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力流动的利弊范文

时间:2023-10-19 09:5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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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理解农村剩余劳动力

农村剩余劳动力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是相对于特定国家、特定历史条件下和特定的生产力水平而言,即农村劳动力的供给超过需求的多余。具体定义是指边际收益为零甚至为负数的那部分劳动力,这部分劳动力从农业中转移出来,即使不增减投入也不至于影响哪个农业产品的总量。

二﹑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现状及特点

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巨大,且呈现继续增长之势。据统计,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总数达1.5亿以上,2000年底达到1.8亿。这种矛盾短期内还会更为突出:随着农业要素的不断投入,农业新技术的推广,农业劳动生产率会不断提高,对劳动力的需求量将不断减少,可耕地有限,而且有进一步减少的趋势,农业就业的余地越来越少;乡镇企业的发展在新的发展时期也遇到了结构性困难,其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的能力明显减弱,加入WTO后,短期内我国农产品不仅会面临国际市场的价格压力,使农民收入难以通过农业大幅度提高,而且进口农产品势必导致国内农产品的需求减少,造成农村剩余劳动力规模进一步扩大;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基数大,据有关部门预测,未来10年全国农村每年还要新增劳动力600多万。如果从劳动力供给的角度看,随着农业投入的增加和技术含量的进一步提高,以及人力资本素质的逐步攀升,由传统农业本身排斥出的劳动力将会越来越多,保守估计2010年达到1.9亿人。

总体上看,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

(一)转移渠道呈多元化[1]。现已转移到二.三产业的农村劳动力50.2%的人员在外资企业或个私企业工作,13.4%的人员从事建筑业,14.3%的人员从事批发零售贸易,7.7%的人员从事交通运输业,8.6%的人员从事社会服务业,5.8%的人员从事其他行业

(二)就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目前,转移就业人员的文化程度和专业技能水平差距较大。

(三)季节性、兼业式就业占较大比例。农民工就业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亦工亦农、亦城亦乡”即兼职农民,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以农业生产季节为周期,农忙务农,农闲外出务工;另一种是务工同时利用休息日兼种土地。

(四)流动性较大,农民工在一个企业的工作时间较短。

三、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动的利弊

农村剩余劳动力绝大部分是农村最优质的劳动力,他们具有一定劳动技能和文化水平,并且具有充沛的体力和旺盛的精力,外出容易找到适合他们的生存空间。他们流动对社会以及自身既产生正面影响又产生负面影响。

(一)正面影响:

1.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当中就业是城市化进程的必然结果,是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合理安置,是农村向现代化迈进的第一步,有利于三农问题的解决[2]。

农村劳动力的城镇就业和跨区域流动,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是沟通城乡经济和培育要素市场的必然要求,因此各地要适应这一趋势,加强引导和管理,不能简单封堵,更不能采取歧视性限制政策。因此当今的“民工潮”现象实际上就是农业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它是解决好农业剩余劳动力就业,避免引发其他许多社会问题,实现农业富余劳动力合理转移的有效途径,从长远看具有社会进步意义。

2.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动对输出地有利于农民收入的提高和社会的健康发展,对输出地有利于为城市发展提供充足的劳动力,企业可以以相对较低的薪酬雇佣到工人,从短期来说有利于企业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

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能够促进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由于近年来农民从事农业的收入锐减,外出打工就成为增收的一条重要或主要途径。经济的增长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各产业结构,使之更趋合理,促进了社会的健康发展。

3.农村劳动力转移本身对交通、融等服务业产生巨大的需求,有利于促进消费需求,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从而有利于带动国民经济的发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数据表明,未来10年是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高峰期,还将有1.5亿农民涌向城镇。如此巨大的人流及相应的货币流向,必将对交通、金融等服务产业产生巨大的需求。

(二)负面影响:

1.农民工的就业环境恶劣,从事工作以体力体力劳动为主

近年来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就业的行业、工种限制虽然正在逐步取消,但仍存在其它制度性的限制,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歧视还未完全消除;城镇公共就业管理服务体系对农民剩余劳动力开放还需解决观念、体制和物质技术条件等问题,让农民工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公共就业服务还需做大量工作。

