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12 10:2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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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金融约束理论的起源
金融约束理论起源于上世纪九十年代的亚洲金融危机,金融约束理论主要强调的是政府职能部门对城市经济的干预约束作用。产生这种理论的基础在于,在城市经济发展的过程之中,会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例如信息传递的不对称性问题、经济行为、经济活动的道德约束问题等等),在这些问题的干扰下,城市经济规划之中的资金难以得到有效的分配。在这样的背景下,在城市经济发展的过程之中,政府职能部门给予适当的干预作用就显得很有必要。根据上文对金融约束作用的产生的理论的分析,不难看出,政府职能部门对城市经济进行的经济约束的主要目的就是规范城市经济运行过程之中产生的各种问题,为城市经济的各个组合部分创造发展的机会,减少可能出现的城市市场经济内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1.2金融约束理论的适用范围
相比较于发达国家,金融约束理论更加适合于发展中国家。该理论认为,在发展中国家进行经济发展的初期,很容易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之中产生各式各样的问题,这就需要发展中国家的政府职能部门充分发挥自身的监督管理作用,帮助羸弱的国家经济体系建立一套完善的金融运行制度,保证国家经济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对国际上许多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经验,在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发展初期阶段,采用金融约束理论的指导,往往会对国家经济的发展发挥积极作用。但是,在应用金融约束理论的过程之中,也要注意结合国家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防止政府职能部门过度干预市场经济的正常行为,提升市场经济的配置效率,促进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1.3如何通过金融约束理论促进商业银行对城市经济增长的金融支持作用
金融约束理论的主要内容包括:首先,政府职能部门要控制好城市商业银行的存款利率和贷款利率,将这两者的数值控制在一定的数值范围之内。通过这样的方式,政府职能部门就可以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有效的控制住商业银行的经营成本,减少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帮助商业银行更好的发挥对城市经济增长的金融支持作用;其次,将城市各个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行为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通过这样的方式,就可以有效的降低城市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保证商业银行更好的发挥对城市经济增长的金融支持作用;最后,对城市居民将银行存款转换为证劵等类型的理财产品的行为加以限制,通过这样的方式,就可以有效的保证城市商业银行的存款数额,保证商业银行更好的发挥对城市经济增长的金融支持作用。
2.金融中介理论
2.1金融中介理论的起源
金融中介理论主要介绍的是金融行业在促进城市经济行业发展之中发挥的重要媒介作用,金融中介理论还包括有金融抑制理论和金融深化理论。产生金融中介理论的依据是对上世纪七十年展中国家政府职能部门对经济的发展做出了过多的干预行为所引发的对经济发展的不利影响的研究所得出的。
2.2金融约束理论对社会经济发挥的作用
金融中介理论认为,政府职能部门所制定的金融发展制度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是存在关联的。从一个方面看,政府职能部门制定的正确的金融发展制度可以有效的促进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可以有效的将资金投入到社会所需要的部门之中去;从另一个方面看,通过社会经济水平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可以有效的提升发展中国家人民群众的总体生活水平,进而有效的提升人民群众向商业银行存储的数目。但是,如果政府职能部门过于重视对经济市场的干预作用,就很有可能会导致金融制度难以符合经济发展的需要,使得经济发展陷入恶性循环。针对这样的情况,就需要相关部门不断对经济市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总结,促进国家储蓄率的提升,帮助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2.3如何通过金融中介理论促进商业银行对城市经济增长的金融支持作用
