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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U6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18-0342-01
1.前言
随着我国现代化程度的加深,人们用电需求不断提高,这也需要电力系统更加完善,并保证系统输送稳定。
2.基于PDCA的电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工作流程
在百度百科中,将工作方法定义为:是指人们在实践的过程中为达到一定目的和效果所采取的办法和手段。最简单的工作方法和思路是PDCA循环,展开来就是凡事有记录,有计划,有执行,有结果,有改进,在这个过程中时刻体现目标驱动和用数据为证。一般而言,电网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的工作,包括前期准备工作,中期的查评及整改、撰写自查自评报告、申请达标评级工作,后期的迎接第三方现场查评工作。其三个阶段之间是承前启后关联的,是PDCA循环的,而每个阶段内部,也是PDCA循环的。
3.电网企业培训体系建设难点
虽然电力体制改革正在如火如荼进行,但几十年的大型国有企业外部机制和管理体制加剧了电力企业培训体系建设的困难程度。
3.1 训文化与理念认识存在误区
目前有些电力企业内各部门对培训重要性较为认可,但往往基层部分员工对培训工作的认知存在一定的误区。广泛存在“培训万能论”“培训是教育培训工作人员的事情”“培训能立刻见效”等认知误区,由于这些认知误区,员工培训心态往往过于放松,导致培训效果欠佳。
3.2 员工参与培训积极性不高
目前有些电力企业内各层级员工对培训工作重要程度认识较高,但落实到个人,参加培训的积极性不高,其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工学矛盾突出,员工工作量较大,造成培训时间与工作时间冲突;二是培训针对性不足,导致员工参与培训意愿不强;三是培训费用报销流程复杂,导致员工培训心理懈怠;四是培训考核与员工岗位晋升关联不大,导致培训积极性不高。
3.3 培训针对性不足
目前有些电力企业内培训项目计划设置针对性不足。在计划制订过程中,很大程度站在企业发展角度,根据组织需求制定培训项目,然后确定参与课程人员,对员工岗位胜任能力的差距分析偏弱,课程与员工个人需求有差距,降低了员工培训积极性。
3.4 培训需求收集有效性不足
目前有些电力企业内部分员工缺乏对培训需求的思考,出现班组需求与岗位职责和工作能力不相关的情况,员工个性化需求与岗位胜任能力契合度不高。培训需求收集形式与渠道不够多样,反馈机制不完善,使得需求分析缺乏有效的来源。
3.5 培训相关激励不足
部分企业内由于考核激励未能和员工绩效、薪酬、晋升紧密结合,人力资源各模块未能有效联动,导致很多工作有要求无考核、有考核无激励或是激励措施太少、效果不足。此外,员工培训与绩效晋升无关联导致积极性、主动性不高。
3.6 培训评估难度大
培训结束后,多数企业主要开展一级评估、二级评估,虽然可以通过培训前与培训后的测试,观察员工培训后的成绩改善,但对实际工作的指导缺乏有效的观察手段。三、四级评估在开展过程中,没有一定的标准,跟踪时间长,投入的人力较多,存在一定人为主观性,很难持续开展。
4.电力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措施
4.1 前期准备工作应关注解决的主要问题
4.1.1在遴选人员取得内外审资格方面。一是遴选人员不严肃,许多参加内外审资质取证人员,多是即将退休或者部分对此感兴趣的员工,或是工作比较休闲员工;另一个是遴选人员时,没有考虑专业覆盖问题,形成专业空当;三是单位中层干部少有参加,特别是作为牵头部门的领导干部或专责参加内外审资格培训取证更少。没有认识到,遴选人员是开展达标评级的“播种机、宣传队”,也是企业开展此项工作的专家队伍。
4.1.2企业达标评级工作方案往往是一人拟定,征求极少数人意见建议,主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签发,一纸文件流转,少有将此项工作作为提升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在企业安委会或办公会议上研究决策。其结果是工作方案不细、考虑不周、可操作性不强,执行落实乏力。
4.2 中期工作应关注解决的主要问题
4.2.1企业自查常见问题表现
目前在一些企业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企业的管理制度体系梳理不深不细,如注重对企业管理制度目录体系查评,缺乏对管理制度的合法性、合规性查评等;二是习惯性做法认识根深蒂固,如以职工健康体检代替职业病检查等;三是以母公司要求或企标、习惯代替查评标准;四是自查自评不认真,漏洞百出;五是企业自查报告讨论审核不足,用词模糊,如部分变电站、部分 10 千伏线路等存在某某问题等等。这些问题得不到解决,就会出现第三方查评时的窘态,更是达标评级成为走过程,过后一切如故,返回原点!
