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10 10: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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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正是备耕之际,领导全体成员积极协助各农户做好春耕准备,协调引进优质粮种和化肥,帮助困难村民协调筹款,维修农业机械设备,翻整土地,做好前期大棚育苗T作。
该领导班子在做好春耕同时积极的抓好村里的其它工作,发挥村里党员带头作用,认真做好村民的普法教育,定期组织村民学习,落实党的三中全会以来各项方针政策,提高村民的政治思想和科学文化水平,更好的改变通泉村,服务于新农村建设。
当前,新农村建设的客观要求,提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根据以上情况,通泉村从领导到村民积极团结在一起,阔步走在新农村建设道路上,扎扎实实工作,永远向前迈进。
几年来,通泉村在书记杨艳辉和村主任于波带领下,在抓好主业情况下,积极的拓宽思路,进一步搞活村经济,不断发展副业如:养猪、养鸡、养鹅等,提高村民的经济收入。同时鼓励剩余劳动力去省外和南韩劳务,在个人收入提高的同时,也带回来新农村建设的先进理念。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物的新农村”与“人的新农村”建设同步推进,打造新农村建设升级版,促进美丽吉林建设,从2015年开始,我省大力开展美丽乡村创建示范,经过村申报、乡(镇)把关、县(市、区)推荐、市(州)审核、省综合确定等工作程序,并经专家论证会讨论通过,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审定,最终,确定榆树市五棵树镇爱国村等108个行政村为2015年省级美丽乡村,名单已经发至各地。为了进一步对108个美丽乡村进行再完善,确保美丽乡村建设水平再提高,经过省检查组实地督查和专家论证后,现提出今后建设完善提升工作意见。
一、完善提升工作的主要内容
总体上分为10个方面的建设内容:一是进一步完善建立农村路、水、电、气、房等基础设施长效维护机制;二是进一步完善建立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日常保洁机制,建立有效可行的村规民约制度;三是进一步完善农村绿化美化建设水平;四是着力打造新农村建设文化品牌,包括完善文化广场、建立宣传栏、丰富墙体文化、挖掘历史名人、保护古井古树等历史古迹、建立村史馆等;五是完善村级“一站式”大厅服务功能,主要是增加农村电子商务、快递、便民服务等;六是推动新农村与高效农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结合,完善生态环境建设;七是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八是进一步完善和丰富农村便民服务设施建设;九是加强规划村屯未来建设方向和项目安排;十是进一步加强集体经济建设,强化新农村建设产业支撑。针对每个村的今后完善意见见附件。
二、完善提升工作的时间安排
从2015年末至2016年末,利用1年时间,对108个美丽乡村进行再完善、再提高。
三、完善提升工作的资金安排
完善提升资金由市、县两级专项资金投入为重点,乡村和农民投入为主体。
四、完善提升工作的有关要求
一是各地要加强领导,切实把美丽乡村完善提升工作作为年度工作重点,加强部署,积极作为,制定具体实施完善意见,积极组织开展完善提升工作,全力打造本地区美丽乡村建设新目标、新标准、新面貌。
二是各部门要加大对美丽乡村建设的帮扶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本部门的职责权限,加强规划指导,整合部门力量,倾力支持农村建设。
信息饥渴,农民致富的主要瓶颈
对“三农问题”的重视并非始于今日,但过去解决“三农”问题的办法,主要是“给资金、给市场、给科技”。实践证明,这种办法作用有限。要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必须从“输血型扶贫”转变为“造血型扶贫”,要使农民具有“千里眼,顺风耳”,能够“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并依据信息来组织生产,参与流通,使自己的劳动价值在市场交易中实现最大化。为了帮助农民强化内功,让他们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学会“游泳”,增加造血功能,作为农民信息主要提供者的地方媒体,其承担的责任就显得特别重要了。
