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审计的意义范文

时间:2023-10-17 10:5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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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审计的意义

篇1

一、公共财政的责任与公共财政审计

财政经济理论告诉我们,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是一种资源配置系统,是一种有效率的运行机制,但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不是万能的,它有其本身固有的缺陷;政府也是一种资源配置系统,财政是一种政府的经济活动行为;由于存在“市场失灵”和“市场缺陷”,为政府对公共活动的介入和干预,提供了必要性和合理性的依据。

财政作为政府行使职能和进行公共活动的一种财力保障,代表国家支配和管理公共经济资源。在此过程中,国家的经济责任也转移到财政部门的预算行为和公共资金的分配使用;在现行体制下,财政活动主要应定位于弥补市场经济的缺陷,满足社会对公共物品的需求,建立相应的公共财政政策和制度,引导和不断规范用财财政行为,维护国家公共资源的合理和有效使用。

财政部门和政府其他的预算执行部门,作为公共资源的管理者,执行着国家的各项财政收支计划,其对公共资源行政作为的有效性,直接体现了政府的公共经济责任的履行。由此而言,公共财政的执行部门,不仅需要按照政府的公共职能使用财政资金,谋求社会的公共利益,而且,还有责任对公共财政资金进行有效的管理。

社会公共资源是有限的,有限资源的分配和使用,如何才能促进经济和社会的,以增加公共的益,这就产生了外部的评价。公共财政的支出,责任在于效率和效益,其根据就在这里。从这个意义上讲,增强公共财政的责任行为,提高公共财政支出的使用效益,是公共财政支出的核心问题。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坚定不移地以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以人为本,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把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将为国家公共财政的体制发展,提供更加明确的导向,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公共财政的框架,是现阶段及今后一个时期财政体制改革与发展的目标。财政改革的重点应转向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增强公共物品的投资建设,完善财政管理制度的职能。使财政行为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增强社会公共有效供给,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财政的社会公共属性将更加明确。

公共财政的改革和发展,也给公共财政的审计提出了新的要求。公共财政审计是以国家法规为依据,对政府财政及其他预算执行部门分配、管理和使用公共资源,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等履行公共经济责任的行为,进行监督、评价和报告的独立控制活动,是与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相联系的一种财政审计形式。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公共财政的改革和发展,正促使审计机关进一步更新思想观念,调整审计理念,关注体制变化,从宏观的、全局的、辩证的、跨专业的角度,去和思考公共财政审计的发展问题。根据政府财政的工作重点和资金流向,更加突出对重点部门、重点资金的审计,更加关注财政公共资金的使用与绩效,更加顾及社会发展目标和民生的公共利益,即财政审计需要树立财政审计一体化的工作理念。

二、关于财政审计一体化的实践与讨论

关注科学发展,关注公共财政的走向,审计机关应重视对财政审计一体化的认识和目标把握。财政审计一体化在一般意义上可理解为:集中配置审计资源,对公共财政资金从收入组织、预算编制、拨付执行、管理使用等过程环节的审计;对公共财政资金的运动过程进行审计监督,并对其真实性、合规性和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最终以审计报告和审计信息的形式反映审计成果,和提供对政府公共财政行为的决策评价。

财政审计一体化与传统的财政审计相比,在认识上更为深入,定位上更为灵活,组织上应更为周密。

首先认识上,传统的财政审计是针对本级财政(或者说对财政部门)的年度预算收支审计,侧重于预算审查、数据核审、批复程序、内部控制等环节的审查;而财政审计一体化更关注年度预算执行的一个系统性,从预算的编制、收入的组织,资金的拨付,预算的执行,使用的绩效加以检查和评价,沿着财政资金的走向进行重点沿伸和审计,因此,对公共财政资金运行一体化的认识和评价更加深入、更加全面。

其次,在定位上,传统财政审计的目标定位,主要侧重于收入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财政审计一体化的取向目标,更应注重公共财政支出的合规性和效益性;在资金的界定上,不仅要看财政预算资金,而且应该关注其他非税性资金和国有资产的运行;在审计项目上,不仅要看本级预算执行,而且应该关注财政性投资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主要预算部门预算执行的情况。在一个大的公共财政资金和资产运行框架内,来审视本地区财政综合经济的运行质量和存在的问题,反映和揭示宏观层面的情况,结合党委政府科学执政的方向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来提升审计的运用成果。