2.农民工的工资待遇低,损害农民工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

由于农民工自身的维权意识和能力较低,因此侵害农民工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当前农民工劳动权益得不到保障的问题依然严峻,表现最为突出的问题包括:克扣和拖欠工资,强制加班加点和超时工作,劳动和卫生条件恶劣,不按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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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世纪80年代后期尤其是90年代初以来,我国农村劳动力的大规模跨区流动,即“民工潮”,日渐成为令人瞩目的社会现象。对此大规模的民工流动,国家采取一切措施以期平安渡过,但现实中真正的问题并不在于流动的短暂时期内造成的交通运输及相关社会影响,而在于这些劳动力在流入城市之后造成的社会后果和远期效应。从这一点来看,目前的讨论大部分注重现象的描述和流动利弊的分析,并未用社会学系统的观点看问题。与许多国家经济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情况类似,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已是不可逆转的现实问题。从舆论倾向看,理论界和民工流动地强调其利,而流入地(尤其是大城市)政府与居民多重视其弊。事实上,不论是从理论上还是从操作上,现在该做的已不是利弊分析,而是必须着力研究政府和社会各个部门如何兴利除弊,系统协调城市与民工的关系,使各种社会资源包括民工劳动力的配置趋于最优化,使与民工流动相关的社会利益分配失衡降低到最小。本文将深入细致地探讨“民工潮”背后隐藏的社会问题及其对中国经济的影响。

一、我国农村劳动力流动的原因

1、我国国情的特殊性决定了农村劳动力大规模流动的必然性

(1)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存在。人口众多是我国最突出的国情,庞大的农村人口基数带来巨大的就业压力。

一方面,耕地逐年减少,农村就业弹性十分小;另一方面,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土地对劳动力的需求相对下降。这使得农村剩余劳动力迫切需要寻求其它就业渠道,从而出现了各种方式的流动。

(2)农业比较效益下降。由于农业比较收益下降,土地对农民的吸引力越来越小,再加上农民收入增长不前,各种收费增多,负担沉重,这是“民工潮”的直接动因。人口问题和农业问题的交织已将许多农民推向城市,由此构成不发达省区“民工潮”的推力。

(3)典型的二元结构特征的内在要求。我国的工业化进程是在生产技术极为落后的农业基础上开始的,建国后所走

的重型工业化道路使国家的生产结构和就业结构偏差越来越大,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更加突出了国民经济的二元结构特点。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及一系列偏向城市的政策导致两个明显不同的阶层的出现:农村人口与城市人口。我国现阶段正处于农业劳动力非农化时期。转变二元结构格局,推进农业劳动力非农化,从而实现现代化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2、城乡和地区间收入差距是农村劳动力大量流动的根本原因

我国长期以来重城市轻农村的发展政策,导致城乡间经济差距较大。农民在意识到了这一点后,产生了强烈的离土流动的倾向。就全国来看,农村经济发展是不平衡的,我国的中西部人口7.2亿,集中了全国63%的人口。其中农村人口5.77亿,占全国农村人口的64.4%,中西部农业劳动力占全国劳动力的76.2%,我国的劳动力大部分集中在中西部,而且基本上是以从事农业为主。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大批农民从中西部流往东部地区,从内地奔向沿海,从农村涌向城市,形成了大规模的农村劳动力跨区域流动。

3、农民观念的更新和宽松的政策促进了农民的流动

随着改革的深化,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民的市场意识不断增强,观念不断更新,眼界不断开阔,冲出家园致富的愿望越来越强烈。加上不少地区把劳务输出作为本地区经济的一条途径,注意加强引导、服务和组织,消除了农民外出打工的一些限制,所以,农民一般凭一张身份证就可走南闯北。

总之,我国现阶段正处于二元结构向现代化经济过渡的转型时期,上述各种原因的存在决定了我国农村劳动力流动是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必然过程。

二、我国农村劳动力流动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十几年来,进城民工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所作的贡献是巨大的。他们在城市“苦、脏、累、险”行业中已成为主力军;他们把劳动所得寄回家乡,为当地经济发展增加了大量资金;他们在城市学到了知识和技能,回乡后成为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生力量;他们增加了城市与农村的联系,加快了农村城市化进程。但大量农民流入城市,也给社会治安管理造成很多困难。由于他们没有固定住所,没有固定职业,较难以管理。在民工高度聚集的广东珠江三角洲地区的一些城镇中,各种刑事犯罪多数是民工所为,有的地方甚至比重高达90%左右。

三、加强对农村流动人口的管理

1、提高认识水平,破除陈旧观念

(1)必须充分认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外转移的客观必然性和历史进步性。尊重市场经济下人口流动的规律性,从根本上转变对流动人口自由择业的歧视和不公正待遇。不得侵犯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不能一提流动人口,就把他们同“盲流”和流窜犯罪分子联系起来,随意清理和遣返。对于已取得就业岗位的流动人口,不能肆意延长劳动时间、提高劳动强度、克扣工资,甚至进行人身侮辱等。

