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18 09:5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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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稿一
老师们,同学们,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增强法制观念,增强维权意识。
同学们,我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在校园里,我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社会、学校老师的支持、理解、尊重和赞扬,以体现自己在社会中的价值。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某些方面的不成熟,在出现诸多问题时可能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为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现象的发生。当我们走出校园的时候,不会利用法律武器增强自身维权意识,可能就会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了。在家庭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我们有些学生因为法制观念不足,辨别是非能力有限,心理往往会有阴影,进而模仿学习了社会上不成熟的处事方法,当受到不良因素刺激时候可能会行为失当,进而违法犯罪。
因此,我们完全有必要一起来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全校师生提出以下几点倡议:
一、首先从各位教师出发,要认真学习《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在学生中树立标榜,以自身实际行动宣传法制教育,依照法律的要求切实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人格尊严及隐私权等,坚决杜绝校园内的边缘性违法行为。学校可以成立督查小组,保证中小学教学及各项工作有序稳定的开展。
二、各位同学,法制教育先从认真学习、贯彻和执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入手。它是规范学生们行为、提高学生们素质的最好的教材,希望你们能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严格遵守。因为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的环节。自己要明确的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知道法律与法规所具有的强制性与约束力。学会对自己行为的控制,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今天下午各班要在班主任老师的带领下召开一次以法律在我身边为主题的班队会,要在本周内出一份法制教育宣传的黑板报。学校做好法制教育的宣传与普及,营造和谐的、安全的校园环境。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希望我今天国旗下的讲话,能进一步唤起每位同学的法律意识,你们要认识到法律无处不在、法律无时不在,遵法、守法应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生活中的我们无论是校内,还是校外都应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要做到既避免伤害别人,又要懂得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的讲话完毕,谢谢!
发言稿二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安全这个永恒的主题,今天我们再一次提起它,心里总是沉甸甸的。安全究竟是什么?安全就是爱护和保护人的生命不受损害。安全就是一种尊严,它既是对他人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尊重。有了安全,家庭才会有欢乐和温暖;生活中,拥有了安全,就有欢声笑语。但是据调查显示,我国中小学生因溺水、交通事故、食物中毒、建筑物倒塌等意外死亡的,平均每天有40多.
童年,不应该被这些血淋淋的数字所充斥!因此,1996年,国家教委等单位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建立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制度,并将每年3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一作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今年是第14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让我们将更多的目光聚焦在我们自己的安全上吧。为此,要求每位同学时刻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同学们,在上学、回家路上,你是否遵守了交通规则。违反了交通规则,可能会给我们带来什么样的后果,你想过没有?可千万别存侥幸心理;我们中的个别同学,溺爱于进“营业性网吧”玩游戏,这不但把珍贵的时间和美好的青春浪费于游戏中,同时你注意到了“网吧”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了吗?在这人员复杂,乌烟瘴气的环境中,各种传染病、消防隐患等不安全因素相当凸现,难道你熟视无睹吗?开学不久,我校一位同学路遇不法青年敲诈,如果是你,可曾想过如何保护自己?!在日常生活中,若与他人发生不愉快的事,要冷静清醒地思考该如何妥善处理,却不可一时冲动而斗殴。
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在新的学期里,大家要多学习一些系统的法律知识,逐步树立较强的法制观念,有效预防违法犯罪,树立守法的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使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都能正常运行。俗话说“篱笆扎得紧,野狗钻不进。”
生命是美好的,童年是多彩的,要享受这一切必须以人身安全为前提。我们的安全不仅关乎我们自己,更关乎着我们的家人、朋友,甚至社会各界关注我们成长的人。
让这些无谓的“离去”少些再少些吧,让“安全的承诺”多些再多些吧!
谢谢大家!
