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31 23: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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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现状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司法行政机关的首要责任。长期以来,县司法局始终坚持“预防为主、调防结合”的方针,不断加强人民调解的机制、网络、形式和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着力维护和谐稳定,人民调解工作总体呈现“五化”。
(一)调解组织网络化。近年来,宁陕县司法局从面向全社会、有利于加强社会管理的角度,在全县范围内调整充实了工作力量,按照《人民调解法》要求,县上成立了人民调解协调指导委员会,以镇调委会为主导,在辖区村(居)委会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农村基层组织为平台,在全县农村、社区,建立了农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以行业矛盾纠纷为突破,延伸设立了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相继在高交支队、县交警大队、县卫生局成立了道路交通调解室及医患纠纷调委会。目前全县共有各类调解组织122个,专兼职调解员814人,初步形成了以县人民调解协调指导委员会为龙头,镇调委会为主导,村(社区)调委会为基础,行业性调委会为触角的三级人民调解网络体系。
(二)纠纷排查常态化。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在司法行政机关和基层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将调解纠纷的范围从婚姻、家庭、邻里等常见性、多发性民间纠纷,扩展到公民与法人和社会组织之间,调解内容扩大到村务管理、农民负担、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劳动争议、拖欠农民工工资、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物业管理等各个方面。据统计,20__年至今,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732件,调解成功1706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8.5%,制止群体性械斗31件,阻止群体性上访 98 件,防止民转刑案件55件,基本做到一般纠纷不出村,较大纠纷不出镇,重大疑难纠纷化解在本县,有效地维护了基层社会稳定。
(三)业务运行规范化。为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迈进,按照《人民调解法》的要求,县司法局指导各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制订完善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职责》、《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程序》、《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职责》、《人民调解员工作职责》、《人民调解员工作纪律及要求》、《人民调解员回避制度》及定期排查登记、统计上报、档案管理等多项工作制度。同时,县法院还将基层人民法庭指导辖区调解委员会业务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进行考核,并将司法确认案件纳入审判流程管理和审判绩效考核。通过齐抓共管,从而使受理、调处、制作协议书等工作程序进一步得到规范,初步实现了“五有六统一”的要求,有效的提高了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公信度。同时,在健全网络、充实调解人员的基础上,加大对调解员的培训力度,使之成为业务精通的调解能手,在调解队伍中培养了以陶俊海为代表的全国调解工作先进典型。
(四)宣传形式多样化。采取多种有效形式, 在县电视台、《安康日报》和县政府网站、县司法网站上开辟专题、专栏,形成由普法门户网站、普法微博、普法QQ群和手机普法短信“四位一体”的宣传格局,结合巡回办案和审判工作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等形式,广泛的开展了宣传教育活动,使《人民调解法》进入千家万户,使调解工作“有法可依”,并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了解、支持、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更多地选择以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纷争,为《人民调解法》贯彻落实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机制保障制度化。按照“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县司法局牵头,各村(社区)坚持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将大量矛盾纠纷消除在 萌芽状态,强化了人民调解的预防功能。建立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注重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之间的衔接和配合,村级调委会解决不了的纠纷,乡镇调委会共同调解,需要有关部门参与的,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调解,有效地增强了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完善纠纷信息传递与反馈机制,在重大节庆等敏感时期,针对易激化的矛盾纠纷和重点人员实行信息反馈报告制度;对一段时期比较突出、多发的矛盾纠纷进行汇总分析,总结出带有规律性和普遍性的情况,为掌握社情民意、科学决策提供了依据;建立资金保障机制,20__年县委办、政府办联合印发了《宁陕县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奖励办法(试行)》,县政府每年预算5万元,用于人民调解个案补贴。“个案补贴”是我县率先在全市推行的一项人民调解工作制度,这项制度已受到省市表彰并在其他县区推广。
二、存在的问题
《人民调解法》实施两年多来,我县的人民调解队伍进一步壮大,基层人民调解组织逐步规范,人民调解员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工作保障体系逐步完善,调解矛盾纠纷的范围和数量不断扩大,为全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与当前人民调解工作与全县加快发展的形势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很大的差距,存在着不少制约工作发展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一)对人民调解的重要性认识尚不到位。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要求充分认识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能作用,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建设。部分领导对人民调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仍不到位,以行政调解代替人民调解,对人民调解工作重视力度、支持保障不够。在出现群体性纠纷和重大纠纷时,认为上访找、纠纷找法院、案子找公安的观点有着较大的影响。事实上,人民来访、法院、公安受理的民间纠纷,大部分会进入人民调解程序。部分领导干部不能正确认识人民调解工作是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作用,造成了个别镇和部分领域人民调解组织停留在无专人、无实质性机构、无保障的“三无”状态。全县95%以上的村(社区)人民调解员为兼职。
(二)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还不健全。一是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还很薄弱,区域性、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没有铺展到位,实际设立数量比例过低、工作开展不正常;二是大调解体系亟待加强,有关部门对其归口管理的社会团体和行业性组织的纠纷调解工作,培育扶持和帮助指导不够,造成了个别镇和部分领域人民调解组织停留在无专人、无实质性机构、无保障的“三无”状态,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管理也不可能落到实处;三是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尚未形成,村(社区)调委会建设不规范。
(三)调解员队伍素质和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法》在赋予人民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之后,首次通过立法确立了对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制度,人民调解的法律含量越来越高,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要求提出了更高的标准。但目前我县调解人员普遍法律素质较低,文化结构、专业结构不能完全满足工作的需要,调解技能较弱,很难确保调解程序的公正和调解协议的有效。基层司法干警还承担着包村等中心工作,导致无法全身心的投入到人民调解工作中去。全县12个司法所,由于受编制限制,6个司法所只有1人,2个司法所还没有专职司法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受到一定影响。
