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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农业长期成长的角度来看,由于休闲农业在内地还是处于起步阶段发展比较落后,现在众多学者对这个用语并还没有完全统一,叫法多种多样。但从总体来看,近几年来休闲农业这一术语开始逐渐被认同,现在有关休闲农业的说法,比较常见的有观光农业,休闲观光农业,旅游农业。对于这些术语作者认为这些词语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互换的。根据原来留下来的相关文献,不同学者对休闲农业的定义还是存一定的差异。有的认为休闲山庄是以农业活动为核心,农业和旅游业相互联系的是一种全新的的交叉型产业。它以农业为根本,开发拥有旅游价值的农业产品,将农业生产,农业技术的应用,相关农业的加工和游客互动结合在一起,打破了以往农业以传统农的概念为核心的生产经营规模,开拓了旅游资源新的运营形式。有的学者认为休闲农业是利用田园景观,自然生态环境及农业特有环境资源,根据农林渔牧产业,农业生产活动,农村传统文化及农家日常生活,增强市民生活质量,加强游客对农业及农村生活的体验为核心的农业经营。休闲农业拥有农业生产,生活,生态三生一体产业功能特点的创新型产业,有的学者认为休闲农业是一种高附加的创新型农业运营方式,休闲农业是在合理有效的利用现有农业资源的前提上,根据以旅游内涵为核心的规划,设计与经营,将农业建设,农业展示,农业管理,农产品的采摘及旅游者积极参与相互结合,让游客完全感受农业艺术与自然环境的一种新型旅游形式,虽然对休闲农业的定义看法不同,但是都体现了比较相近的意思,即休闲农业是以创新开发拥有旅游价值的农业资源与农产品为核心农业产品,农产品转化,农业艺术文化导入和游客的积极参与相互结合的农业旅游项目,是一种聚集了生产,生活,生态三生一体的多功能性全新产业,其最主要的目的是依附休闲,开发农村资源,推动农业的快速发展,促进农村就业,增强农民的收入收益,促进乡村经济繁荣发展。
二、休闲农业的界定及其内涵
根据国内外众多有名学者对休闲农业的定义,本文将休闲农业界定为:休闲农业是以农业,农村和农民为核心,开发利用农业资源,农业环境和农业文化,以农林牧副渔生产和农村文化生活为核心,以休闲农场为基准,加强游客对农业及农村生活的了解为目的,具体内涵可以从几方面来进行定义:
(一)休闲农业的资源基础源自于三农
休闲农业主要农业产品,农村环境以及农民生活等资源向外开发发展的新型产业,包含以农产品向外延伸的其它副产业,以农民生活延伸,以农业产品的延伸和农村环境的延伸等几个方面。以农产品延伸主要是对各种农产品进行加工和丰富,对农产品进行深加工,发展产业链,开发农产品的多种消费道路,将生产,销售以及服务相结合,逐渐开拓农产品市场空间,尤其是满足休闲消费的要求。以农民生活延伸主要是充完全发挥和使用农村丰富的充足劳动力的作用,在对农民进行培训和训练的基础上,把农民工从农业生产阶段延伸到农产品加工,销售和休闲服务产业。以农业自身展开充分发挥和利用农业的多样性和农业独特的生产经营方案,开创优秀的绿色生态休闲环境,为游客们提供观光旅游,休闲娱乐,娱乐等多种休闲模式。以农村自身向外开发主要是根据农村的传统文化,生活习惯,自然环境等资源,为游客们提供良好的休闲服务。从不同区域的角度看,休闲农业大都基本上相识于乡村地区的休闲产业。
一、引言
休闲渔业最初出现在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加勒比海地区,此后欧洲、美洲和亚洲地区也相继出现。伴随着我国人们日常生活水平大幅度的提高,休闲渔业也正在一步一步进入到我国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当中,也逐渐开始发展为我国渔业中的一个崭新的产业。不过,我国的休闲渔业目前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属性不明确,各个地方往往各自为政,没有特点,缺少回头客。所以,我们应当努力抓住消费者的消费特点,同时结合各地不同的渔业资源,建设绿色品牌,实现休闲渔业品牌战略。
二、休闲渔业品牌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品牌意识淡薄,缺乏核心竞争力