发言稿三
同学们:
这天,很荣幸和大家共同学习和探讨小学生应当了解的法律常识,应当具备的自我防范潜力及心理素质,应当自觉抵制不良行为等。各方面应注意和应了解的问题:
一、从小养成良好习惯,自觉守法。
同学们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以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治安管理处罚法》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怎样样过马路,不能打扰别人休息,不能破坏文物,在乘坐交通工具时要注意什么等等。有很多事情在一些同学看来是不起眼的小事,像随地吐痰,乱闯红灯,还有携带管制刀具,到了学校拿出来炫耀,实际上这样做已经是违法了。因此大家要学习法律,增强是非决定潜力,自觉遵守《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其它法律法规。关键是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从小事做起,从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起。
我明白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道德与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己玩进班房,影响自己的一生。所以在那里要告诉同学们平时必须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什么游戏室、网吧、舞厅等地方,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而小学生明辨是非的潜力有限,很容易导致走向犯罪道路。所以在那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必须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
还有些同学会说我此刻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那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到达能追究刑事职责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措施的,比如家人监护人承担民事职责、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同时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构成的,常言道:千里之提,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再改正就很难了,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后悔也就晚了。
二、学会自护,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样办呢?我们要冷静机智,要增强是非决定潜力,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应变潜力,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同学们在遇到侵害时,能够及时摆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到违法人员的随意侵害。根据实践经验,我们推荐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应对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就应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能够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此外,学生之间打架事件也要引起同学们的注意,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明白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也会受到处罚。
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从身边做起。
最重要的还是需要我们自己用心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警惕学习生活中的不良行为,要从小做起,加强自身修养,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明事理、辩是非,“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同学们,在加强自身修养的同时,大家也要谨防来自别人对你的伤害,下面给同学们提几点推荐:
1、珍惜学习机会。要坚持在校学习。自觉理解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2、提高鉴别潜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3、谨慎交朋友。未成年人要做到尊师敬长,团结爱护同学,谨慎交往朋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个性是那些有前科劣迹的人。
