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13 15:3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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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F251.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企业物资采购管理审计主要对策是对采购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全过程的审计是指从计划、审批询价、招标、签约、验收、核算、付款和领用等所有环节的监督。审计重点是对计划制定、签订合同,质量验收和结账付款四个关键控制点的审计监督,以防止舞弊行为。而合同审计是重点。这里根据我们多年审计工作地经验对合同审计做一初步研究。
一、对物资采购招标与签约审计监督。
依法订立采购合同是避免合同风险,防患于未然的前提条件,也是强化合同管理的基础。首先,管理审计要对采购经办部门是否履行职责进行审计。审查采购经办部门和人员是否对供应商进行调查,包括供货方的生产状况、质量保证、供货能力、企业经营和财务状况。每年是否对供应商进行一次复审评定,所有供应商都必须满足ISO9000标准要求,考评主要指标是对每年所执行的合同情况,如供货质量、履行合同次数、准时交货率、来料批次合格率、价格水平、合作态度、售后服务等进行评审,是否在全面了解的基础上,作出选择合格供应商的正确决策,使合同建立在可行的基础上。物资采购招标是否按照规范的程序进行,是否存在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生。其次,管理审计要对合同中规定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交货时间、账号、地址、运输、结算方式等各项内容,按照合法性、可行性、合理性和规范性等四个标准,逐一进行审核。 二、对物资采购合同台账、合同汇总及信息反馈的审计。
当前,合同纠纷日益增多,如果合同丢失,那么在处理时会失去有利的地位而遭受风险。因此,建立合同台账、做好合同汇总,是加强合同管理,控制合同风险的一个重要方面。(1)对于已签订合同,检查是否整理成册,妥善保管;是否建立合同台账、合同汇总以便及时查找合同履行情况。(2)审查合同管理部门是否对交付合同进行分类编号,并建立合同台账。合同统一编号是否合规,每一份合同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附件是否齐全。(3)合同履行完毕是否及时建立合同档案。合同管理人员是否将所有合同进行分类汇总,及时提出报告和汇总表,报送单位领导和各有关业务部门据此组织生产,规划价位,及时接运和按时承付货款。是否运用先进管理手段,向相关部门提供及时准确、真实的反馈信息,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三、对物资采购合同执行中的审计。
(1)审查合同的内容和交货期执行情况,是否做好物资到货验收工作和原始记录,是否严格按合同规定付款。如有与合同不符的情况,是否及时与供方协商处理,对不符合合同部分的货款是否拒付。是否对有关合同执行中的来往函电、文件都进行了妥善保存,以备查询。(2)审查物资验收工作执行情况,是否对物资进货、入库、发放过程进行验收控制。(3)对不合格品控制执行情况审计,审计物资管理部门是否对发现的不合格品及时记录。(4)管理审计还应重视对合同履行违约纠纷处理的审计。(5)审查采取“零库存”策略的企业,是否保持一定的产成品存货以规避缺货损失;是否保持一定的料件存货以满足需求增长引起的生产需要;是否建立牢固的外部契约关系,保证供货渠道稳定,降低风险,规避成本。 四、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审计规程。
近几年,随着经济发展,原有的合同审计制度已无法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去年,我们把健全和完善合同审计制度、规范合同审计行为列入重点工作。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学习和借鉴了新的审计方法和观点,总结工作经验,重新修订和颁发了《经济合同审计办法》、《物资(设备)采购合同审计实施办法》两个制度。修订后的制度更详尽地规定了审计人员应履行的审计职责、范围、程序以及“全面审计、效益性、合法性、公平性”的审计原则。这不仅使审计人员办事有章可循,也使得审计工作程序更加合理,提高了审计质量和准确性。
五、全面审计,突出重点:
1)在合同审计范围上:进一步扩大审计的深度与力度,要求送审单位按时将合同和发票送审,防止出现逃避审计的现象。我们还监督送审单位的合同执行情况,杜绝供应商超合同供应、擅自扩大业务量的现象。另外,对于合同的真实性,合同条款的严密性、合规性、合法性方面,供货方的履约能力等,也加大了审计力度。通常都是在审计合同的价格之前,就对合同的条款予以审查,如发现有缺损合同必要条款和不利条款的情况,就及时指出并要求送审单位予以补正。尤其是对大型采购合同和涉外合同,我们更是严格监督,确保公司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2)在合同审计程序上:我们对无问题的合同和发票在3个审计日内予以审结,并严格按规章办事,执行送审合同登记、审结签收制度,做到审计工作无遗漏。对于不符合送审条件的合同及发票,我们及时对送审单位予以说明,并要求送审单位补办手续后再送审。
