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合同范文

时间:2022-02-01 16:5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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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合同

篇1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下文中,以上单方称“一方”,两方合称“双方”)

本服务合同(以下称“本合同”)由以下两方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北京签署,以昭信守。

鉴于:

甲方是中国著名的金融电子商务服务商,其创办的____________网是目前国内最有影响力的财经网站。______支付平台,即_________网上结算支付系统,能提供通用性强、快捷便利、功能扩展空间充分的网上结算支付服务及认证服务。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此:双方就乙方使用甲方支付平台,享受在线认证结算服务达成如下合同

一、定义与解释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定义,下列词语均应具有以下特定涵义:

1.1 日、工作日本合同所指之日为日历日,本合同所指之工作日系指中国政府规定的除法定节假日之外的工作日期。

1.2 ______支付平台指甲方开发的能够提供在线支付、在线续费以及银行卡同用户______帐号之间资金划拨的网上计费支付及用户认证服务系统。

1.3 乙方网站指乙方拥有的域名为__________________的网站,包括主站和所有镜像站点。

1.4 服务费指乙方因使用______支付平台提供的支付、认证结算等服务而向甲方支付的费用,该费用按照乙方用户通过该系统向乙方支付款项金额的固定比例支付。

1.5 运行年费保证商户在______支付平台上的网上支付功能正常运行的运行维护费。

1.6 技术接口及安装调试费指乙方因使用______支付平台提供的技术接口及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安装和技术调测的费用。

1.7 特约商户帐户乙方在______支付平台开立的商户帐户,乙方随时可查询帐户的交易帐务明细和余额,在甲乙双方确认无误的情况下,该帐户内资金属于乙方所有,乙方有权划拨该帐户的资金到乙方指定帐户。

二、声明及保证

每一方均声明及保证,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有资格从事本合同项下之交易,而该等交易符合其经营范围及国家法律之规定。

三、有效期

3.1 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

3.2 延期

任何一方可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九十日内,向另一方书面提议延长,经双方一致同意,可签订续约合同。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书面延展合同的动议或邀约后,应在收到该书面延展合同的动议或邀约之日起十日内,对此书面动议或邀约做出书面回应或承诺,并受该回应或承诺的约束。如在上述期限内未做书面回应或承诺,视为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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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服务方式

4.1 链接

乙方网站主页应有______支付平台的图标,表明甲方的支付平台做为乙方网站在线支付手段之一,乙方网站需要在线支付的功能直接链接到甲方支付平台,用户点击后进入甲方相关支付页面,实现在线支付。

4.2 结算流程

用户在乙方网站选购商品或服务发生网上支付行为,进入______支付平台;

用户选择______支付平台中的支付工具付款;

用户输入该支付工具的卡号和密码,确认交易后,电脑提示交易结果是否成功;

交易成功后,______支付平台负责将用户的款项从用户的支付帐户上划拨到乙方在______支付平台的特约商户帐户上,到帐时间与银行相同;

乙方可随时查询在______支付系统的特约商户帐户的交易帐务明细和帐务余额。

4.3 服务保证

甲方保证支付平台正常运行、支付款项及时准确成功划拨(遇不可抗力除外), 同时向乙方提供控制管理后台,乙方可通过控制管理后台进行帐务结算和明细查询。

甲方保证不断扩充其业务范围,让更多的银行连接至______支付平台,并免费提供给商家如同现有联网银行的一切服务,不再收取升级费用。

乙方保证在销售、配送、结算等方面为客户提供服务,因乙方或者其相关商户的原因与顾客产生的任何纠纷与甲方无关,均由乙方负责协调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保证其利用支付平台经营的业务符合国家法律要求,不得利用甲方的服务从事任何违法活动,如果乙方违反前述规定,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因乙方的违法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费用及结算

5.1 支付平台服务费为乙方用户通过甲方支付平台向乙方支付款项金额的_____%;

5.2 甲方负责按照乙方调款指令将收到的用户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从乙方在______支付平台的商户帐号上划至乙方指定帐户,金额以甲方系统的记录为准;

5.3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支付服务费;在甲方依据乙方资金调拨指令向乙方划款时,由甲方从乙方在______支付平台的帐户中扣除;

5.4 首年年费于合同签定后四个工作日内付清,首年年费为??元。以后年费按年收取;

5.5 乙方应将一次性支付的技术接口费__元及技术调测费__元,与首年年费一并付清。

六、禁止商业使用

6.1 本合同终止之后,任何一方不得将另一方的品牌和标识用于商业目的。

6.2 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______支付平台以出售、租赁等形式给其他用户使用,否则乙方将按甲方年费标准的5倍向甲方支付罚金。

七、保密义务

一方必须对从另一方所获取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在未事先取得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八、不可抗力

如遇到自然灾害、战争、暴乱、政府干预或其他双方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受影响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其必须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尽量减少不可抗力可能给对方带来的损失,并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合同对方,且于发出该等通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向合同对方提交不可抗力的证明文件;如果继续履约存在可能性且符合订立本合同的目的,合同双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合同。

九、违约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违约方在收到守约

方要求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在十(10)日内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及因此赔偿所引发的一切合理费用和支出)如违约方继续进行违约行为或不履行上述赔偿义务,守约方除就其所有相关损失而获得违约方赔偿外,亦有权提前在违约方收到书面通知收件日当日终止本合同。

十、税务

每一方应按中国法律之规定,各自缴纳与自身经营有关之任何税款。

十一、争议之解决

11.1 协商与调解

11.1.1 对于因本合同的解释及执行而产生之争议,应首先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和(或)经由中立之第三方调解来解决。

11.1.2 如争议未能于前述方式在开始协商后三十(30)日内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将有关争议提交仲裁。

11.2 仲裁

11.2.1 任何提交仲裁之争议应提交设在中国北京市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依据该仲裁委员会届时的仲裁规则审理。

11.2.2?在仲裁过程中,双方仍应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提交仲裁之部分。

十二、附则

12.1 修改本合同惟经双方签署之书面合同,方可修改。

12.2 本合同之未尽事宜应按照中国法律之规定执行。

12.3 本合同以中文制成,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三份,乙方一份。自双方委任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行号: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2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7)03(a)-0172-02