4、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状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5、增强防范意识。要持续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理解。
6、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学会善于求助求救成年人,不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
最后祝愿所有同学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发言稿四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我这天讲话的主题是“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
最近我们身边常出现一些较严重的违纪现象,如有的同学私自离校、动手打人、骂人……种种现象,令人担忧同时也催人深思。
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规则,大家能够享受这静心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
随着青少年犯罪的现象越来越严峻,在社会上已经引起了极大关注,并早已成为一个当今社会的热点问题。对于青少年犯罪这一热点问题的探讨,提出很多关于青少年犯错的课题,有究其原因的,也有探讨预防的。本文则主要从预防青少年犯罪的角度出发,希望通过法律意识方面的加强能够抵制青少年犯罪的多发现象。
一、青少年犯罪是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
自改革开放之后,我国的就一直处于一个社会稳定、经济繁荣的发展局面。但是伴随着快速增长的经济,我们的社会结构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的大量增加就是社会转型中的负面效应之一。青少年犯罪现象的日益增多,也已经引起了各界的广泛关注,成为当前社会的一大忧虑,更是各政法部门急需解决的热点问题。政府也为此投入了大量的精力与社会资源,也已经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实行了强力的综合治理,虽然控制了犯罪现象增长的势头,可是青少年的犯罪现象还是依旧存在。从相关研究成果可以轻松看出,目前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有着犯罪主体低龄化、犯罪形式团伙化、犯罪手段暴力化等特点,而导致犯罪的原因也是非常复杂并多元的。这些不断产生的青少年违法犯罪,也严重威胁着当今和谐社会的发展,因此对青少年犯罪进行深入的研究与探讨是一个严峻而又长期的社会问题。
二、加强法律意识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重要途径
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多样而复杂的,大多是这个社会一些消极因素的集合。就像医生可以通过人体症状诊断内在病理变化一样,通过青少年犯罪的表象,完全可以观察出这个社会在价值观或者规范体系上存在着的一些缺陷和弊端。只有正视这些弊端,才有可能从根源上抑制那些社会性的致罪因素。而在那些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因素中,必须要得到重视的就是教育,我国的教育水平从总体上来讲比较落后,我国公民受教育的平均年限为7年,低于中等收入国家的12年。对于法律知识方面的教育也相对薄弱,大多数的青少年犯罪主体都表现出对于法律意识的淡漠与缺乏。我国有学者曾对中、小学生进行过大规模的法律意识调查,结果表明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在法律知识的接受深度与力度上不够,对法律没有正确的理解,甚至有些都存在着偏见。但是,法律知识的贫乏并不与犯罪存在直接的联系,法盲犯罪的背后往往隐藏着社会价值观念的欠缺,在犯罪行为中表现出来的个性品质,往往表明有具体的道德心理缺陷(贪婪、残忍、社会违拗等)。因此法律意识的加强,目的并不在于仅仅向青少年们传授法律知识,而是让他们接受社会的价值观并学会去适应这个社会的行为方法,以此实现个人的法律社会化。个人的法律社会化就是把受当时社会的法律保护的价值纳入个人的价值规范体系,这种价值规范体系正是组成个人的法律行为的基础。因此,预防犯罪的法律教育的核心应该是法律意识的教育与加强。由此也就可以看出,要想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就必须要对青少年进行有针对性有深度的法律教育。通过特别的教育活动把社会规范传授给他们,要在他们的价值观与人生观尚未成熟之时,根据青少年特有的心理特征,将正确的社会价值观和人生观传授到他们心理,并实际教会他们该如何去适应这个社会,当青少年有了正确的价值观时,自然就不会做一些违背社会规则的行为,这样也就会有效的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产生。
三、加强青少年法律意识的方法与途径
如果青少年已经具备了非常正确的法律意识,那么他们应该在此基础上对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应该明确的知道,在行使自身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相关的义务,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也就是说青少年若形成了正确的法律观,不仅会让他们养成正确的价值观,而这种价值观还将引领他们做出正确的行为,会对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给予自觉抵制和谴责。