3)在合同审计原则上,要与物资、设备等部门密切配合,运用一切有效手段,加大对物资采购的价格审计力度,认真执行“货比三家、比质比价”的采购原则,因为物资采购合同审计的重点就是价格审计。因此我们以公司两个制度为指导,严格按规定进行价格审计。在审计过程中并不只追求价格低廉,而是根据采购物资的性价比,综合考虑价格、运费、资金成本等因素,尽量避免出现低价格、高费用等现象。在合同价格审计中,我们注重对价格信息的收集。第一:每个审计人员都建立了审计台帐,按月进行整理归档,并对其所管辖范围内的材料及产品价格进行追踪管理;第二:做好市场调查。因为许多价格及其他方面的信息需要亲自去市场上调查才能掌握;第三:通过物资信息网上了解材料及产品价格的变动情况,及时掌握第一手的资料。这样就避免了在价格不明的情况下物资采购中的“暗箱操作”行为,防止人为的抬高物资采购价格,破坏工厂的经济效益;第四:做好质量跟踪工作。通过对购进物资质量的跟踪调查,利用掌握的质量信息来指导下一次的比价过程,以便使所定价格更合理、更准确。当发现合同价格高于市场价格或成本核算价格时,不直接与供应商进行协调,而是向物资部门负责签订该合同的计划员提出我们的审计意见,由计划员去了解或核算价格,然后以计划员重新签订合同的方式或者以我们直接出具审计意见书的方式确定合同价格。
4)在合同审计方法上:积极探索,不断改进。针对实际情况,采用不同的方法进行审计:①详查:将发票与合同核对其单价、品名、规格是否一致;包装费、运费结算与合同规定是否一致;②对比核查:将几个合同中相同品名、规格的物资在一起核对,看价格有无不当。如有差异,要追查原因;③拓宽思路,从前后不同时期的采购中,看是否有高价购入、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六、扩大内审,讲求实效,取得理解和支持:
烟草商业企业物资采购的过程充满着风险,如何对风险进行有效控制,如何能抓住一个具体的风险控制关键点,是每位内审人员应思考和研究的。笔者积极开展了基于风险控制关键点的采购合同审计研究,并密切结合物资采购的具体工作,适时关注企业合同管理薄弱环节开展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合同管理与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从而规避公司经营风险,服务公司经营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当前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合同管理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相关法规、管理制度执行不力或不到位。比如委托人无有效的法人委托授权,或所授权事项、权限、期限等是否与所签合同内容不一致,或当事人资信实力不真实,为企业今后经营管理活动埋下隐患。
2.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不严谨、不规范、无针对性,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不严肃、随意性,比如未规定设备、材料的供应和进场期限,双方相互协作事项,违约责任、奖励办法,造成合同纠纷时有发生。
3.合同价款依据无体现,招标、中标程序及资料亟待进一步规范。对于通过邀请招标、谈判等形式进行的招投标项目无制作标的,招标书、答疑、合同等文本资料相互不衔接等。
4.合同约定不清晰、计算标准及其确定方法不够具体、准确。如技术措施费和审计费用等多项内容,由于费率、项目计取的不具体、不准确,无最高限额,将会导致合同签订漏洞,造成经济损失。
5.合同风险责任条款不明确。如变更,遭遇不可抗力、政策变动等规定不具体,责任划分不明确等,导致合同风险的不确定、不可控、无承担,从而可能引起合同纠纷。
6.合同争议解决办法、违约和索赔等条款缺失。由于合同条款的不明晰、不确定、不严密,导致对合同条款理解不一致或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纠纷,加之合同争议解决办法无明确约定,从而造成加大的经济、法律纠纷。
二、合同审计应确定的依据、方法及工作重点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的规定》、《内部审计准则》等法规制度。
2.方法:审阅法、询问法、观察法、源头审计法、外环审计法、计算、分析性复核等。
3.流程:
4.合同审计阶段要点
(1)对经济合同合法性审查
①主体是否合法。审查委托人是否有有效的法人委托授权,所授权事项、权限、期限等是否与所签合同内容一致。
②合同形式是否合法。原则上签订各类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鼓励采用国家颁布的各类合同示范文本。
(2)对经济合同条款的完整性审查
①合同标的是否明确,有无国家限制流通或禁止交易的物品。
②核实标的数量,质量标准是否明确、具体,言辞有无含糊其辞。
③合同价款或酬金是否经过计算复核,数据是否准确具体、合理合规。
④合同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是否可行、是否准确。
⑤违约责任条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且明确具体。
⑥根据法律规定和各类经济合同性质要求的其他必备条款、专业条款等是否明确,是否合理有效。
(3)审查合同的严密性
①购销物品名称应署全称,注明商标、生产厂家、规格型号、等级和包装标准等有关信息。
②合同约定应不得低于国家或行业强制性标准。
