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16 10: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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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及工业、交通、水利工程、城市基础设施等用地需求,加大土地申报力度,力争新增建设用地2000亩,其中:工业用地1500亩(重大项目建设用地500亩、一般性工业用地1000亩),城市建设及商住用地500亩;实现土地收益1.6亿元;继续大力实施“造地增粮富民”工程,全面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目标,全面实现耕地整理1500亩,新增耕地1500亩,新增土地储备500亩,盘活存量及清理闲置土地300亩,全面落实工业用地招拍挂制度;实施“金土工程”,建立办公自动化系统,进一步强化国土资源监管工作,治理整顿整合矿产资源秩序,规范用地及矿产资源管理,实现矿产资源收益2000万元以上。
二、工作措施
(一)全面完成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科学合理规划用地
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积极服务新建设。今年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充分满足县域经济发展用地需要。科学合理规划用地,进一步强化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依照规划把好项目用地预审关,统筹安排各类建设用地,加强农村宅基地规范化管理,积极支持新农村建设,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确保城市建设总体规划顺利实施。
(二)积极做好用地申报和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确保经济发展用地需要
一是积极做好各类建设用地报批工作。用足用好用活土地政策,全力争取上级用地计划指标和重点建设项目,开辟建设用地新空间。对符合立项标准的建设项目,力争挤进省里的项目笼子,使用上级用地计划指标,增加我县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减轻县内用地指标压力。根据我县2008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依法组织农用地转用、土地报批。今年拟报批用地2000亩,其中:工业用地1500亩、城市建设及商住用地500亩。二是大力推进土地整理项目的实施,完成全县“造地增粮富民”工程项目的验收。按要求认真做好国家投资的艾城镇土地整理项目施工的监督指导,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今年拟向省国土资源厅申请耕地开发规模1500亩,并积极做好申报立项,争取早日实施,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三)进一步强化土地储备功能,积极盘活存量及清理闲置土地
进一步完善土地收购储备制度,不断强化土地储备功能,做到“一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按照“严格控制增量、盘活存量、管住总量、集约高效”的原则,积极运用政策、行政、经济手段,收回、收购包括工业用地在内的一批闲置和低效率利用的土地,增强政府调控土地市场、科学配置土地资源的能力,积极盘活土地资产,缓解经济发展需求和土地资源紧缺的矛盾。今年力争新增土地储备500亩,盘活存量及清理闲置土地300亩,为我县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用地保障。
(四)切实加大耕地保护力度,深入推进土地市场建设,发挥土地最大的效益
继续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特别是对基本农田的保护不动摇。严格落实耕地占用补偿制度,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和基本农田总量不减的目标。进一步加大对违法用地和破坏耕地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加强耕地保护,坚持守住基本农田这条红线决不能逾越。
有效地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坚决执行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制度,严格执行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规范完善工业用地招拍挂和工业园区入园企业供地程序。加强对房地产用地总量的控制,注重房地产供地结构。严格控制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的审批,严格规范农民建房,坚持“一户一宅”;坚决杜绝城市规划区、景区及国道两侧违法用地建房现象。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全面推进国土资源有偿使用。有效地推进土地资源的市场配置,保障土地供应,促进经济发展。进一步规范健全经营性用地的公开交易制度,切实搞好城市土地资产经营,实现土地收益1.6亿元。着重开展推动乡镇国有土地招拍挂出让工作,不断加强政府对乡镇所在地国有土地资产经营管控,为地方财政增收创造条件。
(五)切实加强矿产资源管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按照“依法调查、依法解除合同、依法申请探矿权、依法开采、突出重点、有序开发”的原则,全面完成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规范的各项任务。大力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全面整治矿业小、乱、散和资源粗放型经营,实现从单纯开发型转向规模效益型,从简单加工型转向精深加工型,延长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和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做大做强矿业经济,重点抓好金属钒矿区的整合工作。向省国土资源厅申请暂缓我县境内探矿权审批工作,加快我县矿业公司成立运作的步伐,摸清全县矿产资源分布和开采情况,抓紧制定出台全县矿产资源治理整顿整合工作方案,确保3月底前开始组织实施矿产资源整合工作,实现矿产资源收益2000万元以上。严格执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加强矿业权出让管理,规范矿业权出让行为。打击无证开采、越界开采、乱采滥挖、以采代探的违法行为,规范我县矿产资源开采秩序,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维护正常的矿业秩序。不断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储量动态监测,按季足额征缴矿产资源补偿费。积极配合做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防治体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坚持汛期巡查制度,严格岗位责任制,及时发现地质灾害险情,切实加强对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监测,引导群众采取避让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受损失。
