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25 10:2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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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营企业实力增强。2014年末,全市个体工商户累计达21371户,本年新增2062户;从业人数98944人,本年新增4669人;注册资金累计达150918万元,本年新增9440万元。私营企业累计达1964户,本年新增251户;从业人员52365人,本年新增1790人;私营企业注册资本达373164万元,本年新增79494万元,新增企业户均注册资本达到317万元,远远超过全部企业户均注册资本190万元。
(二)民营经济量质同升。2014年,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累计完成1090945万元,同比增长8.8%;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市gdp的64.8%,同比增加1.5个百分点;对全市gdp增长的贡献率达86.2%,同比增加16.9个百分点。拉动全市gdp增长8.4个百分点。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一、二、三产业的比重为17.2:58.9:23.9,其中,二产业发展明显加快,增速快于整体民营经济1个百分点。
(三)民营工业整体向好。2014年,全市民营工业增加值累计完成471488万元,同比增长9.5%,增速比去年同期减缓3.4个百分点;民营工业增加值占民营经济增加值的43.2%,同比缩减0.9个百分点。民营工业对民营经济的贡献率逐步提高,民营工业对全市gdp的贡献率为28.8%,同比提高10.4个百分点,拉动全市经济增长2.8个百分点,民营经济增长有33.5%来源于民营工业。
(四)民营投资大幅回落。2014年,全市民营企业完成投资额614935万元,同比下降16.2%;全市民间投资累计完成571794万元,同比下降13.0%,比去年同期降低2.1个百分点,民间投资占全市固定资产总投资的32.9%,其中:房地产开发民间投资268704万元,同比增长5.9%,占全市民间投资的比重达47.0%,同比增加8.4个百分点,农户投资21000万元,同比增长1.1倍。
(五)消费市场平稳运行。2014年,民营经济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完成678876万元,同比增长13.6%,同比回落1.3个百分点,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99.2%。民营批发和零售业实现增加值47609万元,占民营三产的比重达18.2%,同比回落1.0个百分点;增长11.6%,增幅同比回落0.1个百分点;民营住宿和餐饮业实现增加值47682万元,占民营三产的比重达18.3%,同比回落1.5个百分点;增长4.4%,增幅同比回落2.1个百分点。
二、民营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民营经济下行压力凸显。整体宏观经济形势对我市民营经济冲击较大,民营实体经济面临着不同程度的生存发展困境,受当前价格回落、成本上升、利润空间缩小等影响,企业发展速度明显放缓,经济下行压力凸显。
(二)资金瓶颈制约十分严重。多数民营企业存在固定资产挤占流动资金现象,加之市场行情不好,资金回旋空间几乎没有;同时民营企业规模相对较小、经营风险大、信用度较低,加上抵押和担保制度不完善,导致银行对中小企业采取惜贷政策。
(三)产业结构层次依然偏低。受市场准入、企业自身素质等条件限制,我市民营经济主要集中在劳动密集型、技术含量低的行业,装备工艺落后,资源利用率低,一些产业能耗高、产业链短、附加值低,技术含量低,很容易受市场波动影响。
(四)企业管理水平尚需提高。多数民营企业还未建立现代管理体系,管理水平较低;标准化工作滞后,产品质量堪忧、竞争力不强;技术创新、教育培训等资金投入较少,研发能力不足;民营企业中有影响力的品牌较少,品牌经济发展还需加大力度。
(五)服务环境有待逐步提高。一些深层次的体制还存在,许多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难以完全落实到位;民营经济具体管理办法还不尽完善,有关扶持发展民营经济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实际工作中难以真正兑现;全民创业的发动面不够,创业文化氛围尚未形成。
三、对策及建议
(一)抓好政策措施落实,促进民营企业健康成长。继续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确保相关政策措施真正落实到位,并结合措施出台当地支持政策,并开展涉及各部门政策的细分工作,通过对政策的贯彻实施,加大财税支持、加快结构调整、缓解融资困难等,积极推动全市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优化产业结构布局,促进民营经济协调发展。根据国家和省相关产业政策,结合本地实际,确定有市场前景和发展潜力的优势产业作为民营经济发展的重点,集中人力、财力和物力,将其做大做强。在发展好农副产品加工的基础上,抓好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发展高科技、高附加值产业和产品,向终端产业和产品延伸,努力实现产业升级。
(一)各行业民营企业齐头并进,上半年继续呈两位数增长势头
工业方面,2007年上半年实现工业总产值54.2亿元,比去年增长13.9%,完成工业增加值10.4亿元,比去年增长10.6%,实现利润总额1.98亿元,比去年增长11.8%;2007年上半年企业科技活动投入4492万元,是上年的2.3倍。全部科技项目93个,比上年增加7个;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3.93亿元,比去年增长12.3%。
房地产方面,2007年上半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95亿元,比去年增长19.1%,竣工房屋价值8.19亿元,是上年的19.4倍,实现税金总额7374万元,是上年的2.3倍,本年计划总投资9.41亿元,6月末已经完成了85.5%。
