、荷兰卫生部的多残留分析方法(可检测200种农药)、加拿大多残留检测方法(可检测251种农药,其中GC-MS检测239种,HPLC-Fluor检测12种)。我国目前正在大力开发多残留分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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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内容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通过电视等各种媒体,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科普活动,印发宣传资料,向管理者和广大群众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深入宣传,提高意识,引导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加强质量管理,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营造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参与、人人关心的氛围。(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强化标准实施,大力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指导农民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种养大户普遍建立生产经营档案,加快实施农业标准化。(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

(三)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要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不出问题,必须把住农业投入品质量这一关。严防违禁农药、不合格的化肥流入市场。要加强对农业灌溉用水的监管,保证种植业生产不受污染。(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

(四)加强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加大蔬菜产地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管力度,加强进入市场蔬菜农残检测,全面掌握蔬菜农药残留情况,正确指导生产和消费,提高质检人员素质,完成全年检测任务,蔬菜检测合格率达96%以上。(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

(五)加强动物防疫,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做到早防严控,防患于未然;对国家规定实行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免疫率必须达到100%。(责任单位:兽医站)

(六)加强农药市场监管。宣传农药安全使用知识,开展农药市场安全检查,推进五种剧毒农药替代工作,推进病虫害防治专业化。(责任单位:供销社、农业服务中心)

(七)水产品监管。加强渔药市场管理,配合上级查处无质量安全说明书、无标签的产品和禁用的氯霉素、孔雀石绿等药品。(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

(八)加强家畜家禽检疫。加强生猪收购管理,收购生猪必须持有合格证和消毒证,对病、死猪要做到“不贩运、不加工、不销售”,进入屠宰厂生猪必须持有两证,检疫人员要对生猪从宰前到出场进行全程监控,配合有关部门对农贸市场的抽查,从严把好肉食品检疫关,做好外来畜禽的检疫和查证验物工作,为市民提供安全放心的肉食品。(责任单位:三产办、兽医站)

(九)农业科技推广。推广无公害产品和先进适用技术,提高种植企业、大户和广大群众的种植技术和水平,引导广大农户种植适销对路的优质、安全农产品,逐步推广少用或不用化学投入品的生产技术。(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

三、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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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是现代化科学技术发展中的一项成果,利用信息化科技技术,对不同领域产生较大影响。我国对农业扶持力度不断加大,大力打造并发展新的营销模式,但是在“互联网+”下,各方面仍存在较多缺陷,抑制农产品市场发展。为促使农产品营销可以顺利进行,带动农业健康发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稳定地位,文章将针对“互联网+”农产品营销问题展开探究。

1“互联网+”对农产品营销意义

1.1提高营销效率

国内农产品销售管理按照传统模式实行,主要利用线下推广开展宣传,农产品相关广告开展宣传推广活动,这种情况,不仅浪费较多资源,还达不到预期效果,致使营销管理效率较低。而“互联网+”,能够发挥其作为网络营销的独特优势,并且市场范围得到扩大,针对农产品销售实施帮助,可以防止出现大量消耗资源的问题,并且可缩减中间程序,销售的效率得到显著提升。“互联网+”模式不仅可以提高营销效率,还可以为我国国内的农产品营销构建打下一定的基础。

1.2节约营销成本

营销管理针对成本提出较高的要求,相较线下影响力,线上影响力比较深刻。基于“互联网+”的营销模式,为购买方与农户提出便捷的交易平台,农户可与消费者直接联系,减少中间商的参与,降低谈判的成本和管理费用支出。除此之外,农户还可购买生产的材料,从而减少采购成本。合理运用互联网,农户可将销售的农产品相关信息至网站中,为销售产品提供机会,从而真正的实现规模化。另外,利用网络还可实施在线服务,满足不同地区和不同时间的需求,只要存在订单,便可实施交易,具备高效化和快捷性的特点。

