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16 09: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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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S2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高标准农田建设就是通过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等将耕地整理成为“田成方、林成网、渠相通、路相连、涝能排、旱能灌”的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的高产稳产田,是建设现代高效农业的基础保障,是推进新农村建设,增加农民收入,稳定农业生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手段。
一、我国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现状与问题
1、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分散,存在着重复建设现象
高标准农田建设包括农田建设的诸多方面,如田间道路、农田水利等等,近年来,各相关部门按照有关部门工作职责都提出要建设高标准农田,但是对高标准农田的理解各不相同,投资侧重点也不同,例如:国土部门侧重于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财政部农业综合开发办侧重于中低产田改造,结合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建设旱涝保收、稳产高产基本农田;水利部侧重于农田水利建设等等。高标准农田建设缺乏统一规划,投资分散甚至出现重复建设现象,不利于发挥项目的效益。
2、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重表面轻地力
目前建设中的一些这些项目往往集中在重复建设沟、渠、凼、路等硬件基础硬件设施,以“田成方、林成网、渠相连、路相通”作为高标准农田的标准,而忽略了耕地土壤质量建设。高标准农田建成后,甚至导致地力短时间内下降,影响粮食生产产量:一方面,为了使“田成方”,项目将一些边边角角的生地规划进来,同时,项目又需占用一些熟地建设农田水利、田间道路等基础设施,从而影响农田的整体地力;另一方面,为了使农田田面平整,应加铺生土平整田面之后再铺设一层熟土以保证耕地土壤质量,但是一些非农业部门的项目责任部门,或因缺乏相关农业知识,或因没有直接利益关系,在项目建设中没有严格按照农田生产要求进行建设,导致所谓的高标准农田建成后地力反而在短期内下降的现象。
3、高标准农田管理缺乏合理制度安排
近年来,各部门的农田基础建设项目不同程度地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其根本原因在于高标准农田使用管理制度缺位。在投入上,很多项目没有配套的修护资金;在使用上,很多项目是发改委、财政等部门建设、农业部门使用,项目建设与使用脱节;在管理上,政府没有明确的责任部门。农田基础设施属于公共产品,当农田由于长期疏于管理出现各种问题,如果没有相关的补偿机制,农户或其它社会力量一般不会自发组织维护。
4、高标准农田持续使用上缺乏一定的保护
近年来,高标准农田用地与建设规划用地、工业用地的矛盾呈上升趋势。由于基础条件比较好、建设成本低、示范效果好等因素,高标准农田一般建设在城镇周边。但是,在城镇化过程中,这些地方往往又是建设用地、工业用地首征之地。一旦农田被征用,前期建设项目也随之被毁。另外,近些年来,城镇周边的农民生计来源比较灵活,流转土地和种田的积极性降低,出现了个别高标准农田抛荒或季节性抛荒的现象。高标准农田持续使用受到经济发展的冲击,甚至出现一定程度边建边毁边弃现象,亟待加以制止。
二、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建议
1、强化宣传、提高认识。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必须拥有充足的耕地资源,而高标准农田是耕地的精华部分,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总理指出:“保护耕地,就是保护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就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保护耕地最要紧的是保护基本农田。”目前,不少地方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还比较落后,已经成为制约农业发展的“瓶颈”。因此,建设高标准农田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必须进行广泛宣传。
2、因地制宜,科学开发。建设高标准农田,既要把耕地、道路、防护林、排灌渠道、机井、抽水站、输电线路等结合起来通盘考虑,全面规范,合理安排,以达到改善和提高农业条件,更大程度地满足农业生产需要的根本目的,又要注重土地平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等工程设施建设。土地平整工程的实施有利于农作物的生长发育,有利于田间机械化作业,有利于水土保持,满足灌溉排水要求和防风要求,便于经营管理;田间道路工程的实施要从适应当地地形地貌条件出发,从方便农业生产与生活、有利于机械化耕作和节省道路占地等方面综合考虑,按照“因地制宜、节约用地、方便运输、合理布局”的原则进行布设;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的实施应有利于改善农田周围的生态环境,防止或减少自然灾害,提高耕地生产能力,促进耕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3、加大资金投入,集中资金保重点。高标准农田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应充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自身所具有的综合性、区域性和按照项目管理的优势,主动搭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资金整合平台,按照“规划先行,统筹安排,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和“资金渠道不变,统一规划,各司其职,各记其功”的思路,统筹相关涉农项目资金,加强部门和项目间的有机衔接,形成打造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巨大合力。
4、整合项目,综合资源。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复杂,任重道远,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发展现代农业为方向,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为目的,以财政支农资金为引力,以县区为整合平台,以涉农项目为依托,坚持综合开发的原则,坚持规模建设的原则,坚持多元化投入的原则,通过建立政府牵头、部门实施、科学选点、统筹规划、整合项目、规模开发、综合资源、分别利用、渠道不变、归口申报、县级负责、有序推进、整体验收、各记其功的项目建设机制,有效整合涉农项目,综合开发资源,打造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使之成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亮点,结构调整、特色示范的亮点,科学发展、持续利用的亮点。
5、创新机制,处理解决好土地流转等问题。高标准农田建设应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下,积极促进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同时,充分尊重项目区农民群众的意愿,让项目建设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各地建设高标准农田应依托资源和产品比较优势,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处理好粮食生产与发展优势农产品和产业化经营发展的关系,做到藏粮于田。走出一条立足区域优势和主导产业带动现代农业发展的新路子。把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科技含量,加强和改善生态环境,融入到高标准农田建设之中。应正确处理适当提高标准与经济适用的关系,探索适应市场机制要求的工程运行管护机制和各具特色的开发模式,确保国家投资效益的长期发挥。
6、加强管护利用。要坚持用科学的理念创新建立一种新型的管护机制。一是法律保护,将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予以重点保护。二是明确管护主体及责任,高标准农田建成后,应建立统一的、规范的高标准农田工程建设永久性标志牌,标明工程的范围、面积、主要设施及管护责任单位等。要办理好移交手续,县、乡(镇)、村层层签订管护责任书,落实责任人,建立高标准农田管护长效机制。三是推广科学技术,搞好开发利用。在建成的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大力推广先进的、成熟的、品质优良的科研成果,坚持标准化生产,使改造后的农田实现优质高效。
结束语
当前,实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实施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的值得大家关注的话题,尤其作为国家有关政府部门,要制度实施管理制度,采用一切激励性的、有利于农民切身利益的手段和措施,激发农民和管理者的工作热情,让我们的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在高素质人群的管理中,抓住机遇,大胆务实地改革创新,真正意义上实现我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实施的有效管理,实现基本农田的高产稳收。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 F301.2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0432(2013)-08-07-1
1因地制宜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的重要价值
高标准基本农田指的是,在特定时间内对土地整治创建后,形成的稳产高产、集中连片、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并且和当前农业的生产方式、经营方式相匹配的基本农田。因地制宜建设标准基本农田价值,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有效防治水土流失的有效手段
因地制宜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是对田、村、林、水、路等实现综合整治,整体推进交通、村、交通等的改造,以稳产高产、抗灾能力、设施配套、生态良好作为基本目标,是科学控制水土流失的最佳措施。在经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后,农田基础设施改善力度将进一步提升,对水、肥料等农业资源进行全方位的配置与科学利用,有效控制水土流失。
1.2 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与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前提条件
因地制宜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将对土地进行大规模整治活动,最基本的要求由于制度分割、自然分割,出现的零星耕地,再将其建设成连片集中土地。为了从根本上推动该优势,并强化农产品基地建设,提升商品农业发展的有利条件,实现提升农产品竞争力、农民增收,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与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在高标准基本农田这一平台来实现。
2 因地制宜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的策略
2.1 明确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原则
2.1.1科学布局,做好规划的原则 创建高标准基本农田,要做好布局、规划工作。也就是对土地利用进行全面规划,解决基本农田存在的问题,将基本农田形成大板块,确保基本农田向集聚化方向发展。特别是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重点应确立为基本农田集中区。
2.1.2 坚持因地制宜原则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需要从各个区域特点出发,不用地区治理的重点也是不同的。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需要做到因地制宜,进行差别化建设,根据平原、丘陵平原的差别,来进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2.1.3 实现数量、质量与生态的有机统一 基本农田在耕地中是精华,必须保障其数量,与此同时,还需要确保粮食能实现增产、稳产,从根本上提升质量等级。耕地质量既包含生产能力,还包含耕地本身的生态健康情况,包含了土壤基本情况,又包含水、作物、大气等形成的质量情况。
2.2 建立新的工作机制,完善相关制度
2.2.1 建立新的工作机制 对各级党委以及政府在实行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中,起到组织作用、先导作用,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建立由水利、国土、交通等部门牵头组成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组。对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还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积极鼓励农民参与其中,形成社会合力,采取实地调研、座谈会等方式,创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一体化工作机制。
2.2.2 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参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建立适合当地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还应该从区域特点出发,制定与实际相符的高标准基本农田质量建设标准,推动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现有序进行。
2.3 多渠道融合资金,完善监管力度
2.3.1 多渠道融合资金,将相关资金实现聚合,形成集中投入,保证农田质量 当地政府需要从新增加的建设用地中提升资金比例,将其作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专用费。还需要积极探求市场化模式,引入民间资本。在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完成后,土地实现连片式发展,易推动土地实现流转,可以充分从这一优点出发,积极引进民间资本,并且在投资人注入资金前,和当地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建成后再进行流转,并且在流转费方面进行必要的优惠。
2.3.2 还需要加强监管力度 首先,创建高标准基本农田监督管理体制。制定高标准农田监督管理基本办法,确定监管机构和管理基本职责,对管理程序进一步规范,对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进行规划、立项、工程实施等进行专门监管。其次,创建高素质的监督管理队伍。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际出发,创建监督管理队伍,对基本农田进行监督,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立动态监测系统,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动态进行监测,创建信息公开和情况通报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3 结语
总之,因地制宜建设高标准农田对保障与推动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来讲意义重大。为此,在充分明确因地制宜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的价值基础上,确立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原则,建立新的工作机制,完善相关制度,多渠道融合资金,完善监管力度等策略,提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水平,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小康社会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 庄六孝.基本农田建设是首要任务——江苏省金坛市落实科学发展观思考[J].中国土地,2008(09).