设备采购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它是由买卖双方自愿签订的文件,在合同生效后买卖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中约定的各项内容并去执行,不能单方面的违背合同约定或者是修改合同内容。如果供应商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按时完成某一项进度节点,工程公司可以依照合同中相关的处罚约定,对其进行暂缓支付相应的工程款、扣取违约金、索要赔偿甚至解除合同。与此相反,如果工程公司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供应商也可以向工程公司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者是索要赔偿。所以在签订合同之前,应该仔细分析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商定科学合理的合同支付管理模式。若是在执行合同内容的过程中,因为一些原因需要调整合同支付管理模式,应该遵守合同变更的程序并去执行,进而有效保护双方的合理利益。

1 确定合理的合同支付管理模式

对于拟定新的设备采购合同时,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前,合同双方必须认真讨论和协商进度节点和工程款支付节点,确定后不再对其进行更改。核电工程公司在开始进行招标工作前,需要对不同堆型机组的设备技术要求和潜在供应商有一定的了解,并在招标准备、招评标和合同澄清谈判过程中,设计能够满足执行管理需求的合同支付管理模式,进而对之后的合同签订和执行打下良好的基础。

1.1 采购策划阶段

根据项目采购三级进度计划,主要对所采购设备的技术要求、供货范围和管理要点等方面进行分析,编制招标策划方案。

针对采购合同中有着很大变动的技术要求和供货范围,需要对潜在供应商进行相关的市场调查,着重了解下列几点:

(1)所采购设备的技术完善程度;

(2)关键材料的选购范围;

(3)制造工艺重要掌握点;

(4)招标设备的供货业绩和用户反映情况;

(5)市场竞争情况和所占市场份额;

(6)设备价格的组成。

结合参照电站大致相像的设备合同执行情况、供应商的履约情况、经验反馈等相关信息,初阶确定进度节点,根据进度节点工作量计量赋值,编制采购策划方案,进而明确适合该设备合同特点的招标文件支付管理模式。

1.2 招评标阶段

在确定支付进度节点之后,可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或者是单一来源采购等形式将支付进度节点出售给潜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在获得招标文件之后,可以结合自身情况对支付进度节点提出偏声明,填写偏离表,并且针对这些偏离的情况给予相应的解决对策,以供招标方作为参考。

若投标方提出来的偏离解决对策被招标方采纳,或者是与招标方完成统一想法,将相关的结果表现到设备采购合同支付模式中。若招标方不采纳投标方提出来的偏离解决对策,同时双方也未形成一致的想法,直接会影响到投标方的评分结果,实质性的偏离有可能会使投标方的投标被拒绝。除去在偏离表中进行声明的内容,其他的支付条款当作投标方已经接受。

1.3 合同澄清谈判阶段

在明确中标供应商之后,开始进行合同澄清谈判阶段。工程公司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澄清答疑记录等内容讨论协商合同文本内容并签订合同。

对于合同内容中支付模式的协商,双方的合同协商团队应该由商务人员、项目经理和技术人员等人员组成,不能只是由商务人员参加,应结合进度计划、进度节点等内容确定科学合理的合同支付模式。

在计划支付节点过程中,除去需要考虑结合进度节点外,还应该掌握了解中标供应商的详细情况,以便考]适当增加或者是减少支付节点,及时调整支付比例。

2 合同执行过程中支付模式的调整

合同谈判协商统一意见之后,买卖双方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合同立即生效,开始执行合同各项条款。因为核电项目具有工期时间长,技术复杂等特点,在执行合同期间,可能会产生由于供货范围、合同工期和技术要求等方面的变动需要调整合同支付模式,若出现这类情况就需要双方进行协商,统一意见后再进行相应的合同变更。

2.1 调整合同支付模式的因素

2.1.1 因政策审批而导致调整整体项目进度

比如某一在建核电项目,第一台机组在2011年福岛核电事故发生前已经开始施工,2号机组还未批准施工,后来受到福岛核事故的影响,原本计划在第一台机组施工与第二台机组施工间隔8个月,实际间隔将近20个月。最后调整了第二台机组所需设备的到货时间,同时也对支付进度节点进行了相应的改变。

2.1.2 质保期较长

例如叉车、吊车、货架、实验仪器、工具等C类设备合同,在项目建设开始阶段就要求设备到场立即投入使用,然而在原合同中约定质保期需要到机组临时验收后的12个月甚至要求时间更长;类似的情况也有,淡水厂、除盐水等水处理系统在项目建设前就已经到场,并且已经完成安装调试出水。但是质保期还是和机组临时验收相同。

2.1.3 现场库房条件受到限制

由于现场储藏物资场地面积少或者是库房存储等级未达到相应的要求等方面原因,现场并未达到货物存放要求,直接造成验收后的设备不能按时发货运到现场,影响出厂验收或者是到货验收节点的支付进度。

2.2 合同支付模式变更管理

合同支付模式变更一般是由供应商提出申请。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需要进行合同支付模式变更的状况时,应由供应商提交合同变更建议,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申请合同变更原因;

(2)价格、工期以及支付模式变化的请求;

(3)供货范围、技术参数、责任等变化的证明材料;

(4)供应商同意接受该变更的期限;

(5)其他支持性材料等。

工程公司在接收到供应商上交的合同变更建议后,应由项目经理组织商务、技术、监造等人员联合进行分析、审核,同时需要着重注意以下几项内容。

(1)合同变更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2)工期和进度是否满足现场要求;

(3)合同条款变更后是否存在风险;

(4)合同变更请求的合理性和经济性;

(5)其他。

在通过审核后,按照内部流程依次审批上报,依照变更涉及到的内容和金额,由相关的主管部门完成审批。采购部门务必时刻关注变更审批的时间限制,及时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变更协议,以免对后期合同执行工作造成一定的影响。特别是紧急增补合同条款和工期时间短的增补物项,防止因未及时完成合同变更而影响后期交货等一些事宜。