(四)人民调解经费保障不足。《人民调解法》规定,人民调解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保障。从我县情况看,20__年开始列入预算的人民调解“以案定补”经费是5万元,已经远远不足以按照《人民调解法》要求支付人民调解的指导经费、业务经费、调解员培训经费和补贴经费,全县绝大部分镇、单位的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的都未落实。经费的缺乏严重制约了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挫伤了调解人员的积极性。
三、几点建议
人民调解制度是一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为契机,认真学近日就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切实发挥好人民调解的预防、调处和教育功能,为我县改革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和法制环境。
(一)深化对人民调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尤其是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人民调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人民调解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在社会管理创新、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独特功能和重要作用日益凸显。广大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人民调解法》,把人民调解工作放在稳定基层政权、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看待,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依法解决人民调解工作的支持保障问题,促进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得到更好的发挥。借鉴兄弟县区做法,协调地方编制,解决司法所无专职人员、一人所问题。
(二)加强对《人民调解法》和人民调解制度的学习宣传。结合“六五”普法,充分运用法律“六进”等多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形式,继续广泛深入宣传《人民调解法》,使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更加广泛地认识人民调解工作,不断提高人民调解的影响力和公信度,引导更多的群众主动、自愿地选择人民调解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努力营造社会各界了解、支持和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拓宽调解领域,加强联动机制。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要严格按照《人民调解法》的规定,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依法及时就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在调解婚姻、家庭、邻里等传统纠纷的基础上,大力拓展工作领域,积极介入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政府高度重视、影响社会稳定的征地拆迁、劳动争议、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交通事故等社会热点难点纠纷的调解,向刑事自诉、轻微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等法律不禁止当事人和解的范围拓展,注重实质性问题的协调解决。创新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 加强人民调解与相关程序的衔接配合机制,进一步凸显人民调解在大调解工作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
县政协机关成立考评领导小组,受主席会议领导。考评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政协办公室,县政协机关各工作室是考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考评工作办公室职责:
1、部署县政协主席会议、常委会议确定的有关事项;
2、审查各镇、街道政协工作室及机关各工作室的工作计划及县政协部署任务的完成情况;
3、征求各镇党委对镇、街道政协工作室工作的意见;
4、征求分管主席对机关工作室工作的意见;
5、组织考核小组成员进行考核,汇总考评意见;
6、落实考评奖励办法;
7、其他职责。
二、考评内容
(一)对镇、街道政协工作室工作的考评内容:
对各镇(街道)政协工作室的考评按照以下内容进行综合评定,满分为100分。
1、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每半年向县政协办公室报送一次工作计划和总结(5分)。
2、学习制度、联系委员制度上墙(2分)。坚持认真组织委员进行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3分)。
3、完成县政协主席会议、常委会议部署的各项任务,积极配合县政协的有关调查、视察活动(8分)。
4、年内组织委员进行两次以上调查、视察活动,并写出有关报告,提出高质量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五条以上(10分)。
5、高质量地完成文史资料征稿任务(8分)。按时按量发放有关学习材料和政协简报,认真组织委员参加培训工作(6分)。做好政协报刊的征订和发行工作(10分)。
6、年内政协提案数量达到委员数的80%以上(12分)。每评为一件优秀提案加2分。
7、每月至少报送一条有价值的信息(12分)。被县政协网站采用一条加1分,被市政协研究室或市政协网站采用一条加3分,被省政协联合日报或省政协网站采用一条加5分,被人民政协报或全国政协网站采用一条加8分。
8、按要求参加政协有关会议(8分),每缺会一次扣4分。认真做好全委会议的组织工作(8分)。
9、遵守县委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政协干部和委员中无违法违纪现象(8分)。有违法违纪现象的不得分。
10、工作有创新,服务中心工作有重大成绩受到县以上表彰加10分。
(二)对县政协机关各工作室工作的考评内容:
对机关各工作室的考评按照以下内容进行综合评定,满分为100分。
1、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认真做好学习笔记;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学习、会议和文体活动(5分)。
2、工作计划性强,及时编制工作计划和认真总结工作。每半年向考评工作办公室报送一次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4分)。
3、每月至少报送一条社情民意信息(6分)。组织政协委员积极撰写政协提案,提案数量超过委员数的80%(8分)。认真做好政协报刊征订工作(6分)。
4、认真做好宣传报道工作(20分)。根据年初信息和宣传报道任务,办公室完成30篇,其他工作室每室完成10篇。超额完成任务的,每篇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加5分、3分、2分。
5、搞好每年安排的调研工作,并写出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调研报告(20分)。得到县委、县政府负责同志批示加10分。
6、遵守机关各项制度和纪律,廉洁自律,忠于职守,服从安排,热情为基层服务;各工作室人员要团结互助,搞好协调配合,积极完成领导和机关交办的各项工作(6分)。
7、各室业务工作(25分)。根据各工作室年度总结,参照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确定分值。
8、工作有创新,在省、市政协有关会议作经验介绍的,分别加20分、10分。在服务中心工作方面取得重大成绩,加10分。
三、考评办法
年终召开镇(街道)政协工作室和机关工作室工作评审会议,由考评工作办公室组织考核小组进行考核,结合平时工作情况,逐项打分。
各项考核评议结束后,由考评工作办公室汇总考核结果,提交县政协主席会议审定。
四、表彰奖励
按照区党工委的安排部署,对照“六查六看”突出问题清单和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我认真自查,重点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方面,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深入的剖析: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治功能方面。一是政治敏锐性和警觉性不够。对社会上出现的一些影响大局的小道消息,政治新闻,没有做到积极抵制。二是党员自豪感不够。关键时刻不敢亮出党员身份,混同于一般群众。三是对通报的典型案例、他人的违规违纪问题没有警醒意识。片面的认为不犯错就和自己无关了,没有做到警钟长鸣。
(二)“四个意识”方面。一是大局意识不强。有“守摊子”的思想,只看自己负责的工作,没有从大局出发看部里的全面工作。对工作安排没有大局意识,工作中存在随意性,有时“东一榔头西一棒槌”,想到哪干到哪,顾此失彼,没有计划性考虑工作。二是责任担当意识不强。对待工作畏难发愁,遇到难点问题不积极想法解决,而是过分依赖领导,汇报请示太多,不相信自己的能力,延误工作时机。
