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23 10:02:06
引言:寻求写作上的突破?我们特意为您精选了12篇农产品质量检验范文,希望这些范文能够成为您写作时的参考,帮助您的文章更加丰富和深入。
一、基本情况:
(一)组织措施
1 、市农业局分管领导主管本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流动报务站工作,它市场信息办具体负责日常管理、指导和监督。市、镇两级流动服务站人员凭证上岗。
2、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设立站长 1 名,由市农业局分管兼任,并配备 4名检测人员,人员由市农业考录调剂,临时人员。
3 、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工作业务统一由市流动服务站指导和管理。由各镇推荐的农技站或镇农业办人员担任流动服务站站长 1 名,检测人员 1 名,报市农业局备案。
(二)设备管理
1 、市级检测站配备流动汽车一辆,检测仪DY5000一套、6C一套、电脑一台;17个镇级流动检测站,配备流动摩托车17辆及10R快速检测仪17台,流动服务站固定资产,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
2 、流动汽车、流动摩托车只限于进行检验检测工作使用,不得挪作他用,同时,各使用单位要维护好车辆和车装设备,保证稳定的工作状况。
3 、流动摩托车由市检验检测级流动服务站负责管理。
4、我市农产品检验检测大楼已经竣工,总面积2890平方米,即将投入使用。
5、现正在采购检验检测大楼安装的固定仪器。
(三)工作情况。
目前重点检测各大生产基地、出口、出岛或进超市进宾馆的大宗农产品。检测对象:种植业产品的叶菜类、豆类、茄类、椒类、瓜类和主要水果类产品。
1、各镇流动服务站按计划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形成文字档案报送市检验检测站,每月报一次,经市级检测站审查后汇总上报省植保站。
2 、镇级流动服务站对突发性事件的农产品检测时,检测结果向市检验检测站汇报,同时市农业局主管领导及时向上级汇报。
二、存在问题
(一)重视不够。市、镇两级都对农产品检验检测的认识不够,只有市农业局大力去抓力度不够。
(二)没有编制。市、镇两级农产品检验检测站都没有固定的编制,临时抽调检测工作人员对当地农产品进行检测,检测人员感到前途渺茫,工作积极性不高。
(三)经费没到位。我市农产品检测工作已经从2009年1月份正式开展工作,检测产品已达800多个,只是经费始终没有到位,农产品检测工作人员对农产品检测工作都没了信心,目前检测工作举步惟艰。
(四)检测水平低。虽然我市开展农产品检验检测工作的培训,只是培训力度不够,检测人员学习
热情不高,造成检测水平低,检测报表填报的结果有的不规范。
三、保障措施
1 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基本情况
1.1 州级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情况。黔南州农产品质检中心于2003年12月25日经州编委批准成立,编制11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中心现配备有先进的美国安捷仑6890N气相色谱仪等进口及国产配套仪器设备22台,固定资产130万元。2013年通过省质监局实验室资质认定,2015年通过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考核。2014年11月经贵州省发改委《关于黔南州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决定,黔南州农委将新建州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总投资1000万元,中央资金已全部到位。根据黔南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州政府于2015年3月19日以“黔南府函[2015]30号”文批复州农委与州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共建黔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园。
1.2 县级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情况。截止2016年5月底,我州13个县中,除都匀市和都匀市济开发区外,其余11个县均已获得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其中,独山县于2008年获得项目,并于2011年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已通过验收;瓮安,罗甸,长顺,惠水,龙里,福泉六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于2014年完成建设任务,于2015年通过项目验收。三都县,平塘县及贵定县已完成仪器设备采购及实验室主体工程建设及实验室装修工作,下步将进行仪器设备的安装及调试工作。荔波县已完成仪器设备的采购工作,下步将进行实验室主体工程建设工作。
2 检验检测工作开展情况
在省、州各级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及大力支持下,黔南州已基本建成了覆盖州、县两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形成了定量检测与快速检测相结合的农产品质量安 全监测网络,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已初具规模, 绝大多数的质检机构能正常开展检测工作,完成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县(市)已逐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及例行监测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3 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3.1 工作经费不足。在国家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的投入下,黔南州州、县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项目基本上都新建了实验室,购置了各种大型设备。根据检测的工作需要;州级农产品质检中心将配备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原子吸收光谱仪、原子荧光光谱仪等仪器设备;县级检测机构配备了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光谱仪,原子荧光光谱仪等大型仪器设备。在开展日常的检测工作中,仪器设备的维护成本较大,检测所需的各种试剂、耗材、标准样品等成本较高,各检测机构基本上都存在经费不足、开展日常检测工作困难的问题。
3.2 检测机构人员偏少。按照《地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机构建设标准》要求,地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总数为15-25人,县级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总数为10-15人。目前,州农产品质检中心工作人员为9人,全州各县级农产品质检机构人数平均为5人,有的县(市)农产品质检机构只有3人;而且还存在检测机构工作人员被抽调到其他部门工作的情况,导致检测机构检测人员偏少,不能满足开展日常检测工作的需要。