2.3 合同支付模式变更的实施

双方签订合同变更协议后,该合同正式生效,而且属于原合同新增和不可分开的内容,买卖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内容要求去执行,以免出现因考虑不全再次对支付模式进行更改。

3 设备采购费用应急保障对策

即使工程公司制定了相应的年度费用计划,多数设备合同按照计划正常进行时,工程公司也可能会因为一些原因无法及时获得项目资金,进而不能按时支付给供应商相应的款项;或者也可能一些重要设备供应商未按照合同要求按时完成进度节点工作时,是因为其他业务收取款项延误等因素造成核电设备合同制造进度受到影响,依照需求可申请提前支付金额较大的设备费用。

参考文献

篇3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篇4

中图分类号:D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992(2011)01-0163-01

一、我国支付令制度的概念及产生

ブЦ读钪贫龋在我国又称督促程序。它并非源自于中国,而是德国,1877年的德国民事诉讼法典以正式条文的形式首次确立了支付令制度,并因其便捷得到了许多大陆法系国家的青睐,其中以日本最为典型,而其有关支付令制度的规定及配套制度已经趋于成熟。

ト欢,与支付令在许多国家的广泛使用相比,我国立法确立的支付令却备受冷落,我国最早的关于支付令的规定见于1991年4月7日颁布的《民事诉讼法》,该法虽说以专章的形式规定了督促程序,但缘于一些其它因素的影响,支付令制度在我国实践中的应用似乎并不如意,其后于2008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劳动合同法》又将支付令制度引入追索劳动报酬拖欠纠纷,对于这一举措,暂且不去评述该法的得与失,仅从此点我们就可以说它是《劳动合同法》的一大创新。

二、我国支付令制度的现状

ツ壳拔夜对于支付令制度的关注程度并不低,到目前为止,我国不仅有完备的基础法律做规定,而且在相关配套设施的完善上也是成绩显著,美中不足的是人们对《劳动合同法》的美好期待与现实中该法支付令制度的有限规定的差异。以下本人仅从法治的三个不同层面出发,即立法层面、执法层面、守法层面,对《劳动合同法》第30条所存在的不足与缺陷进行简要分析:

ィㄒ唬┝⒎ú忝

ィǎ保律条文规定得过于原则化

简简单单的两个话,给人们带了无数的希望与苦楚,之所以希望,是因为国家意识到问题的存在,也渴望去减轻发生在劳动者身上的遭遇,并且也做出了实际行动,之所以苦楚,则是因为这个实际行动的做出似乎名副其实,并不能解决现时所存在的问题,在人们看来,第30条的规定更像是一个“摆设”,它赋予了人们去保护自己权益的权利,但是却没有为劳动者提供去实现这一美好权利的条件,使得这一“权利”看似美好,却又朦胧。

ノ什么在一些基本法及配套法已经对支付令制度做出规定的前提下,《劳动合同法》还要再次确立劳动报酬争议可以申请支付令呢?毕竟在用人单位拖欠了劳动者的工资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角色就已经转换到了债权人与债务人的角度,按理说应该可以直接适用已经存在的法律予以解决,但现实并非这样,越来越多的工资拖欠案件无法得到很好解决的重要原因在于缺乏专门法律规定作依据。

ィǎ玻Ц读钌昵氲氖视梅段狭窄

ゼ幢闶恰独投合同法》第30条不存在上述问题,它的不合理性也是十分明显的,该条将劳动争议案件中允许申请支付令的适用范围仅仅局限于劳动报酬,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劳动者申请权利的行使,不利于充分保护弱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假使劳动者涉及的案件是劳动报酬以外的争议,如: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以他们所处的弱势地位,再加之法律保护的缺失,试问他们的切身利益又何以得到保障呢?

ザ源耍有些学者则认为,法律的更新程度应该与社会发展状况同步的,就现阶段而言,只规定劳动报酬可以申请支付令是合乎情理的,何况在《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4个月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也对前者做出了发展,将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也纳入了申请支付令的范畴。而我个人虽然也支持法律的更新不应过度超前的观点,但劳资关系争议中的许多问题,如前述的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争议等在中国存在的时间也绝非一朝一夕了,并且已经成了困扰劳动者的顽疾,与其以浪费立法资源的方式将它们一个一个的添加进法律范畴,还不如干脆点一步到位。

(二) 执法层面

ィ1)支付令送达难引起的问题

ジ据法律及相关配套制度的规定,支付令成功申请必须具备一个重要的条件就是支付令能够及时送达欠薪的债务人,既然是劳动者申请,这样能否送达的举证责任就自然落到了劳动者头上,只有当劳动者提出能够送达的证据并经法院审查合理后才能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而现实中许多债务人为了逃避所欠薪酬不惜到处奔波,劳动者为了成功获批支付令,往往对能否送达做出不确切举证或给出模糊的送达地址,这种行为的最终结果是支付令无法送达、劳动者劳动报酬没法追回及司法资源的浪费。为了避免这一不利后果的发生,部分法院消极的适用督促程序,意图在立案阶段就引导劳动者消极使用这一权利,进而放弃该权利。这极大地违背了法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与其伸张正义、维护公平的建制理念背道而驰。

ィ2)法院追逐自身私欲所引发的问题

ナ谐【济的浪潮下,市场经济主体以追求经济效益为宗旨,基于经济背景的影响,实践中许多法院的价值观念发生偏离,国家司法机关的社会形象不在明显,经济主体的社会地位不断突出,并将公平正义的理念与追求经济效益并驾齐驱的作为法院的司法宗旨,时而后者还能成为主要目标超过前者。

プ魑一种非诉程序,其申请费用很低,并且实行统一的收费标准,这是国家出于保护像劳动者一样的债务人的利益而做出的规定,这对于本以公平正义为理念的法院来说是十分适合的,但基于经济效益的追求,部分法院认为对于督促程序的办理而言根本是无效益可言,还可能倒贴,因为除此之外还得考虑可能会发生类似上述问题时所造成的司法资源的浪费,因而许多法院在本应适用督促程序的情况下总是极力避免它的发生。