(三)“四个自信”方面。一是在学习态度上不够认真、缺乏自觉性和积极性。不能主动学习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要求,学习仅限于推着走。二是淡化为人民服务的意识。“结亲连心”工作存在形式主义,满足于完成任务,拍照留资料,没有真正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导致上级惠民政策没有及时传达给群众。
(四)发挥作用方面。奉行好人主义。对其他同志存在的问题不及时提醒,怕得罪人,认为做好自己分内的工作,管好自己就可以了,没有做到关心、指正同事。
(五)工作作风方面。一是调研工作浮于表面。写调研材料时大部分依赖于基层上报的数据,很少进行实地考察,导致调研工作浮在表面,不深入、不扎实。二依赖于经验主义。在拟定文件时,有时忽略实际情况,借鉴往年和其他县区的数据材料,导致材料明显漏洞或盲区。
(六)自我要求方面。开会有迟到的情况出现,会议期间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七)形式主义方面。不能主动对照查摆,存在侥幸心理。思想上不重视导致对照检查“走过场”,认为每年都是“老三样”拿往年的材料应付,拿工作忙为借口,没有真正自我剖析存在的问题。
(八)官僚主义方面。工作中没有考虑基层实际。特别是推进宣讲工作中,没有考虑基层工作紧任务重,有时为尽快完成任务,盲目的进行催促,态度不够温和的现象,也没有及时将基层困难及时反馈给上级。
二、原因分析
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深刻剖析这些问题的根源,主要由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对政治学习“走过场”。停于形式,敷衍了事,在政治学习时存在应付心理,没有把参加政治学习和主动接受思想教育作为一名党员干部的必修课来认真对待。
二是群众意识的淡薄。没有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没有深刻体会“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实质,导致结亲连心工作浮于表面。
三是业务水平不高,缺乏钻研精神。工作上没有认真钻研,缺乏敬业精神,常常得过且过,自认为上级领导会有指示,在业务方面存有依赖性。
四是工作有急躁情绪。工作速度可以,但容易马虎出小错,责任心还需加强,工作不够细致,不够周到,特别是有些文件修改了以后,就急着上报,没有仔细检查。
三、整改措施
工作组同志逐户走访居民,多次集中召开了有关老党员、老干部、社区居民代表等参加的座谈会,发放致社区群众的一封公开信,悬挂宣传标语等形式,随后又进行全覆盖活动,制定三送干部帮扶对象,这样既进行了全方位了解民情民意,同时又宣传了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使广大人民群众及时充分了解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他们纷纷建言献策,从而有力地配合促进了“三送”活动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开展反,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指示精神,按照“主动进攻”战略思想和“专案攻坚年”的要求,以“打击、控制、教育、挽救”为指导思想,我局深入群众,
1、成立社区防范和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年初计划上级相关部门的指示精神,对社区内有无人员进行了排查,在社区领导的安排部署和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参与下,我社区未发现任何有关于“全能神”等组织的活动对象。
2、提倡居民参加健康向上的社区各项文娱活动,为社区居民进行法律知识宣传,倡导社区居民知法、讲法、守法,使广大居民认识到的本质,增强了识别和抵制的能力,让居民充分认识的危害。
3、加强反工作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及时了解掌握社区动态,切实维护社区政治稳定。社区工作人员对社区内有的人员进行摸底,注意观察社会动态。根据社区实际将反工作同贯彻党的自由政策结合起来,加强社区思想领域建设和阵地控制,掌握反斗争的主动权,教育广大居民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宗教观、民族观、世界观,切实维护政治稳定,社会安定团结,国家长久治安,人民安居乐业。
三、严明纪律求实效
1、严明学习纪律。所有下派干部都要认真系统地学习党的十会议精神等,保证每天自学政策或记录民情日记的时间不少于2小时,做好自学笔记,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成,通过学习政策、理解政策、领悟政策,提高“三送”工作质量和水平。
2、是严明工作纪律。要求干部在“三送”活动中做到“四心”、“六不”,即:虚心接受教育、真心为民分忧、用心宣传政策、诚心结对帮扶,不准大吃大喝、不准收受礼品礼物、不准打牌赌博、不做违法违纪的事、不准钓鱼扰民、不增加基层负担、不无故请假离队。另一方面,在工作方法上要掌握策略,既要认真负责,敢于负责,又要注意方式方法,多听、多记、多解释,不能好心办错事、好心办坏事。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前期重大课题研究是向州委、州政府提交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基本思路的重要前提。《州“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中确定了我州6个前期重大课题研究,其中,州“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和发展战略研究、州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研究由州政府研究室负责牵头研究;州“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思路和发展目标研究、州“十二五”期间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和重点产业发展研究由州发改委负责牵头研究;州“十二五”期间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研究由州委政策研究室负责牵头研究;州“十二五”期间新型工业化发展研究由州经委负责牵头研究。截止目前,6个前期重大课题研究已经形成征求意见稿,正在进行广泛征求意见阶段,预计在4月中下旬能够形成最终研究成果。
二、州“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起草情况
州“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由州“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起草。为了能够提出富有前瞻性、战略性和实用性的发展思路,“十二五”规划办在深入学习领会国家和省“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部署和要求的基础上,广泛收集了各县(市)、州“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需要纳入州“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的内容,并进行归纳提炼,使基本思路既立足于我州的实际,同时又符合国家和省的战略取向和目标要求。目前,基本思路已形成初稿,正在进行修改完善,将在近期内提请纲要起草领导小组讨论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后,在全州范围内广泛征求各方意见。预计4月下旬按照各方反馈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认真修改完善,力争形成送审稿。
三、重点专项规划推进情况
根据省人民政府的规划部署和我州“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和重点,我州确定编制24个重点专项规划。各重点专项规划负责单位都高度重视规划编制工作,目前专项规划编制工作顺利进展,具体情况如下:
(一)12个部门已经编制形成初稿
州体育局负责编制的《州体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州广播电视局负责编制的《州广播电视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州安监局负责编制的《州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州文化局负责编制的《州文化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编制的《州人口发展与计划生育“十二五”规划》、州移民局负责编制的《州移民开发“十二五”规划》、州水利局负责编制的《州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州农业局负责编制的《州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州旅游局负责编制的《州文化旅游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州发改委负责编制的《州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云南电网公司供电局负责编制的《州电网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州劳动保障局负责编制的《州就业和社会保障及人力资源开发“十二五”规划》共12个重点专项规划目前已经完成规划初稿,正进行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之中。
(二)12个部门已完成前期研究并着手进行编制
