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治理的特征范文

时间:2023-10-29 14:5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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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治理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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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combined with work experience on the characteristic value of subgrade bearing capacity (GB50007-2002) and basic bearing capacity (TB10002.5-2005), the concept of two key indicators and the draw methods are analysed.

Key words: characteristic value; The basic value; Relation and difference between.

中图分类号:TU44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在设计桥梁涵洞浅基础时,根据《铁路桥涵低级和基础设计规范》(TB10002.5-2005)中计算地基容许承载力公式

[σ]= σo+k1γ1(b-2)+ k2γ2(h-3)

式中σo为地基的基本承载力。我们设计时要求地质勘察部门提供的地质勘察报告中所需要的就是这个值。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设计勘察部门的市场化竞争日趋激烈。许多时候甲方指定的地质勘察部门没有铁路地质勘察的资质和经验,提供我们的地质勘察报告上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中所规定的承载力特征值fak。由于各种原因,我们一般不能要求换家勘察单位重新勘察,只能根据他们提供的承载力特征值fak来确定桥梁和涵洞基础地基的容许承载力。但σo(《铁路桥涵地基和基础设计规范》中的地基基本承载力,以下简称“基本承载力”)和fak(《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中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以下简称“承载力特征值”)不只是名称和代号不一样,他们在概念上和得出的方法上也不尽完全一样。本人参阅各种资料,把它们之间的联系与区别及承载力特征值在铁路桥涵地基基础中应用的问题予与浅析。

1.概念的区别

地基承载力是指地基对基础及上部结构荷载的承受能力,其大小取决与地基、基础及上部结构两个方面。有关承载力的几个基本概念:

极限承载力:使地基发生剪切破坏,失去整体稳定时的基础底面最小压力,亦即地基能承受的最大荷载强度。

容许承载力:确定地基不产生剪切破坏或失稳,同时又保证建筑物的沉降不超过允许的最大荷载。《铁路桥涵地基和基础设计规范》就以容许承载力[σ]作为桥梁涵洞设计计算时采用的值,对应《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中地基设计计算采用的承载力特征值fak。

承载力基本值:根据土的室内试验或原位测试物理力学指标的平均值,按经验公式计算或查表格得到的相当于标准基础宽度和埋深时的地基容许承载力值。

承载力设计值:地基承载力标准值,经基础宽度和深度修正,以及直接用地基强度指标按承载力理论公式计算得到的值。承载力设计值是在地基设计计算时采用的地基设计承载力值。(1989年《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GBJ68-84))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是指荷载实验测定的地基土压力变形曲线线性变形段内规定的变行所对应的压力值,其最大值为比例界限值。实际即为地基承载力的允许值。(《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2.联系与区别

首先看一下建筑规范的发展变化,1974年颁布了《工业与民用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TJ7-74),建立了适合于我国各主要土类的土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与地基容许承载力[R]的关系表。采用允许承载力法进行基础设计。1989年地基规范修订时,由于《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GBJ68-84)的实施,将设计统一分为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与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以荷载设计值与荷载标准值分别对应这两种状态。地基设计时,不得不

从原有的允许承载力的方法,调整为地基承载力设计值的做法,但保留了安全系数K的概念。2002年地基规范明确了岩土工程在可靠度设计方法上的一定的特殊性,地基承载力取特征值。回到了允许承载力的概念,明确规定了按变形设计的原则、方法使建筑地基设计原则与长期的工程经验实行了一致和统一。

现在再看一下《铁路桥涵地基和基础设计规范》,对比建筑规范,应该和1974年《工业与民用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TJ7-74)有相似性,《铁路桥涵地基和基础设计规范》也是采用允许承载力法进行基础设计。而且也有主要土类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与地基基本值的关系表。地质部门进行地质勘察时主要是现场钻探取回土样,在实验室内得出土的各项物理指标,经过回归修正以后,按经验表格查得承载力基本值提供给设计者使用。2002年《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取消了地基承载力表格,并规定: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可由荷载实验或其他原位测试、公式计算,并结合工程经验综合确定。从其定义可看出,静载荷试验是确定地基承载力的基本方法,并结合室内土样实验、理论公式等方法。采用几种方法确定的地基承载力,得出的数值必然有所出入,同时考虑场地土质是否均匀,几种测试方法的试验条件及可靠度,建筑物产生沉降及不均匀沉降的可能性,经过综合分析给出设计者使用的承载力特征值fak。02规范取消了以前规范中的地基承载力表,主要原因是我国幅员广大,土质条件各异,用几张表格很难概括全国的规律。用查表法确定承载力在大多数地区可能基本适合或偏于保守,但也不能排除个别地区可能不安全。随着设计水平的提高和对工程质量要求的趋于严格,变形控制已是地基设计的重要原则,因此就要求地质勘察单位根据试验和地区经验综合评定地基承载力等设计参数。

通过以上各规范对地基承载力的阐述。我们可以看到《铁路桥涵地基和基础设计规范》(TB10002.5-2005)中的承载力基本值σo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中的承载力特征值fak并无本质上的区别。都是地基承载力的允许值。只是02建筑地基新规范要求承载力特征值须是地质勘察部门综合各种方法及地区经验而提出,更具一定的科学性。

3.结语

由于两种规范对应的是两种行业,严格来说各行业应该严格执行本行业的规范标准。对比1974年《工业与民用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TJ7-74)和《铁路桥涵地基和基础设计规范》(TB10002.5-2005)中的地基承载力表格,可以发现不尽相同。说明两种规范并不是一套标准。如果用承载力特征值fak代替承载力基本值σo并无事实上的根据也法律上的依据。但是有些时候客观条件不允许再要求地质勘察部门重新提供地质资料。而要求设计的又是涵洞等已往实践经验比较成熟的工程,就要求设计人员充分理解规范条文的编制思路,抓住要点,灵活变通,根据地质勘察报告中的各项物理指标及以往工程经验综合判断承载力特征值fak是否可代替承载力基本值σo,但是如遇到地质情况较复杂,或工程又是大桥、特大桥等非常重要工程的时候,设计者还是应该紧遵规范,毕竟设计质量是首要大事。

[参考文献]

[1]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

[2]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7-89)。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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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里奇兰社区学院[EB/OL].http://richland.edu/board.

