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管理的核心范文

时间:2023-10-25 10:2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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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管理的核心

篇1

(一)对税务登记的影响

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再核实市场主体的注册资本、住所及经营场所等信息。“先照后证”意味着经济活动组织已经取得单位主体资格,但还不一定具备从事某项经济活动的经营资格,纳税义务也就尚未发生,这些变化给税务部门以工商营业执照发放时间为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起点以及依赖工商登记信息的管理方式也带来不确定性。工商登记户数与税务登记户数严重不符。税收管理员无法核实纳税人税务登记事项真实性。

(二)对发票管理的影响

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后,套领发票风险加大。通过欺诈手段骗取税务登记证后套领发票的情况有所增加。注册资本由实缴改为认缴后,税务机关在发票提供用量上失去一个重要依据,也容易引起企业通过虚假注册来骗票虚开、走逃的问题。工商登记改革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的登记审查,允许住所和经营场所不一致,增加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的难度。

(三)对后续税收管理的影响

一是税种划分、国地税管辖及后续税收收入核算界定困难。二是纳税申报不正常冲击征管秩序。三是“一址多照”增加税收管理风险。

创新服务,推进税务登记便利化

推进税务登记方法多样化。主要包括:国税机关、地税机关一方受理、统一办理,多部门联合办理,“三证合一”,“电子登记”等多种方式,为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提供多种选择和便利。进一步加强国税机关、地税机关协作,积极创造条件实现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共享户籍、申报、发票、收入等信息。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多证联办机制,相关部门同步审批,证照统一发放。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探索跨部门业务流程再造,建立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一表登记、三证合一”制度。同时探索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审核、网上发证,足不出户就可以办理,纳税人不需要可以不再发放纸质税务登记证件。

推进税务登记手续简便化。一方面,纳税人申请办理税务登记时,可不提供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等场地的证明材料和验资报告。另一方面,有条件的税务机关可以改变以往税务登记由纳税人发起的做法,将获取的市场主体工商登记、组织机构代码信息内容录入税务登记表,直接赋予市场主体纳税人识别号,并主动推送给纳税人签字确认,不再要求纳税人重复提供并填报信息。税务机关办税窗口只对纳税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收取相关资料后即时办理税务登记,赋予纳税人识别号,发给税务登记证件,以减少纳税人等待时间,提高办理效率。

创新管理,促进后续监管精细化

为了做好税务登记方式创新后的后续监管,《意见》坚持优化服务与优化监管,“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手抓优质服务,主动做好纳税人的纳税辅导、咨询、培训和宣传;一手抓优化监管,对纳税人的发票领用、纳税申报等后续环节,通过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及时掌握纳税人动态情况,促进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提高,防范税收流失风险。

在发票发放领用上,设定统一、规范的发票申领程序,为纳税人提供清晰的发票领用指南,引导纳税人快速办理发票领用手续;申领普通发票原则上取消实地核查,统一在办税服务厅即时办结,一般纳税人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的,主管税务机关不需事前进行实地查验。不断推进发票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探索建立风险监控平台,实时比对分析开票信息。

在纳税申报上,为纳税人提供纳税申报办理指引,辅导纳税人准确申报,同时畅通申报渠道,确保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自由选择办税大厅、邮寄或网上申报等多种申报方式;进一步简并征期,推行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工商户)简并征期申报工作。对于小型微型企业、长期不经营企业,税务机关可以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采取合并征期、调整申报期限等方式,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

在纳税人相关信息的获取上,把原来在税务登记环节采集的各项信息放在事后补录和确认。税务登记不再采集的信息在后续的发票领用、申报纳税等环节采集补齐和确认。通过多方印证,确定纳税人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同时,加强对税务登记信息完整率、差错率等征管绩效指标的实时监控,使涉税信息成为税务机关开展税收征管的有力抓手。

创新制度,推动风险管理常态化

篇2

(一)税收管理员制度是对传统税务专管员制度的合理扬弃

我们现在所说的税收管理员制度,并非过去税务专管员制度的简单“回归”,而是建立在对传统专管员制度合理“扬弃” 基础上的一种新制度。所谓“扬”,就是发扬和借鉴过去推行专管员制度下,实行“分片管理、责任到人、考核到位”和既管户又管事、既管理又服务等好的传统和作法,密切税企联系,疏通沟通渠道,以利于改进和完善税源管理的各项措施,切实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和“情况不明、信息不灵”等问题;所谓“弃”,就是摈弃和克服专管员不受制约、“一人进厂,各税统管,集征管查于一身”的弊端,改变动辄“下户”的作法,而不是对税源管理的削弱和放弃。税收管理员制度正是扬其所长,避其所短,将基本职责定位于税源管理、纳税服务,但不负责税款征收、不负责税负核定、不负责涉税审批、不负责涉税案件的稽查,从而变集权式管理为分权式管理,变全程式管理为环节式管理,变“保姆式”服务为依法服务,是一种有限管理、直达服务。对这一问题的认识,关键是要正确把握和处理好管户与管事的关系,不能将管事与管户割裂开来,既要防止一强调管户,就到企业多头、重复检查,又要防止一强调管事,就出现坐等纳税人上门申报,忽略必要的入户管理服务,导致户籍不明、税源不清等现象发生。因此,建立税收管理员制度,就是要通过这一连接征纳的纽带,及时、全面地掌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税源状况,更加扎实、有效的实施税源管理,搞好纳税服务。

(二)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是实施精细化管理的基础环节

税收管理的精细化首先要求各类税收税源信息的精确、细致、具体,没有税收税源数据的真实、准确、及时、连续和完整的基础,就无法实现税收管理的精细化。从一定意义上说,税源管理是税收征管的基础和核心,税收征管水平的提高有赖于税源管理的强化。就我省近年来查处的一些涉税案件而言,从表象上看,是税收征管水平不够高的直接反映,但从根源上分析,不少涉税案件发生的原因与当地税务机关税源管理薄弱、甚至连纳税人基本情况也不了解有关。一些税务机关对税源情况的掌握,完全依赖于从纳税申报等环节间接获得的二手资料,对税源的控管基本是以静态管理为主,数据的准确度偏低、连续性不够,导致所掌握的税源信息与纳税人的实际情况相距甚远。税源管理低效运行的被动局面,已成为制约税收征管质量提升的“瓶颈”。而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推行,必将有助于解决这些粗放管理的问题。其一,税收管理员通过下户管事,到实地了解情况,掌握的是第一手涉税信息资料和原始数据,各项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动态性得到了大大提高,有助于将税源管理抓深、抓细、抓实。其二,税收管理员通过有计划地下户进行必要的检查,做好清理漏管户、核查发票、评估问询,以及了解纳税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等不涉及立案核查的管理工作,便于及时发现管理中的漏洞,找准税收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细化税源管理,提高管理实效。其三,税收管理员在全面、准确收集各种信息资料的基础上,搞好分析评估,并利用信息化手段,对纳税人的涉税信息实行“一户式”存储利用,有利于联结、共享和利用征管各个业务环节的信息。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是解决粗放管理问题,实施精细化管理,提高税收征管水平的一个重要基础环节。

(三)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是改进纳税服务的有效途径

除了税源管理,税收管理员的另一个基本职责就是为纳税人提供面对面的纳税服务。近些年,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的纳税服务,主要是依托办税服务厅面向广大纳税人提供一般性、共性化服务,难免缺乏一定的针对性,而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实行,有助于克服这一弊端。一方面,税收管理员通过与纳税人的直接具体联系,提供一种个性化的纳税服务,可以针对每一个纳税人的具体需求,为其辅导纳税、宣传政策、释疑解惑等,服务的针对性、时效性得到大大增强;另一方面,税收管理员定期或不定期下户到企业,了解企业经营情况,主动送政策上门,帮助企业解决涉税问题,提供税法咨询,征纳双方实现零距离接触,进行贴近式的交流、面对面的沟通,拉近了征纳之间的距离,便于倾听纳税人的呼声和建议,便于了解纳税人所思所盼、所需所难,体现了对纳税人权益的维护和尊重,使得纳税服务更具有亲和力,有利于化解征纳矛盾,融洽征纳关系,进一步彰显了税收的人文关怀。由此可见,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推行,可以起到沟通征纳、联系税企的桥梁与纽带作用,是进一步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的有效途径。