建立健全镇国土资源联合执法监管制度,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保障科学发展的新机制为主线,以强化国土执法监管为基础,以及时预防和制止各类国土资源违规违法行为为重点,以保护节约资源、保障支持发展为目标,全面建立辖区全覆盖、事前事中事后紧密衔接、相关部门密切协调配合的监督管理制度,巩固和扩大土地动态巡查成果,推动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国土资源联合执法监管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决定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国土资源联合执法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镇国土资源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三、目标任务
本着预防在先,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的原则,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和便于操作实施的要求,加快建立辖区全覆盖、事前事中事后紧密衔接、相关部门密切协调配合的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国土资源管理的共同责任。
1.在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预防方面。重点建立健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岗位责任制、动态巡查责任制度、执法监察督查制度、违法案件举报受理制度、有奖举报制度、村级国土资源信息员制度(主要内容包括信息员工作职责、巡查报告、矛盾纠纷调解、月例会、联络、学习培训、工作守则、年度考核等制度,统一规范信息员“五个一”制度)、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2.在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制止方面。重点建立健全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制止机制、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定期报告制度、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信息移送制度、联合执法制度、国土资源工作制度、国土资源行业性人民调解制度。
3.在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方面。重点建立健全违法案件查处程序制度、违法案件分级查处和报告制度、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督办制度。
一、注重高效服务,进一步保障全区经济发展水平
(一)加快规划修编,优化用地布局。按照省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的要求,倒排时间,加快推进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确保在今年上半年全部通过省级审批,确保年度项目用地得以顺利报批。
(二)积极沟通协调,争取增量指标。及早谋划、争取主动,与区点供办等相关单位组织好材料,争取能将项目列入省级计划;主动与市、省等上级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争取理解和支持,积极寻求计划外用地指标,确保区2011年蓝皮书内重点用地项目能够顺利实施。
(三)强化项目推进,集聚城乡用地。各中心所要紧密配合,根据本镇发展规划,及早拿出挂钩项目实施预案;局耕保科要及时根据各镇上报的方案,做好项目入库和拆旧建新方案编制工作;收购储备中心要及时跟进,在督促各镇加快推进项目的实施基础上,加快农村土地整治平台、土地收储平台和指标调剂市场的建设。邹区、礼嘉、横山桥等所要紧密关注和积极配合本镇“万顷良田”建设项目的实施。通过挂钩项目和“万顷良田建设”项目的推进,力争年内能完成3000亩以上的拆旧任务,逐步将农村分散、低效利用的建设用地集中归并,周转到集镇区或工业集中区集聚利用,基本解决乡镇重点项目的用地的需求。
(四)加快存量盘活,推进节约集约。结合企业的转型升级,把存量建设用地盘活作为今年全局工作的一项重点和亮点。同时要加快区地理信息系统建设,着重建设土地利用现状综合信息平台,为盘活工作提供数据信息的支持;要依靠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推动,建立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交易平台,力争年内通过“腾笼换凤”、“切割瘦身”、“退二进三”的形式,盘活存量土地5000亩以上。
(五)及时完善机制,用好新增计划。认真按照省、市、区相关文件的规定,严把新增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关和供地关。切实履行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的职能,依照全区当前实施的商业建设项目联合竣工验收制度,逐步建立起工业用地项目联合验收制度。做到早期实地放样,确立建设项目四址范围;中期现场巡视,督促用地单位按期施工;后期竣工验收,准确核发土地使用权证,防止移位用地、少批多建、多批少建现象的发生。杜绝违法用地,减少资源浪费。
二、注重机制创新,进一步落实保护耕地责任制
(六)广泛宣传,营造保护耕地的氛围。一是充分利用“4.22地球日”、“6.25土地日”等契机,有重点地组织开展现场咨询和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二是借助于区内媒体和网络,以新闻或专题的形式让群众了解全区土地利用的实情;三是充分利用现场办公和土地执法巡查等时机,面对面地向基础干部和用地单位讲解用地政策。通过广泛的宣传、营造氛围,让保护耕地这条国策深入人心,并转化为实际行动。
(七)明确职责,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作为耕地保护的职能部门,各中心所要按照分片负责、责任到人的要求,把耕地保护的职责落到实处。区政府将与各镇政府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凡辖区内发生违法占用耕地行为,且阻止不及时、处置不到位的,在年末考核时一律取消该单位及其负责人评优的资格;情节严重的,免去其单位负责人的职务,并调离原工作岗位。
(八)落实项目,有效补充耕地面积。各中心所要对辖区内土地后备资源进行认真排查,及早将可复垦资源立项、申报入库。相关职能科室和各中心所要组织、督促、指导有关镇、村及早推进项目的实施,确保年内全区补充耕地面积1000亩以上。
三、注重长效管理,进一步强化土地执法监察工作
(九)要勤巡查,早报告。依托已建立的土地执法动态巡查网络,各中心所(土地执法监察中队)要每日组织对辖区巡查两次,局执法大队要对重点区域加强督查,确保动态巡查工作到边到位,不留死角。对巡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行为,要在现场制止的同时,当天向所在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区联合执法领导小组汇报,确保违法用地发现率、制止率、报告率三个百分之百。
(十)要多联动,快拆除。按照省、市、区要求,着力做好2010年度土地卫片的整改工作,对规定时间内各镇没有自行组织拆除的,局执法大队要根据土地执法联合的机制的要求及时跟进,与相关职能部门及时衔接,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强制、快速拆除违章建筑,并责成所在地镇村两级按时复垦,恢复土地原貌。