[11]圣地亚哥社区学院学区[EB/OL].http://sdccd.edu/public/district/trustees/.

[12]洛杉矶社区学院学区[EB/OL].http://laccd.edu/Board/Pages/default.aspx.

[13]圣地亚哥社区学院学区[EB/OL].http://sdccd.edu/public/district/trustees/.

篇3

矿区卫生局以“创立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效劳中间(站)”运动为中心,量体裁衣,一切从实践动身,狠抓建立与治理,在运动中重点推进社区卫生效劳任务,强化效劳理念,打造“民意工程”、“德政工程”,居民群众称心度不时上升,获得了优越的社会效益。

整合伙源、效劳群众,凸起便民卫生效劳。跟着区委、区当局将社区卫生效劳归入全区经济和社会开展规划,矿区卫生局积极组织人员深化病院,社区调研,召开社区卫生效劳任务钻研会,组织病院担任人赴外埠调查进修。依照市设置规划要求,连系我区实践,辨别在6个街道做事处设置社区卫生效劳中间,并充沛应用现有卫生资本,辨别由一矿病院、阳煤三院、二矿病院、四矿病院、矿区病院、阳煤二院承当组建。依据地舆地位、效劳生齿等状况,规划设置了19个社区卫生效劳站。起劲做到合理结构,便利就近就医,构建15分钟社区卫生效劳圈。居民可以在社区享用到疾病预防等公共卫生效劳和普通经常见病、多发病的根本医疗效劳。

标准治理、进步质量,凸起优秀卫生效劳。矿区卫生局不断秉承“没有最好,只要更好”的理念,在社区卫生效劳开展进程中,面临经济社会开展带来的新问题新状况,合时提出“标准、完美、进步”的任务思绪,展开“创立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效劳机构”运动和“创立标准化社区卫生效劳机构”运动。制订了社区卫生效劳机构的设置标准、根本用品装备规范、审核评价方法、从业人员治理方法、任务审核规范等,从人员、设备、技能、效劳等方面全方位进行监管,做到了治理有办法、审核有规范。在全区启用了一致的社区卫生效劳标徽、标牌,各中间、站的办公设备等根本设备做到一致,强化了社区卫生效劳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构建优质调和温馨的效劳情况。一致装备了社区卫生效劳信息治理系统。

完美功用、丰厚内在,凸起公益卫生效劳。矿区卫生局严厉依照社区卫生效劳的功用定位,面向家庭、面向居民,不时完美和标准根本公共卫生效劳和根底医疗效劳功用。自动为社区居民树立安康档案、举行安康教育讲座、对孕产妇、儿童、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和神经病患者等重点人群进行系统治理、积极展开疾病预防和对经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等卫生效劳。常常组织布置各大病院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高年资医师按期到区各社区卫生效劳机构展开义诊、巡诊、讲座、技能指点等运动,逐渐构成了功用较为合理、便利群众、经济有用的效劳系统。让庶民实在觉得到社区卫生效劳的有用性、经济性和可及性,构成大病去病院,小病在社区,康复回社区的观念。

解放思维、变革立异,凸起特征卫生效劳。矿区卫生局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同抓,起劲自傲盈亏、自我开展、进入良性轮回。平潭街、贵石沟社区卫生效劳中间、和社区卫生效劳站的温馨情况;蔡洼社区卫生效劳中间、虎尾沟社区卫生效劳站的自动热情式医疗效劳;社区卫生效劳中间的特征安康教育等都博得了所属社区居民的充沛好评。在社区卫生效劳机构的建立与治理中,卫生局积极探究合适当地实践的思绪和做法,和区残联部分协作,将社区康复中间建在社区卫生效劳机构,无偿取得了残联部分配套设备的运用权,完成了效劳局限的低本钱扩张,加强了社区卫生效劳机构的综合竞争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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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区概述

我国社会管理当中,社区作为社会管理中人们生存与互动场所的最小管理单位,属于一种社会体系,属于一定地域空间的投影。社区主要坐落在社会固定的空间当中,体现了政府能够有效的管理社会,并实现了政府职能,作为政府工作落实的载体,社区成为了一种功能完善的有机体,在满足社区居民日常生活方面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我国城市社区治理兴起的必要性

在我国的近几年来,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经济的不断发展,使人口的流动性不断增强,在我国的2012年人口普查时发现,我国的流动性人口数,在城市社区中,占固定人口总数的20%左右,这种现象,已经成为我国城市社区治理的重要因素,中国城市社区治理,对于城市的稳定与兴起,有着划时代的意义,它具有深刻的时代背景,是我国经济转轨与社会转型下的必然结果。

三、社会管理中社区治理上的不足

1.社区管理机构的行政性

在我国目前,各个社区的居委会,其主要角色是对社区行使社会管理职能,要树立起自我服务群众的意识,担负着便民、助人、维护居民的权益,以及公益事业等,对于居民矛盾进行及时的解决,维护社区的治安。在社区工作中,一些社区管理机构,随着行政化的丧失,社区管理机构的功能渐渐不能为居民提供帮助或者是服务,使居民对社区管理机构的信任度逐渐降低,使得社区管理机构的功能逐渐减弱。

2.社区公民参与的有限性

由于社区治理机构职能的减弱,使居民对于社区的认同和主动参与性渐渐降低。并且在目前情况来看,居民的参与程度不足,参与机制不完善,这主要是由于社区的参与渠道不完善、管理不够等原因造成的。

3.社区政府职能的缺位与越位

我国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一手抓”的理念,使社会组织呈现出空白的状态,且生存空间也十分狭小。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在利益多样化格局多元化的今天,政府与公民合作共治的管理模式,逐渐被认可。但是在政府部门当中,还存在职责功能划分不明确的现象,有些管理职能呈现越位且还有的方面还呈现缺位的现象。

四、社会管理与社区治理的新特点

在我国目前,我国的社会管理与社区治理,既有新的特点,又存在着新的矛盾和风险。如下:

一是利益主体的多元化以及利益诉求的多元化,使得我国的社会矛盾也逐渐复杂起来,在矛盾突出的情况下,做到统筹兼顾,这给政府和社会提出了新的课题。在我国当前的局势下,如何做好统筹兼顾,绝对不是一件易事。这对我国政府决策与职能的发挥均是一个考验。

