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风险管理范文

时间:2023-11-10 11: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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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风险管理

篇1

企业作为以盈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其经营活动是通过一系列的合同的建立和履行来体现的。合同既是企业对外经营活动的联系纽带,也是企业获取经济效益的根本保证,因此,合同管理是企业整个经营管理工作的重点。企业的合同管理包括了从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违约处理、争议解决等全过程的管理活动,具有管理时间长、参与管理的机构和人员多、管理手段多样等特征,合同管理的全过程都存在着风险。企业的合同风险分为客观风险和主观风险,客观风险是指如自然灾害等客观原因导致的风险,主观风险是指如因合同订立有缺陷等主观原因导致的风险。客观风险通常是无法回避和控制的,但可以采取一定的方式进行风险分担,主观风险则一般可以通过采取一定的方法控制风险事故的发生,合同的风险管理就是针对主观风险的管理。采取相应措施建立并完善合同风险管理机制,避免因合同风险而给企业造成损失,是企业合同管理的一项核心工作。

一、企业合同风险的表现形式

企业的合同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合同主体风险。我国法律对不同行业的企业主体资格要求是不一样的,对大部分行业的企业来说除了要求取得营业执照外,并无特殊规定。但对如药品、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等行业的企业来说,则要求在取得营业执照前须取得相应批准证书或资质证书,并这些企业只能在其批准证书或资质证书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合同主体合格是企业签订合同的前提条件,否则会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企业势必会因此遭受一定的经济损失。

2.合同程序风险。我国法律对某些类型的合同规定了较为严格的审批程序,未经批准或办理审批手续的合同,同样不具有法律效力,例如中外合资企业合同必须经主管部门批准方能生效;建筑工程合同必须办理了规划审批并取得规划许可证等。如果没有办理批准或审批手续,将会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企业需要补办相应手续才能使合同生效,有些合同还会因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而额外发生一些费用。

3.合同内容风险。合同内容一般由合同条款和附属文件两部分构成,合同条款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附属文件主要包括双方约定的各种文字、图、表等资料。合同内容首先应做到完备,如果不完备,会出现某些条款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导致双方发生分歧而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其次应做到合同条款之间彼此一致,如果合同中各个条款相互之间的存在矛盾和逻辑错误,会导致双方对合同条款的认识发生争议,影响合同的顺利履行。

4.合同履行风险。合同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但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会出现各种意想不到的因素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有时也需要对合同进行修改或变更。修改或变更合同必须经过合同双方协商一致,擅自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变更,将影响合同目的的实现,给企业带来一定经济损失。

二、企业合同风险的成因分析

1.企业对合同风险的认识不足,合同风险管理的意识不强。我国合同制度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建立,至90年代末合同制度已经发展的较为完备和健全。企业通过在市场经济大潮中的磨炼,虽然对合同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得到提高,但企业普遍存在重视合同文本、轻视合同管理的现象,对合同风险的认识仍然不足,缺乏合同风险管理的机制和手段,使合同难以有效发挥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作用。

2.合同管理人员缺乏专业知识,综合素质不高。企业相互之间因在经营范围、实力、发展理念、管理水平、人员素质等方面存在的差异,合同管理的水平也各不相同,一般来说,规模较大的企业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较高而规模较小的企业相对较低。从企业内部来看,管理人员多数集中在工程技术等领域,专业合同管理人员所占的比重较低,这些合同管理人员缺乏合同、管理及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及相应的实践经验,难以对合同风险进行有效的管理。

3.合同风险管理制度不完善。企业的合同风险管理工作环节多、参与的机构和人员广,需要建立一个全面、完善、严谨的合同风险管理制度。合同风险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人员之间的职责划分不清,缺少相应激励和约束机制,使得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难以有效进行合同风险管理。

4.合同风险管理机制不健全,管理手段落后。企业内部普遍存在各个职能部门信息交流不够,合同风险管理机制运转不通畅,风险管理措施难以有效落实到位。在风险管理环节上往往侧重于合同履行前和履行后的管理,缺乏对合同履行中的风险管理,管理手段上大多是静态管理,缺少根据合同履行进展实时进行动态管理。

三、加强企业合同风险管理的举措

合同风险管理的目标就是按照合同内容的约定,实时检测合同完成的情况和纠正合同执行中的偏差,最终实现合同目的。为实现上述目标,企业除了要建立与完善合同管理的规章制度,设置合同管理机构并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采取多种方式不断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外,还应根据合同履行的进展分为事前管理、事中管理、事后管理三个环节,采用相应的措施对合同风险进行管理。

1.事前管理。是指企业在合同签订前,对合同进行策划和对风险管理手段进行选择。(1)合同策划。合同策划是企业根据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列出合同的重要条款和事项,并对这些重要条款和事项的可选方案进行分析,从中选出最适合、最安全的方案,从而确保能够签订一个完备有利的合同。合同策划需考虑的主要问题有:合同形式选择、合同中一些重要条件的确定、合同相关条款之间的协调等。(2)各相关合同之间的协调。企业有时需要签订数个彼此之间存在联系的合同,企业应对各个合同内容之间的相容性和一致性进行协调,防止各个合同在实际履行中出现失误,确保各个合同的履行能够有序、稳定、协调进行。(3)合同担保方式的采用。合同担保是指合同一方为确保合同的全面、完整履行,而要求合同对方提供的一种保证措施,我国《担保法》规定了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等五种担保方式。合同担保有助于规范各方的合同行为,形成良好的合同履行机制,是避免合同风险的有效方式,企业在订立合同时应根据合同性质选择采用相应的担保方式,可以有效预防合同风险。

2.事中风险管理。(1)设立合同管理专门人员,对合同履行进行跟踪管理。企业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人员,对合同的履行进行跟踪管理。合同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主要有:事先分析并掌握合同风险重点;发现合同履行中的漏洞、失误并及时向上级反馈;制作合同履行中的信函、会谈纪要等书面资料;及时地提供合同履行情况的报告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意见;做好与合同有关各方的沟通与协调,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2)建立合同管理的工作程序。企业应制定合同管理相应工作程序,使合同管理人员的行为能够有章可循。这些工作程序包括:文件的审批、签字程序;合同变更程序;付款的审查批准程序;合同有关问题的请示报告程序等。(3)充分运用合同所赋予的权力。企业应最大限度地利用合同赋予的权力,对合同一方的履约行为进行监督,如检查权、知情权、批准权等。通过行使上述权利,企业可以控制合同履行的期限、成本和质量,有效防范合同履行中的风险。(4)积极行使合同权利,避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合同在实际履行中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可能使合同的实际履行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一旦出现上述情况,企业应依照合同有关约定按期行使自己的权利,避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同时设法留存有关书面资料,为日后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做好准备。

3.事后风险管理。合同履行完毕后,企业的合同风险管理有以下几个方面:(1)索赔权的行使。索赔权有时在合同履行中就已经开始行使,此前没有行使索赔权的要在合同履行完毕后及时行使,避免因超过法律规定的保护时限而导致更大的损失。已经行使索赔权的,则要时刻关注索赔进展,积极进行交涉,必要时要及时采取法律手段。(2)合同资料的整理和保管。合同履行完毕后,企业应及时对合同及其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并妥善保管。合同资料在法律上不仅是重要的证据,而且也是具有一定价值的技术资料,如日后一旦出现法律或技术上的纠纷,将有助于企业避免损失或承担不必要的责任。(3)合同的总结评价。合同履行后,企业应对合同进行评价,总结合同风险管理的经验教训。将合同签订和执行过程中的利弊得失、经验教训总结出来,提出分析报告,作为以后合同风险管理的借鉴。通过不断总结经验,才能逐步提高管理水平,并培养出高水平的合同风险管理者。

参考文献:

[1]邹杰华:我国合同管理的对策研究.长春大学学报,2003,4:4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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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C93 文献标识码: A

1.EPC 合同内涵

EPC 合同也称为交钥匙合同,是近年来很多行业较为流行的项目管理模式。EPC 是一个源于美国工程界的固定短语,它是规划设计(Engineering )- 采购

(Procurement)- 施工(Constructiong)合同的英文缩写,是一种包括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和调试,直至竣工移交的总承包模式。

EPC 合同模式与过去那种等设计图纸全部完成之后再进行招标的传统的连续建设模式不同,在主体设计方案确定后,随着设计工作的进展,完成一部分分项工程的设计后,即对这一部分分项工程组织招标,进行施工。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一般都将工程的风险划分为业主的风险、承包商的风险、不可抗力风险。一般来说,在传统合同模式下,业主的风险大致包括:政治风险(如战争、军事等);社会风险(如罢工,内乱等);经济风险(如物价上涨,汇率波动等);法律风险(如立法的变更);外界(包括自然)风险等,其余风险由承包商承担,另外,出现不可抗力风险时,业主一般负担承包商的直接损失。但在EPC 合同下,上述传统合同模式中的外界(包括自然)风险,经济风险一般都要求承包商来承担,这样,项目的风险大部分转嫁给了承包商。