4.2.2自查自评工作方法
开展企业自查自评有两种工作方法,一种是自上而下方法,另一种是自下而上方法。但实施中,各个专业都存在并行工作。
自上而下工作方法是先从梳理查评企业组织体系、管理制度体系、每个管理制度(含管理的、技术的、工作的等企标)等与国家、行业已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等的耦合度查评,从而归纳总结出存在的问题,进而进行修订、补充、完善。第二步,以《电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为标准,分专业按照查评项目内容同时查评。第三步是开展问题的整改,包括问题整改责任领导、部门、班组、完成时限、资金等,进而进行整改监督。
自下而上工作方法是直接以《电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为标准,分专业按照查评项目内容同时查评,再归纳分析查评问题,是什么问题,整改什么问题,对于不需要停电的问题,立即整改,对需要停电才能整改,进入检修计划整改。但无论采用哪种方法都有必须收集、归类、存档查评结果,对以达到标准要求的,提供佐证;对于需要整改才能达到标准要求,提供已整改的佐证或已列入整改计划的佐证。他们是自查报告中必不可少的,也是自查报告以及结论的最重要依据。
5.结束语
综上所述,由于电力生产作业技术复杂,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对安全生产造成不利条件。因此,我们要提高对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保证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为统领,扎实推进全系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要求,建立“党组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突出重点行业的安全监管,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为主线,加强安全生产法制教育,积极营造人人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舆论氛围,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达到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人员及从业人员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明显增强,安全生产技能和事故防范能力明显提高,创造更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
三、宣传教育培训方法、形式及对象
1、方法: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统一组织的宣传和培训,各单位要根据不同时期安全生产特点,组织开展专项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培训。
2、形式: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平时的会议、培训班、工作例会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宣传和培训,或组织开展各种形势教育培训。
3、对象:全市道路交通运输、驾培、维修企业、水上交通、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
四、宣传教育培训内容
1、新《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公路法》及省制订的《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2、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
3、上级部门下发的各种文件(政策规定)。
五、几点要求
气瓶充装理论知识、实际操作15职业卫生培训5月9日1操作工职业危害及防护知识16高危工艺培训5月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责任感
安全生产培训是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掌握国家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素质、减少“三违”现象的重要措施,是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从根本上预防和遏制重大事故发生的必由之路。经过前几年的努力,我市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已取得一定成绩,参加培训的从业人员逐年增加,培训质量不断提高。但是全市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发展不平衡,部分镇街道培训成效不明显,培训覆盖面达不到国家要求,培训考核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这些问题都影响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深入有效的开展。
二、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对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监管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和承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政府部门应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在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的情况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下大力气做好对企业内部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督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把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实处。要组织、引导有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深入到中小企业进行安全培训服务,针对企业的实际需要,开展灵活多样、方便企业的培训工作,指导帮助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培训工作机制。
三、严格执法检查,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和承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政府部门要认真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执法检查力度。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实施专项检查以及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管理档案建设工作的检查指导,加大对无证上岗、持过期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未按规定开展安全培训的生产经营单位或未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的人员,要严格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通过严格的执法检查,全面推进全员安全培训工作。
四、培训人员范围、内容和时间
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以及未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生产经营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
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培训。初次培训不少于48学时,再培训不少于16学时。主要包括: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4、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培训由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负责,具体培训时间及地点按照各镇街道提报情况统筹安排,分期进行。
五、有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1、各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及有关单位将辖区内和管辖企业参加培训人员名单于4月15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在建筑行业,一线的施工建设人员大多是农民工,他们的文化水平较低,专业知识差,安全意识也较淡薄,这是造成安全事故频发的一项主观因素。据调查,在建筑行业,高素质人才在行业内部只占到10%左右,这部分人员多为管理者和专业技术人员,其他90%都是一线施工人员。从事施工建设的一线员工安全意识差,再加上岗前培训不到位,使得施工过程中违规操作情况有很多,这样就增加了发生安全事故的风险。还有一些施工人员对施工建设用设备性能不了解,设备操作不熟练,违规操作设备,也易发生安全事故。