其三,在组织上,财政审计一体化是审计机关在现有的审计对象、人员配备、装备手段、审计组织程度条件下,对审计资源的一种整合和配置,以求在规定的时期内,能最大效能地实现审计目标,提升审计成果。这种资源整合,不仅有审计对象的配置,还有审计力量的配置,包括社会审计力量、内部审计力量的配合。在审计对象、审计力量、审计信息、审计资源共享的条件下,审计一体化的价值取向十分清晰,审计职能的履行具有高度的统一性和针对性,这对审计组织者来讲,是一种考验,需要一种宏观的跨学科的驾驭意识,以便能生产出更好的“审计产品”。

有学者提出:“国家审计的产品就是审计信息”,这个观点十分形象和恰当,如果审计最终产品-审计报告和审计信息,最终只是数据的确认和罗列,而不能经常地适时地从财政经济一体化的角度提示,为党委政府的科学执政的领导和公共财政的分配导向,提供有益的审计评价和监督,审计的公共性监督和评价的职能必将弱化。

近几年来,在浙江省审计厅和杭州市审计局的领导下,杭州市下城区审计局在推进财政审计一体化方面作了如下的审计实践:

实践A:以预算执行审计为主线,以促进预算管理的规范性,提高财政资金的效益性为目标,在指导思想上树立为党委政府决策管理和人大常委会财经监督服务,推进公共财政审计制度的深入。连续三年来,审计机关对本地区财政预算执行进行客观反映和提示问题的同时,对预算执行中16项重要事项提出审计建议,引起了党委、人大、政府的高度重视,财政部门和有关政府部门有效执行审计意见,落实审计结论,区政府及有关部门随之形成一批政策性的规定,极大的丰富了财政审计的内涵,使审计成果得到有效的转化。

实践B:区审计机关连续二年推行了六个预算执行部门的决算审计,围绕预算执行,从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预算执行的严肃性、预算收支的合规性进行检查,拓宽和增强了区级预算执行审计的深度和广度,使财政审计一体化的工作,从预算编制的源头和预算执行的过程中统一起来,为人大常委会加强预算执行监督提供了审计依据。

实践C: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中心,结合部门决算、财政绩效、专项资金、转移支付、政府采购等关联问题,拓展财政审计一体化的,探索对财政重要的专项资金的跟踪监督,在本地区已建立了对技改、商贸发展、农业开发、进步、外贸支助等五项政府贴息资金的年度定期审计制度,开始形成主管部门立项、财政部门分配、审计部门监督的工作运行机制,有效地促进了财政资金使用管理部门的责任意识,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性。

实践D:根据近年来,财政公共性建设投入增多的特点,按照省市政府的要求,我区落实和建立国家建设投资项目的审计制度,推进国家建设项目的必审制,审计机关全面介入国家建设投资的审计监督,并建立了有效的工作控制流程,二年半来,先后实施投资审计项目202个,核减和节约财政性建设投资5584万,为提高财政投资的绩效,筑起一条新的监督防线。

实践E:按照公共财政体制下,财政资金、国有资产一体化运营的特点,在财政审计一体化中加大对国有资产的监督和关注,二年来,审计机关组织了对八个部门(街镇)的国有资产资金审计,取得巨大的监督成效。为政府掌握本地区重要的公共资源、国有资金、土地存量、公有房产、或有债务提供了审计依据,使公共财政在资金和资产二种形态上的资源配置基础更加清晰,为党委政府对公共资源的统一调控和运营奠定了决策基础。

浙江审计厅根据全省的审计实践和观的要求,以及公共财政审计体制发展的趋势,对财政审计一体化已经作出新的定位,提出:财政审计一体化,除有关原有财政审计为基础外,还应包括政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政府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公司的审计、其它财政收支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上级审计机关对财政审计一体化范围和内容的涵盖,结合审计的实践来认识,我们认为具有很大的针对性,带来很大的启示,是一个切合实际的导向,值得引起我们在工作中深入和思考。

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完善、科学发展理念的更新,标志着我们正步入构建公共财政建设新框架的阶段,公共财政体制的改革,也必然会激发审计环境和审计观念的全方位变革。在审计资源一定的情况下,解决的关键,要靠审计工作理念的转变,审计监督职能的调整,并善于把握工作的取舍,以从更高的层次上认识财政审计工作的发展和创新,更好地把握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工作内涵。

三、推进财政审计一体化的对策思考

实现财政审计一体化,要树立财政审计“一盘棋”的观念,充分发挥审计各专业部门的优势,形成合力,统筹规划,突出重点,使审计机关的整体效能大于分兵出击,最终为公众和党委政府提供更加丰富的审计产品,使审计的成果得到有效的提升和利用。