③产品数量,按法定计量标准执行。
④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办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接货单位或提货单位、交货期限在合同中应予以明确规定。
⑤验收方法可采用数量清点和质量检验的方式。
⑥结算方式,执行合同规定和办理手续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⑦违约责任,应明确当事人双方或一方有违约行为时,责任承担的方式和标准。
(4)审查合同履行的可行性
①审查合同效益程度,满足公司需要,符合公司利益。
②审查当事人资信实力是否真实,是否具有履约能力。
③需要担保的事项,是否确定了可行的担保方式,担保措施是否完备。
三、采购合同的主要风险点
2012年,合同审计提出意见建议、运用频率、潜在风险等如下表所示:
通过合同审计研究、实践的开展,抓住了企业风险控制关键点,针对关键风险点堵塞了合同管理漏洞、有效规避了企业风险,并通过企业审计监督办法的制定执行,形成了合同管理的常态监督机制,体现了内部审计对企业风险控制关键点的有效控制和监督,体现了内部审计价值。
综上所述,内部审计以其自身的特点和其独特的优势,通过对企业风险控制关键点的审计研究,通过合同审计的开展,及时发现并解释企业当前存在的风险及隐患,并提出相应的强化控制、规避风险的意见及建议,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采取各种方式方法进行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提高企业整体管理效率及效果,进而促进企业不断提升价值。
参考文献:
[1]朱锦余.经济合同审计研究[J].四川会计.2001(2)
[2]赵宜永.对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审计存在问题的探析[J].煤炭经济研究.2006(6)
在新的经济发展形势之下,行政事业单位面临的客观环境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比如说在市场经济发展日趋成熟的情况下,必须建立起公共财政框架,这会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产生深远的影响,同时也会给财务审计监督工作带来较大的变革,意识到现有工作体制的弊端并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很有必要。
1、我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审计监督弊端
首先,我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审计监督缺乏独立的执行地位。行政事业单位在行政级别上和审计机关是旗鼓相当的,只有极个别的单位在这方面有所出入,这就导致审计机关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进行财务审计监督的时候面临着重重困境和诸多矛盾,二者之间发生冲突的机会大大增加,财务审计监督工作很难展开局面,财务审计监督自然难以发挥应有的效用。当前要提升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审计水平还存在着较大的难度,很多事业单位财务审计监督工作都严重滞后于经济工作和会计工作,这使行政事业单位管理制度改革和财务审计工作之间的距离难以拉近,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不能形成有机统一的整体。这些弊端都严重制约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审计监督职能的发挥和社会作用的行使。其次,财务审计监督基础工作单薄。组织设置制度的目的是保证工作的开展和效率的提升,但是如果指定设置之后就束之高阁,使之成为一纸空文的话,那么基础性工作就难以保证能够达到制度规定的效果,工作有效性依然不能保证。我国很多行政事业单位依然没有将财务会计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上,财务管理制度发挥的效用甚微,很多事业单位开展的财务工作和审计工作都没有达到参照和标准,整体来看混乱型和随意性很高,这些现象使得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财务收支漏洞频出,财务危机风险激增。最后,行政事业单位缺乏基本的财务审计监督意识。财务审计监督的目的是更好地规范事业单位,只有在良好的监督之下,行政事业单位才能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所以财务审计监督本质上是一种具有社会调节功能的监督手段,但是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审计监督滞后性,审计工作以事后审计为主,这种监督意识薄弱的行为是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长期以来形成的一种陋习和通病,导致了财务审计监督工作断断续续、没有持久性。究其根源还是在于财务审计监督意识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过于薄弱,很多领导者难以把握单位正确的发展方向,使得审计监督水平整体上一直处于较低的水平上。