同时,EPC 合同的管理方式与传统的采用咨询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管理项目不同,业主对承包商的工作只应进行有限的控制,一般不进行干预,给予承包商较大的自。即使业主聘请了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主要处理的也只是工程进度与质量方面的问题,有时也授权其决定工期和费用的权利,但往往还要求得到业主的最终审查和批准。在监理工程师给出决定时,也不像要求咨询工程师那样,在合同中明文规定要“公正无偏”。

2.项目合同管理必须坚持的若干原则

2.1归口管理的原则

合同管理应采取经营部统一归口管理(物资采购合同物资部归口管理),其他业务部门分口管理的模式。经营部作为项目合同的统一管理部门,对项目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负有监督、检查和指导的职责。具体操作上,对项目合同实行分级、划块管理,各业务部门作为项目合同二级管理单位,负责本部门的合同签订和履行,并向经营部定期汇报有关合同的执行情况。这样,项目和所属各部门才能对合同的管理做到机构、人员、制度三落实,形成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

2.2主承办人负责制的原则

由项目经理或授权人确定一主承办人和一人或一人以上为副承办人参与项目合同的谈判工作。主承办人对自谈判起至合同履行完毕的全过程负责。

2.3合同审核会签的原则

合同签订前,主承办人应提交合同草案、商约对象的主体资格和资信等证明材料、询价单和采购活动报告单等资料,需用部门、经营部、财务部、分管经理按各自职责范围顺序审核。发现错误、遗漏或不妥时,应在审核意见书中予以明确并提出修改意见,主承办人修改后重新审核,交项目经理批准,项目经理或其授权委托人在合同书上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4合同备案的原则

主承办人负责对合同进行登录、统计、保管、例行报表。

2.5履约检查的原则

通过将履行情况与合同约定相比较,找出两者之间的差距,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3.项目合同管理的主要对策和经验

项目合同管理过程中,有许多做法经过实践验证,是符合项目实际,并且高效和实用的,现归纳总结如下:

3.1建立项目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

首先要建立项目合同管理的工作程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协调好各方面关系,使EPC合同的实施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按质量保证体系进行工作。其次还要建立文档系统。项目上要设专职或兼职的合同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各种合同资料和相关的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最后还要建立报告和行文制度。总承包商和业主、分包商之间的沟通都应该以书面形式进行,或以书面形式为最终依据。对在工程中合同双方的任何协商、意见、请示、指示都应落实在纸上,使工程活动有依有据。

3.2对分包商进行分类管理

根据对项目的重要性,将分包商分类为战略分包商、优先分包商、待定分包商、消极淘汰分包商、积极淘汰分包商和身份不明分包商。战略分包商和优先分包商是签订合同的重点对象。

3.3实行项目合同全过程管理

签订项目合同前要根据需要提出合同采购计划和签订申请,批准后洽谈、草签合同,再提报上来进行审批,签订合同后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督促履行,合同履行后办理结算手续,合同发生纠纷后,依法进行处理。注重履约全过程的情况变化,特别要掌握对自己不利的变化,及时对项目合同进行修改、变更、补充或中止和终止。

3.4严格进行项目合同交底

首先,应该由公司合同管理人员向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合同交底,全面陈述合同背景、合同工作范围、合同目标、合同执行要点及特殊情况处理。其次,项目负责人向项目部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并解答各职能部门提出的问题,形成书面交底记录。然后再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向其所属执行人员进行合同交底,陈述合同基本情况、本部门的合同责任及执行要点、合同风险防范措施等,并解答所属人员提出的问题。最后,各部门将交底情况反馈给经营部合同管理人员,由其对合同执行计划、合同管理程序、合同管理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形成合同管理文件,下发各执行人员,指导其活动。

3.5加强项目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提高管理综合素质,充实管理队伍,实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提高项目合同管理效果。

4项目合同管理常见的问题和建议

项目合同管理实践中有一些常见问题,值得警惕和反思,却也容易

让人忽视,列举如下:

4.1项目合同内容不够严谨

如合同文字不严谨,合同条款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等,容易发生岐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

最常见的合同缺陷是往往是漏掉违约责任,合同中只讲好话,不讲丑话,只讲正面的,不讲反面的,一旦发生违约,在合同中看不到违约如何处理的条款。

应对建议:(1)尽量采用本公司的合同文本。这样起点就高,就顺着自己公司的思路,有利于保护公司利益。(2)可由专人收集以前项目合同谈判中的例外,以及主要负责人、律师的意见,规定哪些条款变动可以接受,哪些可以谈判,哪些则绝对不能变动。在标准文本的基础上,可加入与特定供应商有关的内容。

4.2项目合同索赔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由于管理粗放以及长期受计划经济影响,合同索赔尚未引起员工高度重视,成本意识有待提高。

应对建议:(1)加强对各层次合同管理人员项目索赔的宣传、培训和教育。(2)重点研究国际工程合同与索赔案例,使合同管理部门成员认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重视合同和合同管理。(3)实践中,发挥有理、有利、有节的管理艺术,努力做到理解合同,活用契约,知可而为,持续改进,不留后患,寻求突破,争取多赢。

4.3疏于验收所致的质量问题,往往难以举证以致索赔无果

项目实践中,验收环节往往非常薄弱,由此导致的质量问题争议,项目方往

往难以举证以致索赔无果。

篇3

二、现阶段航天系统合同风险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一)航天系统管理人员缺乏相关的知识和认知

航天系统合同管理人员在制定合同的流程中所参与的过程太少,大多根据多年的经验而不是因地制宜的对合同进行签订,对当前项目合同缺乏经验,缺少实质性的认识。另外,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除了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其他相关工作者很少接触合同文本,导致大多数管理者不清楚合同流程,从而根据自己的想法对工程进行指导管理。在航天系统中一些小的项目很少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人员,没有根据工程对合同进行妥善保管,加上大多数航天企业并没有设立单独的合同管理体系,合同不单单是阅读一遍了事的,一份合同可以分解成多份,要由不同的人来参考。航天企业人员大多都是专业的科研人才、研究人才、行政管理人才,缺乏管理合同的专业人才。

(二)航天系统涉外合同中的风险

对于大多数外协合同中所需要采购的仪器以及仪器周边配套,没有精通仪器的专业人士进行分析,对合同约定中的不稳定性因素进行合理评估;对于外协加工、外协采购、劳务外协等合同的签署缺乏双方的认知度,存在盲目签订等风险度较大的弊病。

三、航天系统合同风险的防范

(一)对合同文本实行推广

合同是航天工程管理的科学指导和总结,有利于对双方行为进行规范。对于合同,整个航天体系自上而下都应认真了解、认真阅读,避免发生违背合同规定的事情。完善工程管理制度,坚持做到工程跟着合同实施的原则。

(二)确立专门的合同管理人员,并加强学习、提高素质

无论是中小企业或像航天企业这样的巨头,都应该设立专门合同管理人员,小至一人,大到设立一个分部。集中相应人才,并对相关人才实行培训,提高专业素养,杜绝缺少管理人才、或管理人才知识水平不高、素质过低等现象[4]。

(三)建立并完善外协合同签署管理制度和技术研发合同保密制度

一直以来,在企业外协合同以及采购合同签署过程中,存在着对所采购仪器操作不熟,缺乏相互认知以及盲目对对方信任。完善外协合同管理制度,确立以合同管理为中心,从根本上围绕提高企业效益和经济利益等目标来与国际接轨,建立科学、有效、合理化的对外合同签署制度。对涉外合同签署过程中出现的主观风险提高警惕,加强对合同的认知程度。在研发合同方面合理争取权益,委托方定时对对方进行必要检查,双方做到依照合同约定参与研究开发工作,并对研发成果保守相关技术秘密,并提前确立风险承担责任,以免技术开发失败造成较大损失[5]。

篇4

【关键词】 施工合同、合同管理、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X702 文献标识码:A

一、施工合同管理主要内容

(一)进度管理

施工进度管理是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按经审批的工程进度计划,采用适当的方法定期跟踪、检查工程实际进度状况,与计划进度对照、比较找出两者之间的偏差,并对产生偏差的各种因素及影响工程目标的程度进行分析与评估,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调整工程进度计划,使工程进度在计划执行中不断完善,直至按设定的工期目标(项目竣工)即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如期完成,或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增加工程造价的条件下提前完成。

合同工期确定后,工程施工进度控制的任务,就是根据进度目标确定实施方案,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控制和调整,以实现进度控制的目标,具体的讲,进度控制的任务是进行进度规划、进度控制和进度协调。

(二)质量管理

工程施工中的质量控制是合同履行中的重要环节。施工合同的质量控制涉及许多方面的因素,任何一个方面的缺陷和疏漏,都会使工程质量无法达到预期的标准。质量控制是在明确的质量目标条件下通过行动方案和资源配置的计划、实施、检查和监督来实现预期目标的过程。承包商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图纸质量等级以及工程师的指令认真施工,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要随时接受工程师对材料、设备、隐蔽工程、已竣工工程等质量的检查、验收与监督。