(2)要克服城市自我保护意识,从市场经济发展的战略高度,给农村剩余劳动力应有的地位。

(3)改革城乡户籍制度,打破户口身份上的终身制和世袭制,实现人口迁移的自由。

2、加快和培育劳动力市场,引导劳动力合理流动

为了减少人口流动的盲目性,必须加快建立和培育劳动力市场,引导劳动力合理流动。第一,应在交通便利的城市区建立区域性劳动力供求交易中心,为流动人口和用人单位提供公平竞争和双向选择的场所。第二,加强市场中介组织建设,如信息机构、职业介绍机构、职工培训机构的建设,开展咨询、职业介绍、培训等系列化就业服务,以减少农村剩余劳动力盲目流动所带来的风险。

3、规范政府管理行为,加强管理法规建设

(1)为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一些地方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许多改革措施,这些改革措施虽然在指导农村剩余劳动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存在不少问题,必须进行认真的清理和完善,使之走上规范化、条理化和科学化的轨道。其中,凡是对流动人口管得太死、短期行为严重、存在歧视的政策条文应一律废止;互相制约或不完善、不严密的政策条文应予调整和完善;彻底改变重收费轻管理的不良倾向。管理是政府行为,政府有相应的资金渠道,不能一提加强管理就同设卡收费和罚款联系起来。当前农民负担仍然沉重,即使他们外出打工挣几个钱,也是血汗钱,来之不易,不能任意收取,对该收的费用、该办的证卡,应力求合理、简便、适合于流动人口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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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91.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24-0160-02

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上通过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决议,决议指出:社会和谐是我们党不懈奋斗的目标,目前,中国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但是,也存在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加大……城乡矛盾作为影响社会和谐的主要因素之一,被摆在一个十分突出的位置。

和谐社会的构建包括三个层次:人与人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其中最重要的人与人的和谐。当前,人与人的和谐首先表现为城乡发展的公平――城乡和谐发展上,要促进城乡的和谐发展,就必须要解决好三农问题,要解决好三农问题,就不能回避进城农民工问题,就必须要解决好农民工与城市发展问题。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调查统计资料显示,2005年中国的进城农民工数量约为1亿。这个数量庞大的群体,在给城市的发展带来机遇的同时,也给城市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挑战。如何解决这一矛盾,促进农民工与城市的和谐发展,我们将从机遇、挑战及对策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农民工给城市的发展带来了机遇

1.促进了城市经济的繁荣。农民工的进入,填补了城市职工不想干、不愿干的工作,如建筑、环卫工、保姆等;促进了城市第二、三产业的发展大大的提高了城市的劳动效率;扩大了城市的消费需求,拉动了城市经济的发展。据农业部乡镇企业司介绍,全国500家最大的乡镇企业,大都集中在沿海发达地区,其职工60%是外来农民工,90%以上的清洁工都是外来民工,建筑、托运、修理、装修、废品收购等苦、累、脏、险行业,80%都是民工,可以说,如果没有民工,一个城市将会陷于瘫痪。

2.加快了城市化进程。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的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城市数量从1978年的193个增加到2000年的663个。城镇人口从1.7亿增加到4.56亿。这些与允许农民的自由流动有很大关系。大量的农民涌向城市,使得城市人口迅速增加,为城市化的大幅度提高打下了坚实的人口基础,只要能恰当的引导,这些将成为城市进一步发展的有利契机。另外,许多在城市里赚了钱而又头脑比较灵活的农民工纷纷回农村办企业、办工厂,不仅给当地的富余劳动力提供了就业机会,而且促进了当地的小城镇建设,促进了农村城镇化,从而进一步推动了城市化的进程。

3.促进了城市文化的多元化。农民工进城就业促进了城市文化的多元化。大量农民工的涌入,在满足城市发展所需劳动力、为城市居民带来便利服务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同的文化。来自不同地域、不同民族的农民工相聚在同一城市,各种不同文化在一起交流、碰撞,让城市居民接触到更多的外来文化,从而推动了城市文化多元化的发展。