3.3 检测机构检测参数偏少,能力不强。州级农产品质检中心由于目前只配备了气相色谱一台大型仪器, 不具备对畜禽产品中的盐酸克伦特罗等违禁药物、农产品和农业环境中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和农业投入品违禁添加物测定的能力 。县级农产品质检机构虽然配备了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光谱仪等大型仪器设备,但由于缺乏足够的检测经费、检测人员配备不到位等原因,尚未开展畜产品中兽药残留定量测定以及农产品和农业环境中重金属的检测工作。
4 今后工作的建议及对策
中图分类号 F322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03-0292-02
检测工作质量是实验室的生命,严格控制影响检测工作质量的各个环节,是保证检测工作质量方针的基础。质量控制是指为达到质量要求所采取的作业技术和活动,目的在于监视过程并排除导致不合格、不满意的原因,以取得准确、可靠的数据和结果。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数据的准确性,首先取决于农产品样品的质量控制,否则实验室分析工作将是徒劳,甚至导致错误的判断,给生产或科研带来损失。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样品主要是水果和蔬菜,在储运过程中易发生霉变、腐烂、结块和破碎,根据样品的特点需制定合适的抽取方案、制备方法和样品管理制度,用以保证样品质量的有效控制。笔者根据多年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实践,就如何提高农产品样品质量控制进行了初步的总结。
1 样品抽取
样品是实验室检测工作的对象,抽样也是检测工作过程的首要环节。抽取的样品应做到随机性、代表性、可行性和公正性的原则。在样品抽取前,根据监督抽检任务的要求,需制定可行的实施方案,方案应包括抽样地点(区域、城市、抽样点)、抽样人员、抽样时间、所抽样品名称和数量;抽样程序包括所抽取样品的包装、处理和运输等内容。
1.1 抽样方案
1.1.1 抽样地点。选择抽样地点时,首先应确定1个预定的抽样点,同时还应确定1个备用抽样点。抽样点的分布应在所抽区域的不同方位,相同名称的超市原则上只抽取其中1个。一是在蔬菜大棚中抽样时,每个大棚为1个抽样单元。每个抽样单元内根据实际情况按对角线法、梅花点法、棋盘式法、蛇形法等方法采取样品。每个抽样单元内抽样点不应少于5点。个体较大的样品(如大白菜、莲花白),每点采样量不应超过2个个体,个体较小的样品(如樱桃、番茄),每点采样量0.5~0.7 kg。若采样总量达不到抽样标准规定的要求,可适当增加采样个体。每个抽样点面积为1 m2左右,随机抽取该范围内同一生产方式、同一成熟度的蔬菜作为检测用样品。如果一个基地大棚数量多,则抽取部分大棚作为抽样单元。二是在批发市场抽样时,散装样品应视堆高不同从上、中、下分层取样;包装农产品在堆垛两侧的不同部位上、中、下过四角抽取相应数量的样品。三是在农贸市场和超市抽样时,同一摊位抽取的同一产地、同一种类蔬菜样品作为1个批次。为避免二次污染,尽可能从原包装中取样。
1.1.2 抽样时间。一是在产地抽样时,根据不同果蔬品种在其种植区域的成熟期来确定,抽样应安排在果蔬成熟期或即将上市前进行,绝对不能抽取在喷施农药安全间隔期内的样品。抽样时间应选在9:00―11:00或15:00―17:00。下雨天不宜抽取样品。二是在批发市场抽取样品时,宜安排在批发交易高峰时抽样。速测抽检样品宜在蔬菜运输车辆进入批发市场之前进行抽检。三是在农贸市场和超市抽取样品时,宜安排在农贸市场和超市开始营业之初。
1.1.3 抽样人员。参加抽样的工作人员应经过培训、取得相应的技能才能进行抽样。进行抽样时抽样人员应不少2人,其中至少1人具有抽样工作经验,负责对抽样工作的具体实施及相关情况的协调处理,抽样时最好有当地管理人员陪同。
1.2 抽样程序
到达抽样点后,抽样人员应主动向被抽单位或个体出示有关抽样文件、抽样人员的工作证明,向被抽检单位或个体说明抽样检测内容。随机抽取无明显瘀伤、腐烂、长菌或其他表面损伤的果蔬样品,抽样时应选择成熟度相同的样品。在产地抽样时不宜抽取完全成熟的样品。样品原则上应该进行购买,价格为市场零售价。在生产地抽样时应调查果蔬生产、管理情况,生产基地每3年至少监督抽检1次。在市场进行抽样,应调查果蔬来源或产地。抽样人员在抽取不同样品时应使用一次性手套,每抽取1个样品时要更换1次。抽样全过程所有用具都要保证不会对样品造成二次污染。抽样人员要与受检单位人员共同确认样品的真实性和代表性,在现场认真填写抽样单,准确记录抽取样品的信息,双方签字或盖单位公章。由于遇到市场关闭、天气状况等特殊情况造成不能抽样,或在规定时间内抽样点抽不到样品,应及时与监督任务下达单位联系,汇报情况。抽取的样品应放入塑料袋中,装入样品后的塑料袋要进行密封,可以在塑料袋上打几个小孔通风,防止样品脱水,样品袋一旦打开后不能恢复原状。封条上标明封样时间,并由双方代表共同签字。样品袋上要加贴样品的标识。标识的内容包括样品名称、样品编号和抽样时间。样品由抽样人员尽快带回实验室处理。
1.3 样品运输
高温季节样品运输应选择能够保持低温的容器,低温包装时应使用适当的材料包裹样品,避免与冷冻剂接触造成果蔬的冻伤。样品应在24 h内运送到实验室,否则应将样品在抽样地缩分制样冷冻后运输回实验室。样品运输过程中应有保证措施避免样品被污染。
2 样品制备
2.1 样品缩分
将抽取的样品混合后用四分法缩分,对于个体小的物品(如苹果、坚果、红枣等),去掉蒂、皮、核、头、尾、壳等,取出可食部分;对于个体大的基本均匀物品(如西瓜、冬瓜等)可在对称轴或对称面上分割或切成小块;对于不均匀的个体样(如油菜、小白菜等),可在不同部位切取小片或截成小段;对于谷类和豆类等粒状、粉状或类似的样品,应使用圆锥四分法(堆成圆锥体―压成扁平形―划2条交叉直线分成四等分―取对角部分)进行缩分。
2.2 样品处理
将缩分的样品切碎,充分混匀,用四分法取样或直接放入食品捣碎机中捣碎。水果、蔬菜、蘑菇等湿样匀浆放入聚乙烯瓶中于-20~-16 ℃条件下保存;粮谷、豆、烟叶、脱水蔬菜等干货类捣碎混匀后放入食品塑料瓶中,常温下于通风处保存。
2.3 样品制备注意事项
一是处理的样品一定要具有代表性,所取样品应全部处理。二是样品处理过程中应防止交叉污染,每处理完一个样品后应更换或清洗样品处理工具。
3 样品管理
实验室应对农产品样品的接收、保管、领用、传递、处理等过程进行严格管理,以确保不污染、不损失、不变质,保持完好的原始状态。
3.1 样品接收
实验室样品管理员负责样品接收、检查、登记和管理工作。接收样品室时应记录样品状态(颜色、形状、新鲜纯度等),对照抽样单、标签、封条对样品进行验收,并按照样品编号规则进行唯一性编号。
3.2 样品保管
样品应分类存放,记录准确。为防止混淆误用,样品可分为“检样”、“留样”等。检样应附有标识,标识可分为“待检”、“在检”、“检毕”等。
3.3 留样及样品储存环境
复验用的“留样”,应妥善保存并做好标识和记录。样品储存环境应保持清洁,摆放整齐有序,要求在特定条件下储存的样品,应严格控制环境条件,并对环境条件(温度、湿度)加以记录。水果、蔬菜打浆样品要求储存于-20 ℃冰箱中。
3.4 样品保存及退回
样品应规定保存期限,一般可规定保存期为60 d,保存期满后必须设样品作废处理程序,并做好记录。样品的领用和退回,应办理交接手续,做好清点核实工作后,交接人员双方应在记录上签字。
4 参考文献
[1] 吴越锋.浅谈检测实验室的质量控制[J].湖南林业科技,2007(34):80-82.
[2] 谢宗升,黎小正,吴祥庆.渔业检测实验室样品管理质量控制[J].安徽农业科学,2013(8):44-45.
[3] 姜莉,林颖,姚家彪.理化实验室保留样品质量控制技术研究[J].现代仪器,2005(6):64-65.
