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消防设施范文

时间:2023-09-24 10:2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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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消防设施

篇1

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和建筑业的发展,人们对居住环境的要求慢慢提高,对建筑消防安全的需求也在改变,在这种情况下,保障建筑消防设施的安全性、提高建筑消防设施的施工质量和水平不但有效的保证施工单位的经济利益,而且可以获得更多附加的社会效益。因此,研究建筑消防工程的通病和解决措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1 我国建筑消防设施的建设情况

1.1 消防水管网施工不规范

目前,我国已经针对消防水管网规定了标准的施工过程,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该标准进行建筑消防设施的施工。管网施工的标准包括施工过程中的标准和施工完成之后的标准,例如管壁强度和严密性的检查与试验,只有实验结果符合标准才算真正的完工。然后实际施工中,施工单位往往只重视施工过程,对施工后的检测缺少规范操作。

1.2 管道材质不达标

偷工减料是任何建筑施工中经常见到的违规操作,消防设施的建设也不例外。消防给水管网建设使用的管道必须以钢管为原材料,而实际操作中,施工单位为了降低成本,操作简便,使用塑料材质的管道作为施工材料,这种不规范、偷工减料的行为不但大大的降低了管网的使用寿命,提高维修费用,而且更重要的是,塑料管道可能在高水压的时候受到损伤,导致火灾时水压达不到要求,致使消防任务失败,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

1.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安装缺陷

与给水管网一样,国家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也有规定的安装标准。例如:喷水系统管道必须使用热镀锌材料;管径大于100毫米时,必须用法兰连接或沟槽管连接;管径大于50毫米时,防止水管晃动的支架不小于一个,而且在管道过弯时需要加设支架等等。然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这些标准则很大达到,许多施工单位为了节约成本,减少支架的使用,降低管径,这些行为都会使消防设施形同虚设。

2 我国建筑消防设施施工中的缺陷

2.1 施工过程不达标

现阶段,我国建筑施工单位的选择都是通过招标、投标的过程进行选拔,如果投标单位和招标单位都以降低成本和自身利益着想的话,那么选择的施工单位必然在施工过程中为了单纯的经济效益建设出不达标的消防设施,使用不规范的施工手段,使用不达标的施工材料,偷工减料,瞒天过海。这样,消防设施根本达不到应有的标准,而原设计的消防功能也不会得到保证。

2.2 施工人员素质偏低

目前,我国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大多数学历较低,而又缺乏专业的消防设施建筑类人才和专业的消防设施施工技术。这就导致施工单位只能雇佣普通的施工人员,这些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普遍偏低,施工中对设计和施工意图没有深入的了解。他们只会凭借其他建筑工程的施工经验进行操作,按照最简易和方便的手段进行表面的应付工资,无法真正达到消防设施施工的真正目的。

2.3 消防设施的设计和相关规章不完善

就目前来说,我国公民的整体消防安全意识与发达国家的公众意识有所差距,所以从事专业消防安全设施设计的人才不够,消防设施的设计已经过时,跟不上我国建筑业的发展速度。另外,由于缺乏消防相关专业人员,使我国施工监管缺少针对消防设施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只能使用相关行业的规范作为消防设施施工的施工规范。导致消防设施的监督管理缺乏针对性的法律法规,不但降低了我国消防设施的标准和施工质量,而且严重制约了我国建筑消防设施的发展。

2.4 施工单位只重视经济效益

任何建筑工程都会涉及到大量的资金,面对如此巨大的经济诱惑,施工单位往往把自身的经济效益放在首位。成本尽量压缩、收益尽量提高的情况下,消防设施的施工往往处于施工单位极其不重视的位置。因此,建筑消防设施的施工质量和水平都会大打折扣。

3 针对建筑消防设施施工缺陷的解决办法

3.1 加大针对消防设施重要性的宣传力度

加大政府对消防设施施工重视程度的直接表现就是对此进行足够的宣传,通过政府和各个社会组织宣传消防设施建设对建筑使用者的重要性,利用新时代的各种媒体技术和不同的渠道进行消防安全意识的广泛宣传,增大消防法律及法规的关注度,让大众更加了解消防设施对建筑的必要性,更重要的是让施工单位改变之前忽视消防设施的态度,只有全国从上到下都重视消防设施的建设,才能使提高我国建筑消防设施施工的质量和水平。

3.2 提高相关部门的监管力度

目前,我国缺乏针对消防设施建设的明确法律法规,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提高建筑消防设施的施工质量,必须从上到下加大,从施工开始到最后验收环节,从施工材料到安全生产体制进行全面的监管。进一步完善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消防设施建设中的施工工艺、材料等各个方面。竣工后需要有专门部门进行消防设施的验收和检测,如果出现工程建设不合格、不达标的现象,则需要严惩相关施工队伍。使用方还需要重视日常对消防设施的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尽早修缮。

3.3 对消防设施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

针对我国目前消防设施安全意识较差、施工队伍普遍素质偏低的情况,需要采取两种办法,第一是要对相关施工单位进行消防设施重要性的培训,提高其消防安全意识,第二是要主动培训一批专业的消防设施建设队伍,从长远根治这种情况。在对施工队伍进行培训时候,应该同时重视消防设施建设的施工工艺和消防安全意识两个方面,让施工人员可以利用更为科学的方法进行工程的施工可以解决当前施工问题,而提高其消防意识,则可以让他们从意识上重视消防设施,完善整体施工水平,为人民建立出安全的建筑。

3.4 提高消防设施工程验收的规范化程度

消防设施建设施工的最后一个环节是验收环节,这一环节对于消防设施来说非常重要,因为验收环节可以对消防设施进行实际操作,这样可以检验出消防设施的部分功能是否完善。因此,监理单位等检查机构针对消防设施施工的验收程度更加严格,对消防设施的每一个环节都进行检查。

5 总结

提高建筑消防设施施工质量和水平是保障建筑安全生产的重要部分,同时是建筑物防火灭火的主要保障。因此,研究建筑消防设施施工的通病,合理地完善施工水平对提高我国建筑施工具有巨大的现实意义。

篇2

随着建筑物的高度和广度的不断增加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消防用水的安全程度、供水的可靠性和建筑物抗御火灾能力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些除了在设计和材料设备选择等方面外,很大程度需要施工安装质量的保证。建筑消防设施施工是建筑设备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筑物中一项必不可少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建筑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下面从以下几个方面就建筑消防工程施工中若干问题进行分析。

1、主要存在的问题

1.1 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方面的问题

1)在地下式水泵接合器和地下式室外消火栓的安装中,未严格按照标准图集安装在当地冻土层以下和室外消火栓栓体上未安装泄水阀。另外因施工人员麻痹大意往往将地下式水泵接合器和地下式室外消火栓混淆,概念不清,造成两种功能作用不同的设施相反安装或重复安装。

2)室内消火栓安装及压力不符合要求。一是有些暗敷在砖墙内的消火栓箱洞口上部无设置过梁,受荷载作用下箱体变形,导致箱门开启不灵。二是随意改变消火栓箱底预留孔位置,而且用气焊割孔,导致安装后,栓口出水方向不能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成90°角;或者与周围距离过小,造成消防水带不能安装至消火栓上或使水带形成弯折影响出水量。三是对于建筑面积大、结构功能复杂的建筑物虽只满足了最不利点消火栓水压要求,而忽视了次不利点消火栓水压要求。为增强此类建筑物消防给水的供水可靠性,应在满足最不利点消火栓水压要求的

同时,还应考虑次不利点消火栓水压要求。

3)消火栓箱及其附件出现问题。一是在二次装修过程中消火栓箱被装饰物遮掩,箱门四周的装修材料颜色未与箱门的颜色有明显区别;二是消防水带与接口随意扎接,接口处未安装卡簧,导致试水时接口和水带脱落。

1.2 消防给水管网方面的问题

1)消防给水管网试压没有按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进行。管网试压分试漏检修和强度试验两步进行。试漏是在常压或稍起压状态下进行,而强度试验分工作压力和试验压力两阶段进行。目前有些工地只对管网进行试漏试验或试验压力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这样给系统的正常运行带来了隐患。按照规范的要求,管网安装完毕后,应进行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对于生活给水和消防给水管道,试验压力为管道工作压力的1. 5 倍, 并且不小于0.6MPa 。强度试验是管网在实验压力下10min ,压力降不大于0. 05 MPa 为合格。然后将试验压力缓慢降至工作压力,经检查无渗漏,则严密性试验为合格。对于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当设计工作压力≤1.0 MPa 时,水压强度试验压力为设计工作压力的1.5 倍,并且不低于1. 4MPa ;当设计压力> 1. MPa时,水压强度试验压力应为该工作压力加0. 4MPa。

