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的手段范文

时间:2023-11-11 08: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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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的手段

篇1

税法规定,折扣销售可以按照折让后的销售额计征增值税。在其他条件都相同的情况下,选择折扣或者折让销售方式的税负最低,因为折扣或者折让部分允许作为税基扣除额。如下例:

万利福商城是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购货均能取得增值税的专用发票,现销售400元商品,其成本为300元(含税价),黄金周期间搞促销有四种备选方案:

一是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旧货价格定为40元,即买新货时少交40元。

二是商品9折销售(折扣销售)。

三是购物满400元赠送价值40元的商品(成本为30元,均为含税价)。

四是购物满400元,返还40元的现金。

方案一: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即顾客提供一件旧的商品,在购新商品时折抵若干现金。税法规定,以旧换新方式销售,仍按销售新商品的原价做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旧商品的折抵价,不能冲减新商品的销售,计算销项税额如下:

应缴增值税=[400÷(1+17%)] ×17%-[300÷(1+17%)] × 17%=14.53(元)

方案二:商品9折销售,价值400元的商品售价360元,应纳增值税为:

360÷(1+17%)× 17%-300÷(1+17%)× 17%=8.72(元)

方案三:购物满400元赠送价值40元的商品,应纳增值税为:

400÷(1+17%)×17%-300÷(1+17%)× 17%=14.53(元)

另赠送40元的商品视同销售,应纳增值税为:

40÷(1+17%)×17%-30÷(1+17%)× 17%=1.453(元)

合计应缴增值税:14.53+1.453=15.983(元)

方案四:购物满400元,返还40元的现金。在税务实践中,赠送的现金作为促销费用处理,不能抵减销售额因而不能少缴增值税,因此销售400元的商品,应纳增值税为:

400÷(1+17%)×17%-300÷(1+17%)× 17%=14.53(元)

上述四种方案中,方案二最优,企业上缴的增值税额最少,方案一和方案四次之,而方案三由于多了一个赠品视同销售,反倒比其他方案多支付增值税。此外,企业在选择方案时,只有进行综合全面地筹划,才能使企业降低税收成本,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

二、商业赠送的税收筹划

对于商业捐赠,税法规定对赠送的商品视同销售,一并计算缴纳增值税。万利福商城以销售国内外名牌服装为主,为了在"十一"节期间促销,推出了自己的营销政策:凡购买一套某品牌西服便赠送该品牌领带一条,两种产品实际对外销售价格分别是2340元和234元(均为含税价格)。

筹划前:按照税法的规定:随西服赠送的领带价值234元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34元。因此

销项税额=2340÷(1+17%)×17%+234÷(1+17%)×17%=374元

筹划方案:将赠送货物作为销售折让处理。即在发票上填写西服一套价格2340元,同时填写领带一条,价格234元,同时以折扣的形式将234元在发票上反映,直接返还给客户,发票上净额为2340元,客户实际付款为2340元,这样达到促销的目的。此项活动的不含税销售收入为2000元,增值税的销项税额为340元,从而减少了增值税销项税额34元。

三、其他促销方式的税收筹划

(一)买一赠一。企业以"买一赠一"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在总的销售金额范围内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商品的销售收入。例如将上例中西服和领带价格分别下调,使其销售价格的合计数等于2340元,并将西服和领带一起销售。这样,就能达到促销和节税的目的。“买一赠一”属于一种促销行为,属于捆绑销售的一种形式,既能促进销售,又能合理控制税负。

(二)加量不加价。加量不加价是一种有效的促销方式,其操作要点是:在销售商品时,增加每一包装中的商品数量,而销售总价不提高,相当于商品打折销售,但可以起到打折销售不能实现的促销效果。超市在进行洗衣粉促销时,推出的促销方式是“加量不加价”。 采取“买1000克的洗浴液送100克”。 相当于1100克洗衣粉卖1000克的价钱,数量增加,价格不变,万利福商城只需按照销售价格缴纳税金就可以了。“加量不加价”促销模式,实际上是通过捆绑销售方式规避了商业赠送行为,从而减轻了税收负担。

(三)积分返利。企业为长期留住顾客,往往推出会员消费积分制,即顾客每消费x元积1分,每积累y分可以换领价值z元的商品。会员积分换领商品,实质上还是一种商业折扣。对于此类促销,原理上还是转化为折扣形式,避免视同销售。

例如某超市大卖场推出会员积分制度。会员制度规定:积分满1000分,可以换领价值100元的礼品……。该卖场每年送出去的积分礼品价值100万元。因税务局认为这是无偿赠送货物,属于视同销售,要求每年缴纳17万元的增值税。

筹划方案:更改会员制度,明确规定:积分满1000分,给予价值100元会员折扣券,全场通用……。顾客使用积分,换取商品时,在发票上列明商品原价、积分折扣金额和实收金额。这样处理后,会员积分可以完全当作销售折扣处理,避免视同销售而多交税的17万元增值税。同时会员可选择商品范围从有限的几件礼品扩大到全场商品,更容易让消费者接受。

对商场而言,搞促销本身旨在吸引顾客,提高市场占有率,其结果如果加重了商场的税收负担,降低了商场的效益就得不偿失了。所以商场在进行各种促销方式的选择时,也要把税收因素考虑进去,综合各方面的因素,使商场的利润得到最大化。

参考文献:

[1]杨晓萌:企业销售中的税收筹划问题[J].经济论坛,2005,(23):100-101

篇2

税收筹划在西方国家早已是普遍存在的经济现象。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成熟和发展,理论界和实务界对税收筹划越来越关注。税收筹划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如何在恪守税法和不违背企业发展目标的前提下,充分用好现行的税收政策,以最大限度地控制成本,节约费用,这是每个企业管理者必然关心的重要问题。对于纳税人而言,搞清它们的学科范畴固然重要,但是更重要的是明白如何通过对税收政策的合理运用来策划企业的经营行为,以达到节税之目的,为此我们必须认清如下问题。

一、税收筹划的内涵与意义

税收筹划(Taxplanning),是纳税人在实际纳税义务发生之前对纳税负担的低位选择。纳税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等事项的事先安排和筹划,充分利用税法所提供的包括减免税在内的一切优惠,从而获得最大的税收利益。

目前,理论界和实务界对税收筹划的理解有相当大的差异,关键在于对税收筹划实质内涵的认识分歧。

1、税收筹划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客观必然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国家与企业的利益分配关系规范化,税收秩序正常化,国家不能随意侵占企业利益,要依法行政,依法征税;而企业纳税意识提高的一定阶段后,减轻税负不再靠偷、逃、欠、骗税等手段和方法,企业实现税收利益最大化的方式才能提升到税收筹划的层次。

2、税收筹划是合法的纳税运作行为

税法体现着国家对市场进行宏观调控的意向,国家利用税基与税率的差异及税收优惠来鼓励或限制经济行为。企业为实现税后利润的最大化,必然充分考虑国家政策导向,选择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方向进行财务管理和经营管理的运作。从这个意义上讲,企业税务筹划是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导向的产物,体现着国家市场宏观调控的方向和力度。

进行税收筹划研究,应特别注意合法的税收筹划与偷税、避税的区别。偷税与税收筹划在合法性上,有着明显的区别,在此不做赘述。避税是指纳税人通过钻税法上的漏洞,利用国家、地区税法的差别和征管制度的不同,用改变经营方式、经营地点等方式降低或拖延纳税义务的行为。它表面上合法,实际造成了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损害,违反了税法的精神,需要国家通过完善税收立法、加强税收征管加以治理。避税直接导致政府当期预算收入的减少,且无助于国家财政收入的长期增长。而税收筹划有利于促进资本的流动和资源的合理配置,有助于提高企业财务管理和经营管理水平,有利于国家财政收入的长期、稳定增长。

税收筹划是在税法规定许可的范围内,是在对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充分理解的基础上,通过对企业组织结构,筹资形式、投资方向及财务管理制度的设计等途径,或通过对纳税人具体情况的分析,为纳税人提供合理的纳税建议,以合法减轻纳税负担。

3、税收筹划促进了纳税人依法纳税。

税收筹划要求纳税人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筹划纳税义务,这就要求纳税人要学习税法,并依法纳税。同时,税收筹划将避免税收违法作为筹划的具体目标,可使纳税人从理性分析中解决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正确认识,进而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自觉性,税收筹划有助于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抑制偷逃税等违法行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初衷的确是为了少缴税或缓缴税,但企业的这种安排采取的是合法或不违法的形式,企业对经营投资、筹资活动进行税收筹划正是利用国家的税收调节杠杆来获得成效。

4、税收筹划促进税制的不断完善。

税收筹划从总体上讲是寻求低税点,而低税负制度在有些情况下会随着客观情况的变化而变得不适应,有些低税负制度本身就存在不完善的问题,这些不完善的税制,往往通过纳税人税收筹划的选择才能暴露出来,国家通过对纳税人税收筹划行为选择的分析来判断,有利于发现税制存在的问题,进而促进税制的不断完善。

二、税收筹划的技术手段

1、纳税人差异手段

纳税人差异手段是指利用纳税人的区别进行纳税筹划的手段,税法中的纳税人是根据具体的税种来加以确定的,不同的税种有不同的纳税人,即使同一个税种,纳税人也是有区别的。如增值税的纳税人可以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所得税中有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之分。纳税人不同其适用的税收政策就不同,从而会导致税收的差异。

2、税率差异手段

税率差异手段是指在合法的情况下,利用各个税种在税率上的差异而筹划的技术。税率差异是普遍存在和客观存在的,在开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个企业完全可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决定自己企业的组织形式,投资规模,投资方向等。从而利用税率上的差异少缴纳税。

3、税对象差异手段

课税对象差异手段是指利用课税对象的不同进行税收筹划的手段,不同的种类有不同的课税对象,即使是同一个课税对象,其计税依据也存在差异,如所得税是以应纳税所得额作为课税对象的,而流转税是以商品或者非商品的流转额作为课税对象,其具体的计税依据也有全额计税和非全额计税的区别。

4、纳税环节差异手段

纳税环节差异手段是指纳税人利用从生产到消费的环节不同作为税收筹划的手段,不同的税种在不同的环节纳税,同一个税种也有不同的纳税环节,如消费税,有的应税消费品在生产环节纳税,有的应税消费品在委托加工环节纳税,而有的应税消费品则在商业零售环节纳税,不同的纳税环节计算税金的方法不同,就可能导致税收负担不同。