2“互联网+”农产品营销存在的缺陷

2.1未深入认知

“互联网+”农业经济在国内经济发展阶段处于短板位置,并且不具备发展意识,基于“互联网+”,农产品销售管理仍存在较多问题,其根本在于没有充分的认识“互联网+”。农户和生产企业,思想观念比较落后,没有正确了解现代化信息技术,同时农产品销售管理阶段,没有正确的认识到“互联网+”重要性。农产品销售管理阶段,受到传统经济思想与思维模式的严重制约,没有学习产品营销相关知识,出现故步自封的情况,导致农产品销售管理仍处于底层阶段,导致农产品销售管理所具备的价值比较低。

2.2保障制度缺乏

国家对农业给予大力支持,并且出台了与农业发展相关的保障制度。基于“互联网+”背景下,仍缺少农产品销售管理的制度。“互联网+”与各个领域发展存在较强联系,并且对农产品销售管理产生较大的影响,这在较大程度上并不能促进农产品行业更好地发展,致使农产品销售管理难度提升。此外,当前颁布的制度措施,并没有紧跟农产品销售管理发展的速度,现有制度措施对农产品销售管理保障能力有一定的局限性。

2.3缺少专业团队

“互联网+”背景下,应该构建相对专业的队伍,但在农产品销售管理阶段,仍缺少专业化人才队伍。现阶段,销售人员并没有充分地认识“互联网+”,严重缺少互联网技能和理念,导致销售人员在销售管理过程中,并不能有效应用“互联网+”。大部分销售企业与生产企业并不重视“互联网+”培训,导致销售人员理念与技能并不能更好地顺应农产品销售管理和发展需求。另外,不重视引进先进的人才,导致农产品销售管理的系列工作仍停留在表面阶段。当不重视引进先进的人才,便可抑制农产品销售工作顺利开展。并且相关人员并没有认识到引进先进人才的重要性。适当引进人才,可以结合发展战略,将专业需求作为基本导向,拓展引进人才的渠道,创新引进人才的方式。引进人才,可与当地高校达成共识,引导相关专业的学生进行实践,这样可促使专业学生利用自身掌握的专业化知识实行农产品销售工作。

3“互联网+”农产品销售和管理策略

3.1发挥“互联网+”优势,打造品牌

基于“互联网+”背景下,农产品销售管理的过程中,首先应该合理运用互联网所具备的独特优势,打造具有特色的品牌。农业电商相关企业应该有效解决市场信息和生产信息不对称的缺陷,并有效化解大市场和小生产之间的矛盾,从而有效把控市场信息,最大程度地满足客户各种需求,发挥引导消费作用。通过“互联网+”所具备的优势,为农产品赋予文化内涵,促使客户在信息影响下,可以选择具备品牌保障和品牌信赖的农产品。各个地区政府还需打造特色化农业品牌,利用新兴媒体力量开展宣传活动,从而提升农产品核心竞争力,推动农产品发挥社会效益,并提升农民经济效益。

3.2建立监督体系

当农产品拥有了良好的口碑后,便可保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具有稳定地位。农产品生产为“劳动密集型”农业,并不能有效地控制管理生产过程,并且不能全面了解消费者信息。故此,国内农业发展阶段,可建立追溯农产品质量监督体系,利用建立加工和生产等全方面的数据库,确保电商企业可以建立分享信息数据的机制,从而保证消费者可以追溯并监督农产品的质量。利用互联网构建追溯质量的监督体系,当农产品在质量方面出现问题,则必须在短时间内确定问题,实施有效的追责,防止在这个环节再出现质量问题,保证农产品由生产至销售等各个环节均可实现透明化。利用互联网建立完整的监督体系,严格把控农产品的整体品质,为消费者提供安心放心的产品,从而带动农业良性发展。

3.3利用互联网,提高流通效率

农产品本身消费市场较大,利用互联网和营销网的流通模式,既可为农产品传递通畅的运输功能,又可为农产品带来仓储和分类的支持。基于“互联网+”背景下,国内物流行业迅猛崛起,运输车辆向冷藏车方向发展,可以更好地满足农产品对运输的需求。农产品在流通的过程中,物流企业还可利用互联网针对物流信息实施分类,确保运输物流的整个过程具备简单化和规范化,将物流服务和互联网有效地整合,既可大大节省物流企业的成本,又可保证物流行业的信息化管理及标准化建设,有效保证物流行业为农产品销售管理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另外,物流企业的运输经验比较丰富,在流通的过程中,可利用自身优势,保证农产品流通的效率。

