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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59.22 文献标识码:A
在知识经济环境下,企业之间的竞争地位与企业的土地、资金、设备、规模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关联度越来越小,而越来越多取决于他们的知识资源。随着企业竞争核心的转移,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明确地认识到,知识资源是企业竞争优势的根本来源,对这种资源应该进行更为系统和科学的管理。
本文将在对企业知识进行分类的基础上,介绍企业隐性知识和显性知识的特点,并以华润万家连锁有限公司华北大区采购部作为案例,来研究企业采购部门的知识管理策略。
一、企业隐性知识和显性知识的特点
为了对企业知识进行有效的管理,我们需要对知识分类并进而对其性质进行研究,因为不同类型的知识除了拥有一定的共性之外还拥有独特的个性,也就需要有针对性的研究思路和管理方法。
一般地,我们将知识分为隐性(tacit)与显性(explicit)知识两类(Polanyi,1967)。隐性知识是比较个人化的、与具体情景有关的、难以形式化与沟通的知识;显性知识则是指可用形式化、制度化言语传达的知识。可以将隐性知识定义为以下三种情况:第一,信息处理的速度与同时性迫使新技能学习者必须解决自身协调的细节;第二,因为行动镶嵌在实践情景(context)当中,很难明确表达精通某项技能所需的所有事项;第三,复杂技能细节的关系有时候会因语言而流失,即便是单独各项可以明确表达,但仍不能描述关系与特征。
很多学者认为,隐性知识是指与具体情景相关(context specific)且个人化(personal quality)的,是无法用文字描述的经验式知识,也是不容易文件化与标准化的独特知识,所以不易形成和被沟通,必须经过人际互动才能产生共识(Hedlund,1994;Nonaka,1994;Nonaka和Takeuchi,1995)。隐性知识包括认知元素和技术元素。认知元素包括心智地图(mental maps)、信念、范式和观点;技术元素包括应用于特定情境的具体的专有知识(know-how)、技巧和技能。而显性知识是能以形式、系统语言如显性事实、公理、标识被传播的,它能以参考手册、计算机程序、训练工具等被编纂和被清楚表达(Kogut和Zander,1992),因此显性知识可以从知识库中直接复制使用,其特点是人、知分离。
二、案例分析:华润万家连锁有限公司华北区采购部的知识管理
按照上文对企业知识的分类,我们可以总结出不同企业、不同部门所应用知识的不同以及知识管理的方法差异。以隐性知识作为运行载体的企业和部门,对于员工个人的经验、认知、外部网络关系依赖性强,我们可以称之为专家化知识管理;而对于那些以显性知识作为运行载体的企业和部门,则更应该将员工的个人知识转化为手册、文档、程序、流程等显性知识,这样通过显性知识的共享和传递,将会大大提高知识管理的效率和企业运营的成果。下面将以华润万家连锁有限公司华北区采购部作为案例,来分析企业不同部门间知识管理的异同。
华润万家连锁有限公司是中国最具规模的零售连锁企业之一,是香港规模最大、实力最雄厚的中资企业集团――华润(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一级利润中心。华润集团将零售业作为主业来发展,并在数年前制定了5年时间内投资50亿、实现营业额500亿、年度利润5亿元的“四个五”战略目标。作为华润零售战略的龙头企业,华润万家拥有了国际资本市场的发展空间与良好的机制平台。21年的发展历程,使华润万家成为全国范围发展的大型零售企业。截止到2005年初,华润万家员工总人数超过27000人,2004年销售总额共计248.95亿元,在中国商业连锁企业百强中排名第二。目前华润万家形成了华东、华南、华北、香港四大业务发展区域,主营大型综合超市、生活超市、便利超市三种业态。
在连锁零售业,采购管理部和营运事业管理部是核心业务管理部门,但其经营管理特点和知识管理方法却有很大差异。下面来看一下2004年华润万家华北BU采购管理部和综合超市营运管理部两个部门,在人员构成情况方面的比较,参见下表。
从表1中可以看出,与综合超市管理部的员工相比,采购管理部的员工学历较低、工资水平低、人员稳定性高、从事本职业年限长,且采购管理部的员工数要多于综合超市管理部;采购管理部员工的主要业务交往对象是供应商,综合超市管理部员工的主要业务交往对象是门店营业员和顾客。而经过查阅两个部门的部门职责,可以分别得到两个部门工作任务的关键词。采购管理部的任务关键词是:价格、毛利、商品引进及汰换、采购、供应商;而综合超市管理部的任务关键词是:门店、门店效率、门店人效、门店服务、营销促销、销售额。
根据上述数字和事实,考察零售业企业中两部门的实际情况可以做出下述判断:采购管理部员工在工作中与供应商打交道机会多,他们能够决定同一品类商品中供应厂商的选择,从而在长时间与供应链的合作过程中,积淀了较多隐性的专业经验知识,而且这些知识具有很强的不可共享性,所以他们本职业的从业时间较长,因为他们的经验知识需要长时间的积累;综合超市管理部员工在工作中与门店营业员及顾客打交道机会多,在工作过程中用到的知识多为营销、促销、服务管理等方面的知识,这些知识具有很强的科学性与可学性,因此对员工学历要求较高、专业性较强,但对本职业从业时间要求较低,因为其专业知识可以很容易从高校或其他渠道的专业教育中获得。
虽然从表1的账面工资来看,采购管理部员工工资相对较低,但是实际上他们由于工作的性质,他们有相对较多的得到工资之外报酬的机会,再加上采购人员工作经验的不可共享性以及与工作环境较强的相关性,所以采购管理部的员工不愿意更换工作单位,因为如果更换单位之后他们原来的供应商关系资源将会流失,这也是表1反映出的他们在一家单位供职时间较长的原因。
三、企业采购部门的知识管理方法