二是广大群众的权利意识也在不断的增强。公民的思想随着素质的提高,使政府的权威以及公信力受到了极大的挑战。有许多的社会学家都意识到了一个新的时代特色,正在形成,即以理性化为特征的个体意识,正在市场机制崛起的过程中渗透到广大群众中。如个体产权的要求,环境意识、住房问题等等,成为了新时期社会管理与社区治理当中的一个新的内容。

三是群众的风险意识正在不断的加强,使整个社会的安全感日益下降,这些变化,都给政府的管理带来了考验。面对复杂化的多元利益影响,使得社会利益风险加大,政府在新时期如何应对新的变化,如何应对各种风险,这些无不考验着政府的管理能力。

四是在近几年,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信息社会使得社会的发展与时俱进,改变了传统的时空限制,使各种信息交流更加的频繁,生活更加的动荡不居。可以用“灵动、轻盈”等词来形容这种状态。网络是把“双刃剑”,在对人类造福的同时,一个微小的动态,都有可能导致重大事件的发生,如“抢盐事件”、“世界末日”谣言等等。这些,都给社会管理与社区治理带来了重大的影响。

五、中国社会管理与社区治理新趋势

1.社会管理与社区治理体制的复合化

体制问题是制约社会管理和社区治理的重要问题,所以各地社会管理和社区治理实践都企图寻求体制上的突破,通过观察各地近年来的创新实践,不难看出,传统的政府一元主体,导致社会管理与社区治理的过度行政化,就社会管理来说,过度行政化使得社会资源配置模式过于单一,导致整个社会的僵化,而且在社会冲突中把自身置于矛盾的焦点地位!引火烧身。就社区治理来说,过度行政化,也影响了社区资源的配置效益。

2.社会管理与社区治理方式的多元化

在多元主体合作共治与复合治理的总体原则中,根据治理对象的类型差异实施分类治理的特征,这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对不同的社会组织,需要有针对性地实行不同的管理方式“如深圳市将社会组织分为五种类型,对前四种类型的社会组织,特别是社区民间养老服务机构通过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其发展,对维权类组织重点则是规范限制其发展。

从大的方面,可将我国社区分为城市社区、农村社区、城中村社区、城乡结合部社区四种类型。目前,我国社区治理的一个主要任务就是要探索针对不同类型社区的不同治理模式。

3.社会管理和社区治理手段的艺术化

当前,我国社会矛盾空前尖锐,稍有不慎就可能造成难以控制的局面,因此,尤其要强调刚柔并济。矛盾纠纷化解是一门艺术,要防止两个极端:

第一,无原则的妥协。人民内部矛盾用人民币来解决,这种行为取向反过来又鼓励了群众用闹矛盾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大闹和小闹解决的方式不同。

第二,粗暴机械地执法。正确的做法应该做到情理法兼顾,不仅要合法,而且要合情合理,让老百姓心服口服。

当前,制约我国社会管理水平提高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社会共识的缺失,用迪尔凯姆的概念来说就是社会失范。中央开始大力倡导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进文化建设; 提高全民的凝聚力。

4.社会管理和社区治理机制的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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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什么是城市治理呢?不同的学者观点是不一样的。第一类认为治理是一种统治方式,其手段是运用权力对社会资源进行整合。第二类强调治理的过程特征。这种治理是“一种综合的全社会过程”,它强调以“协调”为手段,而不是协调和控制。第三类认为城市治理是社会关系的一种体现,包括国家和公民、执法者和守法者、政府与可控性的关系。第四类则认为治理是一种值得追求的理想,是为了应对政府自身无法解决的一些重要问题时的一种解决问题的办法。新公共管理理论作为城市治理的重要理论基础之一,对城市管理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治理作为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一种手段,它的实施必然要依赖一定的理论,而新公共管理理论就是这样一种理论。城市治理从宏观层面来讲,新公共管理理论的运用对于提高国家的国际竞争力和政府的运作效率具有着重要的意义。当然,从微观层次上来说新公共管理理论的运用对于我国的社区管理和服务同样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新公共管理理论

(一)主要思想

新公共管理建立在对传统行政的批判和吸收基础之上,其主要思想有以下几点:第一,新公共管理强调“顾客”导向,要求政府必须对社会公众作出回应。[1]。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和公众的关系发生了变化,政府是作为企业的管理者存在,积极与公众互动,而不再是高高在上的管理者。第二,新公共管理消除了政府公共服务供给的垄断性,通过引入市场机制,采取企业管理的成功的方法和经验对社会事务进行管理,将一部分职能转移到私人部门,从而实现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的目的。第三,新公共管理改革强调管理者的风险意识和应对变化的能力,即倡导企业型的领导者,从而提高管理的绩效。第四,新公共管理认为授权或分权的方式是政府进行有效管理的方式。政府应当像企业界一样,将权力下放到各部门,实现各部门之间的自我管理和相互合作。第五,新公共管理强调绩效目标的管理和控制,并根据绩效目标对完成情况进行测量和评估。第六,新公共发挥管理重视行政机构和公务员的功能,要求其制定有效的社会政策以促进社会进步。

(二)特征

新公共管理与传统的公共管理不同,具有自身比较明显的几个特征:(1)公共性。这种公共性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新公共管理的对象是社会公共事务和公共服务。其次,新公共管理过程的公共性,在管理的过程中,,其他公共管理的主体会参与到治理过程中来,因此,政府部门不再是唯一的公共管理者。最后,公共管理总离不开公共权力。公共管理的权共管理的过程具有公共性。力是公民及社会成员赋予的,其运用必须服从公共利益,否则将失去权力的合法性。(2)公平性。新公共管理强调逐步以公平正义与管理效率并重,而不是像传统行政理论那样过分注重效率。(3)合法性。合法性即在管理的过程中要积极遵循宪法和法律。4)效能性。效能目标的确定应该体现公共管理和公共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5)适应性。任何一个公共管理系统都需要与外部环境相适应,新公共管理理论则强调管理主体的多元性和彼此的相互竞争性,从而及时有效地解决公共问题,促进社会的发展。6)回应性。回应性实际上强调的是公共管理主体与客体之间的良好互动;一方面要求公共管理的主体要积极加强对公民或社会的关注,另一方面要求公众参与到公共管理的决策过程中来;同时要求切实尊重和保护公民的权利。