州卫生局负责编制的《州卫生改革与发展“十二五”规划》、州地震局负责编制的《州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州建设局负责编制的《州城镇发展“十二五”规划》、人民银行州中心支行负责编制的《州金融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州交通局负责编制的《州“十二五”交通发展规划》、州教育局负责编制的《州“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州商务局负责编制的《州商贸物流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州扶贫办负责编制的《州扶贫开发“十二五”规划》、州林业局负责编制的《州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州环保局负责编制的《州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州经委负责编制的《州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州科技局负责编制的《州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目前完成了前期研究并着手启动编制工作。
四、各县(市)“十二五”规划编制情况
按照工作部署,各县(市)“十二五”规划编制要重视对上和周边规划的衔接,确保与全州同步完成规划编制各项工作。截止目前,各县(市)推进工作情况如下:
(一)市
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于12月开始启动,1月18日召开了规划编制工作动员会议,3月23日召开了规划编制工作培训会。规划纲要委托省政府研究室编制,目前已基本完成前期调研工作,计划4月15日前拿出规划纲要初稿。对“十一五”的评估和28个重点工作也已全面推进,预计可以和纲要同步推进。
(二)县
县在全州动员部署会召开后,于1月5日召开了专题培训和部署会议。共安排6个前期重大课题和23个重点专项规划。规划办从县级部门抽调骨干组成了“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和纲要起草班子。目前,前期课题研究和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在全力推进中,“十二五”规划的基本思路已经形成初稿,在进行修改完善之中,规划纲要的起草工作已经开始展开。
(三)县
县“十二五”规划编制确定了6个重点研究课题和26个专项规划,目前重点研究课题已经形成初稿,待修改完善后可形成研究成果,26个重点专项规划中,有2个已经完成,6个形成了初稿,其余18个完成了规划提纲。“十二五”规划纲要委托省经济研究院编制,正在抓紧推进中,近期内可形成纲要初稿。
(四)县
县“十二五”规划工作于12月上旬启动,成立了领导小组和编制工作小组,抽调了专门工作人员开展规划编制工作。目前,6个重点研究课题中的4个已经形成了初稿,正在进行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另外2个课题完成了广泛调研工作,形成了初步提纲和框架。确定的22个重点专项规划中,有17个专项规划在开展前期调研和研究的基础之上,形成了各专项规划提纲框架,部分已经形成初稿,有5个规划正在开展前期研究工作。前期研究和基本思路起草工作在抓紧推进中。超级秘书网
(五)县
县工作已经全面推进,“十二五”规划纲要已经委托省政研室编制,现已经完成初稿,前期课题研究基本完成,重点专项规划正在全力推进,部分专项规划完成初稿。
(六)县
县“十二五”规划纲要委托省经济研究院负责编制,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初步完成了规划基本思路和纲要初稿,在进一步修改完善之中,全县确定的18个重点研究课题已经完成,初步形成了研究成果,19个专项规划已经全部完成初稿,并且开展了乡镇规划纲要的编制工作,部分乡镇的规划纲要初稿已经形成,预计4月中旬可全部完成乡镇规划纲要初稿。
(七)县
县“十二五”规划于11月底全面启动,目前已经完成了前期重大课题研究工作,各部门负责编制的专项规划相关工作已经启动,“十二五”规划的基本思路已经形成初稿,正在进行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阶段,规划纲要委托省经济研究院编制,现在正进行基础调研等工作,预计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在6月底可基本完成。
(八)县
县于9月制定了《元谋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并开始启动规划相关工作。目前,全县确定的30个重大课题研究已经完成,20个重点专项规划已经全面启动,交通、能源、农业和农村经济、广播电视、绿色产业畜牧业的专项规划已经形成初稿,其余15个专项规划正抓紧推进,规划纲要已经形成初稿,正在进行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
(九)县
二、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按照国家、省和市局统一部署,深入企业搞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服务工作,做好迎接上级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企业进行验收复评工作。督促各镇(区)标准化工作的全面推进,每个镇(区)标准化重点示范的工商贸企业2011年不少于2户。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建立一批安全生产典型示范企业。对国家或行业尚未制定标准的重点行业,按照“先规范化后标准化”的思路,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条件。
三、继续做好冶金、机械、建材、纺织等行业安全检查规范化工作,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化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在履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责任,特别是企业主体合法、设备设施、安全投入、机构人员、规章制度、宣传教育、安全管理等工作的落实情况。稳步推进职业卫生监管与安全生产监管的整合,加强工商贸企业安全检查执法交流学习,推动安全工作精细化、一体化、本质化。
四、全面推进“1+3”安全监控体系的建设。
督促企业重点是规模以上企业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形成自查自改的长效机制。力争年内规模以上工商贸企业“1+3”安全监控体系全覆盖,冶金、建材、纺织等重点行业中小企业覆盖率每年递增30%。每个镇(区)要列出全年工作计划,并于2011年4月25日前将具体推进企业名单报市安监局企业科。
五、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安全源头管理。
根据国家总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6号)、《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等要求,开展冶金、机械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建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管档案,督促、指导企业做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六、依托信息化手段,推进隐患排查治理规范化。
二、密切联系基层和群众
密切联系基层。坚持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1-2个乡镇、1-2个村,并按有关政策要求落实定点帮扶制度。要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增进与群众的感情。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重大包案制,带头开展接访、下访活动,主动解决疑难复杂诉访案件。
三、精简会议
一是减少会议数量。严格遵守、带头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有关精文简会的规定,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运用好专题会议,着力在解决实际问题上见成效。每年原则上只召开1次全县民政综合性会议,会期不超过半天,各股室业务会议,会期不超过半天。没有实质内容的会议坚决不开,能够合并召开的会议合并召开,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模。
二是改进会议形式,提高实效。能以文电形式传达部署的不再召开会议,能以视频形式召开的会议不集中召开。精简会议材料,不发放已印制的正式文件。简化会议程序,开短会、讲短话、讲实话、求实效。
三是严格控制会议经费。严格执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所有会议不在风景名胜区和高档酒店召开。除特定的会议外,不统一发放会议文件袋、笔记本、笔等用品。会场一律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
四、精简文件简报
一是现行文件规定仍然适用的,不再重复发文。可采用电话、网络等方式布置的,已开会布置并明确工作任务的,不再发文。以民政局名义上报县委、县政府及市民政局的简报只保留《民政工作简报》1种,由办公室统筹,各股室要加强信息调研和情况报送,不单独编发简报。
二是提高文件质量。严格控制文件篇幅,做到文风朴实、文字精炼,指导性、操作性强。加强对文件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审查,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现行政策,在代拟规范性文件时,应送县法制办审核。
三是规范报送程序。所有文件实行一个口进出的原则,即所有收文都经过办公室登记,根据文件内容进行分类,再交由相关领导批示和相关股室办理。所有拟发文件,各股室拟稿后送办公室审核,审核后请领导签发。
四是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民政信息网络建设,推进电子公文系统建设,对于不的文件,原则上通过党政网和电子政务外网传输,不单独印制纸质材料。进一步减少纸质文件和简报资料,降低运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五、严格考察学习审批