从上面的案例分析可以看出,采购人员和营销人员拥有的知识性质和知识结构有很大差别。前者主要靠隐性知识(经验、人际关系知识、师傅传帮带教给的知识等)开展工作,所以此类员工人数较多,企业对他们的个人知识依赖性强,知识难以共享;后者主要依靠科学性的显性知识(营销促销方法知识、商品陈列知识、收银知识、顾客管理知识等)开展工作,所以此类员工人数较少,企业对该种员工个人依赖性弱,知识容易共享。因此,采购部门的知识成长模式应该定位为知识专家化成长模式,而营销部门的知识成长模式应该定位为知识规模化和普及化成长模式。既然如此,则两个部门的核心资源应该分别是员工个人和共享知识库,所以对两部门的管理策略也应该随之有所不同。
企业采购部门的员工是一种典型的知识专家,他们的工作所使用的知识是经过长期的经验积累、自我思考及与企业外部相关人员交往所积聚的隐性知识。对知识专家隐性知识的管理是否得当,关乎采购部门的运转效率和企业发展目标的实现。在其漫长的学习和发展过程中,知识专家们不断地发展自己的知识、技能、理解能力以及对其知识领域中的广泛控制能力,他们需要在自己的特殊领域中掌握各种工具的使用,以及对各种局面的处理能力。企业对员工的创新态度、感觉及创造力的发挥有很大的影响,有些企业努力发展好的企业文化、以及能够鼓励学习和创造性的工作环境;但另有一些企业,却会对之起着阻碍作用。
总而言之,涉及到企业采购部门员工的管理时,首先要关注其核心知识和拥有这些知识的知识专家。将企业力量集中于有明显竞争优势的关键知识,也就是集中于拥有这些知识的专家身上,是很多失去活力的企业走向成功的一个重要因素。而对于企业的采购部门管理而言,专业隐性知识的创新和管理是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重要课题。
作者单位:张永军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
陈凯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必须讲原则,责任心强,正直诚实,不谋私利。
2、负责食堂所需食品原料辅料的采购,保障食品的卫生、安全、质优、价廉。同时负责食堂所需的除食品原料辅料以外的其他物资的采购,此类采购,必须遵循公司采购部的相关规定,同时提请采购部审批。
3、根据经营情况,及时提出采购申请并负责采购。分析食品原料辅料的品种、数量、质量、价格,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4、负责供应商的筛选,确定合格供应商,并经常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价。
5、协同验收员,对供应商所配送的食品进行验收,必须严格把关。
6、调研市场价格,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调查了解市场价格浮动行情。
7、保管进货单据,根据进货统计和约定时间,对单据进行审核后,申请付款。
8、监督食品原料辅料的出入库及库存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二、采购原则:
1、应遵循“货比三家”的原则,同等质量比价格,同等价格比质量,同等价格质量比服务,追求质优价廉。
2、实行“定点采购”,坚决杜绝从流动摊贩手中采购的行为,以确保食品的质量、卫生、安全。根据“货比三家”的原则,再结合供应商的规模、诚信等因素,综合评价后最终确定一家为定点采购的合格供应商。另外再选择来两家作为备份供应商,以备急需。
三、供应商管理规定
合格供应商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备合法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负责人身份证,其复印件必须提交本公司备案。
2、特别是大米、面粉、菜油、调料、肉类五大宗食品的供应商,还必须同时具备国家规定的必须具备的相关资质、证书: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动物检疫合格证等等。
3、对于不完全具备相关证照的某些食品原料辅料供应商,如蔬菜类供应商,仍应坚持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农贸市场的摊贩手中采购,以保证所采购的食品原料辅料可以溯源。严禁采购路边货或其他无法溯源的食品原料辅料。
4、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应与本公司签订长期合作的意向性合同,其中应约定食品原料辅料的质量、卫生、定价办法、配送方式、退换货、货款支付方式、食品安全责任等。
5、供应商必须提供正规发票、送货单、收据等送货凭证。
四、食堂验收员由总经办委派,负责对采购回来的食品原料辅料进行验收,职责如下:
1、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坚决维护公司利益。
2、根据食堂采购计划表和供应商送货单,对食品原料辅料先验收后入库,拒收假冒伪劣、腐`变质、过期、无生产厂址的食品,保证数量、份量、重量、质量相符,验收后在单据上签字。
3、不定期抽查入库食品的数量和质量。
五、食品验收办法:
1、“一看二闻三尝四问五索”:一看——看食品有无外包装,包装是否完好,包装上的配料表、生产日期、厂名、厂址等要素是否标识齐全,看食品有无变色、腐`;二闻——闻气味,是否有异味、腐`味;三尝——尝味道是否正常;四问——问生产过程、装卸运输过程、进货渠道等;五索——索取相关资质证件、送货单。
2、肉的验收:①索取检疫合格证。②看肉的颜色,肥膘呈白色,疫肉呈紫红色。③查看是否注水。④肉外表无毛。
3、鱼的验收:①鲜鱼:闻味为正常的鱼腥;看鱼的眼睛是灰色的且向外突出;看鱼鳞是否齐全。②冻鱼:看颜色不发黄,看眼睛不浑浊、凹陷。
4、米面的验收: 索取出厂合格证、称重、看米的色泽。
5、油的验收:①索取出厂合格证、检验证明;②看透明度,色泽透明的是植物油;③闻有臭味的可能是地沟油,有矿物味的更要拒收;④尝味道,有异味的可能是地沟油;⑤燃烧不正常且发出“吱吱”声的,水分超标;燃烧时发出“噼叭”爆炸声,有可能是掺假产品,拒收。
六、食品采购及货款支付流程
1、采购前,先对食堂食品原料辅料剩余数量进行盘点,然后根据食堂具体经营情况,确定各种食品原料辅料的需求量。对于需求量的把握必须适度,应避免因采购过多放置时间太长导致腐`变质或因采购过少不够用而影响供餐。