二、社区管理

(一)社区管理

社区是人们生活在一定地域内的生活共同体,人们的生活要有序地进行和开展,必然要求对社区内的事务进行管理,也就是所谓的“社区管理”。在我国,社区管理是在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伴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社会结构、人们的生活方式、思想文化以及行为方式等各方面的变化而提出来的。社区管理是指社区职能部门对社区居民对社区的各项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进行的自我管理。

(二)社区工作和管理的现状、问题

近年来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我国的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取得了重要的成就,在加强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改善社区工作人员的经济待遇以及改善社区办公环境,积极开展社区服务活动等方面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仍然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社区体制的问题,社区资源利用问题,社区建设资金没有保证,社区队伍素质不高,社区服务的服务范围和方式有限,服务效果不显著等问题。社区工作的问题具体来说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行政化现象突出。社区作为基层群众的自治组织,其主要职责是宣传教育,办理居民相关的公共事务,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并及时反应居民的意见和建议。然而,实际工作中社区承担的却是随着形势的发展,目前社区居委会实际履行的职能很多都是与党委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一一对应设置的,其中包括劳动保障、民政优抚、城管创建、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社区党建等六大职能。

第二,社区建设工作投资机制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社区建设缺乏计划性,社区建设没有列入政府的发展规划,因此缺乏自身发展的专项基金;二是筹资渠道狭窄,资金来源不足,除了来自政府拨款的专项资金外,社区在建设的过程中,经要自行筹集资金。

第三,社区服务工作弱化。当前社区服务工作还不够完善,除一部分大的社区社区工作开展的比较好外,许多社区存在社区服务基础设施落后,社区服务体系不完备等问题。此外,在社区管理方面,我国仍然存在政企不分,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治管理混为一谈的现象。

三、新公共管理对于社区管理的启示

针对当前我国社区管理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借鉴新公共管理的相关管理理念,我们认为做好当前的社区管理工作,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

(1)改革社区现行管理体制。社区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其一要实现自己的功能:为居民群众提供服务的功能和完成行政管理工作任务的功能。其二,在协助政府工作方面,政府应赋予社区足够的权力和提供相应的资源来处理问题,并且这个协工作不能是工作任务的转移。总之,做好社区管理工作,各部门之间要做到职责分明,各司其职,同时又要密切合作,充分发挥社区作为基层自治群体的作用,实现社会主义的民主,同时要增强广大居民的参与。

(2)健全社区考核和激励机制。新公共管理认为社区管理应当确立明确的绩效目标,既包括组织的目标又包括个人的目标。对于目标的实现程度,要进行测量和评估。首先,要加强对社区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培训主要是培训社区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政策理论等等。与此同时,要让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工作人员的考核过程中来,充分发挥民主。其次,可以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在改善社区工作人员经济待遇的基础上,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社区工作人员应当给予提拔和奖励,以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3)实现社区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改进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社区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上除了政府的拨款以外,应当吸引其企业、社会组织的资金,以缓解资金不足的状况。

(4)提供多样化的社区服务活动。新公共管理强调顾客取向,社区居民作为顾客,通常会有多种多样的需求,那么社区的管理者就应当给予居民的需求以回应,提供多样化的服务。

四、总结

综上所述,新公共管理理论作为在传统行政学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理论,更好地处理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有助于社会的发展进步。基于新公共管理的特点,在实际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要注重发挥他们的特性。政府不能调节的问题尽量交给市场,对于市场无法调节的问题,政府也应当充分自身的作用来调节。在回应公众需求方面,政府要坚持顾客导向,公众也应当提升自己管理社会事务的参与度。总之,新公共管理理论克服了政府传统管理的弱点,充分发挥了市场的作用,有利于提高效率,对于我国的社区工作和社区服务意义重大。在平常的工作和管理过程中,我们应当依据实际情况借鉴和运用,充分发挥它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杨明伟,新公共管理理论评述[J]四川行政学院学报,2005(12):19-23.

[2唐春丽,新公共管理的主要思想及启示[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7(09):119-122.

[3]邓智明,新公共管理在环境保护中的运用[J]法制与管理,2002(1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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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自我调节的协作方式。即国家、组织、个人之间通过谈判实现自动协调目的的方式。

2 多样化的行动者。国家责任范围逐渐缩小而公民享受更多的责任,包括政府部门、私营部门、第三部门以及广大公众都可以参与治理。

3 互动过程。致力于集体行动的组织依靠互相依赖的权利和资源关系实现互相促进和支持,形成协作性的合伙伙伴关系。

4 国家的主导角色。国家在制度设计和战略制定方面具有根本性作用,这是其他机构不能代替的,国家的作用充分体现在其宏观调控和组织协作上。

二、善治的内容

善治是指一种良好的治理。这是治理理念和相关机制建立并运用到实践中所导致的良好的绩效。它应该是社会治理发展的目标。善治只要是指治理能够收获到良好的技校,这种绩效表现在治理的政治效果、管理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方面。整治效果主要是通过治理达到了公民与公共机构之间的良性互动,公民的责任精神得到提升,公民对公共事务有着广泛的参与,社区团结性达到非常高的水平。管理效果是通过多元角度的参与和互动,社区和组织的治理取得良好的管理效果,形成了共同治理的机制,提供了最大效率的公共服务。经济效果主要是指通过治理直线了社区和组织资源最大化的利用,并确定了良好的经济收益,给社区居民带来了更好地福利。而社会效果则包括文化观念、环境保护、社区安全、邻里照顾等方面都产生良好的小郭,社区成为安全、幸福和文明的居住地。就一个国家而言,职责意味着国家实现有效的制度构建、公民创造力得到激活、政治文明程度高,意味着国家不仅在经济上去的稳定而快捷的增长,而且在综合效益上公民生活质量得到了不断提升,社会和自然都实现了和谐共进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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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社区服务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不断探索的一条深入社会基层、服务社会大众的社会化服务道路。在我国社区服务发展的历程中,社区服务的范式也经历了多个阶段的变革。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化”,十八届五中全会则进一步提出了“推进社区治理精细化”。从“精细化”一词中可以看出,我国对社区治理范式的认识不断升级。在治理范式下的社区服务也进一步注重福利化,不断形成“福利治理”的新道路。

