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03 10: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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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 Rural Left behind Children
QIN Gaoyuan
(Tianlin Country Jiuzhou Middle School, Baise, Guangxi 533308)
Abstract With the continuous development of China's industrialization level of the city, the continuous improvement of the level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the continuous expansion of the scale, the transfer of rural surplus labor is accelerating, the number of young people from the countryside to the city to work is gradually growing, most of them can not live with their children.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educational problems of the left behind children in rural areas, and discusses the countermeasures to solve the problems of their education.
Key words rural; "left behind children"; education problems
?r村留守子女也就是“留守儿童”,指的是那些父母双方或者其中一方离开家乡外出工作,而他们却留在户籍所在地,不能与父母或者其中一方一起生活的0~17岁的儿童。[1]“留守儿童”这一概念最早是在20世纪90年代被提出,而这一问题成为各界关注和研究的热点是从2004年开始的,进入2005年后,不管是学术界还是新闻界,都对农村留守子女的问题给予了高度关注,[2]从各个角度分析了农村留守子女群体形成的原因以及农村留守子女的心理问题,并且也给出了许多关于农村留守子女问题的建议。从表面上看,农村留守子女群体形成的原因似乎是由于民工潮带动大量的家长外出打工,放弃了对子女的照顾责任,使子女孤独无依。如果从“三农”角度来看,[3]农村留守子女形成的原因好像并不是那么简单,农村留守子女问题是城市和农村之间发展不协调的必然结果:从农村社会学方面来说,农村留守子女问题是由于农村经济落后、缺少法律法规、思想道德认识不足、人口膨胀并且结构不合理,从而导致农村的良性运行受到阻碍这一现象的反映;从社会性别方面来说,农村“留守子女”问题是因为农村的男性劳动力大量外出,形成“父亲缺席”的局面,还有农村农业劳动力逐渐女性化,导致母亲对于自己的职责力不从心;从家庭社会学方面来说,农村留守子女问题是社会的不断变化,从而造成家庭结构断裂、关系淡化、生活方式改变等现象的综合体现,清晰地反映出农村家庭由传统向现代化转型过程中的一种特殊的文化失调现象。
1 农村留守子女教育问题分析
1.1 监护职责缺失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经济在不断发展,城市化进程也在不断加快,国家也在大力发展新型农业,调整农村产业结构,而城市建设的大力发展,使得许多农村剩余劳动力为了家庭的幸福生活选择了继续留在城市奋斗。[4]尤其是一些以农业为主要生产力但是土壤和水资源却不丰富的农村,打工似乎是当地的一种潮流,除了一些在农村有体面工作的或者是在家做生意搞养殖的之外,大多数的年轻夫妻都把家里的田地交给老人耕种,子女留给老人或亲戚帮忙照看,而他们外出打工,以此来满足家庭生活的开销。例如,小红是一名九年级的学生,她的父母在她出生前就一直在外地打工,在外打工时母亲生下了她,跟着父母生活了一段时间后,在她九岁时,父母把她送回了家乡由爷爷奶奶照顾,之后她又有了一个弟弟,为了养活他们姐弟俩,她的父母一直在外地打工。
小红的母亲也去学校问过小红在学校的表现,让班主任多管管小红,因为自己为了承担起养育孩子的经济成本,给家庭创造相对优质的生活环境,不得不在外打工,明明知道自己的孩子贪玩,在成长过程中出现了问题,但却不能对其进行监督,不能亲自教育。所以在现阶段中,农村留守子女教育存在的最重要的问题就是监护职责的缺失。这一问题存在也是必然的,人一般都是先满足低级需求,再满足高级需求,而生理需求是最基础的,就是说人们要先生存下来,才可以去追求更高的需求。[5]这些外出打工的父母就是这样,他们纵然知道孩子的教育很重要,但相比于生存,这些父母选择了让自己的子女吃饱穿暖,所以,就只能将对子女的监护、教育放在相对靠后的位置上。
1.2 心理关怀匮乏
对留守子女心理关怀的匮乏也是现阶段农村留守子女教育中较突出的问题。如果父母双方都外出打工,那么子女就会留给爷爷奶奶或亲戚照顾,自然爷爷奶奶或亲戚就会成为子女的监护人;如果父母一方外出打工,留在家里的家长就是子女的监护人。不管是监护人还是监护人,他们大多数将照顾好家人作为自己的首要职责,没有人会对留守子女的心理加以大力关怀,大多数人都认为照顾好留守子女的生活起居是最重要的。
农村留守子女上初中后大部分都是住校生活,基本上是每周回一次家,能休息两天,每次回家也就是带一些换洗的衣物,还有下一周的生活费。在短短的两天内,这些留守子女虽然想休息,但是如果家里有年龄大的老人,他们还需要帮助老人干活,而老人也不会询问留守子女在学校的情况,留守子女有什么事情或想法也不会告诉老人,他们之间的沟通存在障碍,久而久之这些农村留守子女很容易产生抑郁、自闭的情况。[6]如果是农忙时期,这些年龄不大的留守子女还要帮着亲戚分担家里的农活,而这些亲戚也只是负责给他们做饭、洗衣,再加上农活又多又重,根本没有精力去关心留守子女的心理状况。
1.3 学校教育滞后
说到教育问题,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自然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来自学校的。但是这些农村留守子女所在的学校普遍存在一个问题,就是教育非常落后。大多数教师都认为教师的主要职责就是教书育人,教会学生书本上的知识,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在上课时,基本上都是教学生课本上的知识,教学生怎样能考出好成绩。例如,教学生记英语单词,就是让学生一遍遍地读,直到记住为止,这让许多初中才开始接触英语的留守子女对英语学习失去了兴趣。而且他们认为学生就应该听话,做事符合规矩,但这恰恰不利于学生的个性化发展。[7]
2 解决农村留守子女教育问题的对策
农村留守子女由于父母长期不在家,导致他们存在一些情感上的缺失,从而出现一些心理问题,另外,隔代人自身的文化水平有限,再加上他们对农村留守子女的溺爱,造成农村留守子女的学习成绩和行为活动上的表现都不尽如人意,引起了许多教育问题。学校有责任也有义务要对农村留守子女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教育。但是如果只靠学校的力量实现对农村留守子女的教育,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社会、学校以及家庭三者相互协作,共同努力,才是解决农村留守子女问题的必要途径。
2.1 制定相关政策法规
解决农村留守子女教育的问题,首先就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一方面,强化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保护这些未成年的留守子女的生存权,促使留守子女的父母切实履行其监护职责。另一方面,强化政府职能,进一步健全农村教育运行机制,完善外?砻窆ぷ优?随父母异地入学的相关规定,从政策法规上为农村留守子女实现受教育权铺平道路。各级政府应该制定相关法律,并严格落实。
2.2 构建农村教育新模式
构建农村教育新模式,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学校建立心理咨询机制,以便及时弥补留守子女在成长过程中缺失的父母关爱和家庭教育,开展有效的心理健康教育管理,解决留守子女情感脆弱、焦虑自卑甚至是自暴自弃的消极态度。第二,学校为留守子女举办关爱活动,这种活动也需要当地的政府和教育机构给予支持,这不仅仅是关系到留守子女,也关系到他们的家庭。例如,在寒暑假时,学校组织教师去留守子女的家里慰问,给他们带去学习用品等,[8]了解留守子女在家里的表现,同时也与监护人沟通交流关于留守子女的教育管理方法,以这样的方式让留守子女感受到温暖,摆正心态,投入到学习中。第三,学校进行宿舍集中管理,这样一方面解决了留守子女上学路途遥远的问题,另一方面也代替了留守子女的家庭教育,在学校里班主任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让留守子女找到家的感觉,喜欢集体活动,走出父母长期不在家的孤独心态。
2.3 完善教育监护体系
中图分类号:G62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661(2017)03-0018-02
教育专家指出,农民工子女进城后,如何让他们在全新的环境里适应城乡差距,如何帮助孩子们身心健康成长,是摆在教育面前更大的难题。
我校是沾益区直属小学。2015年秋季,我校在册学生人数2046人,其中农村户口学生1506人,占学生总数的73.6%,接纳外省外县务工人员女人数368人,占学生总数近18%。从数字看出:农家子女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在我校教育的比重逐年增加。
这是一个特殊的群体,特殊就在于他们生活在城乡二元结构的缝隙中,是一个相对的弱势群体。这个群体的教育成败直接关系到整个学校教育工作成绩。如何有针对性地对他们进行教育,这对我们学校来说必须研究课题。
一、农民工子女心理问题的原因分析
1.社会环境的影响
农民工子女一般生活在乡村,接受的是相对不完善的基础教育,形成了能适应当地风俗生活习惯、道德文化水平的性格特点。这种早期性格一经形成,将来很难改变。他们的父母进城,面对的是生活习惯、风俗习惯迥异的社会,他们在情感上产生了较大的落差,心理上的失落感和不适应也就在所难免。农民工由于地区差异,来到城市后,受到当地居民的歧视和排挤,人们用有色的眼镜来看待他们,把他们当作特殊的群体,这样,这些农民工的孩子自然也无法融入当地的社区,孩子就有着“我要回家”“我要报复”等强烈的思想意识,有意无意间都有所流露。而且,农民工及其孩子把本土落后的风俗习惯和不良的生活方式带到现居地,甚至还在当地的社区里有一些犯罪行为,加深了当地的居民对他们的歧视。这样,形成一种恶性循环,更是把孩子推向社会的对立面。同时农民工子女的居住环境拥挤、狭小、不卫生,特别是学生缺乏可以静心学习的必要环境和条件。这对学生的学习成长是不利的。
2.农民工子女的前期教育相对落后
由于农民工原住地经济相对落后,加上所就读学校绝大部分规模偏小,学生又散落各地。因此,不管是办学条件,还是学校管理、师资水平,与市区学校存在较大的差距,体现在教育质量上是非常明显的,基础知识不扎实。在教学中,发现插班中、高年级的却不会汉语拼音、不会拼读,写的字不成形,作文无从下手,有的作文交上来也不过三五句;在数学上,连笔算都过不了关,更不要说什么应用题的审题、列式,几何知识的学习掌握了。在教育质量上,农民工子女与当地的学生相比,差距悬殊,给了学校非常沉重的难题。
3.家庭教育的缺失
有专家曾经说过,没有亲情的教育是残缺的教育,而父母的关爱是其他任何亲情都无法替代的。农民工子女的父母本身的文化水平不高,又忙于生计,既没有闲暇时间有意识地、系统地培养孩子良好的行为习惯、生活习惯和学习习惯,也没有多少能力全面地塑造孩子良好的思想品质。父母日出而出、夜深而归,或者一日三餐,来去匆匆,和自己的孩子说不上几句话。这些孩子瘦弱的肩膀不但要挑起料理自己生活的担子,还要照顾比自己年幼的弟妹,“上学背书包、放学背弟妹”,对他们而言是家常便饭。农民工忽视了他们的孩子还是需要引导、需要教管的渴望关爱的未成年人!