二、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第一,要坚持管户与管事相结合的原则。所谓“管户”,就是按户管理涉税事务,离开了管户,管事也就无所依存,就难以做到有的放矢,管事也就没有针对性;所谓“管事”,就是按照管理的业务流程,针对每一户具体的纳税人实施有效的控管。管户必须从具体的涉税事务入手,实施及时、有效的管理,离开了管事,管户也就失去了工作的内容。管户是管事的一种实现途径,管事是管户的根本目的,管户是为了更为有效地管事,管事离不开管户,管户就要管事,二者并行不悖,是相统一的,而不能脱节。这就要求我们坚持管户与管事相结合的原则,管事必须到户,责任必须到人,通过管好户,真正地管好事。

第二,要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专家把税收征管体系比作一座金字塔,其中为纳税人服务是整个金字塔的基础。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有利于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融洽税收征纳关系,引导和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促进其增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进而优化纳税环境,为税收管理提供良好的条件。这就要求在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实践中,不能为加强管理而管理,而要积极探索基于个性化服务、上门服务基础上的管理,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将零距离、个性化的纳税服务纳入税收管理员的基本职责范围,贯穿于税源管理的全过程,这样既可避免重新加重纳税人负担之嫌,又能为纳税人所接受,更方便于管理。只有在强化管理中提高服务水平,在优化服务中加强管理,才能使税收管理员制度具有生命力。

第三,要坚持“人”与“机”相结合的原则。科技是管理的

手段,管理需要科技的支持。而机器是科技手段的载体,人是税收管理实践活动的主体,只有实现科技与管理、“人” 与“机”的有机融合,才能释放出税收信息化的巨大潜能。因此,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人在税收管理实践中的积极因素。缺少了人的管理责任意识和主观能动性,再先进的科技手段也难以释放出应有的潜能和效应。这就要求在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实践中,必须坚持“人”、“机”结合的原则,建立人机互动的关系,实行“人”、“机”双控,要防止片面夸大信息化手段的作用,认为科技手段无所不能,有了信息化手段就自然而然地加强了管理的认识误区,注重发挥好税务干部在管理中的积极作用。要在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及时、全面地收集相关的资料信息和数据,实现“一户式”储存,推进信息共享的同时,充分发挥税务干部加强管理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运用各种行之有效的人工管理方法,保证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输入和更新,加强对纳税人的了解和服务,搞好案头审核分析,研究加强管理的措施,牢牢掌握税收管理的主动权。20__年以来,我省全面推行的个体户电脑定税系统,就是在实行“人”、“机”双控方面的一个有益尝试。

第四,要坚持属地管理与分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通常实行属地管理,其核心就是分片负责,落实到人,即按纳税人所在区域实行划片管事,明确责任,分工落实。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类型的多元化、经营方式的复杂化趋势日益明显,跨区域经营渐成潮流,电子商务方兴未艾,给税源管理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这就要坚持属地管理与分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不断适应经济发展变化的趋势,在推行属地管理的基础上,根据税源管理的需要和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建立重点税源、重点行业、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集贸市场等不同类型的分类管理机制,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纳税人,采取不同的管理办法,实行分类管理。如对大型企业可以实行派员驻厂管理,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双人上岗、建帐控管,对具有行业特色的税源实行单项管理、分行业监控,对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调高后未达到起征点的业户实施动态管理等。

二、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实现途径

(一)明确税收管理员职责。税收管理员的基本职责就是税源管理,是实际意义上的税源管理员。同时,税收管理员还担负有纳税辅导、政策宣传以及到实地了解情况和进行必要的日常检查等工作职责,所以税收管理员既是税源管理员,也是税法宣传员、纳税辅导员、税企协调员。具体来讲,其工作职责就是“日常检查、信息采集、资料核实、分类评估、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是指清理漏管户、核查发票、评估问询,以及了解纳税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等不涉及立案核查与全面审计的日常管理行为。日常检查不管税款征收,不由个人决定减免税和处罚。信息采集,就是加强对纳税人动态信息的采集、整理和更新,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实地了解情况,及时采集影响税源变化的关键信息,规范信息采集方式,准确填写信息采集单和下户日志,及时更新纳税人的信息资料。资料核实,就是实地查看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地点、联系方式等是否属实。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对纳税人进行实地核查;对纳税人享受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资格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加强所得税的核定征收、汇算清缴、税前扣除项目审核,以及对减免缓退税资料的核实、对个体户税收定额的审查等工作。分类评估,就是加强信息比对,做好案头审核分析,开展纳税评估工作。综合运用资料分析、评估和现场检查、约谈等手段,充分掌握所有征管信息资料,综合分析所管辖的每个纳税人的纳税情况,根据相关数据的逻辑关系查找纳税申报的疑点。同时,参照各个行业标准及同类企业的能耗、物耗平均值等,确定分行业评估指标,建立科学、实用的纳税评估模型,对纳税人纳税情况进行纵向和横向比较,查找薄弱环节,堵塞征管漏洞。纳税服务,就是为每一户纳税人提供其所需求的纳税辅导、政策咨询等各种纳税服务,这是一种个性化的纳税服务,区别于办税服务厅面向公众提供的共性化服务,服务的针对性、实效性更为明显。

(二)建立税收管理员工作规程。通过建立一套科学的工作规程,保障税收管理员制度规范、协调、高效的运行。具体来讲,工作规程应包括六个方面内容,一是按计划和规定的程序下户管理,避免动辄下户,增加纳税人的负担;二是定期巡查户籍,及时摸清和掌握纳税户底数;三是对税源信息记录归档,为建立纳税户档案,实行案头管理提供基础支持;四是实地核实有关数据,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保证所收集的数据真实、准确、全面;五是及时送达税收政策、处罚决定、约谈通知等,加强征纳之间的直接、紧密的日常联系;六是定期分析税源情况,即充分利用各种税源信息资料,搞好信息比对,分析预测税源的现状和变化趋势,及时发现税源管理中存在的漏洞,提高税源监控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严格目标责任考核。推行税收管理员岗位目标责任制,根据税收管理员的岗位职能职责,建立税收管理员岗位责任制,量化目标,细化指标,强化考核。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绩的原则,将税收管理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与奖金发放和公务员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奖励挂钩,奖勤罚懒,奖优惩劣,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严格执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落实过错责任追究必须真追实究,做到有错必纠、有错必究,对执法过错行为,要按照统一的规定追究责任,而不能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大力推行网上考核,严格按照 “六率”的标准考核税收征管质量,按月考核,定期通报,用征管质量检验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质效,及时发现和解决税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四)依托信息化支撑。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需要依托税收信息化的支撑,借助科技手段搞好信息数据的收集和分析利用,实现人机双控。一是实施一户式管理。彻底清理纳税人的各种信息资料,将散存在税收征管各环节的征管资料,分布在增值税管理系统、综合征管软件、其他单项软件以及辅助软件中的各类静态、动态征管信息,按独立的纳税户加以归集,建立纳税人的电子档案库,对税源管理信息实行“一户式”存储利用,实现信息共享,以便于统一查询、分析、核实。这样既可以方便查询,减轻纳税人负担,又可以加强税源管理。二是实行税源信息动态管理。明确专人,负责维护一户式归集存储的各类管理信息,并及时清理过时信息,及时更新税源管理信息,实行纳税人信息资料的动态管理。三是加强外部信息交换。加强与工商、银行、国库、海关、

统计、公安、交通等部门的配合,建立数据交换与互联互通渠道,制定信息交换与数据共享制度,丰富一户式电子档案信息,实现征管信息互联共享,增强税源管理实效。

(五)强化内外监督制约。严格按照各项廉政制度的规定,切实加强对税收管理员的监督制约。一是实行双人下户、定期轮岗、离岗审计等制度,税收管理员原则上每两年应轮岗一次,重点企业税收管理员每三年应轮岗一次。二是加强执法检查,重点围绕发票管理、减免退缓税资料核实等重点环节,通过开展日常执法检查,加大监督力度,防止和制止税收管理员到纳税户“吃、拿、卡、要、报”等不廉行为的发生;三是强化外部监督,在社会各界聘请税风税纪监督员,设立举报箱和投诉电话,开展“开门纳谏“活动,提高税收管理的透明度。

(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税收管理员直接与纳税人打交道,必须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一是加强教育培训。以素质建设为核心,以税收征管法、财务会计、稽查审计、税收统计、计算机技术等内容为培训重点,全面开展税源管理干部的岗位技能培训,不断提高税收管理员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为做好税源管理工作提供人才保障。二是优化人力资源配置。要综合考虑税源和人员结构等因素,合理配置税收管理员的力量分布,保证税收管理员维持相应的比例,特别是基层税收征管力量的配备要向税收管理员倾斜,县(市、区)局以下的税收管理人员应占到全体人员的50%以上。三是实行能级管理。合理划分岗位级别,通过考试、考核、竞争上岗等方式推行能级管理,科学测试和评定税收管理员的能级,实行按能定岗、以岗定责、以责考核。要深化劳动分配制度改革,适当拉开收入分配差距,充分激发税收管理员队伍干事创业、积极进取的积极性。