水压强度试验是管网在实验压力下稳定30min ,压力降不大于0. 05MPa 为合格。而水压严密性试验应在水压强度试验和管网冲洗合格后进行,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工作压力,稳压24h ,无泄漏为合格。

2)个别工程存在将塑料给水管道用于消防给水管道,或者在建筑物内塑料给水管道与消防给水管道相连的情况。由于塑料管道受热后强度降低,一旦发生火灾,引起管道损坏,将起不到输送消防用水的作用,无法及时控制和扑灭初起火灾。塑料给水管道如果与消防给水管道连接,火灾发生时,损坏塑料管道,容易产生泄漏,则不能保证消防流量和水压的需要。因此在消防给水系统中应使用钢管。

1.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方面的问题

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与验收规范》中明确规定: 管网安装, 当管子公称直径小于或等于100mm 时,应采用螺纹连接,当管子公称直径大于100mm 时,可采用焊接或法兰连接,当管子公称直径等于或大于50mm 时,每段配水干管或配水管设置防晃支架不应小于1 个;当管道改变方向时,应增设防晃支架。在实际工程中,为施工方便,公称直径小于100mm 的管道经常采用焊接,大部分的工程管道不安装防晃支架。

2)感温喷头与周围物体的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造成火灾时由于喷头与楼板距离太远,感温元件不能及时动作,延误喷水时间而使火势蔓延迅速;或者喷头距周围物体太近,而使消防用水喷洒不到其保护范围的隐患存在。

3)由于设计考虑欠周详,部分工程喷淋系统甚至未设置末端试水装置,部分工程喷淋系统的末端试水装置安装在公共走廊处,附近没有排水管或地漏,造成在监督检查时无法试压或在试压过程中流出的水无法从排水系统中迅速排走。

4)当通风管道宽度大于1.2 米时,喷头未布置安装在通风管腹面以下,并且在涂刷、粉饰天花时,将涂料喷洒在喷头上。当发生火灾时,系统不能及时动作或缩小了保护的范围。

5)水力警铃未设置在公共通道或值班室的外墙上。当使用场所发生火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启动后,所发生的报警声响不能被值班人员或保护场所内其他人员及时发现,贻误战机,造成不必要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而且火灾扑灭后不方便关闭水源控制阀和维修检查。

6)屋顶消防水箱的安装不符合要求。消防用水与其他用水合并的水箱,施工时经常忽视和未做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设施,无法满足消防水箱应储存10min 的消防用水量的规范要求。另外随意改变消防给水管的位置,未设置逆止阀,在给水管道上加设不必要的阀门和本来一备一用的消防给水管只设置一个,导致安装后,无法保证正常消防用水量或发生火灾时水箱不能及时供水。

2、存在问题的根源

(1) 施工队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高低不同。大多数施工单位只注重经济效益,对于建筑工程施工觉得只要基础、结构等重要方面不出什么问题就可以了,而对其他建筑安装工程随意降低标准。再者,在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方面缺少相应的人才,无法具备对消防设施监测时运用科学的试验方法,技术先进、性能稳定的试验设备及政治和技术素质好的,熟悉试验方法和试验设备并经过考核合格的试验人员这三个基本条件,所以对此类工程的施工只停留于表面,而未作技术推敲和运用科学、统一的检测和试验方法。

麻痹大意。任何消防设施应时刻保持正常的工作状态,需要对系统各组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管理,以达到发生火灾时能及时的控制和扑灭火灾的目的。但在实际中这些管理单位未做到应有的每日检查、季度试验和检查、年度检查试验和对火灾自动报警装置中的探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的喷头等消防设施的专门清洗、消防给水管道冲沙等工作,致使建筑消防设施自建好后就“一直沉睡”的现象时有发生。

(2) 各种管材和设备质量良莠不齐。随着各地不断开发引进了各种新型的给排水管材,常见的有:薄壁不锈钢管、铜管、PVC 管、钢塑管、PEX 管、球墨铸铁管和铝塑复合管等。新型管道材料的不断改进,在施工中以次充好,不了解产品性能的问题日益严峻。另外在消防设施的施工中,追求设施设备的美观,而未考虑设备的使用性能、可操作性和产品质量,顾此失彼。

(3) 建立健全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现今在施工安装和监督检查过程中,只能遵循原有的规范和相关的行业标准,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 16 - 87)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 - 9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J 50084 - 200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1 - 96) 、《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 GBJ 15 - 88)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 - 2002) 等。

3、存在问题的对策

建筑工程中存在的以上问题,充分暴露出建筑消防系统隐蔽工程安装、调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不规范、消防产品质量无保障,消防系统总体功能不能满足规范要求等问题。为此应当及时跟踪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过程,坚决杜绝建设、施工单位不按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和经批准的施工图纸施工、擅自降低技术标准要求、改变消防设计等问题的发生,严厉整治建筑施工违规违章行为,防止埋下“先天火灾隐患”。同时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措施,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讲求实效,尤其要注意从“源头”抓起,杜绝先天火灾隐患的产生。

要督促建设单位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管理。从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确保安全,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一是利用多种传媒手段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提高社会对消防工作的关注程度,营造社会“大消防”氛围;二是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联系和协作,使建筑工程在审批阶段就开始接受消防部门的监督,凡是未经消防部门同意建筑工程,其他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从源头上杜绝建设单位不报审、不验收现象的发生。三是对社会单位的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举办消防知识培训班,重点是《消防法》《,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学习,强化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明确应履行的职责,让他们从内心上真正重视起消防工作。

(2)相关部门应加强本地建筑消防工程施工现场的检查工作。

对有关建筑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建筑安全管理体制不健全、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职责不明确、建筑施工安装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等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彻底扭转建筑消防工程施工管理不严的现象。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实行严管重罚,定期检查,对不按图施工、擅自改变建筑结构、消防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停止施工并处以高额罚款,维护消防法律的严肃性。对已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通过的建筑工程,要做好日常的消防监督检查,发现消防设施、器材损坏的要督促单位抓紧整改,确实使建筑消防设施在关键的时候能发挥作用。

(3)大力加强消防设施检验中介机构的发展和各项消防产品的检验。

对于建筑物中的消防设施在工程竣工后的验收中,验收人员只能通过眼睛来看,充其量也只是现场做出水测试,看一下水压和水量是否合格,无法来做深层次检测检验。这就需要加强消防设施检验中介机构的建设发展,竣工验收时可以利用该中介机构强有力的技术手段和检验设备对建筑物进行全方位的科学检测,并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促使建筑物内各项消防系统真正发挥起作用,提高建筑物抗御火灾能力。另外,对于建筑物中所使用的消防产品,包括消防设备和管材,必须提供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的检测报告,而且该报告在时间上应与最新通报的时间相符。

篇3

中图分类号:D63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消防监督管理概述

1.1建筑工程监督管理。

为了保证建筑工程消防安全,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内部装修和功能结构发生改变时,必须按照国家建筑工程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根据《消防法》管理规定,在工程建设前,建设单位应将有关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当地的公安消防机关进行审核批准后,才能进行施工;竣工时,经当地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1.2实施日常的消防监督检查。

公安消防机构是消防的监督机构,负责对所辖范围内的机关、团体、企业及事业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通过举办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前以及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都要例行消防安全检查,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活动。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验收等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工作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出示相关证件。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责令立即改正或限期改正。

1.3对各种消防产品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消防产品是关系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参照国际上通行做法,对各种消防产品制定了市场准入制度。对进入中国市场的国内外消防产品都应遵守市场准入制度。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目前具体承担强制性产品认证、型式认可及准入制度的评价工作,四个国家级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承担强制检验工作。即: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消防装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1.4有关人员应持证上岗。

对于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在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消防工作是预防和扑灭火灾工作的总称。我国消防工作实施“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是人们多年来与火灾做斗争的实践总结,消防工作的方针可归纳为“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正确处理好“防”与“消”两面三刀者的关系。必须全面、认真、正确惯切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2消防任务