我国社区治理范式演变的历程

从1978年起,我国社区治理范式开始由行政化向福利化演变。1978年至今,我国社区治理范式向福利化演变的历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78年至20世纪80年代末):社区服务化的萌芽阶段。1978年我国召开了,自始我国发展的重心逐步向经济建设转移,国内城市的工作任务也不断加大。1979年初,我国重新出台了《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于是城市街道和居委会的运行体制全面得到恢复。1983年的全国八次民政工作会议上,国家首次明确提出了改革社会福利机制,通过联合国家和社会的力量兴办社会福利事业。1984年全国城市福利事业单位改革整顿工作经验交流会上,国家民政部明确提出要多渠道、多形式推动社会福利事业要面向全社会。在这一阶段,虽然表面上我国的社区服务开始向“社会化”演变,但总体上我国的社区服务仍然是政府化的范式。从经费来看,该阶段我国社会福利事业的经费是以政府的拨款作为绝对主体的。从目的来看,该阶段我国发展社会福利事业的最主要原因就是解决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在经济社会运行方面出现的各种问题。因此,社区治理范式的行政化色彩仍然占绝对主导,该阶段属于我国社区治理服务化的萌芽阶段。

第二阶段(20世纪80年代末至20世纪90年代末):社区服务市场范式的推进阶段。1987年,我国正式提出了社区服务的概念,标志着我国社区治理范式由行政化向福利化转变的萌芽阶段开始向推进阶段过渡。1993年我国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的意见》,明确了我国社区服务具有群众性、区域性、福利性和服务性等特点,社区服务的发展应根据不同的社区服务对象,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准则,建立差别化的社区服务价格体系。这一政策是我国社区服务产业化的直接体现和实施依据。

在市场范式引导下,我国社区服务对社区治理带来重要作用,但该阶段我国社区治理仍存在一定的问题。首先,在政府责任上,单位制、国企的改制迫使部分原有单位福利保障的社会群体沦为社区的弱势群体,而国家由于体制上的瓶颈无法对其提供充分服务,甚至出现政府推卸责任的弊端。其次,对社区服务的福利化产生一定的本质威胁。部分地方政府过分以经济利益为目的开展社区服务,结果往往导致社区服务业运行不当,也使得社区服务的福利化本质被淡化。

第三阶段(20世纪90年代末至今):社区服务的治理阶段。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显著提升,社区居民对社区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当时,我国的社区服务存在三大难题:首先,在社区服务的主体方面,当时主要是政府,提供的服务内容也主要局限在社会救助、社会救济等方面。其次,在社区服务的质量方面,社区居委会提供的大量社区服务已无法满足居民需求。再次,在社区服务的方向方面,由于我国市场化进程不断加速,财税体制、行政管理体制不断得到改革和规范,社区居委会兴办的各类服务组织和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不断被引入。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不断探索社区服务范式的改革,社区服务业的概念逐步退出历史舞台,政府对社区服务的着眼点逐步由第二阶段的经济利益为主转向第三阶段的公共利益为主,提出了要大力发展社区公共服务,并凸显服务主体的多元化。这一重大调整体现了社区治理范式不断显现出来,社区治理的福利化开始得到回归。2000年以来,我国陆续出台了《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全国社区管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工作的意见》等政策,逐步明确了社区公共服务的对象、内容、服务方式和服务途径等,体现了我国对社区治理的重视和深化。2015年,我国确定了40个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体现了我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化全面开启试点进程。

我国社区服务福利化转型发展的路径导向

在社区治理范式引导下,我国的社区服务必然将由行政化向福利化转型。未来推动我国社区治理范式福利化,在发展导向上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进一步审视界定社区治理范式下的社区服务内涵。在我国社区的发展与治理过程中,国家及各地政府、社会各界等对社区的定位已基本达成共识,即基层治理与共同体。基层治理,重在通过政府权力的再造、下沉,对社区进行有效治理。社区共同体,则重在公共服务的强化和社区团结氛围的营造。在福利化视角下,我国社区服务应遵循两种导向:一是社区服务公民化导向,将社区服务定义为一种以公民身份所享有和参与的社会活动;二是社区服务物品化导向,即在保证社区服务的福利性质到位的前提下,尊重社区服务的市场特性。这也就表明对社区服务的界定不应仅局限在福利性质,也应包括市场性质,应根据社区的类型以及社区居民的多元化需求,提供多元化的社区服务。

加快构建面向多元主体的社区服务网络体系。虽然我国社区服务的治理范式已不断形成和完善,但是目前还存在以扶贫救弱为导向和以个体消费为导向的特征,即社区服务仅仅初步实现了纵向整合。在未来社区治理范式的引导下,我国的社区服务就应该形成主体多元、服务多元的社区服务网络化格局。在社区治理范式引导下要构建这种网络体系,应充分认识三大特征:一是在政府的角色定位方面,要求政府由原有的行政能不断向服务职能转变,具体就是将以往的权力和资源控制型的角色转变为以权力协调、资源对接、信息服务等公共服务化角色。二是在主体关系方面,要求重新配置各个主体之间的权力关系,破除自上而下式的行政格局,逐步形成主体之间良性协作、共同治理社区的格局。三是在服务内容方面,要逐步走出原有的单一面向社区弱势群体的范围,积极向全体社区居民靠拢,调动政府、市场和社会三者的积极性,凝聚合力,主动深入调研社区居民的服务需求,分层分类有序提供社区服务,形成主体多元化、服务内容多元化、社区之间互补的网络型社区服务格局。

积极建设多元化的社区共同体。在社区治理范式下,要构建面向多元主体的社区服务网络体系,就应该明晰政府、市场、社区这些主体在社区服务方面的分工,并推进主体之间联动,实现“社区共治”。这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一是要确立社区治理范式下政府的权责。应遵循社区服务主体向多元化发展的客观规律,冲破政府作为社区服务福利化唯一运行主体的瓶颈,不仅要提供基础的社区服务,还应建立社区居民服务的信息平台、沟通平台和质量监督平台等。二是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这一第三服务部门在社区治理范式下的主体服务功能,促进社会组织在服务理念、组织运行、与政府关系处理等方面不断提升。三是要全面激发社区居民的积极性,加速建设社区共同体。社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对社区发展的关注度和参与度等都是形成社区治理合力、实现社区服务福利化的重要保证。