(三) 守法层面

ィǎ保萌说ノ灰煲槿ǖ睦挠

ァ独投合同法》第30条只对劳动报酬可以申请支付令进行了说明,并没有关于用人单位异议权的规定,对于在实践中产生的涉及劳动报酬支付令异议的,只能依据现时已经存在的《民事诉讼法》及一些配套法的相关规定做出处理,即对劳动者申请的支付令,用人单位只要提出异议即可,无需出具证据或者理由,法院对用人单位的异议也不用进行审查。

フ庋的规定无疑为一些别有用心的用人单位创造了滥用异议权的空间和条件,而在实践中,许多用人单位也没有浪费法律给自己提供的机会,无论正确与否、有无理由,先提出异议在说,其结果是支付令无条件即刻终止,劳动者重回“一裁两审”的特殊程序,司法资源的随意浪费。这一状况的发生,法律本身的原因不必多说,其次用人单位守法意识淡薄是关键,他们一味地推托属于自己的那份责任,为了实现私欲,无视法律的存在,钻法律的空子,他们的行为是无法容忍的,但在现行法律的规定下,我们又是无能为力的。

ィǎ玻├投者盲目行使支付令申请权

ァ独投合同法》一出台,立刻引起了广大劳动者的普遍关注,一时间该法被视为替劳动者追回工资的“救星”,在忍受了许多的无奈与苦楚后,劳动者的情绪迎来了大暴发,迫切地想要通过支付令这一途径回自己的血汗钱。

フ因为这样,在《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后的一段日子里,各个法院被前去申请支付令的劳动者围得水泄不通,在一定程度上给法院其他部门的正常工作带来了影响,劳动者的热切心情无可厚非,这种结果的发生也是可以预料。但谁又知道在这些申请者中有很大一批人是不具备申请资格的,因为《劳动合同法》中只规定了有关劳动报酬的争议可以申请支付令,并且申请支付令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如: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无其他对待给付义务等。一些劳动者为了尽早解决与用人单位的争议,在知道支付令无法送达或者存在对待给付义务的情况下,隐瞒真实状况或作虚假陈述,导致法院发出支付令后无法送达或者因为债务人提出异议而终止,这种行为虽说不违法,但因为这些劳动者没有很好的遵守法律的相关规定,只知道盲目行使权利,不仅扰乱了法院的正常工作秩序,还造成了司法资源的极大浪费。

おげ慰嘉南祝

[1]王连国.“欠薪支付令”法律适用问题探析[J].研究探索,2009年第1期.

篇5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______(以下简称承包商)就____________项目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编号____________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以保证方式向承包商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1.1 本合同所称业主支付担保是指,乙方向承包商保证,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时,由乙方代为支付的行为。

1.2 本合同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合同价款。

第二条 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2.1 乙方保证的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

2.2 乙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________%,金额最高不超过______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

第三条 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3.1 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2 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之日后______日内。

3.3 甲方与承包商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

第四条 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4.1 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

4.2 甲方未按主合同约定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的,由乙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

第五条 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5.1 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5.2 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_______。

5.3 本合同生效后______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反担保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 乙方的追偿权

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即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归还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甲方另外应支付乙方代偿之日起企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罚息,并按上述代偿款项的______%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篇6

保证人(以下称甲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债权人(即承包商,以下称乙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债务人(即业主,以下称丙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鉴于乙方与丙方就 项目于 年 月 日签订编号为 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甲方接受丙方的委托,同意以保证的方式为丙方向乙方提供业主支付担保,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本合同所称担保是指甲方为丙方向乙方提供工程款支付保证,保证丙方履行 号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

本合同所称工程款是指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全部工程结算款。

第二条 保证范围及方式

甲方为丙方提供保证的范围是主合同项下的工程总价的 %,数额最高不超过 (大写),币种 .

甲方在丙方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责任:丙方未能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

甲方在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三条 承担担保责任的形式

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甲方代丙方向乙方支付主合同约定的应由丙方支付的工程款,但支付总额最高不超过本合同第二条担保范围约定的金额,即不超过 元。

第四条 保证期间

甲方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丙方根据主合同约定应完成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全部工程款支付之日后 日,即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 乙方必须全面履行主合同约定的义务,若乙方发生下列违反主合同义务的情形,致使丙方不能全面履行主合同,则甲方不再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

1、 乙方未按照主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工程;

2、 乙方未按照主合同约定的质量完成工程建设;

3、 乙方未提供等额承包商履约担保。

二、丙方应全面履行主合同,乙丙双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主合同的履行情况,并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

三、乙方将主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的,需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四、乙方与丙方协议变更主合同的,需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五、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监督丙方履行主合同,并对丙方在履行主合同过程中的违约情况和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况及时通知甲方。

六、因政府的政策或命令,导致丙方不能履行主合同义务,甲方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七、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的约定或乙方与丙方的另行约定免除丙方部分或全部义务的,甲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八、甲方在承担担保责任后,享有追偿权。

第六条 承担担保责任的程序

一、 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索赔请求,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提供丙方未全面履行主合同义务的证明材料。如果乙方认为工程质量符合主合同约定的标准,乙方还需同时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及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否则甲方可以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二、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索赔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一、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丙三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也可以选择通过仲裁程序解决)

第九条 甲乙丙三方约定的其它条款:

第十条 附则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丙三方各执 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人)

年 月 日

丙方:

法定代表人:

篇7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担保人):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被担保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本建筑工程业主支付担保合同由上列各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订立。

鉴于: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建筑工程业主支付担保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 为了确保乙方与_________(下称承包商)签署合同编号为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建筑合同项下乙方支付义务得到切实履行,甲方利用自身担保经营权愿意为乙方向业主提供保证责任。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甲方在对建筑合同的条款已做明确了解的情况下,愿意按合同的担保条款为乙方与承包商签订的建筑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三条 甲方在为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前,乙方必须:

1.向甲方提供下列一项或数项反担保:

(1)经甲方认可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在乙方要求下正式向甲方签发以甲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连带责任反担保保证书。