结合调查和班主任的家访,我们了解到农民工大多工作不稳定,流动性大,没有固定场所,多数临时租房居住。有的租住地离学校较远,学生上学不方便,学校与家庭的联系也不方便。这些均造成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不能很好的结合。
二、有针对性地对务工人员子女进行心理辅导
(一)高度重视农民工子女的心理健康问题,采取具有针对性的教育措施
1.要真诚地爱每一个学生。白居易说过:“感人心者,莫先乎情。”爱是教育的前提,作为教师,首先要端正思想,“脱下有色眼镜”,努力走进农民工子女的心灵世界,对他们“多关爱一点,多理解一点,多帮助一点,多宽容一点”,用真诚的心去和他们建立一种友好、平等的关系。让他们明白老师心中永远有他们的位置,老师永远都在关注他们。“亲其师而信其道。”当我们以平易近人的姿态同他们共享喜怒哀乐,以真诚善良的心灵为其示范领航时,他们自然就会消除恐惧、自卑的心理,主动地向我们吐露心迹、敞开心扉地亲近我们,从而接受我们的教育。实施农民工子女入学的关爱行动,让农民工子女也享受学籍管理政策,减少繁琐的学籍入籍手续,在学生干部竞选等与当地学生同等对待。教师在教学实践中做到教学公平,用同样的态度和期望来看待农民工子女,热爱和关心每一个农民工子女,对他们充满信心和希望。在对学生的评价、评选优秀学生、参与竞赛选拔等活动中,将民工子女与当地学生同等看待。同时,教育本地学生与他们交朋友,真诚对待这些外地同学,在言语、行为上不歧视他们,热情地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学习上的困难。
2.要在班主任工作中增设农民工子女心理教育内容。班主任不仅需要了解班级内农民工子女的一般情况,而且应当密切关注他们的思想动态、情绪变化和心理需求,增加情感投入,让他们感受到集体的温暖和心理归属感,把农民工子女的心理健康教育作为班主任日常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学校还可开设心理教育课程,我们知道,在学校教师是解决农民工子女心理问题的主力军,教师可以通过谈心法、情境再现法、榜样示范法、讲座辅导法等方法,对农民工子女进行科学的心理辅导。如对不自信的学生,我们首先采用激励的方法增强他们的自信,学校开展每月创五星活动,让学生自已推选你认为表现优秀的同学,可以是学习、行为、文明礼貌等方面,然后在掌声中通过,优秀事迹展示在校橱窗内,这可以使许多学生渐渐地由原来的不自信无言转化为自信。在课堂提问时,如果学生回答正确,可以让全班同学给他们热烈掌声,增强学生当众发言的勇气。
中图分类号:G610 文献标识码:A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in Preschool
Education of Children of Migrant Workers
ZHANG Nannan
(College of Education, Suihua University, Suihua, Heilongjiang 152061)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along with continued growth in the number of migrant workers, pre-school children of migrant workers has become a hot social issues of wide public concern.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status quo pre-school children of migrant workers, migrant workers explained the value of pre-school education for their children, family education is missing, do not attach importance to preschool education and other issues, and these issues for the parents of the children to receive the correct pre-school attitude, take advantage of free time for their children to improve parents' family education and pre-school education strategies such as the degree of attention.
Key words children of migrant workers; preschool education; family education
农民工是我国在现代化和城市化进程中出现一个特殊群体,流动性强、数量大、整体文化素质偏低是这个群体的主要特点,也由此产生了许多的社会问题。农民工子女的学前教育问题就是受到了社会广泛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本文分析了农民工子女学前教育的现状,同时从农民工自身特点分析农民工子女学前教育存在的问题,最后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三点对策。
1 农民工子女学前教育现状
由于农民工这一群体在城市工作有着工作时间较长、收入较低、生活压力较大等特点,对于子女的学前教育方面普遍缺乏重视,而且也没有足够的时间和条件对子女进行更好的学前教育。农民工将子女送入幼儿园的学前教育机构中进行学习,事实上在很大程度上并不是为了让幼儿接受学前教育,而是通过幼儿园托管的方式,解决其自身无法照顾幼儿的问题。①因而在农民工子女学前教育现状中,就家庭教育和家长这一角度来说就存在着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如由于农民工普遍接受教育程度不高,对于子女的学前教育问题也就不够重视。同时,由于农民工的工作时间较长,并且劳动程度较大,在下班后也没有太多时间和精力做好教育子女的工作。再者,许多农民工对于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目的也存在偏差,对于幼儿来说,学前教育是非常重要的启蒙教育阶段,良好的学期教育对于幼儿以后的学习和人生发展有着重要作用。而大部分农民工将子女送入幼儿园,只是将幼儿园当作其子女托管的一个机构,并不重视幼儿学前教育问题。
2 农民工子女学前教育存在的问题分析
2.1 家长对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目的的认识不正确
幼儿接受学期教育的主要目的是在幼儿这一特殊的年龄阶段培养其正确的思维方式,如认识世界、人际交往、价值观形成等。良好的启蒙教育对于幼儿以后的学习和人生发展有着重要作用。然而一些农民工家长却并没有较好地认识到这一点。一些家长认为学前教育就是简单教给幼儿一些识字知识、数学知识等等,这种教育并没有太大的作用,甚至通过家庭教育也能完成这一目的。还有一些家长受限于受教育程度和工作环境、生活环境等,不重视子女教育,认为在当前教育在促进子女发展方面缺乏足够作用,因而在学前教育方面也就不重视。这些都是导致家长对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目的的认识不正确的重要原因,相当一部分家长将子女送入幼儿园的目的也是进行简单的识字、数学等知识学习,而不重视幼儿思维养成、价值观形成、人际交往等方面的教育。这种教育目的的偏差就使得在幼儿园选择中,家长往往并不重视其教学资源和教学方法等方面。
2.2 家长工作性质导致其忽略幼儿家庭教育
对于农民工这一家长群体来说,劳动强度较大、工作时间较长、生活压力较大,在下班后往往忽略了对于幼儿的教育,这是农民工子女学前教育缺失的一个重要原因。②农民工的生活环境一般较为恶劣,无法为子女提供安静、舒适的学习环境和教育环境,并且人员嘈杂,也不具备开展家庭学前教育的客观条件。很多农民工家长,在结束工作后往往会非常疲惫,没有精力对子女进行家庭教育,这就使得在幼儿学前教育中缺失了重要的家庭教育这一组成部分。另一方面,一些农民工由于工作性质多为流动性,如从事建筑施工工作的农民工,其工作地点是时常变换的,因而生活环境也会不断变换,很难给子女提供一个稳定的学前教育环境。幼儿的健康成长需要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但是一些举家迁移的农民工家庭,父母的工作变动给幼儿教育造成很大的影响。父母为了有更高的收入或者更好的发展,不得不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幼儿的教育时断时续,陌生环境对幼儿心理成长的影响也越来越严重。这就使得一些农民工子女经常更换幼儿园,这种教育环境和生活环境的经常性变化对于幼儿来说是非常不利的,就幼儿的身心特点而言,为幼儿提供一个舒适、稳定的教育环境和生活环境非常重要。
2.3 家长教育程度有限,对幼儿教育不重视
在农民工子女学前教育问题方面,由于家长受教育程度普遍不高,对于幼儿教育问题不够重视,这一问题是农民工子女学前教育入园难中的一个重要方面。由于很多家长不重视学前教育,便不将子女送入幼儿园等学前教育机构接受教育。这就使得在农民工子女中,有着相当比例都没有接受学前教育,这一问题是农民工子女入园难问题的重要主观影响因素。很多农民工家长受限于教育程度,往往没有认识到学前教育对于幼儿长远发展的重要作用,在幼儿这一年龄阶段,是初步认识世界的重要时期,在这一阶段施行良好的学前教育有利于幼儿更好的发展。农民工家长没有认识到幼儿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和内涵,因而也就使得家长在幼儿入园问题上不积极,甚至导致很多农民工子女缺失了学前教育。同时,还有一些家长虽然将子女送入幼儿园,但是其目的却并不是让幼儿接受学前教育,而是将子女托管在幼儿园,对于教学情况则不管不问。
3 针对农民工子女学前教育问题的对策
3.1 端正家长对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态度
在学前教育方面,家长应当端正态度,正确认识幼儿学期教育的重要性和内涵。教育是改变一个人命运的重要途径,作为幼儿家长也有义务保障子女接受各个阶段的教育。学前教育虽然不是义务教育,但是学前教育作为幼儿启蒙教育的重要阶段,在培养幼儿学习方法、思维方式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家长在端正对于学前教育态度中,也应当正确看待学前教育的内涵和作用。③应当让家长认识到,幼儿园并不仅仅是家长托管子女的场所,而是学前教育开展的基本环境,家长将幼儿送到幼儿园也并不仅仅是将子女托管在幼儿园,而是接受专业的学前教育。对于幼儿来说,在幼儿园的学前教育环境下,还能更好地和同伴建立起友谊关系,有利于幼儿的全面发展。
3.2 充分利用空闲时间对子女进行家庭教育
虽然农民工群体普遍工作时间较长、劳动强度很大,但是在下班后也应当充分利用空闲时间对子女进行家庭教育,在学前教育中,家庭教育是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家庭教育也能够给幼儿带来幼儿园教育不具备的家庭关爱和亲子情感。因而,作为家长应当重视家庭教育的作用,在空闲时间多与子女沟通,针对幼儿的心理特点开展家庭教育,家庭可以购买一些幼儿学前教育的书籍,对幼儿启蒙教育进行有效补充。针对幼儿的年龄特点,家长还可以进行一些更加富有趣味的教育活动,例如带领幼儿参加一些亲子活动,利用幼儿的游戏天性和幼儿做游戏等等。良好的家庭教育可以帮助家长和子女建立起良好的亲子关系,并且同幼儿园教育形成相互弥补的完善学前教育模式,提高启蒙教育效果。
3.3 提高家长对学前教育的重视程度
作为幼儿家长,在幼儿学前教育方面有着重要的责任,农民工群体由于受教育程度普遍不高,应当更加重视幼儿园在学前教育方面的作用,有效弥补家庭教育方面的不足。幼儿家长应当认识到,学前启蒙教育对于幼儿良好思维方式、人际交往方式、学习方法等方面的形成有着重要作用,学前教育对于幼儿今后的学习也有着重要意义。因而幼儿家长应当积极将幼儿送到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在幼儿园选择中应当重视幼儿园的教学质量和教学环境,特别是在安全方面,要充分保障幼儿学前教育的身心安全问题。对于学前教学的内涵要形成较为全面的认识,学前教育并不是简单教授幼儿识字、数学等知识。幼儿园在学前教育中所承担的角色也不是家庭教育能够代替的,接受专业、全面的学前教育有助于幼儿的人生发展。
良好的学前教育对于幼儿的学习和发展有着重要作用,针对农民工子女学前教育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应当积极进行解决,为农民工子女营造一个公平、良好的学前教育环境。在解决农民工子女学前教育问题时,应当从幼儿园、幼儿家庭两方面同时入手,幼儿教师和家长积极配合,这对于更好地解决农民工子女学前教育中存在的问题有着积极意义。
注释
1.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现存问题
1.1农民工子女中适龄儿童存在入学难及辍学问题
1.1.1农民工子女入学机会不足就学困难
2006年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要求做到“与当地学生在收费、管理等方面同等对待,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向农民工子女加收借读费及其他任何费用”。各地政府部门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为解决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作了很多工作与努力,比如各地公办学校通过不断挖掘潜力,提高接收农民工子女就学的能力。但地方教育资源还是赶不上外来生源的快速增加。由于先前,政府建造公办学校,无论是其校舍、师资,还是其他基本的教学设施都是按照本地适龄儿童的数量确定的,因此,随着农民工子女的日益增多,接收这些农民工子女的公办学校就会达到饱和。此外,有些学校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的积极性不高,甚至以“名额满”为由拒收农民工子女,让本来就求学不易的农民工子女更感艰难。
1.1.2教育开支大辍学现象严重
国务院转发的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规定,接收农民工子女应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城市公办学校教学质量高,教学环境好,是农民工子女就读的很好选择。但是深入其中就会发现,城市公办学校高额的学习开支对收入微薄的农民工来说,往往是一道难以翻越的“大山”。城里的生活开支比农村高,加上其他学校中的各种开支,如校服费、活动费、午餐费等等,一个小孩在城里上学必需的生活学习支出比农村高出许多,这对经济能力不强的农民工来说,无异于碰到一只“拦路虎”。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农民工子女辍学率高,辍学现象严重。
