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相关法律法规范文

时间:2023-09-25 10:3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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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相关法律法规

篇1

1、文化产业引进风险投资的条件已成熟

近年来国家越来越重视文化产业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并加大资金投入来支持文化产业的发展,文化强国、文化软实力等概念的提出大大提升文化产业的地位和比重,大量文化产业从此出现。但由于我国文化企业起步晚、实力弱、规模小、风险高,所以很难找到适合的投资、融资机构进行合作。而风险投资是一种全新形式的投资方式,是由金融家或机构投入到有巨大潜力、高成长性、新兴企业中的一种权益资本。无论是从投资理念还是投资机制,文化产业的特点与形式都与风险投资的标准相契合。

2、风险投资领域、投资强度在不断扩大

随着文化产业的不断发展壮大,新兴的文化产业不断诞生。随着合作的深入发展,风险投资者的利润收益在不断提高,投资强度和投资领域都在不断扩大。从一些互联网创业者平台公布的信息就可以看到每天都有大大小小的企业获得融资。例如,从36氪网站上就可以看到,近一个星期,就有近百个文化企业完成了首轮融资,金额都基本超过了百万美元,其领域涉及到数字娱乐、趣味社交、在线教育、旅游户外等多种领域。由此可见,风险投资者对文化产业的投资力度在不断加强,领域越来越宽。

3、文化产业的研发阶段投资力度不足

风险投资者为了降低投资风险一般只在文化产业发展的成长阶段和成熟阶段提供大量的资金投入,对起步阶段的企业的投资力度极小。风险投资者对于处于研发阶段的企业兴趣强、有期望,但一般都是只立项,实际资金投入少之又少,基本属于观望状态。这导致风险投资在文化产业上的投资金额和项目不对等。而文化产业的特点决定了文化产业的研发阶段需要大量资金的支持,此时风险投资不愿拿出大量资金进行合作,导致了该阶段的投资力度严重不足。

二、风险投资支持文化产业面临的法律问题

1、文化产业的成果保护制度不健全

文化企业的产品存在形式一般是无形的,是一种意识形态。如何保护一个企业的智力成果是一个文化企业是否能够长远发展下去的关键问题,但中小型文化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相互抄袭模仿现象严重。对风险投资者来说,企业的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保护措施是否完善是其决定投资与否的重要参考。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起步晚,发展不够成熟。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较为分散化,各法律法规之间有所出入、甚至出现矛盾,没有形成完整的法律体系。例如,我国的《专利法》和《商标法》的法律条例在范围和力度上存在差异。

2、风险投资缺乏政府监管及相关法律保障

由于风险投资属于新兴行业,处于起步阶段,相关法律法规还未形成健全的体系。目前我国现有的风险投资的制度政策都只是起到宏观上的指导作用,没有落实到具体的法律条例,可操作性差。没有政策法规的规制,造成了很多投资者错投、滥投,最终投资失败。另外,政府对风险投资的监督机制不够完善,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风险投资者对文化产业的投资,也导致了不规范的现象出现在投资过程中。在优惠政策和激励机制方面,政府虽然对文化产业有一些税收上的优惠政策,但力度和效果都不明显,很多民间资本都很难进行风险投资。

3、风险投资者的机制缺陷

风险投资者必须通过中介机构来与政府、文化企业以及其他风险投资机构进行交流合作,而当前我国的中介机构良莠不齐、鱼龙混杂。很多机构在政策、法律服务方面的工作都不够到位。两方的交流渠道不够畅通以及缺乏法律政策的支持,极易造成决策失误及投资失败。另外,风险投资机构对客体的甄选机制僵化。由于缺乏专业性的判断能力,风险投资者会优先选择口碑好、信誉强、有一定名气的企业进行投资,忽略很多有潜力、有想法的中小型文化企业。还有,有时一家文化企业的风险投资者不止一位,可能两位甚至多位。多位投资者同时作为企业的股东,其在公司中的权利与义务不同,也有着不同的利益目标。这就需要相关制度来规范风险投资者的权利和义务,解决投资者之间的矛盾冲突。

三、解决上述法律问题的几点策略

1、健全保护制度

知识产权问题一直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对于企业成果的保护,需要一个健全的保护制度。国家一定要加强在知识产权方面的立法工作,健全保护制度,对于知识产权的侵犯问题一定要严肃处理。国家还要加强对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进行一定的修正,对当前各法律之间知识产权不对称问题着力进行解决,对知识产权进行一定的完善。保护好企业的知识产权,有利于风险投资者看到文化企业巨大的发展前景,对文化产业的发展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