建筑业方面,2007年上半年工程结算收入3029万元,是上年的2.4倍,房屋建筑施工面积9.3万平方米,比去年增长27.7%。企业签订合同额7143万元,比去年增长了14%,其中:本年新合同6528万元,比去年增长39.4%。
星级住宿和餐饮业方面,2007年上半年主营业务收入5329万元,比去年增长79.7%,其中:客房收入比去年增长67.6%,餐饮收入比去年增长79.8%,其他收入是上年的4.7倍。企业更新改造装饰投入是上年的2.2倍。
(二)民营企业参与科技革新活动趋势增强
在被调查的80户工业企业中,有27户企业建立了技术中心,占工业部分的33.8%。企业技术中心被省级认定有5户,其他认定有12户。
多数企业拥有自己的核心技术。独立自主研发的有53户,占66.3%,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创新的有19户,占23.8%,与院校、科研等机构联合开发的有18户,占22.5%,接受技术成果转让的有8户,占10%,采用其他方式的有10户,占12.5%,委托开发的有4户,占5%。
调查的民企中,全国名牌产品有6个,省和市名牌产品分别为25个和14个;近三年来有25户企业获得专利申请授权93件,22户企业已经应用专利73件。
民营企业技术创新经费主要来源于自身积累。使用企业内部积累资金占81.3%,向银行借贷占9.5%,得到政府资助占3.9%,通过民间借贷和其他方式的分别占0.3%和5%。
(三)民营企业信誉度增强,部分企业贷款有所缓解
大多数单位对企业信用评级工作表示理解。在民营企业对信用评级工作了解中,有26.2%的企业完全了解,48.8%的企业基本了解,22.5%的企业了解一些,2.5%的企业不了解。
在工业中,有62户参加过企业资信评估,被评为A级及以上的占87%。民营企业的对外信誉度不断增强,促使民营企业贷款能力不断提高,部分企业贷款得到缓解。在需要贷款的65户民营企业中,能够从银行贷到款的占84.6%,35%的企业银行贷款得到缓解。其中:能够从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占29.3%,地方商业银行贷款占33.8%,农村信用社贷款占12.8%,城市信用社贷款占12.8%,外资金融机构贷款占5.5%,其他方式贷款占4%,农村合作基金会贷款占1.8%。
由于民营企业融资渠道扩宽,目前在银行贷款的占30.7%,靠企业或个人积蓄占25.9%,向朋友借占14.3%,其他借贷占9.5%,民间借贷占8.5%,占压其他企业资金占5.3%,财政拨款占3.7%,民营企业发展基金和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占2.1%。
(四)77%的民营企业参加了社会保险
据百户民营企业调查,2006年企业参保人数是10981人,占全部从业人员的42.9%。其中,42户民营企业全部参加了。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费是277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22.5%,在参保企业中,能够按时、足额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占80.5%。
企业认同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增多。有78%的企业认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有利于保持社会稳定,74%的企业认为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72%的企业认为解决了职工的后顾之忧,69%的企业认为退休职工的基本生活有了保障,66%的企业认为有利于企业招聘到需要的员工,60%的企业认为增强了职工对企业的信任。
(五)农民工社会地位大幅度提高
在民营企业中,67%的企业拥有农民工。近两年,随着党和政府对农民工的极大关注和重视,农民工的就业环境和合法权益维护有了大幅度提高。86.6%的企业与农民工签订了劳动合同,100%的企业能够按时兑现农民工工资,88.1%的企业给农民工加班补贴,89.6%的企业做到了农民工上岗前培训,85.1%的企业农民工能够获得工伤补偿,49.3%的企业农民工女性有带薪产假待遇,43.3%的企业农民工可以带薪休假,32.8%的企业农民工有双休日,20.9%的企业暂“不适用”双休日,农民工在企业中待遇明显提高。
民营企业农民工月收入,在1000元及以上占22.4%,600―999元的占58.2%,481―599元的占8.9%,480元及以下占10.5%,农民工收入月总和中,有10.5%的工资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水平。
在调查中,有34.3%的民营企业给农民工缴了养老保险,有20.9%的企业缴了医疗保险,有23.9%的企业缴了失业保险,有17.9%的企业上了其他保险,还有4.5%的企业发给农民工住房补贴和缴纳住房公积金。
当农民工发生工伤时,有68.7%的企业可以提供全部医疗费用,有17.9%的企业可以提供大部分费用,有7.5%的企业可以提供小部分费用,有5.9%的企业不提供费用。
(六)民营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凸现,三成企业“三废”排放下降
调查中,百分之百的企业能够做到上岗前安全意识培训,并建立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95%的企业每年都做安全生产检查,高危行业和建筑单位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查。81%的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工作与个人经济利益挂钩,80%的企业实现了零事故。但近年来仍有8%的民营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安全隐患,12%的企业有小问题不断的现象。84%的企业认为不是高危行业,也有安全意识培训和资金投入必要。
在“废水、废气、废物”排放和达标上。9%的企业超额排放增加,32%的企业持平,27%的企业下降。32%的企业还没有实现达标排放。
在调查过程中发现,锦州市民营经济发展尚存不足之处,如:民营企业规模不大,工业总产值不高;产权模式单一,企业活力不足;多数民企的技术层次偏低,科技创新能力较差;智力资源不足,引进人才阻碍较大;社会化服务体系薄弱,民营企业难以得到有效的服务;多数民营企业认为经营环境一般和差。
二、民营企业发展的工作建议