(作者为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博士,长春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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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展速度较快,结构与区域发展失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社会组织快速发展,呈现多样化趋势。但数量少,规模小,且发展不均衡。沿海、发达省份农村中的社会组织较中西部地区更为活跃,专业水平、政府支持力度更具优势。此外,由于政策导向以及农村社区的局限性等原因使得经济类、娱乐类社会组织发展较快且数量较多,但教育类、环保类、慈善类社会组织发展滞后。(2)参与领域拓宽,社会影响不足。当前,社会组织已经逐步参与到新型农村社区的治理,并提供多样的社会服务。但随着新型农村社区中居民职业的多样化、需求的多元化,社会组织的专业素质、组织运行等都不能满足新型农村社区发展的实际需求。(3)参与意识增强,社区信任度低。近年来,社会组织以各种形式积极地参与到新型农村社区治理中。如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治理、提供公共服务等。但社区居民对社会组织的信任度不高。首先,人员素质较低、运行机制不健全等导致内部管理混乱,服务质量不高;其次,社会组织缺乏必要的内外部监督,加剧了社区社会组织的信任危机。最后,居民对社会组织的认知不到位也影响了其对社会组织的信任度。

二、社会组织参与新型农村社区治理的现实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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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改造人”放在棚改新区社区建设的首位

在迁入棚改新区后,一些居民不适应新的生活方式和环境,社区环境遭到破坏。从平房搬进楼房后,也使原来的熟人邻里关系变成了陌生人社会,居民在心理上会不适应。针对这些情况,棚改新区要注重培养居民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增强居民对新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这样不仅能克服见物不见人的思想,抓住以人为本这个社区建设的核心,而且能够激发居民自发、自觉参与社区建设,共同维护自己的生活家园。经验表明,棚户区改造决不仅仅是改造旧房子,更重要的是改造“人”,即提高社区居民的素质,全面提升社区的文明程度。不仅从外观上或物质层面改变旧面貌,更要在内容上或精神层面呈现新气象。

增强居民参与,能为棚改新区建设顺利进行创造良好条件

棚改社区建设除了一般社区面临的工作和任务外,在拆迁回迁、就业、社会保障、物业管理等各个方面情况更加复杂、任务更加繁重,原有的社区组织体系和管理功能难以适应棚户区改造和棚改新区社区建设的需要。因此,只有在棚改新区建设中延伸和健全居民组织体系,搭建居民参与管理的平台,调动居民参与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才能吸引更多居民参与到社区治理中来。参与式治理作为一种民主治理在城市社区的运用,不仅有利于弥补政府治理失灵,还能有效降低社区治理成本,培养成熟的公民精神。棚改新区发挥各种群众性自治组织的管理功能,通过热心公益的居民骨干带动广大居民参与管理,有效弥补了社区治理中政府部门鞭长莫及、居委会能力有限的缺陷,为棚户区改造和棚改新区社区建设顺利进行创造了良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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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C912.81 文献标识码:A

1 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社区管理问题的分析

1.1 社区管理体制

在社区管理体制中,其问题主要表现是选择行政管制还是采用社区自治。在城镇化进程中,居委会与街道分别属于自治组织与行政机构,这二者之间的关系并不属于上下级关系,那么在实际管理过程中,到底选用哪一种管理体制来衔接社区自治与行政管理,确保政府以及当地派出所在进行社区管理工作做到公平、公正,是当前亟需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社区的建设决策使得机构行政化,社区居民的态度行政化,而这些改变很容易影响社区自治性治理与行政性治理的形成,并对二者之间的合作造成一定的影响。

伴随着社会转型不断地深入,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其社区的状态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而那些以传统的社区委员会为主体的城镇社区管理正面临着一些新的挑战,这些新的挑战在城中村社区的表现更为明显。城中村主要位于城市边缘地带,其传统地源纽带和乡村格局逐渐地被瓦解,城中村与纯农业区、纯城区之间最大的区别在于其区域特征的不同,我们一般称之为三交叉,即街乡或者村社管理的交叉、城乡地域的交叉以及农居生活交叉。通常传统农村所对应的是乡镇政府,而居民社区所对应的则是街道办,一般城郊村与城中村均是由街道办来进行管理,街道办所管辖的社区不仅有农村,同时还有相应的居民社区,在一些城市街道办中,其基本上都管辖一些城郊村,但是由于其管理体制之间的不对接,逐渐形成了一种由城乡二元管理体制并存的交叉性矛盾,时常发生无人管理或者重复管理的现象,导致该区域的社区管理和治理工作并没有什么成效。

1.2 社区管理主体

传统社区管理主体一般都是居民委员会或者街道办事,着重强调的是在社区管理中政府的主导地位,其管理行为的权威以及其主体的所有来源只能为政府,所呈现的是一种一元化特征,伴随着其政府职能逐渐向社区延伸,来自不同部门工作人员均会不定期到当地社区进行办公,实施的是一种“条块管理”,但是这些条块管理的相关政务资源,因为其条块分割没有得到相应的整合,使其功能不能有效地发挥出来,不能为社区的居民提供一个有效且及时地服务。尽管在社区管理中包含了很多非行政性的组组织,比如社区中介组织、业主委员会以及物业管理公司等,但是其实质上仍旧是以政府机构为主的一种一元化行政管理。这种管理方式不仅要求社区居委会承担行政职能,同时还要承担各种社会管理职能以及经济组织功能,因社区服务的主体较为单一,承担了过多的政府事务,使其服务的主体不能有效地发挥其功能,造成社区居委会的自治功能比较差,缺乏足够的精力以及时间来组织社区居民进行自我监督、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以及自我教育等。

1.3 社区管理资源

在社区建设过程中,物质资源是其前提保障以及物质基础,社区的治理与建设需要一定的物质资源给予支持。但是从目前我国社区建设的实际情况来看,其总体投入还比较少,在社区内部其公共物质资源比较有限,未获得相应的财政拨款,同时社区应用社会资源能力比较低。此外,因为部分的社区属于城中村社区或者村改居社区,在社区中,其硬件设施建设能力比较低,无法满足当前社区建设的相关要求,社区自身的物质资源较为短缺,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社区的建设。对此,如何培育以及拓展社区建设的资源,建立社区物质资源整合机制,不断地吸纳社会资本,促使社会服务的功能系统能够获取更多的物质资源保障,逐渐成为了城镇社区管理转型的一个关键点。