中图分类号:F301.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114(2016)05-1311-06
DOI:10.14088/ki.issn0439-8114.2016.05.057
The Delineation and Construction Aequence of Lulong County
High-standard Farmland
CHEN Zhuoa,WANG Yan-huia,SU Xiong-zhia,ZHANG Jun-meib
(a.College of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 Science;
b.College of Land and Resources,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of Hebei, Baoding 071000, Hebei, China)
Abstract:Arable land is the material basis of food production, high-standard farmland construction is important initiatives to ensure our food security. In this paper, the study area is Lulong County, there are three major aspects, the natural conditions, the project conditions and the suitable for the operating conditions and select the soil texture and the other 11 sub-goals to carry on the evaluation of the suitability of high-standard farmland construction; to determine the buildable area of high-standard farmland of Lulong County carry out the policy “One vote veto” for the arable land which is more likely to be occupied or it is unsuitable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high-standard farmland. Ultimately,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and determine the time sequence of the construction of high-standard farmland of Lulong County. The results showed that: the waiting area of Lulong County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high standard farmland is 39 280.84 hm2, divided into three periods:Priority Construction Zone, Mid-construction Zone and Suspend Construction Zone, the area are 9 557.87 hm2, 18 644.33 hm2 and 11 078.64 hm2, accounting for 24.33%, 47.46% and 28.21% of the total construction area of high standard farmland of Lulong County. The study provide a scientific basis for the building and planning of the construction of high standard farmland of Lulong County.
Key words:high-standard farmland;stability;suitability;construction sequence;Lulong county
粮食安全问题是关系到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伴随着城镇化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中国对于粮食的需求也呈刚性增长,尽管国家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试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等一系列措施保护耕地,但耕地的总体质量仍呈现下降趋势,耕地保护形势依然严峻。高标准农田作为耕地的精华,是确保中国粮食安全的关键部分[1]。综合国内众多学者对于耕地质量评价、基本农田定义以及农田改造的相关研究,可以将高标准农田定义为:土地平整,集中连片,耕作层深厚,土壤肥沃无明显障碍因素,田间灌排设施完善,灌排保障较高,路、林、电等配套,能够满足农作物高产栽培、节能节水、机械化作业等现代化生产要求,达到持续高产稳产、优质高效和安全环保的农田。
2014年由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联合牵头制定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 30600-2014)[2]第一次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基本农田管制相结合,实现了耕地质量保护与土地利用规划、管制的有机结合,有效推动了基本农田建设过程中耕地的数量保护和质量管护。但是,通则中仅提出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一般性规定,缺乏对不同区域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差异化管理和指导。《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开启了中国对于高标准农田的研究,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主要是对农田路网系统、排灌系统、供电系统、地力支持系统进行技术集成方面的研究,并提出了编制土地整治规划、健全工作机制、创新资金使用和管理机制以及加大监管力度等对策和建议;宋海燕[3]以山东省农田防护林网为研究对象,系统研究高标准农田防护林营建关键技术;张超超等[4]结合丘陵山区的农田综合因素,确定了不同类型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产量指标和相关条件;宋祥刚等[5]综合考虑耕地的基本条件和所在区域的社会经济建设适宜性,提出基于四象限法的县域高标准农田建设布局与模式;杨绪红等[6]从地块单元受相邻地块的水平影响入手,采用最小费用距离模型,从社会经济基础、农业生态环境和水土资源条件三个方面构建分区阻力面指标体系,以高等级耕地作为扩散的“源”,依据累积阻力值的突变性将陕西关中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划定为重点区、限制区和禁止区;王洪波等[7]认为,中国耕地平均等别偏低与基本农田高保护率的实际情况共同决定了划定的基本农田不可能全都是优、高等地,只有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土地整治活动才能使大部分耕地满足高产稳产的要求。
本研究以河北省卢龙县作为样本区,分别从自然条件、工程条件、适宜经营条件三方面选取11个指标进行高标准农田的适宜性分析,以期为科学编制土地整治规划、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建设任务顺利落地提供参考。
1 研究区域与数据来源
1.1 研究区概况
卢龙县位于河北省东部,东经118°45′54"- 119°08′06",北纬39°43′00"-40°08′42",地处华北平原边缘地带,属于燕山南部低山丘陵区,地势北高南低,呈梯状倾斜地形优势明显。大秦铁路、京秦铁路、京山铁路及津秦公路、京沈高速公路等重要交通线路贯穿县境,为交通运输提供了便捷有利条件,地理优势显著。属暖温带半干旱半湿润的大陆性季风气候,且大陆性气候明显。年平均气温10.9 ℃,年平均降雨量725 mm,且主要集中于6-8月份。卢龙县地形地貌多种多样,南部为山麓平原区且多为山洪淤积平原,占全县总面积的17.94%,北部为低山区,占全县总面积10.43%,中部地区为燕山运动形成的低山脊,为丘陵地区,占全县总面积的71.63%。卢龙县全县总面积95 580.24 hm2,其中耕地面积43 909.56 hm2,占全县面积的45.94%,总人口42.2万人,人均耕地0.1041 hm2,略低于全国人均耕地水平。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建设用地不断增加,无论是耕地数量还是耕地质量都受到了严重的威胁,人地矛盾日益突出。
1.2 数据来源
1)规划数据。《卢龙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相关资料及图件、卢龙县土地整治规划相关资料及图件、卢龙县2011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库(1∶10 000)、卢龙县DEM数据、卢龙县耕地质量等别更新成果相关资料及图件,图件经过数据格式转化,统一到ArcGIS格式,并进行投影变换和坐标校正,实现了数据的同步更新。
2)社会经济数据。卢龙县国民经济和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卢龙县2011年国民经济统计年鉴等。
1.3 研究方法
1.3.1 GIS空间分析法 本研究借助ArcGIS等地理信息系统的空间数据处理功能、空间分析功能和直观的可视化分析功能,结合其他相关统计技术,综合处理和应用分析卢龙县的多种来源的时空数据,包括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土壤数据、地形数据、区域农户耕地利用空间信息数据等,以此进行卢龙县高标准农田空间稳定性分析、建设区域划定及建设时序等研究。
1.3.2 综合指标体系法 系统分析研究对象,构建综合性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适宜性评价和稳定性评价模型,分析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适宜性和农田稳定性,并依此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和建设时序。
2 评价指标获取及其分值确定
2.1 适宜性评价指标的选择
根据高标准农田的内涵与建设特征,遵循评价指标的选取原则,建立县域基础上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适宜性指标体系,包括农田自然条件、工程条件与适宜经营条件三大方面11个评价指标。
本研究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标准,借鉴农用地分等体系中的赋值标准[8],采用经验法和专家咨询法确定高标准农田评价指标分级赋值标准,其中数值型评价因子采用[0,1]的标准化处理赋值,阈值型评价因子则按照具体分级赋值标准,如表1、表2和表3所示。
高标准农田应具有较好的自然条件,因此借助农用地分等成果对农田的自然质量标准做出标准判断[9],即土壤的自然条件,土壤质量高的应优先选入高标准农田,参照农用地分等的成果,选取土壤质地、有效土层厚度、土壤pH和有机质含量4个指标,土壤质地是土壤的重要物理性质,能较好地表征土壤的耕作性能,通过影响土壤结构、水分渗透、通气等状况,进而影响耕地的生产力状况;有效土层厚度在一定程度上表征了该土壤的肥沃程度;土壤酸碱度对土壤肥力及植物生长影响很大,在农业生产中应该注意土壤的酸碱度,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调节;土壤有机质含量是重要养分容量指标,受气候、土壤类型、耕作措施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并直接影响耕地的生产能力,反映农田的本底质量,通过定量评价可以揭示卢龙县高标准农田自然条件的分布规律[10]。
农田的工程条件,是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需要考虑各个区域所存在的整治工程可改造和消除的各种限制性因素[11],工程条件因素选取田块坡度、灌溉保证率、排水条件、农田防护林条件四个子目标,排水条件主要体现耕地的抗涝能力;农田防护林反映农田防护情况。这些因素直接影响着农田可改造难易程度。
农田的适宜经营条件包括机械化程度、田块连片性和路网密度三个子目标,机械化程度越高的地块,越有利于高标准农田的规模化经营[12];田块连片性越大越有利于规模化经营和机械化生产,反映的是农田种植的适宜程度;路网密度反映了农田道路通达情况[13],适宜程度高的农田应优先选入高标准农田。
2.2 空间稳定性评价指标的选择