(2)以财产抵押(质)押给甲方,以作为偿付债务的担保。双方另订“抵(质)押合同”。其中抵(质)押物的有关内容见合同附件。

(3)经甲方认可的其他方式反担保措施。

2.同意为了抵消甲方向乙方追索保证责任的债务,甲方有权处分以上抵(质)押物。

第四条 当承包商按保证责任规定向甲方索赔,且甲方认为索赔文件、单据或证明符合保证责任规定,甲方出于履行担保义务为乙方向承包商支付时,甲方对乙方及其继承人、受让人有绝对的追索权,不受乙方接受上级单位任何指令和乙方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合同、文件的影响,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

第五条 甲方有权自代偿乙方收费外,还要向乙方收取自代偿之日起,按代偿金额的_________‰/天(_________‰)乘以实际代偿天数的补偿金。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的追债通知后的_________日内,无条件地向甲方偿清全部款项、费用及应付补偿金。

第六条 担保条款的修改。

乙方要求甲方修改担保函内容时,须向甲方提交书面的修改申请和银行对所作修改的书面认可文件,在增加担保金额或担保展期的情况下,乙方还必须相应增加或延长对甲方的保障,否则甲方不接受乙方的修改申请。

第七条 担保费用。

甲方在与乙方签署担保合同时,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甲方支付担保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具体见收费通知单):

1.担保费:

(1)担保费以担保金额为基数,按年率_________%计收。

(2)担保费计费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费,在开具担保函时一次性收费。

2.其它费用:

甲方因开具担保函而发生的超过正常情况下的其它费用(如,甲方在对乙方进行检查所发生的费用等),由乙方支付。

3.履约保证金:

部分委托人在申请甲方为其担保前,需要向合作银行存入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该笔保证金主要用于债务到期后,乙方无法履行还款义务而产生的履约费用,保证金以现金形式提供,数额为提供担保金额的_________-_________%,当乙方如期履行合同后,由甲方通知银行直接将本息划回乙方账户。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在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纠纷,有关各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双方同意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相应的判决对合同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的责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合同履行义务,则应承担罚款_________元给乙方。

(2)如果甲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乙方遭受损失,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赔偿。

2.乙方的责任

(1)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未履行义务,则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给甲方。

(2)如果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甲方遭受损失,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第十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篇8

【中图分类号】F284

近年来,我国企业在国际工程市场的份额不断地增加,根据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的统计数据仅2012~2014年的营业额就已超过4 000亿美元,规模不断壮大。特别是实施“一带一路”战略以后,众多企业积极“走出去”参与到国际市场竞争中,面对复杂的国际形势和环境(如外汇风险、支付违约风险、汇率风险等),“走出去”企业针对这些风险如何应对,维护合法利益,一直受到关注。本文通过对六种国际工程合同条款常用价款币种选择和支付比例进行探析,期望对从事国际工程企业有吸收借鉴作用,降低风险。

一、背景情况

根据FIDIC施工合同条件1999版中14、15条款支付的货币中,明确列出“合同价格应按投标书附录中的货币或几种货币支付”,并对非专用条件中规定一种以上货币支付的办法进行了阐释,并且大部分国际性工程项目都是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出资支持的,通常要求招投标允许承包商选择货币。因此,承包商在选择业主提供币种和支付比例的时候,应该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在选择时候尽量选择将来能够升值的硬货币或者承包商本国货币支付,以规避风险。现将国际工程承包中六种普遍实施的案例进行分析,以便借鉴。

二、六种国际工程合同中合同价款币种和支付比例的选择分析

(一)价款币种和支付比例全额用人民币单一币种支付

例如:中国某企业与柬埔寨签订一项水利灌溉开发项目设计建造合同,合同条款中关于合同价格及付款方式,约定全部用人民币支付。这种支付方式降低了资金汇到国内的汇兑风险,但是由于该项目在境外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大部分支出采用美元支付,因此存在购汇的风险。同时人民币收款在国内,国内有外汇管制,存在复杂汇款手续办理和支付汇款手续费。对于这种项目的理想支付方式应采取人民币和外币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合理的比例支付,从而降低汇兑损失和手续费支出。

(二)价款币种为所在国当地货币,支付比例为70%当地币和30%当地币(30%当地货币可根据合同,按承包商意愿转变成外币)

例如:中国某企业与阿尔及利亚某省房管局签订的经济适用房设计建设项目,合同l款中对有关币种和支付比例规定如下:根据以下标准条件,本合同的价格是总价承包的,设计和施工含税价为56 280.00万阿尔及利亚第纳尔;本合同不含税总额52 494.73万阿尔及利亚第纳尔,美元外币部分不含税部分是16 444.28万阿尔及利亚第纳尔,占合同总额30%。

这种支付方式全部采用当地货币第纳尔支付,但是规定了30%当地币第纳尔可以根据承包商意愿,自行决定是否办理转变成外币如美元。但是合同没有约定合适的汇率,就是当地币第纳尔转汇成外币美元的汇率,项目所在地开户银行按照市场汇率根据承包商的需要办理购汇手续,这样承包商在项目实施中将存在购汇和结汇双重风险,就是将当地币购汇美元和将来美元汇到国内兑换人民币的汇率风险,而且由于项目所在国外汇管理很严,存在相当复杂的购汇手续。应该吸取经验教训,特别是该国汇率受国际金融环境影响波动比较大国家。对于这种项目的理想支付方式应该是采取当地币和外币两种币种支付,通过合理测算支付比例,采用固定的购汇汇率,降低汇率风险。

(三)价款币种选择所在国当地货币和外币相结合的方式,支付比例为80%当地币和20%外币

例如:中国某企业与突尼斯农业环境及水利资源部签订一项大坝施工合同,合同中对于价款币种和支付比例规定为:合同总金额2 634.72万突尼斯第纳尔,包括18%税率增值税,不含税金额2 232.81万突尼斯第纳尔;外币支付美元,合同部分金额513.77万突尼斯第纳尔(不包括增值税)可以支付美元,汇率按照合同规定固定1美元兑换1.3333突尼斯第纳尔,相当于20%的合同总额。