四、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是新型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措施在税收管理工作中的应用,在实践中要根据税源管理形势和工作需要的变化不断地丰富、完善和发展。当前,重点要注意处理好以下六个方面问题。

第一,要避免将“管户”简单地理解为“下户”。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下的“管户”重在于“管”,内容在于“管事”,是指逐户地落实税源管理,而且“管”的方式侧重于对每个纳税户进行案头审核分析,必要的下户调查核实只是强化管理的具体手段,与狭义上的“下户”有着本质的区别。

第二,要避免税收管理员的职能与其他岗位职能重复交叉。要正确把握好税收管理员的职能定位,其职能必须与征收、稽查、办税窗口等岗位的职责分开,明确分工,各行其职,各负其责,防止职能交叉、串岗混岗,影响到各自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

第三,要尽量避免将管理核查演变为检查甚至稽查。在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实践中,税收管理员有计划、有针对性

地下户调查核实有关涉税情况是强化税源管理的有效途径,但这里的进户核查只是管理的手段,不同于税务检查和税务稽查。 因此要防止扩大职能,将日常核查演变为检查甚至稽查。要通过建立核查对象筛选、计划管理机制,加强对核查的计划管理,保证日常核查按规定的程序规范运行,做到下户有记录、检查有报告、情况有反馈。日常管理检查能够解决的问题,尽量不组织同类检查;日常检查能解决的问题,尽量不安排同类型的稽查。

篇3

结合基层工作实践,下面就如何加强基层税收信息化建设谈几点粗浅的认识和体会。

篇4

1.财政税收管理体制难以控制由于现存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的限制,管理和业务工作都和以往有所不同。财政税收的管理难度大大增加,并且在业务和行政也对财务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导致管理人员受到了业务和行政的双重压力。压力的增加使财务管理工作受到很大的影响,从而导致弊端与问题的产生。这些问题就主要体现在税收管理工作难以实施并且难以控制的方面上,不能够坚持原则,违背法律的意愿,这样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就没有十分有效地监管机制,对于很多地方的财政人员来说,完全就没有责任感与使命感的想法,无视违纪违规的行为,导致重大错误的发生。

2.监督监管工作不到位由于我国监管机构的不断改革,地方管理不断地削弱了财政税收管理的力量,很多财政税收的人员被调离,导致财政税收的团队组成不稳定,人员工作积极性下降,工作质量下降,工作进度整体滞后等问题不断地发生。当然,在硬件设施上同样也不能够得到满足,没有充足的经费,管理性质不明确,这些问题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了财政税收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民主管理机制不够完善在当今我国的现状中,一些单位和地方并没有且是有效的将财务工作做到公开化,也没有从实际上做到民主管理机制。

财务工作公开化和民主管理机制的形成是形成并且实施民主监督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是财政税收管理制度形成十分关键的一步,我们一定要做到正确的落实,稳定的实施。在这其中,财务公开,民主管理就是这一制度的关键核心工作内容。在很多地方和单位,都已经成立了所谓的民主领导小组,但是大多数成员的思想理念并没有转变过来,还有的就是这个小组的成员大多没并不是通过民主选举而产生的,导致这个小组并没有很强的说服力,很多群众并不能从心里信任并且听从这个小组的意见。这样的民主监管小组,及时成立了,但由于能力不行,只能不够等多方面原因,往往也起不到真正的监管作用,使得人民群众很失望。

二、财政税收管理制度创新的建议

1.构建和谐财税发展关系和谐社会的建设和财税的发展是相互作用的,财税工作能够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和谐社会也会推动财政税收的发展。因此在财政税收管理制度的创新中,需要重视和谐社会构建的重要性。在研究财政税收能够为社会做出什么贡献的同时还要研究怎样利用和谐社会的构建来推动财政税收工作的进行。辩证的思考能够进一步优化财政税收管理制度,从而实现制度的创新。

2.改革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目前,我国财政税收管理制度中存在的最为明显的问题就是财政税收管理制度不完善,不稳定,我们首先应该摒弃旧有的重收入轻管理的机制,我们应该做到尽量减少人为影响,减少个人感情的加入,强化法律的作用,从而保证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的可行性更强。除此之外财政税收的管理体制要尽量细致,条理清楚,在具体管理工作中能够有据可依,方便日常的管理和实施。建立良好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能够强化对财政税收的管理,还能够满足新时展的需要。

3.提高管理人员综合素质想要真正的从根本上改变现在财政税收管理的问题,就要做到从人员上完善整体素质,我们需要通过学习、培训等方法对财政税收管理人员进行再教育,再深造,大力宣传职称问题。同时还要完善财政税收管理的考核制度,对每一位员工的工作情况进行严格的考核,从而起到提高管理效率的作用。财政税收是政府的公共工作,因此每一个管理人员都要树立管理和服务意识,从心底上做到服务群众,服务大众。提高财政税收管理人员的综合调配能力和组织能力,成为财政税收管理的精英人才。

4.规范确定财税收支范围在确定财税收支范围时,需要遵循市场、优化以及服务的原则,在明确财政税收管理范围的基础上来科学地制定税收比例,使得财税税收向科学合理的方向发展,促进资源实现科学分配,将财政税收所得合理配置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当中。在进行资源分配时要注意实现区域分配的均衡化。相关部门要明确财政税收的职责,各级部门要按照规定行使权利,在进行财政税收工作时,要注意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的管辖范围,要进一步扩大财政税收的管辖范围。值得注意的是,可以将财政税收管理逐步纳入到预算管理当中,但是必须要结合各财政税收管理部门的职责的实际状况。这样有助于解决财政税收出现区域分配不公的问题。不断提高中央与地方财政税收的协调性,处理好中央宏观调控的需要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之间的关系,不断促进我国财政税收的健康发展,推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最终促进社会进步。

篇5

(2)可以促使民营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提高。在民营企业的财务管理中,税收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与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具有直接的关系。民营企业财务工作人员主要是通过培训的方式来提升自己的业务素质,只有加强了自身的业务素质才能提升税收管理的水平,也同时培养出了很多的财务管理人才。因此,不管从哪一方面来看,加强税收管理可以大大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

(3)有助于企业规避税收风险。民营企业的税收风险主要有两种:第一种是法律责任风险,第二种是资金风险。民营企业的税收风险中,以上两种风险都存在,企业税收风险的种类有很多,例如税款负担风险、税收违法风险等。因此,企业只有不断加强税收管理,才可以对这些风险进行分析、预估,从而规避这些风险。

2目前我国民营企业税收管理存在的问题

2.1税收管理意识不强

从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国民营企业在税收管理方面的意识并不是很强,税收管理观念还比较落后。在很多民营企业中,税收管理人才是非常缺乏的,因此它们对于国家税收政策通常比较模糊,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认识也不够,因此造成了税款拖延、税款不足的现象,导致企业最后也受到税务部门的处罚,甚至有的企业还受到限制经营的处罚。还有一部分民营企业,在纳税的时候总是抱有侥幸心理,投机取巧,想尽办法偷税、漏税,最后还是被税务部门查出,并对其行为进行了惩治。这样的企业不仅没有少缴纳税收,相反,因为违反税收政策而受到处罚,缴纳更多的罚款。

2.2民营企业的财务人员专业性欠缺

在大多数民营企业里面,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相对较低,有些财务人员尽管拥有会计证,但是财务管理水平不高,有的甚至还在采用手工记账的方式,其记账方式不够严谨规范,税收机关工作人员查账的时候往往由于成本资料、收入凭证等文件不够齐全而无从下手。而且在我国民营企业里有将近一半以上的企业聘用的是兼职会计或是要别人账务,外聘人员由于对企业缺乏责任感而不会深入的去了解企业的运作流程,所以一般记账方式并不符合会计通则以及会计准则。