金融中介理论的主要内容包括:通过不断进行对城市金融行业的创新,找寻出可以促进城市经济发展的新型金融体制,根据城市经济的变换,找寻出可行的金融行业发展突破点,形成新的商业银行融资方式,并不断加强对商业银行的内部管理,完善对城市中小型企业的贷款制度,持续动态的完善城市商业银行的金融制度,保证城市的金融制度可以满足风云变幻的市场经济。
二、金融支持作用和城市经济的关系
1.城市商业银行与城市经济的相互促进关系
第一,通过城市经济水平的发展,可以通过更好的经济来促进金融行业的发展,与此同时,金融行业的不断完善又为城市经济的下一步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第二,如果城市经济发展水平不够高,就会限制金融行业的完善,陷入恶性循环之中。作为金融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商业银行和城市经济的发展有着密切关系,这就需要城市商业银行不断完善自身的发展模式,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
2.城市商业银行资金流动与城市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
作为城市经济运转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商业银行内部资金的运作情况可以直观的反映出一个城市的经济运行情况。有效的调节银行资金的流向是商业银行的主要任务之一。通过商业银行的资金流动,可以有效的吸取人民群众的闲散资金,将这些闲散资金投入进城市经济急需发展的部分,形成一套流畅的城市资金流动体系。如果这套体系难以流畅的运行,就很有可能导致城市的经济运转受到阻碍,影响到城市经济的发展。
三、如何有效发挥商业银行对城市经济增长的金融支持作用
1.完善城市商业银行对城市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机制
1.1完善授权体制
由于我国商业银行几乎已经覆盖了我国所有的城市,这就给我国商业银行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体制奠定了基础。针对这样的情况,就需要我国的城市商业银行根据具体区域的具体情况,进行对各个分支的商业银行的授权活动,积极支持城市经济发展。
1.2调整现有的信贷政策
城市商业银行要根据城市之中各企业在商业活动之中体现出来的信用进行对信贷政策的修正,重视对城市中小企业的扶持。近几年来,中小企业在促进我国城市经济发展的过程之中做出了巨大贡献,是国家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针对这样的情况,城市商业银行要改变自身观念,敢于支持城市中小企业,有效的促进城市经济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1.3灵活调节对城市中小型企业的贷款利率
为了保证能够适应城市市场经济的变化,城市商业银行要根据市场的实际需要,进行对银行贷款利率的调节。对于那些在城市经济之中发挥重要作用,有着较为光明发展前景的中小型企业,要适当的酌情降低对这些企业的贷款利率,鼓励这些企业贷款;对于那些依托于大型企业或者国企的企业,也要适当的予以贷款利率的照顾;对于那些短期内有着较大利益,但是长期发展不明确的企业,要适当的调升贷款利率,不断通过优化调节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
2.提升城市商业银行自身的管理技术创新能力
为了有效的发挥商业银行对城市经济增长的金融支持作用,就需要不断进行对城市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与此同时,进行对城市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又离不开对金融科技和商业银行业务管理能力的依赖。在这样的背景下,就需要在商业银行运行管理的过程之中,不断提升银行的业务管理水平,提升商业银行管理的网络技术应用能力。具体的来说,就是不断提升商业银行的信息化管理水平,保证商业银行可以在第一时间获取相关的商业信息,了解到最真实的第一手信息。针对这样的情况,就需要商业银行内部不断完善内部管理系统,建立大型的数据库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对金融信息的科学管理。
中图分类号:TU247.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9166(2009)017(c)-0077-01
美国是个消费经济极其发达的国家。美国经济的发展依赖于消费。消费信贷支撑着美国产业的发展,也影响着美国人的生活。大多数美国人并不进行储蓄,他们热衷消费。信用卡、支票等成为美国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美国消费经济的发达与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的发展紧密相关。
美国的商业银行为了攫取消费信用的广阔市场,进行了一系列的创新,创造了许多消费信贷工具。其中最为重要的为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汽车贷款、信用卡。住房抵押贷款是指银行向贷款者提供大部分购房款项,购房者以稳定的收入分期向银行还本付息,而在未还清本息之前,用其购房契约向银行作抵押,若购房者不能按照期限还本付息,银行可将房屋出售,以抵消欠款。汽车贷款指贷款人向申请购买汽车的借款人发放的贷款。信用卡是一种非现金交易付款的方式,是简单的信贷服务。由银行或信用卡公司依照用户的信用度与财力发给持卡人,持卡人持信用卡消费时无须支付现金,待结账日时再行还款。