当下,全国许多有条件的地区大都开始发展休闲渔业。不过,经营者缺少品牌意识,推出的休闲渔业产品也往往没有核心竞争力。拿江苏省为例,2006年江苏省与休闲渔业相关的企业团体就有500多家,其中多为合伙制经营的小企业。合伙人员缺少专业素质,没有长远目标,也缺少品牌意识,提供的休闲渔业项目也往往是垂钓、观光等传统的休闲渔业形式。这样很难吸引更多的消费者,使得整个行业缺少核心竞争力。
(二)整体规划不足,形象定位个性模糊
我国休闲渔业由于处于发展初期,因此往往没有理性的规划,从而盲目发展。这种盲目的恶性循环发展方式往往会破坏当地渔业的可持续发展。而且大多休闲渔业地区在开发休闲渔业时很不注重整体的谋划休闲渔业项目同质化现象十分严重,休闲渔业品牌定位个性十分不明显,形象十分模糊,这使得很难与其他休闲渔业提供的项目互相区别。
(三)宣传力度不够,绿色营销概念不强
当前,我国许多城市都顺应时代的潮流开始有目的的推广休闲渔业,不过尚存在许多问题。特别是对休闲渔业提供的产品宣传方面是非常不充分的。消费者通常只能通过极少数的渠道对休闲渔业进行了解,导致好多发展良好的休闲渔业地区缺少游客。同时,很多地区在拓展休闲渔业时缺少绿色经营的概念,往往只依靠自然资源,而不考虑生态平衡,结果使得渔业资源被人为破坏。此外,还有一些乡村地区过分重视“商业化”建设,结果导致当地独有的渔村气息完全抹杀,使得消费者对“三渔”体验的要求无法得到满足,这就与休闲渔业发展初衷相背离。
三、休闲渔业品牌建设对策
(一)培养休闲渔业参与者的品牌意识,提升核心竞争力
实施名牌战略是一个休闲渔业经营者增加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所有品牌的产生、成长与壮大,实际上都是一个积累的过程。休闲渔业经营者不能奢求所经营的品牌迅速就能变成世界知名品牌。如果经营者不重视品牌本身的积累,则可能会对技术、资金、规模堆积产生不理的影响。休闲渔业参与者应当尽力建立自己的品牌意识,努力突出休闲渔业当地特点,努力加强经营者所在地区的品牌建设,以增强该地区品牌的核心竞争力。
(二)加强整体规划,建立地域品牌
加强整体的规划实际上是凭借对当前文化、历史、地域、环境等因素进行深刻分析研究,系统性地、整体地、跨不同地区地发展休闲渔业品牌产品。同时,不同地区还需要协调发展休闲渔业,以增强整个区域整体的竞争能力。在整理组织休闲渔业当前产品的时候,一定要把握住消费者的消费心理,在现有休闲渔业产品的基础上,努力创造新产品,力求能够发展出新式休闲渔业产品组合。在整理组织完现有的休闲渔业产品之后,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对地域品牌进行建设。地域品牌指的是某个地区全部经营者集体行为的综合表现,在某一地区内,许多休闲渔业经营者凭借收购、内部扩张、联合等手段,对当前的渔业资源进行合理安排,建设具有自我特点休闲渔业品牌,各品牌之间协调发展,同时与别的地区品牌相对抗,以确保能够在越来越激烈的休闲渔业市场中获得进一步的发展。
(三)强化休闲渔业产品的绿色营销
在休闲渔业产品品牌建立的过程中一定要努力实现绿色营销。实现绿色营销,必须在绿色营销概念的指引下,培养绿色的休闲渔业文化,开展休闲渔业绿色项目设计,拟定休闲渔业绿色计划,同时还要坚决按照相关环境管理标准开展休闲渔业的相关业务。在设计规划休闲渔业相关产品时,必须尊重生态法则,必要时,要进行有关环境影响的评定,估计环境容量,尽全力保持自然生态系统和文化生态系统两者的完整性。在进行休闲渔业项目整合过程当中,必须首先进行单个产品的绿色评价,首先考虑那些能够对生态系统负责任的供应商。同时,通过实用恰当的沟通手段和管理方法对休闲渔业参与者进行相关的宣传教育,使其树立绿色经营理念,以确保休闲渔业绿色营销得以实现。
四、总结
我国休闲渔业产品品牌战略地位非常重要。休闲渔业品牌战略与我过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紧密相关,同时还与休闲渔业在全国乃至世界的竞争实力紧密相关,可以说,休闲渔业品牌战略是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形成必要选择。不过,在建设休闲渔业品牌战略的同时,应当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把维护渔业资源和开展生态经济建设为目的,努力建设休闲渔业生态品牌,以使我过生态渔业拥有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周笑源.生态旅游市场营销内涵及其产品策略[J].旅游学刊,2004,1(91):72-76.