1.2安全管理水平偏低
在建筑企业中,有很多企业的安全管理都没有什么实际操作价值,他们往往根据自己的经验进行管理,没有建立系统的管理制度,没有依靠现代化建设先进的管理理念,没有对建筑过程中的危险源进行分析,因而没有制定有效的应对措施,对于紧急事故发生的应急措施也不全面,这样造成安全管理应付,管理效果较差,安全管理水平低,不能从根本上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1.3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存在一些缺陷
虽然说在建筑行业我国政府相关部门不断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但是在安全管理上的法律法规还存在很多缺陷,如:没有形成健全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管理条例交叉和重复,对违规企业的惩罚力度不够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缺陷使得建筑企业在安全管理中会钻一些法律的漏洞,最大限度的撇清责任。同时,国家相关部门在对建筑企业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管理中存在职能分散交叉的现象。管理监督的力度不够,这也影响了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2解决对策
2.1政府相关部门重视法律法规的完善
政府相关部门要看到自身的问题,要不断根据市场发展形势发现建筑安全管理中的新问题新矛盾,发现自身法律法规存在的漏洞,对职能部门业务交叉现象有清晰的认识,发现安全事故统计资料失真的现象。及时对这些现象进行分析探讨,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不断通过立法的形式促进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使得每个建筑企业都能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规范生产,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2.2加强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
安全管理要从基层抓起,从源头抓起,安全培训是必不可少的提高管理的一种方式。由于我国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素质相对较低,安全培训工作就更重要,各建筑企业要严格按照三级教育培训方式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让每名员工从思想上认识安全的重要性,认识到施工现场的危险源,并针对自己施工接触的危险源全面掌握,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安全五步法”的要求执行,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筑企业要重视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定期组织培训,不断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员工的知识水平。对于一些操作大型设备的员工,其操作过程中的可以造成安全事故的危险源也较多,企业要对这些人员加大培训频率,使每个员工都能牢记操作注意事项,从心中树立高度的安全意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2.3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是企业完善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工作就无法顺利开展下去。企业要根据自身的情况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出一套符合企业发展的安全管理制度,将安全管理深入到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中,保证每一个人都能在压力和动力下努力做好安全管理,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2.4重视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管理
随着现代化建筑的发展,建筑施工中面临的危险源更多,在一些大型建筑工程中,施工人员长期暴露在重大危险源中,如果没有对重大危险源有着清醒的认识和良好的管理,施工人员的一个操作失误就会带来安全事故。准确的辨识危险源可以说是一种预防性措施,在危险源区要设置警示牌,提醒人们注意危险。在建筑施工中的重大危险源主要有:高空作业、生产用电、塌方、有毒气体等,要对施工人员进行危险源辨识和处理知识的教育。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准确把握新时期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各负其责”的原则,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安全生产理念,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职工安全技能,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和教学大纲要求,结合新时期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针对不同的培训对象,开展不同层次、不同内容的安全培训,突出重点,因需施教,确保质量。
(一)通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全面推动各部门、各行业切实将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到实处,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全民事故防范技能。
(二)2012年计划培训人员3800人左右,其中培训各乡镇、各部门分管领导以及安全管理干部200人;社区、村级安全管理人员450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650人;高危行业中危化品生产、使用、储存和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员219人;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销售人员1800人;非煤矿山企业负责人76人;协助市举办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450人。
三、培训对象
(一)全县各乡镇政府,开发区、度假区管委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县安委会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和县直部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工作人员;
(二)生产经营单位的法人代表、生产经营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
(三)高危行业有关人员,特种作业人员。
(四)社区、村级安全管理人员。
四、组织机构
为保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顺利开展,县成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五、职责分工
(一)县安委办: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监督指导全县涉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各项工作。负责乡镇、管委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安监站长及安监站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负责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此类培训,由县安监局负责具体实施。
(二)安监、经信部门:协同抓好全县工业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督促工业企业认真参加标准化业务培训,开展班组长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的三级教育培训和日常安全培训,确保非煤矿山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县安监局按照规定,指导安全培训机构分期分批对危化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员进行培训。