*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采取有力措施,从建设优质农产品基地入手,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行动、食品放心工程和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健全组织机构,加强体系建设,加大产地环境、市场准入等环节监管,积极推进全程监控。*年,全市获得绿色食品、无公害蔬菜认证产品35个,生产基地3.86万亩。*年市政府认真落实农业部领导的批示精神,突出抓好蔬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大规模的蔬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年紧扣绿色与科技,生态与环保发展优质农产品生产,积极发展名特优新产品,大力扶持基地建设,优化布局,提升产业化经营质量和水平;市政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作为政府为民办的十件实事来抓,由市农业局负责牵头,协调各部门,在县(市)区、乡(镇)、批发市场、超市等建立农药残毒快速检测站14个、检测点83个、配备速测仪101台、检测人员200余人,随后逐年增加设备,至今已配备速测仪148台,其中,农业部门51个站点(速测仪51台),初步建立了市、县、乡(镇)三级蔬菜农残检测网。*年,为加强蔬菜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监控,把好入市关,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技术监督局联合下发了《*市蔬菜批发市场试行市场准入实施方案》(昆农联[*]3号),从*年1月1日起,在我市龙城、王旗营、关上三个主要蔬菜批发市场试行市场准入。通过试行,起得初步成效,农业部每年对3个市场4—5次抽检,蔬菜农药残留综合超标率已由*年的13.33%下降到5.00%,降低了8.33个百分点。市场准入快速抽检合格率由*年的95.5%上升到99.0%,提升了3.5个百分点,入市交易的蔬菜合格率逐年上升。到*年全市累计无公害蔬菜认证基地达37.4万亩,45个产品获国家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认证。*年我市各级农业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一步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无公害基地建设和“三品”发展的政策措施,全市累计认证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41.35万亩,比上年增加6万亩;有76个农产品获“三品”认证,比上年增加31个;农残超标率为5.4%,与*年超标率30.84%相比,下降了25.44个百分点。*年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紧紧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突出重点,狠抓薄弱环节,按照上级农业部门和*市产品质量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总体安排,认真落实专项整治的四个目标、三个重点、五项任务,细化措施,强化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全市七个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已经100%纳入了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加大了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生产示范区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治理违规销售5种高毒农药的行为取得较大成效。据农业部对我市蔬菜的四次例行抽检,监测合格率分别为97%、95%、93%、95%,平均超标率5%,同比下降0.4个百分点,综合排名第13位,较*年上升两位,与*年超标率30.84%相比,下降了25.84个百分点。农业部两次监督抽检的合格率分别为:93.3%和93.8%。*年逐步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认证体系,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强化业务培训,提高体系人员素质和能力,协同配合,齐抓共管,以市场准入为切入点,加强监测检验,保障消费安全;狠抓农业标准化生产,大力推进绿色产业,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三品认证工作步伐,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升。农业部对我市蔬菜产品质量四次例行抽检,检测结果农残超标率分别为4%、6%、4%、3%,平均超标率4.2%,同比下降0.8个百分点,蔬菜产品质量较去年同期有所提高,农残超标呈逐年下降趋势;切实做好蔬菜农残快速检测工作,加强对蔬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定期对基地和市场的蔬菜产品进行快速抽检,并建立信息报送制度,每月将检测结果报送相关部门,*年共抽样49692个,合格率98.97%。蔬菜农残快速检测工作的开展,对蔬菜产品质量的的控制起到了较大作用,为市场准入的推行打下了基础;继续加快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和产品认证步伐,*年全市共组织29家企业(单位),68个产品申报“三品”认证,截止*年底,全市累计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81个,认定面积110.0278万亩,产量707.5015万吨,“三品”认证数283个(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数124个,绿色食品认定数137个,有机农产品22个),“三品”认证总数及规模在全省名列前茅,占全省的20—25%。在做好“三品”认证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绿色食品续展及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复查换证。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基础薄弱,突出表现在现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管理制度与依法行政的要求不相适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经费、仪器设备等手段与承担的监管职责不相适应。具体表现在:
1、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不高,重视力度还不够,认识有待加强;
2、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体系不健全,检测能力弱,检测水平和检测手段有待提高,检测体系有待完善;
3、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机制、工作机制、自律机制等不完善,有待健全;
4、经费投入不足;
5、标准化生产程度不高,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带来较大难度。
三、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对策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中心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核心,从强化全程监管的实际需要出发,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全面推进农产品安全生产,确保人民群众放心消费,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具体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加强部门间、部门内的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
2、扩大宣传,加强培训。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营造安全生产、放心消费、关爱健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氛围;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人员资质和技能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开展无公害生产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3、建立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基地,推广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加强无公害认证体系建设,对农产品安全质量进行全程质量控制,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建立和完善“三品”认证体系,加强认证队伍资质和业务培训,建立一支资质齐全、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的认证队伍。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和有机食品”认证标志管理,严厉打击假冒、仿造、违法使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和有机食品”认证标志的行为。
4、进一步强化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逐步完善市场准入基础性工作,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标识规范、市场农产品质量检测、农产品田间生产档案、农产品质量跟踪追溯管理等为重点,逐步建立健全市场准入标准体系和规范的产地准出检测制度。
5、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按照统筹规划、资源整合、布局合理、专业齐全、运行高效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机构,整合现有资源,建立健全市、县(市)区、乡及批发市场监测检验网络体系,市设中心、县(市)区设站、生产基地、龙头企业或专业经济组织和流通领域设检测点。市级争取取得省级计量资格认证和省农业行政主管授权,成为具有法定资质和社会权威的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机构。市中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指导县监测站开展检测业务;县检测站主要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快速检验检测和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并督促农产品批发市场、生产基地等建立检测点,开展相应的检测检验工作,使自检与抽检真正结合起来,使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我国现阶段正处于社会主义发展的初级阶段,主要致力于保障农产品的供给,先吃饱,然后再吃好。这种发展的方式,只求数量不求质量正是由基本国情决定的。长期以来,我国都在不断地进行杂交水稻以及各种转基因农产品的开发创新,实现了农产品的平衡供给,不再有供不应求的现象,甚至有些时候还会有剩余。保障了人们吃饱的富足状态,也就慢慢开始追求质量问题,转基因农产品是否健康,运输的过程是否安全,什么时间采摘最合理,营养价值最高等等一系列问题也就扑面而来。在这些问题的压迫下,在人们安全意识不断提高的情况下,怎么样才能在吃饱的前提下更高效的为人们提供健康的食品成了一个需要我们解决的问题。农产品质量安全已经成为人们评价的标杆,质量关系着产量,如果质量出现问题,人们可能会大大地减少购买,同时增加对其他产品的购买,这就会打破原有的供给平衡。所以,必须要紧抓质量,强化管理体系建设,提升水平。[2]
1.2管理体系漏洞的具体分析
1.2.1农业监管不及时
我国现阶段很少有农产品质量标准的检测,虽然政策管理条例都存在,但是由于种种原因都在延缓实行甚至不施行,造成了一些卫生安全不达标的农产品流入了市场。而且对于此方面的相关条例不够完善,甚至空白缺失,比如对农产品农药残留的控制,以及农产品的等级分类标准的有关条例。国家的农业大多都是由农民支撑,并不是标准的集体化生产,所以造成的生产差异是显而易见的,没有统一的生产模式,就无法生产出相同的农产品,依旧很难规模化集体化,这都是需要解决的问题。
1.2.2检测体系不完善
如上所说,产品种植不统一,差别各异,给检测带来很多麻烦。而且对于大多数的检测机构,都是免费进行检测,公益性的机构。而且支撑整个机构只是国家财政的拨款,根本没有什么企业可以进行资金的支持,所以导致了检测设备,实验室设施,技术指导的相对的落后,以至于无法更好地进行产品检测。
1.2.3检测人员匮乏
产品的检测是一项专业技术含量很高的工作,不过目前可以进行上岗的专业人才较少,专业素质和个人素质都有待提高,这些因素都导致了检测体系的不完善和落后。
2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的措施
2.1提升安全管理的意识
安全管理首先要有一个框架,有一个答题的内容,然后进而形成一种理念模式,然后把这种理念模式深入贯穿到整个农产品安全质量管理体系中去,把整个团体都融合到这个理念中来,管理开展进行也要围绕理念进行。
2.2众人拾柴火焰高