我国目前公开出版的报纸虽然达到1900多种,但由于这些报纸主要是区域性和对象性的,农民真正可以读到的报纸只有数种(实际上大多数农民根本没有条件看报);1997年以来,经过多次整顿,县市报纷纷停刊,农民的负担确实减轻了,但他们读报的机会也随之失去。一些地市报以及依托它们办起来的都市报和晚报,很少反映农业信息,很少考虑农村和农民的需要。以徐州地区的“三报一网”为例,《徐州日报》为综合性报纸,主要反映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全局;《都市晨报》作为以报道新闻为主的媒体,2006年11月共新闻957条,最多一天为46条,最少一天为18条。在这上千条新闻中,涉农新闻只有12条。《彭城晚报》定位是休闲报纸,主要提供“生活方式”,涉农报道更是难觅踪迹。
广播电视情况也不乐观,即便是江苏这样的经济发达地区,一般农民家庭也只能收听收看到两三个频道的节目,选择余地小。近年来互联网开始在农村出现,但普及率太低,到2006年12月,上网用户总人数虽已过亿,却很难看到农民的身影。主流媒体涉农新闻的缺失,已经对农村两个文明建设带来负面影响。为了缓解信息饥渴,农民不得不向生产队干部、同村村民、亲戚朋友、外出打工者和在校学生等其他渠道寻求帮助,而这些渠道提供的信息不仅数量有限,而且质量参差不齐,据此来决定农业生产,其结果可想而知。
自觉承担涉农传播责任,是当代传媒的历史使命
事实已经证明,农村贫困的主要原因是信息贫困,而信息贫困的根源在于缺乏相应的信息渠道和手段。地方媒体本应成为农民获取各类信息、了解“外面世界”的窗口,但实际上却未能担当起这一光荣使命。在计划经济时代,信息的作用没有充分显现,影响尚不大。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农民自主意识增强和自由选择机会增多,对信息传播有了新的要求,并充满期待与渴望。如果地方媒体不能“与时俱进”,作为新农村建设首要一条的“生产发展”就可能成为一句空话。
中央媒体覆盖面大,难以把目光投放到农村,那么地方媒体为什么也表现出对“三农”问题如此忽视呢?总结来看主要原因有以下三个。
第一,媒体定位。地方媒体由于实行的是主办主管制度,因此它们并不具有完全独立的能力,它们的版面或节目安排、报道计划的制定、主要的采访行动大都要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实际上反映着地方党政机关的指导思想和工作部署,反映着地方党政领导的活动情况和工作进程。
第二,是媒体对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追求。近年来,地方财政对媒体的投入逐年减少,迫使它们自找饭吃。千方百计寻找合作伙伴,努力增加广告收入,提高自身的“造血功能”,成为地方媒体的首要任务。因此,地方媒体总是乐于关注社会强势群体、成功人士,而对于那些默默无闻、在贫困线上挣扎的农民也就无心或者无力去注意了。
第三,随着市场经济的日渐成熟,广告商越来越精明,他们不再看媒体的级别和社会地位,而对媒体的社会关注度和发行数量、收听收视率却了如指掌。发行数量、收听收视率决定广告收入。为了争取受众,各新闻单位就要追踪市场风向,反映读者兴趣,满足读者的各种要求。毫无疑问,主要受众多半是城市居民,农村问题被闲置起来就成为必然。
在媒体难以很好地为农服务的情况下,政府必须站出来,制定切实可行的相关制度,从而保证农民获得相关信息的权利。在进行制度设计时,需要对下列问题有清晰的认识。
第一,农民需要什么信息?传统的农村,农民关注的多是政策信息:种植政策有何调整?生产资料如何分配?购销方式有无改变……内容比较单一,时效性要求也不高。在农业被纳入市场经济的统一运行之后,农产品结构、农产品市场、农产品价格、劳动力市场、科技信息、交通信息甚至治安信息等就成为他们关注的热点,无论是信息数量还是质量要求都更高,也更迫切。
第二,他们怎样获得信息?过去,由于农民没有自,对各种信息都缺乏热情,很少主动去寻求。进入市场经济时代后,一切生产活动都由农民自主,种什么、怎么种、种多少、何时种、市场价格、销售方式等这些问题都需要农民做出决策,否则,“人误地一时,地误人一年”。于是过去信息被动的接收者成了信息的主动寻求者。
第三,信息对于农民的意义何在?在计划经济时期,农民了解信息的目的是“仅作参考”。当他们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后,就必须慎重地评价信息价值,从而决定是否采用,采用到什么程度,采用过程中做怎样的调整。这时,信息已经成为他们“闯荡江湖”的决策依据,已上升到主导他们行动的支配地位。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剩余劳动力越来越多,矛盾越来越突出,这些劳动力需要寻找出路。全国数以亿计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向何处,这虽然需要农民自己做主,但及时提供相关信息、推动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则不仅是政府和媒体的责任,也是政府和媒体必须认真破解的永久性课题。
第四,如何定位农民的社会角色?