2、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审计监督的措施
第一,要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工作和财务审计监督工作的沟通和交流。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部门应该和财务审计监督的部门进行全面的交流和沟通,在实际的工作开展中,行政事业单位的领导者应该给予财务人员和财务审计监督人员足够的时间和空间进行交流,让两个机构之间能够互相意识到对方的重要意义和职能上的紧密相连性。与此同时,事业单位应该意识到财务工作的重要意义,将财务审计工作和单位内部的财务工作进行作用融合,加强财务工作和审计工作的契合度,综合分析事业单位日常的开支和人员补贴情况,部门之间的预算资金划拨和单位的总预算联系到一起,将预算资金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及时分析出来,通过双方的通力配合促进行政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保证行政事业单位的规范运行。事业单位找准财务管理与审计监督衔接的基础,单位领导的高度重视是加强财务管理与审计监督衔接前提。俗话说“火车跑的快,全靠车头带”。行政事业单位的领导者要充分认识对财务管理工作和审计监督工作的重要性,为财务管理工作和审计督查工作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规划,赋予财务管理机构和审计监督机构充分的权力,使财务管理机构和审计监督机构可以在科学合理的工作模式中密切配合,完美衔接。第二,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审计监督工作应该实现信息的统一沟通。事业单位内部各个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要统一和流程,让各个部门之间、部门和人员之间以及员工之间的沟通能够流畅高效,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和外部市场经济发展形势的有效融合,将事业单位的工作效率提升到更高的水平上。事业单位要注意针对不同的工作内容采取不同的信息结合和流通方式,实现更高质量的绩效。在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审计监督信息流通过程中,各个员工应该对自身岗位的职责有更明确的意识,履行好自己的义务从而为群众提供更完善的服务,行政事业单位在信息渠道整合和顺畅的过程中能够逐渐形成有效的信息系统,让财务管理控制工作更有效的执行下去。第三,提升财务审计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培养其强烈的责任感。人的因素在任何工作体制和工作内容中都是最重要的,他们是对工作具有掌控能力的智力因素,在经济不断发展和社会不断向前的过程中,行政事业单位也在不断向前发展、取得理念突破,同时也需要其提供符合社会发展方向和群众需要的服务内容和体系,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提升到更高的水准上,以与时俱进的精神来面对挑战,提升员工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素质。在这一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求工作人员要提升自身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从而实现事业单位更好的发展。所以事业单位应该加大力度来培养财务人员的专业能力,为其提供后续教育和在职培训的机会,使其了解到最新的法律政策和系统的审计监督管理知识,并同时提升员工的自身思想道德素质和意识水准,培养员工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让员工对财务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心,给财务审计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第四,要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收入、支出、负债、净资产和银行存款的审计。财务审计监督人员应该关注收入入账是否及时、记录的发生额是否准确、记录的是否完整进行检查和监督,对是否存在超范围收费和收入不入账的行为进行审核;重点检查大额资金支出项目是否得到批准;确认本单位是否存在着公款挪用、虚开发票的现象。财务审计人员还要对事业单位内部的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项、应交预算款、预收款项进行存在认定,检查这些负债的记录是否全面准确。事业单位的净资产是由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等构成的,财务审计人员应该关注专项基金是否按照提取和设置的规定用途使用,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化是否符合会计账簿的记录,当期发生额的结算结余计算得是否正确。财务审计监督人员对事业单位在银行存款核算过程中是否严格规范、是否每天对存款余额进行结出、是否进行总账和明细账核对等等。
参考文献
[1]刘亚玲.关于新时期下行政事业审计工作的几点思路[J].审计理论与实际,2012.
