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内控管理范文

时间:2023-11-18 08: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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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内控管理

篇1

1.2制定符合企业需要的内控管理目标内控管理始终是影响经济效益水平、关系企业稳定可靠发展的核心要素,对财产保险公司各个机构部门内控目标实施综合性管控,扭转以往各机构之间内控管理目标不协调、不一致的局面尤为重要。为此,可进一步规范财产保险公司内控管理目标为:创建完善健全、符合当前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内控管理组织机构、采用科学发展观应对企业转型机制有关问题,核查并处理员工在实践工作中的舞弊以及欺诈行为,合理预防风险隐患问题,进而制定出符合企业内在需求的内控管理目标。

1.3健全责任机制提升员工整体职业水平责任机制始终是财产保险单位内部员工互相之间监督日常工作的规范体制,保险公司应合理完整地建设并有效地执行责任体制,强化基础规范工作的有效执行,对没能依照规范行使职责的员工追究其相关责任。应清晰管理机构、各个部门工作人员以及业务管理岗位的具体职责,便于在引发问题后可快速地追查具体责任。再者,应强化员工针对核保权以及核赔权等环节的管控,针对触犯法规的人员应依照责任体制引导其努力地纠正与改善,激发员工自主规范操作行为的工作意识,针对员工工作职位的具体特征执行相应的责任规范体制,对其违规作业的行为实施有效的规范引导,进而创建更加完备的财产保险单位员工责任管理体制。

为有效处理管理阶层以及员工的相互关系,应保证基层员工的合法权益,做好利益分配,以激发他们的忠诚度以及职业奉献精神,通过创建优质的问责管理机制,使之深入到员工的实践行为之中,避免流于形式、仅能停留在精神层面,将责任明确到具体的工作岗位,实现有规必尊、违规必处的科学管理目标。员工素质水平始终是内控管理工作执行的核心基础,通过科学有效的工作模式可为内控管理人员的素质能力、服务水平开创更加优质的环境,为预防并缩减风险创建了更加牢靠的基础。再者,财产保险单位应引入有效的约束激励制度,将员工短期行为变得更加长期化,进而推进核心岗位员工更为重视企业的长久全面发展,由本质层面消除弱化内控管理的动机,增强员工整体实力与素质水平。

篇2

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险公司的竞争优势主要取决于公司的人才技术优势和组织管理优势,而不是传统的资源优势和资金优势,保险资源配置和经营管理能力的差异性和保险公司利用这些资源的独特方式,形成了各自公司的竞争优势和比较优势。建立内控制度和管理制度的目的是提高保险公司自我约束意识,防范和及时发现经营风险,建立公司内部相互制衡机制,确保正确反映公司的经营效益,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有效的内控制度可以监督和弥补公司管理功能可能存在的缺陷,使公司在市场环境变化和人员素质差异的情况下,实现公司市场经营目标。

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应注重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应参照国际先进的管理模式进行公司内部管理体制方面的改革创新,比如公司价值链管理、组织结构管理、业务绩效管理、客户关系管理、公司价值管理、销售渠道管理、服务质量管理、公司品质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激励约束机制管理等。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保险公司总分支公司之间应该建立严格的管控机制和费率反馈机制,总公司对分支公司的经营活动必须做到心中有数,及时指导,监控到位;应建立严格的核保和核赔分离制度,建立必要的审核制度和检查制度;对分支公司擅自越权和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对违反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行为,必须认真进行内部监督和检查,加大处罚力度,并及时修改和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否则,保险监管部门可以追究总公司的领导责任。

二、以监管为核心,监控和指导公司内控管理制度建设

加强保险监管部门对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的目的是在新的市场和法律环境下,将以往部分监管责任转变为保险公司的管理责任。保险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是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保证投资人的正当投资回报权益不受侵害,监督保险公司合法合规经营,具备足够的偿付能力,以往这种监管职能是通过对保险公司现场和非现场的例行检查来实现的,但由于保险公司管理体制和业务经营的复杂程度增高,增加了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保险监管部门例行的检查和抽查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遇到了现实的挑战,增大了保险有效监管的难度。在国际化竞争的大背景下,保险监管部门必须认真研究和充分发挥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积极作用,将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作为强化监管的重要内容,加强事后监管和偿付能力监管,保险公司则应该认真检讨和审视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执行的现状,增强对公司内部机构、业务、财务、投资等方面的风险管理,完善和弥补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方面的缺陷和不足。保险监管部门在加强保险法律法规建设的同时,应督促保险公司加强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两者是相辅相成、不可替代、互为补充、缺一不可的。

国际上一般对内部控制按职能划分为内部会计控制和内部管理控制两类。保险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包括涉及直接与财产保护和财务记录可靠性有关的所有方法和程序,包括分支机构授权和批准制度、责任分离制度以及对财产的实物控制和内部审计等。保险公司内部管理控制包括与管理层业务授权相关的组织机构的计划、决策程序、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手段、信息交流、监督管理以及各种内部规章制度的执行状况。

保险公司总公司必须对分支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是否相适应,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是否完备和完善,权力与责任的平衡是否对称,重要职能和关键岗位的设立是否相互制约,独立的内部稽核和公正的外部审计是否健全,内部制度建设和内部监督机制是否执行落实,职业道德水平和培训质量是否提升,违法违规行为和有意误导行为是否得到遏制,财务制度和会计准则是否得到执行等进行研究和评估。所有这些内容要求保险公司必须建立科学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提高操作效率,确保现有规章制度的执行,同时,保险监管部门必须对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和监督指导。

三、以竞争为手段,建立内外资保险公司竞争合作机制

国内保险市场的对外开放,为内外资保险公司提供了一个竞争与合作的大市场,使国内保险公司实际上直接或间接地参与了国际保险业的竞争,因此,保险公司应该从国际竞争的高度,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质量,应该具备全球化的经营视野和更强的合作意识,积极主动地参与业内的竞争与合作。内外资保险公司各自具有不同的优势,如何在激烈的竞争中获得最低成本、最佳产品、最优服务、最大份额、最高利润,是公司竞争所追求的目标。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过程中,保险公司共同开发和利用保险资源、保险科技、保险信息,以及保险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合作与联系,是国际化经营的必然要求和发展趋势。

从管理层面上看,外资保险公司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值得国内保险公司学习和借鉴。首先,内外资保险公司应该加强对国际通行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信息沟通和交流,增强公司管理者对加强内部控制管理的意识;其次,应注重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和质量的提高,以适应竞争与合作的要求;第三,应加强对业务无序竞争的管控,在管理创新、服务创新、机制创新等方面开展竞争活动;第四,共同营造一种合作创新、共同发展的市场协作精神和协作方式,提高公司的获利水平和竞争力。

四、以管理为目标,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整体素质和水平

保险公司的组织结构是保证公司各部门和总分支公司各司其责、有序结合、分工明确和有效运作的组织保障,合理的组织管理结构可以把分散的、单个的力量聚集成为集中的、强大的集体力量;可以使保险公司每个员工的工作职权在组织管理结构中以一定形式固定下来,保证保险公司经营活动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明确经营者的责任和权利,避免相互推诿,克服,提高工作效率,克服办事拖拉的弊端;可以确保公司领导制度的实现,公司各级领导只有依靠一套完善的组织管理机构才能有效地行使自己的权力。

围绕风险控制和增进效益两个目标,保险公司应如何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增强竞争能力,在日渐市场化和日益开放的经营环境中立于不败之地,一是应建立起高效的风险管理机制,以风险管理为核心,严格控制经营风险,保证其业务收益的稳定,满足被保险人日益增长的保险需求;二是运用高新技术手段和先进方法对风险变动趋势进行科学预测,有效地进行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和管理;三是完善保险风险内部控制机制,对经营风险实行严格监控,建立科学的风险监测反馈系统,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四是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管机构、管业务、管经营,并接受保险监管部门的指导和检查。

五、以服务为理念,提升产品创新、服务创新的科技含量

首先,产品创新能力反映公司管理和竞争水平,保险产品的系列结构、规格品种,特别是产品更新换代的频度,对保险公司产品管理能力的高低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因此,根据竞争的客观需要,保险公司都把优化产品结构、增加和更新产品作为提高其管理水平和国际竞争力的一个重要方面,但同时必须看到,国内保险市场中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保险产品结构雷同、业务单一、创新不足、粗放经营等问题。业务结构方面,财产险保险费收入来源80%以上为机动车保险,经营缺乏特色和品牌;业务品种方面,财产险传统型业务比重大,创新型业务、高附加值业务和延伸型业务比较少或基本上没有开展。

随着新《保险法》的实施,保险监管部门对保险条款费率的管制得以放松,保险公司有了更大的条款费率制定权,因此,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险公司应该跳出传统的业务框架,认真分析市场需求,建立推进产品更新换代的产品管理制度,加速开发和创新公司自身的产品系列,提高公司产品的国际化、多样化、专业化水平,努力开拓各种市场空间。培养适应产品创新的人才队伍,造就一支掌握现代产品风险管理技能和方法的高素质管理队伍,是对保险公司管理水平和内控机制是否完善的考验。因此,保险公司应该注重培养自己的专业技术人才,建立适应市场发展的产品创新机制。

其次,科技创新引导保险公司的服务创新。北京市保险市场近年来能有快速发展,同保险公司重视服务创新密切相关。目前,北京市保险市场中的服务创新表现为:服务科技方面有电话语音服务、网络和电子商务、银行结算支付方式;服务管理方面有计算机网络管理、承保、理赔、结算中心、人业绩管理、营销管理;服务方式方面有服务之家、客户回访、24小时电话咨询服务;服务理念方面得到不断提升和转变。

保险公司应在现有的基础上,加快电子化和网络化建设的步伐,采用电子计算机和现代通讯技术设备,促进办公自动化、电子商务和网络保险以及由此延伸的服务手段和领域,提高保险公司的业务处理能力和运作效率,以高效、快捷、优质的服务,积极参与保险业的国际和国内竞争。

在信息技术引发的保险创新浪潮中,公司间竞争的重点不再是产品的价格竞争,而是服务质量和方式的竞争。只有通过高质、高效、高附加值的服务竞争,才能将各种保险产品更快更好地送达顾客,才有利于扩大和稳定客户关系,占有更高的市场份额,增加业务创新的机会。