一、休闲渔业的概念
休闲渔业是一种与现代人们的休闲生活、行为、物质和精神的需求相联系的,依托渔业设备与空间、生产场地、渔业产品以及经营活动、渔业环境、人文等众多因素将休闲、观光、健身、娱乐结合起来的新型交叉产业。发展渔业休闲产业,是一种投资少,见效快,能降低捕捞强度,有利于环境恢复,是促进经济增长和带动也能带动二三产业的一项重要的产业形式。20世纪60年代,休闲渔业诞生于拉丁美洲。20世纪70-80年代,开始美国、加拿大、日本、台湾等经济和渔业都比较发达的国家级地区盛行。我国休闲渔业得到迅猛发展,是在改革开放以来。渔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为带动渔民增收的新亮点,提出的休闲渔业发展潜力需要充分发挥,在产业规模和产业贡献有限的前提下,加快休闲渔业的发展是十分艰巨的任务。总而言之,我国休闲渔业的发展是与我国地区经济发展态势保持一致的,并且沿海地区发展优于内陆地区。
二、发展休闲渔业的必要性
(一)促进经济发展。可以有效解决“三渔”相关问题。休闲渔业可增加关联产业的就业机会。发展休闲渔业有优化美化、提高知名度的作用。也能切实增加渔民收入,促进渔区稳定,为渔区发展带来新机遇。
(二)有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近年来海洋渔业资源锐减,效益降低。休闲渔业是将旅游、休闲、娱乐等产业融入到渔业生产的新兴产业,休闲渔业不仅满足游客旅游需求,增加旅游收益,也能解决休渔期间或转产渔民的生活问题。
(三)满足消费者心理需求。人们能在休闲渔业中观赏到的自然、生物、人文旅游景观的同时又能享受休闲渔业场所提供环境与空间服务,满足人们向往自然、回归自然的心情,也能舒缓压抑心情,放松身体和精神,有助于身心健康。
(四)完善经济服务功能。休闲渔业能够美化环境,增添旅游项目,使休闲旅游增值;也能带动带动交通、通讯、旅游等行业的发展,依托海洋资源也能带动水产品加工业、市场流通业、海洋文化开发、房地产业等。
(五)充分利用各种资源。传统的捕捞渔业生产基地,大都是依山临水的江河湖海之滨,利用保留着原始的自然风光和渔文化,来发展旅游业、休闲渔业,能够促进沿海地区的对外开放,有效的转移安置转产的捕捞渔民,改善渔村环境,繁荣渔区经济,增加渔民收入,维护渔区稳定。
三、我国休闲渔业现状与优势
我国江河湖泊众多,岛屿星罗棋布,淡水和海洋生物资源丰富,水质肥沃,拥有优越的自然条件能够发展休闲渔业以及丰富的资源可供开发。我国幅员辽阔,气候适宜。适合休闲旅游的季节较长。拥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和悠久的海洋文化是适宜开发和发展休闲渔业。我国人口众多,随着对外开放的脚步加快,也吸引着各国游客,所以说休闲渔业游者庞大的消费群体,因此可总结出,我国发展休闲渔业拥有广阔的市场和巨大的发展商机。
近年来,我国休闲渔业发展势头强劲,各具地方特色。如北京、卜海、大连、福建漳州等沿海地区结合,发展具有特色的休闲渔业。各地寻找地方特点与特色,的基础上探索新的生产经营模式,发展养殖业的同时,建立集郊游、垂钓、健身、竞技、文化等于一体的休闲渔业景区,吸引了大量旅游者参与。
四、发展休闲渔业的建议
(一)加强政府支持力度
政府为休闲渔业的发展搭建各方平台,发展一些科技含量高、经济实力强、经济效益好,能弘扬海洋文化休闲产业,制定政策,严格执行。调整渔业产业结构,协调平衡产业之间关系,促进休闲渔业产业升级,政府要提供相应的项目资金补助、创新科技的税费减免等。
(二)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
制定信贷支相关持政策,规范渔村的融资环境,协调好商业保险和互助保险,为休闲渔业产业的发展创造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加强招商引资力度,鼓励渔民入股等,吸引各类社会资金参与渔业转型相关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政府进行宏观调控,提高平台公司效率,资源的优化配置。
(三)提高劳动者素质与技能
从事休闲渔业的工作人员需要具有一定知识技能和较高水平,然而,在现阶段从事休闲渔业的人员,多是世代相传的传统渔民,且老龄化高,知识水平有限,不能满足休闲渔业发展要求。由此保证休闲渔业的质量,是将加强宣传教育,大技能培训,提高安全性,能够提供给游客好的服务和指导。
(四)加强海洋文化研究创新
开发海洋文化,为休闲渔业创造多元化发展平台,加强海洋文化文化理论研究和创新,加强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为发展休闲渔业提供理论依据和专业科学的系统指导,从而提高休闲渔业的服务水平与层次。