1.2民工子弟学校办学条件差教育质量不高
民工子弟学校主要由私人集资办学,多数没有合法办学手续,脱离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和管理,其主要经费来源是学生的缴费而不是财政的拨款。一方面,所收学费本身比较低,且经费总量有赖于学生数,所以办学资金比较匮乏;另一方面,办学者为了获得相对较高的办学利润,又很难把经费全部投入到教育教学中去。比如,调查显示大多数学校招聘一些中专学历的学生为老师,大大影响了农民工子弟学校的教育资质量,这些都导致了民工子弟学校普遍存在办学条件差、教育质量低的不良状况。
1.3农民工子女进入公立学校普遍存在学习困难和心理压力问题
缴纳“借读费”或“赞助费”后进入公办学校这是目前流动人口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的方式这主要是满足了流动人口中携资金技术来流入地经商办公司的父母的要求因为流动人口子女在城市公办学校里借读必须交纳一定数量的“借读费”或“赞助费”这对于低收入的农村流动人口家庭的孩子来说是可望不可及的,对于在外地借读的农村流动儿童和青少年来说教学环境的改变,教材的差异,课程进度和难度的差异,教学方法的不同都影响着其学习的效果,同时由于文化背景的差异和“借读”的身份以及在学习和生活中受到的歧视都给流动人口子女的心理造成了一定的压力影响
2.保障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对策分析
2.1国家保护
2.1.1完善国家法规政策
2006年3月,中央政府颁布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要求“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意见》强调“输入地政府要承担起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的责任,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列入教育经费预算,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同时,要求“城市公办学校对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要与当地学生在收费、管理等方面同等对待,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向其加收借读费及其他任何费用”。
2.1.2变更城乡分离的户籍制度
首先,要加快我国户籍制度的改革。我们应该使得户籍与其它正当公民利益相脱离,使户籍制度回归其本来的作用和面貌。户籍只是公民的居住证明,本身并没有包含太多信息,只是政府部门逐步在户籍制度上附加了许多不合理的管理制度,并依托这些制度建立了一系列不公正的社会管理模式,才导致原本中性的户籍制度具有了歧视的色彩。要消除户籍制度所产生的消极影响,就应当加快使户籍制度与目前密切相关的劳动、人事、工资、物价等诸多制度相分离,剥离户籍背后所附着的利益,还户籍制度以本来面目。
其次,要对现行的义务教育体制进行改革。我们要取消借读费、赞助费、转学费等一系列不合理的费用,这些高昂的费用是阻碍大多数农民工子女入学的一大问题。为农民工子女创造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是政府行为,不仅涉及公安、物价、工商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还涉及流入地政府与流出地政府的协调和互助。这就要求更高层次的财政统筹规划,加大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这就要求由中央财政来运作教育资金,以保证教育经费流动的畅通无阻,实现专款专用。
2.1.3鼓励和规范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发展
规范农民工子弟学校,通过公办民办两条途径解决农村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目前,在对待农民工子弟学校方面,地方政府往往走向两个极端:要么不管不问,让打工子弟学校放任自流;要么统统取缔,不留活口。这两种方式都是不可取的。前一种方式使得打工子弟学校缺少规范管理,由私人随意操作,耽误的是大批孩子;而后一种方式危害更大,因为在不解决公立学校的赞助费问题,不开放体制渠道的情况下取缔农民工子弟学校等于是把那些孩子推向失学。
由于政府建设新的学校在财力上有一定的困难,在相当一段时间内公办学校的容量又有限,而且公办学校要优先解决当地适龄学生的入学问题,因此流动子女入学需求与流入地公办教育供给量之间存在着巨大的缺口,仅靠公办学校解决流动子女入学问题是不可能的。因此,要以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发展来填补农民工子女上学需求的增长,应该对农民工子弟学校的设立条件酌情放宽,但同时应对其进行规范化管理,消除安全、教育质量、师资力量等方面的隐患。
2.1.4各级政府要妥善解决农民工待遇
政府要保障人人享有公平的教育资源、无差别地获取享受教育资源的机会,在制度设计和政策制定中应当确立公平至上的理念。在受教育权领域,应当更多关注结果公平,实现社会资源、公共资源的扶贫济弱的倾向,给予弱者倾斜性的保护。具体而言,要保障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福利权,政府必须承担以下责任:(1)提供农民工子女接受教育的机会。政府应该发展教育事业,兴办学校,使农民工子女有机会获得各种层次的教育。(2)要求政府提供免费的义务教育。获得免费的义务教育是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保障的重要内容。(3)要求政府提供一定的教育设施条件。农民工子女不仅有权接受教育,还有权要求国家为其接受教育提供基本的、相对均衡的教育设施条件。(4)要求政府对农民工子女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扶持。
2.1.5建立农民工子女入学教育的专项政策
从政策上促进建立学校内平等、无差别和无歧视的教育环境,消除流动儿童进入公立学校的心理门坎。让流动儿童回归公立学校教育,不仅有利于流动儿童的身心发展,也有利于流动儿童的社会适应,更重要的是有利于城市儿童正常的发展,有助于培养城市学生宽容、接纳的态度,促进其对世界差异性和多元性的了解。采取灵活的办学方式与管理方法,提供周到的义务教育服务。此外,采取灵活的收费方式,可按月、季、学期收费,实行走读或寄宿等,以适应外来人口流动性强和收入不稳定的特殊情况。对特困户子女应减免学杂费,以保证适龄的流动人口子女都能接受义务教育。
2.2社会保护
2.2.1动员社会各界力量
动员其他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关注农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调动和整合希望工程及其他社会救助力量,设立各种形式的教育救助资金,为农民工子女就学提供更多的经济法律和教育援助。其中,应尤为关注非政府组织在其间起到的服务平台作用:非政府组织利用其非营利性自治性自愿性等特质,能恰当地进行社会动员,从而整合社会资源,为多元主体的行动参与提供渠道。重要的是建立健全的捐赠机制,使得社会捐赠的资金得到良好的利用,起到最大的效用。
2.2.2科学认识和改造打工子弟学校
目前,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政府以及公办学校为农民工子女提供平等教育的能力依然非常有限,因此,在坚持落实“两为主”政策的前提下,政府应坚决取缔那些质量严重低劣的打工子弟学校,扶持有一定基础的打工子弟学校,加大对扶持学校的硬件、软件以及对校长和教师进行培训等方面的扶持力度,使得这类学校能按照教育标准为农民工子女提供合格的教育服务以补充和扩展城市公办学校的容量。
2.2.3积极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作用
各级政府要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在土地使用、师资力量配置、税收减免、行政许可等方面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采取各种有力措施,积极引进社会力量参与办学,兴办农民工子弟学校。教育部门要建立公正合理的评价体系和监督机制,给予民办农民工子弟学校合法地位,支持其有序发展和壮大,使其有效吸纳更多的农民工子女就学,减轻公办学校压力。同时也要不断开发城市公立学校的潜力,破除城市学生与农村学生的界限,一视同仁地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上学困难问题,为农民工子女创造更多健康成长的空间。
2.3家庭保护
家长要选择好托管对象或改变外出方式。为了家庭和孩子,父母外出挣钱无可厚非,但是,中小学阶段是孩子成长的关键时期,家长不能忽视子女教育这个重要问题。如果孩子已上学,又没有合适的监护人,家中最好留一个家长照顾孩子的学习和生活,及时关心孩子的成长,这对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学习进步是有利的。
另外用人单位应加强对农民工家长的培训教育,让他们知道家庭教育是孩子成长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不应当随意剥夺孩子的受教育权力,尤其是女孩子。要通过法律知识和教育手段,使这些农民认识到自己有义务和责任为孩子接受教育提供和创造条件,鼓励自己的孩子与城镇、团场的孩子进行良性互动,消除他们的自卑心理,增强他们的交往能力。
参考文献:
[1]孙立平.断裂[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
[2]王涤.中国流动人口子女教育调查与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
二、主要研究内容及方法
(一)主要研究内容
本文以黑龙江省为研究对象,通过对黑龙江省农户对教育的投入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我们通过一些调查取得的数据进行统计聚类分析及层次分析,研究农户对子女教育的投入的问题,发现其规律性和问题,并提出若干的可行性建议,为制定发展和改革策略提供理论依据。
(二)主要研究方法
研究农户对子女教育的投入的变化趋势,首先要研究这两个问题:影响农户对子女教育的投入变化的因素是什么,未来的变化趋势如何?面对农户对子女教育的投入的变化趋势政府和农户应采取哪些措施,以及农户对子女教育的投入要进行哪些调整?在农户对子女教育的投入的问题研究中,我们采取的主要研究方法,应是实证分析与规范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只有通过对农户对子女教育的投入大量客观现象和历史数据的实证分析,揭示其问题的本质,并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才能提出科学的价值判断和社会经济目标。我们在下一步的研究中,将依据国家政策和规划目标提出自己的价值判断,力求对农户对子女教育的投入和国家政策的改革贡献力量。
三、农村收入分配与农户对子女教育的投入的现状分析
(一)农村收入分配
笔者等一行8人经过6个村庄,调查273家农户取得收入来源的数据,并结合村委会的统计的资料,进一步了解农户的收入的来源,耕地占收入的73.71%,打工(仅外出务农)占1.78%,打工(农闲务工)6.74%,银行存款收入0.78%。我们得知,农户的收入还是以耕地性的农业收入为主,工资性收入所占的比重其次,储存性财产收入比重最少。如果农户想取得更高的收入,就要采用耕地与农闲务工相结合的方式。
对于农村收入的分配,我们也同样做了大量的调查,农户的收入分配方向主要有教育投入(a1)、生活费用(a2)、购置农业用品(a3)、医疗(a4)、银储(a5)五类分配,且农村子女教育投入是我们研究的主要问题,得出6个村的收入及其分配(见表1)。
由表1我们可清晰地可以看出,农户的生活水平有了显著的提高,无论在什么方面的投入都有所增加,尤其是子女教育的的投入更为明显,从2006年的人均投入696.71元,到2009年的人均1131.66元及2010年的人均1350.15元,增加特别多。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先后对于2006年同期环比增长分别为25.4%、41.2%、62.2%、93.8%,而对生活费用的分别为8.4%、14.6%、25.2%、32.2%,通过表1及上述的数值,我们了解到农户对子女的教育还是非常的关注,他们都希望自己的子女通过教育成为一个有才能的人,更好地为农业服务。
(二)农户对子女教育的投入研究分析
我们通过实地调查并且在农村合作社,储蓄等农村金融服务机构所得到了这几个村的收入状况水平,并且做了统计分析,从表层数据上可以看出,农户对子女教育的投入与农户人均收入呈正向相关。农户的人均收入在逐年的增加,而增加的幅度较大,农户对子女教育的投入也在增加,增加的幅度通过计量经济学的一元回归分析方法判断而得。
1、用计量的方法分析农户对子女的投入量
根据西方经济学理论,国户收入经过初次分配和再次分配,可分为消费和储蓄两部分,对于农户来说主要有教育投入(a1)、生活费用(a2)、购置农业用品(a3)、医疗(a4)、银储(a5)。
即:Y=C+S=a1+a2+a3+a4+a5
其中:a1、a2、a3、a4属于消费(C)部分,a5属于储存(S)部分。
针对农户对子女教育的投入与农户收入之间的关系,我们建立一元线性回归模型,对两者的关系进行模拟和分析。
模型原理如下:
一元线性回归模型为:
Y=β0+β1X+ε
其中:Y为被解释变量,代表农户收入;X为解释变量,代表农地流转面积;β0为截距,β1为系数,两者均为待估系数;ε为扰动项,体现了Y的变化中没有被X所解释的部分,即除X以外其他所有对Y产生影响的因素的综合体现。
我们将相关数据利用EView进行回归分析,结果如下:
农户人均收入和农户对子女教育的投入的关系:
Dependent Varible:Y
Method:Least Squares
Included observations:5
Y=“农户人均收入”
X=“农户对子女教育的投入”
Y=1931.485+0.21873X
R2=0.95305
显著性检验结果(见表2)表明,R2值和调整R2值均在0.8以上,说明模型系数较为显著;F统计值很大,说明方程整体拟合良好,这表明每人每增加1000元的收入,对教育的投入会增加218.7383元,并且对ε为扰动项干扰因素的增多,农户对教育投入的不稳定性较强,增加的趋势很明显。
2、产生农户对子女教育投入增加的原因