这种支付方式采用当地货币第纳尔和外币美元支付,规定20%当地币突尼斯第纳尔利用固定汇率折算成外币支付。采用固定汇率能降低当地币第纳尔折算外币的汇率风险,但是存在当地币支付比例较高。承包商要合理筹划资金使用计划,避免“实盈当地币,虚亏外币”现象,同样存在外币结汇风险。对于这种项目的理想支付方式应该是采取当地币和外币两种币种支付,但是要合理测算支付比例和固定汇率的选择,避免当地币过度富余,造成当地货币资金沉淀,项目结束后无法使用完毕。

(四)价款币种选择外币和所在国当地货币相结合的方式,支付比例为70%外币和30%当地货币

例如:中国某企业与马里签订一项水电站项目合同,该项合同主要包括制造、供应、土木工程、安装及实验、调试及保修期内的维修。依据条款规定,除当事双方另有协议外,应付费用须使用价格清单中所指定的货币进行支付。支付时按合同总额以70%的欧元和30%的西非法郎(其中汇率为1欧元=655.957西非法郎)的比例支付。

这种支付方式外汇比例高,当地货币西非法郎较少,这种比例的搭配主要考虑项目的具体实施。由于该项目所处在非洲中部内陆,该国工业基础薄弱,项目机电设备等全部在中国生产,土建所需的大部分钢筋水泥都要从项目其他国家进口。选择较低的当地币西非法郎主要是保障在当地支付当地人工费和现场管理费。由于选择较高的外币欧元,近些年来欧元贬值较重,预期损失较大。因此在支付节点上适度提前,保证承包商提前收到欧元等,提前办理结汇手续,降低汇兑风险。

(五)价款币种选择外币和人民币相结合的方式,支付比例为75%美元和25%人民币

例如:中国某企业签订老挝一项水电站施工工程合同,合同协议书规定4 571.45万美元作为本工程合同总价,合同规定支付币种和比例,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其中25%的美元总价按本合同固定汇率以人民币支付,固定汇率为1美元=7元人民币,其余75%部分以美元支付。

这种支付方式采用外币比例高,人民币较少,这种支付比例的搭配主要由于项目在东南亚国家,业主大部分是“走出去”中国投资企业。承包商收到业主的人民币主要是支付外派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各项管理费,采用固定汇率折算成人民币,降低结汇风险。美元用于在施工现场的各项支出,由于东南亚各国允许承包商开立外币美元账户,可以在当地顺利对外支付,不存在和当地币进行再次汇兑的风险。但是该种支付模式也有其局限性,那就是一般业主是中国企业才考虑这种模式,适用范围有限。

(六)价款币种和支付比例全额用美元单一币种支付

例如:中国某企业与柬埔寨公共工程与运输部签订一项公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合同金额3 349.00万美元,合同规定直接采用全部外币美元支付的方式。

这种支付方式采用全部外币支付形式,在国际工程承包中采用最为普遍,一般采用欧元、美元、日元等外币。这种支付方式主要应该考虑将来结汇汇率风险和外汇管制因素。由于大部分项目处于经济基础比较薄弱的国家,对外币的管制严格,项目必须有合法的方式将外币汇出项目所在国,应关注外币汇率风险,降低汇兑损失。

三、小结

通过以上六种方式的分析,发现各种模式都有优劣。由于各国的外汇管制不同和对未来的汇率走势难以预测,因此给“走出去”企业带来潜在L险,有可能马上面临损失。所以承包商一定要对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十分熟悉,要在项目实施前做好调研和将来预判工作,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合理测算外币的使用比例,和业主签订的商务合同条款据理力争,在合同中增加外币调差条款,在给业主提供的报价单中要包括合理的支付币种、比例和折算汇率,选择合理币种的优化组合,努力避免漏项,在履约中合理安排项目的进度和方式,防止支付陷阱,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主要参考文献:

[1] 黄杰敏.国际货物销售合同付款条款设计浅析 [J].对外经贸,2016(04):34-35.

篇9

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合同管理中的计量支付工作流程是非常严谨的。首先需要工程的监理人员根据承包人所提供的工程量进行审核,在确定准确无误的前提下下达工程计量通知,然后工程计量支付部门就要根据他们所提供的工程资料进行相关的检测,在检测过程中不能出现资料不全或者资料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等现象,最后工程承包人需要根据一定的格式书写工程计量表,此表将用以约束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的行为,并且将为工程竣工后的计量支付审核工作提供相应的资料数据。在高速公路合同管理中计量支付部门与工程招标息息相关,利用工程招标所用的文件对工程技术进行一定程度上的监督和管理,以此来保障高速公路的建设质量。由于每个高速公路工程合同的计量方法各不相同,因此高速公路合同管理中计量支付部门就要根据实际的工程完成量进行统计,使得实际的工程计量支付工作准确无误。高速公路合同管理中的工程计量支付工作需要实时的数据和汇报,因此在工程建设中相关人员要及时根据工程进度进行统计和上报,然后由计量部门进行计量,并且请工程监理人员进行确认。

1.2高速公路工程计量支付内容

(1)预付款的计量支付

在当前的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施工前期需要根据相关的合同对承包方开展一定金额的支付工作,也就是日常所说的预付款,以此来保障工程的正常施工。在支付预付款的过程中,甲,乙双方首先需要根据预付款的相关合同完成预付款的支付工作,一般而言,在施工前期甲方需要支付乙方预付款的70%资金,剩下的30%的预付款需要在乙方将所有材料和设备准备充分后进行支付。在材料和设备的准备过程中乙方需要租赁或购买相关仪器和设备时需要开具一定的证明,并且在证明上工程监理人需要签字。

(2)合同变更的计量支付

在高速公路的建设过程中有时需要根据实际的突况对工程合同进行变更,在工程合同变更时相应的工程师和家、乙双方需要一起协商改动工程计量的标准,当工程建设中有新的项目增加时要将该项目的价格上报到计量支付部门。