2.3民营企业亏损严重难以融资

由于政策的支持,银行在信贷市场中扮演着主要角色。但是由于民营企业规模小,本身资金也非常有限,缺乏可以抵押的资产,还有些民营企业在获得银行给予的贷款后居然通过各式各样的方法逃避亏欠银行的贷款,这些导致民营企业的信用形象大减折扣,种种原因都导致银行不愿意房放贷给民营企业。这导致民营企业失去了一个庞大的信贷支持。不少政府里的工作人员仍然保有这一思想,使得民营企业由于自身规模等原因受到歧视。这一歧视也导致政府对于大企业大力扶持,针对民营企业的优惠政策却非常少的。失去了资金和政策的支持,民营企业想要扩大规模就显得非常的困难。

2.4税收管理工作繁杂难以管理

我国民营企业数量繁多,行业种类跨度非常大,经营管理方式也非常灵活多变,而税收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人数有限,无法对每一个民营企业的经营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了解清楚,所以税务工作管理起来非常的困难。有不少民营企业一直认为办理营业执照就已经足够,而未及时的去税务机关做税务登记以及纳税申报。还有些民营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并不是真正的经营地址,导致虽然它已经领取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但是税务机关依然无法管理。

2.5税收机关工作人员的素质有待提升

当前税收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是认真贯彻落实税收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尽可能的提高效率为纳税人带来便利。目前税收管理工作主要有税收机关的工作人员来贯彻落实,所以税收管理员的素质对税收工作起着非常重大的作用。在日常工作中,税收管理人员的职责与其所可以行使的权力并不是对等的,平常事务性的工作量大、临时性的工作多、管理水平低以及管理员自身素质水平不高,导致了管理人员没有办法兼顾所有的中小型企业。

2.6纳税评估的手段不够先进、数据不够准确

对于基层税务管理来说,纳税评估是一项税源管理的重要工作。管理的对象比较特殊,因此,民营企业对于评估工作不是非常适应,纳税评估通常是采用静态的资料进行分析,而不能进行实地检查,也不能进行时时的监控和管理,。因此,纳税机关只有对企业的纳税情况有全面的了解,例如生产状况、核算情况以及申报情况等,才能进行全面的评估。目前,大部分的民营企业在财务管理的水平上是比较低的,因此,很难达到以上这些要求。一部分企业由于受到利益因素的影响,法律意识不强,对财务核算比较马虎,甚至有的企业还做假账。因此,财务资料、信息、数据都不健全、不准确的情况下,财务评估又怎么会准确呢?因此,最后得到的财务结果是没有多大价值的,评估效果也是不佳的。

3解决我国民营企业税收管理的对策

3.1加强民营企业纳税宣传教育

在税收管理工作中,民营企业作为主动方,其纳税意识的提高对税收工作能够起到非常积极的意义。所以首要工作,应该对民营企业进行税法知识的普及,让民营企业由被动、不情愿交税转变为主动缴纳税款。具体做法包括以下几点:(1)向民营企业管理人普及税法知识,让其明白企业的发展必须依赖规范的生产经营以及严谨的会计核算体系为支撑。交税纳税对于企业日后的发展是有帮助的。(2)开展专门针对民营企业财务人员的培训班,通过传授财务知识、税法知识、以及税收法律责任等多方面的知识,提高财务人员的综合水平,做到依法记账、科学记账、真实记账。(3)和其他有关部门一起齐心协力,共同为民营企业的财务和税收核算进行管理,确保民营企业的账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企业促进法》《、民营企业财务制度》《、税收征管法》等相关法律进行工作。

3.2加强对民营企业税收的监督力度

要做好对企业的税收管理,必须有效地提升税收管理工作的力度。首先,对企业的过程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包括采购、生产、销售、结算等等方面。其次,对于岗位的设置要科学合理,要把对企业的监控管理也进行目标责任制考核。如果在日常监控中遇到了异常情况,要及时的对其进行税收评估喝着把它转交给稽查部门,以便对企业进行有效的评估和稽查。此外,尽可能的加强对民营企业税收的监督力度,有企业前来办理税务登记的时候,要对其进行深入的实地调查,避免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在同一位置等情况的发生。定期的走访企业,及时掌握企业的最新情况。同时要加大惩罚力度,不要放过任何一个环节,对于发现有异常的企业要紧追不舍,严肃处理违法乱纪的行为。

3.3加强税务管理基础工作

税务部门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来征收赋税,要改革以前的传统思想,只知道一味征税,不顾及企业发展的思想要合理进行改革。首先,要在税收政策的基础上发挥好税收的杠杆作用以及导向作用。把税收政策的管理和引导作用进行合理结合,为企业的发展营造好的氛围。对于民营企业,应该增强他们的依法纳税意识,使税收法制化得到进一步发展。此外,还要建立一些税收辅导制度,更好地为税收服务,建立会议制,主要与企业的法人和相关人员为主。及时宣传新的税收政策和相关法规,励志对民营企业的纳税行为进行更进一步的规范。与此同时,作为税务管理人员,可以把纳税人分为不同的片区进行集中管理,这样使税务管理工作更加细致、更加到位。管理人员对纳税人可以实行跟踪管理,切实对税源取得密切的联系,随时掌握企业的生产情况和纳税情况,对于纳税人的信息、资料等要全面收集和整理,加强稽查、核查工作、日常登记工作等等,切实做好税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3.4加强纳税评估效果的管理

民营企业一方面要提高管理意识,另一发面要使评估面得到扩展,最好能做到在一年中,可以对所有的民营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的评估,针对那些申报情况异常、与自己的经营规模不相符、财务管理混乱的企业要进行重点评估。根据行业、类型的不同,采取不一样的评估方式。此外,对于财务数据的录入、审核等要使评估结果尽量准确。对企业的纳税评估要有主次之分,收集、整理、处理真实的经济信息将会使税务评估的结果更加准确,更加有效。

篇6

一、确保组织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的体现。税务机关是重要的宏观经济管理和组织财政收入的部门,承担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职责。税收收入保障国家财力,特别是当前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大环境下,增加政府投资和保民生需要大量财力支撑。只有确保组织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才能把保持经济增长在8%左右的目标实现,才能把“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任务实现,才能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所需的财力保障。这就要求,做为组织财政收入主要部门的税务机关,一要强化收入职能,千方百计组织收入;二要细化征管,挖潜堵漏,做到应收尽收,杜绝税款流失;三要收工作税、辛苦税,积少成多,集腋成裘,使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四要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征管,最大限度的管好税源,克服薄弱环节,取得含金量更高的收入。基层税务机关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落实发展的任务,维护发展的进行,提供发展的保障,实现发展的目标,归结起来,就是确保组织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从而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二、不断提高纳税服务水平,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核心是以人为本的体现。政府职能转变,服务型政府建设,已经是政府工作的主要取向。对于税务部门,为纳税人提供高水平的优质的服务,是税务工作的重中之重。落实科学发展观核心是以人为本,在税务部门就是以纳税人为本。正如省地税局汪建国局长说的,“科学发展观核心是以人为本,具体落实到税务机关就是以纳税人为本。”不断提高纳税服务水平,一是转变观念,把管理者的角色,转变为侧重到服务者角色;把不信任纳税人依法纳税,转变为相信大多数纳税人诚信守法;把打击处罚职能,转变为指导规范职能。二是细化措施,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以纳税人需求为出发点,以纳税人满意为落脚点;从征收、管理、服务的细微环节和具体事务,换位思考,体验纳税人难处,把纳税服务贯彻落实到税收的每一个环节、每一项内容。三是科学高效,用现代化的管理理念,现代化的人才队伍,现代化的技术手段,提供现代化的服务;用科技支撑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运用网络平台、信息技术方便纳税人办理税收事宜;健全便捷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明确工作时效,严格效能考核与追究,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率,最强的推力,实现纳税服务最好的体现。基层税务机关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落实以纳税人为本,提升纳税服务水平,以更高层次的纳税服务,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最广大纳税人的最根本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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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保组织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的体现。税务机关是重要的宏观经济管理和组织财政收入的部门,承担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职责。税收收入保障国家财力,特别是当前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大环境下,增加政府投资和保民生需要大量财力支撑。只有确保组织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才能把保持经济增长在8%左右的目标实现,才能把“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任务实现,才能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所需的财力保障。这就要求,做为组织财政收入主要部门的税务机关,一要强化收入职能,千方百计组织收入;二要细化征管,挖潜堵漏,做到应收尽收,杜绝税款流失;三要收工作税、辛苦税,积少成多,集腋成裘,使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四要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征管,最大限度的管好税源,克服薄弱环节,取得含金量更高的收入。基层税务机关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落实发展的任务,维护发展的进行,提供发展的保障,实现发展的目标,归结起来,就是确保组织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从而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二、不断提高纳税服务水平,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核心是以人为本的体现。政府职能转变,服务型政府建设,已经是政府工作的主要取向。对于税务部门,为纳税人提供高水平的优质的服务,是税务工作的重中之重。落实科学发展观核心是以人为本,在税务部门就是以纳税人为本。正如省地税局汪建国局长说的,“科学发展观核心是以人为本,具体落实到税务机关就是以纳税人为本。”不断提高纳税服务水平,一是转变观念,把管理者的角色,转变为侧重到服务者角色;把不信任纳税人依法纳税,转变为相信大多数纳税人诚信守法;把打击处罚职能,转变为指导规范职能。二是细化措施,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以纳税人需求为出发点,以纳税人满意为落脚点;从征收、管理、服务的细微环节和具体事务,换位思考,体验纳税人难处,把纳税服务贯彻落实到税收的每一个环节、每一项内容。三是科学高效,用现代化的管理理念,现代化的人才队伍,现代化的技术手段,提供现代化的服务;用科技支撑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运用网络平台、信息技术方便纳税人办理税收事宜;健全便捷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明确工作时效,严格效能考核与追究,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率,最强的推力,实现纳税服务最好的体现。基层税务机关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落实以纳税人为本,提升纳税服务水平,以更高层次的纳税服务,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最广大纳税人的最根本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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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源精细化管理,是将精细化管理理论引入税收征管工作,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税务机关的职责权限和“信息化加专业化”的工作要求,结合征管业务重组和流程优化,在对纳税人充分了解和掌握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类型纳税人的特点,准确把握纳税人涉税信息及变动规律,明确税源管理内容和标准,细化监控指标,优化管理流程,合理设置岗位职责,全面落实管理责任,实现税源管理的“零缺陷”目标。税源精细化管理的最终目标就是要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