这三种工具的出现使得美国的房地产业,汽车业,服务业等行业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这些行业的发展又由于其扩散作用带动了一系列相关行业的发展。最终使美国消费经济日益成熟,美国经济进入一个蓬勃发展期。
消费信贷业务的发展中,不可避免蕴含着风险。以住房抵押贷款为例。商业银行面临着借款人无法还本付息以及抵押住房价值下降的风险。对于商业银行,住房抵押贷款的风险是可控的。商业银行通过审查借款人的信用记录,将贷款发放给信用度较好的借款人。一旦借款人未能按期还本付息时,银行可将其房屋出售,收回房款以抵消借款人的欠款。因此商业银行愿意进行住房抵押贷款业务。
然而大量住房抵押贷款业务的进行,降低了商业银行的流动性。为了促进银行的流动性,商业银行进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是指商业银行把自己所持有的流动性较差但具有未来现金收入流的住房抵押贷款汇聚重组为抵押贷款群组。由证券化机构以现金方式购入,经过担保或信用增级后以证券的形式出售给投资者的融资过程。这一过程将原先不易被出售给投资者的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可预见性现金流入的资产,转换成可以在市场上流动的证券。大大增强了商业银行的流动性。一系列的衍生金融工具的诞生更加增强了其流动性。流动性的加强使得商业银行更加愿意进行住房抵押贷款的发放,获得贷款利息,增加银行收益。
银行过量发放住房抵押贷款,风险加大。一旦房价下跌严重,借款人选择断供,商业银行将房屋收回出售,由于房屋的减值,损失也将惨重。杠杆作用下,一系列的衍生金融工具也将崩溃。整个金融业也将出现动荡。
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的爆发最初起源便是商业银行大量发放次级住房抵押贷款。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投资银行的异化、金融杠杆率过高、信用违约掉期、对冲基金缺乏监管等一个个环节随着次级住房抵押贷款的断供的大量出现,如多米诺骨牌环环崩溃,影响到美国乃至全球的金融业的发展,最终也影响了世界的实体经济。
美国消费信贷的发展对我国有着很大的启示
(一)消费信贷业务创新的必要性。消费信贷工具的发展和普及促进了整个消费信贷业务的发展,也促进了美国社会消费经济的发展,使得大多数的美国人都能跟有钱人一样过上有车有房的生活。美国人享受着消费信贷带来的美国经济发展。消费信贷业务的发展,能很好的促进经济的发展。因此,消费信贷业务必须进行创新。新的创新工具的发明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创新工具的普及和发展带动了整个消费信贷业务,消费的增长带动了一些产业的发展,从而带动整个国家经济的发展。因此我国也应该积极结合我国国情,集中资源和力量,开发住房抵押贷款和汽车贷款等消费信贷业务。这些业务有着很大的市场潜力、风险收益比率合理。并且通过这些消费形式,增强居民的购买能力,从而扩大这些耐用品的销售和产量。同时推广使用信用卡,为消费者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信用卡的使用能提高经济运行的效率,从而促进经济增长。
(二)风险控制的重要性。次级贷款的大量出现,说明了风险控制的重要性。消费信贷的贷款对象是个人,个人的收入是其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因此银行应该严格按照规定发放贷款,并且要对借款人的资信状况进行调查。由于商业银行调查每一客户耗时耗力,个人信用体系的建立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个人信用体系使商业银行能够较准确的判断客户的资信状况,控制其消费贷款发放的风险。同时政府应积极扶持个人资信调查评估机构,促进个人征信业发展,鼓励发展消费信贷咨询机构、个人资产评估机构、消费信用担保机构。这些中介服务机构的建立有助于个人信用体系的尽快建立。
(三)金融监管的必要性。美国由住房抵押贷款导致最终的金融危机深刻地说明了金融监管的必要性。消费信贷的适当发展确实能促进经济的发展。但美国商业银行过度发放消费信贷,并以此为基础进行一系列金融衍生产品的创新时,杠杆作用导致风险急剧扩大。金融业的脆弱性和高风险型以及对其他产业的深远的影响,要求金融监管的存在。然而美国金融监管当局监管的不完善导致了这场危机的蔓延。从信贷危机发展为金融危机,最终成为了世界范围的经济危机。因此,我国在发展消费信贷业务时要加强金融监管。金融监管当局应建立、完善相关配套设施与制度,并在消费信贷方面建立一套完整的法律体系,规范商业银行、投资银行等的业务活动。
作者单位: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
参考文献:
1.资产证券化的起源。