空间稳定性评价指标可以划分为缓冲渐变型和刚性否决型两类。缓冲渐变型,是指在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对稳定性的影响随着距离的变化而逐渐变化的指标。一般表现为距离该项指标值越近则稳定性越差,反之则稳定性越高。刚性否决型,是指对落入该项指标范围内的耕地实行“一票否决”的指标,即只要是落入该项指标范围内的耕地,就不进行建设。此外,空间稳定性还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其发展水平是建设用地扩张的动力所在,因此,在空间稳定性选取时要对反映经济社会指标加以描述。
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促使耕地不断转化为建设用地,在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或者完成后仍然存在此种风险。城镇建设用地扩张模式主要有沿主要道路的两侧的“跳跃式”增长和在现有建设用地的基础上进行“摊大饼”式的扩张两种,在此基础上选取距离城镇远近与到主干道的距离作为建设占用稳定性评价的主要指标,此指标属于缓冲渐变型;区位上的不稳定区域还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允许建设区与有条件建设区,城市规划所确定的城市扩展区域。对于区位上的不稳定区域,近期内被建设占用的可能性较大,不适宜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实行“一票否决”制,为“刚性否决型指标”,具体指标如表4所示。
2.3 建设的适宜性评价方法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适宜性评价是一个多目标决策的过程,目标之间存在着相互影响甚至是相互矛盾的现象,常规的线性加权评价难以满足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可行性评价的要求。在多目标决策过程中,优选理论中多目标系统优选、排序决策是较为有效的方法和可行途径。因此,本研究采用接近理想点排序模型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适宜性评价[14]。
1)构造规范化的决策矩阵。高标准农田建设可行性评价范围内的耕地评价单元组成了优选的对象集A={a1,a2,…,an},遵循可行性评价指标的选取原则构建高标准农田建设可行性评价指标体系,确定指标T={t1,t2,…,tn},评价单元aj{j=1,2,…,n}在指标tj{t=1,2,…,n}取值为xij并将各指标采用极值法进行标准化处理,组成规范化的矩阵。
R=(rij)m × n=r11 r12 … r1nr21 r22 … r2n… … … …rm1 rm2 … rmn
2)构造加权矩阵。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可行性作为目标层,分别以自然质量、工程建设和经济社会条件作为准则层构建指标体系。
结合熵权法测算的指标权重,从而构建加权矩阵,即:
V=(vij)m × n=a1y1 a2y1 … any1a1y2 a2y2 … any2 … … … …a1ym a2ym … anym
3)确定理想解。为确定评价单元的整体优劣顺序,可以定义:
ri+=max(rij)ri-=min(rij) (i=1,2,…,m)
ri+即各属性值都达到各决策点的最优值,成为“理想点”,ri-到各决策点的最劣值成为“负理想点”[15]。而在实际操作中,“理想点”和“负理想点”并不存在,可以将单元评价值与理想值进行比较,以其接近程度作为评价的标准。
3 结果与分析
3.1 卢龙县高标准农田适宜性评价权重的确定
卢龙县现辖12个乡镇548个行政村。分别对11个评价指标进行原始数据矩阵构建、标准化处理、归一化处理、熵权值和权重值确定等,得到高标准农田适宜性评价指标权重表(表5)。
3.2 空间稳定性区域识别
高标准农田空间稳定性区域的识别主要借助Arcgis平台,提取土地利用变更数据中主干道和城镇等信息,进行道路和城镇不稳定区域的缓冲,缓冲区标准的确定参考农用地分等定级中宗地低价评估的标准,最终确定主干道的缓冲区为1 km,建制镇的缓冲区为2 km。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提取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叠加得到卢龙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不稳定区域,并采取“一票否决”制,落在该区域范围内的耕地一律不允许搞其他建设(表6)。由表6可以看出,卢龙县高标准农田不稳定区域共18 743.49 hm2,其中卢龙镇不稳定区域最多,共有2 796.27 hm2,占全县不稳定区域的14.92%,其次是刘田各庄镇和石门镇,不稳定区域分别为 2 247.79 hm2和2 200.04 hm2,占不稳定区域面积的11.99%和11.74%,蛤泊乡和刘家营乡的不稳定区域面积最小,分别为826.30 hm2和827.36 hm2。
3.3 卢龙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时序确定
在对不稳定区域进行“一票否决”之后,得到现阶段卢龙县高标准农田可建设区域,共39 280.85 hm2,其中卢龙县高标准农田优先建设区域9 557.87 hm2,占卢龙县可建设高标准农田总面积的24.33%,卢龙县高标准农田中期建设区域18 644.33 hm2, 占卢龙县可建设高标准农田总面积的47.46%,卢龙县高标准农田暂缓建设区域11 078.65 hm2,占卢龙县可建设高标准农田总面积的28.20%。
分乡镇统计结果见表7,由表7可以看出在卢龙县12个乡镇中,蛤泊乡的高标准农田优先建设比例最大,占蛤泊乡总面积的46.46%,其次是木井乡,其优先建设面积占总面积的33.91%,以刘家营乡高标准农田优先建设比例最小,为11.11%;燕河营镇的高标准农田中期建设比例最大,占燕河营镇总面积的68.74%,陈官屯乡和刘家营乡其次,分别占各自面积的62.49%和61.20%,印庄乡比例最小,占印庄乡总面积的31.57%;暂缓建设区以占总面积42.12%的印庄乡为最多,燕河营镇的暂缓建设区比例最小,只占燕河营镇总面积的3.87%(图1)。
在卢龙县9 557.87 hm2的优先建设高标准农田中,刘家营乡只有196.34 hm2,仅占卢龙县优先建设高标准农田的2.05%,其次是下寨乡,其优先可建设高标准农田的面积是421.71 hm2,占卢龙县优先建设高标准农田的4.41%,木井乡和燕河营镇的优先可建设高标准农田的面积最多,分别为1 230.29 m2和1 100.22 hm2,各占卢龙县优先建设高标准农田的12.87%和11.51%。卢龙县中期建设高标准农田共18 644.33 hm2,蛤泊乡只有854.60 hm2,仅占卢龙县中期建设高标准农田的4.58%,其次是刘家营乡和下寨乡,其中期可建设高标准农田的面积分别为1 082.00 hm2和1 093.17 hm2,分别占卢龙县中期建设高标准农田的5.80%和5.86%,燕河营镇和陈官屯乡的中期可建设高标准农田的面积最多,分别为2 761.64 hm2和2 310.57 hm2,各占卢龙县中期建设高标准农田的14.81%和12.39%。卢龙县暂缓建设高标准农田共有11 078.64 hm2,占卢龙县可建设高标准农田总面积的28.20%,双望镇和印庄乡的暂缓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最大,分别为1 738.20 hm2和1 500.58 hm2,蛤泊乡和燕河营镇的暂缓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最小,分别是244.60 hm2和155.46 hm2,仅为卢龙县暂缓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的1.40%和2.21%(图2)。
综合图1和图2可知,卢龙县高标准农田优先建设区在各乡镇均有少量的分布。刘家营乡中部和西南部有少量优先建设区分布,中部以中期建设区为主;潘庄镇优先建设区的分布较为分散,主要分布在潘庄镇北部地区;燕河营镇以优先建设区和中期建设区为主,只有东北部有少量暂缓建设区域;在陈官屯乡分布有大量的中期建设区域,北部分布着暂缓建设区,在印庄乡的东南部分布着印庄乡主要的高标准农田优先建设区;卢龙镇主要以中期建设区为主,分布在建制镇周围;刘田各庄镇优先建设区面积虽然大,但是分布较分散,中期建设区域主要在建制镇周围;蛤泊乡面积虽然不大,但其优先建设面积比例最大,主要分布在蛤泊乡中部和西部。西南部有少许暂缓建设区分布,中期建设区域主要分布在木井乡中部,东部和南部分布有优先建设区域;石门镇中部分布着大量的中期建设区域,城镇外部边缘有优先建设区和暂缓建设区交替分布;双望镇中期建设区域和暂缓建设区域交替分布,面积相当。西部分布着双望镇主要的优先建设区域;下寨乡西部为中期建设区东部为暂缓建设区,北部和南部有少量的优先建设区零星分布。
4 结论
1)对于高标准农田的空间稳定性区域识别,针对卢龙县全县范围内的土地,参考农用地分等定级中的宗地低价评估的标准,确定主干道和建制镇的缓冲区,从卢龙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提取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进行叠加,最终得到卢龙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不稳定区域共18 743.48 hm2,作为卢龙县的行政中心,卢龙镇的不稳定区域面积最大,达到了2 796.27 hm2,占全县不稳定区域的14.92%,刘家营乡的不稳定区域面积最小,为827.36 hm2。
2)在卢龙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时序建设方面,卢龙县高标准农田分为优先建设区域、中期建设区域和暂缓建设区域3个区域,面积分别为9 557.87 hm2、18 644.33 hm2和11 078.65 hm2。其中优先建设区域主要集中在中部和南部,木井乡和燕河营镇的优先可建设高标准农田的面积最大,分别为1 230.2 hm2和1 100.22 hm2,各占卢龙县优先建设高标准农田的12.87%和11.51%。中期建设主要集中在卢龙县中部和北部,燕河营镇中期可建设高标准农田的面积最大,为2 761.64 hm2,占卢龙县中期建设高标准农田的14.81%,蛤泊乡只有854.60 hm2,仅占卢龙县中期建设高标准农田的4.58%。卢龙县暂缓建设区域主要分布在卢龙县的西北部,以双望镇和印庄乡居多,分别为1 738.20 hm2和1 500.58 hm2,又以蛤泊乡为最少,仅占卢龙县暂缓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的1.40%。
通过综合评价高标准农田建设适宜性和稳定性,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可行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有效推动了基本农田建设过程中耕地的数量保护和质量管护。日后高标准农田的研究将就如何把建设和后期管护有效并且高效的结合,深入开展并严格执行,将会是高标准农田标准深化研究的主要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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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法制晚报》1月29日消息,2012年农业部将加大农业监测预警等信息进农家的力度,提升信息化服务“三农”的水平,将在全国开展“12316信息进农家”活动。
农业部将在今年的农业科技促进年活动中,组织各级农业部门的市场信息系统,依托“金农工程”、“三电合一”项目的建设成果,利用12316三农热线、农业信息网站、广播电视节目、手机短彩信服务平台等方式,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优势,结合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的应用,在全国开展“12316,信息进农家”活动,促进农业监测预警、农产品和生产资料市场监管、农村市场与科技信息服务等信息进村入户,指导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满足农民群众的个性化信息需求。
据悉,今年3月,农业部还将举办“12316,信息进农家”主题活动,全国统一的12316标识,动员号召更多的社会力量,加大信息进农家的力度,提升信息化服务“三农”的水平。
卫生部称将
清理1900项食品国标中强制执行的内容
据《北京晨报》1月31日消息,卫生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规划拟定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污染物、生物毒素、致病性微生物等危害人体健康物质限量、农药和兽药残留限量等食品安全基础标准制定、修订。
规划指出,到2015年基本完成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以及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内容的清理整合,解决现行标准交叉、重复、矛盾的问题。到2013年底,基本完成对现行1900项食品国家标准和3000余项食品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内容的清理。
国土部称我国今年将建亿亩
高标基本农田
据《法制日报》1月31日消息,今年我国将建设1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根据国土资源部印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规定,高标准基本农田建成后,应根据农用地分等定级规程开展耕地质量评定。