我们调查了建兴村、长胜村、三合村各86户共258户农民,关于农户送子女上学的目的,我们根据马斯洛需求原理对此分析,归纳了农民对子女教育增加原因主要体现在三个理性方面方面,并且对此进行分类分类,可以把农户对子女教育投入行为分为生存理性、经济理性和社会理性。
第一,农民的生存理性,生存理性就是人们追求生存第一,以追求生存需要的满足为目的。“这种理性首先考虑的是安全第一的生存原则,而不是追求效益的合理化和利益的最大化。”马斯洛把生理需要作为人的基本需要,而生理需要就是吃、穿、住、用、行等人类最基本的生存所必需的内容。毋庸置疑,这些生理需要在所有需要中占绝对优势。所以,农户对子女教育的投入的主要目的在于是在将来子女有一定的生存能力。
第二,农民的经济理性,经济理性就是以最小的代价追求最大化的经济利益(效益)为目的。从亚当?斯密的古典经济学发展至今,经济理性内涵经过了从完全理性到有限理性的转向,并从经济学向其他学科领域渗透。中国农民历来不缺少经济理性。所以,农户会以发展子女教育为主要目的,让自己的子女拥有一定的经济地位。
第三,农民的社会理性,社会理性是基于社会学对经济理性的修正和发展而提出的,强调人是追求自我的满足和效益最大化,并按照增加满足的方式行动。“理性行动者应用的行动原则十分简单:最大限度地获取效益或提高满意程度。”
四、针对农户的教育投入行为的对策
(一)国家对农村教育的投入的多元化
大多数人都清楚,国家对教育的投入主要看的是学生数量,这就导致城乡教育进一步拉开距离,对此,建议国家对农村教育的投入要多元化,按照权数平均的方式,对发达程度不同的地区,农村和城镇都要有不同的数目的教育经费。从而使国家的整体教育水平达到一个平衡,使人口综合素质整体得以提高。
(二)重构教育经费来源格局
【中图分类号】G5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6)03-0107-02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城乡二元结构的打破,农民开始到城市中谋求生存和发展。大量涌入城市的农民工确实给城市的现代化注入了新的活力,实现了劳动力的市场资源配置,但与农民工紧密相连的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也日益凸显,亟须解决。全国妇联的《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指出,根据《中国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样本数据推算,全国农村留守儿童为6102.55万人,其中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为2948万人。本文所指农民工子女指的是农民工流出地的留守儿童和流入地的外来农民工子女。
一 教育对农民工子女流动的作用
和谐社会的构建需要有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稳定的社会结构,中产阶级占有一定的比例,社会底层的人民有自己适当的生活空间,最重要的是在社会中,为社会底层人民创造一个流通的渠道。“教育作为社会成员重要的社会流动机制,不仅承担着为社会提供合格的社会成员的使命,而且是推动个体实现向上流动的重要力量。”
1.教育对农民工子女生存的影响
改革开放30多年的中国,在社会结构中出现了处于不同层级的人,出现了两代人的转换。近年来有学者提出了“第二代穷人”的观点,“第二代穷人就是指在中国经济改革之时,那些因各种原因和自身难以克服的困难而没有积极参与并投入商品经济的大潮中,之后没有得到社会利益保障的一代人”。第二代穷人的重要群体是农民工,他们在童年时无力支付高昂的学费不能进入学校教育的大门,在城市的生活中也没有专业的工作技能,无法与城市家庭条件较好的人共同享有社会福利。新一代的农民工子女如果不能通过正规的教育来汲取科学文化知识,如果不能通过正规的技能培训来获得过硬的技能,那么他们就丧失了在城市中安身立命的良好机遇,只能像父辈一样成为“第二代农民工”,生活在城市生活的最底层,无法摆脱贫穷。良好的学校教育不仅可以使农民工子女学到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而且也获得了在城市中生存的技能,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对于在城市中艰难生活的农民工群体来说,家庭中一个人的稳定就业就可以改变一家人的生存现状,改善生活条件,并进一步融入城市的社会生活中,摆脱贫穷的延续和弱势的生存地位。
2.教育是农民工子女社会流动的主要渠道
“通常来说,一个社会成员或社会群体从一个社会阶级或阶层转到另一个社会阶级或阶层,从一种社会地位向另一种社会地位,从一种职业向另一种职业转变的过程叫作社会流动。”一个社会的稳定发展需要畅通的社会人员流动机制,如果社会各个阶级之间不能正常地流动,那么就会造成社会结构的固化、社会流动渠道的紧缩、贫富分化的加剧。教育是促进社会流动的重要渠道,底层人民可以通过教育改变自己的命运,用知识来寻求社会流动的机遇。随着教育水平的提高,学历较高的劳动者在工作中获得的报酬较高。收入水平与学历之间呈现出正相关的关系,农民工子女通过学校教育和自身努力可以进入社会高层次人群中,依靠个人的努力改变命运。教育已经成为现代社会影响人口流动的重要因素,也是人们获得较高社会地位和职业报酬的恒定标准。“一方面是由科技的发展使越来越多复杂劳动的职业需要教育程度较高的人来承担,由此提高了教育的重要性;另一方面是由于现代人事制度的不断分层化,使人事选拔需要建立在一种既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又提供均等机会的客观标准之上,教育正是具有这种功能的一项客观标准。”这说明我国农民工子女教育未来的空间还很广阔,政府和教育部门应该采取措施增加农民工子女接受教育的机会,通过学校正规教育、远程教育、成人教育等方式满足农民工子女的求学需求,使农民工子女通过教育的方式实现社会流动。
二 农民工子女教育面临的困境
教育自古以来一直是社会流动的一个重要渠道,古代的科举制度是封建权力主体选拔官僚的手段,也是文人、知识分子改变命运的主要途径,直到今天教育也是促进社会各个阶层互相流动的主要渠道。“近年来,由于教育费用大幅攀升,教育提供社会流动机会的功能渐趋减弱,由教育导致的不平等和阶层固化的现象却日益明显。”
1.政府对农民工子女教育责任的缺失
广大农村学生应该平等享有政府提供的学校教育权力,但在实践过程中却面临多重困境。在中国,长久以来,教育投资特别是农村地区的教育资金明显紧缺,不能满足教育的投资需求。中国的教育投资远远低于世界发达国家水平,甚至落后于很多发展中国家,难以承担教育对国家未来人才培养的责任。有限的教育经费有限应用于城市教育投资中,城市中的农民工子弟和农村留守儿童无法平等地享受教育资源。在各级政府的资金配置过程中,教育资金很难得到政府部门的足够重视。在改革开放后中国教育侧重于效率和绩效,使教育资源有重点地向某些重点地区和学校倾斜,政府部门对城市、农村教育财政和责任的区别对待使我国的教育资源在地区和学校之间不平衡,导致农民工子女无法享有与城市居民子女平等的教育机会。
2.富有者和贫困者的代际继承效应影响
随着经济的发展,贫富差距变大,中国社会逐步出现了经济、社会地位的分层现象。在一个社会中只要存在社会地位的分化,社会财富、地位、资源的继承和传递就是不可避免的,随着社会阶层的分化并固定,富有者和穷困者的代际继承效应明显增强。即便是在西方民主化比较高,崇尚独立、自主和社会自由流动的国家中,世袭和继承的影响也是不可避免的。在继承效应的影响下,在城市优越条件下成长起来的孩子更容易获得丰富的教育资源,在与农村成长起来的孩子竞争时占有先天优势。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体制下,普通应聘者的父母职业、家庭背景、社会关系对个人的发展影响增大,城市底层生活的群体和在农村成长起来的农民工子女要想依靠自身的努力进入其他层次的难度加大。
3.教育体制自身导致的不平等
教育的基本理念是公平,每个孩子平等享受教育的权利是宪法和教育法的明文规定,但在实施过程中难免产生初衷和目的的背离。教育专家认为教育资源的公平配置是教育机会公平的先决条件,只有教育资源的公平配置才能保证教育机会和教育条件的共享。通过教育资源的公平配置实现教育公共服务的和谐和价值,使每个学生都从中获益。但是从目前的教育现状来看,教育体制和财政分配存在较大问题,农村子女进入城市公立学校需要较为严格和复杂的条件和程序,严重限制了农村子女享有与城市子女平等的教育机会。在政府财政分配过程中,政府专项资金的倾向性分配导致城市与农村、地区与地区教育资源和教育环境截然不同,相差甚远。在教育体制和教育财政的不平等分配下,地方政府在某种程度上忽视了对农民工子女的教育投资,农村子女在教育体系中处于不利地位。
参考文献
[1]孙立平.重建社会:转型社会的秩序再造[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
一、引言
随着农村青壮年劳动人口的大量流出,广西大部分农村地区的人口更多的是“386199部队”,其中表现明显也最为让人担忧的就是大量的留守儿童问题。这些留守儿童正处在身心发展的关键时期,心智还不够健康成熟,其所处的境况和环境却令人担忧。笔者在广西忻城县长期从事教育工作,比较了解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因此选取忻城县作为此次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研究的典型案例。文章以广西农村留守儿童作为研究对象,通过个案调查、实地调研,梳理分析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现状,在此基础上对忻城县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成因进行探究,并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二、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现状――以忻城县为例
为深入了解忻城县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现状,笔者与“千千网”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大学生志愿者们一起合作,展开了忻城县农村地区的实地调研。本次调研以走访为主,电话访谈及QQ交流为辅。在调查走访阶段,一共选取了150份问卷作为样本,其中分为调查问卷一和调查问卷二:问卷一是与儿童的交流,一共调查了90份;问卷二是与儿童监护人的交流,一共调查了60份。实际有效问卷142份,回收率达到94.6%,问卷回收率比较高,质量也比较高。此次的留守儿童调查结果如下:
1.家庭状况
(1)留守儿童与(外)祖父母生活占35%,与亲戚朋友生活占2.5%,与爸爸或妈妈一方居住占55%,与其他人居住占7.5%。
(2)监护人对其留守儿童生活关心多占23.3%,学习关心多占26.7%,生活和学习都关心占43.3%,不关心占6.7%。
(3)监护人与其留守儿童经常交流的,自己主动占32%,孩子主动占8%,互动占22%;一般交流占24%,很少交流占12%,不交流占2%。
(4)留守儿童调皮或犯了错误,监护人一般会体罚占17.5%,训斥占22.55%,置之不理占12.5%,耐心教育占27.5%,其他态度占19.95%。
(5)留守儿童心中理想的家庭:父母都在家占67.5%,单亲在家占17.5%,和其他长辈住占15%。
从上述留守儿童家庭情况的不完全调查中发现:忻城县留守儿童与隔代长辈或父母一方居住占大多数,但是留在农村的监护人往往对这些孩子关心不够,缺乏与留守儿童的交流,对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远远不够重视。
2.学习状况
(1)留守儿童在节假日一般会学习、看书占30%,运动10%,上网、玩游戏占10%,看电视、闲着无聊占27.5%,在村子里跟朋友玩耍22.5%。
(2)学习遇到困难时,他们会求助老师的占25%,求助同学占32.5%,求助监护人占15%,自己解决占27.5%。
(3)如果考试没考好,大多数情况下,孩子们认为是自己平时不够努力的占60%,认为是没有老师或家长指导的占22.5%,认为是由客观原因造成的占17.5%
(4)留守儿童的老师家访和私下谈心情况:常家访、常谈心占12.5%;不常家访,偶尔谈心占22.5%;常家访,偶尔谈心占12.5%;不常家访,偶尔谈心占10%;不家访、不谈心占42.5%。
(5)认为父母外出会影响学习占37.5%,不会占35%,认为学习无所谓占27.5%。
农村留守儿童的学习自主性较低,课余放在学习上的时间、精力很少,在学习上很少会向老师和留守监护人求助,出现学习问题容易自责,且认为父母外出务工对自身学习影响较大,甚至产生厌学情绪。
三、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形成原因
1.经济发展落后
忻城县所辖农村大多处于偏远的山区,地形地势复杂,且农业生产条件恶劣,农民除了耕种几亩旱地再无其他副业收入,为了生存,剩余的青壮年劳力不得不走出大山,去城市谋求生路,这为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埋下隐患。
2.家庭教育断层
父母双方或一方进城务工,致使留守儿童在成长过程中亲子之间的沟通中断,互动缺失。外出务工父母即使想好好教育子女,但终因天各一方,对留守儿童的教育难免陷入“鞭长莫及”的境地。更糟糕的是,许多外出务工父母连与子女的基本交流都没有,极度缺乏对子女的引导、教育与关心。
3.学校教育无力
农村留守儿童缺乏家庭教育的同时,学校教育状况也不容乐观。一是农村留守儿童成绩较差,二是老师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关心少。且忻城县如今留守儿童从小学三年级起就要独立生活,老师大部分时间和精力都用来照顾学生的生活,对于学生的学习情况实在无力同时兼管。
4.社会教育缺失
在当今互联网时代,除了电话、微信和QQ等网络平台在农村也开始逐渐普及,留守儿童与成人交往的机会大为减少。另一方面,由于留守儿童缺乏必要的监管,他们的自身行为也会对他人造成伤害,甚至酿成多起少年刑事案件,农村犯罪率逐渐低龄化,造成了社会安全的隐患。
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对策
1.政府方面
政府首先要着力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村城镇化水平,推动乡镇企业的设立和发展,试点并推广农村特色种植养殖模式,促进农村农业现代化和城镇“小工业”的发展。其次,继续加大对义务教育阶段的投入力度,改善教学、生活环境。最后还要加强农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继续推动定向免费师范生培养工作,让更多的优秀大学毕业生服务农村学校。
2.家庭方面