(三)合同价款管理

施工合同价款,是按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出来的,用以支付承包商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这是合同双方关心的核心问题之一。根据是否经过招投标,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分为两种情况: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与承包商根据招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依据审定的预(概)算书,由发包人与承包商在书面合同中约定。规定合同价款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工程价款的调整程序:承包商应当在合同约定的调整因素的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将其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发包人收到承包商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当合同规定的调整合同价款的情况发生后,承包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发包人,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调整报告,发包人可以根据有关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和调整的金额,并书面通知承包商。

二、施工合同风险管理

(一)施工合同管理风险来源分类

1.来自工程本身的风险

现代工程规模大,功能要求高,需要新技术,特殊的工艺,特殊的施工设备,工期紧迫。现场条件复杂,干扰因素多;施工技术难度大,特殊的自然环境,如场地狭小,地质条件复杂,气候条件恶劣;水电供应、建材供应不能保证等风险。

2.来自合同条款的风险

①合同工期。合同工期是否合理是承包商能否赢利的一项重要因素。

②合同类型。总价合同对于承包商来说,要承担较大的风险,如物价波动、气候条件恶劣、地质地基条件差及其他意外困难等。单价合同有利于减少投标阶段承包商因不能合理预见合同履行中可能发生的不确定因素而产生的风险。成本加酬金合同对承包商来说风险很小,但利润也相对较低。

③工程款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等支付时间及方式给承包商带来的风险。

④工程变更风险。作为承包商,工程变更直接影响其自身利益。

⑤合同条款不全面、不完善,文字不严密,致使合同本身存在漏洞或合同存在单方面约束性,双方责权不平等。合同内没有因第三方影响造成工期延误或经济损失的约定条款等。

3.来自承包商自身的风险

承包商的能力、资信、企业规模、管理水平、目标与动机、目前经营状况、过去同类工程经验、企业经营战略等。承包商的施工工艺、施工技术、设备水平等是否能满足工程建设项目的要求;承包商报价风险,报价太高可能失去中标机会,报价太低可能赔本或废标;承包商的资金风险,资金是否雄厚,如果承包商没有一定的资金储备,可能在建筑市场立足较难。

4.来自发包人方面的风险

来自发包人的风险主要有:发包人的资质信誉风险,发包人的注册资本、建设期资金渠道、银行贷款的条件、经济状况以及以往的经营状况、履约能力、管理水平和能力,发包人的目标和动机,期望对工程管理的介入深度、涉及诉讼的情况、发包人对承包商的信任程度,发包人对工程的质量和工期要求等。

5.来自经济、自然方面的风险

经济方面的风险主要有:要素市场价格的浮动,如劳动力、材料设备市场价格上涨,直接增加成本;由业主供应的设备或材料质量不合格或供应不及时;通货膨胀、汇率调整、工资和物价上涨等。物价和货币风险在承包工程中经常出现,而且影响很大。

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时可能带来承包商的风险。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雹;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

(二)施工合同风险防范措施

对于承包商,在任何一份工程施工合同中,问题和风险总是存在的,除了成本加酬金合同不承担风险,没有绝对完美和双方责权利关系绝对平衡的合同。对分析出来的合同风险必须认真研究对策,任何承包商都不能忽视合同风险防范。

1.研究招标文件,确定是否投标

投标之前,承包商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深入研究和全面分析,正确理解招标文件,吃透发包人意图和要求,进行招标文件的总体检查,包括文件的完备性,工程招标的法律条件,然后分三部分进行全面分析:

①招标条件分析。分析的对象是投标人须知,通过分析不仅掌握招标过程和各项要求,对投标报价工作作出具体安排,而且要了解投标风险。

②工程技术文件分析。即详细勘察现场,进行图纸会审,工程量复核,图纸和规范中的问题分析。在此基础上进行材料、设备的分析,作实施方案,进行询价。

③合同文本分析。分析的对象是合同协议书和合同条件。重点分析合同范围、类型、合同工期、质量、支付方式、违约、索赔、争议处理等合同条款。

仔细研究和分析招标文件后,认真分析自身的情况:本公司的优势和劣势、技术水平、施工力量、资金状况、同类工程经验、现有的在施工程数量等。调查了解发包人的资信状况,系统调查该工程投资主体及资金到位率等诸多方面情况,明确参加投标的目的,然后分析中标可能性的影响因素,根据本单位施工经验及人员、设备、资金、战略等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投标。

建筑市场是买方市场,投标报价的竞争异常激烈,承包商或多或少地存在着经营状况不饱满的情况,选择投标与否的余地很小。一般情况下,只要接到业主的投标邀请,承包商都积极响应参加投标。这主要是基于四种考虑:第一,参加投标项目多,自然中标机会也多;第二,经常参加投标,在公众面前出现的机会也多,起到了广告宣传的作用;第三,通过参加投标,积累经验,掌握市场行情,收集信息,了解竞争对手的惯用策略;第四,承包商拒绝业主的投标邀请,有可能破坏信誉度,从而失去收到投标邀请的机会。

2.认真编制投标书

承包商要尽可能在投标书中做出响应投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根据发包人提出的要求,制定投标策略,以减少合同签订后履约的风险。投标书中尤其注意施工工期的承诺要切合实际。工期短、造价低、质量好是人们对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提出的三大基本要求。缩短施工工期可以降低施工企业经常性的实际支出,从而降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但合同一经签订,施工企业就要按期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但是在施工过程中有许多不可预见的因素,影响施工生产,给履约带来种种困难。若不能按期完成,就要受到违约处罚,影响施工企业的信誉,给企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在编制标书时,不要为了中标而编标,不顾工程中标后的投入代价有多大,任意承诺提前工期,给今后施工生产保工期造成压力。致使企业为了确保能按期完成施工任务,不计成本保工期,扩大了成本的开支,使本该盈利的工程变成亏损项目。对多数工程来说,合同中一般规定对提前完工工程项目,有奖励,若能提前完成工程施工任务,不但节约了投入,而且还能得到甲方的奖励,取得名利双收的功效。

3.依法签订合同

《合同法》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的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对合同的约定内容的法律作用也越来越被当事人所重视。涉及施工阶段的法律、法规是保护工程承发包双方利益的法律依据。承包商只有熟悉和掌握这些法律法规,才能加强用法律保护自己利益的意识,有效依法控制工程风险。

4.使用国家标准合同文本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内容完整,条款齐全,双方责任明确、平衡,风险较小,对一些不可避免的风险,分担比较公正合理。双方应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结合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合同条款认真研究,逐条推敲。除执行通用条款外,对工程的一些具体要求在专用条款内约定。要特别注意合同用语的严密性,不能使用“争取”等不规范用语,前后条款不能互相矛盾或相互否定。各项约定都必须非常具体。例如:一方面是具体开工条件方面的约定。由发包人完成的施工场地“三通一平”,应写明水、电、电讯等管线接至的地点,接通的时间和要求;道路的起止地点,开通的时间、路面的要求;施工场地的面积和应达到的平整程度等要求以及影响开工的责任等,如果由于发包方的原因导致承包方不能如期开工,则工期顺延。另一方面是合同价款的约定。如果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必须把风险范围约定清楚。如建筑规模扩大,装饰水平提高,主要材料价格超过合同价款内相应价格一定幅度因素,不包括在风险范围内,在合同条款中必须注明:应当把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约定清楚。约定方法可采用系数法,即以合同价款为基础,确定一个百分比率,作为计算风险费用的方法。也可采用绝对值法,如将风险费用定为若干万元;对于风险范围以外的风险费用,应约定调整办法。如遇设计有重大变更,采用原合同造价的计算方法调整,主要材料价格变动超过合同价款内相应价格一定幅度时,采用超过部分按实调整方法等。通过合同谈判,使发包方和承包方清楚地认识到各自在施工合同中承担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并对工程风险通过合同条款在合同双方之间进行合理分配。

5.建立信用担保制度

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发包人和承包商是平等的法律关系,因此在建立信用担保制度时必须遵循对等原则,即发包人和承包商必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担保,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借口在自己不提供信用担保时要求对方提供信用担保。

6.通过购买工程保险转移风险

工程保险是承包商转移风险的一种重要手段。当出现保险范围内的风险,造成财务损失时,承包商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以获得一定数量的赔偿。一般在招标文件中,发包人都已指定承包商投保的种类,并在工程开工后就承包商的保险作出审查和批准。通常承包工程保险有:工程一切险;施工设备保险;第三方责任险;人身伤亡保险等。承包商应充分了解这些保险所保的风险范围、保险金计算、赔偿方法、程序、赔偿额等详细情况。

7.承包商可以将一些风险大的分项工程分包出去,向分包商转嫁风险。或建立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共同承担风险等。