消防是关系社会民生的一项工作,消防工作的前提是做好基本任务,其基本任务为控制、消除发生火灾、爆炸的一切不安全条件和因素;限制、消除火灾、爆炸蔓延、扩大的条件和因素;保证有足够的安全口和通道,以便人员逃生和物资疏散;彻底查清火灾、爆炸原因,做到“三不放过”。即原因不明不放过。事故责任以及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3消防设施设计应用实例

高层民用建筑的内部结构、装修用料和方式越趋多样化,并随着用电负荷及煤气耗量的加大,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已成为高层民用建筑设计中最重要的设计内容之一。下面以联动控制点的设计为例进行论证。

2.1水流指示器的设计

在水灭火系统中,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要采用水流指示器,配接输入模块后,构成一个报警点。其编码地址有输入模块设定,当火灾报警控制器接收到该报警点信号时,通过联动控制器,可以自动启动喷淋泵。一般每个防火分区(或楼层)至少设置一个水流指示器。本设计中,每层为一防火分区,设置一个水流指示器。

2.2消火栓按钮的设计

每一个消火栓箱内应设置消火栓按钮,消火栓按钮不能安置在消火栓外,以免与手动报警按钮混淆。消火栓按钮配接输入模块后,构成一个报警点,其编码地址由输入模块设置。故消火栓按钮平面设置位置与消火栓位置相同。

2.3消防广播的设计

走道、大厅、餐厅等公共场所人员都很集中,并且是主要疏散通道。故应在这些公共场所按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部位到最近的一个扬声器的距离不大于25m及走道内最后一个扬声器至走道末端的距离不应大于12.5m[7]处设置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其次在公共卫生间的场所也应设置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扬声器的额定功率不小于3W。

前室(包括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消防电梯与防烟楼梯间合用的前室)是发生火灾时人员疏散和消防扑救的必经之地,且有防火门分隔及人声噪杂,故应设置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一般电梯前室也应设置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疏散楼梯间也是发生火灾时人员疏散和消防扑救的必经之地,且人声噪杂,故应设置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以利于火灾应急播放疏散指令。

2.4消防电话的设计

装设消防专用电话分机,应位于与消防联动控制有关且经常有人值班的机房(包括消防水泵房、备用发电机房、配变电室、主要通风和空调机房、排烟机房、消防电梯机房及其他)、灭火控制系统操作装置处或控制室、消防值班室、保卫办公用房等部位。消防电梯和普通电梯之轿厢内都应设专用电话,要求电梯机房与电梯轿厢、电梯机房与消防控制室、电梯轿厢与消防控制室等三者组成可靠的对讲通信电话系统。通常在消防控制室设置电梯监控显示盘(包括位置指示器、方向指示灯、对讲通信电话、故障指示灯等),以便对电梯的运行状态进行监视及紧急情况下控制的必要。

2.5消防控制室的设计

消防控制室可单独设置,但智能建筑为了实现整个建筑弱电系统的信息共享和集中统一管理,整个集成系统按实际工作要求设置多个用户操作管理中心,如保安监控中心,主要设备有数据采集服务器、系统服务器、闭路监视器、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器、设备运行自动化管理系统主机等,智能建筑消防控制室往往与BA、SA系统合用控制室。采取合用控制室设计,有利于集中统一地进行监控和管理,即可节省大量人力,又可提高管理水平。在智能建筑中消防控制室的设计除了应当满足《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有关要求外,如采用合用控制室,消防设备在室内应占有独立的区域,且相互间不会产生干扰。

2.6消防系统供电的设计及要求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有主电源和直流备用电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电源应采用消防电源,直流备用电源宜采用火灾报警控制器的专用蓄电池或集中设置的蓄电池。当直流备用电源采用消防系统集中设置的蓄电池时,火灾报警控制器应采用单独的供电回路,并应保证在消防系统处于最大负载状态下不影响报警控制器的正常工作。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的CRT显示器、消防通信设备等的电源,宜由UPS装置供电,系统中配置的火灾显示盘、远程控制器、控制模块等提供DC24V电源也由主机电源提供。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电源的保护开关不应采用漏电保护开关。

结束语

综上所述,消防工作作为一项社会性很强的工作,必须依靠全社会的力量,需要全社会成员的关心、重视、支持、参与下才能搞好。消防工作具有社会性;消防管理应渗透到人类生存的一切领域之中,决定了消防工作的重要性;消防安全管理涉及面广,小道一家一户,大至整个社会,因此,在生产工作和生活过程中,人们对消防安全管理必须提高警惕,对生产不能粗心大意,否则就有可能酿成火灾,这就是消防工作的经常性;根据多年来火灾事故教训,这使我们进一步明确了一条真理,只有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下,才能控制、消除火灾事故的发生,这就是消防工作的群众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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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筑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概述

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各地市纷纷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及辅助措施,以确保建筑的防火防灾能得到有效保障。如2013年,上海市将在100米以上的超高层建筑、3万平方米以上公共聚集场所、三级甲等医院组建专(兼)职消防队,在全市250余家三星级以上宾(旅)馆组建志愿消防队。但是,在当前建筑消防给水管网,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施工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因此,如果要从根本上提高建筑的防火能力,必须从“源头”抓起,从建筑的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到日常管理维护阶段的全过程加大对消防设施的质量控制。

二、建筑消防设施工程施工中的通病

笔者从事消防相关工作多年,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就当前而言,建筑消防设施工程施工中主要存在如下几种问题:

1.消防给水管网

(1)消防给水管网试压施工不规范。通常来说,管网试压分试漏检修和强度试验两步,试漏是在常压或稍起压状态下进行,而强度试验分工作压力和试验压力两阶段进行。但是,在很多的建筑消防设施工程施工中,施工方为了节省成本或者出于个别施工人员的疏漏和责任心不强,消防给水管网试压施工并未按照设计图纸和操作规范来完成,给日后的维护管理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2)在某些工程施工中,偷工减料现象严重,将塑料给水管道用于消防给水管道便是最为常见的一种方法。有常识的人都知道,塑料管道因强度不够,当火灾发生时,比较容易产生变形、阻塞,造成损坏。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消防用水是很难被输送到消防栓口的。

2.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1)有些消火栓箱洞口上部未设置过梁,导致箱门开启失灵;再者随意改变消火栓箱底预留孔位置,或者与周围距离过小,造成消防水带不能安装至消火栓上。

(2)很多施工在当地冻土层以下和室外消火栓栓体上未安装泄水阀,或将地下式水泵接合器和地下式室外消火栓混淆,造成设备相反安装或重复安装。

3.自动喷水系统

(1)当管道公称直径>100mm,可采用焊接或法兰连接;当管道公称直径>150mm时,每段配水管防晃支架不应小于1个。而在实际施工中,公称直径>100mm的管道基本采用焊接,大部分的工程管道没有安装防晃支架。

(2)感温喷头通常与楼板的距离相距较远,喷头不能迅速的感知到火灾的发生;或者喷头距周围物体太近,致使消防用水喷洒不到其保护范围。

(3)相关规定指出,警铃应安装在公共通道或值班室的外墙上,但在我国很多的建筑中,在设计阶段或者施工阶段,安装完全不符合要求,造成火灾发生时,警铃声不容易被安保人员察觉,耽误了珍贵的救援时间。

(4)通常来说,消防水箱应蓄存10min的消防用水量,但是在很多的工程施工中,未充分考虑到这一点,甚至把消防用水和其水源混用。造成火灾发生时,没有足够的水量,给消防人员带来了不便。

三、提高建筑消防设施工程施工质量的措施

针对消防工程施工中的通病,必须从上到下,不管是施工主管部门,还是验收检验机构,或是具体的安装操作人员,都要做到认真负责,努力提高建筑的防火抗风险能力。

1.提高消防意识

从建筑工程设计到施工到竣工的各个阶段,都要努力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消防意识,只有在思想上引起足够重视,才能在行动上有所保障,从而达到从“源头”上根本杜绝施工中各种弊端的发生。

2.注重对施工人员的培训

无论有多么新型的材料或者设备,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操作人员的技能和素质高低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建筑消防工程的好坏。因此,在工程施工前,要加大对施工人员的培训力度,只有技能合格且安全意识良好的人员才能上岗。

3.完善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

首先要完善施工中的各项管理制度,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做到善于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把因施工问题引起的消防隐患几率降到最低点;与此同时,要完善工程施工各阶段的监督机制,可设置专门的监管部门,聘请专家同时结合社会各专业机构不断加强审核。尤其在工程的验收阶段,严格的审核是非常有必要的,因为投入使用前发现问题还能及时弥补,如果投入使用后才发现问题,造成的严重后果是可想而知的。

4.健全维护管理制度

建筑消防设施的验收合格投入后,必须定期检测、维护保养,确保其灵敏有效;应配备技术人员负责系统维护和检修,加强系统管理,系统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消防专门培训,掌握操作方法;健全故障处理制度,日常维护制度等各项制度,并注重抓落实。

四、结束语

随着科技的发展,时代的进步,更多的新型防火材料运用到建筑施工中,人们的防火意识也在不断的加强。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要勇于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相信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我国的消防事业定能实现质的飞跃,为构建和谐社会及人民的幸福安定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1]马 骏:试析建筑消防工程的安全隐患与改进对策[J].科技风,2012,(17):244.