(五)完善管理机制和保障体系
加强休闲渔业的管理,落实管理职责,制定可行方案,落实监督管理。发挥积极性,共同发展,以保证其健康持续的发展。发展休闲渔业涉及多方管理工作,如饮食卫生管理、船舶审批手续的管理等。
综上所述,休闲渔业作为一种新兴经济文化产业,是现代渔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发展方向,对经济发展有积极和推动的作用。发展休闲渔业不仅提高了生活质量,也提高民族文化素质和精神文明修养,提供较高层次的视听享受,也弘扬千百年来的渔文化。良好的海洋经济、文化等氛围,创造了一个幸福、娱乐的社会环境,更能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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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当前国内外学者对休闲产业的不同理解
休闲产业这一概念自提出以来,就引起了学者们越来越大的兴趣,迄今为止学术界发表了对休闲产业许多不同的理解,如布朗和威尔(Brown&Veal,1988)认为,休闲产业主要是指那些为满足人们在闲暇时间里的消费而向他们提供物品、服务和设施的组织和个人的集合。杰弗瑞·戈比(2000)曾把休闲业定义为与旅游、疗养、娱乐及游园等休闲行为有关的职业和团体组织。
我国的许多学者也对休闲产业的定义及范围的界定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于光远先生(2004)曾认为,休闲产业是指为满足人们的休闲需要而组织起来的产业,它是休闲得以实现的条件。这一定义虽然具有较高的概括性,但这里存在的问题是:这里的“休闲需要”是指直接的休闲需要还是包括了间接的休闲需要?定义的模糊使得休闲产业的外延变得很不明确。实际上,于光远先生也并没有给出休闲产业一个明确的外延。
马惠娣是国内较早研究休闲产业的学者,她认为,休闲产业是指与人的休闲生活、休闲行为、休闲需求(物质的与精神的)密切相关的产业领域,特别是以旅游业、娱乐业、服务业为龙头形成的经济形态和产业系统,已成为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的支柱产业。休闲产业一般涉及到国家公园、博物馆、体育(运动项目、设施、设备、维修等)、影视、交通、旅行社、导游、纪念品、餐饮业、社区服务以及由此连带的产业群。她还认为:“休闲产业与其他产业的边界十分模糊,相互之间都有交叉与渗透,界定不同,称谓不同。如在我国,过去统称第三产业,经合组织称服务业,在美国休闲产业被划定一个范围。目前,在全世界范围内都没有统一的界定,只是大致相似。”_她这一关于休闲产业的概念目前为国内学术界所广泛接受,但很明显,她指的其实只是休闲服务业,而对第一和第二产业中的那些休闲产业部门则没有提及。而且,她将休闲产业等同于第三产业(服务业)的说法,也是值得商榷的。
还有一部分学者也认为休闲产业只存在于服务业中,他们甚至将教育产业、消费品零售业等一些不属于休闲产业的服务业也纳入了休闲产业的范畴。如李再永(1999)认为,所谓休闲产业是指当人们的收入达到一定水平后,随着生活质量的提高和休闲时间的增加而兴起的产业,它主要为人们的精神享受提供服务,以满足人们的“美、感、游、创”等心理需求为主,主要包括旅游业、美容业、文化娱乐业、居民服务业、体育产业、教育产业等。宋成立(2001)则认为休闲产业是那些为人们的休闲活动提供直接服务的各种行业和产业的统称,它包括传统的消费品零售业、生活服务业、社区服务业、娱乐及旅游业、文化、体育、继续教育等产业。这类定义将一些因消费者的休闲消费而引发对非休闲服务的需求也纳入了休闲产业的范畴,明显存在外延过大的问题。
3休闲产业界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在目前国内外学者所提出的有关休闲产业的概念中,存在的一个共同缺陷就是:没有对休闲产业的范围作出一个较为严格的、合理的界定。因此,休闲产业到底应该包括哪些行业或部门?这~问题至今仍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出现对休闲产业的范围无法达成共识的原因有四:
一是人们对休闲这一概念本身就是模糊的。什么是休闲?国内外不同学科领域的学者对休闲的理解至今仍是莫衷一是。因为不同的人对休闲有不同的理解,而休闲产业概念又是建立在休闲概念基础上的,如果哪些活动属于休闲都不能明确,又如何对休闲产业进行明确界定?