(一)重视审前计划 提高组织管理

审计一体化可以看作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的面广点多,需要加强审计项目立项和审计计划编制的思考,做好审前调查方案的形成,按照财政资金的走向和资金运动的,确定本地区的计划目标。审计一体化工作,既是一个系统,就具备一定的和层次,具备一定的时段和对应。审计的组织需要跨越时空和项目的单一观察,从年度审计的重点和关注的倾向性问题,进行串联和,分而不乱,合而为一,以提高年度财政审计项目的组织化程度。财政审计一体化,对审计机关内部来讲,首先要做到审计项目组织管理的一体化,提高项目指挥协调、项目质量控制、项目问题综合、项目成果提炼的一体化。

(二)综合审计内容 做到“六个结合”

审计机关内部各职能部门有着自己的特性和优势,在财政审计一体化的目标下,各专业审计都承担着为终极目标提供服务的责任。局部项目与整体工作目标是一个统一体,局部的问题不能局部看,应连贯看,综合看。从中得出公共财政资金运行的真实性、合规性和有效性,加强各单项审计项目的综合性、宏观性。

因此,在财政审计一体化中,应努力做到“六个结合”:(1)加强专业审计目标与财政审计目标的结合;(2)加强一般部门单位审计与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的结合;(3)加强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和财政绩效审计的结合;(4)加强责任审计与财政审计的结合;(5)加强专项审计调查与财政审计的结合;(6)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与财政审计的结合。

(三)整合信息资源 构筑信息平台

我们说,从本质上讲,财政作为一个经济范畴,可以说是以国家(或政府)为主体的分配活动。财政收支体现了政府与其它经济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财政审计一体化的实施,使这种“分配活动”和“利益关系”在一个新的统一体方面得到观察和思考。比如说一笔“财政专项资金”在预算执行审查中,观察的要点是程序和合规。但在审计一体化的组织中,将沿着资金的流向,一直跟踪到受益单位()使用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得到的信息又反馈出该项财政支出的绩效性和必要性。

因此,在财政审计一体化条件下,各类审计资源的整合尤为必要。这既包括审计机关内部的审计资源整合,也包括外部的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资源的整合。这些纵横交错的审计信息,同置于一个公共的审计信息平台,通过各审计组信息的共享,使财政审计信息得到更好的开发利用。客观上,审计信息的一体化,信息的完备性,传导的流畅性,在财政审计一体化的项目管理中具有决定性的意义。特别在审计机管理系统(OA) 和审计计算机辅助审计系统(AO)条件下,使信息的搜索、传递、处理和反馈机制成为可能,审计信息的共享机制,将有助于财政审计一体化项目的有效推行。

(四)确定终极目标 提高审计成效

推行审计一体化,其最终的目标,应该是不断深化财政审计的内涵,提升财政审计的质量,综合反映财政经济的情况和问题,形成具有价值的“两个报告”,为政府公共财政的发展提供评价,为人大常委员会审议财政的预算执行提供依据,使审计成果得到有效的利用。在新的条件下,审计机关年度财政预算执行的审计报告,要求立意高、力度强、容量大,具备全局性和宏观性,这是审计机关审计成果反映的最重要的载体,需要认真的把握。

篇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 对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的要求如下:

办理本法第十条(略)所列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记账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七条 票据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法人和其他使用票据的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为该法人或者该单位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人的签章。在票据上的签名,应当为该当事人的本名。

第八条 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

第九条 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必须符合本法的规定。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对票据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第十条 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即应当给付票据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相对应的代价。

一、医院原始凭证的审计中常存在的问题

对原始凭证的基本要素要求不全、原始凭证处理方法不统一,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经济业务的复杂性,一方面也有财务审核不严造成的。医院的原始凭证分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两种。不论哪种原始凭证都要具备真实性、合法性和正确性.都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规定要求。审计中常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种:

(1)原始凭证上收货方无填制单位。

(2)开票据方仅公章,没有写单位名称或没有写全名称。

(3)原始支出凭证中发票填制内容不齐全,不完整,发票摘要栏内容过于简单模糊,无具体商品名称和明细清单,数量和单价栏均空白,只有大小写金额。不是一个完整的原始凭证。