一、精细化管理中税收管理员主体地位的确立及其重要性

针对目前经济税源呈现出多元化、复杂化的特征,税源分布的领域越来越广,税源的结构越来越复杂,税源的流动性和隐蔽性越来越强,税源监控的难度越来越大。而税源控管能力相对滞后于经济发展和企业发展,致使“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地解决,主要体现在税源监控人员对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不了解、税源底数不清、掌握信息失真,申报真实性难以得到及时准确的分析和控制等。

税收管理员是精细化管理中人的因素,是管理中的主体,是精细化管理工作中活的灵魂,对税收管理员的管理、制约、监督和考核,从根本上影响着精细化管理工作实践的成败。开发区国税局在认真研究精细化管理工作理论的基础上,从人本管理的理念出发,探索出了一条税源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新路。

二、税收管理员是精细化管理工作中的主体。起着承上启下的桥梁纽带作用

1.对税收管理员的要求

一是增强管理主体的工作责任感。积极引导干部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不断强化职责意识,认真做好每个岗位的工作,恪尽职守,精益求精。坚决防止和克服不思进取、无所事事、懈怠散漫的现象。

二是加强对管理主体的教育培训。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信息化技术为依托,加大了对税收管理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在认真落实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基础上,全面开展了税源管理干部的岗位技能培训。培训过程中,税收管理员集中学习了省局制定的关于税源精细化管理的若干制度(办法),熟悉了税源监控的内容、指标、方法及标准。加强了税收征管法、财务会计、稽查审计、计算机技术等内容的培训,提高了税源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

三是实行能级管理。合理划分岗位级别,通过考试、考核、竞争上岗等方式推行能级管理,科学测试和评定税源管理人员的能级,实行按能定岗、以岗定责,切实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税务干部选拔到税源管理岗位。深化劳动分配制度改革,适当拉开收入分配差距,激发税务干部积极进取、力争上游的工作主动性。

四是严格工作考核。对现有的税源管理考核指标进行了认真梳理,提高了考核的实用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注重工作实绩,将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能级与工作实际相结合。依托信息化手段加强税源管理过程控制,形成了科学的考核机制。对税收管理员工作的监督考评坚持了以人为本、公正公开、注重实效、奖惩兑现的原则。

坚持内外并举,通过设立举报箱、发放问卷、调查走访等形式,让社会各界和纳税人评判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质量,增强监督考评的客观性、全面性、真实性。

坚持监督考评与效能监察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的有机结合。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将监督考评结果与税收管理员评先树优、能级评定挂钩,严格兑现奖惩,对发现的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违法违纪行为和执法过错及时移交有关部门追究相关税收管理员的责任。

2.税收管理员对纳税人的精细化管理

税收管理员专职承担税源监控管理任务,主要职责包括税源监控、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纳税服务等。税源监控方面:运用“信息化加专业化”的多种有效手段,通过对纳税人涉税信息的采集、整理、比对、分析,对所有可能影响税收收入的源头进行监督控制。

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区域、不同规模、不同税种及不同信用等级的纳税人,实施动态分类管理,全面准确掌握其生产经营状况、财务核算情况和涉税信息变动规律,堵塞税收漏洞,引导纳税遵从,突出税源管理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税收管理员有计划地对辖区进行巡察,充分利用外部信息管理系统比对信息或通过其他信息渠道发现漏征漏管户线索,对查找到的督促其限期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罚建议。

对申请领购发票的纳税人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初步核定其用票种类、领购方式(批量供应、交旧领新罐}旧领新)等,报经有关部门或负责人审批后反馈给办税服务厅。加强对纳税人使用、取得、保管、缴销发票情况的监控管理,督促用票单位和个人建立逐笔开具发票制度,加强对农产品收购、废旧物资销售、交通运输、海关完税凭证等发票的监控管理,把发票控管与掌握企业生产经营信息结合起来,认真审核确认生产经营行为的真实性,及时比对纳税情况,堵塞几种发票在抵扣税款方面的漏洞。

实行动态监控,切实做好防伪税控系统、税控收款机、税控加油机等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的监控管理工作和申报数据与税控数据的核对、记录工作。

定期到纳税人生产经营场所实地了解情况,全面准确掌握其生产工艺、设备、产品、原料、销售、库存、能耗、物耗等生产经营状况和成本、价格、利润等财务情况,通过对纳税人当期涉税指标与历史指标的纵向比对、同行业纳税人涉税指标的横向比对、实物库存及流转情况与账面记录情况的账实比对,及时取得动态监控数据,找出影响税负变化的主要因素,分析税负变化趋势。

建立了重点税源企业的管理台账,积累重点税源企业档案资料,做好重点税源企业年度税收计划的编制和落实,实时监控税源变动,定期编写上报重点税源调查分析、预测报告。

纳税评估方面:每一纳税申报期结束后,充分利用“一户式”纳税信息资料管理系统,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行业指标的横向分析和历史指标的纵向分析,对所辖纳税人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初步判断,并有重点地对零负申报、低于各税种警戒指标、领购发票数量增幅较大而应税收入计税依据和应交税金增幅不大、票表稽核有偷漏税嫌疑以及日管发现有疑点的纳税人进行综合分析,确定纳税评估对象。

对纳税评估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如计算填写、政策理解等非主观性质差错,可约谈纳税人。通过约谈进行必要的提示与辅导,引导纳税人自行纠正差错,在申报纳税期限内的,根据税法有关规定免予处罚。对纳税评估发现需要进一步核实的问题,可下户做进一步调查核实,调查核实的过程和结果要进行记录。

日常检查方面:针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某一纳税环节或某一方面履行纳税义务情况进行检查,及时了解纳税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等不涉及立案检查与系统审计。认真搞好纳税服务方面,做好对所辖纳税人的税法宣传工作,对新出台的各项税收政策及有关规定,及时宣传到每一户纳税人,并有针对性地选择重点税源、重点行业和纳税意识相对薄弱的纳税人进行重点宣传和讲解。

三、管理主体精细化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发挥信息化在税源管理中的作用,建立起规范高效的税源控管机制

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税源监控中的应用要做好以下几点:一是要切实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化应用水平;二是要充分采集税源的基础资料。积极筹建“一户式”管理系统,提高信息共享水平,实现税源情况“一网通”;三是要加快信息数据的处理。及时淘汰、更新垃圾数据,最大限度的提高数据信息的增值利用。

2.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建立科学合理的岗责体系

一是要充实税收管理员队伍,保证税源监控岗位人员“不缺位”;二是对税收管理员队伍不断优化组合。挑选业务骨干不断充实到税收管理员队伍中。三是不断对税收管理员队伍进行“充电”,加大培训力度。