[关键词]
村级财务审计;信任不对称;审计独立性
村级财务审计是农村集体财产和经济活动的有效监督形式,审计三方关系人的信任对称对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建设,保持农村经济持续、和谐发展意义重大。文章通过对青海省X市D区村级财务审计的调研,了解村级财务审计信任不对称的现状,分析产生信任不对称的原因,并提出强化村级财务审计信任对称的对策,以确保村级财务审计规范、有效运行,保持村级财务审计公信力。
1村级财务审计的发展
村级财务审计的产生和发展,是随着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基于经济监督的需要以及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而逐步形成的。起初在我国农业生产合作社、化时期,村级集体经济的生产关系比较简单,社内的财务收支、收益分配、财产管理活动的监督主要依靠内部村民民主监督小组、财务相互审查的方式进行,还包括上级部门组织的带有审计性质的财务清查或清理整顿。随着农村实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体制发生重大变革。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同时,出现不良现象,如一些地方放松对集体资产管理,农村财务管理混乱,村级集体资金被部分人员私自挪用、挥霍浪费和长期拖欠。通过国家1980年和1986年进行的两次全国性财务清查,农村集体财务有所好转,但由于缺乏经常性的审计,一些地方农村财务前清后乱。鉴于此情况,1986年以后,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为了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和财务活动实行经济监督、经济评价、经济鉴证,逐步建立专门审计机构,配备相应审计人员。这对改善集体财务管理混乱,维护集体资产安全,提高集体经济效益,密切党、干、群关系发挥积极作用。1992年农业部颁布《农村合作经济内部审计暂行条例规定》,2008年农业部办公厅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各省市也按照规定陆续与之相应的集体经济审计法规、条例和审计办法,以便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提供依据和标准,加快村级审计的步伐。十指出,“要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些都表明村级财务审计逐步发展,与各方发挥监督作用密切相关。
2村级财务审计信任不对称的现状
村级财务审计对农村集体经济的管理和良好运行起到重要作用,从全国来看,村级财务审计由于主体模糊,发展缓慢,其中也存在一些村级财务审计信任不对称的问题。文章采用问卷调查方法,对青海省X市D区5个行政村的村民进行调研,包括村级财务管理、村级财务审计、村级财务审计信任不对称三个方面。调研中发放问卷150份,回收有效问卷145份,其中男性75人,占51.7%,女性70人,占48.3%。在调研中发现,村民对村级财务审计信任不对称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2.1对村干部管理集体经济活动的信任不对称
在回收的有效问卷中,76%的填写者认为村干部在村级经济管理和决策方面,存在“一支笔”现象,村民认为村干部并未完全履行自身责任,未遵守竞选干部时的承诺。如某村一位村民指出,其所在村的村长在选举时向村民保证,一定会把村里的公路修好,直至他离任公路并未完全修好。另外,换届时对村干部没有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村民对村干部的任期行政效果并不十分满意。另外,村干部在村中贫困户选择方面未做到公平公正,存在为亲近的村民谋福利现象,不能使真正贫困的家庭享受国家政策。通过村民对村干部管理村级活动的评价,70%的受访者对村干部信任不对称。
2.2对审计人员的信任不对称