(3)工程量的计量支付

当高速公路工程结束后甲方需要对乙方进行工程量的支付工作。在该工作的开展过程中计量支付部门需要根据乙方的实际施工量以及所提供的租赁、购买设备清单及其他单据对其工程进行探测和审核。由于实际施工肯定会与合同预期有一定的出入,因此在计量支付工作中要以实际的施工量为基准开展支付工作。

2加强高速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中计量支付的措施

2.1加强监督管理工作

在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有一个监督方,监督方的存在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合同管理中计量支付工作的执行,因此为了更好的提升高速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中计量支付我们就必须要提升监督方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职业素养。在监督方人员的选拔上面必须要仔细再仔细,需要他们有相关的证书,例如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督方需要明确的知道工程进度、施工量,并且要对施工情况的方方面面了如指掌。

2.2保证计量支付工作的规范化与制度化

计量支付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有助于计量支付工作的开展,有助于高速公路建设质量的监督和提升,因此我们需要对计量支付工作进行不断的完善,让其更加的规范化、制度化。例如对于计量支付部门的工作流程进行规范,加强支付人员的学习和工作能力的提高,促使计量支付工作正常开展。

2.3建立计量支付系统

高速公路在建设过程中存在着复杂性,肯定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在施工管理过程中为了更好的避免问题的出现计量支付部门就应该善于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现代化的信息管理系统,运用科技的力量建立全新的、科学的、系统的计量支付体系,帮助管理计量支付工作,从而提升计量支付工作的准确率和效率。

2.4遵守计量支付原则,严格控制超支漏支

在开展高速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中的计量支付工作时相关人员必须要遵守计量支付相关的原则,对于那些故意触犯计量支付原则的人员我们要进行严格的惩罚措施,对于积极拥护计量支付原则的人员要进行相关的奖赏。随着电子科学技术以及现代化技术在计量支付工作上的应用,我们将会更加严格的治理计量支付工作,严格控制超支漏支的行为。计量支付相关人员应该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和基本品质,爱岗进业,杜绝一切不合规的行为,除此之外,计量支付人员还应该不断的加强学习,学习计量支付相关的原则和理论知识,提高自身的知识素养和工作能力,更好的为高速公路建设工作奉献自己的力量。

3总结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当前我国的高速工路建设工作更加的频繁,计量支付工作作为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应该引起我们的充分关注。计量支付工作对于高速公路建设工程进度的提高以及公路建设质量的提高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要利用有效措施提高计量支付工作,更好的开展高速公路建设工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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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引言

目前,国家基础设施建设脚步日益加快,高速公路等工程成为国家重点扶持建设项目。但其合同管理由于受到工程建设复杂性等因素的影响,而对其提出了极高的要求,全面实行计量支付将成为突破高速公路合同管理瓶颈的重要途径。

1合同管理中计量支付的重要意义

合同管理计量支付的主要作用在于真实反映出工程建设现状,帮助实现预期的质量、进度与投资目标[1]。对于高速公路工程而言,只依靠承建单位给出的工程量清单并不能完全代表实际的工程量,因此实际工程量需要采用计量方法进行获取与表达。通过计量支付的合理施行,可为工程合同管理实现科学化管理目标,提高管理水平提供条件,因为计量是了解工程建设质量的有效手段,对帮助工程建设方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等有重要作用与意义,而且还能使工程的承建方更为准确、深入地了解工程进展,从而为各类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基础,对保障工程的整体质量与进度同样有重要意义。从计量支付自身角度讲,它具有程序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等特征,可以提高工程建设方面的操作规范性与管理有效性,还能起到降低施工成本的作用,在成本控制投资回报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2]。通过以上分析可知,计量支付意义重大,并非局限于处理工程建设方和承建单位之间关系这一方面,而是从工程整体的角度确保工程得以顺利实施,因此必须对计量支付予以高度重视。

2计量支付内容及作用分析

2.1工程预付款

高速公路工程的合同管理计量支付预付款可分为两个方面,分别为开工预付款和施工机具设备、材料预付款。其中,开工预付款是指由业主或工程建设方向承建单位提供用于开工建设的费用,在大多高速公路工程中,开工预付款的数额占总合同价的10%左右,承建单位与工程建设方达成协议并签署合同后,需向建设方提供获取开工预付款的保函,而工程监理则需在此时向承建单位提供不少于70%的开工预付款,余下部分在承建单位的合同指定施工机具设备进场以后再予以支付。当实际开工预付款超出总合同价10%且低于30%时,需按照进度比例在每月中期支付证书当中予以扣回[3]。施工机具设备材料预付款同样是由业主或工程建设方向承建单位提供的无息贷款,主要用于施工机具设备材料的购置和租赁,该款项支付需严格按照合同条款规定进行,同时施工机具设备材料预付款对应的预付条件需满足现行规范要求,并要求承建单位提供购置与租赁机具设备材料的单据,同时保存好已进场的施工机具设备材料,避免损坏。

2.2建立工程计量支付台账

考虑到高速公路工程的计量和支付实际工程量较大,为对工程量进行准确统计,需建立一个工程计量支付台账,台账的建立需要借助各项计量资料和计量支付凭证,在使用这些资料前应通过业主审批[4]。以某高速公路工程为例,工程设有施工部18个、咨询单位6个,项目开工前,各部门需对其建立变更和施工图台账,以此保证变更处理有效性。变更经有效处理之后,各部门可以及时发现合同清单和施工图清单之间存在的差异,为计量支付提供正确指导,很好地防止了重复计量等问题的发生。后续通过对施工资料的深入分析了解到,采用以上处理方法后,可对项目投资进行有效控制,说明建立工程计量支付台账十分必要。然而,台账种类有很多,如清单计量台账、变更计量台账与计量支付台账等,对此在实际工作中需要对工程清单主要内容进行明确,以此确保台账中填写的内容准确无误。而在对台账进行编制的过程中,还需重点考虑格式等方面的差异,使台账内容简洁扼要,从而更好地帮助工作人员控制工程质量和进度。