父母是学生最重要的人生导师,要重视家庭教育,为留守儿童创造良好的成长和发展环境。家长首先要树立起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尽量为留守儿童们提供良好的教育机会。其次要加强与孩子的沟通联系,留守儿童的家长们应该经常与孩子保持沟通联系,不仅是对学习,生活方面也要有详尽的了解,及时掌握孩子的各方面动态。最后,家长们也要注重提高自身知识水平和文化素养,为子女做好榜样。
3.学校方面
学校是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最主要承担者,要解决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要立足于学校。首先学校要贯彻“以人为本”“教育公平”的教学精神,对留守儿童这一特殊学生群体加强教育与培养,发掘他们的智慧和潜能。其次,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生活及辅导教师。教师的高度责任心和对儿童的关爱,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家庭教育方面的不足。最后,学校可以多开展一些有关道德修养和法律素质的公益讲座,对留守儿童进行积极引导,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辨别能力,提升法律观念与道德修养。
2013年初,教育部联合五部门下发了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工作的意见”等指导性的文件中可以看出对对政策的落实都有强制性的要求,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不仅在原籍还是流入地都应该一视同仁,不因环境的差距造成教育机会的不公平。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两免一补政策的出台等。加大教育经费的投入和丰富资源配置不仅是化解由此而来的矛盾的一种手段,更是表明了我国政府对待这一问题的政治责任感。
据有关数据表明,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共1393.87万人。其中,在小学就读1035.54万人,在初中就读358.33万人。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农村留守儿童共2271.07万人。其中,在小学就读1517.88万人,在初中就读753.19万人[1]。
而且随着我国对大中小城市的重新定位和新建城镇的聚合力加强,将有更多的随迁农民工子女进入到城市教育资源的份额中来。本就稀缺或参差不齐的现状将面临重大的考验。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也是这方面必须解决的重点之一,而能否妥善保障他们子女的教育问题才是务工人员入城后市民化的先决条件。
在我国的大中城市普遍实行的是划片就近入学的方式,这一方式的好处是赋予了地方教育部门合理的规划了户籍所在地学生就近入学的实施办法,这在我国的《义务教育法》中有了明确的规定,但是据20世纪80年代中期制定以来已经经过了20余年的时间,随着我国经济中心向东部及沿海地区迁移,人口的流动变大,更多的流动人口转移到了城市,随迁子女的数量也在变大,这也增加了城市的承受程度,这样而来的是一系列民工子弟学校和寄宿制学校的建立,也就是说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一定程度上没有享受到和城里孩子一样的教育水平,影响了“依户籍所在地入学”。
作为农民来讲,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原来在有土地的基础上,可以稳定自己的生活。进入到城市之后住房问题、社会保障问题和随迁子女的教育是主要难点。从时间上来看,从改革开放初期农民工开始进城到家属子女开始迁居城市谋求新的发展,希望通过自己的双手发家致富的愿望。这期间也经历了一个认识的过程,在大多数人的印象里城市生活新鲜,新事物多,虽然面临支出巨大、举目无亲等问题存在,但考虑到以后留给后代的可上升的空间广阔,还将有众多的外来人口怀揣梦想进入城市中来。进入到城市之中与城里孩子共处一室首先需要解决的就是沟通交流的问题。一边是见惯了高山田川,一面是整日生活在水泥楼房之中,首先沟通上就缺乏共性,难免造成农民工子女被孤立的情况发生。张跃进(2011年)认为,“农民工二代”随同父母迁居城里,但是仍长期处于城市社会体系之外,难以融入。对城市社会的的主流价值观念和体系也不能接受,甚至有的还存在着或多或少的抵触情绪。在这种背景下相同经历人群的聚集如果得不到合适的管理和引导,就容易产生社会问题[2]。在这里,我们的教育机构往往是缺乏实际的经验和成果来对外来人员子女进行辅导和咨询,使他们能够首先建立和城里孩子交流桥梁的。
早先,因为户籍政策的限制,我国原则上是按照就近入学、户籍所在地入学来制定规章制度的。而现在看来,这种原则的界限在逐渐的被松动,而且不符合我国现在人口流动的规律。在实施城镇化教育工作的推进时我们对于实际教育状况的了解更是有待提高,关键一点就是我国长期以来的城镇居民子女教育政策制定上是没有预留外来人口激增打来教育资源紧缺的相关应对措施的。一些民办或以民工子弟名义成立的学校出现就可见一斑。而这些学校因为缺少属地政府财政的支持,在软硬件上都不足以和城市学校形成竞争,孩子们的教育质量也打了折扣,成了类似“托儿所”的怪胎。总结来看,主要问题集中在。
一是农民工收入普遍较低,文化水平不高,城市生活成本较高也制约了他们将来家庭规划的步骤和合理性,子弟学校成了一种廉价的教育消费。从受教育的程度上来看,农村孩子和城里孩子一样,都要接受9年制的义务教育。由于中小学校教育制度的最终出口是通过中考和高考提供均衡的义务教育,所以解决出口问题的关键还在于农民工子女(新城镇子女)的在教育问题是否享受到了和城里孩子一样的待遇,既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平性和公正性等等。在经济社会成果显著的今天,有必要将这一政策的落实作为衡量地方政府政绩的考核指标。尤其是督促各地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方案。
二有城镇居民教育普遍属于按照行政区划就近入学入托,对于外来人口因为户籍的限制不能够享受到这一教育福利带来的实惠,没有对教育资源的选择权。
三有外来人口为主的学校软硬件和师资的配备缺乏统筹和经费补贴,在较近的地区里显现出了教育的不公平因素。例如,徐丽敏博士(2009)[3]认为,在社会资本融入的问题上农民工子女与城市学生的社会交往较少,在心理融入上存在着对农民工随迁子女的歧视观念,由此造成了农民工子女在心理上对城市教育的融入不足。
笔者阅读相关资料发现,现在我国城市、城镇中存在这样一种现状。既城镇居民子女和农村外来人口子女教育质量有出入的问题是相当普遍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普遍因为地方环境限制,普遍就读于农民工为主的子弟学校身份,而城镇居民子女则享受公立、民办学校教育。因为固化了“圈子”和“阶层”让很多人产生了心理上的落差,对就学儿童的心理而言是足以能够影响她们今后成长的。熊易寒博士认为(2010年),对于学生而言,前者的师资、硬件等办学条件差,且教学质量落后于后者;前者是城市中的“孤岛”,学生鲜有机会接触本地青少年,后者则或多或少的有接触[4]。原因针对外来人口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落实不仅关系我国今后一段时间社会经济稳定,而且也是城镇化扎实推荐的合理布局。笔者通过分析外来人口尤其是外来农民工子女的就学状况后发现主要存在以下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1.入学资源的合理性没有充分顾及到这一部分群体的实际情况,缺乏整合资源的政策。
2.户籍政策的限制,当地方教育资源稀缺或紧张时更容易导致外来农民工的子女得不到公平教育的保障。公共财政的支出不能够保障服务于这一群体工作人员(例如村办、民办教师)的薪资和各项社会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学费用的减免、师资的配备、培训教育专项资金的投入、硬件设施的建设。
3.将教育贡献与投入纳入地方政府官员政绩考核的指标;受教育的支出成为一种负担,而如何能够通过收入的提高给予这部分低收入群体的人以财力支持还有待加强,尤其是不应该将这一部分的支出变成地方政府因财力负担加大而拒绝执行的理由。
4.区划问题使得学校陷入三不管的境地,推诿对相关学校扶持的责任。
5.就学人员的固化造成了阶级的再产生,影响社会的稳定。
对于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财政补助问题,笔者建议可以参考我国于2001年开始试行的“两免一补”政策,该项资助政策的初衷是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就学实施的一项资助政策。实行内容主要是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免除杂费、书本费、直到逐步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政策,相关费用的划分主要由中央财政负责提供免费的教科书,地方财政负责免除杂费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等。而且取得了较为良好的效果。延伸研究可以从此政策的推出上建立一套紧贴实际的外来人口子女就学补助相关的公共政策。出台这样的政策也是促进农村义务教育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鉴于务工人员和农村受教育人口的一致性问题,应该在外来人口子女随迁数量多,且具备功效的地区或城市实施相应的财政政策对这一部分弱势群体进行补贴,资金也可以实行效仿“两免一补”实行专户管理和集中支付的模式。而且有必要将此类地方支出的合理性和成效计入地方官员的政策考核加以监管。逐级的财政拨付在最终环节应该确认受助学生-学校-县一级的财政教育部门备案等。
城乡一体化就是真正意义上实现城乡之间政策平等、产业发展互补,让农民也能享受到与县城居民一样的待遇和实惠,从而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吸引农村人口到县城居住,结合平舆县的实际情况,具体做法如下:
(一)坚持以人为本、扩大公共服务供给范围。
首先,应在供电、供水、排水和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普及到乡镇深处,积极鼓励具有带头作用的乡镇,如:东和店、西洋店和射桥等具有发展潜力的乡镇,使其具有辐射作用,以点带线,以线拓面,拉动周边村镇的发展,实现以富带富。
其次,在教育方面也是实现新型城镇化的重点规划内容,平舆县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针对农村中小学规模小、教学质量不过关、学生大量流失等实际情况,县政府应加强与私营企业的合作,降低学生入学成本的同时,有条件地新建、扩建以及改造县城区学校,增加学生容纳量;积极引进外来资金和民间资本在农村大力发展寄宿制学校和民办学校以解决农村子女上学问题。同时,县政府应在政策、学校用地和师资方面给予民办学校大力支持,把发展教育放在推进县域经济发展的首位,使农村子女和城市子女享受同样的教育资源是推进教育公平和城镇化的关键环节。
(二)改造旧城区、扩建新城区。
平舆县旧城区楼房因缺乏统一的规划和建设时间较长等缺点,无法吸引返乡农民工到县城就业和居住。县政府在改造旧城建设中已积极修建四大公园并在街道两旁种植特色树种来提高整体绿化率。但后期仍需不断治理来保持县城的整洁有序,公园内花草树木和垃圾清扫应安排专人进行处理。公园和街道安放的居民健身器材也需要专人来维护;同时,为方便城镇居民日常出行且减少交通拥堵的现象,平舆县政府积极投放城市公共自行车来吸引农村人口进城居住。
在扩建新城区过程中应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城镇建设,文娱中心的健设和小清河的治理要放在政府规划的首要位置。对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利于新型城镇化的要大力支持,目前具有观赏性和娱乐性为一体的上河城项目深受城镇居民喜爱,城市之心住宅区具有时尚和商业兼有的发展价值。政府在房地产开发商和占地居民之间做好协调工作,对占用土地的乡镇农民给予资金等物质或非物质性的补助,从而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
二、解决三农问题,提高农民收入
(一)城镇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大、农民生产率低的主要原因是农村人口基数大。要加快转移农村人口推进新型城镇化,首先在提高人口聚集度的同时,应鼓励农民进行土地流转实现规模经营,解决零散的发展模式,将城市发展的商业用地、城镇居民用地和耕地用地区别规模集中化经营和发展。财政补贴农民转让土地产生的损失,积极建造经济适用房,加快棚户区的改造,政策上解决进城农民子女教育和住房问题。
(二)提高就业机会,吸引人流转移。
首先,平舆县要更快更好的发展商务中心区的建设,在维持好原有大型商场和服务性行业的经营以外要鼓励工业的发展来吸引农民进城。平舆县西工业区厂房建设接近尾声,但在招商引资方面做得不到位,政府应在政策和制度上鼓励创业、留住外籍创业者、吸引在外打工的居民回家创业,对此给予资金上的支持并对积极响应政府号召的给予表彰。
其次,努力争取上级人民政府对平舆县经济建设的财政支持,完善厂房周边的配套设施,积极招募社会资本,对进城务工的农民进行道德素质上的培训和基本技能的培训,表彰先进工作者并给予物质上和精神上的奖励,以此来吸引更多农民工返乡参与家乡建设的同时推进城镇化的发展。
三、维护生态平衡、发挥特色农业优势
(一)新型城镇化以“以人为本”为核心
平舆县县域内汉族和回族人口占主要部分,坚持民族平等原则,响应党的思想号召,在政策和制度上鼓励少数民族就业和教育,减少矛盾冲突。县政府应充分考虑的需求,在县域各地建设具有民族特色的宗教场所,不仅传承发展宗教文化,而且也可以发挥宗教文化社会功能的正能量,从而保证新型城镇化的顺利实施。
(二)发展特色农业的经济价值
目前,农民工留守儿童中相当一部分在当地的寄宿制公立学校读书;在流入地城市,农村流动儿童分别就读于公立学校、经批准的打工子弟学校、未经批准的打工子弟学校。
1、计划经济时代农村学校教育的公共性
计划经济时代的“公有制”与今天“政府公共服务”语境下的学校教育有很大的差别。在计划经济时代,“公有制”是涵盖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概念,公有的学校也分为“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也就是说,计划经济时代,除了城市的公办学校外,农村教育和部分城镇学校在所有制性质上是“集体所有”的,有“大公共”的性质。在价值、功能和意识形态层面,全国所有的中小学教育目标、内容都是统一的,也是“公共”的,统一的培养目标、教学大纲、教材,保障着社会主义中小学教育的“公”含义。