综上所述,要控制和防范施工合同风险,就一定要熟悉和掌握工程合同有关的法律法规:深入研究和全面分析招标文件,把标书做到最优,合同报价最合理:加强合同谈判,签订完善的施工合同:掌握要素市场的价格动态:在执行合同的全过程中,加强合同管理和分析工程风险:推行索赔制度:管好分包商减少风险事件。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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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主泵 风险管理

反应堆冷却剂泵又称主泵,被称之为核电厂的心脏。主泵技术复杂且要求高,涵盖了机械、水力、材料、力学、电气、仪控等多个专业领域,国产化难度很大。主泵合同从签订至合同完结,整个执行阶段涵盖了设计、制造、试验、交货及现场调试等工作,按照目前两个机组的合同统计,整个流程大概要持续4-5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技术复杂、执行周期较长且合同金额巨大的主泵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较多问题,影响项目进度,如何提升主泵的项目管理水平,可尝试风险管理的模式。

一、风险管理的介绍

风险是一种不确定的事件或者条件,如果发生会对项目造成负面影响。项目风险管理包含了风险管理规划、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应对规划和风险监控等过程。项目风险管理目标就是识别风险,实现对风险及不利因素的管控,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及风险对项目冲击。其中风险管理规划主要是对项目风险管理的目的进行明确,并对如何进行风险管理过程进行详细设计和安排。风险识别是指对项目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确定因素、事件进行分析,对潜在影响项目进展的事件明确。风险分析包含了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其中对已经识别的风险影响、类别及发生可能性大小进行评估,并对风险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量化定级。风险应对规划是对识别、分析后的风险制定对应解决措施或应对方案,以减少对项目造成的不利影响。风险监控是指风险的发展变化进行监测,识别新风险,同时跟踪已有统计风险。

二、主泵风险管理介绍

结合主泵设备及合同的特点,执行过程中出现风险因素较多且概率大,本人曾经参与了福方两个项目的主泵合同管理,期间出现了较多项目问题,影响了设备交货。现结合项目执行情况就如何进行风险管理做下简要分析。

(一)主泵风险管理规划

就是制定主泵合同风险管理的总策划。首先主泵合同最需要关注的是质量和进度,所以主泵合同风险管理规划的目的是减少风险对这两项的影响,确保满足项目需求。根据这个目标定义主泵风险管理人员,明确相关人员职责。而后选择主泵合同风险分析方法,以及主泵合同风险的评判标准。制定风险应对解决措施或预案,根据项目的执行周期,确定如何进行主泵风险监控、跟踪工作。主泵风险规划可以结合主泵前期项目的执行情况以及厂家的供货情况统筹考虑。

(二)主泵的风险识别

在主泵合同执行整个流程中查找影响主泵质量及进度的风险项。这个过程首先要收集项目相关的信息和数据,而后针对收集的信息进行分析和评估以查找风险,分析常用的方法包含了信息收集法、风险核对表法、情景分析法、因果图法等。主泵合同风险是与合同执行的项目环境因素密不可分的,环境因素不同风险也会存在不同。对于与前期项目类似或项目环境相近的合同,识别风险可以依据以往合同经验。结合曾参与的福方主泵合同项目执行,出现的最大的问题就是进度延误,影响进度的风险主要包含了厂家产能问题、国内厂家技术不足、设计存在的不足、重要部件制造、主泵试验等。

(三)主泵的风险分析

首先进行定性分析,以评估风险的概率及影响,因以往主泵合同经验中涉及现已识别风险信息较少,风险概率和影响的确定可以通过熟悉主泵合同环境因素或有相关经验的项目人员实现,定性分析可以通过定级来体现。而后进行定量分析,就是要量化风险概率和影响的大小。如上所述的风险,结合执行主泵项目的实际情况,其分析后的风险情况如下:

厂家产能问题:概率小(≤30%);影响大(进展偏差>60天);国内厂家技术不足:概率中(30%-60%);影响大(进展偏差>60天);设计存在的不足:概率小(≤30%);影响一般(进展偏差30-60天);重要部件制造:概率中(30%-60%);影响一般(进展偏差30-60天);主泵试验:概率大(30%-60%);影响小(进展偏差≤30天)。

综合以上分析,可以对主泵的风险等级评判进而进行风险优先排序。

(四)主泵风险应对规划

包含了风险应对计划制定,风险应对方法确定,以及各项资源的分配。以上主泵的风险经过分析后,等级排序如下:国内厂家技术不足、重要部件的制造、厂家产能问题、主泵试验、设计存在的不足。参照这个排序,制定了下面的主泵风险初步规划方案:

国内厂家技术不足:协调国外主泵设计方加快主泵技术转让,并制定国内主泵厂家的设计培训方案。制定不同层级的协调机制;

重要部件制造:要求厂家及早制定部件的技术方案、进度计划,并严格审查。定期核查制造进度与计划的匹配度。可以通过定期会议推动检查;

厂家产能问题:要求厂家及早启动部件开工,预留充足的制造时间。根据此风险影响程度,提请不同层级领导协调;

主泵试验:要求厂家制定试验风险预案,做好备件和人员准备;

设计存在的不足:组织有关专家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参照以往设计经验进行改进。

(五)主泵风险监控

就是掌握风险变化情况,实时了解风险动态,及时制定应对方案,确保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文中讨论的主泵风险状态并不是不变的,同时可能会产生新的风险,所以要建立L险的跟踪机制,实施风险定期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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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71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国际贸易现状和贸易融资

我国自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对外商品贸易的数量及范围迅速扩大。2011年商品贸易总额达到36420亿美元,位居世界第二位,仅次于美国;其中商品贸易出口额突破18986亿美元,位居世界第一位。同时,我们也注意到自从2008年世界经济危机发生以来,我国商品贸易出口面临传统出口市场需求萎缩、贸易利润下降、商品交易收汇风险加大等不利局面。

过去几年中,我国出口企业订单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外需下降,究其原因大致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一种是进口商实际需求的下降,即由于目前西方主要发达国家经济陷入困境,使其生产和消费市场萎缩,导致总需求萎缩和我国出口企业订单下降;另一种则是融资问题导致的有效需求下降,即境外银行由于流动性紧张和“去杠杆化”的需要,缩减了对其客户的授信额度,同时融资成本更高、标准更严、条件更苛刻,导致进口商难以负担,只能中断贸易。如原本采用银行信用证结算方式的贸易,因进口商银行缩减了其授信额度,要求改为赊销(O/A)或远期付款交单(D/P)结算方式,在这种结算方式下出口商需占押资金并承担进口商的信用风险,直接导致我国出口企业有单不愿接、不敢接的情况发生。

贸易融资,是指在商品交易中,银行运用结构性短期融资工具,基于商品交易中的存货、预付款、应收账款等资产的融资。从广义上来讲,包括出口信贷在内的各种为贸易提供的融资均属于贸易融资,而狭义的、传统意义上的贸易融资指银行依托办理汇款、托收、信用证、保函等各种贸易结算业务,为客户提供的表内资金融通和表外信用融通,其中表内资金融通包括打包贷款、出口押汇、应收账款购买、保理、福费廷、出口商业发票贴现、进口押汇、各类代付等,表外信用融通包括开立信用证、提货担保和各种保函等。

2特定合同保险和特定合同保险贸易融资

特定合同保险属于短期信用保险,是专为支持中国出口企业而设。它承保企业某一特定出口合同的收汇风险,适用于较大金额的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出口及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特定合同保险贸易融资业务,是指出口商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并将赔款权益转让给银行后,银行向其提供出口贸易融资。在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根据《赔款转让协议》的规定,将按照保险单规定理赔后应付给出口商的赔款直接全额支付给融资银行的业务。

特定合同保险贸易融资不同于一般短期信用保险融资,其具有以下特点和优势:

特定合同贸易融资并不局限于单纯产品出口贸易,也同样适用于工程承包项目;

融资期限较长。最长可以达到720天,是所有短期信用保险产品中期限最长的。一般短期信用保险的保障信用期限在一年以内,因此特定合同保险融资特别适合工程建设项目的过桥融资;

还款担保要求较低。企业担保也是可供选择的担保条件,大大降低了融资担保的要求和门槛;

量身定做承保方案。根据每一单出口合同的具体情况,设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支付条件灵活。可以是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D/P)、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D/A)或赊销(Open Account,OA)等。尤其是赊销(O/A)或远期付款交单(D/P)结算方式,大大降低了进口商的付款负担,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合同签约的可能性;

便于更具针对性地锁定风险,特别方便出口企业开发新市场。

融资手续相对于流动资金贷款等简便易行,加快了资金周转速度,改善企业财务状况,扩大企业经营能力;

可以提前办理外汇结汇,规避汇率风险;

赔偿比例由企业自由选择;

3特定合同保险融资的流程

出口商如要实现特定合同保险融资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和流程,以下几点简要描述了基本流程以及注意事项:

3.1出口商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商谈投保事宜,获得买方信用限额后,提出就该买方的出口的融资需求。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通常根据买方的三年财务报表核定买方信用限额,并对限额内的逐笔业务进行承保;