所谓高标准基本农田即在一定时期内,通过土地整治建设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主要是为国家粮食安全奠定坚实基础。按照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5年我国将建成4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2020年力争建成8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
大力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有效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切实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这几项任务,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重点,也是农业综合开发的重点。农业综合开发要有所为有所不为,集中资金办大事,突出重点抓关键。其中最重要的是建设高标准农田,这是保持粮食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的当务之急,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关键措施,也始终是农业综合开发的基本任务。粮食安全始终是关系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全局性重大战略问题。我国粮食的供需将长期处于紧平衡状态,保障粮食安全面临严峻挑战。农业综合开发二十多年的生动实践表明,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既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也走出了财政支持农业生产发展的一条新路子。
有人说,农业综合开发是公共财政照耀农业的一束最灿烂的阳光。二十年来,农业综合开发通过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为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同时,通过采取综合措施,实行田水路林山综合治理,提高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发展区域主导产业,有力地促进了项目区农业规模化经营,提高了标准化生产、机械化耕作、科学化种田和产业化发展水平,为推进我国现代农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
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增强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1988~2010年农业综合开发共投入资金4548.0亿元,投入资金70%以上用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累计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6.1亿亩,开展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433处,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5.6亿亩,新增和改善除涝面积2.4亿亩,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显著增强。
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1988~2010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新增主要农产品生产能力为:粮食1970亿斤,棉花37亿斤,油料100亿斤,糖料560亿斤。
农业生产能力的显著提高,为实现主要农产品由长期短缺到总量平衡、丰年有余历史性转变,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也为项目区调整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农业打下了比较好的基础。
提高了科技含量,有效推动了农业科技进步。在项目区大力推广优良品种和集成适用的农业技术,尤其是发展节水灌溉和旱作农业。积极开展农民技术培训,开展农业技术培训1.6亿人次,提高了广大农民科技种田水平。这些“点面结合”措施,既促进了项目区农业科技进步,又为提高我国农业科技水平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农业发展后劲奠定了基础。
“十二五”时期,农业综合开发要紧紧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促进农民增收,加大资金投入,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大规模推进中低产田改造,加快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努力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
多渠道增加资金投入。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投入大幅度增加。地方各级政府要将政策规定的配套资金全额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优先安排,足额到位。按照“农民自愿、量力而行、民主决策、数量控制”的原则,鼓励和引导项目区广大农民群众积极筹资投劳,并将项目区农民筹资投劳纳入村内“一事一议”范畴,实行专项管理。
认真编制并组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抓紧编制《全国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2011~2020年)》。同时,组织各地区按流域或灌区编制本地区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合理确定建设任务。根据不同区域自然条件,因地制宜探索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的投资和建设标准,明确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时间表和路线图。
推进资金整合和统筹。按照“统一标准、分类指导,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加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与其他各类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的统筹整合力度,通过土地整治、农田水利、科技推广等各项措施的集成投入,实现连片治理、整县推进、区域衔接,充分发挥资金整合后的集聚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完善资金和项目管理机制。完善和落实各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制度,建立覆盖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行和管护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加强资金和项目的全过程管理,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强化项目实施监督检查。严格按照农业综合开发招投标管理规定,规范组织工程招投标工作。要由具备资质的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实施全面监理,确保监理职责到位。全面准确地公示项目内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项目工程建设质量。
当前,整合资金建设高标准农田,一般是以县一级为平台进行项目和资金整合,具体动作不外乎以下三种模式:
(一)集中管理模式。即以县为单位,成立统一的项目建设综合协调机构,将资金集中管理使用,各部门共同参与,统一规划、统一实施。这种模式便于项目和资金的统筹,方便组织,能较好地体现政府意图,达到资金整合的最佳效果。但前提是需要一个强有力的组织管理机构作为支撑,不仅人员要相对固定,而且机构的负责人须具备很强的领导和协调相关部门的能力。反之,就难以保证各部门步调一致,造成部门职责不明,管理缺失,出现相互推诿、扯皮现象,不仅达不到整合效果,甚至还不如各部门各负其责。就现有条件看,这一模式执行难度较大。目前,各地均成立了由县一级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担任正、副组长的领导机构,并由相关部门牵头,抽调人员组建了临时办事机构。就短期或是某一项独立的工作而言,有一定的效果。但整合资金建设高标准农田是一项长期而且是非常复杂繁琐的工作,不仅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更需要一支稳定的队伍和坚强有力的领导作后盾。对于一个从各部门抽调人员组建的松散联合体和临时机构,显然不具备执行这种模式的条件。从农业综合开发的角度看,这种模式将大大削弱农发机构的管理职能,不宜提倡和推广。
(二)合作开发模式。即对不同来源渠道的资金,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根据各部门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按单项工程分派建设任务,两个或者多个部门在同一区域内协同建设。从目前运行情况来看,这种模式弊端较大。首先,合作开发的部门和领域有限。只有不同资金的使用范围相同,才能在同一地块实施项目,建立整合机制。其次,项目计划衔接难。由于各部门项目申报时间,申报要求不同,部门间申报的计划很难与所需整合建设的内容达成一致,即便是在申报环节达成了共识,也可能会因各部门申报要求的不同,在审批环节中被否定。第三,实施管理难。在同一地块,多部门协同建设,涉及施工单位不同、建设内容不同,施工时间、工艺、标准不同,相互影响不可避免,管理和协调难度大。就农业综合开发而言,这种模式的最大弊端在于将无法全面农业综合开发成果。以农发部门和水利部门整合为例,农发部门侧重于整合农田的整治,其中有相当一部分资金用于土地平整、机耕路、排灌沟渠的土方开挖、疏浚,配套建筑物等基础建设,资金投入多,承担责任大,项目效果最不易显现。相反,水利部门侧重的沟渠衬建设正是工程建设中的点晴之笔,最受群众喜爱,也最能体现其价值。如果长期这样合作,农发部门的声誉必然会受到影响。
中图分类号: :S2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0432(2014)-02-13-2
1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重要意义
“十二五”时期我国将在已有基础上再建成4亿亩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此举对于增强我国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加快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以及深化和扩展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管护内涵等具有重要意义[1]。我们应抓住机遇,迎难而上,把建成4亿亩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作为“十二五”时期农村土地整治的核心任务[2]。通过对项目区“山、水、田、林、路、村、人”综合整治,提高土地质量等级,达到旱能灌、涝能排,对确保农民收入稳定增长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按照贵州省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及《贵州省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贵州省百万亩土地整治工程规划》和《贵州省2013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选择贵州省赫章县德卓、河镇乡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申报项目区。本文立足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实际情况,以期对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提出参考意见。
2 项目区基本概况