2、加强政府监管,建立相应法律法规体系

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都没有完整的关于风险投资的法律体系,这与国家长期以来的市场经济制度有关。没有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风险投资者很难从国家政策方面看出投资导向,也就很难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当前情况下,必须加强政府对风险投资者的监管,给予风险投资者一定的优惠,改变风险投资者盲目投资的现状,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体系,为投资者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3、引导正确的市场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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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从现实驶向美好的愿景并非一路通途,人才匮乏、原创力不够、融资难、缺少品牌号召力等各种瓶颈都在制约着文化产业向纵深发展。而对于音乐、图书、影视、动漫等以版权为核心的行业来说,防不胜防的盗版侵权行为更是阻碍发展的一大顽疾,尤其是网络数字技术的更新换代,让侵权者也随之“推陈出新”,不再依赖于街边贩卖盗版图书和光盘,可以利用简单的数字复制大幅侵蚀互联网世界。低廉的成本、高额的暴利、对用户的“免费”诱惑,使得盗版在竞争中拥有巨大的“优势”,不断蚕食着正版的市场空间。长此以往,文化产业的发展和整个民族的创新力都将如千里之堤般溃于蚁穴。

面对如此形势,国家及时采取多项有力举措,打击盗版的力度逐年增加。2010年10月至今,国务院开展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据悉,仅去年一年,专项行动就查办案件32万多件,涉案金额88.9亿元,有效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增强了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与之相呼应的是,许多权利人也开始拿起法律的武器,向盗版宣战。

但是,在各种维权行动和侵权案件中,相关法律法规的滞后性相继暴露:一些法条的处罚力度较低,难以对侵权者实施高压打击;一些法条过于陈旧,无法适用新技术环境下类型多样的侵权行为。因此,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与时俱进地完善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是民心所向,势在必行。

篇3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3)04000102

1现状

1.1文化产业的界定

文化产业涉及的内容异常广泛,由于各国在历史、文化背景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各方面存在差异,对文化产业的理解也不尽相同,以至于在国际上文化产业的内涵还未得到十分严格和统一的界定。

2004年3月29日,由国家统计局、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家文物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文化产业统计研究课题组”首次制定了《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标准,并通过国家统计局颁布实施。《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将文化产业的概念界定为:“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联的活动的集合。”在将整个文化产业界定为“文化服务”的基础上,该分类标准进一步将文化服务分为九个部分:新闻服务,出版和发行服务,广播电视电影服务,文化艺术服务,网络文化服务,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其他文化服务(包括文化艺术商务服务、文化产品出租与拍卖服务、广告与会展文化服务),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销售。

1.2中国文化产业的现状

近年来中国文化产业得以迅猛发展,不断取得丰硕成果。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04-2008年间,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年均增长23.3%,高于同期现价GDP年均增长速度近5个百分点;2008-2010年间,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年均增长24.2%,继续较大幅度高于同期GDP的现价年均增长速度。2010年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以下简称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达到11052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2.75%。比上年提高0.18个百分点,比2004年提高0.81个百分点。文化产业增加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稳步提高。文化产业结构继续优化,文化服务业增加值占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的53.7%。

当然,中国文化产业起步晚,与发达国家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在激烈的国际文化竞争中仍处于“战略防御阶段”,文化贸易上存在巨大逆差,文化产业的整体竞争力水平不高。在此,仅以电影、新闻出版业、网络游戏三个方面为例进行分析。

1.2.1电影业

目前,我国电影产业正是高速发展的黄金时期。近年来,电影产业实现了年均35%以上的高速增长。2010年,我国城市影院总票房突破百亿大关,达到101.72亿元,与2009年相比增长约64%。但是与美国等电影产业发达的国家相比,仍存在很大差距。从1995年中国正式采用票房分账式引进国外电影以来,国外“大片”一直占据并支撑着中国电影市场的半壁江山,虽然近几年中国国产影片所占据的市场份额不断增加,甚至超过进口影片,2010年国产影片票房总额为57.34亿元,占全年票房总额的56.3%。据国家广电总局预计,2012年,中国电影市场发展势头不错,总票房将达到168亿元,比去年增长28%。但国产电影的票房收入主要集中于一些大制作大成本的“国产大片”上,这些影片本身就有海外资金的背景,而一些纯国产的小制作电影虽然数目众多,但是质量不高,上市反应冷淡,盈利能力差,甚至大量亏损。而在国际市场上,中国电影所占的份额更低,比较有影响力的影片也多为功夫片。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0年全年引入电影版权284项,而输出版权数为零,差距之大显而易见。