3.2出口商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选择融资银行,然后就《赔款转让协议》和融资银行洽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出口商、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和融资银行三方签订《赔款转让协议》;

3.3出口商和买方签署商务合同,并就该合同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投保特定合同保险。该商务合同要求买方至少向出口商支付一定比例以上的预付款,其余款项属于应付账款;此外,买方为应收账款提供担保,该担保可以是银行保函或者第三方企业担保,并且需要得到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认可;

3.4出口商按照商务合同的要求进行履约,并按照交货进度、或工程量清单、或工程施工进度提交买方进行发票确认,得到经买方签字的发票确认证明(Invoice Verification Certificate,IVC);然后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申报并交纳保费,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向融资银行出具《承保通知书》;

3.5出口商向融资银行提交发票确认证明、《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承保情况通知书》及银行所需其他资料,申请办理特定合同保险融资贷款;

3.6应收账款到期收汇后归还融资银行贷款。如发生保单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定损核赔,根据保单条款及《赔款转让协议》规定向银行支付赔款。

特定合同保险项下贸易融资流程示意图

4特定合同保险贸易融资的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

特定合同保险融资是基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承保的特定合同保险项下的贸易融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包括商业风险和政治风险。商业风险来自于买家,包括:1.买方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2.买方违反商务合同项下对被保险人的付款义务且超过应付款日60天仍未付款;3.买方违反商务合同的约定,致使商务合同提前终止或无法履行。政治风险即国家风险,包括:1.买方所在国或地区政府颁布法律、法令、命令、条例或采取行政措施,禁止或限制买方以商务合同约定的货币或其他可自由兑换的货币履行商务合同项下对被保险人的付款义务;2.买方所在国或地区、项目所在国或地区政府颁布法律、法令、命令、条例或采取行政措施,禁止或限制买方根据商务合同进口货物或服务;3.买方所在国或地区、项目所在国或地区、付款须经过的第三国颁布延期付款令;4.买方所在国或地区、项目所在国或地区颁布法律、法令、命令、条例或采取行政措施,撤销已颁发给买方的许可证或者不批准已颁发的进口许可证有效期的展延,致使商务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5.买方所在国或地区、项目所在国或地区发生战争、武装冲突或暴乱,致使商务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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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工程项目;合同风险;合同风险管理

1.简介

合同管理指企业为了实现或者达到自己的一些目的,比如说经济目的,进而采取一定的措施,对双方合同的签订和应用进行合理的管理。作为相对企业重要内容,工程项目合同的管理与处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企业管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成功与否。为了保证公司的核心利益(经济利益),同时确保整个工程项目可以按预期进行,我们应该给予合同管理工作足够的重视[1]。

当前工程施工企业的管理水平都比较低,特别是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存在很多问题,如果不能合理的解决这些问题,它将阻碍公司的健康发展,甚至给公司带来风险和灾难。所以对于建设施工企业,必须加强重视工程项目合同风险管理的理念,提高工程项目抗风险的能力,此外,还应有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以确保整个工程项目可以顺利的完成,与此同时,确保公司的经济利益不受损害。

2、风险的概念

对于风险具体的概念,目前并没有统一的说法,1992年,美国曾这样定义项目风险,它是在事件进行过程中,由于不确定因素导致不确定事件发后并给整个工作带来的损失,或者不利影响[2],基本含义即基本损失的不确定性。此外,天津大学也对风险进行了定义,它于1995年将风险一分为二,狭义风险和广义风险。对于前者,就是指纯粹的风险,指在整工作过程中,不确定事件发生带来的损失,比如说经济损失或名誉影响等;对于广义风险,包含内容比较广泛,它指在特定的时间或者期间,在客观的情况下某种结果的发生与预期的差异程度,由于定义较为广泛,应用较多。从上述说法可以看出,狭义风险可以明确人们的具体工作。

3、风险的特征

①大多数情况下,我们所说的风险都是不好的结果,具有危险或带来损失。②风险不是发生了的,而是将要发生的,即在未来发生。③风险都是不确定的,当确定时,就不能称为风险了。④风险时时存在,不会以人的意愿而消失。⑤风险的存在主要取决于两个要素:未来环境状态和行动方案。⑥客观条改变化是造成风险的重要原因[3]。

4、工程项目合同风险

工程项目的构思、可行性研究和计划、目标设计都是建立在正常的、现实理想的技术、管理、状态和组织上的。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这些都有可能发生变化,在各个方面存在不确定性。这些变化可能会使最开始我们制定的实施计划,施工时间安排等等收到影响,以至于目标不可以实现。这些开始不可以确定的干扰因素,人们称为风险[4]。

1、工程项目合同风险的种类如下三类:

(1)由合同种类定义的风险。(2)合同缺陷导致的风险。(3)合同中明确规定的由一方承担的风险。

2、工程项目合同风险的成因[5]:

(1)承包方主动或被动放弃自己的权力。(2)在合同谈判和签时,没有专业、高效的谈判人员。(3)缺少科学、有效的风险控制方法。(4)对程序问题和时效问题不够重视。(5)不重视或者不擅长索赔工作。

5、工程项目合同风险管理

1、合同风险管理的概念。在学习和研究合同风险之前,我们需要知道何为合同风险。通常情况下,工程项目合同风险是指施工单位为了降低不确定事件给企业经济利益带来的损失,进行的项目施工过程中不确定因素,不确定事件的识别、评价等工作,以此实现降低风险的控制策略[6]。

2、工程项目合同风险识别方法。合同风险的具体识别方法有很多种,我们可以通过利用现有的资料数据等对施工中的工程进行风险识别;可以利用经验对现在的工程进行风险识别;可以采用专家访谈或问卷的形式,对项目风险进行识别。然而在具体的风险识别过程中,我们仅有思路还不够,我们还需要制定具体的风险识别方法或者策略,如目前应用较多的德尔菲法、头脑风暴法、情景分析法及面谈法等等[7]。

3、工程项目风险的应对策略。总结目前流行的风险识别策略,主要有风险回避、风险转移、风险自留、风险缓解和利用等几种。

(1)风险回避指主动放弃一些工程项目或者改变内一些工程内容,比如说工程量、单价、范围等,以此来减少风险带来的损失。(2)风险转移是将风险产生的损失转移给第三方,这种方式是没有根本上消除风险。风险转移方式很多,主要有出售给第三方、工程进行分包、采用工程保险与工程担保等形式。(3)风险缓解可以降低风险,故通常也称作风险减轻,它将工程项目中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利用某种手段降低,并将风险发生后带来的损失降低,以致可以接受,它是一种积极的方法。存在风险发生的概率以及风险发生后造成损失的严重程度降低到人们可以接受的范围。风险缓解措施是一种积极地风险处理手段[8]。(4)风险自留(也称风险接受)是企业把某些风险留给自己,由于不可避免且找不到有效的避险措施,或者可以找到,但是得不偿失,还可能是企业对风险的承受能力较好,有足够的经验,故不会非常恐惧,以风险来锻炼或者考核自己的应对风险能力。(5)风险利用是企业为实现经济利益,利用风险实现某种目的,比如经济目的等等。由于风险不确定,故风险带来的不一定是损失,还可能是利益,所以通过合理的风险管理措施,可以将风险化为机会,给公司增加经济水平[9]。

6、结论

本文从风险的基本概念着手,介绍了风险的特征,以此引出工程项目合同风险的定义,说明了工程项目合同风险的三种类型,即:由合同种类所定义的风险、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应由一方承担的风险、合同缺陷导致的风险,同时介绍了工程项目合同风险的特点。阐明了工程项目合同风险管理概念并说明了项目合同风险管理的作用。分析说明了当前比较流行的合同风险识别方法,如德尔菲法、头脑风暴法及情景分析法等,最后,鉴于合同风险的特点,介绍了目前比较多用的风险应对策略,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作者单位:西安石油大学经管学院)

参考文献

[1] 尹贻林,何红锋.工程合同管理[M].北京: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2] 万成涌.工程项目风险管理[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1.16:91~103

[3] 姜兴国,张尚编著.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理论与实务.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26~34

[4] 白均生.承包商施工合同风险及其防范[J].建筑经济.2011,(11):11~13

[5] 姜荣,建筑工程合同策划中的风险分析与防范[J].价值工程 2004,(02):19-20

[6] 林国学.项目投标及合同的风险管理[D],西安;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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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风险管理的目的有效实现,实践中,我们在合同风险防范方面采取了抓住关键环节,强化薄弱环节、兼顾一般环节的这种较为有效的控制方法,进行了合同风险跟踪控制与防范管理的初步探索与实践。

一、建立与完善合同风险防控专业化管理机构与配套制度

首先,为加强合同风险防控管理,我们建立了合同风险防控专业化管理组织机构,即在机关设立合同主管部门,并且配备具有经济法律专业背景的专职合同管理员,进行合同的风险防控管理。同时,在基层单位也相应配备经过基本合同承办专业培训,又具备相关理工或管理类专业背景的兼职合同承办员,配合合同承办单位和合同主管部门,具体履行合同实施过程中的风险防控职责,形成了梯次配备较为合理的合同风险防控管理组织机构和专业化风险防控人员网络。