赫章县位于贵州省西北部乌江北源六冲河和南源三岔河上游的滇东高原向黔中山地丘陵过渡的乌蒙山区倾斜地带,是毕节试验区“三大主题”发祥地之一。项目区所在赫章县德卓、河镇乡属于黔西北中山高原区,被列入国家西部生态建设地区农田整治工程备选区域。项目区地处东经104度15分22秒~104度20分39秒,北纬27度18分31秒~27度21分38秒之间,地貌类型属于高原丘陵地貌,处在山川之间的缓坡坝地上,平缓地向周围冲沟处延伸,具有明显的起伏变化界线,坝地方向受地质地形地貌河流构造的影响,受地形地貌构造控制,展布方向不一,地形相对起伏较大,项目区海拔在1995~2289.6米之间,平均海拔2142.3米,根据赫章县水资源调查和实地勘查分析,项目区水资源丰富。项目区农业总人口有9961人,但贫困人口就有1949人,其中少数民族贫困人口有718人。
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根据赫章县提供的二调土地利用现状图进行分类统计,项目区土地总面积1372.68公顷。其中:水浇地78.92公顷,旱地704.19公顷,果园0.66公顷,茶园11.59公顷,其他园地0.14公顷,有林地202.28公顷,灌木林地39.77公顷,其他林地18.15公顷,其他草地17.86公顷,公路用地12.00公顷,农村道路11.20公顷,河流水面47.41公顷,内陆滩涂0.12公顷,田土坎175.98公顷,裸地6.33公顷,村庄39.75公顷,采矿用地6.32公顷。
3 项目可行性分析
3.1 项目区基础设施与需要解决的问题
3.1.1 主要道路 从东至西北横贯项目区的“赫章县至威宁市”县道,从南至北的“河――奎”县道,全长为13.33公里,为项目区主要交通路线。项目区内的田间道路设施建设标准低,多为土质路面,遇雨天,路面积水,行走困难,影响农民田间耕作。田间生产主要靠村民行走自然形成的小路,不能用于农机的使用,农业生产不方便,增加了农业耕作成本。村庄公共道路宽度不够,多为断头尽端路,道路等级低、局部道路断面过窄,不足2米,道路系统不完善,给村民出行和田间耕作带来很大困难。
3.1.2 灌排设施 德卓河由东向西流经整个项目区,项目区灌排沟渠多为土质沟渠,多为农民自发挖掘形成,田间灌排设施严重不足,项目区灌溉与排水系统不完善。
3.1.3 解决措施 在田间道路工程上,改善项目区交通条件,完善项目区田间道路系统;在灌溉与排水工程上,增设斗渠、农渠和排水沟,对灌排工程进行统一的全面规划,灌溉与排水相结合,完善项目区的灌排系统。使项目区道路与灌排系统更加完善,建成旱涝保收地高标准基本农田。
3.2 项目区资金整合功能组装计划(多部门资金整合)
在保持现有资金渠道和用途不变的前提下,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为主体[3],更好发挥其引导和示范作用,聚合农村公路修建、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农村危房改造,以及以工代赈、扶贫开发、电力通讯等涉农资金,发挥资金整合的规模效应[1]。经过对项目区的实际调查和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得出相关部门配套资金情况有:项目区内县财政部门的《赫章县2013年度德卓乡中低产田改造项目》投资521万元,规划修建防洪渠6条,总长3300米,简易便道桥10座,机耕桥5座,排涝沟2800米,修建机耕道2条,总长2900米,修建生产便道4条,总长4300米。县水利部门的《赫章县2011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建设项目水利工程德卓乡德卓河防洪工程》已投资330.01万元对德卓村老街沟约1.2千米河段进行了整治。烟草部门的《赫章县德卓乡坝塘、水炉等村烟田土地整理项目》投资2139.95万元,进行田土坎归并,归并区域为67.01公顷,整修排水沟6436.3米,新建田间道3.5米宽5460.70米,新修2.5米防洪堤长18928.8米;新修河道拦坎36座。多部门资金的整合投入,为项目区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提供了资金和技术的保障。
3.3 项目区工程规划布局
项目区符合省、市、县的相关规划,并且与相关部门的投资建设不重复,在它们的基础上进行规划布局,最终形成通过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土地利用活动。使项目区形成路成网,田成方,田间道路与灌排设施齐全的高标准基本农田。
3.4 社会经济生态效益
3.4.1 社会效益分析 通过对田、林、路、村的综合建设整治,增加了有效耕地面积。建成的农田旱涝保收, 改善了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项目实施过程中能够吸纳当地剩余劳动力, 防止农村人口的外流。能够减轻当地的就业压力,维护了当地的社会稳定,增强了当地少数民族的团结。
3.4.2 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总投资预算为4265.96万元,按整理面积1008.82公顷计算每公顷投入4.23 万元。项目实施后将实现在整理耕地面积种植玉米和烤烟,一年一熟。通过经济效益分析计算,实施前项目区每年经济纯收入为854.90万元,实施后项目区每年经济纯收入为1210.7万元,每年净增产值355.80 万元。按还本年限法进行静态分析,预计投资回收期为12年。
3.4.3 生态效益分析 通过项目建设,修建防洪堤、排洪沟、蓄水池和沟堤等水利设施,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土地资源得到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有效地减少了水土流失,减轻了土壤侵蚀动力。促进了生态环境平衡、提高土地的再生产能力、加快项目区人民的脱贫致富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
3.5 项目实施措施的保障性
赫章县德卓、河镇土地综合整治片区建设实施有保障。为了保障项目实施,赫章县人民政府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形成了县政府主导、国土部门搭台、多个部门联动、公众参与、共同推进的责任机制,通过规划统筹,推动、引导项目科学有序进行。且赫章县国土资源局对该项目的现场进行了多次调研,并对本项目予以高度重视和支持。经前期调研,项目区农民渴望参与该项目,并希望尽早实施。
4 结论
研究表明,该项目有充分的建设技术保障,在贵州省重点投资的扶持下,同时通过多部门资金的整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密切合作,通过政府主导、国土搭台、部门联动、公众参与、共同推进的责任机制,项目的实施能得到充分的保证,因此赫章县德卓、河镇乡2013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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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天下粮仓”的河南,这样便捷轻松的劳作方式,正伴随着高标准粮田的迅速建设而成为常态。
确立粮食生产优势
所谓高标准粮田,是指“田地平整肥沃、灌排设施完善、农机装备齐全、技术集成到位、优质高产高效、绿色生态安全”的高标准永久性粮田。
从2012年开始,为推进国家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河南启动并实施了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工程,并规划到2020年在全省粮食生产核心区的95个县(市、区),建成6369万亩平均亩产达到吨粮以上的高标准粮田。
高标准粮田建成区内,田成方、渠相连、路相通、旱能灌、涝能排,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据了解,高标准粮田内,粮食产量通常比平均产量高出15%。
在粮食生产核心区建成一批亩产超吨粮的高标准粮田,首先有利于稳定粮食种植面积、提高单产、提升抗灾减灾能力,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河南农业与粮食生产优势地位。
其次,建设高标准粮田,有利于粮食生产实现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集约化发展,推进粮食生产现代化。
此外,高标准粮田还有利于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推动粮食生产方式转变;有利于协调农业劳动生产率、资源利用率和土地产出率同步提高,走数量、质量、效益并重之路,发展可持续农业。
“高标准粮田建设是河南加快粮食核心区建设,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举措。其目的就是为了实现保粮田面积、保粮食产量、保农民收益的‘三保’目标。”河南省农业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粮安天下,河南举足轻重。河南粮食产量占全国的十分之一,小麦产量占全国的四分之一。如今,高标准粮田的增产优势初步显现,特别是为河南粮食实现“十二连增”,使粮食产量登上1200亿斤台阶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河南省农业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2015年12月底,河南已经累计整合涉农项目资金465亿元,建设高标准粮田4602万亩,完成全部规划任务6369万亩的72%,取得了令人欣喜的成绩。
固守“天下粮仓”
走进新野县上庄乡高标准粮田建设项目区,随处可见农民春耕备种的忙碌身影,这里处处展现出春天的朝气,孕育着丰收的希望。2015年,新野县整合“小农水重点县”“千亿斤粮食”“土地整理”等涉农项目资金1.6亿余元,共建设完成10.95万亩高标准粮田,含7个万亩方、1个千亩方、1个百亩方。
通过高标准粮田建设,西平县平均每亩土地粮食产量达到600公斤,特别是近几年,虽然夏季干旱频现,但由于灌溉设施完整,粮食产量不减反增。
作为全国整建制粮食高产创建示范市,鹤壁市2015年42个万亩以上高产创建示范区小麦平均亩产达585.2公斤,创下多项全国高产纪录。
近年来,河南高标准粮田建设如火如荼,一块块高标准粮田就像精致的“小型粮仓”,布列在田野之中。
特别是鹤壁市、新乡市、滑县等在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措施得力,均形成了许多可推广、可复制的方法和经验。
2013年11月,河南省选取浚县、滑县、原阳县、长葛市、舞阳县、西平县为高标准粮田示范点,如今这6个示范点的田间工程已经在2014年相继完工,较好地提升了该地区的农业生产条件。
据悉,为了进一步加快高标准粮田示范点的建设步伐,2015年,河南又沿陇海铁路线,选择永城市、柘城县、民权县、兰考县等7个高标准粮田示范点。
“十二五”时期是河南“三农”发展的又一个黄金期,粮食生产能力有了根本性提高,摆脱了“两丰一平一歉”周期,稳居全国第一小麦大省。
可以说,过去的5年,河南“三农”发展精彩纷呈,突出成就可圈可点可赞,而其中粮食生产取得的成就更为引人注目。
5年来,河南粮食总产连续跨越1100亿斤、1200亿斤两个大台阶,实现历史性的“十二连增”,达到了1213.42亿斤,用不到全国1/16的耕地,生产了1/10的粮食和1/4的小麦,不仅解决了1亿河南人的吃饭问题,还能每年调出400亿斤粮食及粮食制品,成为名副其实的“天下粮仓”。
来河南调研时曾强调,河南粮食生产这个优势、这张王牌任何时候都不能丢。副总理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也指出,粮食一时多一点、少一点是技术性问题,但粮食安全是战略性问题,重农抓粮的劲只能鼓不能泄,任何时候任何情况都不能有丝毫大意和动摇。
新节点,新布局
今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站在这样的历史节点,河南在发展目标中提出的第一组数字就是“1300亿斤”,这一数字指的是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十三五”期间,河南要通过高标准粮田建设,确保粮食安全这个战略任务顺利完成。此外,“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也是一个重要而长远的国家战略,其目标就是要着力向耕地和农业科技要产能。
鉴于此,河南持续加大推进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工程,并明确了力争全年再建800万亩高标准粮田的任务,确保全年粮食产量稳定在1200亿斤左右。
为了确保高标准粮田相关基础设施更好地得以完善,河南还将持续加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快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和灌排泵站更新改造,组织实施好农田水利项目县和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加快末级渠系建设和田间工程配套,解决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防灾减灾能力。
当然,要想使高标准粮田能够最大限度发挥其效能,农业科技的作用也是不可或缺的。为此,河南特别组织实施了一批农业重大科技专项,力争在生物育种、农机装备、智能农业、生态环保等领域的关键技术上实现重点突破,不断健全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并加快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力求在玉米、花生收获和水稻机插上实现突破,力争2016年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8%。