5、纳税人义务发生时间差异手段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差异手段是指纳税人利用发生纳税义务在时间上的差异进行筹划的手段,不同的税种有不同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同一个税种不同的销售方式或者结算方式,会使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不同,时间价值在该方面的体现是纳税人进行筹划的主要选择。

6、纳税地点差异手段

纳税地点差异手段是指纳税人利用纳税地点的不同进行纳税筹划的手段,纳税地点是生产经营所在地还是劳务发生地,是机构所在地还是居民所在地,是境内还是境外等,很可能会选用不同的税收政策,从而导致税收负担的差异。

三、进行税收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1、要正视税收筹划的风险性

税收筹划需要在企业经济行为发生前做出安排,由于环境及其他考虑变故有时错综复杂,且常常有些非所能左右的事件发生,这就使得税收筹划带有很多不确定因素,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充分考虑其风险性。

2、要了解理论与实践的差异

在理论上,偷税、避税,税收筹划有不同的含义,容易区分,但是在实践中要分清某一种行为究竟是税收筹划还是偷税行为,或者是避税行为都是比较困难。因此纳税主体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不但要掌握税收筹划的基本方法还必须了解征税主体的可能看法。

3、要关注税收法律的变化

税收法律是决定企业纳税权利与义务的依据,是处理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税收分配关系的主要法律规范,也是企业安全的保障。由税收法律规范本身的特点及作用决定正常随经济情况的变动或者为配合政策需要而不断修正和完善,因而税收法律规范较其他法律规范变化得更频繁。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不仅需了解各种决策因运用已有法律的不同而产生的法律效果或安全程度有异外,还必须注意税法的变动,适时调整税收筹划方案使税收筹划达到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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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8-0-01

一、引言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符合国家法律及税收法规的前提下,按照税收政策法规的导向,事前选择税收利益最大化的纳税方案处理自己的生产、经营、投资和理财活动的一种企业筹划行为。特别是当前经济形势下,随着市场竞争压力的加大,企业不得不将压缩成本,提高效益作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根本目标,有效的税收筹划工作能够促进纳税人在符合税收政策的前提下,达成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因此,如何采取更为有效的手段对企业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并强化自身优势就具有十分显著的意义和价值。

二、完善企业税收筹划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

相对于企业财务管理手段而言,税收筹划是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许可下的财务管理手段,因此相对于逃税、避税等等不法行为而言,税收筹划具有相对的合法性,而合法性也就是其所具备的最根本的原则。对企业而言,就是在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严格依据会计准则及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出相应的财务处理工作,依法进行纳税申报,而不是随意的进行相关财务管理活动,导致企业非法行为的出现。

(二)前瞻性原则

相对于其他管理行为而言,税收筹划工作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企业要根据自身的实际经营状况和对未来企业的战略规划进行科学的判断,从而做出事先的计划及安排,而不是采取临时性的管理行为来达成税收筹划的目标。特别是企业管理层要能够充分认识到税收筹划的重要意义,从而提高税收筹划管理工作的空间和可操作性。

(三)整体性原则

税收筹划不仅仅是财务部门的工作,更是企业全局性的工作,对此,企业上下要形成统一的认识,特别是要充分认识到税收筹划所具有的风险性,在工作开展的过程中,企业各个部门都要参与进来,切实向财务部门提供及时、真实、准确的数据,为企业税收筹划工作做出自身应有的贡献,为企业深入开展税收筹划工作提供重要保证。

三、当前企业税收筹划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对税收筹划工作认识有误区

税收筹划工作是从上世纪90年代进入到我国,在近30年的时间里,越来越多的企业认识到了其对自身经济效益提升所具有的重要意义,但在一些企业中仍然存在着不少认识上的误区。一方面,对税收筹划与偷税、漏税之间的区别认识不清晰,往往存在或此或彼的问题,片面的认为税收筹划就是想方设法的少缴税,而忽视税收效益与其他经济利益之间的权衡。另一方面,对筹划工作缺乏必要的认识,在工作中没有从整体的角度出发,针对税收筹划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保证,影响甚至延误了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二)税收筹划工作风险高

税收筹划工作对国家相关政策的依赖性非常强。部分企业在对税收筹划收益和违法收益进行比较权衡后,抱着侥幸心理来选择收益较大的偷漏税等违法行为,放弃财务管理中真正税收筹划的运用。

(三)税收筹划工作方法不灵活,效率不高

有些企业的财务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相对较低,对企业实际生产经营状况了解不全面,缺乏前瞻性,在进行税收筹划过程中方法不够灵活,工作的计划性、目标性不强,导致了税收筹划工作整体效益低下,财税政策运用的效用发挥不够显著。

四、完善企业税收筹划工作的技巧

(一)完善税收筹划工作认识

企业管理层以及相关的部门要加强对税收筹划的认识,转变观念,完善税收筹划工作的制度,加大对税收筹划工作的支持力度。对管理层而言,要牢固树立依法纳税,严格按照税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科学进行税收筹划的工作,切不可贪图一时之利,就选择违法手段。对其他部门而言,则是要树立全局意识,将税收筹划工作作为一项影响企业全局的大事,积极配合财务部门的工作,落实税收筹划的相关要求,真正实现通过税收筹划使得企业经济效益扩大化。

(二)注重企业经营各个环节

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阶段,要采取不同的税收筹划策略,提高工作的针对性。一是在筹资阶段,企业应针对不同筹资方式进行比较,分析其利弊,在固定资产投资、股权结构方面都有深入筹划的空间。二是在投资阶段,企业要充分利用在投资方向方面借力国家的相关税收政策,以及投资地区所实施及给予的各项优惠政策,结合企业实际实际状况,合理分析,从而达到税收筹划的目的。如投资国家、地方支持的高新技术的产业其所要担负的税率就相对一般产业低,而投资地点设立在经济开发区的项目相对其他地区就会有一定的税收优惠。三是在经营过程中,企业要通过多种手段实现税收筹划目标。如通过存货计价方式的合理选择,依据企业自身的特点,采取加权平均法、先进先出法等等不同的办法,来实现对企业所得税筹划的目的。同样在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分摊、加计扣除等等方面,都要依据企业自身的特点,科学分析,合理选择不同的方法,从而实现税收筹划工作的圆满完成。

(三)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在税收筹划工作中企业要特别重视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养,提高其业务水平,以适应企业各项工作的需要,特别是对于大型国有企业而言,要从选人用人开始,就将优秀人才引进到企业中来,并通过工作实践来提高其实际操作水平,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状况,从而使相关的税收筹划方案更具针对性、可行性。其次要经常关注国家相关部委下发的各类税收政策,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切实有效的税收筹划方案。再次企业也可以与社会上优秀的事务所、权威财税咨询机构进行沟通联系,借鉴其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的技术水平,为企业税收筹划工作提供意见建议。

五、结语

税收筹划工作的特殊性,使得企业必须站在专业的角度来看待,因此,企业上下要统一思想认识,准确把握合法性与违法的区别,通过专业、缜密的税收筹划方案来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能够真正做到通过税收筹划使企业经济效益得到更大的增值空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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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税收筹划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税收筹划意识淡薄,观念陈旧

在我国很多人都把税收筹划等同于偷税、漏税、避税等问题,但是实际上税收筹划与偷税、漏税在本质上存在一定差异。偷税、漏税都是属于违反税收法律规定的行为,避税是指纳税人钻税法缺陷来躲避国家的税收,属于钻税法漏洞的行为,避税正好与税收立法适得其反。而税收筹划是指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税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法人或自然人)经营活动或投资行为等涉税事项做出的事先安排,以实现优化纳税、减轻税负或延期纳税为目标的一系列筹划活动。税收筹划即与企业偷税、漏税的行为不同,又因为其在国家中具备一定的合理性,还与人们日常见到的企业避税不同。但是税收筹划的基本理论与所探讨牵涉企业谁收的实践当中,税收筹划与避税时而难以区别,在此基础中,一旦出现税收导向不明确,也不具备完善的制度,税收筹划极易转化成避税性质。

(二)税务等税务服务水平还有待提高

税收筹划属于一种层次比较高的理财型活动,如果税收筹划的方法使用不当,就会引发避税甚至是逃税的行为,这样既会受到相关税务机关的处罚,严重的还会影响企业的声誉,对企业正常的经营非常不利。也就是说企业需要专业的税收筹划人员进行税收筹划工作,其不仅要精通会计法与会计准则、制度等,还要全面的了解现代税务法与税务政策,更要熟悉企业的实际经营流程与业务情况。但是我国当前根本就不具备专业的税收筹划人员,关于企业税收筹划工作大多都是由会计兼任,对于此种理财活动也仅仅是一知半解,甚至还有工作人员将税收筹划当作是税法当中的漏洞等,根本无法从全局对整个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进行统筹,最终使得税收筹划方法不能合理有效使用。

(三)缺乏认识税收筹划的风险

基于我国企业目前税收筹划的实践情况而言,纳税人在实行税收筹划的同时,通常都认为,只要进行了税收筹划就能够减少纳税的负担,极少甚至没人考虑税收筹划中存在的风险。其实,税收筹划相当与一种理财活动,自身也具有一定的风险。例如,任意一种税收筹划方案的提出及顺利实施,都是建立在税务机关认同的基础之上的。因此就算企业税收筹划是合法的行为,有时也会因为税务执法人员想法存在的偏差使得税收筹划的有关方案在??务中无法真正的落实,从而导致税收筹划方案失败。

(四)缺乏健全的税收法律以及征管水平还有待提高

一些税收筹划开展比较成熟的国家,通常所采取的征管方法都较为科学合理、手段先进、处罚力度较大。但是我国当前的税收法律还不够健全,征管水平也比较低,对于处罚违法的力度也不足,而且部分税务执法人员的税务知识浅薄,查账的能力较低,根本无法辨别合法的税收筹划行为与非法的偷税、漏税等行为。外加执法也不够严格,政策缺失刚性,人员存在较强的随意性,这些都严重的限制了我国税收筹划的发展。