(三)公安部门:负责全县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防火、灭火及火场逃生等消防知识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民爆器材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四)住建部门:负责建筑施工单位法人代表、项目经理、监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五)交通部门:负责交通运输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水上船舶、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及押运员、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公路建设企业及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六)教育部门:负责对全县各类学校校长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将安全生产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将师生参与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纳入学校目标管理。中小学校应当根据教学大纲和教育特点开设学生安全知识普及课,每学期不得少于两个课时,各级各类学校应认真组织师生参加应急逃生演练,每学年不少于一次。
(七)工会组织:各级工会组织要协助并监督企业做好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特别是督促企业落实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生产培训;负责对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八)人社部门:依法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负责全县农民工、再就业职工的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工作。
(九)质监部门: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以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确保特种作业培训全覆盖。
(十)文广新和广电部门:负责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级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方针政策和安全知识。广电台要加强公益安全内容报道,每季度至少播出一期安全专题节目。文广新局负责对网吧、游戏厅、歌舞厅负责人的安全管理教育培训。
(十一)旅游部门:负责对旅游景区的经营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旅游公司负责人、导游、司机及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十二)水利部门:负责对水利工程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十三)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抓好本辖区中层干部和村(社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每年至少开展二次中层干部和村(社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根据各自实际,采取适合的方式开展社会公益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普及安全法规规章、安全生产常识及应急自救与逃生等。配合县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培训前摸底、培训中组织、培训后发证工作。并负责做好培训登记、备案、归档工作。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保障生产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单位分管领导和安全管理干部,要高度重视,积极动员,精心组织,切实把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摆到重要位置。
中图分类号:D922.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01-0081-01
一、安全教育培训的重要性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我国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在各类矿山事故中,因作业人员违章操作和管理不善造成的事故约占事故总数的70%。所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安全生产的必要保证。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选煤厂属于特大型矿井型动力煤选煤厂,近年来生产能力达到3000万吨。拥有职工1300余人。因此做好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是促进企业安全发展、健康发展、和谐发展的必要保障。
二、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
2.1、设置安全教育培训管理机构并明确其职责。有安全教育培训管理机构,并要做好安全教育培训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制定和完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的各项制度。负责组织安全教育与培训,实施安全教育培训的监督检查、管理考核。协助各单位解决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2安全培训计划与经费
2.2.1培训计划的编制与实施:
安全教育培训机构负责编制本单位年度安全培训计划。根据本单位《安全培训需求调查报告》,对各单位上报的培训计划进行统一审核、平衡、汇总,编制下发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内容包括培训的人员岗位名称、人数、培训内容以及预计经费。
2.2.2安全培训经费的投入必须保证以下范围内的支付:
(一)聘请教师的学时费、教材费。
(二)教学设备购置费。
(三)按规定应付的其他费用。
三、安全教育培训要求:
(一)安全教育和培训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突出安全意识、安全法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能的教育;注重实际能力的培养,应保证职工经培训后,掌握本职工作所应具备的法律法规、专业技术知识、操作技能、岗位标准、安全工作程序等。
(二)安全教育培训采取强制培训的原则。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安全培训不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三)安全培训教育要保证时间、内容、质量“三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事故案例教育、安全作业规程等培训要规范填写有关记录并存档。
(四)要对职工进行与其所从事岗位相适应的安全教育培训;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应当对相关职工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教育或培训不合格的职工,不得上岗作业。
四 各类人员培训内容要求
4.1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培训内容要求: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对其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安全培训,是最基本的,也是对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培训内容为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职业危害及预防措施;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典型事故案例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有关规定;及事故调查处理等。
4.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内容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企业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是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在煤矿的具体贯彻执行者,是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规程的具体制定和落实者,对他们的安全知识水平和安全管理能力提高的安全培训对于加强其现场安全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保障安全生产也不可或缺。培训内容为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国内外先进安全管理经验;典型事故案例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以及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4.3其他从业人员的培训内容