第三,加强人管理制度促进服务质量提升。新《保险法》修改的一条重要内容,是加重了保险公司对保险中介人和中介业务管理的法律责任和管理责任,保险公司应根据中介业务发展的实际,制定相应的保险中介业务管理办法,加强和完善对保险中介业务的管理。国内保险业的营销方式最终将建立在市场导向型、客户需求型这样一种新的发展模式基础上,使人寿保险这一“以人为本”的保险服务行业在服务意识、服务效益、服务质量、服务渠道、服务方式、服务内容等多方面和多层次发生根本变化。

保险服务质量的提高关键是靠保险公司的服务意识的提高,靠保险公司服务创新。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保险业的制度体制改革、机构业务管理、人事分配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归根结底都将落实在服务竞争上,因此,提高保险服务与促进保险发展是相辅相成的,是保险公司在今后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能否立于不败之地的客观要求。保险公司必须高度重视售前服务、售中服务、售后服务的各个环节,应该遵循公司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运行,不能因人而易,降低服务水平和质量。

第四,高度重视银行保险的发展机遇和经营风险。银行保险最直接的含义就是通过银行网络来销售保险产品。充分利用庞大的金融机构网络,增加保险的销售渠道,高效率地覆盖市场与客户是保险公司热衷于银行保险的最现实的愿望。银行保险所显示出来的独特魅力和广阔前景对保险公司拓展销售渠道意义重大,一是可以建立客户资源共享机制,为双方客户提供综合性互惠服务;二是加强银行保险业务的深层次合作;三是适应网上保险的需求,实现双方网站的方便连接,为客户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网上保险、网上查询和网上转账等多方面、多渠道的服务。

银行保险业务发展势头迅猛,已经成为人寿保险另一个主要销售渠道,但同时,各保险公司应该清醒地认识到,银行保险不是零风险,由于保险公司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方面的滞后性,目前有些问题已经暴露,如经营效益风险、资金回报风险、资产负债匹配风险、违规操作和误导宣传等事件也时有发生,必须引起保险公司的高度重视,同时加快制定相关的风险控制管理规定。银行保险注重的是品牌形象和诚信经营,保险公司要严格依法合规经营,塑造自己稳健经营、诚信经营、合法守规的品牌形象,形成自己值得信赖的品牌优势。银行保险需要强调的是加强人才培养和培训,保险公司必须加强培训内容和时间。银行保险的核心产品是服务,服务质量是决定银行保险业务经营成败的关键所在。

六、以效益为中心,用内控制度管控公司所有经营行为

篇3

一、保险公司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的关系

风险管理是指从公司整体目标出发,通过识别和评估影响公司价值目标实现的因素,将这些因素纳入到整体框架内进行系统管理,积极探寻风险与收益的最佳平衡点,降低风险给公司带来的负面影响,为公司创造最优化的价值;内部控制是指公司为了完成预定目标而采取的程序和措施。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其内部控制是指为了防止公司偏离经营目标而采取的措施,目的在于有效控制和防范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由此可见,保险公司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存在着必然联系,具体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的内在联系

从保险公司实施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目标上来看,均是通过一系列程度和措施,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全面控制,以降低公司面临的风险,为实现公司经营管理目标提供保障。在全面风险管理框架下,内部控制是强化风险控制的重要手段,并且风险管理渗透于内部控制五大要素中,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指明了方向。

(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的差异

1. 作用时点不同。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内部控制会贯穿于其全寿命周期,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便为内控机制作用的发挥提供了充足的条件,其作用对象主要是公司的各个部门及相关人员。风险管理必须在对各类风险进行有效识别的基础上才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这一特点限制了其作用发挥的及时性。保险公司的风险虽然会在其全寿命周期内存在,但风险的形成与发展是需要一个过程的,由此造成了风险管理的滞后性。

2. 限制条件不同。在风险管理中,风险的识别、评估等环节都需要借助相应的技术方法,在此基础上,才能对风险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和认识,进而针对不同的风险,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上述过程是风险管理作用得以发挥的关键。内部控制的最终目的在于对影响经营效率、成本的因素进行控制,实现公司整体效益的提升。换言之,所有可能导致经营效率降低和成本增加的因素都是内部控制的目标,并针对这些因素提出控制措施。

3. 控制内容不同。在保险公司中,风险管理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确立风险管理目标、设置实施战略、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制定风险管理措施等等。而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则涵盖了从上层治理结构到公司内部管理体制再到基层作业的所有流程,其中不但包括战略目标的制定,也涉及实现目标的过程,还包括对公司内部经济活动及风险环节的控制。由此可见,后者包含的内容要比前者更加广泛。

二、基于风险管理的保险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构建

由于保险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均是基于公司面临的风险而实施的一系列措施,所以保险公司可将两者进行融合,建立起一套以风险为导向、以制度为框架的内部控制体系,促进保险公司内部控制活动有序开展。

(一)优化内部控制环境

在保险公司中,内部环境的良好与否,不但直接关系到内部控制作用的发挥,而且还对员工的风险意识有着一定程度的影响。为此,应当对内部控制环境进行不断优化,具体可采取如下措施:首先,要对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进行完善,在结构的设置上,可以采取分权制衡机制,并对董事会及监事会的职责加以明确,使其职能作用能够获得充分发挥。其次,要对公司的组织结构进行优化调整,从而使各部门、各岗位之间可以相互监督、彼此制约。再次,基于以人为本的原则,制定人力资源管理政策,主要包括人员招聘制度、员工绩效评价考核体系、薪酬制度等,以此来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为内控环境的优化奠定基础。

(二)健全风险管理机制

保险公司应将风险管理覆盖到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之中,完善风险管理机制,强化风险控制。首先,建立风险预警机制,找出影响保险公司经营目标实现的内外部因素,确定风险预警标准。其次,实施风险评估,既要对保险公司面临的操作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决策风险、金融风险、政策风险等多种风险进行评估,又要对公司内部控制程序对风险的控制能力进行评估。再次,采取风险应对措施,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取风险转移、规避、保留、降低等措施。最后,持续监察已识别和已采取应对措施的风险,审查风险管理效果,并关注新风险的发展。

(三)有效开展控制活动

想要使保险公司管理层下达的指令能够在公司内部得到贯彻落实,就必须构建起有效的控制活动。首先,在过程控制方面,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并对员工的职责加以明确,使员工在岗位工作中能够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同时还应对风险控制关键点进行明确,对公司日常经济活动影响较大的风险要进行重点监控,降低风险的影响及其所造成的损失。其次,在业务控制上,公司应当对产品开发、售后理赔等关键环节进行有效控制,以此来保证公司能够正常运营。再次,在财务控制上,应对相关的制度、报告、系统等进行严格控制,由此可以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准确性。最后,在资金控制上,要加强对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及风险的管控,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性。

(四)完善信息沟通机制

为了及时获取全面、准确的信息,保险公司应当构建起完善的信息沟通机制,通过该机制的建立,能够增进公司各部门及人员之间的沟通,有利于实现信息共享,不但可以进一步提升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透明度,而且还能有效避免舞弊行为的发生。首先,公司内部的人员可从管理层获取到明确的信息,进而了解自己在公司内控体系中的作用。其次,员工可将从经营活动获得的有价值信息传递给公司管理层,同时还为员工汇报工作提供了一个有效的途径。最后,公司管理层与董事会之间也可借助该机制进行有效沟通,有利于董事会监督职能的行使。

(五)加强内部监督

保险公司要重视内部审计体系的建设,将其作为强化内部监督的重要手段。首先,在保险公司董事会下设置审计委员会,在公司总部和分支机构分别设置一级、二级审计部门,保证审计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对公司实行分级审查监督,构建全方位的监管体系。其次,审计部门要持续监督保险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定期检查财务信息,评价各部门执行和完成内部控制目标的情况,并提出有价值的改进建议。最后,审计部门要将保费收入、保险理赔、保险资金运作作为审点,确保保险公司各项经济活动合理、合法,及时纠正违规操作行为,从而提高内部控制效果

三、结论

总而言之,保险公司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存在着多重交叉之处,其管理控制目标均为降低风险对公司的负面影响。为此,保险公司可根据自身经营的特殊性,构建起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内部控制体系,将风险管理贯穿于内部控制的五大要素之中,为突出内部控制重点指明方向,从而提高保险公司内部控制水平,提升风险防范与控制能力。

参考文献:

[1]晋晓琴.全面提升我国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水平――解读《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J].商业会计,2011(02).

[2]张建.基于制度设计与措施选择论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J].保险研究,2013(08).

[3]徐文魁,李作家.新华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成因[J].经济研究导刊,2011(08).

篇4

一、保险公司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的关系

风险管理是指从公司整体目标出发,通过识别和评估影响公司价值目标实现的因素,将这些因素纳入到整体框架内进行系统管理,积极探寻风险与收益的最佳平衡点,降低风险给公司带来的负面影响,为公司创造最优化的价值;内部控制是指公司为了完成预定目标而采取的程序和措施。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其内部控制是指为了防止公司偏离经营目标而采取的措施,目的在于有效控制和防范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由此可见,保险公司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存在着必然联系,具体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的内在联系

从保险公司实施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目标上来看,均是通过一系列程度和措施,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全面控制,以降低公司面临的风险,为实现公司经营管理目标提供保障。在全面风险管理框架下,内部控制是强化风险控制的重要手段,并且风险管理渗透于内部控制五大要素中,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指明了方向。

(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的差异

1.作用时点不同。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内部控制会贯穿于其全寿命周期,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便为内控机制作用的发挥提供了充足的条件,其作用对象主要是公司的各个部门及相关人员。风险管理必须在对各类风险进行有效识别的基础上才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这一特点限制了其作用发挥的及时性。保险公司的风险虽然会在其全寿命周期内存在,但风险的形成与发展是需要一个过程的,由此造成了风险管理的滞后性。2.限制条件不同。在风险管理中,风险的识别、评估等环节都需要借助相应的技术方法,在此基础上,才能对风险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和认识,进而针对不同的风险,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上述过程是风险管理作用得以发挥的关键。内部控制的最终目的在于对影响经营效率、成本的因素进行控制,实现公司整体效益的提升。换言之,所有可能导致经营效率降低和成本增加的因素都是内部控制的目标,并针对这些因素提出控制措施。3.控制内容不同。在保险公司中,风险管理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确立风险管理目标、设置实施战略、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制定风险管理措施等等。而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则涵盖了从上层治理结构到公司内部管理体制再到基层作业的所有流程,其中不但包括战略目标的制定,也涉及实现目标的过程,还包括对公司内部经济活动及风险环节的控制。由此可见,后者包含的内容要比前者更加广泛。