(4)是原始支出凭证票据审批手续不齐备。领导与会计负责人、经手人、领款人签名不全。

(5)原始凭证填制上出现错误时,不符合规定涂改原始凭证发票。

(6)不规范使用自制的原始凭证,因丢失等原因没有发票时,用作废或过期的发票及其他自制票据代替。

二、医院原始凭证审计中存在问题及对策

认真审核票据,只有正确认识到原始凭证是会计核算工作的重要基础,是财务管理工作的最基本的依据。才能保证医院会计工作的规范进行,确保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医院财务的原始凭证包括外来的原始凭证和自制的原始凭证两种。不论哪种原始凭证都必须具备真实性、合法性和正确性.都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规定要求。

1.医院外来原始凭证的审计

医院外来原始凭证的审计占财务业务比重大,数量多,而且处理方法方式多种多样,这就要求首先审查真实性合法性正确性。

(1)检查原始票据表面有无涂改、伪造痕迹。

(2)检查票据开票单位是否存在,所发生业务是否合法合规。

(3)开据单据的日期与经济业务日期是否相符,票面上的单价、数量、金额是否相符,与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

(4)开票单位名称与图章是否相符,所经营业务是否与开票单位相符。

(5)收款单位与本单位是否相符等。

(6) 查票据的“审批手续”是否有单位领导、财务负责人、经办人员签字。其他条件是否符合规定,存在问题的要求改正才能予以受理。

2.对医院自制原始凭证的审计

医院自制原始凭证分为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两种,在收款凭证中有各种医疗费用的收据和预收金、押金等。医院的挂号票、门诊收据、住院收据、病历本等其他收入票据数量非常庞大,一般来说医院的自制收据都有专门的管理和存放制度,比如门诊收据除了汇总凭证送财务科外,其票据都不进财务科保管,这就涉及到一个很重要的环节,即对门诊收入要与财务部门对账审计。

对自制的空白收据的领用保管审计。医院自制的收据包括门诊收据、住院收据、挂号票据和各种现金收据等,必须在符合规定的财务印刷厂统一印制票据,票据印刷完成制作后,要由财务部门验收入库,登记后作为有价凭证保管,在使用时,要严格执行票据管理要求,由专人专项管理,建立领取发放销号等级制度执行。

对医院汇总的原始凭证审计。现在医院门诊收据基本上都实现了计算机管理,统一打印,有计算机自动汇总生成汇总凭证。但由于实际工作中的问题多种多样,也有许多计算机不能涵盖的地方,医院也同时存在传统的手写收据汇总,还有对退票处理部分,虽然占份额较小,但绝不能忽视审计。医院门诊和住院收据就是通过汇总凭证上报到医院财务部门。对医院原始凭证的审计目的就是防止违法违纪现象发生,维护医院经济秩序良好运行。

三、对审计原始凭证中提出的建议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规定:

(1)杜绝财务报销审核不严。要求报销的原始凭证的基本要素必须具备。

(2)财务管理自制原始凭证,管理应当统一和规范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执行,明确原始凭证应具备的内容规格形成及要求等。

(3)财务报销时把好关,报销的原始凭证符合规定的发票,对不具备统一规范的发票不予受理,不作会计处理。

篇3

县级财政“同级审”应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围绕财政预算执行这根主线,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乡镇、重点资金进行审计。重点领域主要有影响财政收入的重点税种、重点税源大户以及影响财政支出政策性、专用性,效益性的科技、农林业、教育、交通等重点行业。重点部门包括财、税、库三个预算执行重点部门。重点资金主要包括上级下达各项专款,专项补助,转移支付补助;本级安排的专项、专项支出及社保、城建等专项基金支出等。并注重由收支审计并重向以支出审计为主转变,由主要审计本级支出转向本级与补助下级支出和部门预算支出审计的转变;由支出审计为主向以管理和效益审计转变,决算审计向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审计的转变,才能彰显财政审计的优势和作用。当然选择这些重点也不是每年都要审,因为审计力量、审计时间不允许,所以每年只能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有所侧重的进行抽审,突出以下重点:

(一)重点审查财政预算编制的规范性。检查财政预算编制的方法是否先进科学,指导思想是否正确,基本原则是否合理,大范围是否恰当,内容是否合法,程序是否合规,重在规范财政预算分配行为。

(二)重点审查财政预算执行情况。重在维护财政预算的检查、财政预批复是否及时,预算分解是否足额下达,预算执行是否严格,预算调整是否有效,审查分析财政预算支出增减变化原因,总结好的经验,剖析存在不足。

(三)重点审查财政决算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收入方面重点审查收入范围和收入级次划分是否准确,检查有无截留,隐瞒应上缴的财政收入。支出方面重点审查上缴下达的各项专项资金,转移支付补助支出和本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支出具体使用的情况。并审查财政收支平衡是否真实,突出效益审计。