2.3工程清单计量支付

按照现行技术规范要求,计算承建单位已经完成且满足建设标准的实际工程数量,同时要求在进入施工现场以前由承建单位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实施审核,若通过审核发现存在问题,应以变更形式制定补充合同,最后调整清单中的实际工程量。工程清单计量支付时若发生未能填入单价等情况,则此类单价及细目的费用应视作已经包含在总价当中,并向工程监理提出全面审核工程量清单的要求,避免产生重复计量,从而确保计量支付的可靠性与准确性[5]。

2.4变更计量支付

目前,我国很多地区的政府部门都在不断强化高速公路工程等重点项目的项目管理,提出工程设计变更方面的变更程序及变更要求,促使工程承建单位必须根据明确的变更程序实施上报审批,而政府等其他部门在审批制度要求下对工程变更进行严格的审批,同时确定变更所需金额[6]。工程承建单位与建设方需要根据由政府给出的变更所需金额再次制定并签署补充合同,在原合同与工程量清单中纳入需要进行变更的项目,最后由工程监理按照新制定的合同及工程量清单要求向承建单位计量支付。

2.5保证金抵扣与返还

保证金是指由工程监理根据合同要求,从承建单位应得款项中暂扣一部分作为特殊款项,在承建单位履行工程合同所有条款后即可返还此特殊款项[7]。保证金标准一般为总合同价5%左右,保证金抽取多是在中期支付证书的已完毕价款当中进行,在保证金数额达到要求后完成扣款,保证金主要支付因存在质量问题而支付的额外费用,这些费用只由承建单位一方承担[8]。比如,某工程项目施工时承建单位未能按照监理要求进行,导致产生质量问题或缺陷,对此建设方有权雇佣其他单位完成余下工作,而因此产生的费用需由该承建单位承担,即从保证金中扣除。

3结语

计量支付是高速公路建设管理的主要环节之一,它能体现出建设方、承包方与监理方三方职责,并通过对计量支付、工程变更、工程索赔与违约处罚等相关数据的分析,反映工程建设及资金使用情况,为项目管理提供可靠依据。因此,计量支付对加快施工进度、保证施工质量、实现预期成本控制目标等均有重要作用,而且也是实行制度化与规范化合同管理的有效举措。

参考文献:

[1]詹友.讨论高速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中的计量支付工作[J].中国建材科技,2014(5):324-326.

[2]张婧.高速公路合同管理中计量与支付台账的建立和工程变更的管理分析[J].江西建材,2015(10):182-183.

[3]陈婧.浅析高速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中的计量支付[J].江西建材,2015(14):164-165.

[4]罗柱,张文涛.论高速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中的计量支付工作[J].黑龙江交通科技,2015(9):168.

[5]刘鑫.浅谈高速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中的计量支付工作[J].经营管理者,2016(1):321.

篇11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被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本建筑工程业主支付担保合同由上列各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订立。

鉴于: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建筑工程业主支付担保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 为了确保乙方与_________(下称承包商)签署合同编号为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建筑合同项下乙方支付义务得到切实履行,甲方利用自身担保经营权愿意为乙方向业主提供保证责任。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甲方在对建筑合同的条款已做明确了解的情况下,愿意按合同的担保条款为乙方与承包商签订的建筑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三条 甲方在为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前,乙方必须:

1.向甲方提供下列一项或数项反担保:

(1)经甲方认可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在乙方要求下正式向甲方签发以甲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连带责任反担保保证书。

(2)以财产抵押(质)押给甲方,以作为偿付债务的担保。双方另订“抵(质)押合同”。其中抵(质)押物的有关内容见合同附件。

(3)经甲方认可的其他方式反担保措施。

2.同意为了抵消甲方向乙方追索保证责任的债务,甲方有权处分以上抵(质)押物。

第四条 当承包商按保证责任规定向甲方索赔,且甲方认为索赔文件、单据或证明符合保证责任规定,甲方出于履行担保义务为乙方向承包商支付时,甲方对乙方及其继承人、受让人有绝对的追索权,不受乙方接受上级单位任何指令和乙方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合同、文件的影响,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

第五条 甲方有权自代偿乙方收费外,还要向乙方收取自代偿之日起,按代偿金额的_________‰/天(_________‰)乘以实际代偿天数的补偿金。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的追债通知后的_________日内,无条件地向甲方偿清全部款项、费用及应付补偿金。

第六条 担保条款的修改。

乙方要求甲方修改担保函内容时,须向甲方提交书面的修改申请和银行对所作修改的书面认可文件,在增加担保金额或担保展期的情况下,乙方还必须相应增加或延长对甲方的保障,否则甲方不接受乙方的修改申请。

第七条 担保费用。

甲方在与乙方签署担保合同时,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甲方支付担保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具体见收费通知单)

1.担保费:

(1)担保费以担保金额为基数,按年率_________%计收。

(2)担保费计费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费,在开具担保函时一次性收费。

2.其它费用:

甲方因开具担保函而发生的超过正常情况下的其它费用(如,甲方在对乙方进行检查所发生的费用等),由乙方支付。

3.履约保证金:

部分委托人在申请甲方为其担保前,需要向合作银行存入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该笔保证金主要用于债务到期后,乙方无法履行还款义务而产生的履约费用,保证金以现金形式提供,数额为提供担保金额的_________-_________%,当乙方如期履行合同后,由甲方通知银行直接将本息划回乙方账户。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在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纠纷,有关各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双方同意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讼。相应的判决对合同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的责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合同履行义务,则应承担罚款_________元给乙方。

(2)如果甲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乙方遭受损失,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赔偿。

2.乙方的责任

(1)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未履行义务,则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给甲方。

(2)如果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甲方遭受损失,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第十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承包商与建筑主管部门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篇12

    厂长说:“我们双方是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谁也没有违约,不存在经济补偿的问题,你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没有提出经济补偿的要求,当然没有你的经济补偿金。老薛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提出了经济补偿金的要求,所以就给他了。我们是严格按合同办事。”“这……”陈师傅无话可说,只怪自己当时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太着急了,没有提出要求,只好自认倒霉了。

    陈师傅应该得到经济补偿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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