二、基于风险管理的保险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构建

由于保险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均是基于公司面临的风险而实施的一系列措施,所以保险公司可将两者进行融合,建立起一套以风险为导向、以制度为框架的内部控制体系,促进保险公司内部控制活动有序开展。

(一)优化内部控制环境

在保险公司中,内部环境的良好与否,不但直接关系到内部控制作用的发挥,而且还对员工的风险意识有着一定程度的影响。为此,应当对内部控制环境进行不断优化,具体可采取如下措施:首先,要对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进行完善,在结构的设置上,可以采取分权制衡机制,并对董事会及监事会的职责加以明确,使其职能作用能够获得充分发挥。其次,要对公司的组织结构进行优化调整,从而使各部门、各岗位之间可以相互监督、彼此制约。再次,基于以人为本的原则,制定人力资源管理政策,主要包括人员招聘制度、员工绩效评价考核体系、薪酬制度等,以此来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为内控环境的优化奠定基础。

(二)健全风险管理机制

保险公司应将风险管理覆盖到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之中,完善风险管理机制,强化风险控制。首先,建立风险预警机制,找出影响保险公司经营目标实现的内外部因素,确定风险预警标准。其次,实施风险评估,既要对保险公司面临的操作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决策风险、金融风险、政策风险等多种风险进行评估,又要对公司内部控制程序对风险的控制能力进行评估。再次,采取风险应对措施,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取风险转移、规避、保留、降低等措施。最后,持续监察已识别和已采取应对措施的风险,审查风险管理效果,并关注新风险的发展。

(三)有效开展控制活动

想要使保险公司管理层下达的指令能够在公司内部得到贯彻落实,就必须构建起有效的控制活动。首先,在过程控制方面,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并对员工的职责加以明确,使员工在岗位工作中能够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同时还应对风险控制关键点进行明确,对公司日常经济活动影响较大的风险要进行重点监控,降低风险的影响及其所造成的损失。其次,在业务控制上,公司应当对产品开发、售后理赔等关键环节进行有效控制,以此来保证公司能够正常运营。再次,在财务控制上,应对相关的制度、报告、系统等进行严格控制,由此可以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准确性。最后,在资金控制上,要加强对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及风险的管控,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性。

(四)完善信息沟通机制

为了及时获取全面、准确的信息,保险公司应当构建起完善的信息沟通机制,通过该机制的建立,能够增进公司各部门及人员之间的沟通,有利于实现信息共享,不但可以进一步提升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透明度,而且还能有效避免舞弊行为的发生。首先,公司内部的人员可从管理层获取到明确的信息,进而了解自己在公司内控体系中的作用。其次,员工可将从经营活动获得的有价值信息传递给公司管理层,同时还为员工汇报工作提供了一个有效的途径。最后,公司管理层与董事会之间也可借助该机制进行有效沟通,有利于董事会监督职能的行使。

(五)加强内部监督

保险公司要重视内部审计体系的建设,将其作为强化内部监督的重要手段。首先,在保险公司董事会下设置审计委员会,在公司总部和分支机构分别设置一级、二级审计部门,保证审计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对公司实行分级审查监督,构建全方位的监管体系。其次,审计部门要持续监督保险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定期检查财务信息,评价各部门执行和完成内部控制目标的情况,并提出有价值的改进建议。最后,审计部门要将保费收入、保险理赔、保险资金运作作为审点,确保保险公司各项经济活动合理、合法,及时纠正违规操作行为,从而提高内部控制效果。

三、结论

总而言之,保险公司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存在着多重交叉之处,其管理控制目标均为降低风险对公司的负面影响。为此,保险公司可根据自身经营的特殊性,构建起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内部控制体系,将风险管理贯穿于内部控制的五大要素之中,为突出内部控制重点指明方向,从而提高保险公司内部控制水平,提升风险防范与控制能力。

作者:邢喆 单位: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参考文献:

[1]晋晓琴.全面提升我国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水平———解读《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J].商业会计,2011(02).

[2]张建.基于制度设计与措施选择论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J].保险研究,2013(08).

篇5

一、引言

一内部控制的基本含义

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经理阶层和其他员工实施的,为营运的效率效果、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相关法令的遵循性等目标的达成,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内部控制是一项流程,应根据企业的战略目标和业务改变而进行相应的修改。《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给出了如下定义:“本准则所称内部控制,是指被审计单位为了保证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发现、纠正错误与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而制定和实施的政策与程序。内部控制包括控制环境、会计系统和控制程序。

二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内容

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是保险公司保持稳定经营和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也是防范保险业风险的第一道防线和成功实施偿付能力监管的基础。保险公司内部控制要素也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控。但由于保险公司经营业务的特殊性,因此对其主要的经营活动需要实施特殊的控制活动,具体来说,包括承保控制、销售控制、理赔控制、投资控制、资产接触控制、偿付能力控制、会计控制、客户服务控制、再保险和其他风险管理工具控制、信息系统控制等。

二、保险公司以财务管理为核心的内控制度设计与实施的意义

改革开放之初,我国保险市场只有一家公司经营,全部保费收入只有4.6亿元,2005年达到4927亿元,2006年全国保费收入达到564亿元,到2007年,实现保费收入7000多亿元。中国保监会深圳办公室2002年末曾对深圳四家外资保险公司调研后指出,外资保险公司的内控制度,主要特点表现在业务包括承保、理赔管理和财务管理两个方面。据此也可以看出,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对于防范保险公司经营风险、提高经营质量、实现经营目标有极大的作用。建立以财务管理为核心的内部控制体系有其可能性,也有其现实意义。

一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的根本出发点在于实现企业财务目标

保险公司财务学从属于管理学的范畴,它以制度管理为主要特征,从财务制度上解决保险公司管理中的各行为主体的激励与约束不对称问题,协调并指导各部门、单位的财务活动去实现企业总体目标。内部财务控制的任务就是通过调节、沟通和合作,使个别、分散的财务行动整合起来共同追求保险公司的财务目标。所以,将内部财务控制作为保险公司财务管理体系的核心,对决策层出资者和执行层经营者都是可行的。纵观世界各国,许多成功的企业都将内部财务控制看作血液对生命那样重要,将强化内部财务控制作为公司成功的秘密武器。也有些保险公司却由于忽视内部财务控制,造成巨大损失乃至破产。如著名的澳大利亚I保险公司,由于没有严格制定和遵守内部控制制度,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管理层不顾企业风险评估与集体决策,恶意扩大再保险范围,违反财务制度进行报表粉饰,也没有相应的披露与监管制度,不仅存在的问题没有暴露,反而不停的进行扩张和收购,直到它的资产和未来债务有了如此之大的缺口,因此于200年被政府强制要求清算。

二保险公司内部控制是企业财务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

保险公司财务管理的目的是促使保险公司财务战略与计划的实现。要保证保险公司财务战略与计划的实现,就必须对保险公司财务战略与计划的执行过程进行监督和调节。同时,保险公司财务战略与计划是在财务活动开展前做出的,由于财务活动的影响因素十分复杂、多变,因此,保险公司财务战略与计划很难做到天衣无缝,往往存在一些不足之处。而这一切,往往要在财务活动的控制过程中才能发现,要通过对财务活动的控制,才能得到调整。因而,加强保险公司内部财务控制,是保险公司财务战略与计划积极、可靠的重要保证。

另一方面,内部财务控制是实现保险公司财务管理目标的关键环节。财务管理中,如果仅限于确定合理的决策、制定切实可行的财务预算,而对实施预算的行动不加控制,预定的财务目标是难以实现的。从一定意义上说,财务预测、决策和预算是为财务控制指明方向、提供依据和规划措施,而财务控制则是对这些规划加以落实。没有控制,任何预测、决策和预算都是徒劳无益的。

三内部控制是保险公司适应政府监管的基础性工作

2000年月,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消息披露编报规则》,要求公开发行证券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在招股说明书中专设一部分用于说明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同时要求注册会计师对其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管理系统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做出说明,提出改进建议,并出具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06年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了《寿险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价办法》。《评价办法》采用公司自我评估与监管部门抽查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式,为全面建设内部控制和准确评价内部控制状况提供了完整的框架和有效的评估方法。它被认为是保险机构内部控制监管迈开实质性步伐的标志之一,体现出中国保险监管部门已将关注的重点从内部控制机制建设本身转移到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及监管上来。比较而言,财产保险行业的内部控制建设水平则较低。但关于财产保险公司类似的分类监管办法也将在不久出台。

三、 当前我国保险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的现状浅析

一保险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认识上存在问题

不少保险公司的管理层与员工对于内部控制的认识尚停留在内部财务控制制度阶段或认为内部财务控制即是财务监督。或者认为内部财务控制就是一堆堆的手册、文件和制度或认为内部财务控制就是内部会计控制等,或者仅仅制定这些制度或措施只是为了应付上市或者监管的要求。这些认识对于内部控制都是很片面的。

二虽然建立了财务集中体系,但仍存在监控上的难度

目前国内多家上市保险公司都实行了省级财务集中的管理模式,目的在于进一步强化省级公司的管理职能,逐步实现省级公司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的集中统一处理,加大财务垂直控制力度,减少管理层次,增强公司防范和管控经营风险的能力,提高公司集约化经营管理水平。具体集中的内容有:账务处理及管理、报表、税务、资产、费用、资金、档案、业绩信息管理、收付费等。保险公司财务管理架构是市、省、总三级核算、逐级授权。地市以地市财务中心为依托,下属营销部实行报账制;省、地市财务经理实行委派制。这种架构的缺点是复杂、层级过多。由于管理纵向范围太长,经过层层传递、修饰、“过滤,上级管理者对于下级、下下级的信息真实性难以判断,异常情况也很难有显著的表现。