1.2.2新闻出版业

2011年,全国出版、印刷和发行服务实现营业收入14568.6亿元,较2010年增长17.7%;增加值4021.6亿元,增长14.8%,占同期国内生产总值(GDP)的0.9%;利润总额1128.0亿元,增长4.8%。版权输出品种与引进品种比例由2010年的1:2.9提高到1:2.1。整体来看,新闻出版业的主要经济指标持续向好,产品的获利能力逐步增强。产业自身的实力不断发展,但在国际市场上,进出口贸易存在相当大的逆差。以2011年为例,如下表所示,我国的新闻出版物出口数量仍比较低,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不足。

数据来源:根据新闻出版总署2012年的《2011年全国新闻出版业基本情况》数据整理所得。

1.2.3网络游戏

网络游戏是一个全新的产业,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而发展起来。从2000年起网络游戏在中国迅速崛起,近几年发展势头尤为迅速。IDG统计数据显示,2000年中国网络游戏市场规模仅为0.3亿元,到2007年底,全国网络游戏市场规模达到105亿元,网络游戏用户达到4017万,中国网络游戏市场收入占全国网络游戏市场收入约为20%,仅次于美国、韩国,位列第三。到2008年,中国以27.1%的比例超过韩国(21%),在所有国家中排名第二。但从具体收入构成来看,中国网络游戏的收入绝大部分来自国内的运营收入,而美国则以游戏出口为主,韩国为出口与国内运营并重,美国、韩国网络游戏的出口收入中,很大一部分是来自全球最大的网络游戏消费市场之一的中国。网络游戏产业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催生了众多的问题,例如同质化严重,游戏题材重复、模式上照抄照搬,不仅造成开发资源的浪费,也影响了网络游戏产业研发实力的提升。

2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制约因素

2.1文化产业投资融资渠道不畅

由于中国长期经济、政治体制的影响,片面地把文化产业作为宣传教育的工具,对社会资本进入有严格的政策限制。近几年来国家对此已开始出现明显的松动迹象,但整体上来说,依然存在各种有形无形的障碍,文化企业依然面临投资渠道单一、资金不足等问题,已然成为制约文化产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2.2产业发展政策不明晰

我国文化产业的起步较晚,近几年来,为了促进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规划,这对于提升我国文化产业竞争力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在国家“十二五”规划中也提出“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增强文化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但目前为止,国家层面仅在宏观政策上提出提纲式的规划,就具体的行业发展方向、发展措施等内容,还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重点不突出,不利于规划的实施。

2.3法律法规建设不健全

由于文化领域长期处于管办合一的事业体制,管理主要依靠行政手段,法律法规建设严重滞后。文化市场中充斥着各种盗版、仿冒产品,严重影响了文化产业的良性发展。据有关材料显示,2004年7月盗版DVD压缩碟入侵音像制品市场后,北京、上海、广东三个国家级音像批发市场的音像制品发行数额出现较大幅度下降。近几年,音像制品发行情况仍很不景气,版权纷争不断。因此,建设一个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营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文化市场环境,还任重道远。

2.4文化产业人才缺乏

文化产业要求其专业化人才要求比较高,但由于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时间不长,规模不大,高素质的人才缺乏,尤其是新兴行业专业人才少、创新型人才不足,人才分布不平衡,多向较发达地区集中,这都不利于我国文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作为培养人才的高校,自身缺乏文化创意的师资和合适的教材,如何用前沿的文化创意理论与实际的文化创作相匹配。此外,目前文化产品的商业运作人才极为匮乏,运营管理水平不高。

3提升我国文化产业竞争力的对策建议

3.1完善文化产业的投资融资体系

拓宽融资渠道,使文化企业能够通过多种渠道获得资金,如知识产权抵押贷款、项目融资贷款、信用贷款等方式,解决文化企业资金的缺口问题。例如,张艺谋导演的电影《金陵十三钗》,就是通过电影版权质押的方式获得了民生银行1.5亿元的大额信贷支持。另外,加大对文化企业的债券、股票发行的政策支持力度,扩大文化企业的直接融资范围,鼓励优秀的标杆性文化企业上市融资。华谊兄弟作为首个上市的影视公司,发展势头强劲,此后相继已有数家影视公司上市,并获得了较快发展。