2 城镇化进程中的社区管理转型相关途径

2.1 管理体制的创新和完善

在创新和完善管理体制的时候,从社区的管理体制改革方向来看,首先应该确定在行政指导下社区治理民主化的价值取向,以政事分开和政社分开作为其原则,明确政府和社区之间的关系。其次,政府可通过制定相应的政策来促进社区的发展,而社区则可以利用公推直选方式来进行选举,真正做到民主自治,促使社区民主治理与政府行政能够有效地结合,协调发展。最后,社区委员应该从行政职能中把涉及到社区公共事务的一些社会工作抽离出来,并弱化社区管理的行政色彩,加强居民自治职能。

2.2 管理主体——实施多元化共同管理方式

(1)社区管理体系主体应该多元化,不仅要有社区委员会来承担社会服务职能,同时还要有一些非政府组织来实施社区业主的自治组织,比如社区中介组织、业主委员会、社区志愿者组织以及社区专业服务组织等。同时还应该有物业管理公司,以此构建一个多元化主体,从而共同来管理和治理社区的公共事务。(2)随着我国行政管理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在一些部门体制下出现了一种小政府和大社会新格局,社会中一些公共服务职能逐渐从政府职能从脱离出来,而这种职能需由社会组织来承担,因此为了推动我国社区管理的转型,必须要加快社区民间组织的培育,让社区居民参与到社区建设以及治理工作中来,使其可协助政府来实施事务性工作,提供相应的公益。

2.3 管理资源

要想获取、整合以及培育社会建设所需要的物质资源,首先应该建立相应的社会资本参与制度,同时政府该应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与政策供给力度,而社区应该主动向政府和社会获取各种信息和智力资源、行政和政策资源、财政资源以及经济资源。其次,社区的管理主体应该尝试通过市场化方式来吸纳社会各种资本的参与,构建一个多元投入机制,促使社会各界能够以不同的形式参与到社区建设中来,打破传统的政府对社区公共管理以及服务的垄断,使社区的居民有更多的选择权,从而推动社区管理的转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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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张明善,李春杰.基于社区管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成因分析及预防对策[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11.32(10):3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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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城乡统筹发展,站在构建新型城乡关系的高度,有序变革新型农村社区治理。 

城乡发展一体化是统筹城乡发展的根本目标。但城乡发展一体化并并不是城乡发展一样化,而是通过加大农村公共服务建设力度和农村治理变革,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建造新型城乡关系。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各级政府要切实提高投入力度,特别是在水、电、燃气等基本生活设施公路、绿化、社区卫生、安全保卫等公共实施建设方面,要按照不低于城市社区公共服务平均水平的要求为农村社区配置资源,以保障其生活的基本运转;结合新型农村社区现有的社会发展条件,考虑农村社区居民公共需求的多元化特点,有针对性地提供商贸、教育、医疗、养老、文化、健身、娱乐等服务,提升村民的生活质量;从实际出发,按照新型农村社区治理的特殊性要求,逐步健全组织管理体制,完善工作机制,探索适合新型农村社区特征活设施以及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水平。 

二、根据新型农村社区各自本身的特点,重置农村社区治理体系。 

社区管理体制是社区管理主体在社区资源配置、社区事务管理、社区关系调适等领域中的地位、作用以及相互关系、运作方式。新型农村社区治理中存在三个主体:村居民群众、社会组织和乡政府。 

顺应城镇化发展趋势,根据新型农村社区的特点,探索构建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建设协调委员会和社区社会组织等组织框架,形成以社区服务中心承接政府公共服务、社区建设协调委员会主导社区民主协商和社区自治、社会组织参与自治和社会协管为内涵的社区组织管理体制,完善农村社区治理体系,促进社区居民的社会融合。 

三、理顺政府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关系,实现政府社会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良好而有效的衔接。 

乡村关系是村民自治的核心问题之一。新型农村社区治理要坚持以社区自治为基本原则,首先要调节好好村民自制体系与行政管理体系之间的关系,依法完善关系定位,理清乡村关系。其次,新型农村社区是介于农村和城市社区之间的特殊形态,其自治到底是依据哪项法律尚未明确。但在群众自治与政府管理的关系问题上基本精神是一致的,这就是乡镇政府与社区之间是“指导与协助、服务与监督”的关系,这意味着政府对社区负有指导和服务的义务,社区则代表居民群众对政府部门的工作予以协助并进行监督。据此,实践中要对乡镇政府与社区之间的所有相关工作进行明确的清理,划清在这些基层管理和服务工作中,乡镇政府及其部门与社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严格分清政府与社区的各自 

职责。 

在理清政府与社区关系的基础上,要以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为纽带,建立起政府社会管理和社区自我管理有效衔接、政府依法行政和社区居民依法自治良性互动的新型农村社区治理体制。这就要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乡镇政府,促进政府工作重心下移,加快公共管理社区化步伐。乡镇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首要任务就是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做好农村社会管理,而农村社区建设的首要内容也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有效的社区治理。乡镇政府和社区自治组织的工作在这里有农村社区治了交集,为理顺乡村关系,构建政府与社区的衔接和互动提供了可能。 

四、注重社会组织的培育,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善于引进市场和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 

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这是新型农村社区治理极其主要的一个环节。社会组织能够凝聚社会力量,引导居民参与联结,实现利益表达有序化,能够在反映民众诉求、维护弱势群体权益、满足公共服务多元化需求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基层政府要努力培育并发展公益类、慈善类和服务类为重点的社会组织,使其与政府管理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 

农村社区治理离不开政府和社区自治组织,但市场和人民的力量也不应该忽视,在发达地区的社会管理实践中,市场和人民的力量不仅参与社区的管理和服务中,而且作出了卓有成效的贡献。社会力量隐藏在广大群众之中,积极依托和运用社会的力量包括市场力量进行社会治理,是实现社会治理有效性的重要途径。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和动员社区居民变被动管理为主动参与,引导和激励社会力量和市场力量参与社区治理,构建民众表达和联结的载体,形成广泛持久的社会合力,推动社会治理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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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后,在市场经济的带动下,大批的新兴社会群体出现,国有经济面临改革。资源市场配置、效率优先、公平竞争成为主导逻辑,我国独有的单位体制失去了生存的土壤,单位社会逐步走向消解,迎来了以社区为主要生活场域的后单位社会。后单位社会呈现出了不同于单位社会的特征,社会保障取代了单位福利,整个社会从封闭转向流动。单位制的消解,使得生产空间和生活空间开始分离,人们从单位回到了社会。后单位社会中,社区成了人们生活的中心,人们可以通过社区参与政治以及享受各种社会服务,以社区为平台的社会建设逐步地扩展开来。