众人主要是3个集体的代名词,一是农民,二是企业,三是政府,当农民、企业、政府协同发展,共同进步的时候才会出现更高速度的发展。从农民的角度看,农产品的主要来源就是农户,所以在农户的阶段一定不可以忽略,农户决定着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而且也要结清对农户的技术指导和培养,以及对产品的包装宣传,毕竟人靠衣服马靠鞍,让农民更安全、高效、规范地进行农产品的生产。[3]从企业的角度看,企业生产排污影响环境的问题处处可见而且经久不衰,要严格控制企业的生产排污,比如二氧化碳的浓度会影响农作物的生长,以及污水的排放会影响土壤的酸碱度。而且生产种子化肥农药的企业一定严格要求生产的质量,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生产。从政府的角度看,政府应该制定一些管理的条例和处罚标准,加大资金的投入,尽量让农民的土地实现标准化的生产,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生产分散的问题。
3结论
随着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的提高,农业的质量安全在很大程度上已经有了明显的改善,但还是应该继续努力,从各个方面造福国民,也可以造福人类,让我们的国家变成一个农业生产的大国、强国。
作者:张文英 单位:内黄县农牧局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F2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7712 (2012) 16-0097-02
随着冷链技术的发展,目前很多质量控制技术在我国也有应用,如HACCP质量控制体系1的应用,SQF2000认证体系2的应用等,但是对于这些质量控制体系的应用情况很不乐观,企业为了节省成本,仅仅做出相关的质量控制文件,而不进行具体实施的例子比比皆是,同时,由于具体实施质量控制的人员素质有差异,导致质量控制体系流于形式,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产品冷链物流质量控制的问题。
目前我国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如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的认证开展的非常顺利,对于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等也有相关的认证标志和认证标准,但是,对于农产品冷链物流中的相关产品还没有针对温度控制的认证,因此构建冷链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是十分必要的。
一、冷链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的重要性
(一)对农产品冷链物流产业的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冷链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对农产品冷链物流产业的发展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冷链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认证使得消费者在超市选购商品的时候可以有标志可依,简化商品的选购过程,消费者买得放心,商品销售速度更快。认证的发展客观上要求农产品冷链物流产业在农产品质量、冷链过程控制管理、销售过程等方面都采取更加严格的标准,保证认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相应的,对于冷链仓储和运输企业的相关设施设备、温度控制等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产业的发展需要更多的产品,从企业开始,因此,对于冷链农产品生产企业的约束可以有效的保证整个产业的健康发展。
(二)促进安全优质冷链农产品市场发育
通过实施冷链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可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看不见的手”的作用,对认证农产品价格进行市场调节,有利于优质优价的价格机制的形成,也有利于安全优质冷链农产品市场的发育和完善。冷链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不仅仅是一个质量认证问题,更重要的,认证是一个品牌,通过认证标志,可以有效地树立认证在消费心目中的品牌,从而淡化农产品品牌之间的差异,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差异。随着消费者越来越多的购买冷链安全认证的农产品,没有通过认证的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农产品逐步退出市场,从而形成一个有安全质量保证的农产品冷链流通市场,从根本上保证消费者的消费安全。
(三)冷链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有利于提高农产品冷链管理与服务能力
要对冷链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认证,就要有一套相对完整的质量安全认证规则。该规则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本身、农产品冷链物流过程以及相关的运输和仓储服务都有非常明确的规定,对农产品冷链物流企业的冷链管理能力和服务能力都是一种考验。也就是说,如果农产品冷链物流企业达不到相关的标准,那么就不能获得认证。因此农产品冷链物流企业面对认证要求,必须从企业内部入手,提高农产品收购质量、加工包装质量、仓储和运输质量、销售质量以及相关的服务质量,才能有机会贴上认证标志,更好的参加冷链农产品的市场竞争。
二、冷链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的指导原则
第一,一致性原则。即与目前现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和冷链温度控制标准相一致。冷链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应与现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如有机食品认证、无公害食品认证和绿色食品认证相一致,针对产品本身质量的认证应采用以上认证的标准。针对冷链过程的保证,目前我国尚未出台一个国标的冷链过程温度控制标准或相关认证,因此冷链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需要针对冷链运输、仓储和冷加工等环节做出相关的规定,一旦国家出台了冷链物流温度控制标准,则应与该标准保持一致。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3)15-0025-02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和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息息相关。而且随着整个世界经济的高速发展,各国人民生活水平也在逐步提高,消费者的饮食习惯和消费观念也在不知不觉中发生着巨大的变化,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然而,国内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却频繁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已成为一个重要的全球性问题,不仅直接关系到各国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关系到一个国家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因而引起了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
美国、日本、加拿大等一些主要的发达国家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较早起步,并且每个国家对于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都相当重视,虽然每个国家做法不同,但基本上都建立起了一套较为完善、实用且成效显著的质量安全体系,从而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实施,促进农业发展,保护生产者利益,维护消费者权益。
1 国外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的特点
1.1 成熟的质量安全管理模式
每一个发达国家的实际情况都不尽相同,但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问题上却有很多共通之处,比如注重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整个过程和所有环节,有专门的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而且在管理过程中,各个管理主体都分工明确,并且可以相互配合和协调。
美国负责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机构主要有三个:美国农业部(USDA)、国家环境保护署(EPA)和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首先,作为主要的农产品安全工作的行政和执法部门,农业部对食品特别是农产品(农产食品)安全起着最关键的作用,负责的工作主要有建设和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检测与认证体系。农业部下设的两个主要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机构为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和动植物健康检验局(APHIS),这两个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农产品进出口检验检疫与畜禽类食品安全等工作。除此之外,还有一些负责相应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专门机构,如农业市场局(AMS)、粮食检验包装储存管理局(GIPSA)、联邦谷物检测局(FGIS)等。因为美国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由多个部门负责,各机构间的相互协调和部门间的配合就显得非常重要了,因此,美国逐步的成立了食品传染疾病发生反应协调组、总统食品安全委员会、食品安全联合研究所、风险评估协会、国家食品安全系统工程、食品安全和应用营养联合研究所等6个协调组织,以加强各食品安全机构之间的协调与联络。
日本和美国的做法不同,相关政府部门的职责主要按照农产品从生产、加工到销售流通等环节来确定。其中农林水产省和厚生劳动省分别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不同方面,分工合作。农林水产省主要负责的环节包括日本国内生鲜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管理和监督,农业投入品的检验和检测,进口农产品的检验与检疫,国产和进口粮食的质量安全检查,国内认证产品的监督管理与农产品品质和标识认证,农产品加工过程中HACCP体系的大力推广,流通环节中相关市场的设施建设,搜集消费者反映的信息并与相关消费者进行沟通等。而农产品的加工和流通环中的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则由厚生劳动省主要负责。农林水产省和厚生劳动省这两个部门之间进行分工合作。
加拿大通过一个专门的农产品(食品)安全监督机构,即加拿大食品监督署(CFIA)的设立,来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这个机构是农业部下设机构,因此,这个机构日常工作的管理由农业部部长负责。农业投入品的管理,农产品产地的检查,动植物和食品及包装的检验检疫,农药残留的监控,农产品加工设施的检查和农产品标签的检查等方面都由这个机构来专门负责。此外,所有食品的法定检验、动物疫病的检测与防治等工作中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都需要向农业部汇报。国际社会普遍认为加拿大的农产品(食品)安全管理体制是世界上最好的管理体制。
1.2 健全的质量安全法律法规
随着社会分工的细化和国际贸易的扩大,农产品供给系统变得越来越复杂化和多元化。发达国家为了农产品的安全供给,为了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农产品质量的监督检验,农产品的质量认证和农产品相关的信息服务等方面提供法律的依据,都根据各国的实际,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
美国食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体系比较完善,涵盖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各个方面,其中《联邦食品、药品与化妆品法》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另外还包括《联邦肉品检验法》、《食品质量保障法》、《公共卫生服务法》、《禽类产品检验法》、《蛋类产品检验法》、以及《联邦杀虫剂、杀真菌剂和灭鼠剂法》等。在这些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还有一系列用来规范立法程序和实施国家样本检验的程序性法规。各州、县在贯彻、执行联邦法令的基础上也可以制定自己的食品规范心。美国的食品安全法规法规的制定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具有预防性,因此被国际社会普遍认为是较完备的法规体系。