二、农民工给城市的发展带来了挑战

1.增加了城市的就业压力。农民工纷纷进城就业,一方面填补了城市的一些空白岗位,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挤占了城市人的就业岗位,增加了城市的就业压力。可以说,相当一部分农民工的就业是以增加城市失业人口为代价的。据国家统计局有关资料显示,近年中国城镇登记失业率一直处于小幅攀升态势。1999―2000年,失业率保持在3.1%左右,2001年升至3.6%,2002年底为4%,2001年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与国企下岗职工共1 400万人,约相当于城镇经济活动人口的7%。如果再加上非国有企业下岗职工600万人,全国大概有2 000万下岗和失业人员,相当于城镇经济活动人口的10%。而根据联合国国际劳工局年度报告,2004年中国城市登记失业人口为17%,也就是说中国城镇职工的失业人数在3 000万以上,这还不包括每年新增的700万左右的劳力,这些失业人口已经给城市的发展带来了很大压力,如果再加上数以亿计的农民工向城市的涌入,无异于使本已严峻的就业形势雪上加霜。

2.引发了较严重的治安问题,甚至滋生违法犯罪活动。农民工向城市的流动,给城市的管理增加了一定的难度,甚至使得违法犯罪活动得以滋长。20世纪80年代后期以来,中国交通线上的偷盗、抢劫、凶杀、、、赌博等各种犯罪活动,多数是流动民工所为。北京市丰台区的“浙江村”,1991年头10个月发案111起,外地人员所为的达69起,是总发案数的62.1%。1988 ―1991年五年内,湖南省在流动人口中发现违法犯罪线索29 783条,破获刑事案件14 802起。在民工高度聚集的广东珠江三角洲地区的一些城镇中,各种刑事犯罪多数也是民工所为,有的地方其比重甚至高达90%左右。当然,我们并不简单认为:城市的治安问题严峻,城市犯罪率的升高是农民工大量涌入城市的必然结果,但应该算是原因之一。

3.加重了城市基础设施的负担,引发其他各种社会问题。大量农民工的涌入,加重了城市基础设施的负担,也给交通、环境保护、计划生育等问题增加了难度和压力。大量农民工的涌入带来了新的人口问题。由于现行户籍制度不允许农民进城(这里指大中城市)落户务工经商,对流动人口又缺乏新的有效的管理办法和手段,因而使城市不仅没有成为限制人口增长的现代生活天地,反而成为“超生游击队”的隐蔽所,流动民工超生现象十分严重。在城里民工聚居区域,常可看到一些民工夫妇带有自己的两三个甚至四五个孩子。可以说,流动人口的超计划生育问题已成为计划生育的难点。而且,由于农民工的整体素质不高,其环保意识不强,自我约束不够,不少人存在乱扔果皮纸屑随地吐痰等不良习惯,这也给城市的环保工作带来了难度。

三、解决农民工与城市发展问题的对策

尽管农民工进城有许多无法回避的问题,但它是一种不可逆转的潮流,是社会的一个进步,我们应该正视它,积极采取措施,搞好制度建设,为农民进城打工提供较好的微观生存环境,实现农民工与城市的和谐发展,具体可以从几个方面入手:

1.加快城市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城市化水平。通过提高城市化水平,加快城市化建设,来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是实现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动的主要途径,这一点无论是理论界还是政府决策层都达成共识。由于中国地区差异性极大,在城市化道路方面要遵循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规律,因地制宜,统筹兼顾,选择出更适宜于本地的城市化发展战略。第一,西部地区的城市发展应该依托现有大中城市的发展,有选择的重点建设小城镇。西部地区的城市体系在整体上发展还很不完善,各级城市一定程度呈分散化的自我发展,缺乏联动的效应,因而西部地区的发展要走大中小城市同步发展的路子;第二,中部内陆地区应该以本地区现有城市化的规模的基础上,发展多级中心城市,同时大力发展小城镇。中国中部地区城市化已具有一定的规模,城市体系框架已初步形成,但是中心城市在区域经济中的地位不突出,缺乏承上启下的次经济中心城市,中部地区发展方向是发展多级中心城市;第三,东部沿海地区,应以大城市的发展为依托,发展城市群和城市带以及辐射发展小城镇。这样,可以增强这些地区的国际竞争能力,有利于加快这些地区的发展,可以吸纳更多的劳动力。

2.建立良好的制度环境,为农民工的合理、有序流动创造条件。(1)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是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的基本保证。在建国初级,严格的户籍管理有其客观性并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特别是在步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后,越来越成为农村劳动力合理流动的障碍,影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户籍改革的核心是剔除粘附在户籍关系上的种种社会经济差别,真正做到城乡居民在社会经济发展面前地位平等,获得统一的社会身份。(2)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是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动问题的根本保证。只有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才能使进城农民降低对土地的依赖关系,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部门和城镇合理有序流动问题才能得到真正解决;也只有建立社会化、多元化、科学化的社会保障体系才能促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完善和成熟起来。(3)完善劳动力市场体系。完善劳动力市场体系,是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动问题的重要保证。我们知道,随着工业化和现代化步伐加快,劳动力资源的重新配置势必加速。只有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劳动力资源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允许农民自主择业才能更为有效的解决农村劳动力的流动问题,加快城市化进程。这就要求有关政府部门应转变思维,打破制约农村劳动力流动的保护主义,建立城乡统一开放的劳动力市场,减少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动的成本。