单位社会解体后,城市社区在社会整合方面只发挥了有限的作用,人与人之间并没有建立起普遍社会交往和联系,反而进入个体化原子化的陌生社会。“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不是一蹴而就的过程,在实现社区对单位的无缝对接和功能替代的过程中,还存在很多问题,社区社会建设远远没有那么简单。各类企事业单位仍然在社区服务中承担一定的责任,另外,社会对于政府的长期依赖性导致社会生长空间不足,政府与社会之间权力的接棒并没有顺利进行,非政府组织以及其他社会治理力量的生长和发展面临困境。

进行社区建设,首先要明确我们所要建设的是什么样的社区。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将社区界定为由自然意志形成的,以熟悉、同情、信任、互相依赖和社会粘着为特征的社会共同体。在本文中,笔者认为,社区建设主要有两个路径:其一是自我建设,即社区自我能力的开发和建设,包括个体意识、居民参与、社区组织、资源环境有效利用等方面,通过内在自生力量建构一个具有普遍社会交往和联系的共同体社区,这是社区建设最关键也是最核心的路径。其二是外部支持,主要是来自以政府为代表的行政力量的支持,政府应对其在社区建设中充当的角色有一个准确的认识,明确所承担的职责。

一、培养社区意识和社区文化

在单位社会中,由于单位社会能够为成员提供生活所需的各种物资和福利保障,对单位的依赖使人们形成了深刻的单位意识,因此对单位具有强烈的归属感。而在后单位社会中,则需要将过去对单位社会的高度依赖转变为对社区的强烈认同和归属感,这样才能实现社区的整合功能,而这种转变的首要条件就是培养居民的社区意识。培养社区意识的关键在于社区可以给成员带来什么,能否意识到并满足个体的需要。只有在这种条件下,居民看到了社区存在的价值,才可能形成一种社区意识,对社区产生归属感;而这种意识将进一步促进社区成为居民的利益共同体,代表居民争取正当权益,这是一个循环的过程。

居民有了社区意识和归属感之后,便可在此基础上产生新的维系社区整合的文化精神的内涵,它将成为社区建设的一大助力。独特的文化特征是社区的重要标志,文化本质是社区诸要素中最重要的要素,现代社区发展中绝不能忽略这个因素。建立无形的却具有社区特征的精神、文化是考察社区发展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也是衡量社区是否无缝承接替代单位完成社会功能的重要标准。社区建设不仅需要个体意识的转变也需要一种文化精神的力量,能否形成自己独特的文化特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社区共同体能否真正实现并稳定发展。

二、提高居民参与意识

单位制消解后,单位撤出了社区治理的领域,而新的管理实体尚未出现,由此造成了社区治理的真空,出现了极大的管理危机。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提高居民的参与意识,依靠居民自我管理。单位制解体后社区成为异质性的杂乱社区,不同职业、不同群体的人聚集在一个生活空间,而居民参与的可能性就在于社区成员间具有共同利益,存在对公共事务的共同关注,这成为异质成员间联系的桥梁和纽带。而且居民对所在的社区具有一定的了解与认识,并能够对社区中存在的与自身相关的问题有所反思,在此基础上参与社区治理的可行性和效果比较可观。因此,一种居民参与和自我管理机制的培育和发挥作用应是推进社区建设和社区治理的有效条件。提高居民参与,让居民参与公共事务中,可以使其有一种主人翁的意识,提高参与的积极性,强化对社区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并且基于共同的利益也有利于社区问题的解决,有效推进社区建设和社区治理。

三、发展社区组织,形成内动力机制

涂尔干指出,职业团体已成为现代城市社区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要素,它在社会整合中具有比其它团体更大的优势:“第一,职业团体到处都存在;第二,职业团体无论在什么地方都能起作用;第三,职业团体的力量渗透于生活的每一部分。”职业团体作为社区组织的一部分,毫无疑问可以在城市社区的整合中发挥重要作用,而进行社区建设还需要大力发展民间社团和志愿组织。由居民自发形成的志愿团体组织将为“社会人”的普遍联系和广泛参与提供进入机制和制度化的保障,构成社区日常生活的组织框架。社区组织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看做是城市社区发展的支持系统,对社区活动的开展和维持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一个城市社区中,如果存在大量发育健全完善的社会组织,社区活动的开展与社区事务的处理也就具有了基础性的保障。社会组织在培育社区居民的民主意识和参与型的公民文化、促进社区居民利益诉求的表达、进行社区事务的管理、弥补公共产品的不足、提供社区服务等方面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四、需要政府行政力量的支持

虽然后单位社会的建设强调“政府还社会于社会”,必须让政府以外的其他力量获得生长空间,但是现实社会中,社区在单位制时期长期依赖于单位并在单位解体阶段依赖于政府主体治理,导致非政府以外的其他社会团体力量比较弱小,短时间内无法在社区建设和治理中占据主导地位。所以在接下来的社区建设中,还需要政府在扶持其他非政府力量发展过程中发挥一定的引导和支持作用,协调政府、社会、市场三者之间的关系。对于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的改善,需要政府相关部门调动各种社会资源对社区资源进行必要的调整和补充,充当社区资源的提供者和管理者,建造一个适合人们居住、休闲、生活的场所和空间。另外,政府也要给予社区一定的权力,增加其自主性,使社区有意识地充当后单位社会建设的主体角色。

总而言之,当前社区的建设依然面临着许多问题,要以社区实现对单位社会的对接,实现对“社会人”的有效整合,还需要社区建设的长足发展。在社区建设中,一方面需要以政府为代表的行政力量的支持和引导,另一方面也是最重要的是社区自我能力的开发和建设,只有改变单一的外部力量的干预,激活主体内在力量,才会获得长久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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