其他从业人员也是生产经营活动的最直接的劳动者,安全培训也不容忽视。培训内容为车间、班组、岗位生产状况、工作性质、职责范围、安全要求、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机具设备原理及安全防护设施性能、作用等知识;选煤厂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安全管理制度;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估知识,作业现场
4.4三级教育培训内容要求
(一)厂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要求:包括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危险危害因素辨识及预防常识;事故应急救援、消防知识等。
(二)车间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要求:应当包括: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本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估知识,作业现场危害因素的控制方法和安全防范措施;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有关事故案例等。
(三)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有关事故案例;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估知识,作业现场危害因素的控制方法和安全防范措施等。
五、 安全培训形式要求。安全培训应积极开发利用多媒体培训教材、仿真实训系统等,创新安全培训形式,提高安全培训效果。
六、培训考核
安全生产,以人为本,人的素质决定安全生产的水平。因此2002年1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阐明了通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从业人员应达到的以下要求:
一、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首先是必须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知识。法律法规中有很多关于安全生产的内容,这些内容是建筑施工企业搞好安全生产的工作指南和行为规范,从业人员必须了解和掌握。
其次是必须掌握有关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知识。建筑施工是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安全生产过程的危险源也非常多,对任何一个危险源未进行识别和评价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都可能导致事故发生。从业人员作为建筑施工企业活动的具体操作者,必须掌握与生产有关的安全知识,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本身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第三是必须掌握有关的事故应急救援和逃生知识。在可能导致从业人员生命危险的紧急情况下,从业人员应当了解掌握有关事故应急救援和逃生知识。
二、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主要是以部门令的形式和规范性文件。地方政府也根据本地区的实际,制定了一些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包括地方性法规和政府部门规章等。对这些规章制度,从业人员应当了解和掌握,做到心中有数。同时,建筑施工企业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了许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这些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具体化,是从业人员工作的准则、行动的指南,从业人员应当认真学习,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以便熟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工作岗位的安全生产,是整个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只有切实抓好每个工作岗位的安全,才能确保整个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因此,建筑施工企业要加强岗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从业人员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安全操作技能,降低每个岗位的事故发生率。
要达到以上要求,就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的教育与培训,这也是安全生产的前提条件,从目前建筑业的人员素质来看,在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80%以上来自农村,其素质和自我防护意识较差,因此,如何抓好全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使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以进一步提高行业职工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的业务素质,就成为建筑施工企业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环节。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来阐述如何开展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从管理的角度,涉及到企业管理的多个领域和部门,从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本身的角度,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是贯穿了计划、实施、评估(检查)、改进等几个子过程的PDCA循环系统。该系统的流程图如下:
下面就以上流程图,对安全教育和培训涉及的几个子过程进行阐述。
一、必须确定与企业职业健康安全方针一致的安全培训指导思想
建筑施工企业在制定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时必须确定安全培训的指导思想,这是企业开展安全培训的总的指导理念,也是主动与否开展企业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的关键,只有确定了具体的指导思想才能有规划的开展安全教育的各项工作,这也是实现企业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的基础工作之一。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其中涉及到计划、实施、检查与评估、改进等诸多环节,只有确定了与企业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相一致的安全教育与培训的指导思想才能实现企业安全教育系统的PDCA循环,才能确保安全教育和培训体系的有效运行,在保证企业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的有效性的前提下,企业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才能得以顺利的实现。
二、企业必须制定符合安全培训指导思想的培训计划
确定了与企业职业健康安全方针一致的安全培训指导思想后,企业必须依据年度承接任务的情况编制企业的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主要的内容应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部分:通用安全知识培训
1、法律法规的培训,企业在对使用的法律法规适用条款作出评价后,应开展法律法规的专门培训;
2、安全基础知识培训;
3、建筑施工主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及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培训、同行业或本企业历史事故的培训;
第二部分:专项安全知识培训
4、岗位安全培训;
5、分阶段的危险源专项培训;
内容确定后,应确定培训的对象和时间,一般来说,培训对象方面主要分为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一般性操作工人;培训的时间可分为定期(如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的年度培训)和不定期培训(如一般性操作工人的安全基础知识培训、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培训、分阶段的危险源专项培训等)。
培训的内容、对象和时间确定后,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还应对培训的经费作出概算,这也是确保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实施的物质保障。