二、我国税收筹划的发展对策

(一)完善税收筹划的立法工作

完善税收筹划的立法工作,是保证税收筹划发展的重要举措。首先,税收筹划立法必须简洁、实用、明确和规范。因为完善、规范的税收法律是企业实现税收筹划活动的前提条件,企业只有在正确的税法指引下才能更好的实施税收筹划活动。其次,加强建立与完善保护纳税人权利的法律法规,通过法律的形式维护纳税人的权利。在进行有关税收筹划立法的同时,将保障纳税人的权利放在第一位,这也是作为企业认可税收筹划实施的前提。

(二)正确掌握税收筹划的涵义

税收筹划是指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税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法人或自然人)经营活动或投资行为等涉税事项做出的事先安排,以实现优化纳税、减轻税负或延期纳税为目标的一系列筹划活动。企业相关人员必须学法、懂法、守法,明确的了解税收筹划的涵义,并且能正确辨别税收筹划与偷税、漏税、避税等违法行为的不同。其次,及时关注我国税收政策及税收筹划导向的变化。

(三)提高税收筹划服务人员的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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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7)03-0080-02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想要占据有利地位,就必须要对生产经营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运筹。其中,税收筹划作为企业实现成本、资金、利润最大应用价值的一个重要内容,其本质在于可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对于现代企业来说,如何在遵守税法且利于企业发展的前提下,合理地利用税收政策,使企业获利益最大化,是每个企业管理者最为关注的问题。

一、有关税收筹划的基本概念

对于生产经营者来说,税收的无偿性就决定了其税款的支付为企业资产的净流出,并没有与之相应的收入项目。如果能减少税收的支付,那么也就相当于是增加了企业的纯经济收益。因此,很多企业都在想方设法采取各种举措来减少税款的支出,有的甚至铤而走险,逃税、漏税。而这样无疑是无视税法的,不仅会面临较高的惩处成本,而且还会损害到企业的形象,对企业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税收筹划一般有广义与狭义两种。

广义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以谨遵税法为前提,恰当的使用相关技巧与手段,对自己所生产、经营的活动做出合理、科学安排,以此来实现相对较少、缓缴税款这一目的的财务管理活动。广义税收筹划强调的是遵守税法,税务筹划的根本目的在于少缴或者是缓缴税款。另外,采用的手段也是合法的,比如说使用价格手段来做税负转嫁筹划,或者是利用合法手段来做避税筹划等。

狭义税收筹划是指,前提为税法,纳税人在以适应政府税收政策导向的前提下,借助于法中提供的税收优惠或者是选择机会,对其自身所经营的、分配的财务活动做出科学、合理的安排,通过这样的财务管理活动来实现节税目的。在狭义税收中强调的是,税务筹划的直接目的是节税,而且应以法律允许、适应于政府税收政策导向为根本前提。

二、关于税收筹划的形式分析

一般来说,税收筹划形式分为节税、转税两种,指在依据税法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纳税人通过采取合法手段,实现最大限度地享用优惠条款,以此来实现减轻税收负担的这一目的。

(一)节税

相区别于避税,节税是与政府的政策导向、法律意图相符的,是值得鼓励的税收行为。节税的根本目的在于通过税法中的优惠政策、减免税政策对纳税人的税收负担进行一定的减轻,以避税作为对比,总结节税的特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合法。从法律的角度来看,避税是使用“非违法”的手段来少缴或者是不缴税,而节税则是使用“合法”手段来少缴或是不缴税,通过利用税法中的优惠政策来进行节税是标志其合法性的关键一点,优惠政策并不是属于税法中的漏洞,它只是立法者的一种政策行为。

2.道义。避税是钻立法的漏洞来少缴税,于道义上来看是不正当的。节税则是正当的行为,是利用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来少缴税。

3.趋同。避税钻的是税法的漏洞,利用的是征管的缺陷,而这些缺陷与漏洞则是税务工作在今后应当加以完善的。而节税是立法者与征收者希望纳税人去做的,是符合他们的期望的。

4.调整。节税的重点在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相应的,纳税人应以敏锐的洞察力来调整经营决策,以期满足税收优惠条件。

(二)转税

转税是指在纳税人不愿意或者是不能承担税负时,通过提高或是降低价格等手段,将税收转移给供应商、消费者的行为,具体有以下几个特征。

1.属纯经济行为。就节税、避税的性质来说是属于法律行为,只是存在有合法或者是非违法的不同,而转税是纳税人通过价格自由变动的一种纯经济行为。

2.价格的决定性。只有存在价格的自由浮动,才有转税。也就是说,想要实现转税的前提条件便是价格自由变动。商品不同的供求弹性带来的价格区别而影响到厂商的供应量、消费者的消费量,在极大程度上决定了转税的程度与方向。

3.与国家税收收入无关。节税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国家税收收入,而避税则只是税款的归宿不同,并不会影响到税收收入。

三、税收筹划同财务管理之间的关系

税收筹划与财务管理在目标上存在一致性,这一点主要表现在,无论是税收筹划还是财务管理,都是实现对资金的充分管理,而且也都是属于企业自身的财务管控工作,对促进企业的良性发展有重要意义。同时,税收筹划是企业对资金做出的事前筹划,属于财务管理成本工作中的一个关键关节,税收筹划工作是从属于财务管理工作的,与财务管理工作的目标一样,税收筹划的目标也是降低企业的财务成本,尽量保证企业可以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两者在该方面有着高度的一致性。另外,财务管理对象职能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税收筹划,财务管理的具体职能主要包括财务的预算、决策等,这些都对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造成重大影响。

四、当前我国企业税收筹划现状分析

企业作为市场的主体,在社会经济中承担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有着自身独立的经济利息,而且享有法定的利益与权利,并担负着相应的责任与义务,在国家法律规范的前提之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改革开放之后,我国更是对企业的改革放开手,使企业向着现代化的制度迈进。基于此,税收筹划也就变得尤为重要,因为它直接与企业市场竞争力、经济效益存在关联。但是,虽然税收筹划对企业的经济利息有重要的影响作用,但还是有一些企业缺乏对收税筹划的了解,对什么是税收筹划,企业的管理者并说不清楚,而对于如何节税、如何减少企业资金的净流出,他们不乏会采用一些非法行为。就当前来看,我国已经建立了市场经济体制,而社会主义法制也在不断地完善,企业更应该在遵纪守法的前提下,合理、合法地采用一定的手段达到节税的目的,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

五、企业财务管理中运用税收筹划对经济效益的影响

第一,对筹资成本的影响。筹资成本也就是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了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运用,是指使用一些合法的手段,尽可能地将企业在筹资中所负担的税收数额降低到最小,这样一来便可以使企业尽可能地获取到最大的经济效益。企业的筹资成本,包括在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汇兑净损失等,使用税收筹划,通过对筹资方式的优化,可起到合理、合法降低赋税的作用。一般企业筹资的渠道包括企业自我积累、股票发行、内部筹资等,由于这些方式对企业税收筹划造成的影响不同,应有针对性地做好考察工作,再确定合适的税收筹划方案。

第二,对投资成本的影响。投资成本是指企业在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手续费、税金等相关费用。借助于税收筹划的企业财务管理中的运用,可对投资成本带来直接影响。这是由于企业在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中都需要不同程度的投资,而进行投资活动必须要掌握全方面的信息,才能开展下一步的工作。税收筹划在实际进行过程中需要大量的投资信息,企业采取的税收规划方式不同,其所达到的税收支出削减情况也不同。由于税收优惠政策与税制的不同,也会影响企业的投资情况。

第三,对资金运营的影响。资金运营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资金运营情况的好坏直接决定着企业自身经营状况。在各项资金运营的过程中,需做好相应的财务成本管理工作,而税收筹划则是企业财务管理成本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因此,税收筹划会影响企业自身的资金运营,尤其是对于上市企业的资金运营来说,影响更为显著。对上市企业的资金运营状况做相应的考察与分析,可见股权集中度与盈余管理程度之间是呈负相关的,也就是说,必须要着重加强税收筹划的盈余管理工作。以某上市企业为例,分析其税收筹划情况,对该企业的自身可利用、可流动资金有一定的影响,该企业积极地进行相关的税收筹划工作,有效的_保了生产经营活动中拥有足够的流动资金。税收筹划工作是针对于企业自身经营状况进行的,还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未来的投资。因此,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充分考虑到资金的运营情况,从而促进企业的良性运转。

第四,对利润分配的影响。企业经营的最终目的是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因此,企业所进行的各项财务管理工作都在为这一目标而努力。税收筹划作为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其根本目的也是为了使企业获取更高的经济效益。而想要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企业就必须要针对自身已有的各项利润做好分配活动,确保企业在良性运转的情况下,得到利益的最大化。税收筹划工作对企业自身利润分配政策有着关键性的影响,合理、科学地利润分配政策,可以提高企业资本的积累,对企业扩大、再生产带来积极影响。如果企业在日常财务管理工作中没有规划、落实税收筹划工作,则会阻碍企业日后的发展。

六、结语

总而言之,通过在财务管理中运用税收筹划,有利于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财务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实现利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1] 许志平.试论企业财务管理税收筹划的应用[J].财经界,2013,(24):257.

[2] 段超.基于现代背景下企业财务管理税收筹划对策的分析[J].商,2014,(25):143.