3.4利用大数据,实施精准化营销

“互联网+”的时代快速发展,大数据为各个行业带来较大的影响。传统行业在发展的过程中,需合理运用客户信息,将其作为个性化、针对的关键。农产品销售管理是传统行业的重要构成,想要保证农产品行业健康发展,便需要发挥互联网的独特优势,利用大数据,分析消费者的信息,保证卖家做出准确的决策,确保消费者可以放心消费。另外,通过大数据开展订单方式,可以降低生产风险,保证消费者享受到高品质的农产品,从而带动农业良性发展。

4结论

综上所述,农产品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农产品管理重要性逐渐凸显。在科学技术背景下,“互联网+”成为国内农产品管理重要趋势。上述从未深入了解“互联网+”、缺少保障制度等指出缺陷,同时从发挥互联网优势、打造品牌、建立监督体系、利用互联网、提高流通效率角度提出具体的管理对策,对推动农产品市场发展具有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肖琴,饶钦节.“互联网+”背景下我国农产品营销管理问题研究[J].中外企业家,2018(23):142.

[2]曹素云,于维刚.“互联网+”下的农产品营销管理中的应用探究[J].现代商业,2018(19):25-26.

[3]陈相坤.“互联网+”背景下我国农产品营销管理问题研究[J].纳税,2018(16):192.

[4]谢敏.互联网+背景下我国农产品网络营销优化研究[J].农业经济,2017(7):135-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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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F3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4)01-0098-01

一、叙永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现状

叙永县地处四川盆地南缘,辖25个乡镇,231个村(社区)。耕地面积3.67万hm2,农作物种植资源丰富,播种面积9.48万hm2。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7.18万hm2,总产28.87万t;经济作物2.3万hm2,总产20.95万t。在四川特色农业产业区划中被确定为川南优势早茶区、赤水河优质鲜食甜橙区、全国优质烤烟基地、脱毒马铃薯繁育和种植基地、四川省63个10万亩以上蔬菜生产大县。但由于叙永县属乌蒙山连片特困区,是国家扶贫攻坚重点县,经济基础较差,农业生产水平较低,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较为落后。2008年以来,通过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意见》,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1],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多年来无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1.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初步建立

2008年底,成立了叙永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并于2009年通过公开招聘和内部调剂方式,落实了6个人员编制,其中3个专职管理人员、3个兼职管理人员。2010年11月叙永县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站项目申报成功,通过了省农业厅和发改委评审,现正与多个项目整合修建叙永县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综合楼。2012年,县乡(镇)村三级按照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建设要求,经县编办批准,在25个乡镇增设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岗位,确定专人负责。每个村聘请1名协管员。由此,初步建成了县、乡(镇)、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得以全面展开。

2.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逐步完善

为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先后制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协查协作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度》、《重大农产品违法案件逐级报告制度》、《叙永县农产品检验检测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督查通报制度》、《产地准出制度》、《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制度》、《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投入品管理制度》等20多项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制度;同时,以县政府名义出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等农产品质量安全部门联动制度,为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了制度保障[2-3]。

3.“三品一标”工作稳步推进

“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政府推进农业标准化、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抓手[4]。开展了农产品产地环境调查、农产品产地周边重点污染源调查、农业污染源普查,因地制宜制定了安全农产品产地建设规划。编制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发展规划。建设了水稻、马铃薯、烤烟、茶叶、甜橙、竹笋等一批优质农产品基地。水稻、蔬菜、茶叶、甜橙等作物产地通过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定0.65万hm2,企业建立了绿色食品大米原料基地0.07万hm2。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了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农业生产者安全生产技能有所提高。禁用农药已基本退出我县农业生产领域,农药化肥使用趋于规范。已制定了茶叶、柑桔等作物生产技术地方标准,使农产品生产有标可依。目前已建成11个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其中1个国家级示范区,4个省级示范区,6个市级示范区,总面积0.9万hm2,辐射带动农业标准化生产的面积0.14万hm2。同时,全县有2.12万hm2耕地获得无公害农产品基地整体认定;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6个,面积0.17万hm2;获得认证的有机食品2个、有机转换产品4个、无公害农产品24个。全县按农业标准化生产的农产品面积达到1.2万hm2,标准化生产覆盖率为33.2%。