然后是确定培训所需的师资,最后确定培训的形式。
三、应建立有别于传统教育模式的安全教育培训的方式
目前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教学方法,主要是沿袭传统的课堂教学方法,"教师讲,学员听",如果是对于管理人员,一般具有丰富实践经验,有的同志在某些问题上的见解,不一定不如某些教师,因此,应积极研究和推广交互式教学等现代培训方法。从培训手段看,目前多数还是"一张讲台,一支粉笔,一块黑板"的传统手段,运用多媒体技术开展培训的不太普遍。从解决行业内较大的培训需求和培训资源相对不足的矛盾看,采取多媒体技术开展培训,大范围开展培训势在必行。
特别是对于一般性操作工人的安全基础知识培训方面,应遵循易懂、易记、易操作、趣味性的原则,建议采用发放图文并茂的安全知识小手册,播放安全教育多媒体教程的方式增加培训效果。
一般的安全知识小手册应包含以下内容:
安全教育多媒体教程可采用计算机和投影相结合的方式在工人进场时进行;内容应以声、像、动画相结合的为主要体现模式,安全教育多媒体教程一般框架内容如下:
通过采用多媒体教育的方式,在最大程度上使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寓教于乐,针对一般性操作工人的特殊情况,取得最大的培训效果。
现场的技能专项教育与培训适用于专门的工种,如井架、龙门架操作人员的培训、特殊工种人员培训等。
另外,班组班前活动作为安全教育与培训的重要补充,应予以充分重视,班组成员通过了解当日存在的危险源及采取的相应措施、并作为自己在施工时的指南,当天作业完后由班组长牵头对所属工人进行安全施工安全讲评。
四、项目危险源的识别与分阶段专项安全教育
项目危险源的识别与分阶段专项安全教育是搞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关键的一个环节。分阶段的专项培训主要按建筑工程的施工程序(作业活动)来进行分类,一般分为基础阶段、主体阶段、装饰装修阶段、退场阶段,首先在工程开工前针对作业流程和分类对整个项目涉及的危险源进行评价,确定重大危险源,并制定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方案和一般危险源的控制措施,针对重大危险源和一般危险的分布制定培训计划。项目危险源的识别与分阶段专项安全教育一般流程如下:
五、培训与考核
考核是评价培训效果的重要环节,依据考核结果,可以评定员工接受培训的认知的程度和采用的教育与培训方式的适宜程度,也是改进安全与培训效果的重要输入信息。
考核的形式一般主要有以下几种:
书面形式开卷,适宜普及性培训的考核,如针对一般性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书面形式闭卷,适宜专业性较强的培训,如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的年度考核。计算机联考,将试卷用计算机程序编制好,并放在企业局域网上,公司管理人员或特殊工种人员可以通过在本地网或通过远程登陆的方式在计算机上答题,这种模式一般适用于公司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
计算机联考网络拓扑图如下:
现场技能考核的方式以现场操作为主,然后参照相关标准对操作的结果进行考核。
六、培训档案的管理
培训档案的管理是安全教育与培训的重要环节,通过建立培训档案,在整体上对培训的人员的安全素质作必要的跟踪和综合评估,在招收员工时可以与历史数据进行比对,比对的结果可以作为是否录用或发放安全上岗证的重要依据。培训档案可以使用计算机程序进行管理,并通过该程序完成以下功能:个人培训档案录入、个人培训档案查询、个人安全素质评价、企业安全教育与培训综合评价。
七、安全培训效果的评估
开展安全培训效果的评估的目的在于为改进安全教育与培训的诸多环节提供信息输入,评估的内容主要从间接培训效果、直接培训效果和现场培训效果三个方面来进行,间接培训效果主要是在培训完后通过问卷的方式对培训采取的方式、培训的内容、培训的技巧方面进行评价,直接培训效果的评价依据主要为考核结果,以参加培训的人员的考核分数来确定安全教育与培训的效果,现场培训效果主要是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违章情况和发生的安全事故的频数来确定。以上几项构成了安全教育与培训的效果的综合评估数据。其一般的计算公式如下:
一、内培需求:
1、 培训目的:
为了提高职工安全理论知识水平、实践操作能力以及对事故的应急处理,对职工进行制氢安全基础知识培训、实用性专业技能培训,使其更好的抓好安全生产,服务于生产的目的,确保装置安全平稳生产。
2、 培训目标:
1) 每月按计划展开安全培训教育;
2) 培训率达100%;
3) 应知应会率100%;
4) 合格率100%。
3、 培训对象、人数和地点:
培训对象为制氢车间全体员工,新工为重点培训对象,对车间技术管理人员也进行必要的新技术理论和安全知识培训。培训人数为车间全体人员,培训地点为生产办公楼会议室或外操室。
4、 培训时间、内容、课时及方式:
培训
时间
主讲
参加人数
培训类别
培训内容
培训
课时
备注
一月份
杜飞
车间
全体人员
安全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消防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培训
8学时
二月份
杜飞
车间
全体人员
安全
安全标准化建设宣传培训教育
8学时
三月份
杜飞
车间
全体人员
安全
风险评价相关知识培训
8学时
四月份
杜飞
车间
全体人员
安全
电气安全知识培训
(包括视频案例)
8学时
五月份
杜飞
车间
全体人员
安全
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及应急处理培训
(包括视频案例)
8学时
六月份
杜飞
车间
全体人员
安全
“安全生产月”相关知识培训、安全“四线”、岗位责任制“、“学法、说法、用法””培训教育
(包括视频案例)
8学时
七月份
杜飞
车间
全体人员
安全
职业卫生安全知识培训(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
(包括视频案例)
8学时
八月份
杜飞
车间
全体人员
安全
公司应急预案、环保应急预案、车间现场处置方案等培训学习
(包括视频案例)
8学时
九月份
杜飞
车间
全体人员
安全
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公司九项危险作业)
(包括视频案例)
8学时
十月份
杜飞
车间
全体人员
安全
冬季防火、防爆、防中毒防静电等相关安全知识培训
(包括视频案例)
8学时
十一月份
杜飞
车间
全体人员
安全
交通安全知识培训及事故案例
(包括视频案例)
8学时
十二月份
杜飞
车间
全体人员
安全
集团公司、炼化公司等安全文件及典型事故案例回头望
(包括视频案例)
8学时
二、外培需求:
1、新入厂职工需新办特种作业证,由公司负责邀请培训机构对车间全体人员进行培训、考试。
2、特种作业证复训换证,由公司负责邀请培训机构对车间全体人员进行培训、考试。
3、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培训,由公司负责邀请培训机构对车间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考试。
三、培训费用:
外培根据培训机构费用确定。
四、考核措施:
《煤炭法》规定:“煤矿企业应当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从事煤矿井下生产的职工,都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并须考试合格,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书》。未经培训的人员,不许指挥生产,不准上岗操作。”该法还规定:每隔2年,必须对从事井下工作的职工进行一次再培训(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复训),时间不少于10天。这些规定针对煤矿井下生产特点,强调了煤矿安全培训的极端重要性,是符合煤矿实际的。
二、开展安全培训是预防煤矿事故的主要途径之一
许多煤矿事故中,人是引发事故的主要因素,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的组合导致了事故的发生,而物的不安全状态往往也是人为因素造成的。
煤矿职工人员结构复杂,有正式职工,也有农民轮换工、临时工等,人员文化素质也参差不齐,有具有本科学历的,也有大字不识的。一些人安全意识薄弱,还有的自认为从事工作多年,蛮干胡干,不听从指挥,不按规章办事,一切仅凭感觉行事。例如,2009年安阳鑫龙煤业集团下属的铜冶煤矿发生一起事故,造成2人死亡。这是2009年安阳鑫龙煤业集团仅有的一起事故,事故的原因就是由违章作业引起的。
因此必须加强安全培训,增强职工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提高职工的安全知识与技术水平,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使职工清楚地认识违章不安全,并做到违章作业坚决不能干,才能从源头上预防各类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三、搞好安全教育培训是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需要
安全教育培训的实质是安全文化培训。安全文化是企业安全发展的灵魂,是职工安全生产的命脉。安全文化指的是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一种价值观,体现为一个单位和单位中的每个成员共有的意识、态度和行为特征。2008年到2009年,安阳鑫龙煤业集团在总部永煤集团的领导和指挥下,开始重视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并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如手指口述、每日一题、岗位技能比赛等等,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取得了重大成效,职工的安全意识较之以前有很大提高。