加拿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也较为完善,有许多专项法律,如《植物保护法》、《谷物法》、《肉类检查法》、《消费者包装标签法》、《肥料法》、《种子法》等等,除了基本的法律之外,加拿大还制定了相关的法规条例,可以作为法律的补充。
日本非常关注农产品从生产、加工到流通的整个过程,日本的法律也围绕着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这些环节,相关的法律法规也较为完善。日本的主要法律有《食品卫生法》、《农林产品品质规格和正确标识法》和《植物防疫法》等。除了基本的法律以外,日本出台了较为完善的专项法律,包括《屠宰法》、《食品安全基本法》和《健康促进法》等。基本法律和专项法律相互补充,为农产品(食品)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1.3 完备的质量安全标准体系
发达国家在法律法规之外,都会制定一系列完备的农产品质量标准,这样可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强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力。这个质量标准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国际市场的不断变化和社会大众不断提高的需求,不断地进行修订和完善。每个国家制定的农产品质量标准都有所不同,但发达国家的农产品质量标准普遍存在这样的一些共性,比如质量标准制定时目的非常明确;质量标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之间衔接较为容易;质量标准的适用性强,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质量标准制定过程透明度高,社会参与程度也较高等等。
发达国家通常会制定两种类型的农产品质量标准,一种用于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具有强制性,必须严格的遵守,另一种则相对宽松,自愿选用,由相关的行业协会或标准制定的相应机构来进行管理。
欧盟的标准体系也大概分为这样两种类型,第一种是必须严格遵守的欧盟指令,而另外一种则是可以自愿采用的技术标准。欧盟指令通常以指令的形式,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消费者健康方面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一些相关标准。目前欧盟已经逐步建立起了一整套非常完备技术标准体系,其中的农产品技术方面的标准就达到两三万个。
1.4 强有力的质量安全技术支撑
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即为科研体制,发达国家普遍高度重视科学研究在农产品安全管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都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相关项目的研究,从而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提供技术方面的支撑。
美国的农产品安全体系中的科学研究工作主要由食品安全合作研究这个机构来完成。这个机构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项,依据《国家食品安全行动》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设计食品安全方面的科学研究活动的相关战略规划,对美国所有的食品安全研究行动进行效地协调。为了加强农产品安全管理体系的技术支撑,更快速而确切地识别出哪些属于食源性危险,在准确识别的基础上进一步设计出有效的干预或防止危险发生的手段。美国不仅组织大量的在管理机构内部技术人员对当前的农产品技术方面的前沿问题进行研究,而且通过多种形式,如技术方面的咨询,充分的调动所有管理机构以外的科学家和相关资源。另外,管理机构还注意与农产品技术相关的一些国际组织保持较为密切的联系,这样就可以及时分享世界各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最新技术成果。
2 国外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的启示
2.1 确立明确的管理主体和分工
农产品管理体制的设立是采用一个部门统一负责,还是有几个部门分工协作,共同管理,都首先要突出政府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中的主导作用,通过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明确每个管理部门各自的主要职责,既各司其职,又互为补充。注重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整个过程,因为农产品从生产到消费是一个有机、连续的过程,注重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实行全程管理就是不仅强调从农业投入品开始管理,而且重视农产品从生产到消费的每一个环节,从各个环节入手进行管理。
2.2 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
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法律体系建立比发达国家较晚,而且法律法规的体系也不够完善和健全,农产品质量标准的时效性也有待加强,随着国际贸易的日益增长,我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远远不能满足国内对外贸易的需要,不能真正的宝华农产品贸易的安全。最近几年,国内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层出不穷,在国际贸易中发达国家对我国农产品质量方面的“绿色壁垒”也在加强,因此,我国尽快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体系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在完善法律法规体系的过程中,应关注农产品从生产、加工到流通和进出口等每一个重要环节,各种法律法规结合起来,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进行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
2.3 建立高效的检验检测体系
发达国家为了满足农产品市场准入和市场监管的需要,普遍建立起了一套重视从农田到餐桌这个农产品流通全过程的,分层次的,较为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与检测体系。在这个高效检验与检测体系的基础上,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全过程进行检测和保障。我们应该结合我国的发展实际,加大对农产品质量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分步骤、分层次的充实检测力量、完善仪器设备,逐步的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的规划、布局和建设,提高检测能力。
2.4 建设多层次的质量认证体系
发达国家政府通过农产品的质量认证体系,来向社会公正提品的质量信任证明。发达国家普遍注重正在生产中的商品的质量监控,进行认证标签管理,而不仅对最终产品进行质量认证。而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工作起步较晚,认证体系还很不健全。因此,应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逐步引导企业,是企业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中充分发挥出主体作用,并逐步建立起多层次的质量认证机构。
参考文献
[1]李淑文,赵晓英.借鉴国外先进模式完善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政府监管体系[J].湖南农业科学,2010,(15).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总体情况
近年来,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队伍建设,明确监管职责,持续开展专项整治,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强检验监测及应急处置等工作,使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不断提高,保持了近年来我市没有发生过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良好局面。在近两年市政府的食品安全考核中,市农委承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连续两年被考核为优秀;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在省农业厅考核中两年被评为优秀。
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市、县、乡都成立或明确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机构,市、县均组建了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队伍,平定县和盂县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全市建立了由107名政府及农业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210名企业(园区、基地、合作社)企业管理人员及农产品质量内检员组成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全市各级政府通过健全制度,明确职责任务,明晰工作程序,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产地准出管理,切实加强市、县、乡、企业(园区、基地)“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全面提高投入品控制能力、标准化生产能力、质量追溯和质量监测能力,初步形成了全系统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管理机制。2013年在省级蔬菜农药残留例行抽检中,检测合格率达到98.6%,畜产品“瘦肉精”、“三聚氰胺”等检测合格率100%,位列全省第一;今年前两个季度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为98.33%,畜产品“瘦肉精”、“三聚氰胺”等检测合格率100%。
专项整治活动成效明显。全市各级政府以治理整顿为抓手,始终对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先后对农药残留超标,禁限用高毒农药,生鲜乳和饲料,“瘦肉精”问题,畜禽屠宰,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三品一标”管理使用和农资打假等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仅2014年全市就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100余人次,检查农资经营网点360余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8份,立案查处农资案件14起,为消除区域性、行业性的问题隐患起到了积极作用。
快速推进行业生产标准化进程。全市各级政府大力发展品牌农业,因地制宜,探索制定并了农业地方行业标准20个,切实加强科学种养技术的推广应用,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申报认证,使广大生产者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保证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同时也为可追溯制度的推行创造了条件。
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虽然我市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是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
题:
质量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相对不足,对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法制培训教育相对薄弱,全社会关心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社会氛围还不够浓厚。
质量监管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人员严重不足,三级监管、检测、执法都存在人员短缺,不能满足正常工作的情况。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还不完善,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储藏、销售等各个环节的档案登记以及信息网络还不健全。
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全市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门槛低、规模小、数量多、从业人员素质偏低,生产的农产品大部门走低端市场,对企业管理要求和约束较少,企业自觉进行规范生产经营的意识和行动不够。