2、采购员咨询价格、砍价、定价,确定供应商,然后根据需求量填写《食品原料辅料采购计划表》(附件二),报总经办批准。得到批准后,再联系供应商送货。
3、货物送到后,由验收员进行验收。对不合格食品拒收,退回要求重新配送;对合格食品,核实数量、份量、重量、质量,并在供方送货单和食堂采购计划表上登记准确,按验收实际入库。
4、货款定期结算。付款时,食堂管理员凭采购申请单和验收确认的送货单申请付款。
5、未经总经办审批同意,食堂管理员不得擅自采购。
第二条采购人及采购机构(以下统称“采购机构”)采用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政府采购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采购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以及经过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审批或确认的具有政府采购业务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
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是指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之外的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和财政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第四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因特殊情况需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的批准。
第五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对货物、工程和服务等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以其他方式非法干涉非招标采购方式的采购活动。
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采购
第七条竞争性谈判采购,是指采购机构按照规定的程序通过与符合项目资格的供应商就政府采购项目进行谈判,最后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第八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以依照本办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㈠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㈡技术复杂或者要求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的;
㈢采用招标采购方式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㈣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第九条竞争性谈判采购应当遵循下列基本程序:
㈠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按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的有关规定在谈判前确定。
㈡制定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必须包括谈判程序、谈判原则、谈判内容(项目的商务和技术要求等)、合同草案条款及格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谈判文件从发出之日起至规定截止之日止,一般项目不得少于十日。
㈢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谈判小组从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确定或者推荐不少于三家供应商参加谈判,并向其提供谈判文件。
㈣开展谈判。谈判小组全体人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一切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在具体谈判活动中应遵循如下规则:
1、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相关文件及报价。
2、谈判小组确定成交或淘汰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时,必须按谈判文件事先规定的标准进行。
3、谈判小组需对谈判文件作实质性变动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告之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4、谈判小组可根据供应商的报价,响应内容及谈判的情况,按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轮数,要求各供应商分别进行不超过三轮报价,并给予每个正在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相同的机会。
㈤确定成交供应商。
l、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最后确定其报价及有关承诺。