不仅如此,农民在参与市场角逐的过程中,逐步形成了对社会的更高要求,需要表达他们的政治愿望、利益追求、社会目标等方面的立场、观点和态度,特别当他们感到自身工作条件艰苦、劳动报酬低廉、社会待遇不公时,潜意识中就爆发出要求改变不公地位的呼喊,这种主人翁意识、民主意识和公平意识的觉醒还会随着各种社会矛盾的日益显露而不断加剧,其表达主观信息的愿望也会日益迫切,需要我们提前做好准备。
涉农传播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
信息对农民来说日显重要,而农村信息渠道却不畅通,农民对于信息的需求缺乏必要的保障,这个问题需要给予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功能复位,建立涉农传播的保障机制。我国媒体受历史惯性影响极深,重行政信息,轻市场信息;重领导活动,轻民生新闻;重娱乐节目,轻科教节目;重搜奇猎胜,轻经济研究,提供的涉农信息数量不足,质量较低,在很大程度上未能“及时地、充分地反映中央的意图,报道群众的呼声与要求,提供积极有效的各种信息”。②甚至一些地方居然违背国家政策,公开利用广播电视为地方或部门不当利益服务,包括利用广播电视作为卷烟促销手段。③因此,让大众媒介回归信息传播角色,按市场规律调控媒介运行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激活运行机制,增强媒介自主能力。长期以来,地方媒介就是“领导的嘴,干事的腿”,缺乏独立性,缺少积极性和创造性。记者习惯于跑机关,上会议,报纸上多是领导的照片和文章,广播里多是领导的声音,电视上多是领导的表演。虽然1992年我国就确定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但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广电体制机制至今也没有根本的变化。构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地方媒介新机制已迫在眉睫。④
拓宽经费渠道,不断优化传播手段。地方媒体多是吃财政饭的,设备由财政购买,工资由财政发放,日常业务费由财政补贴。管理上“画地为牢”,没有市场打拼意识,增添设备手续繁琐,一拖可能就是一年或数年,往往错失更新设备的良机,节目的制作质量、传播效果因此大受影响,造成大量的读者、听众和观众的流失,阅读率、收听收视率低下又导致广告业务的下滑,形成恶性循环。一些地方电台电视台以设备落后为由,竟连中央电台、电视台的新闻联播节目也不向农民转播,使农民无法从广播电视上获得中央精神和全国市场情况。这已成为一个硬伤。
改革用人机制,不断提高涉农传播的服务水平。影响地方媒介服务农村的另一个原因是从业者的素质低下。目前,市县级新闻工作者主要有以下四类:一是部队转业的宣传干事、通讯员,二是地方的“土秀才”、机关里分流的“笔杆子”,三是“顶班招聘”的广播电视和相关单位的“亲属”,四是相关院校毕业的“科班”。由于前三类人员比例过高,以至于“科班出身”的专业人才被边缘化,没有话语权,加上许多领导是由行政转行的,业务生疏,在这样一种“意见气候”下,知识常常要向无知让步,“服务农村”的美好设想往往成为一句空话。
努力构建新农村建设信息服务体系。首先,要让农民有报纸看、有电视看、有广播听。从2005年起,河南日报拆分为城市版和农村版,试图从源头上解决农村信息不畅的问题,取得了一定的效果。让农民有报纸读、有电视看、有广播听的真实含义是,要有按照农民意愿主办的能够满足农民信息需求的报纸、广播和电视。
其次,涉农媒介应以传播经济信息、科技信息和市场信息为主体。要使涉农传播产生应有作用,根本的一条是要产品适销对路,提供对农民有用、受农民欢迎的信息产品。这应放在涉农传播工作的首位。
再次,向农民传输的信息要实在有用,通俗易懂,易于接受。地方媒体特别是广播电视媒体必须在观念上有新突破,要把工作的重心转移到及时向农民提供充足的、有价值的信息上来。一定要知道农村缺乏什么样的信息,农民需要什么样的信息,做到“雪中送炭”,“有的放矢”,多一些“短、平、快”,少一些“高、精、尖”,否则,再好的愿望也只能是“一厢情愿”。涉农传播要从农民接受实际出发,采用他们喜闻乐见的形式。一是要不断提高农民的媒介素质,培养他们利用媒介了解、分析并运用信息的习惯,形成利用媒介信息帮助决策的能力。二是要有足够的信息渠道和信息流量,使农民能够方便快捷地获悉他们想得到的信息。三是建立与农民信息互动的运行机制。要及时了解农民所想、所需,随时更新信息内容编排和表达形式,满足农民的收视习惯、收视兴趣和收视需要。有条件的地方应发展一些地方报纸,建立起信息收集体系和满足农民需要的信息传播体系,提供和农民进行信息交流的通道与平台,为农业改革、农村发展、农民致富提供信息支持。
(注:本文是江苏省高校2006年哲学社会科学重点课题《苏北实现“两个率先”信息保障研究》成果之一。)
注 释:
①《北京青年报》,2006年11月13日第1版。
②:《2001年1月10日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座谈会上的讲话》,《文汇报》,2001年1月11日第1版。
③摘自湖北省一些地方电视台2005年以来多次公布当地卷烟销售情况各乡镇销售排名一览表。
中图分类号: F321.1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ki.jlny.2015.13.065
1农村宅基地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居民点散、乱、规划不合理,存在无规划或不按规划建住宅现象