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严重不足。农产品质量是否达标,农药、化肥残留是否在安全范围,靠的是检验、检测。目前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尚能正常开展工作,也发挥了龙头带动作用。而县、乡基层站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严重
不足,国家已经配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仪器设备,未能有效使用,基层检测这一环节基本空缺。农产品检测达不到全覆盖。几点建议
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抓好监管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农产品质量安全不仅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而且关系到政府形象和社会稳定。当前,随着人们消费需求的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更为敏感和重要,已经成为影响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同时,我国正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时期,粮食安全、餐桌安全摆上了更加重要的位置。农业生产经营的种种弊端,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薄弱基础,都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面临巨大的挑战。各级政府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严峻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执行生产经营者负首责、政府负总责、各监管部门分工协作的监管规定,在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列入政府考核内容的基础上,建立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做好督导检查、交叉执法等工作,真正肩负起责任和义务,努力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迈上新台阶。
上半年,延边州各级食安办对全州超市、集贸市场、早市、夜市等经营场所,开展了696批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共获得8155个检测数据,其中合格8149个,合格率为99.9%。对不合格食品,要求下架并进行了处罚。延边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开展了蔬菜水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工作,检测样品1760个,合格1728个,合格率为98.2%。延边州工商部门利用2个月时间对在市场上流通的20多家企业生产的大米和玉米面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全部合格。
1.1 现状与成效
1.1.1 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2007年以来,石屏县农业局开展了以蔬菜农药残留为重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验,严格控制蔬菜农药残留超标产品流入市场。2013年1~11月共检测蔬菜样品621个,合格样品617个,不合格4个,合格率为99.35%。全县连续多年来没有发生过因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而引起的重大中毒事件。
1.1.2 全社会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氛围正逐步形成。在温饱问题解决之后,消费者的观念便从吃得饱向吃得好、吃得健康转变,消费者的安全意识逐渐增强。生产者为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其安全意识亦随之增强,各级各部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认识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列入了县委、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人大实施监督,政协密切关注。企业依靠质量创品牌的意识不断增强,广大农民发展无公害生产和居民安全消费的局面正在形成。
1.1.3 农产品认证和农业标准化生产稳步推进。为实施国家“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县农业局积极鼓励和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注册商标,提高品牌意识,加大农产品认证和产地认定的力度,培育和发展了一批在市场上有较高知名度和良好信誉的农产品。通过无公害生产示范基地的建设,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明显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改善。
1.2 主要工作措施
1.2.1 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目标要求,县农业局始终坚持做到“四个到位”:一是认识到位: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消费者的利益,事关农业可持续发展,为全面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县农业局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来进行部署,并对各相关站所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二是领导到位: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农业执法大队,经常总结经验,部署工作,研究解决问题,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顺利开展。三是责任到位:实行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行政领导责任制和部门分工负责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四是经费到位: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调节安排专项工作经费,为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
1.2.2 加强宣传,提高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安全意识。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农资打假保春耕秋播活动、安全生产宣传日、“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进行宣传咨询,并结合新型农民培训、绿色证书培训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
1.2.3 突出重点,加强农业投入品的日常监管。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从严打击违法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孔雀石绿”等国家违禁药品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行为,联合工商、卫生、质检、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统一行动,经常开展农药专项整治,并把专项治理与宣传服务有机结合起来,通过集中治理,规范和净化了全县农药市场。
2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认识不完全到位
从生产主体来看,农民还不完全明白什么样的农产品是优质安全的,优质安全的农产品又该如何生产。从加工主体来看:一方面从千家万户农民中收购来的初级产品大多是分散生产,质量安全难以保证,加工成品也不可避免地存在安全风险;另一方面加工企业经营者缺乏战略眼光,对国际国内市场需求和企业自身发展定位模糊不清,生产管理亟待规范。
2.2 农产品检测体系不健全
县农业局在近年来,虽然下大力气加大硬件建设力度,建立了相关检验检测室,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上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全县没有一家经过认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无专业的检测队伍。同时由于工作经费困难,导致检测设备落后、检测手段不强,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极不相适应。提高检测技术水平和检测技术手段已刻不容缓。
2.3 农业标准化水平不高
农产品质量标准、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三大体系基础薄弱,通过认证的农产品比例还比较低,究其原因,主要是农业标准宣传、贯彻、落实的力度不够。
2.4 管理体制还不健全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涉及到农业、工商、质监、企业等方方面,因石屏县工作起步较晚,部门与部门之间还存在很多不协调的地方,职责不清,形不成合力,制约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整体提高。同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范围广、环节多,管理难度大,农业部门虽然举力所能及之力,但仍显鞭长莫及,导致农产品生产经营在一定范围,一定程度上存在放任自流现象。
3 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对策及建议
3.1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3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工作”。根据这一精神,当前,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做到工作措施有力、监督管理有效,形成政府主导、农业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管理格局,农业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系统内部要形成整体合力,牵头做好各项具体工作。工商、食品监管、质监等有关部门要充分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3.2 建立健全三大体系,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奠定基础
[2] 燕香梅.沈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发展对策研究[J].安徽农业科学,2007(4):1170-1171,1193.
中图分类号:D035.4;F32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439-8114(2011)08-1720-04
Evaluation Studies on Municipal Supervision Effect of the Quality and Safety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YANG Li-jie,WANG Fang,QIAN Yong-zhong,GUO Xiao-dong,CHEN Song
(Institute of Quality Standards and Testing Technology for Agro-products,Chinese Academy of Agricultural Sciences, Beijing, 100081 China)
Abstract: Questionnaires on the quality and safety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were conducted in 196 cities, 3 class 23 indexes was selected as the original evaluation indexes of Chinese municipal supervision. Multivariate statistics method of factor analysis was utilized to explain how the factors influenced the effect of supervision; and both qualitative and quantitative analysiswas absorbed to obtain an objective and comprehensive understanding about the supervision of the quality and safety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in China. Finally, according to the problems appearing in the supervisory work, the corresponding policies and recommendations were put forward.