二是按照传统的产业划分方式和统计方法,我们很难准确划定休闲产业的界限。正如美国学者所认为的,很难对休闲产业的范围有一个全面的统计,因为几乎所有的产业,包括国防,都有一些与休闲相关的工作。加拿大休闲学会在其的休闲白皮书中也指出,休闲活动渗透在包括军队在内的几乎所有部门之中,很难确定其产业边界。
三是大多数学者还没有将休闲产业与休闲服务业区分开来,而将休闲产业等同于休闲服务业。因此在对休闲产业的范围进行界定时,只列出了那些提供休闲服务的行业或部门,其中主要是旅游业、体育业、文化娱乐业等,而没有将那些为人们的休闲消费提供有形产品如休闲食品、休闲用品和休闲器械的行业或部门包括其中,但又觉得这样处理不科学,因此在进行具体界定时模棱两可,陷入混乱。
四是对休闲服务业本身的范围也把握不准。有些学者虽然将休闲产业等同于休闲服务业,将休闲产业限定在一个比较狭窄的范围内进行界定,但对于服务业中到底哪些行业或部门应该归入休闲产业,他们仍是不能很好地把握。典型的如休闲用品零售服务,是零售服务还是休闲服务?这些棘手的问题,都有可能使我们陷入模糊。
4.1从“休闲”的经济学概念出发的原则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学术界之所以在休闲产业的范围界定上还没有取得一致意见,主要是缘于对“休闲”这一概念理解的多样化。目前学术界对休闲的定义可谓是五花八门,既有来自哲学和社会学的定义,又有来自心理学和经济学的定义,而且即使是来自同一学科领域的学者,他们所定义的休闲也大多是互不相同的。而我们知道,同一概念,如果内涵不同,那么外延也将不同。
那么,在界定休闲产业的范围时应该从哪一类“休闲”的定义出发?笔者认为,休闲产业作为一个经济学的研究范畴,首先应该遵循经济学的定义方法,从“休闲”的经济学概念出发来对休闲产业进行定义。而在经济学那里,“休闲”被定义为“消费者在闲暇时间里的活动”,它首先是一种消费活动,隐藏在这一活动背后的是消费者对休闲物品和休闲服务的消费需求。因此,从这一意义上来说,休闲产业首先应该被定义为国民经济中所有“生产休闲物品和休闲服务的部门”。
4.2消费者直接使用的原则
既然休闲产业是指所有生产休闲物品和休闲服务的行业,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哪些产品属于休闲物品或休闲服务?在这里我们遇到了一个定义的难题,那就是:如果以消费者的直接休闲需要定义休闲物品和休闲服务,则那些为大型游乐场所提供游乐设备的行业将被排除在休闲产业的范围之外,因为这些游乐设施并不是消费者的直接休闲需要,它们只是游乐服务企业生产休闲游乐服务的中间投入,游乐服务企业生产的休闲游乐服务才是消费者的直接休闲需要。但根据常识,这些生产游乐设施的企业显然应该归入休闲产业。因此,如果以消费者的直接休闲需要定义休闲物品和休闲服务,则休闲产业的范围将过窄。相反,如果以消费者的间接休闲需要定义休闲物品和休闲服务,则因消费者的休闲引致需求而引发的所有产业活动也都将被纳入到休闲产业的范围,如那些为游乐设备生产企业提供中间产品的行业如钢铁行业、塑料行业、电力行业等,都将属于休闲产业,这样无疑会导致休闲产业的范围宽泛无边。