严格执行中、省、市、县有关出国(境)考察、访问的规定。严格控制出省、出市考察学习活动,确需外出的,必须按规定权限先审批后实施,并尽量压缩外出人员、外出时间、外出地点,不得安排无实质内容的考察参观活动,不以任何名义安排一般性考察和照顾性出访。不准借外出考察学习的名义组织旅游,不得由企业或下属事业单位分摊、提供相关费用。禁止组织“团外团”或拆分团组,不得携带配偶和子女同行。严格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严格请销假程序。考察、出访后应按规定提交考察、出访报告。
六、加强和改进新闻宣传报道
一是加强宣传工作。围绕工作中心和重点工作做好新闻宣传。由局办公室统筹负责对外宣传工作,制定新闻宣传工作计划,完善新闻宣传工作制度,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善于利用各类新媒体资源,积极回应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进一步增强宣传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
二是规范新闻报道。对重要会议、活动,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决定是否报道。需要报道的,按照精简务实、注重效果的原则,侧重报道指导民政工作的内容,重点反映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或实施意见等。遇有重要、敏感的事件,严格执行新闻发言人制度,其他人不得随意对外宣传发言。
三是严格文稿发表。局领导班子成员代表局发表涉及全局和重大敏感问题以及工作性的讲话和文章,须严格执行报批制度,经局批准后发表。局领导班子成员任职期间不公开出版著作,不举办个人作品展览,不发贺信、贺电,原则上也不为出版物作序。
七、支持社会组织独立开展活动
支持和鼓励社会组织独立开展活动。作为社会民间组织,要充分发挥他们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面,做好政府与行业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强化行业自律。除特别需要并经批准外,民政局不作为社会组织活动的指导单位、支持单位;不以民政局的名义举办或办理社会组织的活动。因特殊情况,确需出具民政局介绍信的,按照“先审批、后用印”原则履行审批手续。
八、厉行勤俭节约
严格执行中、省、市、县有关公务接待规定。局领导班子成员在基层调研期间,不安排到辖区边界迎送。不摆放鲜花,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赠送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除工作需要外,不到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用餐尽量在机关食堂安排,不安排宴请,不上高档菜肴,控制用餐时间。严禁组织消费性质的娱乐、健身活动。严格控制用车,减少陪同人员。局领导班子成员到基层调研,原则上不安排在节假日,坚持轻车简从,尽量安排集体乘车,股室参加人员不超过2人,乡镇参加人员不超过3人。除交换工作意见外,不邀约地方党政负责同志参与。处置突发事件和组织抢险救灾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严肃工作纪律
严格执行外出请假制度。工作人员请假一天以内,有股室、事业单位负责人批准;一天以上至二天,由股室、事业单位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批准;三天及其以上,由所在股室、事业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由局长批准。股室、事业单位负责人请假一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一天以上由局长批准。班子成员请假半天以上,报告局长批准,并报办公室;局长请假报分管副县长审批。
所有人员要严格遵守上下班纪律,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不假不到。实行领导干部去向制度,制作《干部职工岗位公示牌》,公示姓名、职务及职责范围、联系电话、当日去向、公示牌负责人等,悬挂在机关醒目位置。
十、严格监督检查
(一)健全人民调解组织机构。一是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推进人民调解组织延伸工作,积极探索建立专业化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上半年争取医患纠纷调委会挂牌运作。
(二)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一是进一步完善集中排查调处制度。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按性质和轻重缓急分类,统一登记造册,并在月底之前呈送地方党委政府,同时上报市局基层科备案。重大、突发性情况随时演讲,司法所长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二是依照分级培训原则,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活动,各地在一季度分期拟报集中培训计划,由市局集中组织专门人员深入基层进行辅导讲座。三是整合系统力量,继续落实好律师参与接待制度,组织好每周一律师接访工作及律师参与协调重大疑难案件的工作。组织和引导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者参与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调解,参与突发性、敏感性、的处置,参与重大问题的调处。四是参照相关档案管理规范,由市人民调解中心结合实际出台潜江市人民调解业务档案管理方法,进一步提高全市人民调解工作质量。
(三)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一是要进一步落实贯彻《关于建立“1+4联合接访联合调处矛盾纠纷工作机制的意见》精神。加强对全市重大疑难纠纷的调处、指导工作,抓好对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重大疑难案件的指导工作,全面提升办案水平和办案质量,树立人民调解工作品牌形象。三是高标准、高质量的办好《人民调解工作简报》及时对上全面反映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动态,对下传达党和政府的相关方针、政策、交流调解工作经验,探讨调解工作规律,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四)大力宣传《人民调解法》认真布置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
二、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为着力点。充分履职,为社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法律保证
(一)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讨论制定年社区矫正工作计划。二是上半年举办一期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培训班。三是积极探索完善城区、农场、乡镇三种不同区域的管理模式,培育典型以现场会形式进行推广。四是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档案建设与管理,完善社区矫正基础工作。五是落实司法奖惩和行政奖惩措施,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加快矫正对象的转化改造过程。
(二)进一步加强帮教安排工作。突出抓好“三无”对象的过渡性安顿。二是加强与民政、工商、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出台帮教安排工作帮扶方面的专门性文件。
(三)进一步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由法宣科在3月提请召开普法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全会,会上确定年工作总体思路、任务。二是领导挂帅、部门配合,成立专班和专家组,高标准做好全市“六五”普法规划的起草送审和讨论下发工作。三是早部署、早动员、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认真抓好“六五”普法启动工作。四是认真组织,上下联动,46月,以“六五”普法确定的重点学习内容,高标准完成全市第一期法制宣讲员培训和各地二级培训工作。五是认真组织做好“六五”普法统编教材编辑工作。
(四)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适时开展法律援助专项行动,解决好特殊群体的法律诉求。二是把好援助案件的审批关、质量关。积极争取政策经费支持,扩大法律援助受援面,全年料理法律援助案件80件以上,料理法律援助事项1200件左右,不时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三是积极抓好市政府法律顾问团的工作。
(五)加强法律服务队伍管理。通过双向选择更紧密地服务经济发展。二是加强督办,进一步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加大对法律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三是严格制度,认真落实每周一讲评机制,进一步引导法律服务人员不时拓宽业务领域,主动服务于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各个领域,确保业务总量和收费有明显增长。四是加强调研,不时健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自治自律机制,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与行业自治组织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探索建立基层法律服务惩戒委员会和风险防范基金,及时查处、惩戒违纪违规执业行为,尽可能降低执业风险。