为充分发挥锦州市民营经济在振兴老工业基地、工业立市、以港兴市建设的生力军作用,突出民营经济主体地位,整体融入锦州湾开发,在实施锦州振兴方略中大有作为。结合目前民营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大力培育和扶持初创型民营企业。在发展民营经济的过程中,应采取积极措施,大力鼓励和支持更多的科技人员创办各种类型的科技企业,重点培育和扶持在电子信息、软件、光伏、汽车零部件、精细化工、高效节能与环保等领域的科技型初创企业。在发展壮大现有的成长势头良好的民营高科技企业的同时,更要重视具有成长潜力的科技型初创民营企业,选择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科技型初创企业,集中资源,予以倾斜重点培育和扶持,让更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脱颖而出,快速成长,成为锦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的骨干力量。
二是进一步提高民营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切实贯彻落实锦州市现有的各项有助于民营企业技术创新的鼓励政策,引导和鼓励科研力量较强的民营企业建立自己的研发中心,加速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加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制开发;对于自身技术创新能力较弱,科技人才不足的民营企业,政府部门应积极为之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帮助民营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各种渠道的技术合作关系,联合兴办各类科研机构,进行产学研联合科技攻关。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应加大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不断提高民营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民营经济从公有制经济的“有益必要补充”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经历了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从政府限制发展到提倡和鼓励发展的曲折历程,已逐步成为推动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本文以江苏省盐城市为例,通过梳理当前民营经济发展现状,剖析其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结合盐城市民营经济发展实际,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一、盐城市民营经济发展现状
1.经济总量不断扩大。2012年,盐城市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2077.92亿元,是2005年的3.3倍,占全市GDP的比重为66.6%,比2005年提高了4.2个百分点。从产业看,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195.25亿元,比2005年翻了一番,占全部经济的比重为42.8%,比2005年提高0.4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1141.91亿元,是2005年的3.2倍,占全部经济的比重为77.5%,比2005年下降3.6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740.76亿元,比2005年提高3.3倍,占全部经济的62.2%,比2005年提高10.8个百分点。
2.主体活力不断增强。2012年,盐城市工商登记注册民营企业和个体经营户数600047个,是2005年总户数的3.4倍,年均增长19.1%。其中,民营企业121604个,年均增长25.5%;个体经营户478443个,年均增长17.9%。民营经济注册资本(金)4487.72亿元,是2005年的15.6倍,年均增长48.1%。其中,民营企业注册资本(金)由2005年的262.03亿元提高到2012年的3656.17亿元,年均增长45.7%。民营企业户均注册资本也由2005年的104.63万元提高到2012年的300.66万元,年均增长16.3%。
3.税收贡献日益突出。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为江苏省与盐城市均创造了大量的财富,增加了税收收入。2012年,盐城市民营经济完成税收收入292.09亿元,比2005年增长6.5倍,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达68.9%,比2005年提高10.4个百分点。其中,私营个体经济完成税收收入146.50亿元,比2005年增长6.7倍,占全部民营经济税收收入的比重为50.2%,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为34.4%。从税种看,增值税67.51亿元,营业税86.73亿元,企业所得税34.88亿元,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2.8%、88.2%和56.7%。
4.吸纳就业能力明显增强。就业是民生之本、安国之策、稳定之基。盐城民营经济发展为社会创造了很多就业机会,有效地缓解了社会就业压力。2012年,盐城市民营企业共吸纳就业人员198.95万人,比2005年增加127.67万人,年均增加18.24万人,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为44.4%,比2005年提高22个百分点,年均提高3.1个百分点。浩浩荡荡的民营经济从业队伍既是社会劳动力的蓄水池,也是维系社会稳定的稳压器。
5.民营商业蓬勃发展。从消费品市场看,民营经济也保持了蓬勃的发展势头,商品销售额稳步增长。2012年,盐城市民营批发零售贸易业实现销售额3406.68亿元,比2005年增长4.8倍,年均增长28.5%。其中,零售额299.54亿元,年均增长18.8%;批发零售贸易业和住宿餐饮业共实现零售额959.56亿元,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93.8%,比2005年提高0.1个百分点。