[3] 赵蕊萍.基于企业财务管理的税收筹划研究[J].中国经贸,2012,(16):25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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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企业来说,有效开展税收筹划风险防范能够降低企业税收风险,在目前市场经济体制的作用下,企业在运作过程中其税收筹划风险的影响因素也逐渐变化,加之企业税收工作人员自身存在一些问题,导致税收筹划风险问题不断出现。对于这一情况,企业应当提高自身重视,完善相关防范对策,合理的控制税收风险,促进企业自身健康发展。

一、税收筹划中涉税风险产生的原因

(一)相关工作人员素质不高

在企业内部开展税收筹划工作时,税收筹划的实施方案以及具体的实施手段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企业自身所决定,从目前的实际状况来看,企业内部的税收筹划工作主要由财务工作人员或者会计人员负责,但部分企业的相关工作人员由于缺乏专业知识,难以提高税收筹划工作的效率,而部分工作人员相关职业道德素质有所欠缺,导致企业税收筹划涉税风险不断提高。同时,有的工作人员由于自身信息局限性,无法实时了解国家税收政策的转变,故难以提出有效降低风险的应对措施。

(二)税收政策的转变

近几年,随着市场经济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税收政策为适应市场变化在不断改变,税收法规的不确定性极大的提高了企业税收筹划的涉税风险。一般来说,企业税收筹划一般是在具体项目实施之前进行,而面临国家税收政策的多变性,很容易导致在项目未结束时,由于政策的转变影响到项目开展前的原始税收方案,导致税收筹划工作的不合理化,甚至违法。然而,大部分企业未提高对于这一现状的重视,不能实时掌握我国税收政策的动态变化,未建设相关管理制度,导致税收筹划风险的不断提高。

(三)税务行政执法不规范

税收筹划的根本目的是降低税负,其基本手段与避税、漏税存在实质性差异,税收筹划在本质上属于合法手段,需要取得税收部门的批准,但是在实际的批准过程中,由于相关税务部门的不规范执法手段导致风险的产生,税法无明确的执行政策,执法人员通常根据自身经验判断税收筹划的合理性,由于存在较大的主观原因,加之某些税务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不高,很容易导致企业税收筹划工作的失败。

二、税收筹划中涉税风险防范对策

(一)兼顾合法性与收益性

从纳税人的角度来看,税收筹划的两个主要原则为收益性、合法性。合法性指的是税收筹划工作符合国家相关制度法规,以此保障纳税人税收筹划行为不跨越法律范围,同时,合法性也指税收筹划在立法精神层面受到相关法律的鼓励以及支持。而收益性指的是税收筹划能够提高企业的税后收益,减轻企业经营过程中的税收负担,另外,税收筹划是企业会计管理的主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营战略,税收筹划的合理性有利于企业经营策略的提出。需要指出的是,收益性是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的主要目的,但是企业不应仅仅看到收益性,否则容易误入非法途径。纳税人要取得税收筹划工作的成功,应当兼顾合法性与收益性,以此有效降低税收筹划工作的风险。

(二)树立正确的税收筹划意识

从税务机关的角度来分析,在企业税收筹划工作成功的情况下,税务机关的税收收入会大幅减少,因此,某些税务机关管理人员比较注重于其自身利益,在实际生活中并不支持企业的税收筹划,主要原因在于这些部门干部并未真正理解税收筹划的实际内涵和主要作用。严格来说,税收筹划是受到法律鼓励与支持的,但是其标准与国家立法意图不一致,国家政策主要是为了完善税法体系,调整产业结构,发挥税收的经济作用等。所以,税收筹划并不是由税务机关全权控制,而是与国家政策体系以及发展思想有着紧密联系,税务机关应当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树立正确的意识,认清自身的服务地位,积极参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唯有如此,才能推动国家立法政策的有效落实与贯彻,从根本上降低企业税收筹划的风险。

(三)建立税收筹划风险预警系统

建立税收筹划制度以及相关预警体系是降低税收筹划风险的主要手段之一,纳税人应当全面掌握税收筹划的基本流程,并在此前提下,建设合理、高效的税收筹划预警体系,以此实现对风险的实时监控。税收筹划风险预警系统的主要功能包括三个方面,即预知风险、信息采集以及控制风险等,信息采集也就是通过对企业经营活动的了解,积极分析市场的供需、国家税收政策的变动等情况,实时掌握市场状况。预知风险是税收筹划预警系统的主要作用,旨在通过预警及时提醒纳税人风险的存在,使其能够尽早提出具备针对性的解决对策,顺利避开风险。而风险控制则主要负责找出风险根源,以此从根本上控制税收筹划风险[1]。

(四)建立税收筹划绩效评估体系

税收筹划风险管理并非静态过程,在实践税收筹划的方案过后,企业应当针对方案的实践水平以及风险控制管理水平进行评价,为税收筹划的二次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现阶段,企业税收筹划的评价标准主要包括利润、收入、资产以及成本等基本指标进行实践,同时,这类评定指标也是税务机关开展核查工作的重要体系,因此在评价税收筹划的实践效果时,应当保障评价指标均处于合理范围内。另外,税务机关在进行税收筹划的工作时,应当了解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具体即为纳税人对税收筹划的风险控制能力以及纳税人对税法的了解程度等,若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较高,则可支持其进行税收筹划,并引导其采用合理的方案。

(五)发挥政府税收职能

降低税收筹划的涉税风险不仅要靠纳税人的高度配合,政府也应当充分体现其基本职能,在规划税收制度以及执行税收政策时,应当通过对市场的实际了解进行论证与筹划,选择有效的方案来提高税收政策的效益。在筹划税收政策时,政府应当将执法理念融入其中,其税收统筹对纳税人有一定的控制引导作用,具有宏观调控的作用,政府通过税收的适当优惠,有效调整税率。方能达到其立法目标,即合理调整收入分配,优化资源配置。换句话说,只有政府本身希望纳税人的税收筹划取得成功,才能有效降低涉税风险,而如果纳税人的筹划方案失败,不仅无法凸显税收筹划方案的收益性,还容易对纳税人造成一系列负面影响。为了避免这一现象,政府在开展税收统筹工作时,应当把握筹划方案的可操作性,在兼顾纳税人运行成本的同时,兼顾税收政策的根本目标,降低税收筹划风险,保障政策的落实[2]。

(六)提高税收筹划人员素质

提升税收筹划人员素质是降低税收筹划风险的必要途径,筹划人员的实际能力与筹划风险有着紧密的联系,作为一名优秀的筹划人员不仅要具备深厚的理论知识,还应当具备一定职业道德素养。所以,在企业中,管理人员应当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使其掌握专业知识的同时,要求其学习我国税法的基本政策,掌握立法知识。另外,企业应当保障税收筹划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以及完整性,其资料应当包括会计资料、申报信息、税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票据等,这是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的前提,是筹划行为的合法依据。同时,企业可以与专业税务机构合作,利用其专业化的技术降低企业筹划风险,一般来说,税务机构具备专业素质较高的工作人员以及科学合理的筹划流程,企业与其建立合作关系可避免由于涉税造成的税收处罚,实时了解国家税收优惠政策[3]。

三、结束语

企业的税收筹划风险可能会对企业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因此,企业应当完善税收筹划中涉税风险的防范对策,准确分析引起税收筹划风险的主要原因,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树立正确的税收筹划意识,有效建立建全税收筹划风险预警系统以及评估体系,降低税收筹划的风险,以此提高企业运营过程中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梁晓萍.供电企业税收筹划与涉税风险应对探讨[J].中国市场,2015,11(03):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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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财务管理中的各种决策都是同税收问题密切相关的,通过税收筹划可以使企业合法节约税款支出,为企业获得财务效益,提高资金利润率,使整个企业的经营、投资行为合理、合法、经营活动良性循环,从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企业经济效益。

其次,税收筹划的任何一种应用,都是同企业的财务管理密切相关的,通过财务策划,可以充分进行税收筹划的可行性分析、收益预测以及成本认定。税收筹划方案的认定是以企业的财务管理为基础的,通过财务管理手段,才能预计不同的纳税方案,如果运用手段不当,那么就可能会导致税收筹划方案的失败。而且,税收筹划方案单单做出来是不行的,还需要有效的执行,这就需要财务控制,如果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或者税收政策出现调整,企业都必须运用财务手段对税收筹划方案做出调整。因此,税收筹划方案的有效执行是离不开企业的财务管理的。

二、企业财务管理进行税收筹划需注意的问题

(一)投资、筹资、利润分配税收筹划需注意的问题

财务管理包括财务活动涉及的一切可以用货币表现的事项,主要包括投资决策、筹资决策以及利润分配决策。另外,企业在出售资产时也可以利用税收筹划,减少税收,这也是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1.投资税收筹划应该注意的问题

投资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利用税法中对投资规定的有关减免税政策以及优惠政策,设计多种投资方案,实现为企业节税的目的。在税收筹划过程中要考虑公司的创立形式以及附属公司是分公司还是子公司,或者是否将公司设立在税收优惠地区,这些都是要考虑的。这都是为了节省税收,但是企业投资税收筹划要注意一些问题,这样才能真正实现企业节税的目标。首先,企业在进行投资税收筹划时要考虑成本效益原则,税收筹划不仅仅是为企业节省税收,同样进行税收筹划也要企业支付相关费用,不能仅仅使税收筹划方案在理论上可行,更要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在税收筹划时,不能单纯的只考虑节税带来的现金流量,要考虑增量现金流量。企业往往为了达到节税的目的,选择对企业并不是最有利的投资方案,这对于企业的发展并不会非常有利,也就不能真正实现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其次,企业在进行投资时,税收筹划自身是存在风险的。企业能否把握好国家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是否按照国家税法的规定对投资进行纳税,如果不能深刻理解国家相关法律政策,整个税收筹划方案很可能是失败的。因此,企业在进行投资税收筹划的同时也要注意防范税收筹划的风险,不要让企业陷入两难境地。2.筹资税收筹划应该注意的问题

企业筹资税收筹划,即企业采用税收筹划方法为企业减少筹资成本的方法。企业筹资的渠道包括两大方面,一个是权益融资,一个是负债筹资,无论哪一方面,都要付出一定的资金成本。企业筹资税收筹划的过程中,不能片面的考虑成本的节约,负债筹资资金成本可以抵税,但是也要考虑对其它因素的影响,只有税收筹划方案带来的收益大于费用支出时,税收筹划方案才是可行的。对于筹资利息支出,在税收筹划的过程中也要密切注意国家的相关规定。对于租赁问题,经营租赁以及融资租赁二者之间要进行权衡,对于企业不同的角色即出租人或者承租人考虑不同的节税方法,这样才能达到有效减税的目的。因此,在企业筹资决策中,不仅要考虑企业的资金需要量,而且必须考虑企业的筹资成本,在企业资本结构的基础上进行筹资,选择最佳资本结构方案。

3.企业收益分配纳税筹划应该注意的问题

企业在进行收益分配的过程中,对企业自身是没有太大的影响的,关键是要注意对投资者的影响,不同税率地区对投资者利润分配的形式要加以区分,为投资者创造利润,减少税收负担。另一方面,股利发放形式也影响着股东的收益,发放现金股利,需要缴纳所得税,发放股票股利,投资者可以获得增值收益。因此,在收益分配的过程中也要注意各种形式的选择,为投资者减少税负,确保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