三、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为着力点。全面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关键在人。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新发展、新突破,事业成败。必需努力建设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实事”高素质干部队伍,因此,要结合本系统的实际,有针对性地抓好队伍建设。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核心,全面加强系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二是围绕“强纪律、讲操守、树形象、比业绩”读书演讲主题实践活动,全系统内开展包括政策法律法规、理论、专业知识和执业道德纪律等内容的学习,保证参学人员每人学习笔记达到一万字以上,心得体会文章两篇以上。三是全系统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推出一批岗位能手和标兵作为本系统学习的典范,全系统内形成争当标兵、争当楷模的良好氛围。
(二)落实党建责任制度。健全党委议事规则和重大决策机制,健全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好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具体制度,提高行政效能。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努力提高班子成员思想、理论水平。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全面加强基层党的建设。重点是进一步健全以“”为主要内容的党内生活制度,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大力加强和改进律师行业党的建设。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措施,建立健全律师行业党的组织,发展壮大律师党员队伍,把律师团结在党的旗帜下,充分发挥好律师队伍促进社会法治进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作用。
(三)规范执法执业行为。与相关科室整合的方法,相互协调沟通,联合查处法律服务人员违法违纪行为。二是制定法律服务工作年终考评规范。打造人才库,形成优质服务推荐机制。三是以素质促业务,把“加强教育、强化监督、树立形象”作为总抓手,律师队伍中开展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和法制、时事政策教育,增强广大律师的法制观念和政策法规水平,提高依法执业、依规行事的自觉性,规范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促进律师事业健康发展。
(四)深入开展教育培训。年初认真组织,完成好对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四支队伍的教育和整顿。
四、强化措施。为全面完成司法行政各项任务提供坚强保证
(一)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不时改善基层工作条件。二是扎实开展第二批“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对第一批“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实行动态管理,加强督察指导,切实发挥省级规范化所的典型引路作用,力争年内新创建2-3个省级规范化司法所。三是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工作经费、装备配备管理工作,确保经费、装备发挥作用和使用安全。
1、协商通过政协桓台县委员会《关于贯彻执行〈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的实施细则》;
2、协商通过第十二届县政协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和《工作规则》;
3、协商通过《政协桓台县第十二届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组织通则》;
4、协商确定县政协2008年工作要点、2008年会议议题和视察调查活动安排意见;
5、协商通过《关于县政协委员参加活动履行职责的有关规定(试行)》;
6、其他事项。
(二)第二次常委会议(7月份)
1、听取县政府关于上半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通报,并协商提出建议;
2、听取县政府关于全县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通报,并协商提出建议;
3、听取县政府关于城市建设工作情况的通报,并协商提出建议;
4、听取县政府关于水系建设及马踏湖争创国家湿地工作情况的通报,并协商提出建议;
5、其他事项。
(三)第三次常委会议(9月份)
1、听取县政府关于全县工业经济发展情况及重点工业项目建设情况的通报,并协商提出建议;
2、听取县政府关于全县道路交通工作情况的通报,并协商提出建议;
3、听取县政府关于全县文化工作情况、旅游工作情况的通报,并协商提出建议;
4、其他事项。
(四)第四次常委会议(12月份)
1、听取县政府关于县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工作情况的通报;
2、协商通过县政协十二届二次全体委员会议有关事项;
3、协商讨论通过县政协十二届一次全体委员会议优秀提案、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提案办理工作先进个人;
4、其他事项。
二、县政协主席会议议题安排
第1次(2月份)
1、协商政协桓台县第十二届委员会《关于贯彻执行〈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的实施细则》;
2、协商讨论第十二届县政协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和《工作规则》;
3、协商通过《政协桓台县委员会主席会议工作规则》;
4、协商讨论《政协桓台县第十二届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组织通则》;
5、协商讨论《政协桓台县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安排意见》;
6、协商讨论《政协桓台县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各镇(街道)政协工作室组成人员的安排意见》;
7、协商讨论《政协桓台县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机关机构设置及工作人员任职的决定》;
8、协商通过《县政协机关各室职能、各镇(街道)政协工作室职责》;
9、协商讨论《政协桓台县委员会关于县政协委员参加活动履行职责的有关规定(试行)》;
10、协商讨论《县政协2008年工作要点、2008年会议议题和视察调查活动安排意见》。
第2次(4月份)
1、听取全县春季农业生产情况的通报;
2、听取全县林业生产情况的通报;
3、听取全县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情况的通报;
4、听取全县民政和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情况的通报。
第3次(5月份)
1、听取全县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情况的通报;
2、听取全县房产及物业管理工作情况的通报;
3、听取全县科技工作情况的通报;
4、听取全县审计工作情况的通报。
第4次(6月份)
1、听取全县卫生工作情况的通报;
2、听取全县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通报;
3、听取全县三产发展情况的通报;
4、听取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情况的通报。
第5次(8月份)
1、听取全县建筑业发展情况的通报;
2、听取全县税收工作情况的通报;
3、听取全县教育体育工作情况的通报;
4、听取全县财政工作情况的通报。
第6次(10月份)
1、听取全县金融工作情况的通报;
2、听取全县水资源管理工作情况的通报;
3、听取全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情况的通报;
第7次(11月份)
1、听取全县物价工作情况的通报;
2、听取全县新农村建设情况的通报;
3、听取全县治安综合治理和公安工作情况的通报;
4、听取全县司法工作情况的通报。
第8次(12月份)
1、协商县政协十二届二次全体委员会议有关事项;
2、协商讨论县政协十二届一次全体委员会议优秀提案、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提案办理工作先进个人;
3、其他事项。
三、视察调查活动安排
(一)常委会进行的视察活动
7月份,常委会对城市化战略实施情况进行视察;
9月份,常委会对全县工业发展情况进行视察。
(二)主席会议及机关各工作室进行的视察和调研活动
3月份,对畜牧业发展、城管工作进行调研;
4月份,对工会、交警工作进行调研;
5月份,对卫生防疫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调研;
6月份,对国土资源管理、农机工作进行调研;
7月份,对中小企业发展情况、供电工作进行调研;
8月份,对广播电视、统计、人事人才工作进行调研;
9月份,对外经外贸、网通工作进行调研;
10月份,对城区供热、移动通信、人防工作进行调研;