其次,根据合同风险防控实际,制订了如《合同(信用)管理实施办法》、《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设备、软件资产管理办法》、《合同项目责任跟踪卡》等一系列合同风险防控配套管理制度,使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风险防控管理有了明确的制度依据。

二、根据不同类型合同的特点,分别进行专业化风险防控

基于对合同风险以预防控制为主,最大限度减少风险产生的指导思想,实践中,我们分别根据不同类型合同的不同特点,对其签订履行过程中的主要风险环节分类进行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与控制。

1. 风险防范管理前移,强化合同签约的前期风险论证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特别注意合同风险防控管理中的源头风险防控,即根据不同类型合同的不同特点,分类进行重点内容不同的风险前期论证,加强合同签约前期的风险防范力度。为此,我们专门成立了合同项目专业化论证组,旨在通过论证组内多部门、多学科专业化人员在签约前期,对对方资信、技术实力、产品或施工质量、履约能力等进行前期的综合分析与评价论证,把合同项目在签约前期的可能风险就尽可能地降低到最小的程度。

如在实践中,我们通过对采购合同项目全过程潜在风险环节的分析,确定其风险前期论证的重点内容为三个主要环节,即:(1)对方经营资信;(2)其产品质量;(3)交货能力。最终优选出信誉好、产品质量优、交货能力强的多个厂商作为备选供应厂商,以备将来从中进一步优选。

又如,通过对技术合同项目全过程中风险控制环节的分析,我们确定其风险前期论证的重点包括:(1)对方资信,其技术是否为其合法所有;(2)拟引进技术的适用可行性、先进完整性。最终选择数家作为技术转让的备选方。

再如,通过对工程合同项目全过程风险控制环节的分析,我们确定其风险前期论证的主要内容为:(1)对方施工资质;(2)对方技术人员素质和质量管理体系;(3)已竣工和在建工程项目质量情况。最终经综合分析与评价论证后,选择若干合格的备选施工单位。

2. 针对不同合同的履行特点,分类分别采取针对性防控措施

不同类型合同,其履行中的风险防控环节不同,采取的针对性防控措施亦有所不同。

如在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我们重点对物资验收环节进行风险防控管理。为此,我们规定必须由专业技术、质量监督、物资使用等部门组成的验收小组,才能进行物资的中间和最终验收,必要时还可随机抽样送检,防止不合格乃至假冒伪劣产品的流入,造成隐患和经济损失甚至事故的发生。

又如在技术合同履行过程中,主要是针对引进的技术能否达到约定质量技术指标这一关键环节进行风险防控管理,做到凡是正式引进的技术,均需先行安装试运行,对于试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经对方作相应改进后仍达不到约定主要质量技术指标的,不予出具验收通过报告,严把引进技术验收结算关。

再如在施工合同履行中,我们通过对施工中的主要风险环节,即:施工及建材质量、工程量大小、工程中间和最终验收环节加以严格的跟踪控制,发现问题立即采取相应防范措施,控制风险的发生或扩大,做到最大限度地维护我方合法权益。

3. 加大合同结算前审查力度,控制资金流出最后一关的潜在风险

不同类别的合同,其结算的依据不同,结算前的审查内容与防控环节也有所差异。

如在施工合同结算前审查所采取的具体风险防控措施为:结算前,为防止施工方虚报或重复计算工作量,先由专业技术部门会同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对拟结算的工程量进行核定、确认后,再由合同管理部门对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前的法律审查后,方可交由主管领导进行结算前审批,并办理相应的付款结算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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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决策、审批风险主要表现为未按照决策权限和决策程序的规定订立,没有经过联签、报审等手续。在对于合同决策与审批上,要保证决策与审批过程的合理性,如果难以保证决策与审查的有效,就会造成一系列合同决策与审批风险。合同决策与审批过程主要指合同制定者根据自身的计划、目标,对于合同标的及各种因素进行分析。在进行决策分析的过程中,对于合同进行审查与立意。合同决策与审批的过程,属于前合同事务,对于合同的继续修改与起草有着关键的意义。相关合同责任部门在进行决策与审批的过程中,要对于合同的缔约目的风险、变更风险进行高度的重视。合同缔约目的是合同制定的重要目标,也是合同的灵魂,如果合同不具有缔约目的,就不会存在相应的合同。在对于缔约目的表面理解上,缔约目的是合同起草的重要目的与任务,如果缔约目的不能保证有效性与正确性,合同后续的权利与义务的设定就不存在任何意义,再高质量的操作流程与规范也毫无用处,合同不具备应有的意义。

在对于缔约目的的思考上,要对于相关指导思想进行深入的了解与认识,并且深入的分析合同标的以及相关政策、环境的因素,保证合同的权利与义务的平衡,进而保证合同内容紧密的围绕缔约目的来开展,避免由于合同缔约目的的不合理,造成合同出现缺陷,造成一系列的合同风险。对于合同审批的过程中,如果合同审批工作难以保证有效性,就会造成合同出现后续的变更,进而造成一系列的变更风险的出现。在合同订立之后,由于社会环境以及各种自然因素的影响,合同会存在一定的变更。在制定合同的过程中,必须要经过各部门的层层审批,保证相关责任得到明确的分配,进而提高合同抵御变更风险的能力。在进行合同的起草与审批的过程中,只有保证合同制定的详尽与周密,才可以降低合同纠纷的发生机率,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

2.合同履行阶段的法律风险

合同履约风险即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形成的风险,在合同的履行中,对合同为落实管理,导致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问题,违反实际、全面履行合同的原则,对对方出现履行瑕疵时或有违约情况发生是反应不及时,没有采取有效的措施和进行控制和解决。在合同的履行阶段,主要存在着应发书函未发、签认确认没有及时办理、应有权力未行使以及相关资料的法律效力未得到足够重视几个主要风险。在进行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必要的书函及时发出,是保证合同管理工作有效落实的基础,也是对于合同进行履约的一个方法,是企业自我保护的重要措施。一旦在合同发生纠纷时,如果企业没有及时的发出应发书函,就会使得企业由于无法举证而造成败诉情况的发生。在合同履约的过程中,相关现场管理人员对于签认不够重视,使得日后发生纠纷时由于签认存在问题,难以保证企业取得足够的证据。合同法对于相关合同主体的权力进行了规定,双方如果不能有效的执行自身的权利,就会造成对方在履约的过程中,出现难以理清的一系列问题,不利于合同的顺利执行。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果不重视相关资料的法律效力,就会造成相关文书的缺失,各种法律文件不健全,对于日后合同纠纷处理的过程中,造成很大的影响。

二、合同管理风险防范措施

1.提高合同管理风险意识

合同风险防控,观念转变是主要,对法律意识和风险的认识。具体可采取以下措施:1.1聘请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对每一份拟签合同的合法性进行法律审查,以保证签订的所有合同的合法性。1.2严格规范合同签订审批管理流程,所有拟签合同在签订前,都要认真审查对方资信情况及确认合同将发生的费用支出是否符合公司及上级单位批准的预算规定;认真起草合同,确保合同基本要素的完整;确保每份合同在签订前都履行完联签、审批程序,对没有经过评审的合同,不得随意签订。

2.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建设

企业中合同管理制度的完善,是保障风险控制的关键所在。制定出完善的合同风险管理的相关规范,按照规范落实风险管理策略,对合同签订的流程、审批、登记等,建立完善的制度。针对制定的合约,应加强监督力度,采取动态监督模式,对合约纠纷问题,严格把关。对合同管理不断强化,从而将其做到明确部门、个人职责,并层次分明,程序规范化。使得合同的履行、签订、纠纷等都处于控制范围内,从避免合约纠纷事件的发生。

3.合同管理动态监控

合同管理过程可实施动态监控方式,防止合同管理风险,要不断加强对合同管理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在合同签订前,必须要对对方的资信状况、人权限、合约履行能力等进行全面调查,并对其合约履行中所存在的违约情况,履行瑕疵等情况,收集相关证据,并做出相关权利主张。合同终止履行后,可根据合同内容,要求对方对商业秘密保护,并履行通知、协助义务,对相关的资料、档案保持。以动态监控方法,使得合同管理规范化,从而营造良好环境。

4.合约纠纷应急管理

合约纠纷中的应急管理,是在风险已经出现后,所采取的紧急措施。在合同风险管理已经足够完善的情况下,所对合同复杂性和偶然性进行管理,而这是合同管理中,不可忽视的工作。当合同产生纠纷知识,可选择优化比较方法,从中选择最有利的方式,制定解决方案,准备材料,对解决纠纷做好充分的准备,同时,也许多对纠纷问题进行总结,吸取纠纷中的经验教训,为今后的合同管理提供宝贵的经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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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U723.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风险识别