二、当前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国家积极创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宽松环境,但由于历史欠账较多和体制局限等因素,民营经济在快速发展中还存在一些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长期悬而未决。
1.政策门槛有待降低。2005年2月29日,国务院“非公36条”正式公布,其主要内容是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和领域等。“非公36条”的出台曾给民营经济的发展带来了无限希望,然而配套措施没有落实到位,行业垄断没有完全打破,使民营企业深陷“上面放,下面望,中间制造顶门杠”的尴尬处境。近年来,盐城市民营经济产业布局不合理,民营企业大多集中在批发零售、餐饮娱乐、工业制造和居民服务等科技含量不高的传统行业,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如电力、石油、铁路、民航及第三产业中的金融、交通运输业、邮电通信等大部分尚处公有制经济垄断和半垄断状态。
2.融资渠道过窄。近年,国家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来扶持民营经济发展,但长期以来民营企业可供选择的融资渠道较窄,融资难、资金短缺问题依然制约着民营企业的发展壮大。直接融资方面主要包括上市融资、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等。目前,我国上市发行股票和债券的门槛很高,中小民营企业很难达到上市标准,而资本市场又主要服务于国有企业。间接融资方面,银行贷款是民营企业的重要融资渠道,但大多数银行都不愿意因把钱贷给民营企业而承担额外的风险,同时现有金融机构又缺少面向民营企业的商业化银行,加上信用担保服务体系发展滞后,根本无法满足民营经济发展对资金的需要。
3.人才资源紧缺。人才匮乏已逐渐成为困扰民营企业发展的主要“瓶颈”。与国有企业相比,民营企业规模较小、专业能力不足,其人才资源状况经常处于两“难”境地:一是人才难求;二是人才难留。据调查,34%的民营企业认为高素质人才不愿到民营企业工作,遭遇“人才难求”的尴尬处境。也有部分民营企业已经拥有人才,但是用不得其法,福利待遇水平跟不上,不能正常发挥人才功能,导致人员流失快,人才稳定困难,缺乏高端人才成为影响民营企业转变发展方式的主要障碍之一。
4.民间投资增速放缓。2012年,盐城市完成民间投资1531.50亿元,同比增长18.3%,慢于同期固定资产投资增速4个百分点,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79.0%,比去年同期低2.6个百分点。其中,私营个体投资899.10亿元,同比增长3.2%,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46.4%,比去年同期低8.5个百分点。
三、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对策建议
1.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放宽市场准入和经营范围,降低经营条件,积极扶持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的民营企业发展,加大对民营经济上水平、上档次的扶持力度,引导社会、民间资金更多地投向技术、资金密集、附加值高的民营工业、农业和现代服务业,在政策、技术、信息、人才等方面给予扶持,推进民营经济由小而散、土而弱逐步向产业型、科技型、外向型转变,促进民营经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2.拓宽融资渠道。政府、银行和民营企业要共同努力解决贷款难、融资难问题。一是鼓励民营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上市,或通过建立区域性资本市场,拓宽直接融资渠道;二是加快银行体制改革,鼓励国有商业银行加大对民营企业的资金扶持力度,推动银企合作,探索成立专门服务于民营企业的银行及金融组织;三是积极构建中小企业担保机构,支持发展商业性担保,不断完善民营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3.加强人才培养。一方面,加强对业主进行培训,不断提升民营企业家的综合素质。民营企业主的素质高低决定了企业的命运,应根据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教育培训,争取短期内提高企业主的整体素质。另一方面,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充分发挥民营企业现有人才的作用。积极引导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新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和企业品牌创建等工作,不断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同时,鼓励民营企业制定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管理办法,特别是对企业有突出贡献的管理人才和专业人才要进行期权或股权激励,多渠道提高现有人才的收入水平和生活待遇。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在新世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我们应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进一步改善民营经济发展条件,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努力使民营经济在保持国民经济快速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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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76.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0)03-0169-02