以195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为标志,我国采取了严格控制农村人口向城市迁移的政策,由此形成了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这一结构决定着“公共教育”的资源配置和办学质量城乡间存在一定差距,但是,基础教育在入学机会、学校布局、低收费以及教育的可获得性上,具有很强的公平性质,例如,在20世纪70年代末,全国的农村中小学布局还遍及最基层乡村,全国适龄儿童的入学率为96.5%。
总之,计划经济时期以及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基础教育的公共性体现为所有制决定的大“公共性”以及教育的公平性。
2、改革开放及市场经济背景下学校教育的“公共性”
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随着社会转型带来的“私”组织形态的出现,即当市场、私有企业、私立学校出现并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学校开始在“身份”上出现公立、私立,或兼有两种身份的“体制改革学校”的区别,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时代“公”概念的学校开始退出人们的话语系统。人们以学校举办者的身份和办学资金来源来划定学校的性质。
此外,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学校教育“选拔一应试”价值取向和实践机制的作用下,在各级政府和教育市场双重力量作用下,公立学校开始了一系列改革。一方面,重点学校和一般学校的划分,以升学为目的的质量管理,资源分配的重点倾斜,增加收费,不合格学校的乡村教师的清退以及学校布局的调整等,很大程度上弱化了农村教育的“公平性”(普及型),加大了农村学校的选拔性和层级化(这一系列改革也发生在城市);另一方面,限于国家财力,义务教育地方负责制以及“人民教育人民办”的办学理念和实践也加大了农民负担,降低了农村公办学校的公益性,很长时期里,义务教育都没有得到公共财政的完全保障,边远贫困地区的农村公共教育的保障更为薄弱,例如,农村学校的学校建设不纳入基建计划。
20世纪80年代初,大批农民成为“过剩劳动力”,开始进入城市打工。最初全国外出打工的农民人数不超过200万人;1984年,全国登记的流动人口猛增到2000多万,1995年,全国流动人口进一步增加到8000万,2005年全国流动人口数量已达到14735万人(跨省流动约占三分之一)。另外,根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显示:流动人口总量为1.44亿,其中14周岁及以下流动儿童为1410万人,其中农民工子女有999万人(6-14周岁义务教育年龄段流动儿童约878万人),占流动儿童总量的70.9%。又据2000年人口普查资料统计推算,14岁及以下农村留守儿童约为1984.71万人,其中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为1296.41万人。
农民工子女的教育开始随着父母流动性的生计发生变化。近年来,在乡村,留守儿童的不利处境开始引起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在农民工聚居的城市,他们的子女在流入地就学的合法性逐渐得到承认和保护,在相关政策文本中,“借读”演变为“就学”,“户籍所在地”演变为“流出地”。最近几年,大量的农村教育的扶持政策和措施都是“属地性”的,政府加大了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特别是2006年以来,开始在农村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同时,农民举家进城务工的比例越来越高,一系列的农村公共教育的投入在时间和空间上,与目标人群―农民和农民工子女――的生活、生计轨迹发生一定的错位。我们可以看到,在农村普遍实施免费义务教育之际,流入城市的儿童中却还有相当一部分没有享受到最基本的教育的公共服务,他们随打工父母进城就读于收费的私立学校,还有相当一部分就读于教学质量和校舍没有保障的打工子弟学校。在流入地,虽然有许多城市公立学校向外地流动儿童开放,但是,由于各种制度性限制和经济原因,大多数农民工子女也还不能享有较好的公立学校资源。又例如,在农村,大批的寄宿制学校覆盖以及学校的应试运作机制(伴随着公共教育加大投入),对于离开父母又离开监护人的农民工子女的心智、情感和社会性的发展都是极为不利的,特别是小学和幼儿阶段的儿童。对农民工子女而言,无论是留守儿童还是流动儿童,公共教育的可获得性仍然偏低,甚至还有少数被排除在公共教育服务之外。
由上可见,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基础教育公共性的内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当前农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可获得性是较低的,这也成为目前我国教育公共服务中最具挑战性的问题。
二、教育制度安排与农民工生计、利益
今天,在城乡二元结构没有根本改变的社会格局下,农民的进城务工编织了我国特有的“城市化进程”,即大批农村劳动力流入城市务工、经商。农民工在统计学意义上的进城务工人口计入了城市人口,上亿农民工只不过是漂泊在城市里的过客。城市的农民工队伍就像一个巨大的蓄水池,每年都有新加入者补充,每年也都有大量中老年体力劳动者返回乡村,留在池子里的永远是年富力强的农民工。因此,这并不能真正使农村人口实质性地减少,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城市化。农民工的流动性和生计特点影响着他们子女的教育问题。
通常,我们把农民工子女教育分为“留守”和“流动”两类,同时分别诊断他们的教育问题和解决他们的教育需求。尽管,在事实上,有相当一部分农民工是季节性地流动于城乡之间,其子女由于各种原因,“留守”和“流动”的身份也是交替的。
在城市,农民工的职业、收入和生计方式决定着他们为子女选择和安排教育的方式。
地缘(老乡)、血缘、职业影响着农民工的教育需
要和教育选择,农村劳动力流出的形式决定了他们在城市中生存、就业和就学的特点。目前,农民外出务工主要依托以亲缘、地缘关系为基础建立起来的社会信息网络。据调查,88%的农民工通过自发方式外出,有组织外出的仅占12%。自发性外出主要靠亲友介绍或帮带,就业成本低且成功率高,这也与农民工获得就业信息的渠道少、对社会职业中介机构诚信的认同感低有关。在城市就学方面也显示出这些特点。城市学校的信息,大多是通过熟人、老乡、亲戚获得的,他们依地缘、血缘、职业的相近而聚居,同时,也会选择城市边缘、他们自身社会联系方便、认同感高的地方就学。
在学校选择中,“就近”是他们的主要考虑要素,而不论学校的性质。优质的城市公立学校资源与绝大多数农民工子女是无缘的。相反,城市公立学校之外的其他打工子弟学校,在学校布点、作息时间、学前班设置、身份认同、教材选择等方面,更能满足农民工的生计需求和升学需要,这类学校学生有极为相似的背景,被隔离于城市公立系统之外,也被隔离于现代化的都市人生活之外。在调查中发现,他们更熟悉老家(农村)的“两免一补”政策,而不熟悉居住城市的流动儿童“两为主”的政策;在选择学校中,“公立”和“私立”的性质也不太在意,就近、收费多少以及质量是他们最为关心的。对城市公共教育资源,更没有表现出强烈的权利诉求。
城市公立学校农民工化,形成新的教育成层以及教育隔离。在“两为主”的政策倡导下,一些城市学校生源减少以及学校升学率分化,使得公立学校变成农民工子女容易获得的教育资源,农民工子女大量涌入城市公立学校后,使得少数的当地居民(甚至当地农民)逃离农民工化的学校。从质量上看,这些学校在城市公立教育系统中是中下水平的。流入地和流出地学校教材的差异、升学(高中和大学)资格的限制,也阻隔着农民工子女获得城市的高一级的、有质量的教育,农民工子女的户籍身份与城市薄弱公立学校的结缘,满足了农民工最低限度的就学需要,也延缓了部分城市学校的关闭和教师的转岗。在调查中发现,薄弱学校的校长、教师是发动农村流动儿童生源最积极的一群,他们凭借自己的优势与各类的打工子弟学校争夺着流动儿童生源。
出生和生长在城市的农民工子女的“身份困境”。在各大城市,生于城市、长于城市的农民工子女已经占到相当比例,他们甚至没有回过老家(户籍所在地),不懂家乡话。但是,这些子女一方面如同他们的父辈一样仍然是城市的边缘人,在城市的教育中,初中或高中以后的升学制度对他们是关闭的;同时也是农村的边缘人,回去家乡,不适应乡村生活,也不可能适应家乡的教材、课程和升学考试。但是融入不了主流化的教育和升学系统,他们也就进不了城市的主流职业和社会。
在人口密集和土地资源较少的农村,劳动力流出量大,因此,绝大多数农户的家庭都处于分离状态,主要是亲子分离、隔代抚养的家庭,其次是夫妻分离单亲类家庭。这种分离对儿童和妇女的身心发展都是不利的,其许多不良后果将在未来较长的时间才能显现。近期的调查和研究有如下发现。
留守儿童与父母呈现长时期分离状态。在四川某县的调查表明,留守儿童父母一年回家一次的有41.3%,两年以及两年以上回家一次的则占58.7%。留守儿童在乡村也常常是“流动”的,留守儿童有比较高的转学率。常常由于监护人的变动,儿童便流动于不同的村子、不同的家庭、不同的学校。只有部分文化程度比较高、比较年轻的外出打工的父母亲比较重视子女的教育和发展,会主动与学校沟通,重视子女发展的关键时期,例如升学或青春期。而大多数家长,即使农忙季节或过节回乡,也不主动与学校沟通。
外出打工者与留守老人和儿童的沟通与团聚相处时间主要取决于其收入。外出打工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家庭,打工者回老家照应儿童和老人的机会多一些,越是贫困者,出外挣钱少的农民工回农村照顾老人和孩子的机会越少。同时,我们发现,农民是否外出打工,主要取决于机会成本和在农村社会所处的阶层。乡村干部大多在县城和镇上居住,并且有稳定的生计,例如开铺子经商,他们的妻子、孩子是很少外出的(除了子女读书外出)。可以看出,除非是升学和参军,绝大多数农村人口,只要有基本的生活和生计保障,是不会抛家离子外出打工的。
恶性循环的当代民工生涯。农民工子女的教育获得与农民工的身份、职业、收入、生计模式、家庭核心成员流动、聚散以及生命周期密切相关,在农民工及子女的流动生涯中,常常享受不到适合于他们的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资源。
留守老人的养老问题由在城市生存困难、劳动力逐渐丧失的返回家乡的新一代“中老年”来承担,同时开始新的一轮“隔代抚养”。周而复始,农民的家庭始终是承受着人户分离、亲子分离、委托抚养的困难。如下图所示。
三、超越教育的教育公共服务
将生命周期引入贫困分析和反贫困的政策研究,特别提出在贫困人群的生命阶段的“前期干预”或“上游干预”是非常必要的。所谓生命周期,是指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全部生命历程中所经历的有明显不同的经济和社会特征的阶段。人的生命周期各阶段是相互联系的,每一阶段有不同的需要。前一阶段对后一阶段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和决定作用。
教育,在农民工家庭未来生计和发展中,关系到农民工家庭的命运,是最重要的人力资本,是典型的“上游干预”。因此,教育的质量和公平性直接关系到未来的农民工的生存和发展,是避免贫困、降低家庭风险和脆弱性的重要手段。目前,在教育阶段,留守儿童亲子分离以及过早的学校寄宿生活带来的情感和心理问题,流动儿童教育的边缘化、隔离化、低质量的问题,农民工家庭以及子女终身游动于城乡间的身份困境和由此带来的教育及升学困境的问题,都要求我国针对农民工的公共教育服务要以农民工子女未来发展和家庭整体利益为出发点,倡导以人为本的教育公共服务模式,以满足农民工子女的基本需要,以避免对农民工及子女多方面的剥夺,形成贫困的代际传递。
从其他国家的经验来看,各国义务教育都承担着基于教育,又超越教育的多重社会功能和国家功能。许多国家把义务教育作为提升人力资本、解决种族与阶级冲突、促进社会融合的重要工具。2004年法国议会通过的《学校未来的导向与纲要法》提出,建立更为公正、开放和有效率的学校。其中,公正是要为全体学生提供个人成功和职业成功所需要的信心;效率,即高质量的学校,强调致力于提高与学生、家庭和国家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公共服务的质量。以义务教育为主体的教育公共服务,在我国城市化和和谐社会的建构进程中,也将扮演着更为重要的作用。
1、政府是农民工子女教育的最大责任方
根据2004年的调查,全国农民工平均年龄为28.6岁;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66%。我们知道,处于社会底层的从事体力劳动的家长与中产阶
级家长有着明显的不同。尽管关于底层劳动者家长的教育方面的特点和不足有各种研究和不同的解释,国外相关研究一致表明,子女培养方面的阶级差异性源于底层家长的隔绝生活,而这种“隔绝”状态与他们的物质、文化、社会资源的贫乏是相关的。相对于社会其他阶层,政府应该对农民工子女负担起更多的责任,以弥补因父母文化教育水平、职业、流动性、封闭性、贫困和脆弱性带来的子女教育的不足。
2、农民工子女的教育政策不能单就教育论教育,流动和分离是农民工家庭的基本特点,要联结农民工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一并考虑
目前指向农村的义务教育政策,更多的是“属地性”的经费补偿和办学条件改善,还没有更多地关注这些特殊利益群体的基本需要和未来发展。在我国城市化的过程中,农民工劳动力转移的特点是“人户分离”,由于户籍制度和工资制度的限制,他们的生命周期总是与乡村连接在一起的。农民工在城市的劳动所得不足以在劳动所在地赡养子女和老人,乡村负担着城市务工者的子女抚养、教育、老人赡养以及农民工本人的返乡养老的最后保障。家庭结构长期是不完整的,家庭核心成员是常常缺席的,在城乡流动中长期处在“远离亲情”的状况中。因此。农民工及子女的“流动性”和“分离性”是我国教育公共服务必须正视的现实。其中,要特别关注利益容易受损的儿童,特别是低幼儿童和女童。
3、教育等社会公共政策要以农民家庭结构正常化为底线和目标
这应该是现代社会人的基本需要和基本权利。不能简单地以寄宿制校舍兴建、入学率、生均经费或者每年人户分离的家庭收入增长或者寄回乡村的现金多少来衡量社会发展的效果。在以人为本的社会里,不能过度以农民工正常的家庭结构牺牲为代价,这种代价有多重内容:农民工夫妻的情感和性需要、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子需要、代际之间赡养需要以及天伦之乐的需要等。投资农村地区的本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创造更多的工作机会,保持乡村教育的活力和基本规模,有利于农民家庭结构的完整性,也有利于子女的教育和发展。调查显示,在农村,经济比较好的地方流动人群比较少,即使在贫困地区,凡是家庭中有一方在当地做基层干部或教师的,其家庭都是比较稳定的,很少有核心家庭成员出外流动打工。