20世纪60年代末以前,银行从本质上可以看作是将贷款持有到期的贷款人。随着时间的推移,存款已远远不能满足日益高涨的信贷资金需求。当时,承担美国大部分住宅抵押贷款业务的储蓄金融机构,在投资银行和共同基金的冲击下,储蓄资金被大量提取,从而流动性出现严重不足。为摆脱这一困境,美国政府决定启动并激活住宅抵押贷款二级市场。1968年,美国国民抵押协会首次公开发行“过手证券”,开创了资产证券化先河;1985年,美国又推出了汽车贷款证券化业务。资产证券化这一金融创新产品的推出,改变了传统商业银行“资金出借者”的角色,使银行同时具有了“资产出售者”的职能。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世界经济的迅猛发展,资产证券化的内涵和品种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它不再被仅仅理解为商业银行解决流动性不足的手段,而是在更重要的意义上逐渐发展成为一种内容丰富的理财观念和方式。
2.资产证券化的基本内涵。
资产证券化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预期能够产生稳定现金流的资产,通过重新组合,转变为可以在资本市场上转让和流通的证券,进而提高金融资源(主要是信贷资源)的配置效率。资产证券化的整个过程较为复杂,涉及发起人、SPV(Special-purposeVehicle,特别目的载体)、信用评级机构、投资者等诸多方面。其过程大致如下图所示:
发起人将待证券化的资产组合成资产池,并以销售的方式转移给SPV作为其基础资产;然后,SPV以该基础资产预期所产生的现金流入作为支撑,向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撑证券(ABS,Asset-basedSecurity),并用发行收入向发起人支付购买基础资产费用,并最终以基础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入偿还投资者。
在上述过程中,SPV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一方面,它在其与发起人之间构架了风险隔离机制。这样,在发起人破产时,被出售的资产池内的资产不作为发起人的破产财产参与破产清算,从而达到了破产隔离的目的。破产隔离机制使得资产池的质量与发起人自身的信用水平分离开来,投资者就不会再受到发起人的信用风险影响。另一方面,SPV对所取得的基础资产通过外部信用增级(如证券保险等)或内部信用增级(如超额抵押等),以提高证券化后资产的信用等级,吸引投资者。
二、资产证券化对我国商业银行所具有的现实意义
资产证券化使贷款成为具有流动性的证券,有利于盘活金融资产,化解初始贷款人的流动性风险,改善资产质量,降低融资成本,增强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对商业银行的竞争和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1.资产证券化为商业银行提供了有效的风险控制手段,使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能力大大增强。
商业银行的负债以中短期存款为主;而资产,尤其是贷款资产则出现长期化倾向。对此,我国商业银行也不例外:住房抵押贷款、汽车贷款在银行资产中的比重不断提高,同时,普通贷款项目也出现长期化的趋势。这使得商业银行本金回流期限被长期合约所框定。资产与负债期限结构的不匹配使得处于整个市场与经济波动中的商业银行经营风险加大,并在一定条件下可能危及整个金融体系的健康运行。为解决这一矛盾,传统商业银行只能严格限制中长期贷款的投放,其结果是社会中长期资金需求不能得到满足,进而影响社会和经济的发展速度,对商业银行本身的盈利能力也将产生不利影响。
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出现,则为解决上述矛盾提供了一个较为圆满的办法。商业银行可以根据自身战略规划,积极开展各种贷款业务;同时,针对利率风险、汇率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管理需要,将原来不具有流动性的中长期贷款转化为证券,并销售出去,从而有效缓解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压力。因此,资产证券化过程实际上也是商业银行的风险分散过程。
2.资产证券化可以扩大商业银行的收益来源,增强商业银行盈利能力。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金融创新的兴起和表外业务的发展,西方国家和地区的商业银行竞相发展中间业务,且已形成一股新兴的国际金融潮流。对于它们而言,中间业务已成为主要业务品种和收入来源,在总收入中的占比达到40%—50%,有的甚至超过70%.而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起步较晚,目前尚主要集中在结算类和类,并且,中间业务收入占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大约只有6%—17%.也就是说,我国商业银行的收益仍严重依赖利差收入。为应对银行业日益激烈的竞争,我国商业银行必须积极利用其专业化优势发展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并以此作为新的利润增长点。
资产证券化的推出,给商业银行扩大收益来源提供了机会。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原贷款银行在出售基础资产的同时还可以获得手续费、管理费等收入;另外,还可以通过为其他银行的资产证券化提供担保及发行服务等而获得收入。