(四)重点审查财政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一是检查财政各项法规、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政府制定出台的有关涉及财政方面的文件,是否与国家财经法规相吻合。《预算法》、《税收征管法》、《会计法》以及预算外资金管理等项法规是否执行到位,财政运行管理中不规范行为是否及时纠正。二是检查财政改革情况及效果,检查财政收入、支出体制和制度方面是否健全,正确评价其成效,促进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化。三是检查本级政府财政全年工作重点计划和专项活动实施情况,分析这些活动的开展及管理措施出台,对促进全年财政工作圆满完成和增收节支发展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如部门预算推广实施情况,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进展情况,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情况,会计集中核算并管理情况等。以大力推进财政管理,全面实行“阳光工程”,进一步促进县域经济秩序规范化、法制化。

篇4

财政转移支付作为财政分级预算管理体制的组成部分,其功能和作用逐渐凸显。特别是“营改增”税制改革以后,地方同中央财政收入水平差距进一步拉大,地方政府所提供的公共服务水平更多的需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来支持和提升。但与此同时,财政转移支付规模大幅扩张的过程中,还面临诸多新出现的问题。在这些问题中,最应当重视的无疑是财政转移支付真实合规性与效益性的问题。也就是说,财政转移资金能否切实到位,并且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是对于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必须要关注的两个问题。在这两个问题上,目前的政府审计模式更侧重于对于财政资金真实性与合规性的审计,对于财政资金效益性审计侧重不足。特别在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审计方面,更需要在真实性与合规性的基础上重点强调其使用的效益性。不过在对于财政转移支付的审计中,由于欠缺相应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以及财政转移支付本身由于涉及范围较大而造成绩效审计实施难度较大,成本也相对较高。因此,本文尝试针对目前我国财政转移支付的现状,综合相关影响因素,结合国际经验,对财政转移支付的绩效审计方法进行探索,以求能为该问题的解决提出自己的思路。

一、财政转移支付绩效审计概述

(一)财政转移支付的含义与类型

财政转移支付简单来说,就是以均衡政府间公共服务水平为目的,而通过财政体系产生的资金纵向与横向的平衡运动。国际上对于转移支付具体形式的分类不尽相同,但一般有为两类:一是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二是收支均衡模式。目前在理论界对于我国转移支付构成的分类有很多种,归结一下大致可分为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税收返还及其他转移支付。

(1)一般性转移支付。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是在支付过程中按规范和均等化并适当照顾老少边地区的原则而进行分配,参照的主要客观因素是各地方标准财政收入和标准财政支出的差额及可用于转移支付的资金数量等,按统一公式计算确定。

(2)专项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是指利用财政资金服务于中央宏观政策目标及事业发展战略目标,及委托地方政府事务而支付的补助资金,例如用于增加农业、教育、卫生、文化、社会保障、扶贫等方面的专项拨款。

(3)税收返还。在我国,税收返还主要包括消费税和增值税税收返还以及所得税基数返还。

(4)其他转移支付。主要包括体制补助(上解)、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县乡财政奖补资金、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年终结算财力补助、其他转移支付等。

财政部所列举的转移支付类型与理论研究中的分类有所差异,本文以财政部所界定的转移支付类型为主进行探讨。财政部对财政转移支付的分类,详见本文第二部分。

(二)财政转移支付绩效审计的含义。财政转移支付绩效审计是指:专门的独立机构,依据特定的审计与评价标准,利用专门的审计方法,对被审计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利用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进行评价,并将其成果作为政府实现职能的评价指标和监督手段。它是以检查和判断各级政府对于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计划、使用及结果和效益是否达到预期的目的,以及立法或财政机关确立的转移支付目标是否适当为主要目标,绩效审计的客体主要是各公共部门及各类项目、事务等的财政转移资金流动与使用。

二、我国财政转移支付的现状

目前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有以下三个特点:

1、转移支付总额呈上升趋势。从2009年到2013年的中央公共财政预算情况来看,转移支付总额总体呈上升趋势,转移支付总额5年将近翻一番。

2、转移支付结构不断调整。在近5年转移支付中,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均有所增长,数额均呈上升趋势。但在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的增长速度总体大于专项转移支付增长速度,表现出转移支付资金向一般性转移支付倾斜。

3、税收返还比重减少。近5年内,税收返还的绝对数额基本保持不变,维持在5000亿元上下。同时,在财政收入和财政转移支付同步增长的情况下,税收返还所占比重逐年下降。