4、根据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切实做出有利于儿童发展的选择
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21-0041-03
一、泮水村实地调查
泮水村位于衡南县西南边陲的湘江河畔,是衡南、祁东、常宁交界之地,也是衡南县最偏远的村落之一,交通不便,自然条件差,资源极为缺乏。近尾洲水电站坐落在泮水村,电站修建过程中泮水村大量的农用地和山林都被占用为建筑用地。由于近尾洲水电站的修建,近尾洲9个村65个组800多亩稻田被淹没,人均耕地最少的不到1分地。笔者分别两次对泮水村失地农民进行了调查,下面从年龄和学历构成以及土地征用、土地流转和就业等几个方面介绍失地农民的基本情况。
(一)样本的年龄和学历构成情况调查
受访者的平均年龄为41.39岁。20岁以下的有7人;20~30岁的有29人,30~40岁的有12人,40~50岁的有26人,50~60岁的有17人,60~70岁的有9人,70岁以上的有6人。其中60岁及以上的共有15人,约占调查样本的14%。
被调查者的学历结构:没上过学的不识字的失地农民约占样本比例的4%;小学文化水平的约占样本人数的28%;初中文化水平的约占样本人数的50%;高中(包括技校和职业高中)学历的约占样本比例的15%,而高中以上学历的受访者约占样本比例的3%。由此可知,泮水村的失地农民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初中学历者占比达到一半以上。
(二)关于土地征收情况调查
泮水村土地征收主要用于近尾洲水电站及其附属设施的修建,征地用途较为单一。20世纪80年代泮水村的征地多为零补偿。直到1993年才规定稻田、旱地、山林地、空歇地分别按7 000元/亩、4 500元/亩、3 000元/亩和2 000元/亩的标准对失地农民进行赔付。住宅地征用的补偿标准按房子的面积和材质来确定的,其中红砖房以120元/平方米,土坯房以60元~80元每平方米不等的价格赔付。在此基础上还给移民户划分宅基地,并解决他们的城镇居民户口。
在征地过程中对于失地农民的补偿方式大都采用货币补偿方式,除了大雅堂30户失地农民因为房屋和农用地全被征收,所以还享受了住房安置① 和户籍变更政策。
(三)关于失地农民就业情况的调查
在走访中我们对于失地农民的职业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目前务农的有26人,正常就业的有63人,其中在外地打工的有57人,而赋闲在家的有17人。外出务工人员中80%以上是临时工。男性失地农民主要从事的工种为建筑工、煤气配送、保安等工作。而女性失地农民外出务工一般都在加工制造厂的车间流水线上工作或者从事家政劳务工作。
从受访者的月工资情况来看,外出务工者中选择工资标准为800元以下的有2个人,工资标准在800元~1 000元的失地农民有8人,月工资在1 000元~2 000元的有14人,而选择工资标准为2 000元~3 000元的人数最多,有17人。工资标准在3 000元~4 000元的有8人,选择工资标准在4 000元~5 000元的有5人,月工资在5 000元以上的有3人。取各组数据中数,进行普通加权平均后计算出来的平均工资为约为2 417元。
在关于工作时间的调查中,外出务工者选择“工作时间在8~10”小时的人数最多,共有39人。还有6人选择工作时间在10~12个小时。而工作在8小时以内的人数为8人,另外有5人选择工作时间在12小时以上。
总体而言,失地农民多从事稳定性低、低技能、重体力、较长工时的工作。工作的可替代性强,作业风险也较大。
(四)关于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调查
结合回收的问卷和访问记录,我们发现被访问者中90%都购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被调查样本中购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有78%。移民户只有20%的人购买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有少数几位外出务工失地农民表示他们参保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在访问中,我们还特别关注了失地农民中的低保人群。从一名被访问的失地农民那里,我们了解到2011年该农民一共领取了960元低保救济金。对比泮水村和全国其他城市的农村低保标准(见表1):
从上表中我们不难看出,泮水村的农村低保标准远低于各大城市的农村低保标准。
二、失地农民面临的困境及原因分析
通过两次实地调查对泮水村失地农民的情况的了解,我们发现目前的泮水村失地农民生活现状存在一些明显的特征:
(一)分异现象较为严重
根据社会分层理论我们发现土地征用后泮水村失地农民的内部出现了分异现象。本文中以相对生活水平的变化作为衡量的标准,选取家庭的平均收入代表生活水平这一变量来分析失地农民的分异现象。
调查情况显示,生活水平上升的失地农民约占样本的56%,而收入维持稳定的失地农民约占样本的33%,收入下降的失地农民则占样本的11%。
分析出现失地农民分异现象的原因。部分泮水村失地农民相对生活水平变化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1)是否顺利实现再就业;(2)获得非农收入的能力;(3)社会保障是否完善。
(二)留守问题严峻
我们在开展调查的过程中一个特别深刻的感触就是,留守儿童和老人多。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自从土地被征收后,外出务工就成为了当地的一种趋势。原本土地拥有量就少,被征之后更是所剩无几,另谋生计势在必行。
大量年轻劳动力外出务工也带来了很多问题。其中留守儿童和老人问题最为突出。很多小孩从一出生就由爷爷奶奶抚养,由于缺乏父母的关爱和合理的家庭教育,导致小孩出现各种不健康的行为习惯,不仅影响孩子们的成长和发展,甚至会危及社会的安定。
留守老人的问题主要是在于心理困境。一是严重的自我否定。由于没有经济来源,在家庭事务中没有话语权,家庭地位下降。二是留守老人的精神压力较大。由于一家的主要经济收入者在外打工,而且从事的又都是一些比较辛苦比较危险的体力活,所以老人会比较担心。同时对于家里留守儿童的照顾也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的困扰与压力。
(三)生活保障不足
从调查的情况来看,失地农民交付一定比例的保费就可以享受的社会保障最主要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但这类保险的保障程度低。而关于失地农民就业培训、知识技能学习等非农产业的素质教育的保障措施几乎没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但受益面窄。失地农民主要的生活保障仍然是依靠家庭自保和亲戚间的互助完成,风险没有得到有效的转嫁,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不足。
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不足主要表现在: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最低保障标准偏低、其他的配套保障措施不全。
至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虽然相比于农村养老保险而言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保障又略高一些,但由于受益面窄,整个泮水村近1 200人,仅有34位享受低保的农民,受惠比例不到3%。
三、泮水村个案经验对解决中国失地农民问题的借鉴
失地农民是一个比农民更为弱势的群体。他们为中国的经济建设做出很大的牺牲。因此,我们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始终要坚持“效率和公平相互协调的原则”,力求实现整个社会的发展而不要把这些弱势群体扔下不管。从调查的结果来看,很大一部分失地农民因为文化程度低,长期从事农业生产且无其他非农技能,造成他们在其他工作岗位上的竞争劣势,加上适应能力弱或子女教育或身患疾病而生活在贫困中。鉴于泮水村失地农民的个案研究经验,笔者对解决中国失地农民问题的途径进行如下探索:
(一)利用计划与市场两种手段解决失地农民问题
从泮水村失地农民调查的资料来看,100%的失地农民都是依靠自己进入市场寻找再就业的机会,而他们的就业信息来源仅仅是亲戚、朋友或者同乡之间的交流。而依托熟人之间有限的信息来源不仅限制失地农民的工作地点,也局限了他们可选择的工种。政府处理失地农民就业问题如果偏向于选择由市场自行解决的话,将不利于失地农民的再就业实现。
至于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问题,要想完全依靠市场来解决既不合理也不现实。首先,大部分的失地农民没有能力为自己的生活提供全面的保障。再次,社会保障本是国家利用再分配来调节贫富差距的,所起的作用是为那些生活遇到困境的人们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因此,不能完全依赖市场,必要时需要运用国家调控手段。
从对泮水村的失地农民的情况来看,失地后,农民并没有因此而获得政府或村集体提供的生活保障,生活保障水平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因为在原有的社会保障水平下,来自土地的保障消失,而生活方式和生活环境的变化也导致邻里之间的互助保障弱化。同时由于失地农民从事的不再是传统农业活动,新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性质也导致他们面临的风险更大,因此,生活保障水平总体呈现下降的态势。
失地农民生活、就业问题都具有明显的社会性,处理不合理将会产生严重的社会影响。解决失地农民就业与生活保障问题要坚持统筹兼顾,打好“市场”和“计划”这两张牌,对于那些市场解决不了、而又关乎失地农民群体重大利益的问题,政府必须使用“计划”手段进行干预与管理,这样才能帮助失地农民这一弱势群体维护切身权益,帮助失地农民在城市立住脚、扎下根,更顺利地融入城市主流,共享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成果。
(二)健全完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
1.完善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对于生活水平处于贫困线以下的家庭而言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救助。从目前中国的情况来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受益人群还是局限在五保户和极个别的贫困户,受益面非常窄。泮水村的调查数据也显示,在总人口接近1 200人的村子里,享受低保补助的只有34人,这34人中还包括了全村所有的五保户。如此低的覆盖比例根本不能真正实现保障失地农民最低生活水平的目标。最低生活保障在帮助失地农民顺利度过角色转型有着重要的意义,该保障能缓冲他们的生存压力,使这部分人群不至于在生活困难时期处于无助的境地。因此,国家应该考虑为有需要的失地农民提供最低生活保障。
2.健全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截至2011年底,泮水村60岁以上的人口占全村人口总数的比例已经达到了31.9%,呈现了严重的老龄化现象。而在调查过程中,我们也了解到,有50.9%的被调查者表示目前最担忧的问题就是养老问题。在调查中我们也发现,泮水村失地农民的养老基本上是依赖家庭成员互助,由儿子完全承担为父辈养老的义务。但完全依靠家庭养老,会存在不少问题。一方面家庭经济的波动会给老人的养老带来影响,不利于维持其正常的生活状态。另一方面,养老费用作为家庭支出的一个重要部分也增加了作为晚辈的年轻失地农民的生活压力。因此,有必要建立适合失地农民实际情况的养老保险体系。可以在“新农保”的基础上增加其他类型的养老保障。建立适合失地农民的保障制度,要确定保障资金的筹集和缴纳,以期提高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水平,解决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还可以通过政府政策介入适当引入商业保险,采取团体险的形式投保,这样失地农民既能获取保费上的优待,又能得到较高水平的保障。
3.完善失地农民就业保障。建立完善失地农民就业保障制度对于实现失地农民顺利就业,帮助其快速走出生活困境有着重大的意义。据泮水村失地农民反映,在他们选择工作时遇到的困难有:就业信息不灵、就业渠道不畅、职业技能不足。其中就业信息不灵通是影响他们实现充分就业的主要原因。这三个问题导致失地农民闲置率较高,或者即便找到了工作再次失业的几率也很大。因此我们要针对失地农民的具体情况来做好相关的工作。首先,在征地之初相关部门就应该把就业保障纳入对失地农民的安置工作中,对符合条件可以进行招工安置的尽量实行招工安置,这样既满足用工需求也解除了失地农民的“失业”问题。其次,要加强对失地农民的就业指导。帮助他们获得就业信息,同时鼓励他们积极寻找就业途径。对于不同年龄不同学历的失地农民给予不同的转岗培训建议。对于一些创业的失地农民,应该利用农村金融系统给失地农民提供利率优惠的小额信贷,畅通他们的融资渠道。最后,应倡导社会企业积极吸纳失地农民工,可由村委向有用工需求的企业进行沟通,将职业技能培训与就业相结合,为企业提供适销对路的人力资源。
4.保障失地农民子女进城受教育的权利,提供公平合理的教育资源。失地农民子女的教育问题不容忽视。结合泮水村失地农民子女教育问题,笔者觉得我们应该从两个方面出发解决失地农民子女教育问题。一方面要打破限制失地农民子女随父母入城受教育的壁垒,提高接受农民工子女入学的相关学校的教学质量和教学环境。另一方面就是提高当地的教育水平。对于征地当地的教育资源应该加大投入力度。在农村的教师的任用上需要严格把关,对从事农村教育的人才要有一些硬性指标,比如对任职者的学历设置下限,以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并采取竞聘上岗年度考核制度。定期对从事农村教育的老师们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授课能力和心理辅导能力,为失地农民子女身心健康发展提供一定的帮助。
参考文献:
[1] 杨涛,施国庆.中国失地农民问题研究综述[J].社会科学研究,2006,(7).