合同中风险识别的关键是发现风险事件,找出风险症状,应当借鉴历史经验,事后评价的经验,对以前多个合同履行情况的历史资料对识别目前合同中的潜在风险具有特殊帮助,将综合性的风险分解为多层次的风险因素。大部分风险都可能会存在多个风险类别的识别特征,当出现这种情况时,我们必须从多个角度去解剖风险,找到有效的应对措施。常用的合同风险的识别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分解分析法

指复杂的事物分解为多个比较简单的事物,将大系统分解为具体的组成要素,从中分析可能存在的风险及潜在损失的威胁。合同风险可以根据来源分解为业主风险、技术风险、环境风险、资源风险及外部风险,具体方法这里不再展开。

2、流程图法

将项目按空间或时间顺序以若干个模块形式组成一个流程图,每一个模块中都标出各种潜在的风险,从而给风险管理者一个清晰具体的印象。该种方法强调根据不同的流程,对每一阶段和环节,逐个进行调查分析,找出风险存在的原因,从中发现潜在风险的威胁,分析风险发生后可能造成的损失和对合同履行过程造成的影响。

《合同发包管理程序》采购流程图1:

3、专家调查法

就是依靠专家的知识和经验对风险进行识别。

风险的识别方法还不止上述这些,就因使用较频繁的方法进行说明。风险识别要多种方法并用,将风险因素层层剖析,尽可能深入到最基本的风险单元,以明确风险的根本来源。

比如,昌江核电站MX子项汽轮发电机厂房,关于发电机定子吊装方式在合同技术标中,其引入、就位是利用吊装机具液压顶升系统(包括液压顶升塔、液压提升装置、轨道、吊装梁等)在汽机房4/A-6/A轴之间、11号轴线山墙外,对应发电机定子中心轴线上安装专用吊装架,然后在吊装架上铺设专用轨道顶升、平移到基础就位的方式。

因现场施工实际情况采取液压顶升方式安装风险过大,在操作过程中可行性分析。在2012年3月《施工组织总设计》专家评审会上经专家确定,发电机定子吊装采用两台行车的双小车并车后吊装就位,四只行车主钩下挂两根吊装梁,吊装梁与定子吊耳相连进行定子的引入、移位的方式。此方案的实施远优越于液压顶升系统的安装方式,降低了合同实施中的安装风险。

二、风险分类

1、来自业主方面的风险

在工程建设中,业主是指项目的所有者。来自业主方面的风险包括:业主利用其管理地位和起草合同的便利条件,在合同中把风险转嫁给承包人;业主违约、随便变更、错误行为和指令、非程序的干预工程;业主不能完成合同责任,如管理思路不当、不及时交付场地,不及时支付工程款等等。所有的这些都有可能给施工单位带来风险,造成工期拖延和成本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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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概述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乡建设速度的加快,我国施工企业之间的竞争不断加大。施工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双方商定的建设工程,明确相互的权利义务的协议。在实际施工建设的过程中,施工合同是建设的主要依据。但是我们知道施工的实际过程和理想的预期并不可能完全重合,在施工建设的过程中,存在着较多的不确定因素,不可避免的存在一些潜在的风险,因此如何在合同制定的过程中,进行有效的风险预期管理十分重要。另外,我们知道由于施工本身所具有的特性,在施工的过程中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索赔。对于一个施工企业来说,如何加强索赔管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是十分重要的,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索赔工作的有效运行是促进施工建设可持续发展的有效力量。

2 施工合同风险管理

2.1 工程施工可能存在的风险 第一,资金方面的风险。首先我们知道,市场经济有自身运行的规律,同时在市场经济的情况下,我国使用宏观调控政策对经济进行有效的干预和引导,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是综合考虑全局的情况下进行的政策改变,在这一过程中必然要牺牲一部分公司的利益。其次,任何公司在实施工程的过程中都面临着资金供应不足而带来的资金问题,业主支付能力较差,将直接导致在施工的过程中,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从而相关的计划不能按时落实,影响整个过程计划的有效实施。另外,要素市场价格的变动,也会导致在实施工程的过程中发生预期之外的风险,从而导致资金供应方面的问题。第二,工程方面的风险。工程本身由于各种物理条件的限制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首先我们知道作为一项工程,它必须要占有一定的用地,但是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业主提供的地质材料可能与实际的情况有出入,进而导致在施工的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同时,水文气象条件,台风、暴雨、高温等不可抗力的出现也会导致问题的出现。从另一角度来说,在制定施工合同的过程中,使用的技术不规范,对于技术的定位不明确。同时施工图纸乃至施工计划的整个规划并不具有较强的现实的可操作性。在施工实施的过程中,技术协调不到位,各个单位(单项)工程之间无法有效和谐的进行连接,也会导致在施工的过程中寸步难移。第三,管理方面的风险。工程的管理是工程有效实施的重大影响因素,在工程管理方面出现的问题将直接影响到工程的有效实施。管理方面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在部分工程投标的过程中,投标评审并不严格,盲目进行投标,从而导致在施工的过程中与预期的偏离较大,或者在投标的过程中,投标公司的团队对于工程建设没有总体大概较为精准的把握,都会影响未来工程的建设。其次,施工合同的制定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如果施工合同对双方利益的规定并不完善,存在着较多的漏洞和疏忽,那么将使承包人处于较为不利的地位。最后,管理方面的风险主要表现在合同体系的不健全。承包人本身并没有建立较强的合同承包体系,从而使合同在制定的过程中,无法进行有效的分析和判断,双方的利益并不明确,没有预期的对潜在的风险进行评估,从而出现各种问题。

2.2 施工合同的风险管理 第一,树立风险意识,强化合同管理。施工合同既是明确双方权益的法律文件,同时也是施工实施的总计划,是潜在问题和风险存在的主要依据。所以承包人在承包合同乃至进行投标准备的前期,就应该建立较强的风险意识,并结合以往的相关工程计划的实施情况对工程在实施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预期的判断和评估。学会从分析和管理的角度对文件合同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较为细致的分析和判断,从思想上建立较为健全的风险意识,健全风险的处理机制和风险的评估机制。第二,建立和健全企业合同管理体系。在工程实施的过程中,应该对工程的管理机构进行有效的建设和评估,根据工程计划实施的需要,进行完善的工程建设分工,明确各个管理单位的职能和权责,形成较为完善的监督管理体系,保障合同计划的有效实施和运行。第三,制定完善的施工合同。施工合同是潜在风险存在的主要依据,所以在施工的过程中,承包者应该根据施工合同,制定、明确施工的进程和总的计划,从而使工程建设有效的运行。

3 施工合同的索赔探究

对于施工合同的索赔,前人及相关学者已经进行了较强的理论探究,本文主要从笔者从事多年工程合同管理的角度,谈谈自己对于施工索赔的管窥之见。

第一,施工单位应该具有较强的索赔意识。在现阶段,工程索赔已经贯穿于施工建设的整个过程之中,在很多单位施工索赔是主要的经营策略之一,施工单位在施工的过程中只有树立较强的索赔意识,学会减少和转移施工的风险,才能切实的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达到利益的最大化。很多公司和单位的工程建设质量较高,但是利润却较少,部分原因就是没有建立较强的索赔意识。我们应该知道工程计划的实际实施和完成并不应该成为企业工程工作的完结,对于过程及后期的索赔应该给予较为专业的关注。设立较为专业的索赔团队或专员,对于违反合同中相关利益的事情进行相关的索赔,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公司利益。

第二,了解索赔的内容。索赔管理是合同主要内容的必要组成部分。所以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就应该对合同中的条款进行细致的分析。在工程实施的过程中,也应该以合同为依据,充分发挥合同的重要作用。对于合同中涉及索赔内容,相关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应该做到心中有数,从而在未来索赔的过程中,能够做到有理可据有法可依。

第三,把握索赔谈判的适当时机。在业主进行索赔谈判时,谈判时机的把握对于谈判的成功率具有重要的意义。如果在谈判的过程中,不对谈判的时间、阶段和地点进行正确的评估,那么很容易影响到未来谈判成功的几率。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管理者应该就工程实施的实际情况进行有效灵活的把握。索赔得在工程进行过程中及时进行,若是非施工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或费用增加,可以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事情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索赔通知书,并编报相关的报告,其内容主要说明事情发生的原因,拟索赔的事项。一般按合同规定,索赔事件应在发生后28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发出通知后的28天内提交相关的索赔报告和相应的支持性资料。现在执行的合同条款基本上都是参照FIDIC合同条款,本条款中对索赔的时间明确做了要求(当然具体的还要看双方合同条款中约定的),但不过一般过了索赔时间,就不再支持索赔事项了。所以应及时索赔,不能拖,并且要积累文字及影像资料以支持索赔事件的成立。

4 总结

施工合同是承包人生产经营管理的核心,它贯穿于企业管理的全过程。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有着十分密切关系。同时在施工的过程中,风险贯穿于项目的整个生命周期。所以在制定合同的过程中,应该对于合同中可能存在的潜在的风险给予较为深刻的关注。本文从施工合同的重要性入手,对于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相关的风险应对策略进行了一定的研究。同时就合同索赔的相关情况,结合自己近年来的合同管理经验,对索赔进行了粗略的论述。

参考文献:

[1]杨子清,苏祯,叶春兰,田惠珍,云江普.浅析水利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J].内蒙古水利,2011(02).