Key words: agricultural products; quality and safety; supervision; factor analysis
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切实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为了政府公共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从立法、组织机构的建立健全、标准的制定和产品的认证、科研工作的开展、市场监管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农产品安全水平明显提高[1]。但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自然条件和社会环境等诸多条件因素不同,监管效果在全国范围内呈现出区域性不平衡。如何从监管体系的整体性考虑,深入分析各项监管措施对监管效果的影响机制和程度,从而提出相应对策,消除地区差异已经成为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笔者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
1数据及指标的确定
1.1样本的数据来源及特性
本项研究面向全国333个地级以上城市发放了调查问卷,收回问卷214份(收回率64.3%),覆盖了全国23个省(市、自治区)。为保证所使用数据的完备性和代表性,剔除了其中缺失值较多的问卷,最终确定196份为有效问卷,包括陕西和各4个市,安徽、福建、贵州、云南各5个市,湖南、辽宁各7个市,河北、广西各8个市,吉林、江西各9个市,山西、浙江各10个市,江苏、山东、新疆各11个市,广东、内蒙古各12个市,河南14个市,四川17个市,以及从行政级别角度考虑,将调查的重庆的3个区和上海的9个区归入地市级范围。调查的地级市数量占全国地级市总数的一半以上,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在这196个地级市中有99个市是以农业为主导产业,有83个以工业为主,有3个以第三产业为主,有6个一、二产业并重,有3个二、三产业并重,有2个一、二、三产业均较重要。有181个认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有效监管有困难,有11个认为没困难,有4个未回答。
1.2指标体系的确定
根据区域性原则、科学性原则、系统性原则和可操作性原则[2],同时考虑到指标选取的可获取性、代表性、全面性和科学性,选取了机构设置、政策实施、工作开展情况等3类23个具体指标:
(1)机构设置。该类指标主要反映各地级市是否设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各级人员队伍和组织机构,包括:X1监管机构、X2乡镇服务队、X3综合执法队、X4领导小组。
(2)政策实施。该类指标揭示的是各地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政策的制定或实施情况,包括:X5政府绩效、X6责任状、X7承诺书、X8财政预算、X9地方法规、X10自检机构补贴政策、X11三品认证政策。
(3)工作开展。该类指标是以7个定量指标和5个定性指标来衡量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水平,包括,定量指标:X12年经费、X13质检机构、X14经认证质检机构、X15批发市场自检机构、X16生产记录、X17无公害农产品、X18绿色食品;定性指标:X19体系认证、X20例行监测、X21定量分析、X22市场准入、X23可追溯。
2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果评价
2.1分析方法的选取
要准确而全面地评价全国地市级农产品质量的安全监管情况,必须从根本上进行分析。与众多分析方法相比较,因子分析具有明显的优势。因子分析(Factor Analysis)是1904年由Charles Spearman首先提出的。其基本思想就是根据相关性大小将变量分组,使得同组内的变量间的相关性较高,而不同组的变量之间相关性较低,所有变量都可以表示成公因子的线性组合。试图用较少个数的公共因子的线性函数和特定因子之和来表达原来观测的每个变量,以便达到合理地解释存在于原始变量间的相关性和简化变量的维数的目的[3]。
2.1因子分析和公因子解释
因子分析要求数据指标间存在一定的相关性,其检验方法主要有KMO样本测度和Bartlett球形检验。本项研究所使用的数据经检验,输出的结果显示,Bartlett球体检验X2统计值的显著性概率是0,且KMO值为0.705,说明数据具有相关性,且偏相关性较强,适合于做因子分析。
在进行因子分析时,为了消除量纲的影响,还应对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使用SPSS分析数据,软件会自动对原始变量进行标准化处理,因此以下的输出结果为指标标准化后的变量[4]。
本文为全文原貌 未安装PDF浏览器用户请先下载安装 原版全文
经SPSS计算,相关系数矩阵的特征值大于1 的共有8个,前14个公因子的累计方差贡献率达到80%以上,考虑到信息提取的重要性并且参考多次试验结果,最终选取前14个公因子进行分析。
公因子与原有变量指标之间的相关程度由因子载荷值表示,正值表示正相关,负值表示负相关。载荷值越高,相关度越高。由于公共因子在原始变量上的载荷值不太好解释,须进一步进行因子旋转。选用方差最大正交旋转,经20次旋转后,得载荷矩阵见表2(仅显示绝对值大于0.1的数值)。
由表2可知,(1)公因子F1在X17(无公害农产品总数)、X18(绿色食品总数)、X19(体系认证)有较大载荷,它反映了认证情况,其贡献率达到了16.723%;(2)公因子F2在X5(政府绩效)、X6(责任状)、X7(承诺书)有较大载荷,它反映了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视程度,其贡献率为9.847%;(3)公因子F3在X4(领导小组)、X22(市场准入)和X23(可追溯)有较大载荷,它反映了基层队伍建设和监管工作的实施情况,其贡献率为6.955%;(4)公因子F4在X13(质检机构)上有较大载荷,其贡献率为6.031%;(5)公因子F5在X14(经认证质检机构)和X21(定量分析)上有较大载荷,反映的是检测能力;(6)公因子F6在X15(批发市场自检机构)和X16(生产记录)上有较大载荷,反映的是生产销售主体自我监管情况;(7)公因子F7在X12(年经费)和X10(自检机构补贴政策)上有较大载荷,它反映的是政府的财政投入情况;(8)公因子F8在X9(地方法规)上有较大载荷;(9)公因子F9在X8(财政预算)上有较大载荷;(10)公因子F10在X1(监管机构)上有较大载荷;(11)公因子F11在X3(综合执法)上有较大载荷;(12)公因子F12在X2(乡镇服务队)上有较大载荷;(13)公因子F13在X20(例行监测)上有较大载荷;(14)公因子F14在X11(三品认证政策)上有较大载荷。以上载荷值均为正值,且14个公因子累计方差贡献率为81.633%,说明14个公因子基本概括了23个变量的主要信息。
2.3计算综合得分及排序
因子方差最大正交旋转后,用Regression回归法计算出因子得分,再利用各公因子的方差贡献率加权可以得到最终的综合评价值F,最后按照综合得分的高低排序。
2.4结果分析
从综合得分情况分析,这196个地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情况综合得分的均值0是评价的参考基准,综合得分大于0的地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情况较好,小于0的地级市监管情况较差。本研究中的196个地级市按综合得分排序后,仅前84个地级市得分大于0。分值越大的,说明其监管的综合效果越好。
根据综合得分对196个地级市进行分层:
第一类:苏州、杭州,F>0.9,总体监管情况最好;
第二类:宁波、潍坊、济宁、广州、南通、常州、南京、济南、东莞、威海、青岛、盐城、连云港、大连、郑州、嘉兴、泉州,0.9≥F>0.3,总体监管情况较好;