(二)资本运营税收筹划需要注意的问题

财务管理的各个活动都是通过资产的运营展开循环的,因此,在展开资本运营的过程中,要注意为企业节税。在资本运营的过程中可以通过会计政策的选择为企业节税。例如,在营业现金流量中,固定资产可以抵税,而且不同的折旧方法纳税是不同的。存货也有多种计价方法,选择不同的计价方法对企业的利润有着直接的影响。而且企业在出售资产时,按照规定是需要缴纳流转税以及所得税的,但是如果企业出售资本时,就可以获得税收优化,企业在资本运营的过程中不仅仅可以运用会计政策进行节税,也可以通过将某些出售资产的行为转变为出售资本的行为,从而减轻税收负担。但是企业在资本运营税收筹划的过程中是面临着税收筹划风险的,企业要密切关注这一点,如果企业处理不当,就会受到税收部门的惩罚,税收罚款也会加重企业的经济负担,而且利用会计政策来进行节税的同时,也面临着不确定性,会计政策虽然是固定的,但是风险是伴随而来的,如果企业财务人员对税收政策不清晰,对具体的经营活动处理不恰当,不会为企业节省税收,相反会为企业带来风险。因此,企业必须合理掌握好会计政策以及资本以及资产的灵活运用,最大限度的为企业创造收益,实现税后收益最大化。

由于税收筹划是实现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的方法与手段之一,所以要将其放在整体经营决策中加以统筹考虑,始终围绕企业财务管理目标来进行,并结合企业特定的经济环境、经营目的来选择。对待税收筹划的正确态度即以企业的整体利益为出发点,选择可能使税负并非最轻,但却使企业税后利益最大化的方案。

参考文献:

[1]贾娜.对我国企业税收筹划的思考[J].郑州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02).

[2]任红珂.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的税收筹划[J].冶金财会,20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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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税收筹划的内涵

企业税收筹划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遵守税法和符合立法精神的前提下,利用税收法规所赋予的税收优惠或选择机会,通过对经营组织形式、投资方式、财务处理的时间等进行有组织、有计划的合法、科学的安排,最大限度地降低税收成本,获得企业利益的最大化。

市场经济条件下,提高企业经营效益,获取最大利润,是企业共同追求的目标。同时,市场经济又是法制化的,所有的经营活动、经营行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否在二者之间寻求突破,是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体现。

税收是重要经济杠杆之一。首这主要体现在:使不同纳税人的税收待遇不同,这为纳税人提供了可供选择较低税收成本的机会;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企业组织形式多元化、投资渠道多元化、理财手段多样化,搞好税收筹划,科学安排纳税行为,减轻企业税负,是大势所趋;随着税务部门管理手段的日益加强,税法的不断完善和全社会纳税意识的逐步提高,企业通过偷税、逃税手段达到少缴税款的行为既不合法,又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加强财务管理,搞好税收筹划,是企业降低税收成本的必然选择。

二、企业税收筹划实现途径

1.企业投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企业的投资方向、投资规模等直接影响最终获利。如何在投资这一生产经营起点把握税法,进行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重点。

(1)对经营组织形式的选择由于我国税制对公司和合伙企业实行不同的纳税规定,不同的组织形式其税后净收益不同。因此,企业对经营组织形式的选择,是税收筹划不容忽视的问题。

(2)对区域性税收政策的选择由于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和对外开放的需要,我国实行区域性的税收倾斜政策。因此,在进行投资方向决策时,要看准区域性的税收优惠,减轻税负的潜力相当巨大。

(3)对行业性税收优惠的选择不同行业实际税负有着较大差异,体现了国家产业政策的导向性,对国家鼓励发展的行业,一般税赋较轻,企业要根据国家税收政策导向,选择国家鼓励发展的行业,充分享受税收政策。

2.利润分配过程的税收筹划

(1)股利分配方式的选择。股利分配有两种形式: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具体做法是,企业收回部分流通在外的普通股,这样,流通在外的普通股就会减少,每股收益上升,引起股价上涨,股东从股价上涨中所获得的资本收益就可以代替现金股利收入。

(2)通过资产重组,减少企业整体税负。资产重组分为企业之间的重组和企业内部的重组。企业内部的重组是指企业内各子公司之间的重组。企业之间的重组是指利润高的企业兼并亏损企业,兼并时,一般采用吸收合并或控股合并,不采用创立合并。因为创立合并后,双方都失去法人资格,被兼并企业的亏损已核销,不能冲减兼并企业的利润,达不到节税的目的。各公司之间的重组是指优质资产的子公司与劣质资产的子公司互换资产,以使两个子公司的利润都低,以达到节税的目的。

3.运用低税环境进行税收筹划

低税环境是指税率较低、税负较轻的区域、行业和产品种类。选择低税区包括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技术开发区。低税区税收优惠政策之一是降低税率,减少纳税环节,优化税收环境。不仅给企业提供良好的税收条件,而且为企业创造了税收筹划的便利。此外,产业倾斜政策也给企业投资提供了政策选择和税收筹划的机会。

三、企业税收筹划应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税收筹划必须在税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要消除对税收筹划的几种误解,如有的企业认为,搞税收筹划就是进行巧妙偷税、逃税或骗税,这种想法是极端错误的,税收筹划决不是做税法不允许的事。税收筹划的本义也不是这样。以上都是对税收筹划的误解,企业只有消除这些误解,才能真正认识筹划,使税收筹划沿着正确轨道发展。

第二,用好会计差异与税法差异。财务会计核算和税法规定的差异是指某类经营行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同税法的有关规定不同。《税收征管法》规定,当二者存在差异时,纳税人必须按税法的规定计算纳税,即采取纳税优先原则。在企业筹建一开始就应该聘请会计专家参与。

第三,收筹划要考虑边际税率。对税收筹划影响较大的税率不是某项税负的平均税率,而是其边际税率。边际税率是对任何税基下一个单位适用税率,也即对每一新增应税所得额适用的税率。在实践中,往往会出现“边际税率越低,税收收入越高,边际税率提高,税收收入反而降低”的怪现象,这反映了边际税率变化对纳税人心理的影响及对经济行为的影响。企业应通过对边际税率的考察,核算税收筹划的边际收益与边际成本,合理开展税收筹划活动。

第四,划必须遵循成本效益原则。在实际操作中,很多税收筹划方案理论上虽然可以少缴纳一些税金或降低部分税负,但在实际运作中却往往不能达到预期效果,其中很多筹划方案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是造成税收筹划失败的重要原因。在筹划税收方案时,不能一味地考虑税收成本的降低,而忽略因该筹划方案的实施引发的其他费用的增加或收入的减少,必须综合考虑采取该税收筹划方案是否能给企业带来绝对的收益。

第五,加快企业税收筹划人员的培训。成功的税收筹划不仅要求筹划主体以正确的理论作为指导,更要筹划主体具备法律、税收、财务会计、统计、金融、数学、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还要具备严密的逻辑思维、统筹谋划的能力。因此,企业要想降低纳税筹划的风险,提高纳税筹划的成功率,重视企业内部税收筹划人才的培养势在必行。

第六,税收筹划应注意风险的防范。税收筹划之所以有风险,与经济环境、国家政策及企业自身活动的不断变化有关,尤其是那些立足长期的税收筹划,更是蕴涵着较大的风险性。因此,在税收筹划中,有关人员除了全面学习税收法规之外,密切保持与税务部门的联系与沟通至关重要。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一定要树立风险意识,认真分析各种可能导致风险的因素,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减少风险,避免落入偷税漏税的陷阱,从而实现税收筹划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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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的主要内容之一。由于税收具有无偿性、固定性和强制性三个主要特点,所以纳税人往往会采用各种手段来减轻自己的税负,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这些手段包括:避税、节税、偷逃税等。纳税人之所以可以采用各种手段来减轻自己的税收负担其原因主要在于,一是纳税人利用税法间的差异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对某一税种的应纳税款往往有一个以上纳税方案备选,这就为纳税筹划提供了条件;二是利用国家规定的各种税收优惠政策为纳税筹划提供了前提条件;三是利用了税法的不完善等。总之纳税人可以通过税收筹划行为来降低税收负担。但是在税收负担最小化的概念中,除了偷逃税有明确的法律界定外,税法学界对税收筹划、避税、节税的法律界定众说纷纭,造成实践中的障碍,期待尽快解决这一问题。

一、概念辨析:避税、节税、偷逃税与税收筹划

理论界将税收筹划与避税或节税混同使用或是将其视为是避税的子概念。一种观点认为①,广义上的避税分为“正当避税”和“不当避税”,“节税”、“税收筹划”就是所谓的“正当避税”,狭义上的避税专指“不当避税”;第二种观点认为②,税收筹划就是节税,一般指纳税人采用合法的手段达到不交税或少交税的目的。由此看来税收筹划与避税(包括不当避税)、节税、偷逃税之间的关系与法律界定是本文的主要命题。

(一)避税与税收筹划

笔者认为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为了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事先对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进行的筹划与安排。税收筹划具有合法性、事先筹划性、目的性三个基本特征。与之相对应的税收筹划权是纳税人享有的基本权利之一。一般来讲,纳税人充分利用税法提供的各种优惠政策、差别和税法的不完善,以减轻税收负担,获得自身利益最大化是合法的。税收筹划行为既体现了国家的政策导向和意图,也符合纳税人市场竞争的需要,国家应该给予支持和鼓励。但是法律规范从被制定后一般都具有的滞后性和不完善性,决定了任何一部法律(包括税法)都存在着许多漏洞。如果从是否符合公共利益的角度来看纳税人的税收筹划行为,可以将其可分为避税和节税。避税事实上也就是纳税人利用税法存在的漏洞和不完善,采用隐蔽的手段事先作出各种规避税收的行为。避税行为人往往打税法的“球”,并不会直接触犯法律规范。我们认为引起避税的原因和其所具有的法律特征都包含在税收筹划行为之中,它是税收筹划的子行为。而相关学者所说的不当避税是指偷逃税这一违法行为,它既不属于避税概念的范畴,也不属于税收筹划的范畴。国家为了避免避税行为的发生,只能通过不断修改和完善税法和其他有关法律。