因此,我们既不能以消费者的直接休闲需要也不能以消费者的间接休闲需要定义休闲物品和休闲服务,而应该遵从“消费者直接使用”的原则,即如果某产品是供“消费者在休闲时由消费者直接使用和消费”的,是“用于休闲的”,则这样的产品就是休闲物品或休闲服务,生产这类产品的行业就属于休闲产业。比如游乐场向游人提供的游乐服务是游客的直接休闲需要,而游乐场的游乐设施是游客的间接休闲需要,这些游乐设施虽然只是游乐场生产游乐服务的中间投入,但由于许多服务尤其是休闲类服务的生产具有生产的特殊性,即要求消费者利用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设施进行自我服务,因此这类游乐设施仍是供游客“直接使用”的,故生产这类游乐设施的企业仍应被归入休闲产业,而其他那些为生产休闲物品(用品)和休闲服务的企业提供中间产品的企业,由于它们所提供的中间产品不是供消费者在休闲时“直接使用”的,因此不能被纳入到休闲产业的范围。所以,对休闲产业的界定应遵循“消费者直接使用”的原则,而不是“直接需要”的原则。
4.3和市场相关的原则
人们的休闲活动多种多样,有些要通过市场,有些不通过市场,那些不通过市场的休闲活动属于自我休闲服务消费,消费者在进行这类休闲服务消费时没有相应的产业活动发生,在GDP的计算中就没有计入,因此虽然这类休闲活动在人们的生活中广泛存在,但不能计入休闲产业的范围。
根据以上分析,我们将休闲产业定义为:由消费者的休闲消费需求引发的、国民经济中那些生产休闲物品和休闲服务的行业总称,它广泛存在于国民经济三大产业之中。我们将存在于三大产业中的休闲产业部门分别称为休闲第一产业、休闲第二产业和休闲第三产业,对称简称为休闲农业(广义)、休闲工业和建筑业、休闲服务业。在现代社会中,休闲服务业是休闲产业的主体产业部门。
下面,笔者从上述休闲产业的定义出发,结合国民经济三次产业划分法和2002年新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法,对休闲产业所包括的行业范围进行界定,其中:
休闲第一产业。包括了第一产业中那些提供休闲物品的行业或部门,如农业中的花卉和园艺作物种植业、林业中的观光林营造业、畜牧业中的宠物养殖业、渔业中的观赏鱼养殖业等,我们分别称为休闲农业、休闲林业、休闲畜牧业和休闲渔业。
休闲第二产业。包括了第二产业中那些提供休闲物品和休闲场馆的行业或部门,如休闲食品加工、休闲饮料制造、休闲用具和器(械)材制造、各类公园、游乐园、体育场馆、城市休闲广场等的建筑等,我们将其分为三类,即休闲食品(饮料)加工制造业、休闲用具(器械、器材)制造业和休闲建筑业。
休闲第三产业。又称休闲服务业,包括了第三产业中那些为人们的休闲消费需要提供休闲服务的行业或部门,如公园提供的游览服务、健身馆提供的健身服务、美容院提供的美容服务、桑拿馆提供的沐浴服务、博物馆提供的展览服务、电视台和KTV等场所提供的文化娱乐服务等。我们大致可以根据这类休闲服务的属性将休闲服务业划分为旅游休闲业、健体和美容休闲业、文化和娱乐休闲业、餐饮休闲业以及其他休闲服务业共5类。
6其他几个需进一步澄清的问题
6.1休闲用品批发零售业是休闲产业吗?
休闲用品批发零售业只是直接“销售”而非直接“生产”休闲用品,它直接生产的是批发零售服务而不是休闲服务,这类批发零售服务并不是供“消费者在休闲时使用的”,因而不是休闲服务,不能纳入休闲产业的范围。同样的情况还存在于休闲用品运输、仓储、邮递、保险等行业中。可见,美国学者穆森将发送和销售娱乐设备的行业,以及我国学者李再永和宋成立将零售业、教育业、社区服务业等都纳入休闲产业,是值得商榷的。
6.2休闲教育业为什么不能纳入休闲产业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