第三类:徐州、开封、上饶、邯郸、湖州、福州、金华、宿迁、上海浦东新区、无锡、长春、镇江、晋中、赣州、长治、新乡、西安、淄博、吉林、抚州、安阳、晋城、湘潭、通辽、南阳、娄底、眉山、岳阳、南昌、乌鲁木齐、淮安、漯河、廊坊、衡水、南宁、金山、安康、绍兴、兴安盟、宝山、张家口、湛江、鹤壁、常德、普洱、上海闵行区、莆田、铜州、上海嘉定区、承德、洛阳、临汾、呼伦贝尔、济源、三明、衡阳、崇明、乌兰察布、吕梁、吉安、自贡、太原、巴彦淖尔、资阳、延边,0.3≥F>0,总体监管情况一般;
第四类:昌都地区、柳州、奉贤、白城、崇左、沧州、龙岩、阳江、淮南、沈阳、青浦、百色、聊城、秦皇岛、揭阳、黔南州、广安、锡林郭勒盟、河源、四平、克拉玛依、舟山、通化、巴中、黔西南州、运城、六盘水、新余、遂宁、赤峰、邢台、焦作、达州、阿勒泰地区、和田地区、松江、重庆市涪陵区、肇庆、安顺、菏泽、怀化、葫芦岛、日照、来宾、贺州、呼和浩特、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宿州、亳州、广元、乌海、韶关、浮云、三门峡、临沧、衢州、攀枝花、汉中、昌吉回族自治州、辽源、马鞍山、阜新、本溪、北海、德阳、阳泉、阿克苏地区、铜梁、南充、博尔塔拉蒙自治州、温州、白山、丽水、铁岭、宜春、大同、包头、泸州、松原、林芝地区、吐鲁番地区、泰安、甘孜州、鄂尔多斯、辽阳、哈密地区、张家界、信阳、滁州、黔东南、汕头、雅安、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保山、阿里地区、玉溪、阿拉善盟、驻马店,0≥F>-0.3,总体监管情况较差;
第五类:阿坝州、濮阳、茂名、日喀则、莱芜、内江、河池、绵阳、巴南、朔州、汕尾、九江、文山和景德镇,F≤-0.3,总体监管情况很差。
结合这196个地级市的综合得分和各因子得分分析,第一类:苏州在各因子上的得分与其他城市相差很大,在F1和F12上的得分最高,这主要是由于苏州在认证方面和乡镇服务队组建方面建设很好,但是在反映政府财政投入情况的因子F7上的得分很低,几乎处于倒数,说明政府财政投入的力度不够。此外,苏州在其他因子上得分也并不高,甚至有7个因子得分是负值,说明苏州综合得分最高主要是由于其在认证方面和乡镇服务队组建方面建设突出,提高了其综合得分。杭州的情况与其相似,在各因子上的得分高低不等,这一点体现出苏州和杭州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上的不平衡。为提高其整体监管状况,政府应针对不同的监管薄弱方面给予相应重视。
第二类:通过分析可以发现,第二类城市大部分在因子F5、F6和F7上得分较高,说明这类城市检测能力较高、市场和企业自我监管程度高、政府的财政投入力度大。这与实际情况相符,这类城市中除济南、济宁、常州、南京和郑州外,均属沿海城市,有明显的区位优势,而济南、南京和郑州属省会城市,经济也相对繁荣,政府财政收入较高,因此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财政投入也较大。同时这些城市大多位于沿海经济开放区,对外贸易频繁,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也高,政府也更加重视。
第三类:综合得分在全国平均水平之上,但较第一、第二类城市有一定差距。这类城市在因子F2和F10上得分较高,说明政府重视程度较高,而在因子F1、F7、F8和F12上普遍较低,反映其认证情况较差,财政投入相对不足,基层队伍建设不到位,相关地方法规未及时出台。同时这些城市大部分位于临近沿海及中部地区,主导产业为农业,经济基础较好,但市场机制不健全,如果政府能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完善监管机制,仍有较大潜力。
第四类:综合得分小于0,位于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均水平之下。各因子得分均较低,存在大量负值,但相比之下,因子F2和F13得分还相对较高,说明第四类城市政府重视程度仍较高,且例行监测工作开展的也比较到位。但是与第三类城市相似,这类城市在因子F1、F7、F8和F12上的得分也很低,大部分为负值。从实际情况来看,这些城市主要位于西部和东北地区,较前三类城市封闭,农业生产方式较为传统,经济也相对落后,人们的食品安全意识尚较淡薄。从政府到企业,从市场到消费者等各类利益相关方的认识程度还不高,有效开展监管工作的动力不足。
第五类:综合得分最低,几乎所有的得分都为负值。除例行监测工作开展一般外,其他方面都相对较差。应当引起市有关部门的反思。
本文为全文原貌 未安装PDF浏览器用户请先下载安装 原版全文
3结论及政策建议
3.1结论
总体来看,沿海城市优于内陆城市,省会城市优于非省会城市。并且,除沿海城市和省会城市外,大部分城市的建设工作都才刚刚起步,各项制度的出台和实施基本处于探索阶段。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果影响较大的因素主要有产品认证、政府重视程度、基层监管执法、质检体系建设、财政投入和法规建设。
3.2政策建议
3.2.1加强基层监管,强化各级政府的监管主体作用农产品生产在农村、在基层,基层政府是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联系最为紧密的主体[5]。目前监管队伍的建设呈现出“下冷上热”的倒金字塔现象,严重阻碍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效率。要杜绝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发生,基层政府内部各部门之间应当加强协调与合作,从根源上加强控制,防止不合格农产品从基层流进市场。
3.2.2完善法律法规,提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最有效的措施是强制性措施,这就需要法律法规的保障。鉴于目前我国监管的食品种类多、数量大、范围广,不同的地区监管需求不同,各地应当因地制宜,尽快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应的实施办法和细则,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使监管部门和执法人员能做到有法可依[6]。
3.2.3落实财政政策,消除监管工作的区域性不平衡目前沿海城市和内陆城市在监管效果对比上已经出现了明显的区域性差异,无论是在财政投入,还是在人员配置上,沿海城市都优于内陆城市。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整体性考虑,政府应当抓住监管的施力点,针对市场机制不健全的内陆地区,给予一定的优惠或补贴政策,真正做到统筹发展。
3.2.4完善制度建设,全方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针对目前监管工作形式的多样化,监管方式方面,可以在宏观上由单一的、权威的监管部门统一进行指导、协调、调度各具体部门的工作。在中观上加强省级和地区级农产品监管机关大的分段管理。在微观上强化县级监管机关的集中执法[7]。在具体工作开展中应规范认证制度和市场准入制度,全面开展例行监测制度,从多角度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
参考文献:
[1] 杨天和.基于农户生产行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实证研究――以江苏省水稻生产为例[D].南京:南京农业大学,2006.
[2] 郭利平,甘巧林.中国各地区的实力分析与排序[J].天津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2,4(22):56-60.
[3] 裴鑫德.多元统计分析及其应用[M].北京:北京农业大学出版社,1991.
[4] 张文彤,董伟,等.SPSS统计分析高级教程[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216.
[5] 李长健,徐丽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13(1):58-63.