推进中小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教育公平,要求督学既具备一定的政治思想水平和专业知识水平,又具备扎实的督导业务水平。为此,督导室一是组织处室人员认真学习新《义务教育法》和其他教育法规,增强依法督导的意识。如《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标准》方案,我室组织全体督学共同学习新的实施方案和评估指标,在此基础上,各位督学还认真研究各自负责部分的评估指标,以求业务上的精益求精。通过学习,全体督学的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能够把党的教育思想和现代教育管理理论与日常工作实践结合起来,督导室全体工作人员将继续以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使命感,扎实落实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和县政府、县教育局的工作部署,为市教育事业的更大发展做出更多的贡献。展工作中努力做到精益求精,实事求是,作风民主,尊重被督导学校,提出的督导建议中肯、确切、实用。
二、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教育督导发展
三年来,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和谐发展为目标,通过大力实施教育民生工程,建立教育均衡发展的长效工作机制,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我们教育督导室根据督导工作“发展性评估”的原则。我们先后制定了《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讨论稿)》和《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一是积极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调研工作。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签头,成立了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调研小组,工作小组深入到每所学校,从学校的办学条件、队伍建设、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四大方面开展了调研工作。先后下发了《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基本情况调查表》、《0—17周岁人口统计表》、《2009—2014年在校生计划表》、《教师队伍情况调查表》、《学校固定资产清理明细表》等相关的表册。对调研获取的信息进行认真的分析整理后,形成了《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调研报告》。二是认真开展学校自查工作。我们下发了《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要求各校严格按照指标体系对本校进行认真自评,重点找出本单位存在的差距,作为今后工作的主要任务。
三、扎实开展工作,大力发挥教育督导的职能作用
我们县教育督导室近三年来始终把完成市教育重点工作为目标,认真分解市重点工作的指标内容,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相关责任,指导基层学校按照重点工作的要求努力完成任务,全力做好迎检的准备工作,使我市在完成市教育重点工作中出色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一)以标准化学校建设为重点,认真做好迎省检的各项工作
2009年末市督导专家组对我市申报的4所学校进行了检查验收,均都顺利通过。有3所学校(丹江小学、红城小学、兰岗学校)被确定为迎省标准化先进学校检查验收,为确保这3所学校都能顺利通过,我们督导室四位同志认真地进行了分析,详细地进行分工,对3所学校提出了整改意见。多次深入到迎检学校落实工作任务,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共同查找工作中的缺失,在硬件建设方面积极地进行了协调,在软件材料方面重新对照验收标准认真地进行了核实,力争做到规范、精细。经过近三个月的精心准备这3所学校于六月初顺利通过了省督导专家组的检查验收并受到省市各位领导专家的一致好评,这也是市教育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项重点工作。
(二)以标准化学校建设为牵动,认真做好第二批标准化学校验收前期调研和准备工作
标准化学校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按照《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的部署,2010年年末我市将有4所学校迎接检查验收。督导室在开学初就深入到这4所学校进行了深入地调研。对前期准备工作进行了详细地安排。四位同志又进行了明确分工,做到责任校到人,检查指标到人,组织他们到迎省检的学校进行现场学习,多次深入到校,反复指导,精心布置,周密安排,积极协调,力争使这4所学校也能顺利通过检查验收
(三)以标准化学校建设为依据,开展对中小学校的督导评估
按照教育局的工作布置,督导室对2009年中小学督评估细则进行了修订,以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为依据,制定了2010年督导评估方案和细则。组成了由督导室、安全办、视导室、进修学校、教研员、共同参与的评估组。利用近一个多月的时间对全市中小进行了督导评估,每所学校利用一天时间,从办学条件、队伍建设、教育教学、学校管理,特色学校建设等方面进行了评估检查,并和每所学校的相关领导进行了现场交流、反馈,并当场给定分数,既提出了优点也指出了不足,既是一次评估检查同时也是一次标准化学校建设的一次培训。受到了被检学校的一致认可,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四)围绕教育工作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了专项督导
一是根据督导室工作计划安排及专项督导、随机督导实施方案。三年来,督导室对辖区义务教育阶段“控辍”工作、中小学体育卫生、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导。对学校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并以通报的形式下发至中小学校,有力地推动了学校依法办学的行为和管理水平。注重对被督导评估学校提出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反馈。在对被督导评估学校专项督导、随机督导时,先督查对督导提出的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通过督导回访确认,加大对学校依法办学、有序发展的监督和指导力度,已为我县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和质量效益的提高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2007年全县农经工作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市农业农村工作、市农经工作要点及全县镇域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揽全局,以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农村稳定、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以“三项管理”为重点,以规范化为基础,以创新为动力,加大审计工作力度,村立有为才有位,争先创优意识,力争使全县农经工作再上新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一是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依法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的各项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保持农村社会稳定;二是稳定合理的农税负担,深入开展专项治理,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严格依法行政;三是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6%以上;四是农村村社财务会计管理是农村工作重点,是干群关系的焦点,探索与农村税费改革相配套的农村财务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五是深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规范化建设。
三、主要工作
1.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
一是做好二轮土地承包的后续完善工作,全县土地经营权证发放及承包合同规范率达到100%;二是规范镇级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要求村建立土地承包合同档案,各村社率达100%;三是建立土地纠纷咨询登记、调查及处置程序;四是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法》培训,组织各镇农经人员集中培训;五是开展土地流转规范管理试点工作,以村为单位,在2个村开展试点工作,拟定试点方案;六是开展农村土地管理专题调研;七是编发关于农村土地管理工作简报2期。
主要措施:1.开展培训,提高业务水平;2.4月份开展检查并写出总结;3.对农民上访的土地纠纷要及时调查、处理,要有记录和处理意见。
2.负担监督管理及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市减轻农民负担有关政策,认真落实“四制”,镇、村报刊订阅限额制的监督管理,强化农民负担的监督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农民上访的加重负担的问题,以稳定负担水平,防止负担反弹;二是农村教育收费专项调查,全面实行农村地县中小学义务教育“一费制”;三是加强对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四是加大专项治理力度;五是切实履行职责。
主要措施:1.3月份起草减负工作意见;2.3月份完成2007年度镇、村级报刊订阅调查并写出简报;3.8-11月份开展减负监督检查1次并写出总结;4.农村教育收费专题调研;5.编发农民负担管理工作简报2期。
3.农村集体财务与资产管理工作