除此之外,河南今年严抓高标准粮田保护条例的贯彻落实,切实加强对高标准粮田区域内的土地、道路、电网、水网、林网、气象等公共设施的维护管理,切实加强耕地建设与保护,对违反条例、破坏高标准粮田的行为要严肃处理。
补短板,再接再厉
过去5年,河南在高标准粮田建设上的成就可圈可点可赞,但不可否认的是,仍存在着一些亟须解决的问题,比如在建设标准、设施配套和管护机制上等,都需要取长补短,再接再厉。
2017农业惠农政策类型有:一是优惠类政策。
(1)税收优惠: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可按13 %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2)用水用电优惠:
规模化生猪、蔬菜等生产的用水、用电与农业同r;
电力部门对粮食烘干机械用电按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从低执行的政策。
二是补贴类政策。
国家给予农村合作社的补贴政策有土地流转补贴、贷款补贴、购农机补贴、种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农业保险补贴、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退耕还林补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等。具体项目的申报还要根据各省市的具体情况有些不同。全国很多地区对合作社土地流转有补贴,比如浙江新昌县对流转土地种植水稻1.33 hm2(蔬菜2 hm2、其他3.33 hm2)以上给予经营业主和流出户一次性奖励每公顷2 250元。
根据财政部去年年中的《农业综合开发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指导意见》规定,要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高标准农田的支持力度。要求在试点阶段,主要选择高标准农田建设年度项目区域范围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扶持,对个别流转耕地面积较大的,也可以在项目区域范围以外单独立项扶持。降低合作社等申报主体成立时间和单个项目治理面积等“门槛”,简化项目申报程序;探索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多种扶持方式;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按照谁申报、谁实施、谁管护的原则,将项目建设和管护权一并移交;扩大资金使用范围,财政资金除用于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外,还可对育秧设施、粮食晾晒烘干设备、仓储物流、农机具库棚等配套设施进行适当补助。继续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财政补助,形成资产交由农民合作社特别是土地股份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持有和管护试点,扩大试点范围,跟踪试点成效,及时总结经验。建立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使用、管护一体化的新机制,保证农业综合开发建设成果长期发挥效益。
鼓励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贷款、融资担保等方式获取资金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发展生产技术先进、经营规模适度、市场竞争力强、生态环境可持续的现代农业。对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贷款,中央财政予以贴息。拓宽融资渠道,除政策性银行外,把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贷款也纳入贴息范围。允许采取银行贷款、财政补助、自筹资金“三位一体”、贷补结合方式,吸引金融资金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加快建设进度。
三是涉农项目扶持类政策。
另外,在专项扶持类方面,国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也有扶持。国家农发办在《关于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试点的意见》规定,积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单个项目申报实施面积,原则上农民合作社试点项目平原地区不低于33.33 hm2、丘陵山区不低于20 hm2,对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每公顷土地财政资金补助不超过22 500元。
在产业化项目的扶持方面,国家农发办68号文件对项目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2016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原则上要符合《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2016-2018年)》,主要包括: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畜禽水产养殖等种植养殖基地项目;粮油、果蔬、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农产品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包括财政补助项目和贷款贴息项目。财政补助资金使用范围依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60号)有关规定执行。鼓励各地采取“先建后补”的管理方式。
但是,对申报项目的合作社也设立了相应门槛:要求具有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具备相应的项目建设和经营管理能力,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有关规定,产权明晰,章程规范,运行机制合理,持续经营一年以上,财务管理比较规范,示范带动作用强。
农业部等7部委决定,对适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的涉农项目,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申报范围。涉农项目扶持类政策的扶持资金力度大,覆盖范围相对较小,需要在项目通知后申报争取。我国专项扶持里涉农项目比较多,比如:农业综合开发贷款贴息项目,要求单笔贷款不低于100万,不高于6 000万。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土地治理项目,扶持资金80万-160万。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集中供气等沼气工程项目,扶持资金20万-80万。“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项目,扶持资金100万左右。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财政补助项目、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和“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扶持资金龙头企业100万-300万,合作社50万-150万。
引言
高淳地处江苏省南京南端,拥有先天的山湖资源,具有江南典型的生态特征。作为一个传统的农业区,曾被列为国家商品粮基地、商品油基地。但随着多年的农业发展,由于粮食生产的整体效益提升不明显,高淳区农业结构发生了较大的调整,特别是粮食生产呈现了一些新变化。为此,通过分析高淳区粮食生产的现状和存在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1粮食生产现状
1.1粮食面积逐年减少、单产稳中有升
高淳区“十五”以来(2001~2015年)平均粮食种植面积39.62万亩、亩产503.4kg、总产19.95万t,其中:水稻种植28.96万亩、亩产574.1kg、总产16.63万t。稻谷为高淳区的主要粮食作物,总产占粮食总产量83%。2015年粮食种植面积为29.67万亩,亩产526kg,其中:水稻种植面积21.38万亩、亩产593kg,粮食单产包括水稻单产保持了稳中略升的态势,增产增效的基础得到有效夯实。
1.2规模化生产水平明显提升
自1981年农村实行起,粮食生产从村组集体生产转为一家一户生产。多年来,随着农村劳力逐步外出打工,农村责任田又逐渐向种田能手流转,演变成家庭承包户与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多种形式并存的格局。据初步调查,目前高淳区种粮面积50亩以上的规模经营总户数182户,主要集中在东部丘陵山区的桠溪和东坝镇,规模经营面积5.9万亩,约占全区种粮面积的三分之一。其中:种粮大户110户、种粮家庭农场62户、种粮专业合作社6户、种粮农业企业4户。种粮经营规模主要集中在100~300亩,规模增效的示范作用逐步体现。
1.3农业基础设施有效改善
围绕农业生产制约因子,高淳区紧抓各级支农政策契机,大力进行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土地整治、耕地质量提升、高标准农田、农田水利、水稻生态补偿等项目建设,不断改善粮田基础设施条件,截止2016年全区建成高标准农田38.7万亩(部分已发展为水产养殖),全区高标准农田面积占比达到了63%,为节本增效实现粮食高产稳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4机械化生产水平逐步提高
近年来高淳区积极落实购机补贴政策,不断推进农机技术推广,强化农机技术人员培训,着力优化农机装备结构,逐步提高机械化水平。2016年,全区购买各类农机具93台(套)。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户、农民合作组织达48个,享受补贴资金114.4万元。2016年全区机耕、机插、机防、机收农业机械化水平达到82%。特别是在粮食烘干项目政策的大力扶持下,结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积极实施,高淳区粮食烘干机具推广取得突破性进展,据统计,2016年全区新建粮食烘干中心11家,新增粮食烘干机具57台,同比增长93.4%,粮食烘干机具总保有量达到118台,经测算全区目前产地烘干能力已达43.7%,比2015年同比增长23.7%,烘干能力取得突破性提高,为粮食及时收仓减损增收及创建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区打下坚实的基础。
1.5农业科技服务成效逐步凸现
近年来,高淳区坚持强化农业科技投入,不断加大科技示范推广力度和基层服务体系投入,大力推进“科技入户”工程,切实利用省农委农技耘APP及职业农民培训等平台,把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创业致富经验、市场信息、国家省市农业政策等及时送至农民手中,2016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达48%。测土配方施肥、统防统治、秸秆还田等高产创建技术得到有效示范。南粳46等优质稻米、小麦新品种得到有效推广,为粮食提质增效提供了技术保障。
2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2.1粮食种植面积不断减少
2001年高淳区粮食种植面积为42.35万亩,到2015年粮食种植为29.67万亩,2016年粮食种植面积只有28.25万亩,下降了14.1万亩,平均每年下降0.88万亩左右。一是由于粮食生产的整体效益偏低,加上农资、人工、机械等价格不断攀升,农民种田两季,不如外出务工一月,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大打折扣;二是近年来围绕结构调整发展高效产业,高淳区水产养殖、经济林果等产业得到迅速发展,不断“蚕食”粮食生产规模。
2.2耕地质量水平有待提升
由于高淳区圩区及水源较多、较为平整的山区田块大都发展为水产养殖,导致高淳区整体粮食高产农田比重下降。长期“重化肥、轻有机肥”,过去一段时期家庭承包户施肥结构不合理,导致土壤养分失衡、土壤肥力、有机质和土壤耕层厚度下降,在一定程度上也降低了高产农田的比重。
2.3规模经营风险不断加大
由于高淳区目前水产养殖等土地流转费用逐年攀升,导致目前粮食生产用地流转费用也水涨船高。目前,山区粮食生产土地流转成本一般700元/亩左右,有的1000元/亩(半山半圩与水产养殖区毗邻地区)以上,还有不断上升之势。种粮大户虽然通过规模化、机械化来降低成本实现利润的提高,但由于规模有限,品牌效应难以发挥,优质高价无法彰显,导致整体收益甚微。特别是目前实际粮食销售价往往达不到国家的收购保护价,加上不可控自然因素,多年的盈利可能会被一年的亏损扯平,如果粮价连续偏低,高淳区种粮户经营信心受损、效益风险也将进一步加大。