4.专项整治和常态化监管紧密结合

利用现有的检测设备每月进行两次果蔬农药残留的快速抽检和结合重大节假日进行专项抽检。抽检范围包括农贸市场、超市和生产基地。年抽检蔬菜水果茶叶等40余批次,样品500余个,合格率达98%以上。每逢重大节假日,由县农业局牵头,联合食安委成员单位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行动,包括开展农资市场的执法检查、农产品抽检、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等。同时,严格执行农药经销登记制度,实行持证销售,并做好农业投入品的执法监管工作。共查获证照不全或无证无照的经销商29家,办理违法案件52件,查获违规种子1950公斤、农药120公斤。对全县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资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获得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及产品均进行了全面的监管工作。

二、主要存在问题

1.安全意识仍然淡薄

生产者重产量轻质量的意识仍比较普遍。由于受传统生产观念的影响,生产者片面追求产量,忽视了质量。主要原因在于目前农产品价格偏低,农资价格过高,产出与投入比例失调,投入的多,产出后回收的少。购买农药肥料,就是要求价格低,效果好。只有这样依靠降低生产成本,增加产量来增收,而不是求得质量安全。从消费者而言,其鉴别能力和维权意识不足,加上消费能力的制约,即使明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意义,大多数人仍然存在着重价不重质现象,遇到质量问题不能依法处理。

2.行政监管尚有死角

由于人力资源有限,对县城、超市管理较多,而对乡镇、农贸市场管理较差,产品例行监测不到位,行政处罚不到位,对农户更无法监管。农产品市场发育程度较低,大多数农产品如蔬菜、水果等,均是散装上市,既无包装,也无标识,更无商标,消费者无从辨别农产品质量的优劣,出现质量安全问题后,难以进行源头追溯。

3.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低

一家一户分散生产经营的组织形式,缺乏对农产品生产的统一规划、指导,难以保证统一实施统一的生产技术措施,农产品生产无序竞争,产品品种杂乱,不利于质量检测。一是农业标准推行力度不够大。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数量少、面积小,推广普及率较低。二是通过农产品产地安全认证的基地,农产品生产还不规范,生产基地技术指导到位率差,田间生产档案记录不完善,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尚未实施,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执行较差,部分已通过认证的产品没加贴标志。三是地方适应性农产品生产标准少,除少数几个重要产品外,大多数农产品缺乏相应的生产技术规程和产品质量安标准。

三、对策与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认识

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加强广大群众教育宣传,帮助他们提高认识。二是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信息工作,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及时公告农产品质量管理工作动态,做好每月的农产品检测结果公告,对严重违规的生产者和经营者予以曝光,借助社会舆论形成广泛的监督效应。三是加强对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宣传。增强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安全生产意识,引导消费者树立无公害、健康的消费理念。通过宣传培训改善生产者与销售者的诚信意识,使农产品质量安全由他律变为自律,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

2.强化源头管理,实行市场准入

一是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对建立标准化示范区和通过“三品一标”认证的企业、个人和组织给予一定的奖励。二是大力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通过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带动建设优势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实现标准化、产业化、组织化水平的整体提高。三是实施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在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同时,便于实施监管和质量追溯。

3.加强部门协作,全面实施监管

一是要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进一步规范化肥农药使用。二是监管应做到城乡并重,监管品种应以县优势农产品,市民日常消费的主要农产品为重点,对生产、销售的不安全农产品依法进行查封、扣押或无害化处理,对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生产者、销售者应从严从重处罚。三是加强部门联合,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充分发挥乡镇、村延伸机构的作用,增强执法力度。四是加强管理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和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检测能力。

参考文献

[1] 卢良恕.建设现代农业,确保新时期国家食物安全[J].中国农业信息,2008,3:4-6.