同时,建立起合理的岗位体系。因事设岗,因岗配置人员。将涉及税收管理的各项指标进行量化、细化、固化,确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标准,并逐一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岗位和人员,对确实难以量化的要抓住关键部位、关键环节,选准关键控制点,进行有效的监督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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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精细化管理中税收管理员主体地位的确立及其重要性

针对目前经济税源呈现出多元化、复杂化的特征,税源分布的领域越来越广,税源的结构越来越复杂,税源的流动性和隐蔽性越来越强,税源监控的难度越来越大。而税源控管能力相对滞后于经济发展和企业发展,致使“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地解决,主要体现在税源监控人员对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不了解、税源底数不清、掌握信息失真,申报真实性难以得到及时准确的分析和控制等。

税收管理员是精细化管理中人的因素,是管理中的主体,是精细化管理工作中活的灵魂,对税收管理员的管理、制约、监督和考核,从根本上影响着精细化管理工作实践的成败。开发区国税局在认真研究精细化管理工作理论的基础上,从人本管理的理念出发,探索出了一条税源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新路。

二、税收管理员是精细化管理工作中的主体。起着承上启下的桥梁纽带作用

1.对税收管理员的要求

一是增强管理主体的工作责任感。积极引导干部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不断强化职责意识,认真做好每个岗位的工作,恪尽职守,精益求精。坚决防止和克服不思进取、无所事事、懈怠散漫的现象。

二是加强对管理主体的教育培训。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信息化技术为依托,加大了对税收管理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在认真落实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基础上,全面开展了税源管理干部的岗位技能培训。培训过程中,税收管理员集中学习了省局制定的关于税源精细化管理的若干制度(办法),熟悉了税源监控的内容、指标、方法及标准。加强了税收征管法、财务会计、稽查审计、计算机技术等内容的培训,提高了税源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 三是实行能级管理。合理划分岗位级别,通过考试、考核、竞争上岗等方式推行能级管理,科学测试和评定税源管理人员的能级,实行按能定岗、以岗定责,切实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税务干部选拔到税源管理岗位。深化劳动分配制度改革,适当拉开收入分配差距,激发税务干部积极进取、力争上游的工作主动性。

四是严格工作考核。对现有的税源管理考核指标进行了认真梳理,提高了考核的实用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注重工作实绩,将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能级与工作实际相结合。依托信息化手段加强税源管理过程控制,形成了科学的考核机制。对税收管理员工作的监督考评坚持了以人为本、公正公开、注重实效、奖惩兑现的原则。

坚持内外并举,通过设立举报箱、发放问卷、调查走访等形式,让社会各界和纳税人评判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质量,增强监督考评的客观性、全面性、真实性。

坚持监督考评与效能监察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的有机结合。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将监督考评结果与税收管理员评先树优、能级评定挂钩,严格兑现奖惩,对发现的索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和执法过错及时移交有关部门追究相关税收管理员的责任。

2.税收管理员对纳税人的精细化管理

税收管理员专职承担税源监控管理任务,主要职责包括税源监控、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纳税服务等。税源监控方面:运用“信息化加专业化”的多种有效手段,通过对纳税人涉税信息的采集、整理、比对、分析,对所有可能影响税收收入的源头进行监督控制。

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区域、不同规模、不同税种及不同信用等级的纳税人,实施动态分类管理,全面准确掌握其生产经营状况、财务核算情况和涉税信息变动规律,堵塞税收漏洞,引导纳税遵从,突出税源管理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税收管理员有计划地对辖区进行巡察,充分利用

外部信息管理系统比对信息或通过其他信息渠道发现漏征漏管户线索,对查找到的督促其限期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罚建议。 对申请领购发票的纳税人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初步核定其用票种类、领购方式(批量供应、交旧领新罐}旧领新)等,报经有关部门或负责人审批后反馈给办税服务厅。加强对纳税人使用、取得、保管、缴销发票情况的监控管理,督促用票单位和个人建立逐笔开具发票制度,加强对农产品收购、废旧物资销售、交通运输、海关完税凭证等发票的监控管理,把发票控管与掌握企业生产经营信息结合起来,认真审核确认生产经营行为的真实性,及时比对纳税情况,堵塞几种发票在抵扣税款方面的漏洞。

实行动态监控,切实做好防伪税控系统、税控收款机、税控加油机等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的监控管理工作和申报数据与税控数据的核对、记录工作。 定期到纳税人生产经营场所实地了解情况,全面准确掌握其生产工艺、设备、产品、原料、销售、库存、能耗、物耗等生产经营状况和成本、价格、利润等财务情况,通过对纳税人当期涉税指标与历史指标的纵向比对、同行业纳税人涉税指标的横向比对、实物库存及流转情况与账面记录情况的账实比对,及时取得动态监控数据,找出影响税负变化的主要因素,分析税负变化趋势。

建立了重点税源企业的管理台账,积累重点税源企业档案资料,做好重点税源企业年度税收计划的编制和落实,实时监控税源变动,定期编写上报重点税源调查分析、预测报告。

纳税评估方面:每一纳税申报期结束后,充分利用“一户式”纳税信息资料管理系统,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行业指标的横向分析和历史指标的纵向分析,对所辖纳税人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初步判断,并有重点地对零负申报、低于各税种警戒指标、领购发票数量增幅较大而应税收入计税依据和应交税金增幅不大、票表稽核有偷漏税嫌疑以及日管发现有疑点的纳税人进行综合分析,确定纳税评估对象。

对纳税评估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如计算填写、政策理解等非主观性质差错,可约谈纳税人。通过约谈进行必要的提示与辅导,引导纳税人自行纠正差错,在申报纳税期限内的,根据税法有关规定免予处罚。对纳税评估发现需要进一步核实的问题,可下户做进一步调查核实,调查核实的过程和结果要进行记录。

日常检查方面:针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某一纳税环节或某一方面履行纳税义务情况进行检查,及时了解纳税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等不涉及立案检查与系统审计。认真搞好纳税服务方面,做好对所辖纳税人的税法宣传工作,对新出台的各项税收政策及有关规定,及时宣传到每一户纳税人,并有针对性地选择重点税源、重点行业和纳税意识相对薄弱的纳税人进行重点宣传和讲解。

三、管理主体精细化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发挥信息化在税源管理中的作用,建立起规范高效的税源控管机制

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税源监控中的应用要做好以下几点:一是要切实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化应用水平;二是要充分采集税源的基础资料。积极筹建“一户式”管理系统,提高信息共享水平,实现税源情况“一网通”;三是要加快信息数据的处理。及时淘汰、更新垃圾数据,最大限度的提高数据信息的增值利用。

2.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建立科学合理的岗责体系

一是要充实税收管理员队伍,保证税源监控岗位人员“不缺位”;二是对税收管理员队伍不断优化组合。挑选业务骨干不断充实到税收管理员队伍中。三是不断对税收管理员队伍进行“充电”,加大培训力度。

同时,建立起合理的岗位体系。因事设岗,因岗配置人员。将涉及税收管理的各项指标进行量化、细化、固化,确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标准,并逐一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岗位和人员,对确实难以量化的要抓住关键部位、关键环节,选准关键控制点,进行有效的监督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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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收管理现状

(一)税收管理法制化现状

构建和谐税收关系必须依托税收法律,依法治税是和谐税收的基本保障。通过税务机关严格执法,依法征税,纳税人和全社会协税护税,为税收制度的运行提供良好法制环境和法制保障。但因税务机关相关人员素质问题,使得个别税务人员施私恩,谋私利,搞特殊化,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现象泛滥,影响税收管理的有序进行。

(二)税收管理人性化现状

执法人性化,加强征纳信赖合作,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大力倡导与人为善的社会氛围。使和谐的价值观和道德观成为税务干部的核心价值观。当今,在税收管理过程中,个别税务机关的服务意识不强,衙门思想根深蒂固,体现在工作中就是生、冷、硬,使征纳双方关系紧张,影响了工作效率,有些税务干部不尊重纳税人,有权利越位的现象,不能妥善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

(三)税收管理精细化现状

古人云:“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天下难事,必成于细”。在税收征集环节中,税务机关强调了精细化管理等方法,但却不能使得精细化工作下足,往往会出现一定的偏差,因此依据前期的经验表明,在税收工作环节中,必须把精细化、标准化贯穿于工作的各个环节,避免因小失大的局面的出现,强调工作的成效,而不是速度,使得税收工作在精细化、人性化及制度化的精髓指导下,不断升级完善。