近年来,各地不断开展新农村和特色民居建设,农民居住环境得到了很大改善,但农村整体缺乏村庄布局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未能合理确定农村居民点的数量、布局和用地规模,导致农村住宅建设用地规模在一定程度上的失控。农民建房选址随意性大,乱圈乱占,乱搭乱建的现象严重,房屋座落散乱,朝向、高矮不一,既影响了村容村貌,又浪费了大量土地。
1.2土地违规违法占地现象仍比较普遍
一是农村一户多基现象还很普遍。有的农户异地拆旧换新申请建房,新房竣工后,老房不拆或改作它用或卖与他人。有的农户家庭人口多,为了多占用土地,竟多头立户,形成了批而不用,一户多基现象;二是未批先建。在少数地方,有的村民“先斩后奏”擅自建房;有的村民一边申请一边占用,手续还未到手,房屋已建成;三是少批多占。不少村民在批准的合法面积基础上擅自增加面积,造成批少占多、不好管理的局面;四是破坏耕地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农户为了节省工程量,又方便出入,建房纷纷选址于路边良田,造成建起住房一栋,破坏良田一片的现象。
1.3农村村民建房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村庄规划建设,规划建设实施难
《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居民住宅建设应当按照乡(镇)村建设规划进行。但是有些村民建房随意性较大,在申请获得批准后,私自放线施工,房屋建成以后不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验收,造成村庄布局混乱,土地权属纠纷层出不穷。尤其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村民建房往往选择区域位置好,交通比较方便,具有发展潜力的地方建房。而伴随着农村城市化,集镇规模化进程的加快,有关系、能力强的村民在新规划区选择优越的位置建房。而纯农户,经济弱的村民则希望在原地建房,这往往造成新规划实施难,老规划废止难。
1.4建房纠纷难以调处
由于建房造成通风、采光、排水等问题,成为老百姓邻里之间引发矛盾冲突的根源,而解决这些问题又往往不是国土管理部门自己能够解决的。有些即使通过司法诉讼途径来解决,但由于耗时颇长,建房户也常常被拖得筋疲力尽。据部门统记,近年来土地量呈上升态势,土地矛盾纠纷牵扯了基层干部的大量时间和精力,成为影响社会不安定的因素之一。
1.5违法用地查处执法难
农民建房往往求大、求新、求洋,房子的建筑规模和装饰程度成为他们在周围老百姓心目中身份和地位的象征,所以建房户常突破规划范围或超面积建房。《土地管理法》只赋予了土地监察人员对土地违法行为的制止权,他们不能及时实现强制执行,等到依照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执行后,违章建筑物大多已建成。处罚只设定拆除或者没收,拆除超占部分建筑不像切豆腐那样容易,会影响到建筑整体的安全稳定性,而没收非法占地建筑涉及到评估作价和资产处置,操作困难,建房违章执法难到位。
2促进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建议
2.1大力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
要借助各种传媒面向社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宣传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宣传土地基本国情、国策、国法,普遍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土地法制意识。尤其面向乡镇领导,要将《土地管理法》列入普法内容的重点进行宣传,不断提高各级党员干部的土地法制素质。
2.2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法定地位,合理搞好布局
要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向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公告,由人民群众来监督规划的实施,并且每年要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执行情况向同级人代会汇报,听取人大代表的建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大修改活动,也需由同级人大代表表决通过,一般性的修改也需要提交人大常委会备案,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的严肃性,避免修改调整的随意性。同时,按照推进农村城市化,集镇规模化的要求,同步做好撤并后乡镇村规划的调整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微调工作,做到规划科学合理,操作简便易行。
2.3加强村民建房的综合管理
村民建房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手段加强管理,各乡镇应该建立由建管、规划、国土、环保、司法等部门组成的综合办公室,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合力做好村民建房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要做好村民建房批前勘察,施工跟踪,竣工验收全程有效监管。各部门既各司其职,又密切联系协商一致处理建房中出现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