篇9

第二,缺乏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标体系。在农畜产品实际建设的过程中,还没有完善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无法保证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效果。部分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部门还没有意识到绿色食品与有机食品的重要性,不能统一相关管理标准,难以优化相关管理体系,甚至会出现一些无法解决的问题。虽然我国各个乡镇已经建设了大规模的绿色化农产品养殖基地,但是,由于缺乏统一的管控标准,还无法提升管理工作质量[2]。

第三,缺乏完善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制。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期间,我国相关部门还没有制定完善的质量安全检测机制,无法提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效率与质量,难以优化其工作体系,甚至影响整个管理部门的管理工作效果。同时,部分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部门还没有建设完善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网络体系,无法提升农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效率与质量,甚至会出现一些无法解决的问题[3]。

第四,缺乏农业投入品监管方式。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过程中,相关管理部门必须要重视农业投入品监管工作,只有保证农业投入品监管工作质量,才能优化其工作体系。但是,目前部分农畜產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还不重视农业投入品的安全监管工作,不能严格打击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生产厂家,也不重视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管体系,难以提升其工作质量。

第五,农畜产品质量管理生产组织化程度较低。在我国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期间,相关管理部门不重视质量管理生产组织化程度的提升,无法提升其工作效率,难以增强农畜产品质量管理工作效果,甚至会影响到整体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水平。

2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的完善措施

2.1制定完善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体系

在我国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过程中,相关管理部门必须要重视质量监督体系的完善,保证可以建设高素质管理组织,逐渐提升其工作质量。相关部门必须要制定完善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保证可以健全各类机制,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提升基层监管工作效率与质量。同时,相关部门必须要完善政府控制体系,将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与政府部门的职能联系到一起,进而提升其工作质量[4]。

2.2完善相关标准体系

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过程中,相关管理部门必须要完善相关标准体系,保证可以利用此类标准体系规范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行为,提升其工作效率与工作质量。首先,相关部门需要建设农牧业标准化体系,保证可以完善地方技术规范,提升其工作效率。其次,相关部门需要加强标准示范基地的建设力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优化其工作体系,增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标准示范基地的建设力度,逐渐提升其工作效率与工作质量[5]。

2.3制定完善的农业投入品管理制度

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过程中,相关管理人员必须要制定完善的农业投入品的管理制度,提升农业投入品管理工作效率与质量。首先,管理部门需要重视投入品源头管理工作,严格开展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制度的建设工作力度,保证可以提升其工作质量,例如:在农药与肥料经营期间,农业投入品监管部门需要保证其经营的合法性,进而提升其工作质量。其次,农业投入品相关监督部门必须要制定完善的农资连锁经营制度,要求农资连锁经营主体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2.4制定完善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制度

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期间,相关管理部门必须要制定完善的检测制度,保证可以提升检测工作效率与质量,减少检测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在此期间,相关管理部门需要合理布局与规范,保证分工明确,积极建设省级、市级、县级、镇级等检测机构,提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效率与质量,增强其发展效果。

结语

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实际完善的过程中,相关管理部门必须要制定完善的管理机制,保证可以优化其管理体系,合理开展各类管理工作,进而提升管理工作效率与质量,优化其工作体系,达到预期的管理目的。

参考文献:

[1]何晓平.基层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中国畜牧兽医文摘,2016,32(5):37.

[2]张志刚,林向武,敖都夫等.翁牛特旗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J].现代农业,2013(8):72-73.

[3]许珺,王振华,姜会明等.合作社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运行机制分析[J].中国畜牧杂志,2013,49(10):29-32.

[4]徐德智,钟官武.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新农村(黑龙江),2013(24):218-219.

[5]周根财.浅谈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现状与对策[J].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5(1):4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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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公害农产品的认证运用了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质量监控的指导思想,以生产过程控制为重点,以产品管理为主线,以市场准入为切入点,以保证最终产品安全为目标。它对产地环境、生产加工、包装、储运都有一定的要求,特别是随着产品认证数量的增加,现场检查工作更显得重要,但机构工作人员不能做到随时随地去现场,毕竟时间和精力都有限,这就要求生产单位必须建立一套完备的生产记录档案,如实反映投入品使用情况、生产加工销售记录、标志使用情况等,进而保障农产品质量可追溯,问题产品可召回。