在回答村级财务审计方面的问题时,有81%的填写者对村级财务审计了解很少,有些甚至没听说过,不清楚自己所在村落有无财务审计。仅有3%的填写者知道村级财务审计,在谈到村级财务审计执行方时,只知道是由省、市、县执行审计。从调研反映出,大部分村民对村级财务审计不了解,不知道审计是对村干部行政的一种有效监督形式,更谈不上对审计人员、村级财务审计报告的信任。鉴于此,在发放问卷过程中,调研者向村民解释村级财务审计相关的知识,村民对村级财务审计了解之后表示,在一定程度上会信任村级财务审计。
3村级财务审计信任不对称的原因
3.1集体利益受益不均衡
基层社会公共产品的分配和受益,如基础医疗、教育等,同一地区不同村庄的农民享受待遇不同,通过相互的比较,增加因受益不同产生的心理不平衡感,对村级财务、村干部管理绩效、审计监督产生低信任感。另外,城镇化过程中,农民土地被征用,各村按照人口数及征地面积给予补偿,补偿标准前后存在差异,农民从长远生计考虑,现有失地补偿不能满足生活需求,这与当前物价高涨、生活成本加大的现实形成矛盾,加剧农民对基层政府的信任度。
3.2财务透明化程度低
调研中了解到,村委会都按照农业部监察部印发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的要求进行村务公开,但是村级财务管理过程中仍缺乏透明度,财务公开力度不够。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选择性公开与村级财务相关的信息,多数是政策指令、文件,较少涉及村级财务收支明细项目以及基础设施建设、专项拨款使用途径。某村2015年详细公布第三季度财务公开收支明细信息,但时间在11月中旬,滞后了45天左右,村民未能及时了解财务信息。因此,财务信息公开缺乏时效性,村级的财务信息公开与定期及时仍有一定的距离,不排除村干部为了上级检查而象征性公开的可能。信息公开形式单一,有时不能及时回应村民反馈信息,民主决策无法发挥应有作用。
3.3审计被认可程度不高
从调研中看出,西北部地区大多数村民的文化程度普遍较低,缺乏对审计专业知识的理解。虽然村干部的文化水平高一些,但村干部认为审计部门就是来找自己工作中的毛病,往往消极对待审计人员,导致村级财务审计工作不能及时、有效完成。村干部只是肤浅地从表层原因理解审计,并未认识到审计是评价和监督其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以达到为民着想、为民解忧、为民办事的目的。农经站的审计人员大部分是兼职,有些在岗人员未经审计培训即上岗,对审计专业知识掌握不熟练,缺乏必要审计程序。
3.4审计信息不对称
在村民自治组织内部,村民有权自我管理,但不能事事都参与,一部分权力需要委托村干部行使。村民和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为了保护集体权益和集体经济发展,委托农经站对村级财务管理的情况审计。基于相互之间存在的契约关系、经济责任关系,村级财务审计应运而生。村民由于知识水平的限制,未完全了解国家相关政策,有些村干部按照益于自身的方式管理村级财务活动,而审计机构发表的村级财务审计报告不能及时向村民公开,村民无法了解本组织的经营状况、财务情况、审计结果,不能有效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另外,村级财务审计立法工作滞后、村级财务审计机构不健全,村级财务审计人员整体素质偏低等,导致村委会与审计部门之间不能形成对等关系。审计信息不对称容易产生财产所有者、受托经营者和受托监督人相互之间的关系错位,从而导致审计信任不对称。
3.5审计主体缺乏独立性
农村经营管理部门除了完成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包括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外,还安排人员从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工作,这种审计模式的公正性和真实性值得商榷,并且审计人员出具审计报告时容易受相关政府部门的干扰。而上级政府组织审计人员对其管辖的村落进行审计工作,类似于内部清查,不能起到审计外部监督作用。即目前常见的审计主体无法保持审计的实质独立,审计人员没有司法权,无权处理涉事责任人,审计问责机制有待完善。