篇5

中图分类号:TU99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的建筑工程项目越来越多,工程建设事业的发展对我国国民经济整体的发展水平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在建筑工程中,消防设施施工是一项重要的安装工程,施工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建筑物的安全性及其抵御灾难的能力。因此,人们对于建筑工程的消防设施施工的质量也倍加关注。但是,目前的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影响了建筑工程的质量。以下就是关于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中存在的问题的进行简要分析,并提出相关的解决对策。

1.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1.1消防给水管网方面存在的问题。

消防给水管网是消防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输送消防水源、扑灭火灾的重大任务,保持其完整、完好是消防最基本的要求,提高其安全可靠性更是消防要求的客观需要。但是,部分建筑施工单位没有按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进行消防给水管网试压,从而使建筑消防设施存在很大的隐患。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在室内消火栓超过10个且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15L/s时,其消防给水管道应当连成环状,且至少应有两条进水管与室外管网或消防水泵连接; 室内消防竖管直径不应小于DN100; 室内给水管道应采用阀门分段独立设置, 以便于在检修时停止使用的消火栓不超过5个;且管网安装完毕后,应进行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对于生活给水和消防给水管道,试验压力为管道工作压力的1.5倍,并且不小于0.6MPa。强度试验是管网在实验压力下10min,压力降不大于0.05 MPa为合格。然后将试验压力缓慢降至工作压力,经检查无渗漏,则严密性试验为合格。

1.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方面的问题

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与验收规范》中明确规定:管网安装,当管子公称直径小于或等于100mm时,应采用螺纹连接,当管子公称直径大于100mm 时,可采用焊接或法兰连接,当管子公称直径等于或大于50mm时,每段配水干管或配水管设置防晃支架不应小于1个;当管道改变方向时,应增设防晃支架。在实际工程中,为施工方便,公称直径小于100mm的管道经常采用焊接,大部分的工程管道不安装防晃支架。

1.3消防水池及水箱的水位报警问题

许多设计和施工单位在设计和施工中往往忽略了消防水池及水箱的水位报警功能。根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第11.0.5条规定:消防控制室(盘)应能显示消防水池及水箱水位是否处于正常状态的反馈信号。当消防水池及水箱进水的浮球阀老化损坏,不能正常工作时,可能会导致消防水池及水箱消防储水量不足现象发生,一旦发生火灾,消防用水量不足,贻误灭火时机。当控制室能及时反馈消防水位时,就应及时给水池及水箱补水,保证消防储水量时刻处于正常状态。

1.4施工单位只在乎自身的经济利益

1.4.1部分施工单位把消防工程看作是普通的供水、电气工程,擅自进行安装,凭经验安装,不按图施工,造成技术性错误。另外、在市场充分竞争的压力下,工程造价下来了,质量却越来越差,出现了市场调节失灵。施工单位对消防设施的投入不到位,如个别工程存在将塑料给水管道用于消防给水管道,或者在建筑物内塑料给水管道与消防给水管道相连的情况;

1.4.2有的施工单位向有资质的单位上交管理费,就可以挂靠施工单位的资质,理直气壮地承接消防工程了,造成施工单位临时组建人马,项目经理和具体的施工人员不懂技术,不认真负责的现象大量存在。甚至对管道的连接方式等基本常识都不知道,造成在实际工程中,直径小于100mm的管道经常采用焊接,大部分的工程管道不安装防晃支架等。

1.4.3部分建筑施工单位所用的消防产品的质量不过关。目前,国内生产消防设备的厂家繁多,产品供应商为了能占有市场,维持企业的生存,在低价竞争中赢得利益空间,在生产过程中偷工减料,生产出的产品功能不全、质量低劣。如:防火卷帘门的帘片厚度不够;探测器误报、漏报等。目前建筑消防设施的中介检测机构管理机制不健全,部分中介检测机构同时拥有建筑消防设施的施工资质,同时由于行业的竞争秩序混乱,易造成刚投入使用不久的建筑消防设施出现故障。

2解决问题的对策

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中存在的以上问题,充分暴露出建筑消防系统隐蔽工程安装、调试工程不规范、消防产品质量无保障,消防系统总体功能不能满足规范要求等问题。为此应当及时跟踪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过程,坚决杜绝建设、施工单位不按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和经批准的施工图纸施工、擅自降低技术标准要求、改变消防设计等问题的发生,严厉整治建筑施工违规违章行为,防止埋下“先天火灾隐患”。为解决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而提出了以下几方面对策:

2.1对消防设施的质量予以有效的控制

通过以上叙述的消防设施施工中所存在的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消防设施的把关,使消防系统更加科学合理,对于每个零配件的质量进行有效的管理控制,加大对劣质产品的惩罚力度,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在实际施工中的重要作用,才能给予消防设施的安全最基本的保障。另外,对于建筑物中所使用的消防产品,包括消防设备和管材,必须提供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的检测报告,而且该报告在时间上应与最新通报的时间相符。

2.2相关部门应加强本地建筑消防工程施工现场的检查工作

对有关建筑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建筑安全管理体制不健全、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职责不明确、建筑施工安装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等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彻底扭转建筑消防工程施工管理不严的现象。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实行严管重罚,定期检查,对不按图施工、擅自改变建筑结构、消防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停止施工并处以高额罚款,维护消防法律的严肃性。对已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通过的建筑工程,要做好日常的消防监督检查,发现消防设施、器材损坏的要督促单位抓紧整改,确实使建筑消防设施在关键的时候能发挥作用。

2.3注重对施工从业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生产技术标准、施工现场安全操作等 方面的培训

首先应加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健全和责任的落实,规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加大安全防护的投入,让施工从业人员从思想意识上得到重视。其次行动上应规范施工作业,严格按照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禁止随意动火、动电。加大对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工程监理人员、建设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等人员的消防培训,使他们成为技术纯熟、消防素质高,提高建筑物安全可靠性的行家里手,并牢记“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方针。

3结语

随着建筑工程审批、施工、验收的长效制约机制和消防技术法规的不断完善,以及人们消防法律意识的日益增强,消防给水新型管道材料、生产工艺和消防设施设备的不断改进,我们应不断总结设计和施工安装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完善和提高整体的安装工艺水平,增强建筑物抗御火灾以及其他灾难的能力,力求为社会提供功能齐全、可靠、美观使用的建筑精品。

参考文献:

[1]潘万能.建筑工程常见质量问题成因分析及解决措施[J].智才.2010(22)[9]

[2]丁翠彦.浅谈建筑消防设施施工的通病及解决对策[J].今日科苑.2008(06)

[3]王玉苹.浅谈建筑消防设施施工中存在的问题[J]今日科苑. 20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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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前言

4•14 玉树地震发生后,国务院印发了《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确定了“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完成恢复重建主要任务”的目标。2011年是玉树灾后重建关键之年,对完成三年重建任务具有决定性意义,年内将完成全部农村住房和大部分城镇住房、公共服务设施重建。当前,大量灾后重建项目即将投入使用,灾后重建工程使用过程中存在问题随即会浮上水面。