一、现场检查和生产记录工作的重要性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如实记载: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动物疫病、植物病虫草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收获、屠宰或者捕捞的日期。且农产品生产记录应当保存二年,禁止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在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里,有完善的质量控制措施,并有完整的生产和销售记录档案是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管理应当具备的条件之一。

为确保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中现场检查的有效性,各级工作机构在现场检查过程中要按照《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规范》进行现场检查,突出对申报产品生产过程记录的核查,并在《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报告》总体评价栏中就生产过程记录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加以说明。

由此可见,现场检查和生产记录在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过程中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各级工作机构检查员应严格按照《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规范》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细则》进行现场检查工作,生产单位也应按照要求如实记载生产记录,并做好档案管理工作,保持两年以上。

二、现场检查和生产记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出台后,食品安全日益受到消费者的广泛关注,无公害农产品开发工作也得到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生产单位的认证积极性也空前高涨,产品认证数量大幅度提高。在当前这种形式下,现有的现场检查和生产记录工作存在着一些制约事业发展的问题,如何处理好这些问题,是保证无公害农产品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前提条件。

1、现有的规章制度文件需要调整。无公害农产品事业经过十年的发展,现有的规章制度文件存在着一些与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或者说是由于出台的时间关系造成各个规章制度间存在着不一致的地方。建议对这些规章制度进行修订,保持相互的统一协调性,以利于事业的合法顺畅发展。

2、如何开展有效的现场检查。通过参加一系列专家评审会,从《现场检查报告》材料中看到了现场检查中存在的一些共性问题。如:检查组成员专业单一;检查员签字笔体不固定;检查时间不符合逻辑性、事实性;总体评价内容不详实等。通过这些,我们对现场检查的及时有效性产生了很大的怀疑。这就要求我们各级工作机构的检查员在今后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现场检查工作。做到省市县三级工作机构协调进行及时的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间应是在产品生产周期内;检查组应至少有一个符合该次检查的专业技术人员;检查项目应全面且在总体评价栏中详实客观描述;检查员本人亲自在报告上签字等。为确保现场检查的真实性,在申报材料中要求必须有现场检查组成员在基地或企业的检查或座谈图片,确保无公害农产品现场检查不走过场,保证申报产品的质量。对于获证产品每年都安排一定比率的抽检,而且还采取不合格产品退出机制,提高了无公害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

3、如何做好详实的生产记录。我们在检查生产单位的生产记录时,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有的没有生产记录,有的生产记录不全面,有的生产记录丢失,有的已电脑存档。这些问题使我们不能正确的判断产品的有关生产情况,给产品认证带来困难,这就需要生产单位按照要求详实的记载生产记录,并对原始记录档案保存2年以上,以备追溯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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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研究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对于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促进我国现代农业的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等方面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壮大体系、培育能力、强化动力,高度重视监管的协调一致,制定适合我国国情、协调统一、易于实际操作且与国际接轨的标准体系,建立条块结合、权责分明的检验检测体系,建立一套比较完善的认证体系和法律法规体系,涵盖“从田间到餐桌”的完整农产品产业链。

一、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农业标准化生产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农产品中质量安全问题,表现在市场上,但问题大多出在生产上,实施标准化的生产是保证质量安全、消费安全的重要举措。因此,应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进程。

一是提高农业标准化意识,增强农产品安全理念。立足“大市场、小农户”的基本国情,树立和强化农业标准化意识,通过标准化生产、工业化经营、市场化管理,提高农产品竞争力。

二是制定标准化生产发展规划,加快制订完善农业标准。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中心,建立完善农业标准化法规体系,逐步实现我国农业标准体系和标准管理体系与国际惯例接轨,以适应农业国际化发展的需要。将农产品生产的产前、产中和产后诸环节纳入标准管理轨道,逐步建立全程技术操作规范,以及环境、安全过程控制等方面的俗迹建立配套完善的质量安全标准体系。

三是支持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机构,引导和鼓励标准化生产。将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作为扶持重点,落实政策,完善机构,给予经费支持,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机构迅速配齐人员、置齐设备,确保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工作的顺利推进。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普及、宣传工作的力度,引导农产品生产和流通各环节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积极引用推荐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鼓励采用国际标准。