(二)节税与避税

节税和避税属税收筹划的子行为。节税是指纳税人充分利用税法的优惠政策和差别待遇,采取法律许可的正当手段减轻税式支出的行为。避税与节税最主要的区别在于,节税行为符合国家的立法意图和政策导向,各国政府都持有支持的态度,而避税却恰好相反。避税只是纳税人利用税法上存在的漏洞,钻法律的空子,通过巧妙的隐蔽的行为安排其经济活动,虽可暂时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但不利于长期经营和发展。因为漏洞一旦被堵上,纳税人将无能从此获利。因此,节税才是纳税人的首选。避税和节税作为税收筹划的两方面,同样也具有合法性、事先筹划性、目的性这三个基本特征。不同的是,避税是在纳税义务发生时或之前纳税人通过寻找法律漏洞的手段达到规避税收的目的,而节税是纳税人利用了法律许可或鼓励的方式达到减少税式支出的目的。

(三)偷逃税与税收筹划

关于偷逃税,各国税法都有明确的规定并给予严厉的惩罚。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明确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叫偷税”;逃税是指“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用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防碍税务机关追缴税款的行为”。从上述定义可以看出,偷逃税的基本特征有三个:一是非法性,即偷逃税是一种违法行为;二是欺诈性,也就是说,偷逃税的手段往往是不正当的。三是“事后补救性”,这与税收筹划的事前筹划性不同,偷逃税是在纳税义务已经发生并且能够确定的情况下,采取各种非法的手段来进行所谓的“补救”和“弥补”,安排而推迟或逃避纳税义务。这种“补救”既包括积极的作为又包括消极的不作为。偷逃税直接触犯税法的规定,导致政府当期预算收入的减少,有碍政府职能的实现。偷逃税与税收筹划都有减轻纳税人税收负担的特点,但是偷逃税是违法行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二、税收筹划的法律分析

(一)税收筹划的理论依据

长期以来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国家总是处于主动、支配的地位,而纳税人则处于被动服从的地位,国家凭借政治权力无偿征收税款,税款征收多少都由国家说了算,纳税人根本谈不上税收筹划,表现在税收法律上纳税人的权利匮乏,这是税收权力关系思想在税收实务中的反映,但随着社会的进步、市民意识的觉醒,这一状况逐渐有了改变,为税收债权债务关系所替代。20世纪初以德国法学家阿尔巴特•亨塞(AlbertHensel)为代表提出税收债权债务关系说,认为税收法律关系是国家对纳税人请求履行税收债务的关系,即在法律面前,把国家和纳税人定性为债权债务关系,权力在该关系中居于次要地位,纳税义务依法在课税要素满足时成立。该说对认识税收法律关系的性质提供了全新的视野,纳税人与国家是平等的关系,而不是服从与命令的关系,这实质上是“社会契约精神和平等原则”、国家与纳税人之间是“合作与服务”关系等思想在税收关系中的体现,也正是这些思想为纳税人开展税收筹划提供了思维意识的理论前提。在税收债权债务关系思维的支配下,纳税人依照税法缴纳税款,无需超额承担不属于自己的义务,并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纳税人有权选择对自己更为有利的行为,选择对自己最轻的税负,这即纳税人的税负从轻权或税收筹划权。我们认为将税收筹划权上升为纳税人的法定权利,是今后我国税法修改和完善的一个重点。

二)税收筹划的法律特征

⒈合法性。如果说税收债权债务关系是税收筹划的思维意识的理论前提,那么税收法定原则则是税收筹划进行实践的理论基础。税收法定原则与罪刑法定原则在近代资产阶级反对封建阶级的斗争中分别担负起了维护公民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的重任。税收法定原则的内容包括③:课税要素法定原则、课税要素明确原则、课税程序合法原则。课税要素法定原则是指有关纳税人的纳税权利义务的构成要件必须要由国家的立法机关以法律形式来制定,没有法律的规定,任何机关和个人都不得开征,任何人也不能被要求承担任何税收义务,违反法律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与行政规章等不具有法律效力。课税要素明确原则要求税法中有关课税要素的规定都应该是确定的和明确的,不应出现含混或有歧义的规定,导致税收机关滥用税法解释权而造成对纳税人利益的损害。课税程序合法原则是指税收权力的行使必须按一定的程序来进行,税收纠纷也必须通过公正的程序来解决。由于税收法定原则要求征税法律根据的明确性和无法律根据政府不得向任何组织和个人征税,这就决定了法律应该保护纳税人利用税法所规定的优惠等措施等进行的税收筹划。纳税人只根据法律明确规定的要求承担税收义务。法律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都应该属于义务排除的范围。对于法律规定的解释权要做严格的限制,不得任意扩大和类推。这一点不仅是为防止法律解释权的滥用,也是保护纳税人的合法财产权。不能通过扩大解释的方式使纳税人发生新的税收义务。法律的漏洞在没有被堵上之前,由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都应当由国家来承担,而不应该让纳税人承担。也就是说,当出现“有利国家推定”和“有利纳税人推定”两种解释时,应采用“有利纳税人推定”。因此,笔者认为税收筹划(包括避税)具有合法性。

⒉事先筹划性。税收筹划是纳税义务形成以前进行规划、设计和安排的意思。税收筹划是通过延迟应税行为的发生或事前以轻税行为代替重税行为,以达到减少税款支出或综合净收益最大化,具有前瞻性。如果经营活动已经发生,应税行为已经能够确定,纳税义务已经产生而去采取人为的规避、逃避应纳税款,则是偷逃税而非税收筹划。

⒊目的性。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目的,就是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的减轻税收负担,降低税务成本,从而增加资本总体收益。

三、税收筹划中的避税问题

税收筹划中的避税虽然是不违法的经济行为,但它也给国际市场和各国经济稳定发展带来了颇为不利的影响。一方面,避税直接造成国家税收收入的流失,弱化了财政功能,有碍国家对社会管理和公共福利职能的实现。另一方面,避税者利用这种方式竞争,会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避税产生的客观原因在于税制本身的缺陷,要想尽可能的减少纳税人的避税行为就必须完善税法,做到税法条文的完整,措辞严谨,使税制的内在机制具有科学性和系统性。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在反避税立法上都较先进。如最早实行转让定价税制的美国,《国内税收法典》、《美国税收法案》、《税收改革法令》等不断出台,完善的法规囊括了所要规范的内容。我国应在借鉴国际反避税法规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在税收中单独制定反避税条款,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的税法专门法规。针对经济全球化对跨国公司的管理要求,补充、修订转让定价调整方法及其使用条件。从长远角度来看,适当取消部分优惠措施,会避免滥用优惠现象的发生。此外加强税务行政管理,如严格实行税务申报制度,加强税务调查制度,强化会计审查制度,实行所得评估征税制度等有效措施也可控制避税行为泛滥。对跨国避税行为我们应加强情报的搜集和交流,建立涉外税收信息库,并在征税方面相互协助,加强国际合作,加快国际税法的研究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

市场经济是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的经济条件,在市场经济中其竞争规则是以法律规范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税法规范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税收关系,且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国家与纳税人的利益分配关系规范化,税收秩序正常化,税收法定原则被加以确定,国家便不能随意侵占纳税人利益,征税机关要依法行政,依法征税;而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提高一定阶段后,减轻税负不再过多依靠偷、逃、欠、骗税等手段和方法,纳税人实现税收利益最大化通过税收筹划来实现。

参考文献

[01]应飞虎,赵东济.税收筹划的法律认定[J].法学,2005,(8)

[02]陶其高.从法理上对税收负担最小化手段的再界定--税收筹划概念的内涵和外延[J].浙江师大学报,2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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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的主要内容之一。由于税收具有无偿性、固定性和强制性三个主要特点,所以纳税人往往会采用各种手段来减轻自己的税负,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这些手段包括:避税、节税、偷逃税等。纳税人之所以可以采用各种手段来减轻自己的税收负担其原因主要在于,一是纳税人利用税法间的差异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对某一税种的应纳税款往往有一个以上纳税方案备选,这就为纳税筹划提供了条件;二是利用国家规定的各种税收优惠政策为纳税筹划提供了前提条件;三是利用了税法的不完善等。总之纳税人可以通过税收筹划行为来降低税收负担。但是在税收负担最小化的概念中,除了偷逃税有明确的法律界定外,税法学界对税收筹划、避税、节税的法律界定众说纷纭,造成实践中的障碍,期待尽快解决这一问题。

一、概念辨析:避税、节税、偷逃税与税收筹划

理论界将税收筹划与避税或节税混同使用或是将其视为是避税的子概念。一种观点认为①,广义上的避税分为“正当避税”和“不当避税”,“节税”、“税收筹划”就是所谓的“正当避税”,狭义上的避税专指“不当避税”;第二种观点认为②,税收筹划就是节税,一般指纳税人采用合法的手段达到不交税或少交税的目的。由此看来税收筹划与避税(包括不当避税)、节税、偷逃税之间的关系与法律界定是本文的主要命题。

(一)避税与税收筹划

笔者认为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为了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事先对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进行的筹划与安排。税收筹划具有合法性、事先筹划性、目的性三个基本特征。与之相对应的税收筹划权是纳税人享有的基本权利之一。一般来讲,纳税人充分利用税法提供的各种优惠政策、差别和税法的不完善,以减轻税收负担,获得自身利益最大化是合法的。税收筹划行为既体现了国家的政策导向和意图,也符合纳税人市场竞争的需要,国家应该给予支持和鼓励。但是法律规范从被制定后一般都具有的滞后性和不完善性,决定了任何一部法律(包括税法)都存在着许多漏洞。如果从是否符合公共利益的角度来看纳税人的税收筹划行为,可以将其可分为避税和节税。避税事实上也就是纳税人利用税法存在的漏洞和不完善,采用隐蔽的手段事先作出各种规避税收的行为。避税行为人往往打税法的“球”,并不会直接触犯法律规范。我们认为引起避税的原因和其所具有的法律特征都包含在税收筹划行为之中,它是税收筹划的子行为。而相关学者所说的不当避税是指偷逃税这一违法行为,它既不属于避税概念的范畴,也不属于税收筹划的范畴。国家为了避免避税行为的发生,只能通过不断修改和完善税法和其他有关法律。