3.资产证券化可以促使商业银行加强管理约束,增强业务的规范化和透明度。商业银行为促使其资产(主要是信贷资产)证券化,必须全面增强信贷业务管理约束,建立健全较好的产品定价和信贷管理基本机制,将信贷产品标准化、规范化,锁定风险、简化信息含量,增强证券化资产信息的透明度,以降低SPV为基础资产信用增级所花费的成本,同时增强投资者对证券真实价值的认可程度,进而降低商业银行融资代价、提高基础资产的销售价格。
因此,可以说,商业银行实施资产证券化的过程实质上也就是促使其主动增强业务的规范化和透明度的过程。
4.资产证券化可以帮助商业银行有效进行资产负债管理,改善资本充足率。
资产证券化为商业银行有效地管理资产负债提供了一种崭新的方式。商业银行可以通过资产证券化将缺乏流动性的信贷资产,如某一揽子贷款或部分应收款,组合成资产池,转入流动性较好的资本市场,同时,转出的资产也从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上移出。于是,商业银行可以加速将金融资产转化为现金,资产负债结构随之得到改善,资产负债的期限也趋于合理。
同时,贷款的风险权重常常高于债券的风险权重,因此,善于管理的银行可以通过对其贷款进行证券化而非持有到期,来改善其资本充足率的大小。这对我国资本充足率普遍较低的商业银行而言,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5.资产证券化有助于我国商业银行增强竞争力,应对外资银行的挑战。
目前,我国处于入世的“后过渡期”,2006年,我国金融领域将向外资金融机构全面开放。为此,我国商业银行正在积极进行改革,建行、中行正在进行股份制改革试点和上市前准备工作,工行、农行也明确了在今后几年争取上市的目标。一时间,能否成功改组上市似乎成了评价我国商业银行改革的一个最重要内容。笔者认为,不能把注意力只集中在银行的股份制改革、上市方面——这只能说是商业银行改革成功的市场表现,银行盈利能力、风险控制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的提高才应是商业银行改革的目的之所在。
资产证券化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和丰厚的收益水平,有助于我国商业银行深化改革、增强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应对我国金融领域全面开放后来自外资银行的挑战。
三、我国商业银行在开展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目前,我国已经基本具备了开展资产证券化的条件,并已有初步尝试。2003年初,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与德意志银行签署了资产证券化和分包一揽子协议合作项目,涉及债权金额25.52亿元,被称为我国第一个资产证券化项目;2003年6月,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国内成功推出账面价值约132亿元的资产处置信托项目。
但总体而言,现阶段,我国对于资产证券化,无论是理论知识准备还是实际操作经验,都还十分欠缺,在社会环境、制度建设等方面尚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我国在开展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加以注意。
1.评级成本问题。我国国内资产在国际市场上的信用评级并不高,而较低的信用评级也就意味着较高的融资成本,同时,为评级而聘请国际专家所需成本也比较高。所以,从商业角度考虑,我国现阶段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还不适宜广泛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实施。但随着该项业务在我国的广泛开展,走出国门是必然趋势。因此,我国应加快信用体系及相关机制建设,提高企业及其资产信用等级,并加强商业银行风险控制,规范信贷业务操作,提高信息透明度,以应对全球化后银行业的激烈竞争。
2.会计、税收、法律问题。资产证券化过程中所涉及的会计、税收、法律等方面的问题,是资产证券化能否成功的关键所在。这些方面涉及证券资产的合法性、流动性和盈利性,与各方参与者的利益息息相关,并直接关系到资产证券化的动机和结果。因此,我国应加快对资产证券化过程中有关会计、税收、法律等方面问题的研究,并尽快出台相关规定,以规范该项业务在我国的应用。
3.风险问题。商业银行在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如声誉风险、战略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因此,我国在积极研究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过程中,还应加强对其中有关潜在风险的化解对策研究,以求得收益最大化和风险最小化。当然,上述问题的解决不可能一蹴而就。我国应加快相关问题的研究,积极完善各方面条件,边摸索边实践,正确引导资产证券化业务在我国的广泛开展。
「参考文献
1.陈林龙、王勇,《现代西方商业银行核心业务管理》,2001,中国金融出版社。
2.余龙武、郭田勇,《中国银行业的综合经营与监管》,2002,中国商业出版社。
3.吴青,“浅议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与我国的金融改革”,《国际金融研究》,1999.12.