二、认真抓好产地环境保护监测工作

良好的农业生态环境,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和源头,因此要重视产地环境的保护、监测和整治。农业生态环境的污染主要来自三个方面,即:工业污染、农业污染和生活污染。虽然环保部门加大了“三同时”(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达标排放”的执法力度,但随着经济发展,工业的排污总量已超出自然的自身净化能力,特别是近郊污染事故时有发生,水污染未得到根本性控制。在农业生产上,农业投入品(如化肥、农药、馆料、植物生长激素等)使用不科学,农业生产过程中副产品(如作物稻禾干、畜禽粪便等的无害化处理、综合利用不到位,也可造成环境污染。为此,建议如下:

认真贯彻执行环保部关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条例,加快制定出台针对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管理办法,加强对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管,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大农业生态环境建设的投入和力度,对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有效监督管理,努力提高农业生态环境质量。

以产地环境安全分类管理制度建设为重点,启动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划分,探索实施“生产准入”制度,从产地环境切断有害物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危害途径,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的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农产品原产地的生态环境保护。凡符合无公害生产环境标准的基地,将列入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设立环境监测点,给予大力保护;凡处于工厂四周、受工业“三废”和城市生活垃圾污染的农田、菜地,不符合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环境标准要求的要进行种植结构调整。

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规定,根据农产品品种特性和生产区域环境因素,着力开展农产品产地适宜性评价。同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引导鼓励政策,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辅之以政府提供贷款、减免税收的政策鼓励等条件,吸收社会投资发展环保产业。

三、严格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

农业投入品包括农业种植业、养殖业生产中使用的农药、肥料、种子、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用于农业初级产品生产、加工、储运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及其它用于农产品,可能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物品。农业投入品的生产、销售、使用,直接影响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关系着人们健康和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应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和使用的控制,从源头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因此,建议如下:

加强科学研究,培育产量高、质量优、抗性强、效益好的农作物和动物新品种,加紧研发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兽药,努力提高肥料、词料和农业用水的利用率。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制度,引导企业生产无害、无污染、低毒、低污染的农业投入品,淘汰高毒、高污染的产品,并加紧研制替代产品。研究出台专门的政策法规,对农业投入品生产企业进行考核,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对农业化学投入品销售渠道进行清理,实行专营管理与专供管理,鼓励用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营销农业生产资料。杜绝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农资市场。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植物生长调节剂、农药、兽药和有毒有害物质的监管为重点,建立农业投入品禁用、限用公告制度,积极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加强对最终使用环节的指导,规范用药,形成农业化学投入品产、供、销、用全过程链式管理模式和有效控制机制,促进农业化学投入品市场的净化,保证农业化学投入品质量的安全和规范科学使用。

加大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业投入品管理办法,积极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和使用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行为,坚决打击和取缔无证销售行为,为优质农业投入品销售创造良好环境。

四、结束语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构建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完成。健全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应以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为保障,以建立农业标准体系为基础,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完善监管体系为支撑,取切实有效施,解决目前管理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以适应农业国际化发展的需要。

参考文献:

[1]张永波.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现状与发展研究[D].扬州大学,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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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前我国农产品流通现状分析

(一)信息不对称,盲目跟风

农产品的结构性、季节性、区域性过剩,是农产品市场存在的普遍性问题。究其原因,是由于农产品结构调整滞后,生产、技术、加工、流通信息不灵,农产品流通的网点、规模、设施等与农产品市场的发展需求极不相称,适应农村市场商品流通的体系不健全所致。市场信息的形成机制和信息传播手段的落后,使农户缺少市场信息的指导。这样,生产就很难适应需求的变化,农产品面临严峻的市场问题,也就必然导致农业增产不能增收。

(二)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薄弱

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总量不足,装备落后,在大中城市要稍微好些,而在广大农村地区,包括县乡,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大多简陋陈旧,流通辅助设施建设滞后。主要表现为储藏条件差、能力低。过去,我国农产品十分短缺,仓储设施的建设较少,随着农业生产的迅速发展,农产品出现大量的剩余,这就要通过储藏等方式进行吞吐,调节市场的供应,以缓解农产品的季节性矛盾。但是,由于没有相应的投资以及缺乏引导和管理,我国的农产品储藏设施的建设处于盲目无序的状态。