对于法律意识的加强,要以条文教育为基础。而对于青少年犯罪预防的法律教育,主要依据的是《宪法》中的基本权利与义务,还有《刑法》中的犯罪的构成,最开始通过对这些法律条文的梳理与讲解,让青少年们能够切实的了解到和违法犯罪有联系的法律知识,即是公民都有哪些基本义务,又有哪些基本权利,侵犯他人权利的犯罪行为又是怎么规定的,细致的分析与讲解有助于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培养。但只靠条文教育来增强青少年们的法律意识,就达到他们自觉调整行为的状态是远远不够的,对于他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还必须上升到意识教育。因为虽然说条文教育是加强与培养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基础,但是它又相对生硬没有切实感,离青少年的实际生活太远,很可能会让他们觉得法律更像是一种强制性的手段,学习的时候可能会加强自身规范,但是一旦课程结束,这些约束可能也就消失了。而意识教育正好克服了这些弊端,意识教育有着这样的内涵:从法理角度来说,法律是规定人与人之间义务和权利的社会规范。法律的功能是实现对整个社会关系的一个调整,这种社会关系的特点是社会主体在行使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义务。只有这样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才能是稳定的,整个社会才能是稳定的。这样的法律意识教育,青少年才能真正的懂得法律、国家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行为模式教育”上升到了“意识教育”。这种教育会真正培养起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并逐步内化于青少年的行动之中。
四、结语
青少年犯罪的现象让很多人都痛心疾首,但是对于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加强却不能靠一个人一时的努力,更需要全社会对青少年的共同爱护与关心以及法律教育工作上的努力。
参考文献
引言
众所周知,对于21世纪的青少年而言,具备必要的法律素质是其自身的基本素质,也是青少年人文素质的重要表现和集中体现,高中生正处于成长的重要阶段,具备承前启后的作用,对于他们的法律意识的培养有着重要的意义。所以,在高中政治课中对培养学生法律意识的方法和策略进行探讨分析,找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又能和新课程改革相适应的思想方法和途径,通过解决这一问题,可以有效地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的建设,对培养具有较强法律意识的合格公民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因此,如何在高中政治教学中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已经成为摆在广大高中政治教学者面前的一大难题。
本文主要结合笔者多年的一线教学经验,查阅相关文献,就如何在高中政治教学中培养学生法律意识进行探讨分析,提出了几点自己的拙见,旨在提升高中生的法律意识,增强青少年权利和义务意识,有利于青少年遵纪守法,减少违法犯罪,进而促进他们全面健康地成长,供广大同仁参考借鉴。
1 高中政治教学中培养学生法律意识策略
笔者结合自身的教学经验,从教师自身法律素质的提高,高中生法律意识与课堂教学的有机结合以及高中生法律意识与家庭教育的有机结合这三个方面阐述了提升高中政治教学中培养学生法律意识的策略。
1.1 注重教师自身法律素质的提高
我们都知道,在高中思想政治课的教学过程中,教师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学生起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因此,我们要在平时的思想政治课程教学中,充分发挥教师的作用,教师应该积极引导学生去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自身要信仰法律,这样才有可能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教学活动,进而来弘扬法律精神,教师在学生心目中的地位是相当高的,一旦得到学生的认可,教师就成为学生崇拜的偶像,教师所说的话就更具有说服力,因此,教师应该不断提升自身的素质,不断提升自身对法律的认识,若是教师能够表现的真诚,能够光明磊落,表现出对法律的执着追求和真心信仰,他们的情绪会感染学生,学生会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教师的观点,这样使得法律意识得以传递和培养。
1.2 注重高中生法律意识与课堂教学的有机结合