实践证明,只有把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文化建设有机结合,才能优势互补、相得益彰,获得一定效果,起到一定作用。也只有搞好这方面的结合,才能使安全文化观念在职工心中开花结果,才能使职工真正意识到安全第一、生命至上。
四、搞好安全培训是推进依法治矿的需要
近年来,国家在加强煤矿安全管理方面,修订出台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规,要想让这些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很好地执行下去,落实到安全生产过程当中,就必须让每位职工都知法、懂法、用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因此,加强员工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就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五、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途径
关键词 :安全意识 安全事故 安全培训 培训质量
安全生产历来是我们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十分关心的一个重大突出问题。长期以来,我们的各级政府、各企事业单位为确保安全生产,制定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法规条文以及相关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等,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通过实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但在当今社会快速发展、经济效益大幅度提高的同时,伴随我们而来的安全问题更加突出,各类安全事故不断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威胁,尤其是近年来的一些重特大恶性事故的频频发生造成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重大损失。
一个又一个的生产安全事故、一次又一次的血泪教训证明,安全是一个大问题。笔者认为要想实现真正的安全,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去,将安全隐患扼杀于萌芽阶段,根源在于切实提高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抓好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因此,提高全社会高度重视安全的思想意识、提高安全培训质量尤为重要。
一、加强安全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
现在是法制社会,每个人都要学法、知法、用法,最重要的是守法。特别是从业人员更应该用法律法规去规范自己的行为,在工作过程中自觉遵纪守法,提高法律意识,保障自身安全。正如今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杨栋梁强调的: “紧紧抓住法治这条主线,树立法治思维和法律信仰。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宣传,营造全社会遵法、学法、守法、护法的氛围;切实把安全生产纳入法治轨道。”
首先,要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把安全提高到一个法制化的高度,在以法治国方略指导下,实现以法治企、以法治安的全新局面。通过培训教育等各种形式,使从业人员能够掌握法律法规的理论知识,使大家认识到安全生产已经提升到法律的层面,从而自觉遵守安全法律法规之规定、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为实现企业的安全生产提供可能。
其次,还要扎实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因为只有安全意识提高了,人们才能自觉地把安全知识转化为安全行为。要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培训机构的大力投入、企业的常抓不懈、个人的积极努力,三方紧密配合,才能使安全意识提高不再成为一句空话。
二、强化安全第一意识的自觉提升力度
在今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杨栋梁强调: “要进一步解决好安全生产的摆位问题,在任何情况下,安全生产都是第一位的,不是第二位,更不是第三位。像过去一度存在着的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状况,必须彻底改变。”
在现实生活工作中,对于安全第一的认识,确实是存在着说的比做得多,甚至是光说不做的普遍现象,这也正是为什么我们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提了这么多年,到现在安全生产还不尽如人意的根本所在。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安全生产长期坚持的指导方针。“安全第一”就是任何时候都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说明了安全工作在生产过程中的重要地位;“预防为主”强调了抓安全工作中要预先发现事故隐患,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事实证明,很多事故之所以会发生事故,就是因为从业人员缺乏安全第一和安全防范意识,未能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直到隐患扩大、恶化,甚至造成严重的后果。关于这个问题,笔者在教学中始终强调,假安全思想是要不得的,这个方针不是让背的,也不是考试时能答到卷子上就行的,方针是让大家理解并在实际工作中去遵守和执行的。要让学员领会到安全第一真正的含义,摆正安全第一的位置。这样在工作中才能牢牢掌握安全工作的主动权,使事故的发生率降到最低,真正做到安全生产。
三、强化安全责任意识
安全是一个企业的头等大事,是企业发展的坚强保障。据调查研究表明,一个单位人员的素质越高,发生事故的几率就越低。因此,提高人的安全素质就成了培训工作的重心所在。
强烈的责任意识,反映了一个人的精神状态和思想品德,责任意识强的人,无论在什么地方、在哪个岗位上,都会牢记自己的责任,认识到自己所处位置的重要性,认真做好每一项工作,自觉把自己摆在主人翁的位置,在实际工作中,做到要表里如一、言行一致、精益求精、一丝不苟,做到四不伤害,把安全装在心中,切实做到无愧于企业、无愧于同事、无愧于自己。只有每个从业人员都能够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增强责任意识,履行岗位职责,安全生产才能又好又快地发展。
四、发挥学员积极参与思考的主动性
安全培训班的学员大都有自己的职业经历和社会经历,是有着丰富实践经验的成年人,再加上年龄、学历、职务等个性化差异较大,他们对问题有自己独特的看法。因此,在教学中如何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使教学的理论知识与他们的工作实际紧密结合,引起他们的思考与兴趣是教学的关键。鉴于这种情况,教学方法必须多样,观点必须鲜明,知识必须有用,以此正确引导学员的自主参与意识和求知欲望,让学员自觉参与到教学中来。
采用研讨式教学或案例教学能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用开放、互动的研讨方法能让来自不同单位的学员就同一问题亮出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互相启发,互相学习,使学员在已有经验的基础上,发现新东西,创造新方法,解决新问题,从而形成新颖、富有创造性的思维品质,解决现实工作中不能解决的问题。
再比如引用案例教学时,案例内容应注意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发挥学员积极主动参与的意识,对案例进行分析,给其诊断,找出病因,结合所学的理论,和单位安全现状做出正确分析。通过案例进一步深刻掌握所学的安全理论知识,做到举一反三,把事故责任依据法律法规划分清楚,把安全生产事故带来的危害阐述完整,从而使学员能从中找到解决安全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的方法,吸取经验教训,让类似的事故不再重演,安全培训教育才算达到了根本目的。
五、针对学员的实际心理强化学以致用