2.4基础设施配套瓶颈需政策突破
目前各级惠农政策不断加力,特别是农业生产的基础设施投入力度越来越大,如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对解决粮食生产制约因子建成高产稳产粮田、实现粮食安全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但由于项目部分政策的限制,如国家高标准农田规定粮食面积需在50%以上,市级高标准农田规定粮食面积需在70%以上、且不可与国土的土地整治项目区重叠。根据高淳区目前产业现状,西部圩区高标准农田项目无法申报;东部丘陵山区由于高低落差较大、大量土方费用项目不予支持,造成这些区域基础设施改善进展缓慢,同时高标准农田建设考核的作用难以发挥。
2.5公共品牌建设需集中发力
由于受土地流转价格高、融资难度大、整体效益不高、自然风险大等因素的影响,高淳区粮食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总量还不多,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水平还有待提升。尽管高淳区有着优越的自然生态环境,但粮食生产的生态优势、质量优势转化为市场竞争的价格优势还没有得到充分体现,表现为品牌不少,但影响力不够;家庭承包户直播现象还较为普遍,种植精细化管理规范生产还需提升。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依托区域资源优势,大力推进区域公共品牌建设,提升高淳区粮食的整体竞争力,实现粮食的可持续生产。
3对策
3.1着力加强对耕地质量的保护和提升力度,以提质增效促增收
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耕地质量提升等项目。大力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实施合理轮作和间作套种,减少农业耕作对土壤层的破坏。鼓励和引导种粮户采用秸秆还田、种植绿肥、增施有机肥等土壤改良技术,固氮肥田,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平衡土壤养分。推进农机深松作业,通过耕作层深松耕,加深耕作层,改善耕地理化性状,增强耕地保水保肥能力。开展耕地质量级别评价与监测,控施化肥农药,减少不合理投入数量,加快耕地质量的提升,进而提升粮食生产的质量和产量,实现绿色可持续生产。
3.2着力加强对粮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以规模经营促增收
调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粮食生产的积极性,重点抓好以家庭为单位的家庭农场的培育和壮大,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适度规模经营,在粮食保险、信用借贷、土地流转、机械购买、资金奖励和技术服务等方面对粮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帮助和扶持。政府要加大投入和补贴,完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让粮价保持在合理水平,降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粮食生产风险。鼓励和吸引更多的新型经营主体从事粮食生产,实现粮食规模生产和效益的进一步提升。
3.3着力加强科技服务组织力度,以完善服务促增收
在资源有限的条件下,稳粮增收、提质增效还必须靠提升科技服务来实现,要由依靠资源和物质投入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劳动者素质提高上来。要强化农技推广队伍建设,逐步完善农技推广队伍,防止农业人才队伍出现年龄断层,增强农技推广服务的连续性。进一步加大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推广应用,把现代科技成果、新商业模式引入到粮食生产中,提高粮食生产科技进步贡献率。加强粮食科技服务创新,大力推广粮食绿色增产模式,努力提高农产品的单产和质量,全力做好粮食生产科技服务工作,助推粮食生产。
3.4着力加强财政资金支持力度,以提升合力促增收
积极争取各级支农政策及资金支持,鼓励和推进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发力,围绕粮食生产基础设施配套,综合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提升、水利配套等项目,实现土地平整、设施配套、耕地质量提升、生产保障同步推进,避免出现水桶短板效应,导致财政支农资金的效益得不到完全发挥。
[中图分类号]F3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36X(2014)01-0072-03
黑龙江是我国著名的粮仓,农垦企业在该省农业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黑龙江土地辽阔而肥沃,但生产季节紧,局部地区存在旱涝不均的现象。通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改造土壤障碍因素,强化农业设施保障,对促进黑龙江农业发展及确保主产省的粮食安全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十一五”期间黑龙江农垦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情况
(一)农业综合开发从广度和纵深全面推进
在国家严格控制项目县增加的大背景下,垦区项目农场数量仍持续增多。到“十一32”期末,黑龙江垦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场数量由“十五”期间的66个增加到74个。对规划治理任务已经完成的5个项目农场进行了等量进出的适时调整,优化了项目农场的布局,越来越多的职工群众享受到农业综合开发公共财政的阳光。与此同时,“十一五”期间,垦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投入保持平稳上升的趋势,资金投入比“十五”期间增加了17%。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已成为垦区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发展现代农业的持续稳定和重要的投资来源,为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产品生产能力、发展产业化经营和推广农业新技术提供了重要保障。
(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
“十一五”期间,黑龙江垦区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共完成治理面积30.45万公顷。其中,改造中低产田22.07万公顷;建设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项目12个,治理面积1.2万公顷;建设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9个,治理面积3.46万公顷;建设黑土区水土流失治理项目5个,治理面积3.694万公顷;建设良种繁育基地项目5个,基地面积2467公顷。通过这些项目的实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明显加强,有效地改善了项目区的农业生产条件,显著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了“旱涝保收、高产稳产、节水高效”的建设目标。“十一五”期间垦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新增粮食生产能力3.825亿千克。
(三)推进了垦区农业产业化进程
黑龙江农垦在确保粮食稳定增长的同时,把农业结构调整列入农业综合开发的重要内容,重点扶持了优质水稻、高油大豆、专用小麦等优势产业的发展,为北大荒米业、九三油脂、北大荒丰缘麦业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优势农产品基地19.47万公顷,占中低产田改造总任务的88.2%。同时,积极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优质高效特色种植、畜牧养殖和农产品加工等区域主导产业,共建设和扶持产业化经营项目115个。其中,围绕总局确定的发展畜牧业这一主导产业,农业综合开发连续对完达山乳业、北大荒肉业和北大荒牛业等龙头企业的奶源、生猪和肉牛生产基地建设进行大力扶持。共建设高标准畜牧养殖小区59个,其中,奶牛养殖基地30个、生猪养殖和繁育基地16个、肉牛养殖和繁育基地13个。通过农业综合开发的扶持和带动,垦区形成了一大批各具特色,生产、加工、流通各个环节相互配套的农业优势产业,促进了垦区农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了农业产业化进程,推进了垦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四)农业协调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十一五”期间,黑龙江垦区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用于科技推广的投资为8046.28万元,培训职工8.15万人次,示范推广新技术22余万公顷次;重点推广新品种、良种繁育、测土配方和科学施肥以及农业高产综合配套技术多项农业科技成果,强化了对项目区职工的技能培训,促进了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农业新技术的推广普及,提高了职工科技素质和科学种田水平,并带动了垦区科技水平的提高。同时,垦区农业综合开发始终坚持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保护生态环境有机结合起来,围绕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项目建设,营造大批农田防护林、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通过治理,大大缓解了项目区水土流失,增强了土壤保水保肥能力,提高了林木覆盖率,美化和保护了项目区的环境,为项目区农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五)农业综合开发影响日益扩大
“十一五”期间,黑龙江垦区农业综合开发强化了对项目和资金的精细化管理,使垦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走上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轨道。一是严格控制开发范围和开发规模,并强化对项目农场的动态管理。二是严把评审立项关,切实提高项目选择的准确性。三是加强质量管理,全面推行项目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项目资金公示制和检查验收制。四是严格对资金的监管,切实做到按“三专”规定管理财政资金,严格执行场级报账制和资金的使用审核、批准和审计制度,确保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安全高效运行。五是加强基础工作,细化档案管理。六是抓好项目运行管护制度的落实,确保已建成的工程长久发挥效益。
二、黑龙江农垦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整体水平不够平衡
1.项目科技含量仍然偏低,农业高新技术项目少。
2.部分农场项目资金安排比较分散,建设重点不突出,工程质量标准低,效益不明显。
3.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项目较少,如二龙山农场至今只建设了0.2万公顷高标准农田,仅占农场耕地的7%。
4.农业产业化项目缺、投资少、配套比例较大。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资金缺口较大。
(二)个别农场在资金投入上过分依赖中央财政资金,自筹配套资金不能及时足额落实到位
1.农民筹资投劳任务落实难。随着农业综合开发投入的增大,同时自筹资金的比例也在增长,农民收入增长比例相对较少,极大地制约了农户再生产能力的提高。
2.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民筹资投劳要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农业综合开发的筹资规定与农村税费改革政策的矛盾很难协调,而随着农村大量劳力外出务工,农业综合开发投劳计划在实际操作上完成困难。
(三)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量相对较少,渠道还不够宽
1.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资金量与黑龙江农垦的重要性和贡献率不相称。