3.加强农村教育,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加强农村教育,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是农村剩余劳动力顺利转移,合理有序流动的一个基本前提。目前,中国农村劳动力普遍素质不高,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要提高农村劳动力的素质,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要加强农村基础教育。真正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保证农村适龄儿童都能入学,为以后的就业打下基础;二是要搞好农村的职业技术教育。提高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的比重,扩大职业教育办学规模,在职业学校开设更为实用的专业课程,使职业学校的学生在毕业后能尽快就业;三是要加强农民工的技能培训。政府应加大对农民工技能培训的政策,否则农民工很难跟上产业升级的步伐。流出地和流入地的政府部门都应当为农民创造各种培训机会,企业也应该为农民工的技能培训提供机会。另外,还需要引导农民改变落后的旧观念、旧思想、旧习惯,打破农民的小农意识、封闭意识、保守意识,树立“敢闯”、“敢干”的新观念。

参考文献:

[1]黄万丽.农民工问题与对策[J].许昌学院学报,2003,(3).

[2]赵晓.处于临界点的中国失业问题[N].经济导报,2002-07-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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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曾经的8亿农民到2014年的6亿农民,总人数的递增而农村人口数的减少可以看出整个经济形态从使用资源较多的农业经济转向了用地较少的工业,商业经济和各种形式的其他经济。2014年底,中国劳动力共有40506人,其中外出就业15863人,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39.16%,其次,从事非农产业农村劳动力的为22629人,农业劳动力供给为17877万人。可以看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数量以及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走向有很大的变化,目前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方向主要是以下几种:

1.走出农村:走出农村也有多种方式可供选择,可以在沿海以及东部工业发达地区打工,谋求一份工作,从事各种各样的职位,一般能获取比务农高的收入;也有少部分农民选择在城市创业,做些生意。

2.留在农村:一是政府吸引外部资金过来投资建厂,当地的农民除了务农之外可以进入工厂上班;二是发展自己的特色,把自己外销,挖掘所在村?f的内涵,或者发挥文化特色,或者着重特殊的植物,或者依傍地理优势等等。

这些方式都各自有自己的利弊。

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方式之利弊分析

1.大部分走出农村的农民成了务工者:初到城市,由于文化差异只能做些建筑施工,道路,建设桥梁,卸货搬运等体力劳作,或者从事餐饮娱乐服务生或保洁员等简单工作。这些工作工资不高却很辛苦。而发展到现在,由于教育本身比较偏重理论的一些问题,变成了沿海地区频频出现的民工荒,各种熟练技工的需求大大的高于刚毕业的大学生的需求,甚至高薪求熟练技术工人还求而不得。农民工越来越被城市需求,但是由于大城市落户制度的问题,在大城市生活工作却得不到相应的保障,辛苦一生也许也不能享受到自己为之奉献的城市的福利制度,安全系数,医疗都得不到保障,一位建筑工人曾经在城市打拼几十年,他会昂扬的指着灯火辉煌的大厦告诉别人,这个是我们当年修的,那座也是我们建的,而到后来,他会回到农村,过上曾经的生活。大部分的农民工都是这样的人生,少小离家老大回。青壮劳力的大量外出,农村只余老弱病残,各种问题层出不穷,比如数量巨大的留守儿童的问题,都是祖国的花朵,还只是少年,父母都建在却要承担父母不在身边的孤独成长。极少部分创业的农民工或许能成为城市真正的一员,但是毕竟比例太少,不足以影响格局。

2.留在农村的农民:便是大家所言离土不离乡,一是政府招商引资,可以引进一些企业来建立工厂,不仅能创造就业岗位,而且还能带动当地的经济发展,传统的农村会有新的变化。然而这种方式在实际操作却总要付出一些代价,企业毕竟以盈利为目的的,无利不商,如果一个乡村没有有利可图的地方,自然无法吸引到企业来,由于一些急功近利的想法和做法也许会造成自然资源的过度开发,部分企业带来环境的破坏,一条清澈的河因为上游建设了一家造纸厂污水直接排放整条河全部成了污水,而后无人在意,持续几十年至今。一整个村庄的稻谷因为新建立的工厂产生的滚滚废气颗粒无收。意料之外的结果让人步步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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