Abstract: this paper in the practical work safety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to the current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safety existing in the management of safe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mechanism, th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management to do not reach the designated position, safety staff quality low, safety investment insufficient, the site safety protection does not reach the designated position, supervision failed to earnestly implement the reasons of the problems such as regulatory functions of brief analysis of, and in the light of these problems, advances som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Keywords: safe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and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safety production responsibility system safety protection
中图分类号:U664.15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面对建筑业的快速发展,建筑施工安全事故频频发生的严峻形势,如何更好的保障和提高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性,就成了摆在各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面前的问题。随着《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等一系列建设工程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标准的颁布,促使我国建设工程安全工作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但建筑业点多面广,劳动密集,交叉作业、高空作业多,属于高危行业,建筑安全事故仍频繁发生,建筑安全形势仍然不容乐观。
二、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分析
(一)目前我国现有的建筑安全管理体系存在管理职能分散、管理部门职能转变落后、技术装备落后等问题。建筑安全监督检查机构只有安全生产管理局及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而这些机构只能实施宏观监督、重点监督与抽查。质量安全监督站为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属于授权执法,大部分基层质量安全监督站专业监督人员严重不足,且无安全监督经费来源。工作经费得不到财政保障,人员得不到及时的培训,素质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没有能力购置较为先进的安全监测设施,缺乏科学有效的监管手段,监督管理工作难于有效深入的开展。目前,我国有效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还未完全形成,安全监督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还无法适应日益发展壮大的建筑业的需求。
(二)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不到位,安全责任制不能落实到位。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是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的重要保证,但是,部分施工队伍安全管理意识淡薄,侥幸心理严重,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能认真落实到位,不按要求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或安全管理人员身兼多职,致使施工现场违章作业行为不能及时制止和纠正,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和整改。
(三)施工人员安全培训不到位,安全素质低。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大量的剩余的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农民工大量流入建筑业。目前施工现场一线作业的工人大多数都是农民工。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虽然明确规定了施工作业人员须经安全教育及安全培训,但由于建筑工程工种多,人员流动性大,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制度往往流于形式,安全法律法规及规范、技术规程的培训仅停留在安全管理层,落实不到一线的操作工人上,一线操作工人对技术规程的不熟悉,是违章操作的根源,是发生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四)安全投入不足,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部分施工企业由于中标价格低、追求高额利润等原因,在安全投入上明显不足,安全生产设施不能及时到位,施工作业安全防护不到位或使用不能满足安全要求的防护材料,造成安全隐患居高不下,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五)监理人员不能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责任。监理市场现在还未完全步入正规,监理人员的各种管理职责还未能完全履行到位,目前还存在一个总监理工程师担任十余个工程的总监,一个监理员监理多个工地的现象,使得监理在安全监管工作中,不能认真履行规定的监管职责,对施工单位编制的专项方案不能认真审查,不能提出建设性意见,部分监理人员对安全法律法规、技术规程不熟悉,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发现或发现隐患不采取有效的措施责令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到位,对违章作业现象不能及时制止和纠正,对施工单位不及时整改,野蛮施工的现象不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等。
三、对策与建议
(一)落实监管责任,转变监督模式。监督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等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循属地管理和层级监督相结合、监督安全保证体系运行与监督工程实体防护相结合、全面要求与重点监管相结合、监督执法与服务指导相结合的监督原则,从实物监督向行为监督转变,由施工现场的应急管理转向事故预防和隐患排查,加强对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评价的审核,建立高效的监督管理队伍,寻求有效的监督管理方式、方法,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转向标本兼治,努力寻求治本之策,不断提高安全监督管理的超前性、有效性和及时性。
(二)规范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行为,增强对施工单位安全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强宣传,不断增强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意识,促使施工单位不断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主产责任制度,加强安全技术交底,逐步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不断提高整体安全素质,使安全管理工作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不断转变,以规章制度为基础,以科技进步为动力,全面提高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
(三)规范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加强现场实体检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建筑工程施工作业人员最基本 的安全保障,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基本方针的物质体现。要通过加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的监督管理等有效方式,规范安全责任主体单位的行为,促使施工单位不断加大安全投入,创造安全文明的施工环境。
(四)规范监理行为,充分发挥监理安全管理职能。进一步规范监理市场,规范监理行为,强化对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规范监理人员的质量安全行为。监理人员要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责任,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加强对安全施工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及对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加强对隐患整改的复查,充分发挥监理的现场管理职能,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