一、黑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现状
当前,黑龙江省民营经济呈现出速度、效益、结构、质量协调发展和全面提高的态势,在繁荣经济、增加就业、推动创新、促进改革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1.民营经济对我省经济增长的贡献越来越大。2007年,全省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2536.1亿元,比上年增长18.2%,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35.8%。全省非公有制企业及个体工商户183.3万户,比上年增长3.4%,其中非公有制企业171.4万户、个体工商户165.7万户,分别比上年增长11.5%和2.5%;从业人员568.3万人,比上年增长2.8%,其中非公有制企业223.1万人、个体工商户334.2万人,分别比上年增长3.4%和2.4%。2007年,全省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达到1994户,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数的67.6%,实现增加值466.9亿元,年销售收入超亿元的企业276户,超10亿元的企业有14户。全省民营企业进出口总值由2002年的9,8亿美元增长到2007年的126.7亿美元,年均增长92%,占全省进出口总值的比重由2002年的11%提高到2007年的73%;进出口超亿美元的企业由1家发展到24家,已经成为对外贸易合作的主要力量。2007年,全省民营科技企业发展到10 199户,比上年增加了300户,实现技工贸总收入1020亿元,利税132.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了18%和16%。
2.民营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改制,使大量闲置的国有资产得以盘活。近三年,我省民营企业通过不同形式参与国企改制,盘活国有资产35亿元,安置国企职工近4万人。通过参与国企改制,有54个民营企业项目获国家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国债支持,总投资55.2亿元,分别占全省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项目总数的40%和总投资的20%,形成了与公有制经济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为我省老工业基地振兴注入了活力。
3.是技术创新的活力源泉。我省近些年民营企业的研发投入不断增加,新产品、新技术层出不穷,成为技术创新的重要力量。全省50%的发明专利、6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是由中小企业完成的,已有170户企业设立了研发机构,近千户企业实施了国际质量管理体系标准,300余户企业通过了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是进一步扩大开发、推进开放的投资主体。我省2007年民营经济投资总额1784.4亿元,占全社会投资总额的62.3%。
5.优势特色园区带动产业集群发展。随着民营企业的发展和壮大,全省中小企业已呈现出优势特色园区带动产业集群发展的新格局,产业集群效应逐步显现。目前,省级中小企业园区发展到80个,形成特色产业集群82个,企业6492户,从业人员25.8万人,年销售收入239亿元。大庆市20个工业园区,2007年新开发面积18平方公里,投入建设资金2l亿元,入园企业总数达到1052家,实现工业增加值81亿元,占地方工业的62.5%,初步形成了轻纺、大豆加工、纸业包装、皮革、橡胶等主业突出、各具特色的产业集群。
二、黑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国务院于2005年出台了支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三十六条”文件,虽然明确了凡法律无明文禁止的行业和领域,个体私营经济都可以平等准人,享受同等待遇,但从现实情况看,行业准人进展缓慢,一些垄断部门和行业、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领准入门槛依然很高。
2.融资难问题突出。在金融方面,对中小企业信贷仍有诸多条件限制,使一些经济效益好、社会信誉好、管理先进的中小企业由于资金问题而难以大踏步发展。
3.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市场缺少为个体私营企业服务的中介组织,个体私营企业在政策法规、信息咨询、融资担保、创业辅导、市场开拓、技术对接、项目研发、人才培育以及对外交流等诸多方面难以获得有效的市场支持。一些部门以检查收费来代替服务和监督,没有为民营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4.民营企业发展的社会环境还不优越。在一些地方,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遭受侵犯的案例时有发生,一些行政执法机构对个体户、小企业滥施罚扣的现象经常不断。统一、开放、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尚未形成。
5.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综合竞争能力。一些企业对其从业人员缺乏严格的培训和科学的管理,出现了缺乏诚信、账目不实、偷漏税款、逃废债务、制假售假等不良行为,影响了私营企业的形象,严重的损害了国家利益,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
三、对黑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
(一)积极推动民营企业快速成长,支持一批骨干企业发展壮大