(三)农产品交易市场不规范,方式单一

农产品流通主体发育缓慢。现在传统的方式主要是一对一式的现货交易,多数企业和农户之间是买断关系,订单农业履约率不高,农民受益有限。农民流通合作经济组织化程度和市场覆盖率低,一家一户的农民进入流通领域如同散兵游勇,各自为战,难以适应市场变化。现代化的大宗农产品交易市场不普及,期货交易、远期合约交易形式更少。这种状况造成交易市场运作的效率很低。

(四)农产品营销观念和手段落后

我国农民虽然在生产方面已经努力地去适应市场的需要,但在销售方面显然与市场经济的要求相去甚远,关键在于他们还不能走出去,主动地选择最有利的市场去销售,而是被动地等待市场的选择。目前,农民自己的经销组织较少,这样,农民不仅会失去大量的商业利润,同时也增加了农产品的运销成本,使一些在产地价格较低的农产品进入销售地以后价格较高,同时也会发生区域性的供求矛盾。就农产品的营销手段而言,目前是比较落后的。

二、加强农产品流通的有效策略

(一)培育多层次农产品市场,拓宽农产品流通主渠道

目前,我国农产品收购、储藏、运输等基础设施,远远不能适应农村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批发市场是我国当前农产品流通的主渠道,70%的农产品通过批发市场进入零售环节。进一步扩展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支持范围和规模,培育多层次的农产品市场势在必行。继续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系统建设。鼓励蔬菜、水果、肉类、水产等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恒温冷藏保鲜库、低温冷冻冷藏库、气调保鲜库等冷藏贮运设备,实现对生鲜农产品储藏、加工、运输全过程的保鲜冷藏。继续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和检测、安全监控、信息、结算、废弃物处理中心等准公益性设施项目。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工、分捡、包装等农产品增值加工设施,以及交易厅棚、配送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

(二)加大农产品营销力度

1.加强农产品市场的调查研究和信息的采集。建立主销市场农产品需求信息库,加强市场信息的采集。积极建设大宗农产品预警系统,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引导农民生产适销对路的产品。

2.积极建立健全农产品营销网络。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建立和充分利用农产品销售的信息平台、农产品流通协会等,建立健全农产品销售窗口,扶持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建立连锁店,在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设立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专销区或专柜。

3.积极推动产地与市场对接。要适应农业产业化发展新形势,发展订单农业,尤其要推进大宗农产品和一些地方特色农产品的“场(市场)地(农产品基地)挂钩”管理,提高产业发展水平,降低市场风险,增强市场服务功能。通过培育多层次的农产品市场,发展现代流通方式,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切实扩大农产品消费、保障广大农民的利益。

(三)积极培育农产品流通主体

1.加快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首先要根据产业布局和市场容量,认真做好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编制,构建数量适度、结构合理、布局科学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其次要在巩固农产品市场交易功能的基础上,拓展市场的信息功能、价格形成功能、质量安全功能、客商采购功能、物流配送功能、网上虚拟市场功能。要加强市场信息,引导农民搞好农业结构调整,生产适销对路的产品,降低农民进入市场的风险。

2.积极扶持农产品流通企业发展。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批发市场、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建立新型、高效农产品营销网络。利用大型流通企业营销网络优势。整合资金,支持一批跨区域的大型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提高农产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的能力。鼓励支持农产品生产与加工企业进入农产品流通领域,领办、创办农产品流通专业合作组织。

(四)健全农产品流通信息服务体系

依托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平台和商务网络平台,世界各国和我国重要农产品生产与供应信息、农业科技成果信息、农产品主产区的气象信息、主要经销商信息、重要农产品产量信息、农产品价格信息以及预测走向等,强化信息引导生产功能和沟通产销衔接功能,让农民下种时心中有数,产成品适销对路,能够顺利出售,能够卖个好的价格,得到更多的实惠,实现农民的增收。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品流通已由社会生产中的末端行业上升为先导行业。加快农产品流通渠道建设,必须强化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培育多元化、多层次的市场流通主体,构建开放统一、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参考文献:

[1]张文松,邬文兵.我国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架构.科技导报,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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