(二)节税与避税

节税和避税属税收筹划的子行为。节税是指纳税人充分利用税法的优惠政策和差别待遇,采取法律许可的正当手段减轻税式支出的行为。避税与节税最主要的区别在于,节税行为符合国家的立法意图和政策导向,各国政府都持有支持的态度,而避税却恰好相反。避税只是纳税人利用税法上存在的漏洞,钻法律的空子,通过巧妙的隐蔽的行为安排其经济活动,虽可暂时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但不利于长期经营和发展。因为漏洞一旦被堵上,纳税人将无能从此获利。因此,节税才是纳税人的首选。避税和节税作为税收筹划的两方面,同样也具有合法性、事先筹划性、目的性这三个基本特征。不同的是,避税是在纳税义务发生时或之前纳税人通过寻找法律漏洞的手段达到规避税收的目的,而节税是纳税人利用了法律许可或鼓励的方式达到减少税式支出的目的。

(三)偷逃税与税收筹划

关于偷逃税,各国税法都有明确的规定并给予严厉的惩罚。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明确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叫偷税”;逃税是指“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用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防碍税务机关追缴税款的行为”。从上述定义可以看出,偷逃税的基本特征有三个:一是非法性,即偷逃税是一种违法行为;二是欺诈性,也就是说,偷逃税的手段往往是不正当的。三是“事后补救性”,这与税收筹划的事前筹划性不同,偷逃税是在纳税义务已经发生并且能够确定的情况下,采取各种非法的手段来进行所谓的“补救”和“弥补”,安排而推迟或逃避纳税义务。这种“补救”既包括积极的作为又包括消极的不作为。偷逃税直接触犯税法的规定,导致政府当期预算收入的减少,有碍政府职能的实现。偷逃税与税收筹划都有减轻纳税人税收负担的特点,但是偷逃税是违法行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二、税收筹划的法律分析

(一)税收筹划的理论依据

长期以来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国家总是处于主动、支配的地位,而纳税人则处于被动服从的地位,国家凭借政治权力无偿征收税款,税款征收多少都由国家说了算,纳税人根本谈不上税收筹划,表现在税收法律上纳税人的权利匮乏,这是税收权力关系思想在税收实务中的反映,但随着社会的进步、市民意识的觉醒,这一状况逐渐有了改变,为税收债权债务关系所替代。20世纪初以德国法学家阿尔巴特•亨塞(AlbertHensel)为代表提出税收债权债务关系说,认为税收法律关系是国家对纳税人请求履行税收债务的关系,即在法律面前,把国家和纳税人定性为债权债务关系,权力在该关系中居于次要地位,纳税义务依法在课税要素满足时成立。该说对认识税收法律关系的性质提供了全新的视野,纳税人与国家是平等的关系,而不是服从与命令的关系,这实质上是“社会契约精神和平等原则”、国家与纳税人之间是“合作与服务”关系等思想在税收关系中的体现,也正是这些思想为纳税人开展税收筹划提供了思维意识的理论前提。在税收债权债务关系思维的支配下,纳税人依照税法缴纳税款,无需超额承担不属于自己的义务,并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纳税人有权选择对自己更为有利的行为,选择对自己最轻的税负,这即纳税人的税负从轻权或税收筹划权。我们认为将税收筹划权上升为纳税人的法定权利,是今后我国税法修改和完善的一个重点。

(二)税收筹划的法律特征

⒈合法性。如果说税收债权债务关系是税收筹划的思维意识的理论前提,那么税收法定原则则是税收筹划进行实践的理论基础。税收法定原则与罪刑法定原则在近代资产阶级反对封建阶级的斗争中分别担负起了维护公民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的重任。税收法定原则的内容包括③:课税要素法定原则、课税要素明确原则、课税程序合法原则。课税要素法定原则是指有关纳税人的纳税权利义务的构成要件必须要由国家的立法机关以法律形式来制定,没有法律的规定,任何机关和个人都不得开征,任何人也不能被要求承担任何税收义务,违反法律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与行政规章等不具有法律效力。课税要素明确原则要求税法中有关课税要素的规定都应该是确定的和明确的,不应出现含混或有歧义的规定,导致税收机关滥用税法解释权而造成对纳税人利益的损害。课税程序合法原则是指税收权力的行使必须按一定的程序来进行,税收纠纷也必须通过公正的程序来解决。由于税收法定原则要求征税法律根据的明确性和无法律根据政府不得向任何组织和个人征税,这就决定了法律应该保护纳税人利用税法所规定的优惠等措施等进行的税收筹划。纳税人只根据法律明确规定的要求承担税收义务。法律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都应该属于义务排除的范围。对于法律规定的解释权要做严格的限制,不得任意扩大和类推。这一点不仅是为防止法律解释权的滥用,也是保护纳税人的合法财产权。不能通过扩大解释的方式使纳税人发生新的税收义务。法律的漏洞在没有被堵上之前,由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都应当由国家来承担,而不应该让纳税人承担。也就是说,当出现“有利国家推定”和“有利纳税人推定”两种解释时,应采用“有利纳税人推定”。因此,笔者认为税收筹划(包括避税)具有合法性。

⒉事先筹划性。税收筹划是纳税义务形成以前进行规划、设计和安排的意思。税收筹划是通过延迟应税行为的发生或事前以轻税行为代替重税行为,以达到减少税款支出或综合净收益最大化,具有前瞻性。如果经营活动已经发生,应税行为已经能够确定,纳税义务已经产生而去采取人为的规避、逃避应纳税款,则是偷逃税而非税收筹划。

⒊目的性。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目的,就是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的减轻税收负担,降低税务成本,从而增加资本总体收益。

三、税收筹划中的避税问题

税收筹划中的避税虽然是不违法的经济行为,但它也给国际市场和各国经济稳定发展带来了颇为不利的影响。一方面,避税直接造成国家税收收入的流失,弱化了财政功能,有碍国家对社会管理和公共福利职能的实现。另一方面,避税者利用这种方式竞争,会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避税产生的客观原因在于税制本身的缺陷,要想尽可能的减少纳税人的避税行为就必须完善税法,做到税法条文的完整,措辞严谨,使税制的内在机制具有科学性和系统性。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在反避税立法上都较先进。如最早实行转让定价税制的美国,《国内税收法典》、《美国税收法案》、《税收改革法令》等不断出台,完善的法规囊括了所要规范的内容。我国应在借鉴国际反避税法规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在税收中单独制定反避税条款,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的税法专门法规。针对经济全球化对跨国公司的管理要求,补充、修订转让定价调整方法及其使用条件。从长远角度来看,适当取消部分优惠措施,会避免滥用优惠现象的发生。此外加强税务行政管理,如严格实行税务申报制度,加强税务调查制度,强化会计审查制度,实行所得评估征税制度等有效措施也可控制避税行为泛滥。对跨国避税行为我们应加强情报的搜集和交流,建立涉外税收信息库,并在征税方面相互协助,加强国际合作,加快国际税法的研究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

市场经济是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的经济条件,在市场经济中其竞争规则是以法律规范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税法规范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税收关系,且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国家与纳税人的利益分配关系规范化,税收秩序正常化,税收法定原则被加以确定,国家便不能随意侵占纳税人利益,征税机关要依法行政,依法征税;而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提高一定阶段后,减轻税负不再过多依靠偷、逃、欠、骗税等手段和方法,纳税人实现税收利益最大化通过税收筹划来实现。

参考文献

[01]应飞虎,赵东济.税收筹划的法律认定[J].法学,2005,(8)

[02]陶其高.从法理上对税收负担最小化手段的再界定--税收筹划概念的内涵和外延[J].浙江师大学报,2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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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6-0-01

对于企业而言,针对性的开展税收筹划风险防范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控制企业所面临的税收筹划风险程度。在当前市场经济体系持续发展的影响下,企业在运作过程中所受到的客观性因素影响也在持续发生转变,加上企业涉税工作者本身的主观局限性等影响,造成了税收筹划风险问题。针对这一情况,企业必须给予充分重视,建设并完善相应的防范制度,并且合理的控制纳税成本。因为税收筹划活动属于税法规定性边缘范畴,风险问题随时都可能出现。

一、导致税收筹划风险问题出现的具体原因

(一)税收筹划专业工作人员有所欠缺

在企业内部开展税收筹划的时候,设计何种方案,通过哪种手段去实施,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纳税人的主观意念。从当前的情况来看,企业内部在进行税收筹划工作中往往都是由会计人员去执行的,由于在专业水平上的不足,通常无法得到较为显著的效果,并且还会导致企业税收筹划风险加大或者是最终不成功。

(二)税收政策的多变性

因为当前市场经济发展进程不断加快,因此在税收法规上往往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同时还会面临政策的多边形,从而带来风险问题。众所周知,税收筹划是事前筹划,所以如果在筹划完成后,但是项目没有结束之间,税收政策发生了转变,则会威胁到原有的税收筹划,导致税收筹划不合法或者成为了不合理方案。因此及时了解税收政策的动态变化,建立有效的预案机制,可有效降低税收筹划风险。

(三)税务行政执法不规范导致的风险

税收筹划是根据合法的手段来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其跟避税存在本质上的差别,税务筹划需要得到税务部门的认可,但是在确认的过程中,会因为税务行政执法不规范而导致风险的存在,税法没有明确的行为,其本身都存在一定的弹性空间,税务行政执法机关根据自身的判断,确定出税务筹划的正确与否。因为有很大的主观原因,并且税务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这样就可能导致税务筹划的失败。税务行政执法不规范导致的税务筹划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企业认为合法的税务筹划案例,送审到涉税评估或稽查时,主审税务官员往往第一感觉就是联想到筹划结果嫌疑偷避税,在找不到明确的法理依据或以请示上级态度为借口,拖着个别案例不结案,示意企业将筹划案例恢复至未筹划前状态,自纠补税或者被强加上偷税避税的头衔加以处罚,以使得企业跌入更大的税收筹划风险当中,因而丧失对税收筹划业务的信心。

二、针对税收筹划风险应采取的防范措施

因为税收筹划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的过程中,需要树立风险意识同时分析风险的原因,并采取科学的措施,以降低风险的损失,达到税收筹划的目的。针对税收筹划风险应采取的防范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树立税收筹划的风险意识

树立税收筹划的风险意识是防范税收风险的基础,因为导致税收风险的因素较为复杂,同时税收风险的存在具有不定性,这就给风险防范带来了很大的难度。树立税收筹划的风险意识还不能够达到防范风险的目的,所以企业需要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建立税收筹划预警系统,税收筹划预警系统就能够发挥信息收集、风险分析、风险控制等功能,同时企业需要针对各种可能存在的风险,制定风险补救措施,以降低风险带来的损失。