1.资产证券化的起源。
20世纪60年代末以前,银行从本质上可以看作是将贷款持有到期的贷款人。随着时间的推移,存款已远远不能满足日益高涨的信贷资金需求。当时,承担美国大部分住宅抵押贷款业务的储蓄金融机构,在投资银行和共同基金的冲击下,储蓄资金被大量提取,从而流动性出现严重不足。为摆脱这一困境,美国政府决定启动并激活住宅抵押贷款二级市场。1968年,美国国民抵押协会首次公开发行“过手证券”,开创了资产证券化先河;1985年,美国又推出了汽车贷款证券化业务。资产证券化这一金融创新产品的推出,改变了传统商业银行“资金出借者”的角色,使银行同时具有了“资产出售者”的职能。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世界经济的迅猛发展,资产证券化的内涵和品种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它不再被仅仅理解为商业银行解决流动性不足的手段,而是在更重要的意义上逐渐发展成为一种内容丰富的理财观念和方式。
2.资产证券化的基本内涵。
资产证券化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预期能够产生稳定现金流的资产,通过重新组合,转变为可以在资本市场上转让和流通的证券,进而提高金融资源(主要是信贷资源)的配置效率。资产证券化的整个过程较为复杂,涉及发起人、SPV(Special-purposeVehicle,特别目的载体)、信用评级机构、投资者等诸多方面。其过程大致如下图所示:
发起人将待证券化的资产组合成资产池,并以销售的方式转移给SPV作为其基础资产;然后,SPV以该基础资产预期所产生的现金流入作为支撑,向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撑证券(ABS,Asset-basedSecurity),并用发行收入向发起人支付购买基础资产费用,并最终以基础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入偿还投资者。
在上述过程中,SPV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一方面,它在其与发起人之间构架了风险隔离机制。这样,在发起人破产时,被出售的资产池内的资产不作为发起人的破产财产参与破产清算,从而达到了破产隔离的目的。破产隔离机制使得资产池的质量与发起人自身的信用水平分离开来,投资者就不会再受到发起人的信用风险影响。另一方面,SPV对所取得的基础资产通过外部信用增级(如证券保险等)或内部信用增级(如超额抵押等),以提高证券化后资产的信用等级,吸引投资者。
二、资产证券化对我国商业银行所具有的现实意义
资产证券化使贷款成为具有流动性的证券,有利于盘活金融资产,化解初始贷款人的流动性风险,改善资产质量,降低融资成本,增强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对商业银行的竞争和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1.资产证券化为商业银行提供了有效的风险控制手段,使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能力大大增强。
商业银行的负债以中短期存款为主;而资产,尤其是贷款资产则出现长期化倾向。对此,我国商业银行也不例外:住房抵押贷款、汽车贷款在银行资产中的比重不断提高,同时,普通贷款项目也出现长期化的趋势。这使得商业银行本金回流期限被长期合约所框定。资产与负债期限结构的不匹配使得处于整个市场与经济波动中的商业银行经营风险加大,并在一定条件下可能危及整个金融体系的健康运行。为解决这一矛盾,传统商业银行只能严格限制中长期贷款的投放,其结果是社会中长期资金需求不能得到满足,进而影响社会和经济的发展速度,对商业银行本身的盈利能力也将产生不利影响。
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出现,则为解决上述矛盾提供了一个较为圆满的办法。商业银行可以根据自身战略规划,积极开展各种贷款业务;同时,针对利率风险、汇率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管理需要,将原来不具有流动性的中长期贷款转化为证券,并销售出去,从而有效缓解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压力。因此,资产证券化过程实际上也是商业银行的风险分散过程。
2.资产证券化可以扩大商业银行的收益来源,增强商业银行盈利能力。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金融创新的兴起和表外业务的发展,西方国家和地区的商业银行竞相发展中间业务,且已形成一股新兴的国际金融潮流。对于它们而言,中间业务已成为主要业务品种和收入来源,在总收入中的占比达到40%—50%,有的甚至超过70%.而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起步较晚,目前尚主要集中在结算类和类,并且,中间业务收入占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大约只有6%—17%.也就是说,我国商业银行的收益仍严重依赖利差收入。为应对银行业日益激烈的竞争,我国商业银行必须积极利用其专业化优势发展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并以此作为新的利润增长点。
资产证券化的推出,给商业银行扩大收益来源提供了机会。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原贷款银行在出售基础资产的同时还可以获得手续费、管理费等收入;另外,还可以通过为其他银行的资产证券化提供担保及发行服务等而获得收入。