2、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定标准进行评议,按照符合采购需求,且质量、报价和售后服务综合评议最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3、采购机构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以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未成交的供应商。
4、谈判工作完成后五日内,采购机构要编制谈判采购报告,并作为档案备查。谈判采购报告主要包括谈判小组人员组成、参加谈判供应商的确定、谈判过程记录、成交和淘汰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等。
第十条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第十一条政府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第十三条谈判小组在谈判过程中,如果发现供应商有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实履约或其他特殊情形的,应限期通知其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供应商未在规定的限期内作出合理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第十四条在谈判文件及谈判程序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并不少于两家时,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可以继续按照公平、公正和竞争原则进行谈判采购。
第十五条采购机构有充足理由说明货物的制造商或服务的提供商只有两家时,报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比照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第三章单一来源采购
第十六条单一来源采购,是指因采购机构经财政部门批准按规定向单一供应商直接购买的采购方式。
第十七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㈡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㈢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有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第十八条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应当进行市场调查,确定技术规格和合理的采购预算。其中,采购项目属第十七条第一款情形的,采购机构应当将有关采购信息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公示五日,并组织专家论证确认。
第十九条第十七条㈠、㈢款情形的单一来源采购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㈠成立采购小组。采购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按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的有关规定在谈判前确定;
㈡开展采购。在具体谈判活动中,采购机构与供应商应当遵循《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有关原则,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合理价格的基础上商定有关成交事项。成交金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
㈢采购工作结束后五日内,采购机构负责编制有关采购报告作为采购文件备查。
第二十条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第二十一条政府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第四章询价采购
第二十三条询价采购,是指采购机构直接向三家以上供应商就政府采购项目发出询价采购文件或询价函让其报价,在此基础上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第二十四条采购规格、标准统一、市场资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采购活动需要在短时间内完成的货物或服务项目,可以依据本办法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第二十五条询价采购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㈠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依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的有关规定在询价前确定。
㈡制定询价采购文件。询价采购文件应当明确询价采购项目的技术和商务要求、合同条款、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
询价采购文件从发出之日起至规定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五日。
㈢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作为被询价对象并以书面形式将选择理由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㈣询价。在具体询价采购活动中应遵循如下规则:
1、供应商在询价采购文件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报价文件。
2、被询价的供应商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并对询价采购文件所列出的全部商务、技术要求做出承诺。
3、询价小组需对询价采购文件作实质性变动的,应以书面形式告知所有被询价的供应商。
4、询价小组对在报价截止时间内供应商提交的报价进行评审,如有疑问的,可以书面形式或者当面向供应商进行质询,质询内容不得涉及对询价采购文件或报价作实质性的变更。
㈤确定成交供应商。
1、询价小组按照询价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标准进行评议,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询价采购工作完成后五日内,采购机构要编制询价采购报告并作为档案备查,询价采购报告主要包括询价小组组成、供应商的确定、询价采购过程记录、成交供应商等。
3、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一日内,采购机构以书面形式将成交结果通知成交供应商,以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所有被询价未成交的供应商。
第二十六条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八条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第二十九条询价小组在询价过程中,如果发现供应商有报价明显不合理,降低质量、不能诚实履约或其他特殊情形的,应限期通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供应商未在规定的限期内作出合理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第三十条在询价采购文件及询价采购程序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且不少于两家时,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可以继续按照公平、公正和竞争原则,进行询价采购。
第三十一条采购机构有充足理由说明货物的制造商或服务的提供商只有两家时,报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比照询价方式采购。
第五章质疑与投诉
第三十二条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的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第三十三条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第三十四条采购人委托采购机构采购的,供应商可以向采购机构提出询问或者质疑,采购机构应当依照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
第三十五条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第三十六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
第三十七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
第三十八条投诉人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采购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财政部门批准,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的活动,属违法违规行为,财政部门将视情况,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四十条采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与警告、通报批评:
㈠违背采购文件要求,允许不符合项目资格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的;
㈡未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非招标方式采购的;
㈢不依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标准进行评审,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的。
0 引言
财务管理内容按管理对象划分为筹资管理、投资管理、股利分配、营运资金管理理。而财务管理价值观是贯穿于财务管理活动中各个环节中的理念。企业会有不同的财务管理价值观,因此不同的价值观体现在财务管理活动中也不尽相同。
1 价值管理的内涵和特征
1.1 价值管理的内涵
价值管理的实质就是为了实现价值创造,最大限度的增加股东财富,从而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为了实现价值最大化,管理者必须做到以下两点:
第一,使企业获得稳定而持久的现金流量。企业如果可以为股东创造价值,但自身经营产生的现金不足以支持销售增长,会遇到现金短缺的问题。企业可以采取以下四种措施:A.提高经营效率,应对现金短缺。具体包括减低成本,提高价格,降低营运资金等措施;B.改变财务政策。具体包括停止支付股利和增加借款比例;C.增发股份。前提是所筹资金要有更高的回报率,否则不能增加股东的财富;D.兼并成熟企业。