[2]杨海萍.浅谈建筑施工企业在项目施工阶段的成本控制[J].科技信息,2011(01).

[3]薛广厦.诌论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造价管理[J].科技致富向导,2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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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技术合同的特性

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义务的合同,包括技术开发合同(委托开发合和合作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四种合同,简称“四技”合同。与普通合同相比,它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性:

1.标的是无形资产

技术合同的标的是技术或与技术相关的行为,它是人类智力活动的成果,不同于一般的财产或劳务,属于无形资产。但它载体的表现形式可以是有形的,通常表现为技术资料、文档报告、图纸、样机等。

2.技术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技术合同是科研人员与县级以下政府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签订的合同。双方存在对等的权利义务关系,提供技术一方根据自身所掌握的科学技术知识、经验、信息为委托方完成项目研发任务或通过提供给委托方专利等特定技术成果的许可、使用、转让,而另一方为此支付相应的科研报酬。

3.项目风险高

科研合作受很多客观因素的影响,风险比较复杂,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研发失败的风险: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风险。(2)研发落后风险:竞争对手率先研发成功,而自己的研究尚未开展或进展了一部分。[1](3)研发无效风险:在技术合同履行中,因作为研究开发标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使我方研究失去意义。(4)不可抗力的风险。所谓不可抗力,在我国《民法通则》上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不可抗力主要包括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三种情形。在合作过程中若碰到自然灾害或者因国家政策或行业的要求发生了改变,而导致已进行的研究工作不符合新的规定,无法通过审批,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风险。

4.经济效益不可估量

技术合同是知识形态的商品通过市场进行交换的法律形式。[2]签订技术合同的根本目的是将已有和待开发的技术从理论研究领域投入应用领域,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反过来,高校通过获得企业的物资支持,建立稳定的教学和科研基地,充分发挥人才与学科优势,提高科技开发的实效,提高市场意识,效益意识,更有利于从市场上中了解技术需求,进而创造更多的利益。

二、技术合同的风险成因

1.科研人员法律意识淡薄

高校科研人员普遍法律意识淡薄,不重视合同签订,认为只要与对方口头谈判好就行,合同只是表面形式而已。更有甚者为争取到项目,认为与对方过于较真合同内容有伤和气,对方提出的条件科研人员往往是一味地迁就、妥协。因此科研人员不仔细斟酌合同条款,随意书写合同,造成不按格式文本填写、随意删减合同条款、合同文字表述不严谨、该约定的条款不做约定或约定过于笼统不具操作性等合同缺陷,所有这些都可能埋下合同纠纷的种种隐患,造成不良后果。

2.高校管理方式粗放

目前学校的科研评价体系中,看重的是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各类计划项目,看成果能否鉴定、获奖。看的数量和质量。横向项目在职称评定、职务晋升、人才培养几乎不起作用。正因为此,教师对横向课题积极性不高,为完成科研工作量随意忽弄,即便有参与横向合作的教师也有把横向科研看成是自己创收的途径,认为它是个人行为,与学校无关。这些定位的错误,认识的偏差与学校对横向课题不重视、粗放式地管理无不关系。大多数高校由于没有系统规范的横向课题的管理办法、管理流程,放任自流地管理方式导致在科研合作过程中出现或大或小的纠纷,损害科研人员及学校的利益。

三、技术合同法律风险的规避措施

1.规范化书写合同条款

规范书写合同是减少合同风险的首要环节。现对合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部版的技术开发合同为例)重点条款的注意事项做简要分析: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应尽可能体现技术特征,与技术合同类别相适应。技术合同四种类型的法律关系都是不同的,选择合同时不能张冠李戴,比如技术开发合同最重要的特点就是“新”,强调未知的技术,不能与技术服务,咨询合同相混淆,否则不利于在技术市场认定登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合同金额。合同金额必须确保大小写都填写。合同支付方式通常有一次总付和分期支付两种。最容易忽视的就是在分期付款里经常发现很多合同都写“提交XX之后付款”,这里之后到底是什么时候止没有明确的时间界限,由于语句表述的不精准造成的歧义就会使自身处于被动的地位,因此特别要精确付款日期的填写。

保密条款。保密条款目的是保护高校的技术秘密和企业的商业秘密。因为一旦信息泄露出去被竞争对手使用,双方将承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合作创新的本质将会被破坏。因此双方要公平理性地商定保密内容、保密人员、保密期限、泄密责任等内容。

成果归属及成果后续改进权利归属。一般情况下成果归完成方所有,由于技术成果的完成方一般都是学校,学校拥有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但是很多科研人员为了拿到项目向对方妥协而放弃了成果的所有权,这样做无疑会造成学校知识产权的流失。因此为了保护双方的利益,尽可能共享技术成果,而不是一味地放弃,同时也要明确利益分配方法以及使用权、转让权。在整个技术的开发过程中,双方都有可能有意无意地对某项技术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利归属也要事先做出约定,防止出现后期纠纷。

违约条款。损害赔偿与支付违约金是技术合同责任的主要方式。审查合同发现此条款常被很多科研人员忽略,有些是出于对合作方的充分信任或者想当然认为违约是小概率事件而不填写违约条款,有些则笼统地填写“X方违反本合同第X条规定,应当无条件支付违约金”或者“X方违反本合同第X条规定,应当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如果高校一旦违约,这样填写对高校是极为不利的。由于合同中无违约条款,此时赔偿的损失是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如项目研发投入金额)和可得利益损失(如企业利润),远远大于科研报酬。因此科研人员必须重视此条款的填写。违约金额度及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要根据合同中甲乙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技术风险因素及实际承担能力加以确定,防止巨额赔偿的出现,一般都不应超过合同金额。

风险责任条款。由于开发类合同受环境条件,科研人员知识水平等限制,其研究各阶段都包含了不确定性因素,呈现高风险性。笔者认为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的风险应由当事人共同承担,由于委托方或受托方单方原因造成的风险责任由过错方承担。

合同签署。技术合同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盖章才能生效。 在现实的操作过程中发现很多科研人员因不懂法律知识或者为了减少繁琐的程序以二级学院的名义签订合同,由于二级学院不具备法人资格,这些无效合同一旦引发纠纷,学校将作为上级法人单位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合同的签章单位必须为独立的法人,若为二级法人,需要授权。

解决争议条款。解决争议的方式有仲裁和诉讼两种方式。在选择争议处理地点时,从维护高校利益角度要积极争取选择高校住所地,这样一方面可以诉讼减少成本,另一方面能有效规避外地企业地方保护主义对判决结果的偏倚。[3]

2.提高对横向课题的重视 强化流程管理

学校要改变“重纵向轻横向”的现象,在职称评定、人才培养、职务晋升的考核标准中提高对横向合作项目的比重,将科研人员的专利数量、与成果转化及取得的经济效益结合起来作为教师科研能力的考核标准,从政策上激励广大科研人员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培养严肃认真的科研氛围。同时要建立健全合同审查体系和管理制度。项目负责人、二级学院主管领导、校科技主管部门管理人员明确分工,各担其职。项目负责人负责对合作方资信情况判断、项目可行性、技术方案,双方权责利等协商。二级学院主管领导对项目负责人履约能力、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完成情况跟踪检查,校科技部门管理人员对合同条款是否明确具体、双方权利义务是否对等、成果归属、财产权归属、风险责任、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合同文本进行实质性审核,并对技术开发、转让合同的认定登记、减免税事宜予以指导。这样实行分级审批才能有效避免技术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一些不必要的风险。

3.加强法制教育 提高法律素养

高校应该给与科研人员普及法律知识,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专立法》等知识产权法,可以在学校科技处网站上增设横向科技项目技术合同专栏,对合同签订有关事宜进行答疑。[4]每年定期开展对技术合同文本的书写规范讲解指导,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对科研合作中经典的合同纠纷案例进行宣传,提高广大科研人员的法律素养,使得对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终止、免税等方面有清醒的认识和严肃的态度。

总之,校企合作是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前提下展开的,但更要有健全的制度做保障。高校对技术合同只有从规范合同的书写着手,建立健全合同审查体系,分级审核合同,把好“技术关”和“法律关”,从合同的签订、履行、项目验收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使技术合同的管理系统化、规范化、法律化,才能顺利推进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有效保障校企双方的利益。

参考文献:

[1]高波.对企业技术合同管理有关问题的探讨[J]. 黑龙江科技信息,2012(6):127.

[2][3]徐拯,朱杰,张从昕,凌刚.高校科研合作中的法律风险防范[J].中国高校科技2013(1):51-53.

[4]卜洪震,邹东云,苏洲.高校农业院校横向技术合同管理现状与对策 [J].科技管理研究,2009(6):236-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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