3.资产证券化可以促使商业银行加强管理约束,增强业务的规范化和透明度。商业银行为促使其资产(主要是信贷资产)证券化,必须全面增强信贷业务管理约束,建立健全较好的产品定价和信贷管理基本机制,将信贷产品标准化、规范化,锁定风险、简化信息含量,增强证券化资产信息的透明度,以降低SPV为基础资产信用增级所花费的成本,同时增强投资者对证券真实价值的认可程度,进而降低商业银行融资代价、提高基础资产的销售价格。
因此,可以说,商业银行实施资产证券化的过程实质上也就是促使其主动增强业务的规范化和透明度的过程。
4.资产证券化可以帮助商业银行有效进行资产负债管理,改善资本充足率。
资产证券化为商业银行有效地管理资产负债提供了一种崭新的方式。商业银行可以通过资产证券化将缺乏流动性的信贷资产,如某一揽子贷款或部分应收款,组合成资产池,转入流动性较好的资本市场,同时,转出的资产也从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上移出。于是,商业银行可以加速将金融资产转化为现金,资产负债结构随之得到改善,资产负债的期限也趋于合理。
同时,贷款的风险权重常常高于债券的风险权重,因此,善于管理的银行可以通过对其贷款进行证券化而非持有到期,来改善其资本充足率的大小。这对我国资本充足率普遍较低的商业银行而言,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5.资产证券化有助于我国商业银行增强竞争力,应对外资银行的挑战。
目前,我国处于入世的“后过渡期”,2006年,我国金融领域将向外资金融机构全面开放。为此,我国商业银行正在积极进行改革,建行、中行正在进行股份制改革试点和上市前准备工作,工行、农行也明确了在今后几年争取上市的目标。一时间,能否成功改组上市似乎成了评价我国商业银行改革的一个最重要内容。笔者认为,不能把注意力只集中在银行的股份制改革、上市方面——这只能说是商业银行改革成功的市场表现,银行盈利能力、风险控制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的提高才应是商业银行改革的目的之所在。
资产证券化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和丰厚的收益水平,有助于我国商业银行深化改革、增强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应对我国金融领域全面开放后来自外资银行的挑战。
三、我国商业银行在开展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目前,我国已经基本具备了开展资产证券化的条件,并已有初步尝试。2003年初,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与德意志银行签署了资产证券化和分包一揽子协议合作项目,涉及债权金额25.52亿元,被称为我国第一个资产证券化项目;2003年6月,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国内成功推出账面价值约132亿元的资产处置信托项目。
但总体而言,现阶段,我国对于资产证券化,无论是理论知识准备还是实际操作经验,都还十分欠缺,在社会环境、制度建设等方面尚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我国在开展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加以注意。
1.评级成本问题。我国国内资产在国际市场上的信用评级并不高,而较低的信用评级也就意味着较高的融资成本,同时,为评级而聘请国际专家所需成本也比较高。所以,从商业角度考虑,我国现阶段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还不适宜广泛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实施。但随着该项业务在我国的广泛开展,走出国门是必然趋势。因此,我国应加快信用体系及相关机制建设,提高企业及其资产信用等级,并加强商业银行风险控制,规范信贷业务操作,提高信息透明度,以应对全球化后银行业的激烈竞争。
2.会计、税收、法律问题。资产证券化过程中所涉及的会计、税收、法律等方面的问题,是资产证券化能否成功的关键所在。这些方面涉及证券资产的合法性、流动性和盈利性,与各方参与者的利益息息相关,并直接关系到资产证券化的动机和结果。因此,我国应加快对资产证券化过程中有关会计、税收、法律等方面问题的研究,并尽快出台相关规定,以规范该项业务在我国的应用。
3.风险问题。商业银行在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如声誉风险、战略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因此,我国在积极研究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过程中,还应加强对其中有关潜在风险的化解对策研究,以求得收益最大化和风险最小化。当然,上述问题的解决不可能一蹴而就。我国应加快相关问题的研究,积极完善各方面条件,边摸索边实践,正确引导资产证券化业务在我国的广泛开展。
「参考文献
1.陈林龙、王勇,《现代西方商业银行核心业务管理》,2001,中国金融出版社。
2.余龙武、郭田勇,《中国银行业的综合经营与监管》,2002,中国商业出版社。
3.吴青,“浅议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与我国的金融改革”,《国际金融研究》,199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