4强化村级财务审计信任对称的对策
4.1明确村级立法,完善村级财务审计制度
农村市场经济要想走向成熟,离不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约监督。建议在法律上规定由县级审计机关成立审计分局,配合农经站进行村级财务审计监督,并能赋予一定司法裁决权,强化法治建设,践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为弱化村级财务审计信任不对称关系提供法律保障。无论地区、民族、家族、职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主体地位平等。根据发达地区的经验,以法治保证基层社会有可能实现真正的民主自治,符合宪法的精神,也符合国家投入,基层受益、满意的宗旨,以及低成本高效率建设基层政权的目的。制定符合村级特点的财务审计条例,和相关的审计取证、报告办法,如《农村财务审计专项制度》、《农村财务审计程序》、《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等,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4.2坚持民主理财,实行村级财务公开
根据芮国强,宋典(2012)对江苏市民政府信任实证研究的结果,即政府信息公开会积极影响社会公众的政府信任水平,因此村级财务公开也可以强化村民对村级财务审计的信任程度。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审计结果不仅要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向村民公开、向村民负责,同时公开的内容也要让村民看得懂,以便能够有能力监督。完善民主理财制度,民主理财小组对村级财务公开活动进行监督,审计人员入村审计与村级民主理财相结合。农村财务公开内容全面、完整,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如村干部薪酬、村里招待费、大额债权债务信息等,采取多种渠道及时公开。对在外务工的村民代表采用邮寄方式公布,费用可从村集体资金总额中扣除,使其及时了解本村财务状况。
4.3确保沟通顺畅,认可村级财务审计
村级财务审计的三方关系中,村民、村干部、审计人员应该建立沟通渠道,使各方对村级财务审计透彻理解。村民和村干部之间形成委托关系,在此关系中,村民应广泛接受教育,提高文化程度,以便顺利接受村级财务审计知识;村干部应做到凭证、账簿等真实,加强自身修养,提升审计接受度,及时与村民沟通,扩大审计知识宣传范围。村级财务审计人员也应具备相应资格证书,保持职业态度,提高职业判断能力,确保外部监督到位。审计三方关系人之间相互信任对称,最终构建和谐的村级财务审计关系。
4.4引入民间审计,提高审计独立性
在提高村级财务审计独立性的问题上,许多学者(王金凤等,2012)提出由国家审计机关主管农村财务审计,在国家审计机关下,设立农村财务审计监督中心,并下设审计和责任追究部门,二者相互牵制提高独立性。另外,在当前审计模式基础上,引入注册会计师审计(陶媛婷,2015),构建体外独立的第三方审计体系,使村级财务审计实现外部独立的再监督职能,以平衡村级财务审计信任不对称关系。
4.5创新审计方法,完善审计技术
目前村级财务审计主要任务是差错纠弊,审计方法简单,需要把现代审计理念引入到村级财务审计中,除财务收支审计外,还需要加强绩效审计,注重事前和事中审计,并采取分析性复核程序,防范审计风险。刘家义审计长指出:“推进以大数据为核心的审计信息化建设是实现审计全覆盖的必由之路。”因此需要逐步建立覆盖市、县、乡镇的农村信息服务网络,各村实行电算化会计记账,开展计算机审计,提高村级财务审计质量,加快基层政府行政效率,把村级财务审计推向现代化审计。
作者:赵思思 邢通余 周欢欢 单位:青海民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孟祥霞,李成艾,吴瑞勤.农村审计的创新与发展—基于浙江省的视角[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8:198-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