3.2对文化产业发展做出准确的定位和规划

目前,我国政府只在宏观层面为文化产业的发展做出了规划,各级地方政府对文化产业的地位和发展的认识不尽相同,文化产业要想取得进一步的发展,还需要中央政府对文化产业进行准确的定位,寻找发展的重点和突破口,制定更加明晰的发展步骤。在资金、人才培养、法律法规等方面制定有利于文化产业发展的规划。另外,政府也要转变意识,不能将文化局限于宣传教化的工具,要不断提高其娱乐性,满足广大群众的多样性需求。

3.3完善文化产业的法律法规体系

为了实现文化产业健康有序的发展,必须加强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加大执法力度,规范企业行为和市场秩序。当前,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仅有《著作权法》等为数不多的几部法律,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已经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瓶颈,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法律体系亟待完善,对不适合当前形势的法律法规进行修改,以期不断适应时代变化的要求。

3.4培育创新型文化产业人才

首先,我们要不断完善产业发展的人才政策,拓宽人才培养选拔渠道,大力培养和引进科技创新人才、经营管理人才等文化产业急需的专业人才,加强国际交流,学习国外成功经验,实施多种形式的人才战略,将优秀人才引进来、留下来。另外,创建产学研合作体系,采用国内高校与国际知名企业合作办学的方法,大量引进国外创新思维、文化产业链培育技能等,利用国外先进文化企业的优势资源,提高我国文化产业的人才素质和内涵。鼓励校企联合举办各种形式的文化创意创新大赛,一方面可以提高校园文化氛围,一方面还可以加强人才的创新意识和能力。

参考文献

篇4

(一)政府在盐文化产业建设上的规划和引导职能未得到有效发挥。盐文化产业的发展需要政府在政策引导、市场环境培育等一系列问题上发挥其重要价值和作用,这就要求政府的作用应该是全方位的,政府的工作中心及职能不仅应该是在盐文化产业发展的规划上,即是对盐文化产业发展的方向、未来及趋势的规划和宏观调控,为盐文化产业发展提供政府应该提供的服务,而且还应该培育盐文化产业市场的公平、透明环境。然而,当前政府的这些职能并没有得到有效发挥,这就导致在盐文化产业发展的布局上存在着不合理,甚至是严重违背市场规律的浪费现象,这就需要政府认识到这个方面存在的问题,以便加以解决。政府及相关部门在这个方面的政策研究也存在着一些不足,需要从全国甚至世界的角度,整体上去看待和研究这个问题。

(二)我国盐文化产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并且需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完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是盐文化产业发展的根本保障。近些年来,我国相继出台了一些关于文化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但是随着盐文化产业的发展,导致盐文化产业发展的新问题不断出现,这就需要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现存的一些法规政策已经不适应时代的发展,特别是现有的一些法规政策存在着一些计划经济陈旧的痕迹,已经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需要改善。盐文化产业的发展必须以构建科学、完善、系统的盐文化产业法规体系为基础,现阶段盐文化产业法律法规的不健全、操作性不强都是问题所在。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完善基础上,还需要完善盐文化产业发展的相关管理制度、盐文化产业保护的知识产权体系,为盐文化产业创新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根本保障。在制定法律和政策的同时,也要执法必严,这样才能为盐文化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

(三)实现盐文化产业创新还存在着诸多缺陷。可以说盐文化产业是创意产业的一种,但是从现实来看,我国盐文化产业的创新能力不强,与高新技术结合不够,主要表现在:一是盐文化产品的高科技含量低,这就造成附加值较低;二是盐文化产业创意人才缺失、创意人才的开发和管理水平较低,造成盐文化创意匮乏;三是盐文化产业新型业态发展不足,难以产生多样化的盐文化产品,这就导致盐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着竞争力较差的问题。盐文化产业创新性问题是盐文化产业发展的极大障碍,这阻碍着盐文化产业的进一步发展,也使得盐文化产业建设很难取得其应有的发展效果。

(四)我国盐文化产业建设存在着投资体制不健全、投资渠道单一以及投资方式不合理等问题。我国盐文化产业面临着投资的困境:一是盐文化产业建设的投资渠道还没有实现多样化,目前多是国有盐文化产业建设投资,急需民间资本,甚至外国资本的更多介入;二是盐文化产业建设投资没有很好的规划,投入和产出不协调,市场化投资还是较为缺乏;三是盐文化产业建设投资多样化不足,缺乏股票、债券、基金等筹资方式[9]。资金是盐文化产业发展的关键之一,需要采取多种渠道加以引进。文化产业大都是创意产业,盐文化产业也是如此,创新产业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才能有大量的产出,投资渠道和体制的问题在某种程度上严重制约了盐文化产业的发展。