二、税收法制化、精细化、人性化管理构建

(一)税收法制化构建

依法治税是税法制度下的中心环节,其核心是通过相关法律条文规范税法执法行为,保障税民的合法权利,确保税收全过程都纳人法律规定的环节之内,使税收活动的参与主体都能够在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框架内行使其相关权力、履行其相关义务。目的是确保公民在税收法制化前人人平等,维护国家的财政收入及公民的合法权益。

1.更新税收工作观念。对税务官员及各级政府人员进行税务相关知识进行培训,提高其依法治税、强化税收管理的意识。

2.加大税法宣传力度。①加强税法知识普及教育,使纳税人知法、懂法、自觉遵纪守法,提高全民依法纳税意识。②认真学习税收法律、法规,强化税务队伍建设,通过学习、培训等手段,使税务人员加深对税收基本法规的理解。

3.加大执法力度。①强化税务处罚,增强执法力度。②建立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从税务机关执法特点看,过错追究应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岗位责任制追究,包括对违反劳动纪律、工作纪律的责任追究;二是税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三是税务违法违纪的追究。

(二)税收精细化构建

1.岗位体系精细化。要以工作流程为基础,按“以事定岗、以岗定责、权责相当”的原则,确定每一岗位能级要求、岗位职责、质量目标、业务流程、操作规范、工作内容、质量控制要点、表证单书、支撑文件、责任追究办法,建立覆盖全系统每一岗位人员的操作规范和质量管理体系。

2.工作标准精细化。分岗位设立考核指标,并力求将原来的概念性评价指标改为显性的数量考核指标。如对企业税收管理员,设置税务管理、税源监控、征管监控、违章处理等考核标准;对个体税收管理员,设置纳税申报率、入库率、税收评议、税收管理、资料归档、建账建证和政策辅导等考核标准,实现税收征管和税收服务标准的精细化。

3.工作程序精细化。对税收征管的每一环节、每项具体工作都制订详细周密的工作流程。优化征管程序,细化每个管理事项在各征管环节和岗位的分布,细化各征管事项的具体工作要求,细化各征管环节之间相互联系制约的具体内容、方式和要求。

4.制度管理精细化。将工作考核的重心放在管理制度的落实上。要通过开展执法监察与目标考核,检查每一部门、每一岗位、每一人员是否按作业内容、作业标准、作业时限履行本职,有无不作为、执法不到位、管理不到位的行为,保证制度有效落实。

(三)税收人性化构建

利用税收网络化,确保税收网上受理、勘察、审批、登记、发证、纳税等一体化,节约企业及税务机关的实效性,同时因未能及时办理相关税务事宜的,税务机关应把握好 “亲情化”服务理念,切实体现税务机关的人性化服务理念。

三、总结

面对当前工作面临的问题,税务部门必须转变管理理念,结合税收部门自身发展,构建现代税收管理体系,通过提升税收法制化、精细化、人性化管理,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和指导,加强信息化管理建设,加大对人才培养和管理等来确保税收管理顺利展开,推动税收管理顺利发展。同时本文通过如何提升税收法制化、精细化、人性化管理,以期望对税收管理更好、更有效的开展有所帮助,对国家税收管理有所借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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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汤贡亮.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中国税收法制建设[C].中国税务出版社,2003.

[3] 芮明杰.管理学:现代的观点[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

[4] 周敏,彭骥鸣.税收行政管理学[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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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收管理的相关概念

企业的税收管理主要是指企业内部的相关工作围绕如何纳税、具体纳税额的多少等方面问题所展开的经营活动。这是企业在社会经营过程中必须履行的义务,从而向社会的经济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在进行税收管理的过程中,具体表现形式有:(1)企业依法进行的税收管理是为了减少自己税收费用的支出。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条件下,企业在内部开展一系列的税收管理工作,通过不同的方式进行税收管理工作,从而达到降低企业税收成本费用支出的最终目的。这也是企业税收管理工作的关键点,是保证企业正常经营的有效措施。在进行相关的准确计算后,企业必须按期缴纳相应的税额。同时,相关的财务管理人员必须履行纳税工作过程中的相应义务,这样企业可以根据纳税过程中的综合影响因素进一步完善税收管理机制,从而消除未来纳税工作中的一系列不安全隐患;(2)在国民经济的长远发展过程中,社会的各项事业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经济来源,纳税工作的有效开展实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这是反映国家财政状况的最好方式,也是国家进行各项经济建设的有力保障。在出台相关的税收政策之前,国家的相关部门也会结合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预先的评估,从而使出台实施的各项税收政策给予企业最大的优惠,将这些费用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不超出企业所能承受的最大心理底线。税收管理是企业与国家最新的相关税收政策有效的结合点。通过税收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企业可以及时地了解到国家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根据这些政策的要求,从而对自己接下来的经济活动部署做出相应调整,保证自己生产活动效益的最大化。依法纳税是任何企业必须履行的义务,做好纳税工作,是企业经营活动有效开展的保障。通过科学有效的税收管理工作,企业可以随时地掌握国家税收政策的动态变化。这对企业的经营范围提供了更多灵活自由的选择,也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提供的科学有效的政策指导,从而使企业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做出一些必要的纳税调整措施,减轻自己的纳税负担,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科学合理的税收管理工作,是企业创造更多利润价值的前提,也是企业增强自身综合竞争力的有效措施。

(二)财务管理的相关概念

财务管理是企业进行自身经济活动的核心工作,它关系着企业内部的资金安全,是企业进行投资规划的重要指导部门。财务管理工作的科学有效,是保障企业自身正常经营活动的关键所在,是企业进行项目预估时的重要参考依据。财务管理部门所发挥的职能作用,是企业内部正常经济秩序维持的可靠保证,也是维系企业对外交流活动的桥梁。做好财务管理工作,有利于为企业整体的经济规划提供现实的参考依据,也是企业投资信心的主要来源。做好财务管理工作,需要财务管理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最大限度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充分发挥出自己工作岗位的最大职能,真正地为企业的未来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同时,财务管理部门应该及时地完善自己的相关工作机制,加强员工自身的综合素质,从而提高自己部门整体的工作效率。同时,财务管理关系着企业内部所有的资金安全,必须时刻对相关的财务管理工作者提高安全教育,从而使他们真正意识到自己工作岗位的特殊性,在未来的工作中更好地为企业的发展履行自己应尽的岗位职责。

(三)财务管理与税务管理的关系

在企业长期的发展过程中,财务管理与税收管理是一个统一的整体,二者相互协作、互相配合,将企业的相关工作落到了实处,这对企业的长远发展,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在具体的工作内容中,企业的税收管理工作的一切来源基础是财务管理,财务管理的最终归宿是税收管理。当企业在具体经营活动中创造的利润价值较小时,相应的纳税总额也会减少。财务管理的有效开展,促进了税收管理的科学规范。当企业在实际纳税工作中出现偷税漏税的违法行为时,其财务管理工作也出现了一定的问题。为了规避这些风险,企业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应该加强对这两方面工作的管理,保证二者正常工作的协调性。同时,企业也应该依法规范自己的纳税行为,保证其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避免自己受到执法部门的调查处罚。

二、企业开展税收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一)避免执法人员的审查

当企业通过税收管理对于税源的主要组成部分进行监督核实,就能找到其中多余的或是可以省略的税源,这对企业减少纳税成本具有一定的意义。税收主要来源于企业社会经营活动中创造的利润。税额的多少与企业的利润成反比关系,税额越大,企业获利的部分就越少。但是,企业必须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调整自己的经营活动。利用偷税、漏税从而达到减少自己纳税额度的行为,必将受到国家相关执法部门的审查。为了避免受到执法人员的审查,企业必须认真做好自己的税收管理工作。

(二)降低相关的税收风险

在企业的日常经营过程中,由于自身产品的市场定位,以及销售过程的各种问题,企业的业务就会受到影响。此时,规模相对较小的企业,由于自身业务的局限性,不会受到太大的税收风险。但是,对于一些大型的社会企业,面对自己种类繁多的产品,当其销量受到一些不良的影响时,纳税种类的增多就会为财务工作者带来一定的工作压力。他们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往往会因为产品的种类丰富而造成税种的重复计算,这就客观增加了企业的税收风险。如果企业无法对这些风险做出及时的应对措施时,企业未来的发展就会受到严重影响,造成了大量的资产损失。这是任何企业在税收管理方面不愿看到的局面。

三、改善企业财务管理和税收管理工作的有效措施

(一)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财务管理和税收管理一直都是企业工作的重点。财务管理工作的有效性保证了企业自身经济的正常运转,是企业资金流动不受危害的重要保障。而税收管理是企业在从事相关的社会经济活动时,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依法纳税过程中所展开的管理工作。这保证了企业在社会经营活动中地位的合法性,也体现了作为纳税如人必须履行的义务的必然要求。但是,在某些企业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财务管理和税务管理工作的过程中,由于自己综合素质的影响,造成了企业资金的损失,降低了企业的经济效益。他们在工作岗位上的意识观念淡薄、专业能力不高,已经影响到了企业的正常发展。因此,只有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企业才能在税收管理和财务管理方面做的更加出色。

(二)完善企业的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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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和困境:谁来管理大企业?