2.由于企业发展的需要,很多企业合并重组成立集团公司,由多个法人合并为一个法人。但项目只按法人申报和批准,每个法人只能承担一个项目。
3.项目指南规定一些专项只对企业开放,限制科研单位对项目的申报。
(四)机构和队伍建设与农业综合开发需要不相适应
1.项目区人员虽已基本配置到位,但由于人员调整和调动,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2.农发基层管理机构人员少,不够健全,设备落后,急需引进人才,健全机构,购置设备。
三、关于加强黑龙江农垦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思考
(一)巩固和加强国家商品粮基地建设
继续把稳步发展粮食生产作为建设现代农业的首要任务,重点加强国家粮食核心产区和后备产区建设,优化品种结构,改进品种质量,在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行动中发挥重要作用。一是加强原种扩繁和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提高主要农作物的供种能力。“十二五”期间,黑龙江垦区根据主要农作物种植发展的需要,规划建设水稻、大豆、玉米、马铃薯等主要作物原种扩繁和良种繁育基地项目10个。二是继续坚持以中低产田改造为重点,强化农业发展基础支撑。“十二五”期间,黑龙江垦区规划改造中低产田330万亩。三是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建设,提高高产稳产农田比重。“十二五”期间,黑龙江垦区将集中资金,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7.6万公顷。四是充分利用垦区水土资源,加快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步伐。“十二五”期间,黑龙江垦区计划对已建成的中型灌区进行节水配套改造,规划改造0.33万~2万公顷重点中型灌区15处,设计灌溉面积7.07万公顷;规划改造0.067万~0.33万公顷一般中型灌区40处,设计灌溉面积6.8万公顷。五是加强东北黑土区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建设,促进垦区农业可持续发展。“十二五”期间,继续对水土流失严重的农场进行治理改造。
(二)坚持以中低产田改造为重点,强化农业发展基础支撑
逐步提高中低产田改造投资标准,突出抓好以农田水利为主要内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通过采取水利、农业、林业、科技等综合措施,改善项目区农业生产基本条件,增强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把中低产田建成旱涝保收、高产稳产、节水高效的标准化农田。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建设,把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项目建设成为田地平整肥沃、水利设施配套、农业基础完备、农机配备先进、田间道路畅通、林网建设适宜、科技先进适用、优质高产高效的示范区,发挥农业综合开发的示范作用,扩大农业综合开发的影响力。加强东北黑土区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建设,通过加强建设小型水保工程、种植水土保持林、治理冲刷沟、改变垄向、保土耕作、保护性耕作等措施,提高植被覆盖率,减少土壤侵蚀量,提高水资源涵蓄量,控制水土流失面积,创造生态条件,保护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成果。
(三)加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投入力度,降低自筹配套资金比例
黑龙江垦区地处粮食主产区,是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基地,粮食商品率高,发展粮食生产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和潜力。垦区现有中低产田近1600万亩,每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只能安排改造中低产田50多万亩。治理改造的步伐跟不上农业快速发展的要求,在中央强调对粮食主产区进行重点支持的情况下,建议进一步加大对黑龙江垦区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资金扶持力度。国家已出台惠农政策,取消了粮食主产区和产粮大县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县级自筹配套,由省级财政列入预算。由于黑龙江等中央直属垦区没有地方财政,享受不到这一惠农政策,再加上垦区在特殊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企业办社会情况,企业负担仍然较重。建议国家考虑垦区的特殊性,降低自筹配套资金比例,中央财政资金与自筹配套资金的比例降到1:0.2。企业自筹资金部分实行任务书目标管理,不列入招投标计划,不纳入财政资金预算,免开税收票据,由企业建账管理。
(四)增加农业综合开发事业费,加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
国家农发办自1999年核定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农业综合开发事业费,该项事业费由总局和管理局两级农发机构人员使用,现有管理人员约70人,截至2012年已长达13年没有增加额度。该项经费与目前黑龙江垦区机构人员以及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规模不适应。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目前有项目农场74个,分布9个地市的65县(区),东西跨度900公里,南北跨度1100公里,管理范围较大,管理费用较高。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规模也在逐年增加,管理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无论是数量还是资金规模都在逐年增加。随着农业综合开发两级管理人员的扩充及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规模的扩大,现有的农业综合开发事业费远远不能满足工作管理需要,建议增加额度。
(五)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近几年来我市农业综合开发始终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观,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创新农业综合开发的发展思路,围绕“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统筹兼顾”的科学发展要求,不断推进市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对我市农业发展做出一定的贡献。
1、积极争资跑项,不断增加全市农发项目资金投资规模。近几年,我办主要领导通过积极“跑部跑省”,为争取了更多的农发项目资金投入到全市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中。2011年全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争取中央资金6050万元,2012年争取中央资金达到10143万元,首先突破亿元大关,比上一年增长68%,2010年争取中央资金10968万元。
2、强化项目管理,不断提升全市农发项目管理水平。我办围绕项目管理规范的要求,在项目管理上下功夫,积极强化和完善农发项目管理,一是突出项目前期管理,大力推行项目竞争立项制和专家评审制,择优选择农发项目;二是注重项目过程管理,严格实行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施工图纸审查制,确保项目工程质量和效益;三是规范项目资金使用,全面执行县级报帐制和单项工程决算审核制,保障项目资金安全;四是强化项目建后评价及管护,实行分阶段验收制和工程建后管护制。这些工作有力促进了全市农发工作水平的提升,确保了我市农发项目工程质量和长久效益。
3、狠抓理念创新,不断健全全市农发项目管理机制。为推动我市农业综合开发事业发展,我办积极开拓创新,在创新中不断总结、完善和提高,不断创新农发项目管理理念,一是通过制订相应的操作流程图和一系列完善的制度和措施,全面推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规范化管理机制。二是通过引入企业绩效管理考核制度,全面推进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绩效管理机制。三是借鉴相关行业建设标准,制订出统一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技术规定、预算编制规定和典型工程图集。
4、加强项目建设,不断完善全市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我办主动把土地治理项目、产业化经营项目、科技推广项目有机结合起来,不仅加强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建设一批高标准农田,同时积极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扶持优势农产品,有力推动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2011-2012年,共完成中低产田改造任务28.87万亩,其中建设高标准农田57片,面积8.8万亩,新建及除险加固小型水库89座,新建和维修拦河坝陂42座,排灌站52座,衬砌灌排渠道776公里,新建机耕道224公里,购置农业机械134台套,农民技术培训2.42万人次。共扶持了大米加工、畜禽养殖、茶油加工等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14个,对9个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进行贴息。
二、问题及建议
1、继续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资力度。尽管我市农业投资逐年增长,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不断完善,建设了一批高质量、高标准的示范农田,但是我市农业生产条件较薄弱、农业现代化程度不高等制约影响还存在,全市519万亩耕地中,高产稳产田还不到全市的五分之一,还有390多万亩中低产田需要提高改造,不少农田基本建设严重滞后,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不强,靠天吃饭的状况仍未从根本上改变,农业产业化发展还在起步阶段,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和带动能力的龙头企业偏少,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用于完善农业灌溉、生产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扶持壮大一批有影响力的产业化龙头企业。因此,建议加大向上争取农业投资项目的力度,争取更多项目资金投入到我市农业生产和发展中去,按照强基础、保稳定的原则,继续以中低产田改造为主,加大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重点建设好高标准农田。与此同时积极将农田建设与优势产业相结合,进一步扶持壮大我市优势农业产业,实现藏粮于田的目标,促进农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统筹整合支农投资项目资金。目前我市各类国家财政支农项目的资金来源和项目管理来自多个部门,其管理模式也不尽相同,但很多资金的投资范围和建设内容相似,如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商品粮基地建设、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都是投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由于项目管理来自多个部门,往往容易出现项目重复建设、多头申报、投资分散、虚列套取等资金浪费、投资效益低下甚至引发腐败问题的情况。要改变这一现象,必须由上级通过立法或出台行政法规,从根本消除国家权力部门分割、分块管理、政出多门的弊端。建议组建农村公共事务管理委员会,为各级政府的组成部门,将农业综合开发、国土整理、小农水、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道路建设、人畜饮水工程、农业产业化等各类支农项目资金统一整合在一起,形成拳头,集中力量办大事。在统一管理机制没有建立之前,建议部门之间加强协调沟通,形成优势互补,尽管避免重复建设、多头申报、投资分散等现象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