(五)盐文化产业发展的管理体制与机制不够完善。长期以来,我国盐文化市场的主体都是文化事业相关管理单位,现今的管理体制和机制还是传统的文化事业型管理模式,对盐文化产业发展的市场化管理明显不足,这就导致在市场机制快速发展时,一些管理制度和行为就会抑制盐文化企业发展的活力,从而导致整个产业的市场化程度不高,难以科学发展。现实状况是我国目前还未建立统一的盐文化产业管理体制与机制,导致在盐文化产业发展上会存在着各自为政的现象[10]。进行相关体制与机制的改革和完善成为当前发展之必须。

(六)盐文化产业开发模式面临着可持续发展的困境。目前盐文化产业传统发展模式导致盐文化资源开发存在着单一性与同构化的问题:一是盐文化产业功能存在着单一性,这就是在盐文化产业发展上多是采取较为相同的开发模式,以促进地方知名度等目的;二是盐文化产业结构适合地方特色的较少,多出现同质化竞争,造成盲目发展、资源浪费等各种问题。在盐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多是以经济利益为唯一目的,为了实现经济利益甚至以盐文化资源的破坏为代价,这样就导致严重的盐文化资源的破坏现象,难以实现盐文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11]。这种盐文化产业相关体制存在的问题,归结为计划时代的事业管理与市场环境下的企业运作“二元机构”存在的问题。加之目前盐文化产业的市场化程度有待提高,盐文化产业还未能形成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营销模式。目前盐文化产业的体制落后,也很大程度上源自于盐文化产业发展存在着公益性与经营性界定模糊的问题。国有经营性盐文化企业资产管理、监督和运营体制改革还没迈出实质性的步伐,民营盐文化企业也很难取得一定的发展,民营盐文化企业发展与国有盐文化企业和单位之间还存在着发展的不平衡。盐文化产业的市场化程度低,导致产业链不完善;盐文化产业相关企业的市场化意识不强,营销能力较低,没有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企业发展体制,导致盐文化产品的市场化程度低,很难发展。这些问题都需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进行科学统筹的发展,盐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也不是短时间内能够解决的,需要加强相关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才能促进盐文化产业在市场经济的主导下取得快速的发展。

我国盐文化产业建设与发展的根本路径

我国盐文化产业属于文化产业的一种,但有着不同于其他文化产业的属性,其以深厚的盐文化为底蕴,特别是以民众对盐文化的感受为基础,关键以民众对盐文化的精神需求为根本动力。在盐文化产业发展上,要重视夯实盐文化发展的社会基础,要使得盐文化产业发展从我国传统与现实的盐文化中获取灵感[12],务求从多方面对我国盐文化产业建设进行完善与发展。

(一)政府在盐文化产业发展上的工作重点应该放在对盐文化产业体制的改革上。盐文化产业要发展必须对盐文化产业体制进行研究和剖析,以便对其改革,促进其发展。政府要认真观察在文化产业发展上的国家战略部署,主导国有盐文化企业的改制,塑造新型盐文化市场主体;政府主导下推进盐文化产业进一步升级;坚持和发展市场在盐文化产业发展中的作用;政府要给盐文化产业发展提供更多的政策方便和实惠;政府主导下对盐文化产业发展做出相关规划;政府在盐文化产业发展上应该加强政策研究,让政策制定得更加科学以及政策能得到有力的执行;政府在盐文化产业发展中尽量减少对市场的干预,积极为盐文化企业服务。政府的作用应该是全方位的,政府要在盐文化产业发展上做出更多的引导与支持工作,甚至可以以“盐文化产业园”的形式予以建设探索。然而现实中存在盐文化产业发展总体布局以及政策制定的各种问题需完善,这些从现有盐文化产业发展实践中可以看出。黄健提出建立“中国盐业科技博物馆”的设想,这样可以从盐文化与盐业科技史方面展现自贡盐文化及历史[13],这就要求政府在盐文化产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积极培育和完善盐文化产业市场竞争机制,这就需要政府加大公平执法的力度。科学合理的法律制定是盐文化产业发展的前提和保障,但严格的执法更为重要,这是盐文化产业能够得以发展的保障。这就需要加大执法力度,打击各种盐文化侵权行为,能够为盐文化产业发展提供公平公正的市场条件。目前而言,盐文化企业是盐文化产业发展的主体,建立和完善统一、规范、公平的盐文化市场以及市场机制,其目的之一就是在于维护盐文化企业的利益。还需要注意的就是一边要发展大型的盐文化企业,也要防止盐文化产业存在着垄断,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推进盐文化产业的发展,以便充分发挥盐文化的经济、社会与文化等各种价值[14]。法律是培育和完善市场的重要手段,因此,进一步加强盐文化产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才能促进盐文化产业市场体系建设。程龙刚从自贡盐文化遗产基本状况提出自贡盐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具体建议[15],这些建议涉及到法律法规的具体完善。这也是当前盐文化产业建设与发展的当务之急,从而能够规范和指导盐文化产业的发展。