长辛店中心小学成立于1998年,是由原长辛店镇所属的10所农村小学合并而成。学校位于永定河的西部,属于典型的城乡交界地带。从整个丰台区小学发展状况看,长辛店中心小学是丰台区经济相对落后地区的一所农村小学。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乡迁移和人口流动日益加剧,大量外地打工子弟学生开始涌入该校。目前,学校在校生1600人,其中打工子弟967人,约占总数的60%,本地农村子女471人,约占总数30%,另有10%为城镇居民子女。
城乡结合部是城市工业文明和乡村农业文明相互交织和冲突的特殊地带。一方面,这一区域中的学生迫切希望融入城市生活,但是由于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因素的影响,这些学生的发展和成长也受到了一定的限制;而且本地学生的生活水平普遍偏低,打工子弟家庭生活困难,家长大多从事个体劳动或体力工作,为生活奔波而无暇顾及子女教育及学业辅导。另一方面,家长对子女教育的投入不足,无论是教育经费投入还是时间、精力、文化等方面的投入都明显不足。另外,家长的文化素质普遍偏低,严重影响学生的家庭教育质量。
长辛店中心小学独特的地理位置引发的教育问题,正是在城市化这一独特的历史和现实背景下产生的;长辛店中心小学10年的成长历程也是城市化问题所引发的城镇中小学发展的一个缩影。虽然我国当前九年义务教育接近全面普及,但城乡教育质量依然存在巨大的差异,城乡边缘地区农村及外来打工子弟的义务教育问题已经成为提高基础教育质量的巨大瓶颈。学校由于接纳了大量打工子弟学生,给其教育教学工作带来了诸多意料不到的困难;学校独特的地域特点和生源特点已成为制约学校发展的重要变量。如何教育这些孩子,并探索城乡结合部公办学校的发展之路,从而在学生的成长和发展过程中担负起更重要的责任,成为学校亟须解决的问题。
二、培养现代公民――学校发展突破路径的选择
学校首先利用SWOT分析方法,对学校的优势(strength)、劣势(weakness)、机会(opportunity)、威胁(threat)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根据学校现有的条件和面临的问题,在集体协商和讨论的前提下,选定了将现代公民教育作为学校的战略发展目标。力图以现代公民教育为办学方向,发挥学校办学优势,为城乡结合处公办学校的特色发展作出典范的探索。
学校将现代公民教育作为战略发展目标,主要出于三个方面的考虑。
首先,学校目前半数以上的学生是外来打工子弟,流动儿童的教育是当前学校面临的最大问题。这些流动儿童的父母教育和经济水平相对较低,一般无暇顾及孩子的教育问题,因此,保证学生的健康、安全,能够获得基本的社会公民意识和技能是学校办学最根本的目标。在保证每个学生的学业成绩都能达到基本要求的基础上,重点的工作是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帮助这些弱势、边缘群体的孩子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才。
围绕这一规划,学校树立了“和谐、健康、快乐、进步”的办学理念,将学生的健康、快乐、人格健全放在第一位,使他们具备公民素养,并能适应和融入现代社会生活,通过公民意识和公民能力的形成,为将来的学业和社会生活打下坚实的基础。
其次,从内涵上来说,公民教育主要包括公民的思想教育,公民的民主、法律和政治素质的教育和培养,公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教育和智能素质的培养,公民日常生活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生活素质、健康向上的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的教育和培养。这些教育的组成与已有的教育目的和社会、社区、家庭对学生的基本要求是吻合的,也就是说,它是城乡结合部家庭的教育要求和城市、社会、国家的教育目标的亲和性和一致性的选择。这就为教育目标的实现和途径的选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最后,建设和谐社会必须在全社会造就大量的具备公民意识、公民道德、有相关知识和能力的合格公民。只有在社会成员真正成为公民,并按照公民的要求参与社会生活的情况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才能获得稳固的基础。公民间只有建立一种彼此谅解和公认的意识和行为方式,才会有助于抑制人们的逐利冲动,有助于缓和激烈的竞争和利益冲突,促进争端的理性解决,有助于建立互信和合作的社会风气,增强国民的内聚力和国家的团结稳定。因此,公民教育对于更高层面的教育目标的实现是一种奠基性的工作。
根据这一战略设计,学校根据自身的情况对公民教育的基本内涵和现代社会对公民素养的基本要求等内在需求进行了适用性的思考和改造,并结合国内外公民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具体情况,根据学校现有的基础和办学理念,将学校的“现代公民教育”的基本内容分为五个方面。
第一,现代公民意识教育。主要包含七个方面的内涵:民主意识、法治意识、参与意识、合作意识、尊重意识、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
(1)民主意识包括个人权力维护意识、平等协商意识和主人翁意识。(2)法治意识主要是知法、懂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3)参与意识是指增强广泛参与学校、家庭、社会活动的意识。(4)合作意识是指提升学生的团队精神和协作互利意识。(5)尊重意识是指要求学生懂得尊重自我、尊重他人(隐私、情感、权利)。(6)责任意识是指培养学生的自我责任感,以及对所处家庭、集体及社会的责任感,明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所应承担责任的内容和标准。(7)诚信意识须从小抓起,要求学生从小养成诚实守信、不以谎言欺瞒师长或他人的习惯,在这样的习惯中懂得一诺千金的道理。
第二,核心价值观教育。学校将“和谐、健康、快乐、进步”作为统领学校的核心价值观和基本办学理念。和谐包括五个方面:管理者与教师、学生的和谐,人文素养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制度管理与人文管理的和谐,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的协调一致,教师发展与学生发展的和谐;健康包括教师和学生身心的健全发展;快乐包括教师能充分享受职业带来的幸福,学生能获得幸福的校园生活;进步是指以师生的共同发展提升学校的品位。
第三,行为规范教育。在行为规范教育方面,学校将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安全教育、环境教育三方面作为重点目标,借鉴新加坡公民教育的成果和经验,遵循“同心圆扩大法”原则,从学生个人开始,然后扩展到其周边环境和整个社会。
第四,基本知识与技能教育。包括四个方面内容:生活知识与技能、学习知识与技能、人际交往与沟通技能、信息收集与交流技能。现代社会不仅要求人有基本的生活和学习技能,还要求人在高度流动和信息化的社会生活中学会沟通、学会获取和分析信息。因此,学校在基本知识与技能的教育中,将人际交往和信息搜集能力作为基本技能的重要组成部分,保证学生在现代社会中具备完整的知识和技能。
第五,体育、艺术与心理健康教育。在体育方面,学校积极开展各项体育活动,不断提高两操一课的质量,保证学生的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根据学生体质健康检测标准,在保证两操一课质量的同时,积极开展各项体育活动。每学年分别举办学生春、秋季运动会、越野比赛、跳绳比赛、达标赛和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比赛,积极参加市区田径运动会和民族传统运动会、跳绳比赛、篮球比赛等。各项体育活动受到学生的广泛欢迎。其中,乒乓球在市级比赛中进入16强,训练水平较高且训练时间充足,已成为学校的特色和常规性体育项目。
艺术教育方面,管乐和书法训练成为学校艺术教育的突破口和特色项目。其中,管乐曾获市级比赛第二名,人员的选拔与培养已经形成梯队;写字教育工作已在师生中广泛开展。同时,相应的教师队伍稳定,具有一定的经验和水平。
心理健康教育方面,学校近几年专门建立了心理咨询室,配备了兼职心理教师,并开展了相应的个案辅导工作。学校通过多种途径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台、橱窗向同学们渗透心理健康意识,用看短片的方式,以及开设听故事寓道理、笑话闹翻天等栏目对学生进行正面引导。
三、渗透与综合――突破战略的实施模式
根据规划和学校优势资源、周边教育资源和学生现有的基础及个人特长,学校以现代公民教育为统筹,设定了以渗透型实施模式为主、与学校特色发展项目相融合、学校各项工作相配合的战略规划的实施体系。目前,主要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形成了富有特色的具体实施策略。
从宏观层面,构建现代公民意识支配下的校园管理制度和校园文化体系。
学校组建了现代公民教育领导小组,并将管理制度和管理行为的实行贯穿以现代公民素养的基本精神,以公正、民主、以人为本的基本理念作为管理的基础,并据此进行制度创新,建立相应的公民教育管理和运作机制。在校园文化上,从办学理念、学校形象、文化展示等各个方面渗透公民素养的基本文化要素和表达形式,以期通过文化的潜移默化形成整体的校园氛围。
在中观层面,学校主要从培养目标、公民教师队伍建设和公民教育评价体系三个方面入手,构建具有指导性和操作性的公民教育实施模式。
第一,以现代公民教育为统筹,制订各项工作渗透内容与培养目标。以现代公民教育的五项基本内容为参照,以各项工作自身的特点为载体,将五项基本内容分解后,确定渗透内容并制订相应的培养与训练目标,形成既统一而又各具特点的内容与目标体系。
第二,建立公民养成档案,组织科学的公民教育实践和评价体系。以公民养成档案或者卡片为载体,在档案袋中按照公民教育体系的构成分为五个维度,每个维度可以设定三个层次的教育目标,每个层次目标可以包括态度、情感、知识、技能或行为四个分支。通过表格式管理,在每个层次每个分支目标实现后给予肯定性评价,然后以肯定性评价达到的层级数量来确定公民教育总体目标的实现与否,并进行分级评定。
第三,加强公民教师队伍建设。在进行学生公民教育的过程中,同步培养具有现代公民意识的教师。只有具有现代公民意识的教师,才可能培养出具有现代公民意识和能力的学生。在这方面,首先注重意识先行,行为跟进,通过教师的思想意识和行为示范影响、教育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