三、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预算安排不完整。目前由于上级政府在安排补助下级专项补助资金时的预算不细化、用途较模糊,而且预算管理不透明、资金分配随意性较大, 在年初的预算安排中也无法准确编入上级补助的收入和支出,造成预算不完整,致使一个地方的财政总体情况得不到完整反映。

(二)滞留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上级财政部门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时,必须逐级拨付,才能到达用款单位, 在这转拨过程中,就容易发生滞留的问题。

(三)挪用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上级政府拨付专项资金都有特定的目的,使用资金的项目大都事关国计民生, 只有资金使用到位,做到专款专用,才能真正的雪中送炭,解燃眉之急。 然而有的部门仍有挪用专款的现象,其具体表现形式多种多样。

(四)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低。专项资金在下达到具体项目后,由于种种原因易形成“半拉子”工程、“烂尾楼”,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专项资金不能最大程度地发挥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财政转移支付绩效审计方法的设计

针对财政转移支付绩效审计,要在政府绩效审计一般方法的基础上,对财政转移支付自身的特点加以考虑,制定出符合财政转移支付绩效审计特点的审计方法。下面,就结合财政转移支付绩效审计的特点,对财政转移支付绩效审计方法进行探讨。

(一)审计目标的制定。在财政转移支付绩效审计的审计目标方面,是要对财政转移支付的经济性、效益性、效果性进行审计。同时,制定审计目标还需要考虑具体审计环境和审计对象。在目标制定阶段,也需要考虑这两方面的因素。

(二)绩效审计标准选取。当绩效审计目标制定后,就需要设定一定的标准,以便进一步实施审计方法。在绩效审计的标准选取方面,对于财政转移支付来说,需要首先考虑绩效审计标准的选取因素,而选取因素最主要是依据财政转移支付机制的影响因素。选取因素确定以后,就需要制定相应标准。标准的制定可以分为量化标准和定性标准。在定性和定量标准中,应当有一般标准和补充标准。一般标准的设定应当考虑财政转移支付绩效审计

(上接31页)的普遍性和通用性,能在财政转移支付绩效审计领域广泛适用;补充标准的设定应当具有灵活性和个别适用性。

(三)审计方法的确定。由目标出发,确定相应的转移支付绩效审计标准体系之后,就需要采取相应的绩效审计方法,来通过标准体系实现绩效审计目标。审计方法因素考量之后,需要进行方法的设定选择。在这一过程上,主要是对于绩效审计对象素材的加工方法,也就是审计资料的收集方法。在资料获取后,就需要对资料加以分析,来确定所获取的审计资料是否达到了所设定的审计标准,从而达到财政转移支付绩效审计的目标。

五、建议及总结

(一)完善法律法规。当前,对于财政转移支付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亟待健全与完善。特别是在财政转移支付的绩效审计方面,缺乏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约束,离透明、规范、科学、有效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二)加强相关理论研究。加强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理论研究,从理论上充分认知当前的转移支付制度和绩效审计的实际,是相关学科理论研究者需要努力的方向。

(三)完善绩效评价标准体系。财政转移支付绩效评价标准体系,是联系转移支付绩效审计理论与实务方法的重要纽带,绩效评价标准体系越完善,绩效审计工作就越能符合需求。因此转移支付审计应采取合规性审计和绩效审计相结合的方式,尽快建立一套完整的、可操作的绩效审计指标体系。

(四)加强从业人员素质。审计部门需要加强对审计人员财政、市场经济、法律等方面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从而提高审计系统对财政转移支付绩效审计的能力。

(五)注重与合规审计更紧密结合。合规审计是财政转移支付审计的基础性审计,任何与绩效有关的审计都需要建立在真实可靠符合规定的审计资料的基础上。所以合规审计是绩效审计的基础。但绩效审计的工作成果反过来也能影响合规审计。绩效审计同合规审计更紧密的结合,能提升转移支付绩效审计的总体审计效果和审计质量,也可以有效降低审计成本。

财政转移支付的绩效审计是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转移支付正常有序运行的监控机制,也是财政转移支付效能与效果保证的有力工具。转移支付制度的发展,需要审计工作的适时转变和发展,并且良好有效的绩效审计对绩效审计制度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加强转移支付审计的研究,转变转移支付审计模式,完善转移支付绩效审计制度,推动转移支付制度效能的提升,从而推进政府公共服务水平的进步,这是转移支付制度对审计模式的内在要求,也是绩效审计研究的根本目的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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