(三)在整合各种资源的基础上,培育能够在市场中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盐文化企业,以此带动盐文化产业的发展。盐文化企业的发展首要就是盐文化品牌的建设,这样有助于盐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首先是培育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盐文化企业,带动地方盐文化产业的整体发展,在此基础上与其他产业互动形成产业群,这样推动盐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其次是盐文化品牌的培育,要发挥其品牌价值和功能,使盐文化品牌建设和集聚功能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第三,要根据各地实际状况,构建盐文化产业发展集团,这样的企业不仅要具有国内竞争力,还要具有国际竞争力,而且资源整合还要与其他产业进行互动发展。奚敏等对淮安盐文化旅游的发展从区域合作的角度提出了建议[16];张弘认为自贡盐文化旅游开发应该在资源保护的基础上进行,分析了自贡盐文化旅游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自贡盐文化资源的开发与保护的对策[17];吴晓东就自贡盐文化旅游现状进行了分析,提出了自贡盐文化旅游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盐文化旅游发展策略[18]。盐文化与其他产业的互动也是促进盐文化产业资源整合以及盐文化企业发展的重要途径。

(四)盐文化产业发展创新势在必行,不仅要使盐文化产业与高新技术相结合,更要加强盐文化产业创新型人才的培养。高新技术在盐文化产业发展中的结合,将进一步促进盐文化产业的发展与创新,促使盐文化产业的拓展以及新型盐文化产品形态和业态的产生。在此结合的基础上,要进一步提升盐文化产业的核心竞争力,首先要充分使得高新技术在盐文化创新中发挥其应有价值;二是采取多种途径,如校企联合等途径培育和引进盐文化产业发展所需的专业人才。张宜亮从盐文化继承及其创新的角度,谈到盐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开发需要加以注意的问题,如盐政管理机制创新、人才培养与引进等[19];李朗等就盐文化传播途径的多样化进行了研究,并认为大众传媒是盐文化传播的最主要途径[20]。这些都是盐文化产业发展与创新的重要基本途径,对于完善盐文化产业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价值。

(五)完善盐文化产业发展的相关投资和融资渠道,以便为盐文化产业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目前我国盐文化产业发展的资金主要是政府投资,这就需要开放盐文化产业,积极引进其他类型的投资,鼓励各种类型的资本能够进入到盐文化产业的发展之中去;要求金融机构加大对盐文化产业发展的鼓励与扶持力度;支持盐文化产业相关企业通过上市等方式进行融资。在政府支持强化财政、金融等基础上[21],发展多种渠道和类型的资金投入手段,从而形成我国盐文化产业发展资金投入的长效机制。

(六)积极鼓励各种盐文化产业的研究和调查工作,制定盐文化产业发展的相关行业标准。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各地统计机构积极支持开展盐文化产业发展相关的科学统计,革新盐文化产业各种数据采集和处理方法,为产业发展提供数据指导;在数据统计基础上,建立盐文化产业发展的相关奖惩机制并严格执行,积极促进盐文化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在数据分析基础上,积极发展与盐文化产业相结合的各种服务性消费,在盐文化产业发展基础上促进其他产业的发展[22]。这就需要不断创新发展思路,谋划具有中国特色的盐文化产业发展。盐文化产业行业标准的建立需要对盐文化产业发展的相关企业和行业的科学系统的调查,在调查数据的基础上进行相关的定性和定量分析,这样才能进一步促进行业标准制定的科学性,在此基础上,对盐文化产业的发展进行进一步规范,才能促进其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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