一是继续抓好农村财务公开工作,确保公开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效果,村务公开率达到100%;二是推广实施《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规范村社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村社级财务制及电算化点,在曾家镇开展试点的基础上,专门组织力量进行一次检查,要进一步做好规范和完善工作;三是开展农村信息化试点工作,建立完善农村经济数据库,为各级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快捷、优质服务。
主要措施:1.参与县民政局牵头的村务公开检查,重点指导农村财务公开工作;2.开展财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3.5月份与财政局会管科开展村级财务检查并写出总结或简报;4.开展相关调研。
4.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指导工作
一是积极宣传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重大意义,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二是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指导,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管理、营运水平。
主要措施:1.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相关知识培训;2.指导完善各种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3.开展专题调研并编发简报。
5.农业(农经)统计工作
一是及时、准确、全面完成各种统计报表及分析;二是2007年度增加农业季报汇总工作;三是加大统计执法力度,确保统计数字真实可靠。每季度进行一次农村经济运行情况通报。
6.加强农经信息和调研工作
主要措施:1.农村承包地保护及利用;2.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调研;3.农经体系建设调研;4.村级财务制调研。
四、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农经工作事关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要充分认识到,农经工作是把党的农村政策落到实处,并使之制度化、经常化和长期稳定的需要,是解决当前农村矛盾,保持农村稳定的需要,是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保护广大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性权益的需要,因而要努力取得各级领导对农经工作的重视,主动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使农经工作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参谋助手。
(二)坚持农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和考核体系。首先,建立工作责任制度,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明确岗位责任和工作职责,将各项任务及指标分解到站上每位工作人员。各镇农技中心也要按照县里的总体安排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农经工作计划,并要细化、量化,责任到人。其次,建立健全考核体系,依据分配给各镇和站上每位工作人员的指标任务,制定考核细则,年末对各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验各个镇和站上每位工作人员的工作成效。第三,建立健全工作规章制度。农村土地承包、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村财务管理已经有一整套规章制度,在今后工作中要不断完善,加以改进,使之更加合理有效,逐步形成科学的操作规程和有效的工作方法。
(三)加强调查研究。农经工作已上了轨道,对一些重大问题和深层问题进行系统的调查研究是非常必要的。要力求在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提出经营管理工作的新思想、新措施,探索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经营管理工作新机制。
1.独立自主的经费管理体制。全国总工会有自行制定经费使用办法的权利,工会经费独立的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形成工会独立的财务管理体制。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工会财务管理体制。
2.法律确定的经费来源渠道。《工会法》第四十二条对工会经费的来源明确规定: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人民政府的补助;其他收入。主要是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自2008年8月份开始,工会经费的收缴工作就由原来的企业计提改为现在的税务代收,这一举措大大提高了工会经费收缴力度,确保了的工会经费的使用。
3.法律明确的工会经费用途,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的规定:基层工会收、支与行政财务有着密切的联系;基层工会预算具有鲜明的群众性,预算的编制、审查和执行都要依靠职工群众,服务于职工群众;基层工会预算编报要简明、易懂。预算编报应体现简明、易懂、方便职工群众等特点,以利于职工群众直接审议、监督。
二、强化制度,规范管理,促进工会财务管理规范化
为了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的管理,发挥好工会财务的优势和作用,就要认真落实好工会财务政策,不断加强各项制度建设,促进工会财务工作向规范化方向发展。
1.要强化预决算制度。在预算方面,要严格按照预算法和“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工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由会计汇总编制相应的年度工会经费财务收支预算报表,工会常委会(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经审查同意后,报上级工会审批。根据批准的预算安排好全年的计划支出,保证工会全年支出有计划、有安排。在决算方面,年终要按照上级工会的要求,实事求是的编制决算,及时报送上级工会,为领导决策提供良好的服务。
2.要强化资金管理制度。要建立健全财务人员岗位制度、财产分类保管制度、财产清查制度和会计分析制度等。在资金管理上,要坚持做到“五不报销”,即:审核把关的财务人员不签字不报销、具体经办人员不签字不报销、工会主席不签字不报销、发票要素不全不报销、违反规定购物不报销。
3.要强化物资采购制度。工会在开展活动时需要采购物资,这是经费支出的很大一块,所以,要建立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做到“一事三关”。事前,要实行物资采购调研制度。通过调研,比质量、比价格。特别是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针对购买物品多,资金流出量大的实际,在调研工作上下要狠下工夫,尽量做到少花钱,多办事。事中,要实行物资采购监督制度。在购买物资时,要形成至少三人的采购小组,做好相互监督、自我监督。事后,要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工会所购买的物品多数用于开展工会活动,发放给基层单位,如果有基层单位对物品的质量提出意见,经核实,物品确实存在质量问题,要追究经办人的责任。
4.要强化人员培训。工会财务管理工作做得好不好,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财务人员的素质。因此,要结合实际,建立工会财务人员学习培训制度,并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工会财务人员的培训。要通过举办学习班、以会代训、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不断加强对工会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在学习内容上,要制定学习配档表,明确学习内容,对《工会法》、《会计法》、《工会财务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职业道德及财务业务知识等进行系统学习。同时,要制定有关政策,鼓励自学。对通过自学,拿到财务专业学历的人员要给予一定奖励,从而调动学习的积极性。
三、严格把关,发挥作用,服务工会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在工会经费使用方面,要始终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严把经费支出关,把经费用在为企业发展服务,为工会重点工作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上,把工会经费使用的重点放在基层,用在基层员工身上。要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办成事,该花的钱一定花,不该花的钱一分也不能花。
要在群众安全生产、建功立业上发挥工会财务作用。每年都要拿出专项资金用在群众安全生产、建功立业等工作上。主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竞赛,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奖励节支降耗、节约挖潜的金点子;开展各类技术比武活动,提高全员技能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