1 灾后重建工程交付使用后建筑消防设施运行面临的问题

1.1 使用单位不懂得对援建方移交后的消防设施设备如何使用、管理。

按照“跨越二十年的”的重建标准,灾后重建工程较之灾前建设标准都比较高,灾后重建工程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比较完备,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必须设置的消防设施一应俱全。因竣工移交时安装单位可能无法将相关的操作、维护、保养的知识向使用单位交底,使用单位人员得不到相应的培训,最终造成移交后的工程使用单位对消防设施设备不能正确使用。使用单位接收这些工程后,由于对消防设施设备缺乏管理经验,必然会造成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不会管理的现象,甚至可能出现人为停用消防设施和消防设施损坏、丢失的现象。

1.2 移交后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

灾后重建工程援建单位多来自外省,按国家建筑法规应履行的工程维保责任可能无法得到及时落实。同时,玉树缺乏相应的人力资源,没有经过培训的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更没有取得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鉴定的建(构)筑物消防员。最终可能导致消防设施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或者纯粹瘫痪。

1.3 部分重建工程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问题无法回避。

所有重建工程中,学校、医院这两类工程属民生工程、重点项目,因此这些工程一旦竣工,工程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问题可能会无法避免地出现。尤其是学校,新学年开学时间是确定的,工程是否通过消防验收极易被忽视,只要教学功能能够实现就行。

2 如何解决灾后重建工程交付使用后建筑消防设施运行面临的问题

2.1 重建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应全面落实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的消防安全责任。

工程建设的整个过程中涉及工程消防设施施工质量的责任主体为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四方。因此,灾后重建指挥机关和住建部门应督促工程建设方及时申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尽力杜绝“未审先建”和“未验先用”的现象。同时通过他们督促各项重建工程落实工程四方主体的消防安全责任,除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确保施工期间消防安全外,应着力保证工程消防设施的设置、施工、安装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

2.2 重建工程竣工移交时应向使用管理单位进行全面的技术交底。

重建工程竣工并通过整体验收和各项专项验收后,工程建设单位应组织援建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使用管理单位对工程进行全面的技术交底,向使用管理单位全面移交工程审批资料和建筑消防设施技术资料、培训使用单位的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其中,参加技术交底的施工单位包括工程总承包和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的负责人、施工技术人员。涉及到同一工程有多个使用单位时,各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固定资产管理人均应参加技术交底。

2.3 明确重建工程消防设施维护管理主体,落实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制度和火灾隐患整改责任。

2.3.1明确消防设施维护管理主体。

灾后重建工程建筑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应由建筑产权单位负责,当建筑使用权全部或局部转让时,应由建筑产权单位向该建筑使用单位明确灾后重建工程建筑消防设施日常管理责任。保证每个时期、每个阶段都有明确的责任主体,避免相互推诿的现象发生。

2.3.2 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制度。

灾后重建工程建筑消防设施使用单位应依据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落实灾后重建工程建筑消防设施管理及维修保养制度,与具备相应资质的建设工程建筑消防设施施工或维护保养企业签定灾后重建工程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修保养合同,对消防设施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及时消除检测机构检测发现的故障,以保证消防设施长期处于可靠、准确、灵敏的运行状态。

2.3.2.1 落实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测制度。

重建工程的使用管理者应按照《消防法》的规定,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建设工程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检测中介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2.3.2.2 及时消除隐患、故障。

对自检、技术检测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监督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该建筑物的拥有者或使用单位必须予以解决和整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行政负责人及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此负法律责任。

2.4 加强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大力开展职业技能鉴定,保证持证上岗。

维护管理人员特别是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懂消防设施方面的专业技术,是导致维护保养效果差的一个主要原因。首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据《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公安部109号令)、《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和《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加大对重建工程使用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培训教育。其次,对建筑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应根据《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标准》加强培训教育,全面开展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现灾后重建工程建筑消防设施操作管理持证上岗。

3 结语

灾后重建工程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需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我们必须从规范维护中介行为、健全维护管理制度、加大监督力度三方面对消防设施维护现状进行改善。随着社会技术的进步,灾后重建工程建筑消防设施本身的技术水平也必将越来越高,只要在维护灾后重建工程建筑消防设施的过程中,做到“硬件过硬”、“软件不软”,并辅之以切实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培育正规健康的灾后重建工程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维护市场,解决灾后重建工程建筑消防设施维护难的问题,保证灾后重建工程建筑消防设施良好的运行状态和可靠性能,灾后重建工程建筑消防设施必将发挥其最大功效,担负起建筑防灾的重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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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用火用电管理不规范跟随施工进度的临时性用电多,且安装不规范;工人宿舍、食堂等电线、插座私拉乱接现象比较严重,电炉、火炉、液化石油气等被普遍使用;电、气焊、切割等明火作业时的现场防护、可燃物清理等措施不落实;电焊工无证上岗或不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现象普遍存在;施工现场吸烟、烟头乱扔等问题十分严重。

1.2易燃可燃物品多且乱工棚、仓库、食堂等临时性建筑多由木材、竹子、油毡、聚氨酯夹心板等可燃材料搭建;脚手架和安全防护物多为可燃物;混凝土早强剂、防冻剂亚硝酸钠,环氧树脂、酚醛树脂等防腐材料,油漆、油漆稀释剂等易燃可燃物大量使用。并且,这些材料随意堆放、相互毗邻,导致施工现场火灾荷载大,且一旦起火极易火烧连营。

1.3消防设施配备不到位大部分施工现场没有配备灭火器或配备数量不足,还有的因害怕丢失、损坏而将灭火器锁起来或几种存放,导致使用不便;施工现场大多采用临时水源,无消防水源或压力不足现象十分普遍;一些施工现场不能按要求随进度敷设室内消火栓系统,或者敷设了但无水、无相关器材。

1.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一些企业片面追求工程进度和经济效益,对消防安全不重视,多数施工现场没有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均不明确,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消防安全责任划分不清,每日巡查、定期检查、用火审批、现场防护、入场培训、定期演练等消防工作制度不落实,形同虚设。

1.5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不强素质不高。很多施工负责人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不知道、不履行自身消防安全职责。同时,建筑工人多数来自农村且流动性大,文化水平低,又极少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消防知识和逃生自纠能力差,加之大量工人集中居住,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2预防的对策措施

2.1严格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119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成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义务消防组织,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明确项目经理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全面负责;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开展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在各班组、工段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并对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切实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消防安全责任网络。同时,监理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监理范围,督促指导施工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2.2认真贯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2011年国家颁布实施了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以下简称《规范》),对施工现场提出了明确具体的消防技术要求。施工单位要按照《规范》要求,合理安排施工现场总平面部局,满足各项防火间距要求,配备、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加强日常防火管理,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具体技术要求不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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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幢综合楼(即c幢楼)主要用于行政办公、教学,该幢建于xx年年,总投资106万。建筑面积1109㎡。建筑物主体4层,框架结构。达到抗震要求,无安全隐患。您现在阅览的是-工作计划gzjh/谢谢您的支持和鼓励!

整个校舍防雷设施不齐全,c幢楼有防雷设施,其它均没有,消防设施不齐全,无消防栓,抗震能力不强等。

二、校舍工程总体目标及工程建设具体规划

经过加固改造和重建以后,我校校舍将达到7度抗震设防标准,具备综合防灾能力,各项指标均能达到国家要求。那时,我校将成为一所校舍安全美观,家长满意的学校。

三、工程实施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了紧密配合赤壁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办公室搞好我校校舍安全工程工作,确保我校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的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特成立校舍安全工程领导专班:

组 长: 郑少华

副组长: 郑寅生 马邦虎

成 员: 项林国 叶品千 薛 庚 张康宝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马邦虎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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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港区建设;施工;消防给水

1、引言

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港口所面临的任务越来越重,很多港口企业为了提升自身的竞争力都在进行港口的扩建。在港区建设工程中,施工现场消防给水是保证施工安全的一个重要环节,但是由于当前一些问题的存在,使得很多措施并没有落实到位。基于此,本文关于港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给水的探讨有着重要的意义。

2、当前港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给水中存在的问题

在港区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中,当前普遍存在一些安全隐患。较为常见的有:首先,施工队伍为了降低成本,使用一些易燃的材料进行宿舍的搭建,这就使得施工之初就留下了火灾隐患;其次,由于管理者管理意识及管理手段的落后,使得很多施工队伍缺乏足够的安全意识,比如很多施工人员在宿舍中随意的使用一些大功率器具;第三,在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器材较为缺乏,甚至某些施工队伍在施工的过程中根本就没有进行消防器材的配备,另外,还有一些队伍虽然配备了消防器材,但往往质量和数量距离我们的要求都有一定的差距;第四,施工单位在火灾应急预案方面的准备非常不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对这方面虽然都有着明确的规定,但是大多数施工队伍对其确并不重视;最后,很多施工队伍由于整体的素质较差,缺乏一个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加之当前港区扩建的需求较大,使得很多施工单位更不注重这方面的建设。