高中思想政治课是学生系统学习法律知识的主要方式,通过这种方式来对学生的法律意识进行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的培养要与课堂教学紧紧结合,教师向学生传授法律知识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提升学生的法律意识,培养学生依法办事,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教师要注意将法律意识的培养与法律知识的教学进行有机结合,让学生真正懂法,将来才能以一个具备良好法律意识的公民走上社会。作为教师,我们要不断变更教学手段,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立足学生的实际特点,因材施教,进而提升高中政治课的实效性。教师可以将生活中的案例与课本知识相结合,给学生播放一些法律视频或者进行多媒体演示,教师还要积极引导学生关注报纸和电视以及网络等媒体,譬如中央电视台的法制频道,《今日说法》 ,《焦点访谈》等栏目,尽量多搜集一些与法律相关的报纸信息和网络信息,进行整理学习,将培养学生法律意识真正落到实处。简言之,我们在进行法律知识的教学时,要注重培养学生法律意识,要以思想道德教育,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为主要内容,以增强中学生道德法制观念,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1.3 注重高中生法律意识与家庭教育的有机结合
家庭作为社会最基本的构成单位,对于小孩良好个性,遵纪守法和良好的习惯都有着促进作用,是形成这些的重要因素。我们都知道,法律教育是基于实践教育的,而这一部分多数在家庭中完成的,因此,家庭一定要创建积极健康向上的生活环境,给高中生以潜移默化的熏陶,这就要求家长需要具备良好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在平时的生活中,家长要用正确的做法和语言来影响学生,使得他们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和法律的严肃性。也就是说,家长要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严格管理,严格控制学生上网闲玩时间,让学生将更多的时间花费在学习和有益的体育活动上。家长要与学生建立平等的关系,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培养自身高雅的兴趣,尊重孩子的隐私权,与学校一起共同关注孩子的成长,进而使得家庭在培养学生法律意识的过程中发挥指导作用,促使学生知法懂法,在法律意识日益提升的基础上全面健康地成长。
2 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新课标的不断推行,作为一名高中政治教师,我们要立足学生,紧扣教材,不断探索创新,在政治教学中,从提升自身素质,与课堂教学内容有机结合以及与家庭教育相结合出发,不断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学生自身的维权意识,促进学生的全面健康地发展,进而促进高中政治课堂教学质量的提高。
参考文献:
一、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认知视角
心理学家埃里克森和皮亚杰认为青少年期是个体智力、控制力等快速发展,高级思维能力出现以及社会角色转化的重要时期,此阶段是个体形成重要社会意识的关键期,个体需要学习具有重要社会价值的知识与技能,促进其社会认知以及观点采择能力的发展,所以教育是此阶段促进青少年发展与成长的核心,是解决个体身心发展不平衡与矛盾的心理社会危机的重要内容,而法制教育作为法律意识培养的重要途径,也应该将其与个体认知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
(一)青少年思维发展与法制教育
青少年形象思维趋于成熟,形式逻辑思维与抽象逻辑思维开始占优势,辩证逻辑思维初步发展,思维特点呈现出“可能性”。这种可能性思维能够使个体不限于具体的客体和情境,而可以运用假设检验以及抽象思维去解决问题,个体也能够对假设情境和问题在心理上进行建构重组,认识到逻辑上合理地解决问题的可能方法和途径。法律意识的培养也要尊重青少年思维发展的这一特点,此阶段的法制教育应注重的是与受教育者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一般法律知识的传授,使青少年从元认知和元思维的角度去监控和评价所学的法律知识。
鉴于以上特点,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 青少年法制教育应从学生心智发展特点、原有知识结构角度出发,严格区别于法学教育,区分两者的概念,避免传授难度系数过大,理论性过强的法学知识;将法律理论与学生生活经验相结合,使用简单通俗的教材,精心编排学习专题并提供相关案例,采用与学生日常生活相近的案例和学生乐于接受的方式,运用灵活多样的多媒体等,尊重青少年思维的开放性和多样性,增强其法律认同感和法律思维的灵活性。
2. 注重法律问题情境的创设,因为“学习”是“社会实践的参与”,不是单纯的“内化”过程,法制教育更加要注重提升学生“扩张学习”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教学过程中可采用虚拟或真实的教学情境,例如案例教学、角色扮演以及模拟审判庭等方法,将抽象的法律概念情境化、形象化。
3.可改进传统传授教学模式,运用启发式、情境式以及开放式教学策略,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师生互动,例如现场模拟法庭竞赛、法律实习以及青年法庭等活动,让学生通过边缘参与获得法律体验的同时也推动青少年自我意识、社会认知以及道德判断等方面的发展。
(二)青少年自我意识、社会性认知与法制教育
青少年期是自我意识第二次飞跃的关键期,个体自主性迅速发展,高度的自我意识使青少年过分关注自我,拥有个体独特感;伴随个体元认知以及心理理论的成熟,社会和习俗系统的观点采择使他们能够跨越情境的限制,透过人们生活于其中的社会文化环境来认识和理解他人的观点和行为方式,在与家庭、学校和社会这些开放系统的交互作用中会形成一定社会规范和原则,而法制教育也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应该与家庭、学校和社会相联结,共同努力提升青少年的法律意识。