1.激发全民创业热情,在城镇和农村积极开展创办小企业、开发新岗位活动。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就业弹性高、就业容量大、就业形式灵活、就业门槛低的特点,鼓励具有一技之长的城镇居民和农民、复转军人、大中专毕业生乃至机关干部创办、领办小企业。
2.重点支持具有示范作用的省级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其引领带动示范功能。积极搞好创业辅导、项目咨询、信息服务、技术支撑等活动,落实补助资金,扶持发展创业项目;积极扶持一批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壮大骨干企业群体;积极扶持拥有专利技术、管理科学、资本运作水平高、市场开拓能力强的成长性中小企业加快发展。
3.发展一批配套中小企业,延伸优势产业链。通过国有企业的规模扩张、技术扩散、零部件加工,带动一大批民营企业的发展。积极组织国有大中型企业与民营企业的对接活动,支持中小民营企业围绕我省乙烯、汽车、飞机、电站设备、重型机械制造等骨干企业发展好配套项目,搞好零配件加工和延伸加工,发展专业化的配套企业。
4.大力发展一批特色产业的中小企业集群,提升中小企业整体竞争力。按照布局合理、土地节约、生态环保的原则,改善产业集聚环境,促进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形成。为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提业依托。积极发展一批高科技和现代服务业产业集群,重点推进装备制造业集群、石油化工业集群、医药制造业集群和农产品加工、木材加工、纺织服装等特色产业集群的发展。
5.大力推动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工业化。发挥好我省农业资源丰富和农产品总量大、品质好的优势,促进民营企业在推进农业产业化上发挥更大作用。要引导民营企业围绕粮
食、畜禽、亚麻、马铃薯、山特产品、乳制品、果蔬加工等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业,延伸农业产业链条,实现农产品由初加工向精深加工转变,着力培育一批掌握先进技术、具有自主品牌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
(二)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为民营经济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1.鼓励和支持大型民营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中心,依托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中小企业技术服务中心。积极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工程,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采取市场化的运作模式,建立面向民营中小企业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2.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开展自主创新、联合创新活动。不断开发具有竞争力的“专、精、特、新”产品。鼓励引导民营企业增加科技投入,研发应用新技术,提高科技成果产业化能力,并为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提供资金支持。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推广节能、减排、环保新技术、新工艺,大力发展环保产业、生态工业和循环经济。
3.建立融资担保体系,努力解决民营经济发展资金问题。引导民营企业加强诚信建设,全面开展民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和企业诚信活动,帮助民营企业提升诚信度。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鼓励支持民营企业、社会自然人创办信用担保机构,建立合理的风险分担和分散机制,降低担保、贷款风险。
4.提高对民营企业项目开发建设的扶持力度。建立中小企业融资促进会,开展银企对接活动。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开展资本运营,推进民营企业上市辅导工作,支持鼓励企业上市融资。
5.建立培养体系,全面提升民营企业管理水平。加强中小企业培训服务平台建设,重点建设和扶持省市两级中小企业培训基地;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积极开展对民营企业家的培训、职业经理人的培训、专业技术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努力造就一批具有较高素质的优秀企业家队伍,为民营企业培养国际经贸合作方面的专业人才。
(三)努力打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确保民营经济健康顺利地发展
1.加快垄断行业改革,引入竞争机制。在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石油等行业和领域,允许非公有制资本进入这些垄断行业和领域。完善政府特许经营制度,规范招标行为,支持非公有资本参与各类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支持、引导和规范非公有资本投资教育、科研、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包括非营利性领域和营利性领域。
2.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和信贷支持力度。在省、市财政预算中设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有效发挥贷款利率浮动政策的作用,鼓励各金融机构从非公有制经济特点出发,开展金融产品创新,完善金融服务,提高对非公有制企业的贷款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