三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水平参差不齐

目前各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水平参差不齐,寿险公司较产险公司整体水平更好,大型保险公司较中小型保险公司更好。虽然比较而言,中国整个寿险行业的内部控制水平高于财产保险行业,但各寿险公司之间的差距仍然明显。大体情况是,大型的寿险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平均水平要高于中小型寿险公司。一些小型的中资寿险公司在内部控制上则有比较大的差距。小型寿险公司规模较小,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上无法满足其管理的需要,是其内部控制水平较低的原因。

四、建设以财务管理为核心的内控体系措施探讨

一结合保险企业实际设计内部控制体系

建立企业内部控制体系,既要从我国的国情出发,从基础入手,以《会计法》、《保险法》、《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指导原则》和其他相关法律制度为依据,以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为中心,针对会计工作和经济管理中最为薄弱的环节,研究制定便于操作和监督检查的、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内部控制体系,结合目前的省级集中财务核算体制,企业管理者要注意真实情况与异常情况的收集与发现,这要求企业管理者一方面需要设置更为敏感的评价指标来反馈异常信息,同时尽量缩短信息流动环节,同时要提高对虚假信息提供者的“造假成本。 例如,美亚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每个季度向香港总部报送的各类财务报表达60多张,且每张报表间有着严密的逻辑关系,有效地防止了虚假报表行为,从而从源头上确保数据的真实性。

二将内部控制纳入公司风险管理体系

财务风险与经营风险是企业的两大风险,而经营风险往往直接或间接由经营风险所造成。以财务管理为核心来完善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就需要将内部控制体系作为风险控制体系的一部分。如加拿大宏利人寿保险公司设有首席风险官和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而台湾国泰人寿保险公司则由专门业务部门负责特定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虽然模式有所不同,但两者都对公司面临的内部和外部风险进行全面的风险管理并将内部控制纳入到各自的风险管理体系之内。

三强调权力和责任间的制衡性,各环节要做好权限划分

根据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企业需要对部分岗位进行权限分配与不相容岗位相分离,以避免舞弊的可能性。保险公司日常管理工作中的权限管理,包括核保权、核赔权、核单权、查询权、报账权、法人授权等。对于这些权限,尤其是承保、理赔的权限应进行严格控制,根据相关人员的级别分级授权,并严格业务流程,将业务流程细化到每一个险种。从制度上将流程和权限写入操作系统,实现系统控制的权限管理。分支公司的双核岗位在行政上属于分支机构管理,在业务上属于上一级机构的双核岗位管理,避免分支机构由于考核压力,降低业务品质。

四建立健全内部监督体系

包括设置审计委员会,建立健全内部监督体系,转化内部审计职能,建立风险控制联系会议制度,重视内部审计人才队伍建设等。注意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的权威性和独立性。要切实提高审计的地位,对于内部审计部门的设置应该高于其他职能部门,这样才能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在中国,由于历史性的原因,形成了国有控股股份制保险公司、中资股份制保险公司、中外合资股份制保险公司三种不同的组织形式的保险公司。由于股东背景和发展基础不同,其股权结构和经营管理上存在较大差别。在内部控制建设问题上,考虑应当有所不同。尤其是国有保险公司,常常会接受社会审计上市公司披露要求、国资委、保监、集团内部审计、集团同级机构交叉审计等模式。但由于国有保险公司由于种种原因,或多或少地还存在着传统的管理观念,对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认识还没有提高到相应程度,这需要保险公司各级管理与从业人员转变观念,从企业长远发展的角度来正确对待内部监督。

五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完善内部控制工作

一方面,在当今信息化社会的大背景下,要利用畅通的信息渠道,及时掌握企业的财务状况与经营信息。如美国友邦保险深圳分公司自999年0月成立以来,以信息化管理作为业务开展的先导,通过建立业务、管理、电脑、培训系统,形成了一套完善的管理体系。公司自行开发设计了“业务管理资讯系统,建立起了面向公众、公司内部和业务员的三个网站,还有手提电脑、掌上电脑、手机短信等先进科技手段的应用,在公司、营销员和客户之间建立一条快速的信息传递通道,为及时有效地管理业务、分析市场、监控风险提供保证。到2004年,美国友邦保险深圳分公司保费收入已跃居深圳寿险业的第三位。

另一方面,通过现代信息技术保证财务数据的安全性、准确性、真实性。如香港民安保险深圳分公司的数据库直接设在香港总部,美国友邦保险深圳分公司数据中心设在上海和香港,并实现联网,既保证了信息安全,也防止了所有数据的真实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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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的管理理论研究表明,内部控制是管理层为了把错误降到最低,并有效进行监控而建立的对业务经营活动的检查和相互制约的机制。早在1997年,为防范金融风险,健全金融机构内部控制机制,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就制定了《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指导原则》。该指导原则的适用范围包括所有的金融机构,也包括保险公司。因此保险风险控制是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必不可少的内容,保险公司也必须建立内部控制机制。

保险公司的特殊性决定了必须建立内部控制机制。其目的主要有三:一是保证保险人的偿付能力,防止保险经营的失败;二是保证保险交易的公平性和公正性,防止利用保险进行欺诈;三是保证保险经营的效率,提高被保险人的利益。需要从政府、保险行业、社会等各个层面对保险公司、保险经营活动和保险市场进行监督和管理,从而分为政府保险监督、保险行业监督和保险信用评级三个层次。相对于保险公司而言,保险监督是一种外在的、强制的监督,而公司内部控制则是内部的、自觉的监督。从要达到保险监督的目的来看,外在的监督只有通过公司的自我约束,才能真正发挥作用。自我约束是保险公司内在的、对保证保险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起决定性作用的层次,而自我约束能力又取决于及时、有效的内控管理。内部控制管理与保险监督管理是一个事物的两个层面,前者是内因和根据。

二、当前我国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是建立在授权、转授权制度基础上的分层次多级管理,并未明确内部控制的构成要素,而是直接列出了内部控制的内容。即内部控制还限定在业务项目如险种或部门层次上,缺乏采用内部控制

要素的观念,按照业务循环或作业流程来设计动态的内部控制机制,往往容易造成以下问题:

(一)保险公司不重视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

目前,一些保险公司领导管理层的内部控制意识淡薄、认识简单化。有的认为内部控制就是由监察部门或审计部门对问题的事后监督和检查。在实际操作中往往重视“亡羊补牢”式的事后监督,而轻视“未雨绸缪”式的事前防范,更忽视“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式的动态事中控制,因此出现事故、案件屡禁不止的现象。

(二)对业务流程的控制不足

这主要表现在:有些保险公司的管理层认为规章制度既已制定,下面照章执行即可;还有一些管理者把内部控制与经营管理对立起来,认为加强了内部控制就会影响到业务的发展,把内部控制与公司的发展和效益的提高对立起来,缺乏把内控工作作为一项经营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加以重视的意识。

(三)对公司内部经营管理过于放松

具体表现在:在财务上重会计核算、轻预算管理;承保业务上重“风险”合规判断、重要素是否齐全,轻风险管理指导和风险的评估工作;理赔上重赔付速度,片面强调结案率和结案速度,轻理赔质量。

(四)缺少检查评估和具体处罚条例

据笔者观察,目前一些保险公司比较重视自查和各类工作的常规性检查,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由于责任划分不清、碍于情面或因为“家丑不可外扬”等思想作怪,往往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连文件通报也是“隔靴搔痒”,不能切中要害,更缺乏必要的处罚力度和连带责任的追究制和问责制,致使内部监督和控制失去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新时期完善我国保险公司内控机制的对策建议

(一)建立健全保险公司内部会计系统和内部审计控制

在会计制度框架内建立适应公司的统一会计政策,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统一下级公司的核算口径,明确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与方法,遵循会计制度规定的各条核算原则,同时建立内部审计,主要有财务审计、经营审计和管理审计。内部审计在企业应保持相对独立性,应独立于其他经营管理部门,最好受董事会或下属审计委员会的领导。

(二)完善全面预算和绩效评估制度,建立健全业务流程体系

保险公司应抓好预算体系的建立、预算的编制和审定、预算指标的下达及相关责任人或部门的落实、预算执行的授权、预算执行过程的监控、预算差异的分析与调整、预算业绩的考核等环节;公司还应建立以核保、核赔、投资风险控制为主要内容的内部控制制度,坚持“双人勘查、交叉复核、分级核损、终审归案”的原则,防止假赔、骗赔案的发生。严格控制高风险、低流动资产比例,加强资产负债匹配和现金流量管理。

(三)着力提高公司经营管理的整体水平

保险公司的组织结构是保证公司各部门和总分支公司各司其职、有序结合、分工明确和有效运作的组织保障。合理的组织管理结构可以把分散的力量聚集成为强大的集体力量;可以使保险公司每个员工的工作职权在组织管理结构中以一定的形式固定下来,保证保险公司经营活动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明确经营者的责任和权利,避免相互推诿,克服,提高工作效率;可以确保公司领导制度的实现。围绕风险控制和增进效益两个目标,保险公司应该加强内控管理水平,增强竞争能力,在日益开放的经营环境中立于不败之地。1.应建立高效的风险管理机制,并以此为核心,严格控制经营风险,保证其业务收益的稳定,满足被保险人日益增长的保险需求;2.运用高新技术手段和先进方法对风险变动趋势进行科学地预测,有效进行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和管理;3.完善保险风险内部控制机制,对经营风险进行控制。

(四)建立内外资保险公司竞争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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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国家,“保险”是一个外来词,我国的广东省是最早引入西方保险业的省份。建国60多年来,我国的保险业蓬勃发展,保险种类越来越多,保障条款亦愈加细致。但与其他行业一样,保险业的迅速发展必然带来潜在的问题,只有解决好这些潜在的问题才能给企业带来持续的繁荣。风险有时就是机遇,处理好企业发展的不稳定因素,是促使企业发展的前提条件。

1.我国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建设不健全的原因

保险公司的职责就是对风险的管理,随着保险业发展的加快,保险行业竞争的加大,暴露出来的问题也越来越多。保险业是一个国际性行业,起源于西方国家,引进中国后,随着中国的国情不断改变。这种环境的改变让保险行业所面对的风险日益增加,如信用的风险、客源的风险、投资的风险等等。其中,保险业的内控建设问题是根源问题,所以加快完善保险业的内控建设势在必行。内部控制就是指“公司为了保证战略目标的实现,而对公司战略制定和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风险予以管理的相关制度安排。”[1]任何建设的前提就是了解自身存在的问题,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建设所面对的问题主要有三个:内控认识的误解;内控管理组织散漫;监督机制薄弱。