2008年,国家税务总局增设大企业税收管理司,标志着我国大企业税收管理正式起步。根据省级国家税务局要求, 2014年,某市国税局成立大企业税收管理局,负责全市98户大企业的风险监控和个性化服务。虽然总局、省局、市局三级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已经建立,但在现行税收管理体制下,各级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基本相当于“大脑”,主要职责是谋划、部署和指挥。基础管理和风险应对等日常工作主要靠基层税务机关和基层税务人员来完成,基层税务机关和基层税务人员基本相当于“四肢”。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既需要聪明的“大脑”,也需要健壮的“四肢”。但全市国税局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大脑”发达,“四肢”羸弱,“谁来管理大企业”成为困扰市、县两级税务机关的难题。具体来说,大企业税收管理人力资源主要面临“老”、“少”、“弱”三大困境。

(一)干部队伍年龄老化。某市国税局共有税务干部1400人,平均年龄46岁,干部队伍年龄老化问题突出。全系统税务分局中,平均年龄超过50岁的有15个,占30%。从市、县两级税务机关与税务分局情况看,机关人员平均年龄44岁,分局人员平均年龄48岁,相差4岁。造成分局比机关人员年龄老化更为严重的原因是:由于分局职数限制,年纪轻、素质高的干部纷纷流向市、县两级税务机关。最终形成目前的局面:相对年轻、充满活力的“大脑”指挥年龄老化、羸弱不堪的“四肢”进行税收管理,这就是大企业管理的基本现状。

(二)管理资源严重不足。从2012年到2014年,某市国税系统在人员总数基本不变的情况下,管辖纳税人户数由45600户增长到61331户,增长34%,人均管户由79户增长为106户,管理资源紧张问题日趋严重。从市、县两级税务机关与税务分局情况看,机关人员426人,占总人数的35%;税务分局574人,占总人数的45%。这意味着全系统有35%的人员是管理层,他们不直接创造税收收入效益和税收管理效益,只负责“发号施令”。“动口”的太多,“动手”的太少,机关与分局人员配置不科学、不合理加剧了一线管理资源不足的困境。在管理资源整体紧张的情况下,大企业税收管理资源难以保证。

(三)专业人才极为匮乏。与中小企业相比,大企业的税收遵从差异、行业税源差异和税收风险差异决定了对大企业必须由专门人员实行专业化管理。但税务分局管理人才极为匮乏,大部分税务人员只具备基础、基本管理技能,素质和能力难以承担大企业税收管理职责。从学历结构看,某市国税系统初始学历大专以上人员,分局只占总人数的4%;机关略高,占总人数的7%。从“三师”人员看,某市国税系统具有“三师”资格的21人,只占总人数的1.5%。在管理人才匮乏的情况下,基层一般对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实行无差异管理,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基本“淹没”在税收管理员的繁杂事务当中。

冲出人力资源“老”、“少”、“弱”的困境,最直接的途径是大量增加新进人员、加快队伍新陈代谢,这是最根本、最有效的办法,但也是到目前为止最不现实、最不可能的“美好愿望”。在短期内管理资源现状不可能得到有效改变的情况下,唯一的出路就是整合资源、内部挖潜,靠优化资源配置最大限度地挖掘人力资源潜力,力争实现“无中生有”、“有中生新”。

二、探索和实践:以机关“实体化”破解人力资源难题

(一)什么是机关“实体化”

机关“实体化”,是在机构设置不变的前提下,通过转变机关职能、优化资源配置,把市、县两级税务机关由行政管理主体转变为税收征管实体。一般情况下,市、县两级税务机关的主要职能是行政管理和政策指导。通俗来讲,只管人、管事,但不直接管户、管税。通过转变机关职能,让市、县两级税务机关像税务分局一样承担管户、管税职能,机关人员以税收管理员的身份履行管理职责,从而把机关行政管理资源整合为税收征收管理资源。机关“实体化”是对机关职能的再定位、人力资源的再优化,是当前加快征管模式探索、破解人力资源难题、挖掘干部队伍潜力的初步探索和工作实践。

(二)机关“实体化”的探索和实践

第一步,集中优势兵力,解决“谁来管”的问题。第二步,组建专业团队,解决“怎么管”的问题。第三步,明确岗位定责,解决“管什么”的问题。着这些探索实践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四个层级。

一是完善核心层。大企业管理局是管理的核心层。要将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领军人才或人才库成员等充实到这些岗位,而且要具有较长的基层工作经历,基本素质、专业特长和实践能力比较突出。岗位设置和人员分工实行“双岗双责”:“双岗”,指按业务事项和行业设置双重岗位;“双责”,指所有成员既有分事项岗位分工,又有行业分工。大企业管理局设置四个分事项岗位:综合管理岗、个性化服务岗、数据监控岗、风险应对岗,明确了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和考核办法。同时将总局、省局、市局重点联系的重点企业和企业集团划分为不同的行业,每个行业确定1名“联络员”。分事项岗位和各行业联络员均实行A、B岗制度,以避免“单人执法”和“空岗”现象的发生。

二是巩固紧密层。第一,组建管理团队。在市局机关组建数据分析、纳税评估和监督考核三个紧密型管理团队,作为大企业管理的紧密型组织。数据分析团队以征管部门人员为主,并集中市局机关懂技术、会分析的专业人才组成,主要负责大企业的数据监控分析,定期向各县(市、区)国税局及市局机关相关部门推送风险任务并对应对质量进行评价。纳税评估团队由市局纳税评估人才库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大企业直评。监督考核团队由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和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对数据分析团队和纳税评估团队的工作成效进行考核评价。第二,组建专业团队。在巩固以上三个管理团队的同时,着手组建全系统大企业税收管理人才库,分成十个专业化管理团队,主要在市局大企业局的统筹协调下,对全市十大重点行业开展阶段性、重要性、分事项的大企业税收风险防控应对工作。第三,组建项目团队。在一些重要的专项检查中,尝试打破科室界限,组建专业团队。进行检查。比如在银行业的检查中,就可以把稽查、大企业、所得税、纳服四个部门的精干力量组织起来,组建项目团队。其中,稽查部门主要负责检查企业纳税遵从问题,所得税部门主要负责指导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大企业部门主要负责协助企业建立内控机制、防范纳税风险,纳税部门和大企业部门共同为企业搞好检查前、检查中和检查后个性化服务。各个部门打破职责界限,发挥各自优势,共同组建检查、管理、服务“一体化”团队,实现了对大企业的项目化、综合性管理。

三是规范基础层。基础层指各县(市、区)国税局大企业税收管理人员。在机关实体化探索前期,就将全市国税系统下辖县、市、区局的大企业税收管理集中到一个税务分局或者机关重点税源管理组,实现重点税源由重点人员进行重点管理。各县、市、区局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规模和税收完成设立相应的大企业管理标准。市局大企业管理局必须要求每个单位都根据行业特点对基础管理事项进行分类规范,并督促、指导基层单位把大企业登记核定事项、申报征收事项、发票管理事项、日常纳税服务等基础管理工作夯实砸牢。

四是借力辅助层。根据大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需要,邀约或外聘大专院校、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的行业专家,组成“松散型”顾问团队,作为“辅助层”。主要是通过合作、外包等方式,开展大企业税收管理技术手段研发和相关项目研究;协同开展税收风险防控;合作开展大企业税收业务培训等。2014年,在房地产行业税务稽查和纳税评估中,某市国税局就试行引入会计师事务所服务作为辅助手段,取得明显成效。要加快完成购买中介服务项目招标,以“政府掏钱、税务使用”的方式进行规范化运作,使“外脑”助税制度化、常态化。

三、建议和设想:建立分层级、专业化大企业税收管理体系

一是层次不对等。目前,大企业税收基础管理工作主要由基层征收单位负责。由于征纳双方机构层次不对等,导致管理工作存在诸多困难,“管不住”、“管不了”、“管不好”等问题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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