(十一)要严查处,重实效。因违法用地形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毁坏耕地,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格按照法律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本着查事与查人向结合的原则,依法立案查处,该罚款的一分不少,该移送的坚决移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或法律责任。通过严肃查处,起到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
四、注重夯实基础,进一步提高服务社会的能力水平
(十二)完善和规范管理制度。以“三合一”平台为依托,进一步梳理、完善和规范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明确科室、事业单位、中心所的职责、权限和在职人员的岗位责任。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夯实地理信息、测绘变更、用地批供、登记发证等各项基础业务,形成更加规范、更加便捷、更具操作性的工作流程,更好地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社会。
(十三)完善和规范征地行为。严格执行国家土地征使用制度,公开征地程序、补偿安置标准及使用管理情况,确保土地补偿安置费足额预存。土地交易中心及各中心所要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征地报批前有关程序的通知》的规定,认真履行征地告知、确认、听证程序,确保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户的知情权、监督权。
(十四)协调和处理涉地矛盾。各科室、事业单位和中心所要高度重视,认真协调和解决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要按照时间进度,认真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提案办理工作;要主动配合,认真做好信息公开答复工作;要本着“群众无小事”的原则,认真做好接待和矛盾调处工作,做到职责范围内能办的事立即办、难办的事想法办、不能办的事说清原因,避免矛盾的激化和升级。
五、注重队伍建设,进一步树立国土队伍新形象
武冈市国土资源局从动态巡查、部门联动、内外问责三个方面下功夫,基本构建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联合监管机制。
一是巡查全方位。首先是健全巡查网络。该局党组8名领导带领机关工作人员分片包干;各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包村包矿,村组干部包片包组;聘任驻村干部任信息员、村干部任协管员、组长任联络员,形成了“市、乡、村、组”四级联动巡查网络。同时,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监督员,巡查专业队伍与社会力量相结合,形成了完善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预警机制。其次是明确巡查职责。规定市级负责国土资源动态巡查的督查、指挥和考核工作,负责大、要案及县道以上主要公路两旁整宗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乡级负责辖区土地、非煤矿山违法行为的巡查及制止和处罚工作;村、组负责国土资源违法信息联络、反馈、上报和制止工作;矿管所负责煤炭资源违法案件的动态巡查和查处工作。再次是严格巡查责任。每年市政府与各乡镇签订《耕地保护与维护矿产资源管理秩序责任书》;局机关与各国土资源所、执法监察大队、矿管所,乡镇政府与各村均签订《国土资源动态巡查责任状》;各巡查单位与成员签订《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分片(分矿)包干责任状》;同时制订《国土资源动态巡查责任追究制度》、《国土资源动态巡查督查制度》,规定巡查责任。最后是实行分区巡查制度。因地制宜科学明细地划分了三级巡查区。一级巡查区为基本农田保护区、城市规划区、乡镇政府所在地、集镇规划区、主要公路两侧及违法行为易发区,其他区域为二级或三级巡查区。规定一级巡查区每周巡查不少于一次,二级巡查区每半月巡查不少于一次,三级巡查区每月巡查不少于一次。执法监察大队对各巡查区域实行“一季一督查一通报”。
二是联动全创新。首先是创新法院提前介入机制。通过与法院的沟通协调,创建了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法院提前介入机制,即国土资源部门在向违法当事人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后,如果当事人拒不停止,就通知书内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即可对违法施工现场进行查封,如当事人擅自启封则由法院对其实施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通过法院提前介入,使司法介入时间由原来的2个月缩短为3天,降低了执法成本,减少了当事人的损失,有效地将土地违法行为制止在萌芽状态。其次是创新煤矿监管机制。出台了《武冈市预防和治理煤矿超深越界开采管理办法(试行)》和《武冈市煤矿越界开采井巷密闭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国土资源、安监、煤炭等部门的职责,建立了相互通报、共同监管的责任机制。与公安部门联合采取扣押设备、拘留非法采矿业主、网上追逃涉矿犯罪人员等措施,形成对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其三是创新国土资源联合执法机制。从纪检监察、规划、建设、公检法等部门抽调专人成立联合工作组,每年开展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对涉案人员采取党纪政纪处分、行政(司法)拘留甚至刑事处罚等多种手段严厉惩处。凡涉案国家工作人员,一律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对当事人实行“停职、停薪、停岗”,对非法矿山采取“停水电、停火工品、停税费票”的措施。两个“三停”的实施,较好地遏制了国土资源违法行为。
三是问责全刚性。首先是对内问责。制定了《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和违法案件查处暂行办法》和《武冈市国土资源系统行政问责办法》,对系统工作人员规定了41种问责情形,视情况不同分别给予罚款、取消年度目标责任奖金、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免职、停职待岗等处罚。并实行按季考核,考核结果在全系统通报。其次是实行乡镇、村级国土资源监管问责。出台了《武冈市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级负责国土资源监管问责试行办法》,规定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本辖区国土资源监管第一责任人,分管副职、驻村干部为第二责任人;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该村国土资源监管第一责任人,其他村干部为第二责任人。明确了问责方式和问责情形,对监管不到位的扣发津补贴,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免职处分,并对单位全年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构建联合监管机制中存在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