1.1内控认识的误解

保险行业是一个为投保人提供风险保障的行业,一个对投保人负责的行业。面对形形的投保人,大多数保险公司采取一种分散吸收客户的方式进行运作,造成了对内控认识的误解,这种误解包括含义误解和安排上的误解。首先是对内控含义的误解,主要包括以下四点:其一,没有认识到内部控制的重要意义,忽视了对内控建设的经济投入,导致办公系统的落后,资源分配不均,监督机制的薄弱,没有对内控作一个长效规划,造成管理上的缺失。其二,意识到内控的作用,但是投入力度不够,过分强调处罚的作用,往往造成了事后惩处,没有提前预防,完全失去内控的主动性,致使内控制度的形式化。第三,内控含义缩小化,将资产安全、成本问题等同于内部控制问题,内部控制的范围变得狭窄。第四,一条腿走路,一味强调内控建设,只追求内部控制的形式,而忽视了对内部控制的基础工作的重视。而安排上的误解,主要是指内部控制的安排杂乱,缺少了严密的体系。这种缺失造成了内控体制的混乱,影响内部控制措施的实行,降低了公司的管理效率,使执行力度大打折扣。

1.2内控管理组织散漫

内控建设需要管理者和执行者的相互配合才能发挥作用,其中管理者的责任重大,内控管理散漫会影响整体效益,这对公司发展的打击是巨大的。内控管理的散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股权过分集中,使法人管理的结构不完备,造成监督机制的形同虚设;第二,只重视结果,忽视了执行过程,造成内控管理与实际相脱离,管理和操作背道而驰;第三,信息传达不畅,使执行者不能及时接收上级决策,出现命令与执行不符或执行延误的情况;第四,管理者自身素质的缺陷,管理者没有定期进行业务培训,思想认识落后,内控制度的制定没有理论基础,以致影响到内部控制的建设。

1.3监督机制薄弱

保险公司的内控体系主要包含五个要素:“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以及监督”,[2]监督是内部控制的关键一步。然而,很多保险公司在内部控制的基础化设置上较为完备,但是在细致化程度上还存在盲点。保险公司和其他公司一样有庞大的内部组织,部门众多,需要一个强大、精细的监督部门,但是很多公司因规模限制,人员不足,职位兼容等问题,无法进行强有力的内部监管,造成监督部门未设或形同虚设。

2.内控建设的重要作用及完善措施

内控建设贯穿于公司的各个部门,与每一个员工密切相关。加强内控建设可以提高公司防范风险的能力,让公司的发展更加稳健,管理更加健全,是现今保险公司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2.1内控建设的作用

内部控制的建设与保险公司的发展息息相关,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这种作用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首先,内控建设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保险公司在经营上的行为。市场竞争的激烈,为了盈利,商家们手段百出,不规范的经营问题层出不穷,严格的内控管理机制可以及时指出、纠正这些问题,保证良好的市场环境,让整个保险行业平稳有序发展。

其次,内控建设利于优化员工队伍。健全的内控管理体系,必然有严格的制度保障,这就保证了员工队伍的诚信化,一定程度上预防了不良竞争的发生,从侧面促进了保险公司的员工团队意识的形成,更能发挥企业的整体效益。

其三,内控建设促进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完善的管理机制,能够合理安排公司资源,最大程度上优化资源配置,统筹兼顾,发挥公司的整体效益。资源上的合理安排,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公司的运营成本,增加了公司营利的可能性。

第四,内控建设能帮助公司预防经营中遇到的风险。内部控制的强大,将公司打造成为一个联系紧密的整体,最大程度增加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强化公司经营方面的薄弱点,提升了公司预防风险的能力。

2.2完善内控建设的措施

保险公司内控建作用重大,涉及公司经营的各个方面,所以进一步完善内控建设成为公司发展的当务之急。针对现今保险公司内控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完善保险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首先,调整内控组织布局,使之适应行业发展需要。不断调整法人管理的结构,明确产权归属,引进先进的现代管理方式,责权明晰,保障内控实施的有效性。内控结构优化,与国际接轨,分工明确,协调统一。在公司管理上,实行董事会负责制,明确管理核心,董事会对公司的内控负主要责任,应该时刻关注公司的发展,定期进行评价,及时调整,使公司的内控建设朝着健全、有效的方向发展。在职能规划上,内控管理部门应该对公司的内控进行长期监控,以保证内部控制的合理有序进行。在执行上,业务部门应及时与管理部门沟通,反馈执行情况,帮助管理部门及时调整,作出做有利于公司的决定。

其次,建立一套完整的奖励体系。内控建设的成败与员工的配合、员工的素质有着密切的关系。公司应引导员工融入企业,以企业为家,将个人的理想与追求和企业的发展挂钩。这种奖励体系包括物质和精神两方面。在物质方面,引入绩效考核体系,即“运用企业所制定的标准和相应考核指标,对企业内部的员工的工作行为结果和所获得的工作业绩进行评估”,[3]采取多劳多得的报酬方式,让员工感觉到努力工作得到的认可。在精神上,尊重员工的感受,让员工感受到企业的温暖,使他们在工资中得到更多的满足感,调动其工作的积极性,增加他们完成工作的自信心,为完成部门任务而持续努力。从员工出发,加强内控建设,建立一种学习型的内控体系,提高员工的基本素质、业务能力,丰富企业文化的内容。重视员工人格健康的培养,组织职业道德培训,增强员工对职业操守的认识。

第三,加强内控制度的规范,强化监督机制。保险公司对监管部门颁布的规章、条款应依法执行,坚决做到“违法必究”,且在公司内部实行严格的惩处制度。为了防止不良竞争的发生,设立专门部门,监控内控制度的执行进度,根据市场环境与管理要求的变化,调整内控方式,保障内控制度实施的规范性与合理性。内控的监督应全面铺开,全程监控,不留死角保证经营安全。扩大内控审计部门的覆盖面,发挥其监控和评价的能力,而且要加强对高管和财政部门的监督,加大对审计负责人的管理,明确其职权、义务等。

结语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的内控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它的好坏与公司的经营管理联系密切。加强公司的内控建设既有利于预防公司在激烈竞争中遇到的风险,也有利于加快保险行业的体制创新,促进保险公司转变经营理念,规范市场运作,提高我国的保险行业的服务水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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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4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4)30-0059-02

在当前知识经济、全球化、信息化、网络化等迅速发展的背景下,保险公司在实施内部控制时,不能仅仅局限在制度上、机制上,也要在内控文化建设上大胆创新,从而推动保险业更好更快发展。

一、保险公司内控文化建设的重要作用

内控文化是指内控实施群体在长期内控实践活动中,逐步形成并为大家认可、遵循,带有内控特色的价值取向、精神道德、思想作风、行为方式、制度规范及其具体化的物质实体等因素的总和。在保险行业发展转型、竞争不断加剧的现状下,保险公司进行内控文化建设有什么现实意义呢?

(一)塑造良好行业形象,推动保险行业更好更快发展

2012年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保监会项俊波主席提到行业社会形象亟待改善,消费者、从业人员以及社会对保险业的不认同,侵蚀了保险业发展的诚信基础,严重损害保险行业形象,如果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很可能会引发信任危机,制约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到“十二五”期末,要实现保险行业形象明显改善的目标。在这一背景下,大力建设内控文化就被赋予了更为深远的意义。走进世界各地的肯德基,可能供应的汉堡种类不同,但作为消费者我们享受到的服务却是同质化的,这就是整齐划一的内控文化的魅力。试想如果保险公司都形成了诚信服务、遵规守纪的内控文化,行业形象自然就会提升,消费者放心了,消费水平提高了,我们的行业就会得到更好更快发展。

(二)营造核心竞争力,满足公司经营管理的更高要求

保险公司是经营风险的专业机构,优秀的内控文化能够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从而提高公司的风险容忍程度。这样公司就有实力接受更高风险的业务,从而获得更高收益,而且,在内控文化熏染下员工所体现出的敬业精神与职业素养,往往比生硬的公司制度清单更能打动消费者的心,从而使企业在竞争中赢得先机。目前,国内的产险、寿险公司以及外资保险公司代表处近500个,市场竞争十分激烈。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错综复杂,推进保险业转变发展方式的要求日益迫切。这些都对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进行内控文化建设,提高公司自身抵御风险的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才能保证公司在保险行业转型期立于不败之地。

(三)增强控制执行力度,提升公司经营水平

人们在谈到内部控制的时候往往想到的是如何通过组织结构的调整、制度的约束和程序的实行保障内控的执行,这些“硬约束”固然非常重要。但我们应进一步认识到企业的内控体系本身是靠人执行的,如果缺乏企业文化的支撑,这套体系只能看作是一种“硬约束”,无法得到真正的落实。而在提高执行力方面,内控“软约束”则更具成效。这里的“软约束”便是真正能影响到人的行为、让员工自觉自愿执行的内控文化。作为面向客户的服务机构,保险公司设有众多的分支机构以及营业网点,混业经营模式下还覆盖寿险、产险、养老险、健康险、银行等多种经营模式,面对面的现场管理显然是不现实的。良好的内控文化通过价值观和风险观引导员工,就像一只“看不见的手”,将员工的思想行为统一到保险公司的发展目标上来,产生一种强大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将公司上下团结起来,从而提升公司经营水平,推动公司不断前行。

(四)激发员工自觉性,筑起一道坚实的风险防火墙

内部控制归根到底是由人进行的控制,从内控制度设计到具体实施的过程,与所有员工的观念素质、技能和行为密切相关。企业管理及内控建设的经验表明,正直守信的内控文化是一道内控的无形防线,当内控的组织防线、制度防线失效时,员工的道德品质和诚实信念将是抗击虚假、舞弊、资产流失乃至经济犯罪的最后一道防线。通过内控文化建设,可以将外在的制度约束内化为自觉的行为,从而真正达到规范约束的目的,而且,通过内控文化建设,在公司内部创造一个重视人、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爱护人的良好文化环境,就可以对公司员工产生激励作用,更好地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