整体来说,在港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中,消防给水隐患是比较多的,而鉴于消防给水工作的特殊性,使得我们的施工过程往往出现一些安全事故,而且这些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后果都比较严重。

3、港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给水标准

港区建设工程具有复杂性的特点,要想做好施工现场消防给水方面的工作,需要有一个全面的、客观的、指导性强的制度保障。11年6月6日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提供了很多消防给水标准,对于这方面的工作具有很强的实践指导意义。以下将结合这一国家标准对如何做好这一工作的细节进行分析。

3.1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设置。在本标准中规定了在临时用房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m2的时候,或者建筑工程单体体积不下于1000m3的时候,要进行临时室外消防积水系统的设置。针对这一点,由于港区建设工程施工面积往往会比较大,也就是说针对大部分建设工程,我们都应进行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设置,在具体的工作中,应加强这一条例的贯彻和检查。

3.2临时消防用水量。《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中的5.3.1到5.3.3中,对于临时消防用水量的规定为临时室外及室内消防用水量的和。另外,在外部消防水源满足不了临时消防水量要求的时候,我们要进行临时储水池的设置,这一临时储水池还应设置在方便消防车进行取水的位置,其有效容积要大于火灾延续时间内一次灭火的消防用水量。

3.3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设置。在规范的5.3.7这一条例中,针对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的设置有以下要求:给水管网应那种环形的方式进行布置,给水管的管径要大于DN100;室外消防栓和再见工程、可燃物堆放场、可燃材料加工场以及临时住房的距离要大于5m,消防栓之间的距离要小于120m,消防栓的最大保护半径要小于150m。

3.4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在5.3.10这一条例中,有以下规定:消防竖管在布置过程中,我们应以便于操作作为原则选择其位置,而且数量不得低于2根。在结构封顶的时候,要把消防竖管设置为环形,消防竖管的管径要大于DN100。

另外,在5.3.12这一条例中规定,对于在建的工程,临时室内消防积水系统的各结构层都要进行室内消防栓接口和消防软管接口的设置,并要求它们符合以下标准:首先,这些接口设置的位置应该是便于操作而且较为明显的位置;其次,在消防栓接口的前端位置,我们要进行截止阀的设置;第三,多层建筑中接口之间的间距要小于50m,对于高层建筑则要求小于30m。第四,在每一层楼梯的中,我们要设置多于2套的消防水枪、软管及水袋。

3.5其他组件。针对在建工程,室内消防积水系统还要进行消防水泵接合器的设置。在5.3.15条中,对于积水压力也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要符合消防水枪充实水柱大于10m的标准,当不能实现这一标准的时候,则要进行消防栓泵的设置,设置消火栓泵的数量要大于2台,以便它们互为备用。此外,这些消防栓泵还要进行自动启动装置的设置。

总体来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这一规范标准为港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给水提供了切实可行的依据。在具体的工作中,我们应以其作为大纲,对其进行细化,制定出更符合具体工程特点的制度和标准,使其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4、港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给水保障措施

在港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给水工作中,仅有相关标准时不够的,我们还要做好各方面的配合工作,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消防给水工作做到位。

4.1健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港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中,很多消防事故的发生并不是因为管理者及施工队伍没有这方面的认识,真正的原因往往是对消防工作的重视度不足。因此,我们要对消防管理制度进行健全,并落实好消防安全责任制,一旦出现问题确保能够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上,这对于各种消防工作的落实能够起到很强的促进作用。

4.2确保消防设施的完备。港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人员密度一般比较大,消防工作的压力也会比较大,因此,确保消防设施的完备是必然的。在具体的工作中,首先要按照上文中的标准进行消防设施的配置。其次,要加强消防设施的检查及保养,并配有专人负责这一工作,特别是针对水带水枪以及消防器材等,要确保在火灾发生的时候能够直接使用。

4.3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首先,我们要对建设单位的相关手续、施工资格以及技术素质进行检查和确认。其次,在施工现场,要对是否安全用电、用火进行检查,如果发现安全隐患及违章用火等问题,要及时的采取手段对其进行制止,并督促整改。

5、结语

本文对港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给水进行了一定的分析和探讨,但是由于这一工作涉及到很多环节,因此本文还要很多不足之处。基于此,我们在工作中还要时刻保持认真的态度,加强相关制度的学习和落实,只有这样才能够港区建设工程的实现安全施工,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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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消防给水;现状;改进措施

引言

我国城市社区的消防工作,主要是消防水源的供给工作,俗话说得好“远水难救近火”。

水是灭火最常用的一种灭火剂,已发生的众多火灾案例都验证了,要做好城市社区的消防工作,就必须解决消防给水工作的难题,加强水源的建设与管理。本文主要从消防给水方面介绍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的现状与对策。

城市社区消防给水的现状

2.1 消防水源

当前城市建设正在快速发展,一些城市一直受困于缺水问题,而目前城市的消防给水又大都依靠与水厂,甚至一些城市的生活用水都得不到保证,何况消防用水呢。这样往往发生重大火灾时,会因消防水源的供应不足,大大降低了扑救的能力。

2.2 消防的给水管网

目前,我国城市的给水系统,将生产、生活、消防给水统一起来,利用同一管网系统进行水源的输送。城市的有些地区给水管网的输送能力弱,达不到消防用水所需的水量、水压,像城市中地势较高地区、旧城区以及城乡结合处。并且给水管网一般是分支状,进行调水的灵活性弱,管径比较小,出现水量水压不足、滞水现象。有相当大一部分的管道破旧,质量下降,当进行灭火输水加压时,对高压水流的冲击承受不了,限制了消防给水的能力。

另外,伴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人口也迅速增长,分布也不均匀,同时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用水量增加,有些城市原来规划的给水管网的标准较低,满足不了日益增加的用水需求,同时对管网的扩建也不及时,满足不了消防给水的需求。

2.3 消防栓

目前我国大部分城市室外的消火栓数量太少,有很大的缺口,是消防供水上的一重要问题。消防栓缺乏了,灭火时供水就得不到保证,因水供应不上而错过救火时机的案例很多。

同时对室外消防栓的管理维护,也存在不足。部分消防栓的施工未按规范进行,一些地下阀门标志不明显,遭到破坏而无法使用,还有些是在城市建设中管理不当,被破坏或拆除。这些都导致,在火灾发生时消防栓发挥不出功能,而延误救火时机,造成重大损失。

3 城市社区消防设施的案例分析

3.1 西宁市消防设施的问题

随着西宁城市的建设,对消防经费的投入也不断加大,全是消防设施的建设效果也较明显,但整体上还存在一些不足,消防设施的建设赶不上城市的开发,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① 在市政工程的建设中,西宁市高层楼房数量越来越多,结构越来越复杂,功能越来越多样化,管道、竖管、通道紧密,人口密度集中,保温材料极易引起燃烧,给高层楼房的消防安全带来了隐患,但是由于资费的原因,西宁市的高层楼房内部消防设施目前有一半瘫痪。

② 新建筑中的公共部分的消防设施由物业公司管理,检查发现物业公司的消防人员技术素质很低,且对消防设施的操作不熟练,在紧急情况下不能发挥消防设施的作用。

③ 物业公司对消防工作的技术、人力、物力投入资金不到位,使得消防设施得不到保养,不能及时维护保养消防设施。

④ 对消防通道和消防车道巡查不到位,检查时发现车道被占用,而巡查记录本却登记一切正常。

3.2 对城市社区消防问题改进措施的探讨

由于主要由城市供水系统来满足消防供水的需求,所以对城市水源、输送管道、消防栓及其他一些消防给水设施应加强建设。同时应充分选择江、河、湖、海等天然水体当作备用水源,对取水设施、通车道路等做好,为火灾扑救工作做好准备,建立出适应自己城市的消防给水系统。