(二)依法实施税收筹划方案

税收筹划方案的制定受到法律环境的影响较大,同时生产经营活动也对其有一定的影响。税收筹划的制定要有合法的前提,这也是衡量税收筹划成果的标准,纳税政策的变动,税收筹划需要跟踪变动,这样才能够保证税收筹划的合法性以及合理性。税收筹划需要保证方案具有一定的弹性,同时需要全面的掌握法律法规的变动,以对税收筹划进行及时的调整,税收筹划要在税收政策变化规定的合法范围内,以防陷入逃税骗税的境地。

(三)贯彻成本收益原则

当实施某个纳税筹划方案以后,纳税人需要在取得税收收益的同时还会付出额外的税收筹划费用。所以需要以成本收益原则加之综合评估,考虑到直接成本,对多方案进行对比分析,最终选择成本和损失之和小于所得收益的方案贯彻成本收益的原则,能够最大化的维护纳税人的利益,降低纳税人的风险,同时达到税收筹划的目地。

(四)加强税收筹划人员综合素质的建设

加强税收筹划人员综合素质的建设,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筹划人员是税收筹划的主导者,税收筹划的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筹划人员,可见税收筹划人员在税收筹划目标实现中占据了不可取代的地位,所以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加强税收筹划人员综合素质的建设:其一,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这是保证税收筹划合法性的必要条件,。其二,税收筹划是一项专业性强、具有复杂性、系统性的业务,所以需要对原有的税收筹划人员进行培训与增强专业知识外,同时引入具有专业知识的高层次人才,增强税收筹划的新鲜血液。其三,定期聘用外部专家为财会人员进行涉税业务面授、案例分析及日常业务咨询等方式,建立一支业务过硬的高素质财会队伍才能够高效率的进行税收筹划工作.

三、结束语

企业的税收筹划风险会给企业带来较大的损失,所以企业需要建立税收筹划风险防范措施,以降低税收筹划风险。税收筹划风险的产生原因较多,企业需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从树立税收筹划风险意识、依法建立税收筹划方案、贯彻成本收益原则、加强税收筹划人员综合素质建设、营造良好的税企关系等方面入手,降低税收筹划风险产生的几率,以达到维护企业利益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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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新形势 税收筹划 有效途径 税收人才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进步,市场经济体制不断的完善,我国的发展也进入到了新时期。在企业的发展进程中,税收一直相伴左右。加强对企业的税收管理,是国家控制企业的主要手段。在新形势下,我国对企业税收筹划不断的进行调节和改革,以期其能够顺应时展潮流,能够适应新时期社会主义发展的要求。本文主要从分析当前企业税收筹划的现状出发,探讨了影响我国企业税收筹划的主要因素,并提出了在新形势下强化企业税收筹划的有效途径。

一、当前企业税收筹划的概况

企业税收筹划不同于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它是国家根据当前经济发展规律和社会发展水平制定的一项合法的国家政策。就目前来说,企业税收筹划是一个比较新颖的理念,近几年来才开始在相关领域慢慢的流行开来。将企业税收筹划应用到市场规范中,能够避免企业逃税漏税现象的产生,起到了维护企业的整体利益的作用。企业税收筹划问题的处理方式和税收法的规定的内容有很多的相同之处,因此企业税收筹划的应用对税收的地位不会造成威胁,也不会影响到税收职能。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企业税收筹划的发展方面还有很多缺陷,发展速度缓慢。但是随着我国进入WTO以来,企业税收筹划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已经成为了跨国贸易公司促进发展的重要策略手段。同时,企业税收筹划的应用能够有效的的降低企业的投资风险,帮助企业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使市场经济的发展更加完善。

二、影响企业税收筹划的因素

(一)对企业税收筹划的认识不到位

对企业税收筹划涵义的认识不到位是影响企业税收筹划的重要因素之一。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环境中,企业税收筹划的涵义应该是以减少企业的纳税义务为目的,将企业的税收筹划得更加合理,以此减少企业的偷税漏税现象,同时帮助国家提升税收的征收效率。企业税收筹划将企业纳税义务和国家征税权力完美的结合在一起,将二者的关系联系的更加紧密。不过,我国企业在现阶段对企业税收筹划的涵义认识尚不到位,没有把握住企业税收筹划的真谛。而税务机关也只是不断调整法律以弥补企业税收筹划的漏洞。将企业税收筹划的涵义和其他的税收定义混用现象更是屡见不鲜。纳税人错误的将企业税收筹划认为是偷税漏税的方法、技巧和有效途径也不绝如缕。这就对企业税收筹划的应用带来了很多负面影响,制约着企业税收筹划的发展。

(二)企业税收筹划的理论体系不完善

企业税收筹划的管理系体不完善也严重的制约着我国企业税收筹划的应用。除了税务行业的专业人士以外,知道“企业税收筹划”这一词汇的人很少。这就代表我国在企业税收筹划的理论建设方面显得不完善,没有详细、真实、可靠的理论体系支撑企业税收筹划发展,那么它只是空谈。而且,还会常出现将企业税收筹划误解为其他税务概念的现象。由此可见,加强企业税收筹划的理论体系的建立已经迫在眉睫,必须要向社会大众普及“企业税收筹划”的真正含义。

(三)缺乏专业的企业税收筹划人才

没有专业化的企业税收筹划人才,对于企业税收筹划来说就相当于人类缺少了左右手。我国现阶段在企业税收筹划的人才建设方面表现出的普遍特点是:企业税收筹划的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技术能力有限,综合筹划税收的能力不足等。这些因素严重的制约了企业税收筹划工作的开展,影响到了企业的经济利益。现今,各大高校都将企业税收筹划作为专门的课程,以此加强企业税收筹划人员的建设。不过,因为我国在企业税收筹划工作上发展的时间短、经验少,而企业税收筹划的专业性又比较高。所以,现在我国在企业税收筹划人才培养方面并不十分理想,培养出来的大部分人才都不能满足企业税收筹划的需要。另外,企业在使用企业税收筹划人员时,没能人尽其才,没能充分发挥企业税收筹划人员的潜力,也是影响企业税收筹划发展的一个因素。

三、新形势下强化企业税收筹划的有效途径

(一)制定企业税收筹划的目标

有了目标才有发展方向,所以在强化企业税收筹划的有效途径时必须要先制定企业税收筹划的目标。以此目标来指引企业税收筹划工作的在我国的发展。制定企业税收筹划的目标主要需要注重三个方面:其一,合理控制税收处罚;其二,合理利用税收政策,尤其是优惠政策;其三,全面进行税收筹划。将这个三个方面和企业发展阶段结合起来,不同的时期实现不同的目标。首先,为了保证企业税收筹划能够有相应的规章制度来维护其权威性,必须要制定相应的税收处罚措施,特别是针对漏税偷税方面,要给予严厉的法律制裁。在我国的税收范围中,以中小型企业居多。我国在发展企业税收筹划的时候可以此为切入点,在中小型企业中大力应用企业税收筹划。其次,充分利用税收里的优惠政策,通过对税法的详细研究,从中寻找减税的政策,并应用到企业的发展过程中。最后,在企业内部开展全面的税收筹划工作,将企业税收筹划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和经营战略中,以企业发展的经济利益为基础,利用各种筹划手段,寻找并规划出最适合企业发展的税收筹划策略,争取将企业的利益最大化。

(二)革新企业税收筹划的内容

更新企业税收筹划的内容也是强化企业税收筹划的有效途径之一。在现阶段,革新企业税收筹划的内容主要应该从企业的组织形式、企业所得税、企业纳税方式等方面着手,以此不断的创新企业税收筹划的内容。

1、企业所得税法

在企业所得税法中有明确规定:国债利息税收必须要以企业和居民的权益性投资为基础进行征收,且免征部分税收。现今企业一般都会选择购买股票的的方式,以此来评估投资的风险。针对国家免税的投资项目,企业可以通过合理的规划之后,重点考虑这些免税的项目,从而促进我国的产业结构优化调整。

2、企业组织形式

企业在选择自己的组织形式前,应该充分的分析自身的情况和需求,要充分分析不同的组织形似所承担的税收标准。比如选择有限责任公司,所面临的税收不仅是企业所得税,还有个人所得税。

3、企业纳税方式

企业的纳税方式有很多种,在确定纳税方式时也要根据企业的本身情况和组织形式。比如某企业是由总公司和众多分公司组成,采取的纳税方式一把都是汇总缴纳。另外,当某企业是由总公司和子公司组成时,多采取的缴纳方式又和前者不同。因此,一个企业间进行规模扩展时,要根据具体的情况,确定是设立子公司还是分公司。两者的形式不同,所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也存在着差距。

(三)合理筹划企业税收的环节

合理筹划企业税收的各个环节对企业税收筹划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筹划税收的各环节,应该从纳税成本出发,会计人员必须将企业的各个项目税收核算精准。合理筹划税收的各个环节主要应该做到如下两方面工作。

1、合理的进行项目处理工作

针对不同的项目,处理方法也不一样。有些项目是免费的,需要对之进行减免税收的处理。对于刚研发的新项目,企业必须将其研发经费纳入税收范畴。

2、合理使用纳税筹划计算方法

计价方式与折旧方法是准予扣除成本项目纳税筹划中最主要的两种方法。其中计价方式是指对企业的存货进行期末的成本计算,以此保证企业的销售成本能够不断的提升;折旧方式是指企业依据会计准则以及税法的相关规定,对企业的固定资产进行折旧处理,以此达到节税和持有税的目的。当前企业可以使用的折旧方式有加速折旧和平均年限法。一般情况,使用加速折旧法对企业固定资产进行折旧处理居多,该方法能够为企业减小一定的纳税所得额。

四、结论

综上所述,企业税收筹划已经逐渐成为了我国企业税收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形势下,企业税收筹划的应用不但能够提高我国的税收征收效率,同时也能够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参考文献:

[1]刘虹.论新形势下企业所得税的筹划对策.现代经济信息,2012(06):170.

[2]李歌.新形势下强化企业税收筹划的有效途径.财经界(学术版),2012(09):268+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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