二、保险公司加强内控文化建设的思路与举措

内控文化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它是一个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从初级到高级的循环往复、不断发展、逐渐完善的动态过程。内控文化既不是抽象的思想以致无法下手,也不是简单搞几项活动就可以一蹴而就的。内控文化建设必须融于企业管理的全部实践,进行长期一贯、持之以恒、日积月累的灌输、引导、培育、熏陶和凝炼。内控文化建设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增强行业推动,引导保险公司重视内控文化建设

优秀的内控文化会对企业产生巨大的推动力,但是内控文化的形成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而且内控文化的作用显现也是隐性的。如果没有外力推动或大环境的熏陶,保险公司个体缺乏持续推动内控文化形成的动力。因此,保监会以及保险行业协会需要在内控文化建设方面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

一是抓导向。一方面要以监管规定为依托,向保险公司传递强化内控文化建设的理念。近年来,保监会先后下发了《保险公司案件责任追究指导意见》、《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指引》等监管规定,进一步强化了保险公司对于内部管控的重视程度。另一方面要以理念宣导为手段,提高保险公司管理层的内控意识,保监会、保险行业协会需要持续地通过保险公司高管培训、会议强调等方式推动保险公司管理层重视内控文化建设。

二是强监管。保监会要加强对下发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如《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指引》已经下发四年,各保险公司在内控组织、机制、制度建设方面是否落实了制度要求,值得进一步调研了解。对于触犯监管“警戒线”的重大违规行为,要加大处罚和警示的力度,建立重大违规行为人的黑名单,加强各公司对于内部控制的重视程度。

三是树典型。内控文化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同时也是一项因司而异的工作。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吸收借鉴其他企业的优秀做法有利于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氛围,加快内控文化的建设进程。保监会、保险行业协会可以通过定期内控文化建设经验材料、开展评优活动等方式,辅助各保险公司加强有关工作。

(二)明确控制职责,形成人人有责的控制文化氛围

《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建立由董事会负最终责任、管理层直接领导、内控职能部门统筹协调、内部审计部门检查监督、业务单位负首要责任的分工明确、路线清晰、相互协作、高效执行的内部控制组织体系。”这说明不同人员的内控责任是不同的。因此在建设覆盖全员的内控文化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因人施教”,明确划分控制职责。如果控制职责过大,会导致有关人员产生抵触情绪,不利于内控文化的接受与形成。相反,如果控制职责过小,就会产生控制盲点,影响内控文化的效力。控制职责确认后,要注意传递到具体岗位人员手中,确保每位员工都清晰地了解本身的控制职责是什么,从而形成良好的控制文化氛围。

(三)强化内控理念宣导,促使员工接受内控文化洗礼

保险公司要通过分层次、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内控文化理念和制度的学习培训,让每位员工都熟知本部门、本岗位的控制职责、业务基本规定、操作流程、控制要点和控制措施,明确工作权限、责任和风险防范义务,切实将内控要求渗透、覆盖到各项业务全过程,使之成为员工自觉遵循的准则。相对于正面说教,反面案例更具震撼效果。因此,保险公司也要加强既往重大违规案例的收集分析工作,开展针对性的警示教育,让员工意识到风险就在自己的身边,了解到风险发生所带来的不良后果,触动员工心灵,促使他们接受内控文化的洗礼。

(四)多层次控制评估,推动内控理念扎根公司实际

内控文化的形成依赖于员工的自觉学习与认同,但外力的推动与督促也必不可少。内部控制评估就是推动员工了解内部职责、接受控制要求的一个重要手段。通过内部控制评估,一方面可以将公司的控制要求以访谈、测试的方式传递给具体的控制执行人;另一方面发现问题整改也进一步推动了控制要求的落实。内控评估工作形式应是多样的,有覆盖全国的穿行测试,有针对重点单位、重点流程的控制测试;有内控管理部门执行的独立评估;也有全员参与的自我评估。不同形式的内控评估工作形成了一张纵横交错的网,过滤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主要问题,提升公司上下的控制执行力。

(五)细化内控绩效激励机制,推动全员内控理念形成

在建设内控文化的过程中,利用公司的绩效评价体系对内控执行效果实施考核是一种重要和有效的保障手段。内控执行得好坏直接与绩效挂钩,对各岗位人员带来的压力是直观的,能够较好地提高机构和人员对内控工作的重视程度,推动全员内控文化的形成。在考核体系中,除了对内控工作牵头部门进行内控考核外,对其他部门的内控执行情况也要进行考核,特别是对领导岗位,要设定内控管理事项的考核指标,通过建立压力传导机制,将内控要求逐级落实到各个岗位、各个职员身上。

作为内控建设中最为软性、最难以把握,而又是最具威力的一个要素,内控文化的形成、发展以致成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全行业每个主体的真情投入和全心支持。我们坚信,随着保险监管的日益强化,中国保险业在跨入世界先进行列的进程中,一定可以凝聚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逐步在实践中,努力创造出一批具有中国特色的保险企业内控文化,从而推动和保障我国民族保险业乘风破浪、勇往直前!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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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陈正兴,周生春.中国审计文化研究[M]. 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4:133-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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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层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经营理念上,发展和管理、速度和效益的矛盾突出。经营过程中,为了保证完成保费计划指标,基层公司领导把主要精力集中在完成保费计划上,理赔管理、服务举措、内部建设等方面工作存在诸多薄弱环节,业务发展屈服于管理的问题比较突出。面对竞争日益激烈而尚欠规范的市场环境,基层公司在处理速度和效益的关系上存在观念上的偏差,重速度、轻效益,风险管理意识和风险控制水平不高,部分业务质量较差,为完成保费任务不计成本地承保一些赔付率高、连年亏损的业务,经营效益水平低,制约了保险公司的快速健康发展和壮大。

(二)在市场开拓思路上,业务领域狭窄,产品创新力度小,销售渠道管理不完善。随着我国市场的日益发展,国民经济所有制结构已经发生巨大的变化,个体、私营经济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力量。然而,保险公司的业务领域没有跟上形势的变化,大、大项目仍然是各公司竞相争夺的焦点,存在巨大市场潜力的个体、私营经济领域和地域广阔的保险市场几乎没有得到有效的开发。从各保险公司产品结构看,部分市场需求接近饱和的传统产品仍然是基层公司的主要保费收入来源,产品结构雷同、单一,不能适应快速变化的市场需求;基层公司对新产品开发推广的积极性不高,工作力度太小,新兴保险市场领域亟待加强开发。在销售渠道上,虽然扩大了营销业务和专、兼职业务,但在管理上没有建立落实相应的制度,比较混乱。

(三)在市场竞争上,表现为“三高一低”的违规经营行为仍然是部分基层保险公司竞争的主要手段。近年来,部分专、兼职机构和个人人受自身经济利益的驱动,违反保险监管部门的规定抬高手续费;部分基层保险公司为了抢占市场,不计成本地采取高返还、高手续费、高佣金、降低费率等违规手段招揽业务,并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保险市场的恶性价格竞争严重影响了市场秩序和保险公司的社会形象,影响了保险公司的经营效益,损害了被保险人的利益,造成大量保源流失,不利于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四)在服务水平上,技术含量较低,仍然存在过分依赖关系和人情的现象。基层公司在展业过程中,主要依靠业务人员的“关系网”拉业务,或者是通过大量招聘营销员的“人海战术”开拓市场,保险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误导消费,坑害被保险人利益等行为时有发生,部分业务人员忽视消费者心理状态而采取死缠滥打的推销方式。基层保险公司的“人海战术”和“关系业务”的过度膨胀,使国民对保险的作用产生误解,有的甚至产生反感情绪和厌恶心理,不利于培育国民的保险意识,损害了保险业的社会声誉和保险从业人员的社会地位。另外,基层公司在理赔服务过程中,有的为了稳固与大客户的关系不讲原则地进行人情赔付或通融赔付,有的为了个人或小集体的利益进行人情赔付和搞假赔款,而对一些非关系客户另眼相待,服务态度和质量差,违背保险经营的损失补偿原则和最大诚信原则。

(五)在保险队伍建设上,干部职工主人翁意识减弱,企业文化氛围不浓,团队协作精神不强。基层公司领导班子为了各自一时的政绩和小集体的利益,短期行为突出,当公司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发生冲突时,过多地考虑自身的利益和职位,缺乏大局观念和长远发展的意识。在对员工管理方面,多为简单的“一包一挂”(包保费任务、挂费用),忽视了对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的考核。对公司文化建设重视不够,忽视对员工的经营理念、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素质。在“绩效挂钩”的考核机制下,基层公司业务人员和营销人员过分地注重自身的经济收入,没有把从事保险工作当作终身的事业,缺乏主人翁意识,缺乏爱司爱岗和团队协作精神。

二、基层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中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尚处于发展初级阶段的国内保险市场,没有形成高效有序的市场运行规则。改革开放以来,国内保险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保险业务快速增长,保险市场不断发展,保险立法不断健全。但与保险业发达国家相比,国内保险业还处于初级阶段,市场主体较少,市场垄断程度较高,市场竞争层次较低,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尚未形成,价值在保险市场中的作用尚未得到正常的发挥,国民保险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在这种尚欠完善的保险市场环境下,市场供给大于需求,传统市场领域趋向饱和而导致竞争激烈,新兴市场领域因国民收入水平和行业发展水平的差异较大而没有形成规模需求效应。直接经营业务和面向市场的保险公司基层单位受各自计划任务的压力和经济利益的驱动,在市场监督管理力度不够的情况下,难以避免地导致经营管理中的短期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

(二)基层保险公司管理的精细化程度不高,内控管理制度不健全。1.部分基层公司在制定年度业务发展计划指标时,缺乏对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保险市场发展水平等因素的,下达的计划指标难免简单化和针对性不强,导致基层公司完成保费任务的压力过大而盲目追求业务发展规模,业务质量不高,效益水平低下;或者是违规经营,采取一些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2.基层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缺乏长远发展的眼光,对保险市场开发没有长远的计划和措施,着眼于短期利益。如在新兴市场开发和新的保险产品推广上,因为市场对保险的认知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并且要求保险公司进行大量的宣传和加大前期投入,一些基层公司考虑到投入大、收效慢而丧失了积极性,遇到困难就退缩,新兴保险市场开发工作难以展开。3.基层公司内控制度不健全,统一法人制度执行不力,贯彻落实上级公司要求不到位。部分基层公司对管理工作重视不够,没有根据形势的变化健全和完善内控管理制度,部分制度缺乏现实操作性,形同虚设,使管理工作无章可循而出现混乱的局面。部分基层公司统一法人意识不强,对上级公司制定的承保理赔、规范经营、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和要求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越权行为和违规行为时有发生。4.管理技术落后。部分基层公司化水平较低,运用电子化管理的认识和措施也有差距,有的还大量依赖和使用手工操作,给管理工作的精细化造成障碍。