第二,使企业充分利用现金剩余。如果企业自身经营发展速度缓慢,经营产生的现金超过销售增长的需要,就会出现现金剩余。那么企业首选内部投资,扩大产销规模,增大市场份额。此外,还可以收购其他业务,扩大企业规模。如果仍有剩余现金,则可以增加股利支付,回报股东的投资。
1.2 价值管理的特征
在现代企业中,价值管理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这说明企业传统的管理理念受到了冲击,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价值管理从战略的高度来发现企业价值的驱动因素,亦要求管理者乃至企业上下的员工将价值创造的理念深入日常工作中。可见价值管理必然有其独特的魅力。它具有以下特征:
(1)以股东价值最大化为目标。价值管理将股东财富最大化为其最终目标和根本出发点。股东作为企业的所有者,他们创办企业的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的获得财富。价值管理充分考虑到企业价值是否能够给所有者带来未来报酬。除此之外,价值管理也充分考虑了利润取得时间,通过考虑货币时间价值来确定今年获利500万与明年获利500万哪一个更符合企业的目标。价值管理也同时考虑投入和产出相配比的原则,不会只考虑所获利润而忽略资本额的投入量。更为重要的是,价值管理将风险因素融入到整个管理活动中来,更深化理解了200万现金和200万应收账款对企业的真正价值。由此可知,价值管理注重的是机会成本的观念,更关注的是企业实际价值。
(2)以未来现金流量管理为中心。现金流对于企业而言,就像血液对于我们的身体。只有保持血液的充足和流畅,才能保证身体的健康。因此,对于企业而言,现金流为王。在衡量企业绩效的时候,往往会利用利润指标来评价运营状况。但是只片面的考虑利润水平,并不能衡量公司可支配的财富。企业若想获得持续发展,现金流入量必须大于现金流出量。价值管理作为一种理念,同时也将现金流为中心的管理思想渗透到企业的日常工作中。价值管理不局限眼前利益,强调未来长远的持续的现金流回报,从战略的高度制定集中收付款管理、集中投融资管理、现金预算管理等制度,确定最佳现金持有量,合理确定资本结构,充分利用盈余现金,从而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
(3)注重价值创造的因素。价值管理承认企业价值的多因素驱动,认为影响企业价值创造的包括财务因素和非财务因素。财务因素主要有投资资本回报率、资本成本和增长率。投资资本回报率反映企业的盈利能力,与投资活动和运营活动正相关。资本成本反映权益投资人和债权人的期望值。投资成本与价值创造成反方向变化。增长率的高低虽然不能决定企业是否创造价值,但却可以决定企业是否需要筹资,是制定财务战略的重要依据。价值管理在企业实现财务管理目标的过程中,还考虑了非财务价值驱动因素,在客户需求、内部流程、学习与创新等角度挖掘价值提升的空间。价值管理充分考虑各利益相关者的要求,协调多方利益,并注重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相结合,在可持续发展的过程中,寻求多方利益总和最大化。
(4)以价值创造为理念。对于认同价值管理的企业,与其说价值管理是一种管理方法,不如将其定义为一种管理理念。在整个组织中,将价值创造确定为核心价值观,并将价值创造的思想渗透到日常工作中。企业管理者也要将价值创造的思想应用到战略的制定、长期短期目标的确定中。在管理实践的工作中,积极探索以价值为基础的财务管理模式,努力构建以价值创造为评价指标的绩效考核体系。企业经过运用先进的价值管理理念,可以有效的为员工提供明确的方向。当员工的行为符合价值理念的要求时,管理者会给予正强化,使价值创造的思维理念趋于稳定。
2 价值管理――财务管理价值观的主线
在信息社会,企业的管理手段、管理理念都将发生根本性变革。人们开始更注重追求未来而不只是眼前的收益,这正是价值观的转变。价值管理的核心是价值创造,其目的就是要更好的进行价值创造,实现股东财富的最大化。决策者以价值最大化做为企业的理财目标,并以此约束各种财务决策的做出。这个过程实质是决策者基于企业所处的外部和内部环境形成一种重视机会成本、承认公司价值的多因素驱动、以未来现金流量管理为中心和以价值创造为导向的财务管理价值观。这些价值观正是价值管理所具有的特征。它们注重企业实际市场价值创造,能够协调多方利益,合理控制现金流量,可以有效的引导企业改善决策与经营,加强管理创新。
3 基于价值观的财务管理模式的构建
传统的财务管理模式,一般是以财务管理目标为出发点的,这就忽视了财务管理价值观在财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当然就更不会将财务管理价值观应用到实务中去。而本文构建的基于价值观的财务管理模式,正是为了试图解决这一问题。下面,以一个结构图来构造价值观的财务管理模式。
如图1所示,本文提出的基于价值观的财务管理模式是以财务管理价值观为基石,以价值管理为主线的一个模型。理论上以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出发,以货币时间价值、风险价值和企业价值为基本财务管理理念,全方位对接财务管理内容,从实务上依据财务管理价值观的指导创造价值,实现财务管理目标。对这一模型的解释如下。
(1)以财务管理价值观为出发点。笔者认为财务管理价值观决定财务管理目标。因此,这一模型将财务管理价值观在财务管理中的重要性彰显出来,为财务管理价值观的建设和更好地发挥作用奠定了基础。
(2)以价值管理为主线。这一主线贯穿于理论研究领域。而理论的研究,就是为了更好的指导实践。因此在财务管理的实践活动中,价值管理发挥着价值创造的导向作用,从而判断财务管理活动是否为企业增加价值,以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下转第162页)
(3)以货币时间价值、风险价值和企业价值为基本财务管理理念。这在财务管理价值观建设过程中,提出适应企业内外环境变化的理财观念起到借鉴作用。
4 结束语
总之,这一模型将财务管理价值观的重要性凸显出来,财务管理理论得到了完善,同时也为企业提供了一个崭新的管理模式和创新的管理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