青少年时期的个体容易形成同伴关系和亲密关系,鉴于此,教育者可以将团体游戏或者团体活动等团体辅导形式内容引人法制教育活动课当中。设定某一法律活动主题,按照活动要求将所教授对象引人相应的活动团体或者将授课对象分成不同属性的小组,以涉及某一法律内容的相关事件为活动背景,教师作为活动引导者,营造氛围,引导个体在活动中针对某一事件进行开放地沟通、交流、讨论甚至是质疑和争辩;引导者应该接受成员们多方面的观点,较少做出是非判断,给成员们深入思考的空间,对法律知识进行批判性的思考。最后通过活动体验的总结和讲解,将科学客观的法律知识传授给学习者,深入浅出,摆脱法律条规给人带来的距离感。
青少年法制教育过程中,家长的作用不容忽视。心智不完全成熟,判断力以及控制力较弱的孩子,面对外界的新奇与诱惑的冲击,容易受到社会不良信息的影响。有些青少年因不懂得法律法规或者藐视法律的存在,行走于法律的边缘,出现反社会行为,所以家长以及学校对青少年进行教育时,要兼顾智育与德育,给予孩子提升社会技能、发展综合素质的时间和空间,注重对青少年德育法制的教育和法律知识的传播,做到影响教育。
1. 教育部门可以动用社会力量来宣传法制教育,但不能将制裁及预防违法犯罪作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全部,因为过分强调极端犯罪案例会在某种程度上异化青少年对法律的认知,让他们产生“法律就是惩罚”的心理误区。
2. 实现内容上和模式上的创新,例如,在公众场所张贴可细化到具体法律知识的条幅、宣传标语和彩色插图等,用这种阈下刺激的方式可以对青少年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
3. 举行法制教育宣传以及公益活动,利用网络媒体优势制作法制活动宣传片,并在学校以及公众场所播放演示,增强社会法制宣传的广泛性、生动性和趣味性。
4. 要让青少年群体亲自参与到实际的社会法律学习活动中来,强化法治社会下法律在青少年头脑中的重要性并加以利用,将法律信念转化为实践,而不能空喊口号、流于形式。
(三)青少年道德认知发展与法制教育
青少年期个体道德认知处于自律水平,他们遵守现行的社会准则和习俗,会通过维护权威和秩序以及遵守社会契约和道德规范来满足社会舆论的期望,并按照一定的伦理原则和价值观进行道德判断。
所以青少年此阶段的法制教育应将法律规范的传授与道德判断相结合,要区分法律和道德的异同,不能将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完全等同。教育者在进行法制教育时可以引人“变式案例”教学,转换法律案例的非本质特征,这些非本质特征可以是法律属性也可以是道德属性,让受教育者在对这些特征进行归纳、演绎和总结的过程中分清案例所涉及的法律、道德知识的本质与变式,引导学生对案例中的条件与结论进行合理归因,并形成法律意识。同时可以采用“合作式学习”,应学生实际和教学内容选择有价值和有影响的时事内容,师生共同参与,教学相长;教师应注重所学法律知识的质量和实用性,尽量让学生在课堂上消化吸收,也应给学生安排合适的问题和作业,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效果进行及时反馈和评价。
二、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情绪、情感视角
在成长以及适应的过程中青少年的情绪、情感和心境发展也存在动态变化,矛盾和两极化是处于“心理断乳期”的青少年个体情绪的主要特点,如果没有合理地调节和干预,会引发青少年时期的孤独、焦虑以及抑郁等心理问题,因心理问题没有得到及时缓解与解决而导致青少年违反法律的事件也不在少数。所以,这一阶段的法制教育应该与心理咨询和心理健康辅导相结合,关注个体的情绪情感变化,减轻硬性的法律知识给崇尚自由的青少年带来的消极的束缚体验。学校可以开设一个心理咨询平台,给青少年提供诉说烦恼、疑惑,甚至是负面情绪的机会,作为家长、班主任教师或者其他教育者,也应该尊重学生们的情绪表达,并进行相应的辅导;教师通过“以情优教”来提高学习效果的情感教学理念是被大多数受教育者所认可的,无论是教师、教材还是教学过程中所体现的情感都会优化教学效果,促进师生产生积极心向,有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所以,针对法制教育的学科性质,教师可以采用心理匹配策略、形式匹配策略以及赋予、发掘、展示和诱感等策略,克服重知轻情的现象,缩小青少年对法律法规产生的心理距离感。
三、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行为与意志视角
个体社会化过程中的攻击行为、冒险行为、违法行为以及心理社会问题等在青少年阶段要比其他年龄阶段更加普遍,而且青少年犯罪在刑事案件中所占比例在增加,并呈现出低龄化的趋势。相比成年人,青少年意志力与自我控制能力比较薄弱,容易冲动和冒险;对社会规范的制约作用往往很敏感,当某些想法和意愿与社会规范产生矛盾和冲突而又不得不让步于法律规范时,个体感到自主性被削弱,在一定程度上会形成与遵从社会规范相反的心理和行为倾向,导致青少年与社会规范相背离。
相关研究表明:大部分学生有学习法律知识的心向,对学生和家长经过教育干预后,学生和家长增强了对法律规范的认识与情感体验,并获得间接的行为经验。所以,应该加强对少数抗拒法律学习的学生的学习态度、认知以及行为上的干预,通过合理有效的教育干预来促进其亲社会行为,可采用心理测量和教育实验相结合的方法,例如活动参与法、榜样示范法、假设推测法以及委托任务法等行为多样性训练和心理日记法等后果认知训练。也可以采取第一课堂教学与第二课堂实践交叉的教学形式:第一课堂注重法理传授,第二课堂组织学生参加法制教育课外实践活动等,兼顾理论渗透与实践运用,促使学生们将法律知识与社会规范同化为自己知识结构的一部分,增强其法律意识和修养。
四、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