(三)基层保险公司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据调查,部分基层公司业务人员90%以上没有接受过正规的保险专业知识,文化水平较低,接受新生事物的能力较差。对员工培训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也没有长期性的计划。当前,基层公司大部分业务员依靠经验和关系网展业,对保险的职能和作用认识不清,缺乏市场营销、风险管理等学科知识的支持,承保理赔工作技术含量低,服务水平停滞不前,对公司的战略、经营理念、经营管理办法,以及多项改革措施和公司发展前景缺乏足够的了解。也有相当一部分基层公司高管人员不完全具备职业经理人的素质,对于发展战略、经营目标、市场营销、成本核算、人力资源配置、考核机制、统一法人制度等重要管理职能缺乏足够的认识和综合灵活地加以运用。

三、提高基层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的措施

基层保险公司要在竞争日益激烈的保险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必须认真并解决经营管理中存在的和不足,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不断实施新的竞争战略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一)转变经营观念,变粗放式经营为集约化经营。我国加入WTO后,国内保险公司发展已经面临各方面的挑战。基层保险公司过去那种粗放式的经营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基层保险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必须树立成本效益观念,苦练内功,以增强盈利能力和提高市场竞争实力为中心,实现公司业务速度和效益的同步增长,不断发展壮大。在业务发展战略上,要深入调查了解当地发展情况,认真分析市场变化,不断市场动态,多角度、全方位地挖掘市场潜力,以先进的经营理念、灵活的展业方式、丰富的保险产品、优质的保险服务参与市场竞争,促进业务快速、持续、健康发展。要不断和借鉴同业发展的先进经验,弥补自身的不足,增强发展的后劲。基层保险公司领导班子要有长远发展的眼光,避免经营管理中的短期行为,坚持依法依规经营,加强公司各项管理和基础建设,为公司长远发展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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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为了解销售培训的基本情况,笔者对河北省寿险公司进行了专题调研,认为存在以下主要问题:内控管理制度不完善,培训的审批、组织、实施及内部监督等环节存在缺陷或者漏洞,培训人员、培训教材、培训内容和方式等内控活动较为混乱等。不合规的培训培养了不合格的销售人员,不合格的销售人员必然导致不合规的销售行为。

(一)内控管理制度和体系尚不完善,内控执行力低下

一是培训活动在组织管理、财务预算、实施执行、风险控制及内部监督等方面尚未建立流程化、规范化及标准化的运作管理体系,尤其一些保险公司风险控制和内部监督存在空白或者漏洞,对可能面临的风险、如何控制管理风险、如何完善防范体系没有清醒的认识,没有及时完善科学的内控制度。委托培训、多头培训及分散培训的实际现状,使公司缺少必要的内部监督机制或者难于有效监督。少数公司未建立对违规培训的内部责任追究制度,放任和助长了短期趋利的培训行为。二是虽然部分保险公司能够建立较为完善的内控管理制度,但是基层分支机构学习贯彻情况较差,实际效果相对预期目标大打折扣。比如,有的公司规定培训教材应由总公司编写印制,电子培训课件经加密处理不能修改,定期审核整理培训教材,但实际上从分公司到中心支公司,对产品培训课件进行修改,违规培训销售人员。比如,有的公司规定应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讲师,使用总公司材,但实际上大部分为兼职外勤讲师,使用自己整理的销售话术进行新人培训。

(二)组织管理科学性较差,实施运作较为混乱

一是培训实施载体多种多样,管理难易程度不同。培训班、研讨会议等大型集中培训经审批或经有权人同意后,管控手段较为丰富,管理难度相对较小。早会、夕会等小型日常培训一般未经审批,次数频率大,累积时间长,分布范围散,特别是对培训内容、培训人员的管理难度较大。二是保险公司直接举办的培训少,一般对新产品、销售新人直接培训,其他培训主要通过委托和以点带面的传承转训方式,增大了变动几率。制销售人员自行组织实施培训,讲授保险产品、营销技能及销售政策的现象较为普遍,增加了管理难度。三是培训管理部门配置不合理,垂直传承模式的培训效果不好。有的保险公司市级机构甚至省级机构无专门部门,支公司或者营销服务部仅仅配备培训岗或者兼职讲师。分业务条线或者分销售渠道独立培训,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统一性和权威性较低。个人营销、电话营销渠道培训部门隶属于业务管理部门,银行邮政渠道几乎无培训部门,仅在省级机构和市级机构业务管理部门下设培训岗位或科室。

(三)专、兼职培训人员整体素质偏低,培训成效不高

一是兼职和专职培训人员并存,整体素质不高。学历背景上,专职培训人员以大专学历为主,全日制金融保险专业人员较少。职业背景上,主要从业务销售人员中培养,销售技能水平较高,依法合规知识欠缺。兼职培训人员主要从事销售及销售管理工作,多为制销售人员,专业认知能力较低,依法经营意识淡薄。兼职人员在数量上占有优势,主要分布在承担销售任务的市级机构以下分支机构。以某保险公司为例,全省专职人员75人,兼职人员122人,兼职人员主要分布在支公司。二是检验培训成效的标准是能否“生产”和“培养”出专业高效、诚信规范的销售人员。当前,合格、优秀的销售人员仍然是制约寿险业发展的人才短板和稀缺资源。培训中侧重产品功能特点、营销展业技能及销售队伍管理等内容,轻视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及诚信教育等内容,就会培养出先天诚信不足的销售人员。包括岗前培训和后续教育常态化的持续培训管理体系尚不成熟,以相对成熟的个人营销培训体系为例,通常包括新人入司、衔接转正、主管育成等流程,但是营销员大进大出、频繁流动,只有少数高级销售人员才能接受较为全面的培训,销售人员整体素质不高。

(四)培训材料管理漏洞较大,违规问题突出

一是培训材料包括培训教材、培训讲义、电子课件及产品说明书等材料,简单分为制式材料和非制式材料。制式材料由总公司或者授权省级分公司编写印制,非制式材料可以由其他分支机构编写印制,非制式材料从使用数量和使用频次上多于制式材料。当前,分支机构擅自修改制式材料,使用不合规的非制式材料误导销售人员进而误导消费者的问题比较突出。比如,有的公司修改总公司的产品培训课件或者自行提炼总结营销话术进行培训。有的公司通过研讨会、经验分享刊物等培训方式向销售人员违规销售案例和违规销售话术。培训存在的问题长期不能改正、完善,直接影响到培训质量,最终影响销售人员的素质和销售行为的品质。究其原因如下:短期趋利、粗放经营的不科学发展方式和重业绩、轻质量的考核评价机制从根本上导致保险公司对培训工作不重视,培训在决策中处于次要地位。委托的营销管理体制和既得利益格局使市场参与主体产生维护现状的惰性,对改进问题消极被动。保险监管部门对培训管理尚有制度空白和常态化的监管缺位,没有对保险公司改进问题产生压力和推力。

对策建议

如何规范培训行为,培养合格的销售人员,减少并根除销售误导行为,需要构建政府监管部门、保险公司、销售人员等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监督管理体系。因此,保险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宏观指导作用,科学决策、统筹考虑,充分发挥外部政府监管“有形的手”和保险公司自我约束“无形的手”两种作用,以加强培训监管为抓手,通过提高违规成本、健全奖惩机制来严格监管,形成对保险公司的倒逼机制,督促保险公司加强内部管理、自觉主动改进完善培训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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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1年河南省保险市场发展概况

截止2011年末,河南省共有省级保险分公司56家,其中财险公司25家、寿险公司31家。从所有制形式看,中资保险公司50家,合资保险公司6家。同时,保险中介市场也有长足发展,现共有保险专业中介机构291个,保险兼业机构7895个(见表1)。截止2011年,保险从业人员共有33.8万人,平均百万人口中保险从业人员3221人,比全国平均水平多115人。

2011年河南省共实现保费收入893.82亿元,居全国第四位,中部第一位,占全国保险市场总规模的5.86%。其中,财险业务保费收入163.33亿元;人身保险保费收入676.49亿元。保险深度3.08%,略高于全国3.04%的平均水平;保险密度800.67元/人,比上年增加8.81元/人,但是仍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062元/人)。2011年全年,河南省保险公司总资产达到1544.23亿元,较上一年增加295.27亿元,继续保持了较高速度的增长。保险业为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险风险保障6.36万亿元,支付赔款和给付171.14亿元。提供就业岗位超过6万人次,上缴税费18.54亿元,代收代缴车船税10.13亿元。这些数据都说明保险业在支持河南省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秩序、推动就业、支持财政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河南省保险市场的发展特征

(一)保险市场规模持续增长

2011年河南省共实现保费收入893.82亿元,其中,财险保费收入累计163.33亿元,同比增长21.24%,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近2.7个百分点。各项赔款支出80.54亿元,同比增长13.89%。全省人身保险保费收入累计676.49亿元,同比增长2.72%,虽然增幅不高,但是2011年全国人身保险费收入为-8.57%,相比较全国水平,河南省人身保险高出11.29个百分点,列全国第4位。各项赔款支出90.60亿元,同比增长8.91%。

(二)保险业务结构调整稳步推进

在河南省2011年财险业务中,机动车辆保险、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和其他财产保险的保费收入分别为139.95亿元、8.94亿元、0.24亿元和14.20亿元,占比分别为85.69%、5.47%、0.15%和8.69%,各财险保费收入同比增幅分别为17.27%、34.84%、20%和66.08%,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和其他财产保险的增长速度都超过机动车辆保险,这表明河南省财险业务的结构进一步得到优化。

(三)经济效益持续改善

2011年,河南省财险市场实现承保利润9.75亿元,较上年增加9.4亿元。承保利润率6.91%,较上年提高7.09%,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17%。2011年河南省人身保险市场短期险业务亏损1.19亿元,较上一年减亏4.39亿元,短期险承保利润率同比提高32.75%。