① 提高消防人员的技术水平

加大投入消防设施的人力、物力、财力,提高消防人员素质,熟练操作消防设施,经常对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检查,确保消防通道正常通行,在紧急情况下使消防设施发挥最大作用,

② 修建城市供水网

采用环状的供水方式,且对供水要合理分区,利用连通干管连接,这样对各分区的供水可靠性能起到一定的提高作用。

在设计和修建给水管道时,应选择符合生产。生活、消防功能要求的管道管径,并加强管理控制,进而保证消防给水的水压及水量。在城市道路尤其是主干路下部铺设给水管应满足:城市道路的给水管径大于300mm;小区内道路,室外消防栓的位置,给水管径大于200mm,小区内设消防泵房的,管径应大于100mm。

城市给水系统的水压一般情况下能够满足要求,然而在旧城区、较高地势处及管网末梢处的给水压力,却很难满足消防要求。对这种低压消防系统,可以在给水压力低和很重要的部位,进行集中加压泵站的建设,建立相应的给水管网,最好将其与生产、生活用水建立在一块,把蓄水池兼作消防水池,既节约了资源,又保证了水质。一旦发生火灾,立即启动加压泵,管网内就形成了高压系统,使消防的水量水压达到要求,将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

③ 加强消防栓

加强室外消防栓的维护管理工作。城市供水、建设单位以及消防部门要协调好对消防栓的维护管理工作,进行统一的管理,责任明确,设置专职机构,进行检查与维修,定期进行检测,保证消防栓的完好,使其随时处于备战状态。

④ 对城市的水源加快建设

在制定城市确实可行的水源规划时,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的水源,同时选取适当高的用水标准,以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确严重缺水的城市,应对给水厂的规划建设加快,合理布置,并对旧水厂就行改造,将整体给水能力提高。局部区域的缺水,像一些城区的边远村庄,可合理建设调节水池,在给水低峰补充水量,保证正常的给水要求。

4 结语

城市的消防工作涉及到国家、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面对不断发生的火灾的考验,我们必须不断改进城市消防的设施,为救火、挽救人们生命财产作出最充足的保证。合理规划城市消防给水设施建设,是城市的建设、管理

消防栓数量的不足,已成为制约消防给水系统功能的一大问题,急需解决。在以后对消防规划时,一定不能出现这样的问题。

对于困扰消防栓建设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资金的短缺。因此应拓宽思路,多方努力,进行资金的筹集。对那些可成片开发的小区,消防栓可以由建设单位进行资金的筹集,由管理单位维护消防栓的质量。

的消防用水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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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With the building height and breadth increasing and continuous improvement of people's living standard, the requirement of degree of safety for fire water, water supply reliability and buildings to resist fire capability, put forward higher requirements for these verylarge extents are increasing, it needs the construction and installation of quality assurance. The construction quality directly impact on the normal operation of the building fire.Key words: water way; fire protection engineering; safety

中图分类号:TU998.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消防工程施工的特点及意义

消防工程施工是一项系统复杂的产品加工过程。其特点是:点多、面广,作业场所流动分散,生产周期长,交叉作业等。同时,工程从设计、施工准备、施工过程、调试、开通、竣工验收等每一环节的质量都将会最终影响消防工程的整体质量。这些都给消防工程施工规范化管理带来了较大的难度。消防工程的主要作用在于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对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国民经济顺利发展,减少财产损失具有重要意义。消防工程的质量优劣事关重大,直接关系到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公民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切不可稍有疏忽。

2、消防水池的设置问题

在日常设计中,经常将消防水池设计为生活、消防用水合用水池,这样做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避免消防用水常年不用而变质.特别是在生活、消防用水量接近时。水池内的水不断循环更新,以保障其水质。但对于建筑来说.特别是一些功能复杂的一类高层建筑,由于其消防水系统存在多种形式 火栓、自动喷淋、水幕系统等。且系统用水量大.此时水池内生活用水远小于消防储水量.即使采取一些诸如进出水管对置、设置导流墙的措施,仍无法保障水质。

3、消火栓布置问题

在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设计中.确定消火栓间距戚消火栓位置,目前依据的是《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1)2下简称《高规》)第7.4.6.1条,即消火栓间距应保证同层任何部位有两个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同时到达。而同时《高规》第7.4.6.3条又规定:“消火栓的间距应由计算确定,且建筑不应大于30m,裙房不应大于50m。”首先要明确通常所称的“裙楼”与“裙房”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指“建筑物最下面的若干层建筑高度24m。”后者被定义为“与建筑相连的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附属建筑” 从目前实际使用情况看,多数建筑裙房与主体连通使用功能多为商场、餐饮、娱乐等营业用房,由于其平面布局复杂,可燃物多.电器线路复杂、火灾荷载较大,其建筑内部消火栓间距设计为50m是不太适宜的。如果机械地执行《高规》第7.4.6.3条,笔者认为是不妥的,而应严格按照《高规》第7.4.6.1条的要求.并充分考虑平面功能布局及内部隔断的影响,通过认真计算确定消火栓的间距。

4、高位消防水箱储水量的设计问题

《高规》第7.4.7.1条规定“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储水量,一类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8m³。现行规范并没有明确消防水箱中消防储水量为一个18m³还是两个18m³。在实际设计中也理解为10min消防用水量。因此,当建筑物内应设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高位消防水箱的储水量常为36m3的情况。在此,应做以下分析:初起火灾时,如有人在场就能够及时发现而使用灭火器或消火栓灭火从而快速扑灭初起火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一般不会动作同时,在初起火灾的5min~10min内f消防队到场前也一般只有2~3股水柱灭火而不是6~8股水柱同时灭火。如果初起火灾发生时无人在场,那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将动作,并且只要有一只喷头动作,系统压力开关将在60s内动作发出电信号并反馈到控制中心,联动喷淋泵启动。即使有几只喷头动作,18m³的储水量也只动用约1/3。再者,如果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没能控制住初起火灾而形成火灾蔓延。当消防队到场就会直接启动消防泵供水。此时高位消防水箱中仍有相当的储水量从初起火灾发生至消防队到场前的时间段内f约5min~10min).消防泵如果没有启动,当高位消防水箱的储水量下降到消防储水量时生活泵就会启动并连续补水,且基本上只供消防用水因水位可能在消防储水量下生活出水管无水可出,也就是说10min内消防用水量的供应不止是l8m³。

5、消防给水系统的形成

对建筑消防栓给水系统形式的选择首先我们应保证系统的安全可靠性,其次应尽量选用经济合理的供水形式。按服务范围分:独立的消防给水系统和区域集中的消防给水系统建议应尽量采用区域集中的给水系统。就如上述所讲:邻近建筑共用消防水池。但这往往得不到推广主要原阐述了建筑消防工程给水设计使各开发商不能协调好,这就要求有关部门能够牵头,共同解决管理及费用问题使各方面都能接受。按高度来分:分区供水与不分区供水。当消火栓栓口的静水压力不大于0.8MPa时采用不分区供水形式。当消火栓栓口的静水压力大于0.8MPa时采用分区供水形式。分区供水方式又包括:并联分区供水方式;串联分区供水方式;减压阀分区的供水方式。并联分区供水方式:各个分区互不干扰.自成体系,对系统更加安全可靠但造价高,维护管理较困难。串联分区供水方式:各区水泵压力相近或相同,不需高压泵管,但水泵分散,管理困难,同样造价高。减压阀分区的供水方式:系统简单、造价低、管理方便。建议采用此种供水方式,此种方式可以保证经济安全要求,维护管理方便但对减压要求较高,应采用可调式减压阀,设定阀后压力并保持恒定。只要一套水泵、一套水泵接合器、一座水箱、一套电控设备.可大大降低造价。

6、防止消防水泵超压

消防水泵的超压给灭火工作带来许多困难,如消火栓口压力过高使消防人员难以拿稳水枪,无法对准火点灭火。另外由于消防管网压力过大使管道接头、阀门、消火栓等容易损坏,产生渗漏甚至会使管道或水带破裂而使消防工作难以继续进行。所以超压问题应引起我们重视,解决消防水泵的超压问题应掌握“变量不变压”的原则,具体可采取以下措施:

6.1多台水泵分层控制

水泵台数以建筑设计消防总水量来决定。每台水泵以两支水枪的出水流量(10L/S)为基数以满足初期火灾消防用水流量不大的需要。备用水泵可自动切换投入工作,这样可以使消防系统的实际用水流量与消防水泵的设计出水流量基本相符,因而避免了水泵产生超压。这种方法的缺点是水泵台数多,占地面积大。