(四)保险市场主体规模进一步扩大

截止2011年末,河南省共有各类财险公司分支机构1988家,其中省级分公司25家,当年新增2家;中心支公司228家;营业部4家;营销服务部1358家。各类人身保险公司分支机构3559家,其中省级分公司31家,当年新增7家;中心分公司220家;支公司655家;营销服务部2653家。

(五)保险中介市场得到进一步充实

截止到2011年末,河南省共有保险专业中介机构291家,其中法人机构60家,分支机构231家;保险专业机构263家,保险经纪机构20家,保险公估机构8家。保险兼业机构7895家,较上一年增加1060家,机构数量同比增长15.5%。保险中介机构实现保费收入776.22亿元,同比增长16.53%,占全省保费总规模的92.44%。这都说明河南省保险中介市场取得了良好的发展态势,保险中介机构在河南省保险市场的功能进一步强化。

(六)市场秩序得到有效控制

经过持续深入的整顿,2011年河南省财产保险市场秩序明显好转,虚假批退和应收明显减少,违规降费和贴费问题得到控制,理赔纠纷、虚假宣传等问题也得到进一步治理。具体如财险市场批退率1.37%,较全国平均水平低1.63%;平均应收保费率为1.64%,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1.27%等,这些现象都表明财险市场秩序持续向好。人身保险公司也通过强化内控管理,加大对满意度、投诉率、结案率等指标的考核,不断提升自身的服务质量。2011年,全省人身保险公司万件保单投诉件数仅为0.08件。

三、河南省保险市场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保险市场潜在需求有待进一步挖掘

截止2011年底,河南省各项存款余额为26646.15亿元,同比增加15.11%,而全省年保费收入为839.82亿元,增幅5.87%,远低于存款增幅。而且全省全年保费收入与各项存款余额之比仅为1:32,这表明河南省保险市场的潜在需求还有待进一步挖掘和满足。

(二)保险业地区发展不平衡

2011年,河南省各省辖市保险市场中,中东部地区增速高于其他地区。有6个省辖市保费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保险深度最高与最低的省辖市之间的差距为3.14%。有10个省辖市保险密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其中保险深度最高的郑州市比保险深度最低的信阳市之间的差距为1883.07元/人。

(三)人均保费支出低,保险密度有待提高

2011年河南省实现保费收入居全国第四位,但是,将保费收入除以河南省人口数,则保险密度仅为800.67元/人,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1062元/人,在中部六省中也仅排名第三。

(四)保险业务结构还有待进一步优化

河南省保险业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结构比例严重失衡。2011年,河南省财保业务中,车险保费收入占比高达85.69%,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9.8%;在人身保险方面,分红险“一险独大”的局面仍未改变,占比达到84.58%,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5.76%,普通寿险占比仅为9.15%,比全国平均水平低0.63%。

(五)市场集中度仍然较高

2011年,河南省财险市场上保费规模最大的4家公司市场份额合计占比68.08%,最大的8家公司市场份额合计占比更是达到85.68%。人身保险市场上,保费规模最大的4家公司市场份额合计占比68.58%,最大的8家公司市场份额合计占比也达到了88.57%。这些数据说明,无论是财产保险还是人身保险,河南省保险业市场集中度仍然较高,行业垄断现象并没有明显改善。

(六)市场秩序仍有待规范

近年来,河南省保监局加大了对保险市场的监管力度,保险公司内控管理也有所加强和改善,市场秩序也明显好转,但是市场违法违规问题仍较为突出:一是误导销售屡禁不止。2011年河南省保监局受理的投诉中,反映销售误导的在寿险违规类投诉中占比高达48.8%。二是理赔纠纷矛盾凸显,保险市场普遍存在拖赔、惜赔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三是保险公司业务虚报和违规情况普遍,包括利用虚假报销、虚构中介业务、虚构人员等套取费用,违规降费、贴费、返还、批退等问题。

四、河南省保险市场的发展对策

作为现代金融体系重要支柱之一的保险业所具有的风险管理、资金融通以及社会管理等职能在经济社会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应高度重视保险业发展对地区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的推动作用。

(一)不断挖掘、满足保险需求,扩大市场规模

首先,重视客户群的各种需求。保险公司应组织市场调研,搜集整理客户反映的各种信息,并及时反馈给研发部门。其次,保险公司要根据市场调研结果,针对保险费率、保险条款等项目,设计出“适销对路”的保险产品。再次,保险营销人员在面对客户进行展业时,要真正做到以客户需求为中心,以满足客户需求为目标,避免夸大或虚假宣传。最后,保险公司应加强对理赔、保全等环节的管理,杜绝保险投诉和纠纷的产生,为保险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推动保险市场结构的优化

首先,调整保险市场业务结构,推动产品多样化经营。今后,河南省保险业的发展应该着眼于河南省自身如交通、农业、人口等优势,加大对货物运输保险、农业保险、人寿保险的宣传与拓展,推动多元化发展。其次,平衡保险市场的地区差异。河南省各地市可根据各自的区域特征,重点拓展特色保险市场。通过市场细分,有针对性地发展保险业务,扩大市场规模,调整保险市场的地区结构不平衡。

(三)加强保险公司的内控管理

首先,保险公司应设置独立的内控管理部门,加强内控条线建设,定期及时反馈各类信息,帮助管理层及时调整策略。其次,保险公司应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让员工感觉到努力工作得到的认可。另外,重视员工人格健康的培养,增强员工职业操守,提高员工的诚信度和责任感。最后,强化内控制度的监督机制。扩大内审覆盖面,强化各项制度的执行力度,充分发挥其监控和评价的职能。

(四)加强监管部门对保险市场的行政监管

河南省保险业的健康持续发展,除各家保险公司加强内部管理之外,还需要监管部门加大对保险市场行为的行政监管。对投诉比较集中、市场影响大的业务实施重点监管,强化合规检查的力度和深度,完善检查结果和处罚信息的通报制度,对违法违规行为给予坚决的惩处和治理。只有坚持不懈地贯彻执行各项保险业的法律法规,敦促保险公司实行依法合规经营,才能逐步改善和提高保险在社会上的正面形象,促进保险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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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董笑晗.河南省保险市场调查报告[J].现代经济信息,20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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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肖志光.中国保险市场地区差距:1989-2008[J].保险研究,20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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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7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723(2012)06-0140-03

一、永州市辖内县域保险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布局初步形成

截止2011年底,永州市市级商业保险公司共有23家,其中财产险公司12家,人身险公司11家,比上年增加太平人寿、民生人寿2家公司;县(区)公司90多家,县级以下营销服务部80多家,专业保险中介机构及保险兼业机构90多家,商业保险从业人员近万人,初步形成了覆盖城区和部分乡镇的保险服务网络格局。

(二)业务规模稳步发展

2011年全市共实现保费收入227885万元,同比增长1.24%,受内外经济因素的影响,繁荣了20年的人寿险在产品、渠道等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逐步显现,与2010年同期相比保费首次出现了负增长,各寿险公司完成保费收入172004万元,同比减少5%。由于车险市场进一步改革,拉动产险公司保费收入快速增长,完成保费收入55881万元,同比增长14%;其中车辆险保费收入35033万元,同比增长6.8%。2011年各种赔付及给付支出5528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8%,其中产险赔款支出27883万元,同比增加19%,赔付率达到50%;寿险各种给付27397万元,同比增加112%,给付率15%。

(三)保险覆盖面有所提升

全市保险深度已经由2010年的1.73%上升到2011年的1.76%,保险密度由2010年的132.12元上升到2011年的165.78元。保险服务由原来的以城区为中心,逐步拓展到乡镇和部分农村。

(五)保险产品日益丰富

目前,全市已基本形成保险种类齐全,品种繁多的保险格局。保险种类涉及到了人身、养老、健康、意外、少儿、责任、医疗、机动车辆、家庭财产、投资理财等方方面面。保险机构业务经营范围由寿险和财产险等传统业务向工程险类、责任险类、信用保险类、保证保险类、货物运输保险类、船舶险类、农业保险等新兴业务延伸,保险业务种类细分近100余种。

二、当前县域保险市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营销网点建立不均衡,导致县域保险覆盖面较低

近年来,虽然县域保险业发展较快,但大部分的保险公司主要以直接销售方式为主,营销服务部绝大部分设在县域城区,在乡镇设置的还相对较少,营销网点的网络覆盖面较低。如永州市宁远县设在乡镇的保险服务部仅3家,还不到乡镇数的五分之一。这种保险机构布局,极不利于县域保险业务发展的需要,也严重影响了保险信誉,特别是制约了农业保险的发展速度。

(二)保险产品结构失衡,导致县域保险市场保障效率偏低

目前,县域保险产品仍是按照传统的供给导向型的营销观念开发,从保险公司便利出发选择业务种类与产品供给,农业保险由于风险大、利润低,往往被保险公司忽略。如,永州属于农业大市,农业保险对于“三农”发展有关积极的作用,但永州农业保险占比低,且发展极不平衡。2011年底,永州市农业保险保费收入1.07亿元,仅占全市产险保费收入的21.02%。而且,农业保险发展极不平衡,全市12家产险公司只有3家开办了农业保险业务,其中大地保险公司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全年仅8万元。

(三)监管者缺位,导致同业间无序竞争与违规现象较多

目前,保险监管机构只在省会中心城市设立,对县域保险业监管主要依靠市保险同业协会进行监管。但市保险同业协会人员配置较少,监管力量相对薄弱,使得县域保险业发展过程中的监管严重缺位,保险业在县域同业间无序竞争和违规行为时有发生。一是市场业务拓展违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机构包括保险公司和银行机构,共100家):58%的被调查机构认为营销人员存在诋毁同业,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行业;62%的认为营销人员有恶意挖角,或引诱客户退保现象;53%的认为一些小保险机构以虚假宣传材料等形式误导、欺诈客户现象;50%的认为存在违规支付手续费、保险费回扣和其他利益现象。二是银邮机构业务不规范。83%的被调查机构认为,银邮机构保险业务违规行为仍时有发生,少数渠道问题较多。如误导客户存款,擅自将储蓄存款转为保险金存款。三是车险业务不规范。据阳光财产保险公司祁阳支公司反映,个别保险公司受理车行经济人、车行销售人非持证人员保单营销业务,实行柜台返点交易,对当前车辆保险规范营销造成了极大的冲击。

(四)县域保险公司内控管理亟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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