6.2安全阀泄压

在消防水泵的出水管上安装安全阀。当消防水泵初始压力超过安全阀开启压力时,第一个安全阀便自动开启,排水泄压。如果经泄压后管网压力仍然超过设计所需压力并超过第二个安全阀开启压力时,第二个安全阀也自动开启泄压。随着消防用水流量不断增大,管网压力也不断下降,当达到或低于安全阀关闭压力时,安全阀便自动关闭,这样也避免了水泵产生超压。

6.3采用变量恒压泵

变量恒压泵是现代调速技术的应用,它能根据用水流量的变化,按预定压力自动调节供水流量保持供水系统压力恒定并可达到节能效果,是解决消防水泵超压的有效措施之一。但与一般水泵相比造价比较高选用时应进行经济分析。

6.4利用特性曲线选择水泵

水泵特性曲线Q—H有陡降线段,斜度较大;也有平坦线段,斜度较小,此段特点是流量(Q)变化幅度虽大,但扬程(H)变化幅度不大。我们选择消防水泵时,可按消防用水流量变化范围。

结束语:

百年大计,安全第一,建筑消防设施工程在建筑安全系统当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施工单位要明确自己的责任,要不断总结施工安装过程中的经验教训,提高整体的施工技术及能力,增强建筑物的防火御灾的能力,为社会提供功能齐全,安全可靠的建筑精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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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城市综合体就是指将城市的各种功能(包括商业、办公、住宅、旅游、餐饮、娱乐等)在建设中相互融合,使该区域成为一个功能齐全的服务性区域。这些综合体的特点就是空间面积大、综合体内人口高度密集,因此,综合体的消防工程设计很难按照现有的国家技术标准实施,设计的难度大大增加。如何有效改善城市综合体的消防工程设计,是我们首要解决的任务。

1城市综合体的特点

1.1超大空间跨度

城市综合体一般与城市规模相匹配,与现代化交通干道相联系,室外和室内空间巨大。部分城市综合体通过地下层、地下夹层、天桥的有机结合,将建筑群体的地下或地上交通和公共空间贯穿起来,形成通道树型交通体系,造就了城市综合体超大空间跨度的特点。

1.2功能复杂性

城市综合体的定义决定了其具备商业、办公、居住、旅店、展览、餐饮、会议、文娱、交通等其中的多种或全面全部功能。如金华万达广场城市综合体,总建筑面积48.86万m2,包括酒店、购物、展览、文体、办公等多种功能。

1.3主体多样性

城市综合体功能的复杂性决定了综合体内经营主体的多样性。例如金华万达广场城市综合体包含公寓式酒店、大型购物中心、文体中心、室外商业步行街、写字楼等多种物业类型,经营者类型、员工素质差异大。

2城市综合体消防工程设计难点

城市综合体建筑一般都是规模较大、功能复杂的建筑,如果根据现行消防规范的具体要求来进行消防设计,就很难达到使用功能的要求,主要体现在防火分区的分隔、人员的安全疏散、高大空间消防设施的配置等几个方面。一般情况下对于消防设计的要求是:①在火灾报警后及时对相关人员进行技术疏散,并到达相对安全区域,确保同一建筑中没有发生火灾的区域人员的安全;②要保证火灾现场火势的有效分离,从空间的各个角度采取防火措施,从而有效减少火势的蔓延,减少火灾造成的伤害;③将火势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有利于消防措施的实施,可以集中精力和水资源进行专业的灭火。上述这些都是消防设计中的一般规定。从综合体的特殊情况来看,在进行消防设计的想法上就要意识到这些问题带来的影响,运用先进的消防技术提高我国综合体的整体消防的水平。

3城市综合体消防工程设计对策

3.1针对防火分区扩大的消防设计对策

各种综合体布局都具有一定的复杂程度,并且连接方式多为上下通透的高大空间,如果没有科学合理地划分防火分区,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很容易造成重大伤亡。扩大防火分区面积,将会增大火灾蔓延面积,加长人员疏散距离,从而增加火灾危险性。针对防火分区扩大的问题,应从控制火灾规模、防止火灾大面积蔓延和保证人员有效疏散等方面考虑。由于综合体建筑中商业布局的特点,如按现行消防规范要求数千平方米划分为一个防火分区,在连通各层的中庭开口处设防火卷帘,这在商业街中实施有很大的困难,会造成人流通行空间隔断和使用大量大面积、大跨度的防火卷帘,增加消防设施本身的不可靠性。因此,必须对消防设计理念的合理性进行调整。比如对于中庭两侧的室内步行街的防火分区,我们可以采用以下方法处理:①将周围的店铺处理成一个个独立的防火单元,用防火墙与步行街进行分隔,并店铺内增加火灾报警、自动灭火和机械排烟措施;②室内步行街内严禁布置可燃物,而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③室内步行街设置有效的排烟措施、自动灭火措施,自动排烟窗应具有与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和手动控制开启的功能,并宜能依靠自身重力下滑开启;④严禁使用侧向或水平封闭式及折叠提升式防火卷帘,防火卷帘应当具备火灾时依靠自重下降自动封闭开口的功能。

3.2针对人员疏散问题的消防设计对策

在对综合体消防进行设计的时候,需要考虑合理的人员承载能力,针对人流密集的区域要设计足够宽的通道供人员通过,这样能确保火灾发生时人员的及时疏散。在不能满足足够宽的区域就要设立一个避难的走道,或者临时的安全区域,从而保证疏散工作的顺利进行。不管采用哪种方法都要在合理的设计中加以体现。如在室内步行街顶棚采取有效的自然排烟措施,自然排烟口的有效面积不应小于其地面面积的25%;通过步行街到达最近室外安全地点的步行距离不应大于60m。如对于用于防火分隔的下沉式广场,可采取以下措施:①不同防火分区通向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的安全出口,其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3m。室外开敞空间除用于人员疏散外不得用于其他商业或可能导致火灾蔓延的用途,其中用于疏散的净面积不应小于169m2;②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应设置不小于1部直通地面的疏散楼梯。当连接下沉式广场的防火分区需利用下沉式广场进行疏散时,疏散楼梯的总净宽度不应小于任一防火分区通向室外开敞空间的设计疏散总净宽度;③确需设置防风雨篷时,防风雨篷不应完全封闭,四周开口部位应均匀布置,开口面积不应小于室外开敞空间地面面积的25%,开口高度不应小于1m;开口设置百叶时,百叶的有效排烟面积可按百叶通风面积的60%计算。

3.3针对高大空间的消防设计对策

在城市综合体建设中,通常会有高大空间的建筑出现,高大空间若采用传统的消防灭火系统,如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进行设计,可能存在不少问题。如室内消火栓充实水柱难以超过17m,即使在仰角超过600时也难以保护高度超过15.7m的上部空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的闭式喷头,在现行规范中最大保护高度为12m。所以,传统的消防灭火系统在高大空间中难以发挥其作用。此时,可采用雨淋系统、固定消防水炮系统和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装置以取代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在应用过程中,应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多方案的论证,因为这三个系统各有其特点:①雨淋系统中常规的自动控制方式有易熔锁封传动系统、闭式喷头传动系统和感烟感温复合火灾探测的电动控制系统,对于高大空间场所,难以及时准确地探测火灾位置并启动系统,设计中应慎用;②采用消防水炮系统,应考虑水炮射程范围内的水压和流量对人产生的误伤,更重要的是可能对燃烧物的倒塌而造成扩大燃烧面的严重问题;并且在水炮射程受阻碍部位必须设置常规的室内消火栓或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予以保护;③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是目前应用较为广泛、也较为成熟的一种方式,产品选型较多,可优先采用。设计依据有国家标准《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GB25204-2010)、《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CECS263-2009)和地方标准等。需要注意的是,当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与其它消防给水系统同时设置时,要核对各个系统的设计水量、水压及一次灭火用水量是否同时满足要求,并能独立运行,互不影响.

4结语

城市综合体消防工程,其设计的优劣直接关系到整个建筑的防火性能,这就要求设计人员根据各区域之间的不同特点进行详细的研究分析,必要时进行性能化设计、消防安全评估和专家认证,使建筑内的消防设计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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